雜阿含經卷第十三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導讀:六根緣生的身心運作;六入處相應 (5/5)]

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都可以引發身心的運作,以眼所緣生的五陰為例:

  • 眼的色:眼根(可能包括視網膜、視神經)。
  • 眼接收的色:光線反映出影像(眼睛見到的通常是物體表面反射的光線)。
  • 眼識:產生視覺,識別到光線。
  • 眼觸生受:感受光線。
  • 眼觸生想:對光線進行取相(只取人看得到的光線,不會取紅外線、紫外線、或是聲波等人眼不認得的境)。
  • 眼觸生行:意願要看得更加清楚(由意根接著緣起)。

此時即有視覺。視覺(眼識)只是單純地「看到」影像,還沒有攙雜人的主觀意識;主觀意識是在此訊息(成為法境)傳到意根時,由意識加以識別、意觸生想加以取相、意觸生行而有意志造作,人腦才識別出畫面的意義。

眼根通俗的講法是眼睛,而根據佛學及生理學,精確的來看可能包括視網膜、視神經等組織;眼接收的色,通俗的來講是影像,而根據物理學精確的說法是光線。同學們只要瞭解在修行上身心運作的原理即可,不必拘泥於生理學或物理學的用詞,本書中也不特別加以區分。

感官接收的訊號傳到最後,由意根作最後的反應,而會起心動念。當意觸時如理作意而不生愛,斷了十二因緣的鎖鏈,就不會導致後續無常的苦了。生活上如此,禪定也是一樣。

本卷屬於《雜阿含經》的「六入處相應」,是解說六入處的相關經文。

(三〇四)[0086c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有六六法。何等為六六法?謂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

「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入處、意入處。何等為六外入處?色入處、聲入處、香入處、味入處、觸入處、法入處。云何六識身?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云何六觸身?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云何六受身?謂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云何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

「若有說言眼是我,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生滅故,若眼是我者,我應受生死,是故說眼是我者,是則不然。如是若色、若眼識、眼觸、眼觸生受若是我者,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觸生受是生滅法,若眼觸生受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眼觸生受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非我。所以者何?意觸生受是生滅法,若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意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意觸生受非我。

「如是,比丘!當如實知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開發神通,正向涅槃。云何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如是,比丘!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觀察非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是名六六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純一滿淨:完全清淨。

眼生滅故,若眼是我者,我應受生死:眼睛是會因緣生滅的,如果眼睛是我的話,則眼睛壞死時,我應會隨著死去。

生滅法: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由因緣離散而消滅的事物;有生就有滅。

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眼的造作(因緣生滅),智慧的作用(滅除因緣相續),涅槃的作用(不受後有)。

內覺:內在感受。「覺」在這邊是指「受」。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什麼是「六六法」?

本經說的「六六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各依「根、境、識、觸、受、愛」等六個緣生的項目來解說。

其實六根緣生的項目不見得要分為六個,例如常見的經文「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這句當中就將六根緣生的項目分為「根、境、識、觸、受、想、思」七個,多了「想」、「思」,而少了「愛」。(當中的「思」和「愛」都是行陰的例子。)

因此「六六法」並不算是專有名詞,只是本經為六根各自舉例六個緣生的項目,作為觀察身心運作的下手處。

  • 六六法無我

如果說眼睛是我,那是不成立的。因為眼睛是因緣生、因緣滅,如果眼睛是我,眼睛壞死時,我應該會隨之死去。

進一步探討,當光進入眼睛,產生視覺,並隨之產生感受,如果說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是我,那也是不成立的。因為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是因緣生、因緣滅,如果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是我,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消失時,我應該會隨之死去。

同理可證,耳聞聲而起的感受、鼻嗅香而起的感受、舌嘗味而起的感受、身觸物而起的感受、意識法而起的感受,都不是我。

如此,如實觀察並了知「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而起的種種因緣相續都不是我,能夠開啟智慧,趣向涅槃。

[進階辨正]

(三〇五)[0087a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謂於眼入處不如實知見者,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於眼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皆生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如是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長養五受陰,及當來有愛,貪、喜悉皆增長,身心疲惡,身心燒然,身心熾然,身心狂亂,身生苦覺;彼身生苦覺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增長,是名純一大苦陰聚集。

「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

「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有愛。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解脫。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知、悉修,是名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諸比丘!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愛」,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愛」。

大正藏在「燒」字之前有一「壞」字,今依據元、明二本刪去。

「明」,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明」。

「止」,大正藏原為「正」,今依據相當的南傳經文和《瑜伽師地論》改作「止」。

[註解]

結縛其心:煩惱綁住他的心。「結」指煩惱,又譯為「結使」。

當來有愛:對未來存在的渴愛;導致來生的渴愛。其中的「有」即是十二因緣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熾然:猛烈燃燒的樣子,這裡形容煩惱像火燒般逼迫身心。

純一大苦陰聚:全是大苦的積聚。又譯為「純大苦聚」、「純大苦聚陰」。其中「陰」是「積聚」的意思,與「聚」是同義複詞。

相雜:互相混和;被束縛。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被束縛」。

彼彼染著:到處貪染、執著。

四正勤:正確地勤奮於四個層面:(1)已生惡令斷滅、(2)未生惡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起、(4)已生善令增長。

四如意足:基於四種因素產生禪定、成就神通:(1)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2)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3)意定斷行成就如意足、(4)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

五根:如同根生莖葉般能增上其他善法的五個根本:(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五力:由五根實修而發揮出的具體力量,即:(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那些應該證知、應該了知的法,都證知、都了知。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他的這二法和合俱行:止與觀。他以證智遍知那些應該以證智遍知的法」。

作證:親身體證。

名色:即色、受、想、行、識五陰。其中「名」是「受、想、行、識」四陰,「色」即色陰。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五取蘊」。

有愛:對存在的渴愛。這裡的「有」即是十二因緣中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止:心專注於一處(或一境)而不散亂。音譯為「奢摩他」、「三昧」、「三摩地」。

觀:洞察。音譯為「毘婆舍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教我們觀察自己的身心是如何的生起、滅去。感官接觸外境時的貪瞋癡是如何緣起的?知道貪瞋癡是如何緣起的,也就可知道如何減少貪瞋癡的再次生起。

藉由在生活中一次一次地觀察,自然會知道自己習氣是如何養成的,也就知道如何趨善避惡、趨吉避凶。

自己最重的惡習為何?怎樣會加重這個惡習?怎樣能減弱或避免這個惡習?佛陀是大醫王,而藉由佛陀教導的佛法,佛弟子都要能夠自己的習氣自己醫。

(三〇六)[0087c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作是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陷於因緣的鎖鏈而會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

「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甞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若復彼苦無餘斷、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若有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觸」字。

「夫」,大正藏原為「其」,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夫」。

「離欲」,宋、元、明三本作「欲離」。

「無有」,宋、元、明三本作「有無」。

[註解]

云何知、云何見:如何知道、如何見解?

見法:見到真理。

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此段的完整經文詳見卷八第213經

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這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加上前述的眼、色(色陰),這樣的現象被稱為「人」。

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這些名詞皆為「人」的別稱,其中「那羅」又譯為「士」,「摩[少/兔]闍」即「人類」,「摩那婆」又譯為「摩納」、「儒童」,即少年,「福伽羅」又譯為「補特伽羅」、「眾生」,「耆婆」指生命,「禪頭」指人或有情。

壽分齊:壽命的盡頭。「分齊」指分際、界限。

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這些是想出來的名字,這些是自稱如此,這些是世俗的講法。

思願緣生:以意欲為條件所生。又譯為「心緣生」。

數數:頻繁地。

無餘斷:徹底地斷除。又譯為「永斷無餘」。

吐:吐出;摒棄。

有餘:還有餘留的。這裡特指還有餘留的執著。

四大:古代印度人認為一切物質及物理現象,有四種組成:地大(堅固性)、水大(濕潤性)、火大(溫熱性)、風大(移動性)。不過在佛教的觀點,四大並非不可分割、永存的,四大彼此也是互為因緣、無常的。一個東西的地大特別明顯時,我們稱它為地,但它其實還是有其他三大的特性,只是不那麼明顯。

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對這些事物,心能隨即進入穩定地解脫而不退失,在這些事物上縱使有執著也不起我見。本經說的「見法」通常是初果聖者的程度,但初果聖者還有貪、瞋、癡等煩惱殘存,因此這句提到「於彼所起繫著」是可能的,然而初果聖者已斷身見,縱使有執著也不起我見。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陷於因緣的鎖鏈而會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佛陀表示在「緣眼、色生眼識」等一連串的因緣相生中,人們將緣生緣滅的五陰當作一個實體,稱為「人」、稱為「眾生」;又因為六根的運作,例如我看了什麼、我聽了什麼等等,進而推想出有實在的「我」。這些我、人、眾生,遲早都會消逝,人們將之稱作壽命的長短。

佛陀覺悟後發現這些都只有因緣的生滅,都是無常的,沒有不變的實體。不陷於因緣的鎖鏈,自然就能「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了。

(三〇七)[0088a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解說。」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眼、色,緣生眼識……」如上廣說。「尊者!如所說偈:

「眼色二種緣,  生於心心法
 識觸及俱生,  受想等有因
 非我非我所,  亦非福伽羅,
 亦非摩㝹闍,  亦非摩那婆,
 是則為生滅,  苦陰變易法
 於斯等作想,  施設於眾生。
 那羅摩㝹闍,  及與摩那婆,
 亦餘眾多想,  皆因苦陰生。
 諸業愛無明,  因積他世陰
 餘沙門異道,  異說二法者。
 彼但有言說,  聞已增癡惑,
 貪愛息無餘,  無明沒永滅。
 愛盡眾苦息,  無上佛明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唯」,宋、元、明三本作「惟」。[*]

「明」,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明」。

[註解]

心心法:心指五陰中的識陰,心法(又譯為「心所有法」)指五陰中的受、想、行陰。經中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行)」,有識陰才會緣生受、想、行陰,因此後世將識陰稱為心王,受、想、行陰稱為心所有法。

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經中常說諸如「緣眼、色,生眼,三事和合,觸俱生、思」,然後造成一連串的相續及輪迴。此偈中的識、觸、俱生、受、想即出自前述經文,而「有」指生命的存在,即輪迴的存在。「有因」即「造成生命(輪迴)的存在的原因」。

苦陰:具有苦的特性的五陰。

他世陰:後世的五陰。

[對應經典]

 

(三〇八)[0088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天、世人於色染著愛樂住,彼色若無常、變易、滅盡,彼諸天、人則生大苦;於聲、香、味、觸、法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彼諸天、人得大苦住。

如來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於聲、香、味、觸、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此受集、此受滅、此受味、此受患、此受離如實知,於彼色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如實知已,彼法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於色聲香味,  觸法六境界,
 一向生喜悅,  愛染深樂著。
 諸天及世人,  唯以此為樂,
 變易滅盡時,  彼則生大苦。
 唯有諸賢聖,  見其滅為樂,
 世間之所樂,  觀察悉為怨。
 賢聖見苦者,  世間以為樂,
 世間之所苦,  於聖則為樂。
 甚深難解法,  世間疑惑生,
 大闇所昏沒,  盲冥無所見。
 唯[*]有智慧者,  發朦開大明
 如是甚深句,  非聖孰能知,
 不還受身者,  深達諦明了。」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在「受」字之前有一「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大正藏無「此受味」三字,今依據明本補上。

「疑」,宋、元、明三本作「[序-予+疑]」。

[註解]

色集:色境的起因。

色滅:色境的消滅。

色味:色境的滋味。

色患:色境的禍患。

色離:色境的出離。

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若對色境不沉溺在因貪愛而有的快樂中,則無論色怎麼樣改變或消失,依然能保持著安樂的狀態。

於彼色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於前述色境因緣而生的束縛障礙消盡了。其中「阨礙」指束縛、障礙。

發朦開大明:啟發了模糊不清(的凡夫),開顯了大放光明(的智慧)。

深達諦明了:深刻地通達、真實不虛地明白了知。「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雜阿含經》卷二第41、42、58等經有以色陰(不是色境)為例定義味、患、離:「緣色生喜樂,是名色味;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CBETA, T02, no. 99, p. 14, c21-23)
  • 色境的集、滅、味、患、離有什麼生活上的例子?

  色集:美景是由四大因緣而生。
  色滅:美景的四大緣滅即消逝。
  色味:美景讓人心曠神怡。
  色患:美景消逝讓人苦惱。
  色離:見美不貪著,見醜不嫌惡。

  • 問:六根各自緣生的五陰的「味」,有什麼禪修時可應用的例子?

六根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根境觸後,常使人心意動搖,產生後續的五陰。六根各自緣生的五陰,如何讓人味著?可以參考下表中的例子:

六根 色味 受味 想味 行味 識味
眼(見食物) 影像發生 有沒看見 要不要看清 意願要看得更加清楚 確定為食物
耳(聽音樂) 聲響發生 有沒聽見 要不要聽清 意願要聽得更加清楚 確定為音樂
鼻(聞香水) 香味發生 有沒聞到 要不要聞聞 意願要聞得更加清楚 確定為香味
舌(吃蛋糕) 滋味發生 吃得出來 要不要嘗嘗 意願要嘗得更加清楚 確定為好吃
身(摸羊毛) 碰觸發生 有沒東西 是否可觸摸 意願要摸得更加清楚 確定為柔軟
意(想助人) (無色) 樂於助人 開始想助人 意願要想得更加清楚 確定為好事


在一個事件發生時,六根緣生的色、受、想、行、識不斷的交替出現,直到事件終了。

色、受、想、行、識不一定全有,但最後一定會經由「意」,才會有意識的苦或樂。例如眼根接觸影像、生眼識,而「看到」後,所看到的訊息由意根加以認知(意識)、執取。

這個過程,《中阿含經》卷五十八〈晡利多品3〉第211經大拘絺羅經是說:「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自境界。意為彼盡受境界,意為彼依。」(CBETA, T01, no. 26, p. 791, b15-17)

也就是說,意根是由六根提供訊息,所謂「緣意、法,生意識」,這個「法」就是六根傳來的「訊息」。佛教的論中一般認為前一剎那的意識,成為下一剎那的意根,接收了前一個剎那的法境(受、想、思),如此念念生滅、念念相續。

這是每天無時無刻的起心動念,由意而執取,也能由意而捨棄。若意識能捨、能無我,就是解脫自在。如卷八第229經所說:「云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CBETA, T02, no. 99, p. 56, a13-16)

打坐時想要專心,但念頭一直不由自主的亂跑,是因為意根染著了哪些味?

[進階辨正]

(三〇九)[0088c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揭伽池側。

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有第二住,有一一住。彼云何第二住?云何一一住?」

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

佛告鹿紐:「若眼識色可愛、樂、念、可意,長養於欲;彼比丘見已,喜樂、讚歎、繫著住,愛樂、讚歎、繫著住已,心轉歡喜,歡喜已深樂,深樂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第二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有如是像類比丘,正使空閑獨處,猶名第二住。所以者何?愛喜不斷不滅故,愛欲不斷、不知者,諸佛如來說第二住。

「若有比丘,於可愛、樂、念、可意,長養於欲色;彼比丘見已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已,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為一一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如是像類比丘,正使處於高樓重閣,猶是一一住者。所以者何?貪愛已盡、已知故,貪愛已盡、已知者,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貪」,大正藏原為「貧」,今依據前後文改作「貪」。

[註解]

瞻婆: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是鴦伽國的首都,位於恆河南岸。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鴦伽國又稱為瞻波國,為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摩竭陀國的東北邊,曾隸屬於摩竭陀國。又譯為「瞻波」、「占波」。

揭伽池:瞻婆國的蓮花池名,池旁的樹林是佛陀及弟子的修行場所之一。又譯為「伽伽池」。

第二住:有別人同住;不好(不是第一)的止住。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與伴同住」。

一一住:獨自而住;最好的止住。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獨住」。

可愛、樂、念、可意:可愛的、讓人快樂的、讓人思念的、讓人惦記的。

阨礙:束縛、障礙。又作「軛礙」,「軛」是在車衡兩端扼住牛、馬等頸背上的曲木,在此比喻為束縛、限制。

正使:縱使。

[對應經典]

 

(三一〇)[0089a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

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告鹿紐:「若眼見可愛、樂、可意、可念,長養於欲之色;見已,彼說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則歡喜集,歡喜集已則苦集。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若有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集,不歡喜集故則苦滅。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說法教誡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得阿羅漢心善解脫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於」字。

「誡」,宋、元、明三本作「戒」。[*]

「住」,宋、元、明三本作「法」。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凡夫「歡喜集已則苦集」,承繼前兩經所說凡夫染著事物而生樂,當事物變化時就生苦,俗話說的「樂極生悲」也是一個例子。聖者則不染著,因此能常保安樂。

(三一一)[0089b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富樓那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富樓那:「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樂著、貪愛、阨礙故,去涅槃遠。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不深樂、不貪愛、不阨礙故,漸近涅槃。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告富樓那:「我已略說法教,汝欲何所住?」

富樓那尊者善學忍辱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已蒙世尊略說教誡[*],我欲於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

佛告富樓那:「西方輸盧那人兇惡、輕躁、弊暴、好罵。富樓那!汝若聞彼兇惡、輕躁、弊暴、好罵、毀辱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彼西方輸盧那國人,面前兇惡、訶罵、毀辱者。我作是念:『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於我前兇惡、弊暴、好罵、毀辱我,猶尚不以手、石而見打擲。』」

佛告富樓那:「彼西方輸盧那人但兇惡、輕躁、弊暴、罵辱,於汝則可脫,復當以手、石打擲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西方輸盧那人以手、石加於我者,我當念言:『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手、石加我,而不用刀杖。』」

佛告富樓那:「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汝者,復當云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我者,當作是念:『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刀杖而加於我,而不見殺。』」

佛告富樓那:「假使彼人脫殺汝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西方輸盧那人脫殺我者,當作是念:『有諸世尊弟子,當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以繩自繫,或投深坑;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於我朽敗之身,以少作方便,便得解脫。』」

佛言:「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爾時,富樓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富樓那夜過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出,付囑臥具,持衣鉢去,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到已,夏安居,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繩床、臥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三月過已,具足三明,即於彼處入無餘涅槃

[校勘]

「富樓那」,巴利本作 Puṇṇa。

宋、元、明三本無「可」字。

宋、元、明三本無「之」字。

「西方輸盧那」,巴利本作 Sunāparantaka。

大正藏無「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富樓那:比丘名,以「說法第一」聞名,佛陀稱讚他「能廣說法,分別義理」。又譯為「富留那彌多羅尼子」、「滿慈子」、「滿願子」。

輸盧那:古印度國名,位於當時的西印度,其首都曾為古代印度西岸最大的港口城市,靠近當今印度孟買北方的納拉索帕拉鎮。又譯為「輸那」。

脫:倘若。

少作方便:費較少的力氣。

堪能:有能力。

付囑臥具:將目前自己睡覺的地方與用品交付給他人。「臥具」是坐、臥時的資具用品,如床榻、被褥等。

夏安居:在印度夏季三個月的雨季中,出家眾禁止外出而聚居一處以致力修行。又譯為「結夏安居」、「結夏坐」、「夏坐」。

僧伽藍:為音譯,義譯為「僧團的園林」,是寺院的通稱。又譯為「僧伽藍摩」,簡稱「伽藍」。

出自見量法師「漫談四分律中的繩床」一文,青松萌芽期刊第3期,民國86年9月

繩床:以木板作骨架,並舖上繩子織成的墊子的椅子或床。

三明:宿命明(宿命神通)、天眼明(天眼神通)、漏盡明(漏盡神通)。

無餘涅槃:完全斷絕煩惱、生死,指解脫者的去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富樓那尊者的忍辱波羅蜜

本經中,佛陀向富樓那尊者開示了六根應對六境不起貪愛執著而能解脫,富樓那尊者聽完後,正準備前往西邊的輸盧那地區隨緣渡化。

佛陀警告富樓那尊者,輸盧那人性情暴惡愛罵人,要是被罵該怎麼辦?

富樓那尊者回答說他不會介意,而且還會慶幸輸盧那人只是罵他而沒有打他。

佛陀又進一步問,如果輸盧那人打你、砍你、甚至殺死你的話,那又怎麼辦?

富樓那尊者說他不會介意,若是輸盧那人殺他,則剛好可以早點解脫。

佛陀因此大大稱讚富樓那尊者,說道:「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富樓那尊者就啟程到輸盧那,感召到五百位在家居士聽他說法,大興佛法,三個月後他具足了三明,就在輸盧那入無餘涅槃。

富樓那尊者是修行人行忍辱的榜樣,更是修忍辱而到彼岸(忍辱波羅蜜)的實例。他的忍辱也可說是基於六根應對六境時不貪愛執著的修行,不貪愛也就沒有瞋恚,不會被境界觸擾。

[進階辨正]

(三一二)[0089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羅迦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言:「諸年少聰明利根,於我法、律出家未久,於我法、律尚無懈怠,而況汝今日年耆根熟,而欲聞我略說教誡[*]。」

摩[*]羅迦舅白佛言:「世尊!我雖年耆根熟,而尚欲得聞世尊略說教誡[*]。唯願世尊為我略說教誡[*],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第二、第三亦如是請。

佛告摩[*]羅迦舅:「汝今且止。」如是再三,亦不為說。

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我今問汝,隨意答我。」

佛告摩[*]羅迦舅:「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

佛告摩[*]羅迦舅:「善哉,善哉,摩[*]羅迦舅!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而說偈言:

「若汝非於彼,  彼亦復非此,
 亦非兩中間,  是則為苦邊。」

摩[*]羅迦舅白佛言:「已知,世尊!已知,善逝!。」

佛告摩[*]羅迦舅:「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爾時,摩[*]羅迦舅說偈白佛言:

「若眼已見色,  而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取愛樂相者,  心則常繫著,
 起於種種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  令其心退減,
 長養於眾苦,  永離於涅槃。
 見色不取相,  其心隨正念,
 不染惡心愛,  亦不生繫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  不能壞其心。
 小長養眾苦,  漸次近涅槃,
 日種尊所說,  離愛般涅槃
 若耳聞諸聲,  心失於正念,
 而取諸聲相,  執持而不捨。
 鼻香舌甞味,  身觸意念法,
 忘失於正念,  取相亦復然。
 其心生愛樂,  繫著堅固住,
 起種種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欲恚害覺,  退減壞其心,
 長養眾苦聚,  永離於涅槃。
 不染於諸法,  正智正念住,
 其心不染污,  亦復不樂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瞋恚害覺,  不退減其心。
 眾苦隨損減[*], 漸近般涅槃,
 愛盡般涅槃,  世尊之所說。」

是名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佛告摩羅迦舅:「汝真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如汝所說偈:

「若眼見眾色,  忘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如前廣說。

爾時,尊者摩[*]羅迦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摩[*]羅迦舅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已,於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校勘]

「摩」,宋、元、明三本作「磨」。[*]

「摩羅迦」,巴利本作 Mālukya。

「減」,大正藏原為「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減」。[*]

[註解]

摩羅迦舅:比丘名。舍衛城人,波斯匿王的財務官之子,後隨佛出家,曾問佛陀「世有常、無常,世有底、無底」等問題,即《箭喻經》的發問者。又譯為「鬘童子」、「摩羅鳩摩羅」。

年耆根熟:年老、感官老化。

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對於你過去不曾眼見過的色,你會應該想要看,而且對於那個(沒見過的)色生起欲望、貪愛、惦記、染著嗎?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若汝眼識未見、未曾見色,汝亦不見、不希求見者,汝於彼起欲、起貪、起愛否?」

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看到就只是看到,聽到就只是聽到,感覺就只是感覺,知道就只是知道,不生起貪、瞋、癡等煩惱。其中「見、聞、覺、識」又譯為「見、聞、覺、知」,「見」是眼識的作用,「聞」是耳識的作用,「覺」是鼻、舌、身三識的作用,「識(知)」是意識的作用。

若汝非於彼,彼亦復非此,亦非兩中間,是則為苦邊:如果你不在那個上面,那個也不在你這邊,也不在兩者的中間,這樣就是苦的盡頭。這是比喻沒有根、境、識和合的染著。

貪欲恚害覺:即貪欲的意向、瞋恚的意向、加害別人的意向。這裡「覺」是「尋」的舊譯,是投向的注意力。

不染惡心愛:不沾染會劣化心識的貪愛。

小長養眾苦:盡量少增長各種苦。這裡的「小」也可能是「不」的訛誤。

日種:佛陀俗家古代的族姓。印度神話傳說釋迦族的遠祖,是由甘蔗中孕育,之後甘蔗經過日曬裂開而出生,因此稱為「日種」、「甘蔗種」。音譯為「瞿曇」。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老年的鬘童子

有同學問:「為什麼佛陀要潑摩羅迦舅的冷水後,才向他開示法義?」

因為這位「摩羅迦舅」就是愛問不著邊際的問題的「鬘童子」,他曾問佛陀「世有常、無常,世有底、無底」等問題,還想說若佛陀不向他解說,他就要離開,可參見《中阿含經》卷六十第221經箭喻經

這位問題寶寶問到年老了,還是沒有得道。照常理來看,如果他繼續以往的習氣而不發奮努力的話,不管佛陀再怎麼向他開示,恐怕也難以對他有實際的效果。

因此佛陀先潑他的冷水,冷酷地指出他年紀一大把了,更難有所成就。等到他著急了,佛陀才以問答的方式引導他的見解,破除他的執著。而佛陀教他的下手處:「看到就只是看到,聽到就只是聽到,感覺就只是感覺,知道就只是知道」,自然也能對治他愛亂想的個性。由於佛陀的因材施教,摩羅迦舅終於證得阿羅漢。

  • 相關的教法

本經所載「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的教法,南傳《小部尼柯耶.優陀那》〈覺品1〉第10經巴希亞經中佛陀也曾對外道巴希亞開示過:「巴希亞,你要如此的修習:
每當你看到影像的時候,只看到就好了;
每當你聽到聲音的時候,只聽到就好了;
每當你五官感知的時候,只感知就好了……
每當你腦中認知的時候,只認知就好了。
那麼,巴希亞,在這當中沒有『我』的存在。這當中沒有『我』的時候,你既不在這裡、也不在遠處、也不在中間。這就是苦的熄滅。」

不隨色、聲、香、味、觸、法相續,心不隨境轉,這樣的概念在佛經以及禪修教法中頗為常見,例如《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九〈非常品 51〉第8經:「不起於色,亦不依色而起於識;不起於聲,不依聲而起於識;不起香,不依香而起於識;不起於味,不依味而起於識;不起細滑,不依細滑而起於識;不起意,不依意而起於識;不起今世、後世,不依今世、後世而起於識;不起於愛,莫依愛而起於識。」

甚至如果想要瞭解《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說:「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請務必細讀本經。

(三一三)[0090b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經法,諸比丘崇向,而於經法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看到就只是看到,不起貪心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於色有貪,而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若比丘眼見於色已,覺知色而不起色貪,覺我先眼識有貪,而言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者,諸比丘!於意云何?彼於此為有信、有欲、有聞、有行思惟、有審諦忍不?」

答言:「如是,世尊!」

「歸於此法,如實正知所知所見不?」

答言:「如是,世尊!」

「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諸比丘!是名有經法,比丘於此經法崇向,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註解]

經法:佛經、佛法。

崇向:崇敬、心向。

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除了信仰以外、除了(自己的)偏好以外、除了(古老的)口傳以外、除了理性深思以外、除了深思後接受的見解以外。

[讀經拾得]

大多人信宗教,是因為相信它、喜歡它、聽信傳說、理性深思它、或思考之後接受它。

佛陀教的解脫法不只是概念,而是能藉由修行,親自證知真理、證得涅槃。

(三一四)[0090c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永不復生。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三一五)[0090c2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眼生、住、轉、出,則苦生、病住、老死出。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若眼滅、息、沒,苦生則滅,病則息,死則沒。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生、住、轉、出:生起、持續、緣生、顯現。其中「轉」指依因緣而生起。又譯為「生、住、成就、顯現」。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生起、持續、再生、顯示」。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提到「眼生、住、轉、出」、「眼滅、息、沒」,並不是指長出眼睛或眼睛壞掉。經中常用「眼」代表眼見所緣生的一連串因緣,例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CBETA, T02, no. 99, p. 54, c22-24)

也可參考前一經所說:「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眼」並不是要挖掉眼睛,而是斷除眼欲。

[進階辨正]

[導讀:無常、苦、無我]

凡夫執著世間以為常、執著感受以為樂、執著身心以為有我。

以六根為例,凡夫可能以為六根是恆常的、是快樂的、有我。

如果六根是恆常的,那麼六根不應該會受逼迫痛苦,但是六根會受逼迫、會痛苦,可見六根不是恆常的。

如果六根總是快樂的,則不應該會有痛苦,可見六根不總是快樂的。

如果六根是我,應該能完全的自主,我想使眼成為什麼樣子、眼就成為那樣;我想使眼不成為什麼樣子、眼就不成為那樣,但六根無法自主,因此六根無我。

(三一六)[0091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無常,若眼是常者,則不應受逼迫苦,亦應說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無常故,是故眼受逼迫苦生,是故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若眼是常者,則不應受逼迫苦,亦應說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如果眼是恆常不變的,那麼不應該會受逼迫痛苦。而且應該能說我想使眼成為什麼樣子、眼就成為那樣;我想使眼不成為什麼樣子、眼就不成為那樣。

 

(三一七)[0091a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苦,若眼是樂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是苦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一八)[0091a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非我,若眼是我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非我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內六入處三經,外六入處三經,亦如是說。

 

[進階辨正]

[導讀:十二入處是一切]

十二入處包含了人的身心乃至一切的外境,因此佛陀說十二入處是「一切」(本卷第319經),十二入處因緣生「一切有」(本卷第320經)、「一切法」(本卷第321經)。另一方面,人是透過六入處看世界的,所接觸的都是六入處所感知的世界,因此佛陀說六入處因緣是「世間」(卷九第230經)。

佛陀更進一步地分析,一切無常、苦、空、非我、貪瞋癡火燒然(卷八第196、197經),世間是危脆敗壞的(卷九第231經),世間是空(卷九第232經)等等。

世間無常,國土危脆。裡裡外外,何處不如此呢?

(三一九)[0091a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者,云何名一切?」

佛告婆羅門:「十二入處是一切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奉行

[校勘]

「奉行」,宋、元、明三本作「從座起去」。

[註解]

生聞:不曾聽過的,即「某人」。「生」指「不熟悉」,「聞」指聽過。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十二入處是「一切」,可以解釋為何《中阿含經》卷二十八〈林品5〉第113經諸法本經說:「一切諸法以欲為本」(CBETA, T01, no. 26, p. 602, c4)

接下來二經解釋「一切有」、「一切法」,意義皆類似。

(三二〇)[0091b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面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有,云何一切有?」

佛告生聞婆羅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婆羅門!於意云何?眼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門瞿曇!」

「色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門瞿曇!」

「婆羅門!有色、有眼識、有眼觸、有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

答言:「有,沙門瞿曇!」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

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校勘]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明本改作「座」。[*]

 

(三二一)[0091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沙門瞿曇!所謂一切法,云何為一切法?」

佛告婆羅門:「眼及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為一切法。若復有言此非一切法,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法,我今捨,更立一切法者,此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癡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說已,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如生聞婆羅門所問三經,有異比丘所問三經、尊者阿難所問三經、世尊法眼法根法依三經,亦如上說。

 

[導讀:六入處集是苦集]

六根對六境而生六識的過程,如卷十一第273經所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這是說「眼」根接收到影像(「色」),而會有視覺(「眼識」)。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能感「受」影像,映「想」起這是影像,而有意「思」、意志活動。

這也是苦的集起的過程,如卷八第218經所說:「云何苦集道跡?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

以下各經分別提到這些名詞,例如「六識」即是依照六根的哪一根所緣生的識,來將識區分為六種(六識身;這裡「身」是指「種類」的意思)。觸、受、想等等心理運作也都可依照是六根的哪一根所緣生的,而區分為六種:

  • 第322經:六內入處、六外入處的解說。
  • 第323經:六內入處:眼、耳、鼻、舌、身、意。
  • 第324經:六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
  • 第325經: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 第326經:六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 第327經:六受:眼受、耳受、鼻受、舌受、身受、意受。
  • 第328經:六想:眼想、耳想、鼻想、舌想、身想、意想。
  • 第329經:六思:眼思、耳思、鼻思、舌思、身思、意思。
  • 第330經:六愛:眼愛、耳愛、鼻愛、舌愛、身愛、意愛。


以下這兩經則形容六境能讓人執著:

  • 第331經:六顧念:色顧念、聲顧念、香顧念、味顧念、觸顧念、法顧念。
  • 第332經:六覆:色覆、聲覆、香覆、味覆、觸覆、法覆。

「六識」乃至「六愛」等詞在佛經中常出現,但「六顧念」及「六覆」這兩個詞並非專有名詞,在其他經中不會再出現。

(三二二)[0091c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眼是內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眼是內入處?」

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

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復問:「如世尊說,色外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世尊!色外入處。」

佛告比丘:「色外入處,若色四大造,可見,有對,是名色是外入處。」

復白佛言:「世尊說聲是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聲是外入處?」

佛告比丘:「若聲四大造,不可見,有對。如聲,香、味亦如是。」

復問:「世尊說觸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觸外入處?」

佛告比丘:「觸外入處者,謂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見,有對,是名觸外入處。」

復問:「世尊說法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法外入處?」

佛告比丘:「法外入處者,十一入所不攝,不可見,無對,是名法外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云何法外入處」六字,今依據明本補上。

[註解]

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佛陀只有簡單說,沒有詳細解釋。意思是希望佛陀能進一步說明。

淨色:細微的色。色是物質及物理世界的現象。

不可見:看不到。

有對:有障礙性。

非色:不是物質或物理世界的現象。

無對:沒有障礙性。

四大造色:由地水火風四大所造成的各種物質及物理現象。

十一入所不攝:以上十一入處之外的(都是法外入處)。

[讀經拾得]

* 六內入處和六外入處的性質,整理如下表:

六內入處 是否是色? 可不可見? 有沒有對?
四大所造淨色 不可見 有對
四大所造淨色 不可見 有對
四大所造淨色 不可見 有對
四大所造淨色 不可見 有對
四大所造淨色 不可見 有對
若心、意、識,非色 不可見 無對


六外入處 是否是色? 可不可見? 有沒有對?
四大所造 可見 有對
四大所造 不可見 有對
四大所造 不可見 有對
四大所造 不可見 有對
四大及四大造色 不可見 有對
(以上)十一入所不攝 不可見 無對


  • 前五根不可見

有同學問:「眼睛、耳朵、乃至身體是可以被看見的,為何此經中說眼根乃至身根不可見?」

古代論師將前五根區分為「浮塵根」及「勝義根」,「浮塵根」是指外觀的眼睛、耳朵等構造,是可以被看見的。但真正關鍵的視覺、聽覺的感官是「勝義根」,依於「浮塵根」而藏於體內,因此看不到。

舉例而言,眼根的「勝義根」在生理學的用詞為視網膜、視神經等組織;身根的「勝義根」在生理學的用詞為觸覺受器、壓覺受器、熱覺受器、及觸覺神經系統,都是在外觀上難以直接看到的。

  • 意根無對

意根的功能,和現代所謂的大腦功能相近,因此有同學就問道:「腦是佔空間且具有障礙性的,那為何意根是無對?」

意根是心作為感官,可能在身體上的投射為大腦的運作。意根可以比喻為電腦軟體,軟體和硬體搭配才能運作,但軟體本身是不佔空間、不具障礙性的抽象的程式語言邏輯運算。意根雖然在身體上可能反映為大腦的運作,但身體的大腦(硬體)不算是意根(軟體)。

[進階辨正]

(三二三)[0091c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內入處。謂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明本在「處」字之後有「云何為六」四字。

[對應經典]

 

(三二四)[0091c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外入處。云何為六?謂色是外入處,聲、香、味、觸、法是外入處,是名六外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三二五)[0092a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識身。云何為六?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是名六識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三二六)[0092a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觸身。云何為六觸身?謂眼觸身、耳觸身、鼻觸身、舌觸身、身觸身、意觸身,是名六觸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三二七)[0092a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受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六受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謂」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宋本無「觸」字。

[對應經典]

 

(三二八)[0092a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想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六想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三二九)[0092a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思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六思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三三〇)[0092a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愛身。云何為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是名六愛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以上各經所提的名相以及彼此間的邏輯關係整理於下圖,提供同學們複習經文時作為參考:

上圖中橘色線條表示名相的定義,藍色線條表示名相間的因果關係。

(三三一)[0092b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顧念。云何為六?謂色顧念、聲顧念、香顧念、味顧念、觸顧念、法顧念,是名六顧念。」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顧念:愛顧、眷念。

 

(三三二)[0092b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覆。云何為六?謂色有漏是取心覆藏;聲、香、味、觸、法有漏、是取,心覆藏。是名六覆。」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有漏:有煩惱。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是取:是執取(執著)。

心覆藏:心被覆蓋。

 

[導讀:十二入處與四聖諦]

在前面的經文中,佛陀說明了十二入處無常、苦、無我的本質。而苦是從何而來?能如何解脫?

這就是佛陀悟到的四個真理(「四聖諦」):

  1. 苦:無常即是苦、會受到逼迫因此是苦。
  2. 集:苦的起因,是由於無明(沒有智慧)、貪愛等因緣而來。
  3. 滅:苦的止息。
  4. 道:可以滅苦的解脫之道。

第333經著重在十二入處的苦聖諦,十二入處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因此無常、苦、空、非我,不須要執著。

第334經講解了十二入處的集聖諦,分析六根生起因緣而纏縛眾生的過程。

第335經則關於十二入處的滅聖諦,也為佛教所說的「空」下了基本定義。佛教為何說世間空?十二入處為什麼是空?若要了解「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是什麼意思,務必細讀此經。

本卷的最後幾經則和十二入處的道聖諦相關,可說是於十二入處修習解脫之道的片段。

(三三三)[0092b1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眼無常,況現在眼,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眼,不欣未來眼,於現在眼生厭、離欲、滅盡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說。如內入處四經、外入處四經,亦如是說。

[校勘]

「是」,宋、元、明三本作「上」。

[對應經典]

 

(三三四)[0092b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當為汝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謂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云何有因、有緣、有縛法經?謂眼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眼因、眼緣、眼縛?謂眼業因、業緣、業縛,業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業因、業緣、業縛?謂業愛因、愛緣、愛縛,愛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愛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無明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

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彼癡者是無明,癡求欲名為愛,愛所作名為業。如是,比丘!不正思惟因無明,無明因愛,愛因為業,業因為眼。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縛」字之後大正藏有一「業」字,今依據前後文刪去。

宋本無「為」字。

「明」之下大正藏有「為愛」二字,今依據前後文刪去。

大正藏無「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不正思惟:不正確的思惟;不如理的思惟。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什麼是無明的原因?

有同學問:「無明緣行等等十二因緣。但什麼緣無明?」

要瞭解無明為什麼是十二因緣的第一位,可從佛陀悟道時的情境來看。佛陀是先看到有老病死,於是思惟什麼造成老病死?生。什麼造成出生?生命的存在(有)。什麼造成有?執取。什麼造成取?貪愛。……往前一直追,最後發現這些通通都是無明造成的,破了無明就斷了十二因緣的鎖鏈。因此對於凡夫,十二因緣每支都帶無明,而不是說無明是第一因。

而本經也指出,無明也是有因有緣的,即「不正思惟」。

  • 眼因緣縛的次第

本經提到眼因緣縛的次第為:

  1. 緣眼、色時,不正思惟、癡、無明;
  2. 愛;
  3. 業;
  4. 眼根因緣縛。

經文中「謂眼有因、有緣、有縛……」這段是逆觀因緣,從結果倒推回原因,而「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這段是順觀因緣,從原因推導到結果。

也可對應其他經中常見的根境識和合的因緣過程:

  1.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有「癡」則「無明」)觸,觸俱生受、想、思(含「不正思惟」);
  2. 緣受「愛」;
  3. 緣愛取(造「業」);
  4. 緣取有,緣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眼因緣縛」)。

關於「無明觸」,可參見卷二第45經,整個根境識和合的過程,則可參見卷八第213經卷八第218經卷十一第273經

(三三五)[0092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第一義空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第一義空:空的基本定義;空的究竟真理。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眼生起的時候,並不是從別的地方過來;眼滅去的時候,並不是到別的地方去了。就像這樣,眼並不是永恆實存的,是因緣和合而生起的,生起之後徹底滅去。

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有業力的運作,而沒有主宰的「我」,這個(五)陰滅去了,不同的(五)陰接著生起。其中「作者」指造作的主宰者、永恆的「我」。

除俗數法:只有世俗上的現象;只有世間因緣和合的現象。「俗數法」指世俗上的現象、約定俗成的稱呼,相當的《增壹阿含經》經文譯為「假號法、因緣法」。

集起:因緣(條件)聚集而生起。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視網膜、光線等條件都具足,我們才有視覺、才能看到東西;當條件不具足時,例如沒有光線,自然就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為簡化討論,姑且不將沒有光線時看到一片漆黑的情況稱為有視覺。)

那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時,視覺跑去哪兒了?視覺沒有跑去哪邊,單純就是因為條件不具足,視覺就滅去了。

同理,有視覺、看得到東西時,視覺也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單純就是因為條件具足,視覺就生起了。

這個道理,在本經中描述為:(視覺生起時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視覺沒有跑去哪邊)[……])

這個道理,在本經中描述為:

經文 白話舉例
眼生時無有來處 視覺生起時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
滅時無有去處 視覺滅去時沒有跑去哪邊。
除俗數法 只有世俗上的現象稱作「視覺」;「視覺」只是約定俗成的名稱,用來描述條件具足而看到東西,並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實體稱作「視覺」而跑過來、跑過去。


(「眼」通常指「眼根」,不過在六入處相關的進階經文中,也會把眼所緣生的身心運作都用「眼」一言以蔽之。以上為了方便理解,以視覺作為例子來說明,但若要用「眼根」說明也可。)

  • 有業報而無作者

世間有業力的運作,而沒有一個真正的主宰。業力就像萬有引力等自然現象,背後並沒有主宰者在控制它,條件具足,事情就會發生。

身、心皆是持續變化的。在物質層面,從小到大的細胞組織持續地老死汰換,身體中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東西;在精神層面更是如此,小時候和長大後的思想會有很大的差別,甚至每一剎那的念頭都在變化。身、心都是因緣而生,自然也會因緣而滅。

在因緣的分析下可發現沒有真正主宰的「我」,「我」的概念只是粗略、暫時的世俗現象,遑論連生病時都會受到影響的六根感官,更不會實存有「我」。以「眼」為例,一堆相續的身心作用形成視覺的緣起,「眼」及視覺都不是固定的,只是世俗上將之視為一個單位。

大多人初步理解「空」時,是以漸進推理式的理解,例如推論有因緣生滅,因為會滅去所以是空。而本經則直指空的第一義是「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不必等到因緣滅了才空,當下就是空、每一剎那生滅的五陰都無我。打個比方,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主角尼歐(Neo)發覺其世界是由電腦程式碼構成的,那個世界雖然感官上覺得實在,卻是由電腦程式碼的因緣所建構而當下即空,並非世界敗壞後才是由電腦程式碼建構、才是空。

也因此,佛教修行的究竟並不是要體驗空,而是證知所有的體驗都是空。

  • 本經及無常、苦、空、無我

五陰是「無常」的,這人人都可觀察,無常的變化中沒有真正的主宰,所以「無我」。

這樣有業報而無作者,本經稱為「第一義空」。此「空」並不是指一切皆無,而是世間皆為因緣會合,十二因緣的最後一支即是「純大苦聚」。

因此本經和無常、苦、空、無我也是貫通的。

  • 「第一義空」的對應經典

本經中描述「第一義空」的經文,也有其餘的對應經典,若在文字上仍有疑義,可以對讀參考:

《增壹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37〉第7經:「云何名為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假號法、因緣法。」(CBETA, T02, no. 125, p. 713, c15-18)

《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九〈非常品51〉第8經:「若眼起時則起,亦不知來處;若眼滅時則滅,亦不知去處。無有而眼生,已有而眼滅,皆由合會諸法因緣。[……]名為空行第一之法也。」(CBETA, T02, no. 125, p. 819, c14-24)

《佛說勝義空經》:「云何名勝義空?謂:眼生時而無少法有所從來;又眼滅時亦無少法離散可去。諸苾芻!其眼無實,離於實法。以要而言:有業有報,作者不可得,此蘊既終,復他蘊攝;別法合集,因緣所生。」(CBETA, T15, no. 655, p. 807, a1-5)

  • 因緣剎那間生滅

初學者常以為因緣是一個生一個,依時間先後而生。其實若就經典的本義來看,因緣在剎那間即完成,不一定要有時間之分。

經中常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俱生」即表示一起發生,也就是六根各自緣生的色、受、想、行、識,一剎那即完成。卷十一第273經中即比喻「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拍手沒有辦法區分哪隻手先碰到、哪隻手後碰到,而是兩手同時碰到,拍在一起的同時產生了聲音。在因果上來說,是因為有手拍掌而有聲音,而在時間來看,在一剎那間即完成了因緣。

一個常見的誤解:「既然『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那麼眼識是在受、想、行之前就發生的?」其實眼識與色、受、想、行一起發生,不分時間的先後。

舉個進階的例子,「一打針就痛得哇哇叫」這樣的一件事,已包含了「身根」及「意根」的運作:皮膚感受針頭的碰觸是基於身根緣生的受、想、行、識,意根接收了身識的訊息(成為法境)而有意識,並俱生受、想、行(「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也就是說皮膚感受到打針後的反應是基於意根緣生的受、想、行、識,並且意根的因緣運作也是在一剎那間即完成。

在這個牽涉到身根及意根的例子中,身根的受只是單純地接受碰觸,如果碰觸太強,則會刺痛(苦受),但皮膚不會哇哇叫。而意根生受則會進一步地由意識的判斷,而有不同的反應及造作,例如打針時通常大人刺痛一下就過了,有的小孩則會呼天搶地。如果意根生受時沒有執著,就趨向解脫。

在事情發生後,有的人還會一直回想,愈想愈多,作更多的思考。這些已是意根在下一個剎那的運作了:佛教的論一般認為前一個剎那的意識,成為下一個剎那的意根(也就是說,將前一個剎那的「念頭」當作下一個剎那的「念頭」的根),接收了前一個剎那的法境(受、想、思),而緣生新的受想行識,這新的意根生受想行識,也在剎那間生了而又滅了。如此每一剎那都產生新的意識的生滅,取代先前的意識。

巨觀來說,我們會覺得有些時刻是受,有些時刻是想,有些時刻是行,但在微觀來說,通常每一剎那都有受想行識生起,只是有些我們感受沒有那麼明顯。

因此本經說「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因緣在剎那間即完成而「生已盡滅」,下一個剎那時已是「異陰相續」,不同於前一個眼的因緣了,所以「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卷十一第273經也表示「諸行(所有由因緣而生的事物)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因緣和合的法在剎那間生滅。

影片檔案在播放時,每秒通常是播出約25至30幀不連續的影像,但由於人眼的限制、視覺暫留,就以為畫面所示是完全連續的,而不知每25至30分之一秒就跳出一幅新影像,也合乎佛經中說的「諸識法如幻」。

在當下就可以完成一個起心動念的輪迴。在禪修當中,可以更細微的觀察到因緣的起滅,並從當下就斷了因緣。解脫十二因緣的鎖鏈,不必等到來世,當下就可以體證,也就是《雜阿含經》卷一即提到的「現法涅槃」。

[進階辨正]

[導讀:心受的喜、憂、捨]

「受」可區分為「樂受」、「苦受」、「捨受」(即「不苦不樂受」),也可區分為「身受」與「心受」。其中身受為生理的感受,由身體所引起,也就是由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所緣生,心受則為心理的感受,由心理所引起,也就是由意根所緣生。

有的經中則將遇舒適的境界時心的樂受特別稱為「喜受」,遇違逆的境界時心的苦受特別稱為「憂受」。因此將受區分為五種:(身)樂受、(身)苦受、(心)喜受、(心)憂受、捨受,如下圖所示:

樂受 苦受 捨受
喜受 憂受

凡夫執著於受而造業,以下第336經講的「六喜行」即是心遇舒適的境界時的造作,第337經的「六憂行」則是心遇違逆的境界時的造作,第338經的「六捨行」則是心遇不苦不樂的境界時的造作。

這六喜行、六憂行、六捨行,在《中阿含經》卷四十二〈根本分別品2〉第162經分別六界經中,總稱為「十八意行」。

第339至342經講的「六常行」,則是六根對六境時沒有貪、瞋、癡,而能捨心(放下一切而沒有執著)並且保持正念(清澈覺知)、正智(清晰理解)。

(三三六)[0092c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喜行。云何為六?如是。比丘!若見色喜,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喜,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喜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眼」,大正藏原為「現」,今依據前後文改作「眼」。

[註解]

六喜行:六根對六境時,心遇舒適的境界而有的造作。例如眼見美女而心擺在美女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喜悅近伺察」。

眼見色喜,於彼色處行:眼睛見到了色時覺得喜歡,而在那色境上造作。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以眼見色後,順喜悅處近伺察色」。相當的《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經文作「眼見色已順喜處色近行」。

[對應經典]

  • 參考 南傳《長部尼柯耶》第33經。

 

(三三七)[0093a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憂行。云何為六?諸比丘!若眼見色憂,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憂,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憂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法處」,宋、元二本作「處法」。

[註解]

六憂行:六根對六境時,心遇違逆的境界而有的造作。例如耳聽警報而心擺在警報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憂近伺察」。

[對應經典]

  • 參考 南傳《長部尼柯耶》第33經。

[讀經拾得]

有同學問:「身處負面的情境時,特別容易想罵人。這是屬於受陰(意根的「憂受」),還是行陰(意根的「憂行」)?」

身心的運作是因緣和合的,處在一個令人憂惱的環境時,意根會有「憂受」,此時凡夫會本能地起「憂行」,甚至進而起瞋心罵人而造業。「受」只是單純的感受,而「行」則是造作、造業,會造成後續的苦果。

有修行練習正念的人,則在「憂受」時,會有自覺而正思惟,試著以更有智慧的方法應對。

例如來人做錯了事,許多人會生氣罵人,修行人則會(心念處)發現起了瞋心而失去客觀性,或(念戒)警覺到罵人會犯戒。有了正思惟,就能用更週全、更有效的方法應對。

從神經科學對大腦運作機制的研究來看,一般人在遇到負面的情境時,大腦的運作很容易退回動物的本能反應。正念的練習則能加強「左前額葉皮質」抑制腦中「杏仁核」(和負面的情緒及壓力有關)活化的迴路,幫助個體即時從挫折中恢復。這樣的練習有助於改善大腦的結構,也可說修行是一種心智的鍛鍊,持續地鍛鍊有助於如實知見,並作出恰當反應。

[進階辨正]

(三三八)[0093a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捨行。云何為六?諸比丘!謂眼見色捨,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捨,於彼法處行,是名比丘六捨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六捨行:六根對六境時,心遇不苦不樂的境界時有的造作。例如鼻嗅空氣時心擺在空氣沒味道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平靜近伺察」。

[二] 眼見色捨,於彼色處行:眼睛見到了色時覺得不苦不樂,而在那色境上造作。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以眼見色後,順平靜處近伺察色」。相當的《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經文作「眼見色已順捨處色近行」。

[對應經典]

  • 參考 南傳《長部尼柯耶》第33經。

[讀經拾得]

  • 在其他經中通常區分受為樂、苦、捨(不苦不樂)三種,但在這幾經卻將心受特別區分為喜、憂、捨,是否會矛盾?

其實不會,卷十七第485經中佛陀就說了:「我有時說一受,或時說二受,或說三、四、五、六、十八、三十六,乃至百八受,或時說無量受。」其中的「三受」就是「樂、苦、不苦不樂」受,「五受」就是「(身)樂、(心)喜、(身)苦、(心)憂、捨」受,佛陀並表示不同的分類法只要能正確地理解,就不會矛盾。

  • 有同學問:「捨受、捨行、捨無量心有何關係?」

「捨受」是不苦不樂的感受,屬於五陰中的受陰;「捨行」是由捨受而有的造作,屬於五陰中的行陰;「捨無量心」是四無量心之一,是種修定的方法,也可指依此方法而達成的心的狀態,屬於五陰中的識陰,

凡夫通常因為「捨受」而作「捨行」,但不會因此有「捨無量心」,「捨無量心」是要特別修定才能達成的。另一方面,苦受、樂受、捨受皆可以「捨無量心」應對。例如有「苦受」的人,若修「捨無量心」,則可等視眾生,止息因苦受而起的瞋心。

[進階辨正]

(三三九)[0093a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是名比丘六常行。」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如是我聞」,元本作「如我是聞」。

宋、元二本無「為」字。

「捨心住正念正智」,大正藏原為「正念正智捨心住」,今依據明本改作「捨心住正念正智」。

[註解]

六常行:六根對六境時,沒有貪、瞋、癡,能放下一切而沒有執著,並且保持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又譯為「六妙行」、「六恒住」。

[讀經拾得]

本經的「六常行」與前一經的「六捨行」是不同的層次。

第336經「六喜行」的喜是遇到順己意的境界而有,第337經「六憂行」的憂是遇到逆己意的境界而有,第338經「六捨行」的捨是遇到不順也不逆己意的境界而有,但在遇到順或逆己意的境界時,恐怕就不能捨了。而本經的「六常行」則是捨心住正念、正智,即使遇到順境或逆境,也不會喜愛或憂愁。

六捨行時感到不苦不樂,縱使心腸如石頭般無知無覺,仍有癡,還是會造業。六常行時捨心住正念、正智,沒有貪、瞋、癡,而不造業。

凡夫基於生物本能或制約而對感受作出各種反應,即由喜受、憂受、捨受而生六喜行、六憂行、六捨行。聖者則不被生物本能或制約所限制,而是根據智慧採取行動。

[進階辨正]

(三四〇)[0093a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四一)[0093a2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承事:聽從、侍奉。

福田:能生福德的田地,譬喻供養應當供養的修行人能獲得福報,如同農夫在田中播種,往後則能收成。

 

(三四二)[0093b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當知是舍利弗等。舍利弗比丘眼見色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成就」,宋、元、明三本作「來說」。

 

雜阿含經卷第十三

 
agama/雜阿含經卷第十三.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0/2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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