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十三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六入處相應 (5/5)]
導讀
(三○四)[0086c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①,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有六六法。什麼是六六法何等為六六法?謂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②、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
「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入處、意入處。何等為六外入處,色入處、聲入處、香入處、味入處、觸入處、法入處。云何六識身?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云何六觸身?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云何六受身?謂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云何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
「若有說言眼是我,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生滅故,若眼是我者,我應受生死③,是故說眼是我者,是則不然。如是若色、若眼識、眼觸、眼觸生受若是我者,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觸生受是生滅法④,若眼觸生受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眼觸生受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非我。所以者何?意觸生受是生滅法,若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意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意觸生受非我。
「如是,比丘,當如實知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⑤,開發神通,正向涅槃。云何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如是,比丘,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觀察非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是名六六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初、中、後善:開頭、中間、結尾都是善的。
② 身:此處指「種類」。
③ 若眼是我者,我應受生死:若眼睛是我的話,則眼睛壞死時,我應也會隨著死去。??
④ 生滅法: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由因緣離散而消滅的事物;有生就有滅。
⑤ 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眼的造作(因緣生滅),智慧的作用(滅除因緣相續),涅槃的作用(不生不滅)。 or (達成)眼所應完成的(即「於眼見色時,應觀察所生起的諸受非我」),(達成)智所應完成的,(達成)涅槃所應完成的。??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中部尼科耶》M. No.148 Chachakka-sutta.(六六經)
[讀經拾得]
(三○五)[0087a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謂於眼入處不如實知見者,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於眼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皆生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如是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長養五受陰,及當來有愛ⓑ①,貪、喜悉皆增長,身心疲惡,身心燒ⓒ然,身心熾然,身心狂亂,身生苦覺;彼身生苦覺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增長,是名純一大苦陰聚②集。
「純大苦聚滅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③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
「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④清淨滿足。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⑤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正觀。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知、悉修,是名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⑥。諸比丘,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愛」,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愛」。
ⓒ 大正藏在「燒」字之上有一「壞」字,今依據元、明二本刪去。
ⓓ 「明」,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明」。
[註解]
① 當來有愛:對未來存在的渴愛;導致來生的渴愛。此處的「有」即是十二因緣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② 純一大苦陰聚:全是大苦的積聚。又譯為「純大苦聚」、「純大苦聚陰」。其中「陰」是「積聚」的意思,與「聚」是同義複詞。
③ 彼彼染著:到處貪染、執著。
④ 八聖道:邁向解脫的八個正確途徑;聖者的道路。又譯為「八正道」。
⑤ 作證:親身體證。
⑥ 究竟苦邊:到達苦的盡頭。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中部尼科耶》M. No.149 Mahāsaḷāyatanika-sutta. (大六處經)。
[讀經拾得]
(三○六)[0087c18]
如是我聞: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①?」作是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②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③,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④。
「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⑤。』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若復彼苦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若有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⑥。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觸」字。
ⓕ 「夫」,大正藏原為「其」,今依據上下文改作「夫」。
ⓐ 「離欲」,宋、元、明三本作「欲離」。
ⓑ 「無有」,宋、元、明三本作「有無」。
[註解]
① 見法:理解、了悟正法。
② 非其境界:不是他所經驗範疇。
③ 此等法名為人:具有這種現象、狀態(法)的稱為人。
④ 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士[其>夫]、福伽羅、耆婆、禪頭:以上各名詞在這裏均為「人」的別稱。
⑤ 壽分齊:壽終。
⑥ 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在心隨這些事物時穩定的解脫、不退轉,在這些事物上也斷除有「我」的執著。
[讀經拾得]
(三○七)[0088a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解說。」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眼、色,緣生眼識……」如上廣說。「尊者,如所說偈:
「眼色二種緣, 生於心心法①,
識觸及俱生, 受想等有因,
非我非我所, 亦非福伽羅,
亦非摩[少/兔]闍, 亦非摩那婆,
是則為生滅, 苦陰變易法,
於斯等作想, 施設於眾生。
那羅摩[少/兔]闍, 及與摩那婆,
亦餘眾多想, 皆因苦陰生。
諸業愛無明, 因積他世陰,
餘沙門異道, 異說二法者。
彼但有言說, 聞已增癡惑,
貪愛息無餘, 無明沒永滅。
愛盡眾苦息, 無上佛明ⓓ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唯」,宋、元、明三本作「惟」。*
ⓓ 「明」,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明」。
[註解]
① 心心法:指「心」和「心所」。心所:心所生起,繫屬於心而為心所有的(??)。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八)[0088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天、世人於色染著愛樂住,彼色若無常、變易、滅盡,彼諸天、人則生大苦;於聲、香、味、觸、法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彼諸天、人得大苦住。
「如來於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①;於聲、香、味、觸、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此三ⓕ受集、此受滅、此受味ⓖ、此受患、此受離如實知,於彼色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如實知已,彼法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於色聲香味, 觸法六境界,
一向生喜悅, 愛染深樂著。
諸天及世人, 唯以此為樂,
變易滅盡時, 彼則生大苦。
唯有諸賢聖, 見其滅為樂,
世間之所樂, 觀察悉為怨。
賢聖見苦者, 世間以為樂,
世間之所苦, 於聖則為樂。
甚深難解法, 世間疑ⓗ惑生,
大闇所昏沒, 盲冥無所見。
唯*有智慧者, 發朦開大明,
如是甚深句, 非聖孰能知,
不還受身者, 深達諦明了。」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三」字。
ⓖ 大正藏無「此受味」三字,今依據明本補上。
ⓗ 「疑」,宋、元、明三本作「[序-予+疑]」。
[註解]
① 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若對色不沉浸在因貪愛而有的快樂中,則無論色怎麼樣改變或消失,依然能保持著安樂的狀態。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136 Agayha. (不執著)。
[讀經拾得]
(三○九)[0088c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國①揭伽池側。
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有第二住②,有一一住③。彼云何第二住?云何一一住?」
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
佛告鹿紐:「若眼識色可愛、樂、念、可意④,長養於欲;彼比丘見已,喜樂、讚歎、繫著住,愛樂、讚歎、繫著住已,心轉歡喜,歡喜已深樂,深樂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第二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有如是像類比丘,正使空閑獨處,猶名第二住。所以者何?愛喜不斷不滅故,愛欲不斷、不知者,諸佛如來說第二住。
「若有比丘,於可愛、樂、念、可意,長養於欲色;彼比丘見已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已,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為一一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如是像類比丘,正使處於高樓重閣,猶是一一住者。所以者何?貪愛已盡、已知故,貪愛已盡、已知者,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 「貪」,大正藏原為「貧」,今依據上下文改作「貪」。
[註解]
① 瞻婆國:是音譯,義譯為「無勝」,中印度古國,首都位於恆河南岸。
② 第二住:有第二者同住;用以暗指於眼、耳、鼻、舌、身、意仍懷有貪愛者。??
③ 一一住:即獨住;用以暗指於眼、耳、鼻、舌、身、意不懷有貪愛者。??
④ 可愛、樂、念、可意:感到喜歡、快樂、惦記、思念。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63 Migajālena (1). (鹿網(一))。
[讀經拾得]
(三一○)[0089a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
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告鹿紐:「若眼見可愛、樂、可意、可念,長養於欲之色;見已,彼說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則歡喜集,歡喜集已則苦集。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若有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集,不歡喜集故則苦滅。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於」字。
ⓒ 「誡」,宋、元、明三本作「戒」。*
ⓓ 「住」,宋、元、明三本作「法」。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64 Migajālena (2). (鹿網(二))。
[讀經拾得]
(三一一)[0089b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富樓那①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富樓那:「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樂著、貪愛、阨礙故,去涅槃遠。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不深樂、不貪愛、不阨礙故,漸近涅槃。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告富樓那:「我已略說法教,汝欲何所住?」
富樓那尊者善學忍辱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已蒙世尊略說教誡*,我欲於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
佛告富樓那:「西方輸盧那人兇惡、輕躁、弊暴、好罵。富樓那,汝若聞彼兇惡、輕躁、弊暴、好罵、毀辱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彼西方輸盧那國人,面前兇惡、訶罵、毀辱者。我作是念:『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於我前兇惡、弊暴、好ⓙ罵、毀辱我,猶尚不以手、石而見打擲。』」
佛告富樓那:「彼西方輸盧那人但兇惡、輕躁、弊暴、罵辱,於汝則可脫,復當以手、石打擲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西方輸盧那人脫②以手、石加於我者,我當念言:『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手、石加我,而不用刀杖。』」
佛告富樓那:「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汝者,復當云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我者,當作是念:『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刀杖而加於我,而不見殺。』」
佛告富樓那:「假使彼人脫殺汝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西方輸盧那人脫殺我者,當作是念:『有諸世尊弟子,當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以繩自繫,或投深坑;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於我朽敗之身,以少作方便③,便得解脫。』」
佛言:「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爾時,富樓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富樓那夜過晨朝,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出,付囑臥具,持衣缽去,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到已,夏安居④,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⑤,繩床、臥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三月過已,具足三明⑥,即於彼處入無餘涅槃⑦。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可」字。
ⓗ 宋、元、明三本無「之」字。
ⓙ 大正藏無「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① 富樓那:比丘名,以通達經義、長於辯才聞名,被譽為「說法第一」。
② 脫:或者,表推想的語氣。
③ 少作方便:費較少的力氣。
④ 夏安居:在印度夏季中雨季的三個月中,出家眾選擇一固定處所居住,不作遊行。
⑤ 僧伽藍:「僧伽藍摩」的略稱,指僧眾所居住的園林、寺院。
⑥ 三明:宿命明(宿命神通)、天眼明(天眼神通)、漏盡明(漏盡神通)。
⑦ 無餘涅槃:解脫者的入滅。
[同經異譯]
- 《大正藏.雜阿含經》卷8〔No. 99(215)〕。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88 Puṇṇa. (富樓那)。
- 《南傳大藏經.中部尼科耶》M. No.145 Puṇṇovāda-sutta. (教富樓那經)。
- 《大正藏.滿願子經》〔No. 0108〕。
[讀經拾得]
(三一二)[0089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摩ⓛ羅迦舅①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言:「諸年少聰明利根,於我法、律出家未久,於我法、律尚無懈怠,而況汝今日年耆根熟,而欲聞我略說教誡*。」
摩*羅迦舅白佛言:「世尊,我雖年耆根熟,而尚欲得聞世尊略說教誡*。唯願世尊為我略說教誡*,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第二、第三亦如是請。
佛告摩*羅迦舅:「汝今且止。」如是再三,亦不為說。
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我今問汝,隨意答我。」
佛告摩*羅迦舅:「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
佛告摩*羅迦舅:「善哉,善哉,摩*羅迦舅,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②。」而說偈言:
「若汝非於彼, 彼亦復非此,
亦非兩中間, 是則為苦邊。」
摩*羅迦舅白佛言:「已知,世尊。已知,善逝。」
佛告摩*羅迦舅:「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爾時,摩*羅迦舅說偈白佛言:
「若眼已見色, 而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取愛樂相者, 心則常繫著,
起於種種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 令其心退減,
長養於眾苦, 永離於涅槃。
見色不取相, 其心隨正念,
不染惡心愛, 亦不生繫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 不能壞其心。
小長養眾苦, 漸次近涅槃,
日種③尊所說, 離愛般涅槃。
若耳聞諸聲, 心失於正念,
而取諸聲相, 執持而不捨。
鼻香舌嘗味, 身觸意念法,
忘失於正念, 取相亦復然。
其心生愛樂, 繫著堅固住,
起種種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欲恚害覺, 退減ⓐ壞其心,
長養眾苦聚, 永離於涅槃。
不染於諸法, 正智正念住,
其心不染污, 亦復不樂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瞋恚害覺, 不退減其心。
眾苦隨損減*, 漸近般涅槃,
愛盡般涅槃, 世尊之所說。」
是名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佛告摩羅迦舅:「汝真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如汝所說偈:
「若眼見眾色, 忘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如前廣說。
爾時,尊者摩*羅迦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摩*羅迦舅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已,於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校勘]
ⓛ 「摩」,宋、元、明三本作「磨」。*
ⓐ 「減」,大正藏原為「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減」。*
[註解]
① 摩羅迦舅:比丘名。舍衛城人,原為波斯匿王的財務官之子,後隨佛出家,證得六神通。
② 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只是單純地見、聞、覺、識,心中不生起煩惱或邪念。
③ 日種:瞿曇的義譯,是佛陀俗家古代的姓,後分族稱釋迦氏。??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95 Saṅgayha (2). (所攝取(二))。
[讀經拾得]
(三一三)[0090b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經法①,諸比丘崇向②,而於經法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③,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於色有貪,而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若比丘眼見於色已,覺知色而不起色貪,覺我先眼識有貪,而言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者,諸比丘,於意云何?彼於此為有信、有欲、有聞、有行思惟、有審諦忍不?」
答言:「如是,世尊。」
「歸於此法,如實正知所知所見不?」
答言:「如是,世尊。」
「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諸比丘,是名有經法,比丘於此經法崇向,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經法:根據、方法。
② 崇向:藉由。
③ 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除了信仰以外、除了(自己的)偏好以外、除了(古老的)口傳以外、除了理性深思以外、除了深思後接受的見解以外。
[讀經拾得]
(三一四)[0090c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永不復生。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27 煩惱相應〉 S.27 No.1 Cakkkhu. (眼)。
[讀經拾得]
(三一五)[0090c2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眼生、住、轉出①,則苦生、病住、老死出。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若眼滅、息、沒,苦生則滅,病則息,死則沒。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生、住、轉出:生起、持續、再生、顯示。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26 生相應〉 S.26 No.1 Cakkkhu. (眼)。
[讀經拾得]
- 和本經相似度很高的一經
《雜阿含經》卷31第899經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眼生、住、成就顯現,苦生、病住、老死顯現;如是, 乃至意亦如是說。若眼滅、息、沒,苦則滅、病則息、老死則沒;乃至意亦如是說。」
(三一六)[0091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無常,若眼是常者,則不應受逼迫苦,亦應說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無常故,是故眼受逼迫苦生,是故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讀經拾得]
(三一七)[0091a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苦,若眼是樂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是苦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②
③
[讀經拾得]
(三一八)[0091a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非我,若眼是我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非我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內六入處三經,外六入處三經,亦如是說。
[讀經拾得]
(三一九)[0091a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者,云何名一切?」
佛告婆羅門:「什麼是一切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奉行ⓐ。
[校勘]
ⓐ 「奉行」,宋、元、明三本作「從座起去」。
[同經異譯]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23 Sabba. (一切)。
[讀經拾得]
皆下來二經解釋「一切有」、「一切法」意義皆類似。可以之解釋[一切諸法以欲為本] <中阿含經、二十八、五、一一三>。
(三二○)[0091b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面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有,云何一切有?」
佛告生聞婆羅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婆羅門,於意云何?眼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門瞿曇。」
「色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門瞿曇。」
「婆羅門,有色、有眼識、有眼觸、有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
答言:「有,沙門瞿曇!」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
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校勘]
ⓑ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明本改作「座」。*
[讀經拾得]
(三二一)[0091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沙門瞿曇,所謂一切法,云何為一切法?」
佛告婆羅門:「眼及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為一切法。若復有言此非一切法,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法,我今捨,更立一切法者,此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癡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說已,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如生聞婆羅門所問三經,有異比丘所問三經、尊者阿難所問三經、世尊法眼法根法依三經,亦如上說。
[讀經拾得]
(三二二)[0091c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眼是內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眼是內入處?」
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①,不可見,有對②。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
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復問:「如世尊說,色外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世尊,色外入處。」
佛告比丘:「色外入處,若色四大造,可見,有對,是名色是外入處。」
復白佛言:「世尊說聲是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聲是外入處?」
佛告比丘:「若聲四大造,不可見,有對。如聲,香、味亦如是。」
復問:「世尊說觸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觸外入處?」
佛告比丘:「觸外入處者,謂四大及四大造色③,不可見,有對,是名觸外入處。」
復問:「世尊說法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法外入處ⓒ?」
佛告比丘:「法外入處者,十一入所不攝,不可見,無對,是名法外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大正藏無「云何法外入處」六字,今依據明本補上。
[註解]
① 淨色:細微之色。色是指包括物質、聲音與光線等具障礙、阻滯、阻礙性者。
② 有對:佔空間而具有障礙性者。
③ 四大造色:由「四大」所造成的各種物質及物理現象。
[讀經拾得]
〔內入處〕
1-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
2-耳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
3-鼻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
4-舌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
5-身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
6-意(包含三個)
1)心內入處,非色,不可見無對。
2)意內入處,非色,不可見無對。
3)識內入處,非色,不可見無對。
〔外入處〕
7-色外入處。四大所造。可見有對。
8-聲外入處。四大所造。不可見有對。
9-香外入處。四大所造。不可見有對。
10-味外入處。四大所造。不可見有對。
11-觸外入處。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見有對。
12-法外入處者。(以上)十一入所不攝。不可見無對。
(三二三)[0091c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內入處ⓓ,謂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明本在「處」字之下有「云何為六」四字。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二四)[0091c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外入處。云何為六?謂色是外入處。聲、香、味、觸、法是外入處,是名六外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二五)[0092a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識身。云何為六?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是名六識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二六)[0092a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觸身。云何為六觸身?謂眼觸身、耳觸身、鼻觸身、舌觸身、身觸身、意觸身,是名六觸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二七)[0092a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受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六受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大正藏無「謂」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宋本無「觸」字。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二八)[0092a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想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六想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二九)[0092a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思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六思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三○)[0092a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愛身。云何為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是名六愛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讀經拾得]
(三三一)[0092b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顧念。云何為六?謂色顧念、聲顧念、香顧念、味顧念、觸顧念、法顧念,是名六顧念。」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讀經拾得]
(三三二)[0092b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覆。云何為六?謂色有漏、是取,心覆藏①。聲、香、味、觸、法有漏、是取,心覆藏,是名六覆。」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心覆藏:心被覆蓋。
[讀經拾得]
(三三三)[0092b1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眼無常,況現在眼,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眼,不欣未來眼,於現在眼生厭、離欲、滅盡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說。如內入處四經、外入處四經,亦如是ⓓ說。
[校勘]
ⓓ 「是」,宋、元、明三本作「上」。
[同經異譯]
- 《大正藏.雜阿含經》卷8〔No. 99(208)〕。
- 《大正藏.雜阿含經》卷8〔No. 99(208)〕。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7 Anicca (3) ajjhattaṁ. (無常(三)內)。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8 Dukkha (3) ajjhattaṁ. (苦(三)內)。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9 Anattā (3) ajjhattaṁ. (無我(三)內)。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10 Anicca (4) bāhiraṁ. (無常(四)外)。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11 Dukkha (4)bāhiraṁ. (苦(四)外)。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 S.35 No.12 Anattā (4) bāhiraṁ. (無我(四)外)。
-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173-186 Atītena, etc.(過去)等經
[讀經拾得]
(三三四)[0092b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當為汝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謂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云何有因、有緣、有縛法經?謂眼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眼因、眼緣、眼縛?謂眼業因、業緣、業縛,業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業因、業緣、業縛ⓓ?謂業愛因、愛緣、愛縛,愛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愛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無明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
「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彼癡者是無明,癡求欲名為愛,愛所作名為業。如是,比丘,不正思惟因無明為愛,無明因愛,愛因為業,業因為眼。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縛」字之下大正藏有一「業」字,今依據上下文刪去。
ⓔ 宋本無「為」字。
ⓕ 大正藏無「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三三五)[0092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①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第一義空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②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第一義空:空的基本定義。
② 俗數:一般人的認知、看法。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有業力在作用的樣子,而並沒有一個 (眼的) 主宰存在。「眼」是一直在變化的,並非恆常不變。是一堆堆相續的身心作用來構成看似 「眼」的東西,只有世俗上的現象才將之視為一個單位。我們所有的身、心變化,沒有一刻是相同的。物質上來說,從小到大各種的組織早就換過 n 遍了,因此並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東西存在我們的身體中。心理上來說更是如此,每一剎那和下一剎那,我們的思想等等都是不同的。因此並沒有一個所謂「靈魂」的不變的自我存在,而只是因緣和合。因此業報是存在的,由因緣生。我們被打時會痛就是一例,然而這並不代表有恆常不變的自我。例如小時候和現在的思想就有很大的差別,上一秒和下一秒也沒有人是相同的(連石頭都一直在變化當中,更何況活生生的人)。是故,所謂「我」的概念,只是一個粗略的世俗現象,實際上並不須要那麼執著在「我」上面,更遑論執著在「眼」、「耳」、「鼻」、「舌」等等連生病時都會產生不同機能的東西上面。
(三三六)[0092c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喜行。云何為六?如是。比丘,若眼ⓐ見色喜,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喜,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喜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眼」,大正藏原為「現」,今依據上下文改作「眼」。
[讀經拾得]
(三三七)[0093a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憂行。云何為六?諸比丘,若眼見色憂,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憂,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憂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法處」,宋、元二本作「處法」。
[讀經拾得]
(三三八)[0093a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捨行。云何為六?諸比丘,謂眼見色捨,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捨,於彼法處行,是名比丘六捨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讀經拾得]
(三三九)[0093a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是名比丘六常行。」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如是我聞」,元本作「如我是聞」。
ⓒ 宋、元二本無「為」字。
ⓓ 「捨心住正念正智」,大正藏原為「正念正智捨心住」,今依據明本改作「捨心住正念正智」。
[讀經拾得]
(三四○)[0093a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讀經拾得]
(三四一)[0093a2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讀經拾得]
(三四二)[0093b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當知是舍利弗等。舍利弗比丘眼見色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成就」,宋、元、明三本作「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