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

導讀

(一)[0643a2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是謂,比丘!我等常所說法,所謂四諦,以無數方便而觀察此法,分別其義,廣與人演。云何為四?所謂苦諦之法,以無數方便而觀察此法,分別其義,廣與人演;以無數方便說[*]習、盡、道諦,而觀察此法,分別其義,廣與人演。

「汝等比丘,當親近舍利弗比丘,承事供養。所以然者,彼舍利弗比丘以無數方便,說此四諦,廣與人演。當舍利弗比丘與諸眾生及四部眾,分別其義,廣與人演,時不可計眾生諸塵垢盡,得法眼淨。

「汝等比丘,當親近舍利弗、目犍連比丘,承事供養。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眾生之父母,以生已長養令大者,目[*]犍連比丘!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與人說法要,成四諦;目犍連比丘與人說法要,成第一義,成無漏行。汝等當親近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世尊作是語已,還入靜室。

世尊去未久,爾時舍利弗告諸比丘:「其有能得四諦法者,彼人快得善利。云何為四?所謂苦諦,以無數方便廣演其義。云何為苦諦?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苦、所求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苦諦。云何苦[*]習諦?所謂愛結是也。云何為盡諦?所謂盡諦者,愛欲結永盡無餘,是謂盡諦。云何為道諦?所謂賢聖八品道是。正見、正治、正語、正方便、正命、正業、正念、正定,是謂道諦也。彼眾生快得善利,乃能聞此四諦之法。」

爾時,尊者舍利弗當說此法,無量不可計眾生聞此法時,諸塵垢盡,得法眼淨。

「我等亦快得善利,世尊與我說法,安處福地。」

「是故,四部之眾,求於方便,行此四諦。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增壹阿含經〕-【明】

  明本無「增壹阿含經」五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增壹阿含經」五字,今依據明本刪去。

七=六【聖】

  「七」,聖本作「六」。
  「六」,大正藏原為「七」,今依據聖本改作「六」。

~M. 141. Sacchavibhaṅga.,[No. 26(31), No. 32.]

  ????

謂=諸【宋】【元】【明】【聖】

  「謂」,宋、元、明、聖四本作「諸」。
  「諸」,大正藏原為「謂」,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諸」。

犍=揵【聖】*

  「犍」,聖本作「揵」。
  「揵」,大正藏原為「犍」,今依據聖本改作「揵」。

〔以〕-【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以」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行+(法)【宋】【元】【明】

  「行」,宋、元、明三本作「行法」。
  大正藏無「法」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安處福地:安樂地處於有福德的地方。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佛陀說舍利弗尊者讓人「成四諦」,目犍連尊者則讓人「成第一義、成無漏行」。對照舍利弗尊者是「智慧第一」,可分析原理,讓人體悟四諦。了解原理後還要多加修行,目犍連尊者是「神通第一」,神通是由修定而成,目犍連尊者對於實修的細節應該瞭若指掌,而能給予修行上的各種指點。
  • 四聖諦的補充解說可參考:

《增壹阿含經》卷十七〈25四諦品〉第1經
[不負責讀經小整理] 四聖諦:苦、集、滅、道

(二)[0643c02]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眾多比丘入舍衛城。時,眾多比丘便作是念:「然我等乞食日猶故早,我等可往至外道異學村與共論義。」

是時,眾多比丘便往至外道村中。到已,共相問訊,在一面坐已,在一面坐。爾時,異學問道人曰:「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汝等比丘,盡當學此法,悉當了知,以了知已,當共奉行。』我等亦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汝等盡當而學此法,悉當了知,以了知已,當共奉行。』沙門瞿曇與我等有何等異?有何增減?所謂彼說法,我亦說法,彼教誨,我亦教誨。」

爾時,眾多比丘聞此語已,亦不言是,復不言非,即從坐起而去。爾時,眾多比丘自相謂曰:「我等當以此義,往白世尊!」

爾時,眾多比丘入舍衛城乞食,食已,收攝衣鉢,以尼師檀著左肩上,往詣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眾多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彼外道作此問者,汝等當以此語報彼曰:『為一究竟?為眾多究竟乎?』或能彼梵志平等說者,應作是說:『是一究竟,非眾多究竟。』彼究竟者,為是有欲究竟?為無欲究竟?所謂彼究竟者,謂無欲究竟。云何彼究竟者,有恚究竟?為無恚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恚究竟,非有恚究竟。云何有癡究竟?無癡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癡究竟。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有愛究竟?為無愛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愛究竟。云何彼究竟者,有受究竟?為無[*]受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受究竟。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智者?為非智者?所謂智者所究竟。此究竟者,為是怒者所究竟?為非怒者所究竟?所謂此究竟,彼當作是說,非怒者所究竟。

「比丘!有此二見,云何為二見?了知有、無二見的本末,而行平等法所謂有見、無見。諸有沙門、婆羅門不知此二見之本末,彼便有欲心、有瞋恚心、有愚癡心、有愛心、有受心,彼是無知。彼有怒心不與行相應,彼人不脫生、老、病、死、愁、憂、苦、惱,辛酸萬端不脫於苦。諸有沙門、婆羅門如實而知之,彼便無愚癡、瞋恚之心,恒與行相應,便得脫生、老、病、死。今說苦之元本。如是,比丘!有此妙法,斯名平等之法。諸不行平等法者,則墮五見

「今當說四受,云何為四受?所謂欲受、見受、戒受、我受,是謂四受。若有沙門、婆羅門盡知欲受之名,彼雖知欲受之名,復不相應者,彼盡分別諸受之名,先分別欲受之名,而不分別見受、戒受、我受之名。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此三受之名。是故,或有沙門、婆羅門盡分別此諸受,彼便分別欲受、見受,不分別戒受、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二受。若使沙門、婆羅門盡能分別諸受,或復有不具者,彼便能分別欲受、見受、戒受,不分別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我受故。是故,復有沙門、婆羅門盡分別諸受,然復有不具者。

「此名四受,有何等義?云何分別?所謂四受者,由愛而生。如是,比丘!有是妙法所應分別。若有不行此諸受,此不名為平等。所以然者,諸法之義難了難解。如此非法之義者,非三耶三佛之所說也。比丘當知,如來盡能分別一切諸受,以能分別一切諸受,則與相應,則能分別欲受、見受、我受、戒受。是故,如來盡分別諸受,則與法共相應,無有相違。

「此四受由何而生?然此四受由愛而生,由愛而長。成就此受,彼便不能起於諸受;以不起諸受,則不恐懼,[*]以不恐懼,便般涅槃: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造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如是,比丘!有此妙法,如實而知之,具足諸法、法行之本。所以然者,以其此法極微妙故,諸佛之所說,則於諸行無有缺漏。於是,比丘!有初沙門、第二沙門、第三沙門、第四沙門,更無復有沙門出此上者、能勝此者,作如是師子之吼。」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M. 11. Sīhanāda.,[No. 26(103).]

論義=論議【宋】【元】【明】

  「論義」,宋、元、明三本作「論議」。
  「論議」,大正藏原為「論義」,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論議」。

〔已在一面坐〕-【宋】【元】【明】,已=以【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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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亦」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亦」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食〕-【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食」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尼師檀=尼師壇【宋】【元】【明】,=居師檀【聖】

  ????

〔者〕-【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者」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受=愛【聖】*

  「受」,聖本作「愛」。
  「愛」,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聖本改作「愛」。

〔有受心〕-【聖】

  聖本無「有受心」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有受心」三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元本=原本【宋】【元】【明】

  「元本」,宋、元、明三本作「原本」。
  「原本」,大正藏原為「元本」,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原本」。

是=此【宋】【元】【明】【聖】

  「是」,宋、元、明、聖四本作「此」。
  「此」,大正藏原為「是」,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此」。

以=已【宋】*【元】*【明】*【聖】

  「以」,宋、元、明、聖四本作「已」。
  「已」,大正藏原為「以」,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已」。

〔而〕-【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一究竟:一個至高無上的境界。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作「一究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目標是一個」。

怒者:有憤怒的。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作「有憎、有諍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偏愛與反對者」。

不與行相應:不相應於正行(符合正道的行為)。

五見:五種邪見:(1)身見(執著於五陰有「我」的見解)、(2)邊見(常見、斷見)、(3)邪見(否認有因果、業報)、(4)見取見(執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5)戒禁取見(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

四受:即「四取」,四種執取:(1)欲取(執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2)見取(執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3)戒禁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4)我取(執著於「有我」的論點)。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經文作「四受」,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四種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摘要(由於本經稍微有點繞口,所以小的試著幫大家整理一下,還請大家不吝指正)

「有」、「無」二見,能開展出「五見」,五見則又能開展出外道的六十二見。所以,廣義而言,「有」、「無」二見可說涵括了一切邪見。如來則離於「有」、「無」二邊,說於中道、平等之法。

若能對「有」、「無」二見的苦、集、滅、道、味、患、離如實知,則能無貪、無瞋、無癡、無愛無受、有慧說慧、無憎、無諍,而能達到究竟解脫。

無論任何學派,若不能說出斷「四取」(本經中譯為「四受」,與「五見」幾乎重疊)的教法,就不能算是好的學習方式。

如來如實知證:這四種執取,都是根源於「愛」(對應經典中為「無明」),斷了這四取,則能究竟解脫。若能依照佛法的修證,則有四種不同果位的解脫聖者。

  • 現在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觀,自己的「見」;無論是相信自己,或是追隨某個精神老師,或是投身某個宗教,在這麼多「見」中,若只說佛法是對的,那跟其他教派有什麼差別?

這一經中,是弟子來請問外道和佛法的差別,對照到《中阿含經》卷3〈16業相應品伽藍經6〉,則是有A教派和B教派互相攻擊對方,只說自己最好,所以弟子就來請世尊評評理,看到底誰說的才對。

對此問題,在此經中,世尊並不去說他們的「見」(世界觀與教條)是錯的,而是說無論相信的是什麼,都不應該貪染五欲(欲取),不應該固執己見(見取),不應該自我意識太重(我取),以及執著沒道理的禁戒(戒禁取)。

就好像世尊對待苦行和邪盛大會的態度也不是完全反對,而是說能斷三毒的苦行是好的,不造惡業、沒有三毒的邪盛大會也是值得稱許的。

可見世尊對於眾生,都是應機教化:破邪、顯正,或默然。不忙著說誰是誰非,而是說出能夠讓人解脫的佛法。(Chakwos)

  • 本經說「一究竟」有以下的特質:無欲、恚、癡、愛、受(取),是智者、非怒者。

(三)[0644b1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阿那邠邸長者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世尊問長者曰:「云何,長者!汝家中恒布施耶?」

長者白佛:「貧家恒行布施,又飲食麁弊,不與常同。」

世尊告曰:「若布施之時,若好、若醜,若多、若少,布施要件:用心、發願、信心然不用心意,復不發願,復無信心,由此行報,所生之處不得好食。意不貪樂,意亦復不樂著於好衣裳,亦復不樂著好田業,心亦不著五欲之中,正使有僕從奴婢,亦復不受其教。所以然者,正由其中不用心故,故受其報。若長者布施之時,若好、若醜,若多、若少,當至誠用心,勿有增損,廢後世橋梁。彼若所生之處,飲食自然,七財具足,心恒樂五欲之中,正使有奴婢使人恒受其教。所以然者,由於中發歡喜心故。

「長者當知,過去久遠有梵志名毘羅摩,饒財多寶,真珠、虎珀、硨璩、瑪瑙、水精、琉璃,好喜布施。爾時,布施之時,用八萬四千銀鉢盛滿碎金,復有八萬四千金鉢盛滿碎銀,作如是施。復以八萬四千金銀施。復以八萬四千牛,皆以金銀覆角,皆作如是布施。復以八萬四千玉女布施,衣裳自覆。復以八萬四千臥具,皆用氍氀文繡毾[登*毛]自覆。復以八萬四千衣裳布施。復以八萬四千龍象布施,皆用金銀挍飾。復以八萬四千匹馬布施,皆[*]用金銀鞍勒自副。復以八萬四千車布施,作如是大施。復以八萬四千房舍布施,於四城門中布施,須食與食,須衣與衣,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皆悉與之。

「長者當知,彼毘羅摩雖作是布施,不如作一房舍,持用布施招提僧,此福不可計量。正使彼作如是施,及作房舍持用施招提僧,不如受三自歸佛、法、聖眾,此福不可稱計。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又受三自歸,雖有此福,猶不如受持五戒。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受三自歸,受持五戒,雖有此福,故不如彈指之頃慈愍眾生,此福功德不可稱計。

「正使彼人作如是施,作僧房舍,受三自歸,奉持五戒,及彈指之頃慈愍眾生,雖有此福,故不如須臾之間,起於世間不可樂想此福功德不可稱量。然彼所作功德,我盡證明,作僧房舍,我亦知此福;受三自歸,我亦知此福;受持五戒,我亦知此福;彈指之頃慈愍眾生,我亦知此福;須臾之間,起於世間不可樂想,我亦知此福。

「爾時,彼婆羅門作如是大施者,豈是異人乎?莫作是觀也。所以然者,爾時施主者,即我身是也。長者當知,過去久遠所作功德,信心不斷,不起想。是故,長者!若欲布施之時,若多、若少,若好、若醜,歡喜惠施,勿起想著,手自布施,莫使他人,發願求報,後求受福,長者當獲無窮之福。如是,長者!當作是學。」

爾時,長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IX. 20. Velāma.,[Nos. 26(155), 72-74]

  ????

阿那邠邸長者~Anāthapiṇḍika.

  ???

〔若〕-【聖】

  聖本無「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若」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好〕-【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好」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若+(此)【宋】【元】【明】

  「若」,宋、元、明三本作「若此」。
  大正藏無「此」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廢=發【聖】

  「廢」,聖本作「發」。
  「發」,大正藏原為「廢」,今依據聖本改作「發」。

樂+(著)【宋】【元】【明】

  「樂」,宋、元、明三本作「樂著」。
  大正藏無「著」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恒受其教=受其教令【宋】【元】【明】

  「恒受其教」,宋、元、明三本作「受其教令」。
  「受其教令」,大正藏原為「恒受其教」,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受其教令」。

毘羅摩~Velāma.

  ???

硨璩瑪=車璩馬【聖】

  「硨璩瑪」,聖本作「車璩馬」。
  「車璩馬」,大正藏原為「硨璩瑪」,今依據聖本改作「車璩馬」。

璃=離【聖】

  「璃」,聖本作「離」。
  「離」,大正藏原為「璃」,今依據聖本改作「離」。

罐=灌【聖】

  「罐」,聖本作「灌」。
  「灌」,大正藏原為「罐」,今依據聖本改作「灌」。

毾=毾【聖】

  「毾」,聖本作「毾」。
  「毾」,大正藏原為「毾」,今依據聖本改作「毾」。

用=以【宋】*【元】*【明】*

  「用」,宋、元、明三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為「用」,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以」。

挍=文【聖】

  「挍」,聖本作「文」。
  「文」,大正藏原為「挍」,今依據聖本改作「文」。

副=覆【元】【明】

  「副」,元、明二本作「覆」。
  「覆」,大正藏原為「副」,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覆」。

飲=飯【聖】

  「飲」,聖本作「飯」。
  「飯」,大正藏原為「飲」,今依據聖本改作「飯」。

〔招提僧〕-【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招提僧」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招提僧」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布)+施【宋】【元】【明】

  「施」,宋、元、明三本作「布施」。
  大正藏無「布」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受〕-【聖】

  聖本無「受」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受」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計=量【宋】【元】【明】【聖】

  「計」,宋、元、明、聖四本作「量」。
  「量」,大正藏原為「計」,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量」。

此=其【宋】【元】【明】

  「此」,宋、元、明三本作「其」。
  「其」,大正藏原為「此」,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其」。

〔是〕-【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是」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是」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也〕-【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也」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阿那邠邸:優婆塞名,是舍衛城的長者,波斯匿王的主藏吏。為城中富豪,秉性仁慈,因常幫助孤苦無依的人,人譽為「給孤獨」,音譯「阿那邠邸」,又譯為「須達多」。曾和波斯匿王長子祇陀太子共同捐獻園林給僧團,即祇樹給孤獨園。「邠」讀音同「賓」。

貧家:謙稱,類似於「寒舍」。

又飲食麁弊,不與常同:然而(所布施的)飲食粗糙,不像一般的水準。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作「但為至麤,不能好也。糠飯麻羹,薑菜一片」,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但是粗敝的碎米飯和酸粥」。

意不貪樂:無法享受到快樂。

招提僧:遊化四方的僧人。

著:黏著;執著。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這本的記載,應是給孤獨長者在成為大施主之前發生的事。在本經發生的時間,給孤獨長者自謙只做上不了檯面的小布施,佛陀的回答則完全不談在物質上布施的多或少,而是強調布施的心態才重要。
  • 世尊說法,是因材施教的,經常是從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慢慢說起的,這可能就是一種法次法向。本經是對給孤獨長者說的,就鼓勵長者以布施的功德發願,則一定會受到善報。對照到第五經,世尊對彌勒菩薩這樣的大菩薩所說的布施,則是要無所執著,應無所住而行布施了。

世尊也經常告訴弟子,要求,就求解脫的果報,這種果報比較實在,因為布施之功德也可能只是單純的升天而已。(mage)

另外,《地藏菩薩本願經》當中也提到,當我們行善事時,若能將功德迴向給所有眾生,而不是只迴向給親人,則這樣的福報是「如是善事,但能迴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受上妙樂」。(mage)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2〈10 校量布施功德緣品〉:「「復次,地藏!未來世中,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佛法中,所種善根,或布施供養,或修補塔寺,或裝理經
典,乃至一毛一塵,一沙一渧。如是善事,但能迴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
受上妙樂。如但迴向自家眷屬,或自身利益,如是之果,即三生受樂,捨一得萬報
。是故,地藏!布施因緣,其事如是。」」(CBETA, T13, no. 412, p. 787, a8-14)
「我今以此因緣故。說此八關齋法。當發誓願。無願不果。所以然者。若彼女人作是誓願。即於彼劫成其所願也。若長老比丘不發誓
 願者。終不成佛道。誓願之福不可稱記。得至甘露滅盡之處。」(CBETA, T02, no. 125, p. 758, c5-10)
  • 此經中表示若佈施時不用心、不發願、無信心,縱使有福報也無法好好享受。此段經文提到的「不著五欲」是業報,而不是修行。若佈施時用心、歡喜,後世則可享受得到布施的福報。
  • 佈施功德比一比。本經提到的功德由小而大依次為:

物質上的大施 < 作房舍,施給行腳僧 < 自己受三皈依 < 自己受五戒 < 對眾生彈指頃起慈心 < 須臾頃起「世間不可樂想」。

  • 《中阿含經》卷四十四〈根本分別品 2〉:「「我父都提大行布施,作大齋祠,身壞命終,生妙梵天。何因何緣,乃生於此下賤狗中?」世尊告曰:「汝父都提以此增上慢,是故生於下賤狗中。」(CBETA, T01, no. 26, p. 704, b11-14)

(四)[0645a1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日初出之時,人民之類普共田作,百鳥悲鳴,嬰孩哀喚。我今,比丘當知,此是譬喻,當解其義。此義云何當解?若日初出之時,此譬如來出世。人民之類普共田作,此譬如檀越施主,隨時供給衣被、飯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百鳥悲鳴者,此高德法師之喻,能與四部之眾說微妙之法。嬰孩[*]喚呼者,此弊魔波旬之喻。是故,諸比丘!如日初出,如來出世,除去闇冥,靡不照明。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孩」,大正藏原作「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孩」。聖本作「咳」。*

飯=飲【宋】【元】【明】【聖】

  「飯」,宋、元、明、聖四本作「飲」。
  「飲」,大正藏原為「飯」,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飲」。

與=以【宋】【元】【明】【聖】

  「與」,宋、元、明、聖四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為「與」,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以」。

[註解]

[對應經典]

 

(五)[0645a28]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彌勒菩薩至如來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彌勒菩薩白世尊言:「菩薩摩訶薩成就幾法,而行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

佛告彌勒:「若菩薩摩訶薩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云何為四?於是,菩薩惠施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選擇人,恒作斯念:『一切由食而存,無食則喪。』是謂菩薩成就此初法,具足六度。

「復次,菩薩若惠施之時,頭、目、髓、腦,國、財、妻、子,歡喜惠施,不生著想。由如應死之人臨時還活,歡喜踊躍,不能自勝。爾時,菩薩發心喜悅,亦復如是,布施誓願不生想著。

「復次,彌勒!菩薩布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是謂成就此三法,具足六度。

「復次,彌勒!菩薩摩訶薩布施之時,作是思惟:『諸有眾生之類,菩薩最為上首,具足六度,了諸法本。何以故?以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進,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錯亂,具足辯才,法門終不越次,使此諸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羅蜜。』

「若菩薩摩訶薩行此四法,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是故,彌勒!若菩薩摩訶薩欲施之時,當發此誓願,具足諸行。如是,彌勒!當作是學。」

爾時,彌勒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在=却【聖】

  「在」,聖本作「却」。
  「却」,大正藏原為「在」,今依據聖本改作「却」。

作=施【宋】【元】【明】

  「作」,宋、元、明三本作「施」。
  「施」,大正藏原為「作」,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施」。

想=相【聖】

  「想」,聖本作「相」。
  「相」,大正藏原為「想」,今依據聖本改作「相」。

「以」,大正藏原為「食已」,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以」。

興=與【宋】【元】【明】

  「興」,宋、元、明三本作「與」。
  「與」,大正藏原為「興」,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與」。

精進=精勤【宋】【元】【明】

  「精進」,宋、元、明三本作「精勤」。
  「精勤」,大正藏原為「精進」,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精勤」。

[註解]

檀:布施。

六波羅蜜:「波羅蜜」是「解脫、彼岸」之意。又作「六度波羅蜜」,指六種能幫助我們過度到彼岸的方法,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彌勒菩薩問佛陀:菩薩布施時,要怎麼做,而能夠具足六波羅蜜,成就無上的智慧呢?

佛陀回答:菩薩布施時,要滿足四個要素,如此能夠具足六波羅蜜,成就無上的智慧:

  1. 平等布施各種人,不挑選布施的對象。抱持這樣的心念:一切眾生都需要食物才能夠生存,沒有食物便會死亡。
  2. 歡喜布施,不執著於布施給他人的物品。
  3. 無我布施,布施普及一切眾生,不是為了讓自己能夠成就無上的智慧。
  4. 抱持這樣的心念:修行者接受布施,食用後,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恒若一心,意不錯亂。布施是為了讓所有眾生都能早日具足六波羅密。
  • 世尊是因材施教,時間點不一樣講的就不一樣。對一開始的人(例如本品第三經的給孤獨長者)布施要發願,當像彌勒這類菩薩,布施時應「布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才能「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bachida)
  • 本經呼應到布施應該要三輪體空:也就是對於「施者」、「受者」、「施物」都不執著。
  • 本經中,布施的勝義,也可對照《金剛經》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
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
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
菩薩。」(CBETA, T08, no. 235, p. 751, b5-12)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
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
其福德不可思量。」(CBETA, T08, no. 235, p. 749, a12-16)


布施相關經文,可參考 Digest 版摘句:

另外,也可參考:

(六)[0645b2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出世有四無所畏,如來得此四無所畏,便於世間無所著,在大眾中而師子吼轉於梵輪。

「云何為四?我今已辦此法,正使沙門、婆羅門、魔、若魔天,蜎飛蠕動之類,在大眾中言我不成此法,此事不然。於中得無所畏,是為第一無所畏。

「如我今日諸漏已盡,更不受胎。若有沙門、婆羅門,眾生之類,在大眾中言我諸漏未盡者,此事不然。是謂第二無所畏。

「我今已離愚闇法,欲使還就愚闇之法者,終無此處。若復沙門、婆羅門、魔、若魔天,眾生之類,在大眾中言我還就愚闇之法者,此事不然。是謂如來三無所畏。

「諸賢聖出要之法,盡於苦際,欲使不出要者,終無[*]此處。若有沙門、婆羅門、魔、若魔天,眾生之類,在大眾中言如來不盡苦際者,此事不然。是謂如來四無所畏。

「如是,比丘!如來四無所畏,在大眾之中,能師子吼轉於梵輪。如是,比丘!當求方便,成四無所畏。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IV. 8. Vesārajja.

  ???

已=以【宋】【元】【明】【聖】

  「已」,宋、元、明、聖四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以」。

已=以【聖】

  「已」,聖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聖本改作「以」。

此處=此事【宋】*【元】*【明】*

  「此處」,宋、元、明三本作「此事」。
  「此事」,大正藏原為「此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此事」。

如是=是故【宋】【元】【明】

  「如是」,宋、元、明三本作「是故」。
  「是故」,大正藏原為「如是」,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是故」。

[註解]

獅子吼:以百獸之王獅子的吼聲,形容聖者說法內容真實且具震撼力。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第三無所畏的《增壹阿含經》可能由於譯文解讀的不同,而與其他經典中的定義不同。待註解。

(七)[0645c18]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有四人,聰明勇悍,博古明今,法法成就。云何為四?比丘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比丘尼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優婆塞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優婆斯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是謂,比丘!有此四人在大眾中最為第一。」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勇[*]悍無所畏,  多聞能說法,
 在眾為師子,  能除怯弱法。
 比丘戒成就,  比丘尼多聞,
 優婆塞有信,  優婆斯亦爾。
 在眾為第一,  若能和順眾,
 欲知此義者,  如日初出時。

「是故,諸比丘!當學博古明今,法法成就。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IV. 7. Sobheti.

  ???

悍=捍【宋】*【聖】

  「悍」,宋、聖二本作「捍」。
  「捍」,大正藏原為「悍」,今依據宋、聖二本改作「捍」。

[註解]

今有四人,聰明勇悍,博古明今,法法成就:聰明勇敢、學識淵博、依著佛法的次第修行有成。相當的《雜阿含經》經文作「有四種善好調伏眾[……]若才辯無畏,多聞通達法,行法、次法向,是則為善眾」。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這四種聰明的、已被教導的、有自信的、多聞的、持法的、法隨法行的人」。

[對應經典]

 

(八)[0646a07]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金翅鳥。云何為四?有卵生金翅鳥,有胎生金翅鳥,有濕生金翅鳥,有化生金翅鳥,是四種金翅鳥。如是,比丘!有四種龍。云何為四?有卵生龍,有胎生龍,有濕生龍,有化生龍。是謂,比丘!有四種龍。

「比丘當知,若彼卵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而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下有四種龍宮,有卵種龍,有胎種龍,有濕種龍,有化種龍。是時,卵種金翅鳥,以大翅搏水兩向,取卵種龍食之;設當向胎種龍者,金翅鳥身即當喪亡。爾時,金翅鳥[*]搏水取龍,水猶未合,還上鐵叉樹上。

「比丘當知,若胎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搏水下至值胎種龍。若值卵生龍者,亦能捉之銜出海水;若值濕生龍者,鳥身即死。

「比丘當知,若濕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彼若得卵生龍、胎生龍、濕生龍,皆能捉之;設值化生龍者,鳥身即死。

「若,比丘!化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搏水下至值卵種龍、胎種龍、濕種龍、化種龍,皆能捉之,海水未合之頃,還上鐵叉樹上。

「比丘當知,若使龍王身事佛者,是時金翅鳥不能食噉。所以然者,如來恒行四等之心,以是故鳥不能食龍。云何為四等?如來恒行慈心,恒行悲心,恒行喜心,恒行護心。是謂,比丘!如來恒有此四等心,有大筋力,有大勇猛,不可沮壞。以是之故,金翅之鳥不能食龍。是故,諸比丘!當行四等之心。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搏=擗【宋】【聖】*,=闢【元】【明】*

  ????

喪亡=死【宋】【元】【明】

  「喪亡」,宋、元、明三本作「死」。
  「死」,大正藏原為「喪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死」。

縱廣=廣縱【聖】*

  「縱廣」,聖本作「廣縱」。
  「廣縱」,大正藏原為「縱廣」,今依據聖本改作「廣縱」。

卵生+(胎生)【宋】【元】【明】【聖】

  「卵生」,宋、元、明、聖四本作「卵生胎生」。
  大正藏無「胎生」二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補上。

身=有【宋】【元】【明】

  「身」,宋、元、明三本作「有」。
  「有」,大正藏原為「身」,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有」。

[註解]

[對應經典]

 

(九)[0646b11]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善知識惠施之時,有四事功德。云何為四?知時而施,非不知時;自手惠施,不使他人;布施常淨潔,非不淨潔;施極微妙,不有穢濁。善知識惠施之時,有此四功德。

「是故,諸比丘!善男子、善女人布施之時,當具此四功德。[*]以具此功德,獲大福業,得甘露滅。然此福德不可稱量,言當有爾許福業,虛空所不能容受。猶如海水不可計量,言一斛、半[*]斛、一合、半合,稱數之名,但其福業不可具陳。如是,善男子、善女人所作功德不可稱計,獲大福業,得甘露滅,言當有爾許福德。是故,比丘,善男子、善女人當具此四功德。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布〕-【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布」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布」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淨潔+(施)【宋】【元】【明】

  「淨潔」,宋、元、明三本作「淨潔施」。
  大正藏無「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惠施=施惠【宋】【元】【明】

  「惠施」,宋、元、明三本作「施惠」。
  「施惠」,大正藏原為「惠施」,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施惠」。

具+(足)【宋】【元】【明】

  「具」,宋、元、明三本作「具足」。
  大正藏無「足」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計=斗【宋】【元】【明】,=升【聖】

  ????

斛=[百*升]【聖】*

  「斛」,聖本作「[百*升]」。
  「[百*升]」,大正藏原為「斛」,今依據聖本改作「[百*升]」。

(諸)+比丘【宋】【元】【明】

  「比丘」,宋、元、明三本作「諸比丘」。
  大正藏無「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甘露滅:涅槃。又譯為「甘露滅盡之處」。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布施時的要點:

  1. 在適當的時機布施
  2. 親自布施
  3. 布施潔淨之物
  4. 布施美好之物

(一〇)[0646b27]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有四種之人,可敬可貴,世之福田。云何為四?所謂持信、奉法、身證、見到。

「彼云何名為持信人?或有一人受人教誡,有篤信心,意不疑難,有信於如來.至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世尊。亦信如來語,亦信梵志語,恒信他語,不任己智。是謂名為持信人。

「彼云何名為奉法人?於是,有人分別於法,不信他人,觀察於法,有耶?無耶?實耶?虛耶?彼便作是念:『此是如來語,此是梵志語。』以是知如來諸法者,便奉持之;諸有外道語者,而遠離之。是謂名為奉法人。

「彼云何為身證人?於是,有人身自作證,亦不信他人,亦不信如來語,諸尊所說言教亦復不信,但任己性而遊。是謂名為身證人。

「彼云何名為見到人?於是,有人斷三結,成須陀洹不退轉法,彼有此見便有惠施,有受者,有善惡之報,有今世、後世,有父,有母,有阿羅漢等受教者,身信作證而自遊化。是謂名為見到人。

「是謂,比丘!有此四人,當念除上三人,念修身證之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九

[校勘]

誡=戒【聖】

  「誡」,聖本作「戒」。
  「戒」,大正藏原為「誡」,今依據聖本改作「戒」。

(於是如來)+至真【宋】【元】【明】

  「至真」,宋、元、明三本作「於是如來至真」。
  大正藏無「於是如來」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任=住【宋】

  「任」,宋本作「住」。
  「住」,大正藏原為「任」,今依據宋本改作「住」。

是知=知是【宋】【元】【明】

  「是知」,宋、元、明三本作「知是」。
  「知是」,大正藏原為「是知」,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知是」。

諸=語【宋】【元】【明】【聖】

  「諸」,宋、元、明、聖四本作「語」。
  「語」,大正藏原為「諸」,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語」。

(之)+人【宋】【元】【明】

  「人」,宋、元、明三本作「之人」。
  大正藏無「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人=又【宋】

  「人」,宋本作「又」。
  「又」,大正藏原為「人」,今依據宋本改作「又」。

(有)+後世【宋】【元】【明】

  「後世」,宋、元、明三本作「有後世」。
  大正藏無「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我)+等【宋】【元】【明】

  「等」,宋、元、明三本作「我等」。
  大正藏無「我」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光明皇后願文)【聖】

  聖本在「??」字之後有光明皇后願文。
  大正藏無「光明皇后願文」六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註解]

任己性而遊:信任自己所證的而行事。

當念除上三人,念修身證之法:應該要重視的是從另三種人進而修行以自身得證。這裡的「除上三人」是形容「除了三種人之外的(第四種人)」,也就是描述「身證」。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說明有四種修行者:

  1. 持信:依著堅定信心而修行。
  2. 奉法:觀察、分別法義而修行。
  3. 見到:得法眼淨,見到真理。
  4. 身證:親身得證。

這四種修行人,只要走在正道上,都是世間的福田,而都要以親身得證為目標。

 
agama1/增壹阿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1/1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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