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十七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雜因誦第三品之五

[導讀:界相應 (2/2)]

《雜阿含經》「界相應」的內容為卷十六第444~454經,及本卷第455~465經,是解說各種界(差別、分類)的相關經文,尤其探討各種界相關的因緣。

上一卷解說了世間有各種差別,心也有各種狀態,感官的境界則有十八界等因緣。本卷則進一步提到禪定的不同層次及其因緣,修行人終究要洞察種種界都是無我的,而超越種種界。

(四五五)[0125a0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緣界種種故生種種,緣種種觸生種種,緣種種想生種種,緣種種欲生種種,緣種種覺生種種,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云何種種界?謂十八界,眼界,乃至法界。

「云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云何?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謂緣眼界生眼觸,非緣眼觸生眼界,但緣眼界生眼觸;緣眼觸生眼想,非緣眼想生眼觸,但緣眼觸生眼想;緣眼想生眼欲,非緣眼欲生眼想,但緣眼想生眼欲;緣眼欲生眼覺,非緣眼覺生眼欲,但緣眼欲生眼覺;緣眼覺生眼熱,非緣眼熱生眼覺,但緣眼覺生眼熱;緣眼熱生眼求,非緣眼求生眼熱,但緣眼熱生眼求。如是耳、鼻、舌、身……意界緣生意觸,乃至緣意熱生意求,亦如是廣說。是名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非緣種種求生種種熱,乃至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但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內六入處,外六入處亦如是說。

[校勘]

宋、元二本無「品」字。

高麗藏無本經,大正藏將本經以附文格式置於卷末,今依宋、元、明三本將本經置於卷初。

大正藏在「緣」字之前有一「非」字,今依據前後文刪去。

[註解]

覺:念頭,新譯為「尋」。相當的南傳經文中「覺」的次序在「欲」之前。

熱:熱忱。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參見卷十六第454經的「讀經拾得」。

[進階辨正]

[導讀:天界]

天界是六道當中最殊勝的一道,包含了欲界、色界、無色界的諸天,從下到上如下表所示:

無色界四天 非想非非想入處天(非有想非無想處天)
無所有入處天(無所有處天)
識入處天(無量識處天)
空入處天(無量空處天)
色界十八天 四禪天 五淨居天(只有三果聖者能往生):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
無雲天(少福天)、福生天、廣果天(因性果實天)、無想天
三禪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
二禪天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
初禪天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
欲界六天 他化自在天
化樂天(化自在天)
兜率天(兜率陀天)
焰摩天(炎摩天)
忉利天(三十三天)
四天王天

這些天的境界都可藉由修行而體驗到。

行善但沒有禪定能力的人,在命終時往生欲界天;有禪定修為的人則依定境的不同,得以往生對應的色界、無色界天。

解脫的聖者在世時即能入「滅盡定」,滅去六識及其緣生的受、想、行,以下第456經稱這個境界為滅界。

(四五六)[0116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有滅界。」

時,有異比丘從座起,整衣服,稽首禮足,合掌白佛言:「世尊!彼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滅界。如此諸界,何因緣可知?」

佛告比丘:「彼光界者,緣闇故可知。淨界緣不淨故可知。無量空入處界者,緣色故可知。無量識入處界者,緣內空故可知。無所有入處界者,緣所有可知。非想非非想入處界者,緣有第一故可知。滅界者,緣有身可知。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彼光界,乃至滅界,以何正受而得?」

佛告比丘:「彼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此諸界於自行正受而得。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於第一正受而得。滅界者,於有身滅正受而得。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有滅界」,巴利本作 Ābhādhātu, subhadhātu, ākāsānañcāyatanadhātu, viññāṇañcāyatanadhātu, ākiñcaññāyatanadhātu, nevasaññānāsaññāyatanadhātu, saññāvedayitanirodhadhātu

大正藏無「空」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大正藏在「一」字之後有一「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光界:光明的境界,或許指色界二禪天的境界。

淨界:清淨的境界,或許指色界三禪天的境界。

無量空入處:以無邊的空間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是無色界第一天的層次。又譯為「空入處」、「空處」、「空無邊處」。

無量識入處:以無邊的識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是無色界第二天的層次。又譯為「識入處」、「識處」、「識無邊處」。

無所有入處:以無所有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是無色界第三天的層次。又譯為「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入處:沒有一般粗重的想陰,但想陰仍未真正斷盡的定境。猶如油已經倒光的油筒,倒不出油來了,但表面還是黏著一些油;非想非非想入處已幾乎沒有想陰,但又不能說斷盡想陰。是無色界天的最高層次。

滅界:在這裡指滅盡定的境界。「滅盡定」是滅了六識及其緣生的受、想、行的定。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想受滅界」。

有第一:最寂靜、殊勝的存在。

有身:生命的存在;由五陰構成的我。「緣有身可知」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緣滅而得知」。

正受:字面的意思是「正確地獲得」,指正確地到達定境。又譯為「等至」,音譯為「三摩鉢底」。

此諸界於自行正受而得:這些界由修行各自的正確定境而得到。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這些界應該從想等至達到」。

第一正受:世間定境的極致。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殘行等至」。

有身滅正受:滅除「由五陰構成的我」的正確定境。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滅等至」。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明七種境界可如何得知?修什麼定而得?

這七種境界中,光界、淨界是屬於三界中的色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屬於三界中的無色界;滅界則是出世間的層次。

如何得知各境界?一般說來,可從與其超越的境界比較而得知:

  1. 光界:可由超越黑暗得知。
  2. 淨界:可由超越不淨得知。
  3. 無量空入處界:可由超越色(物質及物理現象)而得知。禪修上可將色法觀空,以無邊的空間為所緣,而修無量空入處定。通俗地說,將東西放進、移出特定的空間,該空間都完全不受影響,因此空間是可超越色的。
  4. 無量識入處界:可由超越空間而得知。禪修上可觀察修無量空入處定時的心識,以此「無量空入處禪心」為所緣,修無量識入處定。通俗地說,在空間上從台灣移動到美國,是需要時間的,但意識從台灣切換到美國,只需要一瞬間,因此識是可超越空間的。
  5. 無所有入處界:可由超越「有」而得知。禪修上可作意心識的「不存在」,修無所有入處定。通俗地說,只要存在都可能被干擾,不存在則不被干擾,因此無所有是可超越有的。但要注意這時只是作意不存在,心中還是有個相叫「不存在」。
  6. 非想非非想入處界:禪修上可觀察修無所有入處定時的心識,以此「無所有入處禪心」的寂靜、殊勝(「有第一」)為所緣,加深定力,達到世間定境的極致,沒有了一般粗重的「想陰」(心中浮現的相)。
  7. 滅界:也就是滅盡定(滅受想定)的境界,是聖者在世時練習涅槃的出世間定境,超越生命的存在(「有身」)。

修什麼定能得各境界?

  1. 光界:以光為所緣而修定。
  2. 淨界:以淨為所緣而修定。
  3. 無量空入處界:以無邊的空間為所緣而修定。
  4. 無量識入處界:以無邊的識為所緣而修定。
  5. 無所有入處界:以不存在為所緣而修定。
  6. 非想非非想入處界:精進加深定力達成世間定境的極致,壓住一般的想陰(而為「非想」),但由於沒有斷我見、沒有徹底斷貪,因此生命還是存在著(而為「非非想」),不能脫離輪迴。
  7. 滅界:依佛法修滅盡定(滅受想定)而得。


  • 除了《雜阿含經》及《相應部尼柯耶》外,《瑜伽師地論》卷九十六、《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八十五也有關於本經段落的討論,其中關於如何得知七界的說明,比較於下表中:
七界 《雜阿含經》 《相應部尼柯耶》 《瑜伽師地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何因緣可知光界? 黑暗 黑闇
何因緣可知淨界? 不淨 不淨 不淨 不淨
何因緣可知無量空入處界? 色趣 色趣
何因緣可知無量識入處界? 內空 虛空無邊處 有量狹小境識 邊際
何因緣可知無所有入處界? 所有 識無邊處 少所有 所有
何因緣可知非想非非想入處界? 有第一 無所有處 一切有最勝現前 有身
何因緣可知滅界? 有身 有無上由薩迦耶所有相應諸煩惱斷 有身滅


[進階辨正]

(四五七)[0117a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東園鹿子母講堂

爾時,世尊晡時從禪覺,於講堂蔭中敷座,於大眾前坐,說優檀那句,告諸比丘:「緣界故生說,非不界。緣界故生見,非不界。緣界故生想,非不界。緣下界,我說生下說、下見、下想、下思、下欲、下願、下士夫、下所作、下施設、下建立、下部分、下顯示、下受生。如是中……如是勝界,緣勝界,我說彼生勝說、勝見、勝想、勝思、勝願、勝士夫、勝所作、勝施設、勝建立、勝部分、勝顯示、勝受生。」

時,有婆迦利比丘在佛後執扇扇佛,白佛言:「凡夫見佛非佛,仍出自無明世尊!若於三藐三佛陀起非三藐三佛陀見,彼見亦緣界而生耶?」

佛告比丘:「於三藐三佛陀起非三藐三佛陀見,亦緣界而生,非不界。所以者何?凡夫界者,是無明界,如我先說,緣下界生下說、下見,乃至下受生,中……勝界生勝說、勝見,乃至勝受生。」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蔭」,大正藏原為「陰」,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蔭」。

「下」,大正藏原為「不」,今依據高麗藏改作「下」。

大正藏在「生」字之後有一「勝」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此」,宋、元、明三本作「是」。[*]

[註解]

鹿子母講堂:佛陀的道場之一,是由鹿子母出資設立的大講堂,在舍衛城。鹿子母本名毘舍佉,兒子名為「鹿」,因此又稱為「鹿子母」,又譯為「鹿母」。

優檀那:佛陀不問自說的感性語的集錄,是經典的九種分類(九分教)的第五類。又譯為「優陀那」。

緣界故生說:依於什麼樣的境界,則會有什麼樣的意向。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緣界而生起尋」。

如是中:比對相當的南傳經文,可知這裡的全文,即將前句「緣下界……下受生」的「下」改為「中」,成為「緣中界……中受生」。

婆迦利:比丘名,佛陀稱讚他「得信解脫,意無猶豫」第一,後來他身患重病,久病厭世,舉刀自殺時以四聖諦思惟五受陰而得涅槃。又譯作「跋迦利」、「跋迦梨」、「婆迦梨」、「薄迦梨」。

三藐三佛陀:佛陀。「三藐三佛陀」是如來十號中第三個的音譯,又譯為「三耶三佛」、「三佛」,義譯為「正遍知」、「等正覺」,此處以這個稱號來代表佛陀。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緣界故生說、緣界故生見、緣界故生想」的意思,可參見下一經的舉例。

(四五八)[0117a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有因緣生欲、恚、害想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因生欲想,非無因。有因生恚想、害想,非無因。

云何因生欲想?謂緣欲界也。緣欲界故,生欲想欲欲欲覺欲熱欲求。愚癡凡夫起欲求已,此眾生起三處邪,謂身、口、心。如是邪因緣故,現法苦住,有苦、有礙、有惱、有熱,身壞命終,生惡趣中,是名因緣生欲想。

恚、害云何因緣生恚想、害想?謂害界也。緣害界,生害想、害欲、害覺、害熱、害求。愚癡凡夫起害求已,此眾生起三處邪,謂身、口、心。起三處邪因緣已,現法苦住,有苦、有礙、有惱、有熱,身壞命終,生惡趣中,是名因緣生害想。

「諸比丘!若諸沙門、婆羅門如是安於生生危嶮想,不求捨離,不、不,彼則現法苦住,有苦、有礙、有惱、有熱,身壞命終,生惡趣中。譬如城邑聚落不遠有曠野,大火卒起,彼無有力能滅火者,當知彼諸野中眾生悉被火害。如是諸沙門、婆羅門安於生,生危嶮想,身壞命終,生惡趣中。

有因緣生出要、不恚、不害想諸比丘!有因生出要想,非無因。出要想云何有因生出要想?謂出要界。緣出要界,生出要想、出要欲、出要覺、出要熱、出要求。謂彼慧者出要求時,眾生三處生正,謂身、口、心。彼如是生正因緣已,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是名因緣生出要想。

不恚、不害想云何因緣生不恚、不害想?謂不害界也。不害界因緣生不害想、不害欲、不害覺、不害熱、不害求。彼慧者不害求時,眾生三處正,謂身、口、心。彼正因緣生已,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是名因緣生不害想。

「若諸沙門、婆羅門安於生,生不害想,不捨離、不覺、不吐,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譬如城邑聚落邊有曠野,大火卒起,有人堪能手足滅火,當知彼諸眾生依草木者,悉不被害。如是諸沙門、婆羅門安於生,生正想,不捨、不覺、不吐,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有」,宋、元、明三本作「為」。

[註解]

緣欲界故:因為有產生欲的根、境、識等(十八)界。全句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貪欲使貪欲集起」。

欲想:心中浮現感官之欲的相。

欲欲:對於感官之欲的欲望。

欲覺:對於感官之欲的意向、念頭。

欲熱:對於感官之欲的熱忱。

欲求:對於感官之欲的渴求。

現法苦住:當生保持在苦之中。

安於生:安於因緣的生起。相當的南傳經文沒有這三個字。

生危嶮想:心中生起欲、恚、害這些危險的想法。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生不正想」。

覺:醒悟。

吐:吐出;摒棄。

卒起:倉猝生起;突然生起。

出要:出離;離欲。

現法樂住:當生保持著安樂、幸福。另譯作「見法樂住」。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提到「有因生出要想,非無因。云何有因生出要想?謂出要界,緣出要界,生出要想、出要欲、出要覺、出要熱、出要求」。

對於解脫所抱持的「取相、欲望、意向、熱忱、渴求」雖然也是欲望,但是這些善法欲(對善法的喜愛)有助於我們持續精進,基於善法欲所行的身、口、意善業,也能引致善果報而讓人投生於人天善趣。

善法欲就如同人們乘坐以渡河的筏,在上岸後即可捨離;在修行得力後,修行人能漸漸提升到「無所求」的層次。若能徹底無所求,就不再投生人天,而證得涅槃。

(四五九)[0117c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婆羅門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慰勞已,於一面住,白佛言:「眾生非自作、非他作。」

佛告婆羅門:「如是論者,我不與相見汝今自來,而言我非自作、非他作。」

婆羅門言:「云何?瞿曇!眾生為自作、為他作耶?」

佛告婆羅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婆羅門!於意云何?有眾生方便界,令諸眾生知作方便耶?」

婆羅門言:「瞿曇!有眾生方便界,令諸眾生知作方便也。」

佛告婆羅門:「若有方便界,令諸眾生知有方便者,是則眾生自作、是則他作。婆羅門!於意云何?有眾生安住界堅固界出界造作界,令彼眾生知有造作耶?」

婆羅門白佛:「有眾生安住界、堅固界、出界、造作界,令諸眾生知有造作。」

佛告婆羅門:「若彼安住界、堅固界、出界、造作界,令諸眾生知有造作者,是則眾生自作、是則他作。」

婆羅門白佛:「有眾生自作、有他作。瞿曇!世間多事,今當請辭。」

佛告婆羅門:「世間多事,宜知是時。」

時,彼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校勘]

「非」,宋、元、明三本作「不」。[*]

「生」,宋、元、明三本作「生生」。

[註解]

非自作、非他作:世間苦樂等一切,既不是自己所作而造成,也不是他人所作而造成。這是「無因論」外道的見解,認為萬物都是無因無緣,不管好的、壞的事物的產生,都沒有原因。

我不與相見:我不和他相見,也有解為我不與他持相同的見解。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我不作如是見」。

汝今自來,而言我非自作、非他作:你今天是自己來拜訪的,卻說這(來拜訪)不是自己所作而造成,也不是他人所作而造成。

有眾生方便界,令諸眾生知作方便耶:有努力的狀態,使得人們知道自己正在努力嗎?例如努力賺錢的人,知道自己正在努力賺錢。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發起界,令知有情發起耶」。

安住界:保持的狀態。例如努力賺錢的人繼續努力。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存續界」。

堅固界:不屈不撓的狀態。例如努力賺錢的人縱使遇到挫折,仍不屈不撓,繼續努力賺錢。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剛毅界」。

出界:超越現況的狀態。例如努力賺錢的人企圖將事業轉型以因應未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出界」。

造作界:積極進取的狀態。例如努力賺錢的人積極賺更多錢。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行動界」。

世間多事,今當請辭:我在世俗中還有許多事要處理,現在便請辭先回去了。

宜知是時:現在是適當的時候(回去)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所載的婆羅門原先認同「無因論」,認為萬物都沒有原因,既不是自己所作而造成,也不是他人所作而造成。

佛陀因此問他:有沒有見過努力的人?有沒有見過一直保持努力的人?不屈不撓地努力的人?努力超越現況的人?努力後積極進取的人?

這些人的努力都會影響他們未來的成就,這就是一種因果的展現。既然從生活上就可以看到因果的展現,那麼「無因論」主張萬物都沒有原因,自然是不合理的。

(四六〇)[0117c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瞿師羅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禮尊者阿難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告瞿師羅長者:「眼界異、色界異喜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觸,又喜觸因緣生樂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復次,長者!有異眼界、異色界憂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苦觸,彼苦觸因緣生苦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復次,長者!異眼界、異色界捨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不苦不樂觸,不苦不樂觸因緣生不苦不樂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爾時,瞿師羅長者聞尊者阿難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校勘]

「拘睒彌」,巴利本作 Kosambī。

「瞿師羅」,巴利本作 Ghosita。

[註解]

拘睒彌:古代印度都市名,是十六大國之一的跋蹉國(拔沙國)的首都,相當於現今的 Kosam,位於恒河支流 Yamunā 河沿岸。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跋蹉國又稱為拘睒彌國。另譯為「俱睒彌」、「拘舍彌」、「拘深」。

瞿師羅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由瞿師羅長者所布施。另譯為「瞿沙羅園」、「瞿師園」。

眼界異、色界異喜處:眼界為一,而喜愛的色界為另一。

[對應經典]

 

(四六一)[0118a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稽首禮足,於一面坐。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告瞿師羅長者:「有三界。云何三?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爾時,尊者阿難即說偈言:

「曉了於欲界,  色界亦復然,
 捨一切有餘,  得無餘寂滅
 於身和合界,  永盡無餘證,
 三耶三佛說,  無憂離垢句。」

尊者阿難說是經已,瞿師羅長者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註解]

欲界:有淫欲和食欲的有情眾生居住的地方。依照三界六道的分類,天道的欲界諸天以下統稱為欲界,欲天的最高天是他化自在天,以下包含人道、阿修羅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

色界:離於淫欲和食欲,身體及宮殿等物質(色)相當殊勝精緻的有情眾生居住的地方。依照三界六道的分類,包含天道的色界十八天。

無色界:超越物質的世界,是沒有感官之欲的渴愛、沒有物質的渴愛,但還有精神的渴愛的有情眾生所處的境界。依照三界六道的分類,包含天道的無色界四天。

有餘:還有餘留的。這裡特指還有餘留的執著。

無餘寂滅:無餘涅槃,即完全滅除煩惱、生死。

三耶三佛:佛陀。「三耶三佛」是如來十號中第三個的音譯,又譯為「三藐三佛陀」、「三佛」,義譯為「正遍知」、「等正覺」,此處以這個稱號來代表佛陀。

[對應經典]

 

(四六二)[0118a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名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告瞿師羅長者:「有三界,色界、無色界、滅界,是名三界。」即說偈言:

「若色界眾生,  及住無色界,
 不識滅界者,  還復受諸有。
 若斷於色界,  不住無色界,
 滅界心解脫,  永離於生死。」

尊者阿難說是經已,瞿師羅長者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註解]

不識滅界者:不認得(還沒證得)滅界的人。

[對應經典]

 

(四六三)[0118b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答瞿師羅長者:「謂三出界。云何三?謂從欲界出至色界,色界出至無色界、一切諸行一切思想滅界,是名三出界。」即說偈言:

「知從欲界出,  超踰於色界,
 一切行寂滅,  勤修正方便。
 斷除一切愛,  一切行滅盡,
 知一切有餘,  不復轉還。」

尊者阿難說是經已,瞿師羅長者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大正藏在「三」字之後有一「種」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諸行:所有由因緣而生的事物(即「有為法」)。

超踰:超越。

[對應經典]

 

(四六四)[0118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尊者阿難往詣上座上座名者所,詣已,恭敬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問上座上座名者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者,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

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修習於止,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修習於觀,多修習已,當何所成?」

止觀俱修上座答言:「尊者阿難!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阿難復問上座:「云何諸解脫界?」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若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諸解脫界。」

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云何斷界?乃至滅界?」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斷一切行,是名斷界;斷除愛欲,是無欲界,一切行滅,是名滅界。

時,尊者阿難聞上座所說,歡喜隨喜,往詣五百比丘所,恭敬問訊,退坐一面,白五百比丘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時,當以何法專精思惟?」

時,五百比丘答尊者阿難:「當以二法專精思惟,……」,乃至「滅界」,如上座所說。

時,尊者阿難聞五百比丘所說,歡喜隨喜,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比丘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

佛告阿難:「若比丘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二法專精思惟,……」,乃至「滅界」,如五百比丘所說。

時,尊者阿難白佛言:「奇哉!世尊!大師及諸弟子皆悉同法、同句、同義、同味。我今詣上座名上座者,問如此義,亦以此義、此句、此味答我,如今世尊所說。我復詣五百比丘所,亦以此義、此句、此味而問,彼五百比丘亦以此義、此句、此味答,如今世尊所說。是故當知,師及弟子一切同法、同義、同句、同味。」

佛告阿難:「汝知彼上座為何如比丘?」

阿難白佛:「不知,世尊!」

佛告阿難:「上座者是阿羅漢,諸漏已盡,已捨重擔,正智心善解脫,彼五百比丘亦皆如是。」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止:心專注於一處(或一境)而不散亂。音譯為「奢摩他」、「三昧」、「三摩地」。

觀:洞察。音譯為「毘婆舍那」。

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行「止」,最終由於有「觀」而能圓滿成就。通俗地說,最圓滿的「止」,是成就智慧(觀)所達成的煩惱永盡(涅槃)。

同義、同味:相同意義,相同文句。

[讀經拾得]

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不只是概念,而須要實證。實證的修法包含「止」與「觀」:「止」是心專注於一處(或一境)而不散亂,例如:專注在呼吸上,止息想念與思慮,可以培養「定」;「觀」是洞察,例如:觀無常,可以培養「慧」。

本經中上座告訴阿難:「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佛弟子修行「止」,最終由於有「觀」而能圓滿成就;修行「觀」,最終由於有「止」而能圓滿成就,「止觀」俱修而能解脫。關於止與觀的次第,也可參考卷二十一第560經中阿難尊者所作的歸納。

由本經可以發現,不同的阿羅漢解脫聖者,解脫境界都是相同的。

[導讀:六界無我]

古印度有時將人的身心乃至宇宙區分為六界,也就是六種特性:

  1. 地:堅固性。
  2. 水:濕潤性。
  3. 火:溫熱性。
  4. 風:移動性。
  5. 空:空間。
  6. 識:覺知。

例如骨、肉屬於地界;血、尿屬於水界;體溫屬於火界;呼吸、移動屬於風界;空隙、空間屬於空界;種種心識作用則屬於識界。詳細的說明可見《中阿含經》卷四十二〈根本分別品2〉第162 經分別六界經。

既然人的身心乃至宇宙都是由這六界組成,因此透過分析與觀察這六界,就能知道人的身心乃至宇宙的本質。

凡夫可能誤認為有一個恆常、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者為我,並且執取這個「我」。以六界中的「識界」為例,凡夫可能產生以下幾種「我」的錯誤認知:

  • 心識是「我」:心識就是「我」,例如:以為「識」是我,或「靈魂」是「我」。
  • 心識異「我」:心識之外有「我」。例如:以為大腦或身體是「我」,而心識則是這個「我」所擁有的。
  • 心識和「我」互相含攝:「我」處於心識之中,或是心識處於「我」之中。例如:認為有宇宙意識(大我)包含了一切眾生的心識。

以上三類認為有「我」的見解,佛經中稱為「識是我」、「識異我」、「相在」,這幾個名詞詳細的邏輯定義及探討,可參見卷五第109經 (CBETA, T02, no. 99, p. 34, b15)

佛陀發現這六界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都是無常的,因此人的身心乃至宇宙都是無常的,沒有恆常、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我」。

修證無我的智慧,才能徹底地放下自我(無我),也不掛念身外之物(無我所見),去除貢高我慢(我慢繫著)等煩惱的束縛。

(四六五)[0118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如何觀六界,得無我、我所見、我慢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羅睺羅!若比丘於所有地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亦復如是。

「羅睺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於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羅睺羅!若比丘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是名斷愛縛諸結、斷諸愛,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羅睺羅」,巴利本作 Rāhula。

「正」,元、明二本作「止」。

[註解]

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我這個「有識的身體」及「身外的一切境界、形相」。

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沒有「(識身是)恆常不變的自我」的見解,沒有「(外境界一切相可由)恆常不變的自我所擁有」的見解,解脫「自我中心、傲慢」的煩惱的繫縛。

(地)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地)不是「我」、(地)之外也沒有「我」、(地)和「我」不互相含攝。

斷愛縛諸結、斷諸愛,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斷除愛欲的煩惱繫縛,斷除各種渴愛,完全地破除我慢,徹底地斷盡了苦。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導讀:受相應]

「受」即感受,例如苦的感受、樂的感受、不苦不樂的感受。

世俗上常說人有「身」、「心」,而「受」可視為身與心之間的媒介。有了「受」作為媒介,身體的感官才會影響心理,心理也會進一步影響身體。

四念處的第二個為「受念處」,即位於「身念處」和「心念處」之間。在念住時,「受念處」可作為從較明顯的「身念處」進入較抽象的「心念處」之間的銜接。

凡夫執著為我的「五陰」當中,「受」是第二個,同時「受」也是十二因緣的第七支,由於它能引生「愛」支,因此了解受的本質,對於洞察貪愛以及苦的生起有其必要。

《雜阿含經》「受相應」的內容為本卷 466~489 經,其中前幾經是教導「受」的根本義理,第 469、470 經則指出修行人在身受時可以不生心受,而不執著於受。為什麼不應執著受呢?因為受是飄忽無常的,如第 471~474 經所解說。第 475~481 經則分析無常背後受的因緣,第 482 經至卷末則解釋較高層次的受以及進階的名相。

(四六六)[0119a1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如何觀三受,得無我、我所見、我慢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三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彼彼觸因、彼彼受生,若彼彼觸滅,彼彼受亦滅、止、清涼、沒。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轉」,宋、元、明三本作「觸」。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了知受的起因,只要受的起因滅,受也就跟著滅了。

佛陀以分析因緣的方法,來斷除我見、我慢。這也是佛教常用來看待事物以及修行的方法。

(四六七)[0119a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刺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若彼比丘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刺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者,是名正見。」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觀樂作苦想,  苦受同劍刺,
 於不苦不樂,  修無常滅想,
 是則為比丘。  正見成就者,
 寂滅安樂道,  住於最後邊
 永離諸煩惱,  摧伏眾魔軍。」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最後邊:苦的最後盡頭,表示此生後就不再輪迴。

[對應經典]

 

(四六八)[0119b1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貪致樂、瞋致苦、癡致不苦不樂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苦受瞋恚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不苦不樂受癡使故,於我所修梵行。

羅睺羅!若比丘樂受貪使已斷、已知,苦受恚使已斷、已知,不苦不樂受癡使已斷、已知者,是名比丘斷除愛欲縛、去諸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樂受所受時,  則不知樂受,
 貪使之所使,  不見出要道。
 苦受所受時,  則不知苦受,
 瞋恚使所使,  不見出要道。
 不苦不樂受,  正覺之所說,
 不善觀察者,  終不度彼岸。
 比丘勤精進,  正知不動轉,
 如此一切受,  慧者能覺知。
 覺知諸受者,  現法盡諸漏,
 明智者命終,  不墮於眾數
 眾數既已斷,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坐」,宋、元、明三本作「住」。

[註解]

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為了斷除對樂受的貪的煩惱,而在我(佛陀)這邊作清淨的修行。

慢無間等:洞察而完全地破除我慢。又譯為「正慢無間等」、「正無間等」。

貪使之所使:被貪的煩惱所驅使。第一個「使」指「煩惱」,是名詞。第二個「使」指「趨使」,是動詞。

不墮於眾數:不落入輪迴之數。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一般人喜愛樂受,因此在經歷樂受時,被「貪」所役使。

一般人討厭苦受,因此在經歷苦受時,被「瞋」所役使。

對於不苦不樂受,雖然沒有什麼好惡,但仍然是基於「自己」而受,也就是我見、我執還在,因此在經歷不苦不樂受時,仍是被「癡」所役使。

對於這些狀況,修行人都應該善加觀察。

[進階辨正]

(四六九)[0119c0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大海深嶮者,此世間愚夫所說深嶮,非賢聖法、律所說深嶮。世間所說者,是大水積聚數耳。若從身生諸受,眾苦逼迫,或惱、或死,是名大海極深嶮處。愚癡無聞凡夫於此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長淪沒溺,無止息處。多聞聖弟子於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不生憂悲、啼哭號呼、心生狂亂,不淪生死,得止息處。」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身生諸苦受,  逼迫乃至死,
 憂悲不息忍,  號呼發狂亂,
 心自生障礙,  招集眾苦增,
 永淪生死海,  莫知休息處。
 能捨身諸受,  身所生苦惱,
 切迫乃至死,  不起憂悲想。
 不啼哭號呼,  能自忍眾苦,
 心不生障礙,  招集眾苦增。
 不淪沒生死,  永得安隱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溺」,宋本作「漏」。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凡夫受身苦時會引生心苦,而憂傷悲嘆、怨天尤人、心中狂亂,由瞋心而導致更多的苦。修行人受身苦時則平靜地承受它,能忍身苦,而不生更多的心苦。

衍生來看,凡夫受身樂時會貪著於樂,甚至樂極生悲,而且由於樂受是無常的,所以若是貪著於樂,那麼當樂受消失時心裡便生憂惱,可謂自討苦吃。修行人受身樂時,因為不貪著於樂,當樂受消失時自然也不會憂惱。

(四七〇)[0119c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凡夫與聖人都有苦樂不苦不樂受,處理態度有何差別?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多聞聖弟子亦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諸比丘!凡夫、聖人有何差別?」

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苦痛逼迫,乃至奪命,憂愁啼哭,稱怨號呼。」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增諸苦痛,乃至奪命,愁憂稱怨,啼哭號呼,心生狂亂,當於爾時,增長二受,若身受、若心受

「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極生苦痛,愚癡無聞凡夫亦復如是。增長二受,身受、心受,極生苦痛。所以者何?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於諸五欲生樂受觸,受五欲樂,受五欲樂故,為貪使所使;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生瞋恚故,為恚使所使。於此二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生不苦不樂受,為癡使所使。為樂受所繫終不離,苦受所繫終不離,不苦不樂受所繫終不離。云何繫?謂為貪、恚、癡所繫,為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繫。

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

「譬如士夫被一毒箭,不被第二毒箭,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為樂受觸,不染欲樂,不染欲樂故,於彼樂受,貪使不使。於苦觸受不生瞋恚,不生瞋恚故,恚使不使。於彼二使,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故,不苦不樂受癡使不使,於彼樂受解脫不繫,苦受、不苦不樂受解脫不繫。於何不繫?謂貪、恚、癡不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繫。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多聞於苦樂,  非不受覺知,
 彼於凡夫人,  其實大有聞

 樂受不放逸,  苦觸不增憂,
 苦樂二俱捨,  不順亦不違。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受」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悲」,大正藏此處空一格,今依據高麗藏改作「悲」。

「味」,大正藏原為「昧」,今依據高麗藏改作「味」。

[註解]

身觸生諸受:身體所緣生的各種感受,即第469經的「身生諸受」;特指六根中的前五個(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所緣生的受。

身受:生理的感受;由身體引起的受,由六根中的前五個(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所緣生。

心受:心理的感受;由心理引起的受,由意根所緣生。

五欲: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而起的欲望。也就是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

多聞於苦樂,非不受覺知,彼於凡夫人,其實大有聞:多聞聖弟子並非不受、不覺知苦樂,相較於凡夫而言,多聞聖弟子才是如實地覺知。

身死不墮數:身軀死亡後不落入輪迴之數。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受」是修行的下手處之一,如實了知諸受的集、滅、味、患、離,便不會被苦樂牽著走,在經歷諸受時僅有身受而可以不生心受,所以不再對於諸受生起貪、瞋、癡,終而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進階辨正]

(四七一)[0120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受如風譬如空中狂風卒起,從四方來,有塵土風、無塵土風、毘濕波風鞞嵐婆風薄風厚風,乃至風輪起風。身中受風亦復如是,種種受起——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受苦貪受、不苦不樂貪受,樂出要受苦出要受、不樂不苦出要受。」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虛空中,  種種狂風起,
 東西南北風,  四維亦如是。
 有塵及無塵,  乃至風輪起,
 如是此身中,  諸受起亦然。
 若樂若苦受,  及不苦不樂,
 有食與無食,  貪著不貪著。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毘濕波風:工巧的風,能雕琢萬物。

鞞嵐婆風:迅速猛烈的風。又譯為「旋風」。

薄風:小風。

厚風:大風。

風輪:大地四輪之一,世界成立於空輪(虛空)之上,空輪之上有風輪(移動性),其上有水輪、金輪,合稱四輪。

樂食受:世俗的樂的感受。這裡「食」指世俗的、肉體的。

苦食受:世俗的苦的感受。

樂無食:非世俗的樂的感受。「無食」指非世俗的、精神的。

苦無食:非世俗的苦的感受。

樂貪受:依貪著而起的樂的感受。

苦貪受:依貪著而起的苦的感受。

樂出要受:依出離而起的樂的感受。

苦出要受:依出離而起的苦的感受。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諸受如風

各種感受有如各種風,來無影、去無蹤,也是無常,因此無須執著於感受,就好像不會想要緊握住風一樣。

  • 本經中對於受的分類舉例於下表:
類別 樂受 苦受 不苦不樂受
身的 細滑的感受 刺痛的感受 接觸而沒特別感受
心的 欣喜的感受 憂傷的感受 捨的感受
食的 感到好吃;感到好聽 感到難吃;感到刺耳 吃飽而感到不想多吃了
無食的 發現相對論的快樂 解不開數學難題的苦悶 打坐的捨受
貪的 貪吃而感到好吃 貪吃而吃不到好吃的苦 貪吃但吃飽感到不想多吃了
出要的 持戒修定而輕安喜樂 持八關齋戒而不能看電影的苦受 解脫的捨受


進階的例子可見本卷第483經。

  • 本經中食、無食的對比,一種可能的解讀是欲界、非欲界的差別;貪、出要的對比則是執著與出離的差別。舉例來說,色界、無色界的眾生已超出五欲因此他們的受是無食的,但色界、無色界眾生仍會依貪著而起受。

南傳經典關於受的經文中則只有「世俗(肉體)、非世俗(精神)」的區別,沒有「貪、出要」的區別,可能南傳經文定義中「世俗(肉體)」包含了「貪」、「非世俗(精神)」包含了「出要」的意義。這些只是分類文字上的差別,不影響實際修行。

  • 有同學提問:「為什麼有苦出要受?出離不是能離苦嗎?」

本經中對於受有不同的分類法,其中一種是將受區分為因貪而起的、或是因出離而起的。舉例來說:為了出離,練習打坐因而感到腿痛,也算是一種因出離而起的苦受。縱然因出離也會有苦受,但也如風一般,無需執著。

[進階辨正]

(四七二)[0120c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客舍種種人住,若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野人獵師、持戒犯戒、在家出家,悉於中住。此身亦復如是,種種受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受、苦無食受、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著受、苦貪著受、不苦不樂貪著受,樂出要受、苦出要受、不苦不樂出要受。」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客舍中,  種種人住止,
 剎利婆羅門,  長者居士等,
 旃陀羅野人,  持戒犯戒者,
 在家出家人,  如是等種種,
 此身亦如是。  種種諸受生,
 若樂若苦受,  及不苦不樂,
 有食與無食,  貪著不貪著,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客舍:旅館。

剎利: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王族及武士階級,掌管政治及軍事。又譯為「剎帝利」。

旃陀羅:古代印度種姓制度四姓之下的賤民階級,最被輕視,以屠殺為業。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身體上的各種感受變化無常,有如旅館中的各種房客來來去去,都只是過客。

既然感受是來去無常的,便也無須為某個感受而特別激動或困擾。

(四七三)[0121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禪思,念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是比丘作是念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於靜處禪思,念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

佛告比丘:「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知諸行無常,  皆是變易法
 故說受悉苦,  正覺之所知。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諸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悉知諸受已,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身死不墮」,宋、元、明三本作「死不墮於」。

[註解]

一切行無常:一切的有為法(因緣而生的事物)都是無常的。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阿含經》定義四念處是「觀身如身、觀受如受、觀心如心、觀法如法」,而在中國更為人所熟知的是龍樹說的「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最常見的實修四念處的方法是單純地覺知以攝心,例如修「受念住」時單純地覺知目前所感受的是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不加以人為的思考。例如禪定有樂受,就覺知樂受(在如此能增益善法、減少不善法的前提下),而能收攝心念、提升定力。直到修「法念住」時而能體悟出苦、空、非我的真相。

也有的修法是以正見代入而修觀,例如「不淨觀」是「觀身不淨」,本卷第467經也載:「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刺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CBETA, T02, no. 99, p. 119, a27-29)

本經則顯示這二類修法在佛教都是可行的,佛陀表示「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和「諸受是苦」並不違背。

因此,實修時看修行的目的,有什麼程度就依次第而修,親自體證,而不是口頭禪。

四念處的修習有各個層次,例如《雜阿含經》卷十九第536經就提到超越「厭離」最後是「厭離不厭離俱捨」的層次:「若比丘於內身起厭離想,於內身起不厭離想、厭離不厭離俱捨想,正念正知。如內身,如是外身、內外身,內受、外受、內外受,內心、外心、內外心,內法、外法、內外法,作厭離想、不厭離想、厭離不厭離俱捨想,住正念正知。如是,尊者大目犍連!是名四念處修習多修習。」(CBETA, T02, no. 99, p. 139, b28-c5)

[進階辨正]

[導讀:四禪、八定、九次第定]

在欲界、色界、無色界的三界分類中,初禪至第四禪的定力都屬於色界定的層次。四禪的原理,可見卷十四第347經的導讀

無色界也有四種定,稱為「四無色定」:(無量)空入處定、(無量)識入處定、無所有入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四無色定的說明,可見本卷前面第456經的「讀經拾得」。

四禪加上四無色定合稱為「八定」。

就證果而言,四禪的定力搭配佛法的觀慧已經足夠,四無色定不是必須的。

滅受想定(又譯為「想受滅正受」、「滅盡定」)為聖者才能證得的定,八定加上滅受想定合稱為「九次第定」。

(四七四)[0121a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阿難獨一靜處禪思,念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復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作是念已,從禪起,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無常故諸受皆苦、漸次寂滅故諸受皆苦世尊!我獨一靜處禪思,念言:『如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

佛告阿難:「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又復,阿難!我以諸行漸次寂滅故說,以諸行漸次止息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

阿難白佛言:「云何?世尊!以諸受漸次寂滅故說?」

諸受漸次寂滅佛告阿難:「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第三禪正受時,喜心寂滅;第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空入處正受時,色想寂滅;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寂滅;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寂滅;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想受滅正受時,想、受寂滅;是名漸次諸行寂滅。」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漸次諸行止息?」

諸行漸次止息佛告阿難:「初禪正受時,言語止息;二禪正受時,覺觀止息;三禪正受時,喜心止息;四禪正受時,出入息止息;空入處正受時,色想止息;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止息;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止息;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止息;想受滅正受時,想、受止息;是名漸次諸行止息。」

阿難白佛:「世尊!是名漸次諸行止息。」

佛告阿難:「復有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如是止息,於餘止息無過上者。」

阿難白佛:「何等為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諸餘止息無過上者?」

佛告阿難:「於貪欲心不樂、解脫,恚、癡心不樂、解脫,是名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諸餘止息無過上者。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故」字。

宋、元、明三本無「想」字。

[註解]

初禪:離於感官欲樂,離於惡的、不善的事情,覺與觀兩者皆有,由捨離而生起喜與樂,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第二禪:離於覺與觀,內心澄淨、專注,覺與觀兩者皆無,由定而生起喜與樂,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第三禪:離於喜,安住在捨心、安住在正念、正知中,體驗到樂,安住於這聖者所說的捨中,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第四禪:離於苦、樂,先前憂、喜已斷了,不苦不樂,只有因捨而生的清淨之念,心專注純一,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出入息寂滅:呼吸停止了。

想受滅正受:滅了想陰、受陰的禪定境界。又譯為「滅盡定」、「滅受想定」。

出入息止息:呼吸停止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諸受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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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行四念處時,要如實了知當下的身心狀態,例如:清楚明白地覺知當下的受是苦受、樂受還是不苦不樂受。既然有苦受也有樂受,但佛陀卻又表示所有受都是苦,阿難尊者覺得有點矛盾,因而向佛陀請問。

佛陀則向阿難尊者說明,因為諸行無常所以說諸受都是苦;也因為諸行漸次寂滅、止息,所以說諸受都是苦。

  • 為什麼諸行漸次寂滅、止息,可以說諸受都是苦?

因為禪定的過程是放下粗重煩惱、讓心念昇華的過程,如果要進階到更高層次的禪定,遲早要放下前一層次的禪定境界(尋、伺、喜心甚至呼吸等等),才不會成為提升層次的障礙。所以即使是禪定境界也會一一寂滅、也是無常的,何況是世俗的各種受。(既然是無常,便呼應了前面所說「諸行無常所以說諸受都是苦」。)

通俗地說,禪定層次愈高,感受愈是輕安快樂,每提升一個層次的禪定境界,都會發現前一層次的境界是較粗糙、較苦的。

修行人最終證得涅槃,以寂滅為樂,相較之下一切諸受當然都是苦的。

  • 九次第定由初禪至滅受想定的定義和所寂滅的諸行,整理於下表中:

正受定義漸次寂滅的諸行
滅界滅受想一切諸行一切思想滅界想受寂滅
無色界 非想非非想入處度一切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無所有入處想寂滅
無所有入處度一切無量識處,無所有處識入處想寂滅
識入處度一切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空入處想寂滅
空入處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無量空處色想寂滅
色界 第四禪離苦息樂,憂喜先斷,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出入息寂滅
第三禪離喜,捨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喜心寂滅
第二禪離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覺觀寂滅
初禪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言語寂滅

本表整理自本經、本卷第463經、卷十四第347經、《中阿含經》卷二十四〈因品 4〉第97經大因經。

[進階辨正]

(四七五)[0121b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七佛觀察諸受的方法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毘婆尸如來未成佛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觀,觀察諸受。云何為?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如是觀察,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毘婆尸佛,如是式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及我釋迦文佛,未成佛時思惟觀察諸受,亦復如是。

[校勘]

「此」,宋、元二本作「是」。

[註解]

受集:受的起因。

受滅:受的消滅。

道跡:途徑。

受味:受的滋味。

受患:受的禍患。

受離:受的出離。

堅住:穩固地保持著。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提到過去七佛皆觀察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

其中「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是分析受本身的生起和滅去,而「受味、受患、受離」則是分析受所引生的後續。

舉例來說,「受集」是「觸集」,而「受味」是「受因緣生樂喜」,這兩者之間的不同在於:

「受集」是指受的起因、如何產生受的;「受味」則是指受的滋味、受的吸引力,若執著於受味就會引生後續的因緣。前者是說受的「起因」,後者則會牽引到「後續」的因緣。

除了本經的分析外,也可參考卷二第42經所講述如實知五陰的「七處善」,其中「如實知受」的部分即與本經相當類似。

  • 本經說:「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如果愛樂於受,將來就會生起更多的受,輪迴受苦。

[進階辨正]

(四七六)[0121c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禪思。如是觀察諸受。云何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

時,彼比丘從禪覺已,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禪思,觀察諸受。云何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

佛告比丘:「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禮」,宋、元、明三本作「佛」。

宋、元、明三本無「喜」字。

[註解]

[對應經典]

 

(四七七)[0121c29]

如異比丘問經,尊者阿難所問經亦如是。

[註解]

 

(四七八)[0122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云何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佛告比丘:「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言」字。

「唯」,宋、元、明三本作「惟」。

「樂喜」,宋、元、明三本作「喜樂」。

「此」,宋、元、明三本作「是」。[*]

[註解]

[對應經典]

 

(四七九)[0122a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我於諸受不如實知,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知,我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得解脫、出離、脫諸顛倒,亦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我於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故,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為脫、為出、為脫諸顛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四八〇)[0122a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諸受不如實知,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知者,非沙門、非婆羅門,不同沙門、不同婆羅門,非沙門義、非婆羅門義,非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若沙門、婆羅門於諸受如實知,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者,彼是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同沙門、同婆羅門,沙門義、婆羅門義,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沙門、非沙門,如是沙門數、非沙門數亦如是。

[校勘]

大正藏無「非」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沙門之沙門:修行人當中真正的修行人;修行人當中最優秀的修行人。「沙門」在古代印度原泛指傳統婆羅門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婆羅門之婆羅門:修行人當中真正的修行人;修行人當中最優秀的修行人。「婆羅門」原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佛陀則表示婆羅門不應以出生來界定,而要以行為來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對應經典]

 

(四八一)[0122b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壹奢能伽羅國壹奢能伽羅林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欲於此中半月坐禪。諸比丘!勿復遊行,唯除乞食及布薩。」即便坐禪,不復遊行,唯除乞食及布薩。

爾時,世尊半月過已,敷坐具,於眾前坐,告諸比丘:「我以初成佛時所思惟諸禪少許禪分,於今半月,思惟作是念:『生受的因緣諸有眾生,生受皆有因緣,非無因緣。云何因緣?欲是因緣、是因緣、觸是因緣。

「諸比丘!於欲不寂滅、覺不寂滅、觸不寂滅,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彼欲寂滅、覺不寂滅、觸不寂滅,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彼欲寂滅、覺寂滅、觸不寂滅,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彼欲寂滅、覺寂滅、觸寂滅,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

邪見因緣故,眾生生受,邪見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邪解脫、邪智因緣故,眾生生受,邪智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正見因緣故,眾生生受,正見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因緣故,眾生生受,正智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若彼欲不得者得、不獲者獲、不證者證生,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是名不寂滅因緣,眾生生受,寂滅因緣,眾生生受。

「若沙門、婆羅門如是緣緣、緣緣集、緣緣滅、緣緣集道跡、緣緣滅道跡不如實知者,彼非沙門之沙門、非婆羅門之婆羅門,不同沙門之沙門、不同婆羅門之婆羅門,非沙門義、非婆羅門義,非[*]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若沙門、婆羅門於此緣緣、緣緣集、緣緣滅、緣緣集道跡、緣緣滅道跡如實知者,當知是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同沙門、同婆羅門,以沙門義、婆羅門義,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諸禪」,大正藏原為「禪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諸禪」。

「惟」,宋本作「唯」。

「緣」,宋、元、明三本作「緣故」。

[註解]

壹奢能伽羅國:疑為「壹奢能伽羅村」的訛誤,是拘薩羅國的婆羅門村落,又譯為「伊車能伽羅」、「那楞伽羅」。

布薩:說戒、懺悔的集會。在出家人來說,是指每半月的集會說戒,若有犯戒的人則在僧眾前懺悔,以維持戒行的清淨。對在家人來說,則是在齋日受持八關齋戒。

坐具:坐時或臥時墊在身下,以保持衣服乾淨的長方形布。又譯為尼師壇、敷具。

少許禪分:少許的禪支。「禪分」或「禪支」指禪定的一部分,例如初禪有覺、觀、喜、樂、一心等五禪支。

覺:念頭。也是「有覺有觀(有尋有伺)」的「覺(尋)」,把心投向目標。禪定時心投向專注的目標,日常生活裡心則投向各種不同的目標,即是念頭。舊譯為「覺」。

寂滅:這裡特指消滅;沒有了。

彼欲寂滅、覺寂滅、觸寂滅,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當欲、覺、觸都沒有時,會產生受。例如聖人沒有欲、覺、(無明)觸時,還是有受,但不因此而起煩惱、執著。

邪業:不正當的行為;殺生、偷盜、邪淫。

邪命:不正當的謀生。

正解脫:真正的解脫;解脫於貪、瞋、癡。

若彼欲不得者得、不獲者獲、不證者證生:如果他想要得到還沒得到的、獲得還沒獲得的、證得還沒證得的。(也就是對於未來有所希求,自然會生受;這樣的希求寂滅了,也會生受,例如離欲的樂受或不苦不樂受。)其中「生」疑為贅字。

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欲望寂滅,會有清涼喜樂的感受。

緣緣:各個因緣。緣字重複是用來表示清楚地瞭解每一個因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受如水上泡

佛陀表示眾生所有的受都是由因緣而生的。

產生受的心理因緣,本經以欲、覺、觸為例:

  • 欲:想要。例如想要吃好吃的,吃到了就有樂受,沒吃到就有苦受。
  • 覺:即「尋」,把心投向目標,也就是念頭。例如將心思投向美好的記憶,回憶的滋味是甜美的,但離開甜美的回憶就是苦受了。
  • 觸:根、境、識和合而生。經文例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欲」通常較偏向對於將來的渴求,「覺」的念頭不只可以投向現在,也可以投向過去,「觸」則是當下的三事和合而生,因此欲、覺、觸將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能讓人生受的原因都含括列舉了。

欲、覺、觸這三者,不管寂滅或不寂滅,都會緣生「受」:

  • 三者都不寂滅:緣生欲界眾生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 只有欲寂滅:緣生初禪「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念持喜安」的樂受。
  • 欲、覺都寂滅,觸不寂滅:緣生二禪「無覺無觀,定生喜樂」的樂受。
  • 三者都寂滅:這裡的「觸寂滅」應是特指「無明觸」的寂滅,那麼如卷三第63經所述:「所起前無明觸滅,後明觸集起。」(CBETA, T02, no. 99, p. 16, c2) 因此而緣生聖者的受,沒有煩惱、執著的成分。

在實踐上,八正道及其產生的解脫、解脫知見(合稱為十正行、十無學法,參見《中阿含經》卷四十九〈雙品1〉第189經聖道經),能讓人離苦得樂,而有樂受或捨受;反之則造成苦受。

因此在本經中,對於產生受的因緣,佛陀從微觀的心理層面上,以及巨觀的實踐層面上,都一一解說了。

[進階辨正]

(四八二)[0122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夏安居時。

爾時,給孤獨長者來詣佛所,稽首禮足,却坐一面,佛為說法,示、教、照、喜;說種種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言:「唯願世尊與諸大眾受我三月請衣被、飲食、應病湯藥。」

爾時,世尊默然而許。

時,給孤獨長者知佛默然受請已,從座起去,還歸自家,過三月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不執布施之樂、不執欲所長養喜樂佛告給孤獨長者:「善哉,長者!三月供養衣被、飲食、應病湯藥。汝以莊嚴淨治上道於未來世當獲安樂果報,然汝今莫得默然樂受此法,汝當精勤時時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

時,給孤獨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爾時,尊者舍利弗於眾中坐,知給孤獨長者去已,白佛言:「奇哉!世尊!善為給孤獨長者說法,善勸勵給孤獨長者,言:『汝已三月具足供養如來大眾,淨治上道,於未來世,當受樂報;汝莫默然樂著此福,汝當時時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世尊!若使聖弟子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得遠離五法,修滿五法。云何遠離五法?謂斷欲所長養喜、斷欲所長養憂、斷欲所長養捨、斷不善所長養喜、斷不善所長養憂,是名五法遠離。云何修滿五法?謂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

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若聖弟子修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遠離五法,修滿五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勤」,宋、元、明三本作「進」。

大正藏在「眾」字之後有一「中」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給孤獨:優婆塞名,是舍衛城的長者,波斯匿王的主藏吏。為城中富豪,秉性仁慈,因常幫助孤苦無依的人,人譽為「給孤獨」(音譯「阿那邠邸」),又譯為「須達多」。曾和波斯匿王長子祇陀太子共同捐獻園林給僧團,即祇樹給孤獨園。

汝以莊嚴淨治上道:你已莊嚴、清淨、整治了修行的道路。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服侍比丘僧團」。

時時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時常學著遠離世間而具備滿足、親身體證禪定的喜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你們應該因而這麼學:『我們是否時常能進入後住於獨居的喜中。』」

斷欲所長養喜、斷欲所長養憂、斷欲所長養捨、斷不善所長養喜、斷不善所長養憂:斷離因為五欲而增長滋養的喜受(樂受)、憂受(苦受)、捨受(不苦不樂受),斷離因為不善法而增長滋養的喜受(樂受)、憂受(苦受)。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欲所引起的一切苦、憂在那時不存在,欲所引起的一切樂、喜在那時不存在,不善所引起的一切苦、憂在那時不存在,不善所引起的一切樂、喜在那時不存在,善所引起的一切苦、憂在那時不存在」。

隨喜:通常指見到他人行善而隨之心生歡喜,這裡特指因為自己清淨的行為而心生歡喜,例如因為離欲、惡不善法而心生歡喜。

猗息:輕鬆安穩,又譯為「輕安」。「猗」是輕鬆美好的意思,讀音同「依」;「息」是休息、停止的意思。

一心:專注、純一的心。是「定」的別名之一,又譯為「心一境性」。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學佛不只是作善事

佛陀勉勵給孤獨長者雖然因為供養僧眾三月的關係會有極大的善報,但不要只是快樂地受報,而是要努力修行,時常學著遠離世間而親身體證禪定的喜樂。

  • 「遠離五法」的五法有什麼生活上的例子?

遠離世間而體證禪悅時,所遠離的五法:「欲所長養喜、欲所長養憂、欲所長養捨、不善所長養喜、不善所長養憂」有什麼生活上的例子?

因為遊玩、娛樂而快樂,是「欲所長養喜」;娛樂總會結束,而會憂心沒有娛樂的時候怎麼辦?娛樂結束時也會有失落感,都是「欲所長養憂」;玩到不想多玩了,或是吃美食吃飽了而不想多吃了,是「欲所長養捨」。

偷別人的錢而可以買奢侈品,感到高興,是「不善所長養喜」;偷了錢因此怕被抓,是「不善所長養憂」。

要證入初禪必須離欲、惡不善法,因此離於五欲及不善法造成的諸受,而且有禪定而生的各種輕安快樂。

  • 「修滿五法」與禪定和七覺支的關係

佛陀提到遠離世間而體證禪悅時,修滿「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這五法。

在卷十八第495經中,佛陀也說明以持戒為基礎,漸次滿足這五法,再進修以得到涅槃的次第:「持戒比丘根本具足,所依具足,心得信樂;得信樂已,心得歡喜寂靜三昧、如實知見、厭離、離欲、解脫;得解脫已,悉能疾得無餘涅槃。」(CBETA, T02, no. 99, p. 129, a18-21)

卷二十四第615經記載修習四念處能滿足這五法:「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已生;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受身樂已,其心則。」(CBETA, T02, no. 99, p. 172b16-18)

卷三十三第931經記載修習六念也可以漸次滿足這五法:「聖弟子如是念時,不起貪欲纏,不起瞋恚、愚癡心,其心正直,得如來義,得如來正法;於如來正法、於如來所得隨喜心;隨喜心已,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受樂已,其心;心定已,彼聖弟子於兇嶮眾生中,無諸罣礙,入法流水,乃至涅槃。」(CBETA, T02, no. 99, p. 237, c23-29)

念戒是六念之一,因此第495經所說的持戒自然也包含於第931經所說的六念之一,「因戒生定」而能修滿這五法,正確地成就禪定。

對照七覺支(覺悟的七個要素),本經中佛陀教導給孤獨長者「莫得默然樂受此法」是擇法覺支,「汝當精勤,時時學遠離」是精進覺支,「修滿五法」的內容含括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給孤獨長者依此修行,即可達成正定,能好好地修習七覺支的最後一支——捨覺支了。

(四八三)[0123a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食念者、有無食念者、有無食無食念者;有食樂者、無食樂者、有無食無食樂者;有食捨者、有無食捨者、有無食無食捨者;有食解脫者、有無食解脫者、有無食無食解脫者。

「云何食念?謂五欲因緣生念。云何無食念?謂比丘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是名無食念。云何無食無食念?謂比丘有覺有觀息,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念。

「云何有食樂?謂五欲因緣生樂、生喜,是名有食樂。云何無食樂?謂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是名無食樂。云何無食無食樂?謂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是名無食無食樂。

「云何有食捨?謂五欲因緣生捨,是名有食捨。云何無食捨?謂彼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第三禪具足住,是名無食捨。云何無食無食捨?謂比丘離苦息樂,憂喜先已離,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第四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捨。

「云何有食解脫?謂色俱行。云何無食解脫?謂無色俱行。云何無食無食解脫?謂彼比丘貪欲不染、解脫,瞋恚、愚癡心不染、解脫,是名無食無食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食念:世俗的想念,即五欲(五種感官之欲)所生的想念。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肉體的喜」。

無食念:非世俗的想念,在本經特指「初禪」的境界。初禪超越了欲界,而到了色界的層次。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精神的喜」。

無食無食念:非世俗的想念中最非世俗的想念,在本經特指「二禪」的境界。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比精神更精神的喜」。

食樂:世俗的樂,即五欲所生的樂。

無食樂:非世俗的樂,在本經特指「二禪」的樂。

無食無食樂:非世俗的樂中最非世俗的樂,在本經特指「三禪」的樂。

食捨:世俗的捨,即五欲所生的捨,例如吃美食吃飽了而不想多吃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肉體上的平靜」。

無食捨:非世俗的捨,在本經特指「三禪」的平靜。

無食無食捨:非世俗的捨中最非世俗的捨,在本經特指「第四禪」的平靜。

食解脫:解脫於世俗、五欲的束縛,超越欲界,進入色界。

無食解脫:解脫於色界,進入無色界。

無食無食解脫:解脫於貪、瞋、癡的煩惱,進入涅槃。

離欲、離惡不善法:離於感官欲樂,離於惡的、不善的事情。

有覺有觀:「覺」與「觀」兩者皆有。「覺」又譯為「尋」,是投向的注意力;「觀」又譯為「伺」,是持續的注意力。例如打坐時將心念投向呼吸,就是「尋」;接著將心念持續地省察呼吸,就是「伺」。

離生喜樂:由捨離而生起喜與樂。

具足住:進入(達成)並保持著。又譯為「成就遊」。

有覺有觀息,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覺」與「觀」消退了,內心澄淨、專注,「覺」與「觀」兩者皆無,由定而生起喜與樂,充分達成並保持在第二禪。

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喜消退了,安住在捨心、安住在正念、正知中,體驗到快樂,安住於這聖者所說的捨中。這是三禪的境界。

離苦息樂,憂喜先已離,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第四禪具足住:苦、樂都消退了,先前憂、喜已消退了,不苦不樂,只有因捨而生的清淨之念,心專注純一,充份達成並保持在第四禪。

色俱行:色界。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關於色的」。

無色俱行:無色界。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關於無色的」。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提到的各種層次及其面向,整理於如下表所示:

層次\面向 解脫
五欲的念 五欲的樂 五欲的捨 色界
無食 初禪的念 二禪的樂 三禪的捨 無色界
無食無食 二禪的念 三禪的樂 四禪的捨 解脫貪瞋癡


相當的南傳經文舉例有所不同,如下表所示:

層次\面向 平靜 解脫
肉體 五欲的喜 五欲的樂 五欲的平靜 有關於色的
精神 初禪、二禪的喜 初禪、二禪、三禪的樂 四禪的平靜 有關於無色的
比精神還精神 解脫貪瞋癡


以上兩個表格中,無論在層次上(每一列從上而下)、面向上(每一欄從左而右),都是循序漸進、愈來愈高深的境界。雖然因為千年的傳誦,南北傳的經文在所舉例子的細節上略有不同,但兩者的重點都在於修行應該一步一步地提升層次,終至解脫貪、瞋、癡。

[進階辨正]

(四八四)[0123b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跋陀羅比丘及尊者阿難俱住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難往詣尊者跋陀羅所,共相問訊慰勞已,於一面住。什麼是見、聞、樂、想、有第一時,尊者阿難問尊者跋陀羅比丘言:「云何名為見第一?云何聞第一?云何樂第一?云何想第一?云何有第一?」

尊者跋陀羅語尊者阿難言:「見第一梵天自在造作、化如意,為世之父,若見彼梵天者,名曰見第一。

聞第一阿難!有眾生離生喜樂,處處潤澤,處處敷悅,舉身充滿,無不滿處。所謂離生喜樂,彼從三昧起,舉聲唱說,遍告大眾:『極寂靜者,離生喜樂,極樂者,離生喜樂。』諸有聞彼聲者,是名聞第一。

樂第一復次,阿難!有眾生於此身離喜之樂潤澤,處處潤澤,敷悅充滿,舉身充滿,無不滿處,所謂離喜之樂,是名樂第一。

想第一云何想第一?阿難!有眾生度一切識入處無所有,無所有入處具足住,若起彼想者,是名想第一。

有第一云何有第一?復次,阿難!有眾生度一切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具足住,若起彼有者,是名有第一。」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比丘言:「多有人作如是見、如是說,汝亦同彼,有何差別?我作方便問汝,汝當諦聽,當為汝說。如其所觀,次第盡諸漏,是為見第一。如其所問,次第盡諸漏,是名聞第一。如所生樂,次第盡諸漏者,是名樂第一。如其所想,次第盡諸漏者,是名想第一。如實觀察,次第盡諸漏,是名有第一。」

時,二正士共論說已,從座起去。

[校勘]

「跋陀羅」,巴利本作 Bhaddaji。

「作」,宋、元、明三本作「所」。

[註解]

跋陀羅:比丘名,佛陀稱讚他「辯才卒起,解人疑滯」第一。又譯為「婆陀」。

梵天:婆羅門教認為的造物主。佛教中則認為梵天為初禪天之一,此天離欲界的淫欲,寂靜清淨。

一切識入處:以無邊的識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即識無邊處界,無色界之第二天。又譯為「無量識入處」、「識無邊處」。

如其所觀,次第盡諸漏:依他所眼見的,修行斷盡各種煩惱。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如看見者有煩惱的直接捨斷」。

如其所問:比對相當的南傳經典及前後文,疑為「如其所聞」的訛誤。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阿難尊者問跋陀羅尊者:什麼是眼見的第一名?什麼是耳聽的第一名?什麼是快樂的第一名?……。

跋陀羅尊者的回答是基於當時社會主流的見解:

眼見的第一名是什麼?見到傳說中的造物主,沒有更神奇的了。雖然佛教知道沒有梵天造物這回事,然而婆羅門教認為梵天造物,也代表當時梵天之上的天界和人間幾乎沒有互動,梵天大概就是外道能見的天人的極限了。

耳聽的第一名是什麼?天界的聲音比人間的聲音美妙,初禪「言語寂滅」(參見本卷第474經)、二禪是「聖默然」(參見卷十八第501經),二禪天人(例如光音天人)以發光代替聲音來溝通,二禪以上可能沒有聲音可言了。因此「離生喜樂」的初禪眾生的聲音,可能是最高級的聲音。(相當的南傳經文則說「光音天」的聲音第一,和北傳經文不同,但可能也是根據二禪是「聖默然」而作的推論。)

快樂的第一名是什麼?「離喜之樂」是三禪的境界(參見卷十四第347經),四禪則只有因捨而生的清淨之念,沒有喜樂可言。因此三禪的樂是世間樂的極致。

想的第一名是什麼?佛陀之前的印度禪修者認為「非想非非想入處定」沒有想陰而是世間定的極致,因此比「非想非非想入處定」低一層次的「無所有入處定」,從當時外道禪修者的觀點來看,大概是最精細的想了。(不過佛陀發現「非想非非想入處定」雖然沒有了一般粗重的想陰,但還沒斷盡想陰,因此佛教對此定的稱呼中有「非非想」這個敘述。)

有的第一名是什麼?本卷第456經說「非想非非想入處界者,緣有第一(最寂靜、殊勝的存在)故可知」,這可說是世間最殊勝的存在了。

阿難尊者則表示,當一個人可對於他所眼見的、耳聞的、受樂的、心想的、存有的,能徹底解脫、斷盡一切煩惱時,才是真正的第一名。

(四八五)[0123c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瓶沙詣尊者優陀夷所,稽首作禮,退坐一面。時,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言:「云何世尊所說諸受?」

優陀夷言:「大王!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莫作是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正應有二受——樂受、苦受。若不苦不樂受,是則寂滅。」如是三說,優陀夷不能為王立三受,王亦不能立二受,俱共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

時,尊者優陀夷以先所說,廣白世尊:「我亦不能立三受,王亦不能立二受,今故共來具問世尊如是之義,定有幾受?」

世尊有時說一受,有時說二受、三受……無量受佛告優陀夷:「我有時說一受,或時說二受,或說三、四、五、六、十八、三十六,乃至百八受,或時說無量受。

受的各種分類法云何我說一受?如說所有受,皆悉是苦,是名我說一受。云何說二受?說身受、心受,是名二受。云何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云何四受?謂欲界繫受、色界繫受、無色界繫受,及不繫受。云何說五受?謂樂根、喜根、苦根、憂根、捨根,是名說五受。云何說六受?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云何說十八受?謂隨六喜行、隨六憂行、隨六捨行受,是名說十八受。云何三十六受?依六貪著喜、依六離貪著喜、依六貪著憂、依六離貪著憂、依六貪著捨、依六離貪著捨,是名說三十六受。云何說百八受?謂三十六受,過去三十六、未來三十六、現在三十六,是名說百八受。云何說無量受?如說此受彼受等,比丘!如是無量名說,是名說無量受。

不必執著名相分類優陀夷!我如是種種說受如實義,世間不解,故而共諍論,共相違反,終竟不得我法、律中真實之義以自止息。優陀夷!若於我此所說種種受義,如實解知者,不起諍論、共相違反,起、未起諍能以法、律止令休息。

「然,優陀夷!有二受,欲受、離欲受。云何欲受,五欲功德因緣生受,是名欲受。云何離欲受?謂比丘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是名離欲受。

「若有說言:『眾生依此初禪,唯是為樂非餘者。』此則不然。所以者何?更有勝樂過於此故,何者是?謂比丘離有覺有觀,內淨,定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是名勝樂。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入處,轉轉勝說。

「若有說言:『唯有此處,乃至非想非非想極樂非餘。』亦復不然。所以者何?更有勝樂過於此故,何者是?謂比丘度一切非想非非想入處,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名勝樂過於彼者。

「若有異學出家作是說言:『沙門釋種子唯說想受滅,名為至樂。』此所不然。所以者何?應當語言:『此非世尊所說受樂數,世尊說受樂數者,如說。』

「優陀夷!有四種樂。何等為四?謂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提樂。」

佛說此經已,尊者優陀夷及瓶沙王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瓶沙王」,巴利本作 Pañcakaṅga。

「優陀夷」,巴利本作 Udāyi。

「瓶沙」,宋本作「五山」。

「正」,宋本作「政」。

宋、元、明三本無「共」字。

「故」,宋、元、明三本作「欲」。

大正藏無「丘」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義」,宋本作「議」。

「眾」,宋、元、明三本作「若眾」。

「然」,大正藏原為「應」,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然」。

[註解]

瓶沙:優婆塞名,是摩竭提國的國王,阿闍世王的父親。悉達多太子出家後曾行經摩竭提國王舍城,瓶沙王見到他很歡喜,表示願意讓半個國家給悉達多太子,要他別出家了。悉達多太子沒有接受,瓶沙王就預約他成道後到王舍城接受供養。曾建立迦蘭陀竹園,供養三寶,後被太子阿闍世篡位而死在獄中。《長阿含經》卷五第4經闍尼沙經記載他命終後往生為毘沙門天王的太子。又譯為「頻婆娑羅」。

優陀夷:比丘名,迦毘羅衛國國師的兒子,未出家前淨飯王請他帶悉達多太子娛樂,勸悉達多太子打消出家的念頭。佛陀成道後,跟隨佛陀出家,證阿羅漢。佛陀在回家鄉前先派遣優陀夷尊者回國,度化了原先討厭出家人的淨飯王,使得釋迦族人及全城的人民熱烈迎接佛陀進城,佛陀稱讚他「善能勸導、福度人民」第一。又譯為「優陀耶」。

唯是為樂非餘者:只有這是快樂,其餘的都不算是快樂。

異學:泛稱佛弟子以外的修行者,另譯作「外道」。

釋種子:釋迦族血統的人,這裡特指佛陀。

此非世尊所說受樂數,世尊說受樂數者,如說:這種說法(「只有想受滅是樂」)不是佛陀所說的,佛陀說的各種不同的感受的樂,如本經所說。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世尊不只安立『樂受』於『樂』中,道友!不論在哪邊、以何種方式發現『樂』,它就在如來所安立的『樂』中。」

菩提樂:證得正覺的樂。本句中四種樂所指為何的討論,詳見線上版「進階辨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有時說有一受(諸受皆苦)、有時說有二受(身受、心受)、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等,這些不同的說法只是分類與觀察角度上的不同,彼此之間不會互相抵觸。

就好像瞎子摸象的比喻,眾人因為看不到大象的全貌,因而各執一端互相諍論。對於見到法的人,因為明白佛陀說法的全貌,自然不會執著於名相分類上,而是能將佛法實際應用於修行解脫。

[進階辨正]

(四八六)[0124b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生正厭離、不樂、背捨,得盡諸漏,所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復有八法,謂世八法。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復有十法,謂十業跡。於此十法,生厭、不樂、背捨,得盡諸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七識住:七種心識的住處;心識貪愛攀緣的七種境界 (1) 欲界的人及天(若干身、若干想) (2) 色界的初禪天(例如梵天初生時若干身、一想) (3) 色界的二禪天(例如光音天一身、若干想) (4) 色界的三禪天(例如遍淨天一身、一想) (5) 無色界的空入處天 (6) 無色界的識入處天 (7) 無色界的無所有入處天。詳見《中阿含經》卷二十四〈因品 4〉第97經大因經。這是因為識要攀緣名色才能生長,識所攀緣的名色則可歸納為這七種。至於欲界的三惡道、色界的四禪天、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處天,則不是識所貪愛的境界,或者不會增長識,因此不在七識住中。

世八法: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八種世間法。另譯為「世間八法」、「八風」。

九眾生居:九種眾生樂於居住的地方 (1) 欲界的人及天(若干身、若干想) (2) 色界的初禪天(例如梵天初生時若干身、一想) (3) 色界的二禪天(例如光音天一身、若干想) (4) 色界的三禪天(例如遍淨天一身、一想) (5) 色界的四禪天(例如無想天無想、無所覺知) (6) 無色界的空入處天 (7) 無色界的識入處天 (8) 無色界的無所有入處天 (9) 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處天。詳見《長阿含經》卷八第5經眾集經。至於欲界的三惡道,並非眾生樂於居住的地方,因此不在九眾生居中。

十業跡:即「十不善業跡」,指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又譯為「十惡業道」、「十惡業」。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表示若能離於一法、二法……,或十法,就能漏盡解脫。

一如本卷第485經中提到的概念,這一法至十法只是分類或觀察角度上的不同,彼此之間不會互相抵觸。

(四八七)[0124b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生正厭離、不樂、背捨,究竟苦邊,解脫於苦,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復有八法,謂世八法。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復有十法,謂十業跡。於此十法,生正厭離、不樂、背捨,究竟苦邊,解脫於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對應經典]

 

(四八八)[0124c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觀察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得盡諸漏,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復有八法,謂世八法。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復有十法,謂十業跡。於此十法,正觀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得盡諸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對應經典]

 

(四八九)[0124c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觀察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究竟苦邊,解脫於苦,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復有八法,謂世八法。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復有十法,謂十業跡。於此十業跡,觀察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究竟苦邊,解脫於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雜阿含經卷第十七

 
agama/雜阿含經卷第十七.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1/17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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