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十七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雜因誦第三ⓔ品之五
[界相應 (2/2)]
導讀
ⓐ(四五五)[0125a0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緣界種種故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想,緣種種想生種種欲,緣種種欲生種種覺,緣種種覺生種種熱,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云何種種界?謂十八界,眼界,乃至法界。
「云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云何?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謂緣眼界生眼觸,非緣眼觸生眼界,但緣眼界生眼觸;非緣眼觸生眼想,非緣眼想生眼觸,但緣眼觸生眼想;緣眼想生眼欲,非緣眼欲生眼想,但緣眼想生眼欲;緣眼欲生眼覺,非緣眼覺生眼欲,但緣眼欲生眼覺;緣眼覺生眼熱,非緣眼熱生眼覺,但緣眼覺生眼熱;緣眼熱生眼求,非緣眼求生眼熱,但緣眼熱生眼求。如是耳、鼻、舌、身、意界緣生意觸,乃至緣意熱生意求,亦如是廣說。是名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非緣種種求生種種熱,乃至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但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內六入處,外六入處亦如是說。
[校勘]
ⓔ 宋、元二本無「品」字。
ⓐ 高麗藏無本經,大正藏將本經以附文格式置於卷末,今依宋、元、明三本將本經置於卷初。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14 界相應〉S. 14. No.7-10 Saññā, etc.(想)等經
[讀經拾得]
(四五六)[0116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光界、淨界等以何因緣可知、以何正受而得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①、無量識入處界②、無所有入處界③、非想非非想入處界④、有滅界⑤。」
時,有異比丘從座起,整衣服,稽首禮足,合掌白佛言:「世尊,彼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滅界。如此諸界,何因緣可知?」
佛告比丘:「彼光界者,緣闇故可知,淨界緣不淨故可知,無量空入處界者,緣色故可知,無量識入處界者,緣內ⓘ故可知,無所有入處界者,緣所有可知,非想非非想入處界者,緣有第一故可知,滅界者,緣有身可知。」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彼光界,乃至滅界,以何正受而得?」
佛告比丘:「彼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此諸界於自行正受而得,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於第一有ⓙ正受而得,滅界者,於有身滅正受而得。」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內」,元、明二本作「內空」。
ⓙ 宋、元、明三本無「有」字。
[註解]
① 無量空入處界:另譯作「空處、空處定、空處住、無量空處、空無邊處、無邊空處、無色空處、空入處、空無量入處界」,以無邊之空間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
② 無量識入處界:另譯作「識處、識處定、無邊識處、無量識處、無色識處、無量識入處、識無邊處、一切識入處」,超空無邊處,以無邊之識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
③ 無所有入處界:超識無邊處,以無所有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另譯作「不用定、不用處、無所有入處、無所有處」。
④ 非想非非想入處界:世俗定之最深者,入此定時已無「粗想」,所以稱「非想」,但還有「微細想」,但此「微細想」已沒有想的功能,所以稱「非非想」,一如水面上的油花,雖還是油,但沒有油的一般功能一樣。
⑤ 滅界:滅盡定,指六識(心)之作用皆滅盡之定。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14 界相應〉S. 14. No.11 Sattimā.(此等之七)
[讀經拾得]
(四五七)[0117a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東園鹿子母講堂。
爾時,世尊晡時從禪覺,於講堂蔭ⓑ中敷座,於大眾前坐,說優檀那①句,告諸比丘:「不界是下說、下見緣界故生說②,非不界,緣界故生見,非不界,緣界故生想,非不界。緣下ⓔ界,我說生下說、下見、下想、下思、下欲、下願、下士夫、下所作、下施設、下建立、下部分、下顯示、下受生。如是中。如是勝界,緣勝界,我說彼生勝說、勝見、勝想、勝思、勝願、勝士夫、勝所作、勝施設、勝建立、勝部分、勝顯示、勝受生ⓒ。」
時,有婆迦利比丘在佛後執扇扇佛,白佛言:「凡夫見佛非佛,仍出自無明世尊,若於三藐三佛陀起非三藐三佛陀見,彼見亦緣界而生耶?」
佛告比丘:「於三藐三佛陀起非三藐三佛陀見,亦緣界而生,非不界。所以者何?凡夫界者,是無明界,如我先說,緣下界生下說、下見,乃至下受生,中勝界生勝說、勝見,乃至勝受生。」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蔭」,大正藏原為「陰」,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蔭」。
ⓔ 「下」,大正藏原為「不」,今依據高麗藏改作「下」。
ⓒ 大正藏在「生」字之下有一「勝」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 「此」,宋、元、明三本作「是」。*
[註解]
① 優檀那:同「優陀那」,經的九種分類(九分教)之第五類,為佛陀不問自說的感性語的集錄。
② 緣界故生說:解讀為「依據其領域的傾向而生起了知」,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依特性傾向而生起想、見、尋」。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14 界相應〉S. 14. No.13 Giñjakāvasatha.(磚瓦之家)
[讀經拾得]
- 又一例顯示佛陀並沒有要求弟子不分東西,反而要弟子善種種界。
- 可參考《金剛經》。
(四五八)[0117a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有因緣生欲、恚、害想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因生欲想,非無因,有因生恚想、害想,非無因。
「{欲想云何因生欲想?謂緣欲界也。緣欲界故,生欲想、欲欲①、欲覺②、欲熱③、欲求。愚癡凡夫起欲求已,此眾生起三處邪,謂身、口、心。如是邪因緣故,現法苦住④,有苦、有礙、有惱、有熱,身壞命終,生惡趣中,是名因緣生欲想。
「恚想、害想云何因緣生恚想、害想?謂害界也。緣害界,生害想、害欲、害覺、害熱、害求,愚癡凡夫起害求已,此眾生起三處邪,謂身、口、心。起三處邪因緣已,現法苦住,有苦、有礙、有惱、有熱,身壞命終,生惡趣中,是名因緣生害想。
「諸比丘,若諸沙門、婆羅門如是安於生,生危嶮想,不求捨離,不覺、不吐,彼則現法苦住,有苦、有礙、有惱、有熱,身壞命終,生惡趣中。譬如城邑聚落不遠有曠野,大火卒起,彼無有力能滅火者,當知彼諸野中眾生悉被火害。如是諸沙門、婆羅門安於生,生危嶮想,身壞命終,生惡趣中。
「有因緣生出要、不恚、不害想諸比丘,有因生出要想,非無因。出要想云何有ⓕ因生出要想?謂出要界,緣出要界,生出要想、出要欲、出要覺、出要熱、出要求,謂彼慧者出要求時,眾生三處生正,謂身、口、心,彼如是生正因緣已,現法樂住⑤,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是名因緣生出要想。
「不恚、不害想云何因緣生不恚、不害想?謂不害界也,不害界因緣生不害想、不害欲、不害覺、不害熱、不害求,彼慧者不害求時,眾生三處正,謂身、口、心。彼正因緣生已,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是名因緣生不害想。
「若諸沙門、婆羅門安於生,生不害想,不捨離、不覺、不吐,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譬如城邑聚落邊有曠野,大火卒起,有人堪能手足滅火,當知彼諸眾生依草木者,悉不被害。如是諸沙門、婆羅門安於生,生正想,不捨、不覺、不吐,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善趣中。」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有」,宋、元、明三本作「為」。
[註解]
① 欲欲:感官之欲的意向;欲意。
② 欲覺:感官之欲的希求。
③ 欲熱:感官之欲的熱望。
④ 現法苦住:當生保持在痛苦中。
⑤ 現法樂住:當生保持著安樂、幸福;另譯作「見法樂住」。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尼科耶》〈第六集〉A. VI. No.39 Nidāna.
[讀經拾得]
(四五九)[0117c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婆羅門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慰勞已,於一面住,白佛言:「眾生非自作①、非他作②?」
佛告婆羅門:「如是論者,我不與相見,汝今自來,而言我非ⓗ自作、非他作?」
婆羅門言:「云何?瞿曇,眾生ⓘ為自作、為他作耶?」
佛告婆羅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婆羅門,於意云何?有眾生方便界,令諸眾生知作方便耶③?」
婆羅門言:「瞿曇,有眾生方便界,令諸眾生知作方便也。」
佛告婆羅門:「若有方便界,令諸眾生知有方便者,是則眾生自作、是則他作。婆羅門,於意云何?有眾生安住界④、堅固界、出界、造作界,令彼眾生知有造作耶?」
婆羅門白佛:「有眾生安住界、堅固界、出界、造作界,令諸眾生知有造作。」
佛告婆羅門:「若彼安住界、堅固界、出界、造作界,令諸眾生知有造作者,是則眾生自作、是則他作。」
婆羅門白佛:「有眾生自作、有他作。瞿曇,世間多事,今當請辭。」
佛告婆羅門:「世間多事,宜知是時⑤。」
時,彼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校勘]
ⓗ 「非」,宋、元、明三本作「不」。*
ⓘ 「生」,宋、元、明三本作「生生」。
[註解]
① 自作:自己所作,意思是,苦樂禍福等一切,都是自己過去宿因所作的結果,是「恆常論」與「宿命論」的一類。反義詞是「非自作」。
② 他作:他人所作。指世間苦樂等一切,都是他人(例如造物主大梵天)所作的。例如執著認為大梵(造物主、大我)創造一切。
③ 有眾生方便界,令諸眾生知作方便耶:「方便界」指活力精進之要素,即「引發行動的活力」。 此句意思為「當有引發行動的活力,眾生則知有行動的活力嗎?」方便,另譯為「精進」、「勤」,「界」為「要素」的意思,「作」為「行動」的意思。
④ 安住界:安住,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持續行動的活力」。
⑤ 宜知是時:現在正是時候。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尼科耶》〈第六集〉A. VI. No.38 Attakāri.
[讀經拾得]
也可與[非自作自覺、非他作他覺,因緣說離於斷常二邊] <雜阿含、十二、三○○>比對。
(四六○)[0117c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禮尊者阿難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告瞿師羅長者:「眼界異、色界異喜處①,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觸,又喜觸因緣生樂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復次,長者,有異眼界、異色界憂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苦觸,彼苦觸因緣生苦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復次,長者,異眼界、異色界捨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不苦不樂觸,不苦不樂觸因緣生不苦不樂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爾時,瞿師羅長者聞尊者阿難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註解]
① 眼界異、色界異喜處:「眼界為一,所喜愛的色界是另一」。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5 六處相應〉S. 35. No.129 Ghosita.(瞿史羅)
[讀經拾得]
(四六一)[0118a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稽首禮足,於一面坐。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告瞿師羅長者:「有三界。云何三?謂欲界①、色界②、無色界③。」
爾時,尊者阿難即說偈言:
「曉了於欲界, 色界亦復然,
捨一切有餘④, 得無餘寂滅⑤。
於身和合界, 永盡無餘證,
三耶三佛說, 無憂離垢句。」
尊者阿難說是經已,瞿師羅長者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註解]
① 欲界:有淫欲和食欲的有情眾生居住的地方。依照三界六道的分類,天道的欲界諸天以下統稱為欲界,欲天的最高天是魔天,以下包含人道、阿修羅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牲道。
② 色界:離於淫欲和食欲,身體及宮殿等物質(色)相當殊勝精緻,有形但輕質量或無質量的有情眾生居住的地方。依照三界六道的分類,包含天道的色界諸天。
③ 無色界:無男女欲、感官之欲、物質之欲,但還有精神之欲特性的眾生界,在色界之上。
④ 有餘:還有餘留的。此處特指還有餘留的執著。
⑤ 無餘寂滅:無餘涅槃,指解脫者的入滅。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四六二)[0118a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名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告瞿師羅長者:「有三界,色界、無色界、滅界,是名三界。」即說偈言:
「若色界眾生, 及住無色界,
不識滅界者, 還復受諸有。
若斷於色界, 不住無色界,
滅界心解脫, 永離於生死。」
尊者阿難說是經已,瞿師羅長者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四六三)[0118b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瞿師羅長者詣尊者阿難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所說種種界。云何為種種界?」
尊者阿難答瞿師羅長者:「謂三ⓐ出界。云何三?謂從欲界出至色界,色界出至無色界、一切諸行一切思想滅界,是名三出界。」即說偈言:
「知從欲界出, 超踰於色界,
一切行寂滅, 勤修正方便。
斷除一切愛, 一切行滅盡,
知一切有餘, 不復轉還有。」
尊者阿難說是經已,瞿師羅長者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 大正藏在「三」字之下有一「種」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四六四)[0118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尊者阿難往詣上座上座名者所,詣已,恭敬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問上座上座名者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
止觀一體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者,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止①、觀②。」
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修習於止,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修習於觀,多修習已,當何所成?」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阿難復問上座:「云何諸解脫界?」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若斷界、無欲界、滅界③,是名諸解脫界。」
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云何斷界?乃至滅界?」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斷一切行,是名斷界;斷除愛欲,是無欲界,一切行滅,是名滅界。」
時,尊者阿難聞上座所說,歡喜隨喜,往詣五百比丘所,恭敬問訊,退坐一面,白五百比丘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時,當以何法專精思惟?」
時,五百比丘答尊者阿難:「當以二法專精思惟,乃至滅界,如上座所說。」
時,尊者阿難聞五百比丘所說,歡喜隨喜,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比丘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
佛告阿難:「若比丘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二法專精思惟,乃至滅界,如五百比丘所說。」
時,尊者阿難白佛言:「奇哉!世尊,大師及諸弟子皆悉同法、同句、同義、同味,我今詣上座名上座者,問如此義,亦以此義、此句、此味答我,如今世尊所說,我復詣五百比丘所,亦以此義、此句、此味而問,彼五百比丘亦以此義、此句、此味答,如今世尊所說。是故當知,師及弟子一切同法、同義、同句、同味。」
佛告阿難:「汝知彼上座為何如比丘?」
阿難白佛:「不知,世尊。」
佛告阿難:「上座者是阿羅漢,諸漏已盡,已捨重擔,正智心善解脫④,彼五百比丘亦皆如是。」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止:心定於一處(或一境)而不動。音譯為「奢摩他」、「三昧」、「三摩地」。
② 觀:洞察力。音譯為「毘婆舍那」。
③ 斷界、無欲界、滅界:斷界(斷一切行)、無欲界(斷除愛欲)、滅界(一切行滅)。
④ 心善解脫:即「心解脫」的加強語氣;徹底地心解脫。
[讀經拾得]
(四六五)[0118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如何觀六界,得無我、我所見、我慢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①,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②?」
佛告羅睺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羅睺羅,若比丘於所有地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亦復如是。
「羅睺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於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羅睺羅,若比丘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是名斷愛縛諸結、斷諸愛、止ⓐ慢無間等、究竟苦邊③。」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止」,大正藏原為「正」,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止」。
[註解]
① 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我這個「有識的身體」及「身外的一切境界、形相」。
② 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沒有「(識身是)恆常不變的自我」的見解,沒有「(外境界一切相可由)恆常不變的自我所擁有」的見解,解脫「自我中心、傲慢」的結使(煩惱)的繫縛。
③ 斷愛縛諸結、斷諸愛、止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18 羅㬋羅相應〉S. 18. No.21 Anusaya.(使)
[讀經拾得]
[受相應]
(四六六)[0119a1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如何觀三受,得無我、我所見、我慢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三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彼彼觸因、彼彼受生,若彼彼觸滅,彼彼受亦滅、止、清涼、沒。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轉」,宋、元、明三本作「觸」。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10 Phassamūlaka.(以觸為根本者)
[讀經拾得]
下一經並表示「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刺想、觀於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
(四六七)[0119a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刺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若彼比丘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刺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者,是名正見。」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觀樂作苦想, 苦受同劍刺,
於不苦不樂, 修無常滅想,
是則為比丘。 正見成就者,
寂滅安樂道, 住於最後邊,
永離諸煩惱, 摧伏眾魔軍。」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5 Daṭṭhabbena.(當見)
[讀經拾得]
(四六八)[0119b1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貪致樂、瞋致苦、痴致不苦不樂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苦受瞋恚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不苦不樂受癡使故,於我所修梵行。
「斷除愛欲縛.去諸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羅睺羅,若比丘樂受貪使已斷、已知,苦受恚使已斷、已知,不苦不樂受癡使已斷、已知者,是名比丘斷除愛欲縛、去諸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樂受所受時, 則不知樂受,
貪使之所使, 不見出要道。
苦受所受時, 則不知苦受,
瞋恚使所使, 不見出要道。
不苦不樂受, 正覺之所說,
不善觀察者, 終不度彼岸。
比丘勤精進, 正知不動轉,
如此一切受, 慧者能覺知。
覺知諸受者, 現法盡諸漏,
明智者命終, 不墮於眾數①。
眾數既已斷,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坐」,宋、元、明三本作「住」。
[註解]
① 眾數:「數」是「計數」,指生死流轉,如「不墮於眾數」。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3 Pahānena.(捨棄)
[讀經拾得]
對於自己喜愛的,而有樂受。因此樂受是由貪而役使。
對於違逆自己的、自己喜愛的拿不到,而有苦受。因此苦受是由瞋而役使。
既不喜愛也不違逆的感受,仍然是基於「自己」而受,也就是我見、無明還在,因此是由癡(無明)而役使。
(四六九)[0119c0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大海深嶮者,此世間愚夫所說深嶮,非賢聖法、律所說深嶮。世間所說者,是大水積聚數耳,若從身生諸受,眾苦逼迫,或惱、或死,是名大海極深嶮處。愚癡無聞凡夫於此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長淪沒溺ⓗ,無止息處。多聞聖弟子於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不生憂悲、啼哭號呼、心生狂亂,不淪生死,得止息處。」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身生諸苦受, 逼迫乃至死,
憂悲不息忍, 號呼發狂亂,
心自生障礙, 招集眾苦增,
永淪生死海, 莫知休息處。
能捨身諸受, 身所生苦惱,
切迫乃至死, 不起憂悲想。
不啼哭號呼, 能自忍眾苦,
心不生障礙, 招集眾苦增。
不淪沒生死, 永得安隱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溺」,宋本作「漏」。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4 Pātāla.(嶮崖)
[讀經拾得]
(四七○)[0119c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愚癡無聞凡夫與多聞聖弟子都有苦樂不苦不樂受,處理態度差別在那呢?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多聞聖弟子亦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諸比丘,凡夫、聖人有何差別?」
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身觸①生諸受,苦痛逼迫,乃至奪命,憂愁啼哭,稱怨號呼。」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增諸苦痛,乃至奪命,愁憂稱怨,啼哭號呼,心生狂亂,當於爾時,增長二受,若身受②、若心受③。
「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極生苦痛,愚癡無聞凡夫亦復如是。增長二受,身受、心受,極生苦痛。所以者何?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於諸五欲生樂受觸,受五欲樂,受五欲樂故,為貪使所使;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生瞋恚故,為恚使所使。於此二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生不苦不樂受,為癡使所使。為樂受所繫終不離,苦受所繫終不離,不苦不樂受所繫終不離。云何繫?謂為貪、恚、癡所繫,為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繫。
「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
「譬如士夫被一毒箭,不被第二毒箭,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為樂受觸,不染欲樂,不染欲樂故,於彼樂受,貪使不使。於苦觸受不生瞋恚,不生瞋恚故,恚使不使。於彼二使,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故,不苦不樂受癡使不使,於彼樂受解脫不繫,苦受、不苦不樂受解脫不繫。於何不繫?謂貪、恚、癡不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繫。」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多聞於苦樂, 非不受覺知,
彼於凡夫人, 其實大有聞。
樂受不放逸, 苦觸不增憂,
苦樂二俱捨, 不順亦不違。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大正藏無「受」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悲」,大正藏此處空一格,今依據高麗藏改作「悲」。
ⓒ 「味」,大正藏原為「昧」,今依據高麗藏改作「味」。
[註解]
① 身觸:1.親身經歷;親身體證。2.「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其對象「色、聲、香、味、所觸」生起的了知(觸知;有意義的了知)。
② 身受:由生理引發的感受。
③ 心受:由心理引發的感受。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6 Sallattena.(箭)
[讀經拾得]
多聞聖弟子於諸受的生、集、味、患、離,能如實知,所以對諸受不起貪、瞋、痴,能不被惱苦所繫。只有身受,不生心受。
(四七一)[0120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空中狂風卒起,從四方來,有塵土風、無塵土風、毘濕波風、鞞嵐婆風、薄風、厚風,乃至風輪起風。身中受風亦復如是,種種受起——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樂食受①、苦食受②、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③、苦無食④、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受⑤、苦貪受⑥、不苦不樂貪受,樂出要受⑦、苦出要受⑧、不樂不苦出要受。」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虛空中, 種種狂風起,
東西南北風, 四維亦如是。
有塵及無塵, 乃至風輪起,
如是此身中, 諸受起亦然。
若樂若苦受, 及不苦不樂,
有食與無食, 貪著不貪著。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樂食受:另譯為「食樂痛、樂有愛味受、樂有味受、樂食(覺)」,解讀為「生起執著的愉快感受」。
② 苦食受:另譯為「食苦痛、苦有愛味受、苦有味受、苦食(覺)」,解讀為「生起執著的不愉快感受」。
③ 樂無食:即「樂無食覺」,解讀為「不生起執著的愉快感受」。
④ 苦無食:即「苦無食覺」,解讀為「不生起執著的不愉快感受」。
⑤ 樂貪受:另譯為「樂依耽嗜受、樂耽嗜依受、樂欲(覺)、樂貪著受」,解讀為「依嗜好而起的愉快感受」。
⑥ 苦貪受:另譯為「苦依耽嗜受、苦耽嗜依受、苦貪著受」,解讀為「依嗜好而起的不愉快感受」。
⑦ 樂出要受:另譯為「樂依出離受、樂出離依受」,解讀為「依出離(成就)而起的愉快感受」。
⑧ 苦出要受:另譯為「苦依出離受、苦出離依受」,解讀為「依出離(克制)而起的不愉快感受」。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12-13 Ākāsa.(虛空)
[讀經拾得]
(四七二)[0120c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客舍種種人住,若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野人獵師、持戒犯戒、在家出家,悉於中住。此身亦復如是,種種受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受、苦無食受、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著受、苦貪著受、不苦不樂貪著受,樂出要受、苦出要受、不苦不樂出要受。」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客舍中, 種種人住止,
剎利婆羅門, 長者居士等,
旃陀羅野人, 持戒犯戒者,
在家出家人, 如是等種種,
此身亦如是。 種種諸受生,
若樂若苦受, 及不苦不樂,
有食與無食, 貪著不貪著,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14 Agāra.(客舍)
[讀經拾得]
(四七三)[0121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禪思,念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是比丘作是念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於靜處禪思,念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
佛告比丘:「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知諸行無常①, 皆是變易法,
故說受悉苦, 正覺之所知。
比丘勤方便, 正智不傾動,
於諸一切受, 黠慧能了知。
悉知諸受已, 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 永處般涅槃。」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身死不墮」,宋、元、明三本作「死不墮於」。
[註解]
① 諸行無常:一切具象抽象人事物的運作,遷移變異,沒有恆常不變的。佛法的「三法印」之一。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1 Samādhi.(三昧)
[讀經拾得]
[導讀:四禪]
[以下待整編、修正]
初禪: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二禪:離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三禪:離喜,捨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四禪:苦、樂、喜、憂都沒了,捨、念清淨,而達到的禪定境界。
二禪的「內淨一心」,可標為「內淨、一心」,因為可說是兩個不同
的概念,而不是把一心給淨了。(參見成實論、毗婆沙論等)。
三禪的「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三昧生喜樂,第三禪
具足住。」也可標為「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三昧
生喜、樂,第三禪具足住。」,但一般人不易搞混,就不標那麼細了
,免得讀起來不順。
初禪的「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在初禪時經過“有覺有觀”之後,就不再生起新的狀況,會維持在當下,進入了一種穩定態,那時心中會有“喜樂”的感覺出現,它是一種沒有變化的穩定態下的喜悅。
二禪的「內淨一心」,內淨的最後目標是一心,意思是內淨到純一的心。淨心後就沒有那個百六十心了,故曰一心。
“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三昧生喜樂,第三禪具足住。”三禪時,第一禪的有覺有觀會消失,心也淨了,進入了無覺無觀的情況,這就是三昧(定境)生起了,例如初禪會有穩定的火珠或固定音頻出現,二禪時火珠會變成圓月無火閃動了,三禪則完全沒有珠,只有一片淡淡的光,不知何來何去,不是有覺,但也不是無覺,這會保持穩定,無論你想不想觀,或如何努力觀,也觀不到任何改變,注意:你的意識是清醒的。這叫三昧生起了。
四禪的“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四禪沒有喜樂了,三昧時還有喜樂,四禪就沒了,喜樂已捨,而且不苦不樂也沒了,有人會問:喜沒了,所以是不喜?錯,不喜也沒了,這不是文字可以說明了,”不喜不樂(也)捨“ 的說法。四禪的淨念一心不是內淨一心,它是已能操控”心智“接收任意訊息的能力了,因為是有念,所以是淨念,就是專心的念,像 電影 matrix 裡 neo 看那個小孩在彎曲湯匙那樣,具有超物理能力了,也就是神通。
(四七四)[0121a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阿難獨一靜處禪思,念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復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作是念已,從禪起,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無常故諸受皆苦、漸次寂滅故諸受皆苦世尊,我獨一靜處禪思,念言:『如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
佛告阿難:「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又復,阿難,我以諸行漸次寂滅故說,以諸行漸次止息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
阿難白佛言:「云何?世尊,以諸受漸次寂滅故說?」
漸次諸行寂滅佛告阿難:「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第三禪正受時,喜心寂滅,第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① ;空入處正受時,色想寂滅,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寂滅,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寂滅,非想非非想入處②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想受滅正受時,想受寂滅,是名漸次諸行寂滅。」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漸次諸行止息?」
漸次諸行止息佛告阿難:「初禪正受時,言語止息,二禪正受時,覺觀止息,三禪正受時,喜心止息,四禪正受時,出入息止息③;空入處正受時,色想止息,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止息,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止息,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④想止息,想受滅正受時,想受止息,是名漸次諸行止息。」
阿難白佛:「世尊,是名漸次諸行止息。」
佛告阿難:「復有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如是止息,於餘止息無過上者。」
阿難白佛:「何等為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諸餘止息無過上者?」
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諸餘止息無過上者佛告阿難:「於貪欲心不樂、解脫,恚、癡心不樂、解脫,是名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諸餘止息無過上者。」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故」字。
ⓔ 宋、元、明三本無「想」字。
[註解]
① 出入息寂滅:指「(進入初禪者)呼吸停止了」。
② 非想非非想入處:另譯為「無有思想、有想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想非非想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界」,世俗定之最深者,入此定時已無「粗想」,所以稱「非想」,但還有「微細想」,但此「微細想」已沒有想的功能,所以稱「非非想」,一如水面上的油花,雖還是油,但沒有油的一般功能一樣。
③ 出入息止息:指「(進入初禪者)呼吸停止了」。
④ 無所有入處:修「無所有處定」(超越識入處,以無所有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成就的定)的人所往生的天界。「無色界」的四天之一。又譯為「無所有處」。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15-16 Santaka.(止息)
[讀經拾得]
(四七五)[0121b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七佛觀察諸受的方法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毘婆尸如來未成佛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觀,觀察諸受。云何為受①?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如是觀察,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②,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毘婆尸佛,如是式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及我釋迦文佛,未成佛時思惟觀察諸受,亦復如是。
[校勘]
ⓖ 「此」,宋、元二本作「是」。
[註解]
① 受:感受。例如苦的感受、樂的感受、不苦不樂的感受。
② 堅住:緊緊地握住;穩固地保持著,參看「住」。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24 Pubbeññāṇaṁ.(宿智)
[讀經拾得]
(四七六)[0121c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禪思。如是觀察諸受。云何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
時,彼比丘從禪覺已,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禪思,觀察諸受。云何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
佛告比丘:「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禮」,宋、元、明三本作「佛」。
ⓙ 宋、元、明三本無「喜」字。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11 Rahogataka.(獨坐)
[讀經拾得]
(四七七)[0121c29]
如異比丘問經,尊者阿難所問經亦如是。
[註解]
①
②
③
[讀經拾得]
(四七八)[0122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云何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佛告比丘:「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言」字。
ⓒ 「唯」,宋、元、明三本作「惟」。
ⓓ 「樂喜」,宋、元、明三本作「喜樂」。
ⓔ 「此」,宋、元、明三本作「是」。*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25 Bhikkhunā.(比丘)
[讀經拾得]
(四七九)[0122a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我於諸受不如實知,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知,我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得解脫、出離、脫諸顛倒,亦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我於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故,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為脫、為出、為脫諸顛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②
③
[讀經拾得]
(四八○)[0122a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諸受不如實知,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知者;非沙門、非婆羅門,不同沙門、不同婆羅門,非沙門義、非婆羅門義,非ⓖ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若沙門、婆羅門於諸受如實知,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者,彼是沙門之沙門①、婆羅門之婆羅門②,同沙門、同婆羅門,沙門義、婆羅門義,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沙門、非沙門,如是沙門數、非沙門數亦如是。
[校勘]
ⓖ 大正藏無「非」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① 沙門之沙門:同「沙門之沙門數」,沙門中最傑出的沙門。
② 婆羅門之婆羅門:同「婆羅門之婆羅門數」,婆羅門中最傑出的婆羅門。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26-28 Samaṇa-brāhmaṇā.(沙門婆羅門)
[讀經拾得]
(四八一)[0122b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壹奢能伽羅國壹奢能伽羅林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欲於此中半月坐禪。諸比丘,勿復遊行,唯除乞食及布薩①,即便坐禪,不復遊行,唯除乞食及布薩。」
爾時,世尊半月過已,敷坐具,於眾前坐,告諸比丘:「我以初成佛時所思惟禪法ⓗ少許禪分②,於今半月,思惟ⓘ作是念:『生受的因緣諸有眾生,生受皆有因緣,非無因緣。云何因緣?欲是因緣、覺是因緣、觸是因緣。』
「諸比丘,於欲不寂滅、覺不寂滅、觸不寂滅,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彼欲寂滅、覺不寂滅、觸不寂滅,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彼欲寂滅、覺寂滅、觸不寂滅,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彼欲寂滅、覺寂滅、觸寂滅,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邪見因緣故,眾生生受,邪見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邪志、邪語、邪業、邪命③、邪方便、邪念、邪定、邪解脫、邪智因緣故,眾生生受,邪智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正見因緣故,眾生生受,正見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因緣故,眾生生受,正智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若彼欲不得者得、不獲者獲、不證者證生,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是名不寂滅因緣ⓙ,眾生生受,寂滅因緣,眾生生受。
「若沙門、婆羅門如是緣緣④、緣緣集、緣緣滅、緣緣集道跡、緣緣滅道跡不如實知者,彼非沙門之沙門、非婆羅門之婆羅門,不同沙門之沙門、不同婆羅門之婆羅門,非沙門義、非婆羅門義,非*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若沙門、婆羅門於此緣緣、緣緣集、緣緣滅、緣緣集道跡、緣緣滅道跡如實知者,當知是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同沙門、同婆羅門,以沙門義、婆羅門義,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禪法」,宋、元、明三本作「諸禪」。
ⓘ 「惟」,宋本作「唯」。
ⓙ 「緣」,宋、元、明三本作「緣故」。
[註解]
① 布薩:音譯,義譯為「淨住」、「長養」。每半月(十五日與廿九日或三十日)集僧說戒經,使比丘住於淨戒中,能長養善法。
② 少許禪分:解讀為「一小部分的禪修法」,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安那般那念」。??
③ 邪命:非法(不正當)的生計;非法的經濟生活。
④ 緣緣:解讀為「泛指六根所攀緣的六境」。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四八二)[0122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夏安居時。
爾時,給孤獨長者來詣佛所,稽首禮足,卻坐一面,佛為說法,示、教、照、喜,說種種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言:「唯願世尊與諸大眾受我三月請衣被、飲食、應病湯藥。」
爾時,世尊默然而許。
時,給孤獨長者知佛默然受請已,從座起去,還歸自家,過三月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不執布施之樂、不執欲所長養喜樂佛告給孤獨長者:「善哉,長者,三月供養衣被、飲食、應病湯藥。汝以莊嚴淨治上道①,於未來世當獲安樂果報,然汝今莫得默然樂受此法,汝當精勤ⓐ,時時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
時,給孤獨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爾時,尊者舍利弗於眾中坐,知給孤獨長者去已,白佛言:「奇哉!世尊,善為給孤獨長者說法,善勸勵給孤獨長者,言:『汝已三月具足供養如來大眾中ⓑ,淨治上道,於未來世,當受樂報;汝莫默然樂著此福,汝當時時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世尊,若使聖弟子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得遠離五法,修滿五法。云何遠離五法?謂斷欲所長養喜、斷欲所長養憂、斷欲所長養捨、斷不善所長養喜、斷不善所長養憂,是名五法遠離。云何修滿五法?謂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
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若聖弟子修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遠離五法,修滿五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勤」,宋、元、明三本作「進」。
ⓑ 宋、元、明三本無「中」字。
[註解]
① 莊嚴淨治上道: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照顧比丘僧團」,「莊嚴淨治」可對應為「照顧、供養」的意思,「上道」可對應為「比丘僧團」。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尼科耶》〈第五集〉A. V. No.176 Pīti.
[讀經拾得]
(四八三)[0123a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食念者①、有無食念者②、有無食無食念者③;有食樂者④、無食樂者⑤、有無食無食樂者⑥;有食捨者⑦、有無食捨者⑧、有無食無食捨者⑨;有食解脫者⑩、有無食解脫者⑪、有無食無食解脫者⑫。
「云何食念?謂五欲因緣生念。云何無食念?謂比丘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是名無食念。云何無食無食念?謂比丘有覺有觀息⑬,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⑭,第二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念。
「云何有食樂?謂五欲因緣生樂、生喜,是名有食樂。云何無食樂?謂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是名無食樂。云何無食無食樂?謂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是名無食無食樂。
「云何有食捨?謂五欲因緣生捨,是名有食捨。云何無食捨?謂彼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第三禪具足住,是名無食捨。云何無食無食捨?謂比丘離苦息樂,憂喜先已離,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第四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捨。
「云何有食解脫?謂色俱行⑮。云何無食解脫?謂無色俱行⑯。云何無食無食解脫?謂彼比丘貪欲不染、解脫,瞋恚、愚癡心不染、解脫,是名無食無食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有食念者:「食念」解讀為「污染的心念」,指「五欲之念」。
② 有無食念者:「無食念」解讀為「無污染的心念」,指「初禪」的境界。
③ 有無食無食念者:「無食無食念」解讀為「比無污染更無污染的心念」,指「第二禪」的境界。
④ 有食樂者:「食樂」解讀為「污染的樂」,指「五欲所生之喜樂」。
⑤ 無食樂者:「無食樂」解讀為「無污染的樂」,指「初禪與第二禪」的樂。
⑥ 有無食無食樂者:「無食無食樂」解讀為「比無污染更無污染的樂」,指「第三禪」的境界。
⑦ 有食捨者:「食捨」解讀為「污染的平靜」,指「五欲因緣所生之平靜」,參看「食」、「捨」,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肉體上的平靜」,指「緣五欲所生起之平靜」。
⑧ 有無食捨者:「無食捨」解讀為「無污染的平靜」,指「第三禪」的境界。
⑨ 有無食無食捨者:「無食無食捨」解讀為「比無污染更無污染的平靜」,指「第四禪」的境界。
⑩ 有食解脫者:「食解脫」解讀為「解除污染的束縛」,指「色俱行」,即「具有色者之色界」。
⑪ 有無食解脫者:「無食解脫」解讀為「解除無污染的束縛」,指「無色俱行」的無色界。
⑫ 有無食無食解脫者:「無食無食解脫」解讀為「解除比無污染更無污染的束縛」。
⑬ 有覺有觀息:指「覺觀的停止」,表示進入「第二禪」,參看「第二禪」、「覺」、「觀」、「尋」、「伺」、「息」。(同義詞「有覺.有觀息」「覺觀止息」)
⑭ 定生喜樂:依定而生起喜與樂,專指第二禪的境界。
⑮ 色俱行:「食解脫」解讀為「解除污染的束縛」,指「色俱行」,即「具有色者之色界」,參看「食」、「解脫」,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肉體上的解脫」,指「關於色界的解脫」。
⑯ 無色俱行:「無食解脫」解讀為「解除無污染的束縛」,指「無色俱行」的無色界,參看「食」、「解脫」,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精神上的解脫」,指「關於無色界的解脫」。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29 Suddhikaṁ nirāmisaṁ.(清淨無食樂)
[讀經拾得]
(四八四)[0123b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跋陀羅比丘及尊者阿難俱住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難往詣尊者跋陀羅所,共相問訊慰勞已,於一面住。什麼是見、聞、樂、想、有第一時,尊者阿難問尊者跋陀羅比丘言:「云何名為見第一?云何聞第一?云何樂第一?云何想第一?云何有第一?」
尊者跋陀羅語尊者阿難言:「見第一有梵天自在造作、化如意,為世之父,若見彼梵天者,名曰見第一。
「聞第一阿難,有眾生離生喜樂,處處潤澤,處處敷悅,舉身充滿,無不滿處。所謂離生喜樂,彼從三昧起,舉聲唱說,遍告大眾:『極寂靜者,離生喜樂,極樂者,離生喜樂。』諸有聞彼聲者,是名聞第一。
「樂第一復次,阿難,有眾生於此身離喜之樂潤澤,處處潤澤,敷悅充滿,舉身充滿,無不滿處,所謂離喜之樂,是名樂第一。
「想第一云何想第一?阿難,有眾生度一切識入處①無所有,無所有入處具足住,若起彼想者,是名想第一。
「有第一云何有第一?復次,阿難,有眾生度一切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具足住,若起彼有者,是名有第一。」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比丘言:「多有人作如是見、如是說,汝亦同彼,有何差別?我作ⓕ方便問汝,汝當諦聽,當為汝說。如其所觀,次第盡諸漏,是為見第一。如其所問,次第盡諸漏,是名聞第一。如所生樂,次第盡諸漏者,是名樂第一。如其所想,次第盡諸漏者,是名想第一。如實觀察,次第盡諸漏,是名有第一。」
時,二正士共論說已,從座起去。
[校勘]
ⓕ 「作」,宋、元、明三本作「所」。
[註解]
① 一切識入處:另譯作「識處、識處定、無邊識處、無量識處、無色識處、無量識入處、無量識入處界、識無邊處」,超空無邊處,以無邊之識為意念專注的對象(所緣)所成就的定境。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尼科耶》〈第五集〉A. V. No.170 Bhaddaji.
[讀經拾得]
(四八五)[0123c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瓶沙王詣尊者優陀夷所,稽首作禮,退坐一面。時,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言:「云何世尊所說諸受?」
優陀夷言:「大王,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莫作是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正ⓚ應有二受——樂受、苦受。若不苦不樂受,是則寂滅。」如是三說,優陀夷不能為王立三受,王亦不能立二受,俱共ⓐ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
時,尊者優陀夷以先所說,廣白世尊:「我亦不能立三受,王亦不能立二受,今故ⓑ共來具問世尊如是之義,定有幾受?」
世尊有時說一受,有時說二受、三受…無量受佛告優陀夷:「我有時說一受,或時說二受,或說三、四、五、六、十八、三十六,乃至百八受,或時說無量受。
「云何我說一受?如說所有受,皆悉是苦,是名我說一受。云何說二受?說身受、心受,是名二受。云何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云何四受?謂欲界繫受、色界繫受、無色界繫受,及不繫受。云何說五受?謂樂根、喜根、苦根、憂根、捨根,是名說五受。云何說六受?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云何說十八受?謂隨六喜行、隨六憂行、隨六捨行受,是名說十八受。云何三十六受,依六貪著喜、依六離貪著喜、依六貪著憂、依六離貪著憂、依六貪著捨、依六離貪著捨,是名說三十六受。云何說百八受?謂三十六受,過去三十六、未來三十六、現在三十六,是名說百八受。云何說無量受?如說此受彼受等,比丘ⓒ,如是無量名說,是名說無量受。
「不必執著名相分類優陀夷,我如是種種說受如實義,世間不解,故而共諍論,共相違反,終竟不得我法、律中真實之義ⓓ以自止息。優陀夷,若於我此所說種種受義,如實解知者,不起諍論、共相違反,起、未起諍能以法、律止令休息。
「然,優陀夷,有二受,欲受、離欲受。云何欲受,五欲功德因緣生受,是名欲受。云何離欲受?謂比丘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是名離欲受。
「若有說言眾ⓔ生依此初禪,唯是為樂非餘者①,此則不然。所以者何?更有勝樂過於此故,何者是?謂比丘離有覺有觀,內淨,定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是名勝樂。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入處,轉轉勝說。
「若有說言:『唯有此處,乃至非想非非想極樂非餘。』亦復不然。所以者何?更有勝樂過於此故,何者是?謂比丘度一切非想非非想入處,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名勝樂過於彼者。
「若有異學出家作是說言:『沙門釋種子唯說想受滅,名為至樂。』此所不應ⓕ。所以者何?應當語言:『此非世尊所說受樂數,世尊說受樂數者,如說。』
「優陀夷,有四種樂。何等為四?謂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提樂。」
佛說此經已,尊者優陀夷及瓶沙王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瓶沙」,宋本作「五山」。
ⓚ 「正」,宋本作「政」。
ⓐ 宋、元、明三本無「共」字。
ⓑ 「故」,宋、元、明三本作「欲」。
ⓒ 大正藏無「丘」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義」,宋本作「議」。
ⓔ 「眾」,宋、元、明三本作「若眾」。
ⓕ 「應」,宋、元、明三本作「然」。
[註解]
① 唯是為樂非餘者:沒有比初禪更高的境界了。
②
③
[同經異譯]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19 Pañcakaṅga.(般奢康伽)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尼科耶》〈36 受相應〉S. 36. No.20 Bhikkhunā.(比丘)
《南傳大藏經.中部尼科耶》M. No.59 Bahuvedaniya-suttanta(多受經)
[讀經拾得]
(四八六)[0124b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生正厭離、不樂、背捨,得盡諸漏,所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①。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②。復有八法,謂世八法③。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④。復有十法,謂十業跡⑤。於此十法,生厭、不樂、背捨,得盡諸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四食:四種有情生命的滋養,即「物質食物、觸(生感受)、思(活下去的意願)、識(五蘊之統合)」。
② 七識住:另譯作「七識神住處、七識住處、七識處」,即「七個識的依止處」,指「天及人、梵天、光音天、遍淨天、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
③ 世八法:「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另譯為「世間八法」、「八風」。
④ 九眾生居:另譯作「九有情居、九眾生居處、九居、九止」,眾生居住的九個地方,欲界的「人與天」算一處,色界的「梵天、光音天、遍淨天、無想天」四處,無色界的「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處。
⑤ 十業跡:即「十不善業跡」,指「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
[讀經拾得]
(四八七)[0124b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生正厭離、不樂、背捨,究竟苦邊,解脫於苦,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復有八法,謂世八法。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復有十法,謂十業跡。於此十法,生正厭離、不樂、背捨,究竟苦邊,解脫於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②
③
[讀經拾得]
(四八八)[0124c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觀察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得盡諸漏,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復有八法,謂世八法。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復有十法,謂十業跡。於此十法,正觀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得盡諸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②
③
[讀經拾得]
(四八九)[0124c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觀察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究竟苦邊,解脫於苦,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復有二法,名及色。復有三法,謂三受。復有四法,謂四食。復有五法,謂五受陰。復有六法,謂六內外入處。復有七法,謂七識住。復有八法,謂世八法。復有九法,謂九眾生居。復有十法,謂十業跡。於此十業跡,觀察無常、觀察變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離,究竟苦邊,解脫於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卷第十七
[校勘]
ⓖ 大正藏無「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①
②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