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長阿含經卷第十二

姚秦三藏法師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

導讀

(一七)長阿含第二分清淨經第十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迦維羅衛國緬祇優婆塞林中,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尼乾子命終後弟子分裂諍訟 時,有沙彌周那在波波國,夏安居已,執持衣鉢,漸詣迦維羅衛緬祇園中,至阿難所,頭面禮足,於一面立,白阿難言:「波波城內有尼乾子,命終未久,其諸弟子分為二分,各共諍訟面相毀罵,無復上下迭相求短,競其知見:『我能知是,汝不能知;我行真正,汝為邪見。以前著後,以後著前,顛倒錯亂,無有法則。我所為妙,汝所言非,汝有所疑,當問我。』大德阿難!時,彼國人民尼乾者,聞諍訟已,生厭患心。」

阿難語周那沙彌曰:「我等有言欲啟世尊,今共汝往,宣啟此事,若世尊有所戒勅,當共奉行。」

爾時,沙彌周那聞阿難語已,即共詣世尊,頭面禮足,在一面立。爾時,阿難白世尊曰:「此沙彌周那在波波國夏安居已,執持衣鉢,漸來至此,禮我足,語我言:『波波國有尼乾子,命終未久,其諸弟子分為二分,各共諍訟,面相毀罵,無復上下,迭相求短,競其知見:「我能知是,汝不能知;我行真正,汝為邪見。以前著後,以後著前,顛倒錯亂,無有法則。我所言是,汝所言非,汝有所疑,當諮問我。」時,彼國人民事尼乾者,聞諍訟已,生厭患心。』」

世尊告周那沙彌曰:「如是。周那!彼非法中不足聽聞,此非三耶三佛所說,猶如朽塔難可色。彼雖有師,盡懷邪見;雖復有法,盡不真正,不足聽採,不能出要,非是三耶三佛所說,猶如故塔不可杇[*]也。彼諸弟子有不順其法,捨彼異見,行於正見。周那!若有人來語彼弟子:『諸賢!汝師法正,當於中行,何以捨離?』其彼弟子信其言者,則二俱失道,獲無量罪,所以者何?彼雖有法,然不真正故。周那!若師不邪見,其法真正,善可聽採,能得出要,三耶三佛所說,譬如新塔易可杇[*]色。然諸弟子於此法中,不能勤修,不能成就,捨平等道,入於邪見,若有人來語彼弟子:『諸賢!汝師法正,當於中行,何以捨離,入於邪見?』其彼弟子信其言者,則二俱正見,獲無量福。所以者何?其法真正。」

佛告周那:「彼雖有師,然懷邪見;雖復有法,盡不真正,不足聽採,不能出要,非三耶三佛所說,猶如朽塔不可杇[*]色。努力修行邪法依然不會成就彼諸弟子法法成就隨順其行,起諸邪見。周那!若有人來語其弟子言:『汝師法正,汝所行是,今所修行勤苦如是,應於現法成就道果。』彼諸弟子信受其言者,則二俱失道,獲無量罪。所以者何?以法不真正故。周那!若師不邪見,其法真正,善可聽採,能得出要,三耶三佛所說,譬如新塔易為杇[*]色。又其弟子法法成就,隨順修行而生正見,若有人來語其弟子言:『汝師法正,汝所行是,今所修行勤苦如是,應於現法成就道果。』彼諸弟子信受其言,二俱正見,獲無量福。所以者何?法真正故。

「周那!或有導師出世,使弟子生憂;或有導師出世,使弟子無憂。云何導師出世,使弟子生憂?周那!導師新出世間,成道未久,其法具足,梵行清淨,如實真要而不布現,然彼導師速取滅度,其諸弟子不得修行,皆愁憂言:『師初出世,成道未久,其法清淨,梵行具足,如實真要,竟不布現,而今導師便速滅度,我等弟子不得修行。』是為導師出世,弟子愁憂。云何導師出世,弟子無憂?謂導師出世,其法清淨,梵行具足,如實真要而廣流布,然後導師方取滅度,其諸弟子皆得修行,不懷憂言:『師初出世,成道未久,其法清淨,梵行具足,如實真要而廣布現,然後導師方取滅度,使我弟子皆得修行。』如是,周那!導師出世,弟子無憂。」

佛告周那:「此成就梵行,謂導師出世,出家未久,名聞未廣,是謂梵行支[*]不具足。周那!導師出世,出家既久,名聞廣遠,是謂梵行支[*]具足滿。周那!導師出世,出家既久,名聞亦廣,而諸弟子未受訓誨,未具梵行,未至安處,未獲己利,未能受法分布演說,有異論起不能如法而往滅之,未能變化成神通證,是謂梵行支[*]不具足。梵行成就圓滿的要素周那!導師出世,出家既久,名聞亦廣,而諸弟子盡受教訓,梵行具足,至安隱處,已獲己利,又能受法分別演說,有異論起能如法滅,變化具足成神通證,是為梵行支[*]具足滿。

「周那!導師出世,出家亦久,名聞亦廣,諸比丘尼未受訓誨,未至安處,未獲己利,未能受法分布演說,有異論起不能以法如實除滅,未能變化成神通證,是為梵行支[*]未具足。周那!導師出世,出家亦久,名聞亦廣,諸比丘尼盡受教訓,梵行具足,至安隱處,已獲己利,復能受法分別演說,有異論起能如法滅,變化具足成神通證,是為梵行支[*]具足滿。周那!諸優婆塞、優婆夷廣修梵行,乃至變化具足成神通證,亦復如是。

「周那!若導師不在世,無有名聞,利養損減,則梵行支[*]不具足滿。若導師在世,名聞利養,皆悉具足,無有損減,則梵行支[*]為具足滿。若導師在世,名聞利養,皆悉具足,而諸比丘名聞利養,不能具足,是為梵行支[*]不具足。若導師在世,名聞利養,具足無損,諸比丘眾亦復具足,則梵行支[*]為具足滿,比丘尼眾亦復如是。

「周那!我出家久,名聞廣遠,我諸比丘已受教誡,到安隱處,自獲己利,復能受法為人演說,有異論起能如法滅,變化具足成神通證,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皆亦如是。周那!我以廣流布梵行,——乃至變化具足成神通證。周那!一切世間所有導師,不見有得名聞利養如我如來、至真、等正覺者也。周那!諸世間所有徒眾,不見有名聞利養如我眾也。周那!若欲正說者,當言見不可見。云何見不可見?一切梵行清淨具足,宣示布現,是名見不可見。」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欝頭藍子在大眾中而作是說:『有見不見,云何名見不見?如刀可見,不可見。』諸比丘!彼子乃引凡夫無識之言以為譬喻,如是,周那!若欲正說者,當言見不見。云何見不見?汝當正說言:『一切梵行清淨具足,宣示流布,不可見。』周那!彼相續法不具足而可得,不相續法具足而不可得。周那!諸法中梵行,酪酥中醍醐。」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於是法自作證,謂四念處、四神足、四意斷、四禪、五根、五力、七覺意、賢聖八道,汝等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得安樂已,若有比丘說法中有作是言:『彼所說不正,義理不正。』比丘聞已,討論佛法的態度不可言是,不可言非,當語彼比丘言:『云何?諸賢!我句如是,汝句如是;我義如是,汝義如是。何者為勝?何者為負?』若彼比丘報言:『我句如是,我義如是;汝句如是,汝義如是;汝句亦勝,汝義亦勝。』彼比丘說此,亦不得非,亦不得是。當諫彼比丘,當呵當止,當共推求,如是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

「得安樂已,若有比丘說法,中有比丘作是言:『彼所說句不正,義正。』比丘聞已,不可言是,不可言非,當語彼比丘言:『云何?比丘!我句如是,汝句如是,何者為是?何者為非?』若彼比丘報言:『我句如是,汝句如是,汝句亦勝。』彼比丘說此,亦不得言是,不得言非。當諫彼比丘,當呵當止,當共推求,如是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

「得安樂已,若有比丘說法,中有比丘作是言:『彼所說句正,義不正。』比丘聞已,不可言是,不可言非,當語彼比丘言:『云何?比丘!我義如是,汝義如是,何者為是?何者為非?』若彼報言:『我義如是,汝義如是,汝義亦勝。』彼比丘說此已,亦不得言是,亦不得言非。當諫彼比丘,當呵當止,當共推求,如是比丘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

十二部經「得安樂已,若有比丘說法,中有比丘作如是言:『彼所說句正,義正。』比丘聞已,不得言非,當稱讚彼言:『汝所言是,汝所言是。』是故,比丘!於十二部經自身作證,當廣流布,一曰貫經,二曰祇夜經,三曰受記經,四曰偈經,五曰法句經,六曰相應經,七曰本緣經,八曰天本經,九曰廣經,十曰未曾有經,十一曰譬喻經,十二曰大教經,當善受持,稱量觀察,廣流分布。

資生眾具「諸比丘!我所制衣,若塚間衣,若長者衣賤衣;此衣足障寒暑、蚊足蔽四體。諸比丘!我所制食,若乞食,若居士食;知足此食自足,若身苦惱,眾患切已,恐遂至死,故此食,知足而已諸比丘!我所制住處,若在樹下,若在露地,若在房內,若樓上,若在窟穴,若在種種住處;此處自足,為障寒暑、風雨、蚊虻,下至閑靜懈息之處。諸比丘!我所制藥,若陳棄藥,酥[*]油蜜、黑石蜜;此藥自足,若身生苦惱,眾患切已,恐遂至死,故聽此藥。」

佛陀贊同與不贊同的快樂

佛言:「或有外道梵志來作是語:『沙門釋子以眾樂自娛。』若有此言,當如是報:『汝等莫作此言,謂沙門釋子以眾樂自娛。所以者何?有樂自娛,如來呵責;有樂自娛,如來稱譽。』若外道梵志問言:『何樂自娛,瞿曇呵責?』設有此語,汝等當報:『五欲功德,可愛可樂,人所貪著。云何為五?眼知色,可愛可樂,人所貪著;耳聞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可愛可樂,人所貪著。諸賢!猶是五欲緣生喜樂,此是如來、至真、等正覺之所呵責也。猶如有人故殺眾生,自以為樂,此是如來、至真、等正覺之所呵責。猶如有人私竊偷盜,自以為樂,此為如來之所呵責。猶如有人犯於梵行,自以為樂,此是如來之所呵責。猶如有人故作妄語,自以為樂,此是如來之所呵責。猶如有人放蕩自恣,此是如來之所呵責。猶如有人行外苦行,非是如來所說正行,自以為樂,此是如來之所呵責。』

「諸比丘!呵責五欲功德,人所貪著。云何為五?眼知色,可愛可樂,人所貪著;耳聞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可愛可樂,人所貪著;如此諸樂,沙門釋子無如此樂。猶如有人故殺眾生,以此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此樂。猶如有人公為盜賊,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是樂。猶如有人犯於梵行,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是樂。猶如有人故作妄語,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是樂。猶如有人放蕩自恣,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是樂。猶如有人行外苦行,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是樂。

佛陀稱讚四禪的快樂「若外道梵志作如是問『何樂自娛,沙門瞿曇之所稱譽?』諸比丘!彼若有此言,汝等當答彼言:『諸賢!有五欲功德,可愛可樂,人所貪著。云何為五?眼知色,——乃至身知觸,可愛可樂,人所貪著。諸賢!五欲因緣生樂,當速除滅。猶如有人故殺眾生,自以為樂;有如此樂,應速除滅。猶如有人公為盜賊,自以為樂;有如此樂,應速除滅。猶如有人犯於梵行,自以為樂;有如此樂,應速除滅。猶如有人故為妄語,自以為樂;有如此樂,應速除滅。猶如有人放蕩自恣,自以為樂;有如此樂,應速除滅。猶如有人行外苦行,自以為樂;有如是樂,應速除滅。猶如有人去離貪欲,無復惡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猶如有人滅於覺、觀,內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猶如有人除喜入捨,自知身樂,賢聖所求,護念一心,入第三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樂盡苦盡,憂、喜先滅,不苦不樂,護念清淨,入第四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

禪定能帶來的果報功德「若有外道梵志作如是問:『汝等於此樂中求幾果功德?』應答彼言:『此樂當有七果功德。云何為七?於現法中,得成道證,正使不成,臨命終時,當成道證;若臨命終復不成者,當盡五下結,中間般涅槃、生彼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諸賢!是為此樂有七功德。諸賢!若比丘在學地欲上求,求安隱處,未除五蓋,云何為五?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蓋、疑蓋。彼學比丘方欲上求,求安隱處,未滅五蓋,於四念處不能精勤,於七覺意不能勤修,欲得上人法、賢聖智慧增上,求欲知欲見者,無有是處。諸賢!學地比丘欲上求,求安隱處,能滅五蓋: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戱蓋、疑蓋。於四念處又能精勤,於七覺意如實修行,欲得上人法、賢聖智慧增上,求欲知欲見者,則有是處。諸賢!若有比丘漏盡阿羅漢,所作已辦,捨於重擔,自獲己利,盡諸有結使,正智解脫,不為九事。云何為九?一者不殺,二者不盜,三者不婬,四者不妄語,五者不捨道,六者不隨欲,七者不隨恚,八者不隨怖,九者不隨癡。諸賢!是為漏盡阿羅漢所作已辦,捨於重擔,自獲己利,盡諸有結,正智解脫,遠離九事。』

「或有外道梵志作是說言:『沙門釋子有不住法。』應報彼言:『諸賢!莫作是說:沙門釋子有不住法。所以者何?沙門釋子,其法常住,不可動轉,譬如門常住不動,沙門釋子亦復如是,其法常住,無有移動。』或有外道梵志作是說言:『沙門瞿曇盡知過去世事,不知未來事。』『彼比丘、彼異學梵志智異,智觀亦異,所言虛妄。如來於彼過去事,若在目前,無不知見;於未來世,生於道智。過去世事虛妄不實,不足喜樂,無所利益,佛則不;或過去事有實,無可喜樂,無所利益,佛亦不記;若過去事有實、可樂,而無利益,佛亦不記;佛陀會記說的情況若過去事有實、可樂,有所利益,如來盡知然後記之;未來、現在,亦復如是。如來於過去、未來、現在,應時語、實語、義語、利語、法語、律語,無有虛也。如來的意義佛於初夜成最正覺,及末後夜,於其中間有所言說,盡皆如實,故名如來。復次,如來所說如事,事如所說,故名如來。以何等義,名等正覺?佛所知見、所滅、所覺,佛盡覺知,故名等正覺。』

外道關於世間及自我的見解

「或有外道梵志作如是說:『世間常存,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說言:『此世無常,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有言:『世間有常無常,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有言:『此世間非有常非無常,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有言:『此世間有邊,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有言:『世間無邊,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有言:『世間有邊無邊,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有言:『世間非有邊非無邊,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或復有言:『是命是身,此實餘虛。』或復有言:『非命非身,此實餘虛。』或復有言:『命異身異,此實餘虛。』或復有言:『非異命非異身,此實餘虛。』或復有言:『如來有終,此實餘虛。』或復有言:『如來不終,此實餘虛。』或復有言:『如來終不終,此實餘虛。』或復有言:『如來非終非不終,此實餘虛。』諸有此見,名本生本見,今為汝記,謂:『此世常存,——乃至如來非終非不終,唯此為實,餘者虛妄,是為本見本生。』為汝記之。

「所謂未見未生者,我亦記之。何者未見未生[*],我所記者?色是我,從想有終,此實餘虛;無色是我,從想有終;亦有色亦無色是我,從想有終;非有色非無色是我,從想有終。我有邊,我無邊,我有邊無邊,我非有邊非無邊,從想有終。我有樂,從想有終;我無樂,從想有終;我有苦樂,從想有終;我無苦樂,從想有終。一想是我,從想有終;種種想是我,從想有終;少想是我,從想有終;無量想是我,從想有終,此實餘虛。是為邪見本見本生,我之所記。

「或有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論、有如是見:『此世常存,此實餘虛,——乃至無量想是我,此實餘虛。』彼沙門、婆羅門復作如是說、如是見:『此實,餘者虛妄。』當報彼言:『汝實作此論,云此世常存?此實餘虛耶?如此語者,佛所不許。所以者何?此諸見中各有結使,我以理推,諸沙門、婆羅門中,無與我等者,況欲出過?此諸邪見但有言耳,不中共論,——乃至無量想是我,亦復如是。』

「或有沙門、婆羅門作是說:『此世間自造。』復有沙門、婆羅門言:『此世間他造。』或復有言:『自造他造。』或復有言:『非自造非他造,忽然而有。』彼沙門、婆羅門言世間自造者,是沙門、婆羅門皆因觸因緣,若離觸因而能說者,無有是處。所以者何?由六入身故生,由觸故生受,由受故生愛,由愛故生取,由取故生有,由有故生生,由生故有老、死、憂、悲、苦惱,大患陰集。若無六入則無觸,無觸則無受,無受則無愛,無愛則無取,無取則無有,無有則無生,無生則無老、死、憂、悲、苦惱,大患陰集。又言此世間他造,又復言此世間自造他造,又言此世間非自造非他造,忽然而有,亦復如是,因觸而有,無觸則無。」

佛告諸比丘:「若欲滅此諸邪惡見者,於四念處當修三行。云何比丘滅此諸惡,於四念處當修三行?比丘謂內身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內外身身觀,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為滅眾惡法,於四念處,三種修行。有八解脫,云何為八?色觀色,初解脫。內無色想,外觀色,二解脫。淨解脫,三解脫。度色想滅有對想,住空處,四解脫。捨空處,住識處,五解脫。捨識處,住不用處,六解脫。捨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七解脫。滅盡定,八解脫。」

爾時,阿難在世尊後執扇扇佛,偏露右臂,右膝著地,叉手白佛言:「甚奇!世尊!此法清淨,微妙第一。當云何名?云何奉持?」

佛告阿難:「此經名為清淨,汝當清淨持之。」

爾時,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二本無「佛說」二字。

「姚秦三藏法師」,大正藏原為「後秦弘始年」,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姚秦三藏法師」。

大正藏無「長阿含」三字,今依據宋、元二本補上。

「眾」,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磧砂藏二本補上。

「周那」,巴利本作 Cunda。

「波波」,巴利本作 Pāvā。

「尼乾子」,巴利本作 Nigaṇṭha-Nātha-putta。

宋、元、明三本無「人」字。

「杇」,大正藏原為「汙」,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杇」。[*]

「正見」,大正藏原為「見真正」,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正見」。

「來」,宋、元、明三本作「來而」。

「無」,大正藏原為「不」,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無」。

「廣」,大正藏原為「不」,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廣」。

「然後」,大正藏原為「而今」,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然後」。

「方取」,大正藏原為「使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方取」。

「皆」,大正藏原為「不」,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皆」。

「支」,宋、元、明三本作「枝」。[*]

「謂」,大正藏原為「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謂」。

「誡」,宋、元、明三本作「戒」。[*]

「演說」,大正藏原為「說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演說」。

「諸」,宋、元、明三本作「謂」。

「欝頭藍子」,巴利本作 Uddaka-Rāmaputta.

大正藏在「正」字之後有一「欲」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見」,大正藏原為「是」,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見」。

「酥」,宋本作「蘇」。[*]

「得」,宋本作「法」。

「師受」,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師受」。

「水」,大正藏原為「師、同一」,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水」。

「正」,宋、元、明三本作「不正」。

宋本無「言」字。

「是」,宋本作「身」。

「亦」,大正藏原為「而」,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亦」。

「流」,大正藏原為「演」,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流」。

「已」,宋、元、明三本作「止」。

「穴」,大正藏原為「內」,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穴」。

「陳棄藥」,大正藏原為「大小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陳棄藥」。

「鼻」,明本作「臭」。

「猶」,明本作「由」。

「五」,宋、元、明三本作「五欲」。

「身知觸」,大正藏原為「意知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身知觸」。

宋本無「般涅槃」三字。

大正藏無「求」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掉」,宋、元、明三本作「調」。[*]

「上」,大正藏原為「盛」,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上」。

「念」,大正藏原為「意」,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念」。

「解脫」,大正藏原為「得解」,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解脫」。

「不住法」,巴利本作 Aṭṭhita-dhamma。

「閫」,宋、元、明三本作「閾」。

「所」,宋本作「覺」。

「有」,宋、元、明三本作「有是時」。

明本無「復」字。

大正藏在「者」字之後有一「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宋、元、明三本無「復」字。

「有終」,大正藏原為「終」,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有終」。

「本生本見」,巴利本作 Pubbanta-sahagatadiṭṭhi-nissaya。

「未見未生」,元、明二本作「末見末生」。[*]

「未見未生」,巴利本作 Aparanta-sahagata diṭṭhi-nissaya。

大正藏在「云」字之後有一「何」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宋、元、明三本無「此」字。

大正藏無「復」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無」,大正藏原為「有」,今依據前後文改作「無」。

大正藏在「偏」字之前有一「即」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臂」,大正藏原為「肩」,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臂」。

[註解]

周那:沙彌名,七歲即出家,是舍利弗尊者出家前的弟弟,也是舍利弗尊者的侍者,在佛陀教他如何滅外道六十二見後證得阿羅漢果,參見《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三〈善惡品 47〉第9經。又譯為「均頭」、「大均頭」、「純陀」、「大純陀」、「大周那」、「摩訶周那」。

尼乾子:外道六師之一。耆那教的創始人。主張苦樂、罪福等皆由前世所造,必須以苦行償還,要脫離輪迴,必須修苦行,等苦行成就、舊業消滅,新業不生時,生命就回復清淨,捨離肉體、獲得解脫。此派與其餘五派相比,較類似佛教提倡修行,但主張命與非命二元論,而不是因緣論,所主張的極端苦行也是佛教所反對的。又譯為「尼乾陀若提子」、「尼揵陀若提子」、「尼揵子」、「尼揵連陀闍提弗多羅」。

面相毀罵,無復上下:當面辱罵,成員間不再互相尊重。

知見:了知、見解。

事:侍奉;信奉。

厭患:厭惡其過患。

杇:粉刷。讀音同「屋」。

隨順:依從。舉例來說,「隨順父母的教導」即「依從(隨著、順著)父母的教導」。

布現:弘揚;傳授。

支:要素。

己利:(在佛法中得到)自己的利益。

見不可見:看到、沒看到。在本經中外道解為「看到就跟沒看到一樣」,佛陀解為「見到清淨的梵行,不見到不清淨的部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當看見時,他沒看見」。??

欝頭藍子:佛陀成道前的禪定師父之一,住在王舍城附近的樹林中,修成非想非非想定。悉達多太子拜師後證得非想非非想定,發覺仍不是究竟而離開,詳見《中阿含經》卷五十六〈晡利多品 3〉第204經羅摩經。又譯為「欝頭藍弗」、「優藍弗」、「優蹋藍弗」、「欝陀羅羅摩子」、「優陀羅羅摩子」。

刃:兵器銳利的部分。俗稱為「刀口」。

相續法不具足而可得,不相續法具足而不可得:相續梵行法不具足的話,可以得到;不相續梵行的法不會具足。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凡當正確說時,能說它『全部行相具足……(中略)被善知道。』者,那就是這個,能說它『全部行相具足、全部行相完成、不缺、不多、完全圓滿的梵行被善說、被善知道。』」??

酪酥:由動物的乳汁精煉而成的食品。也稱為「酥酪」。

句:詞句;文句。

推求:深入研究。

十二部經:將佛陀說法依據敘述形式與內容分成十二種類的佛經。

貫經:佛陀所說法中簡單散文形式的經文。又譯為「契經」、「正經」,音譯為「修多羅」。按:「契經」可廣義地指全部的佛經,在這裡則是狹義地指十二部經之一。

祇夜經:為音譯,義譯為「歌詠」,本意是「可以唱出來的」,但在文學形式裏是指以韻文形式的偈頌來重述前面散文形式的經文。例如經中的攝頌(結集經典時將佛經中的關鍵名詞以偈頌代表,以避免遺漏、並方便記憶,常見將每十經的關鍵名詞整理為一攝頌),以及在《雜阿含經》以八眾為說法對象的經文(八眾誦)中,常見佛陀在問答後所說的偈頌。又譯為「祇夜」。

受記經:原指佛陀說法中進一步詳細解說教理或以問答方式解說教理的部分,後轉指佛陀確知地預言弟子將證得的果位或往生去處。又譯為「受記」、「授記」、「記說」、「記別」、「授決」。

偈經:這是一種只有韻文的文學形式,例如《法句經》、《長老偈》、《長老尼偈》等。又譯為「偈咃」、「偈」,音譯為「伽陀」。

法句經:佛陀有感而發、不問自說的法。佛陀通常是應別人的請求而說法,未經他人請求而自己說出來的法即為自說經。按:一般所謂的《法句經》是大正藏第四冊的一部經典,屬於祇夜,這裡疑似《長阿含經》譯者將十二部經中的「說」譯為較文縐縐的「法句」一詞。又譯為「說」、「自說」、「此說」、「無問自說」、「廣演」,音譯為「優陀那」。

相應經:過去佛的世界所發生的故事或過去轉輪王的故事;過去世所發生的故事,除了「本生」(佛陀在修菩薩行的過去世的故事)和「譬喻」(佛弟子在過去世的故事)以外的。又譯為「本起」、「本事」、「本末」、「如是語」,音譯為「伊帝目多伽」。

本緣經:佛陀前世的故事,例如《生經》、《六度集經》等。又譯為「本生經」、「生經」、「生處」,音譯為「闍多伽」。

天本經:經典中說明佛陀說法及制定戒律由來的部分。另譯為「因緣」,音譯為「尼陀那」。

廣經:廣說種種甚深的法義,也指大乘經典。又譯為「廣解」、「方等」、「方廣」,音譯為「毘富羅」、「毘佛略」。

未曾有經:佛陀所說希有而不可思議的事情,例如《中阿含經》卷八卷九〈未曾有法品 4〉的經文。又譯為「未曾有」、「未曾有法」,音譯為「阿浮多達摩」。

譬喻經:佛弟子前世的故事,例如某些人在今世有傑出的表現,而在前世也有英雄式的善行,像這樣將過去、現在以因果業報串連起來的故事。又譯為「譬喻」、「證喻經」、「撰錄」,音譯為「阿波陀那」。

大教經:對佛陀所說經典的註釋說明,例如《雜阿含經》卷二十第552經。又譯為「廣普」、「論議」、「說義」,音譯為「優波提舍」。

長者衣:壽衣。

足蔽四體:足夠遮蔽四肢(身體)。

閣:古代一種類似樓的建築物。屋分兩層,底層為支撐層,上層立於支撐平座上,四周圍起,有窗,視野高闊,通風良好。常建於園林中以供休憩。亦供置物藏書用。

窟穴:洞穴。

陳棄藥:過期被拋棄的藥。

石蜜:以蔗糖和牛奶為主成份的堅硬糖塊。

稱譽:稱揚讚譽。

五欲功德: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這五種欲的功能。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五種欲」。

外苦行:外道所說的苦行。

七果:指當生證得阿羅漢果、命終時證得阿羅漢果、或證五種阿那含果(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般涅槃)。

掉戱:即「掉舉」,心浮動不安。

上人法:超越凡人的解脫或神通。又譯為「上人之法」。

盡諸有結使:滅盡所有「生命存在」的束縛與煩惱,也就是不再有來生。「有」指生命的存在。

閫:門檻。讀音同「捆」。

於未來世,生於道智:在未來世,如來以覺悟聖道所成的智慧觀察。

記:即「記說」。決定說;確定說。

應時語、實語、義語、利語、法語、律語:(如來於)適當的時機言說、所說真實不虛、具備道理、具有利益、相應佛法、相應戒律。

如實:如其原貌;契合真理。

所說如事,事如所說:事相與所言一致。

世間常存:宇宙的主體是永恆不變的。

此世無常:宇宙的主體是無常的,會消失而一了百了。這是一種「斷見」。

世間有常無常:宇宙的主體是常也是無常。

世間非有常非無常:宇宙的主體不是常也不是無常。

世間有邊:宇宙有邊界。

世間無邊:宇宙沒有邊界。

世間有邊無邊:宇宙既是有邊界、又是沒有邊界。

世間非有邊非無邊:宇宙既不是有邊界、也不是沒有邊界。

是命是身:生命(靈魂)即是肉體,兩者不可以分離。另譯為「命即是身」、「彼命彼身」。這幾段可以同時參考中阿含97和長阿含大緣方便經同步註釋(到時候校定)。

非命非身:??不在壽命期間也不在肉體內。

命異身異:生命(靈魂)是一回事,肉體是另一回事,兩者可以分離。

非異命非異身:??不是生命一回事而也不是肉體另外一回事。

如來有終:??如來死後就沒了。

如來不終:??如來死後常存。

如來終不終:如來死後既存在又不存在。

如來非終非不終:如來死後既不存在又不是不存在。

本生本見:關於宇宙起因的(錯誤)臆測。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前際俱行的見之依止」。

未見未生:關於我的未來的(錯誤)臆測。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後際俱行的見之依止」。

從想有終:從取像想蘊而有存在。

我有邊,我無邊,我有邊無邊,我非有邊非無邊:真我有邊界;真我沒有邊界;真我既是有邊界、又是沒有邊界;真我既不是有邊界、也不是沒有邊界。

不中共論:不能與佛法相提並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最後說:「若欲滅此諸邪惡見者,於四念處當修三行」,這三行是於內、於外、於內外這三個維度來觀四念住。

相較於前面外道將自我與世間切開來論述,佛陀看到的是因緣而成的自我及世間,在修四念住的身念住時是先觀內身(自身以內),再觀外身(自身以外),然後觀內外身(自身以內及以外,不再主觀地區分為自己或他人的,而是客觀地、不執著地、如實地覺知),在修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時也是如此觀察,詳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四等「念住相應」的內容。

這一經在釐清我時,從想切入,可比較中阿含97和長阿含大緣方便經後段從受切入。

[進階辨正]

 
agama3/長阿含經第十七經.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0/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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