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四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第五誦道品第一
[念處相應 (1/2)]
[導讀]
(六○五)[0170c28]
[校勘]
ⓛ 〔第〕-【宋】
[註解]
① 受:此指受受觀念處,即保持在自己的感受上看到受的變化。
② 心:此指心心觀念處,即保持在自己的心念上看到心的變化。
③ 法法觀念處:相似用語為「法法觀念住、法法觀念處、法法念處、自觀法、觀法如法念處、法念處」,即保持在法上看到法(的變化),如「知內心有結、無結;觀無常、斷、無欲、滅……」,參看「四念處」。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四念處,能對治常、樂、我、淨四種顛倒邪見
| 四念處 | 修習重點 | 對治四種顛倒 |
|---|---|---|
| 身身觀念處 | 觀內身、外身、內外身,觀身不淨 | 淨 |
| 受受觀念處 | 觀內受、外受、內外受,觀受是苦 | 樂 |
| 心心觀念處 | 觀內心、外心、內外心,觀心無常 | 常 |
| 法法觀念處 | 觀內法、外法、內外法,觀法無我 | 我 |
- 「四念處」是實修的重要方法
人,是透過「六入」來認識這個世界的;而「五蘊」,是面對外境時,整個人身心運作的過程。人之所以會不斷輪迴的原理,可分析為「十二緣起」。若能理性地認識種種「界」,如實知見世間的一切法都不離苦、集、滅、道「四聖諦」,證知一切都是無常、苦、空、無我,則能解脫一切煩惱。
懂得了這樣的大原則之後,要怎麼運用在實修上呢?
實修的方法上,《雜阿含經》中提到了三十七道品,也就是三十七種能讓我們達到解脫的具體修行方法。四念處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組方法。
身、受、心、法四種念處,是四種可用來具體觀察直到入禪定的所緣。不管從哪一種入手,只要修習多修習,就能從而捨棄掉常、樂、我、淨等邪見,了知世間的一切都是無常、苦、空、無我,最後自身作證,得到究竟的解脫。
換句話說,修四念處的目的,就是要讓我們進入禪定。而我們入禪定(止)的目的,就是要用來慧觀(觀)五蘊、六入、緣起等等解脫法。止和觀是互相成就的,就好像洗手一定要右手和左手互相洗,才會越洗越乾淨。止觀雙運,然後能夠心解脫、慧解脫,俱解脫。
- 「四念處」,身、受、心、法的相互關係
身、受、心、法四念處,並不是一刀切四塊,而是互相涵括的。
因為有了「身」體,當根、境、識三者相觸,就有了苦、樂、不苦不樂等種種感「受」,然後生起貪、瞋、比較、善惡等種種的「心」念,或說「心」境、「心」情。而心上生起的這種種概念,就是「法」。
比如說,不論凡、聖,「身」一定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但「心」不一定要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更不一定要傻傻跟著回應以貪、瞋、癡這三種「法」。聖者「身受」,但「不生心受」;而凡夫「身受」後又「心受」,等於中兩支毒箭。( 《雜阿含經》卷17第470經)
- 五蘊、六入、 四念處的對照(??)
| 五蘊 | 色 | 受 | 想 行 識 | ||
|---|---|---|---|---|---|
| 六入 | 眼 耳 鼻 舌 | 身 | 意 | ||
| 四念處 | 身 | 受 | 心 | 法 |
五蘊:原理。面對外境,整個人身心運作的過程。
六入:功能。生理學的。每一入都有「識」,每一入的觸,都連到「受想行」。
四念處:五蘊的原理 + 六入的功能 → 以四念處的方法實習。
- 身 與 受 (??)
身
| 異 |
|---|
| 四念處的「身」 | 指「身體」 | 範圍很大,包含了整個「六入」。比較接近整個身軀、生命。 |
|---|---|---|
| 六入 的「身」 | 指「身體」 | 範圍較小,只是六入的其中「一入」。通常只指身體能夠對應到觸覺的部份。 |
| 同 |
|---|
| 不管怎麼分,都是自己的身體 |
受
| 異 |
|---|
| 四念處的「受」 | 指「三受」 | 由內在、外在、內外在因素而引發的,對於身或心所產生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 |
|---|---|---|
| 五蘊 的「受」 | 指「六受身」 | 根境識三合生觸後,接著產生的眼受、耳受、鼻受、舌受、身受、意受。 |
| 同 |
|---|
| 「六受身」各自有其「三受」,所以四念處的「受」與五蘊的「受」在某種程度上也可說是一樣的。 |
- 更詳細的四念處說明經文
《雜阿含經》中,念處相應的部分經文有所佚失,而卷24對四念處似乎多談其福利、譬喻,算是只有「略說法」,四念處的詳細修行方法,可參考《增一阿含經、卷5、壹入道品第12、1》,以及《中阿含經》卷24<(九八)因品念處經第二>。後者摘要整理如下 (CBETA,T01,n0026,p0582,b07)。
【身】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
1. 眠覺語默皆正知之。
2. 以善念斷惡念,以心治心。
3. 知出入息 (安般念)。
4. 初禪。離生喜樂。
5. 二禪。定生喜樂。
6. 三禪。無喜生樂。
7. 四禪。
8. 念光明想。
9. 善受觀相,善憶所念。
10. 不淨觀。(或說「循身觀」、「觀32身分」)
11. 觀身有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 (或說「界分別觀」)
12. 白骨觀。(或說觀「墓園九相」)
【受】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觀以下1-6點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都如實知。
1. 身
2. 心
3. 食
4. 無食
5. 欲
6. 無欲
【心】觀內心如心,觀外心如心。對自己的種種心念,都如實知。
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真。有恚無恚.有癡
無癡.有穢污無穢污.有合有散.有下有高.有小有大.修不
修.定不定。有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真。有解脫心知解脫心
如真。
【法】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觀以下1-3點的有、無、未生生、生已滅,都如實知。
1. 六根遇六境的內結
2. 五蓋
3. 七覺支
(六○六)[0171a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如是,比丘,於此四念處修習滿足,精勤方便,正念、正知①,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註解]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七)[0171a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①,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cf. S. 47. 24. Suddhaka.
ⓑ 惱苦=苦惱【宋】【元】【明】
[註解]
① 如實法:可趣向解脫涅槃之法。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世尊剛成道不久時,也曾這麼思惟。可對照《雜阿含經》卷44第1189經。
ⓒ(六○八)[0171a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離四念處者,則離如實聖法;離如實聖法者,則離聖道;離聖道者,則離ⓓ甘露法 ;離甘露法者,不得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於苦不得解脫。
「若比丘不離四念處者,得不離聖如實法;不離聖如實者,則不離聖道;不離聖道ⓔ者,則不離甘露法;不離甘露法者,得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人解脫眾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cf. S. 47. 41. Amata.
ⓓ 甘露法Amata.
ⓔ 〔者〕-【宋】【元】【明】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九)[0171a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四念處集、四念處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四念處ⓖ集、四念處ⓗ沒。諦聽,善思。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①。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
「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②。如是隨集法觀受住,隨滅法觀受住,隨集滅法觀受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③。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④。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42. Samudaya.
ⓖ 集Samudaya.
ⓗ 沒Atthagama.
ⓘ 食Āhāra.
ⓙ 集=滅【元】
[註解]
① 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食物的滋養,是身體得以聚合成長的原因;沒有了食物,身體也就無法繼續存在。可參看食集、身集。
② 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根、境、識相遇而生觸,「觸」是我們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原因;沒有了「觸」,自然也不會有接下去的「受」。
③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名色就是五蘊,色、受、想、行、識,是一切外在物質與內在精神運作現象的總稱。「五蘊」是讓我們能對一切外境產生種種善、惡心念的原因;沒有了五蘊,就不會產生種種心念。??
④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法」泛指宇宙間一切現象與規則。只有當我們對這個法能夠加以辨別、憶念時,這個法對我們而言才是存在的;若我們無法辨別、憶念,那麼這個法對我們而言,也形同不存在。??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本經在講四念處的集、滅
「集、沒」,就是四聖諦,苦、集、滅、道中的「集、滅」。世間一切法,都可觀察其苦、集、滅、道,以得到出世解脫的智慧。本經就是世尊為我們將「四念處」與「四聖諦」合起來解說。
- 四念處 vs 五蘊的「集」
| 本經 (四念處的集) | 卷2第41經 (五蘊的集) |
|---|---|
| 食集則身集 | 於色愛喜,是色集 |
| 觸集則受集 | 觸集,是受、想、行集 |
| 名色集則心集 | 名色集,是識集 |
| 憶念集則法集 |
ⓚ(六一○)[0171b1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說修四念處。諦聽,善思。云何修四念處?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憂悲,外身、內外身觀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如是受、心、法,內法①、外法②、內外法③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是名比丘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過去、未來修四念處亦如是說。
[校勘]
ⓚ S. 47. 2. Sata.
ⓛ 智=知【宋】*
ⓜ 知=智【元】【明】
[註解]
① 內法:??
② 外法:??
③ 內外法:??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內 | 外 | 內外 | |
|---|---|---|---|
| 身 | 自身? | 他身? | 把對身體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 受 | 自受? | 他受? | 把對感受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 心 | 自心? | 他心? | 把對心念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 法 | 內在的現象法則? | 外在的現象法則? | 把對現象法則的觀察,從自己推及到他人? |
ⓝ(六一一)[0171b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善法聚、ⓟ不善法聚。云何善法聚?所謂四念處,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聚者,所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云何不善聚?不善聚者①,所謂ⓡ五蓋,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逸滿不善聚者,所謂五蓋。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②蓋、ⓦ疑蓋。」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5. Kusalarāsi.
ⓞ 善法聚Kusalarāsī.
ⓟ 不善法聚Akusalarāsī.
ⓠ 心=身【聖】
ⓡ 五蓋Pañcanīvaraṇāni.
ⓢ [>貪欲蓋]Kāmacchandanīvaraṇa.
ⓣ [>瞋恚]Byāpāda.
ⓤ [>睡眠]Thīnamiddha.
ⓥ [>掉悔]Uddhaccakukkucca.
ⓦ [>疑]Vicikicchā.
[註解]
① 不善聚者:不善的這一類聚。
② 掉悔:掉為內心躁動,悔為對事情感到憂惱,兩者皆能覆蓋人的心性。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一二)[0171c0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人執持四種強弓,大力方便射多羅樹影,疾過無閡。除了吃飯睡覺外都勤修佛法如是如來四種聲聞,增上方便,利根智慧,盡百年壽,於如來所百年說法教授,唯除食息、ⓧ𥙷ⓨ寫①、睡眠,中間常說、常聽,智慧明利,於如來所說,盡底受持,無諸障閡,於如來所不加再問。如來說法無有終極,聽法盡壽,百歲命終,如來說法猶不能盡,當知如來所說無量無邊,名②、句③、味身④亦復無量,無有終極,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念處,受、心、法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切四念處經,皆以此總句,所謂「是故,比丘,於四念處修習,起增上欲,精勤方便,正念、正*智,應當學。」
[校勘]
ⓧ 𥙷=補【宋】
ⓨ 寫=瀉【元】【明】
[註解]
① 補寫:也作「補瀉」,指身體生病時的調養??
② 名:此是「名身」的略稱。名稱的聚集與成就。??
③ 句:此是「句身」的略稱。文字的聚集與成就。??
④ 味身:詞句的聚集與成就。??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跟高科技業的作息有點像,不過除吃飯睡覺外都勤修佛法,得到的是涅槃,比賺錢來得好多了。
[進階辨正]
(六一三)[0171c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善聚、善聚。何等為不善聚?謂三不善根,是名正說。所以者何?純不善積聚者,謂三不善根。云何ⓩ為三?謂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云何為善聚?謂四念處。所以者何?純善滿具者,謂四念處,是名善說。云何為四?謂身念處,受、心、法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三不善根,ⓐ如是三惡行——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三想——欲想、恚想、害想,ⓑ三覺——欲覺①、恚覺、害覺,三界——欲界、恚界、害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為〕-【聖】
ⓐ S. 47. 47. Duccaritaṃ.
ⓑ S. 47. 49. Vedanā.
[註解]
① 欲覺:感官之欲的希求。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一四)[0172a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所說『大丈夫』。云何名大丈夫、非大丈夫?」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能問如來大丈夫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怎樣叫大丈夫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彼身身觀念住已,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非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若比丘受、心、法法觀念住,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不說彼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
「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心得離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若受、心、法法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已,心離貪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是名,比丘,大丈夫及非大丈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校勘]
ⓒ S. 47. 11. Mahāpurisa.
ⓓ 〔有〕-【聖】
ⓔ 〔也〕-【宋】【元】【明】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一五)[0172a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難晨朝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於路中思惟:「我今先至比丘尼寺。」即往比丘尼寺。
諸比丘尼遙見尊者阿難來,疾敷床座,請令就座。
時,諸比丘尼禮尊者阿難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我等諸比丘尼修四念處繫心住,自知前後昇降①。」
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當如汝等所說而學,凡修習四念處善繫心住②者,應如是知前後昇降。」
時,尊者阿難為諸比丘尼種種說法,種種說法已,從座起去。
爾時,尊者阿難於舍衛城中乞食還,舉衣缽,洗足已,詣世尊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以比丘尼所說具白世尊。
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應如是學四念處善繫心住,知前後昇降。所以者何?心於外求,然後制令求其心,散亂心、不解脫皆如實知,修四念處若耽睡懈怠時該如何若比丘於身身觀念住,於彼身身觀念住已,若身耽睡,心法懈怠,彼比丘當起淨信,ⓖ取於淨相,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悅已生喜③,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樂。受身樂已,其心則定④。心定者,聖弟子當作是學,我於此義,外散之心攝令休息,不起覺想及已觀想,無覺無觀,捨念樂住⑤,樂住已,如實知,受、心、法念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10. Bhikkhunī.
ⓖ 取=其【聖】
ⓗ 猗=倚【宋】【元】【明】【聖】*
[註解]
① 前後昇降:修習、繫念於四念處時,自己的進步、退步情形。
② 善繫心住:能善於讓自己繫念、安住於四念處。
③ 喜:此指七覺支中的「喜覺支」。
④ 定:此指七覺支中的「定覺支」。
⑤ 捨念樂住:三禪的境界。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四念處和七覺支的關係如下:
- 七覺支中的「念覺支」,此指「四念處」
佛法並不是一直線的,而是立體活潑,充滿混搭風的。比如說,四念處和七覺支,就應該搭配修習。七覺支之首的「念覺支」,範圍很廣,例如包括了十善(《中阿含、卷4、(二○)業相應品波羅牢經第十》)、不殺心(《雜阿含經》卷32第916經)、六念(《雜阿含經》卷33第931經)等等,然而在本經中指的就是「四念處」。這在本經之外,還可參考《雜阿含經》卷27第733經。
本經提到,修四念處卻很想睡覺 (五蓋中的睡眠蓋) 的時候該怎麼辦?
答案就是:配合七覺支來對治修習,就能順利地平息懈怠,進入二禪、三禪甚至以上。
- 四念處中的「法念處」,就包含了「七覺支」
「法念處」包括了要我們「於七覺支的有、無、未生生、生已住,皆如實知」。
- 七覺支以四念處為食
也就是說,七覺支要能增長進步,先要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
《中阿含經》卷10<習相應品食經第十一> [0488b27] 明.解脫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明.解脫食。 答曰。七覺支為食。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 答曰。四念處為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 答曰。三妙行為食。
- 四念處滿足後,七覺支滿足
《雜阿含經》卷29第810經提到,修學的次第上是這樣的:修習安般 → 滿足四念處 → 滿足七覺支 → 滿足明、解脫。
ⓘ(六一六)[0172b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取自心相,莫令外散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所以者何?若彼比丘愚癡、不ⓙ辨、不善,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①,然後退減,自生障閡。譬如廚士愚癡、不*辨,不善巧便調和眾味,奉養尊主②,酸醎酢淡,不適其意。不能善取尊主所嗜,酸醎酢淡,眾味ⓚ之和。不能親侍尊主左右,ⓛ司其所須,聽其所欲,善取其心,而自用意調和眾味,以奉尊主。若不適其意,尊主不悅,不悅故不蒙爵賞,亦不愛念。愚癡比丘亦復如是,不*辨、不善,於身身觀住,不能除斷上煩惱,不能攝取其心,亦復不得內心寂靜,不得勝妙正念、正ⓜ知,亦ⓝ復不得四種增上心法、現法樂住、本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愚癡、不*[辦>辨]、不善,不能善攝內心之相而取外相,自生障閡。
「若有比丘黠慧才辯,善巧方便,取內心已,然後取於外相,彼於後時終不退減,自生障閡。譬如廚士黠慧聰辯,善巧方便,供養尊主,能調眾[昧>味],酸醎酢淡,善取尊主所嗜之相,而和眾味,以應其心,聽其尊主所欲之味,數以奉之,尊主悅已,必得爵祿,愛念ⓞ倍重。如是黠慧廚士善取尊主之心,比丘亦復如是。身身觀念住,斷上煩惱,善攝其心,內心寂止,正念、正*知,得四增心法③,現法樂住,得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黠慧辯才,善巧方便,取內心相,攝持外相,終無退減,自生障閡,受、心、法觀亦復如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8. Sūda.
ⓙ 辨=辯【宋】【元】【明】【聖】*
ⓚ 之和=和之【宋】【元】【明】
ⓛ 司=伺【宋】【元】【明】
ⓜ 知=智【聖】*
ⓝ 〔復〕-【宋】【元】【明】
ⓞ 倍=信【宋】【元】【明】【聖】
[註解]
① 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不把注意力用於觀照自己內心的種種念頭,而去攀援外相。??
② 尊主:主人。本經指「自心」。
③ 四增心法:同上文的「四增上心法」,指 1-4 禪。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一七)[0172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一鳥,名曰ⓠ羅婆,為鷹所捉,飛騰虛空,於空鳴喚言:『我不自覺,忽遭此難,我坐捨離父母境界而遊他處,故遭此難。如何今日為他所困,不得自在。』鷹語羅婆:『汝當何處自有境界而得自在?』羅婆答言:『我於田耕壟中自有境界,足免諸難,是為我家父母境界。』
「鷹於羅[娑>婆]起憍慢言:『ⓐ放汝令去,還耕壟中,能得脫以不?』ⓑ於是羅婆得脫鷹爪,還到耕壟大塊之下,安住止處,然後於塊上欲與鷹鬥。
「鷹則大怒,彼是小鳥,敢與我鬥,瞋恚極盛,ⓒ駿飛ⓓ直搏①,於是羅婆入於塊下,鷹鳥飛勢,臆②衝堅塊,碎身即死。
「時,羅婆鳥深伏塊下,仰說偈言:
「『鷹鳥用力來, 羅婆依自界,
乘瞋猛盛力, 致禍碎其身。
我具足通達, 依於自境界,
伏怨心隨喜, 自觀欣其力;
設汝有兇愚, 百千龍象力,
不如我智慧, 十六分之一③,
觀我智ⓔ殊勝, 摧滅於ⓕ蒼鷹。』
「如是,比丘,如彼鷹鳥,愚癡自捨所親父母境界,遊於他處,致斯災患。汝等比丘亦應如是,於自境界所行之處,應善守持,離他境界,應當學。
「比丘,他處他境界者,謂五欲境界,眼見可意ⓖ、受、念④妙色,欲心ⓗ染著,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可意、ⓙ受、念妙觸,欲心染著,是名比丘他處他境界。比丘,自處父母境界者,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是故,比丘,於自行處父母境界而自遊行,遠離他處他境界,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6. Sakuṇagghī,cf. Jātaka 168.
ⓠ [>羅婆]Lāpa.
ⓐ 放=教【明】
ⓑ 於=放【聖】
ⓒ 駿=迅【宋】【元】【明】,=濬【聖】
ⓓ 直=宜【聖】
ⓔ 殊勝=勝殊【宋】【元】【明】
ⓕ 蒼=倉【宋】【元】【明】【聖】
ⓖ 受=愛【宋】【元】【明】
ⓗ 染=深【聖】
ⓘ 〔識味…〕十七字-【聖】
ⓙ 受=愛【元】【明】
[註解]
① 駿飛直搏:飛得又快又直。
② 臆:胸膛。??
③ 十六分之一:
④ 可意、受、念:應是「可意、可愛、可念」的略稱。感到惦記、喜歡、思念。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進階辨正]
(六一八)[0173a29]
[校勘]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一九)[0173b05]
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緣幢ⓜ伎師②,肩上豎幢,語弟子言:『汝等於幢上下向護我,我亦護汝,迭相護持,遊行嬉戲,多得財利。』時,*伎弟子語*伎師言:『不如所言,但當各各自愛護,遊行嬉戲,多得財利,身得無為安隱而下。』*伎師答言:『如汝所言,各自愛護,然其此義亦如我說,[已>己]自護時即是護他,他自護時亦是護[已>己];心自親近,修習隨護作證,是名自護護他。云何護他自護,不恐怖他、不違他、不害他,慈心哀彼,是名護他自護。』是故,比丘,當如是學。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19. Sedaka.
ⓛ [>私伽陀]Sedaka.
ⓜ 伎=技【元】【明】*
[註解]
① 身恕林:另譯作「申恕林」。
② 緣幢伎師:特技演藝人員的一種,能在大旗上面攀行移動。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二○)[0173b20]
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大ⓞ雪山①中,寒ⓟ冰嶮處,尚無ⓠ猿猴,況復有人。或復有山,猿猴所居,而無有人。或復有山,人獸共居,於猿猴行處,獵師以黐ⓡ②膠塗其草上,有黠猿猴遠避而去,愚癡猿猴不能遠避,以手小觸,即膠其手;復以二手欲解求脫,即膠二手;以足求解,復膠其足;以口嚙草,輒復膠口;五處同膠,聯ⓢ捲臥地。獵師既至,即以杖貫,擔負而去。
「比丘當知,愚癡猿猴捨自境界父母居處,遊他境界,致斯苦惱。如是,比丘,愚癡凡夫依聚落住,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眼見色已,則生染著。耳聲、鼻香、舌味、身觸皆生染著。愚癡比丘內根外境被五縛已,隨魔所欲。是故,比丘,當如是學:『於自所行處父母境界,依止而住,莫隨他處他境界行。』云何比丘『自所行處父母境界』?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7. Makkaṭa.
ⓞ 雪山Himavant.
ⓟ 冰=水【聖】
ⓠ 猿猴Makkaṭa.
ⓡ 〔膠〕-【宋】【元】【明】
ⓢ 捲=拳【元】【明】
[註解]
① 大雪山:喜馬拉雅山。
② 黐:以冬青的莖部磨成的汁液,很黏,常用來捉鳥。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二一)[0173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尊者阿難與眾多比丘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此諸年少比丘當云何教授?云何為其說法?」
佛告阿難:「此諸年少比丘當以四念處教令修習。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智、正念,寂定於心,乃至知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乃至知法。所以者何?若比丘住學地者,未得進上,志求安隱涅槃時,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乃至於法遠離。若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諸重擔,盡諸有結,正知善解脫,當於彼時亦修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受、心、法法觀念住,乃至於法得遠離。」
時,尊者阿難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 S. 47. 4. Salla.
ⓤ 捨諸=重捨【聖】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從年少比丘到阿羅漢,都應該修四念處
本經與《雜阿含經》卷20第543經都提到,即使是阿羅漢,也都繼續不放逸地繼續修習四念處。《雜阿含經》卷10第259經則提到,阿羅漢仍應繼續於五蘊正思惟。
從《雜阿含經》中,處處可見世尊及大阿羅漢們,是如何用生命在精進修行。就連世尊本身在臨涅槃前不久,色身衰敗到必須躺著的時候,一聽見阿難尊者說七覺支,也堅持勉力坐直身體聽法。(《雜阿含經》卷27第727經)
可見,真正的修行,就是時時刻刻的努力,這種持續的精進,並不因為證得了聖果而有差別。
ⓐ(六二[三>二])[0174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跋祇人間遊行,到ⓑ鞞舍離國①菴羅園中住。
爾時,菴羅女聞世尊跋祇人間遊行至菴羅園中住,即自莊嚴乘車,出鞞舍離城,詣世尊所,恭敬供養。詣菴羅園門,下車步進,遙見世尊與諸大眾圍遶說法。
世尊遙見菴羅女來,語諸比丘:「汝等比丘,勤攝心住,正念、正智,今菴羅女來,是故ⓒ誡汝。云何為比丘勤攝心住?若比丘ⓓ已生惡不善法當斷,生欲、方便,精進攝心。未生惡不善法不令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住不忘,修習增滿,生欲、方便,精勤攝心,是名比丘勤攝心住。
「云何名比丘正智?若比丘去來威儀常隨正智,迴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缽,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正智。
「云何正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念。是故汝等勤攝其心,正智、正念,今菴羅女來,是故*誡汝。」
時,菴羅女詣世尊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
爾時,世尊為菴羅女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默然而住。
爾時,菴羅女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唯願世尊與諸大眾明日受我請中食。」
爾時,世尊默然受請。菴羅女知世尊默然受請已,稽首禮足,還歸自家,設種種食,布置床座,晨朝遣使白佛:「時到。」
爾時,世尊與諸大眾詣菴羅女舍,就座而坐。
時,菴羅女手自供養種種飲食。食訖,澡漱、洗缽竟。時,菴羅女持一小床②坐於佛前,聽佛說法。
爾時,世尊為菴羅女說隨喜偈:
「施者人愛念, 多眾所隨從,
名稱日增高, 遠近皆悉聞,
處眾常和雅, 離慳無所畏。
是故智慧施, 斷慳永無餘,
ⓕ上生忉利天③, 長夜受快樂,
盡壽ⓖ常修德, 娛樂難陀園④,
百種諸天樂, 五欲悅其心。
彼於此人間, 聞佛所說法,
為善逝弟子, 樂彼受化生。」
爾時,世尊為菴羅女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而去。
[校勘]
ⓐ S. 47. 1. Ambāpāli.
ⓑ [>鞞舍離國菴羅園]Vesālī, Ambapālivana.
ⓒ 誡=試【宋】*
ⓓ 已=以【宋】【元】【明】【聖】
ⓔ 伸俯=申府【聖】
ⓕ 上生=生上【聖】
ⓖ 常=長【明】
[註解]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菴羅女把她的甘蔗園施予佛,就是菴婆羅園,佛說《維摩詰經》之處。
[進階辨正]
ⓗ(六二三)[0174b15]
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言美色,世間美色者,能令多人集聚觀看者不?」
諸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若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又能種種歌舞伎樂,復極令多眾聚集看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若有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在於一處,作種種歌舞伎樂戲笑,復有大眾雲集一處,若有士夫不愚不癡,樂樂背苦,貪生畏死,有人語言:『士夫,汝當持滿油缽,於世間美色者所及大眾中過,使一能殺人者,拔刀隨汝,若失一ⓚ渧油者,輒當ⓛ斬汝命。』云何?比丘,彼持油缽士夫能不念油缽,不念殺人者,觀彼伎女及大眾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所以者何?世尊,彼士夫自見其後有拔刀者,常作是念:『我若落油一渧,彼拔刀者當截我頭。』唯一其心,繫念油缽,於世間美色及大眾中徐步而過,不敢顧ⓜ眄①。」
「如是,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一切心法,ⓝ住ⓞ身念處者,則是我弟子,隨我ⓟ教者。云何為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攝持一切心法,住身念處。如是,比丘,身身觀ⓠ念,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心法,住四念處。」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專心正念, 護持油缽,
自心隨護, 未曾至方②,
ⓡ甚難得ⓢ過, 勝妙微細,
諸佛所說, 言教利劍③。
當一其心, 專精護持,
非彼凡人, 放逸之事,
能入如是, 不放逸教。」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20. Janapada.
ⓘ 奈=㮈【聖】
ⓙ 言=諸【宋】【元】【明】
ⓚ 渧=滴【宋】*【元】*【明】*
ⓛ 斬=斷【宋】【元】【明】
ⓜ [眄>眄]=盻【明】
ⓝ 住+(於)【宋】【元】【明】【聖】
ⓞ 身=心【明】
ⓟ 教=故【明】
ⓠ 念+(住)【宋】【元】【明】
ⓡ 甚=其【聖】
ⓢ 過=遇【聖】
[註解]
① 顧眄:顧是回視,眄是張望。
② 未曾至方:不曾到過的地方。??
③ 言教利劍:如利劍一般精準、善斷的言教。??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二四)[0174c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外道入佛,應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爾時,尊者ⓤ鬱低迦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惟;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如上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佛告鬱低迦:「如是,如是,如汝所說。但於我所說法,不悅我心,彼所事業亦不成就①,雖隨我後,而不得利,反生障閡。」
鬱低迦白佛:「世尊所說,我則能令世尊心悅,自業成就,不生障閡。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如上廣說,乃至「不受後有。」如是第二、第三請。
爾時,世尊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
鬱低迦白佛:「我今云何淨其初業,修習梵行?」
佛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戒②,直其見③,具足三業④,然後修四念處。何等為四?內身身觀念住,專精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廣說。
時,鬱低迦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時,鬱低迦聞佛教授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惟;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乃至不受後有。
如鬱低迦所問,如是異比丘所問亦如上說。
[校勘]
ⓣ S. 47. 16. Uttiya.
ⓤ [>鬱低迦]Uttiya.
ⓐ [>淨其初業]ādim eva visodhehi.
ⓑ 法=於【宋】【元】【明】【聖】
[註解]
① 彼所事業,亦不成就:比丘的事業就是修行;比丘的成就就是開悟證得聖果。這句是指若沒有按部就班按照佛所教導的方法修行,就不能所作已作。
② 淨其戒:在身、口業方面,能持戒清淨。
③ 直其見:在意業方面,見地、觀念都能正直而離於貪瞋癡。
④ 具足三業:若能淨其戒、直其見,就是具足了清淨的身、口、意三業了。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爵-(采-木)+(樊-大)]低迦是外道出家,後入佛門。
ⓒ(六二五)[0175a1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名ⓓ婆醯迦,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善哉世尊,為我說法……」如前鬱低迦修多羅廣說。差別者:「如是,婆醯迦比丘,初業①清淨,身身觀念住者,超越諸魔。受、心、法法觀念住者,超越諸魔。」
時,婆醯迦比丘聞佛說法教ⓔ誡已,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
[校勘]
ⓒ S. 47. 15. Bāhiya, or Bāhika.
ⓓ [>婆醯迦]Bāhiya, or Bāhika.
ⓔ 誡=戒【宋】【元】【明】【聖】*
[註解]
① 初業:指身、口、意三業一向清淨。??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二六)[0175a26]
第二經亦如上說。差別者:「如是,比丘,超越生死。」
[校勘]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二七)[0175a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那律陀①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有比丘住於學地,未得上進安隱涅槃,而方便求②,是聖弟子當云何於正法、律修習多修習,得盡諸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阿那律:「若聖弟子住於學地,未得上進安隱涅槃,而方便求,彼於爾時,當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聖弟子多修習已,得盡諸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尊者阿那律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註解]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二八)[0175b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時,尊者優陀夷、尊者阿難陀①亦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尊者優陀夷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阿難:「如來、應供、等正覺所知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令不斷②、不缺③、ⓖ不擇④、不離⑤、不戒取⑥,善究竟、善持,智者所歎、所不憎惡。何故如來、應、等正覺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不斷、不缺,乃至智者所歎、所不憎惡?」
尊者阿難語優陀夷:「為修四念處故。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校勘]
ⓕ 〔邑〕-【宋】【元】【明】【聖】*
ⓖ 〔不擇〕-【聖】
[註解]
① 阿難陀:另譯為「阿難」。
② 不斷:持戒不中斷。
③ 不缺:持戒沒有缺漏。
④ 不擇:對該持守的戒律不挑三揀四。??or 世尊所說的戒律都非常正確,讓人挑不出錯誤來??
⑤ 不離:動身發語,時時刻刻不離戒律。
⑥ 不戒取:不持守與解脫無關的戒律。戒取就是「戒禁取」。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世尊為什麼要說戒?
本經提到,世尊為大家說戒,是為了大家修習四念處的前方便。可對照本卷第636經的讀經拾得「學打坐前的基本功」。
ⓗ(六二九)[0175b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言:「頗有法修習多修習,得不退轉耶?」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行者得不退轉,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說已,各還本處。
[校勘]
ⓗ S. 47. 21. Sīla.
ⓘ [>巴連弗邑]Pāṭaliputta.
ⓙ [>雞林精舍]Kukkuṭārāma.
ⓚ [>跋陀羅]Bhadda.
ⓛ 說=議【宋】【元】【明】【聖】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三○)[0175c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令不淨眾生而得清淨,轉增光澤耶?」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不淨眾生而得清淨,轉增光澤,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校勘]
ⓜ cf. S. 47. 21. Sīla.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三一)[0175c1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未度彼岸眾生得度彼岸?」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未度彼岸眾生得度彼岸,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校勘]
ⓝ cf. S. 47. 21. Sīla.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三二)[0175c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
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得阿羅漢?」
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而得阿羅漢,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校勘]
ⓞ cf. S. 47. 21. Sīla.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三三)[0175c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說一切法者,謂四念處所說一切法,一切法者,謂四念處,是名正說。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三四)[0176a02]
[校勘]
ⓐ S. 47. 17. Ariya.
ⓑ [>賢聖出離]Ariyā niyyānikā.
[註解]
① 賢聖出離: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六三五)[0176a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修四念處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未淨眾生ⓒ令得清淨,已淨眾生令增光澤。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令=今【元】【明】
[註解]
①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佛陀在《阿含經》中即已教導我們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智)的方法之一,即修習四念處。
ⓓ(六三六)[0176a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為汝說修四念處。何等為修四念處?若比丘,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出興于世,演說正法,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①,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顯示。若族姓子、族姓女從佛聞法,得淨信心,如是修學:『見在家和合欲樂之過,煩惱結縛,樂居空閑,出家學道,不樂在家,處於非家,欲一向清淨,盡ⓔ其形壽,純一滿淨,鮮白梵行,我當剃除[髮鬚>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作是思惟已,即便放捨錢財親屬,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正其身行②,護口四過③,正命清淨,習賢聖戒。守諸根門④,護心正念⑤,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於眼根住不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於心,而ⓕ今於眼起正律儀。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
「『彼以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來往周旋,顧視屈伸,坐臥眠覺語默,住智、正智。彼成就如此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空處、樹下、閑房獨坐,正身、正念,繫心安住,斷世貪憂,離貪欲,淨除貪欲;斷世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離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淨除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斷除五蓋惱心,慧力羸,諸障閡分,不趣涅槃者。是故,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說。』是名比丘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3. Bhikkhu.
ⓔ 其=於【宋】【元】【明】
ⓕ 今=令【明】
ⓖ 〔蓋〕-【宋】【元】【明】【聖】
[註解]
① 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也常見譯為「初、中、後善」。(一) 動機、手段、效果,都是很好的。(二) 最初、中間、最終所說,都是很好的。
② 正其身行:維護身業的正直清淨。
③ 護口四過:守護口業,不犯四種過失:妄語(說謊)、惡口(罵人)、綺語(言不及義)、兩舌(挑撥離間)。
④ 守諸根門:守護六根,六根接觸到合意的六境時不生貪,接觸到不合意的六境時不生瞋。
⑤ 護心正念:守護意業,隨時保持在正確的思維中,安住於律儀。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學打坐前的基本功
世尊並不是一開始就教人直接打坐,修習禪坐之前要先練基本功,依照次第,一步一腳印地修習,才能事半功倍。
本經中,基本功修學次第如下:從佛聞法得淨信心 → 正信出家 → 清淨身、口、意三業 → 守護根門 → 離五蓋 (貪、瞋、眠、掉悔、疑) → 修四念處。
更詳細版,從初學直到漏盡的修學次第,在《中阿含經》卷35<(一四四)梵志品算數目揵連經第三> (CBETA,T01,n0026,p0652,a07) 中說得更詳細,摘要如下:
年少比丘初來學道 → 持戒 → 知道四念處的基本觀念 → 四念處莫與「欲」相應 → 守護諸根 → 行住坐臥皆繫念正知 → 掃除五蓋 → 正式打坐 → 得禪定 → 漏盡。
- 守護根門 = 律儀 = 無漏法經 = 四品法經??
世尊常常不厭其煩教導我們,要「於可念六境不生貪,於不可念六境不生瞋。」
對照到經典中,這樣的概念應該也就是「守護根門」、就是「律儀」、就是「無漏法經」、就是「四品法經」。
守護根門
《雜阿含、卷9、255經》 [0064a29] 多聞聖弟子眼見色已。【於可念色不起緣著。不可 念色不起瞋恚。常攝其心住身念處。】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 實知。於彼所起惡不善法寂滅無餘。於心解脫.慧解脫而得滿 足。解脫滿足已。身觸惡行悉得休息。心得正念。是名初門善 調伏守護修習。如眼及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 亦復如是。
《雜阿含、卷24、636經》 守諸根門。護心正念。【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於眼根住不 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於心。】而今於眼起正律儀。 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
律儀
《雜阿含、卷43、1170經》 云何律儀。多聞聖弟子【若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欲想。不可 念色不起恚想。】次第不起眾多覺想相續住。見色過患。見過 患已。能捨離。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
無漏法經
《雜阿含、卷43、1176經》 (佛背痛,請大目揵連對諸比丘說法) [0316b27] 云何無漏法經。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於可念色不 起樂著。不可念色不起憎惡。繫念而住。】無量心解脫.慧解 脫如實知。於彼已起惡不善法無餘滅盡。耳.鼻.舌.身.意 亦復如是。
[註] 大目揵連尊者說他親從世尊受此《無漏法經》,可能就是《雜阿含、卷9、245經》的《四品法經》?
四品法經
《雜阿含、卷9、245經》 [0058c26]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 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 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四品法經。
[進階辨正]
ⓗ(六三七)[0176b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四念處……」如上廣說。差別者,乃至「如是出家已,住於ⓘ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①ⓚ律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離殺、斷殺、不樂殺生,乃至一切業跡如前說,衣缽隨身,如鳥兩翼。如是學戒成就,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46. Pātimokkha.
ⓘ 靜=淨【宋】【元】【明】【聖】
ⓙ [>波羅提木叉]Pātimokkha.
ⓚ [>律儀] Saṃvara.
[註解]
① 波羅提木叉:「戒律」的音譯。義譯為「隨順解脫」、「別解脫」,也就是持一戒有持一戒的解脫與自在。
②
③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 衣缽隨身,如鳥兩翼
可對照《中阿含經》卷19〈80 迦絺那經第9〉: 阿那律尊者代佛說法:「諸賢,我已成就此聖戒聚,當復學極知足。衣取覆形,食取充軀,隨所遊至,與衣鉢俱;行無顧戀,猶如鷹鳥與兩翅俱,飛翔空中。」(CBETA,T01,n0026,p0553,a06-a10)
ⓛ(六三八)[0176b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住ⓜ摩竭提那羅聚落,疾病涅槃,ⓝ純陀沙彌瞻視供養。
爾時,尊者舍利弗因病涅槃。
時,*純陀沙彌供養尊者舍利弗已,取餘舍利,擔持衣缽,到王舍城,舉衣缽,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禮尊者阿難足已,卻住一面,白尊者阿難:「尊者當知,我和ⓞ上尊者舍利弗已涅槃,我持舍利及衣缽來。」
於是尊者阿難聞純陀沙彌語已,往詣佛所,白佛言:「世尊,我今舉體離解①,四方易韻②,持辯閉塞③,純陀沙彌來語我言:『和*上舍利弗已涅槃,持餘舍利及衣缽來。』」
佛言:「云何?阿難,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④涅槃耶?ⓟ定身⑤、ⓠ慧身⑥、ⓡ解脫身⑦、ⓢ解脫知見身⑧涅槃耶?」
阿難白佛言:「不也,世尊。」
佛告阿難:「若法我自知,成等正覺所說,謂四念處、四正斷⑨、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涅槃耶?」
阿難白佛:「不也,世尊。雖不持所受戒身乃至道品法⑨而涅槃,尊者舍利弗超級有智慧然尊者舍利弗持戒多聞,少欲知足,常行遠離,精勤方便,攝念安住,一心正受捷疾智慧、深利智慧、超出智慧、分別智慧、大智慧、廣智慧、甚深智慧、無等智慧,智寶成就,能視、能教、能照、能喜ⓣ⑩,善能讚歎,為眾說法。是故,世尊,我為法故,為受法者故,愁憂苦惱。」
佛告阿難:「汝莫愁憂苦惱。所以者何?若ⓤ坐、若起、若作,有為敗壞之法,何得不壞,欲令不壞者,無有是處,我先已說,一切所愛念種種諸物、適意之事,一切皆是乖離之法,不可常保。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如大寶山,大巖先崩。如是,如來大眾眷屬,其大聲聞先般涅槃,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然其彼方,我則不空⑪,以有舍利弗故,我先已說故。汝今,阿難,如我先說,所可愛念種種適意之事,皆是別離之法,是故汝今莫大愁毒。阿難當知,如來不久亦當過去。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依四念處是故,阿難,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⑫。」
阿難白佛:「世尊,云何自洲以自依?云何法洲以法依?云何不異洲、不異依?」
佛告阿難:「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洲依。」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S. 47. 13. Cunda.
ⓜ [>摩竭提那羅聚落]Magadha Nālagāmaka.
ⓝ [>純陀]Cunda.,純=淳【聖】*
ⓞ 上=尚【宋】*【元】*【明】*
ⓟ 定身Samādhikkhandha.
ⓠ 慧身Paññakkhandha.
ⓡ 解脫身Vimuttikkhandha.
ⓢ [>解脫知見身]Vimuttiññāṇadassanakkhandha.
ⓣ 善=捨【宋】【元】【明】
ⓤ 坐=生【聖】
ⓐ 自洲Attadīpa.
ⓑ 法依=依法【宋】【元】【明】
[註解]
① 舉體離解:由於過度悲傷,全身好像都要崩潰了。
② 四方易韻:四周全都黯淡走調。(四方不辨;不清楚方向。??)
③ 持辯閉塞:失去了平日的辯才。想說話,卻一句也說不出來。
④ 戒身:聖戒具足的成就。
⑤ 定身:四禪八定、滅盡定具足的成就。
⑥ 慧身:智慧具足的成就。
⑦ 解脫身:解脫涅槃的成就。
⑧ 解脫知見身:對於解脫的方法如實知見的成就。??
⑨ 四正斷:精進努力 (1)已生惡令斷滅、(2)未生惡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起、(4)已生善令增長。另譯為「四正勤」。
⑨ 道品法:能讓我們達到解脫的具體修行方法。就是上文的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共37種,常合稱為「三十七道品」。
⑩ 能視、能教、能照、能喜:也就是「示、教、照、喜」,能夠示(開示)、教(教導)、照(鼓勵)、喜(令其歡喜)。也譯為「示、教、利、喜」。
⑪ 然其彼方,我則不空:只要是有舍利弗在的地方,就如同我也在那裏一樣。
⑫ 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應當將四念處作為長夜生死之流中最值得自己依靠的小島,應當將四念處作為一切法之中的依靠,應當將四念處作為不變的依靠。
[同經異譯]
[讀經拾得]
此經記載舍利弗入滅後,阿難與佛的討論。此段可知自依、法依,依的不是己見,而是依四念處自證。
- 本經很類似《增一、十八、二六、九》
- 自洲自依 vs 自熾然
根據佛光電子大藏經的解釋,自洲(attadipa)(巴),巴利文之 dipa 有二義:一、燈,二、洲,相當於梵文之 dipa(燈)及 dvipa(洲),故「自洲」於他經亦有作「自燈」。
例如「自洲自依」在《長阿含經》、《增一阿含經》中,似乎也翻成「自熾然」。舉例如下。
《長阿含經》卷2、<(二)第一分遊行經第二初> 云何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 阿難。比丘觀內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觀外身.觀內外 身。精勤不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 謂。阿難。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 勿他歸依。
- 具足了「解脫身」,不一定也具足了「解脫知見身」。(??)
阿羅漢已證得五分法身:(1)戒身、(2)定身、(3)慧身、(4)解脫身、(5)解脫知見身。其中「解脫」和「解脫知見」是兩件事,難道這表示有人具足了「解脫身」,自己卻不知不見的嗎?
可能有。例如「身證」這個階段性成就,就是「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但是「有漏斷不見」。可參考以下簡表:
◎ 從凡夫,到證阿羅漢中間的階段性成就《雜阿含、卷33、936經》
| 階段 | 階段性成就 | 名稱 |
|---|---|---|
| 1 | 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有漏斷知。 | 阿羅漢俱解脫 |
| 2 | 不得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有漏斷知見。 | 慧解脫 |
| 3 | 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有漏斷不見。 | 身證 |
| 4 | 不得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於正法律如實知見。 | 見到 |
| 5 | 於正法律如實知見,不得〈見到〉。 | 信解脫 |
| 6 | 五根五力增上智慧,不墮惡趣。 | 隨法行(向須陀洹) |
| 7 | 五根五力少慧。不墮惡趣。 | 隨信行(向須陀洹) |
「八解脫」就是四禪八定加上滅盡定。由於禪定程度和證果程度並沒有正相關,每一種禪定都可能直趣解脫(可參考《中阿含、五十六、四、二0五 》),所以才說「八」種都可能直趣「解脫」的禪定,而不是非要到滅盡定,或是八種禪定程度通通具足了才能解脫。
可見,在標準定義上,阿羅漢果然還是要「心解脫」(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也就是禪定具足)、「慧解脫」(有漏斷知見,也就是智慧具足),這兩者俱解脫了,才算圓滿具足了五分法身,才是圓滿的阿羅漢。
ⓒ(六三九)[0177a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摩偷羅國跋陀羅河側傘蓋菴羅樹林中,尊者舍利弗、目揵連涅槃未久。爾時,世尊月十五日布薩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
爾時,世尊觀察眾會已,告諸比丘:「我觀大眾,見已虛空①,以舍利弗、大目揵連般涅槃故。我聲聞唯此二人善能說法,教*誡、教授,辯說滿足。有二種財,錢財及法財,錢財者從世人求,法財者從舍利弗、大目揵連求,如來已離ⓓ施財及法財。
「汝等莫以舍利弗、目揵連涅槃故愁憂苦惱。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亦如寶山,大巖先崩。如是,如來大眾之中,舍利弗、目揵連二大聲聞先般涅槃。是故,比丘,汝等勿生愁憂苦惱,何有生法、起法、作法、為法、壞敗之法②而不磨滅?欲令不壞,無有是處,我先已說,一切可愛之物皆歸離散,我今不久亦當過去。是故汝等當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四ⓔ
[校勘]
ⓒ S. 47. 14. Ceḷa.
ⓓ 施=世【宋】【元】【明】
ⓔ +(光明皇后願文)【聖】
[註解]
① 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一旦少了這兩位大聲聞,法筵上雖然還是很多人,但看起來卻空空盪盪的。
② 生法、起法、作法、為法、壞敗之法:也就是一切有為法的意思。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