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二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校勘]

聖本無此十一字。

[導讀:大迦葉相應 (2/2)]

大迦葉尊者像,取自日本九州国立博物館

「大迦葉」又譯為「摩訶迦葉」,「摩訶」是「大」的音譯,「迦葉」是這位尊者的種姓,在僧團幾位迦葉種姓的尊者中他最為德高望重,所以稱呼他為大迦葉尊者。

大迦葉尊者出身於王舍城的有錢人家,是婆羅門種貴族,還沒出家前就常念世間苦、志在出家,被父母安排婚事後,夫婦兩人相約分房居住、清淨修行,十二年後他的父母都過世了,就捨去所有的財寶,出家求道。佛成道後第三年,大迦葉尊者在王舍城北方的那羅聚落遇到正在打坐的佛陀,就認定佛陀是他的老師,隨佛出家八天後即證得阿羅漢果。

大迦葉尊者已累世苦行,縱使佛陀沒有出世,他也會自行證悟,成為辟支佛(沒有老師教導而自己覺悟解脫,且不為大眾說法的聖者),因此也帶有獨覺聖者的特有氣質,堅持在沒有人煙的地方獨自苦行,以少欲知足、常行「頭陀行」聞名。「頭陀行」是捨棄對衣服、飲食、住處的貪著,以修練身心、去除塵垢煩惱的苦行法,有十二項苦行的規定,這樣的苦行超過佛陀對於出家人的要求,但大迦葉尊者甘之如飴。佛陀稱讚他「十二頭陀,難得之行」第一,並曾在輕視大迦葉尊者衣服破爛的比丘前,分自己座位的一半給他坐,以示尊重。

佛陀涅槃後,大迦葉尊者為免正法失傳或錯亂,在王舍城召集五百阿羅漢,進行佛經第一次的正式大規模結集,對於佛法的流傳有極大的貢獻。

《雜阿含經》「大迦葉相應」的內容為卷四十一第1136~1144經及本卷第905~906經,當中記錄佛陀和大迦葉尊者的互動和說法。

(九〇五)[0226a1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摩訶迦葉、尊者舍利弗、住耆闍崛山中。

時,有眾多外道出家詣尊者舍利弗,與尊者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舍利弗言:「云何?舍利弗!如來有後生死耶?」

舍利弗言:「諸外道!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又問:「云何?舍利弗!如來無後生死耶?」

舍利弗答言:「諸外道!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又問:「舍利弗!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耶?」

舍利弗答言:「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又問舍利弗:「如來非有後生死、非無後生死耶?」

舍利弗答言:「諸外道!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諸外道出家又問尊者舍利弗:「云何所問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有後無後、非有後非無後,一切答言:『世尊說言,此是無記。』云何為上座,如愚、如癡,不善、不辯,如嬰兒無自性智?」作此語已,從坐起去。

爾時,尊者摩訶迦葉、尊者舍利弗相去不遠,各坐樹下,晝日禪思。尊者舍利弗知諸外道出家去已,詣尊者摩訶迦葉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以與諸外道出家所論說事,具白尊者摩訶迦葉:「尊者摩訶迦葉!何因何緣世尊不記說,後有生死、後無生死、後有後無、非有非無生死耶?」

尊者摩訶迦葉語舍利弗言:「不能將五陰視為如來若說如來後有生死者,是則為色若說如來無後生死,是則為色;若說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是則為色;若說如來非有後、非無後生死,是則為色。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言有後生死者,此則不然;無後生死、有後無後、非有後非無後生死,此亦不然。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寂滅涅槃。

「舍利弗!若說如來有後生死者,是則為受、為想、為行、為識、為動、為慮、為虛誑、為有為、為愛,乃至非有非無後有亦如是說。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是故說後有者不然,後無、後有無、後非有非無者不然,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寂滅涅槃。舍利弗,如是因、如是緣,故有問世尊:『如來若有、若無、若有無、若非有非無後生死?』不可記說。」

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校勘]

「摩訶迦葉」,巴利本作 Mahā-kassapa。

「舍利弗」,巴利本作 Sāriputta。

「如來有後生死」,巴利本作 Hoti tathāgato parammaraṇā。

「無記」,巴利本作 Avyākata。

大正藏無「言」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聖本無「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十字。

[註解]

耆闍崛山:為音譯,義譯為「靈鷲山」,因山頂似鷲頭、且山中多鷲而得名。位於摩揭陀國王舍城東北角。

外道出家:泛稱佛弟子以外的出家人,另譯作「異學」。

如來有後生死:如來死後常存,還有後續的生死。另譯為「如來死後有」、「如來不終」。

無記:不加以討論或回答。

如來無後生死:如來死後就沒了,沒有後續的生死。另譯為「如來死後無」、「如來終」。

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如來死後既存在又不存在。另譯為「如來死後有無」、「如來終不終」。

如來非有後生死、非無後生死:如來死後既不存在又不是不存在。另譯為「如來死後非有非無」、「如來亦非終亦非不終」。

無自性智:沒有自己的智慧;沒有自主的想法。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無智愚人」。

禪思:獨坐而專心思惟。

向:過去。

記說:決定說;確定說。例如佛陀記說某弟子證得的果位或往生去處,即表示佛陀確知地說出此弟子證得的果位或往生去處。

若說如來後有生死者,是則為色:如果說如來死後常存、還有後續的生死,則是將物質及物理世界的現象當作是如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此經指出「如來有後生死」、「如來無後身死」、「如來有後無後」、「如來非有後非無後」等問題都是無記(不予回答)。為什麼是無記?

外道們是根據他們的「常見」或「斷見」而提出這些問題:

  • 「常見」:認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變的見解,例如認為有「真我」或「造物主」永恆不變的見解,又稱為「有見」。
  • 「斷見」:斷滅的見解,例如認為「人死後塵歸塵,土歸土,一無所有」的見解,又稱為「無見」。

要如何正確地看待這些無記的問題?可參見《雜阿含經》卷十第262經:「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CBETA, T02, no. 99, p. 67, a2-4) 佛陀離於有、無的二邊,離於斷、常的二邊,以因緣法講說世間完整的面貌。不管身心,都是無常的,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輪迴主體叫做如來。

有同學會問說:「『如來無後身死』是無記,但佛教也認為『如來死後涅槃』呀?」

如果如來仍自認是一個輪迴的主體,那就是「我見」,若說命終後什麼都沒有了,那就是「斷見」。這些問題是根基於「有一個生死輪迴的主體」來問的,而在究竟的角度來看,如來已經徹底解脫於五陰了,只有因緣的生滅,而沒有「我」的主體,那又怎麼能說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沒有呢?問題就錯了,因此不予回答。

也因此,「如來有後無後」、「如來非有後非無後」的問題也錯了,甚至是更玄虛的文字遊戲,不值得認真討論。

證悟了「無我」,就沒有了煩惱,但不是人就突然不見了。在世間的角度來看,證悟的聖者還是隨緣處世,但他的所作所為已都不再基於「我見」而有執著了,因此聖者死後也不再被輪迴給綁住,已超越凡夫所能想像的,超越有或無地徹底解脫了。

有這樣的認知,般若經典的許多內容才能正確地理解,例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CBETA, T08, no. 235, p. 749, c7-10)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CBETA, T08, no. 235, p. 749, a21-25)

「以身相見如來」類似本經所否定的「若說如來後有生死者,是則為色」,以色視為如來,是錯誤的。

關於佛陀應對「十四無記」問題的說法,也可參考卷五第106經、卷三十四第962經、《中阿含經》卷二十四〈因品 4〉第97經大因經、《中阿含經》卷六十〈例品 4〉第220經見經、《長阿含經》卷十二第18經歡喜經。

(九〇六)[0226b2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摩訶迦葉住舍衛國東園鹿子母講堂晡時從禪覺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世尊先為諸聲聞少制戒時,多有比丘心樂習學;今多為聲聞制戒,而諸比丘少樂習學?」

佛言:「如是,迦葉!命濁、煩惱濁、劫濁、眾生濁、見濁,眾生善法退減故,大師為諸聲聞多制禁戒,少樂習學,迦葉!譬如劫欲壞時,真寶未滅,有諸相似偽寶出於世間;偽寶出已,真寶則沒。如是,迦葉!如來正法欲滅之時,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譬如大海中,船載多珍寶,則頓沈沒;如來正法則不如是漸漸消減。如來正法不為地界所壞,不為水、火、風界所壞,乃至惡眾生出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熾燃,如來正法於此則沒。

「迦葉!有五因緣能令如來正法沈沒。何等為五?若比丘於大師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於大師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已,然復依倚而住。若法、若、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而依止住,是名。迦葉!五因緣故,如來正法於此沈沒。

「迦葉!有五因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何等為五?若比丘於大師所,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迦葉!是名五因緣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是故,迦葉!當如是學:『於大師所,當修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讚歎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

佛說是經已,尊者摩訶迦葉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相似像法」,巴利本作 Saddhamma paṭirūpaka。

「減」,大正藏原為「滅」,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減」。

「燃」,大正藏原為「然」,今依據聖本改作「燃」。

「復」,聖本作「後」。

「倚」,大正藏作「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倚」。

[註解]

東園鹿子母講堂:佛陀的道場之一,是由鹿子母出資設立的大講堂,在舍衛城。鹿子母本名毘舍佉,兒子名為「鹿」,因此又稱為「鹿子母」。又譯為「東園鹿母講堂」。

晡時:黃昏時分,約下午三點至五點多。

從禪覺:禪坐完畢。

往詣:前往拜訪。

命濁、煩惱濁、劫濁、眾生濁、見濁:即「五濁」,五種污濁的生存狀態:眾生短命、煩惱眾多、時節不佳而災害多、眾生作壞事、邪見盛行。

相似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看起來像正法的仿冒品在世上流行後(劣幣逐良幣),正法就消滅了。

非法言法、法言非法:將不合正法的說是正法,將正法說是不合正法。

以相似法,句味熾燃:以看起來像正法、仿冒的文字與詞句,如火燒般逼迫(正法)。

下意:謙卑。

然復依倚而住:然而仍依附著佛法而生存。

學:佛弟子應學的,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的開導,常指戒律。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戒」,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學」。

隨順教:老師所教授的內容,因為是隨著次第而順序教學,因此稱作「隨順教」。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教授」,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定」。

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各個清淨的修行人,是佛陀所稱讚的。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同梵行,佛所讚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僧團」。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為何制戒漸多但清淨的修行人漸少?

大迦葉尊者問佛陀:「為何以前制的戒少而樂於清淨修行的人多,現在制的戒多但樂於清淨修行的人少?」

佛陀答道是因為眾生身口意惡業多、善法退減。根據戒律「隨犯隨制」的原則,這時制定的戒條自然會較多。

然而樂於受持戒律的比丘漸減、相似法出現、比丘對五者不恭敬,終究會造成正法的衰退。

  • 如何讓正法久住?

要讓正法久住,得對以下五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

  1. 大師:佛陀。
  2. 法:佛法。
  3. 學:戒律。
  4. 隨順教:教學。
  5. 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清淨的修行人。

由本經也可得知佛法中「尊師重道」和「依法不依人」不相違背。

[導讀:聚落主相應]

《雜阿含經》「聚落主相應」的內容為本卷第907~916經,當中記錄佛陀和村落的首領們的互動和說法。

村落的首領們官大學問大,有各種具影響力的想法,這些想法有的是由耆老們相傳、有的是由自己的經驗所推論、有的是道聽塗說、有的是外道大師所教、有的是自身對人生課題的思考。首領們在遇到佛陀時也會提出討論,在首領們的經歷與佛陀的真理相會時,就能激盪出思辯的火花。

(九〇七)[0227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來詣佛所,面前問訊慰勞,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聞古昔歌舞戲笑耆年宿士作如是說:『若伎兒於大眾中歌舞戲笑,作種種伎,令彼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身壞命終,生歡喜天。』於此,瞿曇法中所說云何?」

佛告聚落主:「且止,莫問此義。」如是再三,猶請不已。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古昔此聚落眾生不離貪欲、貪欲縛所縛,不離瞋恚、瞋恚縛所縛,不離愚癡、愚癡縛所縛。彼諸伎兒於大眾坐[*]中,種種歌舞伎樂嬉戲,令彼眾人歡樂喜笑。聚落主,當其彼人歡樂喜笑者,豈不增長貪、恚、癡縛耶?」

聚落主白佛言:「如是,瞿曇!」

「聚落主!譬如有人以繩反縛,有人長夜以惡心欲令此人非義饒益,不安不樂,數數以水澆所縛繩,此人被縛豈不轉增急耶?」

聚落主言:「如是,瞿曇!」

佛言:「聚落主!古昔眾生亦復如是,不離貪欲、瞋恚、癡縛,緣彼嬉戲歡樂喜笑,更增其縛。」

聚落主言:「實爾,瞿曇!彼諸伎兒令其眾生歡樂喜笑,轉增貪欲、瞋恚、癡縛。以是因緣,身壞命終,生善趣者,無有是處

佛告聚落主:「若言古昔伎兒能令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生歡喜天者,是則邪見。若邪見者,應生二趣,若地獄趣、若畜生趣。

說是語時,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悲泣流淚。

爾時,世尊告聚落主:「是故我先三問不答,言聚落主:『且止,莫問此義。』」

聚落主白佛言:「瞿曇!我不以瞿曇說故而悲泣也。我自念,昔來云何為彼愚癡不辨不善諸伎兒輩所見欺誑,言大眾中作諸伎樂,乃至生歡喜天。我今定思:『云何伎兒歌舞嬉戲生歡喜天?』瞿曇!我從今日,捨彼伎兒惡不善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佛言:「善哉,聚落主!此真實要。」

爾時,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頂禮佛足,歡喜而去。

[校勘]

「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巴利本作 Talapuṭa Naṭagāmani。

「伎」,元、明二本作「妓」。

「歡喜天」,巴利本作 Pahāsa deva。

「辨」,宋、元、明、聖四本作「辯」。[*]

[註解]

聚落主:村落的首領;村長。

耆年宿士:老人家;年長者。

伎兒:歌舞藝人。

歡喜天:歡樂的天。按:這是虛構的天,並不存在。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光照天」,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嘻笑天」。

貪欲縛所縛:被貪欲這個束縛所綁住。

長夜:長時間。

非義饒益:沒有利益。在這裡「義」是「利益」的意思。

數數:頻繁地。

以水澆所縛繩:用水澆濕綑綁在雙手上的繩子。按:繩子澆水後會膨脹而綁得更緊。

無有是處:沒有這樣的情形。

欺誑:詐欺、誑騙。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增長三毒非善業,顛倒是非為邪見

眾生的貪、瞋、癡三毒造成了無止盡的輪迴,刻意引發眾生的三毒,甚至以此維生,自然不是善業。

自古以來歌舞團聚落的耆老主張歌舞藝人讓觀眾嬉笑,是做好事,死後能因此升天。

佛陀則指出如果讓觀眾嬉笑只是讓他們增長三毒,更加放逸,則不是做好事,不會因此升天。

至於主張「歌舞藝人讓觀眾嬉笑,是做好事,死後能因此升天」則是邪見,明明不知道卻亂講,誤導眾人,因此會有無智的地獄報或畜生報。

常有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激發、強化眾生的三毒,例如商人企圖喚起消費者對最新最炫款式的追求,以刺激消費;政客試圖以種族對立挑起民眾的瞋心,以鞏固選票;神棍指示信徒奉獻財產甚至身心才能消業治病,以滿足私慾。眾生因此被牽著鼻子走,身心受制。

在這樣的世間,佛弟子們要如何明哲保身呢?

藉由觀察自己是如何被外境牽著走,看清引起三毒的因緣,或許就能較為清醒些。也可守護六根,如卷十一第279經所教的:「可意不生欲,不可不憎惡」,對於可愛的事物不貪求、對於不可愛的事物不憎惡,才能自在地行走於世間。

  • 理性推論的佛教

聚落主曾從耆老聽說:「歌舞藝人讓觀眾嬉笑,是做好事,死後能因此升天」,而請教佛陀的看法。

佛陀從原理、本質的角度,透過問題及比喻,讓聚落主能夠自行思考,作出合理的推論。

由此可見佛教「依法不依人」的原則,獨立思考、理性推論,不是因為某人(甚至是佛陀)說了什麼,就相信那個說法。而是透過道理的鋪陳,讓有興趣瞭解的人,能夠自行推導出結論。

[進階辨正]

(九〇八)[0227b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戰鬥活聚落主來詣佛所,恭敬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聞古昔戰鬥活耆年宿士作是言:『若戰鬥活,身被重鎧,手執利器,將士先鋒,堪能方便摧伏怨敵,緣此業報,生箭降伏天。』於瞿曇法中,其義云何?」

佛告戰鬥活:「且止,莫問此義。」

如是再三問,亦再三止之,猶問不已。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汝意答。聚落主!於意云何?若戰鬥活,身被甲冑,為戰士先鋒,堪能方便摧伏怨敵,此人豈不先起傷害之心,欲攝縛枷刺殺害於彼耶?」

聚落主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聚落主:「為戰鬥活,有三種惡邪,若身若口若意;以此三種惡邪因緣,身壞命終,得生善趣箭降伏天者,無有是處。

佛告聚落主:「若古昔戰鬥活耆年宿士,作如是見、作如是說,若諸戰鬥活,身被甲冑,手執利器,命敵先登,堪能方便摧伏怨敵,以是因緣,生箭降伏天者,是則邪見。邪見之人,應生二處,若地獄趣、若畜生趣。」

說是語時,彼聚落主悲泣流淚。

佛告聚落主:「以是義故,我先再三語汝:『且止,不為汝說。』」

聚落主白佛言:「我不以瞿曇語故悲泣,我念古昔諸鬥戰活耆年宿士愚癡,不善不辨[*],長夜,欺誑作如是言:『若戰鬥活,身被甲冑,手執利器,命敵先登,乃至得生箭降伏天。』是故悲泣。我今定思:『諸戰鬥活,惡業因緣,身壞命終,生箭降伏天者,無有是處。』瞿曇!我從今日,捨諸惡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

時,戰鬥活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作禮而去。

[校勘]

「戰鬥活聚落主」,巴利本作 Yodhājīva gāmaṇi。

「箭降伏天」,巴利本作 Sarañjita deva。

[註解]

戰鬥活:以戰鬥為生的人;戰士。

箭降伏天:以武器征服的天。按:這是虛構的天,並不存在。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箭莊嚴天」,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被別人征服天」。

鏁:古字,同「鎖」。

斫:以刀斧砍削。讀音同「濁」。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戰士聚落的首領曾聽聞耆老主張:「上戰場努力殺敵的人能夠升天」,而請教佛陀的看法。

佛陀則指出上戰場殺人的身、口、意是惡業,只會有惡報。首領這時才發覺以前都被耆老唬了。

歷史上多有以宗教為名而行殺戮之實的假道學,而在三千年前佛陀就釐清過,上三善道或下三惡道,是由為善或造惡所決定,盲信自己會升天並沒有幫助。

(九〇九)[0227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調馬聚落主來詣佛所,恭敬問訊,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調馬聚落主:「調伏馬者,有幾種法?」

聚落主答言:「瞿曇!有三種法。何等為三?謂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

佛告聚落主:「若以三種法,馬猶不調,當如之何?」

聚落主言:「便當殺之。」

聚落主白佛言:「瞿曇!無上調御丈夫者,當以幾種法調御丈夫?」

佛告聚落主:「我亦以三法調御丈夫。何等為三?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

聚落主白佛:「瞿曇!若三種調御丈夫,猶不調者,當如之何?」

佛言:「聚落主!三事調伏猶不調者,便當殺之。所以者何?莫令我法有所屈辱。」

調馬聚落主白佛言:「瞿曇法中,殺生者不淨,瞿曇法中不應殺,而今說言:『不調伏者,亦當殺之』?」

佛告聚落主:「如汝所言:『如來法中,殺生者不淨,如來不應有殺。』聚落主!然我以三種法調御丈夫,彼不調者,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聚落主,若如來調御丈夫,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豈非殺耶?」

調馬聚落主白佛言:「瞿曇!若調御丈夫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真為殺也。是故我從今日,捨諸惡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

佛說此經已,調馬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作禮而去。

[校勘]

「調馬聚落主」,巴利本作 Assāroha gāmaṇi。

「惡」,宋本作「思」。

[註解]

調馬:調伏馬匹,即馴馬師。

柔軟剛強:柔軟的方法和強硬的方法並用;軟硬兼施。

無上調御丈夫:至高無上,能調御一切可以度的人,讓他們修行。「丈夫」指勇健修行的人。按:「無上調御丈夫」又譯為「無上士調御丈夫」,是「如來十號」(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的一部分。

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不再跟他說話,不再指導他,不再勸誡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說的「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也就是佛陀所教導對於惡性比丘(素行不良又不受教的壞比丘)要「默擯」治之。

(九一〇)[0228a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兇惡聚落主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不修何等法故,於他生瞋恚;生瞋恚故,口說惡言,他為其作惡性名字?」

佛告聚落主:「不修正見故,於他生瞋;生瞋恚已,口說惡言,他為其作惡性名字。不修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故,於他生瞋;生瞋恚故,口說惡言,他為其作惡性名字。」

復問:「世尊!修習何法,於他不瞋,不瞋恚故,口說善言,他為其作賢善名字?」

佛告聚落主:「修正見故,於他不瞋;不瞋恚故,口說善言,他為其作賢善名字。修習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故,於他不瞋;不瞋恚故,口說善言,他為其作賢善名字。」

兇惡聚落主白佛言:「奇哉!世尊!善說此言。我不修正見故,於他生瞋;生瞋恚已,口說惡言,他為我作惡性名字。我不修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故,於他生瞋;生瞋恚故,口說惡言,他為我作惡性名字。是故,我今當捨瞋恚、剛強、麁澁。」

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

佛說此經已,兇惡聚落主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兇惡聚落主」,巴利本作 gaṇḍa Gāmaṇi。

[註解]

他為其作惡性名字:其他人替這個人取惡名字作為綽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兇惡者被以兇惡為名」。

麁澁:即「粗澀」。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人稱「兇惡」的首領問佛陀:「少修了什麼,會容易生氣?生氣會罵人,進而被人稱為『兇惡』。」

看來這位首領常生氣,但也苦於生氣造成的種種後果,因此才請教佛陀。

佛陀跟他說這是因為不修八正道的關係,如果修八正道,則能不生氣、有好名聲、被稱作善人。

有同學提問:「為何不修八正道,會導致生氣及對他人惡言相向?」

舉例而言,

  • 不修正見:沒有正確的見解,認為生氣及罵人才能推動他人做事。
  • 不修正志:沒有離於貪欲、瞋恚、加害的意向,因此起瞋心時不會節制或反省。
  • 不修正語:沒有離於妄語、惡口、兩舌、綺語,因此罵人時百無禁忌。
  • 不修正業:沒有正確的行為,習慣罵人。
  • 不修正命:沒有正當的謀生,例如加入黑道,以暴力解決問題。
  • 不修正方便:不努力去惡向善而改變生氣及罵人的習慣。
  • 不修正念:沒有正念,一被觸惱就反射性地生氣。
  • 不修正定:沒有正定的喜樂柔軟身心,因此較容易被激怒。

八正道的詳細解說可參見《雜阿含經》聖道分相應的內容,即卷二十八二十九

(九一一)[0228b0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摩尼珠髻聚落主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先日國王集諸大臣,共論議言:『云何沙門釋子比丘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淨耶?為不淨耶?』其中有言:『沙門釋子應受畜金銀寶物。』又復有言:『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世尊!彼言沙門釋子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者,為從佛聞?為自出意說?作是語者,為隨順法?為不隨順?為真實說?為虛妄說?如是說者,得不墮於呵責處耶?」

佛告聚落主:「此則妄說,非真實說、非是法說、非隨順說,墮呵責處。所以者何?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者,不清淨故;若自為己受畜金銀寶物者,非沙門法、非釋種子法。」

聚落主白佛言:「奇哉!世尊!沙門釋子受畜金銀寶物者,非沙門法、非釋種子法,此真實說。世尊!作是說者,增長勝妙,我亦作是說:『沙門釋子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

佛告聚落主:「若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珍寶清淨者,五欲功德悉應清淨。」

摩尼珠髻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尼珠髻聚落主去已,告尊者阿難:「若諸比丘依止迦蘭陀竹園住者,悉呼令集於食堂。」

時,尊者阿難即受佛教,周遍宣令依止迦蘭陀竹園比丘集於食堂。比丘集已,往白世尊:「諸比丘已集食堂,惟世尊知時。」

爾時,世尊往詣食堂,大眾前坐,坐已,告諸比丘:「今日有摩尼珠髻聚落主來詣我所,作如是言:『先日國王集諸大臣,作如是論議:「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清淨不?」其中有言清淨者,有言不清淨者。今問世尊,言清淨者,為從佛聞?為自妄說?』……」如上廣說。「彼摩尼珠髻聚落主聞我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諸比丘!國王、大臣共集論議,彼摩尼珠髻聚落主於大眾前師子吼說:『沙門釋種子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諸比丘!汝等從今日,須木索木、須草索草、須車索車、須作人索作人,慎勿為己受取金銀種種寶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摩尼珠髻聚落主」,巴利本作 Maṇicūḷaka gāmaṇi。

「詣」,大正藏原為「諒」,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詣」。

[註解]

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自己而收受金錢財寶。

自出意說:隨自己的意思(編造)而說。

隨順法:依從正法。指所說是正確的。

墮於呵責處:被他人呵罵責難。

隨順說:正確的說法。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法隨法地回答」。

釋種子:釋迦族血統的人,這裡指佛陀的弟子。

若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珍寶清淨者,五欲功德悉應清淨:假如佛教的出家人為自己而收受金錢財寶是清淨的話,那麼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這五種欲的功能應該都是清淨的了。也就是說出家人為自己而收受金錢財寶其實是不清淨的。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如斯沙門,得捉金等及以錢寶,亦應恣令受於五欲」,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對任何人來說,如果金銀是適當的,則五種欲對他也是適當的;對任何人來說,如果五種欲是適當的,村長!則你絕對能認為他是非沙門法、非釋迦人之子的法。 」

食堂:飯廳。

須木索木:須要木材時,向在家人化緣索取木材。

作人:僕人、工人。

[對應經典]

 

(九一二)[0228c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揭伽池側。時,有王頂聚落主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王頂聚落主:「今者眾生依於二邊。何等為二?一者樂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聚落主!有三種樂受欲樂,卑下、田舍、常人凡夫;有三種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

三種享受欲樂的人「聚落主!何等為三種卑下、田舍、常人凡夫樂受欲樂?有受欲者,非法濫取,不以安樂自供,不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朋友、知識,亦不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世間第一受欲。

「復次,聚落主!受欲樂者,以法、非法濫取財物,以樂自供,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朋友、知識,而不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第二受欲樂者。

「復次,聚落主!有受欲樂者,以法求財,不以濫取,以樂自供,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知識,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第三受欲樂者。

「聚落主!我不一向說受欲平等,我說受欲者其人卑下,我說受欲者是其中人,我說受欲者是其勝人。

「何等為卑下受欲者?謂非法濫取,乃至不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是名我說卑下者受欲。

「何等為中人受欲?謂受欲者以法、非法而求財物,乃至不求未來生天,是名我說第二中人受欲。

「何等為我說勝人受欲?謂彼以法求財,乃至未來生天,是名我說第三勝人受欲。

三種自苦方便的人「何等為三種自苦方便?是苦非法、不正、非義饒益?有一自苦枯槁活,初始犯戒、污戒,彼修種種苦行,精勤方便住處住,彼不能現法得離熾然、過人法、勝妙知見安樂住。聚落主!是名第一自苦方便枯槁活。

「復次,自苦方便枯槁活,始不犯戒、污戒,而修種種苦行,亦不由此現法得離熾然、過人法、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第二自苦方便枯槁活。

「復次,自苦方便枯槁活,不初始犯戒、污戒,然修種種苦行方便,亦不能現法離熾然,得過人法、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第三自苦方便枯槁活。

「聚落主,我不說一切自苦方便枯槁活悉等,我說有自苦方便是卑劣人,有說自苦方便是中人,有說自苦方便是勝人。

「何等自苦方便卑劣人?若彼自苦方便,初始犯戒、污戒,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我說自苦方便卑劣人。

「何等為自苦方便中人?若彼自苦方便,不初始犯戒、污戒,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我說自苦方便中間人。

「何等為自苦方便勝人?若彼自苦方便枯槁活,不初始犯戒、污戒,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是名我說自苦方便勝人。

「聚落主!是名三種自苦方便,是苦非法、不正、非義饒益。

行八正道離貪瞋癡的人「聚落主!有道有跡,不向三種受欲隨順方便,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不向三種自苦方便,是苦非法、不正、非義饒益。聚落主!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不向三種受欲、三種自苦方便?聚落主!為欲貪障礙故,或欲自害,或欲害他,或欲俱害,現法後世得斯罪報,心法憂苦。瞋恚、癡所障,或欲自害,或欲害他,或欲俱害,現法後世得斯罪報,心法憂苦。若離貪障,不欲方便自害、害他、自他俱害,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彼心、心法常受喜樂,如是離瞋恚、愚癡障礙[*],不欲自害,不欲害他、自他俱害,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彼心、心法常受安樂,於現法中,遠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身現,緣自覺知。聚落主!如此現法永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現身,緣自覺知者,為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

當其世尊說是法時,王頂聚落主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時,王頂聚落主見法、得法、知法、深入於法度疑不由於他,於正法、律得無所畏。即從坐起,整衣服,合掌白佛:「我今已度,世尊!歸佛、歸法、歸比丘僧,從今盡壽優婆塞。」

時,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說」,聖本作「說受」。

「不」,宋、元、明三本作「是」。

「礙」,大正藏原為「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礙」。[*]

[註解]

瞻婆: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是鴦伽國的首都,位於恆河南岸。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鴦伽國又稱為瞻波國,為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摩竭陀國的東北邊,曾隸屬於摩竭陀國。又譯為「瞻波」、「占波」。

揭伽池:瞻婆國的蓮花池名,池旁的樹林是佛陀及弟子的修行場所之一。又譯為「伽伽池」。

田舍:農田及房舍,引申為粗俗的意思,類似「市井之徒」的用法。

自苦方便:從事於(無益的)苦行,自找苦吃。

不以安樂自供:將錢財使用在讓自己無法得到安樂的事情上,例如拿錢財做犯法的事。

勝處:好的去處;例如升天的善道。

一向:一直;一律。

枯槁活:極為刻苦、憔悴地生活。

精勤方便住處住:持續地勤奮努力。

過人法:超越凡人的解脫或神通。

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比對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經文,「自苦方便勝人」的這句中疑似遺漏了關於獲得一些善法(例如禪定)的字句。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不能永斷一切煩惱,有少增進過人之法,或得少智,或得見法,或觸禪樂」。

有道有跡:有方法、有途徑。

受欲隨順方便:從事於依從欲望而享樂的行為。

於現法中,遠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身現,緣自覺知:在當生中,遠離如火燒般逼迫身心的煩惱,即時、不須等待,趣向涅槃,就在這裡當下,親自能體證。按:這是形容佛法特質的定型句,表示佛法是可當下體證的,詳見本經線上「進階辨正」中的比對。

遠塵離垢:遠離塵垢。塵垢在此特指「見惑」(見道所斷的惑),基於四聖諦的正見斷了見惑,稱作「得法眼淨」,證得初果。

法眼淨:清楚明白地見到真理(四聖諦)。初果聖者即有法眼淨。

見法、得法、知法、深入於法:看見(理解)了正法、證得了正法、覺知了正法、悟入了正法。形容證初果者對正法體悟的情境。

度疑不由於他,於正法、律得無所畏:超越了疑惑,自證自知而不會人云亦云,信受佛法、戒律而沒有任何畏懼。

盡壽:終其一生。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欲樂與自苦二邊

本經表示眾生依於二邊:一邊是享受欲樂、一邊是自苦方便。

享受欲樂的人,由最差到最好是:

  1. 用不合法的手段求財(例如詐欺取財),不使用在能讓自己安樂的事情上(例如將錢花在犯法的事情上),也不分享給親友乃至修行人。
  2. 有時用合法、有時用不合法的手段求財,使用在能讓自己安樂的事情上,也分享給親友乃至修行人。
  3. 用合佛法的手段、適量求財,使用在能讓自己安樂的事情上,也分享給親友乃至修行人。

自苦方便的人,由最差到最好是:

  1. 從事無益的苦行,且犯戒,沒有證得任何善法。
  2. 從事無益的苦行,不犯戒,沒有證得任何善法。
  3. 從事無益的苦行,不犯戒,證得某些善法(例如禪定)。

智者既不著五欲,也不從事無益的苦行,而是行於八正道、離於貪瞋癡,當下就能離苦、當下就得安樂。

  • 佛法的特質

佛法是可當下體證的,如佛經中一再出現的句子:「於現法中,遠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身現,緣自覺知」。實證佛法不須要等到死後,而是此生此時此刻就可體驗的。

這定型句是佛經中常見形容佛法的特質的標準說法,在《雜阿含經》中出現多次,義理一致,文句略有不同,細節整理於本經線上的「進階辨正」以方便同學們對照參考。

[進階辨正]

(九一三)[0229c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力士人遊行,到欝鞞羅住處鸚鵡閻浮林。

時,有竭曇聚落主,聞沙門瞿曇在力士人間遊行,至欝鞞羅聚落鸚鵡閻浮林,說現法苦集、苦沒。我當往詣彼沙門瞿曇,若我詣沙門瞿曇者,彼必為我說現法苦集、苦沒。即往彼欝鞞羅聚落,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聞世尊常為人說現法苦集、苦沒。善哉,世尊!為我說現法苦集、苦沒。」

佛告聚落主:「我若說過去法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為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若說未來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今於此說現法苦集、苦沒,聚落主!欲為苦本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苦生。」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極略說法,不廣分別,我所不解。善哉,世尊!唯願廣說,令我等解。」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汝意說,聚落主!於意云何?若眾生於此欝鞞羅聚落住者,是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汝心當起憂、悲、惱、苦不?」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亦不一向。若諸眾生於此欝鞞羅聚落住者,於我有欲、有貪、有愛、有念、相習近者,彼遭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我則生憂、悲、惱、苦。若彼眾生所無欲、貪、愛、念、相習近者,彼遭縛、打、責、殺,我何為橫生憂、悲、惱、苦[*]?」

佛告聚落主:「是故當知,眾生種種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習、欲起、欲因、欲緣而生眾苦。聚落主,於意云何?汝依父母不相見者,則生欲、貪、愛、念不?」

聚落主言:「不也,世尊!」

「聚落主!於意云何?若見、若聞彼依父母,當起欲、愛、念不?」

聚落主言:「如是,世尊!」

復問:「聚落主!於意云何?彼依父母,若無常變異者,當起憂、悲、惱、苦不?」

聚落主言:「如是,世尊!若依父母無常變異者,我或鄰死,豈唯憂、悲、惱、苦?」

佛告聚落主:「是故當知,若諸眾生所有苦生,一切皆以愛欲為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生苦。」

聚落主言:「奇哉,世尊!善說如此依父母譬。我有依父母,居在異處,我日日遣信問其安否;使未時還,我以憂苦,況復無常,而無憂苦?」

佛告聚落主:「是故我說,其諸眾生所有憂苦,一切皆以欲為根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生憂苦。」

佛告聚落主:「若有四愛念無常變異者,則四憂苦生;若三、二,若一愛念無常變異者,則一憂苦生。聚落主!若都無愛念者,則無憂苦塵勞。」即說偈言:

「若無世間愛念者,  則無憂苦塵勞患,
 一切憂苦消滅盡,  猶如蓮花不著水。

當其世尊說是法時,揭曇聚落主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見法得法,深入於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不由他度,於正法、律得無所畏。從坐起,整衣服,合掌白佛:「已度,世尊!我以超越。我從今日,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盡其壽命為優婆塞,唯憶持我。」

佛說此經已,竭曇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力士人」,巴利本作 Mallā (或 Malatā)。

「欝鞞羅」,巴利本作 Uruvelakappa。

「竭曇」,大正藏校勘紀錄又作「揭曇」。

「竭曇」,巴利本作 Gandhagata (或 Bhadragaka)。

宋、元、明三本無「法」字。

聖本無「於彼」二字。

「是若縛、若打」,元本作「是若打縛若」,明本作「若打若縛」,聖本作「若縛若打」。

「惱苦」,宋、元、明三本作「苦惱」。[*]

「鄰」,宋本作「降」。

「花」宋、元、明、聖四本作「荷」。

「竭」,大正藏原為「揭」,今依據聖本改作「竭」。

[註解]

力士人間:力士國的人間。「力士」為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中印度恆河北部,首都為拘夷那竭,又譯為「力士聚落」,音譯為「末羅」。

遊行:遊歷各個地方,隨緣度化。也稱作「遊行人間」、「人間遊行」、「行腳」。

說現法苦集、苦沒:解說在這一生中苦的起因以及滅苦。「現法」指這一生。

我若說過去法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為不信:我知道如果解說過去世的苦的起因以及滅苦,你可能相信、可能不相信。

世尊極略說法,不廣分別:佛陀只極為簡略地說法,沒有詳細解釋。意思是希望佛陀能進一步說明。

習近:親近。

依父母:比對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經文,可知這裡特指依靠父母親照顧的子女,也就是指子女。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的重點,類似作家金庸在《神鵰俠侶》和《飛狐外傳》曾引用《妙色王因緣經》的一偈:「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

本經也是知名偈子中「猶如蓮花不著水」一語在阿含經的出處。

(九一四)[0230b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摩竭提國人間遊行,與千二百五十比丘、千優婆塞、五百乞殘食人,從城至城,從聚落至聚落,人間遊行,至那羅聚落好衣菴羅中。

時,有刀師氏聚落主是尼揵弟子,詣尼揵所,禮尼揵足,退坐一面。

爾時,尼揵語刀師氏聚落主:「汝能共沙門瞿曇作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耶?」

聚落主言:「阿梨!我立何等論為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尼揵語聚落主言:「汝往詣沙門瞿曇所,作是問:『瞿曇!常願欲令諸家福利具足增長,作如是願、如是說不?』若答汝言不者,汝當問言:『沙門瞿曇!與凡愚夫有何等異?』若言有願有說者,當復問言:『沙門瞿曇!若有如是願、如是說者,今云何於飢饉世,遊行人間,將諸大眾千二百五十比丘、千優婆塞、五百乞殘食人,從城至城,從村至村,損費世間,如大雨雹雨已,乃是減損,非增益也。瞿曇所說,殊不相應,不類、不似,前後相違。』如是。聚落主!是名蒺䔧論,令彼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爾時,刀師氏聚落主受尼揵勸教已,詣佛所恭敬問訊,恭敬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瞿曇!常欲願令諸家福利增長不?」

佛告聚落主:「如來長夜欲令諸家福利增長,亦常作是說。」

聚落主言:「若如是者,云何瞿曇於飢饉世,人間乞食,將諸大眾……」乃至「不似、不類,前後相違?」

佛告聚落主:「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施一比丘,有盡有減。聚落主! 汝觀富有是布施的果報今日有人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僕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真實寂止,故致斯福利。聚落主!有八因緣,令人損減福利不增。何等為八?損財的九種原因王所逼、賊所劫、火所焚、水所漂、藏自消減抵債不還怨憎殘破惡子費用,有是八種為錢財難聚。聚落主!我說無常為第九句。如是,聚落主!汝捨九因九緣,而言沙門瞿曇破壞他家,不捨惡言,不捨惡見,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時,刀師氏聚落主心生恐怖,身毛皆豎,白佛言:「世尊!我今悔過。如愚、如癡,不善、不辯,於瞿曇所,不實欺誑,虛說妄語。」

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校勘]

「那羅聚落好衣菴羅園」,巴利本作 Nālandāyam Pāvārikambavane。

「刀師氏」,巴利本作 Asibandhakaputta。

「尼揵」,巴利本作 Nigaṇṭha Nātaputta。

「䔧」,聖本作「梨」。[*]

「損」,大正藏原為「捐」,今依據前後文改作「損」。

宋、元、明、聖四本無「聚」字。

「生」,宋、元、明三本作「至」。

[註解]

摩竭提: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恆河中游南岸地區。另譯為「摩竭陀」。

乞殘食人:乞丐。

那羅聚落:摩揭提國的村名,位於王舍城北方約十公里,今日印度比哈爾邦的巴羅貢村。又譯為「那羅揵陀」、「那爛陀」。

菴羅:芒果。

尼揵:外道六師之一,耆那教的創始人。主張苦樂、罪福等皆由前世所造,必須以苦行償還,要脫離輪迴,必須修苦行,等苦行成就、舊業消滅,新業不生時,生命就回復清淨,捨離肉體、獲得解脫。此派與外道其餘五師相比,較類似佛教,但主張命與非命二元論,而不是因緣論,所主張的極端苦行也是佛教所反對的。又譯為「尼犍」、「尼揵子」、「尼揵若提子」、「尼揵陀若提子」。

蒺䔧 蒺䔧論:「蒺䔧」是草本植物名,果實堅硬帶刺,易刺傷人,用以比喻辯論方法能令人感到棘手,左右為難。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二種論」,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兩難問題」。

不得語、不得不語: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左右為難。

阿梨:老師;師長;阿闍梨。

九十一劫以來:過去的七佛以來;有史以來。按:過去七佛的第一位毘婆尸佛,出世於九十一劫前。

有盡有減:造成窮困、減損。

真實寂止:(由於)真理、(由於)寂靜安定(的修行人)。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不盡從施我」,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從真實產生,從沙門身分產生」。

藏自消減:藏起的財寶因腐化而消失、減少。

抵債不還:借錢給人但對方抵賴著不還錢;投資血本無歸。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不解生業」,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差的企畫與經營失敗」。

怨憎殘破:仇人來破壞。

惡子費用:不肖子女亂花錢。

身毛皆豎:全身的毛髮都豎立起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乞食的利益

尼揵外道教唆有刀師氏聚落主以似是而非的陷阱題來讓佛陀無從回答。

這個陷阱題是問佛陀是否想讓大眾獲得利益?如果佛陀回答「不」,就不是什麼好人。如果佛陀回答「是」,那麼佛陀讓出家人乞食卻會讓在家人的食物減少,減少在家人的利益,因此自打嘴巴。

佛陀則直球對決,表明希望大眾獲得利益,而且在家人供養出家人能獲得福報,對在家人當然有大利。這是不只看眼前利益,而是看長遠的利益,而有的正確因果觀。

  • 如何不損財

本經提到九種損財的原因,其中有好幾項至今仍很常見,要存錢維生就得留意守護好財物。

本經的「抵債不還」在現代相當於投資血本無歸,所謂投資一定有風險。另一方面,縱使錢存在銀行,仍會由於通貨膨脹而漸漸貶值,也算是一種「藏自消減」。若國家進行量化寬鬆(QE)大舉印鈔票,更會造成儲蓄貶值,等於是政府變相懲罰存錢的人,或許也算是一種「王所逼」,讓錢越存越薄。

有什麼投資或儲蓄是不會貶值的?

答案是「布施」。《雜阿含經》卷四十八第1291經以及《相應部尼柯耶》〈諸天相應1〉第41經燃燒經表示一切財產都無法帶到來世,除了當中用以布施的福德。本經也提到布施能帶來富有的果報。

就更長遠來看,福報雖然能帶到來生,仍會由於「無常」而逐漸耗盡,如本經所說第九種損財的原因。三界如火宅,究竟解脫才能得到沒有保存期限的安樂。

[進階辨正]

(九一五)[0230c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那羅聚落好衣菴羅園中。

時,有刀師氏聚落主,先是尼揵弟子,詣尼揵所,禮尼揵足,退坐一面。

爾時,尼揵語聚落主:「汝能共沙門瞿曇作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聚落主白尼揵:「阿梨!何等為蒺䔧論,令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耶?」

尼揵語聚落主:「汝往沙門瞿曇所,作如是言:『瞿曇!不常欲安慰一切眾生、讚歎安慰一切眾生耶?』若言不者,應語言:『瞿曇與凡愚夫有何等異?』若言常欲安慰一切眾生,讚歎安慰一切眾生者,復應問言:『若欲安慰一切眾生者,以何等故,或為一種人說法,或不為一種人說法?』作如是問者,是名蒺䔧論,令彼沙門瞿曇不得語、不得不語。」

爾時,聚落主受尼揵勸進已,往詣佛所,恭敬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豈不欲常安慰一切眾生,歎說安慰一切眾生?」

佛告聚落主:「如來長夜慈愍安慰一切眾生,亦常歎說安慰一切眾生。」

聚落主白佛言:「若然者,如來何故為一種人說法,又復不為一種人說法?」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意答我。聚落主!譬如有三種田,有一種田沃壤肥澤,第二田中,第三田瘠薄,云何?聚落主!彼田主先於何田耕治下種?」

聚落主言:「瞿曇!於最沃壤肥澤者,先耕下種。」

「聚落主!復於何田次耕下種?」

聚落主言:「瞿曇!當於中田次耕下種。」

佛告聚落主:「復於何田次耕下種?」

聚落主言:「當於最下瘠[*]薄之田,次耕下種。」

佛告聚落主:「何故如是?」

聚落主言:「不欲廢田,存種而已。」

佛告聚落主:「我亦如是,如彼沃壤肥澤田者,我諸比丘、比丘尼亦復如是。我常為彼演說正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示顯現。彼聞法已,依於我舍、我洲、我覆、我蔭、我趣,常以淨眼,觀我而住,作如是念:『佛所說法,我悉受持,令我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

「聚落主!如彼中田者,我弟子優婆塞、優婆夷亦復如是。我亦為彼演說正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發顯示。彼聞法已,依於我舍、我洲、我覆、我蔭、我趣,常以淨眼,觀察我住,作如是念:『世尊說法,我悉受持,令我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

「聚落主!如彼田家最下田者,如是我為諸外道異學尼揵子輩,亦為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示顯現,然於彼等少聞法者,亦為其說,多聞法者,亦為其說。然其彼眾於我善說法中,得一句法,知其義者,亦復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

時,聚落主白佛:「甚奇!世尊!善說如是三種田譬。」

佛告聚落主:「汝聽我更說譬類。譬如士夫有三水器,第一器不穿不壞,亦不津漏。第二器不穿不壞,而有津漏。第三器者,穿壞津漏。云何?聚落主,彼士夫三種器中,常持淨水著何等器中?」

聚落主言:「瞿曇!當以不穿不壞、不津漏者,先以盛水。」

佛告聚落主:「次復應以何器盛水?」

聚落主言:「瞿曇!當持彼器不穿不壞而津漏者,次以盛水。」

佛告聚落主:「彼器滿已,復以何器為後盛水?」

聚落主言:「以穿壞津漏之器最後盛水。所以者何?須臾之間,供小用故。」

佛告聚落主:「如彼士夫不穿不壞、不津漏器,諸弟子比丘、比丘尼亦復如是。我常為彼演說正法,乃至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如第二器不穿不壞而津漏者,我諸弟子優婆塞、優婆夷亦復如是。我常為彼演說正法,乃至長夜以義饒益,安隱樂住,如第三器穿壞津漏者,外道異學諸尼揵輩亦復如是。我亦為彼演說正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開示顯現。多亦為說,少亦為說。彼若於我說一句法,知其義者,亦得長夜安隱樂住。」

時,刀師氏聚落主聞佛所說,心大恐怖,身毛皆豎,前禮佛足悔過:「世尊!如愚、如癡,不善、不辯,於世尊所,不諦真實,虛偽妄說。」

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校勘]

「田」,聖本作「中」。

「瘠」,大正藏原為「𭏩」,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瘠」。[*]

「壤」,大正藏原為「捷」,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壤」。

大正藏無「第一器」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津漏」,大正藏原為「漏津」,今依據高麗藏改作「津漏」。

[註解]

或為一種人說法,或不為一種人說法:或許為某些人說法、或許沒為某些人說法。

不欲廢田,存種而已:不想要讓(最差的)田廢了,因此姑且保持著種些植物。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亦復擲子,亦望後時少有所獲」,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至少能成為牛的食物」。

初、中、後善:開頭、中間、結尾都是善的。

善義善味:意義正確,文句正確。

純一滿淨,梵行清白:完全清淨的修行。

開示顯現:解說以讓義理明白。

依於我舍、我洲、我覆、我蔭、我趣,常以淨眼,觀我而住:依靠我(佛陀)為住處、洲渚(休息地)、遮蓋(庇護)、蔭涼、朝向(歸依),常以淨信的眼睛保持跟隨著我。

以義饒益:以真義帶來幫助。

異學:泛稱佛弟子以外的修行者,另譯作「外道」。

津漏:漏水。「津」指水或汁液。

須臾:片刻;短時間。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此經中的「漏器」譬喻,在後世的論中常出現,比喻資格不夠的人無法好好承受正法。

(九一六)[0231c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那羅聚落好衣菴羅園中。

時,有刀師氏聚落主,尼揵弟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聚落主:「欲何所論?尼揵若提子為何所說?」

聚落主言:「彼尼揵若提子說:『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以多行故,則將至彼;如是盜、邪婬、妄語皆墮泥犁中,以多行故,則將至彼。』」

佛告聚落主:「若如尼犍若提子說殺生者墮泥犁中,以多行故,而往生彼者,則無有眾生墮泥犁中。聚落主!於意云何?何等眾生於一切時有心殺生?復於何時有心不殺生,乃至何時有心妄語,何時有心不妄語?」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人於晝夜,少時有心殺生,乃至少時有心妄語,而多時不有心殺生,乃至妄語。」

佛告聚落主:「若如是者,豈非無有人墮於泥犁中耶?如尼揵所說:『有人殺生者,一切墮泥犁中,多習行者將往生彼,乃至妄語亦復如是。』聚落主!彼大師出興于世,覺想籌量,入覺想地住。於凡夫地自辯所說,隨意籌量,為諸弟子作如是說法,言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多習行故將往生彼,乃至妄語亦復如是。彼諸弟子若信其說,言:『我大師知其所知,見其所見,能為弟子作如是說:「若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多習行故,將往生彼。」我本有心殺生、偷盜、邪婬、妄語,當墮泥犁中。』得如是見,乃至不捨此見,不厭彼業,不覺彼悔,於未來世,不捨殺生,乃至不捨妄語,彼意解脫不滿足,慧解脫亦不滿足。意解脫不滿足、慧解脫不滿足故,則為謗聖邪見;邪見因緣故,身壞命終,生惡趣泥犁中。如是,聚落主!有因、有緣眾生煩惱,有因、有緣眾生業煩惱。

「聚落主!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出興於世,常為眾生呵責殺生,讚歎不殺;呵責偷盜、邪婬、妄語,讚歎不盜、不婬、不妄語。常以此法,化諸聲聞,令念、樂、信、重,言:『我大師知其所知,見其所見,呵責殺生,讚歎不殺,乃至呵責妄語,讚歎不妄語,我從昔來,以愚癡無慧,有心殺生,我緣是故,今自悔責。』懺悔得離惡業雖不能令彼業不為,且因此悔責故,於未來世,得離殺生,乃至得離盜、婬、妄語,亦得滿足正意解脫,滿足慧解脫,意解脫、慧解脫滿足已,得不謗賢聖,正見成就;正見因緣故,得生善趣天上。如是,聚落主!有因、有緣眾生業煩惱清淨。

「聚落主!彼多聞聖弟子作如是學:『隨時晝夜觀察所起少有心殺生、多有心不殺生。』若於有心殺生,當自悔責,不是不類不殺生修慈無量心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心生隨喜;隨喜已,歡喜生;歡喜已,心;心猗[*]息已,心受樂;受樂已,則心定;心定已,聖弟子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滿於一方,正受住。二方、三方,乃至四方、四維、上下、一切世間,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善修習,充滿諸方,具足正受住。

爾時,世尊以爪甲抄少土,語刀師氏聚落主言:「云何?聚落主!我爪甲[*]土多?大地為多?」

聚落主白佛言:「世尊!爪甲[*]土少少耳,大地土無量無數。」

佛告聚落主:「如甲上之土甚少,大地之土其數無量。四無量心超越惡業如是心與慈俱,修習多修習,諸有量業者,如甲[*]上土,不能將去,不能令住。如是偷盜對以悲心,邪婬對以喜心,妄語對以捨心,不得為比。

說是語時,刀師氏聚落主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聚落主見法、得法、覺法、知法、深入於法,離諸狐疑不由於他、不隨於他,於正法、律得無所畏。從坐[*]起,整衣服,右膝著地,合掌白佛:「我已度,世尊!已越,世尊!我今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盡其壽命為優婆塞。世尊!譬如士夫欲求燈明,取其馬尾,以為燈炷,欲吹令燃,終不得明,徒自疲勞,燈竟不然。我亦如是,欲求明智,於諸愚癡尼揵子所,愚癡習近,愚癡和合,愚癡奉事,徒自勞苦,不得明智,是故我今重歸依佛、歸法、歸僧。從今以去,於彼尼揵愚癡、不善、不辯者所,少信、少敬、少愛、少念,於今遠離。是故,我今第三歸佛、歸法、歸僧,乃至盡壽為優婆塞,自淨其心。」

時,刀師氏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尼揵若提子」,巴利本作 Nigaṇṭha-Nātaputta。

「犁」,大正藏原為「梨」,今依據前後文改作「犁」。

「泥犁」,巴利本作 Niraya。

大正藏無「故」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猗」,聖本作「倚」。[*]

「定」,聖本作「定心」。

「甲」,聖本作「押」。[*]

「燃」,大正藏原為「然」,今依據聖本改作「燃」。[*]

[註解]

殺生者,一切皆墮泥犁中,以多行故,則將至彼:殺生的人都一定會墮地獄中,因為自然會習慣多殺生,則將到地獄。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若作殺業,隨殺時多,必墮惡趣,入于地獄[……]隨作時多,必墮地獄」,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凡任何殺生者,一切都是墮惡趣、地獄者[……]凡住於屢屢如此者,因為那樣而被引導[往生]」。

以多行故,而往生彼者,則無有眾生墮泥犁中:(尼犍外道說)殺生的人自然會習慣多殺生,並因此而往生地獄。如果這個敘述是正確的,那麼沒有眾生會墮地獄。(因為縱使是殺生的人,一天中不殺生的時間通常比殺生的時間多。)

習行:常行;習慣做。

彼大師出興于世,覺想籌量,入覺想地住。於凡夫地自辯所說,隨意籌量:那外道的大師尼揵若提子出現於世間,透過思想、思量,保持在思想的層次(而沒有達到證知的層次)。他以凡夫的層次自己辯說,隨著自己的意思而思量。按:這是形容外道大師自己想了一套看似合理的講法,實則沒有證量。

意解脫:即「心解脫」,心自由了,解脫於貪愛等束縛。

慧解脫:以智慧斷除煩惱而解脫。

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這些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 簡稱「如來十號」,是對佛陀的尊稱。

雖不能令彼業不為,且因此悔責故,於未來世,得離殺生:雖然不能讓那過去的惡業變成沒作過,但因為有這樣悔過自責的關係,在未來得以離於殺生。

正意解脫:正確地心解脫。

不是不類:不對、不像樣。

隨喜:通常指見到他人行善而隨之心生歡喜,這裡特指因為自己清淨的行為而心生歡喜。

猗息:輕鬆安穩,又譯為「輕安」。「猗」是輕鬆美好的意思,讀音同「依」;「息」是休息、停止的意思。

有量業:指惡業,以惡業的有限制(有量)對應於四無量心的沒有限制。

將去:支使;支配。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修定前要懺悔、持戒

本經表示基於對佛的信心,知道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是惡業,因此懺悔惡業,得以持戒離惡業。

這樣將犯戒的心行轉為持戒的心行,甚至進一步修得四無量心定,也可說是「攝心為戒,因戒生定」,正確地成就禪定(正受)。


  • 「慈無量心」有什麼漸進的入門方法?

「慈無量心」的修法要發起慈心(願給眾生安樂的心),讓慈心沒有限制、沒有邊際。

首先要發起慈心,可以憶想能激起自己慈心的文句或是畫面,例如一個小孩或可愛的動物的畫面,接著將這慈貫注身心,充盈滿溢。

成為盈滿的慈心穩定後,開始散發慈心:就像被簾子遮蓋的一盞燈,首先掀開前方的簾子,慈心就如光線般自然映射前方無邊無際的空間。

如同太陽光的照耀沒有邊際,也像大法螺吹起時的宏偉音聲瞬間遠近皆聞,只要我們不自己設限、不加上邊界,自然就沒有邊界,向無邊無際的前方散發慈心。

這樣穩定後,以順時鐘方向掀開右方的簾子,即能向右方無邊無際的空間散發慈心。接著一一掀開後方、左方、上方、下方的簾子,以無邊無際的慈心遍滿十方。

之後也可以呼吸為輔助,在無邊無際地散發慈心時,吸氣時意念稍微著重於「慈」,呼氣時意念稍微著重於「無量」(無邊無際地散發),持續於慈無量心。

修習慈無量心可以練習到對人事物的第一反應即為慈心,甚至最終可超越人、我的界限,平等沒有分別,所以稱為「無量」,這樣達成的定境即稱為「(慈)無量心三昧」。

這個慈無量心的修法,是無著比丘基於四無量心相關經典的研究所整理而成。

慈心對治殺業、也對治瞋恚,修習慈無量心能讓脾氣火爆的人較不易生氣,對人更為和善,因而容易獲得他人的幫助及善緣。在遇到逆境甚至打坐腿痛時,修習慈心也能讓人較不煩躁。


  • 滿足五法成就四無量心

本經說明從持戒清淨、沒有任何殺心和瞋心,以修四無量心的方法為:「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心生隨喜;隨喜已,歡喜生;歡喜已,心猗息;心猗息已,心受;受樂已,則心;心定已,聖弟子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滿於一方,正受住。二方、三方,乃至四方、四維、上下、一切世間,心與慈俱,無怨無嫉,無有瞋恚,廣大無量,善修習,充滿諸方,具足正受住。」

這個過程呼應卷十七第482經中,佛陀提到遠離世間而體證禪悅時,修滿「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定)」這五法。

這個過程也可以對應到七覺支(覺悟的七個要素),本經中「觀察所起少有心殺生、多有心不殺生」是念覺支,「若於有心殺生,當自悔責,不是不類。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是擇法覺支,「隨時晝夜」是精進覺支,「心生隨喜;隨喜已,歡喜生」是喜覺支,「歡喜已,心猗息」是猗覺支,「心猗息已,心受樂;受樂已,則心定」是定覺支。依此修行,即可達成正定,好好地修習七覺支的最後一支——捨覺支了。七覺支的解說可參見卷二十六第704經開始至卷二十七「覺知相應」的內容。


  • 修四無量心超越惡業

佛陀表示慈無量心可超越殺生惡業、悲無量心可超越偷盜惡業、喜無量心可超越邪婬惡業、捨無量心可超越妄語惡業。

四無量心之所以有助於四戒,可理解如下:

  1. 有慈無量心,希望給眾生安樂的人,自然不會殺生。
  2. 有悲無量心,能體恤他人失去物品的苦的人,自然不樂偷盜。
  3. 有喜無量心,已有更高層次的喜樂的人,自然不貪著低級的邪淫。
  4. 有捨無量心,什麼都可放下、沒什麼好隱藏的人,自然不須妄語。


  • 佛陀說法的次第

有同學問:「為什麼這經佛陀說的修法次第,沒有特別講述四聖諦這些佛法與外道不共的部分?」

這是因為佛陀對於剛接觸佛法的人,說法是有次第性的,如同許多經典記載的,先說「所謂論者:施論、戒論、生天之論」,再說「欲為不淨,斷漏為上,出家為要」,等到聽法的人心開意解後,才說「諸佛所可常說法者,苦、集、滅、道」等解脫法。本經的聚落主剛接觸佛法,等皈依三寶後,自然會再學習四聖諦的細節。

另一方面,本經說的次第是大的項目,其中一些次第的細部內容即有關於四聖諦的修習,例如七覺支修行到後來即可覺悟四聖諦,因此聚落主實際從佛修行時自然會學到四聖諦。

[進階辨正]

[導讀:馬相應 (1/2)]

古人要在陸地上快速移動,必須騎馬,因此有許多譬喻以馬作主題,例如「心猿意馬」就是個家喻戶曉的成語,訓練自己的心意,也有如調伏野馬。修行人要行於八正道,則像是馬車要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雜阿含經》「馬相應」中,收錄了佛陀以馬作譬喻的經文,包括本卷第917~918經和卷三十三第919~926經。

(九一七)[0232b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有三種調馬。何等為三種?有馬捷疾具足、不具足、形體不具足。有馬色具足、捷疾具足形體不具足。有馬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如是有三種調士夫相。何等為三?有士夫捷疾具足、色不具足、形體不具足。有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不具足。有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比丘!何等為不調士夫捷疾具足、色不具足、形體不具足,有士夫於此苦如實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如實知,如是觀者三結斷,身見戒取。此三結斷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是名捷疾具足。何等為非色具足?若有問阿毘曇、律,不能以具足句味次第隨順,具足解說,是名色不具足。云何形體不具足?非大德名聞感致衣被、飲食、床臥、湯藥、眾具,是名士夫捷疾具足、色不具足、形體不具足。

「何等為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不具足?謂士夫此苦如實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如實知,乃至究竟苦邊,是捷疾具足。何等為色具足?若問阿毘曇、律,乃至能為解說,是名色具足。何等為形體不具足?非大德名聞,不能感致衣被、飲食、臥具、湯藥,是名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不具足。

「何等為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謂士夫此苦如實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如實知,乃至究竟苦邊,是名捷疾具足。何等為色具足,若問阿毘曇、律,乃至能解說,是名色具足。何等為形體具足,大德名聞,乃至臥具、湯藥,是名形體具足,是名士夫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苦」,宋本作「若」。

「阿毘曇律」,巴利本作 Abhidhamma, abhivinaya。

「說」,大正藏原為「脫」,今依據前後文改作「說」。

宋、元、明、聖四本無「為」字。

[註解]

捷疾:敏捷、迅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快速」。

色:這裡指外貌是否好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容色」。

形體:指體態是否高大。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高與寬」。

正趣:正確的道路。

阿毘曇、律:殊勝的佛法與戒律;系統化整理的佛法與戒律。其中「阿毘」指殊勝,「阿毘曇」字面直譯為「勝法」,又譯為「論」,在本經中可取其字面意義。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阿毗達磨,阿毗毗奈耶」。

具足句味:充足的詞句、文句。這裡「味」的原梵文一字多義,唐代以後新譯作「文」。

次第隨順:隨著正確的次序。

大德名聞:德性高或資歷深、有名聲的人。

感致:感應而得到;感動他人因此獲得。

臥具:坐、臥時的資具用品,如床榻、棉被等。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以良馬比喻修行人:

良馬最重要的是速度,如同修行人最重要的是證悟。

良馬外貌駿美,能讓看到的人心生歡喜,如同修行人解說佛法和戒律,能讓聽聞的人生起法喜。

良馬糧草充足所以體態高大,如同修行人獲得足夠的供養而能專心修行。

可留意的是本經提到的三種良馬都是「捷疾具足」,也就是說良馬比喻的三種修行人都是證悟的修行人。

(九一八)[0232c2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有三種良馬。何等為三?有馬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馬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馬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於正法、律有三種善男子。何等為三?有善男子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有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何等為善男子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謂善男子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如實知,苦滅聖諦如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作如是知、如是見已,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已,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復還生此世,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云何色不具足?若問阿毘曇、律,不能解了句味,次第隨順,決定解說,是名色不具足。云何形體不具足?謂非名聞大德,能感財利供養、衣被、飲食、隨病湯藥,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非色具足、非形體具足。

「何等為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謂善男子此苦聖諦如實知,乃至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復還生此世,是名捷疾具足。云何色具足?若有問阿毘曇、律,能以次第句味,隨順決定,而為解說,是名色具足。云何非形體具足?謂非名聞大德,能感財利供養、衣被、飲食、隨病湯藥,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非形體具足。

「何等為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謂善男子此苦聖諦如實知,乃至得阿那含生般涅槃,不復還生此世,是名捷疾具足。何等為色具足,若有問阿毘曇、毘尼,乃至而為解說,是名色具足。何等為形體具足?謂名聞大德能感財利,乃至湯藥、眾具,是名形體具足,是名善男子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是」,宋、元、明、聖四本作「足」。

[註解]

苦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真理;生是苦、老是苦、病是苦、死是苦、怨憎會(遇見仇人)是苦、愛別離(和所愛的離別)是苦、所求不得是苦,簡言之五受陰是苦;無常即是苦,會受到逼迫因此是苦。

苦集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起因的真理;苦是由於無明(沒有智慧)、貪愛等因緣而來。

苦滅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止息的真理,即煩惱熄滅的涅槃。

苦滅道跡聖諦:聖者所證的可以滅苦的解脫之道的真理,即「八正道」。

五下分結:身見(執著於有恆常不變的自我)、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貪欲、瞋恚。斷除五下分結,即為第三果(阿那含)聖者。

生般涅槃:「阿那含果」的聖人中,往生色界天即證得涅槃者。因為出「生」即「般涅槃」,所以名為「生般涅槃」。

決定解說:確定、不猶豫地為人講解說明。

毘尼:為音譯,義譯作「律藏」,是佛所說戒律的結集。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二

[校勘]

聖本在「二」字之後有光明皇后願文。

 
agama/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二.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1/1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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