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十一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導讀:六入處的運作;六入處相應 (4/5)]

「六入處」是:

  • 眼:視覺器官。
  • 耳:聽覺器官。
  • 鼻:嗅覺器官。
  • 舌:味覺器官。
  • 身:觸覺器官。
  • 意:心作為感官。(可能在身體上的投射為大腦的運作。)

這六個感官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稱為六入處,又稱為「六內入處」、「六根」。

六入處當中的眼、耳、鼻、舌、身在人體有對應器官,這些器官也是由物質所構成的。佛經用語中,物質(例如身體)及物理世界的現象稱為「色陰」,古印度人認為色陰是由「四大」以及四大所造成的物質及物理現象所構成的。四大是:

  • 地大:堅固性。
  • 水大:濕潤性。
  • 火大:溫熱性。
  • 風大:移動性。

例如視覺器官有眼球等固體,是眼的「地」大;有眼內的津液、血液,是眼的「水」大;有體溫,是眼的「火」大;而眼球的轉動則是「風」大的作用。

六入處所接收的,是「六境」:

  • 色:影像。
  • 聲:聲音。
  • 香:香臭。
  • 味:味道。
  • 觸:碰觸。
  • 法:訊息。

六境又稱為「六外入處」。由於六境能沾染身心,也稱作「六塵」。

六入處能接收六境:

  • 眼根接收影像(色)而有視覺(眼識)。
  • 耳根接收聲音(聲)而有聽覺(耳識)。
  • 鼻根接收香臭(香)而有嗅覺(鼻識)。
  • 舌根接收味道(味)而有味覺(舌識)。
  • 身根接收碰觸(觸)而有觸覺(身識)。
  • 意根接收各種訊息(法)而有意識。

「眼」根接收到影像(「色」),而會有視覺(「眼識」)。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能感「受」影像,映「想」起這是影像,而有意「思」、意志活動。這個過程經文敘述為:「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感官所感知的,都是因緣而生,也就都會因緣而滅(「無常」),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主體(「非我」)。我們對自我的認定以及對世界的認知,都是透過感官,而所有感官感知的都是因緣生滅而無常的,自我以及世界也是因緣生滅而無常,沒有什麼可以永遠執著不放的。

《雜阿含經》「六入處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第八、九、四十三、十一、十三卷,當中佛陀對我們開示六入處的性質、作用、為何會染著、如何防護、以及如何藉六入處修行解脫。由於本卷的內容較複雜,如果讀起來太過吃力,可以先複習或研習卷八,即能循序漸進地理解本卷的義理。

(二七三)[0072b20]

如是我聞:

一時,舍衛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比丘獨靜思惟:「云何為我?我何所為?何等是我?我何所住?」從禪覺已,往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作是思惟:『云何為我?我何所為?何法是我?我於何住?』」

佛告比丘:「今當為汝說於二法。諦聽,善思,云何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比丘!若有說言:『沙門瞿曇所說二法,此非為二,我今捨此,更立二法。』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所以者何?緣眼、色,生眼識。

「比丘!彼眼者,是肉形、是、是因緣、是堅、是,是名眼肉形內地界。比丘!若眼肉形,若內、若因緣、津澤、是受,是名眼肉形內水界。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內、若因緣、明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火界。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內、若因緣、輕飄動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風界

「比丘!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恒、非安隱,變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謂生、老、死、受生之法。

「比丘!諸行剎那生滅諸行如幻、如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是故,比丘!於空諸行當知、當喜、當念:『空諸行,常、恒、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所。』譬如明目士夫,手執明燈,入於空室,彼空室觀察。

「如是,比丘!於一切空行,心觀察歡喜,於空法行,常、恒、住、不變易法,空我、我所。如眼,耳、鼻、舌、身……意、因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諸法無我、無常,乃至空我、我所。比丘!於意云何?眼是常、為非常耶?」

答言:「非常,世尊!」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世尊!」

復問:「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如是多聞聖弟子於眼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時,彼比丘聞世尊說合手聲譬經教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成阿羅漢

[校勘]

明本無「異」字。

「內」,宋、元、明三本作「肉」。

「心」字之前大正藏有一「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佛:覺者;自覺覺他的人。又譯為佛陀。

舍衛:古代中印度拘薩羅國的首都,該國的南方有另外一個國家也叫做拘薩羅國,為方便區分,後來就將首都名作為國號,稱作舍衛國。在當今印度北部近尼泊爾處。

祇樹給孤獨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由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買下土地,並由祇陀太子布施樹林。「給孤獨長者」是須達多長者的綽號,因為他樂善好施,常常救濟孤獨無依的人,因此被稱為給孤獨長者。

異比丘:某位大家較不熟悉的比丘。

從禪覺已:禪坐完畢之後。

詣:拜訪。

稽首禮足,退住一面:以頭頂禮受禮者的腳或地(五體投地、最高禮法),然後退下,停留在旁邊。

世尊:世間所尊重的覺者。佛弟子一般皆尊稱佛陀為「世尊」。

獨一靜處:獨自處在安靜的地方。

比丘:出家受具足戒(完整出家戒律)的男子。

沙門:出家的修行人。

瞿曇:佛陀俗家古代的族姓,後分族稱釋迦氏。又譯為「喬達摩」。佛弟子稱佛陀為「世尊」,而外道則以佛陀的俗家古姓「瞿曇」或「沙門瞿曇」來稱呼他。

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這只是空話,如果去問他,他就回答不出來了,只會愈來愈迷惑,因為他其實沒有相關經驗。其中「言數」又譯為「言說」。

所以者何:為何會這樣呢?

內:在自身內的。

受:能有感受的。

地界:堅固性。

水界:濕潤性。(南傳的論則主張為「流動或溢出」,並可「黏聚」其他色法。)

火界:溫熱性。

風界:移動性。

兩手和合相對作聲:拍手發聲。

三事和合觸:感官(根)、外境、識,三者和合而為「觸」。例如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為「眼觸」。

受:感受。例如苦的感受、樂的感受、不苦不樂的感受。

想:取相;面對境界而心中浮現對應的相;也就是認知。例如看到一個顏色,心中立刻浮現過往所見過相同的顏色,而知道這是什麼顏色;接觸到一個概念、語言,心中立刻浮現過往所接觸過相同的概念、語言,而知道這是什麼概念、語言。

思:意志活動;使心造作的精神作用,是最常見的一種行陰。

此等諸法:前句中的眼(根)、色(境)、眼識、觸、受、想、思。

非我:不是「我」。又譯為「無我」。

無常:遷流變化,沒有恆常不變的。

安隱:安穩。

沒:消失、終了。

受生:(陷於輪迴而)投生。

諸行:所有由因緣而生的事物(即「有為法」)。

炎:即「陽焰」,太陽照射地面,空氣受熱而產生對流,或是火焰周圍空氣受熱而擾動的現象,遠看像奔騰不停的野馬或波動的水面(海市蜃樓之類),走近時即不見了。

剎那時頃盡朽:立刻就都敗壞了。

空諸行:本性是空的有為法(因緣而生的事物)。又譯為「空行」。

常、恒、住、不變易法空:世人以為恆常、穩固不變的「我」,不是實有的。其中「常、恒、住、不變易法」是古印度婆羅門教所主張「我」的特性。

我:世人以為的輪迴主體,古印度婆羅門教認為有永恆、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特性,佛教則由因緣的分析而發覺「無我」。

我所:我所擁有的。

士夫:人。音譯為「補特伽羅」。

空法行:空法、空行。跟「空諸行」同義。

法:這裡指六境中的「法」,即訊息。「耳、鼻、舌、身……意、法因緣生意識」是「耳、聲因緣,生耳識……鼻、香因緣,生鼻識……舌、味因緣,生舌識……身、觸因緣,生身識……意、法因緣,生意識」的簡稱。

於意云何:於意云何是「於汝意云何」的簡化,詢問對方意見的意思。

多聞:多聽聞佛法而受持。

見我、異我、相在:視(眼)為我、(眼)之外有我、(眼)包含或被包含於我之中。(「是我、異我、相在」的定義詳見卷五第109經。)

解脫知見:知道自己已證得了解脫的智慧。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不會再次出生,清淨的修行已經確立,應當完成的都已完成,自己知道不會再受輪迴。

不放逸:不怠惰。

阿羅漢:斷盡煩惱、不再輪迴的四果聖人。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解說眼內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也就是說眼和外面的世界一般,都是由四大所構成的,眼內沒有一個特殊的、不滅的自我。

眼睛如何看到東西?佛陀將之比喻為拍手,兩手拍在一起時擊出掌聲,但一拍完聲音就不見了,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看到東西」的過程也類似,有眼睛、所看的東西,以及眼識三者和合,眼睛就看到東西,這個過程是因緣而生,也就因緣而滅,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個不滅的自我。

不只眼見色如此,耳聽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意識法,都是如此,因緣生滅。

[進階辨正]

(二七四)[0073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有者,當盡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諸比丘!於意云何?於此祇桓中,諸草木枝葉,有人持去,汝等頗有念言:『此諸物是我所,彼人何故輒持去?』」

答言:「不也,世尊!」

「所以者何?彼亦非我、非我所故,汝諸比丘亦復如是。於非所有物當盡棄捨,棄捨彼法已,長夜安樂。何等為非汝所有?謂眼,眼非汝所有,彼應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云何?比丘!眼是常耶?為非常耶?」

答言:「無常。」

世尊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世尊!」

復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此六入處觀察非我、非我所,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無所取故,無所,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盡」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宋、元、明三本無「棄」字。

「後」,大正藏原為「彼」,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後」。

[註解]

長夜安樂:長久得到安穩快樂。

祇桓:「祇樹給孤獨園」的簡稱。佛陀的道場之一,由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買下土地,並由祇陀太子布施樹林。

六入處: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感官。

取:執取;執著。

著:黏著;執著。

涅槃:滅除煩惱、生死。

[對應經典]

 

[導讀:六入處與善攝根門]

佛陀常告誡我們要「善攝根門」、「關閉根門」,好好地守護六根,因為六根是對外的門戶。當我們透過六根接觸到外境時,也就是根、境、識和合生觸的當下,此時如果有智慧、具足正念,心就不會隨著外境而轉,自然不會生起煩惱。

關於正念與善攝根門,《雜阿含經》卷二十四「念處相應」中有更深入的闡述,佛陀表示有持戒則四念處(正念)才修得好;基於正念,對於眼所見、耳所聽、鼻所嗅、舌所嘗、身所觸、意所思,有警覺心,不會沉迷其中,這也算是「正智」的作用。心不向外馳騁,有正念、正智,才能夠專一安定,進而覺悟解脫的智慧。

(二七五)[0073a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其有說言大力者,其唯難陀,此是正說。其有說言最端正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其有說言愛欲重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

「諸比丘!而今難陀關閉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精勤修習,正智成就,堪能盡壽純一滿淨,梵行清白

關閉根門彼難陀比丘關閉根門故,若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若諸眼根增不律儀無明障、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其心,生諸律儀;防護於眼、耳、鼻、舌、身、意根,生諸律儀,是名難陀比丘關閉根門。

飲食知量飲食知量者,難陀比丘於食繫數:『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不著莊嚴,支身而已。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故。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成其崇向故氣力安樂、無罪觸住故。如人乘車,塗以膏油,不為自高,乃至莊嚴,為載運故。又如塗瘡,不貪其味,為息苦故。』如是,善男子難陀知量而食,乃至無罪觸[*]住,是名難陀知量而食。

精勤修業彼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者,彼難陀晝則經行、坐禪,除去陰障,以淨其身。於初夜時,經行、坐禪,除去陰障,以淨其身。於中夜時,房外洗足,入於室中,右脇而臥屈膝累足念明相作起覺想。於後夜時,徐覺徐起,經行、坐禪,是名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習

正念、正智成就彼善男子難陀勝念正知者,是善男子難陀觀察東方,一心正念,安住觀察;觀察南、西、北方,亦復如是。一心正念,安住觀察。如是觀者,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彼善男子難陀覺諸受起,覺諸受住,覺諸受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覺諸想起,覺諸想住,覺諸想滅,覺諸起,覺諸覺住,覺諸覺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是名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

「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關閉根門,如善男子難陀;飲食知量,如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如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如善男子難陀。』如教授難陀法,亦當持是為其餘人說。」

時,有異比丘而說偈言:

「善關閉根門,  正念攝心住,
 飲食知節量,  覺知諸心相,
 善男子難陀,  世尊之所歎。」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住」,宋、元、明三本作「在」。

「大」,元、明二本作「有大」。

「正」,大正藏原為「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正」。

「憂」,大正藏原為「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憂」。

「滅」,宋、元、明三本作「滅故」。

「罪觸」,大正藏原為「聞獨」,宋、元、明三本作「間獨」,今依據卷二十一第564經及《瑜伽師地論》改作「罪觸」。[*]

「繫」,大正藏原為「係」,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繫」。

「相」,大正藏原為「想」,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相」。

「習」,大正藏原為「集」,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習」。

「憂」,大正藏原為「愛」,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憂」。

「而」,大正藏原為「心」,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而」。

[註解]

難陀:比丘名,極為英俊,出家前有位美豔的妻子。初出家時,難忘其妻子,後經佛陀善巧引導,而斷除愛欲,證阿羅漢。以「大體端正,與世殊異」第一、「諸根寂靜,心不變易」第一聞名。他是佛陀未出家求道前最小的弟弟。

根門: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是外境進入身心的門戶,因此稱為根門。

初夜:夜晚的前四分之一,約晚間六點至九點。古印度將一天分為八時,即晝四時、夜四時。夜四時為初夜、中夜、中夜後、後夜。(案:古印度有兩種計時系統,一種是一天八時,一種是一天六時,在此採用一天八時的系統。)

後夜:夜晚的最後四分之一,約凌晨三點至六點。

正智: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堪能:有能力。

盡壽純一滿淨,梵行清白:終其一生都完全清淨地修行。

色相:顯而易見的形貌特徵。顯而易見的表徵稱為「相」,微細、不易立刻辨識的美好稱為「隨……好」。例如說佛陀有「三十二大人相,八十種隨形好」,即指在相法上來看佛陀有「纖長指相」等三十二種顯而易見的莊嚴相貌,「每個指頭都妙好」等八十種微細、不易立刻辨識的美好形貌特徵。

隨形好:微細、不易立刻辨識的美好形貌特徵。

律儀:遵守法則;約束舉止。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自制」。

無明:無智;不徹底明白佛法。也是「癡」的異名。

闇:即「暗」。

惡不善法:惡的、不善的事情。

漏:煩惱。一般人由眼、耳等感官,時常流漏煩惱而不停止,所以以漏譬喻煩惱。

於食繫數:吃飯時如理省察(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等)而不貪著,知足、不過量。「數」在此讀音同「屬」,指省察。

支身:支持身體;維持生命。

梵行:清淨的修行。

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已生起的(例如飢餓而造成的)苦受讓它消滅,還沒生起的(例如吃太飽而造成的)苦受讓它不生起。

成其崇向故:成就他崇高的志向。

氣力安樂、無罪觸住故:為了保持體力安穩喜樂、沒有過失。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健康、無過失,住於安樂」。

善男子:信佛的好男人。

經行:在一定的路徑上專心地往返步行,是一種能調劑身心、減少昏沉的修行方法。

除去陰障:除去障礙修行的種種(例如五蓋: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除去陰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心從障礙法淨化」。

中夜:夜晚四分的第二分,約九點至十二點。

右脇而臥:向右側躺。「脇」是胸部兩側,由腋下至肋骨盡處的部位。

屈膝累足:膝蓋彎曲、將左腳放在右腳上。

繫念明相:連續不斷地念著光明的相。

作起覺想:作要醒起來的想法,不貪睡。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意念作起身想」。

勝念:最好的念,即「正念」。「正念」指正確的專注;清澈的覺知。

正知: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又譯為「正智」。

正念: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

覺:念頭。

攝心:收攝心念而不外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雜阿含經》卷三十八第1067經記載難陀剛出家時喜歡衣著光鮮亮麗、嬉戲調笑,經過佛陀告誡後才一改態度,用心修行。《增一阿含經》卷九〈慚愧品18〉第7經也記載,難陀修行一陣子後還是無法忘懷他美豔的妻子,甚至想要還俗,因此佛陀善巧引導,讓他上天看天女、下地看油鍋,他瞭解了因果,也就調伏了心念,好好修行。

藉由如下的修行,難陀尊者由一愛欲深重的男子漢,成為梵行清白的大丈夫:

  • 關閉根門
  • 飲食知量
  • 精勤修習
  • 正念正智

本經中的「關閉根門」,經中舉例為「若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眼睛視物但不執取,而不是說永遠閉上眼睛。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守護根門」,也是一樣的意旨。

《增一阿含經》卷七〈火滅品16〉第1經記載難陀證阿羅漢後自然不受魔擾,佛陀稱讚他:「端正比丘者,無有勝難陀比丘;諸根澹泊,亦是難陀比丘;無有欲心,亦是難陀比丘;無有瞋恚,亦是難陀比丘;無有愚癡,亦是難陀比丘;成阿羅漢,亦是難陀比丘。所以然者,難陀比丘端正,諸根寂靜。」(CBETA, T02, no. 125, p. 579, a3-8)

[進階辨正]

(二七六)[0073c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如是像類聲聞尼眾住舍衛國王園中。比丘尼眾其名曰:純陀比丘尼、民陀比丘尼、摩羅婆比丘尼、波羅遮羅比丘尼、羅毘迦比丘尼、差摩比丘尼、難摩比丘尼、告難舍瞿曇彌比丘尼、優鉢羅色比丘尼、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此等及餘比丘尼住王園中。

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為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發遣令還。言:「比丘尼!應時宜去。」

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我年已老邁,不復堪能為諸比丘尼說法,汝等諸比丘僧,今日諸宿德上座,當教授諸比丘尼。」

時,諸比丘受世尊教,次第教授比丘尼,次至難陀。爾時,難陀次第應至而不欲教授。

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詣世尊所,稽首禮足,乃至聞法,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問尊者阿難:「誰應次至教授諸比丘尼?」

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諸上座次第教授比丘尼,次至難陀,而難陀不欲教授。」

爾時,世尊告難陀言:「汝當教授諸比丘尼,為諸比丘尼說法。所以者何?我自教授比丘尼,汝亦應爾;我為比丘尼說法,汝亦應爾。」

爾時,難陀默然受教。

時,難陀夜過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精舍,衣鉢,洗足已,入室坐禪。從禪覺,著僧伽梨將一比丘往詣王園,諸比丘尼遙見尊者難陀來,疾敷床座,請令就座,尊者難陀坐已,諸比丘尼稽首敬禮,退坐一面。尊者難陀語諸比丘尼:「諸姊妹!汝等當問我,今當為汝等說法。汝等解者,當說言解;若不解者,當說不解。於我所說義,若當解者,當善受持;若不解者,汝當更問,當為汝說。」

諸比丘尼白尊者難陀言:「我等今日聞尊者教,令我等問,告我等言:『汝等若未解者,今悉當問;已解者當言解,未解者當言不解。於我所說義,已解者當奉持,未解者當復更問。』我等聞此,心大歡喜,未解義者,今日當問。」

爾時,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云何?姊妹!於眼內入處觀察,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內入處觀察,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尊者難陀!我等已曾於此法如實知見,於六內入處觀察無我,我等已曾作如是意解:『六內入處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應如是解:『六內入處觀察無我。』諸比丘尼!色外入處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聲、香、味、觸、法外入處,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尊者難陀!我已曾於六外入處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六外入處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讚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六外入處無我。』若緣眼、色,生眼識,彼眼識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彼意識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已曾於此六識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是意解,六識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六識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彼觸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彼觸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已曾於此六觸觀察如實無我,我亦常如是意解,六觸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當如實觀察:『於六觸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觸,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觸緣受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受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於此六受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受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受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想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想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想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思身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思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思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彼愛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彼愛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愛身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愛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愛身如實無我。』姊妹!譬因膏油、因,燈明得;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亦無常。若有作是言:『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恒、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緣油、炷、器然燈,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如是,姊妹!此六內入處無常。若有說言:『此六內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恒、住、不變易、安隱。』是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緣法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諸姊妹!譬如大樹根、莖、枝、葉,根亦無常,莖[*]、枝、葉皆悉無常。若有說言:『無彼樹根、莖[*]、枝、葉,唯有其影常、恒、住、不變易、安隱者,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如彼大樹根、莖、枝、葉,彼根亦無常,莖、枝、葉亦復無常,無根、無莖、無枝、無葉,所依樹影,一切悉無。」

「諸姊妹!若緣外六入處無常,若言外六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恒、住、不變易、安隱者,此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義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當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滅、清涼、真實。』諸姊妹!聽我說譬,夫智者因譬得解。譬如善屠牛師、屠牛弟子手執利刀,解剝其牛,乘間而剝,不傷內肉、不傷外皮,解其肢節筋骨,然後還以皮覆其上。若有人言:『此牛皮肉全而不離。』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彼善屠牛師、屠牛弟子手執利刀,乘間而剝,不傷皮肉,肢節筋骨悉皆斷截,還以皮覆上,皮肉已離,非不離也。」

「姊妹!我說所譬,今當說義。牛者譬人身色,如篋毒蛇經廣說。」

「肉者謂內六入處,外皮者謂外六入處,屠牛者謂學見跡,皮肉中間筋骨者謂貪、喜俱,利刀者謂利智慧。多聞聖弟子以智慧利刀斷截一切結、縛、使、煩惱、上煩惱。是故,諸姊妹!當如是學:『於所可樂法,心不應著,斷除貪故;所可瞋法,不應生瞋,斷除瞋故;所可癡法,不應生癡,斷除癡故。於五受陰,當觀生滅;於六觸入處,當觀集滅;於四念處,當善繫心。住七覺分,修七覺分已,於其欲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其有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無明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諸姊妹!當如是學。」

爾時,尊者難陀為諸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眷屬圍遶,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乃至為佛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譬如明月十四日夜,多眾觀月,為是滿耶?為未滿耶?當知彼月未究竟滿。如是,善男子難陀為五百比丘尼正教授、正說法,於其解脫猶未究竟。然此等比丘尼命終之時,不見一結不斷,能使彼還生於此世。」

爾時,世尊復告難陀:「更為諸比丘尼說法。」

爾時,尊者難陀默然奉教,夜過晨朝,持鉢入城乞食,食已,乃至往詣王園,就座而坐,為諸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復於異時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往詣佛所,稽首禮足,乃至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譬如明月十五日夜,無有人疑月滿不滿者,然其彼月究竟圓滿。如是,善男子難陀為諸比丘尼說如是正教授,究竟解脫;若命終時,無有說彼道路所趣,此當知即是苦邊。」是為世尊為五百比丘尼第一果記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阿」,大正藏原為「陀」,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阿」。

「摩訶波闍波提」,巴利本 Mahāpajāpatī。

「邁」,宋、元、明三本作「遂」。

「難陀」,巴利本作 Nandaka。

「梨」,明本作「黎」。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宋、元、明三本無「亦」字。

宋、元、明三本無「法」字。[*]

「莖」,宋、元、明三本作「莖[榦-木+禾]」。[*]

宋、元、明三本無「處」字。

大正藏無「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法緣」,宋、元、明三本作「緣法」。

「肢」,大正藏原為「枝」,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肢」。

「肢」,大正藏原為「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肢」。

「往」,明本作「住」。

「授」,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明本改作「授」。

[註解]

像類:種類。

聲聞:從佛聽法而修行的佛弟子。另譯為「弟子」。

尼眾:即「比丘尼眾」。比丘尼是出家受具足戒(完整出家戒律)的女子。

王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由波斯匿王所建,在舍衛城東南,祇樹給孤獨園附近。

純陀:比丘尼名,家人因瘟疫而都過世後成為乞丐,後來受到比丘尼施食,感佩比丘尼的莊嚴而出家。

民陀:比丘尼名,是釋迦族人,在佛陀回國說法時皈依三寶,後來出家。

摩羅婆:比丘尼名,佛陀稱讚她「修習無願,心恒廣濟」。又譯為「末臘婆」、「末那婆」。

波羅遮羅:比丘尼名,是舍利弗的妹妹。又譯為「優波遮羅」、「優波折羅」。

阿羅毘迦:比丘尼名,未出家前是阿羅毘國的公主。又譯為「曠野」、「尸羅」。

差摩:比丘尼名,佛陀稱讚她是比丘尼中「智慧聰明」第一。又譯為「讖摩」。

告難舍瞿曇彌:比丘尼名,比對相當的南傳經文,應為「吉離舍瞿曇彌」的訛誤。未出家前,父母、丈夫、幾個兒子都死了,傷心過度而幾乎瘋了,直到遇見佛陀為她說法,領悟四聖諦,證得初果,而從佛出家。佛陀稱讚她「持律第一」。又譯為「機梨舍瞿曇彌」、「瘦瞿曇彌」、「基利施」。

優鉢羅色:比丘尼名,即「蓮華色比丘尼」。未出家前,原為王舍城人,婚後曾生一女。因發現丈夫與母親私通,故離家至波羅㮈城,另嫁一長者,長者至外地經商娶妾回家,才知所娶的妾是蓮華色的女兒。蓮華色深感命運悲涼,自暴自棄而做妓女,以美麗聞名。直至聽聞目犍連尊者說法,而歸信佛教,依大愛道比丘尼出家。佛陀稱讚她「神足第一,感致諸神」。又譯為「優鉢華色」、「優波羅」。

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名,即「大愛道比丘尼」,是佛陀未出家前的姨媽,也是佛陀母親難產去世後的養母。她堅持要出家,並由阿難再三向佛陀要求,成為第一位出家的比丘尼。又譯為「大愛道瞿曇彌」、「憍曇彌」。其中「瞿曇」是佛陀俗家的姓,「瞿曇彌」為「瞿曇」的女聲,是釋迦族女子的通稱,在佛經中「瞿曇彌」常特指大愛道比丘尼。佛陀稱讚她「久出家學,國王所敬」第一。

圍遶:圍繞。

示、教、照、喜:佛陀教化眾生的四種方式,又稱為「示、教、利、喜」,即開示(示)、教導(教)、鼓勵(利)、使歡喜(喜)。與「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同義。

應時宜去:是回去的時候了。

宿德:資深且德高望重的。

上座:對出家年數較多者的尊稱,又譯為「長老」。按剛出家至出家九年稱「下座」,出家十年至十九年稱「中座」,二十年至四十九年稱「上座」,五十年以上稱「耆舊長老」。

阿難:比丘名,以「多聞第一」聞名。「阿難」是「阿難陀」的簡稱。他是佛陀俗家的堂弟,擔任佛陀侍者達二十五年。

默然:沉靜無聲。

晨朝:約早上六點到九點。

舉:拿起。「舉衣鉢」在這裡指收拾衣鉢。

僧伽梨:三法衣中的大衣,是出家人的三衣中最正式的。入王宮、聚落、乞食、說法時所必須穿著。

將一比丘:帶著一位比丘。出家眾若為異性說法,必須找人作伴以避嫌。「將」是「率領」的意思,讀音同「匠」。

內入處: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感官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稱為六內入處。也稱為六入處、六根。

如實知見: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見到。又譯為「如實知、如實見」。

意解:理解。

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因為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內入處)相對,而稱為六外入處。又稱為六境、六塵。

六識身:六個識的種類:眼識(視覺)、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裡的「身」是指種類、集合,只是虛擬的比喻,而不是指身體。

六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這裡的「觸」特指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進而能生起其它心理運作,是十二因緣之一。舉例而言,眼根、光線、眼識,三者接觸而為「眼觸」,依著眼觸而生起受、想、行等心理運作。

六觸身:六個觸的種類:眼觸(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六受身:六個受的種類:眼觸生受(眼觸緣生的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

六想身:六個想的種類:眼觸生想(眼觸緣生的取相)、耳觸生想、鼻觸生想、舌觸生想、身觸生想、意觸生想。

六思身:六個思的種類:眼觸生思(眼觸緣生的思惟)、耳觸生思、鼻觸生思、舌觸生思、身觸生思、意觸生思。

六愛身:六個愛的種類:眼觸生愛(眼觸緣生的喜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

炷:油燈的燈心。

然:同「燃」。

器:容器。

等說:正確的說法。

滅、息、沒:盡滅、寂止、滅沒。是以同義字重複以使語意更加充實的用法。

彼彼:那些;一一。

麁:「粗」的異體字,容易辨識者。

篋毒蛇經:《雜阿含經》卷四十三第1172經,以箱中的四條毒蛇譬喻人身的地、水、火、風四大,如果毒蛇逃出箱子可能殺了主人,如同人體四大出問題則非死即傷。

廣說:詳細說明。

學見跡:已見聖道足跡的有學人(初果至三果的聖者)。又譯為「學跡」。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行道的有學人」。

貪、喜俱:伴隨著貪欲、喜愛。

結、縛、使:結使、繫縛、驅使,這三者都是指「煩惱」。

上煩惱:粗重的煩惱,例如貪欲、瞋恚、愚癡、我慢、疑惑等煩惱。

纏:纏縛,指「煩惱」。

五受陰: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參見《雜阿含經》卷二第55、58經。又譯為「五盛陰」、「五取蘊」。

六觸入處:由「六觸」進入身心的管道,常特指六觸使人心意動搖、產生貪愛的過程、時空、或情境。六觸是「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這裡的「觸」特指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是十二因緣之一。

四念處:專注於當前的四種目標之一:(1)身念處、(2)受念處、(3)心念處、(4)法念處。

善繫心:讓自己的心念安住。

七覺分:覺悟的七個要素:(1)念覺分、(2)擇法覺分、(3)精進覺分、(4)喜覺分、(5)輕安覺分、(6)定覺分、(7)捨覺分

欲漏:欲貪引起的煩惱;欲界眾生的煩惱。其中「漏」是「煩惱」的意思。此經中的欲漏、有漏、無明漏統稱「三漏」。

有漏:想要生命存在而引起的煩惱;色界與無色界眾生的煩惱。

無明漏:無明的煩惱;沒有智慧、讓眾生不能出離生死的煩惱。

不見一結不斷:沒見到任何一個(能讓人還生於欲界的)煩惱還沒斷的。

無有說彼道路所趣:沒有人能說他們(究竟解脫的比丘尼)將投生在哪一道(因為已出脫輪迴)。

苦邊:苦的盡頭。

授第一果記:記說為最高成就者,即「阿羅漢」。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中佛陀要求資深的比丘輪流為比丘尼說法,輪到難陀尊者教導比丘尼時,一開始他並不願意教,這可能是因為比丘會盡量避免接近女眾,難陀當時或許有這個堅持。
  • 後世常拿刀、劍譬喻智慧能斬斷煩惱,本經中「利刀者謂利智慧」可能是這類的譬喻在《阿含經》中的出處。

[進階辨正]

(二七七)[0075c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律儀、律儀。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不律儀云何不律儀?眼根不律儀所攝護。眼識著色,緣著故,以生苦受;苦受故,不一其心;不一心故,不得如實知見;不得如實知見故,不離疑惑;不離疑惑故,由他所誤,而常苦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不律儀。

律儀云何律儀?眼根律儀所攝護。眼識色,心不染著;心不染著已,常樂受住;心樂住已,常一其心;一其心已,如實知見;如實知見已,離諸疑惑;離諸疑惑已,不由他誤,常安樂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在「識」字之後有一「識」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受」,大正藏原為「更」,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受」。

[註解]

攝護:收攝、守護。相當的《佛說不自守意經》經文作「自守」,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自制」。

一其心:使自己的心念專一。

樂住:住於安樂。因為正確的持戒、不染著,而喜悅,也就較易得定。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所說也和「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呼應。

[導讀:六入處與三毒]

凡夫執著於感官欲望,有如被外境牽著走,對於我所喜愛的,就生貪欲;我所喜愛的卻得不到、或是違逆於我,就生瞋恚;這些都是因為沒有智慧,也就是無明。

因為執著感官欲望而產生的種種煩惱當中,最重要的有三種:

  • 貪欲:貪求而不知足的欲念。
  • 瞋恚:生氣;憤怒。
  • 愚癡:無智;無明。

簡稱「貪、瞋、癡」或是「貪、恚、癡」,統稱為「三毒」。

(二七八)[0076a0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退、不退法六觸入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退法云何退法?謂眼識色生欲覺,彼比丘歡喜讚歎,執取繫著,隨順彼法迴轉,當知是比丘退諸善法,世尊所說,是名退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不退法云何名不退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彼比丘不喜、不讚歎、不執取、不繫著,於彼法不隨順迴轉,當知是比丘不退轉諸善法,世尊說是不退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云何六勝入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染著,當知是比丘勝彼入處。勝彼入處,是世尊所說。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若彼比丘於六勝入處勝已,貪欲結斷,瞋恚愚癡結斷。譬如王者,摧敵勝怨,名曰勝王;斷除眾結,名勝婆羅門。」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瞋恚」,宋、元、明三本作「恚瞋」。

[註解]

六觸入處:參考下文及相當的南傳經文,這裡疑為「六勝入處」的訛誤。

退法:讓人退步、墮落的法。

欲覺:感官之欲的念頭;欲望。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隨順於結的惡不善之憶念與意向」。

隨順:依從。舉例來說,「隨順父母的教導」即「依從(隨著、順著)父母的教導」。

結:結使;煩惱。此句「不生欲覺結」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生欲覺結」。

退轉:退步而轉變方向;退失而轉變修行的階段。

貪欲:貪求而不知足的欲念。簡稱「貪」。

瞋恚:生氣;忿怒。簡稱「瞋」。

愚癡:無智;無明。簡稱「癡」。

勝婆羅門:勝出的修行人;戰勝煩惱(斷除眾結)的修行人。「婆羅門」原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佛陀則表示婆羅門不應以出生來界定,而要以行為來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當六根識六塵時,如果起了貪欲執著,就是「退法」,退諸善法。舉例而言,眼睛看到了美色,如果起了貪著而不惜犯戒,修行自然就退步了。引申來說,修行人也會因為起了較強的貪瞋癡而退失定境甚至神通。

[進階辨正]

(二七九)[0076a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此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何等為六根?眼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修習、不執持,於未來世必受苦報;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愚癡無聞凡夫眼根見色,執受相,執受隨形好,任彼眼根趣向,不律儀執受,住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以漏其心,此等不能執持律儀,防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於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云何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多聞聖弟子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任其眼根之所趣向,常住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能生律儀,善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

即說偈言:
如何守護六根
「於六觸入處,  住於不律儀,
 是等諸比丘,  長夜受大苦。
 斯等於律儀,  常當勤修習,
 正信心不二,  諸漏不漏心。
 眼見於彼色,  可意不可意,
 可意不生欲,  不可不憎惡。
 耳聞彼諸聲,  亦有不念,
 於念不樂著,  不念不起惡。
 鼻根之所,  若香若臭物,
 等心於香臭,  無欲亦無違。
 所食於眾味,  彼亦有美惡,
 美味不起貪,  惡味亦不擇。
 樂觸以觸身,  不生於放逸,
 為苦觸所觸,  不生過惡想。
 平等捨苦樂,  不滅者令滅,
 心意所觀察,  彼種彼種相。
 虛偽而分別,  欲貪轉增廣,
 覺悟彼諸惡,  安住離欲心。
 善攝此六根,  六境觸不動,
 摧伏眾魔怨,  度生死彼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憂」,大正藏原為「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憂」。[*]

宋、元、明三本無「根」字。

「如是」,宋、元、明三本作「是名」。

[註解]

調伏:調教、馴服。

執受相:執著於所接收的色相(顯而易見的影像)。

長夜:長時間。

可意:合意的;可愛的。

念:(能讓人)惦記的;在意的。

嚊:古字,同「嗅」。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說善攝根門則「於未來世必受樂報」,縱使還沒有解脫,也能有善報。這在很多其餘的經律中也有提到,例如《齋經》:「奉持八戒,習五思念,為佛法齋,與天參德,滅惡興善,後生天上,終得泥洹。」(CBETA, T01, no. 87, p. 911, c15-17)

[進階辨正]

(二八〇)[0076c03]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在拘薩羅人間遊行,到頻頭城申恕林中。

爾時,頻頭城中,婆羅門長者皆聞世尊於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頻頭城申恕林中。聞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若人問汝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當答言:『若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愛、未離渴、未離念,內心不寂靜,所行非法,所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比丘,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作是說已,當復問言:『何故如此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彼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亦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是故我於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什麼樣的沙門婆羅門應恭敬供養若復問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若復問言:『何故於此像類沙門、婆羅門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行,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等於彼,求其差別,見差別故,於彼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如是說已,若復問言:『彼沙門、婆羅門有何行?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汝應答言:『我見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像類,住空閑處、林中樹下、卑床草蓐,修行遠離,離諸女人,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若於彼處,無眼見色可生樂著,無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可生樂著,若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

時,諸沙門、婆羅門長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污清淨,廣說緣起,如如來等正覺說。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閉者能開,迷者示路,闇處然燈。世尊亦復如是,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乃至如如來、應、等正覺說。」

爾時,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校勘]

「拘薩羅」,巴利本作 Kosala。

「頻頭城」,巴利本作 Nagaravinda。

「所」,元、明二本作「行」。

宋、元、明三本無「應」字。

大正藏無「行」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宋、元、明三本無「眼」字。

「行」,大正藏原為「門」,今依據高麗藏改作「行」。

「住」,大正藏原為「在」,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住」。

[註解]

拘薩羅: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北部,其首都為舍衛城,佛陀晚年常在此國。另譯為「憍薩羅」。

人間遊行:遊歷各個地方,隨緣度化。也稱作「遊行人間」、「遊行」、「行腳」。

印度黃檀

申恕:印度黃檀,為豆科黃檀屬的落葉大喬木,原產於印度。又譯為「身恕」、「尸舍婆」、「尸攝惒」。

沙門、婆羅門:修行人的統稱。

踈澁行:粗糙的行為。「踈澁」又作「疏澁」,是「柔軟」的對稱。

等行:正確的行為。

如法:依照正法。

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正確地遠離貪愛、朝向調教馴服貪愛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瞋恚、朝向調教馴服瞋恚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愚癡、朝向調教馴服愚癡的方向前進。

空閑處:離開聚落,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又譯為「阿蘭若」、「阿練若」。

卑床:矮的座位。

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親近一樣喜歡獨自禪修的行者。

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汙清淨:一一說明六入處(在應對境界時),如何是染汙的、如何是清淨的。

緣起:由因緣(種種條件)而生起。

如來:依於真理而來成佛,即指佛陀。「如來」是古印度對覺者的稱號之一。其中「如」指真如、真實不變。

應:應受人、天的供養。另譯作「應供」,音譯「阿羅漢」。

等正覺: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另譯作「正遍知」。本句中的如來、應、等正覺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如來十號)的前三個,這裡以這三個稱號來代表佛陀。

閉者能開:能為被關的人開啟一扇門。

闇處然燈:在黑暗的地方點起一盞燈。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如何辨別善知識?

佛陀常教導弟子如何辨別善知識,最常見的是以觀察對方的「戒」作為開始:

《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24經表示應當依據持戒、修德、慚、愧、成真實法這五個條件,找到該親近奉事的比丘。

《雜阿含經》卷四十二第1148經教導我們要觀察對方的戒行,觀察他是否清淨;看他遭遇苦難時的反應;並和他交談以知他的智慧。這些都要在長時間、用心、以智慧觀察的前提下,而不要只看膚淺的表相。

也可說是觀察對方是否相應於戒、定、慧,是否沒有貪、瞋、癡。

《中阿含經》卷36〈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犍連經則列出十個條件:修習禁戒、廣學多聞、作善知識、樂住遠離、樂於燕坐、知足、常行於念、常行精進、修行智慧、諸漏已盡。

本經則表示不染著的人(「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踈澁行」),才應奉事。

《中阿含經》卷二十一〈長壽王品2〉第85經真人經以及《增壹阿含經》卷8〈安般品17〉第9經則進一步表示:如果因為我出身高、長得帥、談吐佳、有名氣、誦經持律學論、行頭陀行、持戒、清修、證得各種禪定,而「自貴賤他」,就不是善知識的作為。

這也呼應最前面佛陀說的「慚、愧」的條件,善知識不會自我抬舉,而是修證無我。

至於神通感應、道場大小、捐款多少、宗派傳承、超出戒律的苦行等等,則不在條件之內。

[進階辨正]

[導讀:四念處、七覺分]

「四念處」是專注於當前的四種目標之一:

  1. 身念處:正念安住在身體上,覺知當下的身體狀態或本質。
  2. 受念處:正念安住在感受上,覺知當下的感受是苦、樂、不苦不樂。
  3. 心念處:正念安住在心念上,覺知當下的心念是否有貪、瞋、癡、散亂等狀態。
  4. 法念處:正念安住在諸法上,覺知五蓋、七覺分等法,進一步則可調伏五蓋、培養七覺分、證知四聖諦。

四念處的身、受、心、法,是從較粗顯的層次漸進地導向較細緻的層次。修習身念處,覺知身體的姿勢、動作、器官、四大等狀態或本質純熟之後,可進一步覺知身體帶來的苦、樂、不苦不樂等受,也就是受念處;在修習受念處純熟之後,則可以更細緻地覺知因為這些感受而帶來的心念,是否有貪、瞋、癡、散亂等心念,也就是心念處;修習心念處純熟時,則可及早發現妨礙修行的心念、培養資助修行的覺支,覺知諸法而體悟真理,也就是法念處。

四念處的修法詳見卷二十四。

四念處是「七覺分」的基礎,七覺分即覺悟的七個部分。「分」即「部分」、「要素」的意思,「修念覺分」即「修習念覺的部分」。

「七覺分」是:

  1. 念覺分:專注清楚,修習四念處
  2. 擇法覺分:以智慧明辨、揀擇各種法。
  3. 精進覺分:勇猛精勤,修習四正勤
  4. 喜覺分:修行讓煩惱減輕而心生歡喜。
  5. 猗覺分:身心輕安、平靜。又譯為除覺分、輕安覺分。
  6. 定覺分:入定而不散亂。
  7. 捨覺分:心平等、寂靜,而能捨離。

修行四念處,時時正念覺知、安住在當下,就是念覺分,能促成後續的其他覺分;有念覺分後能辨別什麼法有益、什麼法無益,也就是擇法覺分;擇有益的法而努力,即是精進覺分;精進修行能離於世俗的心念而心生歡喜,即是喜覺支;歡喜能讓身心輕鬆安穩,是猗覺分;身心輕鬆安穩伴隨著更高層次的樂,而容易得定,是定覺分;有了定後無欲無憂,心平等、寂靜,而能捨離,是捨覺分。

「七覺分」修法詳見卷二十六、二十七。

什麼是四念處、七覺分的基礎呢?即包含善攝根門(六觸入處律儀),詳見以下第281經。

(二八一)[0077a2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縈髮目揵連出家來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縈髮目揵連:「汝從何來?」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我從彼眾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集會未曾講堂聽法,從彼林來。」

佛告縈髮目揵連:「汝為何等福力故,從彼眾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所聽其說法?」

縈髮目揵連言:「我試聽其競勝論義福利,聽其相違反論議福利故。」

佛告目揵連:「長夜久遠,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競勝論議,相違反論議福利,相破壞。」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瞿曇!為諸弟子說何等法福利,令彼轉為人說,不謗如來,不增不減,誠說、法說、法次法說,無有餘人能來比挍、難詰、訶責?」

佛告目揵連:「、解脫果報福利,為人轉說者,不謗如來,不其理,法次法說,無有能來比挍、難詰、嫌責。」

六觸入處律儀→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縈髮目揵連白佛言:「瞿曇!諸弟子有法,修習多修習,令明、解脫福利滿足者不?」

佛告縈髮目犍連:「有七覺分,修習多修習,明、解脫福利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有法修習,能令七覺分滿足不?」

佛告縈髮目揵連:「有四念處,修習多修習,能令七覺分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復有法修習多修習,令四念處滿足不?」

佛告縈髮目揵連:「有三妙行,修習多修習,能令四念處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復有法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不?」

佛告目揵連:「有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云何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

佛告目揵連:「若眼見適意、可愛念、能長養欲樂、令人緣著之色,彼比丘見已,不喜、不讚歎、不緣、不著、不住;若眼見不適意、不可愛念、順於苦覺之色,諸比丘見已,不畏、不惡、不嫌、不恚。於彼好色,起眼見已,永不緣著;不好色,起眼見已,永不緣著;內心安住不動,善修解脫,心不懈勌。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如是於六觸入處修習多修習,滿足三妙行。

「云何修三妙行,滿足四念處?多聞聖弟子於空閑處、林中、樹下,作如是學、如是思惟:『此身惡行,現世、後世必得惡報。我若行身惡行者,必當自生厭悔,他亦嫌薄,大師亦責,諸梵行者亦復以法而嫌我;惡名流布,遍於諸方,身壞命終,當墮地獄。』於身惡行,見現世、後世如是果報,是故除身惡行,修身妙行,口、意惡行亦復如是。是名修習三妙行已,得四念處清淨滿足。

云何修四念處,得七覺分滿足?目揵連!比丘如是順身身觀住,彼順身身觀住時,攝念安住不忘,爾時方便修習念覺分;方便修習念覺分已,得念覺分滿足,於彼心念選擇於法,覺想思量,爾時方便修習擇法覺分;方便修習擇法覺分已,逮得擇法覺分滿足。選擇彼法,覺想思量。方便修習精進覺分;方便修習精進覺分已,逮得精進覺分滿足。勤精進已,生歡喜心,爾時修習方便歡喜覺分;修習歡喜覺分已,逮得歡喜覺分滿足。心歡喜已,身心止息,爾時修習猗息覺分;修習猗息覺分已,逮得猗息覺分滿足。身心息已,得三摩提,爾時修習定覺分,修習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謂一其心,貪憂滅息,內身行捨,方便修習捨覺分;方便修習捨覺分已,逮得捨覺分清淨滿足。受、心、法念處,亦如是說。如是修習四念處,七覺分滿足。

「云何修習七覺分,明、解脫滿足?目揵連!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離欲、依滅捨,於進趣修念覺分,逮得明、解脫清淨滿足。乃至修習捨覺分,亦如是說,是名修習七覺分已,明、解脫清淨滿足。如是,目揵連!法法相依,從此岸而到彼岸。」

說是法時,縈髮目揵連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時,縈髮目揵連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疑惑,不由於他,於諸法、律得無所畏。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言:「我今寧得於正法、律出家,得具足比丘分不?」

佛告目揵連:「汝今已得於正法、律出家,具足得比丘分,得出家已,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

[校勘]

「試」,明本作「拭」。

「迭」,宋、元、明三本作「遞」。

「來」,宋本作「求」。

大正藏無「揵」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大正藏無「處」字,今依據前後文補上。

「攝」,宋、元、明三本作「繫」。

「習」,明本作「息」。

「依」,大正藏原為「律」,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依」。

[註解]

王舍城:中印度摩羯陀國的首都。

迦蘭陀竹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為迦蘭陀長者所擁有的竹林中所建立的道場,是佛教最早蓋的寺院。又譯為「竹林加蘭哆園」、「竹林精舍」。

縈髮目揵連:將頭髮盤繞在頭上的一位外道,叫目揵連。這個人並不是佛弟子大目揵連尊者。

問訊:問候請安。

遮羅迦:居無定所的遊行僧。

汝為何等福力故:你是為了什麼利益(而去聽這些外道說法)?

我試聽其競勝論義福利,聽其相違反論議福利故:我是為了試著聽他們互相競爭求勝的論說以獲得利益,聽他們彼此交鋒的論說以獲得利益(而去聽這些外道說法)。

迭相破壞:互相攻擊。

法次法說:依著一個法、下一個法(次法)合於順序的說;指所說是正確的。

比挍:比試、較量。

明:智慧;徹底明白佛法。「無明」的對稱。

乖:違背。

三妙行: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即善的行為、言語、意念(動機)。又譯為「三善行」。

長養:生長、滋養。

好色:美好的色境。

大師:在經中通常指佛陀。

順身身觀住:即「身念處」,正念安住在身體上,覺知當下的身體狀態或本質。

方便:努力;採用方法以達成目標。

念覺分:專注清楚,修習四念處。其中「念」是專注清楚,「覺」即覺悟,「分」即部分、分支。「念覺分」即「覺悟的念的要素(部分)」,由修習四念處而成。

擇法覺分:以智慧明辨、揀擇各種法。

精進覺分:勇猛精勤修行。

歡喜覺分:修行讓煩惱減輕而心生歡喜。

猗息覺分:身心輕安、平靜。又譯為「猗覺分」、「除覺分」、「輕安覺分」。

三摩提: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又譯為「三昧」、「三摩地」,義譯為「等持」。

定覺分:入定而不散亂。

內身:自身以內。

捨覺分:心平等、寂靜,而能捨離。

法法相依:法和法之間是環環相扣的。

此岸:生死流轉。

彼岸:涅槃。

遠塵離垢:遠離塵垢。塵垢在此特指「見惑」(見道所斷的惑),基於四聖諦的正見斷了見惑,稱作「得法眼淨」,證得初果。

法眼淨:清楚明白地見到真理(四聖諦)。初果聖者即有法眼淨。

見法、得法、知法、入法:看見(理解)了正法、證得了正法、了知了正法、悟入了正法。形容證初果者對正法體悟的情境。

度諸疑惑,不由於他,於諸法、律得無所畏:超越了疑惑,自證自知而不會人云亦云,信受眾多佛法、戒律而沒有任何畏懼。

合掌:雙手在胸前合而為一,表示恭敬。又譯為「合十」、「叉手」、「叉十」。

法、律:佛法、戒律。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中佛陀開示如何從六觸入處律儀下手,依次滿足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以至於明、解脫的方法。其中六觸入處律儀→三妙行→四念處的次第,等同於《雜阿含經》卷二十四第624經:「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修四念處。」(CBETA, T02, no. 99, p. 175, a7-8)
  • 除了從六觸入處律儀下手外,由《雜阿含經》卷二十九第810經可知,也可從安那般那念(觀呼吸)開始,以達到四念處、七覺分的滿足,乃至於明、解脫。因此可說有以下兩種的入門:
  1. 《雜阿含經》卷十一第281經:六觸入處律儀→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明、解脫
  2. 《雜阿含經》卷二十九第810經:安那般那念→四念處→七覺分→明、解脫

前者即在日常行住坐臥時都可以修行不放逸,後者即是在打坐時專心修行。

[進階辨正]

(二八二)[0078a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迦徵伽羅牟真隣陀林中。

時,有年少名欝多羅,是波羅奢那弟子,來詣佛所,恭敬問訊已,退坐一面。

六根清淨不是作盲人聾人爾時,世尊告欝多羅:「汝師波羅奢那為汝等說修諸根不?」

欝多羅言:「說已,瞿曇!」

佛告欝多羅:「汝師波羅奢那云何說修諸根?」

欝多羅白佛言:「我師波羅奢那說,眼不見色,耳不聽聲,是名修根。」

佛告欝多羅:「若如汝波羅奢那說,盲者是修根不?所以者何?如唯盲者眼不見色。」

爾時,尊者阿難在世尊後,執扇扇佛,尊者阿難語欝多羅言:「如波羅奢那所說,聾者是修根不?所以者何?如唯聾者耳不聞聲。」

爾時,世尊告尊者阿難:「異於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

阿難白佛言:「唯願世尊為諸比丘說賢聖法、律無上修根,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阿難:「諦聽,善思,當為汝說。緣眼、色,生眼識,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故,修如來不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欲修如來厭離、不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可意,欲修如來不厭離、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住正念、正智。

「如是,阿難!若有於此五句,心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攝持、善修習,是則於眼、色無上修根。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根。」

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賢聖法、律為賢聖修根?」

佛告阿難:「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我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此則勝妙,所謂俱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彈指。如是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俄爾盡滅,得離厭、不厭,捨。』

「如是耳、聲緣生耳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我耳識聞聲,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大力士夫彈指,發聲即滅。如是耳、聲緣生耳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是則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聖弟子如是如實知:『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此則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蓮華,水所不染。如是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舌端唾沫,盡唾令滅。如是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聖弟子如是如實知:『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鐵丸燒令極熱,小滴水灑,尋即消滅。如是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速滅。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斷多羅樹頭。如是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阿難!是為賢聖法、律,為聖弟子修諸根。」

「云何為聖法、律覺見跡?」

佛告阿難:「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慚恥厭惡。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慚恥厭惡。阿難!是名賢聖法、律覺見跡。阿難!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已說賢聖修諸根,已說覺見跡。阿難!我為諸聲聞所作,所作已作,汝等當作所作……」廣說如篋毒蛇經。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徵」,大正藏原為「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徵」。

「迦徵伽羅牟真隣陀」,巴利本作 Kajaṅgala Mukhelu。

「欝多羅」,巴利本作 Uttara。

「波羅奢那」,巴利本作 Pārāsariya。

「告」,宋、元、明三本作「言」。

「名」,宋、元、明三本作「為」。

宋、元、明三本無「如」字。[*]

「時」,明本作「等」。

大正藏無「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大正藏無「彈指」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大正藏無「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華」,大正藏原為「荷」,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華」。

「沫」,元、明二本作「味」。

「如」,明本作「令」。

「滴」,大正藏原為「渧」,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滴」。

[註解]

欝多羅:婆羅門名。又譯為「烏答」。

波羅奢那:婆羅門名。

諸根: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

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佛教經、律中至高無上的修行六根的方法。

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見到合於己意的色,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不生貪念),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不可意故,修如來不厭離,正念、正智:見到不合於己意的色,要修如來所教的不厭離(以不生瞋念),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可意不可意,欲修如來厭離、不厭離,正念、正智:先合於己意、然後不合己意的境界,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貪念)、不厭離(以對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瞋念),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不可意可意:先不合於己意、然後合於己意的境界。例如先聽說要被調職了(而不合於己意),然後得知要被調到更好的職位上(而合於己意)。相當的南傳經文沒有「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可意,欲修如來不厭離、厭離,正念、正智」這句。

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不管是對合於己意的、不合於己意的、合意及不合意交錯的,都要修離於厭惡、也離於不厭惡的平等心,沒有執著。

多羅樹照片,取自 Wikipedia 上 Borassus flabelliformis 照片

如實知: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力士:大力士;有力的人。

彈指頃:手指強力摩擦、彈出聲音那麼短暫的時間。

俄爾:一會兒。

尋即:立刻。

多羅樹:扇椰子,為棕櫚科喬木,此樹的樹幹截斷後即無法再發芽生長。在紙發明前,東南亞國家的人民將佛經刻寫於此樹的葉子保存,稱為貝葉經。又譯為「貝多羅樹」。

覺見跡:即第276經的「學見跡」,已見聖道足跡的有學人(初果至三果的聖者,有時也泛指未證阿羅漢的修行人)。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行道的有學人」。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六根清淨不是作盲人聾人

佛教的「善攝根門」並不是鴕鳥心態,求看不到、聽不到,否則盲人、聾人的修為就高了。佛教的「善攝根門」是為了「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從慧得解脫」,憑藉著六根而修行解脫,無入而不自得。

  • 清淨六根的次第

對照相當的南傳經文《增支部尼柯耶》集8〈慈品1〉第9經,本經所說的修習六根,以眼根為例,有以下的階段:

聖法、律覺見跡(學人的行為)
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慚恥厭惡(有慚有愧)

賢聖法、律無上修根(學人進修六根的方法)
緣眼、色,生眼識,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故,修如來不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欲修如來厭離、不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可意,欲修如來不厭離、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住正念、正智。
(前四句為對治的階段,最後一句為離於厭惡、也離於不厭惡的平等心的階段。)

賢聖法、律為賢聖修根(聖賢已修習六根的成就)
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俄爾盡滅,得離厭、不厭,捨。
(隨時立刻達到離於厭惡、也離於不厭惡的平等心的階段。)

  • 修如來厭離是為了對治貪,修如來不厭離是為了對治瞋,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則可對治癡,也可參考南傳《增支部尼柯耶》集5第144經底甘陀經的解說。

[進階辨正]

雜阿含經卷第十一

 
agama/雜阿含經卷第十一.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1/17 19:40
 
Recent changes RSS fe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Powered by PHP Valid XHTML 1.0 Valid CSS
知客處  
帳號:

密碼:

以後自動登入



忘記密碼?

歡迎註冊以享全權!
© 1995-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TIME:0.10171604156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