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一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

[導讀:四向四果]

修道的階位粗分為四果,果位愈高,剩餘輪迴的束縛愈少。

階位 簡稱 輪迴的束縛
須陀洹果 初果 天界與人間往返最多七次就能涅槃。
斯陀含果 二果 天界與人間往返最多一次就能涅槃。
阿那含果 三果 不再生於欲界。例如下一生生於色界或無色界的天界,並在天界證得涅槃。
阿羅漢果 四果 證得涅槃、解脫輪迴。


在證須陀洹果以前,趣向須陀洹果的修行路上,還區分為「(隨)信行」、「(隨)法行」這兩種修行人,前者隨著對佛法的清淨信心而修行,後者隨著修證佛法而生的智慧修行,都能不墮惡道。

此外,經中也有以入門的性向、是否得所有八解脫(捨去對色與無色的貪欲的八種禪定)定力、是否斷盡煩惱,來描述初果以上的聖者:

階位 入門的性向 圓滿八解脫 斷盡煩惱 和四果的關係
信解脫 由「(隨)信行」入門 初果以上、未滿四果
見到 由「(隨)法行」入門 初果以上、未滿四果
身證 (不區分) 三果以上、未滿四果
慧解脫 (不區分) 四果
俱解脫 (不區分) 四果


(一九四)大品跋陀和利經第三(第五後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俱而受夏坐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一坐食,一坐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當學一坐食,一坐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

爾時,尊者跋陀和利亦在眾中。於是,尊者跋陀和利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我不堪任於一坐食。所以者何?若我一坐食者,同不了事,懊惱心悔。世尊!是故我不堪任一坐食也。」

世尊告曰:「跋陀和利!若我受請,汝亦隨我,聽汝請食,持去一坐食。跋陀和利!若如是者,快得生活。」

尊者跋陀和利又復白曰:「世尊!如是,我亦不堪於一坐食。所以者何?若我一坐食者,同不了事,懊惱心悔。世尊!是故我不堪任一坐食也。」

世尊復至再三告諸比丘:「我一坐食,一坐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當學一坐食,一坐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

尊者跋陀和利亦至再三從座[*]而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我不堪任於一坐食。所以者何?若我一坐食者,同不了事,懊惱心悔。世尊!是故我不堪任一坐食也。」

世尊復至再三告曰:「跋陀和利!若我受請,汝亦隨我,聽汝請食,持去一坐食。跋陀和利!若如是者,快得生活。」

尊者跋陀和利復至再三白曰:「世尊!如是我亦不堪於一坐食。所以者何?若我一坐食者,同不了事,懊惱心悔。世尊!是故我不堪任一坐食也。」

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一坐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唯尊者跋陀和利說不堪任,從座[*]起去。所以者何?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故。於是,尊者跋陀和利遂藏一夏,不見世尊。所以者何?以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故。

時,諸比丘為佛作衣,世尊於舍衛國受夏坐訖,過三月已,補治衣竟,攝衣持鉢,當遊人間。尊者跋陀和利聞諸比丘為佛作衣,世尊於舍衛國受夏坐訖,過三月已,補治衣竟,攝衣持鉢,當遊人間。尊者跋陀和利聞已,往詣諸比丘所,諸比丘遙見尊者跋陀和利來,便作是語:「賢者跋陀和利!汝當知此為佛作衣,世尊於舍衛國受夏坐訖,過三月已,補治衣竟,攝衣持鉢,當遊人間。跋陀和利,汝當彼處善自守護,莫令後時致多煩勞。」

尊者跋陀和利聞此語已,即詣佛所,稽首佛足,白曰:「世尊!我實有過,我實有過,如愚如癡,如不了,如不善。所以者何?世尊為比丘眾施設一坐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唯我說不堪任,從座[*]起去。所以者何?以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故。」

世尊告曰:「跋陀和利!汝於爾時不知眾多比丘、比丘尼於舍衛國而受夏坐,彼知我、見我,有比丘名跋陀和利,世尊弟子,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跋陀和利!汝於爾時不知如此耶?跋陀和利!汝於爾時不知眾多優婆塞、優婆夷居舍衛國,彼知我、見我,有比丘名跋陀和利,世尊弟子,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跋陀和利!汝於爾時不知如此耶?跋陀和利!汝於爾時不知眾多異學沙門、梵志於舍衛國而受夏坐,彼知我、見我,有比丘名跋陀和利,沙門瞿曇弟子,名德,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跋陀和利!汝於爾時不知如此耶?跋陀和利!若有比丘俱解脫者,我語彼曰:『汝來入泥。』跋陀和利!於意云何?我教彼比丘,彼比丘寧當可住而移避耶?」

尊者跋陀和利答曰:「不也。」

世尊告曰:「跋陀和利!若有比丘,設非俱解脫慧解脫,設非慧解脫有身證者,設非身證有見到者,設非見到有信解脫,設非信解脫有法行者,設非法行有信行者,我語彼曰:『汝來入泥。』跋陀和利!於意云何?我教彼比丘,彼比丘寧當可住而移避耶?」

尊者跋陀和利答曰:「不也。」

世尊告曰:「跋陀和利!於意云何?汝於爾時得信行、法行、信解脫、見到、身證、慧解脫、俱解脫耶?」

尊者跋陀和利答曰:「不也。」

世尊告曰:「跋陀和利!汝於爾時非如空屋耶?」

於是,尊者跋陀和利為世尊面呵責已,內懷憂慼,低頭默然,失辯無言,如有所伺

於是,世尊面呵責[*]尊者跋陀和利已,復欲令歡喜,而告之曰:「跋陀和利!汝當爾時,於我無信法靖無愛法靖[*]無諍法[*]。所以者何?我為比丘眾施設一坐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唯汝說不堪任,從座[*]起去。所以者何?以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故。」

尊者跋陀和利白曰:「實爾。所以者何?世尊為比丘眾施設一坐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唯我說不堪任,從座[*]起去。所以者何?以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故。唯願世尊受我過失,我見過已,當自悔過,從今護之,不復更作。」

世尊告曰:「跋陀和利!如是,汝實如愚如癡,如不了、如不善。所以者何?我為比丘眾施設一坐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唯汝說不堪任,從座[*]起去。所以者何?以汝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故。跋陀和利!若汝有過,見已自悔,從今護之,不更作者。跋陀和利!如是則於聖法、律中益而不損。若汝有過,見已自悔,從今護之,不更作者,跋陀和利!於意云何?不持戒清淨,縱使得定必因造惡而退若有比丘不學具戒者,彼住無事處山林樹下,或居高巖寂無音聲,遠離,無惡,無有人民,隨順宴坐,彼住遠離處,修行精勤,得增上心現法樂居,彼住遠離處,修行精勤,安隱快樂已誣謗世尊戒,及誣謗天諸智梵行者,亦誣謗自戒。彼誣謗世尊戒,及誣謗天諸智梵行者,亦誣謗自戒已,便不生歡悅,不生歡悅已,便不生喜,不生喜已,便不止身,不止身已,便不覺樂,不覺樂已,便心不定。跋陀和利!賢聖弟子心不定已,便不見如實、知如真。

「跋陀和利!於意云何?若有比丘學具戒者,彼住無事處山林樹下,或居高巖寂無音聲,遠離,無惡,無有人民,隨順宴[*]坐。彼住遠離處,修行精勤,得增上心,現法樂居。彼住遠離處,修行精勤,安隱快樂已,不誣謗世尊戒,不誣謗天、諸智梵行者,亦不誣謗自戒。彼不誣謗世尊戒,不誣謗天、諸智梵行者,亦不誣謗自戒已,便生歡悅,生歡悅已,便生喜,生喜已,便止身,止身已,便覺樂,覺樂已,便心定。

「跋陀和利!賢聖弟子心定已,便見如實、知如真,見如實、知如真已,便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跋陀和利!是謂彼於爾時得第一增上心,即於現法得安樂居,易不難得,樂住無怖,安隱快樂,令昇涅槃。彼覺、觀已息,內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禪成就遊。跋陀和利!是謂彼於爾時得第二增上心,即於現法得安樂居,易不難得,樂住無怖,安隱快樂,令昇涅槃。彼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而身覺樂,謂聖所說,聖所捨、念、樂住、,得第三禪成就遊。跋陀和利!是謂彼於爾時得第三增上心,即於現法得安樂居,易不難得,樂住無怖,安隱快樂,令昇涅槃。彼樂滅、苦滅,喜、憂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得第四禪成就遊。跋陀和利!是謂彼於爾時得第四增上心,即於現法得安樂居,易不難得,樂住無怖,安隱快樂,令昇涅槃。

「彼如是得定心清淨,無穢無煩,柔軟善住,得不動心,覺憶宿命智通作證,彼有行有相貌,憶本無量昔所經歷,謂一生、二生、百生、千生,成劫、敗劫、無量成敗劫。彼眾生名某,彼昔更歷,我曾生彼,如是姓、如是字、如是生、如是飲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訖,此死生彼,彼死生此,我生在此,如是姓、如是字、如是生、如是飲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訖。跋陀和利!是謂彼於爾時得此第一明達,以本無放逸,樂住遠離,修行精勤[*],謂無智滅而智生,闇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謂憶宿命智作證明達。

「彼如是得定心清淨,無穢無煩,柔軟善住,得不動心,學於生死智通作證。彼以清淨天眼出過於人,見此眾生死時生時,好色惡色,妙與不妙,往來善處及不善處,隨此眾生之所作業,見其如真。若此眾生成就身惡行,口、意惡行,誹謗聖人,邪見成就邪見業,彼因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若此眾生成就身妙行,口、意妙行,不誹謗聖人,正見成就正見業,彼因緣此,身壞命終,必昇善處,上生天中。跋陀和利!是謂彼於爾時得第二明達,以本無放逸,樂住遠離,修行精勤,無智滅而智生,闇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謂生死智作證明達。

「彼如是得定心清淨,無穢無煩,柔軟善住,得不動心,學漏盡智通作證。彼知此苦如真,知此苦集、知此苦滅、知此苦滅道如真,知此漏如真,知此漏集[*]、知此漏滅、知此漏滅道如真。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跋陀和利!是謂彼於爾時得第三明達,以本無放逸,樂住遠離,修行精勤,無智滅而智生,暗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謂漏盡智作證明達。」

於是,尊者跋陀和利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何因何緣,諸比丘等同犯於戒,或有苦治,或不苦治。」

世尊答曰:「跋陀和利!或有比丘數數犯戒,因數數犯戒故,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者,彼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已,說異異論外餘事,瞋恚憎嫉,發怒廣惡,觸嬈於眾,轉輕慢於眾,作如是說:『我今當作令眾歡喜而可意。』作如是意。跋陀和利!諸比丘便作是念:『然此賢者數數犯戒,因數數犯戒故,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者,彼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已,更[*]說異異論外餘事,瞋恚憎嫉,發怒廣惡,觸嬈於眾,轉[*]輕慢於眾,作如是說:「我今當作令眾歡喜而可意。」見已作如是說:「諸尊!當觀令久住。」』跋陀和利!諸比丘如是觀令久住。

「或有比丘數數犯戒,因數數犯戒故,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者,彼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已,不說異異論外餘事,不瞋恚憎嫉,發怒廣惡,不觸嬈眾,不輕慢眾,不如是說:『我今當作令眾歡喜而可意。』不作如是意。跋陀和利!諸比丘便作是念:『然此賢者數數犯戒,因數數犯戒故,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者,彼為諸梵行訶,所見聞從他疑已,不說異異論外餘事,不瞋恚憎嫉,發怒廣惡,不觸嬈眾,不輕慢眾,不如是說:「我今當作令眾歡喜而可意。」見已而作是語:「諸尊!當觀令早滅。」』跋陀和利!諸比丘如是觀令早滅;輕犯禁戒亦復如是。

「跋陀和利!或有比丘有信、有愛、有靜[*],今此比丘有信、有愛、有靜[*]。『若我等苦治於此賢者,今此賢者有信、有愛、有靜[*],因此必斷,我等寧可善共將護於此賢者。』諸比丘便善共將護。跋陀和利!譬若如人唯有一眼,彼諸親屬為憐念愍傷,求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善共將護,莫令此人寒熱、飢渴、有病、有憂有病憂,莫塵、莫煙、莫塵煙。所以者何?復恐此人失去一眼,是故親屬善將護之。跋陀和利!如是比丘少信、少愛、少有靜[*],諸比丘等便作是念:『今此比丘少信、少愛、少有靜[*],若我等苦治於此賢者,今此賢者少信、少愛、少有靜[*],因此必斷,我等寧可善共將護於此賢者。』是故諸比丘善共將護,猶如親屬護一眼人。」

於是,尊者跋陀和利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何因何緣,昔日少施設戒,多有比丘遵奉持者?何因何緣,世尊今日多施設戒,少有比丘遵[*]奉持者?」

世尊答曰:「跋陀和利!若比丘眾不得利者,眾便無好法,若眾得利者,眾便生憙[*]好法。生憙[*]好法已,世尊欲斷此憙[*]好法故,便為弟子施設戒。如是稱譽廣大,上尊王所識知,大有福、多學問。跋陀和利!若眾不多聞者,眾便不生憙[*]好法,若眾多聞者,眾便生憙[*]好法。眾生憙[*]好法已,世尊欲斷此憙[*]好法故,便為弟子施設戒。跋陀和利!不以斷現世漏故,為弟子施設戒,我以斷後世漏故,為弟子施設戒。跋陀和利!是故我為弟子斷漏故施設戒,至受我教。跋陀和利!我於昔時為諸比丘說清淨馬喻法,此中何所因,汝憶不耶?」

尊者跋陀和利白曰:「世尊!此中有所因。所以者何?世尊為諸比丘施設一坐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唯我說不堪任,從座[*]起去,以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故。世尊!是謂此中有所因。」

世尊復告曰:「跋陀和利!此中不但因是,跋陀和利!若我為諸比丘當說清淨馬喻法者,汝必不一心,不善恭敬,不思念聽。跋陀和利!是謂此中更有因也。」

於是,尊者跋陀和利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今正是時。善逝!今正是時。若世尊為諸比丘說清淨馬喻法者,諸比丘從世尊聞已,當善受持。」

世尊告曰:「跋陀和利!猶如知御馬者得清淨良馬,彼知御者先治其口,治其口已,則有不樂於動轉,或欲或不欲。所以者何?以未曾治故。跋陀和利!若清淨良馬從御者治,第一治得成就,彼御馬者,然復更治勒口絆腳、絆腳勒口而令驅行,用令止鬥,堪任王乘無上行,無上息治諸支節,悉御令成,則有不樂於動轉,或欲或不欲。所以者何?以數數治故。跋陀和利!若清淨良馬,彼御馬者數數治時得成就者,彼於爾時調、善調,得無上調、得第一無上調,無上行、得第一行,便中王乘,食於王粟,稱說王馬。

「跋陀和利!如是。若時賢良智人成就十無學法,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智者,彼於爾時調、善調,得無上調、得第一無上調,無上止、得第一止,除一切曲,除一切穢,除一切怖,除一切癡,除一切諂,止一切塵,淨一切垢而無所著,可敬可重,可奉可祠,一切天人良福田也。」

佛說如是。尊者跋陀和利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跋陀和利經第三竟(四千三百七字)

[校勘]

明本無「第五後誦」四字。

「一坐食」,巴利本作 Ekâsanabhojana。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宋、元、明三本無「如」字。

「亦」,大正藏原為「復」,今依據高麗藏改作「亦」。

「汝」,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法」,宋、元、明三本作「法故」。

聖本無「多」字。

「俱解脫」,巴利本作 Ubbatobbāgavimutta。

「慧解脫」,巴利本作 Paññāvimutta。

「身證」,巴利本作 Kāyasakkhin。

「見到」,巴利本作 Diṭṭhippatta。

「信解脫」,巴利本作 Saddhāvimutta。

「法行」,巴利本作 Dhammānusārin。

「信行」,巴利本作 Saddhānusārin。

「責」,聖本作「嘖」。[*]

「伺」,宋本作「思」。

「靖」,宋、元、明三本作「靜」。[*]

「諍法」,大正藏原為「靖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諍法」。

「宴」,大正藏原為「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勤」,聖本作「懃」。[*]

「已」,大正藏原為「以」,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已」。

大正藏在「順」字之後有一「法」字,今依據高麗藏刪去。

「法」,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智」,聖本作「知」。

宋、元、明三本無「於」字。

「室」,宋、元、明三本作「空」。

「學」,大正藏原為「覺」,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學」。

聖本無「如」字。

「集」,大正藏原為「習」,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集」。[*]

「更」,大正藏原為「便」,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更」。[*]

大正藏無「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如是說」,大正藏原為「是語」,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如是說」。

「輕」,宋、元二本作「轉」。

「一」,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飢」,明本作「饑」。

「遵」,聖本作「尊」。[*]

「憙」,聖本作「喜」。[*]

大正藏在「設」字之後有一「於」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受」,宋、元、明三本作「愛」。

「喻」,聖本作「踰」。

宋、元、明、聖四本無「有」字。

「比」,大正藏原為「此」,今依據高麗藏改作「比」。

「止鬥」,大正藏原為「上閾」,宋、元、明三本作「止鬥」,聖本作「上鬥」,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止鬥」。

「支」,宋、元、明、聖四本作「枝」。

「粟」,宋、元、明三本作「廩」,聖本作「稟」。

明本無「跋陀和利經第三竟」八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四千三百七字」六字。

[註解]

受夏坐:在印度夏季三個月的雨季中,出家眾禁止外出而聚居一處以致力修行。又譯為「結夏安居」、「結夏坐」、「夏安居」。

一坐食:一天只吃一餐,即日中一食,而且一離開座位就算結束用餐,不會再吃更多東西,這是十二頭陀行之一。本經中提到「一坐食」是戒律之一,但現存的出家戒律只要求過午不食,沒有強制要求日中一食,可能佛陀立了此戒後來放寬了規定。

叉手:雙手在胸前合而為一,表示恭敬。又譯為「合十」、「合掌」、「叉十」。

同不了事:無法和大家一樣做到。

聽汝請食,持去一坐食:在被招待處吃一部分後,可以帶一部分回去吃。《增壹阿含經》作「一分食之,一分持還家」,相當的南傳經文亦同。

不學具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沒有受持完整的出家戒律以及佛教(陀)的各種修法。

莫令後時致多煩勞:不要使得之後產生更多煩惱、麻煩。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不要成為你以後更難作的」。

異學:泛稱佛弟子以外的修行者,另譯作「外道」。

沙門、梵志:修行人的統稱。

俱解脫:定、慧皆完全滿足的解脫者。

汝來入泥: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你來臥在泥中當我的橋(讓我踏過去)」。

我教彼比丘,彼比丘寧當可住而移避耶:我如果教那位比丘臥在泥中當我的橋(讓我踏過去),那位比丘難道會自認應該站立而閃開(不讓我踏過去)嗎?按:這是指只要佛陀開口要求,通常比丘們都會恭敬地照著做,不會違背。

俱解脫:

慧解脫:

身證:

見到:

信解脫:

法行:

信行:

無信法靖:沒有清淨的信心。「靖」為安定、清靜。

無愛法靖:沒有清淨的敬愛心。

無諍法靖:沒有停止爭議。

無事處:離開聚落,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又譯作「無事」、「空閑」、「空閑處」,音譯為「阿蘭若」、「阿練若」。

增上心:禪定心,是由離欲、惡不善法並提升心的素質所得。例如「第一增上心」即初禪,「第四增上心」即第四禪。

現法樂居:當生保持著安樂、幸福。另譯作「現法樂住」、「見法樂住」。

誣謗:欺瞞、毀謗,在這裡指污損、自欺欺人。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被責備」。

易不難得:容易、不難得到。

捨無求遊:安住在...的狀態。

室:樂住;住於快樂。

明達:三明及三達。在阿羅漢叫做三明,在佛則叫做三達。明是明了的意思,達是通達的意思。[阿含辭典(莊春江)] 明白通曉;清清楚楚,南傳作「洞察」(nibbedhika)。如定型句「成就世間生滅智慧,賢聖、出厭離、決定、正盡苦」(雜阿含679經),「修行智慧,觀興衰法,得如是智:聖、慧明達,分別曉了,以正盡苦」(中阿含經),南傳作「具備導向生起與滅沒之慧;聖、洞察,導向苦的完全滅盡[之慧]」(udayatthagāminiyā paññāya samannāgato ariyāya nibbedhikāya sammā dukkhakkhayagāminiyā),而「慧明達;洞察慧」(nibbedhika-paññā),另譯為「抉擇慧;擇慧;明達慧」。 (相關詞「明達智慧」)

無放逸:不怠惰。

苦治:盡全力地懲治。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一再強制懲治」。

數數:頻繁地。

所見聞從他疑:親自看到,或從他人處聽說,或懷疑,這是舉發他人過失的三個因緣。

更說異異論外餘事:說其他事以轉移焦點。

作如是說:『我今當作令眾歡喜而可意。』作如是意:這樣地說:「我現在應該要(改正行為而)令大眾歡喜、合意。」這樣地想。按:這整段是說長久以來素行不良的人,縱使一時認錯而表示自己會改正行為,僧團仍應「聽其言而觀其行」,持續觀察、要求他改進。相當的南傳經文相反,而為「不說:『我要依僧團滿意的去做。』」南傳這整段是說長久以來素行不良又不認錯的人,僧團應持續觀察、要求他改進。

當觀令久住:這樣觀察他,持續對他處罰糾正。

當觀令早滅:這樣觀察他,很快地結束對他的處罰糾正。

有信、有愛、有靜:有信心、有敬愛心、有清淨。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這裡,某位比丘以信的量、愛(僧團)的量而住」。

憙好法:自我感覺良好而執著。「憙」指自得其樂的感覺。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能被煩惱住立的法」。按:這段是說人們容易因為修行得力或多聞而自滿,進而執著甚至犯戒(例如修行得好或是會說法而名利雙收,卻因此自我膨脹或想要更多名利而作大妄語),因此佛陀制戒避免這些執著的發生。

治其口:將馬銜套到馬匹的牙齒之間,讓馬口咬住, 而疆繩就綁在馬銜兩邊的環上,以利用疆繩控制馬匹的行動。

無學:阿羅漢已無惑可斷、畢業了,因此稱為「無學」。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持戒是修行的基礎,持戒本身也有次第,用本經的清淨調馬喻來講,在僧團群眾的管理中,犯戒者不是抓去處死,而是有心懺悔者,大家會一起來幫他。

本經中的「御馬」譬喻為調御修行人自身的身、口、意。

[進階辨正]

(一九五)中阿含大品阿濕具經第四(第五後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

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於是,世尊展轉到加羅賴,住加[*]羅賴北村尸攝和林。

爾時,加[*]羅賴[*]中有二比丘,一名阿濕具,二名弗那婆修,舊土地主、寺主、宗主,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眾多比丘聞已,往詣阿濕具[*]及弗那婆修比丘所,而語彼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莫違世尊及比丘眾。」

阿濕具[*]、弗那婆修聞已,報曰:「諸賢!我等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我等何緣捨現而須待後?」如是再三。

彼眾多比丘不能令阿濕具[*]及弗那婆修除惡邪見,即從座起,捨之而去,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此加羅賴[*]中有二比丘,一名阿濕具[*],二名弗那婆修,舊土地主、寺主、宗主,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世尊!我等聞已,便往至阿濕具[*]及弗那婆修比丘所,而語彼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莫違世尊及比丘眾。』

「阿濕具[*]、弗那婆修聞已,報我等曰:『諸賢!我等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我等何緣捨現而須待後?』如是再三。世尊!如我等不能令阿濕具[*]、弗那婆修除惡邪見,即從座[*]起,捨之而去。」

世尊聞已,告一比丘:「汝往至阿濕具[*]、弗那婆修比丘所,語如是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呼汝等。』」

一比丘聞已:「唯然世尊!」即從座[*]起,稽首佛足,繞三匝而去,至阿濕具[*]及弗那婆修比丘所,語如是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呼賢者等。」

阿濕具[*]、弗那婆修聞已,即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

世尊問曰:「阿濕具[*]!弗那婆修!眾多比丘實語汝等:『阿濕具[*]、弗那婆修比丘,世尊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莫違世尊及比丘眾。』

「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聞已,語諸比丘曰:『諸賢!我等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我等何緣捨現而須待後?』如是再三。阿濕具[*]!弗那婆修!諸比丘不能令汝捨惡邪見,即從座[*]起,捨之而去耶?」

阿濕具[*]、弗那婆修答曰:「實爾。」

世尊告曰:「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知說如是法。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若有覺苦覺者,彼覺苦覺已,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耶?」

阿濕具[*]、弗那婆修答曰:「唯然。我等如是知世尊說法。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若有覺苦覺者,彼覺苦覺已,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

世尊呵阿濕具[*]、弗那婆修比丘:「汝等癡人!何由知我如是說法?汝等癡人!從何口聞知如是說法?汝等癡人!我不一向說,汝等一向受持。汝等癡人!為眾多比丘語時,應如是如法答:『我等未知,當問諸比丘!』」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亦如是知我說法。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若有覺苦覺者,彼覺苦覺已,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耶?」

眾多比丘答曰:「不也。世尊!」

世尊復問曰:「汝等云何知我說法?」

眾多比丘答曰:「世尊!我等如是知世尊說法,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世尊!我等如是知世尊所說法。」

世尊聞已,歎諸比丘曰:「善哉,善哉,若汝如是說,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所以者何?我亦如是說,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

「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樂覺者,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我不應說斷樂覺。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我不應說修樂覺。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我不應說斷苦覺。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我不應說修苦覺。

「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是故我說斷樂覺。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樂覺,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是故我說修樂覺。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是故我說斷苦覺。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是故我說修苦覺。所以者何?我不說修一切身樂,亦不說莫修一切身樂。我不說修一切身苦,亦不說莫修一切身苦。我不說修一切心樂,亦不說莫修一切心樂。我不說修一切心苦,亦不說莫修一切心苦。

「云何身樂我說不修?若修身樂,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身樂我說不修。云何身樂我說修耶?若修身樂,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身樂我說修也。云何身苦我說不修?若修身苦,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身苦我說不修。云何身苦我說修耶?若修身苦,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身苦我說修也。云何心樂我說不修?若修心樂,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心樂我說不修。云何心樂我說修耶?若修心樂,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心樂我說修也。云何心苦我說不修?若修心苦,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心苦我說不修。云何心苦我說修耶?若修心苦,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心苦我說修也。彼可修法知如真,不可修法亦知如真,彼可修法知如真,不可修法亦知如真已,不可修法便不修,可修法便修,不可修法便不修,可修法便修已,便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

「我不說一切比丘行無放逸,亦復不說一切比丘不行無放逸。云何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若有比丘俱解脫者。云何比丘有俱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俱解脫,此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所以者何?此賢者本已行無放逸,若此賢者本有放逸者,終無是處,是故我說此比丘不行無放逸。若有比丘非俱解脫,有慧解脫者,云何比丘有慧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不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慧解脫,此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所以者何?以此賢者本已行無放逸,若此賢者本有放逸者,終無是處,是故我說此比丘不行無放逸。此二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

「云何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若有比丘非俱解脫亦非慧解脫,而有身證。云何比丘而有身證?若有比丘八解脫身觸成就遊,不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而有身證。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諸漏已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亦非身證而有見到。云何比丘而有見到?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便以慧增上觀、增上忍,如是比丘而有見到。此比丘我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諸漏已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又非身證亦非見到,而有信解脫。云何比丘有信解脫?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以慧觀忍,不如見到,如是比丘有信解脫。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諸漏已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又非身證復非見到,亦非信解脫,而有法行。云何比丘而有法行?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便以慧增上觀、增上忍,如是比丘而有法行。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於二果中必得一也,或於現法得究竟智,若有餘者得阿那含[*]。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又非身證復非見到,非信解脫亦非法行,而有信行。云何比丘而有信行?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以慧觀忍,不如法行,如是比丘而有信行。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於二果中必得一也,或於現法得究竟智,若有餘者得阿那含[*]。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此諸比丘我說行無放逸。

究竟智非一蹴可幾我不說一切諸比丘得究竟智,亦復不說一切諸比丘初得究竟智,然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此諸比丘所得究竟智。如何漸次修習云何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此諸比丘所得究竟智耶?或有信者便往詣,往詣已便奉習,奉習已便一心聽法,一心聽法已便持法,持法已便思惟,思惟已便,評[*]量已便觀察,賢聖弟子觀察已,身諦作證,慧增上觀,彼作是念:『此諦我未曾身作證,亦非慧增上觀,此諦令身作證,以慧增上觀。』如是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此諸比丘所得究竟智。」

於是,世尊告曰:「阿濕具[*]!弗那婆修!有法名四句,我欲為汝說,汝等欲知耶?」

阿濕具[*]及弗那婆修白曰:「世尊!我等是誰?何由知法?

於是,世尊便作是念:「此愚癡人!越過於我此正法、律極大久遠。若有法、律師貪著食、不離食者,彼弟子不應速行放逸,況復我不貪著食、遠離於食?信弟子者應如是說:『世尊是我師,我是世尊弟子。世尊為我說法,善逝為我說法,令我長夜得義、得饒益安隱快樂。』

「彼信弟子於世尊境界多有所作,於世尊境界多所饒益,於世尊境界多有所行,入世尊境界,止世尊境界者,若遊東方,必得安樂,無眾苦患;若遊南方、西方、北方者,必得安樂,無眾苦患。若信弟子於世尊境界多有所作,於世尊境界多所饒益,於世尊境界多有所行,入世尊境界,止世尊境界者,我尚不說諸善法住,況說衰退?但當晝夜增長善法而不衰退。若信弟子於世尊境界多有所作,於世尊境界多所饒益,於世尊境界多有所行,入世尊境界,止世尊境界者,於二果中必得一也,或於現世得究竟智,或復有餘得阿那含[*]。」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阿濕具[*]經第四竟(四千一百九十九字)

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一(八千五百六字)(第五後誦)

[校勘]

「含」,聖本作「鋡」。[*]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具」,大正藏原為「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具」。

聖本無「四」字。

「第五後誦」,宋本作「五後誦」,明本無「第五後誦」四字。

「迦尸」,巴利本作 kāsī。

「加」,大正藏原為「迦」,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加」。[*]

「加羅賴」,巴利本作 Kīṭāgiri。

聖本無「賴」字。[*]

「具」,大正藏原為「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具」。[*]

「阿濕具」,巴利本作 Assaji。

「弗那婆修」,巴利本作 Punabbasuka。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坐」,大正藏原為「住」,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坐」。

「加」,大正藏原為「迦」,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加」。[*]

「迦」,聖本作「加」。[*]

聖本無「那」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曰」字。

「法」,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增」,元本作「減」。

「減」,元本作「增」。

宋、元、明三本無「者」字。

「若」,明本作「苦」。

「真」,聖本作「真脩」。

「俱解脫」,巴利本作 Ubhatobhāgavimutta。

「以」,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以」。

「慧解脫」,巴利本作 Paññāvimutti。

大正藏無「以」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補上。

「身證」,巴利本作 Kāyasakkhin。

「諸」,宋、元、明、聖四本作「證」。

「見到」,巴利本作 Diṭṭhippatta。

「信解脫」,巴利本作 Saddhāvimutta。

「信」,宋、元、明三本作「信解」。

聖本無「非」字。

「到」,大正藏原為「倒」,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到」。

「法行」,巴利本作 Dhammânusārin。

「信行」,巴利本作 Saddhânusārin。

宋、元、明三本無「是」字。

「評」,大正藏原為「平」,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評」。[*]

「令」,大正藏原為「今」,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令」。

「樂」,宋、元、明三本作「隱」。

明本無「阿濕具經第四竟」七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四千一百九十九字」八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八千五百六字」六字。

明本無「第五後誦」四字。

聖本在「誦」字之後有光明皇后願文。

[註解]

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如果有感受到樂受的的人,他受了樂受後,惡的、不善的事情增加,善的事情減少。

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要求自己守護六根,向善知識學習,適應居住的地方。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受用適當的坐臥處、結交善友、善統制諸根」。

往詣:前往拜訪。

奉習:尊敬而學習。

一心聽法:專心聽聞佛法。

持法:憶持佛經;受持佛法。

評量:評估考量;深思(而接受見解)。

身諦作證,慧增上觀:親身體證真理、以智慧徹底觀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以身作證最高真理,以慧貫通後看見它」。

我等是誰,何由知法:我們算哪根蔥,哪有能力知法呢?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以是否善法增長、不善法減損,判斷是否應持續受

照本經所述,四念住中應「觀受如受」,再依據是否善法增長、不善法減損來決定是否持續這樣的樂受、是否持續這樣的苦受。

例如若有人覺知樂受,像是禪定之樂,結果更樂於修習禪定、定力更佳,進而三毒減輕,那麼就可繼續持續這樣的樂受。但若有人覺知禪定之樂,卻貪著在樂境,而越來越貪、甚至自我膨脹、妄自尊大,代表他繼續持續這樣的樂受是不好的,那麼就要停止這樂受。

以覺知苦受為例,若有人觀察八苦,覺知苦受,發覺苦受無所不在,快樂的背後也有苦,因此放下執著、三毒減輕,那可繼續這樣的苦受。但若有人覺知苦受,發覺苦受無所不在,卻好像全天下都和我作對、瞋心大增,代表修得有所偏差,就先不要繼續這苦受。

在這樣的四念住修法的過程中,是「觀受如受」,不加以人為判斷,只是單純地覺知,然後客觀地依據身心反應來抉擇修行的下一步。

這也表示,可以觀察自己是否善法增長、不善法減損(例如貪瞋癡是減輕還是增強),來判斷修法是否走在正確的路上。

  • 健康快樂與去惡修善

阿濕具比丘以一天吃很多餐也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為由,拒絕佛陀當時教導的日中一食。

佛陀的開示,則將焦點從健康快樂的樂受,轉移到這件事是否能讓我們善法增加、不善法減少。

有了正確的評估指標,阿濕具比丘就能自己作適當的抉擇。

  • 漸修的次第

本經表示究竟智(佛和阿羅漢的智慧)不是一蹴可幾,而是漸修而得。怎麼樣的漸修次第呢?佛陀舉例為:

有信 → 往詣 → 奉習 → 一心聽法 → 持法 → 思惟 → 評量 → 觀察 → 親身體證、智慧觀察

該段一開始有個「或」字,可見這個次第只是一個例子。這個例子顯示在敬信三寶的同時,佛法是講求理解的,在理解佛法後接受,接受後實踐,乃至親身體證。

另一方面,若對照前面的經文來思考,自苦帶來的苦受、縱慾帶來的樂受,都不是實踐的標竿。諸如精進時的苦受或禪定時的樂受,如果能讓我們去惡修善,則是相應於漸修次第且可持續的感受。

  • 相關經文

《帝釋所問經》,即南傳《長部尼柯耶》第21經:

 『天帝!我以二種說喜悅:應該追求與不應該追求。』當像這樣說時,緣於什麼而說呢?在這裡,如果知道喜悅:『當追求這個喜悅時,我的惡不善法增長,善法衰退。』這樣子的喜悅不應該追求。在這裡,如果知道喜悅:『當追求這個喜悅時,我的惡不善法衰退,善法增長。』這樣子的喜悅應該追求。在這裡,[喜悅]如果[具備]有尋、有伺,[喜悅]如果[具備]無尋、無伺,那些[具備]無尋、無伺者是更勝妙的。『天帝!我以二種說喜悅:應該追求、不應該追求。』當像這樣說時,緣於此而說。

[進階辨正]

 
agama2/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一.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0/1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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