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三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導讀:六入處相應 (3/5)]

「六入處」是:

  • 眼:視覺器官。
  • 耳:聽覺器官。
  • 鼻:嗅覺器官。
  • 舌:味覺器官。
  • 身:觸覺器官。
  • 意:心作為感官。(可能在身體上的投射為大腦的運作。)

這六個感官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稱為六入處。又稱為「六內入處」、「六根」。

六內入處所接收的,是「六外入處」:

  • 色:影像。
  • 聲:聲音。
  • 香:香臭。
  • 味:味道。
  • 觸:碰觸。
  • 法:訊息。

六外入處又稱「六境」,由於能沾染身心,也稱作「六塵」。

六內入處接收到六外入處時,如果有欲貪,就會追逐著外境跑,陷入輪迴。如果沒有欲貪,就能有智慧的辨明外境,心不隨境轉。

六內入處是感知外境的入口,如果起了貪著,就會導致十二因緣的相續。因此佛經中常講「善護根門」,就是將六內入處比喻為一扇門,把關得好,就不會遭小偷;如果門戶洞開,不加以守護,家產就有危險了。本卷所說即是圍繞著「善護根門」這個主題。

《雜阿含經》「六入處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第八、九、四十三(本卷)、十一、十三卷,當中佛陀對我們開示六入處的性質、作用、為何會染著、如何防護、以及如何藉六入處修行解脫。

(一一六四)[0310b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時,有眾多比丘集於講堂,作如是論:「諸尊!如世尊說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所問

『若知二邊者,  於中永無著,
  說名大丈夫,  不顧於五欲,
  無有煩惱,  超出縫紩憂。』

「諸尊!此有何義?云何邊?云何二邊?云何為中?云何為縫紩?云何思?以智知,以了了;智所知,了所了,作苦邊,脫於苦。」

有一答言:「六內入處是一邊,六外入處是二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習於受者,得彼彼因,身漸漸增長出生,於此即法,以智知,以了了,智所知,了所了,作苦邊,脫於苦。」

復有說言:「過去世是一邊,未來世是二邊,現在世名為中,愛[*]為縫紩。習近此愛,彼彼所因,身漸觸增長出生,乃至脫苦。」

復有說言:「樂受者是一邊,苦受者是二邊,不苦不樂是其中,愛[*]為縫紩,習近此愛,彼彼所得,自身漸觸增長出生,乃至脫苦。」

復有說言:「有者是一邊,集是二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如是廣說,乃至「脫苦。」

復有說言:「身者是一邊,身集是二邊,愛[*]為縫紩……」如是廣說,乃至「脫苦。」

復有說言:「我等一切所說不同,所謂向來種種異說,要不望知。云何世尊有餘之說,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所問經?我等應往具問世尊,如世尊所說,我等奉持。」

爾時,眾多比丘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向諸比丘集於講堂,作如是言:『於世尊所說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所問經,所謂二邊,乃至脫苦。』有人說言:『內六入處是說一邊,外六入處是說二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如前廣說,悉不決定,今日故來請問世尊,具問斯義,我等所說,誰得其義?」

佛告諸比丘:「汝等所說,皆是善說,我今當為汝等說有餘經。我為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有餘經說,謂觸是一邊,觸集是二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習近愛已,彼彼所得,身緣觸增長出生,於此法,以智知,以了了;智所知,了所了,作苦邊,脫於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㮈」,宋、元、明三本作「柰」。

「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巴利本作 Bārāṇasī Isipatana Migadāya。

「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所問」,巴利本作 Pārāyana Metteyyapañha。

大正藏在此有一「偈」字。

「智」,宋、元二本作「知」。

「愛」,宋本作「受」。[*]

「漸」,大正藏原為「轉」,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漸」。

「智」,宋本作「知」。

「脫」,大正藏原為「作」,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脫」。

「智」,宋、元、明三本作「知」。[*]

[註解]

波羅㮈: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北方邦瓦拉納西以北約十公里處的恆河河畔,是十六大國之一的迦尸國的首都。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迦尸國又稱為波羅㮈國。另譯為「波羅奈」。

仙人住處:傳說鹿野苑是遠古曾有仙人居住的地方,因此又名「仙人住處鹿野苑」。

鹿野苑:中印度波羅㮈城的地名,當地林中有許多鹿,因此稱鹿野苑。佛陀成道後,在此地度化憍陳如等五位比丘證阿羅漢。

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所問:經名,「波羅延」是音譯,義譯為「到彼岸」,是十六位婆羅門學徒與佛陀的問答集。「低舍彌德勒」是十六位婆羅門學徒中第二位發問的。此經相當於南傳《小部尼柯耶.經集》〈彼岸道品5〉第57經低舍彌勒學生婆羅門所問經,此事件也記錄於《賢愚經》卷十二〈波婆離品50〉。

鏁:古字,同「鎖」。

縫紩:縫線。紩讀作「至」。

以了了:以理解力去瞭解。

身者是一邊,身集是二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身是一邊,有身之集是第二邊,有身之滅是中」。

觸是一邊,觸集是二邊,受是其中: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觸是一邊,觸之集是第二邊,觸之滅是中」。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的例子原則上表示要看破「二邊」,不執著「中間」,或許能理解為順著河川流下時,不能在兩岸擱淺,但也不能停在中間。

本卷第1174經的譬喻:「此大樹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不沈水底,不閡洲渚」(CBETA, T02, no. 99, p. 314, c16-19),卷四十九第1316經也譬喻:「誰度於諸流,晝夜勤不懈,不攀無住處,云何不沒溺?」(CBETA, T02, no. 99, p. 361, b27-28) 或許能作為類比。

(一一六五)[0311a03]

如是我聞:

一時,尊者賓頭盧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時,有婆蹉國王,名優陀延那,詣尊者賓頭盧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婆蹉王優陀延那白尊者賓頭盧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見答與不?」

尊者賓頭盧答言:「大王!大王且問,知者當答。」

婆蹉王優陀延那問尊者賓頭盧:「何因何緣,新學年少比丘於此法、律,出家未久,極安樂住,諸根欣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樂靜少動,任他而活,野獸其心,堪能盡壽,修持梵行,純一清淨?」

尊者賓頭盧答言:「如佛所說,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為比丘說:『汝諸比丘,若見宿人,當作母想;見中年者,作姊妹想;見幼稚者,當作女想。以是因緣,年少比丘於此法、律,出家未久,安隱樂住,諸根敷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樂靜少動,任他而活,野獸其心,堪能盡壽,修持梵行,純一清淨。』」

婆蹉[*]王優陀延那語尊者賓頭盧言:「今諸世間貪求之心,若見宿人,而作母想;見中年者,作姊妹想;見幼稚者,而作女想。當於爾時,心亦隨起,貪欲燒燃、瞋恚燒燃、愚癡燒燃,要當更有勝因緣不?」

尊者賓頭盧語婆蹉[*]王優陀延那:「更有因緣,如世尊說,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為比丘說:『此身從足至頂,骨幹肉塗,覆以薄皮,種種不淨充滿其中;周遍觀察,髮、毛、爪、齒、塵垢、流涎、皮、肉、白骨、筋、脈、心、肝、肺、脾、腎、腸、肚、生藏、熟藏[*]、胞、淚、汗、涕、沫、肪、脂、髓、痰、癊、膿、血、腦、汁、屎、尿。』大王,此因此緣故,年少比丘於此法、律,出家未久,安隱樂住,乃至純一滿淨。」

婆蹉[*]王優陀延那語尊者賓頭盧:「人心飄疾,若觀不淨,隨淨想現。頗更有因緣,令年少比丘於此法、律,出家未久,安隱樂住,乃至純一滿淨不?」

尊者賓頭盧言:「大王!有因有緣,如世尊說,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告諸比丘:『汝等應當守護根門,善攝其心。若眼見色時,莫取色相,莫取隨形好,增上執持。若於眼根不攝斂住,則世間貪、愛、惡不善法則漏其心,是故汝等當受持眼律儀。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乃至受持意律儀。』」

爾時,婆蹉[*]王優陀延那語尊者賓頭盧:「善哉,善說法,乃至受持諸根律儀。尊者賓頭盧!我亦如是,有時不守護身,不持諸根律儀,不一其念,入於宮中,其心極生貪欲熾燃、愚癡燒燃;正使閑房獨處,亦復三毒燒燃其心,況復宮中。又我有時善護其身,善攝諸根,專一其念,入於宮中,貪欲、恚、癡不起燒燃其心,於內宮中尚不燒身,亦不燒心,況復閑獨。以是之故,此因此緣,能令年少比丘於此法、律,出家未久,安隱樂住,乃至純一滿淨。」

時,婆蹉王優陀延那聞尊者賓頭盧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校勘]

「賓頭盧」,巴利本作 Piṇḍola。

「拘睒彌國瞿師羅園」,巴利本作 Kosambī ghositārāma。

「蹉」,聖本作「磋」。

「優陀延那」,巴利本作 Udena。

「暇」,大正藏作「睱」,今依宋、元、明三本改作「暇」。

「與」,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與」。

「婆蹉」,宋、元、聖三本作「婆磋」。[*]

「任他而活,野獸」,疑似巴利本作 Samannāgatā paṭhamena vayasā anikili-tāvino……。

「等正」,宋、元、明三本作「正等」。

聖本無「所」字。

「年」,大正藏原為「間」,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年」。

宋、元、明三本無「堪」字。

聖本無「不」字。

「涎」,大正藏原為「唌」,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涎」。

「藏」,明本作「臟」。[*]

「沫」,大正藏原為「沬」,今依據宋、元二本及磧砂藏改作「沫」。

「痰、癊」,聖本作「淡、陰」。

「尿」,大正藏原為「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尿」。

「貪、愛」,聖本作「憂、貪」。

「愛」,宋、元、明三本作「憂」。

「汝」,大正藏原為「此」,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汝」。

「蹉」,宋、聖二本作「磋」。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註解]

賓頭盧:比丘名,出身婆羅門貴族,是俱睒彌國優填王的宰相之子,少年出家,證阿羅漢且有神通。佛陀成道後第六年,王舍城的樹提長者將栴檀木製成的鉢高懸在長竿上,表示誰能以神通取得就送誰,最後由賓頭盧尊者以神通取得,折服外道六師。但由於向未受大戒的人示現神通,被佛陀處罰離開閻浮提而到別的世界度眾,佛陀後來讓他回到閻浮提,付囑他在法滅盡前不入涅槃,以讓後世眾生供養植福。

優陀延那:優婆塞名,憍賞彌國的國王,受王后舍彌的接引而皈依三寶,成為佛教的大護法。佛陀稱讚他「至心向佛,意不變易」第一。依《增壹阿含經》卷二十八〈聽法品 36〉第5經所載,佛陀曾至三十三天為母說法,為時甚久,優陀延那王以未能禮佛而憂苦成疾,群臣因此造一尊五尺佛像供王瞻禮,王遂痊癒,相傳此為造佛像的起源。又譯為「優填」。

任他而活,野獸其心:不管其他(世俗的)人如何地玩樂、如何像動物般放縱。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不在諸欲中玩樂」。

宿人:老人。

中間:年紀相仿的。(***經校勘改為中「年」,經文後也是寫「中年」***DL 2019.4.8 2315)

要當:要麼應當;是否應該。

骨幹肉塗,覆以薄皮:以骨為支架,肉塗在上面,表面覆蓋著薄皮。

生藏、熟藏:吃下的食物尚未消化為「生藏」,已消化快要成為糞便為「熟藏」。也有解為人體器官,暫存尚未消化的的食物的器官為「生藏(臟)」,暫存已消化快要成為糞便的食物的器官為「熟藏(臟)」。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對治淫欲

血氣方剛的年輕比丘如何能對治淫欲,而能輕安自在地修行?

  1. 見老者作母想,長者作姊想,少者作妹想,幼者作女想。
  2. 不淨觀。
  3. 善護根門。

第一種方法是移情,第二種方法是解離對象,第三種是從起心動念下手,根本不取。這三種方法一個比一個精細。

  • 不淨觀的簡化

本經在講述不淨觀當中的各個解剖的部分時,先簡單表示為「骨幹肉塗,覆以薄皮」,也就是骨、肉、皮三個大項,然後再細部一一說明各解剖的部分。不淨觀的實修上也可這麼做,先觀較大的分類,純熟後才一一觀較細的各解剖的部分。

[進階辨正]

(一一六六)[0311b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手故知有取捨,有足故知有往來,有關節故知有屈伸,有腹故知有飢渴。如是,比丘!有眼故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諸比丘!若無手則不知取捨,若無足則不知往來,若無關節則不知有屈伸,若無腹則不知有飢渴。如是,諸比丘!若無眼則無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對應經典]

 

(一一六七)[0311c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河中草,有龜於中住止。時,有野干飢行覓食,遙見龜蟲,疾來捉取。龜蟲見來,即便藏六,野干守伺,冀出頭足,欲取食之。久守,龜蟲永不出頭,亦不出足;野干飢乏,瞋恚而去。

「諸比丘!汝等今日亦復如是。知魔波旬常伺汝便,冀汝眼著於色、耳聞聲、鼻嗅香、舌甞味、身著觸、意念法,欲令出生染著六境。是故,比丘!汝等今日常當執持眼律儀住,執持眼根律儀住,惡魔波旬不得其便,隨出隨緣;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於其六根若出若緣,不得其便,猶如龜蟲,野干不得其便。」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龜蟲畏野干,  藏六於殼內,
 比丘善攝心,  密藏諸覺想。
 不依不怖彼,  覆心勿言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著」,大正藏原為「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著」。

「殼」,明本作「㲉」,聖本作「敞」。

「彼」,聖本作「畏」。

[註解]

野干:胡狼,又名豺狼、狐狼。犬科動物,生物分類上與狼較近而有狐的外表,腳長、犬齒彎曲,專門獵食細小哺乳動物、鳥類及爬行動物。

藏六:烏龜將頭、尾、四肢藏入殼中。

隨出隨緣:「出」是指離出、離開;「緣」是指原因。「隨出隨緣」大意是指隨著「執持眼律儀住」這個原因,使得波旬無法趁虛而入而離開。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律儀請參照本卷第1170經。

若出若緣:「出」是指脫出、脫離;「緣」是指原因。「若出若緣」大意是指如果因為執持六根律儀住,而使六根能脫出、避免生染著六境的話。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將收攝六根比喻為「如龜藏六」是佛教中常見的譬喻,例如卷二十二第600經也提到這個譬喻。

(一一六八)[0311c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麥著四衢道頭,有六壯夫執杖共打須臾塵碎,有第七人執杖重打[*]。諸比丘!於意云何?如䵃麥聚,六人共打[*],七人重打[*],當極碎不?」

諸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佛告諸比丘:「如是愚癡士夫六觸入處之所搥打[*]。何等為六?謂眼觸入處,常所搥[*]打[*]。耳、鼻、舌、身、意觸入處,常所搥[*]打[*],彼愚癡士夫為六觸入處之所搥[*]打[*],猶復念求當來世有,如第七人重打[*]令碎。

「比丘!若言是我,是則動搖;言是我所,是則動搖。未來當有,是則動搖;未來當無,是則動搖。當復有色,是則動搖;當復無色,是則動搖。當復有想,是則動搖;當復無想,是則動搖;當復非有想非無想,是則動搖。動搖故病,動搖故癰,動搖故刺,動搖故著。正觀察動搖故苦者,得不動搖心,多修習住,繫念正知。

「如動搖。如是思量虛誑,有行因愛。言我,是則為愛;言我所,是則為愛。言當來有,是則為愛;言當來無,是則為愛。當有色,是則為愛;當無色,是則為愛。當有想,是則為愛;當無想,是則為愛;當非想非非想,是則為愛。愛故為病,愛故為癰,愛故為刺。若善思觀察愛生苦者,當多住離愛心,正念正知

「諸比丘!過去世時,阿修羅興軍與帝釋鬪。時,天帝釋告三十三天:『今日諸天、阿修羅共戰,若諸天勝,阿修羅不如者,當生執阿修羅,縛以五繫,送還天宮。』阿修羅語其眾言:『今阿修羅軍與諸天戰,若阿修羅勝,諸天不如者,當生執帝釋,縛以五繫,還歸阿修羅宮。』當其戰諍,諸天得勝,阿修羅不如。時,三十三天生執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縛以五繫,還歸天宮。

「爾時,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身被五繫,置於正法殿上,以種種天五欲樂而娛樂之。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作是念:『唯阿修羅賢善聰慧,諸天雖善,我今且當還歸阿修羅宮。』作是念時,即自見身被五繫縛,諸天五欲自然化沒。

「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復作是念:『諸天賢善,智慧明徹,阿修羅雖善,我今且當住此天宮。』作是念時,即自見身五縛得解,諸天五欲自然還出。

「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乃至有如是微細之縛,魔波旬縛轉細。於是心動搖時,魔即隨縛;心不動搖,魔即隨解。是故,諸比丘!多住不動搖心,正念正知,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打」,聖本作「朾」。[*]

「搥」,宋、元、明三本作「椎」。[*]

「愛」,宋、元、明、聖四本作「受」。

「知」,大正藏原為「智」,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知」。

「過」,聖本作「近過」。

「修」,宋、元、明、聖四本作「脩」。

「共」,大正藏原為「苦」,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共」。

「毘摩質多羅」,巴利本作 Vepacitti。

「阿」,宋、元、明三本作「諸阿」。

「知」,大正藏原為「智」,今依據聖本改作「知」。

[註解]

䵃:大麥。「䵃」讀作「礦」。

四衢道:十字路口。「衢」讀音同「渠」。

須臾:片刻;短時間。

正念、正知: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六入處的衝擊

本經將六入處衝擊人的身心,比喻為六位壯漢搥打大麥,而對未來世的希求則如同第七位壯漢,又加了一重重擊。

  • 不動

本經表示思量以下這些,也就是「動搖」、「愛」:我、我所、未來當有、未來當無、當復有色、當復無色、當復有想、當復無想、當復非有想非無想。

要八風吹不動、如如不動,自然就不能被這些所動搖。

《雜阿含經》卷一第21經:「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CBETA, T02, no. 99, p. 4, c11-12) 也與本經義理相同。

  • 偵測心念的隨身監獄

本經譬喻中提到三十三天抓到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後,偵測他的心念以控制他,一旦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有逃跑的意圖時,就自動將他五花大綁並且對他關掉所有的娛樂設施,但若阿修羅王沒有逃跑的意圖時、認同天界時,就讓他隨便玩。這有點像是用制約反應來為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洗腦。

三十三天都能偵測阿修羅王的心念以控制他了,何況欲界最高天的天魔波旬,更能利用人們的心念而將人們控制在欲界中。

(一一六九)[0312b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比丘、比丘尼,眼識色因緣生,若欲、若貪、若、若念、若決定著處,於彼諸心善自防護。所以者何?此等皆是恐畏之道,有礙、有難,此惡人所依,非善人所依,是故應自防護。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譬如田夫有好田苗,其守田者懶惰放逸,欄牛噉食;愚癡凡夫亦復如是。六觸入處,乃至放逸亦復如是。

「若好田苗,其守田者心不放逸,欄[*]牛不食,設復入田,盡驅令出;所謂若心、若意、若識,多聞聖弟子於五欲功德善自攝護,盡心令滅。若好田苗,其守護田者不自放逸,欄[*]牛入境,左手牽鼻,右手執杖,遍身搥[*]打,驅出其田。諸比丘!於意云何?彼牛遭苦痛已,從村至宅,從宅至村,復當如前過食田苗不?」

答言:「不也,世尊!所以者何?憶先入田遭捶杖苦故。」

「如是,比丘!若心、若意、若識,多聞聖弟子於六觸入處極生厭離、恐怖,內心安住,制令一意。諸比丘!過去世時,有王聞未曾有好彈琴聲,極生愛樂,耽湎深著,問諸大臣:『此何等聲?甚可愛樂!』大臣答言:『此是琴聲。』王語大臣:『取彼聲來。』大臣受教,即往取琴來,白言:『大王!此是琴作好聲者。』王語大臣:『我不用琴,取其先聞可愛樂聲來。』大臣答言:『如此之琴,有眾多種具,謂有柄、有槽、有麗、有絃、有技巧方便人彈之,得眾具因緣乃成音聲,非不得眾具而有音聲,前所聞聲,久已過去,轉亦盡滅,不可持來。』

「爾時,大王作如是言:『咄!何用此虛偽物為?世間琴者是虛偽物,而令世人耽湎深著;汝今持去,片片析破,棄於十方。』大臣受教,析[*]為百分,棄於處處。如是,比丘!若色、受、想、思、欲,知此諸法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而便說言:『是我、我所』,彼於異時,一切悉無。諸比丘!應作如是平等正智,如實觀察。」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識色」,大正藏原為「色識」,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識色」。

「礙」,聖本作「閡」。

「懶」,聖本作「瀨」。

「欄」,聖本作「闌」。[*]

「苗」,聖本作「園」。

「食」,大正藏原為「暴」,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食」。

「心」,宋本作「止」,元、明二本作「上」,聖本作「正」。

「深」,大正藏原為「染」,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深」。

大正藏無「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絃」,聖本作「戾」。

「技」,大正藏原為「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技」。

「如是」,大正藏原為「是念」,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如是」。

「深」,大正藏原為「染」,今依據宋、聖二本改作「深」。

「析」,聖本作「折」。[*]

聖本無「處」字。

[註解]

昵:同「暱」,親近、親愛的意思。

決定著:必定執著;極具吸引力的事物。

五欲功德: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這五種欲的功能。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五種欲」。

巧方便人彈之:有善巧方法(良好技術)的人彈它。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在《中阿含經》卷二十五〈因品4〉第102經念經對本經的守田者(牧牛兒)的譬喻有更深入的、次第的修行上的解說。

(一一七〇)[0312c2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癩病人,四體瘡壞,入茅荻中,為諸刺葉針刺所傷,倍增苦痛;如是愚癡凡夫六觸入處受諸苦痛亦復如是。如彼癩人,為草葉針刺所傷,膿血流出;如是愚癡凡夫,其性弊暴,六觸入處所觸則起瞋恚,惡聲流出,如彼癩人。所以者何?愚癡無聞凡夫心如癩瘡。

「我今當說律儀、不律儀。云何律儀?不律儀云何不律儀?愚癡無聞凡夫眼見色已,於可念色而起貪著,不可念色而起瞋恚,於彼次第隨生眾多覺想相續,不見過患;復見過患,不能除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比丘!是名不律儀。律儀云何律儀?多聞聖弟子若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欲想,不可念色不起恚想,次第不起眾多覺想相續住,見色過患;見過患已,能捨離。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愚」,聖本作「膿」。

[註解]

可念:可愛的。

次第:指過程、順序。

[對應經典]

(1171經和中阿含力品38第8經兩經內容似乎比較像參考經典,不像對應經典?? ywliu)

 

(一一七一)[0313a1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士夫遊空宅中,得六種眾生。一者得狗,即執其狗,繫著一處。次得其鳥,次得毒蛇,次得野干,次得失收摩羅,次得獼猴。得斯眾生,悉縛一處。其狗者,樂欲入村。其鳥者,常欲飛空。其蛇者,常欲入穴。其野干者,樂向塚間。失收摩羅者,長欲入海。獼猴者,欲入山林。此六眾生悉繫一處,所樂不同,各各嗜欲到所安處,各各不相樂於他處;而繫縛故,各各用其力,向所樂方,而不能脫。

六根各各自求所樂境界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各自求所樂境界,不樂餘境界。眼根常求可愛之色,不可意色則生其厭。耳根常求可意之聲,不可意聲則生其厭。鼻根常求可意之香,不可意香則生其厭。舌根常求可意之味,不可意味則生其厭。身根常求可意之觸,不可意觸則生其厭。意根常求可意之法,不可意法則生其厭。此六種根種種行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此六種根其有力者,堪能自在,隨覺境界。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正出用力隨意而去,往反疲極,以繩繫故,終依於柱。

「諸比丘!我說此譬,欲為汝等顯示其義。六眾生者,譬猶六根;堅柱者,譬身念處。若善修習身念處,有念、不念色,見可愛色則不生著,不可愛色則不生厭;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於可意法則不求欲,不可意法則不生厭。是故,比丘!當勤修習,多住身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失收摩羅」,巴利本作 Suṃsumāra。

大正藏無「各」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樂」,聖本作「能」。

[註解]

失收摩羅:鱷魚。

隨覺:即隨順開覺,也就是依著次第、照著順序而覺悟、醒悟的意思。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描述六隻不同的動物,每隻都被一條鏈子綁著,六條鏈子在中間打結在一起。 每隻動物都試著向不同的方向逃跑。最強壯的一隻會拖著其他隻一起,直到牠累了,那時另一隻就會取代牠,拖著其他隻向著另一個方向。

當綁著這六隻動物的鏈子被固定在一個穩固的樁上時,情況就改變了。不管這些動物如何拉扯,樁都維持穩固。最後這六隻動物會停止向不同方向拉扯,而停留在樁旁。

這六隻動物比喻六根,而樁代表身念住。這個比喻說明了身念住可如何成為一個穩固的樁,收攝六根、淨念相繼。因此在四念處的實修法當中,日常生活六根對外境時,可以身念處避免意念全然被外境拖著走;經過一整天的工作而意念散亂時,也能以身念處收攝心念。

要如何修身念處以收攝六根呢?基本的作法可參考《中阿含經》卷二十〈長壽王品2〉第81經念身經:「云何比丘修習念身?比丘者,行則知行,住則知住,坐則知坐,臥則知臥,眠則知眠,寤則知寤,眠寤則知眠寤;如是比丘隨其身行,便知上如真。彼若如是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斷心諸患而得定心,得定心已,則知上如真。是謂比丘修習念身。

「復次,比丘修習念身,比丘者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寤語默皆正知之;如是比丘隨其身行便知上如真。彼若如是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斷心諸患而得定心,得定心已,則知上如真。是謂比丘修習念身。」(CBETA, T01, no. 26, p. 555, a11-a24)

(**「 每隻動物都試著向不同的方向逃跑。最強壯的一隻會拖著其他隻一起,直到牠累了,那時另一隻就會取代牠,拖著其他隻向著另一個方向。 」經文以及其他對應經典中看來似乎都是同時間六個方向在拉扯,沒有一隻接一隻、一隻取代一隻的意思?? ywliu)

[進階辨正]

(一一七二)[0313b1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有四虺蛇,凶惡毒虐,盛一篋中。時,有士夫聰明不愚,有智慧,求樂厭苦,求生厭死。時,有一士夫語向士夫言:『汝今取此篋盛毒蛇,摩拭洗浴,恩親養食,出內以時。若四毒蛇有惱者,或能殺汝,或令近死,汝當防護。』爾時,士夫恐怖馳走。『忽有五,拔刀隨逐,要求欲殺,汝當防護。』爾時,士夫畏四毒蛇及五拔刀怨,驅馳而走。

「人復語言:『士夫!內有六賊,隨逐伺汝,得便當殺,汝當防護。』爾時,士夫畏四毒蛇、五拔刀怨及內六賊,恐怖馳走,還入空村,見彼空舍,危朽腐毀,有諸惡物,捉皆危脆,無有堅固。

「人復語言:『士夫!是空聚落當有群賊,來必掩汝。』爾時,士夫畏四毒蛇、五拔刀賊、內六惡賊、空村群賊,而復馳走。忽爾道路臨一大河,其水浚急,但見此岸有諸怖畏,而見彼岸安隱快樂,清涼無畏,無橋船可渡得至彼岸,作是思惟:『我取諸草木,縛束成手足方便,渡[*]至彼岸。』作是念已,即拾草木,依於岸傍,縛束成栰,手足方便,截流橫渡[*]。

「如是士夫免四毒蛇、五拔刀怨、六內惡賊,復得脫於空村群賊,渡[*]於浚流,離於此岸種種怖畏,得至彼岸安隱快樂。我說此譬,當解其義。比丘!篋者,譬此身色麁四大,四大所造精血之體,穢食長養,沐浴衣服,無常變壞危脆之法。毒蛇者,譬四大——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地界若諍,能令身死,及以近死;水、火、風諍亦復如是。五拔刀怨者,譬五受陰。六內賊者,譬六愛喜。空村者,譬六內入。善男子!觀察眼入處,是無常變壞,執持眼者,亦是無常虛偽之法;耳、鼻、舌、身、意入處亦復如是。空村群賊者,譬外六入處。眼為可意、不可意色所害;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為可意、不可意法所害。浚流者,譬四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河者,譬三愛——欲愛、色愛、無色愛。此岸多恐怖者,譬有身。彼岸清涼安樂者,譬無餘涅槃。栰者,譬八正道。手足方便截流渡[*]者,譬精進勇猛到彼岸。婆羅門住處者,譬如來、應、等正覺。

「如是,比丘!大師慈悲,安慰弟子,為其所作;我今已作,汝今亦當作其所作,於空閑樹下,房舍清淨,敷草為座,露地、塚間,遠離邊坐,精勤禪思,慎莫放逸,令後悔恨,此則是我教授之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虺」,大正藏原為「蚖」,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虺」。

「拔刀怨」,聖本作「怨拔刀」。

「群」,聖本作「六」。

「掩」,大正藏原為「奄」,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掩」。

「害」,宋、元、明三本作「虐」。

「渡」,宋、元、明、聖四本作「度」。[*]

[註解]

出內以時:按照固定的時間出入。

怨:怨家;仇人。

栰:同「筏」。

手足:指手腳行動。

愛喜:貪愛。

欲流:感官之欲的煩惱。「流」是以洪流比喻能讓人流轉生死的煩惱。

有流:生命的存在的煩惱。「有」即十二因緣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見流:邪見的煩惱。

無明流:無明的煩惱。

無餘涅槃:完全斷絕煩惱、生死。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以生動的比喻,說明身受四大、五陰、六愛喜、外六入處的逼迫,八正道就像筏,能幫助我們從恐怖的此岸 (有身) 渡過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欲愛、色愛、無色愛之河 (超脫三界),到達安隱快樂的彼岸 (無餘涅槃)。

(一一七三)[0314a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多聞聖弟子於一切苦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見,見五欲猶如火坑。如是觀察五欲已,於五欲貪、欲愛、欲念、欲著不永覆心,知其欲心行處、住處,而自防閉;行處、住處逆防閉已,隨其行處、住處,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

「云何名為多聞聖弟子於一切苦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見?多聞聖弟子於此苦聖諦如實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多聞聖弟子於一切苦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見。

「云何多聞聖弟子見五欲如火坑,乃至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永覆心?譬如近一聚落,邊有深坑,滿中盛火,無有煙焰。時,有士夫不愚不癡,聰明黠慧,樂樂厭苦,樂生惡死。彼作是念:『此有火坑,滿中盛火,我若墮中,必死無疑。』於彼生遠、思遠、欲遠。如是多聞聖弟子見五欲如火坑,乃至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永覆心;若行處、住處逆防逆知,乃至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

「譬如聚落邊有柰林,多諸棘刺,時,有士夫入於林中,有所營作。入林中已,前後左右上下盡有棘刺。爾時,士夫正念而行、正念來去、正念明目、正念端視、正念屈身。所以者何?莫令利刺傷壞身故。多聞聖弟子亦復如是,若依聚落城邑而住,晨朝著衣持鉢,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善執其心,正念安住、正念而行、正念明目、正念觀察。所以者何?莫令利刺傷聖法、律。

「云何利刺傷聖法、律?謂可意愛念之色,是名利刺傷聖法、律。云何是可意愛念之色傷聖法、律?謂五欲功德,眼識色生愛念,長養欲樂;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生愛念,長養欲樂,是名可愛念色傷聖法、律;是名多聞聖弟子所行處、所住處逆防逆知,乃至不令世間貪、憂、不善法以漏其心。

「或時多聞聖弟子失於正念,生惡不善覺,長養欲、長養恚、長養癡,是鈍根;多聞聖弟子雖起集滅,以欲覆心。譬如鐵丸,燒令極熱,以少水灑,尋即乾消,如是多聞聖弟子鈍根生念,尋滅如是。多聞聖弟子如是行,如是住。若王、大臣若親往詣其所,請以俸祿,語言:『男子!何用剃髮,執持瓦器,身著袈裟,家家乞食為?不如安慰服五欲樂,行施作福。』云何?比丘!多聞聖弟子,國王、大臣、諸親檀越請以俸祿,彼當還戒、退減以不?」

答曰:「不也,所以者何?多聞聖弟子於一切苦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見故,見火坑,譬五欲,乃至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永覆心,行處、住處逆防逆知,乃至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若復為國王、大臣、親族請以俸祿,還戒、退減,無有是處。」

佛告諸比丘:「善哉,善哉,彼多聞聖弟子其心長夜臨趣、流注、浚輸,向於遠離,向於離欲,而於涅槃,寂靜捨離,樂於涅槃;於有漏處,寂滅清涼。若為國王、長者、親族所請,還戒、退減者,無有是處,餘得大苦。譬如恒河,長夜臨趣、流注、浚輸[*]東方,多眾斷截,欲令臨趣、流注、浚輸[*]西方,寧能得不?」

答言:「不能,世尊!所以者何?恒水長夜流注東方,欲令西流,未而可得,彼諸大眾徒辛苦耳。如是多聞聖弟子長夜臨趣、流注、浚輸[*],向於遠離,乃至欲令退減,無有是處,徒辛苦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若」,聖本作「復」。

「柰」,大正藏原為「㮈」,聖本作「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柰」。

「有所」,明本作「所有」。

「令」,聖本作「大」。

「法」,聖本作「不法」。

「失」,大正藏原為「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失」。

「輸」,聖本作「輪」。[*]

「向」,聖本作「欲」。

[註解]

逆防逆知:「逆」是預先的意思。逆防逆知是指預先知道而能預防。

有所營作:有事情要辦。

行施:布施。

檀越:為音譯,義譯為「施主」,施與僧眾衣食等的人。

臨趣、流注、浚輸:同義於「順趣、流注、浚輸」。??

恒水:恆河。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明佛弟子如實知四聖諦,觀察五欲如同火坑,因此不貪愛五欲,而能夠防避五欲,寂靜捨離,趣向涅槃。

(一一七四)[0314c0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阿毘闍恒水邊。時,有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於上增修梵行,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觀察恒水,見恒水中有一大樹,隨流而下,語彼比丘:「汝見此恒水中大樹流不?」

答言:「已見,世尊!」

佛告比丘:「此大樹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不沈水底,不洲渚,不入洄澓,人亦不取,非人不取,又不腐敗,當隨水流,順趣、流注、浚輸[*]至大海不?」

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佛言:「比丘亦復如是。亦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不沈水底,不閡洲渚,不入洄澓[*],人亦不取,非人不取,又不腐敗,當隨水流,臨趣、流注、浚輸[*]涅槃。」

比丘白佛:「云何此岸?云何彼岸?云何沈沒?云何洲渚?云何洄澓[*]?云何人取?云何非人取?云何腐敗?善哉,世尊!為我廣說,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比丘:「此岸者,謂內六入處。彼岸者,謂六外入處。人取者,猶如有一習近俗人及出家者,若喜、若憂、若苦、若樂,彼彼所作,悉與共同,始終相隨,是名人取。非人取者,猶如有人願修梵行,我今持戒、苦行、修諸梵行,當生在處,在處天上,是非人取。洄澓[*]者,猶如有一還戒退轉。腐敗者,犯戒行惡不善法,腐敗寡聞,猶莠吹貝之聲,非沙門為沙門像,非梵行為梵行像。如是,比丘!是名不著此彼岸,乃至浚輸[*]涅槃。」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時,彼比丘獨一靜處,思惟佛所說水流大樹經教,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得阿羅漢。

時,有牧牛人,名難屠,去佛不遠,執杖牧牛。比丘去已,詣世尊所,稽首禮足,於一面住,白佛言:「世尊!我今堪能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不沈沒,不閡洲渚,非人所取,不非人取,不入洄澓[*],亦不腐敗,我得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修梵行不?」

佛告牧牛者:「汝送牛還主不?」

牧牛者言:「諸牛中悉有犢牛,自能還歸,不須送也,但當聽我出家學道。」

佛告牧牛者:「牛雖能還家,汝今已受人衣食,要當還報其家主。」

時,牧牛者聞佛教已,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時,尊者舍利弗在此舍中,牧牛者去不久,白佛言:「世尊!難屠牧牛者求欲出家,世尊何故遣還歸家?」

佛告舍利弗:「難屠牧牛者若還住家受五欲者,無有是處。牛付主人已,輒自當還,於此法,律出家學道,淨修梵行,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得阿羅漢。」

時,難屠牧牛者以牛付主人已,還至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牛已付主,聽我於正法、律出家學道。」

佛告難屠牧牛者:「汝得於此法、律出家、受具足,得比丘分。」

出家已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增修梵行,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成阿羅漢。

[校勘]

「住」,明本作「坐」。

大正藏無「恒」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流」,聖本作「與」。

「洄澓」,聖本作「迴復」。[*]

大正藏無「至」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補上。

大正藏無「言」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大正藏無「當隨水流」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聖本無「臨」字。

大正藏無「內」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腐」,宋、聖二本作「內」。

「難屠」,巴利本作 Nanda。

宋、元、明、聖四本無「今」字。

大正藏在「受」字之下有一「食」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宋、元、明、聖四本無「隨喜」二字。

「舍」,大正藏原為「會」,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舍」。

[註解]

洲渚:水中可以居住的地,大的稱洲,小的稱渚。

洄澓:漩渦。

稗:長的像水稻的雜草,常與水稻生長在一起,而影響水稻的生長。

吹貝:「貝」即「法螺」。吹貝是為了通報法事時期,以招集大眾。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一一七五)[0315b0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處坐禪,作是思惟:「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得見清淨?」作是念已,詣諸比丘,語諸比丘言:「諸尊比丘!云何知、云何見,令見清淨?」

比丘答言:「尊者!於六觸入處集、滅、味、患、離如實正知。比丘!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得見清淨。」

是比丘聞彼比丘記說,心不歡喜,復詣餘比丘所,問彼比丘言:「諸尊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得見清淨?」

彼比丘答言:「於六界集、滅、味、患、離如實正知。如是,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得見清淨。」

時,比丘聞其記說,心亦不喜,復詣餘比丘,作是問言:「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得見清淨?」

彼比丘答言:「於五受陰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作如是知、如是見,得見清淨。」

是比丘聞諸比丘記說,心亦不喜,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靜思惟:『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得見清淨?』作是念已,詣諸比丘,三處所說,具白世尊,我聞彼說,心不歡喜,來詣世尊。故以此義請問世尊:『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得見清淨?』」

佛告比丘:「過去世時,有一士夫,未曾見緊獸,往詣曾見緊獸者,問曾見緊獸士夫言:『汝知緊獸不?』答言:『知。』復問:『其狀云何?』答言:『其色黑如火燒柱。』當彼見時,緊獸黑色,如火燒柱。

「時,彼士夫聞緊獸黑色如火燒柱,不大歡喜,復更詣一曾見緊獸士夫,復問彼言:『汝知緊獸不?』彼答言:『知。』復問:『其狀云何?』彼曾見緊獸士夫答言[*]:『其色赤而開敷狀似肉段。』彼人見時,緊獸開敷,實似肉段。

「是士夫聞彼所說,猶復不喜,復更詣餘曾見緊獸士夫,問:『汝知緊獸不?』答言:『知。』復問:『其狀云何?』答言:『𣯶𣯶[*]下垂,如尸利沙。』

「是人聞已,心復不喜,復行問餘知緊獸者,問:『汝知緊獸不?』彼答言:『知。』又問:『其狀云何?』彼復答言:『其葉青、其葉滑、其葉長廣,如尼拘婁。』如彼士夫問其緊獸,聞則不喜,處處更求,而彼諸人見緊獸者,隨時所見,而為記說,是故不同。

「如是,諸比丘!若於獨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所因思惟法不起諸漏,心得解脫,隨彼所見,而為記說。汝今復聽我說譬,其智者以譬喻得解。

「譬如有邊國王,善治城壁,門下堅固,交道平正,於四城門置四守護,悉皆聰慧,知其來去。當其城中,有四交道,安置床榻,城主坐上。若東方使來,問守門者:『城主何在?』彼即答言:『主在城中四交[*]道頭,床上而坐。』彼使問已,往詣城主,受其教令,復道而還。南、西、北方遠使來人,問守門者:『城主何在?』彼亦答言:『在其城中四交[*]道頭。』彼彼聞已,悉詣城主,受其教令,各還本處。」

佛告比丘:「我說斯譬,今當說義。所謂城者,以譬人身麁色,如篋毒蛇譬經說。善治城壁者,謂之正見。交[*]道平正者,謂內六入處。四門者,謂四識住。四守門者,謂四念處。城主者,謂識受陰。使者,謂正觀。如實言者,謂四真諦。復道還者,以八聖道。」

佛告比丘:「若大師為弟子所作,我今已作,以哀愍故,如篋毒蛇譬經說。」

爾時,比丘聞佛說已,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增修梵行,乃至不受後有,成阿羅漢。

[校勘]

聖本無「得見」二字。

「滅味」,大正藏原為「集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滅味」。

「作」,聖本作「住」。

「緊獸」,巴利本作 Kiṃsuka。

「言」,宋、元、明三本作「曰」。[*]

「𣯶」,聖本作「參」。[*]

「尸利沙」,巴利本作 Sirīsa。

「婁」,聖本作「毒」。

「尼拘婁陀」,巴利本作 Nigrodha。

「記說」,聖本作「說記」。

「王」,明本作「土」。

「治」,聖本作「法」。

「交」,宋、元、明三本作「郊」。[*]

「問」,大正藏原為「聞」,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問」。

「彼」,大正藏原為「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彼」。

緊獸花,取自 http://www.exot-nutz-zier.de

[註解]

緊獸:膠蟲樹,為豆科落葉喬木,又譯為甄叔迦樹。葉大片,長十五至二十公分,寬十至二十公分,廣圓卵形,表面呈有光澤綠色;花萼絨黑色,密生毛茸,因此未開花前花苞絨黑色;花冠橘紅色,花形線條虹弧形;果實為莢果,長十五至二十公分、寬四至五公分,形狀似放大放寬的扁豆。

開敷:開花。

𣯶𣯶:細長的樣子。

合歡樹果

尸利沙果:尸利沙是合歡樹,為豆科落葉喬木,尸利沙果即其莢果,形狀似扁豆。

尼拘婁陀樹:孟加拉榕,為桑科榕屬的常綠大喬木,原產於印度,株高可達十八公尺以上,葉大片,長十至二十公分,寬六至十公分,卵形或橢圓形。又譯為尼拘樹、尼拘陀樹、尼拘留他樹、尼拘律樹。

四交道頭:十字路的路口、路邊。交道為「交叉的道路」之義。

篋毒蛇譬經:即本卷第1172經。

正觀:比對南傳經文和《瑜伽師地論》,這裡疑為「止觀」的訛誤。

四真諦:即「四聖諦」,苦、集、滅、道。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下手處的不同

一位比丘向其他比丘詢問要怎麼才能見到真理?

有人告訴他要如實知「六觸入處」的集、滅、味、患、離,有人說要從「六界」下手,有人說要從「五受陰」下手……這位比丘覺得很煩惱,怎麼有不同的答案?於是詢問佛陀。

佛陀於是以膠蟲樹為喻:沒見過膠蟲樹的人問別人膠蟲樹是什麼樣子?有人說黑的、有人說紅的、有人說像放大放寬的扁豆,有人說其葉子大大的像孟加拉榕。

怎麼聽起來都不一樣?原來膠蟲樹花苞絨黑色,未開花前遠看像是黑色的花,開花後花冠橘紅色,結的莢果狀似放大放寬的扁豆,沒有花果時則以大片圓卵形的葉子為特徵。因此沒見過的人從不同的人聽到不同的描述,就頭大了。

由六觸入處、六界、五受陰下手,都可以修習佛法而見到真理,只是下手處的不同,而不是互相違逆的。唯有自己實際看過真理,才不會有疑惑。

  • 城喻

(本則待整理)

雜阿含常提及「四念處」及「觀」五陰無常。在本經中將「四念處」比喻為守門者,「止觀」為使者,「止觀」(使者)透過「四念處」的告知,能清楚找到城主(識),從而聽到四聖諦,找到正確的八聖道。將修習的架構、次第清楚明白的比喻出來。

一使者想要找城主,傳達本國指令(指四聖諦)的如實語,而經過了四個門,詢問守門者,再從正方相交道路上找到城主,最後返回道路而回自己國家。 譬喻中:正確的見解:是最外面的,對於佛法的追尋,要從正確的見解開始,雖然是最外面,但也是最基礎

接著,通過四門,四門也就是四識住(色、受、想、行:見雜阿含39經),而有四個守門者(四念住:身、受、心、法),理解為:要將四聖諦轉告給城主(城主是識)了知,要先通過四念住在四識住上的守護、盤檢, 這裡Russ學友也提到,或許四念住不只是防護不好的念進來影響到識,也要防護城主亂跑到四門,城主跑到四門可能會被外來刺客給暗殺之類的,而我再比對一下前文,其實 正見 也不只是修道的開始,正見也是防護 識亂跑的最外層防護(EX:不要用惡的見解去標註事物)。

最後,通過了正方相交的道路即六入處(要見到識,要從六入處來用功),到達道路的盡頭見到了城主(識),止觀(即是使者)見到識後,將四聖諦轉達給識,使者完滿的到達目標(比對雜阿含287經,佛陀成道前,不是現在常見的12因緣整理,進行緣起逆觀察,從老病死苦回推到識,齊識而還,確認了眾生輪迴的法則),走回返回的路線,但不同於使者剛到此城,使者已經很清楚的知道本城道路的配置,故走回去的道路就是八正道。

因此可以發現,止觀(使者)是從 概念性的 四聖諦開始,四聖諦是 緣起概念逆推演的操作,而到了最後,從六根止觀真正體驗到了識的生死輪迴後,確認了 八正道(此時對於 聖道的理解,已經從概念性轉化為 體驗性了)(這裡觀念的啟發 來自於 菩提比丘 八正道)

有學友提問:為何八正道是最後才確認呢?八正道不正是我們一開始學佛上路的資糧嗎?

我的感想是:這邊使用四念住、正見、八正道、止觀分開講,我覺得用途是 強調「功能性」 的差異,在實修上的不同,如四念住:強調直接的觀察善念、惡念並且分辨之;正見:修道上一開始必經過程;止觀:要從修行的開始到最後,都要使用的方法;八正道:由於已經走完全程,回首來時路,就更清楚 什麼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即「方法在於問題完全解決時,才被確認 何者為正確的方法」

Alex 學友分享:八正道是佛陀成道時的體驗,卻是我們修學的原點

為何「彼使聞已,悉詣城主,受其教令,各還本處」?

[進階辨正]

(一一七六)[0316a09]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釋氏人間遊行,至迦毘羅衛,住尼拘婁陀園。

爾時,迦毘羅衛釋氏作新講堂,未有諸沙門、婆羅門、釋迦年少及諸人民在中住者,聞世尊來至釋氏迦毘羅衛人間遊行,住尼拘婁陀園,論苦樂義。此堂新成,未有住者,可請世尊與諸大眾於中供養,得功德福報,長夜安隱,然後我等當隨受用。作是議已,悉共出城,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為諸釋氏演說要法,示、教、照、喜已,默然而住。

時,諸釋氏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我等釋氏新作講堂,未有住者,今請世尊及諸大眾於中供養,得功德福利,長夜安隱,然後我等當隨受用。」爾時,世尊默然受請。

時,諸釋氏知世尊受請已,稽首佛足,各還其所,即以其日,以車輿經紀,運其眾具,莊嚴新堂,敷置床座,軟草布地,備香油燈。眾事辦已,往詣佛所,稽首白佛言:「眾事辦已,唯聖知時。」

爾時,世尊與諸大眾前後圍繞,至新堂外,洗足已,然後上堂,於中柱下,東向而坐。時,諸比丘亦洗足已,隨入講堂,於世尊後,西面東向,次第而坐。時,諸釋氏即於東面西向而坐。

爾時,世尊為諸釋氏廣說法要,示、教、照、喜已,語諸釋氏:「瞿曇!初夜已過,於時可還迦毘羅越。」時,諸釋氏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釋氏去已,告大目揵連:「汝當為諸比丘說法,我今背疾,當自消息。」時,大目揵連默然受教。

爾時,世尊四褻欝多羅僧安置脅下,卷襞僧伽梨,置於頭下,右脅而臥,屈膝累足,係念明相,作思惟。

爾時,大目揵連語諸比丘:「佛所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白梵行。我今當說漏、不漏法,汝等諦聽。有漏法云何為漏法?愚癡無聞凡夫眼見色已,於可念色而起樂著,不可念色而起憎惡,不住身念處,於心解脫、慧解脫無少分智,而起種種惡不善法,不無餘滅,不無餘永盡;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比丘!如是者,天魔波旬往詣其所,伺其虛短,於其眼色,即得其闕;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即得其闕。

「譬如枯乾草積,四方火起,尋時即燒。如是,比丘!於其眼色,天魔波旬即得其闕。如是,比丘!不勝於色,於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受制於法,不能勝法,不勝色,不勝聲、香、味、觸、法,亦復不勝意不善法、諸煩惱熾然苦報,及未來世生、老、病、死。諸尊!我從世尊親受於此諸有漏法,是名有漏法經。

無漏法云何無漏法經?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樂著,不可念色不起憎惡,繫念而住,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於彼已起惡不善法無餘滅盡;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如是像類比丘,弊魔波旬往詣其所,於其眼色伺求其短,不得其短;於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伺求其短,不得其短。譬如樓閣,墻壁牢固,窗戶重閉,埿塗厚密,四方火起,不能燒然。斯等比丘亦復如是,弊魔波旬往詣其所,伺求其短,不得其短。如是比丘能勝彼色,不為彼色之所勝也;勝於聲、香、味、觸、法,不為彼法之所勝也。若勝於色,勝於聲、香、味、觸、法已,亦復勝於惡不善法、煩惱熾燃苦報,及未來世生、老、病、死。我親從世尊面受此法,是名無漏法經。」

爾時,世尊知大目揵連說法竟,起正身坐,繫念在前,告大目揵連:「善哉,善哉,目揵連!為人說此經法,多所饒益,多所過度,長夜安樂諸天世人。」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當受持漏、無漏法經,廣為人說。所以者何?義具足故,法具足故,梵行具足故,開發神通,正向涅槃;乃至信心善男子,在家、出家,當受持讀誦,廣為人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迦毘羅衛國」,巴利本作 Kapilavatthu。

「尼拘婁陀」,巴利本作 Nigrodha。

「後」,大正藏原為「復」,今依據明、聖二本改作「後」。

「輿」,聖本作「與」。

大正藏無「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唯」,大正藏原為「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唯」。

「法要」,大正藏原為「要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法要」。

聖本無「諸」字。

「褻」,宋、聖二本作「𨅖」。

「欝多羅僧」,巴利本作 Uṭṭharāsaṅga。

「僧伽梨」,巴利本作 Saṅghāṭī。

「累」,宋、元二本作「壘」。

「相」,宋、元、明、聖四本作「想」。

「起」,宋、元、明三本作「起相」,聖本作「起想」。

聖本無「可」字。

「積」,宋、元、明三本作「𧂐」。

[註解]

釋氏人間遊行:在釋迦族人聚居的地方(主要在印度北部)遊歷,隨緣度化。

迦毘羅衛:古代中印度國名、城名,位於當今尼泊爾境內,是佛陀出生的地方。又譯為「迦毘羅越」、「迦維羅衛」。

經紀:作為通行的交通工具。

東向而坐:面向東邊坐下。

迦毘羅越:即「迦毘羅衛」國。

消息:照顧。

欝多羅僧:上衣,是出家人的三衣之一,於禮拜、聽法、聽戒時加披於安陀會外。「欝」是「鬱」在古代的俗字。

明相:光明想。

起想:作意了(從光明想中)起來的念頭。

少分:分是指「份量、量、程度」。少分是少量的意思。

多所過度:度了許多人(過生死海)。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背痛,請大目揵連尊者為諸比丘說法,尊者就為大眾說了《無漏法經》,並對大家說,這一經是他曾親自聽佛所說的。而當時的情形,就記載於《雜阿含經》卷九第245經四品法經:「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CBETA, T02, no. 99, p. 58, c26-p. 59, a1)

以下兩經則解說「無漏法」的意義:

《雜阿含經》卷二第56經:「諸所有色無漏、非受,彼色若過去、未來、現在,彼色不生愛、恚;如是受、想、行、識,無漏、非受,彼識若過去、未來、現在,不生愛、恚,是名無漏法。」(CBETA, T02, no. 99, p. 13, b26-c3)

《雜阿含經》卷八第229經:「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CBETA, T02, no. 99, p. 56, a14-16)

(一一七七)[0316c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灰河,南岸極熱,多諸利刺,在於闇處,眾多罪人在於河中隨流漂沒。中有一人,不愚不癡,聰明黠慧,樂樂厭苦,樂生厭死,作如是念:『我今何緣在此灰河,南岸極熱,又多利刺,在闇冥處隨流漂沒?我當以手足方便,逆流而上。』漸見小明。其人默念:『今已疾殆見此小明。』復運手足,勤加方便,遂見平地,即住於彼,觀察四方,見大石山,不斷不壞,亦不穿穴,即登而上。復見清涼八分之水,所謂冷、美、輕、軟、香、淨,飲時不噎,咽中不礙。飲已安身,即入其中,若浴若飲,離諸惱熱

「然後復進登大山上,見七種華,謂優鉢羅華、鉢曇摩華、拘牟頭華、分陀利華、修揵提華、彌離頭揵提花、阿提目多花。聞花香已,復上石山,見四層階堂樓閣,即坐其上;見五柱帳,即入其中,斂身正坐,種種枕褥,散花遍布,莊嚴妙好;而於其中自恣坐臥,涼風四湊,令身安隱,坐高臨下,高聲唱言:『灰河眾生,諸賢正士!如彼灰河,南岸極熱,多諸利刺,其處闇冥,求出於彼。』

「河中有聞聲者,尋聲問言:『何方得出?從何處出?』其中有言:『汝何須問何處得出?彼喚聲者亦自不知、不見從何而出,彼亦當復在此灰河,南岸極熱,多諸利刺,於闇冥中隨流來下,用問彼為?』

「如是,比丘!我說此譬,今當說義。灰者,謂三惡不善覺。云何三?欲覺、恚覺、害覺。河者,謂三愛——欲愛、色愛、無色愛。南岸極熱者,謂內、外六入處。多諸利刺者,謂五欲功德。闇冥處者,謂無明障閉慧眼。眾多人者,謂愚癡凡夫。流,謂生死河。中有一人不愚不癡者,謂菩薩摩訶薩。手足方便,逆流上者,謂精勤修學。微見小明者,謂得法忍。得平地者,謂持戒。觀四方者,謂見四真諦。大石山者,謂正見。八分水者,謂八聖道。七種花者,謂七覺分。四層堂者,謂四如意足。五柱帳者,謂信等五根。正身坐者,謂無餘涅槃。散花遍布者,謂諸禪、解脫、三昧、正受。自恣坐臥者,謂如來、應、等正覺。四方風吹者,謂四增心見法安樂住。舉聲唱喚者,謂轉法輪。彼有人問『諸賢正士何處去?何處出』者,謂舍利弗、目揵連等諸賢聖比丘。於中有言『汝何所問?彼亦不知不見有所出處,彼亦當復於此灰河,南岸極熱,多諸利刺,於闇冥處隨流來下』者,外道六師謂六師等諸邪見輩,所謂富蘭那迦葉末伽梨瞿舍梨子闍耶毘羅胝阿耆多枳舍欽婆羅伽拘羅迦氈尼揵連陀闍提弗多羅,及餘邪見輩。如是,比丘!大師為諸聲聞所作,我今已作,汝今當作所作,如前篋毒蛇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漂」,宋、元、聖三本作「飄」。

「殆」,大正藏原為「強」,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殆」。

「礙」,大正藏原為「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礙」。

「惱熱」,宋、元、明三本作「煩惱」。

大正藏無「登」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大正藏無「樓閣」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帳」,聖本作「悵」。

「臨」,大正藏原為「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臨」。

「尋」,大正藏原為「乘」,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尋」。

「義」,聖本作「以義」。

「帳」,大正藏原為「悵」,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帳」。

「三」,聖本作「應三」。

聖本無「去何處」三字。

「聖」,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聖」。

宋、元、明三本無「何」字。

「散」,宋、元、明三本作「𨅖」,聖本作「▆」 。

「胝」,宋、聖二本作「低」。

「羅迦氈」,宋、元、明三本作「亶」。

「氈」,聖本作「亶」。

聖本在「行」字之後有光明皇后願文。

[註解]

南岸:比對南傳相當經典及《瑜伽師地論》,這裡疑為「兩岸」的訛誤,對應到本卷第1174經:「此岸者,謂內六入處。彼岸者,謂六外入處。」 (CBETA, T02, no. 99, p. 314, c28-29)

小明:微弱的光線。

正士:追尋正道的人。

法忍:忍是忍許的意思,也就是對於難相信的道理能堅信不惑。而因為忍許的緣故,終究能離開疑惑,而明白道理,則是法智。因此,忍是因(斷離疑惑),而法則是果(證得道理)。

四增心:即四正勤

末伽梨瞿舍梨子:外道六師之一,認為人的際遇,不是由自己的意志、行為造成的,一切隨命運擺布,努力是徒然的。無論愚智,都要輪迴受諸苦樂,直到八萬四千大劫後,就自然得到解脫。因此也否定因果論,認為人所作的善事惡事都是徒然。可說是宿命論者。又譯為「末伽梨憍舍利」、「瞿耶樓」。

散闍耶毘羅胝子:外道六師之一,認為所謂真理只不過是主觀上以為是真的,要不陷於主觀的執著,最穩當的做法是不肯定自己的立場。這一派沒有自己固定的主張,而是仗著語言的技巧去駁倒對手,如同中國的「白馬非馬論」一般。可說是懷疑論、不可知論者。又譯為「先闍那毘羅胝子」、「薩若毘耶梨弗」、「先比盧持」。

阿耆多枳舍欽婆羅:外道六師之一,認為人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造成,死後還歸地、水、火、風,全部敗壞,一了百了,沒有來生。作善作惡都沒有報應,所以不須布施乃至祭祀,只管追求快樂,而否定道德。可說是順世派、唯物快樂主義者。又譯為「阿浮陀翅舍金披羅」、「阿夷耑」。

伽拘羅迦氈延:外道六師之一,認為眾生的存在有七種成分是真實的:地、水、火、風、苦、樂、命。這七種成分不必靠任何條件產生,而能安住不變。因此,縱使用刀砍頭,也不會死,因為刀只是在七法之中穿過罷了。因此也沒有揮刀的人,也沒有被砍的人,否定善惡觀念、道德觀念。可說是無因論的實有論者。又譯為「迦羅拘陀迦栴延」、「婆浮陀伽旃那」、「波休迦栴」。

尼揵連陀闍提弗多羅:外道六師之一,耆那教的創始人。主張苦樂、罪福等皆由前世所造,必須以苦行償還,要脫離輪迴,必須修苦行,等苦行成就、舊業消滅,新業不生時,生命就回復清淨,捨離肉體、獲得解脫。此派與其餘五派相比,較類似佛教,但主張命與非命二元論,而不是因緣論,所主張的極端苦行也是佛教所反對的。又譯為「尼揵子」、「尼揵陀若提子」。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中有一人不愚不癡者,謂菩薩摩訶薩」指即將於無佛世界覺悟而成佛的修行者。

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三

 
agama/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三.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1/2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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