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經中佛陀常說沙門、婆羅門,但似乎不是一個清楚定義的詞,請問什麼是「沙門、婆羅門」? David Chiou: 「沙門、婆羅門」一起稱時,有二種解讀: 一、修行人的總稱。婆羅門指古代印度婆羅門教的祭司,後來成為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沙門則為婆羅門以外的出家修行人。 這是學術界根據宗教史的看法,因為在古印度先有「婆羅門」祭司演化為祭司階級,然後有外道六師等新興的宗教,在這些新興宗教出家的人就稱為「沙門」。 二、修行人的總稱,沙門指出家的修行人,婆羅門指在家的修行人。 這是簡化的說明,因為婆羅門出生時是在家人,一生有四個階段,第四個階段出家,出家的婆羅門也有稱為沙門、比丘。因此簡化來看,不想被宗教史搞得那麼複雜的話,可約略說佛經中通常沙門是出家的修行人,婆羅門為在家的修行人。 參見佛光大辭典「婆羅門」條目: 婆羅門一生可分四期:(一)梵行(梵 brahma-cārin)期,八歲就師,其後十二年學吠陀,習祭儀。(二)家住(梵 grha-stha)期,返家結婚生子,祭祖靈,營俗務。(三)林棲(梵 vāna-prastha)期,年老則家產讓子,棲居樹林修苦行,專心思惟,入宗教生活。(四)遁世(梵 sajnyāsin)期,絕世俗之執著,被粗衣,持水瓶,遊行遍歷。遁世期婆羅門之行法,其後為佛教沿用者不少,如遊行、乞食、雨安居等即是;又此期行之婆羅門稱比丘(梵 bhiksu)、沙門(梵 śramana)、遊行者(梵 parivrājaka)亦是例證。 另一方面,這兩個詞都是外道的用詞然後被佛陀所延用,常是引申為修行人的意思,因此從佛經本位來看,本來就沒有「精確」的定義,而通常是衍伸的定義,那麼這種解讀比較容易為不清楚宗教史的人所理解。 大智度論即採這種看法: 《大智度論》卷10〈序品 1〉:「問曰:何以故獨說「諸沙門、婆羅門」,不說國王及長者諸餘人眾? 答曰:智慧人有二分:沙門、婆羅門。 出家名沙門,在家名婆羅門。餘人心存世樂,是故不說。 婆羅門多學智慧求福,出家人一切求道,是故但說沙門、婆羅門。 在家中七世清淨,生滿六歲皆受戒,名婆羅門。 是沙門、婆羅門中,有道德智慧,以是故說。」(CBETA, T25, no. 1509, p. 135, a15-22) 不過畢竟這是種大略的看法,有時會說不通,例如經中偶爾也會提到出家的婆羅門: 《雜阿含經》卷35:「時,有眾多婆羅門出家住須摩竭陀池側,集聚一處」(CBETA, T02, no. 99, p. 251, a21-22) 畢竟這二個詞在佛典中通常是用衍伸的意涵,而沒有所謂精確、標準、唯一的定義,因此就偶爾會有兩種解讀都說不通的狀況: 《佛說大乘日子王所問經》卷1:「於苾芻眾中有持戒德行沙門、婆羅門,不欲見聞。由不欲見聞持戒德行沙門、婆羅門故,亦不親近,亦不歸依,亦不供養,於無戒無行沙門、婆羅門,亦復遠離。」(CBETA, T12, no. 333, p. 73, c7-11) 此經講持戒德行沙門、婆羅門在比丘眾中。因此此經的「婆羅門」一定不是在家人,第二種解讀不通;照學術界的看法,佛教比丘算是「沙門」,不算「婆羅門」,因此第一種解讀也不通,不過第一種解讀可以設法通融的是解釋為出家人中在在家時婆羅門種的,那麼仍可以解釋得過去。 若要讓初學者容易了解,可先採第一種解讀。如要讓邏輯嚴謹的學者能了解來龍去脈,則可採第二種解讀。大家有何看法,我們的註解採何者較好? Satipatthana Shi: 《大智度論》中是以出生名為種姓婆羅門,隨順印度傳統的四姓社會階級:
《大智度論》卷10:「 在中部98經/襪謝德經中,佛陀則定義:不以出生名為婆羅門,而是以行為名為婆羅門:
中部98經/襪謝德經(婆羅門品[10])(莊春江譯)
喬達摩!我們在血統說上,有諍論,
如果有執著,他只是個說先生者,
知道眾生的死,與一切的往生,
當無知時,惡見長時間潛伏於心中, 《長阿含22經》中佛陀則定義:不以出生名為婆羅門,而是以戒、慧名為婆羅門。 「種德婆羅門端身正坐,四顧大眾,[15]熙怡而笑,方答佛言:「我婆羅門成就五法,所言至誠,無有虛妄。云何為五?一者婆羅門七世已來父母真正,不為他人之所輕毀。二者異學三部諷誦通利,種種經書盡能分別,世典幽微靡不綜練,又能善於大人相法、[1]明察吉凶、祭祀[*]儀禮。三者顏貌端[2]正。四者持戒具足。五者智慧通達。是為五。瞿曇!婆羅門成[3]就此五法,所言誠實,無有虛妄。」[出生、諷誦經典、顏貌端正、戒、慧] 佛言:「善哉!種德!頗有婆羅門於五法中捨一成四,亦所言誠實,無有虛妄,得名婆羅門耶?」 種德白佛言:「有。所以者何?瞿曇!何用生為?若婆羅門異學三部諷誦通利,種種經書盡能分別,世典幽微靡不綜練,又能善於大人相法、明察吉凶、祭祀[*]儀禮,顏貌端正,持戒具足,智慧通達;有此四法,則所言誠實,無有虛妄,名婆羅門。」 佛告種德:「善哉!善哉!若於此四法中捨一成三者,亦所言誠實,無有虛妄,名婆羅門耶?」 種德報言:「有。所以者何?[4]何用生、誦為?若婆羅門顏貌端正,持戒具足,智慧通達;成此三者,所言真誠,無有虛妄,名婆羅門。」 佛言:「善哉!善哉!云[5]何?若於三法中捨一成二,彼亦所言至誠,無有虛妄,名婆羅門耶?」 答曰:「有。所以者何?何用生、誦及端正為?」 爾時,五百婆羅門各各舉聲,語種德婆羅門言:「何故呵止生、誦及與端正,謂為無用?」爾時,世尊告五百婆羅門曰:「若種德婆羅門容貌醜陋,無有種姓,諷誦不利,無有辯才、智慧、善答,不能與我言者,汝等可語;若種德顏貌端正,種姓具足,諷誦通利,智慧辯才,善於問答,足堪與我共論義者,汝等[6]且默,聽此人語。」 爾時,種德婆羅門白佛言:「唯願瞿曇且小停止!我自以法往訓此人。」 爾時,種德尋告五百婆羅門曰:「鴦伽摩納今在此眾中,是我外[7]甥,汝等見不?[8]今諸大眾普共集此,唯除瞿曇顏貌端正,其餘無及此摩納者;而此摩納殺生、偷盜、淫[9]逸、無禮、虛妄、欺誑,以火燒人,斷道為惡。諸婆羅門!此鴦伽摩納眾惡悉備,然則諷誦、端正,竟何用為?」 時,五百婆羅門默然不對。種德白佛言:「若持戒具足,智慧通達,則所言至誠,無有虛妄,得名婆羅門也。」 佛言:「善哉!善哉!云何?種德!若於二法中捨一成一,亦所言誠實,無有虛妄,名婆羅門[10]耶?」 答曰:「不得。所以者何?戒即智慧,智慧即戒;有戒有智,然後所言誠實,無有虛妄,我說名婆羅門。」 佛言:「善哉!善哉!如汝所說,有戒則有慧,有慧則有戒;戒能淨慧,慧能淨戒。種德!如人洗手,左右相須,左能淨右,右能淨左。此亦如是,有慧則有戒,有戒則有慧,戒能淨慧,慧能淨戒。婆羅門!戒、慧具者,我說名比丘。」 爾時,種德婆羅門白佛言:「云何為戒?」 佛言:「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一一分別。」…… 若長者、長者子聞此法者,信心清淨;信心清淨已,作如是觀:『在家為難,譬如桎梏;欲修梵行,不得自在。今我寧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彼於異時捨家財業,棄[12]捐親族,服三法衣,去諸飾好,諷誦[13]毘尼,具足戒律,捨殺不殺,——乃至心法四禪現得歡樂。所以者何?斯由精勤,專念不忘,樂獨閑居之所得也。婆羅門!是為具戒。」 又問:「云何為慧?」 佛言:「若比丘以三昧心清淨無穢,柔軟調伏,住不動處,——乃至得三明,除去無明,生於慧明,滅於闇冥,生大法光,出漏盡智。所以者何?斯由精勤,專念不忘,樂獨閑居之所得也。婆羅門!是為智慧具足。」 佛經中說婆羅門,不限在家人,佛陀有時也自稱為婆羅門,阿羅漢亦稱為婆羅門,如 SĀ1161說「羅漢婆羅門」。
《雜阿含1161經》:
爾時,世尊說偈答言: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15:「菩薩便向[18]菩提樹,去樹不遠見一人刈草名曰吉[19]安,從乞少草持至樹下,敷已結跏趺坐,直身正意,繫念在前,即除五蓋,離欲惡不善法,乃至得第四禪,遊戲其中,通三十七道品之行;以此淨心,三明洞照,所謂:宿命明、他心明、漏盡明,如《瑞應本起》中說。於是起,到[20]欝鞞羅聚落。始得佛道,坐林樹下,初夜[21]逆順觀十二[22]因緣:[23]緣是,故有是;緣滅,則是滅。所謂:[24]無明緣[25]行,行緣[26]識,識緣[27]名色,名色緣[28]六入,六入緣[29]觸,觸緣[30]受,受緣[31]愛,愛緣[32]取,取緣[33]有,有緣[34]生,生緣[35]老死憂悲苦惱;若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皆滅。見此義已,即說偈
言: 自說經
一[1] 「實亦有精勤,禪定婆羅門,領悟諸法時,彼知緣起法[2],消除諸疑惑。」…… 「實亦有精勤,禪定婆羅門,領悟諸法時,彼知諸緣滅,消除諸疑惑。」…… 「實亦有精勤,禪定婆羅門,領悟諸法時,如日照太空,彼破魔軍立。」……
四[3]
五
如是我聞。爾時,世尊住舍衛城祇陀林給孤獨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大目犍連、尊者大迦葉、尊者大迦旃延、尊者大拘絺羅、尊者大劫賓那、尊者大淳陀、尊者阿㝹樓馱、尊者離越、尊者提婆達多、尊者阿難等詣世尊之處。世尊見此等諸尊者由遙遠而來,見已告比丘等:「汝等比丘!此等之婆羅門來。汝等比丘!此等之婆羅門來。」如來告已。有婆羅門族出身之一比丘以如是言問世尊曰:「大德!如何謂是婆羅門,如何謂是婆羅門法?」世尊知此問已,彼時唱此優陀那:
婆羅門有二義:
巴利聖典協會PTS P-E dictionary: 經中婆羅門定義與沙門同定義,如《阿含經》794-800和《相應部》45相應37-40經所示。 《中阿含183經》:「猶去村不遠,有好浴池,清泉流盈,[8]翠草被岸,花樹四周。或於東方有一人來,飢渴疲極,脫衣岸上,入池快浴,去垢除熱,亦除渴乏。如是南方、西方、北方有一人來,飢渴疲極,脫衣岸上,入池快浴,去垢除熱,亦除渴乏。 如是,剎利族姓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內行止,令得內止,內止者,我說沙門,說梵志,說聖,說淨浴。如是梵志、居士、工師族姓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內行止,令得內止,內止者,我說沙門,說梵志,說聖,說淨浴。 「云何沙門?謂息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沙門。 云何梵志?謂遠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梵志。 云何為聖?謂遠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為聖。 云何淨浴?謂淨浴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淨浴。是謂沙門,是謂梵志,是謂為聖,是謂淨浴。」」(CBETA, T01, no. 26, p. 726c2-22) David Chiou: 如果要更精確地表達,可採用以下註解: 沙門 【以接引初機為考量:】 [] 沙門、婆羅門:修行人的統稱。 【外道稱呼佛陀時:】 [] 沙門:出家的修行人。 【詳細解說:】 [] 沙門:修行人。古代印度原泛指傳統婆羅門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特定經文解說:】 [] 沙門:修行人。古代印度原泛指傳統婆羅門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本經中特指成就八正道的人,才是真正的修行人。 婆羅門 【以接引初機為考量:】 [] 婆羅門:修行人。 【描述外道時:】 [] 婆羅門: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 【詳細解說:】 [] 婆羅門:修行人。原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佛陀則表示婆羅門不應以出生來界定,而要以行為來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梵志 【以接引初機為考量:】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淨的修行)的人,音譯為「婆羅門」。 【描述外道時:】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淨的修行)的人,音譯為「婆羅門」,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 【詳細解說:】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淨的修行)的人,音譯為「婆羅門」。原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佛陀則表示婆羅門不應以出生來界定,而要以行為來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中阿含經中幾乎全譯為「梵志」而不譯為「婆羅門」,因此採用如下註解】 【以接引初機為考量:】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淨的修行)的人;修行人。音譯為「婆羅門」。 【描述外道時:】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淨的修行)的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音譯為「婆羅門」。 Satipatthana Shi: 查到關於「沙門」的歷史背景,給同學參考: ◎附︰A. K. Warder著‧依觀譯《印度佛教》(Indian Buddhism)第二章第三節〈沙門〉(摘譯) 新運動的領導者,都不是婆羅門,而是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他們不加入婆羅門的宗派,而是創立自己的學派。有些婆羅門也加入這些學派,他們放棄婆羅門傳統,而且被吸收同化於新運動。此一運動基本上是沒有階級性的。 新學派的哲學家被稱為「沙門」(s/rama-n!as)。他們退出一般社會,成為遊行者。以在森林曠野採拾食物,或乞食為生。他們的目的是發現真理,獲得幸福,或者起碼達到心靈上的安寧。他們捨棄了一切社會責任,自由地從事於思考、修苦行、研究自然以及傳佈教法,並建立學派,訓練門徒記誦及傳播教法。他在農村或城巿發表演說,也向帝王說法。沙門之間所弘講的內容,雖然大有岐異,但都是傾向於倫理道德的。至於對食物的接受,甚至金錢接受,則視之為彼等傳布教法的正當報酬。 他們否定《吠陀》以及婆羅門的權威,譏笑繁瑣的禮儀,指摘《吠陀》的荒謬、矛盾、不道德與胡說八道(由於《吠陀》的絕大部分,是由古詩與傳奇文學構成,因此要批判它並不困難。)尤有甚者,他們宣稱整個婆羅門制度是一種陰謀,認為婆羅門教導民眾一些無益的教示與祭祀儀式,藉以收取大量的金錢,其目的只在於利益他們自己。 為了取代《吠陀》的權威性,沙門想藉著真實的研究來發現生命及人生的圓滿答案。他們相信無需憑藉古人的權威或超自然的協助,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即能發現自然法則。而那些法則是完全正確的而且是被公認的,而任何願意正確研究的人都能加以證實。 如同他們的前輩達拉卡(Udda^laka),沙門顯然密切地接觸過自然科學。他們對天文學與數學特別感興趣。其中有些人與醫學有關。他們的學說經常包括一些對宇宙的描述︰宇宙的構成原素、原素的分類、宇宙的生成、生命的地位。他們認為宇宙是一種自然現象,依據自然法則而運行,它不是由神或上帝所控制,也不是由某種超自然的力量所創造。宇宙間如果真的有神存在,那麼神與人、動物一樣,都是自然物。居住在不同的領域,與人類一樣──服從自然法則。他們不是不朽的,如同人類一樣,有生有死。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的沙門相信某種形式的輪迴說︰即從亡者身上脫出的「靈魂」或「意識流」,會投入新的生命體內。我們在上文中曾經提到在此之前,《吠陀》或婆羅門已經接受這種觀念。在當時,似乎有很多人相信他們可以記得他們的前生。輪迴說的接受,或許正反映出人們拒絕接受他們在此一生中所承受的苦樂經驗︰相信有某種自然法則在宇宙中起作用,保證得到最後的公平。另一方面,此一時期的多數哲學家認為宇宙間的生活完全是苦的,他們的目的在於不再轉世,而不是再生於較好的環境。因為再好的環境也只是暫時的。然而不再轉世意味著什麼呢﹖人的靈魂或意識能到某處去嗎﹖能進入靜止狀態嗎﹖能完全湮滅嗎﹖ 西元前六世紀的沙門運動中,發展出許多各不相同的哲學派別。從許多較科學化、較有思辨性的系統中產生的,至少有五家宗派最為成功。它們屹立不搖,而且在其後的二千年的印度哲學史扮演主要的角色(有時候還影響到印度境外)。不久之後,他們分裂出支派,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修改了學說。雖然後來出現一些全新的學派,但是印度哲學的大方向,以及理論的架構,仍是佛陀時期的沙門所建立的。對於這樣的潮流,婆羅門自然也發展他們自己的哲學體系,以便於因應。 在這些沙門宗派中,最為重要且最成功的,是佛陀所創立的宗派。佛陀原先也只是跋耆國、摩揭陀國以及北印度諸國中的一位遊行僧。他收了不少門徒。其所傳播的學說理論,具有沙門運動的一切特徵(起碼在表面上,是典型的沙門學說)。佛陀否定權威,主張學生應該自己親自驗證師長所教導的是否正確。不要因為是師長所說的就全盤接受。宇宙只服從自然法則。透過對這些法則的探究,人們乃可以獲得自由與幸福。在自然法則之中,最重要的法則是因果律。由於意識之流依循倫理因果律而生生相續,因此輪迴說是必要的。而修行的目的,則是結束輪迴以及獲得最終的平靜。(中略) 他們中間有很多人極力指出,社會的潮流將會愈來愈壞。因此需要加以阻止,藉著哲學家發現的真理以增進幸福。這種幸福基本上也是心靈的寂靜。 在這種以道德教誨方式勸導社會改革的同時,沙門也尋求願意離開社會,追隨他們遊行的門徒。其中,有些人創立了脫離社會的團體。該團體不受政治法律管轄,但仍擁有自己的規約。這些僧尼的集團,原先只是森林中的遊行者,後來發展成有組織的定居團體。他們接受信徒或政府的供養。佛教僧團精密的組織制度,有一部分是依據跋耆共和國的制度。佛教僧侶之間彼此是獨立的,並沒有最高的首腦。比丘們按時集會,以多數票決定問題。各群體組織之間發生分岐時,也採用相同的方式解決。即︰召集比丘進行討論投票表決。組織中的代表與職事也是由成員選舉。教團與政府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有時候甚至發生衝突。尤其是佛世時或佛滅後,某些國家正逐漸地以集權的方式組織社會,對於集權政府而言,不論沙門集團的影響力與規模是大是小,他們都是具有破壞力的──尤其是沙門團體是共和民主的,而國家的體制是君主的。 事實上,摩揭陀國的擴充勢力幾乎及於全印度,因而得以控制沙門集團。(中略)在此,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摩揭陀的統一大業並沒有維持多久。這在瞭解印度史以及印度哲學宗教史上,是極為重要的。沒有統一,權力不集中,意味著免於專制。學術思想自由化才有可能。哲學家因而得以獨立於政府之外。因為如果他們發現某個政府不合適,他們不需要逗留在該國境內。另一方面,由於分裂而產生的政治不安定,對印度哲學也有不利之處。尤其是在面對外敵入侵時,印度境內諸國林立的狀況,是比一個統一的帝國孱弱多了。而外來的侵略,經常是印度學術生命(尤其是佛教)的災害。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沙門
Basic Meaning: śrama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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