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目錄
雜阿含經卷第十五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導讀:因緣相應 (3/3)]本卷第365~370經屬於《雜阿含經》的「因緣相應」,表示因緣法是諸佛同證的真理,要親自體證因緣法則要修習止、觀。 (三六五)[0101a06]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謂見法般涅槃ⓐ①。云何如來說見法般涅槃?」 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為說見法般涅槃,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云何比丘得見法般涅槃?」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有比丘於老、病、死ⓒ,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是名比丘得見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見法般涅槃」,巴利本作 Diṭṭhadhammanibbāna。 ⓑ 「唯」,宋、元、明三本作「惟」。 ⓒ 「死」,宋、元、明三本作「生」。 [註解]① 見法般涅槃:當生證得解脫涅槃。另譯為「現法涅槃」、「現法般涅槃」。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本經承接卷十四第362~364經的脈絡,但與這幾經以及相當的南傳經文相比較,本經的經文應該是省略了:「如是於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是名比丘得見法般涅槃」這句話。 [導讀:過去七佛]「過去七佛」是指釋迦牟尼佛及其之前的六位覺者:
依據佛經中的定義,「佛」是在無佛世界第一位覺悟且教導眾生的覺者,過去七佛也都是在前一位佛的教法早已滅盡的無佛世界,自行證悟並且教導眾生。聽聞佛的教法而學佛的人,即是「聲聞」弟子。 經中也有提到其他的佛,例如《增壹阿含經》等經記載釋迦牟尼佛在定光如來(燃燈佛)時,被授記成佛。定光如來即遠早於過去七佛。但七佛是此世界的過去佛中離我們時間最近的,因此在《阿含經》中通常以這七佛代表諸佛。 以下第366、369、370經表示過去七佛都是因為發現因緣法而成道,呼應了卷十二第287經中佛陀在發現因緣法後所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CBETA, T02, no. 99, p. 80, c17-19) 這真理是本來就存在的,只待被發現,卷十二第296經就說:「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CBETA, T02, no. 99, p. 84, b16-18) (三六六)[0101a16]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毘婆尸佛ⓐ①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如是念:『一切世間皆入生死,自生自熟,自滅自沒,而彼眾生於老死之上出世間道不如實知。』 逆觀十二因緣即自觀察:『何緣有此老死?』如是正思惟②觀察,得如實無間等起知:『有生故有ⓑ此老死,緣生故有老死。』 復正思惟:『何緣故有此生?』尋復正思惟,無間等起知:『緣有故有生。』 尋復正思惟:『何緣故有有?』尋復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知:『有取故有有。』 尋復正思惟:『何緣故有取?』尋復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觀察:『取法味著顧念,緣觸愛所增長③。』 當知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 譬如緣油炷而然燈,彼時時增油治炷,彼燈常明,熾然不息……」如前來歎譬④、城譬⑤廣說。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毘婆尸佛,如是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⑥,皆如是說。 [校勘]ⓐ 「毘婆尸」,巴利本作 Vipassin。 ⓑ 「有」,宋、元、明三本作「言」。 ⓒ 「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巴利本作 Sikhī, Vessabhū, Kakusandha Koṇāgamana, Kassapa。 [註解]① 毘婆尸佛:過去七佛中,第一位的佛名。 ② 正思惟:正確地思惟;如理地思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如理作意」。 ③ 取法味著顧念,緣觸愛所增長:執取,就是貪著滋味而愛顧、眷念,會由於六觸所緣生的愛而增長。 ④ 來歎譬:即《雜阿含經》卷十二第288經。 ⑤ 城譬:即《雜阿含經》卷十二第287經。 ⑥ 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過去七佛中,第二至六位的佛名,第七位即是釋迦牟尼佛。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常有同學提問:「就當下的緣起(而非三世輪迴)來看十二因緣,《雜阿含經》卷三第68經等許多經都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在此過程中『識』是排在『眼』(屬於六入處)、『色』(屬於名色)之後,但為什麼十二因緣中 (3) 識是在 (4) 名色 (5) 六入處之前?」 這個議題可分三點來說明: 一、立體的關係壓成一直線來表達 十二因緣的重點在於所有事物都是相倚而生、因緣而生,只有緣生緣滅的過程,其中無我、無我所;學習十二因緣的目的,則是為了明白改變條件、斷除十二因緣鎖鏈才能不受苦果。 十二因緣從第一支數到第十二支的線性、直線的次序,只是因緣的一種呈現方式、一種簡化的表達。實際上十二因緣的關係可說是立體的,時常是多支一起連動,而不單只與前一支、後一支互動而已,詳見《雜阿含經》卷二、三的相關經文。把立體的連動關係壓成一直線來表達,自然會有過度簡化的地方。 二、「識」和「名色」輾轉相依 卷十二第288經表示:「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CBETA, T02, no. 99, p. 81, b8) 也可參考卷二第39經深入分析「四識住」。 經上說「識」和「名色」是「輾轉相依」,因此有時說「名色」在「識」之前、有時會說「識」在「名色」之前,都只是因為觀察角度不同。 比喻來說,一個圓圈上 A 與 B 兩個點,既可以說 A 點在 B 點之前,也可以說 A 點在 B 點之後,只是觀察角度的不同。不過要特別注意「識」與「名色」每一次的輾轉相依都會生出新的「名色」和「識」,並沒有一個不變的「識」生出另一個不變的「名色」,因此也是無常的。圖解如下: 名色1生識1 → 識1生名色2 → 名色2生識2 → 識2生名色3 …… 「名色」和「識」是不斷剎那地相生然後滅去,所以《雜阿含經》卷十三第335經說「此陰滅已,異陰相續」(CBETA, T02, no. 99, p. 92, c16-19),只有因緣的生滅,而沒有不變的實體。 三、逆順觀察十二因緣,而先見六入處 為什麼在十二因緣中,(5)六入處會是在(3)識和(4)名色之後? 如前所說,十二因緣直線的次序只是因緣的一種呈現方式、一種簡化的表達,因此(5)六入處在(3)識和(4)名色之後,也只是其中一種次序。但這種次序的由來為何? 本經、卷十二第285~287經、《長阿含經》卷十第13經大緣方便經等許多經典都記載,十二因緣是佛陀證道前反推回去的,也就是從諦觀「老死」開始,然後一路往回找原因,由「老死」找到「生」,再由「生」往前找到「有」,再找到「取」…… 由這個順序一路往前找,最後找到「無明」是始作俑者。卷十二第291、292經中,佛陀教導比丘如何思惟與觀察苦的來源,也是逆著從「老死」開始回推,最後找到「無明」。 因此發掘十二因緣時,是先作逆觀察、再作順觀察。所以《阿含經》中都是寫「逆順觀察十二因緣」、「逆順觀察十二緣起」,而不是寫「順逆觀察十二緣起」。 為什麼「從後面往前推」的次第,會影響到十二因緣中「六入處」等支的次序呢?因為在這過程中有的人可能比較容易先找到「六入處」,然後找到「名色」,接著才觀察到「識」: 首先參考《雜阿含經》卷十二第294經:「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內有此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此六觸入所觸,愚癡無聞凡夫苦樂受覺,因起種種。云何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 此經中各支的次第也和「緣眼、色,生眼識」的順序稍有不同,可見不須太執著十二因緣的直線次序。也可注意此經在講「識身」與「名色」因緣生「觸」時,特別提到眼、耳、鼻、舌、身、意,經中稱呼「六識」是「眼識」等六識而不是「色識」等六識,「六觸」是「眼觸」等六觸而不是「色觸」等六觸,可見「六入處」是「六入處、六境、六識」三者當中蠻明顯、或具有代表性的。 因此佛陀在未成佛前,靜坐觀察什麼是「老死」的原因?「生」。 什麼是「生」的原因?「有」(出生前的積集業力)。 什麼是「有」的原因?「取」(執取)。 什麼是「取」的原因?「愛」(貪愛)。 什麼是「愛」的原因?「受」(感受)。 什麼是「受」的原因?「觸」(接觸)。 「觸」是從「六入處、六境、六識」三事和合來的。但是在實修時,逆觀會先觀到「六入處、六境、六識」的哪個? 有人會先觀到「六入處」,也就是前面所提到這三事和合當中可能最明顯、或具有代表性的。一方面,觸、受、愛、取、有等等都是在「身內」的,因此從「觸」往前找,在身內的「六入處」容易較包含「外境」的「名色」來得先找到。另一方面,「六入處」是比「六識」來得具體的目標,因此有人會先觀察到「六入處」。 因此,雖然若根據《雜阿含經》普遍的「緣眼、色,生眼識」說法,「六入處」似乎要擺在「名色」和「識」的前面,但由於十二因緣是從後面往前推的,有人會先觀察到「六入處」,在此情況下「六入處」在十二因緣中是可以在離「觸」較近的位置。 這不是唯一的選擇,畢竟「六入處」、「六境」、「六識」三者都可以接著「觸」被觀察到;把立體的東西壓成一直線,自然只能保留一種順序,不代表其它的順序不對。 繼續推: 什麼是「觸」的原因?在「六入處」發生。 「六入處」和「名色」、「識」三者和合才有「觸」,且「名色」、「識」是輾轉相依(觀到一個迴圈)。 那是什麼造成這個迴圈?這個迴圈就是一種業力,「造業」(「行」)造成了這個迴圈。 為什麼會造業?由於「無明」。 自此,十二因緣逆推完成。逆推出十二因緣,就可以順著開始滅,從「無明」開始滅,一路滅到「老病死憂悲惱苦」,佛陀成等正覺,廣度人天。 [進階辨正](三六七)[0101b08]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勤方便①修習禪思,內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禪思,內寂其心,精勤方便者,如是如實顯現②。云何如實顯現?老死如實顯現,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如實顯現。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如實顯現,行集、行滅、行滅道跡如實顯現。此諸法無常、有為、有漏如實顯現。」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方便:努力;採用方法以達成目標。 ② 如實顯現:契合真理地洞察、了知。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本經和下一經,類似卷八第206~207經、卷十六第428~429經,都有「當勤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及「當修無量三摩提,專精繫念」以「如實顯現」的經文。 這三卷中所舉的如實顯現例子,分別為:
(三六八)[0101b17]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無量三摩提①,專精繫念②。修無量三摩提,專精繫念已,如是如實顯現。云何如實顯現?謂老死如實顯現,乃至行如實顯現。此諸法無常、有為、有漏,如是如實顯現。」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三摩提: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又譯為三昧,義譯為正定、正受。 ② 繫念:心念連續不斷地繫於一處。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精勤繫念」即「止」(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能成就「定」;「如實顯現」即「觀」(洞察),能成就「慧」。 上一經及本經都說明了,要證知佛法深義,得因定發慧,止觀俱修,而不只是在概念上瞭解。
本經提到「修無量三摩提」,有二種可能的解釋: 第一種解釋是修各種不同的定,例如四禪及三三昧。 第二種解釋是修無量心三昧,也就是基於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之一而修定的方法。 本經相當的南傳經文沒有「無量」一詞。 (三六九)[0101b24]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昔者毘婆尸佛未成正覺時,住菩提所①,不久成佛②,詣菩提樹下,敷草為座,結跏趺坐③,端坐正念,一坐七日,於十二緣起逆順觀察,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乃至緣生有老死,及純大苦聚集,純大苦聚滅。 「彼毘婆尸佛正坐七日已,從三昧④覺,說此偈言:
「『如此諸法生, 梵志⑤勤思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毘婆尸佛,如是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亦如是說。 [校勘]ⓐ 「受」,宋本作「愛」。 [註解]① 菩提所: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的地方。 ② 不久成佛:即將成佛。 ③ 結跏趺坐:禪坐時,將兩腳盤於大腿上的坐法。 ④ 三昧: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又譯為「三摩地」、「三摩提」,義譯為「等持」。 ⑤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淨的修行)的人,音譯為「婆羅門」。原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佛陀則表示婆羅門不應以出生來界定,而要以行為來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三七〇)[0101c21][註解]① 欝毘羅:摩揭提國的村名,佛陀曾苦行六年的地方,今日印度比哈爾邦的 Urel 村,義譯為「苦行林」,又譯為「鬱鞞羅」、「優樓頻螺」。 ② 尼連禪河:恆河支流。位於中印度摩竭提國伽耶城的東方,相當於今日印度比哈爾邦的帕爾古河。又譯為「尼連然河」。 [對應經典]
[導讀:四食;食相應]古印度認為有四類食物能長養身心,即四食:
第一次聽聞「四食」的說法時,或許有些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麼會有形而上的食物?這是因為佛法中的「四食」是根據「長養五陰」來講的:
人是五陰的集合體,因此便將能夠長養五陰的,歸納為四食了。 修行四念處(參見卷二十四)可以如實知四食,進而對治對四食、五陰的執著:
《雜阿含經》「食相應」的內容即本卷第371~378經,是跟四食相關的經文,尤其探討四食相關的因緣。 (三七一)[0101c25]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①長養。何等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此四食何因、何集、何生、何觸?謂此諸食愛因、愛集、愛生、愛觸。此愛何因、何集、何生、何觸?謂愛受因、受集、受生、受觸。此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觸?謂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觸。此觸何因、何集、何生、何觸?謂觸六入處因、六入處集、六入處生、六入處觸。六入處集是觸集,觸集是受集,受集是愛集,愛集是食集,食集故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 「如是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食滅,食滅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攝受:吸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提到十二因緣其中的第五支至八支,第十一支至十二支: 六入處 → 觸 → 受 → 愛 → 食 → 生 → 老病死憂悲惱苦 [進階辨正](三七二)[0102a12]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時,有比丘名曰頗求那ⓑ①,住佛後扇佛,白佛言:「世尊!誰食此識②?」 佛告頗求那:「沒有不變的實體,只有因緣我不言有食識者,我若言有食識者,汝應作是問。我說識是食,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識食?』我則答言:『能招未來有,令相續生,有有故有六入處,六入處緣觸。』」 頗求那復問:「為誰觸?」 佛告頗求那:「我不言有觸者,我若言有觸者,汝應作是問:『為誰觸?』汝應如是問:『何因緣故生觸?』我應如是答:『六入處緣觸,觸緣受。』」 復問:「為誰受?」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受者,我若言有受者,汝應問:『為誰受?』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受?』我應如是答:『觸緣故有受,受緣愛。』」 復問:「世尊!為誰愛?」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愛者,我若說言有愛者,汝應作是問:『為誰愛?』汝應問言:『何ⓒ緣故有愛?』我應如是答:『緣受故有愛,愛緣取ⓓ。』」 復問:「世尊!為誰取?」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言有取者,我若說言有取者,汝應問言:『為誰取?』汝應問言:『何緣故有取?』我應答言:『愛緣故有取,取緣有。』」 復問:「世尊!為誰有?」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有者,我若說有有者,汝應問言:『為誰有?』汝今應問:『何緣故有有?』我應答言:『緣取故有有,能招當來有觸生是名有。有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謂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集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資」,宋、元、明三本作「利」。 ⓑ 「頗求那」,巴利本作 Phagguna。 ⓒ 「何」,宋、元、明三本作「何因」。 ⓓ 「愛緣取」,宋、元、明三本作「緣愛有取」。 [註解]① 頗求那:比丘名,在重病臨終時聽佛陀開示,而在命終時證三果,詳見卷三十七第1023經。又譯為「叵求那」、「破群」。 ② 誰食此識:是誰在以這覺知作用來資益身心?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從本經中可看到,佛陀的回答是:「你問錯問題了。」 學佛者應關心於事情發生的原因及讓它產生或消滅的方法。當甲造成乙時,讓甲發生則乙自然會發生(緣起;此生故彼生),讓甲不發生則乙自然不會發生(還滅;此滅故彼滅),在這當中沒有我見。 當明白了是什麼原因(集)造成了人的困惑不安、痛苦煩惱(苦),而且學會並實踐了止息的方法(道),自然就能滅除煩惱(滅),同時也不會再有「誰在輪迴」的疑惑了。
六入處 → 觸 → 受 → 愛 → 取 → 有 → 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三七三)[0102b18]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云何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觀察摶食云何比丘觀察摶食?修行人為活命而吃,斷貪吃譬如有夫婦二人,唯有一子,愛念將養,欲度曠野嶮①道難處,糧食乏盡,飢餓困極,計無濟理②,作是議言:『正有一子,極所愛念,若食其肉,可得度難,莫令在此三人俱死。』作是計已,即殺其子,含悲垂淚,強食其肉,得度曠野。云何?比丘!彼人夫婦共食子肉,寧取其味,貪嗜美樂與ⓐ不?」 答曰:「不也,世尊!」 復問:「比丘!彼強食其肉,為度曠野嶮道與[*]不?」 答言:「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凡食摶食,當如是觀。如是觀者,摶食斷知③,摶食斷知已,於五欲功德④貪愛則斷,五欲功德貪愛斷者,我不見彼多聞聖弟子於五欲功德上有一結使而不斷者,有一結繫故,則還生此世。 「觀察觸食云何比丘觀察觸食?譬如有牛,生剝其皮,在在處處,諸蟲唼⑤食,沙土坌⑥塵,草木針刺,若依於地,地蟲所食,若依於水,水蟲所食,若依空中,飛蟲所食,臥起常有苦毒此身。如是,比丘,於彼觸食,當如是觀。如是觀者,觸食斷知。觸食斷知者,三受則斷。三受斷者,多聞聖弟子於上無所復作,所作已作故。 「觀察意思食云何比丘觀察意思食?譬如聚落城邑邊有火起,無煙無炎⑦,時有士夫聰明黠慧,背苦向樂,厭死樂生,作如是念:『彼有大火,無煙無炎,行來當避,莫令墮中,必死無疑。』作是思惟,常ⓑ生思願,捨遠而去。觀意思食,亦復如是。如是觀者,意思食斷。意思食斷者,三愛則斷。三愛斷者,彼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所作已作故。 「觀察識食諸比丘!云何觀察識食?譬如國王,有防邏者,捉捕劫盜,縛送王所……」如前須深經⑧廣說。「以彼因緣,受三百矛苦覺,晝夜苦痛,觀察識食,亦復如是。如是觀者,識食斷知。識食斷知者,名色斷知。名色斷知者,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所作已作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與」,元、明二本作「以」。[*] ⓑ 「常」,明本作「當」。 [註解]① 嶮:「險」的異體字。 ② 計無濟理:估計沒有度過的可能。 ③ 斷知:(捨斷而)徹底地了知。 ④ 五欲功德: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這五種欲的功能。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五種欲」。 ⑤ 唼:蟲咬東西。讀音同「煞」。 ⑥ 坌:灰塵。讀音同「笨」。 ⑦ 無煙無炎:沒有煙也沒有明顯的火焰,例如燒紅的炭火,得要有警覺心的人才知道其高熱。 ⑧ 須深經:即《雜阿含經》卷十四第347經。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在心理層面而言,聖弟子的「觸」是「明觸」,而不會在心理生苦受,例如《雜阿含經》卷17:「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CBETA, T02, no. 99, p. 120, a22-25)。「身受」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感官的觸生受,是身體正常的功能之一;而「心受」則是意根的觸生受,這是修行人能用功的所在。
[進階辨正](三七四)[0102c28]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 「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 「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貪無喜故,識不住、不增長,識不住、不增長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行不增長,行不增長故,當來有不生不長,當來有不生長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起。如是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喜」,宋、元、明三本作「欲」。 [註解][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三七五)[0103a1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則有憂悲、有塵垢①,若於四食無貪無喜,則無憂悲,亦無塵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塵垢:指煩惱。 [對應經典]
(三七六)[0103a21]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 「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純大苦聚集。譬如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牕牖①,日出東方,光照西壁。如是,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 「若於四食無貪無喜……」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譬如,比丘!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牕牖,日出東方,應照何所?」 比丘白佛言:「應照西壁。」 佛告比丘:「若無西壁,應何所照?」 比丘白佛言:「應照虛空,無所攀緣。」 「如是,比丘!於此四食無貪無喜,識無所住,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北西長廣,東西牕牖:北側和西側較寬廣,東側和西側有窗戶。其中「牕」是「窗」的異體字,「牖」是窗戶,讀音同「有」。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北、東、南有窗」。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本經描述「北西長廣,東西牕牖」的建築,「日出東方,光照西壁」,為什麼要說「北西長廣」呢? 這是因為在北半球的國家,太陽常從東方偏南升起,而不一定是從正東方升起,尤其中國的領土大多數在北迴歸線以北,這種現象更為顯著。 若是完全方正的屋子,當曙光從東側的窗戶照入時,依據太陽的入射角多麼偏南,日光可能照在西側的牆上,也可能照到北側偏西的牆上。 若是照本經所說「北西長廣」的屋子,如右圖所示,則太陽的入射角縱使偏南,也是照在西側的牆上了,即經文中說的「應照西壁」。 這是個因地制宜的譬喻,因此像南傳的斯里蘭卡(錫蘭)位於赤道及北迴歸線之間的低緯度地區,太陽最常由正東升起,冬季由東南東、夏季由東北東升起,就不適合用「北西長廣」的屋子舉例,所以相當的南傳經文是另舉「北、東、南有窗」的例子了。 佛陀強調佛法是要讓人聽懂後修習親證的,而要求弟子以各國各地的方言傳播佛法,不拘泥於原始佛說的語言,從本經譬喻在南北傳經文的不同,也可見各地譯經師的用心良苦。 [進階辨正](三七七)[0103b08]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純大苦聚集。譬如。比丘!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牕牖,日出東方,應照何所?」 比丘白佛言:「應照西壁。」 佛告比丘:「如是,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喜,亦無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譬如,比丘!畫師、畫師弟子集種種彩色,欲粧ⓑ畫虛空,寧能畫不?」 比丘白佛:「不能,世尊!所以者何?彼虛空者,非色、無對、不可見①。」 「如是,比丘!於此四食無貪無喜,亦無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純」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粧」,宋、元、明三本作「莊」。[*] [註解]① 非色、無對、不可見:不是物質、沒有障礙性、看不到。 [對應經典]
(三七八)[0103b24]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純大苦聚集。譬如。比丘!畫師、若畫師弟子集種種彩,欲粧[*]畫於色①,作種種像。諸比丘!於意云何?彼畫師、畫師弟子寧能粧[*]於色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能粧[*]畫色。」 佛告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集。諸比丘!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有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比丘!譬如畫師、畫師弟子集種種彩,欲離於色有所粧[*]畫,作種種像,寧能畫不?」 比丘白佛:「不能,世尊!」 「如是,比丘!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有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二本無「此」字。 [註解]① 粧畫於色:繪畫在物質材料上。這裡的「色」指物質,例如白布、白板、或地面。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本經的畫師譬喻,和卷十第267經「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的譬喻呼應。本經說眾生貪喜四食而沉陷輪迴,卷十第267經則說眾生不如實知、樂著五陰,而不得解脫。 [導讀:四聖諦;諦相應 (1/2)]「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四聖諦」即佛陀悟到的四個真理:
《雜阿含經》「諦相應」的內容為本卷後半(第379~406經)及卷十六第407~443經,當中佛陀再三提醒弟子不只要理解四聖諦,還要努力修行以如實知四聖諦、於四聖諦無間等(洞察)。 (三七九)[0103c13]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五比丘④:「初轉此苦聖諦⑤,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⑥,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二轉苦聖諦智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諦⑦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諦⑧已知當ⓑ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諦⑨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比丘!三轉此苦聖諦已知,知已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⑩三轉十二行⑪ 不生眼、智、明、覺者,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⑫。我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⑬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爾時,世尊告尊者憍陳如:「知法未?」 憍陳如白佛:「已知,世尊!」 復告尊者憍陳如ⓓ:「知法未?」 拘隣⑭白佛:「已知,善逝!」 尊者拘隣已知法故,是故名阿若拘隣ⓔ⑮。 尊者阿若拘隣知法已,地神⑯舉聲唱言:「諸仁者!世尊於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法輪,諸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所未曾轉,多所饒益,多所安樂,哀愍世間,以義饒益⑰,利安天人,增益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⑱。」 地神唱已,聞虛空神天⑲、四天王天⑳、三十三天㉑、炎摩ⓕ天㉒、兜率陀天㉓、化樂天㉔、他化自在天㉕展轉傳唱,須臾之間,聞于梵天㉖身ⓖ。梵天乘聲唱言:「諸仁者!世尊於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法輪,諸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世間聞法未所曾轉,多所饒益,多所安樂,以義饒益諸天世人,增益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世尊於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轉法輪,是故此經名轉法輪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大正藏在「當」字之後有一「知」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 「智」,宋本作「知」。 ⓓ 「憍陳如」,巴利本作 Koṇḍañña。 ⓔ 「阿若拘隣」,巴利本作 Aññāta koṇḍañña。 ⓕ 「摩」,大正藏原為「魔」,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摩」。 ⓖ 「身」,明本作「自」。 [註解]① 波羅㮈: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北方邦瓦拉納西以北約十公里處的恆河河畔,是十六大國之一的迦尸國的首都。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迦尸國又稱為波羅㮈國。另譯為「波羅奈」。 ② 鹿野苑:中印度波羅㮈城的地名,當地林中有許多鹿,因此稱鹿野苑。佛陀成道後,在此地度化憍陳如等五位比丘證阿羅漢。 ③ 仙人住處:傳說鹿野苑是遠古曾有仙人居住的地方,因此又名「仙人住處鹿野苑」。 ④ 五比丘:佛最早度化的五位比丘,分別是憍陳如(又譯作「拘隣」)、拔提(又譯作「跋提釋迦王」)、摩訶男(又譯作「摩訶男拘隷」)、婆破(又譯作「惒破」)、阿濕波誓(又譯作「馬勝」、「馬師」)。 ⑤ 苦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真理;生是苦、老是苦、病是苦、死是苦、怨憎會(遇見仇人)是苦、愛別離(和所愛的離別)是苦、所求不得是苦,簡言之五受陰是苦;無常即是苦,會受到逼迫因此是苦。 ⑥ 眼、智、明、覺:形容聖者證果時見到真理。「眼」指看見真理,「智」指體證智慧,「明」指顯明真理,「覺」指覺悟真理,都是從不同角度比喻見到真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眼生起,智生起,慧生起,明生起,光生起」。 ⑦ 苦集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起因的真理;苦是由於無明(沒有智慧)、貪愛等因緣而來。 ⑧ 苦滅聖諦:聖者所證的苦的止息的真理,即煩惱熄滅的涅槃。 ⑨ 苦滅道跡聖諦:聖者所證的可以滅苦的解脫之道的真理,即「八正道」。 ⑩ 四聖諦:四項聖者所證的真理:苦、集、滅、道。 ⑪ 三轉十二行:佛陀初轉法輪,三次循序地解說四聖諦。另譯為「三轉十二說」。 ⑫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也就是佛陀的智慧。 ⑬ 憍陳如:比丘名,為佛陀最早度化的五比丘之一,也是五比丘當中第一位證果的,佛陀稱讚他「寬仁博識,善能勸化,將養聖眾,不失威儀」第一。 ⑭ 拘隣:即「憍陳如」的另譯,同為音譯。 ⑮ 阿若拘隣:已了知的憍陳如。「阿若」為音譯,義譯為「已了知」。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阿若憍陳如」。 ⑯ 地神:行走於地面的神祇。 ⑰ 以義饒益:以真義帶來幫助。 ⑱ 增益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增加天眾的勢力,減弱阿修羅眾的勢力。因為行善的動機要清淨才能往生天界,動機不純正則往生為阿修羅甚至入三惡道,佛陀教導清淨的佛法,使得人心向善且往生天界的人增加。「阿修羅」是六道眾生之一,喜愛戰鬥,有福報但因為瞋、慢、疑而生為阿修羅。 ⑲ 虛空神天:飛行於空中的神祇。 ⑳ 四天王天:欲界六天的第一天,位於須彌山腰。 ㉑ 三十三天:欲界六天的第二天,位於須彌山頂上,中央為帝釋天,四方各有八天,合稱三十三天。又稱為「忉利天」。 ㉒ 炎摩天:欲界六天的第三天。又譯為「焰摩天」、「夜摩天」、「豔天」。 ㉓ 兜率陀天:欲界六天的第四天。又譯為「兜率天」、「兜率哆天」,義譯為「知足天」。 ㉔ 化樂天:欲界六天的第五天。此天天人能隨心所欲地變化出五欲的境界而自娛樂,因此稱為「化樂」。 ㉕ 他化自在天:欲界六天的最高天。此天天人能以較其低的天所變化出的欲境,自由拿來給自己娛樂,因此稱為「他化自在」。又譯為「他化樂天」。 ㉖ 梵天:色界的初禪天之一,此天離欲界的淫欲,寂靜清淨。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地神為居住於地上的祈祇,離人間較近,和人類的交集較多,《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8〉第30經世記經:「一切人民所居舍宅,皆有鬼神,無有空者。一切街巷四衢道中,屠兒市肆及丘塚間,皆有鬼神,無有空者。凡諸鬼神皆隨所依,即以為名。」(CBETA, T01, no. 1, p. 135, a27-b1) 因此佛陀成道後由地神就近知道也是自然的,然後再層層上傳至較遠的天界。這樣由地神先聽聞、再層層上傳到其他天界的敘述,在佛經中還蠻常見的。 [進階辨正](三八〇)[0104b01]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導讀:三轉法輪與修行的目標]接下來的幾經可說都和三轉法輪的內容相關,第381、382經表示應當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二轉),第383~388經則表示已知苦、已斷集、已證滅、已修道(三轉)的人則已達成修行的目標:
(三八一)[0104b06]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此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修無間等,起增上欲①,方便堪能②,正念、正知③,應當覺。」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增上欲:加強的意願。 ② 方便堪能:努力精進以有能力。 ③ 正念、正知: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三八二)[0104b1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當知、當解,於苦ⓐ集聖諦當知、當斷,於苦滅聖諦當知、當證,於苦滅道跡聖諦當知、當修。」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苦」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對應經典]
(三八三)[0104b20]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如是比丘則斷愛欲,轉ⓐ去諸結,於慢無間ⓑ等①究竟苦邊。」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轉」,宋、元、明三本作「縛」。 ⓑ 「間」,大正藏原為「明」,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間」。 [註解]① 於慢無間等:(洞察而)完全地破除我慢。這邊的「無間等」是止滅的意思。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三八四)[0104b29]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如是比丘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①,正智善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盡諸有結:滅盡所有「生命存在」的束縛,也就是不再有來生。「有」指生命的存在。 [對應經典]
(三八五)[0104c09]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如是比丘邊際、究竟邊際、離垢邊際,梵行已終,純一清白,名為上士①。」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上士:上等人。
(三八六)[0104c18]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如是比丘無有關鍵ⓐ,平治城壍,度諸嶮難,解脫結縛①,名為賢聖,建立聖幢②。」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鍵」,宋、元、明三本作「揵」。[*] [註解]① 無有關鍵,平治城壍,度諸嶮難,解脫結縛:不為關卡所阻礙,平定城池,度過各種險難,解脫各種束縛。這個戰士打勝仗的比喻常用來形容佛弟子打破生死輪迴、證阿羅漢。 ② 幢:在高舉的竿柱繫上絲帛作圓桶狀的旗幟。原為戰場上用來統領軍隊、顯揚軍威的物品,在佛教則用以顯示三寶威德、讓人憶念三寶。
[導讀:四果]佛法的修習不只是在信仰及實踐的層次,還可以親身體證解脫。以解脫的程度來衡量,修道的成就可略分為四果:
證得果位的條件以及剩餘輪迴的束縛,如下表所述:
其中一些名詞的簡略意義如下:
(三八七)[0104c27]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如是比丘無有ⓐ關鍵[*],平治城塹,度諸峻難,名為賢聖,建立聖幢。諸比丘!云何無有關鍵[*]?謂五下分結①已斷ⓑ、已知,是名離關鍵[*]。云何平治城塹?無明謂之深塹,彼得斷知,是名平治城塹。云何度諸嶮難?謂無際生死,究竟苦邊,是名度諸嶮難。云何解脫結縛?謂愛已斷、已知。云何建立聖幢?謂我慢已斷、已知,是名建立聖幢。」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本無「有」字。 ⓑ 「斷」,大正藏原為「離」,今依據高麗藏改作「斷」。 [註解]① 五下分結:身見(執著於有恆常不變的自我)、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貪欲、瞋恚。斷除五下分結,即為第三果聖者。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本經、《雜阿含經》卷三第71經、《中阿含經》卷五十四〈大品2〉第200經阿梨吒經、南傳《增支部尼柯耶》集5〈戰士品8〉第71經,都有以戰士打勝仗比喻超脫輪迴。這幾經的主題、比喻項目,以及佛法的解說,整理如下表所示:
[進階辨正](三八八)[0105a1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是名比丘斷五支①,成六分②,守護於一③,依倚ⓐ於四④,捨除諸諦⑤,離四衢⑥,證諸覺想⑦,自身所作⑧,心善解脫⑨,慧善解脫⑩,純一清白⑪,名為上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倚」,大正藏原為「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倚」。 [註解]① 斷五支:斷除五蓋(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 ② 成六分:成就對六根的守護;當六根對六境時,不喜不憂而安住於捨,有正念、正知。 ③ 守護於一:以正念守護心。 ④ 依倚於四:依於四種事;《成實論》表示可解讀四種事為著糞掃衣、常行乞食、依樹下坐、服陳棄藥,也可解讀為熟思而遠離(惡象、惡馬等)、熟思而習近(衣服、飲食等)、熟思而除遣(散亂、疲勞等)、熟思而忍受(寒熱等)。相當的南傳經文解釋為後者。相當的《增壹阿含經》經文解釋作四神足。 ⑤ 捨除諸諦:捨棄外道以為真實的各種邪見。 ⑥ 離四衢:遠離種種的希求、執著。「四衢」是十字路口,《雜阿含經》卷十第265經將「識無堅實」比喻為幻師在四衢道頭變出各種幻境,其中「四衢」可對應到卷二第39經所說的「四識住」。 ⑦ 證諸覺想:契合真理地了知各種念頭;捨斷欲貪的念頭(欲覺)、生氣的念頭(恚覺)、加害的念頭(害覺)。 ⑧ 自身所作:對應經典作「身行猗息」、「離身行」,指入第四禪。 ⑨ 心善解脫:心徹底地解脫。 ⑩ 慧善解脫:以智慧徹底地斷除煩惱而解脫,即斷無明。 ⑪ 純一清白:完全清淨的修行。又譯為「純一滿淨,梵行清白」。 [讀經拾得]本經、《雜阿含經》卷三第71經、《長阿含經》卷九第10經十上經、《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二〈結禁品46〉第2經、南傳《增支部尼柯耶》集10〈救護品2〉第20經、南傳《長部尼柯耶》第33經,都有「斷五支、成六支……」這十項比喻。這幾經的主題以及比喻項目,整理如下:
[進階辨正][導讀:如實知四聖諦]接下來的幾經都圍繞著「如實知四聖諦」:
(三八九)[0105a24]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法成就,名曰大醫王者,所應王之具、王之分①。何等為四?一者善知病,二者善知病源,三者善知病對治,四者善知治病已,當來更不動發。云何名良醫善知病?謂良醫善知如是如是種種病,是名良醫善知病。云何良醫善知病源?謂良醫善知此病因風起、痰癊ⓐ②起、涎唾③起、眾冷④起、因現事⑤起、時節⑥起,是名良醫善知病源。云何良醫善知病對治?謂良醫善知種種病,應塗藥、應吐⑦、應下⑧、應灌鼻⑨、應熏⑩、應取汗⑪。如是比⑫種種對治,是名良醫善知對治。云何良醫善知治病已,於未來世永不動發?謂良醫善治種種病,令究竟除,於未來世永不復起,是名良醫善知治病,更不動發。 「如來、應、等正覺為大醫王,成就四德,療眾生病,亦復如是。云何為四?謂如來知此是苦聖諦如實知、此是苦集聖諦如實知、此是苦滅聖諦如實知、此是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諸比丘!彼世間良醫於生根本對治不如實知,老、病、死、憂、悲、惱、苦根本對治不如實知,如來、應、等正覺為大醫王,於生根本知對治如實知,於老、病、死、憂、悲、惱、苦根本對治如實知,是故如來、應、等正覺名大醫王。」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痰癊」,大正藏原為「癖陰」,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痰癊」。 [註解]① 名曰大醫王者,所應王之具、王之分:名為大醫王的人,所應要具備的、所應有的要素。 ② 痰癊:痰或水大在胸腹積聚不散的病。 ③ 涎唾:口水、唾液。「涎」讀音同「閒」,口水、唾液。 ④ 眾冷:受寒。 ⑤ 現事:現在、眼前的事物。 ⑥ 時節:季節。 ⑦ 吐:催吐的療法,吐出有害物質以解除中毒或緩和病勢。 ⑧ 下:瀉下的療法,可通便秘、退水腫、或清熱瀉火。 ⑨ 灌鼻:以藥物或酥油脂灌鼻的療法,可治鼻病、眼病、頭痛。 ⑩ 熏:以藥物煙熏供吸氣入口的療法,可治風寒、咳嗽、眼痛。 ⑪ 取汗:發汗的療法,可以解除體表的病邪(例如風寒),去風濕、消水腫、疏通血脈。 ⑫ 如是比:這樣類比的;像這類的。 [讀經拾得]
佛陀以治療疾病為例,說明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
將這樣的方法,運用在每個人必然得面對的問題: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也就是四聖諦:
由此經及許多律藏中的記載可知,對於世人生病,佛陀認為可由醫師作適當的診斷及治療,並未否定世間醫療的功效。「醫方明」也是世間「五明」之一,是對於行走人間有幫助的學術。 究竟來看,佛陀則教導弟子以四聖諦從根本解決老病死憂悲惱苦的問題,而為大醫王。
有同學提問:「本經提到『良醫善治種種病,令究竟除,於未來世永不復起』。有醫師這麼厲害,能預防下一輩子的病嗎?」 其實在佛經中「未來世」不一定指下一輩子,只要是在「現在」以後的都可以是「未來世」。同理,十二因緣中的「生」不一定指下輩子的出生,對修行人來說任何一個起心動念都可能是新的出「生」,因此十二因緣是可現見的,而佛法是可現證的。 所以本經說「於未來世永不動發」只是說醫生治好病、斷了病根,就不復發了。本經也將此形容為「當來更不動發」,可見「未來世」即「當來」,在本經中並不是指下輩子的來世。 [進階辨正]ⓐ(三九〇)[0105b21]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沙門、婆羅門於此苦聖諦不如實知,此苦集聖諦不如實知,此苦滅聖諦不如實知,此苦滅道跡聖諦不如實知,此非沙門之沙門,非婆羅門之婆羅門,彼亦不於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若沙門、婆羅門於此苦聖諦如實知,此苦集聖諦如實知,此苦滅聖諦如實知,此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於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故,比丘!於四聖諦無間等當起增上欲,精勤堪能,方便修學。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對應經典]
(三九一)[0105c09]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廣說如上。差別者:「於四聖諦不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非沙門數①、非婆羅門數②;於四聖諦如實知者,是沙門數、是婆羅門數。」乃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沙門數:在修行人之中;真正的修行人。「沙門」在古代印度原泛指傳統婆羅門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② 婆羅門數:在修行人之中;真正的修行人。「婆羅門」原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佛陀則表示婆羅門不應以出生來界定,而要以行為來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對應經典]
(三九二)[0105c15]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不如實知,苦集聖諦不如實知,苦滅聖諦不如實知,苦滅道跡聖諦不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不得脫苦。若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如實知,於苦集聖諦如實知,於苦滅聖諦如實知,於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解脫於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於苦不解脫、解脫。如是捨惡趣①不解脫、解脫,堪能捨戒退減、不捨戒退減,能自說得過人法②自證、不能自說得過人法作證,能於此外求良福田、不能於此外求良福田③。 「能於此外求大師、不能於此外求大師,不能越苦、堪能越苦,不堪能脫苦、堪能脫苦。」 如是上諸經重說悉繼以偈:
「若不知苦者, 及彼眾苦因,
若復如實知, 息苦之道跡。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惡趣:壞的往生處,即地獄、餓鬼、畜牲三惡道。 ② 過人法:超越凡人的解脫或神通。 ③ 不能於此外求良福田:不能於如實知四聖諦的人之外找到更好的值得供養的對象。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這是因為「自說得過人法自證」常常是貪名聞利養甚至詐財騙色的人在大妄語。佛陀制戒禁止比丘向未受大戒的人自說得過人法,縱使真的得過人法而說都犯戒,除非是在圓寂前說。如《五分律》卷六:「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自說得過人法,言:『我如是知,如是見。』實者,波逸提。[……]若受大戒人不問,而向說,語語突吉羅。比丘尼亦如是。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不犯者:泥洹時說;受具戒人問,而後說。」(CBETA, T22, no. 1421, p. 40, b30-c13) 至於沒得過人法而自稱得過人法的人,則犯死後必墮無間地獄的最重罪。 因此「自說得過人法自證」是由於不如實知四聖諦、不畏因果而造作的惡業,佛弟子皆應引以為戒。 (三九三)[0106a16]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善男子正信非家,出家學道①,彼一切所應當知四聖諦法。何等為四?謂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是故,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修無間等,如此章句②,一切四聖諦經,應當具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悉應當說。又三結③盡,得須陀洹④,一切當知四聖諦。何等為四?謂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當知、如是當見、無間等⑤。」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若三結盡,貪、恚、癡薄,得斯陀含⑥,彼一切皆於四聖諦如實知故。何等為四?謂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當知、如是當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五下分結盡,生般涅槃⑦阿那含⑧,不還此世,彼一切知四聖諦。何等為四?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若一切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彼一切悉知四聖諦。何等為四?謂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若得辟支佛⑨道證,彼一切知四聖諦故。何等為四?謂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若得無上等正覺,彼一切知四聖諦故。何等為四?謂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基於正信從家出離,出家修行。其中「正信非家」可詮釋為「相信世俗的家不是最終的歸宿」。 ② 章句:章節、句子。「章」是意義完整的一個段落,「句」是語意完全的詞組。 ③ 三結:身見、戒取、疑。 ④ 須陀洹:見到真理,而斷身見(執著於有「我」)、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的聖人,最多於天界與人間往返七次就能涅槃。是四沙門果(解脫的四階段果位)的初果,又稱為預流果。 ⑤ 如是當知、如是當見、無間等:這裡可能有經文脫落,原文可能為「如是當知、如是當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⑥ 斯陀含:斷身見、戒取、疑,貪、瞋、癡薄的聖人,最多投生至天界再投生人間,往返一次,就能涅槃。是四沙門果(解脫的四階段果位)的第二果,又稱為一來果。 ⑦ 生般涅槃:「阿那含果」的聖人中,往生色界天即證得涅槃者。 ⑧ 阿那含:斷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欲貪、瞋恚)的聖人,不再生於欲界。例如下一生生於色界或無色界的天界,並在天界證得涅槃。是四沙門果(解脫的四階段果位)的第三果,又稱為不還果。 ⑨ 辟支佛:沒有老師教導而自己覺悟解脫,且不為大眾說法的聖者。又譯為「獨覺」、「緣覺」。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佛陀表示初果至四果,乃至辟支佛果、佛果,都是以四聖諦為根本。本卷第402經也說:「於四聖諦平等正覺,名為如來、應、等正覺。」 [進階辨正](三九四)[0106b24]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日出,明相①先起。如是正盡苦②亦有前相起,謂知四聖諦。何等為四?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校勘]ⓑ 「諦」,明本作「諦。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 ⓒ 明本無「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十五字。 [註解]① 明相:日出前,東邊的天空開始亮起來的景像。 ② 正盡苦:徹底地斷盡所有的苦。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三九五)[0106c02]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日月不出世間者,一切眾星亦不出於世間①,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刻ⓐ②數、須臾,皆悉不現,世間常冥,無有明照,唯有長夜,純大闇苦現於世間。若如來、應供、等正覺不出世間時,不說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世間盲冥,無有明照。如是長夜,純大闇冥現於世間。 「若日月出於世間,眾星亦現,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刻[*]數、須臾,悉現世間,長夜明照,出於世間。如是,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說苦聖諦現於世間,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不復闇冥,長夜照明,純一智慧現於世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刻」,大正藏原為「尅」,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刻」。[*] [註解]① 一切眾星亦不出於世間: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則大光明、大光耀尚未現」。 ② 刻:計時的單位,古代以一晝夜分一百刻,但因不能與十二個時辰整除,幾經修改,清朝之後以一晝夜分九十六刻,即十五分鐘為一刻。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本經以佛陀以及佛說的四聖諦比喻日月,有日月而照破黑暗。 (三九六)[0106c18]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日出,周行空中,壞諸闇冥,光明顯照。如是,聖弟子所有集法,一切滅已①,離諸塵垢,得法眼生,與無間等,俱三結斷。所謂身見、戒取、疑,此三結盡,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法,必定正覺趣,七有天人往生②,作苦邊。彼聖弟子中間雖起憂苦,聽彼聖弟子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③具足住④。不見彼聖弟子有一法不斷,能令還生此世者⑤。此則聖弟子得法眼之大義。是故,比丘於此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精進修學。」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所有集法,一切滅已:(見到)所有生起的一切都會滅去。這句話前可能經文脫落一「見」字。相當的南傳經文沒有這八個字。 ② 七有天人往生:(最多)於天界與人間往返七次;為證得「須陀洹果」者。 ③ 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離於感官欲樂,離於惡的、不善的事情,覺與觀兩者皆有,由捨離而生起喜與樂,達到初禪的境界。 ④ 具足住:進入(達成)並保持著。又譯為「成就遊」。 ⑤ 不見彼聖弟子有一法不斷,能令還生此世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如果在那時聖弟子死了,則沒有那個聖弟子被結縛而會回這個世間的結」。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
初禪是離欲、惡不善法,不和欲界相應,因此初果聖者若有穩固的初禪,即能往生色界天,甚至可能在色界天繼續證得涅槃,成為本經說的「不見彼聖弟子有一法不斷,能令還生此世者」。 [進階辨正](三九七)[0107a0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作是說,我於苦聖諦未無間等,苦集聖諦、苦滅聖諦未無間等。而言我當得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此說不應①。所以者何?無是處故。 「若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未無間等,而欲ⓐ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無有是處。譬如有人言我欲取佉提羅ⓑ②葉,合集作器,盛水持行者,無有是處。所以者何?無是處故。如是言我於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未無間等,而欲得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無有是處。 「若復有言我當於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無間等已得,復得苦滅道跡聖諦者,斯則善說。所以者何?有是處故。 「若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無間等已,而欲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斯有是處。譬如有言我以純曇摩ⓒ葉③、摩樓迦ⓓ葉④,合集盛水持ⓔ行者,此則善說。所以者何?有是處故。如是若言我於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無間等已,而欲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斯則善說。所以者何?有是處故。若於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無間等已,而欲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斯有是處故。」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欲」字。 ⓑ 「佉提羅」,巴利本作 Khadira。 ⓒ 「純曇摩」,巴利本作 Paduma。 ⓓ 「摩樓迦」,巴利本作 Māluvā。 ⓔ 「持」,宋、元、明三本作「持將」。 [註解]① 我於苦聖諦未無間等,苦集聖諦、苦滅聖諦未無間等。而言我當得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此說不應:如果自己尚未洞察苦諦、集諦、滅諦,而自稱能洞察道諦,是沒有這種事的。相當的南傳經文略有不同,而是:「若作如是言:『我對苦聖諦,不能如實現觀;對苦集聖諦,不能如實現觀……對苦滅聖諦,不能如實現觀;對順苦滅道聖諦,不能如實現觀,作正苦之邊際。』無有此理。」 ② 佉提羅:兒茶樹,為豆科金合歡屬落葉小喬木,其葉為羽狀複葉,小而脆弱。 ③ 純曇摩:紅蓮花。 ④ 摩樓迦:葛藤,為豆科葛屬多年生蔓草,是一種藤蔓植物,其葉寬卵形。會纏繞樹木,甚至造成樹木缺少陽光而死亡。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雜阿含經》的經文記載四聖諦的無間等,有苦、集、滅、道的次第,也可參見卷十六第435~437經。 相當的南傳經文則略有不同,是表示要苦、集、滅、道都無間等,才能得到苦的完全結束。 (三九八)[0107a28]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小綿丸、小劫貝華①丸,置四衢道②頭,四方風吹,則隨風去向於一方。如是,若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不如實知,於苦集聖諦、於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不如實知,當知彼沙門、婆羅門常觀他面,常隨他說,以不如實知故,聞彼所說,趣說而受,當知此人不宿修習智慧故。 「譬如因陀羅柱③,銅鐵作之,於深入地中,四方猛風不能令動。如是,如實知四聖諦,就不會人云亦云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者,當知是沙門、婆羅門不視他面,不隨他語。是沙門、婆羅門智慧堅固,本隨習故,不隨他語。是故,比丘!於四聖諦當勤方便,起增上欲,精進修ⓐ學。」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修」字。 [註解][對應經典][讀經拾得]經中形容證初果者,常描述如《雜阿含經》卷五第107經:「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心得無畏」。(CBETA, T02, no. 99, p. 33, b21-22) 因為已親身證知佛法,因此不再受他人影響對佛法的理解,不會人云亦云。 [進階辨正]ⓐ(三九九)[0107b16]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石柱,長十六肘①,八肘入地,四方風吹,不能令動。如是,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如實知,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斯等沙門、婆羅門至諸論處,無能屈。其心解脫、慧解脫者,能使餘沙門、婆羅門反生憂苦。如是如實知、如實見,皆是先世宿習故,使智慧不可傾動。是故,比丘!於四聖諦當勤方便,起增上欲,精進修學。」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對應經典]
[導讀:四聖諦無間等的重要性]以下各經都強調應該要努力修行,以於四聖諦得無間等,因為:
(四〇〇)[0107b27]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有人火燒頭衣①,當起增上欲②,急救令滅。」 佛告比丘:「莫作是說。當置頭衣,於四聖諦起增上欲③,勤加方便④,修無間等。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未無間等,當勤方便,修無間等。所以者何?比丘!長夜熾然,地獄、畜生、餓鬼。諸比丘!不見極苦,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未無間等者,是比丘當忍苦、樂、憂、悲,於四聖諦勤加精進,方便修習無間等,應當是ⓒ學。」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大正藏無「是」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① 火燒頭衣:火燒到頭髮和衣服。 ② 增上欲:加強的意願。 ③ 莫作是說。當置頭衣,於四聖諦起增上欲:不要這麼說(也就是說火燒到頭髮和衣服可以不急著救)。可以不去管火已經燒到頭髮和衣服,而要對四聖諦升起加強的意願。 ④ 勤加方便:勤奮努力。 [對應經典]
(四〇一)[0107c11]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士夫年壽百歲,有人語言:『士夫若欲聞法,當日日三時受苦,晨朝時受百槍苦,日中、晡時亦復如是。於一日中受三百槍苦。如是日日,至於百歲,然後聞法,得無間ⓐ等,汝寧能不?』 「時,彼士夫為聞法故,悉堪能受。所以者何?人生於世,長夜受苦,有時地獄,有時畜生,有時餓鬼,於三惡道空受眾苦,亦不聞法,是故我今為無間等故,不以終身受三百槍為大苦也。是故,比丘!於四聖諦未得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間」,大正藏原為「聞」,今依據高麗藏改作「間」。 [註解][對應經典]
(四〇二)[0107c25]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四聖諦平等正覺①,名為如來、應、等正覺。何等為四?所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於此四聖諦平等正覺,名為如來、應、等正覺。是故,諸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① 平等正覺:完全覺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如實現正覺」。 [對應經典]
(四〇三)[0108a04]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摩竭①國人間遊行,於王舍城波羅利弗是中間竹林聚落,國王於中造福德舍②。爾時,世尊與諸大眾於中宿止。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與汝等於四聖諦無知、無見、無隨順覺、無隨順受者,應當長夜ⓐ驅馳生死。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我與汝等於四聖諦無知、無見、無隨順覺、無隨順受者,應當長夜驅馳生死。以我及汝於此苦聖諦順知、順入,斷諸有流③,盡諸生死,不受後有。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順知、順入,斷諸有流,盡諸生死,不受後有。是故,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修無間等。」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我常與汝等, 長夜涉生死,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長夜」,宋、元、明三本作「長夜流浪」。 ⓑ 「海流」,大正藏原為「流海」,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海流」。 ⓒ 「有」,大正藏原為「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有」。 [註解]① 摩竭: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恆河中游南岸地區。另譯為「摩竭提」、「摩竭陀」。 ② 福德舍:供應旅人及貧人的宿舍。 ③ 有流:生命存在的相續。「有」即十二因緣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之管道」。 [對應經典]
(四〇四)[0108a24]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摩竭國人間遊行,王舍城波羅利弗是中間竹林聚落,大王於中作福德舍。爾時,世尊與諸大眾於中止宿。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當行,共至申恕①林。」 爾時,世尊與諸大眾到申恕林,坐樹下。 爾時,世尊手把樹葉,告諸比丘:「此手中葉為多耶?大林樹葉為多?」 比丘白佛:「世尊!手中樹葉甚少,彼大林中樹葉無量,百千億萬倍,乃至算數譬類不可為比。」 「如是,諸比丘!佛陀說的法如手中樹葉般稀有,能幫助人向於涅槃我成等正覺,自所見法,為人定說者,如手中樹葉。所以者何?彼法義饒益②、法饒益③、梵行饒益④、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大林樹葉,如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說者,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法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明、慧、正覺、正向涅槃故。是故ⓐ,諸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故」字。 [註解]① 申恕:印度黃檀,為豆科黃檀屬的落葉大喬木,原產於印度。又譯為「身恕」、「尸舍婆」、「尸攝惒」。 ② 義饒益:有利益。其中「義」是「利益」的意思。 ③ 法饒益:對正法的修學有幫助。 ④ 梵行饒益:對清淨修行(梵行)有幫助。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佛陀將他所說的法比喻為「手中樹葉」般稀有,能幫助人向於涅槃;沒說的法比喻為「大林中樹葉」,雖然數量非常多,但是不能幫助人向於涅槃,因此佛陀才不說。這是一則知名的比喻。 市面上常見有人斷章取義引用本經經文,作錯誤的解讀。一種是附佛外道說:「佛陀說他所說的法只有手中的樹葉,而另外有更多的樹葉他還沒講。我們宗派講的無上大法,就是佛陀沒說出來的無上大法。」殊不知佛陀不講的法是因為「彼法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 另一種是將本經經文作過為狹礙的解讀,表示:「只有四聖諦是佛陀的手中樹葉,其他縱使是《阿含經》的經文,只要不是直接解說四聖諦,就不是佛法,就是迷信。」其實佛陀所說法都是「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諸如對於三界六道的解說,都能夠幫助佛弟子更正確地瞭解世間、避開歧路以證得涅槃。本經最後說「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表示應勤修以證四聖諦,並不是說沒在解說四聖諦的經文就不是佛法。 親自讀過本經,自然就不會被斷章取義的講法所迷惑了。 (四〇五)[0108b13]如是我聞: 爾時,尊者阿難晨朝著衣持鉢,入毘舍離城乞食。時,有眾多離車ⓐ③童子晨朝從城內出,至精舍門,持弓箭,競射精舍門孔,箭箭皆入門孔。 尊者阿難見已,以為奇特,彼諸離車童子能作如是難事。入城乞食,還舉衣鉢,洗足已,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晨朝著衣持鉢,入毘舍離城乞食,見有眾多離車童子從城內出,至精舍門,競射門孔,箭箭皆入。我作是念:『此甚奇特!諸離車童子能為難事。』」 佛告阿難:「於意云何?離車童子競射門孔,箭箭皆入,此為難耶?破一毛為百分,而射一毛分,箭箭悉中,此為難耶?」 阿難白佛:「破一毛百分,射一分之毛,箭箭悉中,此則為難。」 佛告阿難:「未若於苦聖諦生如實知,此則甚難。如是,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見,此則甚難。」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一毛為百分, 射一分甚難,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離車」,巴利本作 Licchavī。 [註解]① 毘舍離: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東北部,在恆河北岸,是十六大國之一的跋耆國的首都,這個城內主要的種族叫離車,是跋祇族的一部。另譯為「毘耶離」、「鞞舍離」、「廣嚴城」。 ② 重閣講堂:佛陀的道場之一,在毘舍離城北邊一大片天然林中的大講堂。又譯為「高樓臺觀」、「大林精舍」。 ③ 離車:古代居住在毘舍離城的剎帝利種族名。佛世時此種族實施共和制,頗為富強,佛陀涅槃後,此族的民眾也分得佛舍利,起塔供養。 ④ 觀一一苦陰,非我難亦然:於一一具有苦的特性的五陰,皆能洞察非我,也是這麼難。 [對應經典]
(四〇六)[0108c06]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獼猴池側重閣講堂。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大地悉成大海,有一盲龜壽無量劫,百年一出其頭,海中有浮木,止有一孔,漂流海浪,隨風東西。盲龜百年一出其頭,當得遇此孔不?」 阿難白佛:「不能,世尊!所以者何?此盲龜若至海東,浮木隨風,或至海西,南、北四維圍遶亦爾,不必相得。」 佛告阿難:「人身比盲龜浮木還難得盲龜浮木,雖復差違,或復相得。愚癡凡夫漂流五趣①,暫復人身,甚難於彼。所以者何?彼諸眾生不行其義、不行法、不行善、不行真實,展轉殺害,強者凌ⓐ弱,造無量惡故。是故,比丘!於四聖諦當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凌」,大正藏原為「陵」,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凌」。 [註解]① 五趣:眾生往生的五種去處,即天道、人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因為「六道」中阿修羅道散布於其餘道中,因此經中有時說「六道」、有時說「五道」。 [對應經典][讀經拾得]本經以盲龜浮木喻人身難得,是知名的一個比喻。 雜阿含經卷第十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