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雜阿含經》卷六(一三三) 「如是,比丘,若無常者是苦,是苦有故,是事起、繫著、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繫其頭,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是故,諸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如是見、聞、覺、識,求得隨憶、隨覺、隨觀,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這邊的「見、聞、覺、識、求、得、隨憶、隨覺、隨觀」是何義? David Chiou:
簡言之,從粗到細的知覺,通通都無我。 其中「得、求、憶」是意根緣於過去、未來、現在的法塵而生的意識的造作。「覺、觀」新譯為「尋、伺」。尋是粗的心相,伺是細的心相,都算是進入更深一層定境的障礙。 以下列出相關的記載,可支持以上結論:
□『丁福保佛學辭典』:見聞覺知
□『丁福保佛學辭典』:覺觀
□『丁福保佛學辭典』:尋伺
□南傳相應部24相應2經/這是我所經(莊春江居士譯) 菩提比丘英譯為「被見、聽、感覺、認識、獲得、尋求、以心徘徊(衡量)」(is seen, heard, sensed, cognized,attained, sought after, and ranged over by the mind),並解說「所得、所求、心之所思惟」是前四者的詳述(elaboration)。 □《雜阿含》第139經 「若復見、聞、覺、識,起、求、憶、隨覺、隨觀,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雜阿含經》卷33:「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禪。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月。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三項 增壹阿含經 「如是丈夫,不念貪欲纏,住於出離,如實知,不以貪欲纏而求正受。亦不(念)瞋恚、 睡眠、掉悔、疑纏,……不以疑纏而求正受」。 「如是詵陀!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 想而修禪;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非)月,非見、聞、覺、識,非得、非求,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詵陀!比丘如是修禪者,諸天主、伊溼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 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 「佛告跋迦利: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於水、火、風……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 !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 經中先說明,要離貪欲等五蓋,不可以五蓋來求正受(三昧)。修禪要先離五蓋,是佛法中修禪的一般定律。次說修禪者應不依一切而修禪;如不依一切而修,那就印度的大神,天主Indra 是帝釋天,伊溼波羅I^s/vara是自在天(梵天異名),波闍波提Praja^pati是生主,都 不能知道「依何而禪定」。原來一般的禪定,必有所依緣的禪境,所以有他心通的諸天,能知禪 者的心境。現在一無所依,這就不是諸天世俗心境所能知道了。接著,佛為跋迦利(Bhakali^『 增支部』作詵陀)說明:不依一切而修,是於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離一切想,就是無所依的深禪。經中所說不依的一切,也就是一般的禪法。地、水、火、風,依此四大而修的,如地、水、火、風──四種遍處;如觀身四大的不淨,如「持息念」的依風而修。空、 識,也是遍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四無色定。此世、 他世、日、月:一般世俗禪定,或依此世界,或依其他世界,或依日輪,或依月輪而修。這都是 有依有想的世俗定,與『楞伽經』所說的「愚夫所行禪」:「譬如日月形,鉢頭摩深險(蓮華海 ),如虛空火燼,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相合。見、聞、覺、識(知),是 六根識。在禪法中,有依根識的直觀而修的。得與求,是有所求、有所得,甚深禪是無求無得而 修的。隨覺、隨觀,覺觀即新譯的尋、伺。依世俗定說,二禪以上,沒有尋、伺。約三界虛妄說 ,三界都是尋、伺所行。這所說的一切,都不依止,離一切想的深禪,與大乘所說,般若現證時 能所雙忘,沒有所緣緣影像相,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Ness Chen: 看到的經文有點出入,請問是「求、得、隨憶、隨覺、隨觀」,還是「得、求、憶、隨覺、隨觀」? David Chiou: 大正藏原為「求、得、隨憶、隨覺、隨觀」,但宋、元、明版藏經以及相當的各經典意義都是「得、求、憶、隨覺、隨觀」,因此校勘後改作「得、求、憶、隨覺、隨觀」,可見校勘註。 Ness Chen: 請問「得、求、憶、隨覺、隨觀」這些,似乎是行蘊的造作,而不是識蘊? David Chiou: 關鍵在於,若用論的詞彙,「心王」(識陰)和「心所」(受陰、想陰、行陰)是俱生的。也就是說一般不會只有意識獨存,卻沒有意受、意想、意行。 這一句全文若要詳細標點,甚至也可能標為「見、聞、覺、識(得、求、憶、隨覺、隨觀)」,其中第四個「識」字,文字上可能指「識陰」,也可能指「意識」。此處經文撰寫時特別舉例「得、求、憶、隨覺、隨觀」,這幾個是由粗到細列舉「意識」俱生的造作,因此用來指出第四個「識」字是指「意識」,而不是整體的識陰。 因此雖然「得、求、憶、隨覺、隨觀」本身應歸類於行陰,但其用意是在於指出前一「識」字是特指「意識」。 另外,「得、求、憶、隨覺、隨觀」是意根緣於過去、未來、現在、粗、細……的法塵而生的意識的造作。和在講「色陰」時所說的「過去、未來、現在、或粗、或細……」,剛好也是相近的句型。或許要說「意識」跟過去、未來、現在、粗、細相關,太過抽象,但用其造作來舉例,就比較具象、容易理解了。 論中的看法諸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38:「諸有見聞覺知等。謂識蘊。問見聞覺知其義已具。若得若求意隨尋伺。更何所顯。答前廣今略。前別今總。前開今合。前漸今頓。是謂所顯防諸漏經復作是說。」(CBETA, T27, no. 1545, p. 713, b26-29) 謝謝 Ness 的指出,會在註釋略為解說。 Nass Chen: 一點感想:得求憶隨觀覺觀,依師兄您的意思,指的是列舉 [意識]的用, 而我依師兄您所提,想到的部分是:意識本身脫離不了識蘊,但意識的造作卻有可能通於行蘊,講起來有些矛盾,不過印導也曾說過 區分這些心理作用也只是為了修行,區分並非為了切割而存在。 與師兄您的討論,我聯想到了所謂 性相體用之爭,這個是大乘名詞,不過也可能是在討論心的作用時創出的XD David Chiou: 六根都可以緣生五陰,而五陰是因緣生(不會只有識陰卻沒有其它陰),因此的確是蠻複雜的 :) 像意根,也可以緣生一系列的五陰,估且稱作意根緣生的五陰。人的身心,用五陰來切是一種分法,用六根的緣生來切也是另一種分法。相關的分析可參考: http://buddhaspace.org/agama/8.html#導讀_十二入處 http://buddhaspace.org/agama/8.html#二〇九 (讀經拾得) 「意識的造作為行蘊」是因為識陰自然會緣生行陰,經文是「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行)」或是「名色緣識、識緣名色,輾轉相依」。 的確如你所說,這些都只是為了分析的方便而建立的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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