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nmind:

請問經文「舉衣鉢」的「舉」是什麼意思?


guest:

下文節錄自 http://www.fuyan.org.tw/download/FBS_vol8-4.pdf

25.《中阿含9經》:舉衣鉢,《鸚鵡經》:藏舉

阿含經中有多處經文為「舉衣鉢」,183例如:

《中阿含•9經》: 尊者舍梨子亦過夜平旦,著衣持鉢,入舍衛國而行乞食,食訖,中後還,舉衣鉢,澡洗手足。

《雜阿含•104經》: 爾時,尊者舍利弗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出城,還精舍,舉衣鉢已。

《辭海》列舉十四個字義,似乎其中並無切合上述經文的義釋。參照下列所引經文,「舉衣鉢」相當於「舉藏應器」、「收舉衣鉢」、「攝舉衣鉢」,依「收舉」、「攝舉」、「舉藏」、「藏舉」的詞義,應該是「同義複合詞」,也就是說「舉」的字義與「收、攝、藏」相當,因此,「舉」字應該是意為「收藏」。

《佛說義足經》:「子曹正各起座,到舍衛求食,食竟舉藏應器,還到祇樹入園,為佛作禮。」

《中阿含•32 經》:「於是,世尊過夜平旦,著衣持鉢,入鞞舍離城而行乞食,乞食已竟,收舉衣鉢,澡洗手足。」

《雜阿含•272 經》:「世尊責諸比丘故,晨朝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食已,出,攝舉衣鉢,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樹下,獨靜思惟。」

《增壹阿含•17.11 經》:「是時,眾多比丘乞食已,還歸所在,攝舉衣鉢,往至世尊所。」

《苦陰經》:「彼得錢財,便守護之、極藏舉之。」

《鸚鵡經》:「當示我父遺財,汝本藏舉,我今不知處。」

上引《鸚鵡經》的對應經文為《中阿含•170 經》「若前世時是我父者,當示於我父本所舉金、銀、水精、珍寶藏處,謂我所不知。」

《中阿含•170經》的「舉」字,也應該是作「收藏」解。

《一切經音義》解釋「藏舉」為「藏弆」。195「弆」字是一個近代罕見的僻字,《一切經音義》解釋為「弆,藏也」。

類似的用語如《雜寶藏經》卷 2:「兄得此肉,藏弃不噉,自割脚肉,夫婦共食。」

董志翹解釋此處經文,認為「藏弃」應作「藏弆」,意思即是「儲藏」。此兩字《大正藏》的校本「宋、元、明藏」作「藏舉」。《法苑珠林》引此文作「兄得此肉,藏棄不敢食之,自割脚肉,夫婦共食。」「藏棄」顯然不合理,因為後文提到「以先藏肉,還與弟食」,此肉是「先前所藏」,並未「拋棄」。此處《法苑珠林》引文的「藏棄」,「宋、元、明藏」也是作「藏舉」,「棄」字與「弆」字形體相近,有極大可能是因「弆」訛寫成「棄」。 有些經文除了將「藏弆」抄寫成「藏棄」之外,也抄寫成「藏去」。例如: 《生經》卷 2:「於是比丘……明旦,著衣持鉢,入彼國邑,若於聚落,護諸根門,分衛始竟,飯食畢訖,藏去衣鉢,洗其手足。」

總結此說,「藏弆」又作「藏舉」、「舉藏」、「藏去」、「藏棄」,都應該是作「收藏」解釋。

節錄自「初期漢譯佛典疑難詞釋義」,蘇錦坤作。


grace:

關於卷三十九中「舉」的註解,中文的”藏”,原意為”匿”,亦有”深”之意涵,因此”收藏”二字比較偏向放置於深處,或長時間放置的意思。但衣鉢是每天在使用的東西,用”收拾”來解釋會比”收藏”來的恰當,故改為「收拾」。


David:

當初是根據上面這篇論文,不過「舉」好像在我曾找的一些辭典也沒有列出「收藏」這意思。

經過grace 所說,剛請谷哥大神作了地毯式搜查,發現這則: https://dict.variants.moe.edu.tw/variants/rbt/word_attribute.rbt?quote_code=QTAzNDAw 第12項解釋是「拾取」。

我曾看有這詞的經典的對應南傳經文,莊居士翻譯的,印象中沒看到太直接對應的詞彙。

另外請教,(佛世時)僧眾可以將一些東西寄放在一個道場,以後回來時再取出嗎?我好像有印象在經律讀到類似的概念,但早忘了是講什麼東西,是否衣鉢、臥具這類東西可放?先前想到「收藏」這意思會不會是指這類。


grace:

作漢譯佛典名詞的學術研究,文字學、音韻學的知識不可或缺,否則即使參照某些具學者頭銜的人的文章,也不一定能分辨其論點的可信度。 「藏舉」和 「舉衣鉢 」的 「舉」是兩個不同意思。
「舉衣鉢 」的 「舉」 就是兩手拿著 衣或 鉢 往上的動作,這個動作過程可以理解成「收拾」或「整理」。
「收拾」的概念就是 “物歸原位”,所以出外使用的衣和鉢,回來之後摺疊清洗放回原處,這些動作就是「收拾」,或說「整理」也行。


grace:

寄放東西的動作不一定要用「收藏」來描述,
最下方,我整理出僧眾寄放東西的七種情況,其中的動詞也是直接用「寄」,而不是「舉」或「藏舉」。 「舉」字,光靠字典而沒有語言學知識是不會知道這個字在「藏舉」一語中跟「舉」字原義無關。

=======以下是僧眾寄放東西的情況===============

律中可以看到僧眾的衣鉢等物可以寄放在很多處所,例如:

1.寄放在其他道場
[0738b09] 「若客比丘入寺,見舊比丘作袈裟,客比丘心念:『此舊比丘故,當為我看此鉢。』
默置而去。後遂失此鉢,客比丘不得責鉢。何以故?不付囑故。(善見律毘婆沙卷第九)

2.寄放在居士處
[0467c25] 一比丘衣鉢寄居士,居士失去,是比丘往居士邊索,居士言:「失。」
比丘言:「汝自失,我不失。若失,汝自償。」諸比丘是事白佛,佛言:
「若好看,失不應償;若不好看,失應償。」(善見律毘婆沙卷第九)

[0123c14] 有一比丘寄衣在居士舍,是比丘聞居士舍為火所燒,忘不白餘比丘,從僧坊出向聚落,
爾時憶念:「我不白餘比丘。」憶已道中還至僧坊,白餘比丘。爾所時間居士舍燒盡,
比丘衣亦俱燒盡。(十誦律卷第十七/第三誦之四)

[0294c05]復次佛住舍衛城祇洹精舍,爾時舍衛城中失火。時城中諸人象馬車乘男女擔負衣物出城,
諸比丘多於城中寄衣,畏火燒衣故急走向城。(摩訶僧祇律卷第八)

3.寄放在長老處
[0470b12] 佛在舍婆提。牟羅破求那比丘死,是衣鉢物,本寄長老阿難。牟羅破求那在異處死,
長老阿難在異處,所寄衣鉢物在異處。死處諸比丘言:「是衣鉢物應屬我等。」(十誦律卷第六十一/善誦毘尼序卷中)

4.比丘將衣鉢寄放在比丘尼處
[0469c19] 憍薩羅國一住處,一比丘死。是死比丘,以衣鉢物寄比丘尼精舍。
諸比丘言:「我等應分。」比丘尼言:「我等應分。」比丘不知云何?以是事白佛。
佛言:「若比丘死前,寄比丘尼衣鉢物,現前比丘僧應分。」(善見律毘婆沙卷第九)

5.比丘尼將衣鉢寄放在比丘處
[0469c24] 憍薩羅國一住處,比丘尼死。是死比丘尼,以衣鉢物寄比丘精舍。
諸比丘尼言:「我等應分。」比丘言:「我等應分。」比丘尼不知云何?以是事白佛。
佛言:「若比丘尼死前,寄比丘衣鉢物,現前比丘尼僧應分。」(善見律毘婆沙卷第九)

6.衣物太多到處寄放
[0202c13] 憍薩羅國一住處一比丘死,是比丘衣物處處寄,是比丘衣物現前僧分竟,
僧問是看病比丘:「誰供養瞻視?」答言:「我等。」僧言:「汝等彼處處所寄處衣索取。」
諸瞻病人往索不得,便起鬪諍相言,以是事白佛。佛言:「現前六物先與看病人,餘輕物僧應分,
重物不應分。」(十誦律卷第二十八/第四誦之八)

7.比丘代管居士衣物
[0467c29] 有賈客寄比丘衣物,比丘失去。是賈客往比丘邊索,比丘言:「失去。」
賈客言:「汝自失,我不失。若失,汝自償。」諸比丘是事白佛,佛言:「若得自在,不應償;
若不得自在,應償。」(善見律毘婆沙卷第九)


Cathy:

趁今天有點空檔,再簡單說說「舉衣鉢」這件事。
「舉衣鉢」和之前我一直向 David 強調的「尼師壇」有關。

「尼師壇」就是現在僧眾們在用的「坐具」,現在的具只有在大殿禮佛時才用,嚴格來說,一般性的禮佛用蒲團就好,「具」會使用在比較正式的場合,比如初一十五的拜願,禮懺法會等等,所以現在的「具」只是一個附加使用的工具,和佛世時的使用方法及定義不大一樣。

現在說說我所知道佛世時「尼師壇」的定義及用法,先說,我知道的這些是我去受戒時由戒師授課得知,不是我自己去查資料來的。
三衣一鉢在戒律中是僧人一定要隨身攜帶,不可離身的。戒律中是說不可離身超過一日夜,也就是說,去對面小七買個泡麵可以不帶,可是去台北投票住二三天就一定要帶!又,照戒律規定,一般正常的出家人,沒有生病體弱等等,只能有「三衣」,就三件!!所以很珍貴,不可以常常洗,所以才會有「尼師壇」的出現。

「尼師壇」是為了保護三衣而出現的,使用的場合有,外出托鉢後,在樹下吃飯時鋪在地上避免衣服弄髒; 在外遊行,野外露宿時鋪在地上睡覺用。當然,以前的住屋條件不那麼好,大多出家眾即使在精舍中吃飯睡覺的地方也是泥地的話,還是要把「尼師壇」請出來使用。

現在南傳僧人肩上披的那條應該就是「尼師壇」。既然「尼師壇」和鉢是常常要用的,那就不可能「收藏」,只有用完收拾好,放回原位。

以上就是之前我根據實際使用情形,所以認為「舉」衣鉢的舉為收拾而非收藏。

再來是 David 問僧眾寄放東西的情形,同樣的,「正常」來說,因為三衣一鉢是珍貴的,不可遺失的,要隨身掃帶的,所以應該不會有「寄放他處」這件事。果然,Grace 所提出的幾種情形都是曾發生的「特例」所以才會報告佛陀,被當成案例記錄下來。

補充一下,三衣一鉢都是由居士所供養,而當時的衣服,吃飯的鉢等屬於貴重物資,如果遺失或壞了,需要請居士再供養,為避免僧眾不愛惜所有物,讓居士一直破費而有譏嫌,佛陀才製了三衣一鉢不離身的規定,這是我所知道的部分。


grace:

關於「舉」字,在阿含經中會因前後文不同而有數種不同的意思,無法在「舉衣鉢」的「舉」註解中全部列出,否則會造成混亂。為了顧及出版進度,這裡僅針對第三冊的「舉衣鉢」的「舉」作註解。

舉:此處指收拾、整理、放置。

以上的註解是考量阿含經中對梵文pātracīvaraṃ pratiśāmya的不同翻譯。

雜阿含經中的「舉衣鉢」有其他翻譯,分別為

  • 「置衣鉢」 卷二(五七)經
  • 「攝衣鉢」 卷十(二六二)經
  • 「攝舉衣鉢」卷十(二六二)經

中阿含為「收舉衣鉢」。

長阿含為「安置衣鉢」。

增一阿含為「攝舉衣鉢」、「收攝衣鉢」。

別譯雜阿含為「收攝衣鉢」、「攝於衣鉢」、「攝其衣鉢」

另外,雜阿含卷十(二六二)經中的「攝舉衣鉢」及
卷二十九(八一五)經、卷三十(八三〇)經中的「舉衣鉢」
不是乞食回住處的收拾行為,而是把衣鉢暫時放在別人的道場。
基於以上考量,將「舉衣鉢」的「舉」作如上註解。

Ps: 卷十(二六二)已出版,但是dokuwiki上的「攝」和「攝舉」註解可能需要修改。

  • 攝:整理。
  • 攝舉:收拾、整理、放置。

David Chiou:

謝謝grace 細心的比對分析!

以《好讀》的註解習慣,通常這種單字或單詞,除非註釋的文字本身不易懂,我們會用最簡單的描述,例如能用一個詞就不用兩個詞。由於「收拾」和「整理」在這邊是同義詞,我們就只留一個,請問grace有沒有建議留哪一個呢?

另一方面,收拾、整理、放置,是否能說都是從「舉」為「拿起」的這個動作衍生出來的意思?如果可以這樣說,則以下的註釋是否適合? 讀者會不會比較容易理解:

吃完飯後,回到道場:

  • 舉:拿起。「舉衣鉢」在這裡指收拾衣鉢。

出門拜訪,到達對方的所在地,暫時將衣鉢置於一處:

  • 舉:拿起。「舉衣鉢」在這裡指放置衣鉢。

grace:

「舉」用三個詞彙來解釋就是因為有前面的考量, 這樣可以套用到「舉衣缽」、「攝舉衣缽」、「收舉衣鉢」的註解。

「收拾」和「整理」嚴格來說並不是同義詞,要看句子描述。
例如「攝衣鉢」的「攝」就不能用收拾來解釋,而是整理。
就如同「攝身」、「攝心」是端正身或心,是一種整理的行為,但卻不是收拾的行為。

而「舉衣鉢」、「攝舉衣鉢」在經文中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乞食回住處收拾衣鉢,
一種是出門拜訪尊長時,將隨身攜帶的衣鉢暫放他處。這時候就不宜用收拾衣鉢來解釋,而是整理衣鉢或放置衣鉢。

註解用三個詞彙來解釋是為了方便讀者自己套用。
就像查字典時「舉」字有十幾個意思,查閱者會自己套用。
目前使用三個詞彙註解會造成不”淺顯易懂”嗎?ㄜ……
除非要費工夫依前後文進行不同註解,例如
「還自住處,舉衣鉢,洗足已,至世尊所」的句型就註解為 收拾、放置。
「漸漸遊行到拘睒彌國,攝舉衣鉢,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的句型就註解為 放置。
「入波羅㮈城乞食。食已,還攝衣鉢,洗足已」的句型註解為 整理。

收拾、整理、放置,都是從「舉」字原義為”雙手抬起”衍生出來的,當然也可以衍生為「拿起」。
在「舉」字的註解加上「拿起」,確實可能讓讀者更清楚。
但加上「拿起」會增加字數,那就必須費工夫依不同的前後文去作註解。
所以,第三冊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四(六一五)、卷第二十七(七一三)的註解都可以改成

舉:拿起。「舉衣缽」在這裡指收拾衣缽。


grace:

關於「舉衣鉢」的「舉」

阿含經中有多處「舉衣鉢」,大部分出現的場景都是僧眾們出去乞食,接著「食已,還精舍,舉衣鉢」。
另有一部分的場景是出遠門拜訪他人,在對方的所在地將衣鉢暫放於一處,例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八一五)經中有一段 「諸處人間比丘聞世尊於舍衛國安居,滿迦低月滿已,作衣竟,持衣鉢, 於舍衛國人間遊行。漸至舍衛國,舉衣鉢,洗足已,詣世尊所。」

就乞食而言,「舉衣鉢」是日常行為,將「舉衣鉢」解釋為「收藏衣鉢」並不合理;而拜訪他人時暫放衣鉢,更難以理解為「收藏衣鉢」。 「舉衣鉢」的「舉」原先被當作「藏」來解釋是源自與「藏舉」的「舉」混為一談。但是這兩個詞彙中的「舉」字不必然要是同一個意思。

首先看「藏舉」。據《一切經音義》:「藏舉,上昨郎反,下薑圄反。有經本或作弆,墟圄反,亦音舉也。」前半句是指發音, 後半句是說有些經本把「藏舉」寫為「藏弆」,且「弆」的發音為「舉」。至於「弆」字,《一切經音義》解釋為「弆,藏也。」 因此「藏舉」、「藏弆」皆為同義複詞,也就是「藏」的意思。

「藏舉」二字大量出現於隋唐之前翻譯的佛經,但「藏弆」在唐代以後才逐漸被普遍使用。(例如《六臣註文選》卷五十六 有一段唐代李善對西漢陳遵的描述:「陳遵善書,與人尺牘,主皆藏弆以為榮也。」是說陳遵擅長寫字,他寫給別人的書信都被收信人當成墨寶珍藏起來。這一則紀錄也成為日後文人雅士在描述收藏書畫雅玩時,喜用「藏弆」二字的濫觴。)
再由「藏舉」一語列在《一切經音義》,可知「藏舉」是古語,唐代人對「藏舉」二字已不熟悉。 反之,「弆」列在《一切經音義》中,但《說文解字》卻無收錄,顯示這是一個較新的字,或者在早期較少被使用的字。 換句話說,「藏舉」是早期在翻譯佛經時,為了對應原文的發音和語意所出現的語彙,「舉」字在「藏舉」一語中只是為了發音而存在,與其原義無關。 直到唐代才有人將具備「藏」義的「弆」字取代「舉」字而寫為「藏弆」。由此我們可以知道,「藏舉」的「舉」字是「弆」字的通假字。 所謂的通假字,就是利用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本字。這種情形在越早期的年代越常出現。 例如大家孰悉的《論語》「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中的「說」字是「悅」字的通假字。 《孟子》〈離婁〉的「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其中的「蚤」字是「早」字的通假字。
此外,「藏弆」有時也會被寫成「藏去」,在宋代以後尤其常見。古人以行書或草書寫字時,為求快速而省去一些筆劃,「弆」字寫成「去」的形狀並不奇怪。而「棄」字在唐代也有人寫成「弆」的字形,因此將「藏弆」寫成「藏棄」的情況也就出現了,但是這種例子在古史文獻中並不多見,可以說是少數粗心人士的寫法。
總而言之,古人對「藏去」、「藏棄」的認識不會跟現代人一樣看成是兩個反義字的組合,他們仍然可以理解其原來的書寫方式為「藏弆」,其義為「藏」。

就一般常識而言,珍貴的、喜愛的東西才會被收藏,所以佛經中的「藏舉」、「藏去」常用在收藏財寶或珍視之物,例如:

  • 「彼得錢財,便守護之、極藏舉之。」(《佛說苦陰經》)
  • 「得財物恒藏舉之。」 (《增壹阿含經》卷九.慚愧品第十八》)
  • 「比丘所得衣鉢不與人共,恒自藏舉。如是名為慳著。」(《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九眾生居品第四十四)
  • 「求索香華衣被床臥,藏去珍寶。」(《佛說寂志果經》)

當「舉」字被當成「弆」字的通假使用時有「藏」的意思。因此我們會看到《中阿含經》卷四十四.根本分別品第一七〇的經文中有以下的用法:

  • 「若前世時是我父者,當示於我父本所舉金、銀、水精、珍寶藏處。」

即使如此,並非隋唐之前漢譯佛典中的「舉」字都被當成「弆」字使用,我們可以發現經、律中有大量的動作描述使用「舉」字,且大部分以「舉」字的原義及其延伸意義被使用。「舉」字原義為雙手抬起,而人會雙手抬起的情況大多是因為手中拿著東西要做什麼事。以阿含經為例,經文中以「舉」字描述的動作都需要雙手抬起,例如:

  • 「如人刈草,手攬其端,舉而抖擻,萎枯悉落」(《雜阿含經》卷十.二七〇經)
  • 「尊者賓頭盧以手舉眉毛」(《雜阿含經》卷二十三.六〇四經)
  • 「跋迦梨比丘告侍病者,令舉繩床,出精舍外」(《雜阿含經》卷四十七.一二四七經)
  • 「浣衣已,舉著空中而曝之」(《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二.須陀品第三十)
  • 「獄卒復取罪人,顛倒其身,舉著鑊中」(《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善聚品第三十二)
  • 「父母抱舉令坐,又持食與,然彼子不飲、不食,亦不起坐。」(《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善惡品第四十七)
  • 「見水瓶、澡罐空無有水,便持行取,若能勝者,便舉持來,安著一面;若不能勝,則便以手招一比丘,兩人共舉,持著一面。」(《中阿含經》卷十七.長壽王品第二)
  • 「舉佛舍利置於牀上,末羅童子奉舉四角,擎持幡蓋。」(《長阿含經》卷四.遊行經第二後)


至於「舉衣鉢」的「舉」則是兩手抬起拿著衣或鉢的動作而延伸出收拾、整理或放置之意。「舉衣鉢」的梵文原文是pātracīvaraṃ pratiśāmya,在梵文《雜阿含經》中可以找到對應的漢譯經文。(參見Sanskrithandschriften aus den Turfanfunden Teil 11 : Die Katalognummern 4363-5799, Stuttgart:Franz Steiner Verlag,2012 和Jin-il Chung, A survey of the Sanskrit fragments corresponding to the Chinese Samyuktagama ,(別名:雜阿含經相當梵文斷片一覧) , 東京:山喜房佛書林 , 2008)

pātracīvaraṃ是pātra(鉢) 和cīvara-(衣)的組合,即衣鉢。pratiśāmya則是由prati和√śam-及-aya-組合而成。prati是前綴,在梵英辭典有return的意思;在梵和辭典則是”取り戻す、回復する”。√śam-為語根,-aya-則有指示作用。一般將pratiśāmya英文翻譯為put away。而pātracīvaraṃ pratiśāmya在《雜阿含經》中,除了作「舉衣鉢」,有時也作「置衣鉢」、「攝舉衣鉢」、「攝衣鉢」。「攝」即整理之意。至於《增壹阿含經》與《中阿含經》中,除了「舉衣鉢」、「攝舉衣鉢」之外,尚有「收攝衣鉢」和「收舉衣鉢」的翻譯。《長阿含經》則只簡單譯為「安置衣鉢」。另外,在《別譯雜阿含經》中還可以看到「收攝衣鉢」、「攝於衣鉢」、「攝其衣鉢」的寫法。

除了上述翻譯,再來看看阿含經譯者以外的其他譯經師又是如何翻譯這個梵文詞彙。
在梵文金剛經中有一段:
atha khalu bhagavān pūrvâhṇa-kāla-samaye nivāsya pātracīvaram-ādāya śrāvastīṃ mahānagarīṃ piṇḍāya prāvikṣat. atha khalu bhagavān śrāvastīṃ mahānagarīṃ piṇḍāya caritvā kṛta-bhaktakṛtyaḥ paścād-bhakta-piṇḍapāta-pratikrāntaḥ 〔pātracīvaraṃ pratiśāmya〕 pādau prakṣālya nyaṣīdat-prajñapta evâsane paryaṅkam-ābhujya ṛjuṃ kāyaṃ praṇidhāya pratimukhīṃ smṛtim-upasthāpya.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元魏留支三藏譯:
爾時世尊,於日前分,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國而行乞食。於其國中次第行已,還至本處,飯食事訖。於中後時,〔收衣鉢〕,洗足已。如常敷座跏趺安坐,端身而住,正念現前。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尒時,世尊於日初分,整理常服,執持衣鉢,入室羅筏大城乞食。時薄伽梵,於其城中,行乞食巳,出還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巳,於食後時,敷如常座,結加趺坐,端身正願,住對面念。

唐三藏沙門義淨譯:
爾時,世尊於日初分時,著衣持鉢,入城乞食。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於先設座,加跌端坐,正念而住。

從上面的對照,可以看到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兩位譯經師,及唐代的兩位譯經師都將pātracīvaraṃ pratiśāmya翻譯為「收衣鉢」。當然,也不排除後翻譯者參照了前翻譯的可能性,但至少他們都認同這種描述乞食、用餐結束的後續行為以「收衣鉢」來翻譯是適當的。

話說回來,為什麼有些譯經師喜用「舉」字來描述進行勞務的動作,這也許是為了更貼切地反映印度人的風俗習慣。印度人拿東西或搬運東西時,習慣將東西高舉,頂在頭上。 此外,從衣鉢的收拾方式也可以看出許多動作需要抬舉雙手。律中紀錄了許多出家眾應注意的生活細節,也包括收拾衣鉢的規矩。
由律中可以看到出家眾在常住地活動時穿的是園中衣,外出乞食則換上入聚落衣(僧伽梨),乞食回來後要將入聚落衣脫下來換回園中衣,然後洗足。

  • 「若比丘聚落中還時,應脫入聚落衣抖擻襞褻著常處,著園中衣、敷坐床聚洗脚板,盛水甖自近,以巾拂脚塵土。」(《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五.明威儀法之二)

乞食回來後,脫下來的入聚落衣要放置於「常處」,也就是專門放衣服的場所,且世尊建議製作衣架來放置。

  • 「苾芻隨處而安衣服,便多垢膩被蟲蟻穿。苾芻以緣白佛,佛言:『不應隨處而置衣服,當作衣架。』苾芻即便穿壁安衣,令壁損壞,佛言:『不得穿壁,初造寺時應出木坎上置衣竿。』時諸苾芻房內置竿、簷前不作,佛言:『簷前亦作,勿令闕事。』緣處同前。佛言應作衣架者,蘭若苾芻求竹無處,佛言:『應將葛蔓橫繫置衣。』或葛亦無,佛言:『以繩為笐(戶浪反)。』」(《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十三)

出家眾乞食回來後要將換下來的入聚落衣「抖擻襞褻」,即拿起來抖動,以便減輕衣服上的褶痕及清除粘在衣服上的灰塵或污物(襞為衣服上的摺痕;褻指穢物),然後拿到專門放置衣服的處所掛到衣架上去。衣架可以用竹或葛蔓(植物名)或繩來製作,但總之跟現代人晾衣服用的橫桿或晾衣繩一樣。所以,無論是把衣服拿起來抖動的動作或掛上衣架的動作都需要抬起雙手,這些動作使用「舉」字來描述也就不難想像。

其次,乞食、用餐之後的鉢又是如何處理?

  • 「比丘入聚落,乞食食已,應解綴。若灰若土淨洗,洗時不得持堅物刺孔中令破,當以鳥翮刺中。洗鉢時,不得以沙灰洗令脫色,當用無沙巨摩根汁、葉汁、花汁、果汁洗。(中略)。洗已曬令燥,還持繩綴。綴已,舉著一處。」(《摩訶僧祇律》卷十.明三十尼薩耆波夜提法之二)

用餐後,將綁在鉢上的繩子解開,進行清洗,洗完之後曬乾,曬乾後的鉢再綁上繩子,然後「舉著一處」。所以鉢也有專門放置的場所,且要用鉢龕或鉢籠保護起來。

  • 「時諸苾芻隨處安鉢令其損壞,苾芻白佛,佛言:『不應隨處安鉢,應為鉢龕。』時諸苾芻穿牆而作,佛言:『不應如是,初造寺時於諸房中作安鉢處。』佛言應作鉢龕者,蘭若苾芻無作龕處,佛言:『應用葛蔓或以草索編籠,塗以牛糞或將泥拭。』置鉢於中有塵土入,佛言:『應還如是作蓋合之,不應置地。宜可施系挂在樹枝。』」(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十五)

龕是櫥櫃,嵌在牆壁上,所以世尊的弟子一聽到應做鉢龕就「穿牆而作」,但是這樣會損壞牆壁原有的結構,於是世尊建議鉢龕要在一開始造寺時就順便做進去。如果是茅棚之類的蘭若,就做籠子來放鉢,也要製作蓋子蓋住以避免塵土,且鉢籠不能放在地面,最好掛在樹枝上。
從鉢的清洗、乾燥直到存放,經常會有兩手捧著的動作,尤其鉢龕或鉢籠的位置都遠離地面,無論將鉢放置在鉢龕或放置在鉢籠都需要抬舉雙手,「舉著一處」這四個字可以說相當貼切地概括這些動作。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使用「舉」字當動詞,比「置」、「攝」、「收」字更能生動地表現出古代印度人收拾、整理及放置衣鉢的行為。從而,我們也可以知道「舉衣鉢」的「舉」字不等於「藏舉」的「舉」,並非「藏」的意思。

 
agama/什麼是_舉衣鉢.txt · 上一次變更: 2022/04/11 15:45
 
Recent changes RSS fe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Powered by PHP Valid XHTML 1.0 Valid CSS
知客處  
帳號:

密碼:

以後自動登入



忘記密碼?

歡迎註冊以享全權!
© 1995-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TIME:0.1085500717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