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ipatthana Shi: SĀ 559 尊者阿難語迦摩比丘言:「 若比丘 離欲、惡、不善法 ⑩ 有覺有觀 ⑪ 離生喜樂 ⑫ ,初禪 具足住 ⑬ 。如是有想比丘有法而不覺知。如是 第二 ⑭ 、 第三 ⑮ 、第四禪 ⑯ 空入處 ⑰ 、 識入處 ⑱ 、 無所有入處 ⑲ 具足住。如是有想比丘有法而不覺知。」 ⑩離欲、惡、不善法:離於感官欲樂,離於惡的、不善的事情 。 經文:「離欲、惡、不善法」,建議標點:「離欲、惡不善法」。 離欲、惡不善法 = vivicceva kāmehi vivicca akusalehi 離欲kāmehi 、惡不善法 akusalehi
《巴漢詞典》明法比丘增訂
巴利文漢文佛學名相辭匯 翻譯 張文明居士 David Chiou: 大家都有共識這邊的邏輯是:離欲、離惡(不善)法。 印象中當初標點選擇「離欲、惡、不善法」,是因為「離欲、惡不善法」可能解為「離於感官欲樂,討厭不善法」,將「惡」作動詞解,但這邊的「惡」即「不善」,「惡」和「不善」是同位詞,是形容詞而不是動詞。 所以當初從避免初學者誤會的角度,標點採用「離欲、惡、不善法」,這樣在實作上不會多出了「討厭」這個動詞/步驟。但這樣標點的缺點是兩個主題:1. 欲 2. 惡(不善)法,會被解為三個主題:1. 欲 2. 惡 3. 不善法。 最保險的標點可能是:離欲、惡(不善)法。不過這樣子放在定型句好像有點累贅。 這個議題我沒有特定看法,個人覺得都可以,也請大家討論看看,看覺得何者較好?謝謝! Philosopher: 建議「離欲、惡不善法」,並以注釋的方式避免初學者誤會。 David Chiou: 好,沒有其他人有意見的話,就改為「離欲、惡不善法」。 剛才仔細比對,發現dokuwiki中本來就沒有統一,用「離欲、惡不善法」的次數比「離欲、惡、不善法」來得多。趁這次可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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