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220原註6,印順法師著: 原本作「如上二經廣說」。二經,應即上一一與一五經,以此二經為例,略說「一切苦」……「一切燒」等二十四經。然一一經下曰:「如是苦,空,無我,亦如上說」,則上經僅例說三經,不得云:「如上二經廣說」。若「皆如上二經廣說」,則上經例說三經文,應予刪去。今以為「如上二經」之「二」,應讀為「一一」,乃「皆如上,一一經廣說」之誤。」 註:大正藏第195經,印順法師編為第11經;大正藏第196經,印順法師編為第15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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