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尼柯耶》諸天相應

《相應部尼柯耶》「諸天相應」和《雜阿含經》的「諸天相應」兩者只有少數幾部經不同(以下有 ! 標示者代表《雜阿含經》沒有相對應經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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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一提,《雜阿含經》「天相應」佚失的上半的對應內容,不是對應到《相應部尼柯耶》「諸天相應」(SN1),而是南傳《增支部尼柯耶》集8〈布薩品5〉第42到第46經。

[讀經拾得]

SN 1.14

從 SN 1.14 開始,巴利藏可能是為了抄寫的簡潔,除了 SN 1.21, SN 1.31, SN 1.41 等各品的第一經有完整的內容外,其它各小經通常只留下偈子而省略了一開始的天人拜訪及最後信受奉行的記載。這樣子簡化的內容,通常第一段是天子發問,第二段是佛陀回答。

在菩提比丘英譯及元亨寺版有寫第一段是天子的問題、第二段是佛陀的回答,莊居士版可能因為直譯所以沒註明。

SN 1.27

問:此經經文是在譬喻什麼?

「溪流從何處折回?輪轉在何處不轉?名與色在何處被破壞無餘?」

「水、地、火、風無立足之處,從那以後溪流折回,在這裡輪轉不轉,在這裡名與色被破壞無餘。」

答:

這些是佛經中常見的譬喻:

「溪流」指生死之流,「溪流從何處折回」指如何可不陷於生死之流?

「輪轉」指輪迴,「輪轉在何處不轉」指輪迴到何處停止?

「名與色(五陰)無餘」,自然就是指五陰滅盡的涅槃,也就解脫了輪迴。

此處回答的「水、地、火風無立足之處」是說沒有任何四大(色陰)的影響力,這仍是譬喻,不須要太計較細節(例如無色界眾生的議題)。一般眾生通常是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後,產生後續的心理運作(受想行識陰)。相對的,涅槃已解脫了任何的色、聲、香、味、觸的執著,算是四大無立足之處的地方。

也可參見本經的對應《雜阿含經》卷二十二第601經經文,在細節上較南傳經文更合理。

SN 1.34

本經說「那些世間中美麗的,它們不是欲,男子的欲是貪的意向,世間中就如實地保持美麗的,而慧者在這裡調伏欲。」

所謂「色不迷人人自迷」,同樣一個東西,某些人就迷,某些人就不迷。為什麼會迷,而無法放下?

本經所述,如同《雜阿含經》卷九第250經講「非眼繫色,非色繫眼」,人不一定就會被物所綁住,物也不一定就會被人所綁住。「於其中間,若彼欲貪,是其繫也」,由於有欲貪的關係,才讓人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如果沒有欲貪,就不會被物所役了,海闊天空,自由自在。

SN 1.41

「身外之物」

本經表示一切財物都是死不帶去的,經文是:「盜賊、國王奪走,火燒掉、遺失。而最後離開,[留下]遺體、財產,有智慧者了知這樣後,應該受用並且施與。如其能力地施與並且受用後,無過失地往生天界處。」

經中提到佛弟子在正當理財時也要留意的兩個概念:

  1. 受用:過度嗇吝的人有錢卻不肯花錢、有錢卻不受用,這也是種惡報。例如《增壹阿含經》卷十三〈地主品23〉第4經記載舍衛城曾有位大富翁婆提長者,對自己及他人都一毛不拔,雖然富可敵國但不肯花錢,生活清貧痛苦,結果死後全部的財產充公,往生涕哭地獄,白活一場。佛弟子則是量入為出,對自己及他人都有慈心,因此能對財產作出合理的運用,自己受用並布施給他人。
  2. 施與:有沒有可能把財產帶到後世?一個人的財物中只有布施掉的才能為後世帶來安樂,財寶除了存在地上,也要存在天上,這是各宗教都有的善法。

在各國爭相量化寬鬆(QE)的年代,鈔票印越多也就貶值越多,等於是政府變相懲罰存錢的人,或許也算是種「國王奪走」,錢越存越薄。那有什麼存款是不會貶值的?

布施。

SN 1.42

為什麼「車乘的施與是安樂的施與」?因為車乘能讓人到達目的地,也就是讓人安樂。(本句菩提比丘英譯為 “Giving a vehicle, one gives ease”,也就是有車子搭乘而方便了許多。)

為什麼「燈火的施與是眼的施與」?因為沒有燈火則黑暗中眼睛看不到,有了燈火後眼睛才看得到。

而這些也可能有一語雙關的意涵,例如經中常形容佛陀的開示是:「譬如有人溺水能救,獲囚能救,迷方示路,闇惠明燈。」

SN 1.44

本經中譬喻的解釋可能如下:

  • 一根本:無明。
  • 二漩渦:二邊,即常見及斷見。
  • 三垢穢:貪瞋癡。
  • 五岩石的深淵:五欲。
  • 十二個漩渦:六內入處、六外入處。

SN 1.45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 SN 1.45 經文提到「在欲之阿賴耶上不執著」,可見聖者解脫於阿賴耶。

若從唯識宗的角度來看,玄奘大師所譯《成唯識論》:「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謂阿賴耶識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

由此來看,論師可能是為了分析以斷除更微細的執著,而將六識細部區分出七、八(阿賴耶)識,一一滅除以證得涅槃。

其餘討論也可參見 http://buddhaspace.org/gem_browse.php/fpath=gem/brd/BudaHelp/2/F00100G2&num=4

1.47

  • 為何布施者是法住者?

「凡造園者、造林者、造橋人,凡施與飲水、井、住房:他們的福德日夜經常增長,他們是生天界之人,法住者、戒具足者。」

為什麼布施的大善人是「法住者、戒具足者」?布施的大善人可以成為「戒具足者」還可以理解,但布施若不知佛法,為何是「法住者」?

其實相對應的《雜阿含經》經文是說「如法戒具足」,《別譯雜阿含經》經文是「如法而持戒」、「正法淨持戒」,這樣就合理了,並不是說大善人是聖賢,而是他們的布施持戒也符合佛所教導的人天善法。

  • 從古代到現代的造林者

本經經文提到「造林者……他們的福德日夜經常增長,他們是生天界之人……」

如同現今的環保概念中,有些善心人士種樹救地球,可見三千年前大家就知道要種樹呀 :-)

  • 造井者為何能升天?

有剛學佛的同學問:「造井者為何能升天?是因為天界缺造井的人嗎?」

其實是因為善心,為了讓人們解渴而造井,由於善心善行而有善報。

若像現代違法挖井給魚塭抽地下水,過度抽取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害人害己的,則是造惡業,更不可能升天。

SN 1.48

《相應部尼柯耶》SN 1.48 的偈子是讚嘆祇樹給孤獨園及舍利弗尊者,但似乎有點沒頭沒尾,不知為何會有這偈子?

此經的前因後果,可見相對應的《雜阿含經》經文,卷二十二第593經,是說給孤獨長者往生兜率天,成為兜率天子後,回祇樹給孤獨園向佛陀報平安,並讚嘆舍利弗尊者。至於為何是讚嘆舍利弗尊者而不是別位僧眾?因為在給孤獨長者發心供僧而籌建祇樹給孤獨園時,佛陀指派舍利弗尊者指導建園,自那時開始舍利弗尊者就成為給孤獨長者的師友。

SN 1.52

「以不衰老,戒是善的」是說持戒不會因衰老而有減損。

「福德是不容易被盜賊拿走的」,也呼應前面 SN 1.41 所述的概念。

SN 1.62

本經說:「世間被心引導,心拖著世間轉,心是一切都受其控制的一法。」或許也可說和《華嚴經》〈覺林菩薩偈〉:「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CBETA, T10, no. 279, p. 102, b1) 相關。依據《阿含經》,這心也是因緣生滅的,不應誤解為外道的梵我,以為有個常住的真我。

《法句經》:「諸法意為導,意主意造作。人若清淨意、或語或〔身〕行,樂事則隨彼,如影之隨形。」(CBETA, N26, no. 9, p. 13, a9-10 // PTS.Dhp.1) 也有類似的意義。

SN 1.73

本經說「信是男子的最上財產」,這樣的重要性也可從「信根」是五根的第一個看得出來,阿毗達磨裡說明信心的作用是樂求三寶、樂求善法,而許多經中都有說由於信佛因此能棄惡向善乃至解脫,例如《華嚴經》卷十四〈賢首品12〉:「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CBETA, T10, no. 279, p. 72, b18)

一方面,佛法不鼓勵盲信,而更著重親自見道;另一方面,有對正法的信心,而能持戒、而能修定、而能發慧,證得智慧後已親自見證了真理,自然不須要盲信。

SN 1.75

本經說「正確地設定言語與心意後,不以身行惡」是指身、語、意三業清淨。

本經說能夠立足於以下幾點並依正法而行,則不必畏懼來世:

  • 正確地設定言語與心意後,
  • 不以身行惡,
  • 住在充滿食物飲料的家,
  • 有信、柔軟、分享、親切。

至於經文中提到的「四法」是哪四法?菩提比丘提到覺音論師註釋《相應部尼柯耶》所著的《顯揚真義》列舉以下 A、B 二種數法,並表示 A 聽來更合理些:

A:
清淨身、口、意業,並且

  1. 有信、
  2. 柔軟、
  3. 分享、
  4. 親切。

B:

  1. 清淨身業
  2. 清淨口業
  3. 清淨意業
  4. 有信、柔軟、分享、親切。

SN 1.78

本經說凡夫「不應該將自己布施[出去],不應該永遠捨棄自己」,這是什麼意思?

菩提比丘註解為 Spk: One should not give oneself away by becoming the slave of another, but an exception is made of all bodhisattas. So too, except for all bodhisattas, one should not relinquish oneself to lions and tigers, etc.

菩提比丘是說凡夫不應把自己布施出去、讓自己變成奴隸,除了大菩薩(如佛陀本生)捨身餵虎這種行為(因此此經指明「凡夫」不將自己布施出去)。

 
agama/研討_南傳_相應部尼柯耶_諸天相應_的其餘經文.txt · 上一次變更: 2020/08/0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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