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Chiou: (為方便閱讀,我將本討論串中依南傳《相應部尼柯耶》次第的修法標示為綠色,依北傳《雜阿含經》次第的修法則為黑色。) 《雜阿含經》卷二十九第803經:「觀察無常,觀察斷,觀察無欲,觀察滅入息,於觀察滅入息善學;觀察滅出息,於觀察滅出息善學,是名修安那般那念。」(CBETA, T02, no. 99, p. 206, b9-11) 法念處的這四個步驟(全部16個步驟中的第13~16步驟),北傳《雜阿含經》和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的次第不同,各自成為一個體系。 北傳《雜阿含經》的次第是:觀察無常、觀察斷、觀察無欲、觀察滅。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的次第是:隨觀無常,隨觀離欲,隨觀滅,隨觀棄捨。 《修行道地經》中的次第和南傳《相應部尼柯耶》一樣:見無常則知,若無欲則知,觀寂然即知,見道趣即知。 無著比丘教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經文次第的邏輯是:
另一方面,「依滅」也是造作,在「向於捨」的階段連「依滅」都捨去,放下造作才能見涅槃。「依滅」是故意看事物的終結,像沖浪時站上波浪的頂端看,而「向於捨」則不執著一切,潛入其中。這四個步驟可以說出世的力道越來越強、解脫地越來越徹底。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的這四個步驟可對應到其他經中所提到:「依遠離、依離欲、依滅、向於捨」,能讓人知苦、斷集、證滅、修道,證知四聖諦。(c.f.無著比丘引用《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所說。)無著比丘提到其中「遠離」的部分或許可說因為在本經一開始觀呼吸的準備階段已遠離了,因此以更深入的「無常」取代。另外他提到「隨觀無常、隨觀離欲、隨觀滅」也許可以對應到「無常、苦、無我」,這前三項能讓修行人獲得 knowledge(智),第四項能讓修行人獲得freedom(解脫), knowledge and freedom 就是安那般那念的目的。 北傳《雜阿含經》的這四個步驟和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的次序不同,雖然和南傳有相近的文字,但經中說明很少,不能確保字面相同意義就相同。請問有人曾看過精確的定義嗎?該如何註解呢? Satipatthana Shi: 北傳《雜阿含經》第803經當中的「觀察無常,觀察斷,觀察無欲,觀察滅」,可參考以下經論: 《摩訶僧祇律》卷4:「入息無常時知入息無常、出息無常時知出息無常、入息斷時知入息斷、出息斷時知出息斷、入息無欲時知入息無欲、出息無欲時知出息無欲、入息滅時知入息滅、出息滅時知出息滅。如是阿難!作是念者,名為快樂善學不極厭身,令諸賢聖久住於世利益天人。」佛告諸比丘:「依止毘舍離比丘皆悉令集,以十利故為諸比丘制戒,乃至已聞者當重聞。若比丘自手奪人命,求持刀與殺者,教死、歎死:『咄男子!用惡活為?死勝生。』如是意、如是想,方便歎譽死、快令彼死,非餘者,是比丘波羅夷,不應共住。」」(CBETA, T22, no. 1425, pp. 254c29-255a11) 《達摩多羅禪經》卷1:「觀察無常、斷,離欲與滅盡,出息入息滅,是名修行勝(此四相似法念處)。如是十六行,」(CBETA, T15, no. 618, p. 302b11-13) 《成實論》卷14:「行者如是心寂定故生無常行,以無常行斷諸煩惱,是名斷行。煩惱斷故心則厭離,是名離行。以心離故得一切滅,是名滅行。如是次第得解脫,故名十六行念出入息。」 《瑜伽師地論》卷27:「彼於諸蓋障修道者,心已解脫,餘有隨眠復應當斷。為斷彼故,起道現前,謂於諸行無常法性,極善精懇,如理觀察,是故念言:於無常隨觀入息、出息,我今能學無常隨觀入息、出息。又彼先時,或依下三靜慮,或依未至依定,已於奢摩他修瑜伽行,今依無常隨觀,復於毘鉢舍那修瑜伽行。如是以奢摩他、毘鉢舍那熏修心已,於諸界中,從彼隨眠而求解脫。云何諸界?所謂三界:一者、斷界,二者、離欲界,三者、滅界。見道所斷一切行斷,名為斷界。修道所斷一切行斷,名離欲界。一切依滅,名為滅界。思惟如是三界,寂靜、安隱、無患,修奢摩他、毘鉢舍那,彼由修習、多修習故,從餘修道所斷煩惱心得解脫,是故念言:於斷隨觀、離欲隨觀、滅隨觀入息、出息,我今能學斷隨觀、離欲隨觀、滅隨觀入息、出息。如是彼於見、修所斷一切煩惱皆永斷故,成阿羅漢,諸漏永盡,此後更無所應作事,於所決擇已得究竟,是名十六勝行」。」(CBETA, Y31, no. 30, pp. 409a11-411a8) 《修行道地經》卷5:「何謂數息見無常即知?見諸喘息皆無有常是為出息;入息如是。何謂出息無欲即知?見息起滅,如是離欲,是為觀離欲出息即知;入息如是。何謂觀寂滅數息即知?其息出時觀見滅盡,是為觀寂出息即知;入息如是。何謂見趣道數息即自知?見息出滅處,覩是以後心即離塵,以離無欲棄於三處志即解脫,將護此意是為數息。出息入息如是,為十六將勝之說。」(CBETA, T15, no. 606, pp. 216c21-217a1) 不過經文中沒有詳細解釋無常、斷、無欲、滅的意涵。其中的「斷、無欲、滅」是三解脫界, 以下經文有說明:
《雜阿含經》第464經:上座答言:「尊者阿難!若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諸解脫界。」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云何斷界?乃至滅界?」 《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15經:「何等為捨覺分不食?有三界,謂斷界、無欲界、滅界,於彼不思惟,未起捨覺分不起,已起捨覺分令退,是名捨覺分不食。」(CBETA, T02, no. 99, p. 192, c3-6)
AN 10:60的十想 不過上述經文沒有很清楚地釐清三者的不同,《雜阿含經》第464經中「斷界」的「斷一切行」和「滅界」的「一切行滅」相近,AN 10:60 中「離貪」和「滅」的敘述幾乎一樣。詳細定義得再仔細找其他的資料。 這四個也是「十想」當中的內容: 《中阿含83經》卷20〈長壽王品 2〉:「世尊告曰:「大目揵連!比丘若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者,彼此覺觀無常、觀興衰、觀斷、觀無欲、觀滅、觀捨。彼此覺觀無常、觀興衰、觀斷、觀無欲、觀滅、觀捨已,不受此世;因不受世已,便不疲勞;因不疲勞已,便般涅槃,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大目揵連!如是比丘得至究竟,究竟白淨、究竟梵行、究竟梵行訖。」」(CBETA, T01, no. 26, p. 560, b4-12) Satipatthana Shi: 嘗試綜合各種解說,試著寫出貼近《雜阿含464經》的法隨觀。既然是嘗試,就可以修改,我的看法是照北傳經文來解說,主要是依經解經。您就參考看看吧!
《雜阿含經》第464經:上座答言:「尊者阿難!若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諸解脫界。」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云何斷界?乃至滅界?」
《舍利弗阿毘曇論》卷28:「學無常觀出息、學無常觀入息,學離欲觀出息、學離欲觀入息,學滅觀出息、學滅觀入息,學出世觀出息、學出世觀入息。…… 《成實論》卷14〈道諦聚〉:「行者如是心寂定故生無常行。以無常行斷諸煩惱。是名斷行。煩惱斷故心則厭離。是名離行。以心離故得一切滅。是名滅行。如是次第得解脫。故名十六行念出入息。」(CBETA, T32, no. 1646, p. 356, a10-14) 《瑜伽師地論》卷27:「彼於諸蓋障修道者,心已解脫,餘有隨眠復應當斷。為斷彼故,起道現前,謂於諸行無常法性,極善精懇,如理觀察,是故念言:於無常隨觀入息、出息,我今能學無常隨觀入息、出息。又彼先時,或依下三靜慮,或依未至依定,已於奢摩他修瑜伽行,今依無常隨觀,復於毘鉢舍那修瑜伽行。如是以奢摩他、毘鉢舍那熏修心已,於諸界中,從彼隨眠而求解脫。云何諸界?所謂三界:一者、斷界,二者、離欲界,三者、滅界。見道所斷一切行斷,名為斷界。修道所斷一切行斷,名離欲界。一切依滅,名為滅界。思惟如是三界,寂靜、安隱、無患,修奢摩他、毘鉢舍那,彼由修習、多修習故,從餘修道所斷煩惱心得解脫,是故念言:於斷隨觀、離欲隨觀、滅隨觀入息、出息,我今能學斷隨觀、離欲隨觀、滅隨觀入息、出息。如是彼於見、修所斷一切煩惱皆永斷故,成阿羅漢,諸漏永盡,此後更無所應作事,於所決擇已得究竟,是名十六勝行」。」(CBETA, Y31, no. 30, pp. 409a11-411a8) 《瑜伽師地論》卷85:「又於斷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厭。於無欲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離欲。於滅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滅。」(CBETA, T30, no. 1579, p. 775, a17-21) David Chiou: 感謝您提供那麼詳實的回應。我還沒仔細研究,先想到一個表面的問題: 單從字面上來看,「斷(煩惱)」比起「無欲」還來得難,通常的次第似乎是反過來,請問為什麼第803經中「斷」在「無欲」之前呢? Satipatthana Shi: 《雜阿含經》卷12:「彼云何為愛?謂三愛——欲愛、色愛、無色愛。緣愛取者,云何為取?四取——欲取、見取、戒取、我取。」(CBETA, T02, no. 99, p. 85b7-9) 初果斷身見、戒禁取、疑,四果阿羅漢斷色愛、無色愛,掉舉、慢、無明,可見斷欲愛、色愛、無色愛的「無欲」,比「斷」身見、戒禁取、疑的煩惱還難,所以經中「斷」在「無欲」之前。 隨觀斷、無欲、滅,在究竟的層次,可以涅槃為所緣而修觀,可參考「寂止隨念」(漢譯「念休息」)的說明:
《清淨道論》卷8:「寂止隨念安般念之後,所舉示是欲修習寂止隨念者,於靜居而禪思:「諸比丘!法雖唯有為〔法〕、無為法,彼等〔於有為無為之〕諸法中,稱離貪是最勝。即〔離貪者是〕憍之破碎、渴之調伏、阿賴耶(執著)之破壞、輪迴之斷滅、愛之滅盡、離貪、滅、涅槃。」如斯稱為一切苦之寂止,應隨念涅槃之德。」[AN 4.34]…… 論藏對於這三者的說明如下: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9:「問斷離滅界體是無為無因無果。云何乃說若奢摩他毘鉢舍那熏修心者依三種界而得解脫。答彼契經於緣涅槃勝解以界聲說。謂修行者雖加行時精進勇猛修習止觀二種資糧。若於涅槃不起勝解決定趣證。畢竟不能斷諸煩惱心得解脫。故緣涅槃勝解名界。依此界故心得解脫。如彼經說。爾時阿難問名上座。何等斷故名為斷界。何等離故名為離界。何等滅故名為滅界。名上座言。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CBETA, T27, no. 1545, p. 148b8-19)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5〈分別賢聖品 6〉:「無為說三界 離界唯離貪 斷界斷餘結 滅界滅彼事 David Chiou: 原來如此,看來這邊的「無欲」不只是「無欲貪(欲界的貪愛)」,而是「無貪」,沒有三界的一切貪愛,因此不會比起「斷(煩惱)」來得簡單 f^^ David Chiou: 佛學辭典中引用各論的一些說明如下,也搜集上來,比較雜亂,只是作為參考資料: 瑜伽十三卷十二頁云:如是修習奢摩他毘缽舍那已;於諸界中而得解脫。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 二解 瑜伽八十五卷十頁云:謂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 三解 顯揚三卷十九頁云:斷界者:謂斷見道所斷諸行。 四解 發智論一卷十九頁云:云何斷界?答:除愛結,餘結斷;名斷界。 斷界、離界、滅界等三種無為解脫之對治道。(一)斷界,即斷除九結(九種煩惱)中除貪以外之其餘八種煩惱,或斷除無明結。(二)離界,謂斷離貪煩惱或斷除愛結。(三)滅界,謂斷滅有漏善及諸有為、無覆無記等煩惱。即除九種煩惱外之其餘有漏法。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九(大二七‧一四八中):「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順正理論卷七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五〕 斷界,指斷煩惱(特指九結之中,貪以外之瞋等八結)而得擇滅;離界,指離繫縛(特指貪結)而得擇滅;滅界,指斷滅生死(特指與煩惱有密接不離關係之諸事象,即煩惱之所隨增事)而得擇滅。 斷界、離界、滅界。此三界皆以無為解脫(擇滅無為)為體。即於九結(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之中,離貪結而得擇滅,稱為離界;斷除貪以外之八結而得擇滅,稱為斷界;滅貪等所隨增之事而得擇滅,稱為滅界。此係依據世俗之理而有三界之異,若約實義而言,則其體並無差別。其中斷、離二界由斷煩惱而得,滅界係依滅惑所緣之境事而得。以上為小乘之說。此外,三界名義之解釋有數種說法,據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九載,有謂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或謂愛結斷者稱為離界,無明結斷者稱為斷界,諸餘結斷者稱為滅界;亦有說若八結及此相應並生等斷稱為斷界,若愛結及此相應並生等斷稱為離界,若諸餘順結法及此相應並生等斷稱為滅界等。又大乘唯識宗則謂斷界乃斷見道所斷之諸行,離界乃離修道所斷之諸行,滅界乃滅所依所攝之諸行。〔雜阿含經卷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五、顯宗論卷二十四、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參閱「三界」584) p6567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八頁云:經說三界,謂斷離滅。以何為體?差別云何?頌曰:無為說三界。離界唯離貪。斷界斷餘結。滅界滅彼事。論曰:斷等三界,即分前說無為解脫以為自體。言離界者,謂但離貪。言斷界者,謂斷餘結,言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隨眠所隨增事。故經說三界即無為解脫。 謂斷界、離界、滅界,是名三界。大毗婆沙論二十九卷五頁云:云何斷界?答:除愛結,餘結斷,名斷界。云何離界?答:愛結斷,名離界。云何滅界?答:諸餘順結法斷,名滅界。此中先約阿毘達磨,依世俗理,說三界別。近對治道,有差別故。餘結斷者:餘八結斷。順結法者:謂除九結,餘有漏法。是名一種三界差別。復有說者:若八結,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斷界。若愛結,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離界。若諸餘順結法,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滅界。即有漏善,及諸有為,無覆無記,名順結法。復有說者,若無明結斷,名斷界。若愛結斷,名離界。若諸餘結斷,名滅界。復有說者,或有諸法,能縛非能染,彼斷、名斷界。或有諸法,能縛亦能染,彼斷、名離界。或有諸法,非能縛非能染,而是所縛,是所染,彼斷、名滅界。復有說者,或有諸法,是能繫;非能染。彼斷、名斷界。或有諸法,是能繫;是能染。彼斷、名離界。或有諸法,非能繫,非能染;而是所繫,所染。彼斷、名滅界。有餘師說:唯諸隨眠,有自性斷。問: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品類足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所斷法?答:一切有漏法。云何遍知法?答:一切有漏法。彼作是答:若諸隨眠,緣八結起;彼斷、名斷界。若諸隨眠,緣愛結起;彼斷、名離界。若諸隨眠,緣餘法起;彼斷、名滅界。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諸有漏法,先被繫縛。離繫縛時,皆得斷故。有作是說:唯愛隨眠,有自性斷。問:若爾;前說契經及論,當云何通?彼作是答:若愛隨眠,緣八結起;彼斷、名斷界。若愛隨眠,緣愛結起;彼斷、名離界。若愛隨眠,緣餘法起;彼斷、名滅界。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諸有漏法,先被繫縛。離繫縛時,皆得斷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煩惱體斷,名斷界。於境離繫,名離界。棄諸重擔,名滅界。脅尊者言:無繫縛,繫縛息;名斷界。無染污,染污息;名離界。無彼果,彼果息;名滅界。尊者設摩達多說曰:諸煩惱斷,名斷界。無貪治貪,名離界。果相續滅,名滅界。尊者左取,作是說言:相續斷故,名斷界。於緣離繫,名離界。離執受故,名滅界。復有說者,過去煩惱斷故,名斷界。現在煩惱斷故,名離界。未來煩惱斷故,名滅界。如煩惱斷,蘊斷、亦爾。復有說者,苦受斷故,名斷界。樂受斷故,名離界。不苦不樂受斷故,名滅界。如三受斷,順三受法斷,亦爾。復有說者,若苦苦斷,名斷界。若壞苦斷,名離界。若行苦斷,名滅界。復有說者,若欲界斷,名斷界。若色界斷,名離界。若無色界斷,名滅界。如是等說,皆依世俗,隨就一門,辯三界別;皆非勝義。 David Chiou: 從究竟的角度可以無為法為所緣,的確是一種合理的解法。 從次第的角度來看,參考相關經論,想到以下這種比較容易理解的練習次第,一併修飾註解:
北傳《雜阿含經》的這四個步驟可對應到其他經中說的四法印或四法本末: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行苦、涅槃寂滅。 《增壹阿含經》卷二十三〈增上品 31〉第4經所說的「四法本」:「有梵志四人集在一處,欲得免死,各歸所奔,故不免死。一人在空,一人入海水,一人入山腹中,一人入地,皆共同死。是故,諸比丘!欲得免死者,當思惟四法本。云何為四?一切行無常,是謂初法本,當念修行。一切行苦,是謂第二法本,當共思惟。一切法無我,此第三法本,當共思惟。滅盡為涅槃,是謂第四法本,當共思惟。」(CBETA, T02, no. 125, p. 668, b28-c7) 《增壹阿含經》卷36〈八難品 42〉:「四事之教。云何為四?一切行無常,是謂一法;一切行苦,是謂二法,一切行無我,是謂三法;涅槃為滅盡,是謂第四法本」(CBETA, T02, no. 125, p. 749, a8-11) 至於論中說「(一)斷界,即斷除九結(九種煩惱)中除貪以外之其餘八種煩惱,或斷除無明結。(二)離界,謂斷離貪煩惱或斷除愛結。(三)滅界,謂斷滅有漏善及諸有為、無覆無記等煩惱。即除九種煩惱外之其餘有漏法。」所謂「斷界」不包含斷貪、「離界」才斷貪、「滅界」則滅所有無記等煩惱,我想到一種可能幫助理解的例子,不一定正確: 13觀察「無常」而知道沒什麼是永存的,要捨離、放下,因此就14觀察「斷」,只要觀察到煩惱就斷除之。這是主動的去捨斷煩惱、對治煩惱,也就是一種基於善法欲的造作以持續斷除不善法,而不是真正已斷盡煩惱。 「斷」久了,已能去除所有不善法,就準備連善法欲也可以放下了,因此15觀察「無欲」,將貪欲和善法欲通通放下。 從「無欲」繼續增進,達到涅槃的層次,就可16觀察「滅」了。 David Chiou: 若依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的「隨觀無常,隨觀離欲,隨觀滅,隨觀棄捨」次第來修,以下是個人筆記無著比丘所教的練習法,供作參考: 13. 呼吸時隨觀無常 觀察事物的無常、遷流變化。 觀察的對象可以是呼吸,也可以是五陰,也可以泛指事物。 如果要細分為五陰作觀察的對象,可一一觀察五陰的無常,其中色陰包含了呼吸及第1至4步驟的對象,受陰可包括第5、6步驟的喜、樂等感受,想陰、行陰、識陰包含了第7至12步驟的各心理現象。 14. 呼吸時隨觀離欲 既然無常,感受到事物一直在變的刺痛,難以執著,而能離欲。 前一步驟對於無常的體悟越深,這一步驟的離欲越徹底。 15. 呼吸時隨觀滅 凡夫只想要「生」,一直在生出新的造作、新的業、新的輪迴。在「依滅」的階段,刻意觀察事物的滅去、終止,以平衡凡夫只想要「生」的傾向。 所有當前的感官經歷都會滅去,所有事物也都會滅去。 16. 呼吸時隨觀棄捨 由於無常、離欲、滅,因此「向於捨」,捨離、放下。 「依滅」是刻意去觀事物的終結,這是種 push,故意去這麼觀。但只要有 push、只要故意、只要造作,就見不到涅槃。因此「依滅」就像乘風破浪,站上浪的頂端來看整個浪的全局,但要見涅槃,則要連這個乘風破浪的造作都捨去,因此「向於捨」,沒有任何的造作,放下造作才能見涅槃。也因此悟道從來不是做什麼事的直接結果,只能讓其自然發生。在這階段時能做的只有放捨一切然後順其自然 (Just Below)。 這四個步驟可以說出世的力道越來越強、解脫地越來越徹底。 如果打坐在較易受干擾的情況下,為了容易專心,法念處的四個步驟也可以呼吸為觀察的對象,將吸氣或呼氣各區分為開始、中間、結束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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