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erson Chang: 《雜阿含經》卷二十八第748經: 彼正見者,能起正志⑤、正語⑥、正業⑦、正命⑧、正方便⑨、正念⑩、正定⑪。起定正受⑫故,聖弟子心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 這段中「能起正志」、「起定正受」的「起」都是動詞。生起、發動、(在身心)產生出來的意思。 下一經也用到多次: 邪見生已,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 若起明②為前相,生諸ⓙ善法。時,慚愧隨生,慚愧生已,能生正見,正見生已,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③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 我想問「起定正受」的定跟正受,是同義疊詞的用法嗎? 也就是說「生起 定/正受」? 還是說這邊的正受有另一層的意義,用來更進一步的elaborate specifically? 例如說特別指明這樣的定生起的是正受,能導向解脫三毒的正受。 而非外道定、邪定生起的邪受? 如果是第二種,就可以在註解上稍作說明,以便同學理解。 David Chiou: 嗯,應該是單純的同義複詞,因為下一經有句一模一樣意義的句子,是譯為「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 起定正受=正定起已。
因此註解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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