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Hsu: 雜阿含(一O二)經 「一生二生者③, 一切皆殺害, 無有慈愍心, 是為領群特。」 [註解] ③ 一生二生者:卵生和胎生的眾生。 獅子吼與莊春江居士對「一生二生者」的註解是「卵生胎生的眾生」,應是參考《別譯雜阿含》的相對法句解釋,只是我不能理解為什麼當初雜阿含經譯經的人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再說,「一生二生」為何是「卵生、胎生」?是指卵生是一生而胎生是二生?或是相反?久思不解。 記得上課時法師講過:五戒之首「殺戒」,此偈頌依序說的是殺、盜、淫、妄…。將「一生二生者」解釋為婆羅門的種性制度最下層(首陀羅,一生)與餘三種性(吠舍、剎帝利、婆羅門,二生),總稱「人」;如此,是否較符合經文的法義? Russ Wang: 謝謝 Kevin Hsu 檢查的這麼鉅細靡遺,隨喜 :) 這個註解沒有錯,但順序要對調一下。《鞞婆沙論》卷第十四中有解釋「若卵從母胎出、啄卵出,以此事故鳥名二生」,因此「一生二生者」的註解可能要改為「胎生和卵生的眾生」比較精準。 周靖山: 以維基百科的解釋: 領群特,佛教術語,為古印度的賤民階級,不歸屬種姓制度四大種姓之中,被認為是最低層的階級。 印順《以佛法研究佛法》:「關於領群特一詞,又別作Vasalaka。考毘舍離域(異譯毘耶離),巴利文常作Vesālī;但也有作Vasalaka的,如律文七百結集中「毘舍離諸跋耆比丘」的毘舍離。 毘舍離,即今Besarh村,在北貝哈爾的Muzaffarpur區。正統的婆羅門學者,對這一帶的民族,無論在血統上,文化上,素來是輕視的。 另說領群特一名,大抵是指領群的牝牛。牝牛vasa 與毘舍離的聲音相近;釋尊的教化眾生,如領群的大牛一樣。譯者的譯作領群特,或許如此。總之,領群特一名,在婆羅門口中,是意味著種族的卑劣。」 我對領群特的解釋,比較偏向維基百科的解釋。也就是雜阿含(一O二)經的領群特的解釋,是婆羅門輕視佛陀的稱呼。就是稱其為賤民的領頭者或領群的大牛,非尊稱佛陀為宗教領袖。 基於此解釋,我贊成Kevin Hsu 的說法:「一生二生者」解釋為婆羅門的種性制度最下層(首陀羅,一生)與餘三種性(吠舍、剎帝利、婆羅門,二生),總稱「人」;如此,是否較符合經文的法義? 因為依婆羅門的看法領群特為賤民,比一生二生者的(首陀羅,一生)與餘三種性(吠舍、剎帝利、婆羅門,二生)還要低賤。 所以此偈:「….一生二生者 一切皆殺害 無有慈愍心 是為領群特…..」翻成: 「…..所謂(首陀羅,一生)(吠舍、剎帝利、婆羅門,二生)之二生人,如殘害一切眾生,沒有一點慈悲心,那麼他便是賤民〈領群特〉………」 Ming-Hong Bai: 《南傳《小部尼柯耶.經集》〈蛇品1〉第7經》漢譯南傳大藏經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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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a08] 一一七 周靖山: 想請教一下Kevin Hsu 此句「一生二生者」解釋為婆羅門的種性制度最下層(首陀羅,一生)與餘三種性(吠舍、剎帝利、婆羅門,二生)」,的具體出處〈包括經、論或婆羅門教說法〉,補強一下。 我目前有查到「首陀羅,受傳統婆羅門教輕蔑為無來生之賤民,故稱為一生族。婆羅門、剎帝利、吠舍,三個種姓是「再生族」,可以輪迴轉世。」及婆羅門教《吠陀》寫到:「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Kevin Hsu: 我欲理解此句經文時上網查「婆羅門教」。在《成佛網站》有這麼一段描述:「根据婆罗门法典规定,前三种姓可以诵读吠陀经并参加宗教祭仪,从父母亲那里获得第一生命,通过“入法礼”再获得第二次生命,因此被称为再生族;」 另《佛光山電子大藏經.佛光大辭典》對「再生族」註解:「梵語 dvija。婆羅門教認為在四大種姓中,婆羅門、剎帝利、吠舍等三大種姓有權拜神和禮誦吠陀經,故特別賦與第二次生命,稱為再生族。首陀羅則稱為一生族。」。 而將「再生」視同 「二生」,純是個人認知與判斷,全無經論依據。 周靖山: 很抱歉,我必須説把「一生二生」解釋為「卵生、胎生」是有問題的,那怕是莊春江居士有如此說。 而Russ Wang師兄 ,引《鞞婆沙論》卷第十四中有解釋「若卵從母胎出、啄卵出,以此事故鳥名二生」,來說「一生二生者」的註解可能要改為「胎生和卵生的眾生」比較精準。 我也很抱歉,我必須説是有點錯解經意。 此「二生」是指含著兩種生法,不是專指卵生或胎生。 此句「若卵從母胎出啄卵出。以此事故鳥名二生。」的意思,是如鳥是由母胎產生的卵為一生,啄卵而出又一生,合計為二生。因此鳥名二生。 再看下一經文「何以故聖人已得聖法不復卵生濕生。答曰。卵生濕生畜生趣所攝。聖人者已離畜生趣。或曰。此二生多有愚。」 此句的意思是聖人已得聖法不再卵生或濕生。因聖人已離卵生濕生畜生趣所攝,因此二生多有愚痴。 此處的二生指的是包含卵生、濕生的兩種生,就不是前指的「卵生、胎生」的兩種生。也不是單指「卵生或胎生」的任何一種。 同時我再提醒獅子吼站的注釋「“領群特”,用白話來說就是 “帶「領」有一「群」信徒的「特」別的人。」,有可能是不恰當的。雜阿含(一O二)經的領群特應該解釋為,是婆羅門輕視佛陀的稱呼。就是稱其為賤民的領頭者或領群的大牛,非尊稱佛陀為宗教領袖。這樣。雜阿含(一O二)解釋容易園滿。 Russ Wang: 《鞞婆沙論》中的二生有不同意思,有時指卵生,有時指兩類的生。要仔細分別。 David Chiou: 謝謝周大德的指出,說明一下,這一部分:
其實不是獅子吼站的注釋,那可能是1995年左右蔡老師提到的,當時阿含經資源少很多,和現在到處都是參考資料,沒法比啦 就《好讀雜阿含經》來說,一直以來「領群特」的註釋都是「領群的特牛(公牛),是婆羅門嘲諷他人種族卑賤的雙關語。……」。 而「進階辨正」裡是收錄二十年來的討論,不盡精確的部分畢竟也是當初討論的過程,我才沒有改 :) 當然如果大家覺得去改掉過去的人講的話可避免誤解,我也不反對。 Russ Wang: 周師兄不必抱歉 我們是在討論法義 沒有在爭什麼 :) Russ Wang: 我總結一下我的看法,根據上下文,佛陀都是在說甚麼樣的狀況或是行為叫做領群特,也就是那位婆羅門所鄙視的賤民,因此「一生二生者,一切皆殺害,無有慈愍心,是為領群特」解釋為「無論是胎生還是卵生,一切都加以殺害而沒有慈悲心,應當知道這才是所謂的賤民」 我個人的立場,註解的時候要以合乎法教為基本精神,佛陀並不認同首陀羅只有一生,在很多地方都有提到,所以若是註解為「不管是只有一生的首陀羅,還是能再生的吠舍、剎帝利、婆羅門 .... 」那會誤導人認為佛陀也認為首陀羅是一生的。 基於這這個重要的理由,我認為解釋為一切卵生胎生,比較合乎法教。 周靖山: Russ Wang 講的也有道理。但我站在本阿含102經的本文來說。起先婆羅門以輕視的等同賤民的領群特稱呼來稱呼佛陀,且不讓佛陀靠近。當然佛會回以告知:即使你們婆羅門自認比賤民還要高的一生族首陀羅或二生族婆羅門•剎地利、吠舍,如會殘害一切衆生或沒有慈悲心,那才是賤民(領群特),如此本經的經文才能互相呼應。 Heaven Chou:
如果有巴利語程度好一點的同學,也許可以參考南傳的版本,看看 “一生二生” 是主詞或受詞。再看 “殺害” 是主動詞或被動詞,也許就可以猜出答案了。 若一生二生是受詞,殺害是被動式,就表示一生二生可能是指被殺害的,那就可以猜是指胎生與卵生。 若一生二生是主詞,殺害是動詞,就表示一生二生是殺害眾生的各種種性人們。 這只是猜想,不知道能不能真的由南傳找到端倪? Russ Wang: 能夠在此討論各種想法是棒的事,這表示有去思考經典意義。就像腦力激盪的過程中大多是無用的意見,好比我就時常天馬行空,但這些討論都將成為結果的基石,所以過程跟結果一樣重要。Kevin Hsu 、周師兄與每一位同學提出的意見,我都覺得很有道理,也很佩服,如果有比較認真的讀者,也一定會有相同的問題與想法,我們的足跡能幫助未來的同學們節省很多時間與力氣。在此代替讀者們感謝大家,也鼓勵大家一起繼續努力 ! 周靖山: 既然Heaven Chou師兄提出了莊春江的雜阿含102經。 那麼好好思維該經中如下的兩句,或許這「一生、二生」就已找到答案! ※「二生汝當知,如我所顯示,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 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 Heaven Chou: 我一開始以為 “二生” 是指對方的身份. 後來又看了前後文, 覺得二生應該是指這二種不同的出生狀況:
(1)
(2) Heaven Chou: 我再補充一下。不過先說我的結論,也就是我沒有結論。不論指是卵生(二生)與胎生(一生),或是賤民(一生)與再生族(二生),我都覺得很有道理,看不出何者較好。 :) 不過在偈頌最底下的二生,是二種不同的出生,這裡的二生的確沒有「卵生」的意思。但這裡的二生,也同樣沒有支持所謂「一生族、再生族(二生)」的意思。因為一個是 “二種不同出生的種姓”, 另一種是 “第二次出生的種姓” , 意思不同的。 Kevin Hsu: 此「二生」與彼「二生」是兩回事。
「一生二生者, 一切皆殺害, 此處的「二生」,不管解釋為「卵生與胎生」,還是「一生族與再生族」,它重點在「毫無悲憫心而造作殺業的人」才喚稱賤民。
「二生汝當知, 如我所顯示, 此處說的是兩類極端種性的人,不因其出生的身分就被尊為高貴的婆羅門或低賤的首陀羅,而是視「業」而定。再說,這個解釋可以成立,那前面的「一生」又何解? 周靖山: 但這裡的二生,即使如Heaven Chou所說的『也同樣沒有支持所謂「一生族、再生族(二生)」的意思。』,我個人看法此二生是指其中「一生」為婆羅門教自認的「高貴的婆羅門」種姓,而另指其中「一生」為「低賤的賤民」種姓。以顯示「高貴」與「低賤」階級的論述,我想這是可確定的。而佛以此婆羅門自認的「高貴」與「低賤」階級種姓的論述,來說明人的「高貴」、「低賤」與否,不在其出生於何種性,而在於其所造的業。因此佛對他們說:「我今為汝顯示說,如是之事應當知,種姓不是婆羅門,種姓不是旃陀羅,淨業得作婆羅門,惡行得為旃陀羅。」 而「一生二生者」Kevin Hsu 問疑:「這個解釋如可以成立,那前面的「一生」又何解?」 我的看法如不以完整的婆羅門的完整四大種姓看法,來區分「一生族與再生族」來論述「一生二生者」。而單純以高貴的婆羅門與低賤的賤民來論,兩者合起來可稱「二生」,婆羅門與賤民分開論述則可分為「一生、二生」。就如我們把世界二分法說世界有兩種人,第一種為「好人」、第二種為「壞人」。 Russ Wang: 一生是哺乳類的意思。 大家也參考一下這個網頁,其中有引用中村元先生的翻譯,據我所知他是精通巴利文與梵文的學者。 http://76263383.at.webry.info/201605/article_3.html Ming-Hong Bai: 如果譯文中的括號是譯者所註,則「毎田周一」、「中村元」及「正田大観」的看法一致。一生、二生都是指胎生及卵生的意思。 這是否因為在巴利文中的格位很明顯,如同 Heaven 所說,一生、二生是受格? Russ Wang: 中村元的日文翻譯,換成中文「無論是一次(胚胎)的出生,還是兩次生(卵蛋),如果有人做了傷害這些生命的事情,如果他沒有富有同情心,你應該知道他是“賤民”」。 周靖山: 我一奌小看法,同一經文是同一個人所寫或同一個人所翻,不可能在同一文中,對同一名詞作不同的解讀。只有後人在翻讀的時候,因各人的認知與觀念 ,可能會對前人的言語作不同的解讀。 Russ Wang: 其實同一經前後不同譯法這個問題,在阿含經蠻常見的 :) David Chiou: 主要是在偈誦中特別常出現同一經前後用詞不同,通常是為了偈誦的體例,例如要湊四字一句、六字一句,或是可能原文有壓韻一類的考量,而採用同義詞。 Heaven Chou: 剛正在查莊春江的版本,不小心看到這個 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102.htm 別譯雜阿含268經(莊春江標點) 傷害胎生及卵生,心無慈愍害生類,傷殘毀害於四生,當知是此旃陀羅。 所以別譯雜阿含的翻譯是直接譯成胎生及卵生。 當然,我們也可以質疑別譯的譯者不一定正確,因為我們知道原始的經文是一生及二生。 Heaven Chou: 終於忍不住把封藏多年水野弘元的巴利語辭典翻出來,配合線上辭典,一一查過之後,終於有了成果。先說結論,我覺得二生是指鳥類比較合理。 查詢對應的二句如下: 一次生的或兩次生的(鳥),凡在這裡傷害生命者,對生命沒有憐愍[心]者,像這樣應該知道他是賤民。(117) 117.‘‘Ekajaṃ vā dvijaṃ [dijaṃ (pī.)] vāpi, yodha pāṇaṃ vihiṃsati; Yassa pāṇe dayā natthi, taṃ jaññā vasalo iti. 查到二生 dvijaṃ 的原型是 dvija 線上字典可參考 http://www.palidictionary.appspot.com/browse/d/dvija 水野弘元的解釋是有再生者與鳥的意思。
dvijaパーリ語辞典 水野弘元著 再看黃秉榮譯的版本,就列出上面那個日文是婆羅門。
dvija漢譯パーリ語辭典 黃秉榮譯 至此,再生族就是經文中的二生,同時有婆羅門與鳥的意思,這點雙方見解都正確。 再來看巴利文法,dvija 的結尾是 a ,字典有標明這是陽性詞 (m), 在文法中,a 結尾的陽性詞若轉成 aṃ (dvijaṃ) 就是賓格。 可參考此網址或附圖。 https://zh.wikipedia.org/....../%E5%B7%B4%E5%88%A9%E8...... 如果該字是中性詞,則可能是主格、呼格或賓格。但此字是陽性,所以只有唯一解,賓格。 再參考這裡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E%BE%E6%A0%BC 賓格就是受格,所以這裡的一生或二生,是受詞,也就是被殺害的對像,所以解釋為胎生或卵生才是比較適合的了。 不過我的巴利文是幼幼班的先修班且未畢業的程度,只會拿字典來查,因此只能當成參考,最好能再請教真正懂的人才行。 周靖山: 我是不懂日文或巴利文,但我有個疑問。 在dvija漢譯パーリ語辭典 黃秉榮譯中 dvija:,dvijāti a.m.[cf.duvija,dija] 再生者,再生族,バラモン(Brahman,婆羅門); 鳥. 既然再生者,再生族可譯成「婆羅門」或 「鳥」,那我們為何不選用「婆羅門」做註解,此更能與本雜阿含(一O二)經後的「二生」相呼應,卻要選「鳥」來說明「卵生」使與經後的「二生代表婆羅門及賤民」不能相呼應? 就我前提:「同一經文〈如雜阿含一O二經)是同一個人所寫或同一個人所翻,理應不可能在同一文中,對同一名詞作不同的解讀。」,因為在同一經文中,如果對同一名詞作不同的解讀。那麼勢必造成混淆,讓頌讀者不知所云。 Heaven Chou: 我先解釋一下賓格的問題。 在中文中,沒有這些格,而是依靠順序。例如【他看我】和【我看他】意思就不同。 但在某些語文中,語序更換並不改變意思,主要是看他們的語法格。我用英文單字來舉例,當然英文不能這樣使用,我只是純舉例。 例如 I see him 就是 “我看他”,him see I 也是 “我看他”。主要是因為 I 是 “我” 的主格,是主角。him 是 “他” 的受格,就是動詞 “看” 的對象。 就算寫 see I him 也是 “我看他” 的意思,順序只是強調重點。see I him 的重點是在 “看” ,I see hime 的重點就是 “我”。 反之,不管是 he see me 、see me he、 me see he .... 都是 “他看我”,因為 他用 “he” 是主格,”我” 用 “me” 是受格,所以不管順序怎麼換,在這種語文中,被看的就是我。 所以在這段經文中,二生有二種可能。一種是指 殺害眾生的婆羅門,但在這種用法中,二生應該要是主格,不是受格。 另一種解釋二生是被殺害的鳥,這種情況它應該是受格,而在經文中,它剛好是受格,所以我猜這個情況比較符合。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經文的意思可能是:【不管誰殺害賤民或婆羅門,都是賤民的行為。】 這種解讀的婆羅門也是受格,就合理了。但我想若佛陀要說殺生是賤民的行為,應該不會只用人來舉例。 我再強調一下,這些是好幾年前上過幾堂巴利文的殘留印象,若記憶失真了還請見諒。😬 *** *** *** 然而,聽一些法友談過,經典中其實也有很多雙關語,有時就是故意讓二種情況都有可能。像本經的 “領群特” 好像就是一種雙關語。所以真的怎麼解,或許都能通。 翻譯用語的問題另一篇再談。 Heaven Chou: 周師兄說:因為在同一經文中,如果對同一名詞作不同的解讀。那麼勢必造成混淆,讓頌讀者不知所云。 我覺得理論上是這樣,但實際上,經典中還真的有不少同一詞卻譯成不同用字的情況。 我個人覺得有很多可能。 我自己常常同一個詞卻多種用法。例如我常說 “如果....則....”,有時說了幾次,就會換 “若”.... “假如” ... 因為我不想讓文章看起來就那幾個詞,為了避免詞窮,只好換一換用字。但換到英文,我大概只會用 if ...,這就是一個單字卻有不同中文的情況。 反過來另一種情況,不同的單字,卻對應到不同的意思。 我想應該很多人聽過類似的話: 方便的話,你幫我提一下包包,我想去洗手間方便一下。 這也被拿來編成笑話過。我們應該看起來不會太奇怪,但不同風俗的外國人,可能會覺得為什麼不同的事,都要用【方便】,這樣很容易讓人混淆。 對這群人會混淆,但對另一群人可能是很習慣了。 其實像漢字,一個字就有很多意思,就像查巴利辭典,鳥和婆羅門都是同一個字,如果剛好真的在同一篇文章中同時要提到這二件事,只好用同一個字表示二個不同的意思,那也是沒辦法。 如果我說:我今天去買一隻鳥,結果路上遇到一堆鳥事。 大家應該可以猜到我是遇到不順心的事了,也許印度的朋友會以為我遇到婆羅門了。 :) *** *** 所以我覺得像這篇經文的情況,只能說翻譯的問題或對方語言習慣的問題,不太能說同樣的詞一定要同樣的意思,或是不同的詞不能用同樣的字,因為這些在我們現實生活中都會發生。 而且看雜阿含經中的 “二生汝當知”,在巴利與別譯雜阿含都沒 “二生” 這個詞,別譯是寫 “如是之事應當知”,我想應該就是雜阿含是用五字的偈頌,所以把 “如是之事應當知” 簡化成 “二生汝當知” 了。不小心就和前面的二生相同了。(甚至會不會是故意展示雙關語的翻譯功力?) 拉哩拉雜寫了一些看法,有點亂,純粹想到哪寫到哪,供大家參考而已。 David Chiou: Heaven Chou 說得有理,其實同一詞在偈誦中用不同詞,在雜阿含經中不只是可見,而且是很常見。我猜可能跟偈誦的詩詞性有關,例如在原語文中選擇有壓韻之類的同義詞。 Ming-Hong Bai: 從巴利文經典來看,或許因格位明確,譯者幾乎無異議的選擇「胎生及卵生」的語義。而別譯雜阿含經也選擇相同的翻譯。從這一點來看,如果中文的雜阿含也註解為「胎生及卵生」,相信大部份人都能接受。 而從雜阿含的角度來看,因為中文譯文裡沒有保留格位訊息,所以兩種解釋都說得通,而且如果解釋成「各種種姓的人」,還可以呼應偈末的「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是頗有意義的解釋。而且,如同周靖山所說另一句「二生汝當知」的「二生」很明確是指涉「種性」上的意思。同一個詞語指涉兩種不同典故的意義是比較罕見的。 由於兩種解釋都有意義,也都不違背經文的主旨,所以我建議兩種解釋並存,讓讀者自行取捨。 David Chiou: 隨喜大家精進地討論(不像我LAG這麼久 😆)這討論很精采,會收錄到「進階辨正」供後人參考各種解讀。 大家都已說得差不多了。另外我也再補充一點,同樣在卷四的第93經記載了「邪盛大會」,就是通殺大小畜牲作為祭祀的外道大會,佛說表示: 「云何為身刀劍生諸苦報?謂有一大會主造作大會,自手傷殺爾所特牛,乃至殺害種種細蟲,是名身刀劍生諸苦報。彼大會主雖作是念種種布施、種種供養,實生於罪。」 簡言之,「不殺人」當初早是婆羅門教及絕大多數宗教的共識,除了無因論(外道六師之一的論點)以外,因此如果將一生二生解釋為殺人,則外道本來就知道的,而解釋為胎生及卵生,可與前面第93經同調。 總結來說,基於以經解經的原則,既然《別譯雜阿含經》寫明是胎生及卵生,巴利經文分析也作此解,我們還是註解為「胎生和卵生的眾生。」當然,兩種解法都說得通,因此不同的解法就列入進階辨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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