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當以十三事善敬順夫」共有 1 個註解 (更新時間 2021年02月06日 22:01:40)

中阿含經(1)
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三(一三五)中阿含大品善生經第十九(第三念誦) 妻子應該以這十三件事恭敬順從丈夫。按:本經經文區別地較細,相當的《長阿含經》經文為五項:「妻復以五事恭敬於夫,云何為五?一者先起,二者後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相當的南傳經文為五項:「以這五處憐愍丈夫:她是善整備工作者、攝持從僕者、不通姦者,她守護已得的,她對一切應該作的事是善巧者與不懶惰者。」一種可能性為本經的十三事包括傳抄者的註解混入經文,例如「對一切應該作的事是善巧者與不懶惰者」可區分為其它小項。 (2021年02月06日 21:58:47)
 
agama3/妻子當以十三事善敬順夫.txt · 上一次變更: 2021/02/0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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