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智」共有 1 個註解 (更新時間 2024年07月14日 10:50:23)

長阿含經(1)
長阿含經第九經[導讀:眾集經]

四種智,分別是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他心智、世俗智隨文易懂,法智、類智則不易理解,底下分別說明法智、類智。

1. 法智(梵:dharma-jñāna, 巴:dhamme ñāṇa):現見諸法的緣起智、苦集滅道智為法智,此依經部的《成實論》、瑜伽行派的《瑜伽師地論》與 南傳《相應部》(SN.12.33)四十四智的教導說明。若依《集異門足論》與有部解說,了知欲界諸行的苦、集、滅、道智為法智。

2. 類智(梵:anvaya-jñāna, 巴:anvaye ñāṇa):又譯為比智、種類智、類比智,了知不現見的過去、未來諸法的緣起智、苦集滅道智為類智。依經部與巴利註釋書的說法,類智為比知、推論智。若依《集異門足論》與有部的解說,了知色、無色界諸行而起的苦、集、滅、道智為類智。

上述有部的解說,《成實論》認為應以「有得、未得」來理解,欲界苦名得,色無色界苦名未得。現可得、現受的欲界苦,不會同時和色、無色界苦一時並知。這些未得、未受的苦,是以比智了知。欲界中所未得苦,也應以比智知。

關於法智、類智的經說,亦見於底下:


《本事經》卷三: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二妙智,應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觸未觸、能證未證,能超愁歎、能滅憂苦、能會正理、能獲甘露、能證涅槃。云何為二?一者法智;二者類智。法智生時,便能無倒,遍知有為。於有為法既遍知已,便能令彼感後有因,不得生起增長廣大。類智生時,便能如實斷滅無明;滅無明故,便無戲論;無戲論故,便無尋伺;無尋伺故,便無樂欲;無樂欲故,便無愛憎;無愛憎故,便無慳嫉;無慳嫉故,便無種種執持刀杖違害鬪諍、互相罵辱、不真實語、相離間語、諸雜穢語及餘無量惡不善法;無彼諸惡不善法故,感後有業,便不增長;感後有業不增長故,諸業滅盡;業滅盡故,眾苦滅盡;苦滅盡故,生死路絕。此路絕已,便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名為有二妙智,應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觸未觸、能證未證,能超愁歎、能滅憂苦、能會正理、能獲甘露、能證涅槃。」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有二種妙智, 應修習令生,
能得未得等, 謂法智、類智。
若法智生時, 遍知有為法,
便能令後有, 因不生不增。
若類智生時, 無明便斷滅,
由此展轉法, 絕生死輪迴。
自知我生盡, 及梵行已立,
所作皆已辦, 更不受後有。」

(2024年07月14日 09: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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