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增壹阿含經》卷六〈利養品 13〉第2經:「當滅一法,我證汝等成果神通,諸漏得盡。云何為一法?所謂味欲。是故,諸比丘!當滅此味欲,我證汝等成神通果,諸漏得盡。」 「味欲」是什麼意思?品嘗東西的欲望?還是對欲望的貪著? David Chiou: 就《增壹阿含經》的用詞來看,應該是指對欲望的貪著。 《增壹阿含經》卷12〈三寶品 21〉:「我今,比丘!已說著欲、味欲,欲為大患,復能捨者;亦說著色、味色,色為大患,能捨離色;已說著痛、味痛,痛為大患,能捨離痛,」(CBETA, T02, no. 125, p. 606, b23-26) 由以上經文來看,「味」是動詞,指貪著於其滋味。貪著於什麼的滋味?欲的滋味。 生活上來講,就是有了欲望後還想要欲望、還要更多。在十二因緣的講法來說,可對應到「愛支」的下一支 → 「取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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