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年12月25日 1:0:0 雜阿含經卷第一[導讀:五陰;陰相應 (1/5)]在佛經的用語中,人的身心及世間的一切可區分為:
以上色、受、想、行、識五項,合稱「五陰」或「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 五陰有以下特性:
既然五陰都有無常、苦、空、非我的本質,執著於五陰而引起煩惱,實在不智。於是佛陀教導我們如何認清真相,斷除煩惱執著,解脫生死輪迴,獲得真正的自由。 第一次讀《雜阿含經》的同學可能難以完全理解五陰的區分及彼此間的關係,那麼只要先知道:
以這樣的概念,大致瞭解經中所解析身心運作的本質,先抓住大方向即可。以後再回過頭來細讀經文,自然就能漸漸領會經文的完整意義。 《雜阿含經》「陰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卷一、十、三、二、五,當中佛陀教導我們五陰的運作、五陰的本質、執著五陰造成的後果、不執著五陰而能解脫。 [第1經經文導讀]
如是我聞:
佛教的經典都是由佛弟子們結集而成,因此在經典的一開始,通常會說「如是我聞」,表示這部經是結集者親自聽聞的。最著名的結集者,就是被佛陀稱讚「多聞第一」的阿難尊者,他的故事在許多經典中會一一提到。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佛經在開頭也會記載此部經發生的地點。《雜阿含經》的第1經,發生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舍衛國是當時著名的大國,佛教中許多精彩的事件發生在這裡,之後我們也將一一讀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佛陀教導弟子:「應該認清物質及物理世界的現象是無常的,這樣則是正確的見解。依正確的見解而修行,則能捨棄物質及物理世界的現象,喜愛和貪欲則可消除,心就能解脫。」 如果了知自己的身體以及貪著的物品,是會變化、毀壞、消失的,就不會那麼的執著。能接受它們都是無常的事實,就是開啟智慧的第一步。 舉個粗淺的例子:花瓶若打破了,智者會將之清掃乾淨,從容善後;但愚者則會心痛不已、哀哀慘叫。這是因為智者知道任何事物都是無常的,在花瓶未破時就知道無法永遠擁有花瓶;在花瓶破時,自然也不會痛心,而能以智慧行事,心就不會被花瓶所役使。
「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也要認清心理的各個層面都是無常的。不論是感受、取相、造作、識知外境的心,都是無常的。 例如目前是受苦還是受樂,也是無常的。因此不會執著於快樂,而沉迷於聲色犬馬,甚至為了要快樂而犧牲健康。 真正深入的觀察,則要在禪修中一一體驗,能在實修中沒有了貪欲,才能達到真正的解脫,而不只是口頭禪。
「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心解脫的人,若要自己證知,則有能力作證:「我不會再次出生,清淨的修行已經確立,應當完成的都已完成,自己知道不會再受輪迴。」
「如觀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此經文中講「無常」的觀法,皆可以「苦」、「空」、「非我」替代入。舉例而言:
(一)~(八)[導讀:非我]印度傳統的婆羅門教,認為「有我」,即有靈魂之類,具有「永恆、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特性。 而佛陀悟道時,發現一切的事物以及身心,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一般人執著於有「我」的見解(「我見」),事事以自我為中心,反而造成業與輪迴,造成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如果有「恆常、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我」,這個「我」應該是不會變的,不會變也就不應該有苦(受逼迫)。但實際上
(九)~(一四)[導讀:結使]我們之所以不是聖人,是因為我們的心中有許多「結使」(煩惱),就像繩子上打的結一般,一個一個綁住自己的結,要一個一個的解開。 要能超越生死,自然就不應該隨著這些煩惱執著的使喚。 一個一個結解開了,結自然就不見了,解脫了。 (一五)~(二二)[導讀:五陰無我]佛教說「無我」,我們所認知的「我」其實是由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 凡夫則執著認為在五陰中有「我」。舉例而言,就「身體」與「我」的關係而言,凡夫可能誤認:
以上三類認為有「我」的見解,佛經中稱為「色是我」、「色異我」、「相在」,這幾個名詞詳細的邏輯定義及探討,在卷五第109經會進一步說明。 佛陀則發現五陰都是因緣生滅的,一切的身心運作中沒有不變的自我。 修證無我的智慧,才能徹底地放下自我(無我),也不掛念身外之物(無我所),去除貢高我慢、愛欲等結使的束縛。 (二三)~(三〇)[導讀:四聖諦]在前面的經文中,佛陀說明了身心的無常、苦、空、非我的本質。而身心的苦是從何而來?能如何解脫? 這就是佛陀悟到的四個真理(「四聖諦」),苦、集、滅、道:
了知四聖諦的原理後,在實際的修行中,辨明身心讓人愛著的滋味(「味」),了知身心無常、苦、變易的禍患(「患」),不貪愛身心則可以出離於禍患(「離」)。 (三一)~(三二)雜阿含經卷第一雜阿含經卷第二[導讀:不如我意的五陰;陰相應 (4/5)]如果身體是「我」,我們對身體應該有完全的自主能力,就像國王在自己的王國中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但是身體會生病、會痛苦,可見身體不是「我」。 心理也是如此,剎那生滅,更不會是「我」。 我們對於身心都會有不滿意的地方,也可見身心並非「我」。 與其追求「自我」或「真我」,不如了知「無我」而修行斷除對自我的執著,就能解脫煩惱,證得涅槃。 有著這樣的智慧,我們即能依靠觀察自己的身心而修證佛法(「住於自洲、住於自依」),依靠正法的教導而修證佛法(「住於法洲、住於法依」),不必外求(「不異洲、不異依」)。 本卷屬於《雜阿含經》的「陰相應」,是解說五陰的相關經文。 (三三)~(四〇)[導讀:六根]有句成語「六根清淨」。六根是哪六個?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又稱為「六入處」。 六根能接收外境:
其中色、聲、香、味、觸、法,稱為「六境」、「六塵」。 「眼」根接收到影像(「色」),而會有視覺(「眼識」)。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能感「受」影像,映「想」起這是影像,而有造作(「行」)。 這些在《雜阿含經》卷八以後會有詳細的說明,經文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觸俱生受、想、思。」 而這一連串的身心反應,就是五陰生起的過程。更進一步,五陰既然都是因緣而生,也就會因緣而滅。 從卷八開始,會對六根的運作以及修行過程,有更詳細的分析。以下的幾經,算是一個序幕。 [第41經經文導讀]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我於此五受陰,五種如實知——色如實知,色集、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佛陀告訴我們有五受陰,而且佛陀對這五受陰的五種情況:
都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佛陀接著一一說明五受陰的這五種情況:
云何色如實知?諸所有色,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是名色,如是色如實知。
什麼是如其原貌地了知色? 色是由「四大」以及四大所造成的物質及物理現象所構成的。 四大是地、水、火、風,是古印度人所認為物質世界及物理現象的四種組成:
佛陀教導我們,要如其原貌地了知色。
云何色集如實知?於色喜愛,是名色集,如是色集如實知。
「色集」指色的集起、色由於因緣聚合而生起。 色是怎麼集起的?由於有對色的喜愛。 人們喜愛物質及物理現象,因此集起了物質及物理現象。舉例來說,喜愛物質,因此輪迴時就脫離不了物質的世界。 佛陀教導我們,要如其原貌地了知色集。
云何色味如實知?謂色因緣生喜樂,是名色味,如是色味如實知。
「色味」指色使人愛著的滋味,也就是色的吸引力。 色能讓人產生喜愛,就是色味。 舉例來說,漂亮的物品讓人愛不釋手,就是色味的例子。 佛陀教導我們,要如其原貌地了知色味。
云何色患如實知?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如是色患如實知。
「色患」指色的禍患。 色有無常、苦、會變化的特質,稱為色的禍患。 舉例來說,漂亮的東西是無常的,毀壞時會讓人苦惱,就是色患的例子。 佛陀教導我們,要如其原貌地了知色患。
云何色離如實知?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如是色離如實知。
「色離」指色的出離。 如果能調伏對色的貪欲、斷除貪欲、超越貪欲,就是出離於色。 佛陀教導我們,要如其原貌地了知色離。 解釋完了色、色集、色味、色患、色離,佛陀又繼續解說受。人們為什麼會有對「色陰」的心理反應呢?起因於人們有「受陰」,這裡的「受」也就是「感受」:
云何受如實知?有六受身——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如是受如實知。
受陰包括了:
稱作「六受身」,這裡的「身」是指「種類」,也就是有六種感受。 這裡的「觸」特指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因此上面的六受身可詳述為:
在以後的經中會詳述「觸」的運作機制。 眼、耳、鼻、舌、身,都有接收的器官,所以比較具體、容易瞭解。意則是比較抽象的,可以解釋為腦的功能。 可注意的是,「五受陰」是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行受陰、識受陰。其中的「受受陰」是指感受,分為眼受、耳受、鼻受、舌受、身受、意受等六受身。不要混淆了。
云何受集如實知?觸集是受集,如是受集如實知。
「受集」指感受的集起。 前面已提過,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會產生感受,因此說「觸」的集起,就是「受」的集起。 實際上,「觸」不只能生起受,也能生起想、行,如稍後經文所示。
云何受味如實知?緣六受生喜樂,是名受味,如是受味如實知。
「受味」指受陰使人愛著的滋味,也就是受的吸引力。 六受能產生使人愛著的滋味,就叫受味。舉例而言,看到漂亮的圖畫,感到賞心悅目,這種感受能吸引人、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云何受患如實知?若受無常、苦、變易法,是名受患,如是受患如實知。
云何受離如實知?於受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如是受離如實知。
經文其餘段落對於五受陰的五種情況的定義,同學們應該都能依此分析,自行解讀其意義了。 比較需要解釋的是行、識的定義:
云何行如實知?謂六思身——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為行,如是行如實知。
「行」指造作。「思」是意志活動,是使心造作的精神作用,所以這裡將「行」區分為由眼觸乃至意觸而生起的「思」。
云何識如實知?謂六識身——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為識身,如是識身如實知。
「識」指識知,也就是覺知六境。 識可分為六種,即六識身:
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色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知、如是見,離欲向,是名正向。若正向者,我說彼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佛陀說:「諸位比丘,如果修行人對於色如上說的那樣去知道、見解,能往離欲的方向而去,那叫做正確的趣向。正確趣向的人,我說他是深入瞭解了。受、想、行、識也是一樣。」 接著佛陀說:
若沙門、婆羅門於色如實知、如實見,於色生厭、離欲,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如果修行人能如其原貌地了知、見解色,就能對色不喜愛(生厭)、不貪愛(離欲)、不生起任何煩惱(不漏)、心自由了。 最後佛陀總結:
若心得解脫者,則為純一;純一者,則梵行立;梵行立者,離他自在,是名苦邊。
心真正自由的人,就沒有任何缺失(純一就是沒有雜質);沒有任何缺失,清淨的行為(梵行)就能成立;有梵行的人,不必任何依靠而得自在,到了苦的盡頭、可以無苦了。 (四一)~(四四)[導讀:十二因緣]苦的生起(「苦集」)簡言之就是貪愛、執著造成的。若作更細部的解析,可分解為十二因緣: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 「緣」表示前者是後者的條件。這當中緣生的十二支為: (1) 無明 → (2) 行 → (3) 識 → (4) 名色 → (5) 六入處 → (6) 觸 → (7) 受 → (8) 愛 → (9) 取 → (10) 有 → (11) 生 → (12) 老病死憂悲惱苦 前面的第 39 經最少提到了 (3)~(4) 支,第 41 經則提到了 (3)~(8)。 以下第 45 經提到了 (4)~(7) 支,第 57 經提到了 (5)~(8) 支,第 53 經則提到了 (8)~(12) 支。為了能瞭解接下來的各經文,讓我們先看看 (4)~(12) 支是什麼:
(4) 名色:即色、受、想、行、識五陰。另外也有解釋「名色」為「分別色」,分別四大及其變化。 前者不一定直接產生後者,也可能前者是後者成立間接的條件。能確定的是,若沒有前者,後者就不會生起。 同學若目前還無法完整瞭解因緣沒關係,以後有其餘的經文章節(例如卷十二),會對因緣有大篇幅的介紹。目前最少要瞭解「五陰是由因緣而生、因緣而滅,因此無我」,以及「由於感官接觸到外境時起貪愛執著,這樣的因緣才會纏縛眾生」。 防盜監視器的錄影畫面,一秒十二個畫面可以用來抓小偷,一秒十個畫面甚至兩個畫面,也都可以用來抓小偷。同樣地,根器特別好的人,知道十二因緣的用意是要解析並斷除貪愛、執著,立刻能禪觀並了知,就證知無我、悟道了。而我們一般人,則需要一步步停格分析,從頭檢查到尾,作較深入的瞭解,為了修行悟道作好理智分析的準備。 (四五)~(五四)[導讀:三毒]由於有我見,就會有種種的煩惱。這些煩惱當中,最重要的有三種:
簡稱貪、瞋、癡或是貪、恚、癡,統稱為「三毒」。 對於我所喜愛的,就生貪欲。我所喜愛的得不到、有違逆我的,就生瞋恚。這些都是因為沒有智慧,也就是無明。 有對自我的貪愛,才有瞋恚。因此在前面的經文中,許多只講貪愛,也就不特別指出瞋恚。以下的經文,則將三毒一起提出。 (五五)~(五六)[導讀:三十七道品]前面的經典已闡釋了佛教的核心法義。佛陀在世時,許多人有深厚的修行基礎,只聽聞佛陀簡短的精闢說法,就悟道了。但更多人需要進一步的解釋,以瞭解修行的細節,並採用不同的方法,以協助修行,因此而有三藏經典。 舉例而言,要快速證悟並除滅煩惱,可以整理出三十七類通往涅槃的方法(三十七道品),包括:
三十七道品之間會有一些重疊的項目,並不是嚴謹區隔的方法,例如「四念處」也是「八正道」中的「正念」。這是因為三十七道品是為了實用而作的歸納口訣,而不是一成不變的分類,能依之修行才是重點。 三十七道品在接下來的經文裡只是一句帶過,而進一步的內容在《阿含經》卷二十四至卷二十九有詳細的說明。 (五七)~(五八)雜阿含經卷第二雜阿含經卷第三[導讀:陰相應 (3/5)]本卷屬於《雜阿含經》的「陰相應」,是解說五陰的相關經文。 (五九)[導讀:四果]佛法的修習不只是在信仰及實踐的層次,還可以親身體證解脫。以解脫的程度來衡量,修道的階位可略分為四果,果位愈高,已斷的煩惱愈多、剩餘輪迴的束縛愈少:
以下第60經、61經、64經,即會提到相關的一些名稱或概念。 (六〇)~(六二)[導讀:十二因緣的還滅]理論上,十二因緣中只要有一支斷了,下一支就不生,而可從中切斷十二因緣的鎖鏈,這稱為十二因緣的「還滅」。佛教的重點不只在於十二因緣造成流轉生死的現象,更在於十二因緣的還滅、解脫。 然而十二因緣並不是每一支都容易下手斷除的,例如已「生」了,就無法不「老死」。一般認為原理上可在觸、受、愛、取這幾支下手,有「明」以照見五陰,即可滅掉後續的苦果。 前面第62經講述了什麼是「明」,接下來幾經則列舉「還滅」的一些重點:
而斷除十二因緣的鎖鏈。 實務上,貪愛執著不見得說斷就能斷,因此佛陀教導修行的方法,即「八聖道」,是讓佛弟子能一步步邁向解脫的八個正確途徑,在卷二十八有進一步的說明。 (六三)~(六八)[導讀:五陰的四聖諦及十二因緣]四聖諦是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其中苦諦、集諦與十二因緣的流轉相關。滅諦、道諦與十二因緣的還滅相關。 以下幾經即在講說五陰的四聖諦及十二因緣。 (六九)~(七九)[導讀:聖法印]佛陀所闡述的真理可以透過禪定實證,其中的三三昧:「空三昧」、「無相三昧」、「無願三昧」這三種禪定,搭配佛法的智慧可以證得解脫,而能稱作「三解脫門」。這三解脫門有實作的方法、明確的目標、和驗證的條件,讓每個人都能一步步實證佛法解脫的境地。由於是可以透過確實的流程讓每個人都親自驗證的,佛陀就將修習這三解脫門證得的知見稱為「聖法印」。 禪定的練習,在古印度已相當普遍,而佛教即將禪定修習加上四聖諦的智慧觀察,證無我、無我所,而能解脫。 (八〇)~(八七)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三雜阿含經卷第四十四[導讀:婆羅門相應 (3/3)]本卷第1178~1187經屬於《雜阿含經》的「婆羅門相應」,記錄佛陀和婆羅門(貴族或知識分子)的互動和說法。 (一一七八)~(一一八七)[導讀:梵天相應]《雜阿含經》「梵天相應」的內容為本卷第1188~1197經,是和梵天有關的經文。 (一一八八)~(一一九七)雜阿含經卷第四十四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五[導讀:比丘尼相應]《雜阿含經》「比丘尼相應」的內容為本卷第1198~1207經,記載比丘尼眾在禪修時,魔波旬如何以似是而非的話試圖干擾其修行,而有正見的比丘尼則如何一一退魔。 (一一九八)~(一二〇七)[導讀:婆耆舍尊者;婆耆舍相應 (1/2)]婆耆舍尊者是佛弟子中最著名的詩人,常以即興的詩偈讚歎三寶。 《雜阿含經》「婆耆舍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本卷第1208~1221經和卷三十六第993~994經,收錄有婆耆舍尊者所作詩偈的經文。 從這些記載也可見到婆耆舍尊者的修學歷程,從讚佛、讚僧,到觀察自己的心念並捨去惡念,乃至親自證得三明,甚至卷三十六中他圓寂前也不忘說偈,不愧是佛陀稱讚能造偈頌的詩人兼修行人。 (一二〇八)~(一二二一)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五ⓐ雜阿含經卷第四十六[導讀:帝釋相應 (2/2)]《雜阿含經》「帝釋相應」的內容為卷38第1104~1120經和本卷第1222~1225經,是和天帝釋有關的經文。 (一二二二)~(一二二五)[導讀:剎利相應 (1/2)]《雜阿含經》「剎利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本卷第1226~1240經和卷四十二第1145~1150經,當中記錄佛陀和剎利眾(掌管政治及軍事的國王及武士階級)的互動和說法。 (一二二六)~(一二四〇)雜阿含經卷第四十六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七[導讀:雜相應 (2/2)]《雜阿含經》「雜相應」的內容為卷三十五第980~992經和本卷第1241~1245經,「雜」有「小而花樣多」的意思,也是這些經文的特色。 (一二四一)~(一二四五)[導讀:譬喻相應]《雜阿含經》「譬喻相應」的內容為本卷第1246~1264經,記錄佛陀以各種譬喻的說法。 (一二四六)~(一二六四)[導讀:病相應 (1/2)]《雜阿含經》「病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本卷第1265~1266經和卷三十七第1023~1038經,記錄佛陀和弟子在探病時的說法。 (一二六五)~(一二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