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七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導讀:病中修行;病相應 (2/2)]

生病的痛苦常是讓人難以忍受的,此時也考驗著一個人對於佛法的了解,例如無我、四聖諦等,只是嘴巴說說,還是能應用到病苦當中。

縱使是修行功深的人,遇到重病也可能失去定力,如本卷第1024經記載阿濕波誓尊者的情況,此時赤裸裸的面對病苦及死亡,須要究竟的智慧。

經中記載了許多佛弟子在生病痛得死去活來時進修於佛法,有的人可以因為對於佛法的體悟,減輕甚至滅除病苦。例如卷五第103經的差摩比丘,在極大的痛苦中觀察五受陰是無我的,因此雖然身痛,終於心得解脫,病也康復了。另外還有佛弟子們在生病時依四不壞信修習六念,或修習四念處、七覺支,或思惟苦的集與滅,而能斷苦,詳見「病相應」的各經、卷二十第540經、554經、《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三〈等法品39〉第6經、《增壹阿含經》卷六〈利養品13〉第7經等經文。

若是絕症或身體已完全毀壞的,也能從中覺悟,證得涅槃,如本卷第1023經、1025經所載。

《雜阿含經》「病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卷四十七第1265~1266經和本卷第1023~1038經,記錄佛陀和弟子在探病時的說法。

(一〇二三)[0266c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尊者叵求那東園鹿母講堂疾病困篤

尊者阿難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尊者叵求那住東園鹿母講堂,疾病困篤,如是病比丘多有死者。善哉,世尊!願至東園鹿母講堂尊者叵求那所,以哀愍故。」

爾時,世尊默然而許,至日晡時從禪覺,往詣東園鹿母講堂,至尊者叵求那房,敷座而坐,為尊者叵求那種種說法,、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

尊者叵求那,世尊去後,尋即命終。當命終時,諸根喜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

時,尊者阿難供養尊者叵求那舍利已,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尊者叵求那,世尊來後,尋便命終,臨命終時,諸根喜悅,膚色清淨,鮮白光澤。不審世尊,彼當生何趣?云何受生,後世云何?」

佛告阿難:「若有比丘先未病時,未斷五下分結,若覺病起,其身苦患,心不調適,生分微弱,得聞大師教授、教誡種種說法,彼聞法已,斷五下分結。阿難!是則大師教授說法福利。

「復次,阿難!若有比丘先未病時,未斷五下分結,然後病起,身遭苦患,生分轉微,不蒙大師教授、教誡說法,然遇諸餘多聞大德修梵行者教授、教誡說法,得聞法已,斷五下分結。阿難!是名教授、教誡聽法福利。

「復次,阿難!若比丘先未病時,不斷五下分結,乃至生分微弱,不聞大師教授、教誡說法,復不聞餘多聞大德諸梵行者教授、教誡說法,然彼先所受法,獨靜思惟,稱量觀察,得斷五下分結。阿難!是名思惟觀察先所聞法所得福利。

「復次,阿難!若有比丘先未病時,斷五下分結,不得無上愛盡解脫,不起諸漏,心善解脫,然後得病,身遭苦患,生分微弱,得聞大師教授、教誡說法,得無上愛盡解脫,不起諸漏,離欲解脫。阿難!是名大師說法福利。

「復次,阿難!若有比丘先未病時,斷五下分結,不得無上愛盡解脫,不起諸漏,離欲解脫,覺身病起,極遭苦患,不得大師教授、教誡說法,然得諸餘多聞大德諸梵行者教授、教誡說法,得無上愛盡解脫,不起諸漏,離欲解脫。阿難!是名教授教誡聞法福利。

「復次,阿難!若有比丘先未病時,斷五下分結,不得無上愛盡解脫,不起諸漏,離欲解脫。其身病起,極生苦患,不得大師教授、教誡說法,不得諸餘多聞大德教授、教誡說法,然先所聞法,獨一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得無上愛盡解脫,不起諸漏,離欲解脫。阿難!是名思惟先所聞法所得福利。

何緣叵求那比丘不得諸根欣悅,色貌清淨,膚體鮮澤?叵求那比丘先未病時,未斷五下分結,彼親從大師聞教授、教誡說法,斷五下分結,世尊為彼尊者叵求那受阿那含記。」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叵求那」,巴利本作Phagguna。

「示」,明本作「云」。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說」,大正藏原為「設」,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說」。

「彼」,宋、元、明三本作「後」。

[註解]

東園鹿母講堂:佛陀的道場之一,是由鹿母出資設立的大講堂,在舍衛城。

敷座:鋪設座位。

諸根喜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五官安祥,面容清淨,膚色白亮。

生分:生命的因素。

[] 心善解脫:心徹底地解脫。

[] 何緣叵求那比丘不得諸根欣悅,色貌清淨,膚體鮮澤:哪有理由求那比丘不能夠五官安祥,面容清淨,膚色白亮?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善相圓寂

有同學問:「叵求那比丘『諸根喜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氣色好像不錯的樣子,為何還會死呢?」

古印度認為人要活著必須具足煖(身)、壽(命)、識(心),也就是說除了身心正常運作外,由業而來的壽命還要夠長。

叵求那比丘會死亡自然是因為壽命已盡,但由於佛法所以他身苦而心不苦,沒有一般重病死者五官扭曲變形、痛苦掙扎的死相,而是安祥地圓寂,因此「諸根喜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

卷九第252經也記載優波先那比丘中了蛇毒快死時,面容完全沒有異狀,即是因為:「眼非我、我所;乃至識陰非我、我所,是故面色諸根無有變異。」(CBETA, T02, no. 99, p. 61, a3-4)

  • 臨終證果

佛陀表示臨終時可由六種方式證果:

  1. 聽聞佛親自說法,先前沒斷五下分結者斷五下分結(證阿那含)。
  2. 聽聞佛弟子說法,先前沒斷五下分結者斷五下分結(證阿那含)。
  3. 思維以前聽過的佛法,先前沒斷五下分結者斷五下分結(證阿那含)。
  4. 聽聞佛親自說法,先前斷五下分結者漏盡解脫(證阿羅漢)。
  5. 聽聞佛弟子說法,先前斷五下分結者漏盡解脫(證阿羅漢)。
  6. 思維以前聽過的佛法,先前斷五下分結者漏盡解脫(證阿羅漢)。

本經也可說顯示了臨終的人聽聞、思維佛法的重要性。

[進階辨正]

(一〇二四)[0267b0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濕波誓東園鹿母講堂,身遭重病,極生苦患。尊者富鄰尼瞻視供給……如前跋迦梨修多羅廣說,謂說三受,乃至「轉增無損。」

佛告阿濕波誓:「汝莫變悔。」

阿濕波誓白佛言:「世尊!我實有變悔。」

佛告阿濕波誓:「汝得無破戒耶?」

阿濕波誓白佛言:「世尊!我不破戒。」

佛告阿濕波誓:「汝不破戒,何為變悔?」

阿濕波誓白佛言:「世尊!我先未病時,得身息樂正受多修習;我於今日不復能得入彼三昧,我作是思惟:『將無退失是三昧耶?』」

佛告阿濕波誓:「我今問汝,隨意答我。阿濕波誓!汝見色即是我、異我、相在不?」

阿濕波誓白佛言:「不也,世尊!」

復問:「汝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不?」

阿濕波誓白佛言:「不也,世尊!」

佛告阿濕波誓:「汝既不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何故變悔?」

阿濕波誓白佛言:「世尊!不正思惟故。」

佛告阿濕波誓:「三昧有退失,智慧不退失若沙門、婆羅門三昧堅固,三昧平等,若不得入彼三昧,不應作念:『我於三昧退減。』若復聖弟子不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但當作是覺知:『貪欲永盡無餘,瞋恚、愚癡永盡無餘。』貪、恚、癡永盡無餘已,一切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是法時,尊者阿濕波誓不起諸漏,心得解脫,歡喜踊悅。歡喜踊悅故,身病即除。

佛說此經,令尊者阿濕波誓歡喜隨喜已,從座[*]起而去。

差摩迦修多羅如五受陰處說

[校勘]

「住」,宋、元、明三本作「在」。

[註解]

阿濕波誓:比丘名,佛陀稱讚他「威容端正,行步庠序」第一,為佛陀最早度化的五比丘之一。舍利弗尊者原先為外道大弟子,有次見到阿濕波誓尊者的威儀端正、行步穩重,就問他的老師是誰?學什麼法?阿濕波誓尊者回答說他的老師是佛陀,佛陀教他諸法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舍利弗尊者聽完就證得初果,接著從佛出家證阿羅漢。又譯為「阿攝貝」、「馬勝」、「馬師」。

跋迦梨修多羅:即《雜阿含經》卷四十七第1265經,關於跋迦梨比丘得重病乃至執刀自殺的記載。「修多羅」指佛經。

變悔:後悔;遺憾。

身息:身體輕安(平靜、輕鬆)。也有解為身體的各種造作都止息,例如第四禪呼吸止息。又譯為「身行息」。

正思惟:正確地思惟;如理地思惟。

踊悅:即「踴躍」,歡欣鼓舞的樣子。

差摩迦修多羅如五受陰處說:《差摩迦修多羅》如同在「五陰誦」當中的記錄,即《雜阿含經》卷五第103經,關於差摩比丘得重病時的記載。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重病會讓人無法入定,阿濕波誓尊者在重病時無法像平日入四禪,而遺憾無法入定,這遺憾可能又讓人心無法專注,而更難入定,類似五蓋的掉悔蓋的作用。

佛陀教導阿濕波誓尊者把心念放在覺知五陰無我、貪瞋癡永盡的解脫上,畢竟智慧是不退失的,這「念覺支」也促成「喜覺支」、「輕安覺支」等覺支,讓身心輕安快樂,終至七覺支滿足。諸如《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三〈等法品39〉第6經等經也提到七覺支有某種程度的治病效果,阿濕波誓尊者的病因而也痊癒了。

一個可供對比的例子是卷三十六第994經記載的婆耆舍尊者,他在重病時還能「心解脫已,是故不染、不著、不污、離諸顛倒,正受而住。」(CBETA, T02, no. 99, p. 260, a8-9) 其中「正受」指正確地到達定境,代表婆耆舍尊者在重病時仍能入定。在身體遭受極大的病苦時,婆耆舍尊者定力穩定而在見佛說偈後入滅,阿濕波誓尊者定力喪失而在見佛聞法後痊癒,相同的是兩位都證得阿羅漢而解脫輪迴。

(一〇二五)[0267c0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年少新學,於此法、律出家未久,少知識,獨一客旅,無人供給,住邊聚落客僧房中,疾病困篤。

時,有眾多比丘詣佛所,稽首禮足,却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有一比丘年少新學,乃至疾病困篤,住邊聚落客僧房中。有是病比丘多死無活。善哉!世尊!往彼住處,以哀愍故。」

爾時,世尊默然而許。即日晡時從禪覺,至彼住處。

彼病比丘遙見世尊,扶床欲起。

佛告比丘:「息臥勿起。云何?比丘!苦患寧可忍不?……」如前差摩迦修多羅廣說如是三受,乃至「病苦但增不損。」

佛告病比丘:「我今問汝,隨意答我。汝得無變悔耶?」

病比丘白佛:「實有變悔,世尊!」

佛告病比丘:「汝得無犯戒耶?」

病比丘白佛言:「世尊!實不犯戒。」

佛告病比丘:「汝若不犯戒,何為變悔?」

病比丘白佛:「世尊!我年幼稚出家未久,於過人法勝妙知見未有所得,我作是念:『命終之時,知生何處?』故生變悔。」

佛告比丘:「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云何?比丘!有眼故有眼識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復問:「比丘!於意云何?有眼識故有眼觸、眼觸因緣生內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云何?比丘!若無眼則無眼識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復問:「比丘!若無眼識則無眼觸耶?若無眼觸,則無眼觸因緣生內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是故,比丘!當善思惟如是法,得善命終,後世亦善。」爾時,世尊為病比丘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

時,病比丘,世尊去後,尋即命終。臨命終時,諸根喜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

時,眾多比丘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彼年少比丘疾病困篤,尊者今已命終。當命終時,諸根喜悅,顏貌清淨,膚色鮮白。云何?世尊!如是比丘當生何處?云何受生?後世云何?」

佛告諸比丘:「彼命過比丘是真寶物,聞我說法,分明解了,於法無畏,得般涅槃,汝等但當供養舍利。」

世尊爾時為彼比丘受第一記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眼」,大正藏原為「限」,今依據前後文改作「眼」。

「寶」,宋、元、明三本作「實」。

「受」,元、明二本作「授」。

[註解]

少知識:少朋友。

命過:壽終。

第一記:記說為最高成就者,即「阿羅漢」。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在和重病比丘的對話中,如果重病比丘有遺憾,佛陀總是先問他「汝得無犯戒耶?」一方面這反映了持戒的重要性,二方面持戒清淨則不墮三惡道,重病到死的最差狀況都不怕了,何必遺憾。若是遺憾尚未證果的佛弟子,佛陀則為他開示,讓他證果,自然也就沒有遺憾了。

(一〇二六)[0268a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如上說。差別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彼比丘作如是念:『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彼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彼比丘:『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若彼比丘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彼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者,是名比丘斷愛欲,諸結,止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轉」,宋、元、明三本作「縛」。

「止」,元、明二本作「上」。

[註解]

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我這個「有識的身體」及「身外的一切境界、形相」。

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沒有「(識身是)恆常不變的自我」的見解,沒有「(外境界一切相可由)恆常不變的自我所擁有」的見解,解脫「自我中心、傲慢」的煩惱的繫縛。

心解脫:心自由了,解脫於貪愛等束縛。

斷愛欲,轉諸結,止慢無間等,究竟苦邊:斷除愛欲的執著,轉化各個結使(煩惱),完全地破除我慢,徹底地斷盡了苦。

[對應經典]

 

(一〇二七)[0268b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如上說。差別者,乃至佛告病比丘:「汝不自犯戒耶?」

比丘白佛言:「世尊!我不以持淨戒故,於世尊所修梵行。」

佛告比丘:「汝以何等法故,於我所修梵行?」

比丘白佛:「為離貪欲故,於世尊所修梵行;為離瞋恚、愚癡故,於世尊所修梵行。」

佛告比丘:「如是,如是。汝正應為離貪欲故,於我所修梵行;離瞋恚、愚癡故,於我所修梵行。比丘!貪欲纏故,不得離欲;無明纏故,慧不清淨。是故,比丘!於欲離欲心解脫,離無明故慧解脫。若比丘於欲離欲心解脫身作證,離無明故慧解脫,是名比丘斷諸愛欲,轉結縛,止慢無間等,究竟苦邊。是故,比丘!於此法善思惟……」如前廣說,乃至「受[*]第一記。」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欲離欲」,宋本作「欲離」,元本作「欲離故」,明本作「離欲故」

「轉」,元、明二本作「縛」。

「止」,明本作「上」。

[註解]

我不以持淨戒故:我不是為了修持清淨的戒行。

汝以何等法故,於我所修梵行:你是為了什麼,而在我(佛陀)這邊作清淨的修行?

[對應經典]

 

(一〇二八)[0268b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眾多比丘集於伽梨隸講堂。時,多有比丘疾病。

爾時,世尊晡時從禪覺,往至伽梨隸講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坐已,告諸比丘:「當正念、正智以待時,是則為我隨順之教。比丘!云何為正念?謂比丘內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貪憂;外身身觀念處、內外身身觀念處,內受、外受、內外受,內心、外心、內外心,內法、外法、內外法法觀念處,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憶念。

「云何正智?謂比丘若來若去,正知而住,瞻視觀察,屈伸俯仰,執持衣鉢,行、住、坐、臥、眠、覺,乃至五十、六十,依語默正智行。比丘!是名正智。

「如是,比丘!正念、正智住者能起樂受,有因緣,非無因緣。云何因緣?謂緣於身,作是思惟:『我此身無常、有為、心因緣生;樂受亦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身及樂受觀察無常,觀察生滅,觀察離欲,觀察滅盡,觀察捨彼,觀察身及樂受無常,乃至捨已,若於身及樂受貪欲使者永不復使

「如是,正念、正智生苦受因緣,非不因緣。云何為因緣?如是緣身,作是思惟:『我此身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苦受亦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身及苦受觀察無常,……乃至捨,於此及苦受瞋恚所使,永不復使。

「如是,正念、正智生不苦不樂受因緣,非不因緣。云何因緣?謂身因緣,作是思惟:『我此身無常、有為、心因緣生;彼不苦不樂受亦無常、有為、心因緣生。』彼身及不苦不樂受觀察無常,……乃至捨,若所有身及不苦不樂受無明所使,使永不復使。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厭離,於受、想、行、識厭離,厭離已離欲,離欲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樂覺所覺時,  莫能知樂覺,
 貪欲使所使,  不見於出離。
 苦受所覺時,  莫能知苦受,
 瞋恚使所使,  不見出離道。
 不苦不樂受,  等正覺所說,
 彼亦不能知,  終不度彼岸。
 若比丘精勤,  正智不傾動,
 於彼一切受,  黠慧能悉知。
 能知諸受已,  現法盡諸漏,
 依慧而命終,  涅槃不墮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伽梨隸講堂」,巴利本作Gilānasālā 。

「坐」,宋、元、明三本無「坐」字。

「知」,元、明二本作「智」。

「瞻視」,宋、元、明三本作「視瞻」。

「伸」,大正藏原為「申」,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伸」。

「樂」,宋、元、明三本作「樂受樂」。

「所」,大正藏原為「使」,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所」。

[註解]

待時:等待(死亡的)時候到來。

內身身觀念處:正念安住在身體內,覺知當下的身體狀態或本質。「身觀念處」是「四念處」中「身念處」的另譯。「內身」指自身以內。

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貪憂:勤奮努力,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調教、馴服世間的貪與憂。

乃至五十、六十:(長期如此)甚至五十、六十年。相當的南傳經文沒有這幾個字,但接著多一句「當正念、正智以待時」。(印度用六十個數目單位來表示大小數目,最後十個數大數目;如(50)跋羅攙,(52)阿增祇,(60)不可說。-參考張玄祥居士https://www.dharmazen.org/X1Chinese/D24Bible/E9-158.htm 故可解讀為:…等等(方方面面))

於身及樂受貪欲使者永不復使:

樂覺:樂受。這裡的「覺」是「受」的異譯。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佛陀開示在面對三受時要正念、正智觀察因緣乃至捨離,而不再於三受起三毒,可說在義理上貫串了前幾經所說:住四念處觀察第1024、1025經說的五陰、六根、六受等因緣而生滅故無我,以及第1027經說的離三毒。

[進階辨正]

(一〇二九)[0269a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如上說。時,有眾多比丘集會迦梨隸講堂,多有疾病……如上說。差別者:「乃至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生、老、病、死。」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智慧多聞者,  非不覺諸受,
 若於苦樂受,  分別諦明了
 當知堅固事,  凡夫有昇降,
 於樂不染著,  於苦不傾動。
 知受不受生,  依於貪恚覺,
 斷除斯等已,  其心善解脫。

 繫念緣妙境,  正向待終期,
 若比丘精勤,  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  慧者能覺知,
 了知諸受已,  現法盡諸漏。
 依慧而命終,  涅槃不墮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歡喜,作禮而去。

 

[註解]

分別諦明了:(對於諸受)真實不虛、明明白白地辨別。「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

堅固事:指四不壞淨。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偈中說「智慧多聞者,非不覺諸受……於樂不染著,於苦不傾動」,也可參考《雜阿含經》卷五第107經:「云何身苦患、心不苦患?多聞聖弟子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生愛樂,見色是我、是我所,彼色若變、若異,心不隨轉惱苦生;心不隨轉惱苦生已,得不恐怖、障礙、顧念、結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身苦患、心不苦患。」

[導讀:在家人重病臨終該如何開導]

從前幾經可見,當比丘在重病甚至臨終時,佛陀通常為他們說解脫法,表示五陰無我(第1024、1026經)、六入處、六受等因緣生滅故無我(第1025經)、應離貪瞋癡(第1027經),持戒清淨的比丘們常常也能因此而解脫了。

當在家人重病甚至臨終時,佛陀則通常要他們憶念四不壞淨:於佛、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如以下各經所載。

這可能是因為古印度的習俗中,婆羅門年老就該出家,精進修行的人出家很自然,在家人多為有世俗牽絆、難以修行的人,佛陀對一般在家人的要求也就較低,只要他們受三皈五戒。

精進的在家人重病或臨終時,佛陀或大弟子則會進一步提升他們的層次:

  • 第1036經:依四不壞淨,進修五喜處(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
  • 第1033經:依四不壞淨,進修六隨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
  • 第1034經:依四不壞淨,進修六明分想(一切行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
  • 第1032經:不著六根、六境、六界、五陰而生貪欲識。

精進的在家人在進一步的開導後,有什麼層次的領悟也就能證什麼層次的果位,功不唐捐。

(一〇三〇)[0269b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給孤獨長者得病,身極苦痛。世尊聞已,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次第乞食至給孤獨長者舍。

長者遙見世尊,馮床欲起。

世尊見已,即告之言:「長者勿起,增其苦患。」世尊即坐,告長者言:「云何?長者!病可忍不?身所苦患,為增、為損?」

長者白佛:「甚苦,世尊!難可堪忍……」乃至說三受,如差摩修多羅廣說,乃至「苦受但增不損。」

佛告長者:「當如是學:『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長者白佛:「如世尊說四不壞淨,我有此法,此法中有我。世尊!我今於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佛告長者:「善哉,善哉。」即記長者得阿那含果。

長者白佛:「唯願世尊今於此食。」爾時,世尊默而許之。

長者即辦種種淨美飲食,供養世尊。世尊食已,為長者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坐起而去。

[校勘]

「 唯」,明本作「惟」。

[註解]

馮床:依靠著床。

四不壞淨:對佛、法、僧、戒的堅固信心。

勅:吩咐。

[對應經典]

 

(一〇三一)[0269b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尊者阿難聞給孤獨長者身遭苦患,往詣其舍。長者遙見阿難,馮床欲起……乃至說三受,如前叉摩修多羅廣說,乃至「苦患但增不損。」

時,尊者阿難告長者言:「勿恐怖。若愚癡無聞凡夫不信於佛,不信法、僧,聖戒不具,故有恐怖,亦畏命終及後世苦。汝今不信已斷、已知,於佛淨信具足,於法、僧淨信具足,聖戒成就。」

長者白尊者阿難:「我今何所恐怖?我於王舍城寒林丘塜間見世尊,即得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自從是來,家有錢財悉與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共。」

尊者阿難言:「善哉,長者!汝自記說是須陀洹果。」

長者白尊者阿難:「可就此食。」

尊者阿難默然受請。

即辦種種淨美飲食,供養尊者阿難,食已,復為長者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坐起而去。

[校勘]

「 苦」,元、明二本作「若」。

[註解]

始:第一次。

寒林:佛陀及弟子的修行場所之一,位於王舍城北方。稱作寒林是因為林木多而較涼,也是棄屍的樹林,而讓一般人恐懼而發涼。

丘塜:墳墓;墳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長者所遙想的當年,記載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二第592經

本經中提到的《叉摩修多羅》即《雜阿含經》卷五第103經,關於差摩比丘得重病時的記載。

(一〇三二)[0269c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舍利弗聞給孤獨長者身遭苦患。聞已,語尊者阿難:「知不?給孤獨長者身遭苦患,當共往看。」尊者阿難默然而許。

時,尊者舍利弗與尊者阿難共詣給孤獨長者舍。長者遙見尊者舍利弗,扶床欲起……乃至說三種受,如叉摩修多羅廣說,「身諸苦患轉增無損。」

尊者舍利弗告長者言:「當如是學:『不著眼,不依眼界生貪欲識;不著耳、鼻、舌、身,意亦不著,不依意界生貪欲識。不著色,不依色界生貪欲識;不著聲、香、味、觸、法,不依法界生貪欲識。不著於地界,不依地界生貪欲識;不著於水、火、風、空、識界,不依識界生貪欲識。不著色陰,不依色陰生貪欲識;不著受、想、行、識陰,不依識陰生貪欲識。』」

時,給孤獨長者悲歎流淚。尊者阿難告長者言:「汝今怯劣?」

長者白阿難:「不怯劣也。我自顧念,奉佛以來二十餘年,未聞尊者舍利弗說深妙法,如今所聞。」

尊者舍利弗告長者言:「我亦久來未嘗為諸長者說如是法。」

長者白尊者舍利弗:「有居家白衣,有勝信、勝念、勝樂,不聞深法,而生退沒。善哉,尊者舍利弗!當為居家白衣,說深妙法,以哀愍故。尊者舍利弗,今於此食。」尊者舍利弗等默然受請。

即設種種淨美飲食,恭敬供養。食已,復為長者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即從座[*]起而去。

[校勘]

「耶」,宋、元、明三本作「也」。

[註解]

怯劣:害怕退縮。

勝信、勝念、勝樂:(對佛法有)超群的信心、超群的憶念、超群的喜好。

[對應經典]

 

(一〇三三)[0270a07]

達磨提離長者修多羅亦如世尊為給孤獨長者初修多羅廣說,第二修多羅亦如是說。差別者:「若復長者依此四不壞淨已,於上修習六念:謂念如來事,乃至念天。」

長者白佛言:「世尊!依四不壞淨,於上修六隨念,我今悉成就,我常修念如來事,乃至念天。」

佛告長者:「善哉,善哉,汝今自記阿那含果。」

長者白佛:「唯願世尊受我請食。」爾時,世尊默然受請。

長者知佛受請已,即具種種淨美飲食,恭敬供養,世尊食已,復為長者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而去。

 

[註解]

修多羅:契經;佛經。「修多羅」是音譯,原義為「線」,比喻佛經能貫穿法義、使法義不散失。(??)

[對應經典]

以上不是對應經典。本經在莊居士站沒有列對應經典。

 

(一〇三四)[0270a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長壽童子,是樹提長者孫子,身嬰重病

爾時,世尊聞長壽童子身嬰重病,晨朝著衣持鉢,入王舍城乞食,次第到長壽童子舍。長壽童子遙見世尊,扶床欲起……乃至說三受,如叉摩修多羅廣說,乃至「病苦但增無損。是故,童子,當如是學,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當如是學。」

童子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四不壞淨,我今悉有,我常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佛告童子:「汝當依四不壞淨,於上修習六明分想。何等為六?謂一切行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

童子白佛言:「如世尊說,依四不壞淨,修習六明分想,我今悉有。然我作是念:『我命終後,不知我祖父樹提長者當云何?』」

爾時,樹提長者語長壽童子言:「汝於我所,且停。汝今且聽世尊說法,思惟憶念,可得長夜福利安樂饒益。」

時,長壽童子言:「我於一切諸行當作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常現在前。」

佛告童子:「汝今自記斯陀含果。」

長壽童子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住我舍食。」爾時世尊默然而許。

長壽童子即辦種種淨美飲食,恭敬供養。世尊食已,復為童子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而去。

[校勘]

「長壽」,巴利本作 Dīghāvu。

「樹提」,巴利本作 Jatika。

「顧」,大正藏原為「故」,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顧」。

[註解]

身嬰重病:身體被重病所纏絆。「嬰」是纏、絆的意思。

六明分想:六種能成就智慧的觀察與思惟。明,指智慧。「分」另譯為「支」,此處作「要素;成分」。

一切行無常想:作無常的觀想。

無常苦想:觀察事物無常變異所以會有身心苦惱。參見《雜阿含經》卷一第9經:「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

苦無我想:觀察事物會受到逼迫苦惱,不得自在,並沒有「永恆、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我。

觀食想:觀察四食(麤摶食、細觸食、意思食、識食)只為了活命而不貪著,因此捨斷而徹底地了知四食,詳見卷十五第373經。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捨斷想」。

一切世間不可樂想:觀世間一切沒有什麼可愛樂貪著的。

死想:常憶念這個四大聚合的「身」在任何時候皆有可能死去,不一定要等到年老時。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臨終陪伴者的智慧

長壽童子重病時,心中放不下祖父樹提長者,而樹提長者則要他放下,一心憶念佛陀所說的法。人在臨命終時陪伴者的智慧也是很重要的,有智慧的陪伴者能勸家人不必留戀,減少執著。

  • 常現在前

長壽童子說:「我於一切諸行當作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常現在前。」其中的「常現在前」即「無間等」,洞察;沒有任何間隔、差距地以智慧觀察,又譯作「現觀」。這是證果所須要的功夫。

  • 六明分想

本經的「六明分想」是:一切行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

「明分」是指生起「明」(「無明」的對稱)的成分,「明分想」是指能生起明的成分的觀想,因此只要能達成這個目的,就算是明分想,不限於本經所列的六種,例如其餘經中有列出類似意義但不同數目的想:

【七想】《中阿含經》卷二十八〈林品5〉第113經諸法本經:「若比丘得習出家學道心者,得習無常想,得習無常苦想,得習苦無我想,得習不淨想,得習惡食想,得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得習死想。」(CBETA, T01, no. 26, p. 602, c22-25)

【九想】《長阿含經》卷九第10經十上經:「云何九生法?謂九想:不淨想、觀食不淨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盡想、無欲想。」(CBETA, T01, no. 1, p. 56, c22-24)

【十想】《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二〈結禁品46〉第9經:「其有修行十想者,便盡有漏,通作證,漸至涅槃。云何為十?所謂白骨想、青瘀想、膖脹想、食不消想、血想、噉想、有常無常想、貪食想、死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CBETA, T02, no. 125, p. 780, a17-21)

【二十想】《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47經:「如無常想,如是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盡想、斷想、無欲想、滅想、患想、不淨想、青瘀想、膿潰想、膖脹想、壞想、食不盡想、血想、分離想、骨想、空想,一一經如上說。」(CBETA, T02, no. 99, p. 198, a20-24)

另外,《雜阿含經》卷二十九第802經表示安那般那念也能成就明分想:「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止息及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CBETA, T02, no. 99, p. 206, a10-12)

(一〇三五)[0270b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㮈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時,婆藪長者身遭苦患。

爾時,世尊聞婆藪長者身遭苦患……如前達摩提那長者修多羅廣說,得阿那含果記,乃至從座[*]起而去。

[校勘]

「㮈」,明本作「柰」。

[註解]

波羅㮈: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北方邦瓦拉納西以北約十公里處的恆河河畔,是十六大國之一的迦尸國的首都。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迦尸國又稱為波羅㮈國。另譯為「波羅奈」。

仙人住處:傳說鹿野苑是遠古曾有仙人居住的地方,因此又名「仙人住處鹿野苑」。

鹿野苑:中印度波羅㮈城的地名,當地林中有許多鹿,因此稱鹿野苑。佛陀成道後,在此地度化憍陳如等五位比丘證阿羅漢。

[對應經典]

 

(一〇三六)[0270b2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迦毘羅衛國尼拘律園中。

時,有釋氏沙羅疾病

爾時,世尊聞釋氏沙羅疾病委篤,晨朝著衣持鉢,入迦維羅衛國乞食,次到釋氏沙羅舍。釋氏沙羅遙見世尊,扶床欲起……乃至說三受,如差摩迦修多羅廣說,乃至「患苦但增不損。是故,釋氏沙羅!當如是學:『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釋氏沙羅白佛言:「如世尊說:『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我悉有之,我常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佛告釋氏沙羅:「是故,汝當依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於上修習五喜處。何等為五?謂念如來事,乃至自所施法。」

釋氏沙羅白佛言:「如世尊說,依四不壞淨,修五喜處,我亦有之,我常念如來事,乃至自所施法。」

佛言:「善哉,善哉,汝今自記斯陀含果。」

沙羅白佛:「唯願世尊今我舍食。」爾時,世尊默然而許。

沙羅長者即辦種種淨美飲食,恭敬供養,世尊食已,復為沙羅長者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而去。

[校勘]

「委」,明本作「痿」。

「委」,元、明二本作「痿」。[*]

「乃至患苦但增不損是故釋氏沙羅」十四字,宋、元、明三本無此十四字。

[註解]

委:疲困、頹喪的。如:「委靡不振」。

篤:病勢沉重。

五喜處:五種歡喜之處,即念佛、念法、念僧、念(自持)戒、念(自行世)施。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關於「五喜處」,可參考卷三十第857經所解說的「五種歡喜之處」:念佛、念法、念僧、念(自持)戒、念(自行世)施。

(一〇三七)[0270c1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那梨聚落曲谷精舍。

爾時,耶輸長者疾病困篤……如是乃至得阿那含果記,如達摩提那修多羅廣說。

 

[註解]

[對應經典]

 

(一〇三八)[0270c1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國竭伽池側。時,有摩那提那長者疾病新差。

時,摩那提那長者語一士夫言:「善男子!汝往尊者阿那律所,為我稽首阿那律足,問訊起居輕利、安樂住不?明日通身四人願受我請。若受請者,汝復為我白言:『我俗人多有王家事,不能得自往奉迎,唯願尊者時到,通身四人來赴我請,哀愍故。』」

時,彼男子受長者教,詣尊者阿那律所,稽首禮足。白言尊者:「摩那提那長者敬禮問訊:『少病少惱、起居輕利、安樂住不?唯願尊者通身四人明日日中,哀受我請。』」時,尊者阿那律默然受請。

時,彼士夫復以摩那提那長者語白尊者阿那律:「我是俗人,多有王家事,不得躬自奉迎,唯願尊者通身四人明日日中,哀受我請,憐愍故。」

尊者阿那律陀言:「汝且自安,我自知時,明日通身四人往詣其舍。」

時,彼士夫受尊者阿那律教,還白長者:「阿梨!當知我已詣尊者阿那律,具宣尊意。尊者阿那律言:『汝且自安,我自知時。』」

彼長者摩那提那夜辦淨美飲食。晨朝復告彼士夫:「汝往至彼尊者阿那律所,白言:『時到。』」

時,彼士夫即受教,行詣尊者阿那律所,稽首禮足,白言:「供具已辦,唯願知時。」

時,尊者阿那律著衣持鉢,通身四人詣長者舍。

時,摩那提那長者婇女圍遶,住內門左,見尊者阿那律,舉體執足敬禮,引入就坐,各別稽首,問訊起居,退坐一面。

尊者阿那律問訊長者:「堪忍安樂住不?」

長者答言:「如是,尊者!堪忍樂住。先遭疾病,當時委[*]篤,今已蒙差。」

尊者阿那律問長者言:「汝住何住,能令疾病苦患時得除差?」

長者白言:「尊者阿那律!我住四念處,專修繫念故,身諸苦患時得休息。何等為四?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貪憂。內身、外身、內外身,內受、外受、內外受,內心、外心、內外心,內法、外法、內外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尊者阿那律!我於四念處繫心住故,身諸苦患時得休息,尊者阿那律!住故,身諸苦患時得休息。」

尊者阿那律告長者言:「汝今自記阿那含果。」

時,摩那提那長者以種種淨美飲食自手供養,自恣飽滿。食已,澡漱畢,摩那提那長者復坐卑床,聽說妙法。尊者阿那律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

[校勘]

大正藏無「那」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往」,明本作「住」。

「問」,宋、元、明三本作「答」。

大正藏無「內身」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大正藏無「妙」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通身四人:全部(當時和阿那律尊者在一起的)四個人。

供具:供養給三寶的物品,例如衣被、飲食、臥具、湯藥等。

舉體執足:

蒙差:痊癒。

澡漱:洗手、漱口。

卑床:矮的座位。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導讀:十惡、十善;業報相應]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什麼是惡、什麼是善?佛經通常列舉十惡業及十善業:

十惡是:

  1. 殺生:殺人、畜。
  2. 偷盜:偷竊。
  3. 邪淫:不正當的性關係。
  4. 妄語:說謊。
  5. 兩舌:離間。
  6. 惡口:罵人。
  7. 綺語:花言巧語。
  8. 貪欲:貪心。
  9. 瞋恚:生氣。
  10. 邪見: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


相反的則是十善:

  1. 不殺生:不殺人、畜,悲念眾生。
  2. 不偷盜:不偷竊。
  3. 不邪淫:沒有不正當的性關係。
  4. 不妄語:不說謊。
  5. 不兩舌:不離間。
  6. 不惡口:不罵人。
  7. 不綺語:不花言巧語。
  8. 不貪欲:不貪心。
  9. 不瞋恚:不生氣。
  10. 正見:正確的見解。


前三個是屬於身業,接下來四個是屬於口業,最後三個是屬於意業。身、口、意三業清淨,修行才能有所成就。

《雜阿含經》「業報相應」的內容為本卷第1039~1061經,是解說善惡業的相關經文。

(一〇三九)[0271b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金師精舍。時,有淳陀長者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問淳陀長者:「汝今愛樂何等沙門、婆羅門淨行?」

淳陀白佛:「有沙門、婆羅門,奉事於水,事毘濕波天,執杖澡罐,常淨其手。如是正士能善說法言:『善男子!月十五日,以胡麻屑、菴摩羅屑以澡其髮,修行齋法,被著新淨長鬘,牛糞塗地而臥其上。言:善男子!晨朝早起,以手觸地,作如是言:「此地清淨,我如是淨。」手執牛糞團并把生草,口說是言:「此是清淨,我如是淨。」若如是者,見為清淨,不如是者,永不清淨。』世尊!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若為清淨,我所宗仰。」

佛告淳陀:「有黑法、黑報,不淨、不淨果,負重向下。成就如此諸惡法者,雖復晨朝早起,以手觸地,唱言清淨,猶是不淨;正復不觸,亦不清淨。執牛糞團,并及生草,唱言清淨,亦復不淨;正復不觸,亦不清淨。

「淳陀!何等為黑、黑報,不淨、不淨果,負重向下,乃至觸以不觸,悉皆不淨?淳陀!謂殺生殺生惡業,手常血腥,心常思惟撾捶殺害,無慚無愧,慳貪悋惜,於一切眾生乃至昆蟲,不離於殺。偷盜於他財物、聚落、空地,皆不離盜。邪淫行諸邪婬,若父母、兄弟、姊妹、夫主、親族,乃至授花鬘者,如是等護,以力強干,不離邪婬。妄語不實妄語,或於王家、真實言家、多眾聚集,求當言處,作不實說: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聞言聞,聞言不聞,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因自因他,或因財利,知而妄語,而不捨離,是名妄語。兩舌兩舌傳此向彼,傳彼向此, 遞相破壞,令和合者離,離者歡喜,是名兩舌。惡口不離惡口罵,若人軟語,悅耳、心喜、方正、易知、樂聞、無依說、多人愛念、適意、隨順三昧。捨如是等,而作剛強,多人所惡、不愛、不適意、不順三昧說。如是等言,不離麁澁,是名惡口綺語壞語不時言、不實言、無義言、非法言、不思言,如是等,名壞語。

貪欲不捨離貪,於他財物而起貪欲,言:『此物我有者好。』瞋恚不捨瞋恚弊惡,心思惟言:『彼眾生應縛、應鞭、應杖、應殺,欲為生難。』邪見不捨邪見顛倒,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報、無福,無善行惡行、無善惡業果報,無此世、無他世,無父母、無眾生生世間,無世阿羅漢等趣等向、此世他世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淳陀!是名黑、黑報,不淨、不淨果,乃至觸以不觸,皆悉不淨。

「淳陀!有白、白報,淨有、淨果,輕仙上昇,成就已,晨朝觸地,此淨我淨者,亦得清淨;若不觸者,亦得清淨,把牛糞團,手執生草,淨因淨果者,執與不執,亦得清淨。

「淳陀!何等為白、白報,乃至執以不執,亦得清淨?謂有人不殺生不殺生,離殺生,捨刀杖,慚愧,悲念一切眾生。不偷盜不偷盜,遠離偷盜,與者取,不與不取,淨心不貪。不邪淫離於邪婬,若父母護,乃至授一花鬘者,悉不強干[*]起於邪婬。不妄語離於妄語,審諦實說不兩舌遠離兩舌,不傳此向彼,傳彼向此,共相破壞,離者令和,和者隨喜。不惡口遠離惡口,不剛強,多人樂其所說。不綺語離於壞語,諦說、時說、實說、義說、法說、見說。不貪欲離於貪欲,不於他財、他眾具作己有想,而生貪著。不瞋恚離於瞋恚,不作是念:『撾打縛殺,為作眾難。』正見正見成就,不顛倒見,有施、說,有報,有福,有善惡行果報,有此世,有父母,有眾生生,有世阿羅漢於此世他世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淳陀!是名白、白報,乃至觸與不觸,皆悉清淨。」

爾時,淳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淨」,宋、元、明三本作「冷」。

大正藏原為「髮」,宋本作「鬚」,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鬘」。[*]

大正藏無「言」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干」,明本作「于」。[*]

「妄」,大正藏原為「忘」,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妄」。

「乖」,宋本作「永」。

「遞」,大正藏原為「遍」,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遞」。

大正藏無「詈」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大正藏在「語」字之下有一「說」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口」,大正藏原為「心」,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口」。

「綺」,宋本作「縛」。

「杖」,大正藏原為「伏」,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杖」。

「報」,宋本作「說」。

「趣」,宋、元、明三本作「起」。

「者」,宋、元、明三本作「淨」。

「己」,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己」。

「說,有」,大正藏原為「有說」,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說有」。

[註解]

執杖澡罐:拿著拐杖和水瓶。「澡罐」是水瓶,可用來洗手。

菴摩羅屑:餘甘子皂化製作而成的肥皂粉。又譯為「菴羅摩羅屑」、「菴摩羅末」。「菴摩羅」是音譯,即「餘甘子」,又譯為「阿摩勒」。

㲲:細緻的棉布。讀音同「疊」。

負重向下:

撾捶:「撾」音同抓,鞭打。「捶」是用杖敲打。

授花鬘者:已訂婚,即將結婚的人。

求當言處:被要求出面作證。

乖離:「乖」,不合常理之行為、違背、不合、分離,乖離,意思為遠離。????

傳此向彼,傳彼向此,遞相破壞:撥弄是非並到處挑撥離間。

離者歡喜:對於離間了他人,感到高興。

詈:責罵。讀音同「厲」。

無依說:沒有執著的說法。(不強詞奪理)

隨順三昧:依從入定的;導向安定的。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導向入定的」。

麁澁:即「粗澀」,在這裡指粗魯刺激的言語。

壞語:廢話;言不及義的話。

不時言:不合時宜,不看場合而說的話。

不思言:不經過大腦而講的話。

欲為生難:要讓對方活得痛苦。

等趣:正確地趨向。又譯為「正趣」、「等向」。

審諦實說:明白道理而說真話。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中對十惡、十善的定義,以表格整理對比如下:
十(善)惡 十惡定義 十善定義
(不)殺生 手常血腥,心常思惟撾捶殺害,無慚無愧,慳貪悋惜,於一切眾生乃至昆蟲,不離於殺。 離殺生,捨刀杖,慚愧,悲念一切眾生。
(不)偷盜 於他財物、聚落、空地,皆不離盜。 遠離偷盜,與者取,不與不取,淨心不貪。
(不)邪淫 行諸邪婬,若父母、兄弟、姊妹、夫主、親族,乃至授花鬘者,如是等護,以力強干。 若父母護,乃至授一花鬘者,悉不強干起於邪婬。
(不)妄語 不實妄語,或於王家、真實言家、多眾聚集,求當言處,作不實說: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聞言聞,聞言不聞,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因自因他,或因財利,知而妄語,而不捨離。 審諦實說。
(不)兩舌 兩舌乖離,傳此向彼,傳彼向此,遞相破壞,令和合者離,離者歡喜。 不傳此向彼,傳彼向此,共相破壞,離者令和,和者隨喜。
(不)惡口 不離惡口罵詈,捨軟語等,而作剛強,多人所惡、不愛、不適意、不順三昧說。如是等言,不離麁澁。 不剛強,多人樂其所說;軟語,悅耳、心喜、方正、易知、樂聞、無依說、多人愛念、適意、隨順三昧。
(不)綺語 綺飾壞語,不時言、不實言、無義言、非法言、不思言。 離於壞語,諦說、時說、實說、義說、法說、見說。
(不)貪欲 不捨離貪,於他財物而起貪欲,言:『此物我有者好。』 不於他財、他眾具作己有想,而生貪著。
(不)瞋恚 不捨瞋恚弊惡,心思惟言:『彼眾生應縛、應鞭、應杖、應殺,欲為生難。』 不作是念:『撾打縛殺,為作眾難。』
(不)邪見 不捨邪見顛倒,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報、無福,無善行惡行、無善惡業果報,無此世、無他世,無父母、無眾生生世間,無世阿羅漢等趣等向、此世他世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不顛倒見,有施、說,有報、有福,有善惡行果報,有此世,有父母、有眾生生,有世阿羅漢於此世他世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 十惡中,有五戒當中的四個,至於五戒的「不飲酒」戒是遮戒,遮止喝酒後造的惡業,因此不直接列於十惡之內。其他的六惡雖然不在五戒之內,但作了就有惡業,因此還是要儘量避免造惡業。
  • 「綺語」除了花言巧語外,還包括了:「不時言、不實言、無義言、非法言、不思言」。
  • 本經中所列的「正見」是「世間正見」,另外還有「出世間正見」即四聖諦,如卷二十八第785經所說:「何等為正見有漏、有取,向於善趣?若彼見有施、有說,乃至知世間有阿羅漢,不受後有。[……]何等為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謂聖弟子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分別、推求、覺知、黠慧、開覺、觀察。」(CBETA, T02, no. 99, p. 203, a23-b1)

[進階辨正]

(一〇四〇)[0272a10]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金師精舍。

時,有異婆羅門於十五日,洗頭已,受齋法,被新長鬘[*]白㲲,手執生草,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

爾時,佛告婆羅門:「汝洗頭被新長鬘[*]白㲲,是誰家法?」

婆羅門白佛:「瞿曇!是學捨法。」

佛告婆羅門:「云何婆羅門捨法?」

婆羅門白佛言:「瞿曇!如是十五日,洗頭受持法齋,著新淨長鬘[*]白㲲,手執生草,隨力所能,布施作福。瞿曇!是名婆羅門修行捨行。」

佛告婆羅門:「賢聖法、律所行捨行異於此也。」

婆羅門白佛:「瞿曇!云何為賢聖法、律所行捨行?」

佛告婆羅門:「謂離殺生,不樂殺生……」如前清淨分廣說。「依於不殺,捨離殺生……」乃至如前清淨分廣說。「離偷盜,不樂於盜,依於不盜,捨不與取。離諸邪婬,不樂邪婬,依於不婬,捨非梵行。離於妄語,不樂妄語,依不妄語,捨不實言。離諸兩舌,不樂兩舌,依不兩舌,捨別離行。離於惡口,不樂惡口,依不惡口,捨於麁言。離諸綺語,不樂綺語,依不綺語,捨無義言。斷除貪欲,遠離苦貪,依無貪心,捨於愛著。斷除瞋恚,不生忿恨,依於無恚,捨彼瞋恨。修習正見,不起顛倒,依於正見,捨彼邪見。婆羅門,是名賢聖法、律所行捨行。」

婆羅門白佛:「善哉,瞿曇賢聖法、律所行捨行。」

時,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校勘]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對應經典]

 

(一〇四一)[0272b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生聞梵志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有親族,極所愛念,忽然命終,我為彼故,信心布施。云何?世尊!彼得受不?」

佛告婆羅門:「非一向得。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得彼地獄眾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飲食;若生畜生、餓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飲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羅門,餓鬼趣中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中者,得汝施食。」

婆羅門白佛:「若我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者,我信施,誰應食之?」

佛告婆羅門:「若汝所可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者,要有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中者,得食之。」

婆羅門白佛:「瞿曇!若我所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亦更無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者,此信施食,誰當食之?」

佛告婆羅門:「設使所為施親族知識不生入處餓鬼趣中,復無諸餘知識生餓鬼者,且信施者自得其福,彼施者所作信施,而彼施者不失。」

婆羅門白佛:「云何施者行施,施者得彼達[*]嚫?」

佛告婆羅門:「有人殺生行惡,手常血腥,乃至十不善業跡……」如淳陀修多羅廣說,「而復施諸沙門、婆羅門,乃至貧窮、乞士,悉施錢財、衣被、飲食、燈明、諸莊嚴具。婆羅門!彼惠施主若復犯戒,生象中者,以彼曾施沙門、婆羅門錢財、衣被、飲食,乃至莊嚴眾具故,雖在象中,亦得受彼施報,衣服、飲食,乃至種種莊嚴眾具。

「若復生牛、馬、驢、騾等種種畜生趣中,以本施惠功德,悉受其報,隨彼生處所應受用,皆悉得之。婆羅門!若復施主持戒,不殺、不盜,乃至正見,布施諸沙門、婆羅門乃至乞士錢財、衣服、飲食,乃至燈明,緣斯功德,生人道中,坐受其報,衣被、飲食,乃至燈明眾具。

「復次,婆羅門!若復持戒生天上者,彼諸惠施天上受報,財寶、衣服、飲食,乃至莊嚴眾具。婆羅門!是名施者行施,施者受達[*]嚫,果報不失。」

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校勘]

「生聞」,巴利本作 Jāṇussoṇi。

「更無」,大正藏原為「無更」,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更無」。

「者」,大正藏原為「而」,宋本作「其」,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者」。

「失」,宋本作「大」。

「達」,宋、元二本作「噠」。[*]

「去」,元本作「起」。

[註解]

生聞:不曾聽過的,即「某人」。「生」指「不熟悉」,「聞」指聽過。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淨的修行)的人,音譯為「婆羅門」,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

信心布施:以信心施與祭祀(亡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亡者供養會」。

非一向得:不是一定得到。

達嚫:供養僧眾時,所供養的財物叫做達嚫,而受供的僧人會回報說法或咒願,也叫達嚫。有轉(施主的)財施成為(僧人的)法施的意義。

十不善業跡: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又譯為「十惡業道」、「十惡業」、「十業跡」。

淳陀修多羅:即本卷第1039經。

坐受其報: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布施祭祀已投生六道的親屬,只有投生於入處餓鬼道的親屬能直接收到布施的食物;另一方面,布施的人本身果報不失,於未來世還是會受到布施的善報。

[進階辨正]

(一〇四二)[0272c18]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鞞羅磨聚落北身恕林中。

鞞羅聚落婆羅門長者聞世尊住聚落北身恕林中,聞已,共相招集,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有眾生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佛告諸婆羅門長者:「行非法行、行危行因緣故,身壞命終,生地獄中。」諸婆羅門長者白佛:「行何等非法行、行危嶮行,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佛告婆羅門長者:「殺生,乃至邪見,具足十不善業因緣故。婆羅門!是非法行、危嶮行,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婆羅門白佛:「何因緣諸眾生身壞命終,得生天上?」

佛告婆羅門長者:「行法行、行正行,以是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

復問:「世尊!行何等法行、何等正行,身壞命終,得生天上?」

佛告婆羅門長者:「謂離殺生,乃至正見,十善業跡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婆羅門長者!若有行此法行、行此正行者,欲求剎利大姓家、婆羅門大姓[*]家、居士大姓[*]家,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因緣故。

「若復欲求生四王、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行淨戒者,其心所願,悉自然得。

「若復如是法行、正行者,欲求生梵天,亦得往生。所以者何?以行正行、法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

「若復欲求往生光音遍淨,乃至阿伽尼吒,亦復如是。所以者何?以彼持戒清淨,心離欲故。

「若復欲求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乃至第四禪具足住,悉得成就。所以者何?以彼法行、正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

「欲求慈、悲、喜、捨,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

「欲求斷三結,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果,無量神通,天耳、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盡智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離欲,所願必得。」

時,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磨」,宋、元、明三本作「摩」。

大正藏無「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姓」,大正藏原為「性」,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姓」。[*]

「所」,宋、元、明三本作「以所」。

[註解]

身恕:印度黃檀,為豆科黃檀屬的落葉大喬木,原產於印度。又譯為「申恕」、「尸舍婆」、「尸攝惒」。

法行、正行:如法的行為、正確的行為,在此特指十善業。

[對應經典]

好像不是以上這部,而是:「中部42經/威樂若經」才對。

[讀經拾得]

本經表示生地獄的人是因為行十惡業,生天上的人是因為行十善業。

細部而言,隨著行十善者所願,可以在人中出身富貴;若加上持戒清淨,則可往生欲界天(四天王天至他化自在天);若再加上心離愛欲(滿足初禪天「離欲、惡不善法」等定力的條件),則可往生色界天(初禪天至四禪天)、無色界天(四空天)、證得初禪至四禪、四無色定、初果至四果、六神通的果報。

《正法念處經》中則表示,十善業當中的身業三戒、口業四戒修習多修習,得以往生欲界天,如同本經所說的「持(身、口)戒清淨」。若要超出欲界天,則意業三戒(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要更為清淨,也符合本經所說的「心離愛欲」條件。

要有這種種善報,得先行十善、持戒、離欲。

[進階辨正]

(一〇四三)[0273a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鞞羅磨聚落北身恕林中。

時,鞞羅磨聚落中,婆羅門長者聞世尊住鞞羅磨聚落身恕林中,聞已,乘白馬車,多將翼從,持金柄傘蓋、金澡瓶,出鞞羅磨聚落,詣身恕林。至道口,下車步進,入於園門,至世尊前,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何因、何緣有人命終生地獄中,乃至生天?……」如上修多羅廣說。

時,鞞羅磨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校勘]

「柄」,大正藏原為「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柄」。

「何」,宋、元、明三本無「何」字。

[註解]

澡瓶:水瓶,可用來洗手。

[對應經典]

 

(一〇四四)[0273b0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在拘薩羅人間遊行,至鞞紐多羅聚落北身恕林中住。鞞紐多羅聚落婆羅門長者聞世尊住聚落北身恕林中,聞已,共相招引,往詣身恕林,至世尊所,面相慰勞已,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婆羅門長者:「我當為說自通之法。諦聽,善思,何等自通之法?謂聖弟子作如是學,我作是念:『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我若不喜人盜於我,他亦不喜,我云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不樂於盜……」如上說。「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他婬戒……」如上說。「我尚不喜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如上說。「我尚不喜他人離我親友,他亦如是,我今云何離他親友?是故不行兩舌。我尚不喜人加麁言,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起罵辱?是故於他不行惡口……」如上說。「我尚不喜人作綺語,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作綺語?是故於他不行綺飾……」如上說。「如是七種,名為聖戒

「又復於佛不壞淨成就,於法、僧不壞淨成就,是名聖弟子四不壞淨成就。自現前觀察,能自記說:『我地獄盡,畜生、餓鬼盡,一切惡趣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時,鞞紐聚落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校勘]

大正藏無「所」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名」,元本作「多」。

「正」,宋、元、明三本無「正」字。

[註解]

自通之法:自己通達的法門。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關連自己的法門」。(同理心、換位思考、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麁言:「麁」為「粗」的異體字。麁言即惡口。

如是七種,名為聖戒:即戒除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所說的「自通之法」也是同理心、換位思考、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自己不喜歡別人對我們作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的惡行,同樣地,別人也不會喜歡我們對他們作這些惡行,因此不要作惡。

不作惡才能聖戒成就,若再達成對佛、法、僧的不壞信心,就是四不壞淨成就,也是初果的成就。

(一〇四五)[0273c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相習近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相習近法?謂殺生者、殺生者習近,盜、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恚、邪見,各各隨類更相習近。譬如不淨物、不淨物自相和合。如是,殺生、殺生,乃至邪見、邪見自相習近。如是,比丘!不殺生、不殺生相習近,乃至正見、正見更相習近。譬如淨物、淨物自相和合,乳生酪,酪生酥,酥生醍醐,醍醐自相和合。如是,不殺、不殺更相習近,乃至正見、正見更相習近,是名比丘相習近法。」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相習近法:物以類聚。

醍醐:從牛奶中精煉出來的最上等乳酪。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雜阿含經》卷十六第447經:「眾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云何與界俱?謂眾生不善心時與不善界俱,善心時與善界俱,鄙心時與鄙界俱,勝心時與勝界俱。」(CBETA, T02, no. 99, p. 115, a25-28) 也是一樣的道理。

(一〇四六)[0273c2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蛇行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蛇行法?謂殺生惡行,手常血腥,乃至十不善業跡……」如前淳陀修多羅廣說。「彼當爾時,身蛇行、口蛇行、意蛇行;彼如是身、口、意蛇行已,於其二趣向一一趣,若地獄、若畜生。蛇行眾生?謂蛇、鼠、貓、狸等腹行眾生,是名蛇行法。

「云何非蛇行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如前淳陀修多羅十善業跡廣說,「是名非蛇行法。身非蛇行、口非蛇行、意非蛇行,於其二趣生一一趣,若天上、若人中,是名非蛇行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修」,宋、元、明三本無「修」字。

大正藏無「善」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明若在生時行為像爬行的畜牲而行十惡,死後會投生地獄道、畜牲道;行十善則會讓人投生天道、人道。

(一〇四七)[0274a0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如是眾生身壞命終,必墮惡趣泥犁中。譬如圓珠,擲著空中,落地流轉,不一處住。如是,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身壞命終,必墮地獄,中無住處。

「云何為惡業?謂殺生,乃至綺語……」如上廣說,「是名惡業。云何惡心?謂貪恚心……」如上廣說,「是名惡心。云何惡見?謂邪顛倒……」如上廣說,「是名惡見。是名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身壞命終,必生惡趣泥犁中;善業因、善心因、善見因,身壞命終,必生善趣天上。

「婆羅門!云何為善業?謂離殺生、不樂殺生,乃至不綺語,是名善業。云何善心?謂不貪、不恚,是名心善。云何為見善?謂正見不顛倒,乃至見不受後有,是名見善[*]。是名業善因、心善因、見善因,身壞命終,得生天上。譬如四方摩尼珠,擲著空中,隨墮則安;如是彼三善因,所在受生,隨處則安。」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處住」,宋、元、明三本作「其處」。

「泥犁」,巴利本作 Niraya。

「見善」,元、明二本作「善見」。[*]

「摩尼珠」,巴利本作 Maṇi。

大正藏在「是」字之下有一「如」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

四方摩尼珠:四方型的寶珠。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無缺點的骰子」。

[對應經典]

 

(一〇四八)[0274a2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殺生人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必得短壽。不與取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錢財多難。邪婬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所有妻室為人所圖。妄語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多被譏論。兩舌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親友乖離。惡口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常聞醜聲。綺語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言無信用。貪瞋癡習性本身也是惡報貪欲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貪欲。瞋恚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瞋恚。邪見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愚癡。

「若離殺生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必得長壽。不盜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錢財不喪。不邪婬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妻室。不妄語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被譏論。不兩舌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親友堅固。不惡口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常聞妙音。不綺語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言見信用。不貪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愛欲。不恚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瞋恚。正見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愚癡。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循」,大正藏原為「修」,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循」。

[註解]

循良:「循」,善的意思。循良,善良的意思。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所載的十惡、十善,及其業報,表列如下:
惡因多習多行 惡果 善因修習多修習 善果
殺生 生地獄/生人中短壽 離殺生 生天/生人中長壽
不與取 生地獄/生人中錢財多難 不盜 生天/生人中錢財不喪
邪淫 生地獄/生人中所有妻室為人所圖 不邪淫 生天/生人中妻室循良
妄語 生地獄/生人中多被譏論 不妄語 生天/生人中不被譏論
兩舌 生地獄/生人中親友乖離 不兩舌 生天/生人中親友堅固
惡口 生地獄/生人中常聞醜聲 不惡口 生天/生人中常聞妙音
綺語 生地獄/生人中言無信用 不綺語 生天/生人中言見信用
貪欲 生地獄/生人中增其貪欲 不貪欲 生天/生人中不增愛欲
瞋恚 生地獄/生人中增其瞋恚 不恚 生天/生人中不增瞋恚
邪見 生地獄/生人中增其愚癡 正見 生天/生人中不增愚癡


  • 習慣成自然

今生的貪瞋癡習性,也是由過去生的所為而造成的,貪瞋癡本身也是惡報,如本經中說:「貪欲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貪欲。瞋恚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瞋恚。邪見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愚癡。」

今生的修行,也會成為來生修行的根基,如本經中說:「不貪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愛欲。不恚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瞋恚。正見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愚癡。」

(一〇四九)[0274b23]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殺生有三種,謂從貪生故、從恚生故、從癡生。乃至邪見亦三種,從貪生、從恚生、從癡生。離殺生亦有三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乃至離邪見亦三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乃至離邪見亦三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十七字,宋、元、明三本無「乃至離邪見亦三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十七字。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明了十惡的根源來自於貪、瞋、癡,而十善的根源來自於不貪、不瞋、不癡。

這是因為人們是先有作意(想法),然後有身、口的行為:惡的意念造就了惡的身行、口行,善的意念造就了善的身行、口行。

因此是否犯戒,也要看動機。像四攝法有「愛語」,十惡業有「綺語」,表面上都是好聽的話,「愛語」是鼓勵人以引導向善,而「綺語」是迷惑人以圖利自己(基於貪)、不利對方(基於瞋),或言不及義亂講話(基於癡)。

(一〇五〇)[0274c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謂有出法,出不出法。何等為出法,出不出法?謂不殺生出於殺生,乃至正見出於邪見。」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出法:出脫的法。(不懂「出脫」的意思)

不殺生出於殺生:不殺生出脫於殺生。(原本已存在殺生這惡不善法,所以才要教授不殺生法以出離殺生。)

[對應經典]

 

(一〇五一)[0274c0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說此、彼岸。云何此岸?云何彼岸?」

佛告婆羅門:「殺生者,謂此岸;不殺生者,謂彼岸。邪見者,謂此岸;正見者,謂彼岸。」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少有修善人,  能度於彼岸,
 一切眾生類,  驅馳走此岸。
 於此正法律,  觀察法法相,
 此等度彼岸,  摧伏死魔軍。」

爾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如是,異比丘所問、尊者阿難所問、佛問諸比丘三經,亦如上說。

[校勘]

「生聞」,宋、元、明三本作「沙門」。

「生聞」,元、明二本作「沙門」。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註解]

[對應經典]

 

(一〇五二)[0274c1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法,有真實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惡法?謂殺生、不與取、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恚、邪見,是名惡法。云何為真實法?謂離殺生,乃至正見,是名真實法。」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真實法:正法;真實的教義。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有同學問:「為何十善是真實法?真實法聽起來似乎較像是出世間、涅槃一類的法?」

「真實法」巴利文作saddhamma,指正法、真實的教義,是惡法、邪法的對稱。

舉例而言,「正見」有「世間正見」及「出世間正見」,兩者都是正法、都是真實的教義,雖然出世間正見才是佛法的獨特處。善有善報是必然的,也是真實法。

另外,十善也可對應到「八正道」其中的四個:

  • 正見:正見。
  • 正志:不貪欲、不瞋恚。
  • 正語: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
  • 正業: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

[進階辨正]

[導讀:自作、教人作、讚嘆、見作隨喜]

第1053開始的幾經表示不只自己行善,也教人行善,或讚嘆、隨喜他人行善,這樣是更好的。另一方面,自己行善、教人行善、讚嘆、隨喜他人行善都是有功德的。

反之,縱使自己不親手行惡,但教唆他人行惡,或是見他人行惡時加以讚嘆、隨喜,都是造惡業。

(一〇五三)[0274c2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法、惡惡法,有真實法、真實真實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惡法?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惡法。云何為惡惡法?謂自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是名惡惡法。云何為真實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真實法。云何為真實真實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真實真實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真實真實法:正法當中最正的法。這是以重複字詞來加強語氣的用法。

[對應經典]

 

(一〇五四)[0275a0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善男子、善男子。諦聽,善思,今當為汝說。云何為不善男子?謂殺生者,乃至邪見者,是名不善男子。云何善男子?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善男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八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一〇五五)[0275a14]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善男子、不善男子不善男子,有善男子、善男子善男子。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云何為不善男子?謂殺生,乃至邪見者,是名不善男子。云何為不善男子不善男子?謂手自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行邪見,教人令行邪見,是名不善男子不善男子。

「云何為善男子?謂不殺生,乃至正見者,是名善男子。云何為善男子善男子?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善男子善男子。」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不」,宋、元、明三本作「有」。

「有」, 宋、元、明三本無「有」字。

「善男子善男子」,宋、元、明三本無「善男子善男子」六字。

[註解]

善男子善男子:善男子當中最善的男子。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一〇五六)[0275a2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成就十法者,如鐵水,身壞命終,下入惡趣泥犁中。何等為十?謂殺生,乃至邪見。若成就十法,譬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十?謂不殺生,乃至正見。」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鑽」,宋、元、明三本作「䂎」。[*]

「泥犁」,巴利本作 Niraya。

[註解]

鉾:「矛」的異體字。讀音同「矛」。

[對應經典]

 

(一〇五七)[0275b0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成就二十法者,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何等為二十?謂自手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行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是名二十法成就,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有二十法成就。譬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二十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二十法成就,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鑽」,大正藏原為「鎻」,今依據前後文改作「鑽」。

[註解]

[對應經典]

 

(一〇五八)[0275b17]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三十法成就者,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何等為三十法?謂自手殺生,教人令殺,讚歎殺生,乃至自行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常復讚歎行邪見者,是名三十法,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有三十法成就者,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三十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常復讚歎不殺功德;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常復讚歎正見功德,是名三十法成就,如鐵鉾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仰」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大正藏無「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一〇五九)[0275c01]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十法成就,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何等為四十法?謂手自殺生,教人令殺,讚歎殺生,見人殺生心隨歡喜,乃至自行邪見,教人令行,讚歎邪見,見行邪見心隨歡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有四十法成就,如鐵鉾[*]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四十?謂不殺生,教人不殺,口常讚歎不殺功德,見不殺者心隨歡喜;乃至自行正見,教人令行,亦常讚歎正見功德,見人行者心隨歡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鐵鉾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鉾」,大正藏原為「槍」,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鉾」。[*]

[註解]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一〇六〇)[0275c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非法,有正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法?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非法。何等為正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正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一〇六一)[0275c2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非律,有正律。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律?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非律。何等為正律?謂不殺,乃至正見,是名正律。」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非律、正律。如是非聖及聖,不善及善,非親近、親近,非善哉、善哉,黑法、白法,非義、正義,卑法勝法,有罪法、無罪法,棄法、不棄法,一一經如上說。

 

[註解]

非親近:不該親近的法。

卑法:低下的法。

勝法:優越的法。

[對應經典]

 

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七

 
agama/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七.txt · 上一次變更: 2022/10/0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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