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九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

大品第一(有二十五經)(第三念誦)(有二品合有二十五經)

 柔軟、龍象、處  無常、請、瞻波
 二十億、八難  貧窮、欲、福田
 優婆塞、怨家  教曇彌、降魔
 賴吒、優婆離  釋問、及善生
 商人、世間、福  息止、至邊、喻

導讀

(一一七)中阿含大品柔軟經第一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自我昔日出家學道,為從優遊、從容閑樂、極柔輭來,我在父王悅頭檀家時,為我造作種種宮殿,春殿、夏殿及以冬殿,為我好遊戲故。去殿不遠,復造種種若干華池,青蓮華池、紅蓮華池、赤蓮華池、白蓮華池。於彼池中植種種水華、青蓮華、紅蓮華、赤蓮華、白蓮華,常水常華,使人守護,不通一切,為我好遊戲故。於其池岸植[*]種種陸華,修摩那華婆師華瞻蔔華修揵提華摩頭揵提華阿提牟多華波羅賴,為我好遊戲故。而使四人沐浴於我,沐浴我已,赤旃檀香用塗我身,香塗身已,著新繒衣,上下、內外、表裏皆新,晝夜常以蓋覆我,莫令太子夜為露所沾,晝為日所炙。如常他家麤𪍿、麥飯、豆羹、薑菜,為第一食,如是我父悅頭檀家最下使人,粳糧餚饌為第一食。

「復次,若有野田禽獸,最美禽獸,提帝邏和劫賓闍邏米何犁泥奢拖羅米,如是野田禽獸,最美禽獸,常為我設如是之食。

「我憶昔時父悅頭檀家,於夏四月昇正殿上,無有男子,唯有女妓而自娛樂,初不來下,我欲出至園觀之時,三十名騎,簡選上乘,鹵簿前後,侍從導引,況復其餘?我有是如意足,此最柔軟。

「我復憶昔時看田作人止息田上,往詣閻浮樹下,結跏趺坐,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我作是念:『不多聞愚癡凡夫自有病法,不離於病,見他人病,憎惡薄賤、不愛不喜,不自觀己。』我復作是念:『我自有病法,不離於病,若我見他病而憎惡薄賤,不愛不喜[*]者,我不宜然,我亦有是法故。』如是觀已,因不病起貢高者,即便自滅。我復作是念:『不多聞愚癡凡夫自有老法,不離於老,見他人老,憎惡薄賤,不愛不喜[*],不自觀己。』

「我復作是念:『我自有老法,不離於老,若我見他老而憎惡薄賤、不愛不喜[*]者,我不宜然,我亦有是法故。』如是觀已,若因壽起貢高者,即便自滅。不多聞愚癡凡夫為不病貢高豪貴放逸,因欲生癡,不行梵行。不多聞愚癡凡夫為少壯貢高豪貴放逸,因欲生癡,不行梵行。不多聞愚癡凡夫為壽貢高豪貴放逸,因欲生癡,不行梵行。」

於是,世尊即說頌曰:

「病法老法,  及死亡法,
 如法自有,  凡夫見惡。
 若我憎惡,  不度此法,
 我不宜然,  亦有是法。
 彼如是行,  知法離生,
 無病少壯,  為壽貢高

 斷諸貢高,  見無欲安,
 彼如是覺,  無怖於欲,
 得無有想,  行淨梵行。」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柔軟經第一竟(七百九十一字)

[校勘]

「一」,明本作「十一」。

「念誦」,大正藏原為「一日誦名念」,今依據明本改作「念誦」。

「有二品合有二十五經」,宋、元二本作「有一品半合有二十五經」,明本無此九字。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從」,知恩院本作「縱」。

「從容閑樂極柔輭」,巴利本作 Sukhumālo paramasukhumālu accanta sukhumālo。

「植」,大正藏原為「殖」,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植」。[*]

「賴」,大正藏原為「頭」,今依據宋、元、明、知恩院本四本改作「賴」。

「𪍿」,知恩院本作「䵃」。

「邏和」,大正藏原為「邏惒」,宋、元、明三本作「邏和」,知恩院本作「羅和」,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邏和」。

「奚」,知恩院本作「灸」。

「拖」,大正藏原為「施」,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拖」。

「喜」,知恩院本作「憙」。[*]

明本無「柔軟經第一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七百九十一字」六字。

[註解]

二品:指「唸誦」所涵蓋的二品:大品、梵志品。

二十五經:指大品的二十五經,計有:柔軟經、龍象經、說處經、說無常經、請請經、瞻波經、沙門二十億經、八難經、貧窮經、行欲經、福田經、優婆塞經、怨家經、教曇彌經、降魔經、賴吒惒羅、優婆離經、釋問經、善生經、商人求財經、世間經、福經、息止道經、至邊經、喻經。

優遊:優渥的家庭。

悅頭檀:飯淨王。

修摩那華:肉豆蔻的一種。米黃色的花,具有香氣。修摩那花是”賞心悅目的花”意思。 ??

婆師華:素馨的一種。白色的花,頗具香氣。婆師花是”雨時生或夏生的花”的意思。??

瞻蔔華:屬木蘭科。淡黃色或橘色的花,頗具香氣。瞻蔔花是”金色的花”的意思。??

修揵提華:蓮花的一種。黑色和紅色的花。修揵提華是”好香的花”的意思。??

摩頭揵提華:”蜜香花”的意思。??

阿提牟多華:”善思花”的意思。??

波羅賴華:”紅花”的意思。??

旃檀:檀香。

繒衣:絲綢衣。

繖:傘。

提帝邏和吒:鴙的一種。??

劫賓闍邏:鷓鴣鳥的一種。(??)

奚米何犁泥奢拖羅米:鹿的一種。??

田作:耕作。

閻浮樹:肯氏蒲桃樹,為桃金孃科赤楠屬的大喬木,原產於印度,株高可達二十五公尺,果實成熟時呈紫黑色,近葡萄香味,可供食用及藥用,為古代為重要的藥材,在糖尿病藥物發明前為治療糖尿病的藥物。印度古代稱地球為「閻浮提」即因此樹而命名。

知法離生,無病少壯,為壽貢高:知道自身亦有老病死,而離開產生無病、少壯、長壽等傲慢的想法。??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一一八)中阿含大品龍象經第二(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東園鹿子母堂

爾時,世尊則於晡時從宴坐起,堂上來下,告曰:「烏陀夷!共汝往至東河澡浴。」

尊者烏陀夷白曰:「唯然。」

於是,世尊將尊者烏陀夷往至東河,脫衣岸上,便入水浴,浴已還出,拭體著衣。

爾時,波斯匿王有龍象,名曰念,作一切妓樂,歷渡東河。眾人見已,便作是說:「是龍中龍,為大龍王,為是誰耶?」

尊者烏陀夷叉手向佛,白曰:「世尊!象受大身,眾人見已,便作是說:『是龍中龍,為大龍王,為是誰耶[*]?』」

世尊告曰:「如是。烏陀夷!如是。烏陀夷!象受大身,眾人見已,便作是說:『是龍中龍,為大龍王,為是誰耶[*]?』烏陀夷!馬、駱駝、牛、驢、胸行、人、樹,生大形,烏陀夷!眾人見已,便作是說:『是龍中龍,為大龍王,為是誰耶[*]?』烏陀夷!若有世間,天及魔、梵、沙門、梵志,從人至天,不以身、口、意害者,我說彼是龍。烏陀夷!如來於世間,天及魔、梵、沙門、梵志,從人至天,不以身、口、意害,是故我名龍。」

於是,尊者烏陀夷叉手向佛,白曰:「世尊!唯願世尊加我威力,善逝加我威力,令我在佛前,以龍相應頌頌讚世尊。」

世尊告曰:「隨汝所欲。」

於是,尊者烏陀夷在於佛前,以龍相應頌讚世尊曰:

「正覺生人間,  自御得正定,
 修習行梵跡,  息意能自樂。
 人之所敬重,  超越一切法,
 亦為天所敬,  無著至真人。
 越度一切結,  於林離林去
 捨欲樂無欲,  如石出真金。
 普聞正盡覺,  如日昇虛空,
 一切龍中高,  如眾山有嶽。
 稱說名大龍,  而無所傷害,
 一切龍中龍,  真諦無上龍。
 溫潤無有害,  此二是龍足,
 苦行及梵行,  是謂龍所行。
 大龍信為手,  二功德為牙,
 念項智慧頭,  思惟分別法。
 受持諸法腹,  樂遠離雙臂,
 住善息出入,  內心至善定。
 龍行止俱定,  坐定臥亦定,
 龍一切時定,  是謂龍常法。
 無穢家受食,  有穢則不受,
 得惡不淨食,  捨之如師子。
 所得供養者,  為他慈愍受,
 龍食他信施,  存命無所著。
 斷除大小結,  解脫一切縛,
 隨彼所遊行,  心無有繫著。
 猶如白蓮花,  水生水長養,
 泥水不能著,  妙音愛樂色。
 如是最上覺,  世生行世間,
 不為欲所染,  如華水不著。
 猶如然火熾,  不益薪則止,
 無薪火不傳,  此火謂之滅。
 慧者說此喻,  欲令解其義,
 是龍之所知,  龍中龍所說。
 遠離淫欲恚,  斷癡得無漏,
 龍捨離其身,  此龍謂之滅。」

佛說如是。尊者烏陀夷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龍象經第二竟(七百三十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東園鹿子母堂」,巴利本作 Pubbārāma Migāramātu-pāsāda。

「宴」,知恩院本作「燕」。

「波斯匿」,巴利本作 Pasenadi。

「念」,巴利本作 Seta。

「渡」,大正藏原為「度」,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渡」。

「耶」,知恩院本作「邪」。[*]

「烏陀夷」,巴利本作 Udāyī。

宋、元、明三本無「烏陀夷」三字。

知恩院本無「頌」字。

「超越」,大正藏原為「越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超越」。

「止」,宋、知恩院本二本作「正」。

「音」,大正藏原為「香」,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音」。

「謂」,大正藏原為「為」,今依據高麗藏改作「謂」。

明本無「龍象經第二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七百三十字」五字。

[註解]

龍象:梵文及巴利文Nāga為龍及象的合稱,在這裡指大象。水中龍的力量最大,陸上象的力量最大,因此經中常以龍象比喻佛或阿羅漢。

叉手:雙手在胸前合而為一,表示恭敬。又譯為「合十」、「合掌」、「叉十」。

胸行:運動胸(腹)部以前進者,像蛇、蜥蜴等。

於林離林去:從叢林離開了叢林。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已從欲林來到無欲林者」。

苦行:在這裡特指勤苦修行、為了修行而吃苦,而不是外道誤以為自殘能消業而作的苦行。

信施:基於信心的布施;信徒的布施。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的偈誦或許可以對應到「如來十號」(古印度對覺者的十種稱號)當中的其中幾個,例如:

  • 如來:「正覺生人間」。
  • 應供(阿羅漢):「越度一切結」等。
  • 等正覺、世間解:「普聞正盡覺,如日昇虛空」。
  • 善逝:「於林離林去」。
  • 無上士:「一切龍中高,如眾山有嶽」。
  • 天人師:「人之所敬重,超越一切法,亦為天所敬,無著至真人」。

(一一九)中阿含大品說處經第三(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此有三說處無四無五。若比丘見已,因彼故說而說我見、聞、識、知,比丘說而說是我所知。云何為三?比丘,因過去世說,而說如是過去世時有;比丘!因未來世說,而說如是未來世時有;比丘!因現在世說,而說如是現在世時有;是謂三說處,無四無五。若比丘見已,因彼故說而說我見、聞、識、知,比丘說而說:「是我所知。」因所說善習得義,因不說不善習得義

「賢聖弟子兩耳一心聽法,彼兩耳一心聽法已,斷一法、修一法、一法作證,彼斷一法、修一法、一法作證已,便得正定。賢聖弟子心得正定已,便斷一切婬、怒、癡,賢聖弟子如是得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因其所說有四處,當以觀人,此賢者可共說、不可共說?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不一向答者,分別論、不分別答者,詰論、不詰答者,止論、不止答,如是此賢者不得共說,亦不得共論。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便一向答者,分別論、分別答者,詰論、詰答者,止論、止答者,如是此賢者得共說,亦得共論。

「復次,因其所說,更有四處,當以觀人,此賢者可共說、不可共說?若使此賢者於處、非處不住者,所知不住者,說喻不住者,道跡不住者,如是此賢者不可共說,亦不可共論。若此賢者於處、非處住者,所知住者,說喻住者,道跡住者,如是此賢者可得共說,亦可得共論。因所說時止息口行,捨已所見,捨怨結意,捨欲、捨恚、捨癡、捨慢、捨不語、捨慳嫉、不求勝、不伏他,莫取所失,說義說法。說義說法已,教復教止,自歡喜、令彼歡喜,如是說義,如是說事,是聖說義,是聖說事,謂至竟漏盡。」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若有諍論議,  雜意懷貢高,
 非聖毀呰德,  各各相求便。
 但求他過失,  意欲降伏彼,
 更互而求勝,  聖不如是說。
 若欲得論議,  慧者當知時,
 有法亦有義,  諸聖論如是。
 慧者如是說,  無諍無貢高,
 意無有厭足,  無結無有漏。
 隨順不顛倒,  正知而為說,
 善說則然可,  自終不說惡。
 不以諍論議,  亦不受他諍,
 知處及說處,  是彼之所論。
 如是聖人說,  慧者俱得義,
 為現法得樂,  亦為後世安。
 當知聰達者,  非倒非常說。」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說處經第三竟(七百二十三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一向論、不一向答者,分別論、不分別答者,詰論、不詰答者,止論、不止答者」,巴利本作 Ekaṃsavyākaraṇīyam pañhaṃ na ekaṃsena. vyākaroti, vibhajjha- vyākaraṇīyam p. na vibhajjha vy., paṭipucchā vy. p. na patipucchā vy., thapanīyam p. na thapeti.。

「便」,大正藏原為「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便」。

「呰」,宋本作「此」。

「諍」,巴利本作 Viruddha。

明本無「說處經第三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七百二十三字」六字。

[註解]

三說處:談論的三種根據。「說」在這裡特指談論、討論。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三種談論的基礎」。

無四無五:不是四個(說處)、也不是五個(說處)。相當的南傳經文沒有這幾個字。

因彼故說而說我見、聞、識、知:因為有那些(事實),而說我看到了、聽到了、認識了、知道了。也就是說不應該沒見到卻說見到、沒聽到卻說聽到……不知道卻說知道。「見、聞、識」知」即「見、聞、覺、知」;眼識的功用是「見」,耳識的功用是「聞」,鼻舌身三識的功用為「覺」,意識的功用為「知」。

因過去世說,而說如是過去世時有:根據過去世的事,而照實談論過去的事。意指所談論的有確實根據。??

因所說善習得義,因不說不善習得義:因為適合的談論而明白法義,因為沒有不適合的談論而明白法義。

可共說:可以和他談論。

一向論、不一向答:應該決定性回答的問題而不作決定性地回答。

分別論、不分別答:應該分別回答的問題而不作分別回答。

詰論、不詰答:應該反問後回答的問題而不作反問後回答。

止論、不止答:應該被擱置的問題而不擱置。

於處、非處不住:在可能或不可能上不確立。南傳作「他在可能或不可能上不確立」(ṭhānāṭhāne na saṇṭhāti,另譯為「在處非處上不確立」),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他在關於什麼是,什麼不是上站不穩固」(he does not stand firm in regard to what is and what is not the case),並引註解書的解說,「可能或不可能」是指「什麼有理由,什麼沒理由」,例如:恆常論者以合適的理由反駁斷滅論者,斷滅論者如果想:「我為何主張斷滅論。」而回答恆常論者時他不能堅持自己的教義,就是這個情形。按:「處非處」的「處」(ṭhāna),另譯為「場所;住處;狀態;點;理由;原因;道理」。

所知不住:在定見上不確立。

說喻不住:在闡釋上不確立。

道跡不住:在修行的方法上不確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在道跡上不確立」。

說義說法已,教復教止:談論義理後,彼此附和或結束討論。

非倒非常說:(基於「三說處」而)不談論違反事實的事,也不總是會談論(例如不符合四處即不談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此經中佛陀表示怎樣的談論是適合的、怎樣的談論是不適合的。

相當的南傳經文意義類似,主要差別在於本經是以這些條件判斷是否對方是值得我談論的人,而相當的南傳經文則是以這些條件判斷「一個人」適不適合談論,而是也就是可以這些條件判斷別人、也可判斷自己是否適合談論。

c.f. 進階辨正的站上討論,可摘要。

[進階辨正]

(一二〇)中阿含大品說無常經第四(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者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神。覺亦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神。想亦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神。行亦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神。識亦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神。是為色無常,覺、想、行、識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神。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修習三十七道品,無礙正思正念,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若有眾生及九眾生居,乃至有想無想處行餘第一有,於其中間是第一、是大、是勝、是最、是尊、是妙,謂世中阿羅訶。所以者何?世中阿羅訶得安隱快樂。」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無著第一樂,  斷欲無有愛,
 永捨離我慢,  裂壞無明網。
 彼得不移動,  心中無穢濁,
 不染著世間,  梵行得無漏。
 了知於五陰,  境界七善法
 大雄遊行處,  離一切恐怖。
 成就七覺寶,  具學三種學,
 妙稱上朋友,  佛最上尊子。
 成就十支,  大龍極定心,
 是世中第一,  彼則無有愛。
 眾事不移動,  解脫當來有,
 斷生老病死,  所作辦滅漏。
 興起無學智,  得身最後邊,
 梵行第一具,  彼心不由他。
 上下及諸方,  彼無有喜樂
 能為師子吼,  世間無上覺。」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說無常經第四竟(四百一十三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大正藏無「三十」二字,今依據元、明、知恩院本三本補上。

宋、元、明三本無「我」字。

「阿羅訶」,巴利本作 Arahaṃ。

「尊」,大正藏原為「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尊」。

「支」,知恩院本作「枝」。

明本無「說無常經第四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無「四百一十三字」六字。

[註解]

非神:沒有「神我」,也就是沒有永恆不變的真我。

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類成就涅槃的方法,即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正道。又譯為「三十七品」。

九眾生居:九種眾生樂於居住的地方 (1) 欲界的人及天(若干身、若干想) (2) 色界的初禪天(例如梵天初生時若干身、一想) (3) 色界的二禪天(例如光音天一身、若干想) (4) 色界的三禪天(例如遍淨天一身、一想) (5) 色界的四禪天(例如無想天無想、無所覺知) (6) 無色界的空入處天 (7) 無色界的識入處天 (8) 無色界的無所有入處天 (9) 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處天。詳見《長阿含經》卷八第5經眾集經。至於欲界的三惡道,並非眾生樂於居住的地方,因此不在九眾生居中。

境界七善法: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在七善法的行境中」。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在七個好的性質中來回」(Ranging in the seven good qualities)。按:《顯揚真義》說,七善法為信、慚、愧、多聞(bāhusaccaṃ)、活力已被發動(āraddhavīriyatā)、念已現起(upaṭṭhitassatitā)、慧。

成就十支道:南傳作「已具足十支」(Dasahaṅgehi sampann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具有十要素」(Endowed with the ten factors) ,並解說,這是指八支聖道+正智+正解脫。供參考。

眾事不移動:不被各種事物所動搖。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他們在種種慢上不動搖」。

彼無有喜樂:他沒有貪愛。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可和《雜阿含經》卷一對比,卷一所說的「當觀色無常」等,還須搭配實際的修行(道品),而不只是字面上的理解,才能真實正觀。

近年有些人聽說耆那教教主又名為「大雄」後,質疑漢傳寺院大殿題名「大雄寶殿」的大雄不是佛陀。其實佛教的確有時形容佛陀為「大雄」,像本經偈中說:「了知於五陰,境界七善法,大雄遊行處,離一切恐怖。」(CBETA, T01, no. 26, p. 609, c23-24) 相當的南傳經文也是作大雄,是大英雄、雄偉的意思。《阿含經》和律藏還有其他地方是稱佛陀為「大雄」的,和耆那教主名字只是巧合。

耆那教教主通常翻譯為「尼犍子」,「尼揵陀若提子」,在佛教的三藏中從來不會稱耆那教教主為「大雄」,可以用 CBETA 搜尋即知。就像佛經不會稱呼耆那教教主為「佛陀」,但耆那教信徒則會稱其教主為「佛陀」,因為那是古印度對覺者的稱呼。

或許中國古代為大殿題名時,取「大雄」在中文的雙關語義,一則形容佛陀,二則表示大殿雄偉。其餘國家則沒有稱呼大殿為「大雄寶殿」的習慣,例如日本稱大殿為「金堂」、「本堂」。

(一二一)中阿含大品請請經第五(下一請字音淨)(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王舍城,在竹林加蘭哆園,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共受夏坐。

爾時,世尊月十五日,說從解脫相請請時,在比丘眾前敷座而坐,告諸比丘:「我是梵志,而得滅訖,無上醫王,我今受身,最是後邊。我是梵志,得滅訖後,無上醫王,我今受身,最是後邊。謂汝等輩是我真子,從口而生,法法所化 。謂汝等輩是我真子,從口而生,法法所化,汝當教化,轉相教訶。」

爾時,尊者舍梨子亦在眾中。於是,尊者舍梨子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之所說:『我是梵志,而得滅訖,無上醫王,我今受身,最是後邊。我是梵志,得滅訖後,無上醫王,我今受身,最是後邊。謂汝等輩是我真子,從口而生,法法所化。謂汝等輩是我真子,從口而生,法法所化,汝當教化,轉相教訶。』世尊!諸不調者令得調御,諸不息者令得止息,諸不度者而令得度,諸不解脫者令得解脫,諸不滅訖者令得滅訖,未得道者令其得道,不施設梵行者令施設梵行。知道、覺道、識道、說道,世尊弟子於後得法,受教、受訶、受教、訶已,隨世尊語,即便趣行,得如其意,善知正法。唯然,世尊不我身、口、意行耶?」

彼時,世尊告曰:「舍梨子!我不嫌汝身、口、意行。所以者何?舍梨子!汝有聰慧、大慧、速慧、捷慧、利慧、廣慧、深慧、出要慧、明達慧。舍梨子!汝成就實慧。舍梨子!猶轉輪王而有太子,不越教已,則便受拜父王所傳,而能復傳。如是,舍梨子!我所轉法輪,汝復能轉。舍梨子!是故我不嫌汝身、口、意行。」

尊者舍梨子復再叉手向佛,白曰:「唯然。世尊不嫌我身、口、意行;世尊不嫌此五百比丘身、口、意行耶?」

世尊告曰:「舍梨子!我亦不嫌此五百比丘身、口、意行。所以者何?舍梨子!此五百比丘,盡得無著,諸漏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重擔已捨,有結已盡,而得善義正智正解脫。唯除一比丘,我亦本已記於現法中得究竟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舍梨子!是故我不嫌此五百比丘身、口、意行。」

尊者舍梨子復三叉手向佛,白曰:「唯然。世尊不嫌我身、口、意行;亦不嫌此五百比丘身、口、意行。世尊!此五百比丘,幾比丘得三明達?幾比丘得俱解脫?幾比丘得慧解脫耶?」

世尊告曰:「舍梨子!此五百比丘,九十比丘得三明達,九十比丘得俱解脫,餘比丘得慧解脫。舍梨子!此眾無枝無葉,亦無節戾,清淨真實,得正住立。」

爾時,尊者傍耆舍亦在眾中。於是,尊者傍耆舍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唯然。世尊加我威力,唯願善逝加我威力,令我在佛及比丘眾前,以如義相應而作讚頌。」

世尊告曰:「傍耆舍!隨汝所欲。」

於是,尊者傍耆舍在佛及比丘眾前,以如義相應而讚頌曰:

「今十五請日,  集坐五百眾,
 斷除諸結縛,  無礙有盡仙
 清淨光明照,  解脫一切有,
 生老病死盡,  漏滅所作辦。
 掉悔及疑結,  慢已盡,
 拔斷愛結刺,  上醫無復有。
 勇猛如師子,  一切恐畏除,
 已度於生死,  諸漏已滅訖。
 猶如轉輪王,  群臣所圍繞,
 悉領一切地,  乃至於大海。
 如是勇猛伏,  無上商人主,
 弟子樂恭敬,  三達離死怖。
 一切是佛子,  永除枝葉節,
 轉無上法輪,  稽首第一尊。」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請請經第五竟(千一十三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音淨」,大正藏原為「音慈井反」,宋本作「者慈井反」,元本作「音淨」,明本作「慈井切」,今依據元本改作「音淨」。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明本改作「座」。[*]

「屬」,大正藏原為「嚮」,今依據宋、元、明、知四本改作「屬」。

大正藏無「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戾」,元、明二本作「類」。

「傍耆舍」,巴利本作 Vaṅgīsā。

「掉」,大正藏原為「調」,今依據元、明、知三本改作「掉」。

「縳」,大正藏原為「有」,今依據宋、元、明、知恩院本四本改作「縳」。

「漏」,知恩院本作「有」。

明本無「請請經第五竟」三字。

宋、元、明三本無「千一十三字」五字。

[註解]

月十五日,說從解脫相請請時:在農曆十五日說戒相並讓比丘懺悔的儀式上。「從解脫」指戒條,即「波羅提木叉」。

滅訖:完成了寂滅(的目標)。「訖」同「迄」,完畢、結束。

最是後邊:不會再受輪迴。又譯為「不受後有」。

從口而生,法法所化:從佛陀口說的法而出生(法身),由一個個修行法所教化(的佛弟子)。

屬:方才。

調御:調整駕御。這邊指對心的掌控。

止息:停止;熄滅。這邊指煩惱的停止;熄滅。

施設:安立;使安住。

嫌:不滿意;厭惡。

實慧:真實的智慧。

無著:沒有執著。

三明達:通達宿命、天眼、漏盡三智明。

俱解脫:定、慧皆完全滿足的解脫者。

慧解脫:定力尚未完全滿足,以智慧斷除煩惱的解脫者。

節戾:

傍耆舍:比丘名,佛弟子中最著名的詩人,常以即興的詩偈讚嘆三寶,佛陀稱讚他「能造偈頌嘆如來德」、「言論辯了而無疑滯」第一。又譯作「婆耆舍」、「婆耆奢」、「鵬耆舍」。

無礙有盡仙:自在無礙、不再生死的大仙人(聖人)。其中「有」指生命的存在、積集的善惡業。相當的《雜阿含經》經文作「有盡大仙人」,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盡於後有之大仙」,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再生已盡的仙人」。

縳:縛、綁。讀音同「船」。

三達:即「三明達」。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佛陀也在僧團自恣

在《雜阿含經》、《增壹阿含經》、《受新歲經》與《解夏經》的記載中,在經文的最初,是以佛陀先向大眾自恣作為開頭,亦即是以自身為例,教導比丘如何自恣,建立了往後僧團說戒會流程;而舍利弗尊者深達佛意,也做了第二個自恣者。

本經沒有記錄到佛陀自恣這個階段,而是從舍利弗尊者自恣開始記錄,佛陀接著表示當時在場的舍利弗及其餘僧眾都是清淨的。(下一經則是有不清淨的比丘的狀況。)

  • 佛子

本經中佛說「謂汝等輩是我真子,從口而生,法法所化,汝當教化,轉相教訶。」其餘經中也有說清淨的僧眾是佛子,如《雜阿含經》卷四十五第1212經:「汝等為子,從我口生,從法化生,得法餘財」(CBETA, T02, no. 99, p. 330, a13-14)

《妙法蓮華經》卷二〈譬喻品3〉:「今日乃知真是佛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並沒有說其他佛陀的弟子不是佛子,然而後代有論師以該經文衍生主張只有菩薩才是佛真子,佛陀的聲聞弟子不是佛子,這恐怕是種誤解。

[進階辨正]

(一二二)中阿含大品瞻波經第六(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瞻波,在恒伽池邊。

爾時,世尊月十五日說從解脫時,於比丘眾前敷座而坐。世尊坐已,即便入定,以他心智觀察眾心,觀眾心已,至初夜竟,默然而坐。於是,有一比丘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初夜已訖,佛及比丘眾集坐來久,唯願世尊說從解脫。」爾時,世尊默然不答。於是,世尊復至中夜默然而坐。

彼一比丘再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初夜已過,中夜將訖,佛及比丘眾集坐來久,唯願世尊說從解脫。」世尊亦再默然不答。於是,世尊復至後夜默然而坐。

彼一比丘三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初夜既過,中夜復訖,後夜垂盡,將向欲明,明出不久,佛及比丘眾集坐極久,唯願世尊說從解脫。」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於此眾中有一比丘已為不淨。」

彼時,尊者大目揵連亦在眾中。於是,尊者大目揵連便作是念:「世尊為何比丘而說此眾中有一比丘已為不淨?我寧可入如其像定,以如其像[*]定他心之智觀察眾心。」

尊者大目揵連即入如其像[*]定,以如其像[*]定他心之智觀察眾心,尊者大目揵連便知世尊所為比丘說此眾中有一比丘已為不淨。於是,尊者大目揵連即從定起,至彼比丘前,牽臂將出,開門置外:「癡人遠去,莫於此住,不復得與比丘眾會,從今已去,非是比丘。」閉門下鑰,還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所為比丘說此眾中有一比丘已為不淨者,我已逐出。世尊!初夜既過,中夜復訖,後夜垂盡,將向欲明,明出不久,佛及比丘眾集坐極久,唯願世尊說從解脫。」

世尊告曰:「大目揵連!彼愚癡人當得大罪,觸嬈世尊及比丘眾。大目揵連!若使如來在不淨眾說從解脫者,彼人則便頭破七分。是故,大目揵連!汝等從今已後說從解脫,如來不復說從解脫。所以者何?如是,大目揵連!或有癡人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正知之,似如真梵行,至諸真梵行所,彼或不知。大目揵連!若諸梵行知者,便作是念:『是沙門污,是沙門辱,是沙門憎,是沙門刺。』知已,便當共擯棄之。所以者何?莫令污染諸梵行者。

「大目揵連!猶如居士有良稻田,或有麥田,生草名穢麥,其根相似,莖、節、葉、花皆亦似麥,後生實已,居士見之,便作是念:『是麥污辱,是麥憎刺。』知已便拔,擲棄於外。所以者何?莫令污穢餘真好麥。如是,大目揵連!或有癡人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正知之,似如真梵行,至諸真梵行所,彼或不知。大目揵連!若諸梵行知者,便作是念:『是沙門污,是沙門辱,是沙門憎,是沙門刺。』知已,便當共擯[*]棄之。所以者何?莫令污染諸梵行者。

「大目揵連!猶如居士秋時颺穀,穀聚之中若有成實者,颺[*]便止住,若不成實及粃糠者,便隨風去,居士見已,即持掃帚,掃治令淨。所以者何?莫令污雜餘淨好稻。如是,大目揵連!或有癡人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正知之,似如真梵行,至諸真梵行所,彼或不知。大目揵連!若諸梵行知者,便作是念:『是沙門污,是沙門辱,是沙門憎,是沙門刺。』知已,便當共擯[*]棄之。所以者何?莫令污染諸梵行者。

「大目揵連!猶如居士為過泉水故,作通水槽,持斧入林,扣打諸樹,若堅實者,其聲便小,若空中者,其聲便大,居士知已,便斫治節,擬作通水槽。如是,大目揵連!或有癡人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正知之,似如真梵行,至諸真梵行所,彼或不知。大目揵連!若諸梵行知者,便作是念:『是沙門污,是沙門辱,是沙門憎,是沙門刺。』知已,便當共擯[*]棄之。所以者何?莫令污染諸梵行者。」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共會集當知,  惡欲憎恚疾
 不語結恨慳,  嫉妒諂欺誑。
 在眾詐言息,  屏處稱沙門
 陰作諸惡行,  惡見不守護。
 欺誑妄語言,  如是當知彼,
 往集不與會,  擯[*]棄不共止。
 欺詐誑說多,  非息稱說息,
 知時具淨行,  擯[*]棄遠離彼
 清淨共清淨,  常當共和合,
 和合得安隱,  如是得苦邊。」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瞻波經第六竟(一千三百五十一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瞻波」,巴利本作 Campā。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明本改作「座」。[*]

「復」,宋、元、明三本作「又」。

「像」,知恩院本作「象」。[*]

「鑰」,知恩院本作「籥」。

「伸」,大正藏原為「申」,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伸」。

「僧伽梨及諸衣鉢」,巴利本作 Saṅghāṭipattacīvara。

「覺」,大正藏原為「寤」,今依據宋、元、明、知恩院本四本改作「覺」。[*]

「擯」,知恩院本作「儐」。[*]

「伸」,知恩院本作「申」。[*]

「颺」,大正藏原為「揚」,今依據元、明、知三本改作「颺」。[*]

「恚疾」,大正藏原為「嫉恚」,今依據宋、元、明、知四本改作「恚疾」。

「不語」,巴利本作 Makkhā。

明本無「瞻波經第六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一千三百五十一字」八字。

[註解]

屈伸低仰:站有站相,坐有坐相。

粃糠:「粃」是穀物中空不飽滿,「糠」是稻米果實的皮層。比喻無價值的事物。

在眾詐言息,屏處稱沙門:(公開)對大眾詐稱自己證得寂滅,或是(私下)在隱密的地方自稱清淨的修行人。「屏處」指隱密的地方、人們看不到的地方。

知時具淨行,擯棄遠離彼:進退得宜、修行清淨的比丘們,要擯棄遠離(犯戒又不知悔過的)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裝作有正知,是正知嗎?

本經表示僧團應該要擯除犯了重罪卻不肯懺悔、裝作沒事一樣的比丘:「或有癡人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正知之,似如真梵行,至諸真梵行所,彼或不知。」

這段文字中雖然說犯戒比丘「正知出入」,應該不是真正的「正知」(清晰理解),而只是癡人裝作正知,而不是修行人的正知。另一方面,「正知」有究竟的層次、也有較低的層次,或許犯戒比丘犯戒後當作沒事,仍能清晰理解自己在走路、在站著、在坐著,但心中的污穢會導致他修行無法有所成就,不懺悔則將永遠無法清淨。

相當的《瞻婆比丘經》經文則為:「此一愚人如是過已,過觀而觀屈申卷舒,持僧伽梨衣鉢,而於他梵行者自言是梵行。」並沒有提到「正知」。

  • 佛陀為什麼為了犯戒比丘而整晚不說戒

佛陀為了等犯戒比丘懺悔,等了一整晚,這位犯戒比丘卻一直不肯懺悔。

「若使如來在不淨眾說從解脫者,彼人則便頭破七分」,可知佛陀慈悲,怕他頭破七分,最後只好請僧團將犯戒比丘攆出去,以免他自害害人。

(一二三)中阿含大品沙門二十億經第七(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沙門二十億亦遊舍衛國,在闇林中,前夜、後夜學習不眠,精勤正住,修習道品。於是,尊者沙門二十億安靜獨住,宴坐思惟,心作是念:「若有世尊弟子精勤學習正法、律者,我為第一,然諸漏心不得解脫。我父母家極大富樂,多有錢財,我今寧可捨戒罷道行,欲布施修諸福業耶?」

爾時,世尊以他心智知尊者沙門二十億心之所念,便告一比丘:「汝往至彼,呼沙門二十億來。」

於是,一比丘白曰:「唯然。」即從座起,稽首禮足,遶三匝而去,往至尊者沙門二十億所而語彼曰:「世尊呼汝!」

尊者沙門二十億聞比丘語,即詣佛所,稽首作禮,卻坐一面。世尊告曰:「沙門!汝實安靜獨住,宴坐思惟,心作是念:『若有世尊弟子精勤學習正法、律者,我為第一,然諸漏心不得解脫。我父母家極大富樂,多有錢財,我今寧可捨戒罷道行,欲布施修諸福業耶?』」

彼時,尊者沙門二十億羞恥慚愧,則無無畏。「世尊知我心之所念。」叉手向佛,白曰:「實爾。」

世尊告曰:「沙門!我今問汝,隨所解答。於意云何?汝在家時,善調彈琴,琴隨歌音,歌隨琴音耶?」

尊者沙門二十億白曰:「如是。世尊!」

世尊復問:「於意云何?若彈琴弦急,為有和音可愛樂耶?」

沙門答曰:「不也。世尊!」

世尊復問:「於意云何?若彈琴弦[*]緩,為有和音可愛樂耶?」

沙門答曰:「不也。世尊!」

世尊復問:「於意云何?若彈琴調弦[*]不急不緩,適得其中,為有和音可愛樂耶?」

沙門答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如是。沙門!極大精進,令心掉亂;不極精進,令心懈怠。是故汝當分別此時,觀察此相,莫得放逸。」

爾時,尊者沙門二十億聞佛所說,善受善持,即從座[*]起,稽首佛足,繞三匝而去。受佛彈琴喻教,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彼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已,族姓子所為,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者,唯無上梵行訖,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尊者沙門二十億知法已,至得阿羅訶。彼時,尊者沙門二十億得阿羅訶已,而作是念:「今正是時,我寧可往詣世尊所,說得究竟智耶?」

於是,尊者沙門二十億往詣佛所,稽首作禮,卻坐一面,白曰:「世尊!若有比丘得無所著,諸漏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重擔已捨,有結已解,自得善義,正智正解脫者,彼於爾時樂此六處,樂於無欲,樂於遠離,樂於無諍,樂於愛盡,樂於受盡,樂心不移動。世尊!或有一人而作是念:『此賢者以依信故,樂於無欲者。』不應如是觀,但欲盡、恚盡、癡盡,是樂於無欲。世尊!或有一人而作是念:『此賢者以貪利稱譽求供養故,樂於遠離者。』不應如是觀,但欲盡、恚盡、癡盡,是樂於遠離。世尊!或有一人而作是念:『此賢者以依戒故,樂於無諍者。』不應如是觀,但欲盡、恚盡、癡盡,是樂於無諍,樂於愛盡,樂於受盡,樂心不移動。世尊!若有比丘得無所著,諸漏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重擔已捨,有結已解,自得善義,正智正解脫者,彼於爾時樂此六處。

「世尊!若有比丘學未得意,求願無上安隱涅槃者,彼於爾時成就學根及學戒。彼於後時,諸漏已盡而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者。彼於爾時成就無學根及無學戒。世尊!猶幼少童子,彼於爾時成就小根及小戒,彼於後時具足學根者,彼於爾時成就學根及學戒。

「如是,世尊!若有比丘學未得意,求願無上安隱涅槃者,彼於爾時成就學根及學戒。彼於後時,諸漏已盡而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者,彼於爾時成就無學根及無學戒。彼若有眼所知色與眼對,不能令失此心解脫、慧解脫,心在內住,善制守持,觀興衰法。若有耳所知聲、鼻所知香、舌所知味、身所知觸、意所知法與對意者,不能令失此心解脫、慧解脫,心在內住,善制守持,觀興衰法。

「世尊!猶去村不遠有大石山,不破不缺不脆,堅住不空合一,若東方有大風雨來,不能令搖,不動轉移;亦非東方風移至南方,若南方有大風雨來,不能令搖,不動轉移;亦非南方風移至西方,若西方有大風雨來,不能令搖,不動轉移;亦非西方風移至北方,若北方有大風雨來,不能令搖,不動轉移;亦非北方風移至諸方。如是彼若有眼所知色與對眼者,不能令失此心解脫、慧解脫,心在內住,善制守持,觀興衰法。若有耳所知聲、鼻所知香、舌所知味、身所知觸、意所知法與對意者,不能令失此心解脫、慧解脫,心在內住,善制守持,觀興衰法。」

於是,尊者沙門二十億說此頌曰:

「樂在無欲,  心存遠離,
 喜於無諍,  受盡欣悅。
 亦樂受盡,  心不移動,
 得知如真,  從是心解。
 得心解已,  比丘息根,
 作已不觀,  無所求作
 猶如石山,  風不能動,
 色聲香味,  身觸亦然。
 愛不愛法,  不能動心。」

尊者沙門二十億於佛前說得究竟智已,即從座[*]起,稽首佛足,繞三匝而去。

爾時,世尊,尊者沙門二十億去後不久,告諸比丘:「諸族姓子!應如是來於我前說得究竟智,如沙門二十億來於我前說得究竟智,不自譽,不慢他,說義現法隨諸處也;莫令如癡增上慢所纏,來於我前說得究竟智,彼不得義,但大煩勞。沙門二十億來於我前說得究竟智,不自譽,不慢他,說義現法隨諸處也。」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沙門二十億經第七竟(一千七百三十九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闇林」,巴利本作 Sītavana。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座」。[*]

宋、元、明三本無「世尊」二字。

「弦」,大正藏原為「絃」,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弦」。[*]

「掉」,大正藏原為「調」,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掉」。

「智正」,大正藏原為「知」,今依據高麗藏改作「智正」。

「眼對」,大正藏原為「對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眼對」。

「彼若有眼所知色與眼對者」,巴利本作 Ce pi cakkhuviññeyyā rūpā cakkhussa āpātham āgacchanti。

「興」,大正藏原為「與」,今依據高麗藏、知恩院本二本改作「興」。

「持」,大正藏原為「護」,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持」。

明本無「沙門二十億經第七竟」九字。

宋、元、明三本無「一千七百三十九字」八字。

[註解]

『此賢者以貪利稱譽求供養故,樂於遠離者。』不應如是觀,但欲盡、恚盡、癡盡,是樂於遠離:不應該認為『賢者是因貪利稱譽求供養才喜歡遠離』,欲盡、恚盡、癡盡才是樂於遠離的原因。

作已不觀,無所求作: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已作的不須增加,不再有所應作的」。

[對應經典]

 

(一二四)中阿含大品八難經第八(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人行梵行而有八難、八非時也。云何為八?若時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出世說法,趣向止息,趣向滅訖,趣向覺道,為善逝所演。彼人爾時生地獄中。是謂人行梵行第一難、第一非時。

「復次,若時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出世說法,趣向止息,趣向滅訖,趣向覺道,為善逝所演。彼人爾時生畜生中,生餓鬼中,生長壽天中,生在邊國夷狄之中,無信無恩,無有反復,若無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是謂人行梵行第五難、第五非時。

「復次,若時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出世說法,趣向止息,趣向滅訖,趣向覺道,為善逝所演。彼人爾時雖生中國,而聾啞如羊鳴,常以手語,不能知說善惡之義。是謂人行梵行第六難、第六非時。

「復次,若時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出世說法,趣向止息,趣向滅訖,趣向覺道,為善逝所演。彼人爾時雖生中國,不聾、不啞、不如羊鳴,不以手語,又能知說善惡之義,然有邪見及顛倒見,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齋,無有咒說,無善惡業,無善惡業報,無此世彼世,無父無母,世無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是謂人行梵行第七難、第七非時。

「復次,若時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不出於世,亦不說法,趣向止息,趣向滅訖,趣向覺道,為善逝所演。彼人爾時生於中國,不聾、不啞、不如羊鳴,不以手語,又能知說善惡之義,而有正見、不顛倒見,如是見、如是說:『有施、有齋,亦有咒說,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有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是謂人行梵行第八難、第八非時。

「人行梵行有一不難、有一是時。云何人行梵行有一不難、有一是時?若時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出世說法,趣向止息,趣向滅訖,趣向覺道,為善逝所演。彼人爾時生於中國,不聾、不啞、不[*]如羊鳴,不以手語,又能知說善惡之義,而有正見、不顛倒見,如是見、如是說:『有施、有齋,亦有咒說,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有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是謂人行梵行有一不難、有一是時。」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若得人身者,  說最微妙法,
 若有不得遇,  必不遇其時。
 多說梵行難,  人在於後世,
 若得遇其時,  是世中甚難。
 欲得復人身,  及聞微妙法,
 當以精勤學,  人自哀愍故。
 談說聞善法,  莫令失其時,
 若失此時者,  必憂墮地獄。
 若不遇其時,  不聞說善法,
 如商人失財,  受生死無量。
 若有得人身,  聞說正善法,
 遵奉世尊教,  必遭遇其時。
 若遭遇此時,  堪任正梵行,
 成就無上眼,  日親之所說。
 彼為常自護,  進行離諸使,
 斷滅一切結,  降魔魔眷屬,
 彼度於世間,  謂得盡諸漏。」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八難經第八竟(一千三十三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宋、元、明三本無「不」字。

知恩院本無「不」字。[*]

「遇」,大正藏原為「果」,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遇」。

「日」,大正藏在此校勘又作「曰竟」。

明本無「八難經第八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一千三十三字」六字。

[註解]

中國:文化的中心,指佛陀遊行教化的地區。

有咒說:咒願(祝福他人)是善的。

[對應經典]

 

(一二五)中阿含大品貧窮經第九(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有欲人貧窮,為大苦耶?」

諸比丘白曰:「爾也。世尊!」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若有欲人貧窮舉貸他家財物,世中舉貸他家財物,為大苦耶[*]?」

諸比丘白曰:「爾也。世尊!」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若有欲人舉貸財物,不得時還,白曰長息,世中長息,為大苦耶[*]?」

諸比丘白曰:「爾也。世尊!」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若有欲人長息不還,財主責索,世中財主責[*]索,為大苦耶[*]?」

諸比丘白曰:「爾也。世尊!」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若有欲人財主責[*]索,不能得償,財主數往至彼求索,世中財主數往至彼求索,為大苦耶[*]?」

諸比丘白曰:「爾也。世尊!」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若有欲人,財主數往至彼求索,彼故不還,便為財主之所收縛,世中為財主收縛,為大苦耶[*]?」

諸比丘白曰:「爾也。世尊!」

「是為世中有欲人貧窮是大苦,世中有欲人舉貸財物是大苦,世中有欲人舉貸長息是大苦,世中有欲人財主責[*]索是大苦,世中有欲人財主數往至彼求索是大苦,世中有欲人為財主收縛是大苦。如是若有於此聖法之中,無信於善法,無禁戒、無博聞、無布施、無智慧於善法,彼雖多有金、銀、琉璃、水精、摩尼、白珂、螺璧、珊瑚、琥珀、碼瑙、玳瑁、硨、碧玉、赤石、琁珠,然彼故貧窮,無有力勢,是我聖法中說不善貧窮也。

「彼身惡行,口、意惡行,是我聖法中說不善舉貸也。彼欲覆藏身之惡行,不自發露,不欲道說,不欲令人訶責不順求,欲覆藏口、意惡行,不自發露,不欲道說,不欲令人訶責[*],意[*]不順求,是我聖法中說不善長息也。彼或行村邑及村邑外,諸梵行者見已,便作是說:『諸賢!此人如是作、如是行、如是惡、如是不淨,是村邑刺。』彼作是說:『諸賢!我不如是作、不如是行、不如是惡、不如是不淨,亦非村邑刺。』是我聖法中說不善責索也。

「彼或在無事處,或在山林樹下,或在空閑居,念三不善念:欲念、恚念、害念,是我聖法中說不善數往求索也。彼作身惡行,口、意惡行,彼作身惡行,口、意惡行已,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是我聖法中說不善收縛也。我不見縛更有如是苦、如是重、如是麤、如是不可樂,如地獄、畜生、餓鬼縛也。此三苦縛,漏盡阿羅訶比丘已知滅盡,拔其根本,永無來生。」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世間貧窮苦,  舉貸他錢財,
 舉貸錢財已,  他責[*]為苦惱。
 財主往求索,  因此收繫縛,
 此縛甚重苦,  世間樂於欲。
 於聖法亦然,  若無有正信,
 無慚及無愧,  作惡不善行。
 身作不善行,  口意俱亦然,
 覆藏不欲說,  不樂正教訶。
 若有數數行,  意念則為苦,
 或村或靜處,  因是必有悔。
 身口習諸行,  及意之所念,
 惡業轉增多,  數數作復作。
 彼惡業無慧,  多作不善已,
 隨所生畢訖,  必往地獄縛。
 此縛最甚苦,  雄猛之所離,
 如法得財利,  不負得安隱。
 施與得歡喜,  二俱皆獲利,
 如是諸居士,  因施福增多。
 如是聖法律,  若有好誠信,
 具足成慚愧,  庶幾無慳貪。
 已捨離五蓋,  常樂行精進,
 成就諸禪定,  滿具常安
 已得無食樂,  猶如水浴淨,
 不動心解脫,  一切有結盡。
 無病為涅槃,  謂之無上燈,
 無憂無塵安,  是說不移動。」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貧窮經第九竟(一千一十字)

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九(八千八百三字)第三念誦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耶」,知恩院本作「邪」。[*]

「白」,大正藏原為「曰」,宋、元、明三本作「白」,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白」。

「責」,知本作「債」。[*]

「償」,知恩院本作「賞」。

「琉」,宋、元、明、知四本作「瑠」。

「琥」,知恩院本作「虎」。

「碼」,知恩院本作「馬」。

「玳瑁」,宋、元、明三本作「蝳蝟」。

「硨」,知恩院本作「車」。

「磲」,大正藏原為「渠」,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磲」。

「責」,知恩院本作「意」。[*]

大正藏無「意」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作」,知恩院本作「他」。

「慧」,知恩院本作「息」。

「律」,大正藏原為「中」,今依據宋、元、明、知恩院本四本改作「律」。

「安」,大正藏原為「棄」,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安」。

「滿具常安樂」,巴利本作 Ekodi nipako sato。

「安」,明本作「妄」。

「無塵安」,巴利本作 virajaṃ khemam。

明本無「貧窮經第九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一千一十字」五字。

宋、元、明三本無「八千八百三字」六字。

大正藏無「第三念誦」四字,今依據宋、元二本補上。

[註解]

數往至彼求索:屢次到他那討債。

意不順求:(別人指出自己的過失後)心意不順從對方而求悔過。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agama2/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九.txt · 上一次變更: 2022/01/1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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