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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年3月9日 1:33:35 雜阿含經卷第一(一)~(二)[讀經拾得]本經中「於色當正思惟」是指什麼?就是下一句話「觀色無常如實知」。其餘經中也有更詳細的說明,例如《雜阿含經》卷十第259經中,舍利弗尊者說要思惟:「五受陰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 (三)~(八)[讀經拾得]
(九)[讀經拾得]
除了從邏輯上分析外,也可從生活中體會此經所說的道理,例如:
和此經同義的《中阿含經》卷二十九〈大品1〉第120經說無常經中則有寫道:「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修習三十七道品,無礙正思正念」。「當觀色無常」後,還須搭配實際的修行(道品),而不只是字面上的理解,才能真實正觀。 (一〇)~(一一)[讀經拾得]本經中說「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表示由無常的東西組合起來的成品,自然也是無常的。 例如一棟大樓,它的組成是水泥、鋼筋、磚頭、木板等等。這些東西都不是永恆的,有一天會敗壞,因此這些東西組合起來的大樓也不是永恆的。 同理,佛陀說我們認為的「我」,是由五陰組合起來的,我們要觀察這些組合物是不是無常的?若是,則組合起來的「我」也是無常的。 (一二)~(一三)[讀經拾得]
色味:漂亮的東西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受味:舒服的感受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想味:取相清晰,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行味:造作而成功,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識味:正確的識別,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什麼是愛著於「識味」?以打坐時來舉例,明明是要練習專注在打坐的方法上、放下其它一切,但是腦袋一直轉、停不下來,也算是因為染著於識,無法放下。
色患:漂亮的東西會毀壞。 受患:舒服的感受會消逝。 想患:取相不一定清晰。 行患:造作可能失敗。 識患:識別可能錯誤。
色離:見美不貪著,見醜不嫌惡。 受離:受苦不生瞋,受樂不忘形。 想離:心中不管浮現什麼相,都不貪著。 行離:自己的意志是否能貫徹、都不起煩惱。 識離:不管識別正確或錯誤,都不執著。 (一四)[讀經拾得]
「隨順覺」即隨順著「覺」、依從著「覺」。例如「於色味隨順覺」,是指體驗到色的滋味時,要隨順著「覺」、依從著「覺」。 禪師說:「吃飯時吃飯、睡覺時睡覺。」在吃飯、睡覺時都有正念、正知,也可說是「隨順覺」。
「色離」應該能夠離於苦,為什麼於「色離」也要隨順覺? 《中阿含經》卷十八〈長壽王品2〉第75經淨不動道經:「若比丘如是行:無我、無我所、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本有者,便盡得捨。阿難,若比丘樂彼捨、著彼捨、住彼捨者,阿難,比丘行如是,必不得般涅槃。」 原來只要有執著,縱使只是執著於色離,就沒辦法般涅槃。這不是在字面上瞭解就可以,而是要實證的了。 (一五)~(一七)[讀經拾得]本經從反面列舉,什麼是「非汝所應」:「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 卷十第259經則有從正面列舉,什麼「是所應處」:「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陰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 (一八)~(二一)[讀經拾得]若真能不被色受想行識所動搖,自然不受魔擾。《雜阿含經》卷三十九有許多實例,佛陀教導弟子面對魔擾的終極方法,就是觀五陰無常,而不動搖、不繫著。 (二二)~(二四)[讀經拾得]眾生對「我」的執著,不僅限於婆羅門教說的「恆常、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真我」,更是日常生活自以為的那個「我」,例如把身體當作我(色是我)的那個「我」、把身心當作我(五陰是我)的那個「我」、愛面子的那個「我」、自我保護的那個「我」、天人合一把大自然當作我的那個「我」,眾生都執著「有我」而輪迴生死,聖者則體證到這些都只是因緣生滅而沒有我的主體,自然就沒有了因「我」而起的種種煩惱乃至輪迴。 另一方面,「無我」也不是說「我等於無」,那是斷滅見,在卷二會說明那是另一種錯誤的見解。 (二五)~(三〇)[讀經拾得]修行人一定是謙虛的,不過「無我」並不僅僅是「謙虛」,此經中提到的「我勝、我等、我劣」都是基於「我見」而有的比較。 (三一)~(三二)[讀經拾得]五受陰與苦、集、滅、道的關係,進一步解說可參見《雜阿含經》卷二第41經。 雜阿含經卷第一雜阿含經卷第二(三三)~(三七)[讀經拾得]《華嚴經》卷四十〈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恒順眾生……隨順而轉。」(CBETA, T10, no. 293, p. 845, c24-p. 846, a5) 佛陀不與世間諍,而隨順眾生;但佛陀有智慧,因此隨順而轉,將眾生轉向智慧、導向解脫。本經中,佛陀即隨緣應和世間智者合乎佛法的部分,而不應和其不合乎佛法的部分。 (三八)[讀經拾得]同一個東西,在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名稱,佛陀就隨順著不同地方的稱呼而名之,而不會堅持如何稱呼才對的。 但不論世間的東西如何稱呼,佛陀更進一步的了知,它是無常、苦、變易法。 (三九)[讀經拾得]
種子只要有土壤、有水分,就能開始生長。 此經中則譬喻如下:
識(種子)生長在色、受、想、行(土)中間,只要有貪喜(水),就會愈長愈大。 本經所說的解脫的次第為: 於色受想行界離「貪」、意生縛斷、攀緣斷 → 「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 → 不作「行」 → 住、知足、解脫、無所取、無所著、自覺涅槃。
一個學生在沒看過金庸小說之前,不會對金庸小說有特別的感覺。但看了一部金庸小說,上癮了,就想要看更多的金庸小說,對小說的偏好和讀小說的行為像滾雪球般,最後成為金庸小說迷。在這個例子中,讀小說的身心運作增長了對於小說的喜愛及覺知,對小說的喜愛及覺知又促成更多讀小說的身心運作。對金庸小說的識(覺知)在讀小說的色、受、想、行當中,由於有貪喜,就會生長增廣。 看電影也是如此,本來沒有特別想看電影的人,可能在看了一部特定類型的片子後有了喜好,就想看更多該類型的片子,終於培養出對於該類電影的嗜好。這也是由於有貪喜,因此對該類電影的識在色、受、想、行中生長增廣。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喜愛享受,如果執著,會更強化對享受的覺知,也是貪喜潤澤,生長增廣的結果。 (四〇)~(四一)[讀經拾得]此經對五受陰的定義,列表如下:
此經所舉的五受陰的「集」,列表如下:
喜愛能緣生五受陰,因此不只能緣生色,也能緣生受、想、行、識。此經中只以「色」為舉例。 六根接收到六境,而會有六識。六識、六根、六境接「觸」,就會有感「受」、心中映「想」、而有造作(「行」)。因此觸集是受、想、行集。 就六根來看,因為應對了六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會產生。從人身來看,因為有身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能增長。因此名色集是識集。這也呼應了本卷前面第39經所說:「於色中識住,攀緣色,喜、貪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CBETA, T02, no. 99, p. 9, a8-10) (四二)[讀經拾得]
就當下的緣起而言,可舉例如下:
就三世輪迴而言,可舉例如下:
在卷八會分別就六根來看,舉出更為詳細的例子。
此經中說的七處善,相當於卷一說五陰的「陰、集、滅、道」的定義的經文(第31、32經),加上卷一說五陰的「味、患、離」的經文(第13、14經),並取卷二的「因緣」相關經文(第45經開始)其中跟「五陰」直接相關的部分整理而成。 「陰、集、滅、道」與「味、患、離」是二組主題。「陰、集、滅、道」或許著重在四聖諦的真理,而「味、患、離」或許著重在生活上的觀察。 另一方面,以「色陰」為例,色的「陰、集、滅、道」是分析色本身的生起和滅去,而色的「味、患、離」是分析色會導致的後續。 例如「色集」是「愛喜集」,而「色味」是「色因緣生喜樂」,有何不同? 「色集」是指色的起因、如何產生色的;「色味」則是指色的滋味、色的吸引力,若執著的話就會引致後續的因緣。前者是說色的「起因」,後者則會牽引到「後續」的因緣。 佛弟子如實知「陰、集、滅、道、味、患、離」這七處,而瞭解身心的本質並解脫於後續的因緣。 本卷第41經及58經都解釋了五陰及五陰的集、味、患、離,卷三第59經也定義了五陰及五陰的集與滅。若對本經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加以比對參考。
此經中說的三觀,可解為陰、界、入,是佛經中常用的對於一切事物的三種不同的分類法、或三種不同的觀察切入角度。舉例來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空五陰);無眼、耳、鼻、舌、身、意(空內六入處);無色、聲、香、味、觸、法(空外六入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空十八界)」(CBETA, T08, no. 251, p. 848, c11-13)。 (四三)[讀經拾得]見五陰無我,不取著,就能「心不隨境轉」。 (四四)[讀經拾得]本經說「若生則繫著」,是指生了什麼? 可見前一經(第43經)所說「取故生著」,可以指有「取」,也就是「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於色愛喜、讚歎、取著,於色是我、我所而取」,所以生繫著。 (四五)[讀經拾得]有同學問:「本經中的『無覺』解為『我是無』或『我不存在』,那不是佛法說的『無我』嗎?」 凡夫主張「我不存在」,是睜眼說瞎話而講「我等於無」,這是斷滅見,不是正觀因緣生滅而得知無我。卷六第133經的「讀經拾得」對此有較詳細的說明。 (四六)[讀經拾得]此經對五受陰的定義,列表如下:
[讀經拾得](四七)~(五三)[讀經拾得]
在十二因緣中,本經舉例的為其中的第八支至十二支: 也就是說,貪「愛」,而執「取」,執取而「有」了善惡業,而產「生」後續的身心變化。以下舉幾個例子:
家中一個精美的花瓶打破了!由於對這個花瓶的喜「愛」,執「取」(我語取)認為這花瓶是「我所有」的卻毀壞了,因為「有」這業力而產「生」憂悲惱苦的感覺。 如果有智慧,就知道花瓶是身外之物,設法解決問題,而不會心痛。
對於喜愛美味的人而言,由於對美味貪「愛」,因此執「取」(欲取)想要保留或持續美味,由於執著在美味上,就「有」了必須要美食的纏縛,產「生」的心已變成美味的奴隸,擔憂沒有美味、吃到難吃的食物則會苦惱。 每天的生活中都充斥了十二因緣,這些因緣也造就了人的一生,以及無盡的輪迴。 (五四)[讀經拾得]此經中佛陀以五陰的無常,對比宿命論的「言有必有,言無必無,言成必成,言壞必壞」,而讓鐵口直斷的婆羅門自覺宿命論的不足。 「有種」,例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就是因為他們「有種」。古時印度的種姓制度,就是「有種」,子女世襲父母的階級。至於「將相本無種」,就是指將相是要靠科舉成績或汗馬功勞,而不是繼承父母的階級。 經文中五陰「無種」是指五陰沒有固定的生起根源或源頭,而是由因緣而生滅。若五陰「有種」,就有不會變的主體。但因為五陰「無種」,不同的因緣有不同的結果,預言就無法「言有必有,言無必無,言成必成,言壞必壞」這麼地完全正確,何況成了的事遲早也是會衰敗的。婆羅門在瞭解這一點之後,就同意佛陀的見解比較高明。 (五五)[讀經拾得]如同先前提過的,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又譯為「五取蘊」。 (五六)~(五七)[讀經拾得]
在解說苦是如何生起的十二因緣中,本經舉其中的第五支至八支為例:
此經中將愛的結果,以行(身口意的造作)一語蔽之,並強調這些造作都是因為有「我見」等無明而產生的: 然而「無明」、「行」也是十二因緣的開始,因此繼續生成十二因緣的各支、在十二因緣最後又生出新的無明、行,成為無盡的輪迴。 六根、六境、六識接觸,而有感受,因此而貪愛,就會造作各種行為、造各種業。 在「明」(智慧)的狀況下,感官與外境接觸雖然有感受,但是可以依據智慧來抉擇(明觸),不會貪愛,就不會造成苦果。進一步的分析,可發現六入處以及任何因緣生起的身心都是無我的,而得以解脫。 另外,此經中提到的五受陰、三十七道品、十二因緣、漏盡,皆可納入四聖諦的體系下,互為呼應:
(五八)[讀經拾得]本經的「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一段,在《中阿含經》中也有一則內涵相似的問答,本經中的「受陰」在《中阿含經》中譯為「盛陰」: 《中阿含經》卷五十八〈晡利多品3〉第210經:「復問曰:「賢聖!陰說陰,盛陰說盛陰,陰即是盛陰,盛陰即是陰耶?為陰異、盛陰異耶?」 法樂比丘尼答曰:「或陰即是盛陰,或陰非盛陰。云何陰即是盛陰?若色有漏有受,覺、想、行、識有漏有受,是謂陰即是盛陰。云何陰非盛陰?色無漏無受,覺、想、行、識無漏無受,是謂陰非盛陰。」」(CBETA, T01, no. 26, p. 788, b17-23) 雜阿含經卷第二雜阿含經卷第三(五九)[讀經拾得]如同第41經,此經所舉的因果例子可列表如下:
「愛喜」其實不只能緣生色,也能緣生受、想、行、識,此經中只是以色為舉例。參見卷二第58經:「此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CBETA, T02, no. 99, p. 14, b21-22))。 六根接收到六境,而會有六識。六根、六境、六識三者接「觸」,而能生起感「受」、心中映「想」、反應及造作(「行」)。因此觸集是受想行集。這個過程,在卷三第68經、卷八第218~229經、卷十一第273經、及卷三,都有進一步的分析:「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另一方面,「名色」可緣生「識」、「識」也可緣生「名色」,識與名色是輾轉相依的,可見卷十二第288經:「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CBETA, T02, no. 99, p. 81, b8) 重點還是在如法的體會及實修上,瞭解五受陰是因緣所生、因緣所滅,而不執著。照此經所說,則可舉例:沒有貪愛 → 沒有色 → 沒有識 → 沒有觸 → 沒有受、想、行。五受陰不生,而不落輪迴。 以後讀到「十二因緣」時,還可見到佛陀對相關因緣的運作更詳細的解說。 (六〇)~(六一)[讀經拾得]五陰,又稱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因為感官的功能是一系列的累積作用而來。初學者常無法將五陰銜接得很好,例如認為色(有個蛋糕)受(眼根看見蛋糕)想(意根浮現蛋糕好吃)行(動手拿來吃)識(舌識的確好吃),但這樣子的五陰解法對於實修比較沒有直接的幫助,也沒有把握住「積聚」的根本意涵。因為在這種解法下,看見蛋糕和其它的動作反應分屬不同的感官、分屬不同的時間點,而不是同個感官的五陰積聚。 佛陀教導我們分析的五陰,則是在一剎那間即積聚完成。「色」是指四大(地、水、火、風)所構成的一切事物,以「識別到熱」為例,當環境的溫度升高時,是四大中的火大增加,這時人的身心反應可對應到五陰:
這一系列的累積就是五陰,因此而能識別到熱。 身識只是單純的覺知溫度,還沒有攙雜人的主觀意識;主觀意識是在此訊息傳到意根時,由意識加以識別、意觸生想加以取相溫度的高低、意觸生行而有意志造作,因此意根緣生的五陰也在一剎那間即積聚完成。如果此時對於溫度不執著,就不會因溫度上升這個現象而有後續的身心造作。 (六二)~(六三)[讀經拾得]凡夫所經歷的十二因緣,通常每一支都帶有無明的成分。佛陀則教導我們,若離開了無明,「無明觸」就變成「明觸」,也就不是心意動搖、產生貪愛的「六觸入處」,而不會起煩惱。 (六四)[讀經拾得]本經前半段講如何「斷五下分結」,也就是證三果。本經後半段講如何進一步證得四果阿羅漢,徹底斷除三毒,尤其是愚癡(無明),而得解脫。 本經中所說的「四識住」,可參見卷二第39經的說明。有同學問說:「五陰既然是積聚起來的,為何說『四識住』,看似『識』和『色受想行』是不同組?」其實五陰在因緣中本來就有不同的次序,例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在因緣中因為有「色」,而有「識」,再有「受、想、行(思是最主要的行)」,剎那間積聚完成。 (六五)[讀經拾得]本經及以下各經皆講明要能如實觀察,得先「方便禪思,內寂其心」,有禪定的基礎。禪定的原理,可參考卷十四第347經的導讀。 (六六)~(六七)[讀經拾得]
此經舉例斷「愛」,即可滅掉十二因緣後續的苦果: (六八)[讀經拾得]
本經指出,若「觸」滅,即可滅掉十二因緣後續的苦果: 既然觸是要三事和合才會生起,抽掉其中一事也就可不生觸。例如若在禪定中「關掉」六入處,就能暫時不生觸。 另外,有同學曾問:「有『眼』、『色』,就有『眼識』了,為什麼佛經中在分析這個流程時,又要多一個『觸』?」 這是因為佛經中以此「觸」的提出,強調「眼」、「色」、「眼識」三者都要有,後續的因緣才會產生。 (六九)~(七一)[讀經拾得]本文中約略提到的比喻:「斷關、度塹,超越境界,脫諸防邏,建聖法幢」,以及「斷五枝,成六枝,守護一,依四種,棄捨諸諦,離諸求,淨諸覺,身行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立梵行,無上士。」在卷十五第387經、第388經的「讀經拾得」有較為詳細的比對。 (七二)[讀經拾得]為什麼阿羅漢「非有他世死、非無他世死、非有無他世死、非非有無他世死」? 不能說阿羅漢死後有來世(非有他世死),這很容易理解。 但是為什麼不能說阿羅漢死後沒有來世(非無他世死)?你認為呢? 這議題在經中多次出現,例如卷五第104經、106經,卷三十二第905經,有較詳細的討論。 (七三)~(七五)[讀經拾得]此經前半表明了佛與阿羅漢的解脫沒有差別,與《中阿含經》卷三十六〈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揵連經呼應:「梵志瞿默目揵連即問曰:『阿難,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三解脫有何差別?有何勝如?』 尊者阿難答曰:『目揵連,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三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CBETA, T01, no. 26, p. 655, c27-p. 656, a3) 此經後半則表明了佛陀與阿羅漢的差別,在於佛陀是這個世界、這個時期,第一位無師自悟佛法並教導給眾生的覺者,而所有的聲聞眾乃至阿羅漢,則是聽聞佛陀講說佛法後,照著修行而得以解脫。在卷二十六第684經,則進一步闡述有「如來十力」,是佛陀超越聲聞眾的能力。 (七六)~(七九)[讀經拾得]本經的南傳譯本,以及和本經意義雷同的《雜阿含經》卷一第8經、《中阿含經》「跋地羅帝偈」,都沒有提到三世「色」的「有」或「無」。 (八〇)[讀經拾得]本經的對應經典有《佛說法印經》及《佛說聖法印經》,這兩部經有較為詳細的說明,值得對三三昧有興趣的同學深入研究。 綜合這幾部對應經典的內容,聖法印的幾個重點整理如下:
(本表為綜合第80經及其對應經典而整理,細部的次第,例如上表內中括弧〔〕的部分,不同的經論略有出入,請以實修印證為依歸。) 這裡所講的「聖法印」,也可以對應到用以判別是否為佛陀正法的「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如其餘經律中所說:
(八一)[讀經拾得]佛法中所說的眾生「清淨」,在於心的解脫。 (八二)~(八七)雜阿含經卷第三雜阿含經卷第四(八八)~(九一)[讀經拾得]本經中佛陀教導在家眾,如何在現世、未來世,都能安樂:
關於「正命具足」一段所說的「等入等出」,有的同學會質疑那是不是就不儲蓄了?其實不是的,這段是指量入為出、量力而為,避免花的錢比賺的多(出多入少),或是吝嗇、捨不得花錢(入多出少)。佛陀在其餘經中有更詳細的說明,例如在《雜阿含經》卷四十八第1283經、《中阿含經》〈善生經〉、《長阿含經》〈善生經〉中,都有列舉在家人可將收入做飲食維生、置產營生、投資求利、儲蓄備用的配置。 (九二)~(九三)[讀經拾得]長生婆羅門準備殺生進行祭祀大會,佛陀告訴他殺生這些身、口、意的惡業反而會有惡報。婆羅門教有事火(投供物入火中祭天)的修法,佛陀也因勢利導以「火」為喻,告訴長生婆羅門應該要供養父母、家庭、修行人這三把火。同時還要滅了貪、瞋、癡三把火。 長身婆羅門領悟到殺生是錯的,而放生時,希望他們:「隨意自在,山澤曠野,食不斷草,飲淨流水,四方風中,受諸快樂。」不是為了自己而放生,而是為了讓他們解脫繫縛、生活快樂而放生。 (九四)~(九五)[讀經拾得]佛陀並沒有說施佛教才能得福,但有說施持戒的人得福較多。 在《中阿含經》卷四十七〈心品3〉第180經瞿曇彌經 (CBETA, T01, no. 26, p. 722, a19-c21),佛陀則有進一步說明「七施眾」(供養聖眾得大福)、「十四私施」(供養聖人得大福,尤其是解脫者)、及「三淨施」(施者或受者是清淨的,因此布施清淨),有興趣深究的同學可參照該經。 (九六)[讀經拾得]本經中的婆羅門溺愛兒子,給他所有的財物、娶妻成家後,自己離家靠乞食維生,兒子卻沒想到要照顧年事已高的父親。經中「曲杖為最勝……峙立不墮落」一段,是描述這位老婆羅門可以依賴拐杖,暗指他的兒子連拐杖都不如。兒子聽了,趕快把父親接回家了。 本經的對應經典中,則都描述是兒子娶妻時把財物拿走、趕走父親,較本經所述更為不孝。偈誦的意義則與本經相同,結局也一樣。 在印度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下,婆羅門五十歲後要將家業交給兒子,自己離家修行苦行,乞食維生。這個家庭也算是照著習俗做,但這位老婆羅門卻不見得適合修行,只是受苦,他兒子也不關心父親。佛陀則不受限於婆羅門教習俗,將他們導向「應孝順父母」的世間正見上,點醒了老婆羅門的兒子。 (九七)~(九八)[讀經拾得]《雜阿含經》中有幾則記載,佛陀若因說偈而得到原本不信佛的人的供養,則不接受這個供養,以表示佛陀不是為了求取供養而說偈的。 而見到食瑞應相(食著無蟲水後煙起涌沸)的婆羅門們,各人反應不同:有些直接生起信心,要求出家;也有些嚇到,趕緊回去拜拜收驚。 從這一經中我們也可以瞭解佛陀接受供養的原則:不以說法來換取供養。 不過,這個原則並不是說法之後就不能接受供養;佛陀也曾在說法之後,默然接受食物供養。例如《雜阿含經》第1030經記載:有一次給孤獨長者生病,佛陀前去探病,並且為長者說三受及四不壞淨等法。說法後,長者請佛陀留下來接受食物供養,佛陀默然接受長者的邀請。 若細心去體會,會發現這兩者情況大不相同:在第1030經中,給孤獨長者平時就信仰佛法並供養三寶;而在本經中情況是,邀請者原本不信佛法,也不想供養三寶。但在佛陀說法之後,才相信佛法而發心供養。由這兩個情況的差異,可以體會在什麼情況下接受供養是「因偈得食」。
另外,在《別譯雜阿含經》卷五第99經中,則記載了佛陀「因偈得食,則不受」的原則: 相關記載可參考本經、本卷第102經、卷四十二第1157經、卷四十四第1184經,以及《別譯雜阿含經》卷五第99經。 (九九)~(一〇二)雜阿含經卷第四雜阿含經卷第五(一〇三)[讀經拾得]
在《阿含經》中,有許多佛弟子在生病痛得死去活來時,進修於佛法的例子,有的人可以因為對於佛法的體悟,減輕甚至滅除病苦。以本經為例,差摩比丘在痛苦中,觀察五受陰是無我的,因此雖然身痛,終於心得解脫,病也康復了。 《雜阿含經》卷二十還有幾個類似的例子,佛弟子們在生病時修習四念處,或是依四不壞淨(對佛、法、僧、戒的堅固信心)修習六念,而能減緩痛苦。 也有尊者在生病時,思惟苦集,觀察苦的集與滅,觀空,而能除斷苦。例如《增壹阿含經》卷六〈利養品13〉第7經記載須菩提尊者觀空滅病苦的經過。 也有尊者誦習七覺支,病竟然就好了,例如《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三〈等法品39〉第6經記錄均頭尊者如何從重病好轉。 若是絕症或身體已完全毀壞的,也能好走,證得涅槃。在《雜阿含經》卷三十七第1025經就有記載一位剛出家的落魄比丘,生了重病,因為佛陀的一番教誡,他雖然仍過世了,但證得了阿羅漢,解脫輪迴。 《雜阿含經》卷四十七第1265~1266經和卷三十七第1023~1038經是「病相應」的內容,也有記錄佛陀和弟子在探病時的說法。
初果聖者斷身見、戒取、疑,其中「斷身見」即斷除「五陰是我」等見解。本經中差摩比丘已破除了「五陰是我」的見解,但還有我慢、我欲、我使的習氣。就佛學的角度來看,差摩比丘當時應該最少已證初果,甚至可能斷了五下分結而證三果,但尚未斷盡煩惱,還不是阿羅漢。在經過和上座比丘們的佛法論辨後,於五受陰「增進思惟」四聖諦,差摩比丘才斷盡煩惱,證得解脫。
本經中「花香」或許譬喻「我慢、我欲、我使」,「根莖葉鬚精麤」則譬喻「五受陰」。 差陀比丘不認為五陰是我,但還有「我慢、我欲、我使」的殘餘習氣,猶如人們不認為花香等於花的某一部分構造,但就是聞得到花香。 科學上來看,花香源於花瓣中一種油細胞不斷分泌帶有香味的芳香油,芳香油隨水分一起揮發,這就是人們聞到的花香。因此花香的確不是花的某一部分構造,而是分泌物揮發的味道。修行人縱使沒有「我見」了,還可能有「我慢、我欲、我使」的殘餘習氣繼續散發。 另一方面,花香是因緣生滅的,我慢、我欲、我使也是因緣生滅的,可增進思惟四聖諦而滅之。
「上座比丘」是出家年數較多的比丘,但不一定出家年數較多就已證果。本經中有很多位上座比丘,其中也有原先尚未證果的,在聽聞差摩比丘說法後證果。
佛陀教導弟子要探望、關懷生病的弟子,佛陀本人也常探視病人,甚至說探望病人的功德和探視佛陀的功德一樣,如《增壹阿含經》卷五〈壹入道品12〉第4經:「其有瞻視病者,則為瞻視我已;有看病者,則為看我已。」(CBETA, T02, no. 125, p. 569, c1-2) 本經正是佛弟子們彼此互相關心、探病,進而對法義有更進一步的體會的例子。 (一〇四)[讀經拾得]此經指出「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是邪見。為什麼這是邪見? 如果阿羅漢仍自認是一個輪迴的主體,是「我見」,若說命終後什麼都沒有了,則是「斷見」。本卷第106經也講說「如來死後是有、是無」是「無記」(不予回答)。這些問題是根基於「有一個生死輪迴的主體」來問的,而在究竟的角度來看,阿羅漢已經徹底解脫於五陰了,只有因緣的生滅,而沒有「我」的主體。 有這樣的認知,般若經典的許多內容才能正確地理解,例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CBETA, T08, no. 235, p. 749, c7-10)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CBETA, T08, no. 235, p. 749, a21-25) (一〇五)[讀經拾得]
(一〇六)[讀經拾得]本經的南傳相當經文,最後還有一句:「從以前到現在,我只安立苦以及苦之滅。」 也有人翻譯為「從以前到現在,我只教導苦以及苦的止息」。 這句為北傳經文所無,相當的《瑜伽師地論》段落也沒有提到這概念。這句話另外在南傳的《中部尼柯耶》第22經出現,該經記載外道毀謗說佛教的解脫是斷見,佛陀在澄清這毀謗時也提到:「從以前到現在,我只安立苦以及苦之滅。」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也沒有這句話。 也就是說,此句話只零星見於南傳巴利藏,有可能是古代南傳部派論師的註釋在傳抄過程混入經文中。 雖然這句話可能非原經文,但其意義是說得通的。南傳經文中說佛陀「只安立苦以及苦之滅」時,都是當外道基於常見、斷見提出問題,若陷在其錯誤的框架中則難以正確的回應。因此佛陀跳出其錯誤框架,以佛法的「四聖諦」框架來回答,也可說是以「苦以及苦之滅」來回應。 另一方面,根據佛教的看法,佛陀並不只知道字面上的「苦以及苦之滅」,而是「正遍知」的,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212經中所探討。 (一〇七)~(一〇九)[讀經拾得]
本經列舉了在禪定中一一觀四大乃至五陰時,由於所見的境界,可能會臆測出五陰是我、異我、相在等邪見。例如得「地一切入處正受」時,感覺到身體內外的「地大」(堅固性)都統一了,沒有邊界,超越「小我」而有「大我」的體驗,但佛陀告訴我們這「大我」也是無常、無我的。 同理,以水、火、風、青、黃、赤、白為所緣而入定,會感覺到身體內外的水、火、風、青、黃、赤、白遍及一切,例如身心乃至宇宙都融入無邊無際、寧靜安祥的白光之中,就是「白一切入處正受」。這是不錯的定境,但一些人因此以為寧靜安祥的白光就是「真我」,則是錯誤的臆測。《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215經有對這些定境更多的說明。 有了佛法的正見,才能超越這些片面的見解,得證無我的智慧,獲得解脫。從此經也可得知觀五陰的無常、苦、空、非我,不只是要在概念上的瞭解,更重要的是在禪定中的諦觀體驗。 「我思故我在」,是將五陰的哪一陰當作了「我」?
本經中對於外道所認知的「五陰是我、五陰異我、我中五陰、五陰中我」有詳細的定義。 凡夫執著認為在五陰中有「我」,例如就色(身體)與「我」的關係而言,凡夫可能誤認:
其中「我中色」、「色中我」合稱為色與我「相在」。 就邏輯來看,「色異我」、「我中色」、「色中我」都是認為色是我所(擁有的),其中「色異我」特指「色」和「我」各自獨立,「我中色」特指「色」包含於「我」之中,而「色中我」特指「我」被包含、遍布於「色」之中。以糖和水來比喻,「色異我」就像分離的糖和水,「相在」就像糖溶在水中。糖雖然在水中,也與水無法區別,但糖畢竟不是水,就如「我」與「色」相在。 這些可以引申而含括外道的各種我見,例如一些外道認為大地之母(Earth Mother、Gaia、大我)是一種永恆的覺知(識),遍於一切物質(也包括身體)之中,一切物質都有大地之母在其中,這也屬於「色中我」。 本經中所述各種身見的邏輯關係,可參見如下示意圖: 上述二十種身見只是列舉,邏輯上可有各種不同的排列組合,例如外道以為 「全部五陰為我」、「我在五陰之外」,甚至只有色受想是我,或是色受想異我等等。 佛陀則發現五陰都是因緣生滅的,一切的身心運作中沒有不變的自我。 (一一〇)[讀經拾得]本經記載佛世時的知識分子、聰明而高傲的薩遮尼犍子聽說佛陀講無我,就去拆台說五陰是我,結果反被拆台,可見有聰明不見得有智慧。 而此經中佛陀以國王對於國土應該要能自在,來破斥五陰是我的說法,可與卷二第33、34經的前半部對讀:「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CBETA, T02, no. 99, p. 7, b23-25) 本經最後一段,比丘問佛:「離車族的人幫薩遮尼犍子辦桌供佛,從哪邊獲得福報呢?薩遮尼犍子辦桌供佛,從哪邊獲得福報呢?」佛陀回答:「這些離車族的人是為了薩遮尼犍子而準備飲食,所以將由薩遮尼犍子的因緣而得福,薩遮尼犍子則獲得了供佛的福報。離車族的人布施所獲得的是還有貪、瞋、癡的因緣果報,而薩遮尼犍子布施所獲得的是無貪、瞋、癡的因緣果報。」可見布施所獲得的福報,會因發心的不同而有差別。 雜阿含經卷第五雜阿含經卷第六(一一一)~(一二二)[讀經拾得]「眾生」的梵語sattva或巴利語satta,中文音譯「薩埵」,又義譯為「有情」。此經中的「眾生」一詞,一語雙關,同時指其「眾生」、「有情」兩個意義。 (一二三)~(一三三)[讀經拾得]本經中「六見處」可能是指:
這六見處所見,通通都是「無我」的(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前五見處是經中常提的五陰,在第一個「色」及最後一個「識」額外有舉例說明,這是佛經中常見的說法形式。 第六見處是說不管根據什麼理論或見解,例如有人聲稱有「常恒不變易法」或「我是斷滅不存在的」,不管怎麼講,聖者知道這些所描述的東西通通都是無我的。 說「我是斷滅不存在的」,其實仍然是基於「我見」,因為這仍是由有「我見」的凡夫根據「我見」而作的臆測,硬說「我」是「斷滅不存在」,不是如實觀因緣生滅而無我。例如唯物論者主張死後一了百了的斷滅見,但唯物論者不會沒有「我見」或「我執」,也無法脫離輪迴,只是由於唯物論者無法如實知輪迴相續的現象而作錯誤的推論。 第六見處可以引申包含各種邊見,像是若有新興宗教聲稱其供奉的佛是超出三界的「造物主」,或發明某高於五陰的識是不滅的「真我」,聲稱:「這些不在五陰之內,因此佛陀說的『五陰無我』不適用」,雖然號稱不屬於五陰(第一見處至第五見處),其實仍不出五陰,都屬於第六見處的邊見,佛陀兩千六百年前就講明這一切都是無我的。 卷三第63經就說了:「若沙門、婆羅門計有我,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計有我。」(CBETA, T02, no. 99, p. 16, b15-16) 從佛教的角度,外道聲稱的我其實不出五陰。 相關的諸多經文佐證,可參照線上「進階辨正」的內容。 (一三四)~(一三八)雜阿含經卷第六雜阿含經卷第七(一三九)[讀經拾得]本經意義同卷六第133經,註解也可參見該經。 (一四〇、一四一)~(一四七)[讀經拾得]搭配上一經的「三受」來看,三受會有三苦,因此說「觀受是苦」、「諸受皆苦」。 (一四八)[讀經拾得]民間小說相傳,宋朝大文學家蘇東坡有次提了一首詩:「稽首天中天,毫光照大千,八風吹不動,端坐紫金蓮。」頗為得意,遣書僮送給他的好友佛印禪師。 禪師看了詩,揮毫批了兩個字,就叫書僮帶回去。 蘇東坡打開回文一看,竟然是「放屁」兩個字,立刻乘船過江,找禪師理論。 渡江到了金山寺,誰知佛印禪師已外出雲遊去了。而禪師的門板上貼了一個聯子,上面寫著:「八風吹不動,一屁打過江。」 這則故事不見於史傳,然而也反應了佛經中所說的八風,早已為民間所熟悉。 唯有於五陰離我見、捨欲貪,才能不為八風所動。 (一四九)~(一五四)[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否定因果論,是佛教「世間正見」的相反。關於「世間正見」,可參考卷四的導讀。 (一五五)[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就是外道六師的「末迦梨瞿舍利子」主張的宿命論,認為人的際遇不是由自己的意志、行為造成的,一切隨命運擺布,努力是徒然的。 (一五六)[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就是外道六師之一「阿耆多翅舍欽婆羅」主張的唯物論、斷滅論。認為人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造成,死後還歸地、水、火、風,全部敗壞,一了百了,沒有來生。 這樣的唯物論也是現代普遍的一種看法,認為一切就只是物質的運作而已。 (一五七)[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是外道六十二見中的「無因論」之一,主張萬物都是無因無緣,不管好的、壞的事物的產生,都沒有原因。 (一五八)[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是外道六十二見中的「無因論」之一,主張萬物都是無因無緣,不管好的、壞的事物的產生,都沒有原因。 (一五九)[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是外道六十二見中的「無因論」之一,主張萬物都是無因無緣,不管好的、壞的事物的產生,都沒有原因。 (一六〇)~(一六一)[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就是外道六師的「迦羅拘陀迦栴延」的主張,認為眾生的存在有七種成分是真實的:地、水、火、風、苦、樂、命。這七種成分不必靠任何條件產生,而能安住不變。因此,縱使用刀砍頭,也不會死,因為刀只是在七法之中穿過罷了。因此也沒有揮刀的人,也沒有被砍的人,否定善惡觀念、道德觀念,也是一種唯物論。 此邪見所認為的「七身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化」,意指外道認為這七種成分是最根本的元素,既不是由別的東西直接產生、也不會由別的東西輾轉產生,因此這七種元素是不會消滅的。 (一六二)[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就是外道六師的「富蘭那迦葉」等所說,無道德論,否認善、惡的業報。認為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種種惡事不會有罪報;作種種善事,也不會有好報。 (一六三)[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就是外道六師的「末迦梨瞿舍利子」主張的宿命論,認為人的際遇不是由自己的意志、行為造成的,一切隨命運擺布,努力是徒然的,經歷過所有這些輪迴,自然就會解脫。 本經中「我常持戒,受諸苦行,修諸梵行,不熟業者令熟,已熟業者棄捨,進退不可知」所述的,不管是苦行外道也好、佛教也好,都與宿命論主張的一切自有定數相衝突,於是被此類外道拿來當攻擊的對象:就說一切都有定數了,還要持戒、修苦行、梵行做什麼?所以這類外道認為「無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說」。 現代也有一些前世今生的思想,承認有輪迴的存在,表示輪迴本身就是學習、就是修行,經歷輪迴自然就會到更高的境界。這種思想雖然通常是鼓勵積極、正向的思考,但也接近於「經歷過所有這些輪迴,自然就會解脫」的見解。佛陀則表示輪迴不一定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輪迴再久也不會自然解脫,端看所造的業而決定輪迴的去向。 (一六四)[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就是外道六師的「先闍那毘羅胝子」主張的不可知論,沒有自己固定的主張,而是仗著語言的技巧去駁倒對手,如同「白馬非馬論」一般。 (一六五)~(一六六)[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是基於「我見」而生起各種錯誤知見的一些列舉。 (一六七)[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是基於「我見」而生起各種錯誤知見的一些列舉。 (一六八)[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即「十四無記」,佛陀不予回答的問題。 要如何正確地看待「十四無記」的問題?可參見卷十第262經:「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CBETA, T02, no. 99, p. 67, a2-4) 佛陀離於有、無的二邊,離於斷、常的二邊,以因緣法講說世間完整的面貌。 有同學會問說:「十四無記有『世間無常』,佛教也認為『世間無常』呀?」其實兩者雖然中文字面相同,實際的意義卻不一樣。十四無記所說的「世間無常」是將宇宙(世間)視為一個主體、大我,認為這個主體是無常,會消失而一了百了,屬於斷滅論。佛教所說的「世間無常」則是基於因緣的分析,描述人世間的遷流變化,而非有一個主體、大我。 至於「如來死後有」等問題,則可參見卷五第106經「導讀」的說明。 關於佛教對於「十四無記」的看法,也可參考《雜阿含經》卷五第106經、卷十六第408經、卷三十二第905經、卷三十四第962經,《中阿含經》卷六十第220經,《長阿含經》卷十二第18經歡喜經。 (一六九)[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是外道六十二見的「常見」及「半常半無常論」的一些列舉,都是以「我」為中心,而對世間的本質進行臆測。佛教則是從緣起來看世間,了知世間因緣生、因緣滅,而不是以「我」為中心。 (一七〇)[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即是外道六十二見的「現世涅槃論」,有的認為能離開世間的五欲娛樂就是永遠的煩惱的止息,有的認為四禪是永遠的煩惱的止息。而佛陀發現,縱使是四禪也是因緣生滅的。 (一七一)[讀經拾得]此經所記載的邪見,是外道六十二見的「死後有想論、無想論、非想非非想論」及「斷滅論」的一些列舉。 (一七二)~(一七三)[讀經拾得]本經的各小經將過去、未來、現在(的各種排列組合)的五陰都一一表示為無常法而應斷。例如不管是記憶中的、或是宿命通回憶的過去五陰,都是無常、不應該執著的;希求於未來的、或是天眼通預見的未來五陰,也是無常、不應該執著的。 這些經文和《雜阿含經》中常見的以下經文也相通:「當觀知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無常。正觀無常已,色愛即除。色愛除已,心善解脫。」(CBETA, T02, no. 99, p. 4, c26-29) (一七四)~(一七六)[讀經拾得]四念處是依據身、受、心、法而實修,參見卷二十四的說明。 (一七七)~(一七八)[讀經拾得]本經說明以四正勤(四正斷)精進努力:(1)已生惡令斷滅、(2)未生惡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起、(4)已生善令增長,而斷無常。 《雜阿含經》的「正勤相應」在千年的傳抄中已佚失,所以對此主題的探討要多參考其他經典及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的對應經卷。 (一七九)[讀經拾得]本經說明應修行四如意足,精勤禪定成就神通,而斷無常。 《雜阿含經》的「如意足相應」在千年的傳抄中已佚失,因此對此主題的探討要多參考其他經典及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的對應經卷。 四如意足中:
依悲、智、願、行所引發的禪定而成就神通、解脫,也是四如意足。 (一八〇)[讀經拾得]五根是五種能轉迷為悟的能力,詳見卷二十六。 (一八一)[讀經拾得]五力是由五根實修而發揮出的具體力量,詳見卷二十六。 (一八二)[讀經拾得]七覺分是覺悟的七個要素,詳見卷二十六、二十七。 (一八三)[讀經拾得]八正道是邁向解脫的八個正確途徑,詳見卷二十八。 (一八四)[讀經拾得]本經說明應修習(四聖諦的)道諦,而斷無常。 (一八五)~(一八六)[讀經拾得]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不只是概念,更是需要實證的。實證的修法,最常見的就是「止觀」:「止」是心專注於一處(或一境)而不散亂,例如專注在呼吸上,止息想念與思慮,可以培養「定」;「觀」是洞察,例如觀無常,可以培養「慧」。止、觀配合,則可以實證真理。 以上第176經至第186經表示為了斷無常,應該修行的內容,即三十七道品(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正道),也就是四聖諦中的道諦,也即修習止觀以離貪、瞋、癡的教說:
(一八七)[讀經拾得]貪欲熾盛時,就會失去智慧,而不能夠知道五陰無常。其餘各種執著熾盛時也是如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