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都可以引發身心的運作,以眼所緣生的五陰為例:
此時即有視覺。視覺(眼識)只是單純地「看到」影像,還沒有攙雜人的主觀意識;主觀意識是在此訊息(成為法境)傳到意根時,由意識加以識別、意觸生想加以取相、意觸生行而有意志造作,人腦才識別出畫面的意義。
眼根通俗的講法是眼睛,而根據佛學及生理學,精確的來看可能包括視網膜、視神經等組織;眼接收的色,通俗的來講是影像,而根據物理學精確的說法是光線。同學們只要瞭解在修行上身心運作的原理即可,不必拘泥於生理學或物理學的用詞,本書中也不特別加以區分。
感官接收的訊號傳到最後,由意根作最後的反應,而會起心動念。當意觸時如理作意而不生愛,斷了十二因緣的鎖鏈,就不會導致後續無常的苦了。生活上如此,禪定也是一樣。
本卷屬於《雜阿含經》的「六入處相應」,是解說六入處的相關經文。
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①,梵行清白。諦聽,善思,有六六法。何等為六六法?謂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
「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入處、意入處。何等為六外入處?色入處、聲入處、香入處、味入處、觸入處、法入處。云何六識身?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云何六觸身?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云何六受身?謂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云何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
「若有說言眼是我,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生滅故,若眼是我者,我應受生死②,是故說眼是我者,是則不然。如是若色、若眼識、眼觸、眼觸生受若是我者,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觸生受是生滅法③,若眼觸生受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眼觸生受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非我。所以者何?意觸生受是生滅法,若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意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意觸生受非我。
「如是,比丘!當如實知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④,開發神通,正向涅槃。云何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如是,比丘!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⑤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觀察非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是名六六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純一滿淨:完全清淨。
② 眼生滅故,若眼是我者,我應受生死:眼睛是會因緣生滅的,如果眼睛是我的話,則眼睛壞死時,我應會隨著死去。
③ 生滅法: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由因緣離散而消滅的事物;有生就有滅。
④ 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眼的造作(因緣生滅),智慧的作用(滅除因緣相續),涅槃的作用(不受後有)。
⑤ 內覺:內在感受。「覺」在這邊是指「受」。
本經說的「六六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各依「根、境、識、觸、受、愛」等六個緣生的項目來解說。
其實六根緣生的項目不見得要分為六個,例如常見的經文「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這句當中就將六根緣生的項目分為「根、境、識、觸、受、想、思」七個,多了「想」、「思」,而少了「愛」。(當中的「思」和「愛」都是行陰的例子。)
因此「六六法」並不算是專有名詞,只是本經為六根各自舉例六個緣生的項目,作為觀察身心運作的下手處。
如果說眼睛是我,那是不成立的。因為眼睛是因緣生、因緣滅,如果眼睛是我,眼睛壞死時,我應該會隨之死去。
進一步探討,當光進入眼睛,產生視覺,並隨之產生感受,如果說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是我,那也是不成立的。因為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是因緣生、因緣滅,如果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是我,眼見物而起的感受消失時,我應該會隨之死去。
同理可證,耳聞聲而起的感受、鼻嗅香而起的感受、舌嘗味而起的感受、身觸物而起的感受、意識法而起的感受,都不是我。
如此,如實觀察並了知「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而起的種種因緣相續都不是我,能夠開啟智慧,趣向涅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謂於眼入處不如實知見者,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於眼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皆生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如是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①,長養五受陰,及當來有愛ⓐ②,貪、喜悉皆增長,身心疲惡,身心燒ⓑ然,身心熾然③,身心狂亂,身生苦覺;彼身生苦覺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增長,是名純一大苦陰聚④集。
「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故,不相雜⑤、不愚闇、不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⑥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
「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⑦、四如意足⑧、五根⑨、五力⑩、七覺分修習滿足。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⑪。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⑫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⑬。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⑭。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止ⓓ⑮、觀⑯。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知、悉修,是名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諸比丘!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愛」,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愛」。
ⓑ 大正藏在「燒」字之前有一「壞」字,今依據元、明二本刪去。
ⓒ 「明」,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明」。
ⓓ 「止」,大正藏原為「正」,今依據相當的南傳經文和《瑜伽師地論》改作「止」。
① 結縛其心:煩惱綁住他的心。「結」指煩惱,又譯為「結使」。
② 當來有愛:對未來存在的渴愛;導致來生的渴愛。其中的「有」即是十二因緣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③ 熾然:猛烈燃燒的樣子,這裡形容煩惱像火燒般逼迫身心。
④ 純一大苦陰聚:全是大苦的積聚。又譯為「純大苦聚」、「純大苦聚陰」。其中「陰」是「積聚」的意思,與「聚」是同義複詞。
⑤ 相雜:互相混和;被束縛。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被束縛」。
⑥ 彼彼染著:到處貪染、執著。
⑦ 四正勤:正確地勤奮於四個層面:(1)已生惡令斷滅、(2)未生惡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起、(4)已生善令增長。
⑧ 四如意足:基於四種因素產生禪定、成就神通:(1)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2)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3)意定斷行成就如意足、(4)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
⑨ 五根:如同根生莖葉般能增上其他善法的五個根本:(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⑩ 五力:由五根實修而發揮出的具體力量,即:(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⑪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那些應該證知、應該了知的法,都證知、都了知。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他的這二法和合俱行:止與觀。他以證智遍知那些應該以證智遍知的法」。
⑫ 作證:親身體證。
⑬ 名色:即色、受、想、行、識五陰。其中「名」是「受、想、行、識」四陰,「色」即色陰。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五取蘊」。
⑭ 有愛:對存在的渴愛。這裡的「有」即是十二因緣中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⑮ 止:心專注於一處(或一境)而不散亂。音譯為「奢摩他」、「三昧」、「三摩地」。
⑯ 觀:洞察。音譯為「毘婆舍那」。
佛陀教我們觀察自己的身心是如何的生起、滅去。感官接觸外境時的貪瞋癡是如何緣起的?知道貪瞋癡是如何緣起的,也就可知道如何減少貪瞋癡的再次生起。
藉由在生活中一次一次地觀察,自然會知道自己習氣是如何養成的,也就知道如何趨善避惡、趨吉避凶。
自己最重的惡習為何?怎樣會加重這個惡習?怎樣能減弱或避免這個惡習?佛陀是大醫王,而藉由佛陀教導的佛法,佛弟子都要能夠自己的習氣自己醫。
如是我聞: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①而得見法②?」作是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③。」所以者何?陷於因緣的鎖鏈而會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④,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⑤。
「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甞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⑥。』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⑦,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⑧;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⑨出生,一切皆苦。若復彼苦無餘斷⑩、吐⑪、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捨一切有餘⑫、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⑬,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若有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⑭。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宋、元、明三本無「觸」字。
ⓑ 「夫」,大正藏原為「其」,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夫」。
ⓒ 「離欲」,宋、元、明三本作「欲離」。
ⓓ 「無有」,宋、元、明三本作「有無」。
① 云何知、云何見:如何知道、如何見解?
② 見法:見到真理。
③ 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此段的完整經文詳見卷八第213經。
④ 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這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加上前述的眼、色(色陰),這樣的現象被稱為「人」。
⑤ 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這些名詞皆為「人」的別稱,其中「那羅」又譯為「士」,「摩[少/兔]闍」即「人類」,「摩那婆」又譯為「摩納」、「儒童」,即少年,「福伽羅」又譯為「補特伽羅」、「眾生」,「耆婆」指生命,「禪頭」指人或有情。
⑥ 壽分齊:壽命的盡頭。「分齊」指分際、界限。
⑦ 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這些是想出來的名字,這些是自稱如此,這些是世俗的講法。
⑧ 思願緣生:以意欲為條件所生。又譯為「心緣生」。
⑨ 數數:頻繁地。
⑩ 無餘斷:徹底地斷除。又譯為「永斷無餘」。
⑪ 吐:吐出;摒棄。
⑫ 有餘:還有餘留的。這裡特指還有餘留的執著。
⑬ 四大:古代印度人認為一切物質及物理現象,有四種組成:地大(堅固性)、水大(濕潤性)、火大(溫熱性)、風大(移動性)。不過在佛教的觀點,四大並非不可分割、永存的,四大彼此也是互為因緣、無常的。一個東西的地大特別明顯時,我們稱它為地,但它其實還是有其他三大的特性,只是不那麼明顯。
⑭ 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對這些事物,心能隨即進入穩定地解脫而不退失,在這些事物上縱使有執著也不起我見。本經說的「見法」通常是初果聖者的程度,但初果聖者還有貪、瞋、癡等煩惱殘存,因此這句提到「於彼所起繫著」是可能的,然而初果聖者已斷身見,縱使有執著也不起我見。
佛陀表示在「緣眼、色生眼識」等一連串的因緣相生中,人們將緣生緣滅的五陰當作一個實體,稱為「人」、稱為「眾生」;又因為六根的運作,例如我看了什麼、我聽了什麼等等,進而推想出有實在的「我」。這些我、人、眾生,遲早都會消逝,人們將之稱作壽命的長短。
佛陀覺悟後發現這些都只有因緣的生滅,都是無常的,沒有不變的實體。不陷於因緣的鎖鏈,自然就能「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了。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解說。」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眼、色,緣生眼識……」如上廣說。「尊者!如所說偈:
「眼色二種緣, 生於心心法①,
識觸及俱生, 受想等有因②,
非我非我所, 亦非福伽羅,
亦非摩㝹闍, 亦非摩那婆,
是則為生滅, 苦陰③變易法,
於斯等作想, 施設於眾生。
那羅摩㝹闍, 及與摩那婆,
亦餘眾多想, 皆因苦陰生。
諸業愛無明, 因積他世陰④,
餘沙門異道, 異說二法者。
彼但有言說, 聞已增癡惑,
貪愛息無餘, 無明沒永滅。
愛盡眾苦息, 無上佛明ⓑ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唯」,宋、元、明三本作「惟」。[*]
ⓑ 「明」,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明」。
① 心心法:心指五陰中的識陰,心法(又譯為「心所有法」)指五陰中的受、想、行陰。經中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行)」,有識陰才會緣生受、想、行陰,因此後世將識陰稱為心王,受、想、行陰稱為心所有法。
② 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經中常說諸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然後造成一連串的相續及輪迴。此偈中的識、觸、俱生、受、想即出自前述經文,而「有」指生命的存在,即輪迴的存在。「有因」即「造成生命(輪迴)的存在的原因」。
③ 苦陰:具有苦的特性的五陰。
④ 他世陰:後世的五陰。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天、世人於色染著愛樂住,彼色若無常、變易、滅盡,彼諸天、人則生大苦;於聲、香、味、觸、法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彼諸天、人得大苦住。
「如來於色、色集①、色滅②、色味③、色患④、色離⑤如實知,如實知已,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⑥;於聲、香、味、觸、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此受ⓐ集、此受滅、此受味ⓑ、此受患、此受離如實知,於彼色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⑦,名無上安隱涅槃。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如實知已,彼法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於色聲香味, 觸法六境界,
一向生喜悅, 愛染深樂著。
諸天及世人, 唯以此為樂,
變易滅盡時, 彼則生大苦。
唯有諸賢聖, 見其滅為樂,
世間之所樂, 觀察悉為怨。
賢聖見苦者, 世間以為樂,
世間之所苦, 於聖則為樂。
甚深難解法, 世間疑ⓒ惑生,
大闇所昏沒, 盲冥無所見。
唯[*]有智慧者, 發朦開大明⑧,
如是甚深句, 非聖孰能知,
不還受身者, 深達諦明了⑨。」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大正藏在「受」字之前有一「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 大正藏無「此受味」三字,今依據明本補上。
ⓒ 「疑」,宋、元、明三本作「[序-予+疑]」。
① 色集:色境的起因。
② 色滅:色境的消滅。
③ 色味:色境的滋味。
④ 色患:色境的禍患。
⑤ 色離:色境的出離。
⑥ 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若對色境不沉溺在因貪愛而有的快樂中,則無論色怎麼樣改變或消失,依然能保持著安樂的狀態。
⑦ 於彼色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於前述色境因緣而生的束縛障礙消盡了。其中「阨礙」指束縛、障礙。
⑧ 發朦開大明:啟發了模糊不清(的凡夫),開顯了大放光明(的智慧)。
⑨ 深達諦明了:深刻地通達、真實不虛地明白了知。「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
色集:美景是由四大因緣而生。
色滅:美景的四大緣滅即消逝。
色味:美景讓人心曠神怡。
色患:美景消逝讓人苦惱。
色離:見美不貪著,見醜不嫌惡。
六根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根境觸後,常使人心意動搖,產生後續的五陰。六根各自緣生的五陰,如何讓人味著?可以參考下表中的例子:
六根 | 色味 | 受味 | 想味 | 行味 | 識味 |
---|---|---|---|---|---|
眼(見食物) | 影像發生 | 有沒看見 | 要不要看清 | 意願要看得更加清楚 | 確定為食物 |
耳(聽音樂) | 聲響發生 | 有沒聽見 | 要不要聽清 | 意願要聽得更加清楚 | 確定為音樂 |
鼻(聞香水) | 香味發生 | 有沒聞到 | 要不要聞聞 | 意願要聞得更加清楚 | 確定為香味 |
舌(吃蛋糕) | 滋味發生 | 吃得出來 | 要不要嘗嘗 | 意願要嘗得更加清楚 | 確定為好吃 |
身(摸羊毛) | 碰觸發生 | 有沒東西 | 是否可觸摸 | 意願要摸得更加清楚 | 確定為柔軟 |
意(想助人) | (無色) | 樂於助人 | 開始想助人 | 意願要想得更加清楚 | 確定為好事 |
在一個事件發生時,六根緣生的色、受、想、行、識不斷的交替出現,直到事件終了。
色、受、想、行、識不一定全有,但最後一定會經由「意」,才會有意識的苦或樂。例如眼根接觸影像、生眼識,而「看到」後,所看到的訊息由意根加以認知(意識)、執取。
這個過程,《中阿含經》卷五十八〈晡利多品3〉第211經大拘絺羅經是說:「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自境界。意為彼盡受境界,意為彼依。」(CBETA, T01, no. 26, p. 791, b15-17)
也就是說,意根是由六根提供訊息,所謂「緣意、法,生意識」,這個「法」就是六根傳來的「訊息」。佛教的論中一般認為前一剎那的意識,成為下一剎那的意根,接收了前一個剎那的法境(受、想、思),如此念念生滅、念念相續。
這是每天無時無刻的起心動念,由意而執取,也能由意而捨棄。若意識能捨、能無我,就是解脫自在。如卷八第229經所說:「云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CBETA, T02, no. 99, p. 56, a13-16)
打坐時想要專心,但念頭一直不由自主的亂跑,是因為意根染著了哪些味?
如是我聞:
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有第二住③,有一一住④。彼云何第二住?云何一一住?」
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
佛告鹿紐:「若眼識色可愛、樂、念、可意⑤,長養於欲;彼比丘見已,喜樂、讚歎、繫著住,愛樂、讚歎、繫著住已,心轉歡喜,歡喜已深樂,深樂已貪愛,貪愛已阨礙⑥。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第二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有如是像類比丘,正使⑦空閑獨處,猶名第二住。所以者何?愛喜不斷不滅故,愛欲不斷、不知者,諸佛如來說第二住。
「若有比丘,於可愛、樂、念、可意,長養於欲色;彼比丘見已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已,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為一一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如是像類比丘,正使處於高樓重閣,猶是一一住者。所以者何?貪愛已盡、已知故,貪愛已盡、已知者,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 「貪」,大正藏原為「貧」,今依據前後文改作「貪」。
① 瞻婆:古代印度六大都市之一,是鴦伽國的首都,位於恆河南岸。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因此鴦伽國又稱為瞻波國,為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摩竭陀國的東北邊,曾隸屬於摩竭陀國。又譯為「瞻波」、「占波」。
② 揭伽池:瞻婆國的蓮花池名,池旁的樹林是佛陀及弟子的修行場所之一。又譯為「伽伽池」。
③ 第二住:有別人同住;不好(不是第一)的止住。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與伴同住」。
④ 一一住:獨自而住;最好的止住。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獨住」。
⑤ 可愛、樂、念、可意:可愛的、讓人快樂的、讓人思念的、讓人惦記的。
⑥ 阨礙:束縛、障礙。又作「軛礙」,「軛」是在車衡兩端扼住牛、馬等頸背上的曲木,在此比喻為束縛、限制。
⑦ 正使:縱使。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
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告鹿紐:「若眼見可愛、樂、可意、可念,長養於欲之色;見已,彼說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則歡喜集,歡喜集已則苦集。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若有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集,不歡喜集故則苦滅。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 宋、元、明三本無「於」字。
ⓑ 「誡」,宋、元、明三本作「戒」。[*]
ⓒ 「住」,宋、元、明三本作「法」。
本經說凡夫「歡喜集已則苦集」,承繼前兩經所說凡夫染著事物而生樂,當事物變化時就生苦,俗話說的「樂極生悲」也是一個例子。聖者則不染著,因此能常保安樂。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富樓那ⓐ①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富樓那:「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樂著、貪愛、阨礙故,去涅槃遠。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不深樂、不貪愛、不阨礙故,漸近涅槃。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告富樓那:「我已略說法教,汝欲何所住?」
富樓那尊者善學忍辱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已蒙世尊略說教誡[*],我欲於西方輸盧那ⓓ②人間遊行。」
佛告富樓那:「西方輸盧那人兇惡、輕躁、弊暴、好罵。富樓那!汝若聞彼兇惡、輕躁、弊暴、好罵、毀辱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彼西方輸盧那國人,面前兇惡、訶罵、毀辱者。我作是念:『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於我前兇惡、弊暴、好ⓔ罵、毀辱我,猶尚不以手、石而見打擲。』」
佛告富樓那:「彼西方輸盧那人但兇惡、輕躁、弊暴、罵辱,於汝則可脫,復當以手、石打擲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西方輸盧那人脫③以手、石加於我者,我當念言:『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手、石加我,而不用刀杖。』」
佛告富樓那:「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汝者,復當云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我者,當作是念:『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刀杖而加於我,而不見殺。』」
佛告富樓那:「假使彼人脫殺汝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西方輸盧那人脫殺我者,當作是念:『有諸世尊弟子,當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以繩自繫,或投深坑;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於我朽敗之身,以少作方便④,便得解脫。』」
佛言:「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⑤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爾時,富樓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富樓那夜過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出,付囑臥具⑥,持衣鉢去,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到已,夏安居⑦,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⑧,繩床⑨、臥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三月過已,具足三明⑩,即於彼處入無餘涅槃⑪。
ⓐ 「富樓那」,巴利本作 Puṇṇa。
ⓑ 宋、元、明三本無「可」字。
ⓒ 宋、元、明三本無「之」字。
ⓓ 「西方輸盧那」,巴利本作 Sunāparantaka。
ⓔ 大正藏無「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① 富樓那:比丘名,以「說法第一」聞名,佛陀稱讚他「能廣說法,分別義理」。又譯為「富留那彌多羅尼子」、「滿慈子」、「滿願子」。
② 輸盧那:古印度國名,位於當時的西印度,其首都曾為古代印度西岸最大的港口城市,靠近當今印度孟買北方的納拉索帕拉鎮。又譯為「輸那」。
③ 脫:倘若。
④ 少作方便:費較少的力氣。
⑤ 堪能:有能力。
⑥ 付囑臥具:將目前自己睡覺的地方與用品交付給他人。「臥具」是坐、臥時的資具用品,如床榻、被褥等。
⑦ 夏安居:在印度夏季三個月的雨季中,出家眾禁止外出而聚居一處以致力修行。又譯為「結夏安居」、「結夏坐」、「夏坐」。
⑧ 僧伽藍:為音譯,義譯為「僧團的園林」,是寺院的通稱。又譯為「僧伽藍摩」,簡稱「伽藍」。
⑨ 繩床:以木板作骨架,並舖上繩子織成的墊子的椅子或床。
⑩ 三明:宿命明(宿命神通)、天眼明(天眼神通)、漏盡明(漏盡神通)。
⑪ 無餘涅槃:完全斷絕煩惱、生死,指解脫者的去世。
本經中,佛陀向富樓那尊者開示了六根應對六境不起貪愛執著而能解脫,富樓那尊者聽完後,正準備前往西邊的輸盧那地區隨緣渡化。
佛陀警告富樓那尊者,輸盧那人性情暴惡愛罵人,要是被罵該怎麼辦?
富樓那尊者回答說他不會介意,而且還會慶幸輸盧那人只是罵他而沒有打他。
佛陀又進一步問,如果輸盧那人打你、砍你、甚至殺死你的話,那又怎麼辦?
富樓那尊者說他不會介意,若是輸盧那人殺他,則剛好可以早點解脫。
佛陀因此大大稱讚富樓那尊者,說道:「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富樓那尊者就啟程到輸盧那,感召到五百位在家居士聽他說法,大興佛法,三個月後他具足了三明,就在輸盧那入無餘涅槃。
富樓那尊者是修行人行忍辱的榜樣,更是修忍辱而到彼岸(忍辱波羅蜜)的實例。他的忍辱也可說是基於六根應對六境時不貪愛執著的修行,不貪愛也就沒有瞋恚,不會被境界觸擾。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摩ⓐ羅迦ⓑ舅①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言:「諸年少聰明利根,於我法、律出家未久,於我法、律尚無懈怠,而況汝今日年耆根熟②,而欲聞我略說教誡[*]。」
摩[*]羅迦舅白佛言:「世尊!我雖年耆根熟,而尚欲得聞世尊略說教誡[*]。唯願世尊為我略說教誡[*],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第二、第三亦如是請。
佛告摩[*]羅迦舅:「汝今且止。」如是再三,亦不為說。
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我今問汝,隨意答我。」
佛告摩[*]羅迦舅:「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③?」
答言:「不也,世尊!」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
佛告摩[*]羅迦舅:「善哉,善哉,摩[*]羅迦舅!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④。」而說偈言:
「若汝非於彼, 彼亦復非此,
亦非兩中間, 是則為苦邊⑤。」
摩[*]羅迦舅白佛言:「已知,世尊!已知,善逝!。」
佛告摩[*]羅迦舅:「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爾時,摩[*]羅迦舅說偈白佛言:
「若眼已見色, 而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取愛樂相者, 心則常繫著,
起於種種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⑥, 令其心退減,
長養於眾苦, 永離於涅槃。
見色不取相, 其心隨正念,
不染惡心愛⑦, 亦不生繫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 不能壞其心。
小長養眾苦⑧, 漸次近涅槃,
日種⑨尊所說, 離愛般涅槃。
若耳聞諸聲, 心失於正念,
而取諸聲相, 執持而不捨。
鼻香舌甞味, 身觸意念法,
忘失於正念, 取相亦復然。
其心生愛樂, 繫著堅固住,
起種種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欲恚害覺, 退減ⓒ壞其心,
長養眾苦聚, 永離於涅槃。
不染於諸法, 正智正念住,
其心不染污, 亦復不樂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瞋恚害覺, 不退減其心。
眾苦隨損減[*], 漸近般涅槃,
愛盡般涅槃, 世尊之所說。」
是名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佛告摩羅迦舅:「汝真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如汝所說偈:
「若眼見眾色, 忘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如前廣說。
爾時,尊者摩[*]羅迦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摩[*]羅迦舅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已,於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 「摩」,宋、元、明三本作「磨」。[*]
ⓑ 「摩羅迦」,巴利本作 Mālukya。
ⓒ 「減」,大正藏原為「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減」。[*]
① 摩羅迦舅:比丘名。舍衛城人,波斯匿王的財務官之子,後隨佛出家,曾問佛陀「世有常、無常,世有底、無底」等問題,即《箭喻經》的發問者。又譯為「鬘童子」、「摩羅鳩摩羅」。
② 年耆根熟:年老、感官老化。
③ 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對於你過去不曾眼見過的色,你會應該想要看,而且對於那個(沒見過的)色生起欲望、貪愛、惦記、染著嗎?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若汝眼識未見、未曾見色,汝亦不見、不希求見者,汝於彼起欲、起貪、起愛否?」
④ 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看到就只是看到,聽到就只是聽到,感覺就只是感覺,知道就只是知道,不生起貪、瞋、癡等煩惱。其中「見、聞、覺、識」又譯為「見、聞、覺、知」,「見」是眼識的作用,「聞」是耳識的作用,「覺」是鼻、舌、身三識的作用,「識(知)」是意識的作用。
⑤ 若汝非於彼,彼亦復非此,亦非兩中間,是則為苦邊:如果你不在那個上面,那個也不在你這邊,也不在兩者的中間,這樣就是苦的盡頭。這是比喻沒有根、境、識和合的染著。
⑥ 貪欲恚害覺:即貪欲的意向、瞋恚的意向、加害別人的意向。這裡「覺」是「尋」的舊譯,是投向的注意力。
⑦ 不染惡心愛:不沾染會劣化心識的貪愛。
⑧ 小長養眾苦:盡量少增長各種苦。這裡的「小」也可能是「不」的訛誤。
⑨ 日種:佛陀俗家古代的族姓。印度神話傳說釋迦族的遠祖,是由甘蔗中孕育,之後甘蔗經過日曬裂開而出生,因此稱為「日種」、「甘蔗種」。音譯為「瞿曇」。
有同學問:「為什麼佛陀要潑摩羅迦舅的冷水後,才向他開示法義?」
因為這位「摩羅迦舅」就是愛問不著邊際的問題的「鬘童子」,他曾問佛陀「世有常、無常,世有底、無底」等問題,還想說若佛陀不向他解說,他就要離開,可參見《中阿含經》卷六十第221經箭喻經。
這位問題寶寶問到年老了,還是沒有得道。照常理來看,如果他繼續以往的習氣而不發奮努力的話,不管佛陀再怎麼向他開示,恐怕也難以對他有實際的效果。
因此佛陀先潑他的冷水,冷酷地指出他年紀一大把了,更難有所成就。等到他著急了,佛陀才以問答的方式引導他的見解,破除他的執著。而佛陀教他的下手處:「看到就只是看到,聽到就只是聽到,感覺就只是感覺,知道就只是知道」,自然也能對治他愛亂想的個性。由於佛陀的因材施教,摩羅迦舅終於證得阿羅漢。
本經所載「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的教法,南傳《小部尼柯耶.優陀那》〈覺品1〉第10經巴希亞經中佛陀也曾對外道巴希亞開示過:「巴希亞,你要如此的修習:
每當你看到影像的時候,只看到就好了;
每當你聽到聲音的時候,只聽到就好了;
每當你五官感知的時候,只感知就好了……
每當你腦中認知的時候,只認知就好了。
那麼,巴希亞,在這當中沒有『我』的存在。這當中沒有『我』的時候,你既不在這裡、也不在遠處、也不在中間。這就是苦的熄滅。」
不隨色、聲、香、味、觸、法相續,心不隨境轉,這樣的概念在佛經以及禪修教法中頗為常見,例如《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九〈非常品 51〉第8經:「不起於色,亦不依色而起於識;不起於聲,不依聲而起於識;不起香,不依香而起於識;不起於味,不依味而起於識;不起細滑,不依細滑而起於識;不起意,不依意而起於識;不起今世、後世,不依今世、後世而起於識;不起於愛,莫依愛而起於識。」
甚至如果想要瞭解《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說:「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請務必細讀本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經法①,諸比丘崇向②,而於經法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③,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看到就只是看到,不起貪心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於色有貪,而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若比丘眼見於色已,覺知色而不起色貪,覺我先眼識有貪,而言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者,諸比丘!於意云何?彼於此為有信、有欲、有聞、有行思惟、有審諦忍不?」
答言:「如是,世尊!」
「歸於此法,如實正知所知所見不?」
答言:「如是,世尊!」
「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諸比丘!是名有經法,比丘於此經法崇向,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經法:佛經、佛法。
② 崇向:崇敬、心向。
③ 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除了信仰以外、除了(自己的)偏好以外、除了(古老的)口傳以外、除了理性深思以外、除了深思後接受的見解以外。
大多人信宗教,是因為相信它、喜歡它、聽信傳說、理性深思它、或思考之後接受它。
佛陀教的解脫法不只是概念,而是能藉由修行,親自證知真理、證得涅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永不復生。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眼生、住、轉、出①,則苦生、病住、老死出。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若眼滅、息、沒,苦生則滅,病則息,死則沒。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生、住、轉、出:生起、持續、緣生、顯現。其中「轉」指依因緣而生起。又譯為「生、住、成就、顯現」。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生起、持續、再生、顯示」。
本經提到「眼生、住、轉、出」、「眼滅、息、沒」,並不是指長出眼睛或眼睛壞掉。經中常用「眼」代表眼見所緣生的一連串因緣,例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CBETA, T02, no. 99, p. 54, c22-24)
也可參考前一經所說:「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眼」並不是要挖掉眼睛,而是斷除眼欲。
凡夫執著世間以為常、執著感受以為樂、執著身心以為有我。
以六根為例,凡夫可能以為六根是恆常的、是快樂的、有我。
如果六根是恆常的,那麼六根不應該會受逼迫痛苦,但是六根會受逼迫、會痛苦,可見六根不是恆常的。
如果六根總是快樂的,則不應該會有痛苦,可見六根不總是快樂的。
如果六根是我,應該能完全的自主,我想使眼成為什麼樣子、眼就成為那樣;我想使眼不成為什麼樣子、眼就不成為那樣,但六根無法自主,因此六根無我。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無常,若眼是常者,則不應受逼迫苦,亦應說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①。以眼無常故,是故眼受逼迫苦生,是故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若眼是常者,則不應受逼迫苦,亦應說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如果眼是恆常不變的,那麼不應該會受逼迫痛苦。而且應該能說我想使眼成為什麼樣子、眼就成為那樣;我想使眼不成為什麼樣子、眼就不成為那樣。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苦,若眼是樂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是苦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非我,若眼是我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非我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內六入處三經,外六入處三經,亦如是說。
十二入處包含了人的身心乃至一切的外境,因此佛陀說十二入處是「一切」(本卷第319經),十二入處因緣生「一切有」(本卷第320經)、「一切法」(本卷第321經)。另一方面,人是透過六入處看世界的,所接觸的都是六入處所感知的世界,因此佛陀說六入處因緣是「世間」(卷九第230經)。
佛陀更進一步地分析,一切無常、苦、空、非我、貪瞋癡火燒然(卷八第196、197經),世間是危脆敗壞的(卷九第231經),世間是空(卷九第232經)等等。
世間無常,國土危脆。裡裡外外,何處不如此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①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者,云何名一切?」
佛告婆羅門:「十二入處是一切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奉行ⓐ。
ⓐ 「奉行」,宋、元、明三本作「從座起去」。
① 生聞:不曾聽過的,即「某人」。「生」指「不熟悉」,「聞」指聽過。
本經說十二入處是「一切」,可以解釋為何《中阿含經》卷二十八〈林品5〉第113經諸法本經說:「一切諸法以欲為本」(CBETA, T01, no. 26, p. 602, c4)。
接下來二經解釋「一切有」、「一切法」,意義皆類似。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面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有,云何一切有?」
佛告生聞婆羅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婆羅門!於意云何?眼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門瞿曇!」
「色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門瞿曇!」
「婆羅門!有色、有眼識、有眼觸、有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
答言:「有,沙門瞿曇!」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
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明本改作「座」。[*]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沙門瞿曇!所謂一切法,云何為一切法?」
佛告婆羅門:「眼及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為一切法。若復有言此非一切法,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法,我今捨,更立一切法者,此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癡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說已,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如生聞婆羅門所問三經,有異比丘所問三經、尊者阿難所問三經、世尊法眼法根法依三經,亦如上說。
六根對六境而生六識的過程,如卷十一第273經所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這是說「眼」根接收到影像(「色」),而會有視覺(「眼識」)。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能感「受」影像,映「想」起這是影像,而有意「思」、意志活動。
這也是苦的集起的過程,如卷八第218經所說:「云何苦集道跡?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
以下各經分別提到這些名詞,例如「六識」即是依照六根的哪一根所緣生的識,來將識區分為六種(六識身;這裡「身」是指「種類」的意思)。觸、受、想等等心理運作也都可依照是六根的哪一根所緣生的,而區分為六種:
以下這兩經則形容六境能讓人執著:
「六識」乃至「六愛」等詞在佛經中常出現,但「六顧念」及「六覆」這兩個詞並非專有名詞,在其他經中不會再出現。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眼是內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①。云何眼是內入處?」
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②,不可見③,有對④。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
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⑤,不可見,無對⑥,是名意內入處。」
復問:「如世尊說,色外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世尊!色外入處。」
佛告比丘:「色外入處,若色四大造,可見,有對,是名色是外入處。」
復白佛言:「世尊說聲是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聲是外入處?」
佛告比丘:「若聲四大造,不可見,有對。如聲,香、味亦如是。」
復問:「世尊說觸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觸外入處?」
佛告比丘:「觸外入處者,謂四大及四大造色⑦,不可見,有對,是名觸外入處。」
復問:「世尊說法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法外入處ⓐ?」
佛告比丘:「法外入處者,十一入所不攝⑧,不可見,無對,是名法外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大正藏無「云何法外入處」六字,今依據明本補上。
① 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佛陀只有簡單說,沒有詳細解釋。意思是希望佛陀能進一步說明。
② 淨色:細微的色。色是物質及物理世界的現象。
③ 不可見:看不到。
④ 有對:有障礙性。
⑤ 非色:不是物質或物理世界的現象。
⑥ 無對:沒有障礙性。
⑦ 四大造色:由地水火風四大所造成的各種物質及物理現象。
⑧ 十一入所不攝:以上十一入處之外的(都是法外入處)。
* 六內入處和六外入處的性質,整理如下表:
六內入處 | 是否是色? | 可不可見? | 有沒有對? |
---|---|---|---|
眼 | 四大所造淨色 | 不可見 | 有對 |
耳 | 四大所造淨色 | 不可見 | 有對 |
鼻 | 四大所造淨色 | 不可見 | 有對 |
舌 | 四大所造淨色 | 不可見 | 有對 |
身 | 四大所造淨色 | 不可見 | 有對 |
意 | 若心、意、識,非色 | 不可見 | 無對 |
六外入處 | 是否是色? | 可不可見? | 有沒有對? |
---|---|---|---|
色 | 四大所造 | 可見 | 有對 |
聲 | 四大所造 | 不可見 | 有對 |
香 | 四大所造 | 不可見 | 有對 |
味 | 四大所造 | 不可見 | 有對 |
觸 | 四大及四大造色 | 不可見 | 有對 |
法 | (以上)十一入所不攝 | 不可見 | 無對 |
有同學問:「眼睛、耳朵、乃至身體是可以被看見的,為何此經中說眼根乃至身根不可見?」
古代論師將前五根區分為「浮塵根」及「勝義根」,「浮塵根」是指外觀的眼睛、耳朵等構造,是可以被看見的。但真正關鍵的視覺、聽覺的感官是「勝義根」,依於「浮塵根」而藏於體內,因此看不到。
舉例而言,眼根的「勝義根」在生理學的用詞為視網膜、視神經等組織;身根的「勝義根」在生理學的用詞為觸覺受器、壓覺受器、熱覺受器、及觸覺神經系統,都是在外觀上難以直接看到的。
意根的功能,和現代所謂的大腦功能相近,因此有同學就問道:「腦是佔空間且具有障礙性的,那為何意根是無對?」
意根是心作為感官,可能在身體上的投射為大腦的運作。意根可以比喻為電腦軟體,軟體和硬體搭配才能運作,但軟體本身是不佔空間、不具障礙性的抽象的程式語言邏輯運算。意根雖然在身體上可能反映為大腦的運作,但身體的大腦(硬體)不算是意根(軟體)。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內入處ⓐ。謂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明本在「處」字之後有「云何為六」四字。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外入處。云何為六?謂色是外入處,聲、香、味、觸、法是外入處,是名六外入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識身。云何為六?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是名六識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觸身。云何為六觸身?謂眼觸身、耳觸身、鼻觸身、舌觸身、身觸身、意觸身,是名六觸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受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六受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大正藏無「謂」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宋本無「觸」字。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想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六想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思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六思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愛身。云何為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是名六愛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顧念:愛顧、眷念。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覆。云何為六?謂色有漏①、是取②,心覆藏③;聲、香、味、觸、法有漏、是取,心覆藏。是名六覆。」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有漏:有煩惱。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② 是取:是執取(執著)。
③ 心覆藏:心被覆蓋。
在前面的經文中,佛陀說明了十二入處無常、苦、無我的本質。而苦是從何而來?能如何解脫?
這就是佛陀悟到的四個真理(「四聖諦」):
第333經著重在十二入處的苦聖諦,十二入處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因此無常、苦、空、非我,不須要執著。
第334經講解了十二入處的集聖諦,分析六根生起因緣而纏縛眾生的過程。
第335經則關於十二入處的滅聖諦,也為佛教所說的「空」下了基本定義。佛教為何說世間空?十二入處為什麼是空?若要了解「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是什麼意思,務必細讀此經。
本卷的最後幾經則和十二入處的道聖諦相關,可說是於十二入處修習解脫之道的片段。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眼無常,況現在眼,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眼,不欣未來眼,於現在眼生厭、離欲、滅盡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說。如內入處四經、外入處四經,亦如是ⓐ說。
ⓐ 「是」,宋、元、明三本作「上」。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當為汝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謂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云何有因、有緣、有縛法經?謂眼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眼因、眼緣、眼縛?謂眼業因、業緣、業縛,業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業因、業緣、業縛ⓐ?謂業愛因、愛緣、愛縛,愛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愛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無明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①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
「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彼癡者是無明,癡求欲名為愛,愛所作名為業。如是,比丘!不正思惟因無明ⓒ,無明因愛,愛因為業,業因為眼。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縛」字之後大正藏有一「業」字,今依據前後文刪去。
ⓑ 宋本無「為」字。
ⓒ 「明」之下大正藏有「為愛」二字,今依據前後文刪去。
ⓓ 大正藏無「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① 不正思惟:不正確的思惟;不如理的思惟。
有同學問:「無明緣行等等十二因緣。但什麼緣無明?」
要瞭解無明為什麼是十二因緣的第一位,可從佛陀悟道時的情境來看。佛陀是先看到有老病死,於是思惟什麼造成老病死?生。什麼造成出生?生命的存在(有)。什麼造成有?執取。什麼造成取?貪愛。……往前一直追,最後發現這些通通都是無明造成的,破了無明就斷了十二因緣的鎖鏈。因此對於凡夫,十二因緣每支都帶無明,而不是說無明是第一因。
而本經也指出,無明也是有因有緣的,即「不正思惟」。
本經提到眼因緣縛的次第為:
經文中「謂眼有因、有緣、有縛……」這段是逆觀因緣,從結果倒推回原因,而「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這段是順觀因緣,從原因推導到結果。
也可對應其他經中常見的根境識和合的因緣過程: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①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第一義空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②,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③,除俗數法④。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⑤。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第一義空:空的基本定義;空的究竟真理。
②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眼生起的時候,並不是從別的地方過來;眼滅去的時候,並不是到別的地方去了。就像這樣,眼並不是永恆實存的,是因緣和合而生起的,生起之後徹底滅去。
③ 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有業力的運作,而沒有主宰的「我」,這個(五)陰滅去了,不同的(五)陰接著生起。其中「作者」指造作的主宰者、永恆的「我」。
④ 除俗數法:只有世俗上的現象;只有世間因緣和合的現象。「俗數法」指世俗上的現象、約定俗成的稱呼,相當的《增壹阿含經》經文譯為「假號法、因緣法」。
⑤ 集起:因緣(條件)聚集而生起。
視網膜、光線等條件都具足,我們才有視覺、才能看到東西;當條件不具足時,例如沒有光線,自然就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為簡化討論,姑且不將沒有光線時看到一片漆黑的情況稱為有視覺。)
那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時,視覺跑去哪兒了?視覺沒有跑去哪邊,單純就是因為條件不具足,視覺就滅去了。
同理,有視覺、看得到東西時,視覺也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單純就是因為條件具足,視覺就生起了。
這個道理,在本經中描述為:(視覺生起時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視覺沒有跑去哪邊)[……])
這個道理,在本經中描述為:
經文 | 白話舉例 |
---|---|
眼生時無有來處 | 視覺生起時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 |
滅時無有去處 | 視覺滅去時沒有跑去哪邊。 |
除俗數法 | 只有世俗上的現象稱作「視覺」;「視覺」只是約定俗成的名稱,用來描述條件具足而看到東西,並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實體稱作「視覺」而跑過來、跑過去。 |
(「眼」通常指「眼根」,不過在六入處相關的進階經文中,也會把眼所緣生的身心運作都用「眼」一言以蔽之。以上為了方便理解,以視覺作為例子來說明,但若要用「眼根」說明也可。)
世間有業力的運作,而沒有一個真正的主宰。業力就像萬有引力等自然現象,背後並沒有主宰者在控制它,條件具足,事情就會發生。
身、心皆是持續變化的。在物質層面,從小到大的細胞組織持續地老死汰換,身體中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東西;在精神層面更是如此,小時候和長大後的思想會有很大的差別,甚至每一剎那的念頭都在變化。身、心都是因緣而生,自然也會因緣而滅。
在因緣的分析下可發現沒有真正主宰的「我」,「我」的概念只是粗略、暫時的世俗現象,遑論連生病時都會受到影響的六根感官,更不會實存有「我」。以「眼」為例,一堆相續的身心作用形成視覺的緣起,「眼」及視覺都不是固定的,只是世俗上將之視為一個單位。
大多人初步理解「空」時,是以漸進推理式的理解,例如推論有因緣生滅,因為會滅去所以是空。而本經則直指空的第一義是「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不必等到因緣滅了才空,當下就是空、每一剎那生滅的五陰都無我。打個比方,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主角尼歐(Neo)發覺其世界是由電腦程式碼構成的,那個世界雖然感官上覺得實在,卻是由電腦程式碼的因緣所建構而當下即空,並非世界敗壞後才是由電腦程式碼建構、才是空。
也因此,佛教修行的究竟並不是要體驗空,而是證知所有的體驗都是空。
五陰是「無常」的,這人人都可觀察,無常的變化中沒有真正的主宰,所以「無我」。
這樣有業報而無作者,本經稱為「第一義空」。此「空」並不是指一切皆無,而是世間皆為因緣會合,十二因緣的最後一支即是「純大苦聚」。
因此本經和無常、苦、空、無我也是貫通的。
本經中描述「第一義空」的經文,也有其餘的對應經典,若在文字上仍有疑義,可以對讀參考:
《增壹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37〉第7經:「云何名為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假號法、因緣法。」(CBETA, T02, no. 125, p. 713, c15-18)
《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九〈非常品51〉第8經:「若眼起時則起,亦不知來處;若眼滅時則滅,亦不知去處。無有而眼生,已有而眼滅,皆由合會諸法因緣。[……]名為空行第一之法也。」(CBETA, T02, no. 125, p. 819, c14-24)
《佛說勝義空經》:「云何名勝義空?謂:眼生時而無少法有所從來;又眼滅時亦無少法離散可去。諸苾芻!其眼無實,離於實法。以要而言:有業有報,作者不可得,此蘊既終,復他蘊攝;別法合集,因緣所生。」(CBETA, T15, no. 655, p. 807, a1-5)
初學者常以為因緣是一個生一個,依時間先後而生。其實若就經典的本義來看,因緣在剎那間即完成,不一定要有時間之分。
經中常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俱生」即表示一起發生,也就是六根各自緣生的色、受、想、行、識,一剎那即完成。卷十一第273經中即比喻「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拍手沒有辦法區分哪隻手先碰到、哪隻手後碰到,而是兩手同時碰到,拍在一起的同時產生了聲音。在因果上來說,是因為有手拍掌而有聲音,而在時間來看,在一剎那間即完成了因緣。
一個常見的誤解:「既然『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那麼眼識是在受、想、行之前就發生的?」其實眼識與色、受、想、行一起發生,不分時間的先後。
舉個進階的例子,「一打針就痛得哇哇叫」這樣的一件事,已包含了「身根」及「意根」的運作:皮膚感受針頭的碰觸是基於身根緣生的受、想、行、識,意根接收了身識的訊息(成為法境)而有意識,並俱生受、想、行(「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也就是說皮膚感受到打針後的反應是基於意根緣生的受、想、行、識,並且意根的因緣運作也是在一剎那間即完成。
在這個牽涉到身根及意根的例子中,身根的受只是單純地接受碰觸,如果碰觸太強,則會刺痛(苦受),但皮膚不會哇哇叫。而意根生受則會進一步地由意識的判斷,而有不同的反應及造作,例如打針時通常大人刺痛一下就過了,有的小孩則會呼天搶地。如果意根生受時沒有執著,就趨向解脫。
在事情發生後,有的人還會一直回想,愈想愈多,作更多的思考。這些已是意根在下一個剎那的運作了:佛教的論一般認為前一個剎那的意識,成為下一個剎那的意根(也就是說,將前一個剎那的「念頭」當作下一個剎那的「念頭」的根),接收了前一個剎那的法境(受、想、思),而緣生新的受想行識,這新的意根生受想行識,也在剎那間生了而又滅了。如此每一剎那都產生新的意識的生滅,取代先前的意識。
巨觀來說,我們會覺得有些時刻是受,有些時刻是想,有些時刻是行,但在微觀來說,通常每一剎那都有受想行識生起,只是有些我們感受沒有那麼明顯。
因此本經說「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因緣在剎那間即完成而「生已盡滅」,下一個剎那時已是「異陰相續」,不同於前一個眼的因緣了,所以「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卷十一第273經也表示「諸行(所有由因緣而生的事物)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因緣和合的法在剎那間生滅。
影片檔案在播放時,每秒通常是播出約25至30幀不連續的影像,但由於人眼的限制、視覺暫留,就以為畫面所示是完全連續的,而不知每25至30分之一秒就跳出一幅新影像,也合乎佛經中說的「諸識法如幻」。
在當下就可以完成一個起心動念的輪迴。在禪修當中,可以更細微的觀察到因緣的起滅,並從當下就斷了因緣。解脫十二因緣的鎖鏈,不必等到來世,當下就可以體證,也就是《雜阿含經》卷一即提到的「現法涅槃」。
「受」可區分為「樂受」、「苦受」、「捨受」(即「不苦不樂受」),也可區分為「身受」與「心受」。其中身受為生理的感受,由身體所引起,也就是由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所緣生,心受則為心理的感受,由心理所引起,也就是由意根所緣生。
有的經中則將遇舒適的境界時心的樂受特別稱為「喜受」,遇違逆的境界時心的苦受特別稱為「憂受」。因此將受區分為五種:(身)樂受、(身)苦受、(心)喜受、(心)憂受、捨受,如下圖所示:
身 | 樂受 | 苦受 | 捨受 |
---|---|---|---|
心 | 喜受 | 憂受 |
凡夫執著於受而造業,以下第336經講的「六喜行」即是心遇舒適的境界時的造作,第337經的「六憂行」則是心遇違逆的境界時的造作,第338經的「六捨行」則是心遇不苦不樂的境界時的造作。
這六喜行、六憂行、六捨行,在《中阿含經》卷四十二〈根本分別品2〉第162經分別六界經中,總稱為「十八意行」。
第339至342經講的「六常行」,則是六根對六境時沒有貪、瞋、癡,而能捨心(放下一切而沒有執著)並且保持正念(清澈覺知)、正智(清晰理解)。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喜行①。云何為六?如是。比丘!若眼ⓐ見色喜,於彼色處行②。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喜,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喜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眼」,大正藏原為「現」,今依據前後文改作「眼」。
① 六喜行:六根對六境時,心遇舒適的境界而有的造作。例如眼見美女而心擺在美女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喜悅近伺察」。
② 眼見色喜,於彼色處行:眼睛見到了色時覺得喜歡,而在那色境上造作。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以眼見色後,順喜悅處近伺察色」。相當的《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經文作「眼見色已順喜處色近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憂行①。云何為六?諸比丘!若眼見色憂,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憂,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憂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法處」,宋、元二本作「處法」。
① 六憂行:六根對六境時,心遇違逆的境界而有的造作。例如耳聽警報而心擺在警報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憂近伺察」。
有同學問:「身處負面的情境時,特別容易想罵人。這是屬於受陰(意根的「憂受」),還是行陰(意根的「憂行」)?」
身心的運作是因緣和合的,處在一個令人憂惱的環境時,意根會有「憂受」,此時凡夫會本能地起「憂行」,甚至進而起瞋心罵人而造業。「受」只是單純的感受,而「行」則是造作、造業,會造成後續的苦果。
有修行練習正念的人,則在「憂受」時,會有自覺而正思惟,試著以更有智慧的方法應對。
例如來人做錯了事,許多人會生氣罵人,修行人則會(心念處)發現起了瞋心而失去客觀性,或(念戒)警覺到罵人會犯戒。有了正思惟,就能用更週全、更有效的方法應對。
從神經科學對大腦運作機制的研究來看,一般人在遇到負面的情境時,大腦的運作很容易退回動物的本能反應。正念的練習則能加強「左前額葉皮質」抑制腦中「杏仁核」(和負面的情緒及壓力有關)活化的迴路,幫助個體即時從挫折中恢復。這樣的練習有助於改善大腦的結構,也可說修行是一種心智的鍛鍊,持續地鍛鍊有助於如實知見,並作出恰當反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捨行①。云何為六?諸比丘!謂眼見色捨,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捨,於彼法處行,是名比丘六捨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六捨行:六根對六境時,心遇不苦不樂的境界時有的造作。例如鼻嗅空氣時心擺在空氣沒味道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平靜近伺察」。
[二] 眼見色捨,於彼色處行:眼睛見到了色時覺得不苦不樂,而在那色境上造作。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以眼見色後,順平靜處近伺察色」。相當的《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經文作「眼見色已順捨處色近行」。
其實不會,卷十七第485經中佛陀就說了:「我有時說一受,或時說二受,或說三、四、五、六、十八、三十六,乃至百八受,或時說無量受。」其中的「三受」就是「樂、苦、不苦不樂」受,「五受」就是「(身)樂、(心)喜、(身)苦、(心)憂、捨」受,佛陀並表示不同的分類法只要能正確地理解,就不會矛盾。
「捨受」是不苦不樂的感受,屬於五陰中的受陰;「捨行」是由捨受而有的造作,屬於五陰中的行陰;「捨無量心」是四無量心之一,是種修定的方法,也可指依此方法而達成的心的狀態,屬於五陰中的識陰,
凡夫通常因為「捨受」而作「捨行」,但不會因此有「捨無量心」,「捨無量心」是要特別修定才能達成的。另一方面,苦受、樂受、捨受皆可以「捨無量心」應對。例如有「苦受」的人,若修「捨無量心」,則可等視眾生,止息因苦受而起的瞋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①。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是名比丘六常行。」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如是我聞」,元本作「如我是聞」。
ⓑ 宋、元二本無「為」字。
ⓒ 「捨心住正念正智」,大正藏原為「正念正智捨心住」,今依據明本改作「捨心住正念正智」。
① 六常行:六根對六境時,沒有貪、瞋、癡,能放下一切而沒有執著,並且保持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又譯為「六妙行」、「六恒住」。
本經的「六常行」與前一經的「六捨行」是不同的層次。
第336經「六喜行」的喜是遇到順己意的境界而有,第337經「六憂行」的憂是遇到逆己意的境界而有,第338經「六捨行」的捨是遇到不順也不逆己意的境界而有,但在遇到順或逆己意的境界時,恐怕就不能捨了。而本經的「六常行」則是捨心住正念、正智,即使遇到順境或逆境,也不會喜愛或憂愁。
六捨行時感到不苦不樂,縱使心腸如石頭般無知無覺,仍有癡,還是會造業。六常行時捨心住正念、正智,沒有貪、瞋、癡,而不造業。
凡夫基於生物本能或制約而對感受作出各種反應,即由喜受、憂受、捨受而生六喜行、六憂行、六捨行。聖者則不被生物本能或制約所限制,而是根據智慧採取行動。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①、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②。」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① 承事:聽從、侍奉。
② 福田:能生福德的田地,譬喻供養應當供養的修行人能獲得福報,如同農夫在田中播種,往後則能收成。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當知是舍利弗等。舍利弗比丘眼見色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成就」,宋、元、明三本作「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