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er: 請問想、行、識如何區分? 古代用詞的「想」和現在所謂的「思想」好像不太同,而是指根據標記而有的「心中浮現的相」。「思想」好像除了想,也包含思(行)。 「行」似乎不只是「意志力」。 古代用詞的「識」和現在很多人認為的「識」好像也不完全一樣。 David Chiou: 首先可注意想、行、識之間發生的因果關係,不是「色→受→想→行→識」這樣的次序,而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行)」的次序,也就是「色→識→受、想、行」。 「識」是「覺知」,例如眼識就是視覺,意識則是對於資訊的覺知。 有了「識」後,同時有「受、想、思(行)」。 「想」的定義是「心中(根據過往標記而)浮現的相」;有視覺後,根據過往的經驗的標記,映想起這是綠色,這是「想」。 「行」的定義是「造作」,可以解釋為主動的去採取一些行動,例如思考、意志力等,是心中的造作。 可注意的是,五蘊只是古代對於身、心的一種區分(色是「身」,受想行識是「心」),像六根也可以是一種區分(眼耳鼻舌身是「身」,意是「心」),甚至不同部派都有論師提出切更細的方法,作區分而分析的用意,不外乎讓人可以詳細分析身心的緣起,而得知身、心都是因緣生滅而無我的。因此用現代生理學及心理學來區分,只要能讓人了解身心都是因緣生滅而無我的,也可以套用四聖諦於其上,而協助對佛法的觀照。 Philosopher: BTW, 中午遇到 Yap Cheah Shen, Yap 提到 “判斷” (e.g. 善惡的判斷, 根據價值觀所作的判斷) 屬於 “想蘊”. 覺得似乎滿合理的, 因為判斷是根據心中的相所作的, 且是貼上一個標記.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Yap Cheah Shen: 我的意思是想蘊有 evaluation的作用。 SN12.2 :‘‘Katame ca, bhikkhave, saṅkhārā? Tayome, bhikkhave, saṅkhārā – kāyasaṅkhāro, vacīsaṅkhāro, cittasaṅkhāro. Ime vuccanti, bhikkhave, saṅkhārā. 行蘊有 kaya (身) , vaca (語) 和 citta (心) 三種 David Chiou: 就我所知,想的作用是給對象作標記,以便再次體驗這樣的對象時,知道這是一樣的,也就是「心中浮現的相」。 因此如果曾經對善惡作過標記,這樣的判斷大概是想蘊沒錯。 在經藏中對於五陰的細部定義沒有詳細的探討,論藏中有比較多邏輯較嚴謹的觀點(但各論的看法不見得完全一致)。 Heaven Chou 在南傳阿毗達摩下過工夫,在這方面有問題通常找他 (遠目) Bowen Ke: 行除了造作之外,好像還有遷流的意思。廣義來說就是造作以及隨之而來的遷流,好像牽涉的範圍甚廣。有時候我會覺得,會不會其實是不同的詞,然後只是名稱相同都叫做行 0.0 意義也太廣泛了些 Ming-Hong Bai: 「想」的概念的確是比較難以描述及理解。 下面就以我對「想」的理解,解釋一下(有錯的地方還請補充指正 ): 「想」就是生起「概念」的作用或說「認識」的作用。 就如同父母帶著小孩子,看到一條狗時,重複對著小孩說「狗狗, 狗狗...」。小孩的心中留下了「狗的影像」,「狗的符號 -- 狗狗」,形成認識作用。 下次再看到「狗的影像」時,心中已經有了狗的概念。也就脫口而出「狗狗,狗狗...」。取出符號。 或是聽到別人說「狗狗」時,心中會現起「狗的影像」。取出影像。 這是在日常生中,想的作用,主要的功能 1. 將影像記錄下來,給予符號,形成認識。2. 看到影像,取出符號。 3. 聽到符號,取出影像。 而修定的九想觀,則是將「想」的取相功能發揮到極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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