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六入處」是:
這六個感官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稱為六入處,又稱為「六內入處」、「六根」。
六入處當中的眼、耳、鼻、舌、身在人體有對應器官,這些器官也是由物質所構成的。佛經用語中,物質(例如身體)及物理世界的現象稱為「色陰」,古印度人認為色陰是由「四大」以及四大所造成的物質及物理現象所構成的。四大是:
例如視覺器官有眼球等固體,是眼的「地」大;有眼內的津液、血液,是眼的「水」大;有體溫,是眼的「火」大;而眼球的轉動則是「風」大的作用。
六入處所接收的,是「六境」:
六境又稱為「六外入處」。由於六境能沾染身心,也稱作「六塵」。
六入處能接收六境:
「眼」根接收到影像(「色」),而會有視覺(「眼識」)。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能感「受」影像,映「想」起這是影像,而有意「思」、意志活動。這個過程經文敘述為:「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感官所感知的,都是因緣而生,也就都會因緣而滅(「無常」),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主體(「非我」)。我們對自我的認定以及對世界的認知,都是透過感官,而所有感官感知的都是因緣生滅而無常的,自我以及世界也是因緣生滅而無常,沒有什麼可以永遠執著不放的。
《雜阿含經》「六入處相應」的內容依次為現今版本的第八、九、四十三、十一、十三卷,當中佛陀對我們開示六入處的性質、作用、為何會染著、如何防護、以及如何藉六入處修行解脫。由於本卷的內容較複雜,如果讀起來太過吃力,可以先複習或研習卷八,即能循序漸進地理解本卷的義理。
如是我聞:
時,有異ⓐ比丘④獨靜思惟:「云何為我?我何所為?何等是我?我何所住?」從禪覺已⑤,往詣⑥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⑦,白佛言:「世尊⑧!我獨一靜處⑨,作是思惟:『云何為我?我何所為?何法是我?我於何住?』」
佛告比丘⑩:「今當為汝說於二法。諦聽,善思,云何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比丘!若有說言:『沙門⑪瞿曇⑫所說二法,此非為二,我今捨此,更立二法。』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⑬。所以者何⑭?緣眼、色,生眼識。
「比丘!彼眼者,是肉形、是內ⓑ⑮、是因緣、是堅、是受⑯,是名眼肉形內地界⑰。比丘!若眼肉形,若內、若因緣、津澤、是受,是名眼肉形內水界⑱。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內、若因緣、明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火界⑲。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內、若因緣、輕飄動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風界⑳。
「比丘!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㉑。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㉒,觸俱生受㉓、想㉔、思㉕。此等諸法㉖非我㉗、非常,是無常㉘之我,非恒、非安隱㉙,變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謂生、老、死、沒㉚、受生㉛之法。
「比丘!諸行剎那生滅諸行㉜如幻、如炎㉝,剎那時頃盡朽㉞,不實來實去。是故,比丘!於空諸行㉟當知、當喜、當念:『空諸行,常、恒、住、不變易法空㊱,無我㊲、我所㊳。』譬如明目士夫㊴,手執明燈,入於空室,彼空室觀察。
「如是,比丘!於一切空行,心ⓒ觀察歡喜,於空法行㊵,常、恒、住、不變易法,空我、我所。如眼,耳、鼻、舌、身……意、法㊶因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諸法無我、無常,乃至空我、我所。比丘!於意云何㊷?眼是常、為非常耶?」
答言:「非常,世尊!」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世尊!」
復問:「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㊸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㊹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如是多聞聖弟子於眼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知見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㊻。』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 明本無「異」字。
ⓑ 「內」,宋、元、明三本作「肉」。
ⓒ 「心」字之前大正藏有一「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① 佛:覺者;自覺覺他的人。又譯為佛陀。
② 舍衛:古代中印度拘薩羅國的首都,該國的南方有另外一個國家也叫做拘薩羅國,為方便區分,後來就將首都名作為國號,稱作舍衛國。在當今印度北部近尼泊爾處。
③ 祇樹給孤獨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由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買下土地,並由祇陀太子布施樹林。「給孤獨長者」是須達多長者的綽號,因為他樂善好施,常常救濟孤獨無依的人,因此被稱為給孤獨長者。
④ 異比丘:某位大家較不熟悉的比丘。
⑤ 從禪覺已:禪坐完畢之後。
⑥ 詣:拜訪。
⑦ 稽首禮足,退住一面:以頭頂禮受禮者的腳或地(五體投地、最高禮法),然後退下,停留在旁邊。
⑧ 世尊:世間所尊重的覺者。佛弟子一般皆尊稱佛陀為「世尊」。
⑨ 獨一靜處:獨自處在安靜的地方。
⑩ 比丘:出家受具足戒(完整出家戒律)的男子。
⑪ 沙門:出家的修行人。
⑫ 瞿曇:佛陀俗家古代的族姓,後分族稱釋迦氏。又譯為「喬達摩」。佛弟子稱佛陀為「世尊」,而外道則以佛陀的俗家古姓「瞿曇」或「沙門瞿曇」來稱呼他。
⑬ 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這只是空話,如果去問他,他就回答不出來了,只會愈來愈迷惑,因為他其實沒有相關經驗。其中「言數」又譯為「言說」。
⑭ 所以者何:為何會這樣呢?
⑮ 內:在自身內的。
⑯ 受:能有感受的。
⑰ 地界:堅固性。
⑱ 水界:濕潤性。(南傳的論則主張為「流動或溢出」,並可「黏聚」其他色法。)
⑲ 火界:溫熱性。
⑳ 風界:移動性。
㉑ 兩手和合相對作聲:拍手發聲。
㉒ 三事和合觸:感官(根)、外境、識,三者和合而為「觸」。例如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為「眼觸」。
㉓ 受:感受。例如苦的感受、樂的感受、不苦不樂的感受。
㉔ 想:取相;面對境界而心中浮現對應的相;也就是認知。例如看到一個顏色,心中立刻浮現過往所見過相同的顏色,而知道這是什麼顏色;接觸到一個概念、語言,心中立刻浮現過往所接觸過相同的概念、語言,而知道這是什麼概念、語言。
㉕ 思:意志活動;使心造作的精神作用,是最常見的一種行陰。
㉖ 此等諸法:前句中的眼(根)、色(境)、眼識、觸、受、想、思。
㉗ 非我:不是「我」。又譯為「無我」。
㉘ 無常:遷流變化,沒有恆常不變的。
㉙ 安隱:安穩。
㉚ 沒:消失、終了。
㉛ 受生:(陷於輪迴而)投生。
㉜ 諸行:所有由因緣而生的事物(即「有為法」)。
㉝ 炎:即「陽焰」,太陽照射地面,空氣受熱而產生對流,或是火焰周圍空氣受熱而擾動的現象,遠看像奔騰不停的野馬或波動的水面(海市蜃樓之類),走近時即不見了。
㉞ 剎那時頃盡朽:立刻就都敗壞了。
㉟ 空諸行:本性是空的有為法(因緣而生的事物)。又譯為「空行」。
㊱ 常、恒、住、不變易法空:世人以為恆常、穩固不變的「我」,不是實有的。其中「常、恒、住、不變易法」是古印度婆羅門教所主張「我」的特性。
㊲ 我:世人以為的輪迴主體,古印度婆羅門教認為有永恆、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特性,佛教則由因緣的分析而發覺「無我」。
㊳ 我所:我所擁有的。
㊴ 士夫:人。音譯為「補特伽羅」。
㊵ 空法行:空法、空行。跟「空諸行」同義。
㊶ 法:這裡指六境中的「法」,即訊息。「耳、鼻、舌、身……意、法因緣生意識」是「耳、聲因緣,生耳識……鼻、香因緣,生鼻識……舌、味因緣,生舌識……身、觸因緣,生身識……意、法因緣,生意識」的簡稱。
㊷ 於意云何:於意云何是「於汝意云何」的簡化,詢問對方意見的意思。
㊸ 多聞:多聽聞佛法而受持。
㊹ 見我、異我、相在:視(眼)為我、(眼)之外有我、(眼)包含或被包含於我之中。(「是我、異我、相在」的定義詳見卷五第109經。)
㊺ 解脫知見:知道自己已證得了解脫的智慧。
㊻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不會再次出生,清淨的修行已經確立,應當完成的都已完成,自己知道不會再受輪迴。
㊼ 不放逸:不怠惰。
㊽ 阿羅漢:斷盡煩惱、不再輪迴的四果聖人。
佛陀解說眼內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也就是說眼和外面的世界一般,都是由四大所構成的,眼內沒有一個特殊的、不滅的自我。
眼睛如何看到東西?佛陀將之比喻為拍手,兩手拍在一起時擊出掌聲,但一拍完聲音就不見了,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看到東西」的過程也類似,有眼睛、所看的東西,以及眼識三者和合,眼睛就看到東西,這個過程是因緣而生,也就因緣而滅,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個不滅的自我。
不只眼見色如此,耳聽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意識法,都是如此,因緣生滅。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有者,當盡ⓐ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①。諸比丘!於意云何?於此祇桓②中,諸草木枝葉,有人持去,汝等頗有念言:『此諸物是我所,彼人何故輒持去?』」
答言:「不也,世尊!」
「所以者何?彼亦非我、非我所故,汝諸比丘亦復如是。於非所有物當盡棄捨,棄ⓑ捨彼法已,長夜安樂。何等為非汝所有?謂眼,眼非汝所有,彼應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云何?比丘!眼是常耶?為非常耶?」
答言:「無常。」
世尊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世尊!」
復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此六入處③觀察非我、非我所,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④,無所取故,無所著⑤,無所著故,自覺涅槃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大正藏無「盡」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宋、元、明三本無「棄」字。
ⓒ 「後」,大正藏原為「彼」,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後」。
① 長夜安樂:長久得到安穩快樂。
② 祇桓:「祇樹給孤獨園」的簡稱。佛陀的道場之一,由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買下土地,並由祇陀太子布施樹林。
③ 六入處: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感官。
④ 取:執取;執著。
⑤ 著:黏著;執著。
⑥ 涅槃:滅除煩惱、生死。
佛陀常告誡我們要「善攝根門」、「關閉根門」,好好地守護六根,因為六根是對外的門戶。當我們透過六根接觸到外境時,也就是根、境、識和合生觸的當下,此時如果有智慧、具足正念,心就不會隨著外境而轉,自然不會生起煩惱。
關於正念與善攝根門,《雜阿含經》卷二十四「念處相應」中有更深入的闡述,佛陀表示有持戒則四念處(正念)才修得好;基於正念,對於眼所見、耳所聽、鼻所嗅、舌所嘗、身所觸、意所思,有警覺心,不會沉迷其中,這也算是「正智」的作用。心不向外馳騁,有正念、正智,才能夠專一安定,進而覺悟解脫的智慧。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其有說言大ⓑ力者,其唯難陀①,此是正說。其有說言最端正ⓒ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其有說言愛欲重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
「諸比丘!而今難陀關閉根門②,飲食知量,初夜③、後夜④精勤修習,正智⑤成就,堪能⑥盡壽純一滿淨,梵行清白⑦。
「關閉根門彼難陀比丘關閉根門故,若眼見色,不取色相⑧,不取隨形好⑨。若諸眼根增不律儀⑩、無明⑪闇⑫障、世間貪、憂ⓓ、惡不善法⑬不漏⑭其心,生諸律儀;防護於眼、耳、鼻、舌、身、意根,生諸律儀,是名難陀比丘關閉根門。
「飲食知量飲食知量者,難陀比丘於食繫數⑮:『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不著莊嚴,支身⑯而已。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⑰故。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⑱,成其崇向故⑲。氣力安樂、無罪觸ⓕ住故⑳。如人乘車,塗以膏油,不為自高,乃至莊嚴,為載運故。又如塗瘡,不貪其味,為息苦故。』如是,善男子㉑難陀知量而食,乃至無罪觸[*]住,是名難陀知量而食。
「精勤修業彼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者,彼難陀晝則經行㉒、坐禪,除去陰障㉓,以淨其身。於初夜時,經行、坐禪,除去陰障,以淨其身。於中夜㉔時,房外洗足,入於室中,右脇而臥㉕,屈膝累足㉖,繫ⓖ念明相ⓗ㉗,作起覺想㉘。於後夜時,徐覺徐起,經行、坐禪,是名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習ⓘ。
「正念、正智成就彼善男子難陀勝念㉙正知㉚者,是善男子難陀觀察東方,一心正念㉛,安住觀察;觀察南、西、北方,亦復如是。一心正念,安住觀察。如是觀者,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彼善男子難陀覺諸受起,覺諸受住,覺諸受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覺諸想起,覺諸想住,覺諸想滅,覺諸覺㉜起,覺諸覺住,覺諸覺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是名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
「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關閉根門,如善男子難陀;飲食知量,如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如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如善男子難陀。』如教授難陀法,亦當持是為其餘人說。」
時,有異比丘而說偈言:
「善關閉根門, 正念攝心㉝住,
飲食知節量, 覺知諸心相,
善男子難陀, 世尊之所歎。」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住」,宋、元、明三本作「在」。
ⓑ 「大」,元、明二本作「有大」。
ⓒ 「正」,大正藏原為「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正」。
ⓓ 「憂」,大正藏原為「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憂」。
ⓔ 「滅」,宋、元、明三本作「滅故」。
ⓕ 「罪觸」,大正藏原為「聞獨」,宋、元、明三本作「間獨」,今依據卷二十一第564經及《瑜伽師地論》改作「罪觸」。[*]
ⓖ 「繫」,大正藏原為「係」,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繫」。
ⓗ 「相」,大正藏原為「想」,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相」。
ⓘ 「習」,大正藏原為「集」,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習」。
ⓙ 「憂」,大正藏原為「愛」,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憂」。
ⓚ 「而」,大正藏原為「心」,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而」。
① 難陀:比丘名,極為英俊,出家前有位美豔的妻子。初出家時,難忘其妻子,後經佛陀善巧引導,而斷除愛欲,證阿羅漢。以「大體端正,與世殊異」第一、「諸根寂靜,心不變易」第一聞名。他是佛陀未出家求道前最小的弟弟。
② 根門: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是外境進入身心的門戶,因此稱為根門。
③ 初夜:夜晚的前四分之一,約晚間六點至九點。古印度將一天分為八時,即晝四時、夜四時。夜四時為初夜、中夜、中夜後、後夜。(案:古印度有兩種計時系統,一種是一天八時,一種是一天六時,在此採用一天八時的系統。)
④ 後夜:夜晚的最後四分之一,約凌晨三點至六點。
⑤ 正智: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⑥ 堪能:有能力。
⑦ 盡壽純一滿淨,梵行清白:終其一生都完全清淨地修行。
⑧ 色相:顯而易見的形貌特徵。顯而易見的表徵稱為「相」,微細、不易立刻辨識的美好稱為「隨……好」。例如說佛陀有「三十二大人相,八十種隨形好」,即指在相法上來看佛陀有「纖長指相」等三十二種顯而易見的莊嚴相貌,「每個指頭都妙好」等八十種微細、不易立刻辨識的美好形貌特徵。
⑨ 隨形好:微細、不易立刻辨識的美好形貌特徵。
⑩ 律儀:遵守法則;約束舉止。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自制」。
⑪ 無明:無智;不徹底明白佛法。也是「癡」的異名。
⑫ 闇:即「暗」。
⑬ 惡不善法:惡的、不善的事情。
⑭ 漏:煩惱。一般人由眼、耳等感官,時常流漏煩惱而不停止,所以以漏譬喻煩惱。
⑮ 於食繫數:吃飯時如理省察(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等)而不貪著,知足、不過量。「數」在此讀音同「屬」,指省察。
⑯ 支身:支持身體;維持生命。
⑰ 梵行:清淨的修行。
⑱ 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已生起的(例如飢餓而造成的)苦受讓它消滅,還沒生起的(例如吃太飽而造成的)苦受讓它不生起。
⑲ 成其崇向故:成就他崇高的志向。
⑳ 氣力安樂、無罪觸住故:為了保持體力安穩喜樂、沒有過失。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健康、無過失,住於安樂」。
㉑ 善男子:信佛的好男人。
㉒ 經行:在一定的路徑上專心地往返步行,是一種能調劑身心、減少昏沉的修行方法。
㉓ 除去陰障:除去障礙修行的種種(例如五蓋: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除去陰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心從障礙法淨化」。
㉔ 中夜:夜晚四分的第二分,約九點至十二點。
㉕ 右脇而臥:向右側躺。「脇」是胸部兩側,由腋下至肋骨盡處的部位。
㉖ 屈膝累足:膝蓋彎曲、將左腳放在右腳上。
㉗ 繫念明相:連續不斷地念著光明的相。
㉘ 作起覺想:作要醒起來的想法,不貪睡。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意念作起身想」。
㉙ 勝念:最好的念,即「正念」。「正念」指正確的專注;清澈的覺知。
㉚ 正知: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又譯為「正智」。
㉛ 正念: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
㉜ 覺:念頭。
㉝ 攝心:收攝心念而不外散。
《雜阿含經》卷三十八第1067經記載難陀剛出家時喜歡衣著光鮮亮麗、嬉戲調笑,經過佛陀告誡後才一改態度,用心修行。《增一阿含經》卷九〈慚愧品18〉第7經也記載,難陀修行一陣子後還是無法忘懷他美豔的妻子,甚至想要還俗,因此佛陀善巧引導,讓他上天看天女、下地看油鍋,他瞭解了因果,也就調伏了心念,好好修行。
藉由如下的修行,難陀尊者由一愛欲深重的男子漢,成為梵行清白的大丈夫:
本經中的「關閉根門」,經中舉例為「若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眼睛視物但不執取,而不是說永遠閉上眼睛。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守護根門」,也是一樣的意旨。
《增一阿含經》卷七〈火滅品16〉第1經記載難陀證阿羅漢後自然不受魔擾,佛陀稱讚他:「端正比丘者,無有勝難陀比丘;諸根澹泊,亦是難陀比丘;無有欲心,亦是難陀比丘;無有瞋恚,亦是難陀比丘;無有愚癡,亦是難陀比丘;成阿羅漢,亦是難陀比丘。所以然者,難陀比丘端正,諸根寂靜。」(CBETA, T02, no. 125, p. 579, a3-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如是像類①大聲聞②尼眾③住舍衛國王園④中。比丘尼眾其名曰:純陀⑤比丘尼、民陀⑥比丘尼、摩羅婆⑦比丘尼、波羅遮羅⑧比丘尼、阿ⓐ羅毘迦⑨比丘尼、差摩⑩比丘尼、難摩比丘尼、告難舍瞿曇彌⑪比丘尼、優鉢羅色⑫比丘尼、摩訶波闍波提ⓑ⑬比丘尼,此等及餘比丘尼住王園中。
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⑭,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為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⑮;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發遣令還。言:「比丘尼!應時宜去⑯。」
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我年已老邁ⓒ,不復堪能為諸比丘尼說法,汝等諸比丘僧,今日諸宿德⑰上座⑱,當教授諸比丘尼。」
時,諸比丘受世尊教,次第教授比丘尼,次至難陀ⓓ。爾時,難陀次第應至而不欲教授。
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詣世尊所,稽首禮足,乃至聞法,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問尊者阿難⑲:「誰應次至教授諸比丘尼?」
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諸上座次第教授比丘尼,次至難陀,而難陀不欲教授。」
爾時,世尊告難陀言:「汝當教授諸比丘尼,為諸比丘尼說法。所以者何?我自教授比丘尼,汝亦應爾;我為比丘尼說法,汝亦應爾。」
爾時,難陀默然⑳受教。
時,難陀夜過晨朝㉑,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精舍,舉㉒衣鉢,洗足已,入室坐禪。從禪覺,著僧伽梨ⓔ㉓將一比丘㉔往詣王園,諸比丘尼遙見尊者難陀來,疾敷床座,請令就座ⓕ,尊者難陀坐已,諸比丘尼稽首敬禮,退坐一面。尊者難陀語諸比丘尼:「諸姊妹!汝等當問我,今當為汝等說法。汝等解者,當說言解;若不解者,當說不解。於我所說義,若當解者,當善受持;若不解者,汝當更問,當為汝說。」
諸比丘尼白尊者難陀言:「我等今日聞尊者教,令我等問,告我等言:『汝等若未解者,今悉當問;已解者當言解,未解者當言不解。於我所說義,已解者當奉持,未解者當復更問。』我等聞此,心大歡喜,未解義者,今日當問。」
爾時,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云何?姊妹!於眼內入處㉕觀察,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內入處觀察,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尊者難陀!我等已曾於此法如實知見㉖,於六內入處觀察無我,我等已曾作如是意解㉗:『六內入處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應如是解:『六內入處觀察無我。』諸比丘尼!色外入處㉘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聲、香、味、觸、法外入處,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尊者難陀!我已曾於六外入處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六外入處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讚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六外入處無我。』若緣眼、色,生眼識,彼眼識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彼意識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已曾於此六識身㉙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是意解,六識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六識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彼觸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彼觸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已曾於此六觸㉚觀察如實無我,我亦常如是意解,六觸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當如實觀察:『於六觸身㉛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觸,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觸緣受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受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於此六受身㉜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受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受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想身㉝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想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想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思身㉞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思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思身如實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彼愛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彼愛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愛身㉟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愛身如實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愛身如實無我。』姊妹!譬因膏油、因炷㊱,燈明得然㊲;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器㊳亦無常。若有作是言:『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恒、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㊴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緣油、炷、器然燈,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㊵、清涼、真實。」
「如是,姊妹!此六內入處無常。若有說言:『此六內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恒、住、不變易、安隱。』是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如實觀察,彼彼㊶法緣生彼彼法;彼彼緣法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諸姊妹!譬如大樹根、莖ⓘ、枝、葉,根亦無常,莖[*]、枝、葉皆悉無常。若有說言:『無彼樹根、莖[*]、枝、葉,唯有其影常、恒、住、不變易、安隱者,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如彼大樹根、莖、枝、葉,彼根亦無常,莖、枝、葉亦復無常,無根、無莖、無枝、無葉,所依樹影,一切悉無。」
「諸姊妹!若緣外六入處無常,若言外六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恒、住、不變易、安隱者,此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義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當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滅、清涼、真實。』諸姊妹!聽我說譬,夫智者因譬得解。譬如善屠牛師、屠牛弟子手執利刀,解剝其牛,乘間而剝,不傷內肉、不傷外皮,解其肢ⓜ節筋骨,然後還以皮覆其上。若有人言:『此牛皮肉全而不離。』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彼善屠牛師、屠牛弟子手執利刀,乘間而剝,不傷皮肉,肢ⓝ節筋骨悉皆斷截,還以皮覆上,皮肉已離,非不離也。」
「姊妹!我說所譬,今當說義。牛者譬人身麁㊷色,如篋毒蛇經㊸廣說㊹。」
「肉者謂內六入處,外皮者謂外六入處,屠牛者謂學見跡㊺,皮肉中間筋骨者謂貪、喜俱㊻,利刀者謂利智慧。多聞聖弟子以智慧利刀斷截一切結、縛、使㊼、煩惱、上煩惱㊽、纏㊾。是故,諸姊妹!當如是學:『於所可樂法,心不應著,斷除貪故;所可瞋法,不應生瞋,斷除瞋故;所可癡法,不應生癡,斷除癡故。於五受陰㊿,當觀生滅;於六觸入處⑴,當觀集滅;於四念處⑵,當善繫心⑶。住七覺分⑷,修七覺分已,於其欲漏⑸,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其有漏⑹,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無明漏⑺,心不緣著,心得解脫。』諸姊妹!當如是學。」
爾時,尊者難陀為諸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眷屬圍遶,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乃至為佛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譬如明月十四日夜,多眾觀月,為是滿耶?為未滿耶?當知彼月未究竟滿。如是,善男子難陀為五百比丘尼正教授、正說法,於其解脫猶未究竟。然此等比丘尼命終之時,不見一結不斷⑻,能使彼還生於此世。」
爾時,世尊復告難陀:「更為諸比丘尼說法。」
爾時,尊者難陀默然奉教,夜過晨朝,持鉢入城乞食,食已,乃至往詣王園,就座而坐,為諸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復於異時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往ⓞ詣佛所,稽首禮足,乃至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譬如明月十五日夜,無有人疑月滿不滿者,然其彼月究竟圓滿。如是,善男子難陀為諸比丘尼說如是正教授,究竟解脫;若命終時,無有說彼道路所趣⑼,此當知即是苦邊⑽。」是為世尊為五百比丘尼授ⓟ第一果記⑾。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阿」,大正藏原為「陀」,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阿」。
ⓑ 「摩訶波闍波提」,巴利本 Mahāpajāpatī。
ⓒ 「邁」,宋、元、明三本作「遂」。
ⓓ 「難陀」,巴利本作 Nandaka。
ⓔ 「梨」,明本作「黎」。
ⓕ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 宋、元、明三本無「亦」字。
ⓗ 宋、元、明三本無「法」字。[*]
ⓘ 「莖」,宋、元、明三本作「莖[榦-木+禾]」。[*]
ⓙ 宋、元、明三本無「處」字。
ⓚ 大正藏無「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法緣」,宋、元、明三本作「緣法」。
ⓜ 「肢」,大正藏原為「枝」,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肢」。
ⓝ 「肢」,大正藏原為「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肢」。
ⓞ 「往」,明本作「住」。
ⓟ 「授」,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明本改作「授」。
① 像類:種類。
② 聲聞:從佛聽法而修行的佛弟子。另譯為「弟子」。
③ 尼眾:即「比丘尼眾」。比丘尼是出家受具足戒(完整出家戒律)的女子。
④ 王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由波斯匿王所建,在舍衛城東南,祇樹給孤獨園附近。
⑤ 純陀:比丘尼名,家人因瘟疫而都過世後成為乞丐,後來受到比丘尼施食,感佩比丘尼的莊嚴而出家。
⑥ 民陀:比丘尼名,是釋迦族人,在佛陀回國說法時皈依三寶,後來出家。
⑦ 摩羅婆:比丘尼名,佛陀稱讚她「修習無願,心恒廣濟」。又譯為「末臘婆」、「末那婆」。
⑧ 波羅遮羅:比丘尼名,是舍利弗的妹妹。又譯為「優波遮羅」、「優波折羅」。
⑨ 阿羅毘迦:比丘尼名,未出家前是阿羅毘國的公主。又譯為「曠野」、「尸羅」。
⑩ 差摩:比丘尼名,佛陀稱讚她是比丘尼中「智慧聰明」第一。又譯為「讖摩」。
⑪ 告難舍瞿曇彌:比丘尼名,比對相當的南傳經文,應為「吉離舍瞿曇彌」的訛誤。未出家前,父母、丈夫、幾個兒子都死了,傷心過度而幾乎瘋了,直到遇見佛陀為她說法,領悟四聖諦,證得初果,而從佛出家。佛陀稱讚她「持律第一」。又譯為「機梨舍瞿曇彌」、「瘦瞿曇彌」、「基利施」。
⑫ 優鉢羅色:比丘尼名,即「蓮華色比丘尼」。未出家前,原為王舍城人,婚後曾生一女。因發現丈夫與母親私通,故離家至波羅㮈城,另嫁一長者,長者至外地經商娶妾回家,才知所娶的妾是蓮華色的女兒。蓮華色深感命運悲涼,自暴自棄而做妓女,以美麗聞名。直至聽聞目犍連尊者說法,而歸信佛教,依大愛道比丘尼出家。佛陀稱讚她「神足第一,感致諸神」。又譯為「優鉢華色」、「優波羅」。
⑬ 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名,即「大愛道比丘尼」,是佛陀未出家前的姨媽,也是佛陀母親難產去世後的養母。她堅持要出家,並由阿難再三向佛陀要求,成為第一位出家的比丘尼。又譯為「大愛道瞿曇彌」、「憍曇彌」。其中「瞿曇」是佛陀俗家的姓,「瞿曇彌」為「瞿曇」的女聲,是釋迦族女子的通稱,在佛經中「瞿曇彌」常特指大愛道比丘尼。佛陀稱讚她「久出家學,國王所敬」第一。
⑭ 圍遶:圍繞。
⑮ 示、教、照、喜:佛陀教化眾生的四種方式,又稱為「示、教、利、喜」,即開示(示)、教導(教)、鼓勵(利)、使歡喜(喜)。與「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同義。
⑯ 應時宜去:是回去的時候了。
⑰ 宿德:資深且德高望重的。
⑱ 上座:對出家年數較多者的尊稱,又譯為「長老」。按剛出家至出家九年稱「下座」,出家十年至十九年稱「中座」,二十年至四十九年稱「上座」,五十年以上稱「耆舊長老」。
⑲ 阿難:比丘名,以「多聞第一」聞名。「阿難」是「阿難陀」的簡稱。他是佛陀俗家的堂弟,擔任佛陀侍者達二十五年。
⑳ 默然:沉靜無聲。
㉑ 晨朝:約早上六點到九點。
㉒ 舉:拿起。「舉衣鉢」在這裡指收拾衣鉢。
㉓ 僧伽梨:三法衣中的大衣,是出家人的三衣中最正式的。入王宮、聚落、乞食、說法時所必須穿著。
㉔ 將一比丘:帶著一位比丘。出家眾若為異性說法,必須找人作伴以避嫌。「將」是「率領」的意思,讀音同「匠」。
㉕ 內入處: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感官猶如外境進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稱為六內入處。也稱為六入處、六根。
㉖ 如實知見: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見到。又譯為「如實知、如實見」。
㉗ 意解:理解。
㉘ 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因為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內入處)相對,而稱為六外入處。又稱為六境、六塵。
㉙ 六識身:六個識的種類:眼識(視覺)、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裡的「身」是指種類、集合,只是虛擬的比喻,而不是指身體。
㉚ 六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這裡的「觸」特指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進而能生起其它心理運作,是十二因緣之一。舉例而言,眼根、光線、眼識,三者接觸而為「眼觸」,依著眼觸而生起受、想、行等心理運作。
㉛ 六觸身:六個觸的種類:眼觸(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㉜ 六受身:六個受的種類:眼觸生受(眼觸緣生的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
㉝ 六想身:六個想的種類:眼觸生想(眼觸緣生的取相)、耳觸生想、鼻觸生想、舌觸生想、身觸生想、意觸生想。
㉞ 六思身:六個思的種類:眼觸生思(眼觸緣生的思惟)、耳觸生思、鼻觸生思、舌觸生思、身觸生思、意觸生思。
㉟ 六愛身:六個愛的種類:眼觸生愛(眼觸緣生的喜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
㊱ 炷:油燈的燈心。
㊲ 然:同「燃」。
㊳ 器:容器。
㊴ 等說:正確的說法。
㊵ 滅、息、沒:盡滅、寂止、滅沒。是以同義字重複以使語意更加充實的用法。
㊶ 彼彼:那些;一一。
㊷ 麁:「粗」的異體字,容易辨識者。
㊸ 篋毒蛇經:《雜阿含經》卷四十三第1172經,以箱中的四條毒蛇譬喻人身的地、水、火、風四大,如果毒蛇逃出箱子可能殺了主人,如同人體四大出問題則非死即傷。
㊹ 廣說:詳細說明。
㊺ 學見跡:已見聖道足跡的有學人(初果至三果的聖者)。又譯為「學跡」。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行道的有學人」。
㊻ 貪、喜俱:伴隨著貪欲、喜愛。
㊼ 結、縛、使:結使、繫縛、驅使,這三者都是指「煩惱」。
㊽ 上煩惱:粗重的煩惱,例如貪欲、瞋恚、愚癡、我慢、疑惑等煩惱。
㊾ 纏:纏縛,指「煩惱」。
㊿ 五受陰: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參見《雜阿含經》卷二第55、58經。又譯為「五盛陰」、「五取蘊」。
⑴ 六觸入處:由「六觸」進入身心的管道,常特指六觸使人心意動搖、產生貪愛的過程、時空、或情境。六觸是「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這裡的「觸」特指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是十二因緣之一。
⑵ 四念處:專注於當前的四種目標之一:(1)身念處、(2)受念處、(3)心念處、(4)法念處。
⑶ 善繫心:讓自己的心念安住。
⑷ 七覺分:覺悟的七個要素:(1)念覺分、(2)擇法覺分、(3)精進覺分、(4)喜覺分、(5)輕安覺分、(6)定覺分、(7)捨覺分。
⑸ 欲漏:欲貪引起的煩惱;欲界眾生的煩惱。其中「漏」是「煩惱」的意思。此經中的欲漏、有漏、無明漏統稱「三漏」。
⑹ 有漏:想要生命存在而引起的煩惱;色界與無色界眾生的煩惱。
⑺ 無明漏:無明的煩惱;沒有智慧、讓眾生不能出離生死的煩惱。
⑻ 不見一結不斷:沒見到任何一個(能讓人還生於欲界的)煩惱還沒斷的。
⑼ 無有說彼道路所趣:沒有人能說他們(究竟解脫的比丘尼)將投生在哪一道(因為已出脫輪迴)。
⑽ 苦邊:苦的盡頭。
⑾ 授第一果記:記說為最高成就者,即「阿羅漢」。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律儀、律儀。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不律儀云何不律儀?眼根不律儀所攝護①。眼識著色,緣著故,以生苦受;苦受故,不一其心②;不一心故,不得如實知見;不得如實知見故,不離疑惑;不離疑惑故,由他所誤,而常苦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不律儀。
「律儀云何律儀?眼根律儀所攝護。眼識ⓐ色,心不染著;心不染著已,常樂受ⓑ住;心樂住③已,常一其心;一其心已,如實知見;如實知見已,離諸疑惑;離諸疑惑已,不由他誤,常安樂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大正藏在「識」字之後有一「識」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 「受」,大正藏原為「更」,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受」。
① 攝護:收攝、守護。相當的《佛說不自守意經》經文作「自守」,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自制」。
② 一其心:使自己的心念專一。
③ 樂住:住於安樂。因為正確的持戒、不染著,而喜悅,也就較易得定。
本經所說也和「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呼應。
凡夫執著於感官欲望,有如被外境牽著走,對於我所喜愛的,就生貪欲;我所喜愛的卻得不到、或是違逆於我,就生瞋恚;這些都是因為沒有智慧,也就是無明。
因為執著感官欲望而產生的種種煩惱當中,最重要的有三種:
簡稱「貪、瞋、癡」或是「貪、恚、癡」,統稱為「三毒」。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退、不退法六觸入處①。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退法云何退法②?謂眼識色生欲覺③,彼比丘歡喜讚歎,執取繫著,隨順④彼法迴轉,當知是比丘退諸善法,世尊所說,是名退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不退法云何名不退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⑤,彼比丘不喜、不讚歎、不執取、不繫著,於彼法不隨順迴轉,當知是比丘不退轉⑥諸善法,世尊說是不退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云何六勝入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染著,當知是比丘勝彼入處。勝彼入處,是世尊所說。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若彼比丘於六勝入處勝已,貪欲⑦結斷,瞋恚ⓐ⑧、愚癡⑨結斷。譬如王者,摧敵勝怨,名曰勝王;斷除眾結,名勝婆羅門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瞋恚」,宋、元、明三本作「恚瞋」。
① 六觸入處:參考下文及相當的南傳經文,這裡疑為「六勝入處」的訛誤。
② 退法:讓人退步、墮落的法。
③ 欲覺:感官之欲的念頭;欲望。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隨順於結的惡不善之憶念與意向」。
④ 隨順:依從。舉例來說,「隨順父母的教導」即「依從(隨著、順著)父母的教導」。
⑤ 結:結使;煩惱。此句「不生欲覺結」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生欲覺結」。
⑥ 退轉:退步而轉變方向;退失而轉變修行的階段。
⑦ 貪欲:貪求而不知足的欲念。簡稱「貪」。
⑧ 瞋恚:生氣;忿怒。簡稱「瞋」。
⑨ 愚癡:無智;無明。簡稱「癡」。
⑩ 勝婆羅門:勝出的修行人;戰勝煩惱(斷除眾結)的修行人。「婆羅門」原為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祭司階級,佛陀則表示婆羅門不應以出生來界定,而要以行為來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當六根識六塵時,如果起了貪欲執著,就是「退法」,退諸善法。舉例而言,眼睛看到了美色,如果起了貪著而不惜犯戒,修行自然就退步了。引申來說,修行人也會因為起了較強的貪瞋癡而退失定境甚至神通。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此六根不調伏①、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何等為六根?眼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修習、不執持,於未來世必受苦報;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愚癡無聞凡夫眼根見色,執受相②,執受隨形好,任彼眼根趣向,不律儀執受,住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以漏其心,此等不能執持律儀,防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於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云何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多聞聖弟子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任其眼根之所趣向,常住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能生律儀,善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
即說偈言:
如何守護六根
「於六觸入處, 住於不律儀,
是等諸比丘, 長夜③受大苦。
斯等於律儀, 常當勤修習,
正信心不二, 諸漏不漏心。
眼見於彼色, 可意④不可意,
可意不生欲, 不可不憎惡。
耳聞彼諸聲, 亦有念⑤不念,
於念不樂著, 不念不起惡。
鼻根之所嚊⑥, 若香若臭物,
等心於香臭, 無欲亦無違。
所食於眾味, 彼亦有美惡,
美味不起貪, 惡味亦不擇。
樂觸以觸身, 不生於放逸,
為苦觸所觸, 不生過惡想。
平等捨苦樂, 不滅者令滅,
心意所觀察, 彼種彼種相。
虛偽而分別, 欲貪轉增廣,
覺悟彼諸惡, 安住離欲心。
善攝此六根, 六境觸不動,
摧伏眾魔怨, 度生死彼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憂」,大正藏原為「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憂」。[*]
ⓑ 宋、元、明三本無「根」字。
ⓒ 「如是」,宋、元、明三本作「是名」。
① 調伏:調教、馴服。
② 執受相:執著於所接收的色相(顯而易見的影像)。
③ 長夜:長時間。
④ 可意:合意的;可愛的。
⑤ 念:(能讓人)惦記的;在意的。
⑥ 嚊:古字,同「嗅」。
本經中說善攝根門則「於未來世必受樂報」,縱使還沒有解脫,也能有善報。這在很多其餘的經律中也有提到,例如《齋經》:「奉持八戒,習五思念,為佛法齋,與天參德,滅惡興善,後生天上,終得泥洹。」(CBETA, T01, no. 87, p. 911, c15-17)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在拘薩羅ⓐ①國人間遊行②,到頻頭城ⓑ北申恕③林中。
爾時,頻頭城中,婆羅門長者皆聞世尊於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頻頭城申恕林中。聞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若人問汝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④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當答言:『若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愛、未離渴、未離念,內心不寂靜,所行非法,所ⓒ行踈澁行⑤。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比丘,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作是說已,當復問言:『何故如此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彼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亦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是故我於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什麼樣的沙門婆羅門應恭敬供養若復問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⑥,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若復問言:『何故於此像類沙門、婆羅門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⑦行,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等於彼,求其差別,見差別故,於彼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如是說已,若復問言:『彼沙門、婆羅門有何行ⓖ?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⑧?』汝應答言:『我見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像類,住ⓗ空閑處⑨、林中樹下、卑床⑩草蓐,修行遠離,離諸女人,近樂獨人,同禪思者⑪;若於彼處,無眼見色可生樂著,無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可生樂著,若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
時,諸沙門、婆羅門長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污清淨⑫,廣說緣起⑬,如如來⑭、應⑮、等正覺⑯說。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閉者能開⑰,迷者示路,闇處然燈⑱。世尊亦復如是,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乃至如如來、應、等正覺說。」
爾時,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 「拘薩羅」,巴利本作 Kosala。
ⓑ 「頻頭城」,巴利本作 Nagaravinda。
ⓒ 「所」,元、明二本作「行」。
ⓓ 宋、元、明三本無「應」字。
ⓔ 大正藏無「行」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 宋、元、明三本無「眼」字。
ⓖ 「行」,大正藏原為「門」,今依據高麗藏改作「行」。
ⓗ 「住」,大正藏原為「在」,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住」。
① 拘薩羅: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北部,其首都為舍衛城,佛陀晚年常在此國。另譯為「憍薩羅」。
② 人間遊行:遊歷各個地方,隨緣度化。也稱作「遊行人間」、「遊行」、「行腳」。
③ 申恕:印度黃檀,為豆科黃檀屬的落葉大喬木,原產於印度。又譯為「身恕」、「尸舍婆」、「尸攝惒」。
④ 沙門、婆羅門:修行人的統稱。
⑤ 踈澁行:粗糙的行為。「踈澁」又作「疏澁」,是「柔軟」的對稱。
⑥ 等行:正確的行為。
⑦ 如法:依照正法。
⑧ 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正確地遠離貪愛、朝向調教馴服貪愛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瞋恚、朝向調教馴服瞋恚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愚癡、朝向調教馴服愚癡的方向前進。
⑨ 空閑處:離開聚落,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又譯為「阿蘭若」、「阿練若」。
⑩ 卑床:矮的座位。
⑪ 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親近一樣喜歡獨自禪修的行者。
⑫ 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汙清淨:一一說明六入處(在應對境界時),如何是染汙的、如何是清淨的。
⑬ 緣起:由因緣(種種條件)而生起。
⑭ 如來:依於真理而來成佛,即指佛陀。「如來」是古印度對覺者的稱號之一。其中「如」指真如、真實不變。
⑮ 應:應受人、天的供養。另譯作「應供」,音譯「阿羅漢」。
⑯ 等正覺: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另譯作「正遍知」。本句中的如來、應、等正覺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如來十號)的前三個,這裡以這三個稱號來代表佛陀。
⑰ 閉者能開:能為被關的人開啟一扇門。
⑱ 闇處然燈:在黑暗的地方點起一盞燈。
佛陀常教導弟子如何辨別善知識,最常見的是以觀察對方的「戒」作為開始:
《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24經表示應當依據持戒、修德、慚、愧、成真實法這五個條件,找到該親近奉事的比丘。
《雜阿含經》卷四十二第1148經教導我們要觀察對方的戒行,觀察他是否清淨;看他遭遇苦難時的反應;並和他交談以知他的智慧。這些都要在長時間、用心、以智慧觀察的前提下,而不要只看膚淺的表相。
也可說是觀察對方是否相應於戒、定、慧,是否沒有貪、瞋、癡。
《中阿含經》卷36〈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犍連經則列出十個條件:修習禁戒、廣學多聞、作善知識、樂住遠離、樂於燕坐、知足、常行於念、常行精進、修行智慧、諸漏已盡。
本經則表示不染著的人(「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踈澁行」),才應奉事。
《中阿含經》卷二十一〈長壽王品2〉第85經真人經以及《增壹阿含經》卷8〈安般品17〉第9經則進一步表示:如果因為我出身高、長得帥、談吐佳、有名氣、誦經持律學論、行頭陀行、持戒、清修、證得各種禪定,而「自貴賤他」,就不是善知識的作為。
這也呼應最前面佛陀說的「慚、愧」的條件,善知識不會自我抬舉,而是修證無我。
至於神通感應、道場大小、捐款多少、宗派傳承、超出戒律的苦行等等,則不在條件之內。
「四念處」是專注於當前的四種目標之一:
四念處的身、受、心、法,是從較粗顯的層次漸進地導向較細緻的層次。修習身念處,覺知身體的姿勢、動作、器官、四大等狀態或本質純熟之後,可進一步覺知身體帶來的苦、樂、不苦不樂等受,也就是受念處;在修習受念處純熟之後,則可以更細緻地覺知因為這些感受而帶來的心念,是否有貪、瞋、癡、散亂等心念,也就是心念處;修習心念處純熟時,則可及早發現妨礙修行的心念、培養資助修行的覺支,覺知諸法而體悟真理,也就是法念處。
四念處的修法詳見卷二十四。
四念處是「七覺分」的基礎,七覺分即覺悟的七個部分。「分」即「部分」、「要素」的意思,「修念覺分」即「修習念覺的部分」。
「七覺分」是:
修行四念處,時時正念覺知、安住在當下,就是念覺分,能促成後續的其他覺分;有念覺分後能辨別什麼法有益、什麼法無益,也就是擇法覺分;擇有益的法而努力,即是精進覺分;精進修行能離於世俗的心念而心生歡喜,即是喜覺支;歡喜能讓身心輕鬆安穩,是猗覺分;身心輕鬆安穩伴隨著更高層次的樂,而容易得定,是定覺分;有了定後無欲無憂,心平等、寂靜,而能捨離,是捨覺分。
「七覺分」修法詳見卷二十六、二十七。
什麼是四念處、七覺分的基礎呢?即包含善攝根門(六觸入處律儀),詳見以下第281經。
如是我聞:
時,有縈髮目揵連③出家來詣佛所,共相問訊④,問訊已,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縈髮目揵連:「汝從何來?」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我從彼眾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⑤出家,集會未曾講堂聽法,從彼林來。」
佛告縈髮目揵連:「汝為何等福力故⑥,從彼眾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所聽其說法?」
縈髮目揵連言:「我試ⓐ聽其競勝論義福利,聽其相違反論議福利故⑦。」
佛告目揵連:「長夜久遠,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競勝論議,相違反論議福利,迭ⓑ相破壞⑧。」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瞿曇!為諸弟子說何等法福利,令彼轉為人說,不謗如來,不增不減,誠說、法說、法次法說⑨,無有餘人能來ⓒ比挍⑩、難詰、訶責?」
佛告目揵ⓓ連:「明⑪、解脫果報福利,為人轉說者,不謗如來,不乖⑫其理,法次法說,無有能來比挍、難詰、嫌責。」
六觸入處律儀→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縈髮目揵連白佛言:「瞿曇!諸弟子有法,修習多修習,令明、解脫福利滿足者不?」
佛告縈髮目犍連:「有七覺分,修習多修習,明、解脫福利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有法修習,能令七覺分滿足不?」
佛告縈髮目揵連:「有四念處,修習多修習,能令七覺分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復有法修習多修習,令四念處滿足不?」
佛告縈髮目揵連:「有三妙行⑬,修習多修習,能令四念處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復有法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不?」
佛告目揵連:「有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
縈髮目揵連白佛言:「云何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
佛告目揵連:「若眼見適意、可愛念、能長養⑭欲樂、令人緣著之色,彼比丘見已,不喜、不讚歎、不緣、不著、不住;若眼見不適意、不可愛念、順於苦覺之色,諸比丘見已,不畏、不惡、不嫌、不恚。於彼好色⑮,起眼見已,永不緣著;不好色,起眼見已,永不緣著;內心安住不動,善修解脫,心不懈勌。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如是於六觸入處ⓔ修習多修習,滿足三妙行。
「云何修三妙行,滿足四念處?多聞聖弟子於空閑處、林中、樹下,作如是學、如是思惟:『此身惡行,現世、後世必得惡報。我若行身惡行者,必當自生厭悔,他亦嫌薄,大師⑯亦責,諸梵行者亦復以法而嫌我;惡名流布,遍於諸方,身壞命終,當墮地獄。』於身惡行,見現世、後世如是果報,是故除身惡行,修身妙行,口、意惡行亦復如是。是名修習三妙行已,得四念處清淨滿足。
「云何修四念處,得七覺分滿足?目揵連!比丘如是順身身觀住⑰,彼順身身觀住時,攝ⓕ念安住不忘,爾時方便⑱修習念覺分⑲;方便修習念覺分已,得念覺分滿足,於彼心念選擇於法,覺想思量,爾時方便修習擇法覺分⑳;方便修習擇法覺分已,逮得擇法覺分滿足。選擇彼法,覺想思量。方便修習精進覺分㉑;方便修習精進覺分已,逮得精進覺分滿足。勤精進已,生歡喜心,爾時修習方便歡喜覺分㉒;修習歡喜覺分已,逮得歡喜覺分滿足。心歡喜已,身心止息,爾時修習猗息覺分㉓;修習猗息覺分已,逮得猗息覺分滿足。身心息已,得三摩提㉔,爾時修習定覺分㉕,修習ⓖ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謂一其心,貪憂滅息,內身㉖行捨,方便修習捨覺分㉗;方便修習捨覺分已,逮得捨覺分清淨滿足。受、心、法念處,亦如是說。如是修習四念處,七覺分滿足。
「云何修習七覺分,明、解脫滿足?目揵連!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離欲、依滅捨,於進趣修念覺分,逮得明、解脫清淨滿足。乃至修習捨覺分,亦如是說,是名修習七覺分已,明、解脫清淨滿足。如是,目揵連!法法相依ⓗ㉘,從此岸㉙而到彼岸㉚。」
說是法時,縈髮目揵連遠塵離垢㉛,得法眼淨㉜。時,縈髮目揵連見法、得法、知法、入法㉝,度諸疑惑,不由於他,於諸法、律得無所畏㉞。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㉟白佛言:「我今寧得於正法、律㊱出家,得具足比丘分不?」
佛告目揵連:「汝今已得於正法、律出家,具足得比丘分,得出家已,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
ⓐ 「試」,明本作「拭」。
ⓑ 「迭」,宋、元、明三本作「遞」。
ⓒ 「來」,宋本作「求」。
ⓓ 大正藏無「揵」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大正藏無「處」字,今依據前後文補上。
ⓕ 「攝」,宋、元、明三本作「繫」。
ⓖ 「習」,明本作「息」。
ⓗ 「依」,大正藏原為「律」,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依」。
① 王舍城:中印度摩羯陀國的首都。
② 迦蘭陀竹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為迦蘭陀長者所擁有的竹林中所建立的道場,是佛教最早蓋的寺院。又譯為「竹林加蘭哆園」、「竹林精舍」。
③ 縈髮目揵連:將頭髮盤繞在頭上的一位外道,叫目揵連。這個人並不是佛弟子大目揵連尊者。
④ 問訊:問候請安。
⑤ 遮羅迦:居無定所的遊行僧。
⑥ 汝為何等福力故:你是為了什麼利益(而去聽這些外道說法)?
⑦ 我試聽其競勝論義福利,聽其相違反論議福利故:我是為了試著聽他們互相競爭求勝的論說以獲得利益,聽他們彼此交鋒的論說以獲得利益(而去聽這些外道說法)。
⑧ 迭相破壞:互相攻擊。
⑨ 法次法說:依著一個法、下一個法(次法)合於順序的說;指所說是正確的。
⑩ 比挍:比試、較量。
⑪ 明:智慧;徹底明白佛法。「無明」的對稱。
⑫ 乖:違背。
⑬ 三妙行: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即善的行為、言語、意念(動機)。又譯為「三善行」。
⑭ 長養:生長、滋養。
⑮ 好色:美好的色境。
⑯ 大師:在經中通常指佛陀。
⑰ 順身身觀住:即「身念處」,正念安住在身體上,覺知當下的身體狀態或本質。
⑱ 方便:努力;採用方法以達成目標。
⑲ 念覺分:專注清楚,修習四念處。其中「念」是專注清楚,「覺」即覺悟,「分」即部分、分支。「念覺分」即「覺悟的念的要素(部分)」,由修習四念處而成。
⑳ 擇法覺分:以智慧明辨、揀擇各種法。
㉑ 精進覺分:勇猛精勤修行。
㉒ 歡喜覺分:修行讓煩惱減輕而心生歡喜。
㉓ 猗息覺分:身心輕安、平靜。又譯為「猗覺分」、「除覺分」、「輕安覺分」。
㉔ 三摩提: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又譯為「三昧」、「三摩地」,義譯為「等持」。
㉕ 定覺分:入定而不散亂。
㉖ 內身:自身以內。
㉗ 捨覺分:心平等、寂靜,而能捨離。
㉘ 法法相依:法和法之間是環環相扣的。
㉙ 此岸:生死流轉。
㉚ 彼岸:涅槃。
㉛ 遠塵離垢:遠離塵垢。塵垢在此特指「見惑」(見道所斷的惑),基於四聖諦的正見斷了見惑,稱作「得法眼淨」,證得初果。
㉜ 法眼淨:清楚明白地見到真理(四聖諦)。初果聖者即有法眼淨。
㉝ 見法、得法、知法、入法:看見(理解)了正法、證得了正法、了知了正法、悟入了正法。形容證初果者對正法體悟的情境。
㉞ 度諸疑惑,不由於他,於諸法、律得無所畏:超越了疑惑,自證自知而不會人云亦云,信受眾多佛法、戒律而沒有任何畏懼。
㉟ 合掌:雙手在胸前合而為一,表示恭敬。又譯為「合十」、「叉手」、「叉十」。
㊱ 法、律:佛法、戒律。
前者即在日常行住坐臥時都可以修行不放逸,後者即是在打坐時專心修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迦徵ⓐ伽羅牟真隣陀ⓑ林中。
時,有年少名欝多羅ⓒ①,是波羅奢那ⓓ②弟子,來詣佛所,恭敬問訊已,退坐一面。
六根清淨不是作盲人聾人爾時,世尊告欝多羅:「汝師波羅奢那為汝等說修諸根③不?」
欝多羅言:「說已,瞿曇!」
佛告ⓔ欝多羅:「汝師波羅奢那云何說修諸根?」
欝多羅白佛言:「我師波羅奢那說,眼不見色,耳不聽聲,是名ⓕ修根。」
佛告欝多羅:「若如汝波羅奢那說,盲者是修根不?所以者何?如ⓖ唯盲者眼不見色。」
爾時ⓗ,尊者阿難在世尊後,執扇扇佛,尊者阿難語欝多羅ⓘ言:「如波羅奢那所說,聾者是修根不?所以者何?如唯聾者耳不聞聲。」
爾時,世尊告尊者阿難:「異於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④。」
阿難白佛言:「唯願世尊為諸比丘說賢聖法、律無上修根,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阿難:「諦聽,善思,當為汝說。緣眼、色,生眼識,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⑤。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故,修如來不厭離,正念、正智⑥。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欲修如來厭離、不厭離,正念、正智⑦。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可意⑧,欲修如來不厭離、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⑨,住正念、正智。
「如是,阿難!若有於此五句,心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攝持、善修習,是則於眼、色無上修根。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根。」
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賢聖法、律為賢聖修根?」
佛告阿難:「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⑩:『我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此則勝妙,所謂俱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⑪彈指ⓙ頃⑫滅ⓚ。如是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俄爾⑬盡滅,得離厭、不厭,捨。』
「如是耳、聲緣生耳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我耳識聞聲,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大力士夫彈指,發聲即滅。如是耳、聲緣生耳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是則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聖弟子如是如實知:『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此則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蓮華ⓛ,水所不染。如是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舌端唾沫ⓜ,盡唾令滅。如是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聖弟子如是如實知:『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鐵丸燒令極熱,小滴ⓞ水灑,尋即⑭消滅。如是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速滅。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斷多羅樹⑮頭。如是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阿難!是為賢聖法、律,為聖弟子修諸根。」
「云何為聖法、律覺見跡⑯?」
佛告阿難:「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慚恥厭惡。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慚恥厭惡。阿難!是名賢聖法、律覺見跡。阿難!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已說賢聖修諸根,已說覺見跡。阿難!我為諸聲聞所作,所作已作,汝等當作所作……」廣說如篋毒蛇經。
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徵」,大正藏原為「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徵」。
ⓑ 「迦徵伽羅牟真隣陀」,巴利本作 Kajaṅgala Mukhelu。
ⓒ 「欝多羅」,巴利本作 Uttara。
ⓓ 「波羅奢那」,巴利本作 Pārāsariya。
ⓔ 「告」,宋、元、明三本作「言」。
ⓕ 「名」,宋、元、明三本作「為」。
ⓖ 宋、元、明三本無「如」字。[*]
ⓗ 「時」,明本作「等」。
ⓘ 大正藏無「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大正藏無「彈指」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大正藏無「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華」,大正藏原為「荷」,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華」。
ⓜ 「沫」,元、明二本作「味」。
ⓝ 「如」,明本作「令」。
ⓞ 「滴」,大正藏原為「渧」,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滴」。
① 欝多羅:婆羅門名。又譯為「烏答」。
② 波羅奢那:婆羅門名。
③ 諸根: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
④ 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佛教經、律中至高無上的修行六根的方法。
⑤ 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見到合於己意的色,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不生貪念),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⑥ 不可意故,修如來不厭離,正念、正智:見到不合於己意的色,要修如來所教的不厭離(以不生瞋念),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⑦ 可意不可意,欲修如來厭離、不厭離,正念、正智:先合於己意、然後不合己意的境界,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貪念)、不厭離(以對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瞋念),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⑧ 不可意可意:先不合於己意、然後合於己意的境界。例如先聽說要被調職了(而不合於己意),然後得知要被調到更好的職位上(而合於己意)。相當的南傳經文沒有「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可意,欲修如來不厭離、厭離,正念、正智」這句。
⑨ 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不管是對合於己意的、不合於己意的、合意及不合意交錯的,都要修離於厭惡、也離於不厭惡的平等心,沒有執著。
⑩ 如實知: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⑪ 力士:大力士;有力的人。
⑫ 彈指頃:手指強力摩擦、彈出聲音那麼短暫的時間。
⑬ 俄爾:一會兒。
⑭ 尋即:立刻。
⑮ 多羅樹:扇椰子,為棕櫚科喬木,此樹的樹幹截斷後即無法再發芽生長。在紙發明前,東南亞國家的人民將佛經刻寫於此樹的葉子保存,稱為貝葉經。又譯為「貝多羅樹」。
⑯ 覺見跡:即第276經的「學見跡」,已見聖道足跡的有學人(初果至三果的聖者,有時也泛指未證阿羅漢的修行人)。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行道的有學人」。
佛教的「善攝根門」並不是鴕鳥心態,求看不到、聽不到,否則盲人、聾人的修為就高了。佛教的「善攝根門」是為了「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從慧得解脫」,憑藉著六根而修行解脫,無入而不自得。
對照相當的南傳經文《增支部尼柯耶》集8〈慈品1〉第9經,本經所說的修習六根,以眼根為例,有以下的階段:
聖法、律覺見跡(學人的行為):
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慚恥厭惡(有慚有愧)。
賢聖法、律無上修根(學人進修六根的方法):
緣眼、色,生眼識,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故,修如來不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欲修如來厭離、不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可意,欲修如來不厭離、厭離,正念、正智。
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住正念、正智。
(前四句為對治的階段,最後一句為離於厭惡、也離於不厭惡的平等心的階段。)
賢聖法、律為賢聖修根(聖賢已修習六根的成就):
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俄爾盡滅,得離厭、不厭,捨。
(隨時立刻達到離於厭惡、也離於不厭惡的平等心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