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
習相應品第五(有十六經)(初一日誦)
何義、不思、念、二慚ⓐ 戒敬各二、及本際
二食、盡智、說涅槃 彌醯、即為比丘說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難則於晡時從燕ⓒ坐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白曰:「世尊!持戒為何義①?」
世尊答曰:「阿難!持戒者,令不悔②義。阿難!若有持戒者,便得不悔。」
復問:「世尊!不悔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不悔者,令歡悅義。阿難!若有不悔者,便得歡悅。」
復問:「世尊!歡悅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歡悅者,令喜③義。阿難!若有歡悅者,便得喜。」
復問:「世尊!喜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喜者,令止義。阿難!若有喜者,便得止身④。」
復問:「世尊!止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止者,令樂⑤義。阿難!若有止者,便得覺樂。」
復問:「世尊!樂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樂者,令定⑥義。阿難!若有樂者,便得定心。」
復問:「世尊!定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定者,令見如實⑦、知如真ⓓ⑧義。阿難!若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
復問:「世尊!見如實、知如真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見如實、知如真者,令厭⑨義。阿難!若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
復問:「世尊!厭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厭者,令無欲⑩義。阿難!若有厭者,便得無欲。」
復問:「世尊!無欲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無欲者,令解脫⑪義。阿難!若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癡。是為,阿難!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阿難!多聞聖弟子⑫因定便得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⑬,梵行已立⑭,所作已辦⑮,不更受有⑯,知如真。阿難!是為法法相益⑰,法法相因⑱,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佛說如是。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何義經第一竟ⓔ(五百二十九字)ⓕ
ⓐ 「二慚」,大正藏原為「慚二」,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二慚」。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宴」,大正藏原為「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 「見如實、知如真」,巴利本作 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
ⓔ 宋、元、明三本無「何義經第一竟」六字。
ⓕ 宋、元、明三本無「五百二十九字」六字。
① 何義:有什麼意義?為了什麼目的?
② 不悔:不後悔。
③ 喜:心舒適愉悅。
④ 止身:身體的寧靜。「止身」在本卷中又簡稱「止」,另譯為「猗息」、「輕安」、「止息」。
⑤ 樂:身心舒適愉悅。
⑥ 定:心專注而不散亂。
⑦ 見如實:即「如實見」;如其原貌、契合真理地見到。
⑧ 知如真: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又譯為「如實知」。
⑨ 厭:厭離。
⑩ 無欲:沒有貪欲。
⑪ 解脫:離開束縛而得到自在。
⑫ 多聞聖弟子:經常聽聞佛法的佛弟子。
⑬ 生已盡:煩惱已經斷盡。
⑭ 梵行已立:已經完成清淨的修行。
⑮ 所作已辦:該做的修學都已辦到。
⑯ 不更受有:命終之後,不再受三界的生死輪迴。
⑰ 法法相益:前一法有助於後一法的達成。
⑱ 法法相因:前一法為後一法的因緣。
經中說「持戒者,令不悔義」,因為持戒不作壞事,自然就不需要後悔。
顯現在外,則如孔子所說「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應對他人時的心境,進一步可如孟子所說的「仁者無敵」。
因為持戒,就不會後悔。
因為不後悔,就能夠感到歡欣。
因為歡欣,心就能夠喜悅(喜)。
因為心喜悅,就能夠達到身體的寧靜(止身)。
因為身體寧靜,身心就能夠快樂(樂)。
因為身心快樂,心就能夠保持專注而不散亂(定)。
經常聽聞佛法的佛弟子,因為心保持專注而不散亂,就能夠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因為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就能夠厭離。
因為厭離,就能夠沒有欲望。
因為沒有欲望,就能夠離開束縛而得到自在(解脫)。
因為解脫,就知道已經解脫,煩惱已經斷盡,已經完成清淨的修行,該做的修學都已辦到,命終之後,不再受三界的生死輪迴,契合真理地知道。
阿難問佛陀持戒的意義,層層深入,連續問了十個為什麼,很有啟發性。阿難追根究底的精神很值得效法,追根究底之後,較能夠確信事情的本質。
經中「喜」和「樂」的詳細定義,要視經文前後文來判定。一般說來,喜較粗淺,樂較細緻;喜只有達到身或心之一,樂則遍及身心;喜較雀躍而不穩定,樂較寧靜而穩定;喜的階段較有所求,樂的階段較無所求。
舉個粗淺的例子,有人會因為親近佛法僧而有「喜」悅、或是行善而有「喜」悅,進一步昇華則可知足常「樂」。
本經中提到的「歡悅、喜、止身、樂、定」可對應到《雜阿含經》卷十七第482經提到遠離世間而體證禪悅時,所修滿的五法:「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
《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一第86經也說:「彼聞法已,便知法解義;彼因知法解義故,便得歡悅;因歡悅故,便得歡喜;因歡喜故,便得止身;因止身故,便得覺樂;因覺樂故,便得心定。」
《雜阿含經》卷十八第495經中,佛陀也說明以持戒為基礎,漸次滿足這五法,再進修以得到涅槃的次第:「持戒比丘根本具足,所依具足,心得信樂;得信樂已,心得歡喜、息、樂、寂靜三昧、如實知見、厭離、離欲、解脫;得解脫已,悉能疾得無餘涅槃。」(CBETA, T02, no. 99, p. 129, a18-21)
《雜阿含經》卷二十四第615經記載修習四念處能滿足這五法:「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悅已生喜;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樂;受身樂已,其心則定。」(CBETA, T02, no. 99, p. 172b16-18)
《雜阿含經》卷三十三第931經記載修習六念也可以漸次滿足這五法:「聖弟子如是念時,不起貪欲纏,不起瞋恚、愚癡心,其心正直,得如來義,得如來正法;於如來正法、於如來所得隨喜心;隨喜心已,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受樂已,其心定;心定已,彼聖弟子於兇嶮眾生中,無諸罣礙,入法流水,乃至涅槃。」(CBETA, T02, no. 99, p. 237, c23-29)
本經中的次第並不是唯一的次第,而是從持戒趣向解脫的一種次第例子。
大方向的說明,也可參考《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711經等經中對「七覺支」次第的解說,雖然文字不同、範圍不同,但在方向上是相通的。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曰:「阿難!持戒者不應思①,令我不悔。阿難!但法自然②,持戒者便得不悔。阿難!有不悔者不應思,令我歡悅。阿難!但法自然,有不悔者便得歡悅。阿難!有歡悅者不應思,令我喜。阿難!但法自然,有歡悅者便得喜。阿難!有喜者不應思,令我止。阿難!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阿難!有止者不應思,令我樂。阿難!但法自然,有止者便得覺樂。阿難!有樂者不應思,令我定。阿難!但法自然,有樂者便得定心。阿難!有定者不應思,令我見如實、知如真。阿難!但法自然,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阿難!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不應思,令我厭。阿難!但法自然,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阿難!有厭者不應思,令我無欲。阿難!但法自然,有厭者便得無欲。阿難!有無欲者不應思,令我解脫。阿難!但法自然,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癡。
「阿難!是為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心。阿難!多聞聖弟子有定心者便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阿難!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佛說如是。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不思經第二竟ⓒ(四百五十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明本無「不思經第二竟」六字。
ⓓ 宋、元、明三本無「四百五十字」五字。
① 不應思:不應該有所企圖。
② 法自然:法性自然如此;自然而然會這樣。
老實地修行,自然由因而產生果,不需要執著立刻得到成果而患得患失。「法自然」,而能不執著、不增加我執。
這一經和雜阿含經卷十第263經:「若比丘修習隨順成就者,雖不欲令漏盡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和《雜阿含經》卷十第263經:「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如彼伏雞善養其子,隨時蔭餾,冷暖得所,正復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諸子自能方便安隱出㲉。」相呼應。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多忘無正智,便害①正念正智;若無正念正智,便害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無解脫,便害涅槃。若比丘不多忘有正智,便習②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習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念經第三竟ⓒ(一百五十一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明本無「念經第三竟」五字。
ⓓ 宋、元、明三本無「一百五十一字」六字。
① 害:損壞;不利。
② 習:習慣於、熟練於。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具足因由」。
佛教中的「念」有專注、覺察的意思,也有憶念的意思,「念住」即不忘失地憶念、專注在眼前的對象上。因此「多忘」即不能「正念」,如同「無正智」即不能「正智」。
「慚」是羞恥於作惡的、不善的事情或起各種煩惱;「愧」是愧疚於作惡的、不善的事情或起各種煩惱。
在漢文佛典中,「慚」較著重在自己反省而羞恥,例如「自慚形穢」;「愧」較著重在面對他人而愧怖,例如「愧對父母」。
佛陀表明慚愧是離苦的第一步,如以下第45經中說:「有慚有愧,便習愛恭敬;若有愛恭敬,便習其信;若有其信,便習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習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習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這個次第值得細細品味。
《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661、662經也顯示有慚愧而反省身口意的惡行,能減輕貪瞋癡,使得修行得力。《雜阿含經》卷二十八第749經則講說有「明」(「無明」的對稱;智慧)能隨著生起慚愧,而能生起八正道乃至解脫。
因此《雜阿含經》卷四十七第1243經中,佛陀形容慚愧為能護世間的二淨法,世間有慚愧才不會像畜牲道般混亂,有慚愧才能增長清淨道、永閉生死門。
經中在在表示有慚、有愧而真誠懺悔,才能持戒清淨,離欲、惡不善法,成為初禪的基礎,進而證得更深的禪定乃至發起無漏的智慧。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無慚無愧,便害愛恭敬①;若無愛恭敬,便害其信;若無其信,便害正思惟;若無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若無正念正智,便害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無解脫,便害涅槃。若比丘有慚有愧,便習愛恭敬;若有愛恭敬,便習其信;若有其信,便習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習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習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慚愧經第四竟ⓓ(二百四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經」,明本作「經上」。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明本無「慚愧經第四竟」六字。
ⓔ 宋、元、明三本無「二百四字」四字。
① 愛恭敬:敬愛、恭敬。
本經中導向解脫與背離解脫的關鍵差別,在於是否「有慚有愧」。
慚愧都是能力,參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679經:「何等為慚力是學力?謂羞恥,恥於起惡不善法諸煩惱數,受諸有熾然苦報,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慚力是學力。何等為愧力是學力?謂諸可愧事而愧,愧起諸惡不善法煩惱數,受諸有熾然苦報,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是名愧力是學力。」(CBETA, T02, no. 99, p. 186, a7-13)
慚愧能導向解脫的原理,除了本經外,也可參見《雜阿含經》卷十四第346經:「以慚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順語、為善知識,為善知識故樂見賢聖、樂聞正法、不求人短,不求人短故生信、順語、精進,精進故不掉、住律儀、學戒,學戒故不失念、正知、住不亂心,不亂心故正思惟、習近正道、心不懈怠,心不懈怠故不著身見、不著戒取、度疑惑,不疑故不起貪、恚、癡,離貪、恚、癡故堪能斷老、病、死。」(CBETA, T02, no. 99, p. 96, b16-23)
慚愧為什麼會讓人敬愛恭敬善知識呢?
或許因為以善法要求自己,所以會慚愧,也因為追求善法,所以尊重、追隨那些實踐正法的善知識。
有同學提出:「『慚愧』跟『持戒不悔』表面上看起來是否違背?」其實不違背:慚愧可心意柔軟,避免犯下會讓自己後悔的事,懺悔可減輕過去業力的影響;持戒即不造新業,自然不悔。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舍梨子告諸比丘:「諸賢!若比丘無慚無愧,便害愛恭敬;若無愛恭敬,便害其信;若無其信,便害正思惟;若無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若無正念正智,便害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無解脫,便害涅槃。諸賢!猶如有樹,若害外皮,則內皮不成,內皮不成,則莖、幹、心、節、枝、葉、華、實皆不得成。諸賢!當知比丘亦復如是,若無慚無愧,便害愛恭敬;若無愛恭敬,便害其信;若無其信,便害正思惟;若無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若無正念正智,便害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無解脫,便害涅槃。
「諸賢!若ⓓ比丘有慚有愧,便習愛恭敬;若有愛恭敬,便習其信;若有其信,便習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習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習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諸賢!猶如有樹,不害外皮,則內皮得成,內皮得成,則莖、幹、心、節、枝、葉、華、實皆得成就。諸賢!當知比丘亦復如是,若有慚有愧,便習愛恭敬;若有愛恭敬,便習其信;若有其信,便習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習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習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
尊者舍梨子所說如是。彼諸比丘聞尊者舍梨子所說,歡喜奉行。
慚愧經第五竟ⓔ(四百六十二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經」,明本作「經下」。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若」,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 明本無「慚愧經第五竟」六字。
ⓕ 明本無「四百六十二字」六字。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犯戒,便害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無解脫,便害涅槃。若比丘持戒,便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戒經第六竟ⓓ(一百一十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經」,明本作「經上」。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明本無「戒經第六竟」五字。
ⓔ 宋、元、明三本無「一百一十字」五字。
本經中導向解脫與妨礙解脫的關鍵差別,在於是否「持戒」。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舍梨子告諸比丘:「諸賢!若比丘犯戒,便害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無解脫,便害涅槃。諸賢!猶如有樹,若害根者,則莖、幹、心、節、枝、葉、華、實皆不得成。諸賢!當知比丘亦復如是,若有犯戒,便害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無解脫,便害涅槃。
「諸賢!若比丘持戒,便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諸賢!猶如有樹,若不害根者,則莖、幹、心、節、枝、葉、華、實皆得成就。諸賢!當知比丘亦復如是,若有持戒,便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涅槃。」
尊者舍梨子所說如是。彼諸比丘聞尊者舍梨子所說,歡喜奉行。
戒經第七竟ⓕ(三百九字)ⓖ
ⓐ 「八」,大正藏原為「九」,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八」。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經」,明本作「經下」。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便」,大正藏原為「使」,今依據高麗藏改作「便」。
ⓕ 明本無「戒經第七竟」五字。
ⓖ 宋、元、明三本無「三百九字」四字。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比丘當行恭敬及善觀①,敬重諸梵行人。若比丘不行恭敬、不善觀、不敬重諸梵行已,具威儀法者,必無是處②。不具威儀法已,具學法③者,必無是處。不具學法已,具戒身④者,必無是處。不具戒身已,具定身者,必無是處。不具定身已,具慧身者,必無是處。不具慧身已,具解脫身者,必無是處。不具解脫身已,具解脫知見身者,必無是處。不具解脫知見身已,具涅槃者,必無是處。
「若比丘行恭敬及善觀,敬重諸梵行已,具威儀法者,必有是處。具威儀法已,具學法者,必有是處。具學法已,具戒身者,必有是處。具戒身已,具定身者,必有是處。具定身已,具慧身者,必有是處。具慧身已,具解脫身者,必有是處。具解脫身已,具解脫知見身者,必有是處。具解脫知見身已,具涅槃者,必有是處。」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恭敬經第八竟ⓓ(三百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經」,明本作「經上」。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明本無「恭敬經第八竟」六字。
ⓔ 宋、元、明三本無「三百字」三字。
① 善觀:善於觀察(而能學習或分辨)。
② 必無是處:沒有這種事。
③ 學法:「有學」所修的法;學佛所修的法。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有學法」。「有學」指佛弟子中尚未證阿羅漢的聖者,還有法須修學,因此稱為「學人」或「有學」。
④ 戒身:戒的聚集;戒的一類。其中「身」指「聚集」。「五分法身」(五種佛及阿羅漢成就的功德)包括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
「善於觀察」本身是中性的,小孩子由於善於觀察他人及環境,才能好好地學習。另一方面,如果對方不值得學習,則可以「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才不會盲信而被邪師所誤。
親近真正的善知識,則由於善觀而可好好地學習,也由於善觀所以知道對方是真正值得親近的善知識。
如果有人因為觀察師長而愛挑師長的毛病,但師長卻不見得真得有那麼不堪,則是瞋、疑等習性的問題,而不是觀察的問題。
也因此,佛法中強調師長及弟子彼此都應好好觀察,弟子則應恭敬地向師長學習,兩者不相違背。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比丘當行恭敬及善觀,敬重諸梵行人。若比丘不行恭敬、不善觀、不敬重諸梵行已,具威儀法者,必無是處。不具威儀法已,具學法者,必無是處。不具學法已,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不具解脫已,具涅槃者,必無是處。
「若比丘行恭敬及善觀,敬重諸梵行已,具威儀法者,必有是處。具威儀法已,具學法者,必有是處。具學法已,具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具解脫已,具涅槃者,必有是處。」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恭敬經第九竟ⓒ(二百一十七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明本無「恭敬經第九竟」六字。
ⓓ 宋、元、明三本無「二百一十七字」六字。
恭敬、善觀、敬重諸梵行人→具威儀法→具學法→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得到涅槃。
(劃底線的部分為和前一經不太相同的文字。)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愛①者,其本際②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便可得知,所因有愛ⓓ③。有愛者,則有習④,非無習。何謂有愛習?答曰無明為習。無明亦有習,非無習。何謂無明習?答曰五蓋為習。五蓋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五蓋習?答曰三惡行⑤為習。三惡行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三惡行習?答曰不護諸根為習。不護諸根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不護諸根習?答曰不正念、不正智為習。不正念、不正智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不正念、不正智習?答曰不正思惟為習。不正思惟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不正思惟習?答曰不信為習。不信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不信習?答曰聞惡法為習。聞惡法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聞惡法習?答曰親近惡知識為習。親近惡知識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親近惡知識習?答曰惡人為習。」
「是為具惡人已,便具親近惡知識。具親近惡知識已,便具聞惡法。具聞惡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護諸根。具不護諸根已,便具三惡行。具三惡行已,便具五蓋。具五蓋已,便具無明。具無明已,便具有愛。如是此有愛展轉具成。
「明、解脫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明、解脫習?答曰七覺支為習。七覺支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七覺支習?答曰四念處為習。四念處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四念處習?答曰三妙行⑥為習。三妙行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三妙行習?答曰護諸根為習。護諸根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護諸根習?答曰正念、正智為習。正念、正智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正念、正智習?答曰正思惟為習。正思惟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正思惟習?答曰信為習。信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信習?答曰聞善法為習。聞善法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聞善法習?答曰親近善知識為習。親近善知識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親近善知識習?答曰善人⑦為習。
「是為具善人已,便具親近善知識。具親近善知識已,便具聞善法。具聞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護諸根。具護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處。具四念處已,便具七覺支。具七覺支已,便具明、解脫,如是此明、解脫展轉具成。」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際經第十竟ⓔ(七百五十四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巴利本作 Purimā koṭina paññāyati bhavataṇhāya ‘ito pubbe bhavatanhā nāhosi, atha pacchā sambhavī’ ti, evañ c’etaṃ vuccati。
ⓓ 「便可得知,所因有愛」,巴利本作 Athaca pana paññyati ‘idappaccayā bhavataṇhā’ ti。
ⓔ 宋、元、明三本無「本際經第十竟」六字。
ⓕ 宋、元、明三本無「七百五十四字」六字。
① 有愛:對存在的渴愛。這裡的「有」即是十二因緣中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② 本際:(最初的)源頭。
③ 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便可得知,所因有愛:對存在的渴愛,沒有最初的源頭,我們無法去想像說:本來沒有生命的貪愛,今生突然就有了。所以我們可以了解:貪愛有其特定的原因存在(而無法去擬想過去、現在、未來有一個沒有貪愛存在的生命狀態,我只能藉由今生的修行來去除貪愛與貪愛的起因)。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無明之最初點,像這樣:在之前,無無明,而之後,它存在,是不被了知的。」
④ 有習:有直接的原因;有支持的條件。 《本相猗致經》、《緣本致經》中作「有本」。
⑤ 三惡行: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即惡的行為、言語、意念(動機)。
⑥ 三妙行:身妙行、口妙行、意妙行,即善的行為、言語、意念(動機)。又譯為「三善行」。
⑦ 善人:知道怎樣是好人而與好人聚會??;做個好人??。相當的《佛說本相猗致經》經文作「賢者聚」,相當的《佛說緣本致經》作「俊行清真潔白之聚」,相當的南傳經文無最後這一句。
本經所說的次第是:善人 → 親近善知識 → 聞善法 → 生信 → 正思惟 → 正念、正智 → 護諸根 → 三妙行 → 四念處 → 七覺支 → 明、解脫。
其中前半段和「四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維、法次法向)極為相近,後半段是經中常見由「善護諸根」至「明、解脫」的次第,如《雜阿含經》卷十一第281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四第615經等經所述。
「善人」可說是自己有些好德性,「善知識」是能夠引導我們學習善法甚至覺悟。
也可參考《雜阿含經》卷十四第346經:「以慚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順語、為善知識,為善知識故樂見賢聖、樂聞正法」。
《雜阿含經》卷十一第281經中佛陀也開示如何從六觸入處律儀下手,依次滿足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以至於明、解脫的方法。
本經說「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便可得知,所因有愛」,其中「其本際不可知」即是指沒有創世的「第一因」,只可見到「緣起」。《別譯雜阿含經》卷十六第330經也說:「生死長遠,無有邊際,無有能知其根源者,一切眾生皆為無明之所覆蓋,愛結所使,纏繫其頸,生死長途,流轉無窮,過去億苦無能知者」(CBETA, T02, no. 100, p. 485, c12-15)。就算不知最初的根源也無所謂,我們只要看當下,就能得知有生死(或是有愛)的存在,就能得知緣起。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便可得知,所因有愛。有愛者,則有食ⓔ①,非無食。何謂有愛食?答曰無明為食。無明亦有食,非無食。何謂無明食?答曰五蓋為食。五蓋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五蓋食?答曰三惡行為食。三惡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惡行食?答曰不護諸根為食。不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護諸根食?答曰不正念、不正智為食。不正念、不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正念、不正智食?答曰不正思惟為食。不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正思惟食?答曰不信為食。不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信食?答曰聞惡法為食。聞惡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惡法食?答曰親近惡知識為食。親近惡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惡知識食?答曰惡人為食。
「是為具ⓕ惡人已,便具親近惡知識。具親近惡知識已,便具聞惡法。具聞惡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護諸根。具不護諸根已,便具三惡行。具三惡行已,便具五蓋。具五蓋已,便具無明。具無明已,便具有愛。如是此有愛展轉具成。
「大海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海食?答曰大河為食。大河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河食?答曰小河為食。小河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小河食?答曰大川為食。大川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川食?答曰小川為食。小川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小川食?答曰山巖溪澗、平澤為食。山巖溪澗、平澤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山巖溪澗、平澤食?答曰雨為食。有時大雨,大雨已,則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已,則小川滿。小川滿已,則大川滿。大川滿已,則小河滿。小河滿已,則大河滿。大河滿已,則大海滿。如是彼大海展轉成滿。
「如是有愛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有愛食?答曰無明為食。無明亦有食,非無食。何謂無明食?答曰五蓋為食。五蓋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五蓋食?答曰三惡行為食。三惡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惡行食?答曰不護諸根為食。不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護諸根食?答曰不正念、不正智為食。不正念、不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正念、不正智食?答曰不正思惟為食。不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正思惟食?答曰不信為食。不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信食?答曰聞惡法為食。聞惡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惡法食?答曰親近惡知識為食。親近惡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惡知識食?答曰惡人為食。
「是為具惡人已,便具親近惡知識。具親近惡知識已,便具聞惡法。具聞惡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護諸根。具不護諸根已,便具三惡行。具三惡行已,便具五蓋。具五蓋已,便具無明。具無明已,便具有愛。如是此有愛展轉具成。
「明、解脫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明、解脫食?答曰七覺支為食。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答曰四念處為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答曰三妙行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妙行食?答曰護諸根為食。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護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思惟食?答曰信為食。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信食?答曰聞善法為食。聞善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善法食?答曰親近善知識為食。親近善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善知識食?答曰善人為食。
「是為具善人已,便具親近善知識。具親近善知識已,便具聞善法。具聞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護諸根。具護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處。具四念處已,便具七覺支。具七覺支ⓖ已,便具明、解脫。如是此明、解脫展轉具成。
「大海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海食?答曰大河為食。大河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河食?答曰小河為食。小河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小河食?答曰大川為食。大川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川食?答曰小川為食。小川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小川食?答曰山巖溪澗、平澤為食。山巖溪澗、平澤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山巖溪澗、平澤食?答曰雨為食。有時大雨,大雨已,則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已,則小川滿。小川滿已,則大川滿。大川滿已,則小河滿。小河滿已,則大河滿。大河滿已,則大海滿。如是彼大海展轉成滿。
「如是明、解脫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明、解脫食?答曰七覺支為食。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答曰四念處為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答曰三妙行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妙行食?答曰護諸根為食。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護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思惟食?答曰信為食。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信食?答曰聞善法為食。聞善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善法食?答曰親近善知識為食。親近善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善知識食?答曰善人為食。
「是為具善人已,便具親近善知識。具親近善知識已,便具聞善法。具聞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護諸根。具護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處。具四念處已,便具七覺支。具七覺支已,便具明、解脫。如是此明、解脫展轉具成。」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食經第十一竟ⓗ(一千八百三十三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經」,明本作「經上」。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巴利本作 Purimā koṭina paññāyati bhavataṇhāya ‘ito pubbe bhavatanhā nāhosi, atha pacchā sambhavī’ ti, evañ c’etaṃ vuccati。
ⓔ 「食」,巴利本作 Āhāra。
ⓕ 「具」,宋、元、明三本作「食具」。
ⓖ 宋、元、明三本無「支」字。
ⓗ 明本無「食經第十一竟」四字。
ⓘ 宋、元、明三本無「一千八百三十三字」八字。
① 食:這裡是以「食物」比喻(有愛的)滋養物。
本經所說惡的次第是:惡人⇒親近惡知識⇒聞惡法⇒不信(正法)⇒不正思惟⇒不正念、不正智⇒不護諸根⇒三惡行(殺盜淫、綺語、惡口、兩舌、妄語、貪嗔癡)⇒五蓋(貪嗔掉眠疑)⇒無明⇒有愛
本經所說善的次第是:善人⇒親近善知識⇒聞善法⇒生信⇒正思惟⇒正念、正智⇒護諸根⇒三妙行⇒四念處⇒七覺支⇒明、解脫
本經小雨、大雨一直累積的比喻,類似俗話中「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以及《法句經》:「莫輕於小惡.謂『我不招報』,須知滴水落,亦可滿水瓶,愚夫盈其惡,少許少許積。莫輕於小善.謂『我不招報』,須知滴水落,亦可滿水瓶,智者完其善,少許少許積。」或是《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二〈利益存亡品 7〉:「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便可得知,所因有愛ⓔ。有愛者,則有食,非無食。何謂有愛食?答曰無明為食。無明亦有食,非無食。何謂無明食?答曰五蓋為食。五蓋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五蓋食?答曰三惡行為食。三惡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惡行食?答曰不護諸根為食。不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護諸根食?答曰不正念、不正智為食。不正念、不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正念、不正智食?答曰不正思惟為食。不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正思惟食?答曰不信為食。不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不信食?答曰聞惡法為食。聞惡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惡法食?答曰親近惡知識為食。親近惡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惡知識食?答曰惡人為食。
「大海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海食?答曰雨為食。有時大雨,大雨已則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已,則小川滿。小川滿已,則大川滿。大川滿已,則小河滿。小河滿已,則大河滿。大河滿已,則大海滿。如是彼大海展轉成滿。
「如是具惡人已,便具親近惡知識。具親近惡知識已,便具聞惡法。具聞惡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護諸根。具不護諸根已,便具三惡行。具三惡行已,便具五蓋。具五蓋已,便具無明。具無明已,便具有愛。如是此有愛展轉具成。
「明、解脫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明、解脫食?答曰七覺支為食。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答曰四念處為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答曰三妙行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妙行食?答曰護諸根為食。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護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思惟食?答曰信為食。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信食?答曰聞善法為食。聞善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善法食?答曰親近善知識為食。親近善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善知識食?答曰善人為食。
「大海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大海食?答曰雨為食。有時大雨,大雨已,則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山巖溪澗、平澤水滿已,則小川滿。小川滿已,則大川滿。大川滿已,則小河滿。小河滿已,則大河滿。大河滿已,則大海滿。如是彼大海展轉成滿。
「如是善人具已,便具親近善知識。具親近善知識已,便具聞善法。具聞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護諸根。具護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處。具四念處已,便具七覺支。具七覺支已,便具明、解脫。如是此明、解脫展轉具成。」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食經第十二竟ⓕ(九百三十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經」,明本作「經下」。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巴利本作 Purimā koṭina paññāyati bhavataṇhāya ‘ito pubbe bhavatanhā nāhosi, atha pacchā sambhavī’ ti, evañ c’etaṃ vuccati。
ⓔ 「便可得知,所因有愛」,巴利本作 Athaca pana paññyati ‘idappaccayā bhavataṇhā’ ti。
ⓕ 明本無「食經第十二竟」六字。
ⓖ 宋、元、明三本無「九百三十字」五字。
本經與前一經同義,只是省略了複述。
我聞如是: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知有見②者,便得漏盡,非不知,非不見。云何知見便得漏盡?謂知見苦如真,便得漏盡。知見苦習ⓒ、知見苦滅、知見苦滅道如真,便得漏盡。盡智③有習,非無習。何謂盡智習?答曰解脫為習。解脫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解脫習?答曰無欲為習。無欲亦有習,非無習。何謂無欲習?答曰厭為習。厭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厭習?答曰見如實、知如真為習。見如實、知如真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見如實、知如真習?答曰定為習。定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定習?答曰樂為習。樂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樂習?答曰止為習。止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止習?答曰喜為習。喜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喜習?答曰歡悅為習。歡悅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歡悅習?答曰不悔為習。不悔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不悔習?答曰護戒為習。護戒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護戒習?答曰護諸根為習。護諸根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護諸根習?答曰正念、正智為習。正念、正智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正念、正智習?答曰正思惟為習。正思惟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正思惟習?答曰信為習。信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信習?答曰觀法忍④為習。觀法忍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觀法忍習?答曰翫誦⑤法為習。翫誦法亦有習,非無習。何謂翫誦法習?答曰受持法為習。受持法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受持法習?答曰觀法義⑥為習。觀法義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觀法義習?答曰耳界⑦為習。耳界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耳界習?答曰聞善法為習。聞善法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聞善法習?答曰往詣⑧為習。往詣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往詣習?答曰奉事⑨為習。
「若有奉事善知識者,未聞便聞,已聞便利,如是善知識若不奉事者,便害奉事習。若無奉事,便害往詣習。若無往詣,便害聞善法習。若不聞善法,便害耳界習。若無耳界,便害觀法義習。若無觀法義,便害受持法習。若無受持法,便害翫誦法習。若無翫誦法,便害觀法忍習。若無觀法忍,便害信習。若無信,便害正思惟習。若無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習。若無正念、正智,便害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習。若無解脫,便害盡智習。
「若奉事善知識者,未聞便聞,已聞便利,如是善知識,若奉事者,便習奉事。若有奉事,便習往詣。若有往詣,便習聞善法。若有聞善法,便習耳界。若有耳界,便習觀法義。若有觀法義,便習受持法。若有受持法,便習翫誦法。若有翫誦法,便習觀法忍。若有觀法忍,便習信。若有信,便習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習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習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若有解脫,便習盡智。」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盡智經第十三竟ⓓ(八百六十八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習」,元、明二本作「集」。
ⓓ 明本無「盡智經第十三竟」七字。
ⓔ 宋、元、明三本無「八百六十八字」六字。
① 劍摩瑟曇拘樓都邑:劍摩瑟曇這個拘樓國的都市,是佛陀教化遊歷最西北端的城市。又譯為「劍磨瑟曇拘樓都邑」、「劫摩沙住處」,義譯為「調牛聚落」、「調伏駮牛聚落」、「雜色牧牛聚落」、「法行城」。
② 有知有見:有知見;依自己之思慮分別而立之見解。???
③ 盡智:如實了知己身諸漏煩惱已經滅盡。???
④ 觀法忍:深思法義而加以接受。
⑤ 翫誦:「翫」讀音同「萬」,意思為研習。翫誦,意思為研習背頌。
⑥ 觀法義:觀察、洞審佛陀教法義理。???
⑦ 耳界:耳根;聽聞正法須透過耳根。???
⑧ 往詣:前往拜訪。
⑨ 奉事:服侍。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涅槃有習,非無習。何謂涅槃習?答曰解脫為習。解脫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解脫習?答曰無欲為習。無欲亦有習,非無習。何謂無欲習?答曰厭為習。厭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厭習?答曰見如實、知如真為習。見如實、知如真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見如實、知如真習?答曰定為習。定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定習?答曰樂為習。樂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樂習?答曰止為習。止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止習?答曰喜為習。喜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喜習?答曰歡悅為習。歡悅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歡悅習?答曰不悔為習。不悔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不悔習?答曰護戒為習。護戒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護戒習?答曰護諸根為習。護諸根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護諸根習?答曰正念、正智為習。正念、正智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正念、正智習?答曰正思惟為習。正思惟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正思惟習?答曰信為習。信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信習?答曰苦為習。苦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苦習?答曰老死為習。老死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老死習?答曰生為習。生亦有習,非無習。何謂生習?答曰有為習。有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有習?答曰受①為習。受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受習?答曰愛為習。愛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愛習?答曰覺②為習。覺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覺習?答曰更樂③為習。更樂亦有習,非無習。何謂更樂習?答曰六處④為習。六處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六處習?答曰名色⑤為習。名色亦有習,非無習。何謂名色習?答曰識⑥為習。識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識習?答曰行⑦為習。行亦有習,非無習。何謂行習?答曰無明為習。
「是為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處,緣六處更樂,緣更樂覺,緣覺愛、緣愛受,緣受有,緣有生,緣生老死,緣老死苦。習苦,便有信。習信,便有正思惟。習正思惟,便有正念正智。習正念正智,便有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習解脫,便得涅槃。」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涅槃經第十四竟ⓓ(六百六十三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無習。何謂」,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 明本無「涅槃經第十四竟」七字。
ⓔ 宋、元、明三本無「六百六十三字」六字。
① 受:「取」的另譯,即執取、執著。
② 覺:本經中指「受」,即感受。
③ 更樂:即「觸」的另譯,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舉例而言,眼根、光線、眼識,三者接觸而生「眼觸」,依著眼觸而生起受、想、行等心理運作。
④ 六處:指「眼、耳、鼻、舌、身、意」,即「六根」,另譯為「六入處」。處是「生出」的意思,即生出六識之處,指六根緣六塵而生起六識。
⑤ 名色:即色、受、想、行、識五陰。其中「名」是「受、想、行、識」四陰,即所有心理的運作,沒有形體而只能用名字來詮釋,因此稱作「名」;「色」即色陰,也就是物質及物理世界的現象。另外也有解釋「名色」為「分別色」,分別四大及其變化。
⑥ 識:識知;覺知。
⑦ 行:造作。例如意念的造作、意志力(??)。
在本經中,有一連串從增長煩惱到朝向解脫的次第,可分兩個部份觀察,分別如下:
朝向解脫的次第: 苦→信→正思惟→正念、正智→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涅槃
增長煩惱的次第: 無明→行→識→名色→六處→更樂(觸)→覺→愛→受→有→生→老死→苦
當中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段經文「信亦有習,非無習。何謂信習?答曰苦為習。」經文中顯示,增長煩惱與朝向解脫的交界點即是從苦到信,信再接著正思惟等法門,也符合俗語說的「苦為入道門」。
由苦生信又是什麼意思呢?推測是由慚愧、反省而漸漸進入佛法之信,當嘗試過所有世間的解決痛苦方法卻都失敗時,如果曾聽過佛法,在痛苦中就會去漸漸地省思佛法。
也可解為:了解甚麼是苦?為何是苦?如何去苦?這要透過閱讀經典與善知識的指導來修習,等到如實知苦自然就對佛陀與佛法有堅定的信心,因此才說「由苦生信」。 (接下題)
承上述,延伸的問題是:
有些人造惡卻不自覺,而有些人面對業報帶來的痛苦卻能覺察而邁向修行,這兩者是差在什麼條件呢?
或許能夠在痛苦中覺察的人,發現自己雖然增長煩惱也造惡業,但也逐漸發現若未來持續順著煩惱造作只會持續受苦,這樣的人逐漸地反省自己造惡業的行為,也就接近慚愧,接近《中阿含經》卷十第45經所說:「若比丘有慚有愧,便習愛恭敬;若有愛恭敬,便習其信」,由此發現,慚愧會是人在煩惱與痛苦中邁向覺察的起點。
然而,在世間尚未有佛法時,佛陀是怎麼面對痛苦的呢?佛陀是由自己在禪定中觀察生命流轉而得到覺悟,如《增壹阿含經》卷31第4經所說:「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本為菩薩時,未成佛道中有此念:『此世間極為勤苦;有生、有老、有病、有死,然此五盛陰不得盡本原。』是時,我復作是念:『由何因緣有生、老、病、死?復由何因緣致此災患?』當思惟此時,復生此念:『有生則有老、病、死。』爾時,當思惟是時,復更生念:『由何因緣有生?』此由有而生。復生此念:『有者,何由而有?』當思惟是時,便生此念:『此有由受而有。』復念:『此受何由而有?』爾時,以智觀之,由愛而有受。」 佛陀由自己逆推煩惱的十二緣起而證悟八正道,從此廣布佛法,利益人天,跟聽聞佛法的我們從信佛法而開始滅苦之路不一樣;佛陀也有一個稱號「等正覺」,即指佛陀是無師自通的。
我聞如是:
爾時,尊者彌醯ⓓ③為奉侍者。於是,尊者彌醯過夜平旦④,著衣持鉢,入闍鬥村而行乞食。乞食已竟,往至金鞞ⓔ⑤河邊,見地平正,名好㮈林⑥,金鞞河水極妙可樂,清泉徐流,冷暖和適,見已歡喜,便作是念:「此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極妙可樂,清泉徐流,冷暖和適,若族姓子欲學斷⑦者,當於此處,我亦有所斷,寧可在此靜處學斷耶?」
於是,彌醯食訖,中後舉ⓕ⑧衣鉢已,澡洗手足,以尼師檀ⓖ⑨著於肩上,往詣佛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白曰:「世尊!我今平旦著衣持鉢,入闍鬥村而行乞食。乞食已竟,往至金鞞河邊,見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極妙可樂,清泉徐流,冷暖和適,我見喜已,便作是念:『此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極妙可樂,清泉徐流,冷暖和適,若族姓子欲學斷者,當於此處,我亦有所斷,寧可在此靜處學斷耶?』世尊!我今欲往至彼㮈林靜處學斷。」
爾時,世尊告曰:「彌醯!汝今知不?我獨無人,無有侍者,汝可小住,須比丘來為吾侍者,汝便可去,至彼㮈林靜處而學。」
尊者彌醯乃至再三白曰:「世尊!我今欲往至彼㮈林靜ⓗ處學斷。」
世尊亦復再三告曰:「彌醯!汝今知不?我獨無人,無有侍者,汝可小住,須比丘來為吾侍者,汝便可去,至彼㮈林靜[*]處而學。」
彌醯復白曰:「世尊無為無作,亦無所觀⑩。世尊!我有為有作而有所觀。世尊!我至彼㮈林靜處學斷。」
世尊告曰:「彌醯!汝欲求斷者,我復何言?彌醯!汝去,隨意所欲。」於是,尊者彌醯聞佛所說,善受善持而善誦習,即禮佛足,繞三匝而去,詣彼㮈林。入林中已,至一樹下,敷尼師檀[*],結跏ⓘ趺坐。
尊者彌醯住㮈林中便生三惡不善之念,欲念、恚念及與害念,彼由此故便念世尊。於是,彌醯則於晡時從宴ⓙ坐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白曰:「世尊!我至㮈林,於靜處坐便生三惡不善之念,欲念、恚念及與害念,我由此故便念世尊。」
世尊告曰:「彌醯!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有五習法。云何為五?彌醯!比丘者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⑪。彌醯!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一習法。復次,彌醯!比丘者,修習禁戒,守護從解脫⑫,又復善攝威儀禮節,見纖芥⑬罪,常懷畏怖,受持學戒。彌醯!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二習法。復次,彌醯!比丘者,謂所可說聖有義⑭,令心柔軟,使心無蓋,謂說戒、說定、說慧、說解脫、說解脫知見⑮、說漸損⑯、說不樂聚會⑰、說少欲、說知足、說斷、說無欲、說滅、說宴[*]坐、說緣起⑱,得如是比沙門所說,具得易,不難得⑲。彌醯!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三習法。復次,彌醯!比丘者,常行精進,斷惡不善,修諸善法,恒自起意,專一堅固,為諸善本,不捨方便⑳。彌醯!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四習法。復次,彌醯!比丘者,修行智慧,觀興衰法㉑,得如是智,聖慧明達,分別曉了,以正盡苦㉒。彌醯!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五習法。
「彼有此五習法已,復修四法。云何為四?修惡露,令斷欲㉓;修慈,令斷恚;修息出息入,令斷亂念;修無常㉔想,令斷我慢㉕。彌醯!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修習禁戒,守護從解脫,又復善攝威儀禮節,見纖芥罪,常懷畏怖,受持學戒。彌醯!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得所可說聖有義,令心柔軟,使心無蓋,謂說戒、說定、說慧、說解脫、說解脫知見、說漸損、說不樂聚會、說少欲、說知足、說斷、說無欲、說滅、說宴[*]坐、說緣起,得如是比沙門所說,具得易,不難得。
「彌醯!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行精進,斷惡不善,修諸善法,恒自起意,專一堅固,為諸善本,不捨方便。彌醯!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行智慧,觀興衰法,得如此智,聖慧明達,分別曉了,以正盡苦。彌醯!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修惡露,令斷欲;修慈,令斷恚;修息出息入,令斷亂念;修無常想,令斷我慢。彌醯!若比丘得無常想者,必得無我㉖想。彌醯!若比丘得無我想者,便於現法斷一切我慢,得息、滅、盡、無為㉗、涅槃㉘。」
佛說如是。尊者彌醯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彌醯經第十五竟ⓚ(千三百二十三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闍鬪」,巴利本作 Jantu。
ⓓ 「彌醯」,巴利本作 Meghiya。
ⓔ 「金鞞」,巴利本作 Kimikālā。
ⓕ 「舉」,宋、元、明三本作「攝」。
ⓖ 「檀」,宋、元、明三本作「壇」。[*]
ⓗ 「靜」,宋、元二本作「靖」。[*]
ⓘ 「跏」,大正藏原為「加」,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跏」。
ⓙ 「宴」,大正藏原為「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 明本無「彌醯經第十五竟」七字。
ⓛ 宋、元、明三本無「千三百二十三字」七字。
① 摩竭陀: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恆河中游南岸地區。另譯為「摩竭提」。
② 闍鬪:「闍」讀音為「都」時,指城門上的平臺,讀音為「舌」時,如「阿闍梨」。「鬪」,「鬥」的異體字。
③ 醯:讀音同「西」。
④ 平旦:天亮的時候。
⑤ 鞞:讀音有兩種,一者讀音同「丙」,一者讀音同「悲」。
⑥ 名好㮈林:名聲很好的芒果林。「㮈」指芒果,又譯為「菴羅」。
⑦ 斷:斷除、捨斷。
⑧ 舉:拿起。「舉衣鉢」在這裡指拿起衣鉢。
⑨ 尼師檀:坐時或臥時墊在身下,以保持衣服乾淨的長方形布。又譯為坐具、敷具。
⑩ 世尊無為無作,亦無所觀:世尊已解脫,不需再修行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不再有任何更進一步應作的,對已作的不再有增加」。
⑪ 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善知識和善知識在一起,善知識間相處和諧。
⑫ 從解脫:戒條,另譯作「波羅提木叉」。
⑬ 纖芥:很微細、很微小的東西。
⑭ 所可說聖有義:世尊所認可的說法,如說聖、有義。
⑮ 解脫知見:知道自己已證得了解脫的智慧。
⑯ 漸損:漸漸減損(惡不善法)。
⑰ 不樂聚會:不喜歡熱鬧,喜歡獨處。
⑱ 緣起:由因緣(種種條件)而生的事物,即「有為法」。
⑲ 比沙門所說,具得易,不難得:如是這一類佛陀所說的,都做得到,不難做到。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對如此之論是隨欲獲得者、不困難獲得者、無困難獲得者」。
⑳ 恒自起意,專一堅固,為諸善本,不捨方便:時時作意,專一而堅持地以各種方法修行善因。
㉑ 觀興衰法:又譯為「觀察生滅」、「觀法生滅」。
㉒ 正盡苦:徹底地斷盡所有的苦。
㉓ 修惡露,令斷欲:修不淨觀以斷貪欲。
㉔ 無常:遷流變化,沒有恆常不變的。
㉕ 我慢:自我中心、傲慢;因為認為五陰有我而有的傲慢。
㉖ 無我:又作非身、非我;即沒有永遠不變、獨立自存、具有支配能力,為靈魂或本體之實有者。
㉗ 無為:無造作的;不是由因緣而生的(因此也不會隨因緣而滅)。例如涅槃。
㉘ 涅槃:滅除煩惱、生死。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有五習法。云何為五?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一習法。復次,比丘!修習禁戒,守護從解脫,又復善攝威儀禮節,見纖芥罪,常懷畏怖,受持學戒,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二習法。復次,比丘!謂所可說聖有義,令心柔軟,使心無蓋,謂說戒、說定、說慧、說解脫、說解脫知見、說漸損、說不樂聚會、說少欲、說知足、說斷、說無欲、說滅、說宴ⓒ坐、說緣起,得如是比沙門所說,具得易,不難得,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三習法。復次,比丘!常行精進,斷惡不善,修諸善法,恒自起意,專一堅固,為諸善本,不捨方便,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四習法。復次,比丘!修行智慧,觀興衰法,得如此智,聖慧明達,分別曉了,以正盡苦,心解脫未熟,欲令熟者,是謂第五習法。
「彼有此五習法已,復修四法。云何為四?修惡露,令斷欲;修慈,令斷恚;修息出息入,令斷亂念;修無常想,令斷我慢。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修習禁戒,守護從解脫,又復善攝威儀禮節,見纖芥罪,常懷畏怖,受持學戒。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得所可說聖有義,令心柔軟,使心無蓋,謂說戒、說定、說慧、說解脫、說解脫知見、說漸損、說不樂聚會、說少欲、說知足、說斷、說無欲、說滅、說宴[*]坐、說緣起,得如是比沙門所說,具得易,不難得。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行精進,斷惡不善,修諸善法,恒自起意,專一堅固,為諸善本,不捨方便。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行智慧,觀興衰法,得如此智,聖慧明達,分別曉了,以正盡苦。若比丘自善知識與善知識俱,善知識共和合,當知必修惡露,令斷欲;修慈,令斷恚;修息出息入,令斷亂念;修無常想,令斷我慢。若比丘得無常想者,必得無我想,若比丘得無我想者,便於現法斷一切我慢,得息、滅、盡、無為、涅槃。」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即為比丘說經第十六竟ⓓ(六百八十三字)ⓔ
中阿含習相應品第五竟(初一日誦)ⓕ
中阿含經卷第十(九千七百五十六字)ⓖ
ⓐ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 明本無「初一日誦」四字。
ⓒ 「宴」,大正藏原為「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 明本無「即為比丘說經第十六竟」十字。
ⓔ 宋、元、明三本無「六百八十三字」六字。
ⓕ 大正藏無此段文字,明本作「習相應品第五竟」,今依據宋、元二本補上。
ⓖ 宋、元、明三本無「九千七百五十六字」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