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638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摩竭提那羅聚落,疾病涅槃,沙彌瞻視供養。

爾時,尊者舍利弗因病涅槃。

時,純[*]陀沙彌供養尊者舍利弗已,取餘舍利,擔持衣鉢,到王舍城,舉衣鉢,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禮尊者阿難足已,却住一面,白尊者阿難:「尊者當知,我和尚尊者舍利弗已涅槃,我持舍利及衣鉢來。」

於是尊者阿難聞純陀沙彌語已,往詣佛所,白佛言:「世尊!我今舉體離解四方易韻持辯閉塞,純陀沙彌來語我言:『和尚[*]舍利弗已涅槃,持餘舍利及衣鉢來。』」

佛言:「云何?阿難!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涅槃耶?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涅槃耶?」

阿難白佛言:「不也,世尊!」

佛告阿難:「若法我自知,成等正覺所說,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涅槃耶?」

阿難白佛:「不也,世尊!雖不持所受戒身乃至道品法而涅槃,然尊者舍利弗持戒多聞,少欲知足,常行遠離,精勤方便,攝念安住,一心正受舍利弗尊者超級有智慧捷疾智慧、深利智慧、超出智慧、分別智慧、大智慧、廣智慧、甚深智慧、無等智慧,智寶成就,能示、能教、能照、能喜,善能讚歎,為眾說法。是故,世尊!我為法故,為受法者故,愁憂苦惱。」

佛告阿難:「汝莫愁憂苦惱。所以者何?若生、若起、若作有為、敗壞之法,何得不壞?欲令不壞者,無有是處。我先已說,一切所愛念種種諸物、適意之事,一切皆是乖離之法,不可常保。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如大寶山,大先崩。如是,如來大眾眷屬,其大聲聞先般涅槃。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然其彼方,我則不空,以有舍利弗故。我先已說故,汝今,阿難!如我先說,所可愛念種種適意之事,皆是別離之法,是故汝今莫大愁毒。阿難!當知:如來不久亦當過去。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依四念處是故,阿難!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

阿難白佛:「世尊!云何自洲以自依?云何法洲以法依?云何不異洲、不異依?」

佛告阿難:「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洲依。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摩竭提那羅聚落」,巴利本作 Magadha Nālagāmaka。

「純」,聖本作「淳」。*

「純陀」,巴利本作 Cunda。

「尚」,大正藏原為「上」,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尚」。*

「定身」,巴利本作 Samādhikkhandha。

「慧身」,巴利本作 Paññakkhandha。

「解脫身」,巴利本作 Vimuttikkhandha。

「解脫知見身」,巴利本作 Vimuttiññāṇadassanakkhandha。

「示」,大正藏原為「視」,今依據前後文改作「示」。

「善」,宋、元、明三本作「捨」。

「生」,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聖本改作「生」。

「自洲」,巴利本作 Attadīpa。

「法依」,宋、元、明三本作「依法」。

[註解]

摩竭提: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恆河中游南岸地區。另譯為「摩竭陀國」。

那羅聚落:摩竭提國的村名,是舍利弗的出生地及圓寂地,位於王舍城北方約十公里,今日印度比哈爾邦的巴羅貢村。又譯為「那羅揵陀」、「那爛陀」。

純陀:沙彌名,七歲即出家,是舍利弗尊者出家前的弟弟,也是舍利弗尊者的侍者,在佛陀教他如何滅外道六十二見後證得阿羅漢果,參見《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三〈善惡品 47〉第9經。又譯為「大均頭」、「純陀」、「大純陀」、「周那」、「摩訶周那」。

瞻視:照顧。

舍利:遺骸、遺體火化後的遺骨。

和尚:弟子對師父的尊稱,為音譯,又譯為「和上」,義譯為「親教師」。

舉體離解:過度悲傷到全身好像要崩潰了。

四方易韻:四方都黯淡走調。

持辯閉塞:失去了平日的辯才,幾乎說不出話來。

戒身:戒的聚集;戒的一類。其中「身」指「聚集」。「五分法身」(無學聖者所具備的五種功德)包括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

涅槃:滅。這裡是俗語的用法。「戒身涅槃耶?」是指「戒的一類(法身功德)消失了嗎?」

定身:定的聚集;定的一類。

慧身:智慧的聚集;智慧的一類。

解脫身:解脫的聚集;解脫的一類。

解脫知見身:知道自己已證得了解脫的智慧的聚集;知道自己已證得了解脫的智慧的一類。

四正斷:正確地勤奮於四個層面:(1)已生惡令斷滅、(2)未生惡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起、(4)已生善令增長。其中「斷」指決斷,引申為勤奮的意思。另譯為「四正勤」。

四如意足:基於四種因素產生禪定、成就神通:(1)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2)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3)意定斷行成就如意足、(4)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

五根:如同根生莖葉般能增上其他善法的五個根本:(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五力:由五根實修而發揮出的具體力量,即:(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七覺支:覺悟的七個要素:(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輕安覺支、(6)定覺支、(7)捨覺支。又譯為「七覺分」。

八道支:邁向解脫的八個正確途徑:(1)正見、(2)正志、(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又譯為「八聖道」、「八正道」。

道品法:能達到解脫的具體修行方法,就是上文的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共37種,常合稱為「三十七道品」。

雖不持所受戒身乃至道品法而涅槃:雖然(舍利弗)沒有帶著他的五分法身以及佛法一起圓寂。

一心:專注、純一的心。是「定」的別名之一,又譯為「心一境性」。

能示、能教、能照、能喜:能夠開示、教導、鼓勵、使歡喜,為佛陀教化眾生的四種方式。

若生、若起、若作:凡是(因緣而)產生的、開始的、形成的。

有為:有造作的;因緣而生的。「為」是「造作」的意思。

巖:高峻的山崖。

般涅槃:「般」為完全,「涅槃」為滅除煩惱、生死。此處特指解脫者的去世。

然其彼方,我則不空:只要是有舍利弗在的地方,就如同我也在那裡。

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應當依靠觀察自己的身心而修證佛法,依靠正法的教導而修證佛法,不必外求。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依於四念處

縱使佛陀和大師們人不在了,佛弟子們更是要依法修行以自行體證佛法。

由本經可知自依、法依,依的不是己見,而是依佛法修四念處以自證。「念覺支」(即四念處)是「七覺支」的第一個,要有念覺支為基礎,根基於其上發展其餘各覺支,其餘各覺支才不是空中樓閣。因此四念處的確像洲渚般,是實修佛法所依靠的基礎。

  • 「洲」和「燈」

梵文的 dvīpa 或巴利文的 dīpa 有「洲」、「燈」兩個意思,因此「自洲」在其他經中也有翻譯為「自熾然」,例如在其餘《阿含經》中:

《中阿含經》卷十五〈王相應品 1〉第70經:「當自然法燈,自歸己法,莫然餘燈,莫歸餘法。」(CBETA, T01, no. 26, p. 520, b19-21)

《增壹阿含經》卷十二〈三供養品22〉第3經:「云何,比丘!當自熾然,當自修行,得修行法,獲無比法?於是,比丘!內自觀身,外自觀身,內外自觀身而自遊戲;內觀痛,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意,外觀意,內外觀意;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而自遊戲。」(CBETA, T02, no. 125, p. 607, b17-22)

《長阿含經》卷二第2經遊行經:「云何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阿難!比丘觀內身精勤無懈怠,憶念不忘,除世貪憂;觀外身、觀內身外身,精勤不懈怠,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CBETA, T01, no. 1, p. 15, b7-12)

「自熾然」是比喻修行自證的智慧猶如燈明,和其他經中以「滅熾然」比喻滅除像火燒般逼迫身心的煩惱,當中的「熾然」是作不同的比喻。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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