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33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觀無我,能斷於三寶及四諦的狐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繫其,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不知本際?」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哀愍,廣說其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色有故,色事起,色繫著,色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繫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諸比丘!色為常耶?為非常耶?」

答曰:「無常,世尊!」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

答曰:「是苦,世尊!」

「如是,比丘!若無常者是苦,是苦有故,是事起、繫著、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繫其頭,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諸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如是見、聞、覺、識得、求、憶、隨覺、隨觀,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若有見言有我、有世間、有此世,常、恒、不變易法,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若復有見非此我、非此我所、非當來我、非當來我所,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若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見處觀察非我、非我所,如是觀者,於佛所狐疑斷,於法、於僧狐疑斷。是名,比丘!多聞聖弟子不復堪任身、口、意業三惡道正[*]使放逸,聖弟子決定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來,作苦邊。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其」,大正藏原為「我」,今依據高麗藏改作「其」。

「知」,大正藏原為「去」,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知」。

「得、求」,大正藏原為「求、得、隨」,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得、求」。

[註解]

愛繫其首:被貪愛綁著而牽著走(如同牛被軛給拉著走)。

驅馳:奔走。

本際:源頭。

見、聞、覺、識:看、聽、感覺、知道。又譯為「見、聞、覺、知」,其中「見」是眼識的作用,「聞」是耳識的作用,「覺」是鼻舌身三識的作用,「識(知)」是意識的作用。

得、求、憶、隨覺、隨觀:所獲得的、所尋求的、所憶念的、投向的注意力、持續的注意力。這些是由粗到細列舉「意識」相關的造作,以指明前一「識」字特指「意識」而不是指整體的識陰。其中「覺、觀」新譯為「尋、伺」,尋是投向的注意力,是粗的心相,伺是持續的注意力,是細的心相。

有我、有世間、有此世,常、恒、不變易法:即「常見」,認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變的見解。例如認為有「真我」或「造物主」永恆不變的見解。

非此我、非此我所、非當來我、非當來我所:沒有此世的我、沒有此世我所擁有的、沒有未來世的我、沒有未來世我所擁有的;在此經特指「斷見」的一種。與佛法的不同在於佛法的「無我」是基於因緣生滅的結論,而不是否定因果的斷滅論。

六見處:六個觀察處。這六個觀察處為「五陰」加上外道虛妄的邊見(常見、斷見)所見,都是無我的。

不復堪任:不再能夠。

身、口、意業:統稱三業,有善有惡。身善業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口善業指不妄言、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意善業指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反之為惡業。

三惡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

正使放逸:縱使懈怠於修行。

決定向三菩提:必定正確地趨向正覺,指初果聖者不會退轉,遲早會證得涅槃。三菩提為音譯,義譯為「正覺」,另譯作「三佛」,指真正的覺悟。

七有天人往來:最多於天界與人間往返七次;為證得「須陀洹果」者。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六見處」可能是指:

  1. 色: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
  2. 識:見、聞、覺、識(得、求、憶、隨覺、隨觀)
  3. 邊見:常見(見言有我、有世間、有此世,常、恒、不變易法)、斷見(見非此我、非此我所、非當來我、非當來我所)

這六見處所見,通通都是「無我」的(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前五見處是經中常提的五陰,在第一個「色」及最後一個「識」額外有舉例說明,這是佛經中常見的說法形式。

第六見處是說不管根據什麼理論或見解,例如有人聲稱有「常恒不變易法」或「我是斷滅不存在的」,不管怎麼講,聖者知道這些所描述的東西通通都是無我的。

說「我是斷滅不存在的」,其實仍然是基於「我見」,因為這仍是由有「我見」的凡夫根據「我見」而作的臆測,硬說「我」是「斷滅不存在」,不是如實觀因緣生滅而無我。例如唯物論者主張死後一了百了的斷滅見,但唯物論者不會沒有「我見」或「我執」,也無法脫離輪迴,只是由於唯物論者無法如實知輪迴相續的現象而作錯誤的推論。

第六見處可以引申包含各種邊見,像是若有新興宗教聲稱其供奉的佛是超出三界的「造物主」,或發明某高於五陰的識是不滅的「真我」,聲稱:「這些不在五陰之內,因此佛陀說的『五陰無我』不適用」,雖然號稱不屬於五陰(第一見處至第五見處),其實仍不出五陰,都屬於第六見處的邊見,佛陀兩千六百年前就講明這一切都是無我的。

卷三第63經就說了:「若沙門、婆羅門計有我,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計有我。」(CBETA, T02, no. 99, p. 16, b15-16) 從佛教的角度,外道聲稱的我其實不出五陰。

相關的諸多經文佐證,可參照線上「進階辨正」的內容。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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