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 卷10 第42經 習相應品何義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難則於晡時從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白曰:「世尊!持戒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持戒者,令不悔義。阿難!若有持戒者,便得不悔。」

復問:「世尊!不悔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不悔者,令歡悅義。阿難!若有不悔者,便得歡悅。」

復問:「世尊!歡悅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歡悅者,令義。阿難!若有歡悅者,便得喜。」

復問:「世尊!喜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喜者,令止義。阿難!若有喜者,便得止身。」

復問:「世尊!止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止者,令義。阿難!若有止者,便得覺樂。」

復問:「世尊!樂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樂者,令義。阿難!若有樂者,便得定心。」

復問:「世尊!定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定者,令見如實知如真義。阿難!若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

復問:「世尊!見如實、知如真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見如實、知如真者,令義。阿難!若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

復問:「世尊!厭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厭者,令無欲義。阿難!若有厭者,便得無欲。」

復問:「世尊!無欲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無欲者,令解脫義。阿難!若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癡。是為,阿難!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阿難!多聞聖弟子因定便得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阿難!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佛說如是。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何義經第一竟(五百二十九字)

[校勘]

「二慚」,大正藏原為「慚二」,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二慚」。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宴」,大正藏原為「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見如實、知如真」,巴利本作 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

宋、元、明三本無「何義經第一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五百二十九字」六字。

[註解]

何義:有什麼意義?為了什麼目的?

不悔:不後悔。

喜:心舒適愉悅。

止身:身體的寧靜。「止身」在本卷中又簡稱「止」,另譯為「猗息」、「輕安」、「止息」。

樂:身心舒適愉悅。

定:心專注而不散亂。

見如實:即「如實見」;如其原貌、契合真理地見到。

知如真: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又譯為「如實知」。

厭:厭離。

無欲:沒有貪欲。

解脫:離開束縛而得到自在。

多聞聖弟子:經常聽聞佛法的佛弟子。

生已盡:煩惱已經斷盡。

梵行已立:已經完成清淨的修行。

所作已辦:該做的修學都已辦到。

不更受有:命終之後,不再受三界的生死輪迴。

法法相益:前一法有助於後一法的達成。

法法相因:前一法為後一法的因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持戒而不會後悔

經中說「持戒者,令不悔義」,因為持戒不作壞事,自然就不需要後悔。

顯現在外,則如孔子所說「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應對他人時的心境,進一步可如孟子所說的「仁者無敵」。

  • 如何從持戒趣向解脫

因為持戒,就不會後悔。

因為不後悔,就能夠感到歡欣。

因為歡欣,心就能夠喜悅(喜)。

因為心喜悅,就能夠達到身體的寧靜(止身)。

因為身體寧靜,身心就能夠快樂(樂)。

因為身心快樂,心就能夠保持專注而不散亂(定)。

經常聽聞佛法的佛弟子,因為心保持專注而不散亂,就能夠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因為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就能夠厭離。

因為厭離,就能夠沒有欲望。

因為沒有欲望,就能夠離開束縛而得到自在(解脫)。

因為解脫,就知道已經解脫,煩惱已經斷盡,已經完成清淨的修行,該做的修學都已辦到,命終之後,不再受三界的生死輪迴,契合真理地知道。

阿難問佛陀持戒的意義,層層深入,連續問了十個為什麼,很有啟發性。阿難追根究底的精神很值得效法,追根究底之後,較能夠確信事情的本質。

  • 喜和樂的次第性

經中「喜」和「樂」的詳細定義,要視經文前後文來判定。一般說來,喜較粗淺,樂較細緻;喜只有達到身或心之一,樂則遍及身心;喜較雀躍而不穩定,樂較寧靜而穩定;喜的階段較有所求,樂的階段較無所求。

舉個粗淺的例子,有人會因為親近佛法僧而有「喜」悅、或是行善而有「喜」悅,進一步昇華則可知足常「樂」。

  • 修滿五法而達到禪定

本經中提到的「歡悅、喜、止身、樂、定」可對應到《雜阿含經》卷十七第482經提到遠離世間而體證禪悅時,所修滿的五法:「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

《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一第86經也說:「彼聞法已,便知法解義;彼因知法解義故,便得歡悅;因歡悅故,便得歡;因歡喜故,便得止身;因止身故,便得覺;因覺樂故,便得心。」

《雜阿含經》卷十八第495經中,佛陀也說明以持戒為基礎,漸次滿足這五法,再進修以得到涅槃的次第:「持戒比丘根本具足,所依具足,心得信樂;得信樂已,心得歡喜寂靜三昧、如實知見、厭離、離欲、解脫;得解脫已,悉能疾得無餘涅槃。」(CBETA, T02, no. 99, p. 129, a18-21)

《雜阿含經》卷二十四第615經記載修習四念處能滿足這五法:「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已生;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受身樂已,其心則。」(CBETA, T02, no. 99, p. 172b16-18)

《雜阿含經》卷三十三第931經記載修習六念也可以漸次滿足這五法:「聖弟子如是念時,不起貪欲纏,不起瞋恚、愚癡心,其心正直,得如來義,得如來正法;於如來正法、於如來所得隨喜心;隨喜心已,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受樂已,其心;心定已,彼聖弟子於兇嶮眾生中,無諸罣礙,入法流水,乃至涅槃。」(CBETA, T02, no. 99, p. 237, c23-29)

  • 七覺支

本經中的次第並不是唯一的次第,而是從持戒趣向解脫的一種次第例子。

大方向的說明,也可參考《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711經等經中對「七覺支」次第的解說,雖然文字不同、範圍不同,但在方向上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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