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第5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彌勒菩薩至如來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彌勒菩薩白世尊言:「菩薩摩訶薩成就幾法,而行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

佛告彌勒:「若菩薩摩訶薩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云何為四?於是,菩薩惠施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選擇人,恒作斯念:『一切由食而存,無食則喪。』是謂菩薩成就此初法,具足六度。

「復次,菩薩若惠施之時,頭、目、髓、腦,國、財、妻、子,歡喜惠施,不生著想。由如應死之人臨時還活,歡喜踊躍,不能自勝。爾時,菩薩發心喜悅,亦復如是,布施誓願不生想著。

「復次,彌勒!菩薩布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是謂成就此三法,具足六度。

「復次,彌勒!菩薩摩訶薩布施之時,作是思惟:『諸有眾生之類,菩薩最為上首,具足六度,了諸法本。何以故?以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進,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錯亂,具足辯才,法門終不越次,使此諸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羅蜜。』

「若菩薩摩訶薩行此四法,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是故,彌勒!若菩薩摩訶薩欲施之時,當發此誓願,具足諸行。如是,彌勒!當作是學。」

爾時,彌勒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在=却【聖】

  「在」,聖本作「却」。
  「却」,大正藏原為「在」,今依據聖本改作「却」。

作=施【宋】【元】【明】

  「作」,宋、元、明三本作「施」。
  「施」,大正藏原為「作」,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施」。

想=相【聖】

  「想」,聖本作「相」。
  「相」,大正藏原為「想」,今依據聖本改作「相」。

「以」,大正藏原為「食已」,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以」。

興=與【宋】【元】【明】

  「興」,宋、元、明三本作「與」。
  「與」,大正藏原為「興」,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與」。

精進=精勤【宋】【元】【明】

  「精進」,宋、元、明三本作「精勤」。
  「精勤」,大正藏原為「精進」,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精勤」。

[註解]

檀:布施。

六波羅蜜:「波羅蜜」是「解脫、彼岸」之意。又作「六度波羅蜜」,指六種能幫助我們過度到彼岸的方法,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彌勒菩薩問佛陀:菩薩布施時,要怎麼做,而能夠具足六波羅蜜,成就無上的智慧呢?

佛陀回答:菩薩布施時,要滿足四個要素,如此能夠具足六波羅蜜,成就無上的智慧:

  1. 平等布施各種人,不挑選布施的對象。抱持這樣的心念:一切眾生都需要食物才能夠生存,沒有食物便會死亡。
  2. 歡喜布施,不執著於布施給他人的物品。
  3. 無我布施,布施普及一切眾生,不是為了讓自己能夠成就無上的智慧。
  4. 抱持這樣的心念:修行者接受布施,食用後,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恒若一心,意不錯亂。布施是為了讓所有眾生都能早日具足六波羅密。
  • 世尊是因材施教,時間點不一樣講的就不一樣。對一開始的人(例如本品第三經的給孤獨長者)布施要發願,當像彌勒這類菩薩,布施時應「布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才能「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bachida)
  • 本經呼應到布施應該要三輪體空:也就是對於「施者」、「受者」、「施物」都不執著。
  • 本經中,布施的勝義,也可對照《金剛經》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
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
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
菩薩。」(CBETA, T08, no. 235, p. 751, b5-12)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
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
其福德不可思量。」(CBETA, T08, no. 235, p. 749, a12-16)


布施相關經文,可參考 Digest 版摘句:

另外,也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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