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17 第455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緣界種種故生種種,緣種種觸生種種,緣種種想生種種,緣種種欲生種種,緣種種覺生種種,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云何種種界?謂十八界,眼界,乃至法界。

「云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云何?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謂緣眼界生眼觸,非緣眼觸生眼界,但緣眼界生眼觸;緣眼觸生眼想,非緣眼想生眼觸,但緣眼觸生眼想;緣眼想生眼欲,非緣眼欲生眼想,但緣眼想生眼欲;緣眼欲生眼覺,非緣眼覺生眼欲,但緣眼欲生眼覺;緣眼覺生眼熱,非緣眼熱生眼覺,但緣眼覺生眼熱;緣眼熱生眼求,非緣眼求生眼熱,但緣眼熱生眼求。如是耳、鼻、舌、身……意界緣生意觸,乃至緣意熱生意求,亦如是廣說。是名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非緣種種求生種種熱,乃至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但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內六入處,外六入處亦如是說。

[校勘]

宋、元二本無「品」字。

高麗藏無本經,大正藏將本經以附文格式置於卷末,今依宋、元、明三本將本經置於卷初。

大正藏在「緣」字之前有一「非」字,今依據前後文刪去。

[註解]

覺:念頭,新譯為「尋」。相當的南傳經文中「覺」的次序在「欲」之前。

熱:熱忱。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參見卷十六第454經的「讀經拾得」。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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