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異比丘從座起,整衣服,稽首禮足,合掌白佛言:「世尊!所說內觸法,我已取也。」時,彼比丘於佛前如是如是自記說③。如是如是世尊不悅。
爾時,尊者阿難在佛後執扇扇佛,佛告阿難:「如聖法、律內觸法,異於此比丘所說。」
阿難白佛:「今正是時,唯願世尊為諸比丘說賢聖法、律內觸法,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阿難:「善哉,諦聽,當為汝說。此諸比丘取內觸法,應如是思惟:『若眾生所有種種眾苦生,此苦何因、何集、何生、何觸④?』作如是取時,當知此苦億波提⑤因、億波提集、億波提生、億波提轉ⓐ。
「復次,比丘內觸法,又億波提何因、何集、何生、何觸?彼取時當復知億波提愛因、愛集、愛生、愛觸⑥。
「復次,比丘取內觸法,當復知愛何因、何集、何生、何觸。如是取時當知世間所念諦正之色⑦,於彼愛生而生、繫而繫、住而住⑧。
「若諸沙門、婆羅門於世間所念諦正之色,作常想、恒想、安隱想、無病想、我想、我所想而見,則於此色愛增長;愛增長已,億波提增長,億波提增長已,苦增長;苦增長已,則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不解脫苦。譬如路側清涼池水,香味具足,有人以毒著中,陽春之月,諸行路者風熱渴逼,競來欲飲。有人語言:『士夫!此是清涼池ⓑ,色香味具足,然中有毒,汝等勿飲。若當飲者,或令汝死,或近死苦。而彼渴者不信而飲,雖得美味,須臾或死,或近死苦。』如是,沙門婆羅門見世間可念端正ⓒ之色,作常見、恒見、安隱見、無病見、我、我所見,乃至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若諸沙門、婆羅門於世間可念端正[*]之色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⑨、無常、苦、空、非我,彼愛則離,愛離故億波提離,億波提離故則苦離,苦離故則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離。譬如路側清涼池水,香味具足,有人以毒著中,陽春之月,諸行路者風熱渴逼,競來欲飲,有人語言:『此水有毒!汝等勿飲,若當飲者,或令汝死,或近死苦。』彼則念言:『此水有毒,若當飲者,或令我死,或近死苦,我且忍渴,食乾麨⑩飯,不取水飲。』如是,沙門、婆羅門於世間可念之色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乃至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故,阿難!於此法如是見、如是聞、如是覺、如是知,於過去、未來亦如ⓓ此道。如是觀察。」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億波提因、億波提集、億波提生、億波提轉」,巴利本作 Upadhinidānaṃ upadhisamudayaṃ upadhijātikaṃ upadhipabhavaṃ。
ⓑ 大正藏無「池」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 「正」,大正藏原為「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正」。[*]
ⓓ 「如」,宋、元、明三本作「於」。
[註解]
① 內觸法:內心觸發的原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內在的探查」。
② 取:得到;把握。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把握」。
③ 記說:決定說;確定說。這裡特指這位比丘有自信地解說。
④ 何因、何集、何生、何觸:什麼是其原因?什麼是其集起?什麼產生它?什麼觸發它?其中「何觸」又譯為「何轉」,「轉」指依因緣而生起。
⑤ 億波提:為音譯,義譯為「依著」、「有餘」,指生命存在的基礎。阿羅漢自知不受「後有」,即自證已無「億波提」。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依著」。
⑥ 愛因、愛集、愛生、愛觸:「愛」是原因、「愛」而集起、「愛」而產生、「愛」而觸發。
⑦ 世間所念諦正之色:世間可愛的美好的事物。「諦」疑為「端」的訛誤。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當世間中可愛的、令人滿意的色」。
⑧ 於彼愛生而生、繫而繫、住而住:對於美好的事物,有貪愛生起才生起(貪愛),(有貪愛)繫著才繫著(貪愛),保持(在貪愛上)才保持(在貪愛上)。
⑨ 如病、如癰、如刺、如殺:(譬喻色境的後患)如同疾病、膿瘡、毒刺、凶器。
⑩ 麨:一種將米、麥炒熟後磨粉製成的乾糧。讀音同「炒」。
[對應經典]
-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因緣相應12〉第66經觸經。
- 《雜阿含經》梵文殘卷 SF 158。
[讀經拾得]
- 內觸法
內心觸發的原理,是覺察在面對可愛的境界時,如果有貪愛就會產生後有,導致不可避免的苦;如果觀察、思惟此可愛境界的過患,而不起貪愛,就不會產生後有,也就不會有苦。
本經以十二因緣的「名色」支、「愛」支、「有」支、「苦」支來舉例,雖然跳過了中間的「六入、觸、受」與「取」支,但實際上這幾支仍是發生了,例如要有「六入處」才看得到色境,只不過在本經的舉例中沒有特別提出來而已。
- 有毒的飲料喝不喝?
當我們看到美色時,是否產生貪愛執著,進而作常想、恒想、安隱想、無病想、我想、我所想?佛陀說這樣的問題,就好像是口渴時見到了清涼甘甜、卻被下毒的池水,此時要喝還是不喝?
面對美色時,而能夠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不起貪愛執著、進而修行解脫,這就好像能忍住乾渴的人,雖然一開始會比較苦,但卻避免因為喝了毒水而喪命的災禍。
《雜阿含經》卷十八第490經:「欲者,謂眼所識色可愛、樂、念,染著色。耳聲、鼻香、舌味、身所識觸可愛、樂、念,染著觸。閻浮車!此功德非欲,但覺想思惟者。」(CBETA, T02, no. 99, p. 127, b5-7) 美色本身只是世間的現象,凡夫心中錯誤的取相所導致的貪欲,才會帶來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