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 卷42 第162經 根本分別品分別六界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摩竭提國,往詣王舍城宿。於是,世尊往至陶家,語曰:「陶師!我今欲寄陶屋一宿,汝見聽耶?」

陶師答曰:「我無所違。然有一比丘先已住中,若彼聽者,欲住隨意。」

爾時,尊者弗迦羅娑利先已在彼住陶屋中。於是,世尊出陶師家入彼陶屋,語尊者弗迦羅[*]娑利曰:「比丘!我今欲寄陶屋一宿,汝見聽耶?」

尊者弗迦羅[*]娑利答曰:「君!我無所違。且此陶屋草座已敷,君欲住者,自可隨意。」

爾時,世尊從彼陶屋出外洗足訖,還入內,於草座[*]上敷尼師壇結跏趺坐,竟夜默然靜坐定意,尊者弗迦邏娑利亦竟夜默然靜[*]坐定意。彼時,世尊而作是念:「此比丘住止寂靜,甚奇!甚特!我今寧可問彼比丘:『汝師是誰?依誰出家學道受法?』」

世尊念已,問曰:「比丘!汝師是誰?依誰出家學道受法?」

尊者弗迦羅[*]娑利答曰:「賢者!有沙門瞿曇釋種子,捨釋宗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覺無上正盡覺,彼是我師,依彼出家學道受法。」

世尊即復問曰:「比丘!曾見師耶[*]?」

尊者弗迦羅[*]娑利答曰:「不見。」

世尊問曰:「若見師者,為識不耶[*]?」

尊者弗迦羅[*]娑利答曰:「不識。然,賢者!我聞世尊、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彼是我師,依彼出家學道受法。」

彼時,世尊復作是念:「此族姓子依我出家學道受法,我今寧可為說法耶[*]?」

世尊念已,語尊者弗迦羅[*]娑利曰:「比丘!我為汝說法,初善、中善、竟亦善,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謂分別六界,汝當諦聽,善思念之。」

尊者弗迦羅[*]娑利答曰:「唯然。」

名詞定義

佛告彼曰:「比丘!人有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四住處。若有住彼,不聞憂慼事,不聞憂慼事已,意便不憎、不憂、不勞,亦不恐怖。如是有教,不放逸慧,守護真諦,長養惠。比丘!當學最上,當學至寂,分別六界。

「如是,比丘!人有六界聚,此說何因?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比丘!人有六界聚者,因此故說。

「比丘!人有六觸處,此說何因?謂比丘眼觸見色,耳觸聞聲,鼻觸嗅香,舌觸嘗味,身觸覺觸,意觸知法。比丘!人有六觸處者,因此故說。

「比丘!人有十八意行,此說何因?謂比丘眼見色,觀色喜住,觀色憂住,觀色捨住,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觀法喜住,觀法憂住,觀法捨住。比丘!此六喜觀、六憂觀、六捨觀,合已十八行。比丘!人有十八意行者,因此故說。

「比丘!人有四住處,此說何因?謂真諦住處、慧住處、施住處、息住處。比丘!人有四住處者,因此故說。

分別六界的修法

「云何比丘不放逸慧?地界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地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髮、毛、爪、齒、麤細膚、皮、肉、骨、筋、腎、心、肝、肺、脾、大腸、胃、糞。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堅,堅性住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地界也。比丘!若有內地界及外地界者,彼一切總說地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地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水界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水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腦髓、眼淚、汗、涕、唾、膿、血、肪、髓、涎、淡、小便,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水,水性潤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水界也。比丘!若有內水界及外水界者,彼一切總說水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水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火界若有比丘分別此身界,今我此身有內火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熱身、暖身、煩悶身、溫壯,謂消飲食,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火,火性熱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火界也。比丘!若有內火界及外火界者,彼一切總說火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火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風界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風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上風、下風、脅風、掣縮風、蹴風、非道風、節節行息出風、息入風。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風,風性動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風界也。比丘!若有內風界及外風界者,彼一切總說風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風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空界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空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眼空、耳空、鼻空、口空、咽喉動搖,謂食噉含,安徐咽住,若下過出。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空,在空不為肉、皮、骨、筋所覆,是謂比丘內空界也。比丘!若有內空界及外空界者,彼一切總說空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空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比丘!識界若有比丘於此五界知其如真,知如真已,心不染彼而解脫者,唯有餘識,此何等識?樂識、苦識、喜識、憂識、捨識。比丘!因樂更樂故生樂覺,彼覺樂覺,覺樂覺已,即知覺樂覺。若有比丘滅此樂更樂,滅此樂更樂已,若有從樂更樂生樂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比丘!因苦更樂故生苦覺,彼覺苦覺,覺苦覺已,即知覺苦覺。若有比丘滅此苦更樂,滅此苦更樂已,若有從苦更樂生苦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比丘!因喜更樂故生喜覺,彼覺喜覺,覺喜覺已,即知覺喜覺。若有比丘滅此喜更樂,滅此喜更樂已,若有從喜更樂生喜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

「比丘!因憂更樂故生憂覺,彼覺憂覺,覺憂覺已,即知覺憂覺者。若有比丘滅此憂更樂,滅此憂更樂已,若有從憂更樂生憂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比丘!因捨更樂故生捨覺,彼覺捨覺,覺捨覺已,即知覺捨覺。若有比丘滅此捨更樂,滅此捨更樂已,若有從捨更樂生捨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比丘!彼彼更樂故生彼彼覺,滅彼彼更樂已,彼彼覺亦滅,彼知此覺從更樂,更樂本,更樂習,從更樂生,以更樂為首,依更樂行。

「比丘!猶如火母,因鑽及人方便熱相故,而生火也。比丘!彼彼眾多林木相離分散,若從彼生火,火數熱於生數受,彼都滅止息,則冷樵木也。如是,比丘!彼彼更樂故生彼彼覺,滅彼彼更樂故彼彼覺亦滅,彼知此覺從更樂,更樂本,更樂習,從更樂生,以更樂為首,依更樂行。捨而能提升定境若比丘不染此三覺而解脫者,彼比丘唯存於捨,極清淨也。比丘!彼比丘作是念:『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空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

「比丘!猶工鍊金上妙之師,以火燒金,鍛令極薄,又以火燷數數足火熟鍊[*]令淨,極使柔軟而有光明。比丘!此金者,於金師以數數足火熟鍊[*]令淨,極使柔軟而有光明已,彼金師者,隨所施設,或纏繒綵,嚴飾新衣,指鐶、臂釧、瓔珞寶鬘,隨意所作。如是,比丘!彼比丘作是念:『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空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

觀無常、苦而能提升定慧彼比丘復作是念:『我此清淨捨,依無量空處者,故是有為。若有為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即是苦也。若是苦者,便知苦,知苦已,彼此捨不復移入無量空處。我此清淨捨,依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者,故是有為。若有為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即是苦也。若是苦者,便知苦,知苦已,彼此捨不復移入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比丘!若有比丘於此四處以慧觀之,知其如真,心不成就,不移入者。彼於爾時不復有為,亦無所思,謂有及無,彼受身最後覺,則知受身最後覺,受命最後覺,則知受命最後覺,身壞命終,壽命已訖,彼所覺一切滅、息、止,知至冷也。

成就四住處

「比丘!譬如燃燈,因油因炷,彼若無人更增益油,亦不續炷,是為前已滅訖,後不相續,無所復受。如是,比丘!受身最後覺,則知受身最後覺,受命最後覺,則知受命最後覺,身壞命終,壽命已訖,彼所覺一切滅、息、止,知至冷也。比丘!是謂比丘第一正慧,謂至究竟滅訖,漏盡比丘成就於彼,成就第一正慧處。比丘!此解脫住真諦,得不移動,真諦者,謂如法也,妄言者,謂虛妄法。比丘!成就彼第一真諦處

「比丘!彼比丘施設苦本必有怨家,彼於爾時放捨、吐離、解脫、滅訖。比丘!是謂比丘第一正惠施,謂捨離一切世盡,無欲、滅、息、止,比丘成就於彼,成就第一惠[*]施處。比丘!彼比丘心為欲、恚、癡所穢,不得解脫。比丘!此一切婬、怒、癡盡,無欲、滅、息、止,得第一息。比丘!成就彼者成就第一息處。

「比丘!我者是自舉,我當有是亦自舉,我當非有非無是亦自舉,我當色有是亦自舉,我當無色有是亦自舉,我當非有色非無色是亦自舉,我當有想是亦自舉,我當無想是亦自舉,我當非有想非無想是亦自舉。是貢高、是憍傲、是放逸,比丘!若無此一切自舉、貢高、憍傲、放逸者,意謂之息。比丘!若意息者,便不憎、不憂、不勞、不怖。所以者何?彼比丘成就法故,不復有可說憎者。若不憎則不憂,不憂則不愁,不愁則不勞,不勞則不怖,因不怖便當般涅槃,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說此法已,尊者弗迦羅[*]娑利遠塵離垢,諸法眼生。於是,尊者弗迦羅[*]娑利見法得法,覺白淨法,斷疑度惑,更無餘尊,不復由他,無有猶豫,已住果證,於世尊法得無所畏,即從座起,稽首佛足,白曰:「世尊!我悔過。善逝!我自首。如愚如癡,如不定,如不善解,不識良田,不能自知。所以者何?以我稱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為君也。唯願世尊聽我悔過,我悔過已,後不更作。」

世尊告曰:「比丘!汝實愚癡,汝實不定,汝不善解,謂稱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為君也。比丘!若汝能自悔過,見已發露,護不更作者,比丘!如是則於聖法、律中益而不損,謂能自悔過,見已發露,護不更作。」

佛說如是。尊者弗迦羅娑利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分別六界經第一竟(三千一百三十一字)

[校勘]

大德寺本無「中阿含經卷第四十二」九字。

大德寺本無「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十三字。

「根本分別品」,大德寺本作「中阿鋡根本分別品」。

「第二」,明本作「第十三」。

「誦」,大德寺本作「誦卷四十二」。

「鵡」,元本作「鵝」。

「含」,大德寺本作「鋡」。

宋、元、明三本無「中阿含」三字。

「提」,大正藏原為「陀」,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提」。

「陶家」,巴利本作 Kumbhakāra。

「耶」,大德寺本作「邪」。[*]

「弗迦羅」,大正藏原為「弗迦邏」,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弗迦羅」。[*]

「弗迦羅」,巴利本作 「Pukkusāti」。

「座」,大德寺本作「坐」。[*]

「壇」,大正藏原為「檀」,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壇」。

「靜」,大正藏原為「靖」,今依據大德寺本改作「靜」。[*]

「靜」,大正藏原為「靖」,今依據宋、元、明、大德寺四本改作「靜」。

「娑」,大正藏原為「裟」,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娑」。

「不放逸慧」,巴利本作 Paññaṃ nappamajjeyya。

「惠」,大德寺本作「慧」。[*]

「人有六界聚」,巴利本作 Chadhāturo ayaṃ puriso ti。

「六觸處」,巴利本作 Chaphassāyatana。

「嗅」,大德寺本作「臭」。

「十八意行」,巴利本作 Aṭṭhādasamanopavicāra。

「觀色喜住」,巴利本作 Somanassaṭ ṭhānīyaṃ rūpaṃ upavicarati。

「者」,聖本作「麤」。

「四住處」,巴利本作 Caturādhiṭṭhāna。

「麤細」,宋、元二本作「塵網」。

「水」,大德寺本作「外」。

「髓」,大正藏原為「膜」,宋、元、明三本作「髓」,大德寺本作「腦」,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髓」。

「涎」,大德寺本作「▆」。

「痰」,大正藏原為「淡」,宋本作「澹」,元、明二本作「痰」,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痰」。

「壯」,大正藏原為「莊」,宋、元、明三本作「壯」,聖本作「在」,大德寺本無此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壯」。

大正藏無「行」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大德寺五本補上。

聖、大德寺二本無「含」字。

「因樂更樂故生樂覺,彼覺樂覺,覺樂覺已,即知覺樂覺」,巴利本作 Sukhavedanīyaṃ phassaṃ paṭicca uppajjati sukhā vedanā. Sosukhaṃ vedanaṃ vediyamāno sukhaṃ vedanaṃ vediyāmīti pajānāti。

大正藏無「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樂」,大正藏原為「藥」,今依據前後文改作「樂」。

聖本無「覺」字。

「鍊」,大正藏原為「煉」,宋、聖、大德寺三本作「練」,元、明二本作「鍊」,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鍊」。[*]

「燷」,宋、聖二本作「𣠩」,元本作「𭐌」,明本作「㩜」,大德寺本作「灆」。

「纏」,大正藏原為「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纏」。

「鐶」,大德寺本作「環」。

「則」,聖本作「到」。

「第一真諦處」,巴利本作 Parama saccādhiṭṭhāna。

「設苦」,大正藏原為「說施若」,宋本作「設若」,元、明二本作「設苦」,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設苦」。

「正惠施」,元、明二本作「正慧施」。

「正惠施」,巴利本作 Ariya cāga。

「息」,巴利本作 Upasama。

「迦羅」,聖本作「加羅」。[*]

大正藏在「法」字之後有一「法」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惑」,大德寺本作「或」。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座」。

「君」,巴利本作 Avuso。

「迦羅」,大正藏原為「迦邏」,宋、元、明、聖四本作「加羅」,大德寺本作「迦羅」,今依據大德寺本改作「迦羅」。

明本無「分別六界經第一竟」八字。

「三千一百三十一字」,宋、大德寺二本作「三千一百三十字」,元、明、聖三本無「三千一百三十一字」八字。

[註解]

陶家:製作陶器的人。

十經:指第162經~171經,分別為:分別六界經、分別六處經、分別觀法經、溫泉林天經、釋中禪室尊經、阿難說經、意行經、拘樓瘦無諍經、鸚鵡經、分別大業經,共十經。

我無所違:對我不妨礙。

族姓子:原義為婆羅門大族的子弟,引申為信佛行善的男子。另譯為「善男子」。

有義有文:有正確的意義、有正確的詞句。

人有六界聚:人是地界(堅固性)、水界(濕潤性)、火界(溫熱性)、風界(移動性)、空界(空間)、識界(覺知)這六類組成的積聚。「界」指差別、分類,「聚」是積聚。

十八意行:以意識為近緣所生起的十八種意的伺察,這裡的「行」為「伺察」(「伺」的加強語氣)的對譯,「十分專注地觀察」的意思,經文的說明內容也作「觀」。又譯為「十八受」、「十八意近行」。相當的《佛說蓱沙王五願經》經文作「志十八轉」,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十八種意的近伺察」。

四住處:四種可依止、立足的基礎。相當的《佛說蓱沙王五願經》經文作「四堅志」,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四種依處」。

長養惠施:南傳作「應該使捨棄增大」,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應該鍛鍊斷念」。

六喜觀、六憂觀、六捨觀:於六根的每一根,對會使其起喜、憂、捨的境界(六境),作專注地觀察。「喜、憂、捨」,《雜阿含經》第465經和相對應的南傳經文譯文皆同,《雜阿含經》第460經譯作「喜、苦、不苦不樂」,《相應部三五相應一二九經》譯作「樂、苦、捨」。

分別身界:解析身體的組成。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對界分別」。

受於生:執著於生存。

熱身、暖身、煩悶身、溫壯身:身體的熱度、暖和、悶熱、體熱蓄積。

上風、下風、脅風、掣縮風、蹴風、非道風、節節行風:往上移動(例如形成聲音)的風、往下移動的風、腹部(例如消化系統蠕動)的風、收縮(例如貶眼)的風、踏踩(移動關節)的風、不正常的風、行走於四肢的風。「風」代表移動性。「脅」指兩肋腹部。「掣」讀音同「撤」,牽制的意思。「蹴」讀音同「促」,踏踩、踢的意思。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上行風、下行風、腹部中的風、腹腔中的風、隨行於四肢的風」。

息出風、息入風:呼氣、吸氣。

樂識、苦識、喜識、憂識、捨識:(身體)樂的感受的覺知、(身體)苦的感受的覺知、(心理)喜的感受的覺知、(心理)憂的感受的覺知、捨(不苦、不樂)的感受的覺知。按:經中有時將感受區分為樂受、苦受、捨受三種,有時則進一步依是由身體或心理所引發的,區分為身體引發的樂受、苦受,心理引發的喜受、憂受,以及不苦不樂的捨受,總共五種。三受或五受只是分類方式的不同。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識知『樂』,識知『苦』,識知『不苦不樂』」。

更樂:即「觸」的另譯,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舉例而言,眼根、光線、眼識,三者接觸而生「眼觸」,依著眼觸而生起受、想、行等心理運作。

滅、息、止,知已冷也:消滅、平息、停止,知道後就冷靜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它被滅,它被平息。」。

三覺:三種感受,指「五受」中(心理)喜的感受、(心理)憂的感受、捨的感受這三者,也可以指「三受」中樂的感受、苦的感受、捨的感受。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數數:頻繁地。

虛妄法:相對於解脫、涅槃,世間是虛偽、迷惑凡夫的,而稱為虛妄法。

彼比丘施設苦本必有怨家:那位比丘(以前)安住在苦上時一定有結怨的人。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以前,當他是無智者時,他是依著的進入者、受持者」。

第一正惠施:cāga可譯為「施捨(惠施)」及「捨棄」,本經中的「惠施」應指「捨棄」。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最高聖捨棄,即:一切依著的斷念」。

自舉:自己抬舉自己;驕傲自大。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思量」。

當有:未來(世)存在。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借宿陶師家中的弗迦羅娑利尊者以前從未見過佛陀,只是輾轉學到佛法,但他的定力被佛陀所讚許,進而傳授他更深的法義。這是佛學上很有名的一個例子,表示依法自修的佛弟子,雖然有不同的傳承路徑,仍可有所成果。
  • 本經中佛陀先簡單介紹「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四住處」這四個名詞的定義,瞭解了這四個名詞即能理解後面修習方法中反覆提到的「六界」、「觸」、「喜、憂、捨」所指為何,然後佛陀進一步教導「分別六界」的修法,以成就「四住處」、獲得解脫。
  • 本經定義水大為「(濕)潤性」,和南傳論中定義水大為「凝結性」不同,或許只是從不同角度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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