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辨義

精華閱讀 | 首篇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末篇 | 轉寄 | 返回上層
發信人: hefpp.bbs@bbs.ntu.edu.tw (人在江湖), 信區: education
標  題: 體罰辨義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Wed Nov  4 20:10:11 1998)
轉信站: Lion!ccnews.nsysu!suncc.ccu!ctu-gate!news.nctu!news.ntu!Palmarama


這是史英寫的文章,但時間有點久了,有些例子不那麼合用,但仍值得深思

        體罰辨義


  體罰,是最近的熱門話題,趁著大家正在談論的時候,我們來澄清一些基本的
看法,一方面有助於人們的思考,一方面也讓我們反省教育改革的方向。


〔體罰是一個重要的議題嗎?〕

  許多人認為,教育問題千頭百緒,上至國家的政策與制度,下至老師的教材與
教法,在在都值得深入探討,為什麼要在體罰這種枝節的小事上大作文章?

  然而我們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體罰,是教育上非常根本的問題,不但關
聯著最根本的教育哲學,而且是所有不良教育賴以發揮作用的關鍵。

  先從後者說起。大家都覺得現在的學校教育方向有偏差,考試太多,功課壓力
太重,剝奪了孩子人格發展的機會。但我們很少想過,學校單方面的 "加強" ,為
什麼會在孩子那一方發生那麼大的影響:我們想當然耳地認為,只要有一方施壓,
另一方就會受壓,卻忘了所有的壓力,都必須要透過某一種 "手段" 來施展,都必
須要有施展的 "條件" 。

  比如說,集權統制對於人民的壓迫,要依賴槍砲;上司對於下屬的壓制,要依
靠聘任權;即使是一般所謂的 "某人對我有壓力" ,也要以他們工作或人際上的關
係為條件,否則,我們為什麼無法對路人施加壓力?

  那麼,成人是以什麼手段對孩子施加壓力呢?表面上看來,老師以不斷的考試
逼迫學生讀書,考試成績又促使家長送核子去補習,但孩子們為什麼怕考試,為什
麼不逃補習?孩子們一考再考還不 "疲懶" ,一補再補還肯 "就範" ,到底是什麼
力量在背後 "作用" ?

  我們認為,最後的力量,就是老師或家長對幼小者的人身控制,也就是體罰。
說是 "最後" ,是因為,在師生或親子的關係中,當然也有著其他 "施壓" 的基礎
,例如彼此之間的愛、以及由此而生的期望等等,但建立在這種基礎上的壓力,我
們認為是正當的 (我們從來就不認為孩子或任何人,可以豁免所有的壓力,功課上
的壓力當然也包括在內) :這種 "正當的" 壓力當然不那麼絕對有效,但正是因為
如此,就留下了長幼之間良性互動,也就是 "正當的教育" 的可能。

  然而,那種 "最後" 的力童,也就是體罰,或說是人身控制,所造成的壓力,
則是不由分說的、非理性的、沒有感情基礎的、總的一句,是 "非人" 的。是這種
非人的壓力,使得我們的孩子無所遁逃於天地之間:是因為成人掌握了體罰這種 "
暴力" ,才使錯誤的教育方向真正對孩子造成無法避免的傷害。

  舉例言之,若是沒有體罰做後盾,考試再多孩子也不怕,慢慢地他們就會把考
試當做一種幫助複習的方法,其實,許多老師考試,本意也不過是希望他們在訂正
的時候學會。這雖然不是好的學習方法,但至少不至於把孩子逼到走投無路的地步
,相反地,也許有些孩子還可以在相當程度上不理會這些考試,而發展出自己的讀
書訣竅。

  再舉例言之,若是沒有體罰做後盾,父母要孩子去補習就沒有那麼容易,孩子
總是會提出自己的看法,父母則需要展開相當的說服工作,在這之中,一種自然的
親子之間的互動就形成了,無論結果是誰聽了誰的話,我們都認為父母成功地達成
某一階段的教育目的。

  當然,我們並不是說每次考試之後老師都打人、每次要去補習之前父母都動棍
子,而是說,從小遍歷的體罰經驗,已經使孩子有了 "奴性" 。他們不習慣表達自
已的觀點,更少有機會形成自己的 "解決問題的方法" 。所以,遇到過多的考試或
不合理的補習,就只有兩種反應:逼迫自已順從,或以非理性的方式反抗。

  說到這兒,有人會說,那是因為教育本身不好,體罰使它發揮了作用,若是好
的教育,體罰豈不是也會使這好的教育變得更有效?比如說,我們不要搞升學主義
,而來加強五育均衡發展,在五育上各打一棍,豈不是可以讓孩子跑跳歌唱、知書
達理、進退有據嗎?

  這就可以回到根本的教育哲學上來了,到底什麼是教育,教育的手段又是如何
的呢?教育,就是透過人與人之問的互相影響,而使雙方得以提升的過程。所謂相
互的影響,指的就是一般所謂的 "春風化雨" ,是一種無形的教化。教師或父母以
他的舉手投足、言談笑貌和他的思想、知識、世界觀,在與孩子一天天的接觸中,
讓孩子 "親炙" 了人類的文明、與乎自然的事理,也就是給了他教育了。

  我們不能把教育的目的和教育的手段分開,教育,本身就是一種手段,不能在
教育之外,又生出另外的手段來,尤其是,不能採用強制的手段。一旦使用強制的
手段,我們就離開了教育,而變成馴獸師了。在這兒,就顯現了人本主義最基本的
精神:孩子是人,並不因為小,就變成其他的東西,而可以用非人的手段對付他。


〔體罰只是一個教育問題嗎了?〕

  當我們質問 "對待犯人猶不可以體罰,對待孩子反倒可以打他嗎?" 的時候,
居然有人回說 "孩子不是一個完整的人,所以不可以相提並論" 。這可真是原形畢
露,原來他們一直投有把孩子當人看!

  任是誰,在這時候應該 "想起從前" ,從前有一個時候,男人是可以打女人的
,理由是,我為什麼不可以打我身上的一根肋骨?在今天看來,這是多麼荒謬啊,
即便當初真的是一根肋骨,但那也是伊甸園時代的事,一旦創造完成,她就是一個
 "人" ,人有當然的人權,當然可以不受任何其他人的拳頭相向。

  體罰問題之中,其實隱藏著文明與野蠻的分界。人類的文明發展至今,雖然還
無法避免同類相殘,但在對待幼小者這一方面,應該是可以完全去除暴力,理由無
他,幼小者無法對任何人造成 "實質的" 威脅,他頂多冒犯了成人的威嚴,違反了
成人的要求罷了。

  然而,做為成人,我們的威嚴和要求本來就時常在別人的挑戰之中:非暴力地
應付這些挑戰,本來就是群居生活最起碼的修養:只有在生存受到威脅的時候,暴
力才是不可避免。面對其他成人的 "冒犯" ,現代人很少回之以暴力,即使有人回
之以暴力,也無法得到文明社會的認可,但是對於幼小者,為什麼反而可以打他?

  唯一的理由是,成人力氣比較大。

  就以高雄前鋒國小事件言之,如果是一個大人為了校門口的交通規則不願被記
名字而發生爭論的時候,其他的成人、無論是導護老師或是交通警察,會過去給他
一個耳光嗎?

  有人也許會說,我們現在談的是體罰,是成人對犯規孩子的一種懲罰,不是談
對等兩造的爭論,所以不能說體罰是因為成人力氣比較大。然而,成人自己判定孩
子犯規,又自已決定他不可以爭論,又自己來懲罰他,身兼警察、法官、與行刑者
於一身,除了力氣比較大之外,還有什麼理由?

  或曰,讓舉發、裁判、執行分由不同的老師分擔,不就可以了嗎?但是,我們
上面所謂的成人,本來就不見得是指同一個成人,無論由多少成人去分擔,結果還
是成人對幼小者的暴力的壓制。 (關於這一點,也就是所謂英國模式,下文有更進
一步的討論。)

  成人自己決定自己擁有體罰權,這個決定本身,就證明了是因為成人力氣比較
大,否則,那些極力贊成體罰的人,為什麼不來對作者體罰一下?

  體罰,是有力者對無力者的控制手段,是集體主義與軍國主義聯手的表現;體
罰,不僅是一個重大的教育問題,更是最基本的人權問題。


〔降低班級人致就能禁絕體罰嗎?〕

  許多人說,學校教育不合理、班級人數過多,這當然是對的。目前的學校,如
前面所說,基本上是以管理取代教育:學校的目的,只是讓孩子們乖乖地依照所謂
的校規上課,以便他們可以從其中弄出好成績來:但同時又給每一班太多的學生,
這使得管理變得非常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體罰會變本加厲是當然的。然而,若是以為降低班級人數,就
可以沒有體罰,那卻是過度樂觀的看法。證據就是,這些在學校裡體罰的老師,回
家之後,雖然面對的只不過是一兩個子女,但仍然要體罰:另外,在偏遠地區的小
學校,既沒有什麼升學壓力,班級人數又 "過少" ,體罰之風卻不見得遜於都會的
學校。

  真正重要的,是學校的教育目標、教育哲學和教育人員的教育觀念。如果這些
都沒有問題,體罰自然就可以絕跡。證據就是,即使是在大校大班的環境裡,仍然
有某些老師,只是由於個人堅持著正確的教育理念,就可以不體罰而成功地教學,
這其中還包括著某些訓導人員。我們可以想像 (森林小學雖是一個實例,但可惜很
多人認為她是例外) ,如果讓這些老師主持一個學校,自主地聘請與他們理念相合
的老師,體罰根本就不會成為一個問題。

  所以,體罰和學生人數並沒有必然的關係,而是整個教育不合理的一個面向。


〔要先改變教育環境,老師才可以不體罰嗎?〕

  我們雖然極為同情目前中小學教師的處境,但不能同意以改善教育環境做為交
換體罰的條件。

  理由有三,其一已如前述,改變教育環境,雖然有助於減緩體罰的密度或程度
,但並不能真正禁絕體罰;更進一步說,若是教育人員不改變非教育的管理心態,
單純地減低班級人數,反而可能加重個別孩子接受體罰的強度 (因為老師比較有可
能做更徹底的要求) 。

  其二是,教師必須站在孩子的立場看事情,而不能將老師的立場與學生的立場
對立起來。改善不良的教育環境,是教師應該努力的方向,不為了別的,正是為了
自已的學生。

  來自不良教育體制的壓力,好像一塊大石頭一樣壓在教師的身上,但我們以為
,教師們應該聯合起來,結合開明家長和杜會改革力量,把這塊大石頭推開, (關
於這一點,請參看 "不肯認命的老師,怎麼辦?" ) 不止是為自己爭取一個合理的
工作環境,更為自己的學生開創一個合理的教育環境。

  然而,我們現在看到許多教師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不但不設法推開大石頭
,還加一把勁地把這塊大石頭往孩子的身上壓過去,以便減輕自己的負搪。這樣一
來,孩子們身上除了來自教育體系的壓力之外,還要擔負教師本來應該承擔的那一
份 (比如說,校長無理要求班級成績,教師為了自已的面子,以各種凌厲的手段逼
迫孩子) 。

  任何想以不良教育環境為藉口的教師,應該認清一項事實,那就是,對孩子而
言,不良的教育環境,也包括著教師所謂 "不得已" 的體罰:對孩子而言,教師本
身、是不合理教育環境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怎能同意這種荒謬的交換條
件?

  最後,當然地,孩子的人身安全,孩子的不受身體控制的權利,是不可讓渡的
,絕對不能等待教育改革之後才來保障。


〔為什麼多數家長都贊成體罰?〕

  當家長對老師說: "孩子交給您了,打死都沒關係" ,其本意不過是表示對老
師的信任,或說 "效忠" ,並不是真的願意以孩子的生命換取所謂 "教育" 。但家
長又為什麼要對老師 "效忠" 呢?

  許多家長之所以贊成 "適度的體罰" ,而且在不適度體罰發生之後也不願探究
,怕的就是老師的怠工,一般人的想法是這樣的:孩子打一下並沒有什麼立即的壞
處,但老師要是不管,事情可就嚴重了。

  若是老師對家長說: "放心好了,我不會打孩子的,但我會以愛心耐心認真教
導他" ,而且孩子在老師的認真教導下真的有了進步,我們不相信那一個家長 "犯
賤" ,非得要老師打他的孩子不可。

  然而,在現實上,遇見這種老師的機會不大,在一般人的經驗裡,幾乎所有老
師,不論認真教學與否,都是會體罰的,少數不體罰的老師,又可能是那種不管事
的。非常自然地,一般人就不知不覺地把 "體罰" 和 "認真教學" 劃上了等號。一
旦有一個問卷擺在面前,他當然選擇贊成體罰,然而,上帝知道,這個可憐人所選
擇的不過是認真教學罷了。

  如果把問卷改成 "你願意要一位不體罰而教得好的,還是體罰也教得同樣好的
老師?" 任何人都可以相信,調查的結果將會大大地兩樣。

  這說明了一件事,現在有關體罰的所有問卷調查都隱藏著陷阱,那就是,問卷
本身已經透過一般人的經驗而預設了立場,否則,把 "體罰與否" 和 "教得是否有
效" 配合起來,應該有四個選項才對,現在只有兩個選項,可見問卷確實剝奪了答
者的思考機會了。

  我們相信,在這種不合理的問卷中仍然選 "反對體罰" 的人,是看到過不體罰
而教得好的老師的,如果以最近的調查結果來看,這樣的人有百分之十二,扣去其
中部分得自國外的經驗,我們可以粗略地說,台灣目前應該有百分之五以上的不體
罰的好老師,這也和在一般學校裡觀察的結果相合。

  總的來說,家長之所以贊成體罰,是被體罰的老師群逼出來的。但有趣的是,
許多老師卻以家長的贊成為體罰的理由。


〔為什麼不考慮陳定南模式?〕

  以上雖然分析了社會對體罰態度的弔詭性,但對許多人而言,這種分析並沒有
現實的意義,換句話說,他們還是擔心老師怠工的問題,這就使得陳定南模式變得
極有吸引力。

  所謂陳定南模式,是陳先生在宜蘭縣長任內的一個未及實現的構想。他主張為
學校製定統一的戒具,規定明確的法條,在學校裡組成懲戒委員會,對於頑劣的學
生,由老師提報懲委會,經過學生申辯後,依法條判定體罰的程度 (打幾下之類)
,再由專人執行之。

  這個構想看起來十分有理,但我們以為萬萬不可採行,理由有三:

  首先,從理念上來說,這個方法是從法律觀點看事情 (由學法律的陳先生提出
是一點也不意外的) ,會把學校從一個教育的園地變成一個照章管理的團隊 (如果
不是刑場的話) ,把教師的角色轉成警察或檢查官 (如果不是告密者的話) 。教育
講究的是寬容、接納、說服,以及衡情度理、審視個別差異的師生互動,而不是什
麼依法治理。

  有人會說,若能把學校變成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是一件好事嗎?但我們不能忘
記,所謂法治,要看其依的是什麼法,如果是統制者自己所定的法,那就不是法治
,而是專制。我們成人杜會所強調的法治,是要建立在整個社會的共識,以及在此
共識上所形成的三權分立的基礎上。但我們並不能期待未成年者的組合可以有這樣
的基礎 (所以不能要求孩子們自已立法) ,恰恰相反,我們之所以設立學校,正是
因為孩子們還沒有參與成人社會運作所需要的成熟的人格。

  如果有人堅持孩子們可以 "自治" ,那我們就堅持要設立孩子們的法庭,而且
要由孩子們來執行依法審判之後的體罰,這麼一來,不但脫離陳定甫模式,恐怕不
知道要變成什麼模式了。

  從這兒我們又可以看出,要求陳定南模式的人,基本上是有著雖然隱晦、但十
分強烈的威權統治心態的,因為,所謂陳定南模式,不過是把成人對孩子們的人身
控制制度化、合理化罷了,比起一般老師一天到晚的 "適度體罰" ,實在高明不到
那兒去。

  其次,陳定南模式的不通,還不止是以上從理念上所說的那些,更有現實上的
荒謬性:以目前教育人員的水準觀之,陳定南模式的後果是可以預見的,那就是,
懲戒委員會會有審不完的案子,而 "懲戒師" 會有打不完的孩子,從早上上學遲到
、升旗排隊亂動、上課講話、不交作業、男女戀愛、一直到不肯補習,都逃不了 "
懲戒" 的命運, "懲戒室" 外面的學生會一直排到校門口都排不完,而且一直要排
到放學之後……到時候,就不止有留校自習的問題,還會有留校懲戒的問題。

  或曰,懲委會自然會過濾案情,若是 "微罪" ,當然就訓斥了事,不至於事事
都要體罰,然而,以我們目前教師與行政人員間的 "倫理" 來看,老師都已提報了
,那一個敢不罰?若是懲委會居然敢打老師提報的回票,老師的 "面子" 怎麼掛得
住?老師以後 "怎麼敢管學生" ?老師的 "士氣" 不是受太大的打擊了嗎?……他
們現在打傷人都還振振有詞,以後的懲委會還不是當然變成老師的 "黨鞭" 而已。

  或曰,可以事先規定要 "重罪" 才可以提報, "常規" 仍由老師自行處理,但
這麼一來,不是又回到現在的情形,老師屢勸不聽, "不得不" 動手打人嗎?現在
的體罰問題,基本上是由於老師不懂得使用教育的方法,我們一點也看不出,為什
麼一旦實施陳定南模式,老師就反而有了專業的能力?

  或曰,到那時可以硬性規定老師絕對不可以體罰,否則就得淘汰,然而,到現
在為止,早就 "硬性規定" 了這麼久,請問那一位老師因此而被淘汰了呢?所以,
我們認為,陳定南模式要不是無法執行,就是會淪落到現在這種"說一套、做一套"
的老套裡,一點也沒有實質的意義。

  最後,我們就可以說明為什麼國外有些學校可以施行陳定南模式了,一方面是
他們已經有了一定的 "不體罰的教育共識" ,只在非常例外,也就是使用了所有教
育的手段之後,才考慮體罰 (這樣就變成了幾乎完全不能體罰,因為誰也不敢說自
己已用盡了所有的方法) ,而即使真的體罰,這種體罰也不是我們想像的那一種:
另一方面,他們對教師的專業能力也有一定的共識,也就是說,如果那一位老師動
不動就宣稱他 "已經用盡了教育的方法" ,而頻繁地 "提報" 學生,他就會被判定
為 "不適任" ,而早早地結束老師生涯。

  雖然如此,我們仍然認為國外的這種陳定南模式不是好的教育,並不是外國有
的我們都一定得要學,我們要不就不要改革,要不就往理想的方向改,拿著外國的
某些 (當然不是全部) 例子來做為拒絕改革的藉口,還振振有辭地嚷嚷說國外也是
如此,這就恰好照見了某些人的真實面貌。


〔社會風氣日趨敗壞,學生行為日漸脫軌,難道不應該恢復體罰嗎?〕

  許多人贊成體罰,是跳過了教育的過程,只顧慮現實的結果。

   "跳過教育過程" 是一點也不奇怪,因為在我們的社會裡,多數人從沒有認真
思考過教育問題,他們看到社會的亂象,聽到學生們各種 "可怕" 的表現,就想當
然耳地認為學校裡的管教 "不夠嚴格" ,因此,認為必須要有體罰才行。

  然而,一般人絕對料想不到,我們這些堅決反對體罰的人,也同樣地認為學校
的教育 "不夠嚴格" ,不是因為別的,正是因為他們大量倚賴體罰的緣故。是的,
如果我們肯認真地想一想,就會知道體罰其實是最不 "嚴格" 的教育。體罰使得孩
子在老師面前暫時乖巧,但並沒有真正解決孩子的問題,這本來也沒有什麼,孩子
的問題本來就不是一天可以解決,但家長和老師一旦相信自己看到的效果,而又相
信那是體罰的結果,他們就再也不肯好好地 "教育" 孩子了,這就使得教育變得非
常的 "不嚴格" 。

  最明顯的證據,不在那些 "壞孩子" 身上,反而是那些他們所謂成功的個案:
考上大學的學生很少真正用功讀書,因為他們在受教育的過程裡,從來沒有機會學
會如何自己管自己。至於考不上的,以至於 "變壞" 的孩子,那就更可憐了,號稱
是一直在受教育,但所受到的,不過是體罰罷了,到底有誰真正 "教育" 過他們?
長久以來,他們在這個教育體系內掙扎,無事的時候,他們混日子,混出不論是大
或小的問題的時候,他們被體罰,這怎能說是 "嚴格" 的教育?

  最大的 "弔詭" 之處就在這兒,今天的青少年問題明明是體罰的結果,卻一直
有人以為用體罰才能解決它。所謂 "青少年問題是體罰的結果" ,並不是說 "體罰
一定會使孩子變壞" ,而是說變壞的孩子都是曾被體罰過、甚至被非常嚴厲地體罰
過。

  這裡面並沒有什麼高深的學問,我們所說的只是一個簡單的統計結果,那就是
,因為幾乎所有的孩子都是在體罰中長大的,所以任誰也找不出一個 "因為不曾被
體罰,所以慣壞了" 的孩子,事實是恰恰相反,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真有那一個
孩子很少被體罰,只能證明他是一個好孩子,所以,如果要以現實的情況來下結論
,那結論只能是:不被體罰的孩子比較好,而壞孩子都是體罰出來的。

  上面的那些邏輯只有一個重點,到現在為止的教育,一直用的是體罰的方法,
既然結果是青少年問題日趨嚴重,就必須考慮其他的方法,或者至少不能再以為體
罰是解決問題的必要手段了。

  反過來說,如果有那一所學校完全沒有體罰 (森小是唯一的例子) ,而其學生
非常頑劣 (這森小就幫不上忙了) ,那麼有人想要體罰就是可以理解的,但在今天
這種到處 (也就是家庭與學校) 都是鞭風與掌影的時候,還說要 "恢復" 體罰,這
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任何人都不能 "恢復" 從來沒有失去過的東西。

  尤其讓人不明白的是,那麼多老師急得跳腳,說一定要讓老師有體罰權,但事
實是他們擁有 "那個權" ,在實質上已經達四十年之久了,四十年來,從來沒有發
生過老師因 "適度體罰" 而受責難的事 (前鋒國小所發生的恰好是不適度的體罰,
若是打傷了孩子還要算是 "適度" ,那怎樣才是 "過度" ?但即使是過度體罰,也
絕不止前鋒一例,而從沒有老師因此而受處分,即使是前鋒案,法院判的也是傷害
罪,不是體罰罪,而且至今教育體系也沒有給予任何的處分) ,然而,四十年體罰
下來,他們交給我們的是什麼樣的教育成績單?成績單不好看是沒什麼關係的,因
為影響教育的因素很多,但總不能昧著良心、遮著事實,而說這是因為人家不准他
體罰的緣故罷。

  更可笑的是,有些人居然要求教育部設立一個體罰的實驗學校,要實驗看看體
罰的效果,但他們怎會不知道台灣的教育界,已經在這塊土地上,對我們的孩子,
持續 "實驗" 體罰達四十年之久了,而且無論是誰都看到了 "實驗" 的結果。我們
實在不能理解,這些為了要把自已的體罰合理化的人怎麼會這麼 "不講道理" ,我
們懷疑,這就是他們必須一直體罰的原因。

  如果一定要實驗,倒是應該設立一所不體罰的 "實驗學校" 。數年前在大直國
中我們就要成立這樣一個實驗班,然而結果是什麼?台北市教育局說這個班一切措
施都符合現行規定,所以無須設立;而我們堅持不待核准自己硬幹的頭一個禮拜,
就有老師打學生的耳光、就有老師拉學生去他家補習!

  這是什麼教育環境、這是什麼樣的教育工作者?當這樣的環境和這樣的人還在
橫行霸道的時侯,談什麼適度的體罰、談什麼教師懲戒權?


〔老師的心結怎麼解?〕

  我們當然知道並不是所有的老師都是那樣的:我們並不否認有許多"好"老師,
只是因為從沒有認真思考過,還在 "隨俗" 地體罰學生:我們也相信,只要開始認
真思考、並且虛心進修,他們也終於會放下鞭子。對於這樣的教育工作者,我們向
來由衷敬佩,因而也很願意和他們認真研究體罰和懲戒權的問題 (而不是用以上那
種 "不禮貌" 的口吻說話) ,但我們有一個誠懇的期望,期望他們能先與這個不良
的教育環境決裂,不要每次有人批評教育,就以為是批評自己,而挺身出來為周遭
的人辯護,因為只有去除了情緒性的自我防衛,我們才能真正地談問題。

  於是,有一位老師說話了,說我現在沒有情緒,也不為 "那種" 老師說話,那
麼,請問,在用盡所有方法之後,老師真的一點都不可以體罰嗎?我們的回答是這
樣的--請注意,現在大家都不要有情緒--要討論體罰權是可以的,但請先試驗
 "絕對不體罰" 一個學期再談。

  我們這樣要求是有道理的:一個人總要有所體驗,才能真正瞭解問題:一個人
總要努力過,才能做出真正的判斷。現在的問題是, "好" 老師跟著 "壞" 老師一
鼻孔出氣,大家都推說 "不可能" ,這是拒絕改革,這是推卸責任,這是完全沒有
誠意的表現。

  許多人批評作者 "沒有在國中教過" ,因此沒有資格談體罰;作者從來不願意
用 "資格" 來限制人,但現在被逼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那就是:你沒有努
力嘗試過其他的方法 (例如<人本教育札記>陸續提供過的許多方法) ,怎麼反而
有資格堅持一定要體罰?

  我們相信只要是"好"老師一定會同意如下的觀點:如果不體罰可以解決問題,
還是不體罰比較好,畢竟體罰是教育上的下下之策。這樣事情就清楚了:現在不是
爭論可不可以體罰的時候,而應該立即努力嘗試不體罰。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h213.s85.ts30.hinet.net] [Login: **] [Post: **] 

		 
精華閱讀 | 首篇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末篇 | 轉寄 | 返回上層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