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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ㄊㄨㄟ ㄉㄧㄥˋ
推測、假定。如:「天文家推定這是本世紀最後一次日全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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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因明三支作法之一。在因之次而助因使宗成立者。以既知之事實為喻。作推定未知事實之用。


[佛光大辭典]
三千大千世界

梵語 tri-sāhasra-mahā-sāhasra-loka-dhātu,巴利語 ti-sahassī-mahā-sahassīloka-dhātavo。係為古代印度人之宇宙觀。又作一大三千大千世界、一大三千世界、三千世界。謂以須彌山為中心,周圍環繞四大洲及九山八海,稱為一小世界,乃自色界之初禪天至大地底下之風輪,其間包括日、月、須彌山、四天王、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梵世天等。此一小世界以一千為集,而形成一個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集成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集成大千世界,此大千世界因由小、中、大三種千世界所集成,故稱三千大千世界。然據正確推定,所謂三千世界實則為十億個小世界,而三千大千世界實為千百億個世界,與一般泛稱無限世界、宇宙全體之模糊概念實有差距。又於佛典之宇宙觀中,三千世界乃一佛所教化之領域,故又稱一佛國。〔觀無量壽經卷十二、俱舍論卷十一、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往生要集卷八十四〕 p523


三途之川

又作三途河、三瀨川、渡河、葬頭河。即一般所謂之奈河津。位於通往冥土之途中;相傳人死後初七日,必須渡過此處,此處有緩急不同之三瀨,即山水瀨、江深淵、有橋渡。由於生前所造業之不同而渡不同之瀨,此三瀨即稱三途。於此河畔有一大樹,大樹名為衣領樹,樹上住有二鬼,即奪衣婆與懸衣翁,專門奪取死者之衣服而懸掛於衣領樹上,由於生前罪過之輕重不同,則樹枝下垂之高低彎度亦因之有別。此為十王經所說。然該經被學界推定為偽經,故此說並非印度所固有。 p620


大佛

一丈六尺以上之巨大佛像。又作大像。材料多為巖石、金屬,或木石塑漆等。依高僧法顯傳所載,北天竺陀歷國有高達八丈之木雕彌勒菩薩像,造於佛陀涅槃後三百年,佛教之宣流即始自此像之造立。大唐西域記卷五羯若鞠闍國條、卷八摩揭陀國條、卷十一摩訶刺侘國條等亦有三十尺至七十尺高之大佛像之記載。今印度聯合州迦斯阿(Kasia)西南之涅槃堂尚有長約六點五公尺之大涅槃像,依其銘文及造像手法推定,約為五世紀左右所雕造。另於孟買甘赫瑞(Kanheri)窟殿之壁上,亦保存一座約七公尺高之立佛像,右手下垂,左手持法衣置肩,面容端嚴,身軀雄偉,為七世紀頃之作品。在錫蘭,保存完善之古代大佛像甚多,其中以阿烏卡那(Awkana)石像最壯大,係就斷崖而雕造成者,高約十五公尺,右手上舉,伸五指,左手執衣端置肩,立於蓮花上,姿勢優美,毫無硬直之感,衣紋之雕法亦生動有緻,推定為笈多王朝時期所造立。此外,北印度之犍馱邏(梵 Gandhāra)本是佛像藝術之搖籃地,然由近年所發掘之古代遺品,大多為小佛像,而罕見大像之殘片,或此地並未流行大佛之雕造。至於西域,今阿富汗之巴米安(Bamian)大磨崖存有二大佛立像,各高五十六、三十六點八公尺,皆為二世紀頃之作品,惜已剝落,不復舊觀。

我國大佛塑造,至遲始於東晉康帝建元二年(344),曇順於南林寺造立丈八之像,其事載於法苑珠林卷五十二。梁天監十五年(516)竣工之彌勒石佛,坐高五丈,立形十丈,更是壯觀,世稱剡縣大佛。北魏則向有造石佛之風,文成帝和平初年,應沙門統曇曜之請,於武州山石壁鑿窟五所,各鐫一佛,最高者七十尺,雕飾奇偉,為當時之冠;其後三十年間陸續開鑿二十窟,所造佛像均達數十尺以上,此即著稱於世之大同雲岡石窟。唐以後,大佛造立之風更盛,如四川凌雲寺三十六丈之彌勒大佛、邠州慶壽寺十丈許之大佛、普濟寺百尺之彌勒像、洛陽龍門奉先寺三十五尺之盧舍那佛等均是。由宋至今,此風不墜。臺灣之大佛像,即有基隆大佛寺之觀音立像、彌勒坐像、臺中寶覺寺之彌勒坐像、彰化八卦山之釋迦佛坐像、高雄佛光山之接引大佛立像等。

韓國最大佛像為忠清南道灌燭寺之石造彌勒菩薩像,前後歷三十九年(968~1006)始竣工,全高約六十五尺。日本較著名之大佛則有奈良大佛、鎌倉大佛、京都大佛及豐後、佐貫二地之磨崖佛等。〔高僧法顯傳師子國條、法苑珠林卷十四、卷三十三、卷三十九、佛祖統紀卷四十、卷五十三、釋迦方志卷上、卷下、魏書卷十四、卷一一四、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第九十三〕 p785       


大同

(一)(819~914)唐代禪僧。安徽懷寧人,俗姓劉。幼年出家,初閱華嚴經,頗有啟發。其後參謁翠微,大悟玄旨。周遊諸方後,隱栖於投子山三十餘年,激發往來,請益者盈室,以無畏之辯才隨問隨答。乾化四年示微疾,隨即坐化,世壽九十六。諡號「慈濟大師」。〔祖堂集卷六、景德傳燈錄卷十五、五燈會元卷五、釋氏稽古略卷三〕

(二)(1289~1370)明初僧。上虞人,俗姓王。字一雲。號別峰。少習儒業,能文章,後投會稽崇勝寺出家。受具足戒後,從紹興寶林寺春谷法師學清涼教觀,復參晦機熙公學禪法。留住六載,後往參中峰求益。至元年間,繼主寶林寺,學者從遊者甚多。洪武年間,召赴京師,賜宴禁中,尋求放歸。三年春入寂,世壽八十二。有寶林類編、天柱詩稿等行世。〔大明高僧傳卷三、宋學士集卷五十八〕

(三)位於山西大同西北武周山山腹之岩石洞窟。又稱雲岡石窟。窟內刻有龕、塔、石佛等,著稱於世。與龍門同為南北朝佛教藝術之代表。我國原本即有開鑿於前秦建元二年(366)之敦煌鳴沙山與北涼王所造之甘州三危山等著名石窟,後因曇曜以北魏太武帝毀佛造孽為由,遊說文成帝,勸其造五尊大佛於大同石窟內,作為懺悔、追弔與供養四位先帝之用,且為後世紀念文成帝之憑藉,遂於和平元年(460)動工,至太和十七年(493)遷都洛陽時,工程亦未曾稍歇。其構造則各窟殊異,本尊佛置於中央雙塔內,壁面與樓閣面均刻有佛龕與四尊諸佛菩薩像。於武周山山麓較狹處一公里長之四十二處石窟,皆造有約五公尺至六公尺高之石像,其樣式多為經由西域傳入之犍陀羅樣式與笈多樣式,後因年代漸久而逐漸中國化。其中第十六至二十石窟,內為橢圓形,規模最壯觀,凌駕其它各窟,被推定為最早之五窟。〔續高僧傳卷一曇曜條、歷代三寶紀卷九、魏書卷六、卷七上、卷一一四、山西通志卷二十九大同條、支那佛教史蹟評解第二〕(參閱「石窟」2118) p776        


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

梵名 Mahātantrarāja-māyākalpa,或 Hevajra-dākinījāla-sambara-tantra。凡五卷二十品。宋代法護譯。又作大悲空智金剛經、喜金剛本續王、喜金剛本續。此係一般通用之名稱,印度、西藏注釋家則多用二儀軌(梵 Dvikalpa)之名。收於大正藏第十八冊。本經係自梵本大怛特羅王大儀軌之三十二儀軌(根本怛特羅)中摘出,唯三十二儀軌今已不存,故本經尚有可疑之處。其內容:金剛序品第一記載世尊住金剛明妃陰門形法生中之宮殿,出生妙三摩地,由此三摩地起,對金剛藏菩薩明示金剛薩埵、大薩埵、三昧耶薩埵,且謂此悉從大悲智金剛大菩提心所開示;其次述說空智金剛之三十二血脈相,謂此三十二相總攝於羅羅拏(梵 lalanā)、辣娑拏(梵 rasanā)、阿嚩底(梵 avadhūtī)等三相;以下二十品即就此三十二相一一詳述其內容。

本經係屬四種怛特羅中之第四怛特羅,即無上瑜伽部(梵 Anuttarayoga),相當於不空所譯金剛頂經瑜伽十八會指歸之第九會,即一切佛集會拏吉尼戒網瑜伽。其成立年代,據考證,推定為八世紀前半,或七世紀後半以降。十九世紀,自尼泊爾發現梵文寫本,一九五九年,歐洲佛教學者史內爾葛弗(D.L. Snellgrove)以之與西藏譯本對照,加以英譯,並附上甘赫(梵 Kānha)所著之瑜伽寶鬘(梵 Yogaratnamālā)出版。本經之注疏,除瑜伽寶鬘外,以西藏之三大注疏為著名,即金剛藏(梵 Vajragarbha)之呼金剛攝義廣註(梵 Hevajra-pindārtha-tīkā)、那洛巴(藏 Nā-ro-pa)之金剛句真髓集細疏(梵 Vajrapada-sāra-sajgraha-pañjikā)、寶藏吉(梵 Ratnākaraśānti)之吉祥喜金剛細疏真珠鬘(梵Śrī-hevajra-pañjikā-muktikāvalī-nāma)。〔西藏大藏經總目錄、B. Bhattacharyya: Sādhanamālā, GOS. XXVI, XLI; S.B. Dasgupta:Introduction to Tantric Buddhism; D.L. Snellgrove: The Hevajra tantra〕 p860


大藏經

又作一切經、一代藏經、大藏、藏經、三藏聖教。指包含三藏等之諸藏聖典。亦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中心之佛教典籍之總集。「大藏經」一詞,不見於印度或我國最早期之記載,於我國南北朝時代僅有「一切眾藏經典」、「一切經藏」等稱呼,直至隋唐之後,始有「大藏經」之稱,當時係指由朝廷敕命(欽定)纂集之一切經。早期之佛教經典,有九部經或十二部經之分類,此外,類編佛所說之四阿含、五部,而稱為經藏;纂輯有關諸弟子之戒儀等,稱為律藏;諸論師之撰述則稱論藏。

原始佛典如阿含及諸律等,皆以口誦相傳,經過結集、訂正、確認後,成為聖典之權威,方以文字記錄下來。大乘經典則反之,多以書寫方式流通,如佛本行集經卷五十一載用筆墨陀羅葉,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載用紙墨,持心梵天所問經卷四、寶女所問經卷四、普曜經卷八歎佛品等載用竹帛;亦有於壁上書寫經文者。此外,正法念處經卷四十、卷四十六、大般涅槃經卷十四、梵網經卷上、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等,亦舉出葉紙、樺皮、貝葉、紙、素白疊等名稱。

大藏經之原典,原本有梵語、巴利語二種,梵語原典今已殘缺不全,巴利語藏經及譯自梵語之漢譯、西藏譯、自西藏譯本轉譯之蒙古語譯、滿洲語譯、西夏語譯等大藏經,大體上仍完整地留存至今。現今流傳之佛典,從語文上可分為:巴利文、梵文、藏文、漢文、日文、蒙古文、滿文、西夏文、西洋文等數種;前二種為原始型佛典,後面數種則由前二種轉譯者。

(一)巴利文:巴利文三藏又稱南傳大藏經,為南方佛教所依據之聖典。其成立年代被推定為西元前二至一世紀。另據錫蘭島史(巴 Dīpavajsa)記載,西元第一世紀末,錫蘭王婆他伽馬尼王(巴 Vattagāmani)於無畏山(巴 Abhayagiri)精舍邀集五百聖者,書寫口傳的巴利三藏,此即今日巴利文大藏經之原型。後經多次變遷,至西元五世紀,佛音(巴 Buddhaghosa,又稱佛陀瞿沙)前往錫蘭,將當時用土語所傳之佛典全部改為印度本土之巴利文,並徹底整理有關之注釋書,巴利文三藏至此乃見完璧。其後,佛音曾至緬甸等地傳道,巴利文三藏亦隨之傳布於緬甸、泰國、越南、高棉等地,故知巴利文三藏係以錫蘭為重心,漸次流布緬甸等處。今日巴利文系三藏有錫蘭字、緬甸字、暹羅字,及柬埔寨字等之各種版本。十九世紀末期,泰王秋羅隆高五世(Chula Longkorn V)曾發起彙輯、校勘流傳南方佛典,並以暹羅字官本刊行全部藏經,裨益學界至鉅。此外,西洋佛教學者自十九世紀開始巴利文佛典之研究,故巴利文三藏之出版與傳譯情形頗有與日俱進之勢。(參閱「南傳大藏經」3748)

(二)梵文:印度貴族本有一種流行之雅語,然佛陀在世時,由於主張四姓平等,故不採用雅語。佛陀入滅後百年頃,文法學家波爾尼將雅語詳為釐訂,便於通行,佛教徒亦採用之,以記錄佛典,此即梵文佛典。梵文佛典與巴利佛典,孰先孰後,已不可考,惟其流布區域有涇渭之別。據傳,於迦膩色迦王時,曾勘定三藏,凡無傳本者皆書寫之,已有傳本者則校勘之,梵文佛典乃稱完備。然現存之梵文佛典大多僅餘片斷,內容亦籠統而雜亂,不若巴利文三藏之完整分明。就教理而言,巴利三藏可說全屬小乘教義,梵文佛典則大部分屬大乘教義,其中多數早已有漢譯本,然亦有不少尚未漢譯之珍貴文獻。近代在尼泊爾、西藏、中亞等地均有梵文佛典之發現,而以尼泊爾發現者為數最多。一八二二年,英人荷吉森(B.H. Hodgson)於尼泊爾蒐集梵文聖典,共得三八○部新舊寫本。一八七三年至一八七六年間,英人萊特(D. Wright)繼續搜集,共得三百二十餘部。

梵文佛典之所以多存於尼泊爾,據學者研究,佛陀入滅後三世紀初,中印度佛教遭到空前之教難,印度佛教徒多逃入尼泊爾。又於十三世紀,回教徒侵入印度,印度佛教徒再避入尼泊爾。其地氣候苦寒,極適於梵篋之保存。除尼泊爾外,于闐、敦煌、高昌、龜茲等處,均發掘大量梵文佛典,對學界之貢獻及影響極大。現存之梵文三藏原典雖僅吉光片羽,寥寥可數,然在西元一世紀頃即流入西藏、中國,早已翻成部帙浩瀚的藏文及漢文三藏,而於全部佛教經籍中,佔著重要位置。

(三)漢文:佛教各系之傳譯經典中,以漢譯大藏經翻傳最早,部帙亦最龐大,起自後漢,迄於元代,係由梵語、巴利語、胡語等譯出。最早期之經典翻譯,以東漢桓帝建和二年(148)至洛陽之安世高為代表,主要翻譯小乘經典。桓帝末年之時,大月氏國之支婁迦讖亦至洛陽,主要翻譯大乘經典。經典翻譯之初,僅是各自書寫傳持,至苻秦道安(314?~385),始將譯經加以蒐集分類,編成目錄,此即「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內分:撰出經律論錄、異出經錄、古異經錄、失譯經錄、涼土異經錄、關中異經錄、疑經錄、注經及雜經志錄等八部分,共收經典六三九部八八六卷,為我國第一部之佛典目錄。其後,僧祐、寶唱等亦撰各經錄以增補之。當時並書寫全部譯出之經安置宮室、諸大寺。迄隋唐,譯經事業更盛,而有單譯、重譯、別生、疑惑、偽妄等之分,我國撰述之抄集、傳記及著述等亦相繼入藏。總計歷代所編藏經目錄,多達六、七十部,現存者有二十餘部,其中以僧祐之出三藏記集、法經等之眾經目錄、費長房之歷代三寶紀、道宣之大唐內典錄、智昇之開元釋教錄、慶吉祥之至元法寶勘同總錄等為最著。又於上舉各種經錄之中,開元釋教錄以收錄完備、記述正確、分類合宜,而受到各時代學者之重視,其分類法亦為開寶藏以降大多數之藏經所沿用。

齊梁以後,抄集諸經要旨之風亦盛,計有梁朝寶唱等之經律異相五十卷、梁朝簡文帝令學士撰之法寶集二百卷、後魏曇顯等之眾經要集二十卷、梁朝虞孝敬等之內典博要三十卷、梁朝賢明之真言要集十卷、梁朝僧旻等之眾經要抄八十八卷、義林八十卷、梁朝淨靄之三寶集十一卷、作者不詳之法苑經一八九卷、唐代道世之諸經要集二十卷、法苑珠林百卷、唐代玄則等之禪林鈔記三十卷、明代陳實之大藏一覽集十卷等。

隋唐以後,就藏經中之梵語及難解字句附以音義之風亦行,有唐代玄應之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代慧琳之一切經音義百卷、遼‧希麟之一切經音義十卷、後晉可洪之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三十卷、宋代處觀之紹興重雕大藏音三卷等。此外,解題大藏經亦不少,如唐代玄逸之大唐開元釋教廣品歷章三十卷、宋代惟白之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十三卷、宋代王古撰、元代管主八續之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十卷、明代寂曉之大明釋教彙目義門四十一卷、標目四卷、明代智旭之閱藏知津四十四卷、日本淨土宗僧隨天之緣山三大藏目錄三卷等均是。

漢文大藏經,在隋唐之世即有纂集,然其時未有印刷術,凡有編集,皆賴書寫,直至宋代,始有刊本。而漢文大藏經之刊印,以宋太祖於蜀之成都雕刻(木版印刷)全部大藏經為嚆矢,此即官版蜀版開寶藏。此後,藏經印刻之事業陸續興起。宋朝計有:遼版之契丹藏、金版之金藏、福州版之萬壽藏、毘盧藏、湖州版(浙版)之圓覺藏、資福藏、磧砂藏等。元代根據宋本印行藏經,有普寧藏與弘法藏兩種,然元末天下大亂,藏經燒失殆盡。明太祖洪武年間,集碩德於蔣山,點校藏經,刊刻南藏,然校勘不精,時有脫誤。南藏之外,另有北藏、楞嚴寺版、報恩寺版等。清世宗雍正十三年至高宗乾隆三年(1735~1738),以北藏為底本,復加新籍,刊刻龍藏。此外尚有頻伽藏、百衲藏,及民國四十五年(1956)開始編行的中華大藏經、民國七十二年陸續出刊的佛光大藏經等。

高麗藏亦屬漢文系統,始刻於宋真宗時代(高麗顯宗二年,1011),以宋代開寶藏為底本,加入貞元錄所收各本,此即高麗大藏初雕本。另於高麗宣宗時又開雕續藏本。高宗二十三年(1236)開雕高麗大藏再雕本,即今所傳之麗本藏經。文宗十三年(1059),倣契丹本而刊刻高麗契丹藏仿刻本,然今已全部佚矢。(參閱「中文大藏經」1001)

(四)日本:日本刻印之佛典本屬漢文系統,然因日本藏經刊印事業極盛,且至近世,大藏經之編輯愈趨完整,形成後來居上而一枝獨秀之局面。日本印行大藏經,始於德川初期之天海藏,係參照宋本與元本翻刻成者。其次有德川後期之黃檗藏,為明代楞嚴寺版之翻刻。明治時代,有弘教書院刊行之縮刷藏經,係依照麗、宋、元、明四藏校對,並加入若干的日本撰述。明治三十五年至三十八年(1902~1905),藏經書院刊行卍字正藏,係以黃檗本與麗本為底本,另參照明本而成者。明治三十八年至大正元年(1912),日本藏經院蒐羅卍字藏中未收之佚本,集成卍字續藏。明治四十四年至大正十一年,東京佛書刊行會陸續印行一套以日本撰述為主之佛教全書,即大日本佛教全書。大正八年至十年,由中野達慧主編,日本大藏經編纂會刊行,稱為日本大藏經。大正十三年,高楠順次郎等人發起刊行大正新修大藏經,至昭和七年(1932)完成,內容集古來漢文藏經之大成,共收經律論萬餘卷,網羅印度、中國、日本、朝鮮一切佛教名著,為舉世佛學界最完整之一部大藏經。校勘方面,除麗、宋、元、明四藏外,並對照日本聖語藏本、宮本、敦煌寫本及各種古佚本、流通本而成。昭和十三年,影印、校訂弘教本,而有昭和再訂縮刷藏之刊行。此外,另有南傳大藏經與國譯一切經之編譯,兩者均以日文刊行,前者係南傳系統之巴利三藏與藏外佛教典籍之整編,後者則為各種藏經中唯一包含解題、注解之藏經。(參閱「中文大藏經」1001)

(五)西藏:七世紀頃,西藏國王棄宗弄讚(藏 Srov-btsan-sgam-po)派大臣端美三菩提(藏 Thon-mi-sam bhota)留學印度,端美留印七年,攜回許多梵文經典,遂以梵字為基礎,創造西藏文字,並開始梵經之翻譯工作。八、九世紀之間,西藏譯經事業極發達。西藏僧伽於翻譯之外,並留下大量有關佛學之注釋、宗義、歷史著作等。至十四世紀,布頓(藏 Bu Ston)將一切經典分為甘珠爾(藏 Bkah-hgyur,內含經、律)、丹珠爾(藏 Bstan-hgyur,內含論典)兩大類。藏文藏經歷代之版本甚多,最早有十三世紀初開雕之舊奈塘藏,其後有里塘藏、德格藏、新奈塘藏、卓尼藏、布那克藏、傑昆彭藏、卻姆陀藏、永樂藏、萬曆藏、北京藏、拉薩藏等十二種,其中以德格藏、新奈塘藏、北京藏等三種最具代表性,尤以德格藏為現存藏文大藏經中最完整之一部。(參閱「西藏大藏經」2588)

(六)其他:西藏三藏流行於中亞細亞,至十三世紀頃,元世祖忽必烈侵入西藏,信仰喇嘛教,以八思巴為國師,八思巴受命創製蒙古文字,並從西藏佛典譯成蒙古文。至十四世紀初,薩迦派之喇嘛僧齊喬世魯(藏 Chos-kyi hod-zer),至珠泯比丘等,及無數藏、蒙、回鶻、我國學者陸續完成蒙古大藏經之傳譯。

滿洲大藏經始於十八世紀,先譯出藏、蒙大藏經之佛部,最早係清世宗時代之京城黃教領袖土觀呼圖克圖一世奉敕翻譯開版滿、蒙、藏三體對照之甘珠爾,而全藏係於乾隆五十五年(1790)完成,其間亦曾嘗試自漢文大藏經譯成滿洲文。據聞世界現存之滿文藏經唯有一部,保存於日本。

西夏譯大藏經始自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西夏王趙元昊自宋請得大藏經,後置蕃漢二字院,創製西夏文字,並請回鶻僧翻譯佛典,至元大德六年(1302)全藏完備,約有三千六百餘卷。後世所發現之西夏文字刻本僅有數百部。

此外,近世西洋學者研究東方學之風氣日盛,佛學亦在歐美學術界漸露曙光,佛典之翻譯愈受重視。早期多譯自巴利文佛典,及至梵文原典被發現後,則漸有取自梵典譯成歐美文字,然迄目前為止,歐美佛典之翻譯多屬一經一典之單行本,於質於量皆遠不如東方各國;但若以現代佛學在歐美一日千里之發展觀之,則歐美文字大藏經之編譯應屬指日可待之事。〔佛祖統紀卷四十七、英文大明三藏聖教目錄、大藏經の成立と傳播(禿氏祐祥,龍谷大學論叢第二八七)、大藏經に就て(高楠順次郎,大崎學報第四十二)、中國大藏經翻譯刻印史、中國大藏經雕刻史話(釋道安)〕(參閱「西夏文大藏經」2579) p893                          


丹卡兒瑪目錄

全一卷。全名為丹卡兒瑪宮殿譯經論目錄(藏 Pho-brav stod-thav ldan-dkar-gyibkah dav bstan-bcos hgyur-ro-cog-gi dkar chag)。乃在西藏丹卡兒瑪(藏 Ldan-dkar)宮殿,由普子結(藏 Dpal-brtsegs)、魯興保(藏 Kluhi dban-po)所共同編輯之目錄。係西藏現存最古之佛經目錄。編纂年代迄今未有定說,然大約可推定為八世紀半、九世紀時所產生者。此錄現收於丹珠爾集中。〔西藏大藏經經部目錄部序說、西藏佛學原論(呂澂)〕 p1039


五教兩宗

總稱高麗中期至李朝初期約三百年間存在於朝鮮之宗派。有關五教兩宗之內容,異說紛起,因時代不同而有變遷。李能和之「朝鮮佛教通史下編」五教兩宗祈禱平賊條推定五教為戒律宗、法相宗、法性宗、圓融宗、天台宗,兩宗為禪寂宗及曹溪宗。但金包光於所著「禪宗九山來歷」中,謂五教指戒律、法相、涅槃、法性、圓融等五宗,兩宗指曹溪宗、天台宗,一般皆推許金氏之說。後李朝時代五教兩宗之內容亦未詳見於文獻,蓋曹溪、天台、摠南(合摠持宗與南山宗)三宗合為禪宗,華嚴、慈恩、中神、始興四宗合為教宗,此係將五教兩宗或七宗廢合為禪教兩宗,由此可見李朝排佛政策之端的。〔李朝實錄佛教鈔存卷一、李朝佛教、朝鮮禪教史〕 p1148


天業譬喻

梵名 Divyāvadāna。據推定,係編於三世紀初之梵文譬喻故事集。書中引用巴利聖典中之長部(Dīgha-Nikāya)、長老偈(Theragāthā)、馬鳴之大莊嚴論經等。為研究大乘佛教成立過程的重要經典之一。現由英國印度學學者喀畏爾(Cowell)與奈爾(Neil)共同整理出版。 p1363


半拉城

位於東北吉林琿春縣之西約四公里處,推定為唐初所建之渤海國東京龍原府之遺蹟。四周圍有一座數百公尺長之土壁,其中,從南至北連續有土壇,土壇上有宮殿之遺蹟。半拉城約以中央大街分東西兩區,計有三座寺院遺址,東區有二座,西區有一座;並發現數尊二佛並坐石刻像,反映出法華信仰之影響。現今由佛像樣式推測,或造於六朝末期,或造於受高麗影響之渤海前期。 p1592


四聖地

梵語 catuh-pītha。(一)與釋尊住世時有密切關係之四處。即:(一)釋尊誕生之地迦毘羅衛(梵 Kapilāvastu),(二)成道之地菩提伽耶(梵 Buddhagayā),(三)初轉法輪之地波羅奈斯(梵Vārānasī, Bārānasī)之鹿野苑(梵 Mrgadāva),(四)涅槃之地拘尸那揭羅(梵 Kuśinagara)。釋尊入滅後,此四處被尊為聖地,深受佛教徒尊崇。迄今來自西藏、錫蘭、緬甸等世界各地之朝聖者猶不絕於途。此四處聖地係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八之記載而來。又一般常以蓮花、菩提樹、輪寶、塔等四物來象徵佛陀之誕生、正覺、說法、入滅等。除四聖地外,另有「八聖地」之說者,亦為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八所說,即:佛陀之本生處、成道處、轉法輪處、鷲峰山處、廣巖城處、從天下處、祇樹園處、雙林涅槃處。

(二)密教之四聖地。亦即怛特羅佛教之四處聖地。(一)根據梵本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第二說密印品(梵 Hevajra-tantra)所載,四聖地為:札奈達拉(梵 Jālandhara)、鬱地延那(梵 Oddiyāna)、保爾納基里(梵 Paurnagiri)、迦摩縷波(梵 Kāmarūpa)。(二)據成就法鬘(梵 Sādhanamālā 232)記載,為:鬱地延那(梵 Odiyāna)、普爾納基里(梵 Pūrnagiri)、迦摩基耶(梵 Kāmākhyā)、室利哈達(梵 Sirihatta)。

據地理學家伯特差利雅( B. Bhattāchāryya)之研究,四聖地乃怛特羅佛教最盛之地,其中迦摩基耶(或迦摩縷波)位於今印度北部阿薩密(Assam)之首邑告哈提(Gauhati)數里之處,室利哈達為阿薩密之夕耳赫特(Sylhet),普爾納基里約位於現今之波那(Poona),鬱地延那亦位於阿薩密地方,被推定為怛特羅佛教最早之起源地,根據考證,其地乃玄奘於大唐西域記卷三中所記載之「烏仗那國」。〔H.P. Śāstrī: Catalogue of Palm-leaf and Selected Paper MSS. belonging to the Durbar Library, Nepal II;B. Bhattāchāryya: Sādhanamālā, GOS, XXLI, XLI; D.L. Snellgrove:The Hevajra-tantra〕(參閱「鬱地延那」6980) p1785         


永嘉證道歌

全一卷。又作永嘉真覺禪師證道歌、證道歌。唐永嘉玄覺(665~713)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玄覺初學天台,後聞禪宗六祖慧能說法,遂改宗入禪門,著作本文,全文有二四七句,每句大部分為七字,共一八一四字(一作二六七句一八一七字),為古體詩之體裁,或四句或六句一解,只分五十一解,揭示其悟境之要旨。撰述年代推定為神龍五年(705)頃。本書以流麗之文體敘述禪宗真髓,乃禪文學之絕唱,故廣受禪門喜愛。

本書之注釋書有多種,如宋僧彥琪、知訥等各作證道歌註一卷。〔宋高僧傳卷八、景德傳燈錄卷三十、祖庭事苑卷八、濟北集卷十八〕(參閱「證道歌註」6704) p2015


石窟

又稱石窟寺院、石室、窟寺、窟院、窟殿。即將山岳之岩質斷崖鑿成洞窟,並安置佛像以作為寺院者。其起源甚早,西元前一、二世紀之古代印度即已有之。法顯、宋雲、玄奘等旅印遊記中即有關於開鑿石窟寺院之記載,其中且有保存至今者。我國石窟之開鑿,依目前所發現者推知,約在前秦建元二年(366),由沙門樂僔於敦煌鳴沙山試鑿開始,直至十五世紀,歷時千餘年而不衰,其分布遍於中國西部、北部,自新疆之高昌、庫車、甘肅之敦煌、天水,及南北二石窟,大同之雲岡,洛陽之龍門,太原之天龍山,河北河南之響堂山,濟南之千佛崖,南京之棲霞山,杭州之飛來洞,以至遼寧之萬佛洞等,規模均極宏大;其中,敦煌石窟以壁畫名聞中外,雲岡、龍門則以石刻著稱於世。其他江蘇、浙江等地,亦有規模較小之石窟。又在西域、阿富汗之巴米安(Bamian)一帶亦有許多開鑿於五至八世紀間之石窟,以高五十三公尺與三十五公尺之佛像為主,部分石窟且有殘留之壁畫。此外,錫蘭之獅子山(Sīgiriya)係鑿於五世紀頃,內有壁畫。朝鮮慶州石窟菴,則為新羅時代之建築,乃積聚石材而建者,其上以土覆之,與上述石窟之性質不同。在日本,則無石窟寺院之建築。以下簡介印度與我國現存之石窟:

在印度,或將石窟作為禮拜堂(梵 caitya,支提),或視之為僧院(梵 vihāra,精舍),一般多作禮拜堂之用,並於石窟之前造一普通房屋充作僧房。據傳,釋尊曾於王舍城東之帝釋窟(石室精舍)說法。據玄奘之大唐西域記卷十載,憍薩羅國引正王為龍猛菩薩所建之黑蜂伽藍,即屬石窟式之寺院。印度現存之石窟多散佈於西印度。其中,孟買州之婆訶亞(Bhājā,位於今孟買東方約八十公里)與貝得薩(Bedsā,位於婆訶亞南方約八公里)均鑿於西元前一七五年左右,為今日現存諸窟中之最古者。又那西克(Nāsik,位於今孟買東北約一九三公里)、迦利(Kārle,在婆訶亞之東約六公里)二窟,皆為西元前後所開鑿。以上四窟所保存之雕刻,均極簡素,但無佛像。又在笈多王朝(梵 Gupta)以後之石窟,有阿旃多(梵 Ajantā,阿闍恩陀)、伊羅拉(Ellora,位於孟買之東北約四百餘公里)、巴格赫(梵 Bāgh)、甘赫瑞(梵 Kānheri,位於孟買之東北約三十二公里,在 Salsette 島上)等,內存許多阿彌陀、觀音、多羅之像,阿旃多與巴格赫二石窟且有壁畫。其中,阿旃多規模壯大,凡有大小二十九窟,係自西元前二世紀至西元後七世紀數百年間逐次開鑿者,以壁畫著稱於世,為印度美術之精華。伊羅拉則存有大小三十二窟,其第一至第十二窟屬於佛教之物,係西元六世紀至八世紀(一說四世紀至七世紀)所開鑿。其他,尚有烏代耶耆利(梵 Udayagiri)、坎岱耆利(梵 Khandagiri)等大小石窟,均安置有塔形或佛像等,並以壁畫莊嚴之。

近代,我國發現一連串之石窟,尤以敦煌千佛洞為世所矚目,甚受東、西方各有關學者之重視,紛紛從事研究,迄今已有「敦煌學」之成立。而石窟藝術遂亦成為中國藝術史上不可或缺之一環,其間蘊藏有豐富之佛教、文學、歷史等珍貴之文獻史料,在中國學術、文化史上佔有極其重要之地位;不但可補上自北魏下至北宋六百年間之文史空白部分,並可校正諸多經典謬誤之處。

(一)敦煌千佛洞:清光緒五年(1879),匈牙利地質調查所所長洛克齊(I. de Lόczy)探訪敦煌,發現千佛洞壁畫,驚為瓌寶,返歐後公諸於世,是為世界學者知有千佛洞壁畫之始。時有王道士圓籙,於光緒二十六年(一說二十五年)發現石室藏經,初猶封閉,不敢啟視。光緒三十三年,英籍匈牙利人史坦因(A. Stein)聞風而至,賄通王道士,私啟石室,擇其精要之寫經約三千卷,及其他文卷等又三千之數,劫持而去。次年,法國伯希和又劫取五千多種寫本,並勘查諸洞,其壁畫無法搬運者,則選其精品為之攝影、編號,攜之而去。迨政府知而收拾殘餘時,僅得八、九千餘卷,收藏於北京圖書館。其間,尚有美國華爾納、日本橘瑞超等人,或黏揭壁畫,或搜購流落民間者。迄今,敦煌石室藏書及壁畫多流入法、英、日、美、德等國博物館中。

千佛洞,自四世紀鑿起,至十四世紀止。又稱莫高窟(Dmag-mgo)、千佛巖、雷音寺。位於甘肅敦煌之鳴沙山麓,係沿沙岡峭壁,分上下二列乃至四列開鑿而成,計有大小洞窟四百以上,綿亙約一點六公里;可分為中央、南、北三大部分。其中,中央及北部窟數較少,規模較小,無裝飾之痕跡,開鑿年代亦較晚,今已荒廢。北部所存者傳已作為僧房之用。南方部分則連綿九三○公尺,其兩端各有一大窟,窟前建有殿閣,中間安置高二十四公尺以上之坐佛像。又莫高窟乃開創於前秦建元二年(366),係沙門樂僔首先營建,法良、東陽王繼之,後周李廣重修之。其後,自北魏、隋、唐、五代以迄宋代數百年間,逐次增設經營。至宋仁宗時,西夏入侵,兵亂頻仍;明代,又遭回人蹂躪,佛像屢毀,龕亦為沙所掩;至清代中葉為道士所住持,直至上述伯希和等人劫寶之後,始廣為世人所知。

窟中主要為壁畫、塑像及石室藏書。室中藏有典籍、經卷、碑版,上自經史正典,下至里巷小說、小曲曲譜之類,均兼容並蓄;並含有漢文、佉盧文、回鶻文、康居文、古和闐文、龜茲文、西藏文等文體。其經卷大多為佛經,亦有道教、摩尼教、景教等書。其壁畫則可大別為:(一)經變圖,指佛經故事。(二)本生故事圖。(三)尊像,乃佛、菩薩、侍者等像。(四)供養人,有施主及眾生相、小供養人行列及車馬儀仗圖等。(五)裝飾圖案,包括天花藻井、背景山水畫、繪畫之裝飾紋樣等。(六)飛天。(七)伎樂舞踊圖。此等壁畫為佛教藝術之珍貴資料。〔西域水道記卷三、敦煌縣志卷七、大哉中華第三冊(新晨出版)、中國佛教近代史(東初)〕(參閱「敦煌石窟」4964)

(二)麥積山石窟:鑿自五世紀,至十一世紀止。為我國吸收西方文化精華後,開拓出之佛教藝術寶庫。位於甘肅天水東南方四十五公里處,在秦嶺之西端。當地人稱為麥積崖奇峰。其峰頂呈圓錐形,垂直而下,有如鄉間堆成之麥積,故稱麥積山。山高一四二公尺,山頂有塔,山下有寺,峰身遍佈龕窟和摩崖石刻,計有一九四處,保存自北魏、隋、唐、五代至宋以來一千尊以上之大佛像。但因受歷代地震及風雨之侵蝕,中間部分已斷裂,故石窟可分東、西二崖。

東崖以涅槃窟(建於魏末)、千佛廊(建於魏初)、上七佛閣、中七佛閣、牛兒堂為代表,尚能保持原狀。其中之上七佛閣為一鑿於離地五十餘公尺之懸崖洞窟,其正面廣三十公尺,高十六公尺,深達七公尺,乃本石窟中規模最大者,其由來詳見庾信之「秦州天水郡麥積崖佛龕銘」(收於庾子山文集卷十二);其壁畫具有隋唐之風。西崖有三大窟,以萬佛洞規模最大(鑿於魏末),以天堂洞(鑿於魏末)最高,該窟極險,無人敢登。又此石窟中刻有北魏景明三年(502)張元伯之祈願文,為現存最古之墨蹟。〔梁高僧傳卷十一玄高傳、太平廣記卷三九七(玉堂閒話)〕(參閱「麥積山」4850)

(三)炳靈寺石窟:鑿自五世紀,至九世紀止。位於甘肅永靖縣(蘭州西南方)董河北岸之小積石山中。又稱榆林寺萬佛峽。有上、下二寺,上寺建於唐代,原稱龍興寺。北宋稱為靈岩寺。炳靈寺,係依西藏語「十萬佛」之音譯而來,與所謂「千佛洞」、「萬佛峽」同義。元時,為西藏密教之喇嘛寺院。自上寺沿山谷步行約兩公里始至下寺,下寺創建於北魏延昌二年(513),為北魏至隋唐間之禪林聖地。今僅餘殘缺之佛殿,以及摩崖石刻;各石窟間本有窟椽遊廊、棧道飛橋相連接,今已毀。

本石窟最早見於史料者,為北魏酈道元(469?~527)之水經注卷二,其他如法苑珠林卷五十三亦有記載。若鑿於西晉司馬炎時代之說屬實,則本石窟為現存各地石窟遺蹟中有紀年之最古者。由此,大概可推知在此以前已有佛教石窟存在。一般以自魏開窟起,至唐鼎盛,歷宋、元、明,至清中葉始漸衰落而被人遺忘。計有三十六窟、八十八座佛龕。其風格與敦煌、雲岡、龍門大致相同,唯石壁上所鑿佛龕較多,多成印度式之塔形,為其特色。開鑿者為祈求冥福之「功德主」;蓋永靖自古為軍事重地,又相當於宋代之河西地,為防西夏、吐蕃侵入之軍事據點,故護持石窟之功德主多屬守將。石窟內有以泥塑為主之造像;亦有不少宋、明壁畫,尤以明畫,適可補敦煌壁畫之不足;其色彩濃烈,筆調粗壯,與敦煌壁畫之風格迥異。此外,本石窟為紅砂岩,不宜石刻,雖歷經自然之風化及兵火,雕像不乏斷頭折臂者,然以發現較遲,故比其他石窟保存得較完整,與麥積山石窟、敦煌千佛洞,同為我國西北部之重要文化遺產。(參閱「炳靈寺石窟」3887)

(四)南北二石窟:兩窟遙隔數百公里,但同為北魏末年涇川刺史奚俟(字康生)分別於永平二年(509)、三年所開鑿。北石窟位於甘肅慶陽西峰鎮西北四十公里,在涇水支流蒲、茹二河交匯處。其石崖高十四公尺,長一一○公尺,計有二八一個窟龕,建於北魏者有三十四個,建於隋代者有三十八個,唐代者有一三一個,為數最多;宋以後開窟者有二十餘個,年代不詳者有五十餘個。現存造像銘刻及遊人題記,自隋迄清計一四○餘方,各代書法均有其特點,為研究石窟史之可靠資料。南石窟,與北石窟為姐妹窟。位於甘肅涇川縣城南約六公里之山壁上,係魏初所建,連綿約三公尺,內均浮雕佛像或塑像,然佛像多為外人盜去,殘留者不及原有之十分之一。(參閱「北石窟寺」1582、「南石窟寺」3738)

(五)龍門石窟:鑿於五世紀至八世紀。距河南洛陽約十四公里。古稱「伊闕」,以香山、龍門山東西對峙,遠望似「闕」,伊河又從西南流過,故得名。沿伊河兩壁大理石懸崖鑿有約十三萬多個佛洞,狀如蜂巢,石佛共計一四二二八九尊,規模鉅大,最大者高十七點一四公尺,最小者僅兩公分。其主要石窟,在西崖有二十八處,東崖有七處。其中造像以唐代作品佔百分之六十,北魏作品佔百分之三十。

該石窟係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始開鑿,歷經北齊、北周、隋、唐,締造經營在四百年以上。與雲岡石窟、鞏縣石窟,同為北魏一代以國家之力所開鑿者。其中以古陽洞、賓陽洞、蓮花洞、魏字洞、石窟寺等為北魏之代表性大石窟,先後費時二十四年,動用八十多萬人工,足見工程之艱鉅浩大。其後東魏、北齊至隋唐均繼續經營之,尤以唐高宗及武后經營最力。賓陽洞中有釋迦牟尼坐像,高達八點四公尺,古樸渾厚,其「背光」上刻有蓮花、忍冬、火焰、紋狀浮雕,氣象莊嚴;兩旁分列有菩薩、天王、力士、供養人等十一尊造像。其風格已由雲岡造像之粗獷一變而漸趨清秀美,面部神情由嚴峻而趨溫和,服飾為長裙、寬袖,此種雕刻技巧曾影響日本飛鳥時代之佛像雕刻。其次,古陽洞又稱老君洞,其規模之大,造像之精,推稱龍門之冠;四壁有浮雕式佛龕,洞壁上則刻有銘記、詩文,前人曾拓集全山石刻,而別為一千品、一百品、二十品,其中即以龍門二十品最為著名,又龍門二十品中之十九品均在此洞壁上,甚受書法家之重視,洞門右上方,存有一品精美之陽文深刻,在千百年前能有如此之石刻,實令人稱讚。又奉先寺石窟為龍門之唐代諸窟中最具代表性者,其盧舍那大佛即為龍門石窟中之最大者,雕造規模世所罕見,尤以刻畫大佛之莊嚴溫和及睿智之性格最為特出,堪稱唐代雕刻之代表作。(參閱「龍門石窟」6381)

(六)天龍山石窟:鑿自六至八世紀。位於山西太原西方約四十公里。原名方山,北齊時建有天龍寺,故改稱天龍山,因屬水平之砂岩層,故適造窟龕,惟其規模遠不及雲岡、龍門之大,然與響堂山石窟同稱為北齊佛教文化之代表。本石窟鑿於北齊、隋唐間,以漫山閣及九連洞著稱。九連洞係由九洞相連而成,洞之內外有佛像及浮雕,均依山勢建成。漫山閣共三層,中藏石佛二尊,為魏代之作品,其兩旁石壁間,有佛龕無數,惜多被外人剷鑿竊去,殊為可惜。〔支那佛教史蹟評解卷三〕

(七)雲岡石窟:又作雲崗石窟。鑿自五至六世紀。位於山西大同西北約十七公里雲岡堡之武周山。自北魏文成帝和平元年(460)曇曜奉詔開鑿五大石窟始,至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凡經營三十四年之久,其後至隋末均有營建。窟鑿於山麓武周川北岸高約三十二公尺之斷崖上,計有二十餘處,大小佛龕數百個。

因有二山谷界於石窟之間,故依日本常盤大定、關野貞等之編號而分為第一至第四之東部四窟、第五至第十三之中部九窟,及第十四至第二十之西部七窟,共分三區。其中,第三窟之計劃頗為雄壯,有一東西約四十八公尺之前庭;內陣東西約四十二公尺,南北約十六公尺,高約十三公尺;外陣東西約四十八公尺,高僅五公尺左右。惜半途而止。第五窟之前面,建有五間四層之樓閣;東西徑約二十三公尺,南北徑約十九公尺。中央之本尊釋迦坐像,高約十八公尺,兩膝之徑約十七公尺,氣勢端嚴雄偉,為雲岡最大之石佛。第六窟之前面,亦築有五間四層樓,縱廣各約十五公尺,於後壁設有大佛龕;於中央分為二層,並刻有坐佛像、交腳佛像、倚佛像等,雄渾遒勁;此外,其餘壁面亦刻滿忍冬文、殿堂、菩薩、佛傳圖、飛天、化佛、五層塔及諸佛像等,而均不餘空處。雕飾之富麗與技巧之精練,堪稱大同第一。第十一窟刻有過去七佛立像七尊,姿容最為豐美。第十八窟造像之雄偉,堪為雲岡石窟之首。

通觀二十大窟之規模樣式,以第十六至第二十之「曇曜五窟」規模最大,氣象最雄偉,被推定為最早之五窟。各窟中均刻有高達十六公尺以上之大石佛,透出莊嚴偉大而咄咄逼人之氣度,亦顯示早期造像之純樸豪放之風格。其餘諸窟構想縱橫,雕飾富麗,發揮北魏盛時之藝術手法。又第十九窟之左脅侍佛及第二十窟佛像之紐樣衣文與敦煌千佛洞之二佛並坐像有相通之處。其他細膩部分雖與中印度式、薩珊波斯式等相通,然其厚唇、高鼻、長眼、豐頰等大丈夫之面貌,即明顯的受北涼拓跋氏之影響。蓋大同之岩層屬水平層之砂岩石,適合大規模鑿窟造像,加以拓跋氏之雄壯氣象與真摯信念,成就了我國古代佛教藝術之三大寶庫之一。(參閱「大同」776)

(八)鞏縣石窟:鑿自六世紀。位於河南鞏縣西北約一公里。背邙山,臨洛水。石窟即開鑿於砂岩石之斷崖上(其上為黃土層)。北魏時,有寺稱為希玄寺,後以石窟甚多,故稱石窟寺。始鑿於北魏宣武帝景明年間(500~503),其後經東魏、西魏、北齊之相繼營造,至唐高宗時,更鑿許多大小佛龕,號稱淨土寺。至宋、明、清年間皆曾屢廢屢興。今佛殿後方斷崖上計有五個石窟、三尊摩崖大像、一千個佛龕與二三八個小龕。其中以第五窟為最大。五窟中除大小佛龕外,尚鑿有佛、菩薩、羅漢像、唐銘、千體佛,與供養人物行列圖、帝后禮佛圖、天人奏樂圖等浮雕,其雕刻精美,內容豐富,保存完整,為全國各石窟中所罕有。

各窟內均築有巨形方柱,係繼大同雲岡、龍門賓陽洞後一脈相承之北魏手法。其崖壁上刻有「後魏孝文帝故希玄寺碑」,故知寺院為北魏孝文帝所創建,又由帝后禮佛圖之浮雕,可證實石窟與北魏帝室之關係。又位於第四、五兩窟中間之三尊摩崖大像,其巨大之佛龕大半已毀。本尊為釋迦立像,自膝以下埋於土中,左脅侍菩薩已失,右脅侍菩薩則頭部已毀,惟均具北魏雕塑之特色。

(九)河北南響堂山、河南北響堂山石窟:鑿自六世紀。河南武安縣有北響堂山石窟群,其東南約十五公里之河北磁縣西方之彭城鎮,有南響堂山石窟群。此石窟群又稱北響堂寺、南響堂寺。均創鑿於北齊時代,可能建於北齊文宣帝之世。響堂山又稱鼓山、石鼓山、滏山。

北響堂寺,初係隋文帝仁壽二年(602),明芬奉敕而建之慈州石窟寺,其大窟像背後傳有北齊文宣帝之陵。北宋嘉祐年間,寺改稱常樂寺。至金正隆四年(1159),有住僧福源刻立「磁州武安縣鼓山常樂寺重修大士佛殿記」碑。其後屢經補修。至民國元年(1912),佛像之首多為袁世凱截賣。今廢頹之常樂寺僅餘大雄殿、天王殿、方丈室。前庭左右分別有北宋建隆三年(962)、乾德三年(965)之尊勝陀羅尼幢,門外有宋代建造、明朝重修之八角九層大磚塔,恐係隋代舍利塔之後身。寺之背面有石窟群,在鼓山中腹西面有南、中、北三大窟與四小窟、四小龕。南邊大窟(刻經洞),洞廣四公尺,深三點三公尺,三面分別有一龕,每龕各安置七尊佛像,其中尊之坐像作施無畏印、與願印二印,旁之脅侍為聲聞、緣覺、菩薩。內壁面刻有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全卷、無量義經等。洞外有摩崖,刻有勝鬘經、孛經、彌勒成佛經、特進驃騎大將軍唐邕之刻經記等刻文,據此等刻文可知,乃成於北齊天統四年(568)至武平三年(572),比房山石經早約四十年,其隸書大字,筆鋒犀利,剛勁挺拔。中央大窟(釋迦洞),洞廣七點八公尺,深七公尺。外檐雕兩層樓檐,外觀略似樓閣。窟中有六方柱、八角柱、火焰拱龕,及蓮瓣流雲文等紋飾,周圍壁上有許多明代所造佛像、佛龕、造像記及浮雕花卉、珍禽異獸等,整潔雅麗,形制古樸。北邊大窟(大佛洞)寬十三點三公尺,深十二點五公尺,其中心大方柱正面及左右三面各置一佛二菩薩像;於寶壇中供奉配有香爐、獅子、甲冑之神像。其正面壇上之坐佛,高近四公尺,端莊渾厚,神氣秀逸,大佛面平素無飾,經千餘年風日侵蝕,依然光潔如新。以上三大窟均開鑿於北齊,後又經補鑿而成。其次,四小窟即隋大業洞、唐倚像洞、明嘉靖洞、隋二佛洞,二佛洞上方之摩崖,有十二部經名與大聖十號之刻文。四小龕即唐銘洞、明五佛洞、宋洞、明三尊洞,均刻有銘文。

南響堂寺,除石刻文外,其沿革幾不見於文獻。寺今為道士所住。有六角七層之磚塔。寺後西南面有石窟群,分上下二層,下層有華嚴洞與般若洞二大窟;其上層有空洞、拱門洞、釋迦洞、力士洞、千佛洞等五小窟。其中之華嚴洞,位於下層之東北部,縱廣各六點三五公尺,高四點七公尺,面積最大。洞內有方三點六公尺之方柱,及樹下說法像、佛菩薩供養者像、犍陟悉多太子像等浮雕、佛龕、華嚴經刻等,佛像千姿百態,造型優美;入口上部之浮雕圖,被認為係阿彌陀淨土圖之先驅。般若洞,位於下層西南部,廣六點二公尺,深六點五五公尺,高四點六公尺。洞中有方三點三公尺之方柱,構造同於華嚴洞,又有佛龕、釋迦說法圖和阿彌陀淨土圖之浮雕,及般若經、文殊般若經之一部等經刻,並存有自證聖元年(695)至先天元年(712)之十一種造像銘。總之,二大窟均鑿於北齊時代,與上述北響堂山之三大窟同與北齊王室關係密切,窟中並以唐代小佛龕居多。五小窟由東北而西南,分別為:(一)空洞,方約三公尺,分前、後二室,與次洞之間,有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之創建響堂石欄杆證之碑。(二)拱門洞,廣二點二公尺,深二點三五公尺,高二公尺。(三)釋迦洞,廣二點一公尺,深二點三公尺,高二點五公尺。(四)力士洞,略大於釋迦洞,而構造略同。其上部刻有四角多檐之三層塔,作磚塔之形,被認為係最古之一種。洞中並存有唐代造像記銘十三種。(五)千佛洞,廣三點六公尺,深三點四公尺,洞壁佛像鱗次櫛比,有佛像一○二八尊;洞頂浮雕飛天,或手彈琵琶,或吹奏笙管,飄帶搖曳,精緻典雅。除上述二大窟、五小窟之外,寺之西方岩面上,有業已破損之唐代倚佛像龕及二空洞,二洞中存有被認為係作於隋代之十二個小佛龕,二洞之旁,另有一稍大之佛洞,刻有太平興國七年(982)之造像記。

又南響堂山石窟較北響堂山規模為小,惟富於變化,其壁刻文字則屬最優者。南北響堂山自民國十年經日人常盤大定勘查以來,已為世人所矚目,惜諸佛像之頭部多被鑿去,保存情況甚差。〔支那文化史蹟解說五、支那佛教史蹟踏查記(常盤大定)〕

(十)雲南石鐘山石窟:位於雲南劍川縣西南金沙江上流沙溪附近之石鐘山。又作劍川石窟。係住於雲南邊境之白族南詔國人歷經唐、宋而開鑿之佛教石窟。可分為石鐘寺區(八窟)、獅子關區(三處)、沙登村區(四處)等三區。於石鐘寺區石窟中,視為供養主像之第一、二窟之王者像窟或諸佛窟、釋迦窟、菩薩窟,其雕鑿手法雖未必傑出,然為宋、元石刻藝術之貴重遺品;第八窟中有南詔盛德四年(1179)之長方形匾額,或即開鑿本石窟之願文。獅子關區之石窟中,記載有關大聖聖躅之題刻,大聖聖躅可能係當地民俗信仰之一種。沙登村區之第二佛窟中,有南詔天啟十一年之題刻;天啟十一年,約當唐武宗會昌元年(841),乃屬劍川石刻中最初期之作品。又由劍川石窟可了解南詔之佛教實況。南詔佛教係傳自唐代,為一以觀音信仰為中心,而受漢民族文化影響之大乘佛教;此外,尚接受西藏佛教及印度、泰國等文化之影響,而呈現一種特異之風格。〔康熙劍川州志卷二、卷十七〕

(十一)四川廣元千佛崖:位於四川廣元縣城北四公里之嘉陵江西岸。抗日戰爭時,政府為改修川陝公路,將蜀棧道要衝地區之造像毀壞大半以上。相傳咸豐四年(1854)之石刻造像有一萬七千尊,今僅存窟龕四百餘個、造像七千尊左右。石窟大者高疊十三層,高四十公尺。開元七年(719)之題刻為最初期之作品。本石窟歷經唐、五代、宋、元、明代逐次經營而成,其規模之宏大堪與洛陽龍門石窟相匹敵。〔四川佛教摩崖造像的藝術價值及其現況(溫廷寬,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0))〕(參閱「廣元千佛崖摩崖造像」5988)

(十二)杭州西湖石窟:散布於西湖周圍之將臺山、石屋洞、煙霞洞、飛來峰、玉皇山、慈雲嶺、寶石山等處。其大小尊像約千數,在規模數量上雖不及敦煌莫高窟、麥積山、大同雲岡、洛陽龍門,但就五代、宋、元之造像藝術而言,亦佔有重要之地位,且對我國南部雕刻繪塑影響甚大。

將臺山摩崖龕像創於五代後晉天福七年(942),為此區最早開鑿者,且保存較完整。石屋洞主要有三龕,據兩浙金石志等記載,知由不同供養人陸續雕鑿而成,約為五代至宋初之作品。此中五百羅漢及水月觀音像,在題材上,均為浮雕之先例。煙霞洞造像數量甚多,題材亦繁多,時代綿延最長。其中羅漢像頗具特色,有沈思、入定,有仰瞻、俯矚,表情各自不同,此為宋、明流行十六羅漢型式之始例。飛來峰為規模最大之處,滿山遍布石刻佛像,較完整者約有二百八十多尊,頗為珍貴。

其他如山東濟南千佛崖、青州雲門山、駝山等石窟,及遼寧義縣萬佛洞石窟、廣西桂林斷崖、山西平順縣林慮山麓寶巖寺石窟(其第五窟之六十九幅水陸浮雕,可顯示明代佛教之實況)、四川大足石窟(重要者有北山、寶頂、南山、石門村、石篆山、妙高寺、舒成岩、七拱橋、佛安橋、朝陽洞、玉灘等十餘處)等均頗負盛名,亦頗具研究價值。又沿天山山脈南麓之佛教遺蹟,大多為石窟寺院,如新疆庫車(Kucha)之庫木吐喇千佛洞、辛辛千佛洞、庫茲卡哈千佛洞、卡拉撒魯、米魏千佛洞、沙魯其谷、及龜茲(Kizil)千佛洞等,開鑿年代自四、五世紀至八、九世紀不等。其中以龜茲千佛洞最具代表性,為西域一帶最大之石窟寺,座落於木札特河之北岸,東西綿延二公里,凡有三群石窟(克孜爾、臺臺爾、溫巴什)、二百多座石洞;其中藏有伊朗色彩濃厚之佛傳及本生壁畫。又如古高昌國(Turfan,即吐魯番)附近有貝沙克魯克千佛洞,開鑿於九、十世紀之回紇統治時代;位於木頭溝河(流經火焰山麓)西岸斷崖上,連同上游之石窟共五十七窟。所謂「貝沙克魯克」意指「具有美麗裝飾之屋」,內藏有具唐代風格之壁畫及塑像。

總之,石窟寺院與一般平地之木造、石造或磚造廟宇不同,係利用岩盤或岩山開鑿而成,十分堅固並富有防護性,故大多保存迄今,其間留有印度佛教傳入我國之歷史痕迹,實彌足珍貴。又為使石窟兼具寺院之功能,故內部多設有佛龕、佛壇、華蓋、塑像,飾以浮雕、壁畫等,並收藏各種經典、佛畫、佛具及寺院文書等,儼然佛教之寶庫,形成石窟藝術,同時造就了佛教藝術史,實為震撼全世界之文化寶藏。〔支那佛教史蹟評解〕(參閱「千佛洞」737、「佛教藝術」2712) p2118                                                   


印度古文明

指印度西北境印度河流域,盛於西元前三千年頃,前後約五百年間之文明。由莫汗佐達羅(Mohenjo-daro)與哈拉巴(Harappa,現屬巴基斯坦)兩廢墟之研究,可知其為銅器時代之文明。莫汗佐達羅含有死丘之意,位於印度河下游之信度省,面積約十六平方公里。此廢墟分上、中、下三部,上有三層(後期),中有三層(中期),下僅一層(初期),共計七層,由此七層可推定上、下層約間隔五百年。距此廢墟東北方向約六五○公里之哈拉巴古城,由其出土物觀之,知其與莫汗佐達羅為同一時代、同一民族所創同一文化之遺蹟,且較前者為一更大規模之都市。兩處道路皆井然有序,具都市計劃之型態,為世界建築史之特殊者。住宅之外,大浴場、市場、儲藏室等公共建設皆具之,市民之主食為大麥、小麥等穀類。從眾多陶製女神像遺物可知,母神信仰之偶像崇拜盛行於當時之西亞、中亞。此外,亦有樹木、動物、自然現象、性器等崇拜之風。又雖有墓地遺蹟之發掘,然死者埋葬法不詳。政治型態不明,王宮之形式亦難確知。

此外,於印度河流域中,另又發現旃符達羅(Chanhu-daro)、阿母利(Amri)、集夫卡(Jhukar)等處有銅器與石器並用的古代文化之遺蹟,此遺蹟類似於美索不達米亞、埃及等太古文明。就印度民族文化之獨立性而論,雖不可視之為模仿自蘇美文化,但由此文化遺蹟亦可推證印度與西方文明國間之貿易關係。

印度古文明既非雅利安人所創,且較吠陀文明為早,與印度先住民族達羅毘荼人(Dravidians)有無關連,不得而知;即以遺骸之鑑定研究,亦難有定論。所發現者,僅能了解後代中非雅利安系之宗教曾受其影響而已。所遺留之文字,現代人亦無法全然解讀。

莫汗佐達羅與哈拉巴二城市之毀壞,或因大洪水,或遭雅利安人之毀滅。後一說法,近來學者頗為流行。人類歷史於短暫間發展迅速,令人目眩;亦於剎那間忽焉而逝,令人興嘆!凡此種種,皆可視同人類文明史上之金字塔,予人無限回味。〔Sir John Marshal: Mohenjo-daro the Indus Civilization, 3 vols., 1931;E. Mackay: The Indus Civilization, 1935; Wheeler: The Indus Civilization, 1958〕 p2214


地藏菩薩本願經

梵名 Ksitigarbha-pranidhāna-sūtra。凡二卷。略稱地藏本願經。唐代實叉難陀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本經敘說地藏菩薩之本願功德,及本生之誓願,強調讀誦此經可獲得不可思議之利益,消滅無量之罪業。計分十三品:(一)仞利天宮神通品,(二)分身集會品,(三)觀眾生業緣品,(四)閻浮眾生業感品,(五)地獄名號品,(六)如來讚歎品,(七)利益存亡品,(八)閻羅王眾讚歎品,(九)稱佛名號品,(十)校量布施功德緣品,(十一)地神護法品,(十二)見聞利益品,(十三)囑累人天品。

本經經題下署有唐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譯,然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皆無此一記載;又宋、元、明、高麗等諸藏中唯明藏收之,而比明藏更早之宋、元、高麗等諸藏皆未收,故實叉難陀傳譯之說似不足採信。另據宋代常謹之地藏菩薩靈驗記所錄引清泰寺沙門知(智)祐感應地藏記之文中可知,五代後晉高祖天福年中,西印度沙門智祐持本經之梵本至我國,然此經傳入之詳細情形不詳,於唐代之文獻中亦無有關之記述,但從靈驗記一書中引載本經分身集會品之文而論,可肯定本經於天福年中已流傳。又本經內容所敘述之地獄景況與地藏菩薩之性格,甚能融合民間之通俗信仰,故廣為普及,尤以明清之時為然。此外,據日本學者羽溪了諦之推定,本經乃成立於中亞之于闐。另據松本文三郎之研究,本經或為仿照淨土經典敘述阿彌陀佛之本願,以地藏十輪經為骨架,後經學者增補而成之偽經。

本經之註疏有地藏本願經科文一卷(岳玄)、地藏本願經綸貫一卷(靈耀)、地藏本願經科註六卷(靈耀)、地藏菩薩靈驗記一卷(常謹)等。〔大明三藏北藏目錄卷二、閱藏知津卷五、佛典批評論〕 p2321


如來藏經

全一卷。漢譯本有二:一為大方等如來藏經,東晉佛陀跋陀羅(梵 Buddhabhadra,覺賢 359~429)譯於元熙二年(420)。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一為大方廣如來藏經,唐代不空(梵 Amoghavajra,不空金剛 705~774)譯於天寶五年至大曆六年間(746~771)。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此二譯本大同小異,惟不空所譯之經內容較豐富詳細。此外現存尚有西藏譯本。

本經計有四次漢譯,然現存僅有第三、第四譯。初譯係西晉法炬所譯,故可知如來藏經於西元三世紀頃即已傳入中國。本經因係闡釋如來藏(梵 tathāgata-garbha),故稱「如來藏經」。本經係闡明如來藏之實存,眾生即使在諸種煩惱之中,如來藏亦不會被染污,並以九種譬喻說明如來藏之自性清淨,譬喻之說明佔本經之大部分。

本經之形式,均為長行(即散文)之後即有偈頌,乃重頌之形式。其內容僅強調如來藏之內涵,至於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之關係,並未說明。從其內容形式或漢譯年代推定,本經係闡釋如來藏之諸經論中的最早作品。本經所主張「一切眾生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之經旨,由涅槃經繼承之,而成「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說。此外,有關如來藏之九種譬喻,後為究竟一乘寶性論及佛性論所繼承,而以九種譬喻代表九種煩惱。 p2363


成就法鬘

梵名 Sādhana-mālā。又作成就法集(梵 Sādhana-samuccaya)。編者、編纂年代均不詳。係收集有關印度後期密教金剛乘(梵 Vajra-yāna)諸尊崇拜之成就法、儀軌等而成之叢書。內容包括三三昧耶王成就法(梵 Tri-samaya-rāja-sādhana)、金剛座至尊成就法優波提舍儀軌(梵 Vajrāsana-bhattāraka-sādhanopadeśa-vidhi)、聖六字母大明成就法(梵 Ārya-sadaksarī-mahāvidyā-sādhana)等三一二種,依諸佛、諸菩薩、諸尊之順序編列之。

此三百餘種成就法中,僅五十五種存有作者名,共計四十二人。據巴達恰利亞(Benoytosh Bhattacharyya)之考證,推定作者年代最古者為瑜伽派之無著(310~390 年頃),最近者為阿巴亞卡拉笈多(梵 Abhayākaragupta, 1084~1130)。又本書之各種寫本中,劍橋大學圖書館所藏之貝葉本上有相當於一一六五年之紀年,故可推知本書之編纂年代為十二世紀中葉。至近代,有巴達恰利亞校訂之梵本出版(Sādhanamālā, Gaekwad's Oriental Series, No. 26, 41. Baroda, 1925~1928)。此外,一九一四年頃,瑪斯比婁(M. Henri Maspero)曾在我國浙江鄞縣之普安寺發現相當於本書第二一七、二五二、二五三之古貝葉。

在西藏大藏經中,雖無相當本書之譯作,然丹珠爾祕密部中,相當於本書所收之成就法者頗多,尤以本書最初二二○種之成就法,與彼祕密部中部分所揭之順序幾為一致。〔東北帝國大學西藏大藏經總目錄、C. Bendall: Catalogue of the Buddhist Sanskrit MSS in the University Library, Cambridge〕 p2930


佛書

指與佛教有關之典籍。又作佛典、內典、妙典。反之,佛教以外之典籍稱外典、世典、外道書、外俗書。妙典係尊稱,尤指一宗所依之經論。隨著佛教史之展開與傳播地域之擴展,佛書漸次擴大其內容。通常指所有有關佛陀教說之經論典籍,廣義之佛書則包括經、律、論三藏及其注疏、各宗之典籍、史傳類、大藏經目錄、辭彙、行事、寺誌及地誌等,乃至於依據佛教所寫之故事、小說、戲曲、隨筆、歌謠等之佛教文學。故知佛書一語涵蓋極廣,然嚴格言之,應以大藏經聖典為中心,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主幹之印度佛教聖典,及我國、日本所撰述而次第增廣之一切經。

若以經典流傳之地域別之,則北傳方面,自印度經由西域,或經南海而傳入我國、朝鮮、日本,或自印度傳至西藏、蒙古;南傳方面,則自印度傳至錫蘭、緬甸、暹羅(泰國)、柬埔寨(高棉)等東南亞諸國。由於地域之不同,遂形成各自獨特的佛教思想與文化。又因各種語言文字之翻譯流傳,及歷代祖師之種種著作,佛教典籍因而內容分歧、數量龐大。被收入大藏經中之佛典各有其特色,其中傳承於我國、日本之漢文佛典,其質、量最大。其次,能與之抗衡者為流傳於西藏、蒙古之藏譯佛典及喇嘛教聖典。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地所傳承之巴利語三藏,則具有聖典之一貫性與純粹性。至於梵語佛典,其量遠不及前三者(漢藏、藏文佛典、巴利藏),然因收入大乘經典及各種重要論書,故對佛教研究甚為重要。梵語佛典主要自尼泊爾傳來,其他從喀什米爾、西藏之古僧院、古塔,及西域發掘之窟院中所發現者亦不少。

據傳,佛陀入滅後,以摩訶迦葉為首之五百弟子,於王舍城召開第一次經典結集,編纂佛陀之言教。此次結集恐係聚集多數佛弟子合誦佛陀之聖句,而非在此時成立聖典。據現存資料推定,在阿育王時代,即有聖典之單行本出現。雜阿含經卷四十九中記載牟尼偈(梵 Munigāthā)之名,又阿育王碑文中亦發現牟尼偈之文,由此可見西元前三世紀已有單行本存在。然其時非以編纂經典為目的,乃為便於諷誦佛語之故。此由西晉白法祖所譯之佛般泥洹經所載,及阿含經中隨處有佛弟子晨朝誦經之記錄可以得知。今日所謂之巴利語三藏乃後世所編纂者。經、律、論三藏成立以前,曾將佛典分為九分教、十二分教。

三藏之中,律藏成立最早,時代約在阿育王之時,其次為經藏。從第一次結集至部派佛教時代之間,分成四階段,隨後次第附加,以至於現存之型式。論藏為三者中成立最晚者,此因部派佛教時代盛行對佛陀教說之研究,致力於說明、注釋、整理分類、除去教說中相互之矛盾,由此遂產生諸種論書。

早期佛教並無記錄之經典,雖稱結集,然不用筆錄,僅合誦而擇其義而已。此因當時之印度認為筆寫有瀆經典之神聖,故以口授相傳。至阿育王時代漸次出現筆錄之佛典。現今之佛典,從語文之流傳上可分為:

(一)巴利文佛典:為南方各地區所傳持之佛教聖典,有經、律、論三藏及藏外典籍。三藏之中,經藏稱為尼柯耶(部),相當於漢譯之阿含,共有五部,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律藏分為經分別、犍度部、附錄三部,為研究原始佛教教團之重要資料。論藏有法聚論等七論。藏外典籍大凡可分三期:第一期有指導論(Nettipakarana)、藏釋(Petakopadesa)、彌蘭王問經(Milindapañhā)、島史(Dīpavajsa)等。其中彌蘭王問經為說明印度與希臘文化交流情形之典籍,極為重要。第二期有三藏注釋書(Atthakathā)與大史(Mahāvajsa)。第三期有三藏注釋書之注及小史(Cūlavajsa)等。此外尚有文典、辭典、史書、教理史等大量文獻。

(二)梵文佛典:貴霜王朝之迦膩色迦王於喀什米爾召開第四次結集之際,決定其後以梵語為聖典語。初期之梵語佛典並非採用古典梵語,乃是用佛典特有之佛教混淆梵語。佛教徒以古典梵語著作或始於笈多王朝,即四至五世紀以後。梵語佛典大多屬於大乘,極少數為小乘,不若巴利語佛典之系統化,內容亦無秩序而多歧異,大部分在十九世紀初以後才由西歐探險家所發現。

日本學者山田龍城將各種梵語佛典分類為:(1)原始─阿含類、毘奈耶(律)類、譬喻文學、佛傳文學、讚佛文學。(2)大乘─般若經類、華嚴經類、法華經類、涅槃經類、寶積經類、大集經類、諸經集類。(3)諸論─毘曇類、中觀論書、瑜伽諸論、後期諸論。(4)祕密─所作經疏、行瑜伽類、無上瑜伽、祕密拾遺。其中,阿含類僅殘留斷片,毘奈耶類近年來次第刊行戒本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傳之律典,這些律典與佛傳、譬喻文學有密切關係。名之為阿波陀那(Avadāna)的譬喻文學,係由印度通俗文學中尋求主題,再穿插佛教教理,以教化民眾為目的之佛教文學。其梵文寫本之數量僅次於祕密部,內容亦極重要;譬喻百集(Avadānaśataka,漢譯撰集百緣經)、天譬喻(Divyāvadāna)、寶鬘譬喻(Ratnamālāvadāna)為其主要者。佛傳文學有大事(Mahāvastu)、方廣大莊嚴經(Lalitavistara)、馬鳴之佛所行讚(Buddhacarita)等。讚佛文學有馬鳴所作歌詠難陀出家與成就之孫陀羅難陀詩(Saundarananda-Kāvya)、摩咥里制吒(Mātrceta)之四百讚,及克歇門德拉(Ksemendra)之作品等。

大乘經典有十萬頌般若、二萬五千頌般若、八千頌般若、金剛般若、七百頌般若、十地經、入法界品、法華經、極樂莊嚴(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普明菩薩會、悲華經、金光明經、月燈三昧經、入楞伽經等。另有大般涅槃經、大集經等諸種之斷片等。諸論有俱舍論,龍樹之中論、迴諍論、寶行王正論,及提婆之四百觀論等之中觀論書。瑜伽論書有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現觀莊嚴論、究竟一乘寶性論、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等。後期論書有月稱之中論註淨明句、寂天之大乘集菩薩學論、入菩提行經、寂護之攝真實論、法稱之量評釋、正理一滴等。屬祕密部之梵文寫本現存三百多部,包括各種陀羅尼、儀軌、成就法、怛特羅等。

(三)西域佛典:佛教由印度傳入我國之際,途經西域、中亞等地,遂有下列各種語言所寫經典之流傳,即:和闐語、龜茲語、回鶻語、吐火羅語(Tukhāra)、粟特語(Sogdh)等,此等經典直至二十世紀才被探險家發現,其現存者皆為斷片,翻譯及書寫年代均很早,為研究佛典、佛典史之重要資料。

(四)西藏、蒙古文佛典:藏語佛典包括大藏經及藏外文獻,前者大多譯自梵語佛典。西藏大藏經分成甘珠爾(Bkah-hgyur)與丹珠爾(Bstan-hgyur)兩部分,前者為經部與律部,後者為論部與經律之注疏、讚歌、儀軌,及與歷史、論理、語言、醫學、工藝等有關之著作。藏外文獻有喇嘛教之新舊諸宗派聖典,及喇嘛傳記、寺誌、史書、文法書、曆法書、醫學書、讚歌、儀軌、誓願文、信等。

蒙古民族自十三世紀信仰佛教以來,除由藏文大藏經翻譯成蒙古語大藏經之外,用蒙古語所著作之書、注釋書等,數量亦很龐大。

(五)漢文佛典:分為印度傳來的佛典之漢譯及我國所撰述者二種。前者之原本除梵語佛典外,另有西域等地之方言及混淆俗語之典籍。後者為經律論之注釋書、講義書,及我國祖師之撰述,與對此等之注釋書及研究書等。其數量隨時代而增加,為其他佛書所不能比擬者。大正新修大藏經所收錄之印度撰述與中國撰述兩部分,印度撰述部分包括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律、釋經論、毘曇、中觀、瑜伽、論集等十六部分;中國撰述部分則分為經疏、律疏、論疏、諸宗、史傳、事彙、外教、目錄等(史傳、外教兩部包含若干印度撰述,目錄部則包含部分日本撰述),總計二二三六部,九○○六卷。我國祖師撰述之典籍中,最具代表性或對後世影響較大者,經疏有僧肇之注維摩經十卷、智顗之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各二十卷、法藏之華嚴探玄記二十卷、一行之大日經疏二十卷、善導之觀經疏四卷等,律疏有道宣之四分律行事鈔十二卷等,論疏有普光之俱舍論記三十卷、法寶之俱舍論疏三十卷、吉藏之中觀論疏二十卷、窺基之成唯識論述記二十卷、法藏之起信論義記五卷等。其次,有關各宗特色者為僧肇之肇論一卷、慧遠之大乘義章二十六卷、吉藏之三論玄義一卷、大乘玄論五卷、窺基之大乘法苑義林章七卷、法藏之華嚴五教章四卷、宗密之原人論一卷、智顗之摩訶止觀二十卷、道綽之安樂集二卷、德輝重編之敕修百丈清規十卷,及宋代禪僧之各種語錄等。

史傳部自印度翻譯者有異部宗輪論,為部派歷史、教義之概說,其他如阿育王、龍樹、馬鳴、提婆、世親之各傳記等。我國所撰述者為梁代慧皎之高僧傳十四卷及唐、宋、明各代之高僧傳及高僧之別傳、往生傳、寺誌、地誌之類,法顯傳、西域記等。齊梁以後,抄寫大藏經要旨之風盛行,現存者有梁代寶唱等之經律異相五十卷、唐代道世之法苑珠林一百卷、諸經要集二十卷等。又入藏諸經之解題有宋代惟白之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八卷。為研究大藏經而作之音義有唐代玄應之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代慧琳之一切經音義一百卷等。此外,有關解說梵語字義者有宋代法雲之翻譯名義集七卷,有關大藏經名數事項之編集者有明代寂照之大藏經法數七十卷等。外教部中則有真諦所譯之金七十論三卷,係數論學派之論書;玄奘所譯之勝宗十句義論一卷,係屬勝論學派之論數;此外,尚有道教之老子化胡經等。

(六)日本之佛典:可大別為五種:(1)有關經律論之注釋。(2)各宗派之典籍。(3)史傳、目錄等。(4)法語、御詞、聞書、語錄等宣揚宗義信仰之文書。(5)用於教化民眾之唱導、讚歌、和讚、講式及通俗文學等。其中,較具日本佛教特色之代表作為聖德太子之三經義疏、最澄之守護國界章九卷及顯戒論三卷、空海之十住心論十卷、即身成佛義一卷及辨顯密二教論二卷、淳和天皇敕撰之天長六本宗書、源為憲之三寶繪詞三卷、源信之往生要集三卷、慶滋保胤之日本往生傳一卷、源空之選擇本願念佛集一卷、高辨之摧邪輪三卷、榮西之興禪護國論三卷、道元之正法眼藏九十五卷、瑩山之瑩山清規二卷、親鸞之教行信證六卷、唯圓編之歎異抄一卷、日蓮之立正安國論一卷、凝然之八宗綱要二卷、師鍊之元亨釋書三十卷、蓮如上人御文五卷、師蠻之本朝高僧傳七十五卷、良遍之觀心覺夢鈔三卷、白隱之夜船閑話一卷等。又屬於說話集者有西行之撰集抄九卷、鴨長明之發心集三卷、住信之私聚百因緣集六卷、無住之沙石集十卷等,皆收入大正藏第五十六卷以下,或大日本佛教全書一百五十卷中,及各宗派聖典全書之中。另有昭和七年(1932)小野玄妙所編佛書解說大辭典,其書網羅和語、漢語佛書共六萬五千五百餘部,共分:(1)藏經,(2)全書,(3)古寫本、古刊本之單行本,(4)現在之單行本,(5)古逸書類。又自大正六年(1917),日本陸續有國譯大藏經三十卷、國譯大藏經四十八卷、國譯一切經一五六卷、國譯禪學大成二十五卷等,以和文翻譯大部漢文經典之佛書問世。此外,昭和十年至十六年所刊之南傳大藏經七十卷為巴利語三藏之全譯。又各宗派所出版之全書亦為日本佛書近數十年來之特色,有天台宗全書二十五卷、真言宗全書四十二卷、淨土宗全書二十卷、真宗大系三十七卷、日蓮宗全書二十六卷等。(參閱「大藏經」893、「中文大藏經」1001、「西藏大藏經」2588、「南傳大藏經」3748、「南傳佛教」3750)p2645


佛教詩人

印度、我國及日本之佛教詩人甚多。通常,傑出之佛教人物大多為傑出之佛教詩人。如佛教之教祖佛陀,其自身即是一位傑出詩人。玆列舉佛教史上較具代表性之詩人於下:

(一)原始佛教:經典中被推定為佛陀自身所說者,皆以詩偈(梵 gāthā)形式記述,如法句經(巴 Dhamma-pada),全經皆以詩偈構成。 此一特殊文體形式,或因當時不用文字記載,然為便於記憶,遂採詩句形式。此外,可說詩人之特質亦即佛教教團之特質。佛陀弟子大多能作詩,且常以詩歌唱其宗教心境。此類詩偈流傳至今者有長老偈(巴 Thera-gāthā)、長老尼偈(巴 Therī-gāthā)。佛陀弟子中,最著名之詩人鵬耆舍(巴 Vavgīsa,又作婆耆舍)常以即興之詩偈讚歎佛陀與佛弟子。增一阿含經卷三(大二‧五五七中):「我聲聞中第一比丘,(中略)能造偈頌嘆如來德,所謂鵬耆舍比丘是。」

(二)大乘佛教:大乘佛教之宗教改革運動即具有極濃之文學性格。歷代以來,詩人輩出,以詩偈撰成之經典亦甚豐碩。其中,尤以馬鳴(梵 Aśvaghosa)為代表人物。其所著佛所行讚(梵 Buddha-carita),即以詩歌敘述佛陀之傳記。馬鳴另一名著孫陀利難陀詩(梵 Saundarananda-kāvya),則以佛陀異母弟難陀及其妻孫陀利之故事為題材所作之美麗敘事詩。其後,馬鳴學派之詩人摩咥里制吒(梵 Mātrceta)作有四百讚(梵 Catuhśataka-stotra)與一百五十讚佛頌(梵 Śata-pañcaśatikā-stotra),迄今為止,此兩篇佛頌受到全印度詩人之讚歎。我國求法僧義淨於其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曾云(大五四‧二二七中):「西方造讚頌者,莫不咸同祖習,無著、世親菩薩悉皆仰止,故五天之地初出家者,亦既誦得五戒、十戒,即須先教誦斯二讚,無問大乘、小乘,咸同遵此。」至四世紀時,聖勇(梵 Āryaśūra,亦屬馬鳴學派詩人)以佛陀之本生故事為題材,作成本生鬘論(梵 Jātakamālā)。一○四○年頃,迦濕彌羅詩人克薛門特羅(梵 Ksemendra)作譬喻集(梵 Avadāna-kalpalatā)。

(三)中國佛教;唐代詩人王維、白居易等,留傳極多佛教詩。此外,居於始豐縣天台山國清寺寒巖中之奇僧寒山,其寒山詩三卷,可謂句句皆具獨特之風趣。至宋代,禪僧輩出,傑出之詩作不勝枚舉,大多收於碧巖錄。其中以雪竇重顯(980~1052)之詩風,被讚為具有翰林學士之風。

(四)日本佛教:平安時代之著名詩人,有撰寫梁塵祕抄二十卷之後白河法皇,與唯信房集之作者大原藤原賴業(寂然)。於鎌倉時代,親鸞以和讚著稱於世。至室町時代,以五山文學最具盛名,尤以雪村友梅、絕海中津、義堂周信為當時傑出詩人。優秀之作品有岷峨集、蕉堅稿、空華集等。江戶時代,曹洞宗僧良寬既長於和歌,亦擅於漢詩。另有日蓮宗僧深草元政(日政)亦為一時詩壇泰斗,著有漢詩集(草山集)。(參閱「佛教文學」2673) p2694


佛教壁畫

印度多以壁畫莊嚴佛堂,亦有招畫工於門側、講堂、食堂、浴室等作諸彩畫,內容多與佛教有關,如描繪神通變、五趣生死輪、本生故事、地獄變等。現從北印度古代佛教寺院殘存之雕像、建築物、遺址中,發現部分壁畫之薄彩痕跡,可依毘奈耶雜事卷一、卷十七、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洛陽伽藍記卷五、大唐西域記卷一、卷二等之記載推定之。如位於孟買東方之阿旃多,當地溪谷所設之石窟寺院,其內部即有壁畫。至於較古老之壁畫,大部分於西元四至十一世紀間完成,木造寺院多於壁上塗白泥,直接彩畫;石窟之畫稍異,乃於側壁、天花板、梁柱等處薄施漆灰而描繪者,歷經千年,其色彩依然鮮麗,然剝落部分亦多。

我國壁畫,最早可考者為漢代,其時佛教傳入,塑像及壁畫隨之茁壯蓬勃。大致南方以寺廟壁畫發展為主,北方則多石窟造像。著名之佛教藝術勝地,除敦煌千佛洞因山壁無法鑿刻而為泥塑及壁畫外,北方之雲岡、龍門、麥積山、天龍山、鞏縣石窟寺皆先後開鑿。南方佛畫之先導,如晉代戴逵、戴顒父子增損塑像,使其具有我國藝術之比例尺度,達到光顏圓滿之境界。顧愷之畫維摩詰像,光照一室,成為千古楷模。現我國內地所存之古壁畫已不多,唯甘肅敦煌之南、鳴沙山莫高窟遺存不少六朝以後之壁畫。

我國人物衣紋之「骨法」,南北朝時有「張家樣」、「曹家樣」,唐代有「吳家樣」、「周家樣」之說法,說明了人物畫於佛畫表現中各種類型之演變。梁朝張僧繇筆跡周密完美,暈染成「沒骨法」,即是受佛畫影響而發展成者,初唐之閻立德、閻立本兄弟即承襲此類衣紋之染法。印度在四世紀初建立笈多王朝,雕刻人像,衣服緊貼全身而顯露曲線,北齊之曹仲達乃倣照其型式而創出新風格,後人稱為「曹衣出水」。唐代開元年間,出現百代畫聖吳道子,由於筆法強勁,氣勢壯闊,以筆奮掃,衣裾飛舞飄動,世人美稱為「吳帶當風」。

藝術之發展,以經濟為基礎,以社會之喜憎為對象,寺院中常舉行「俗講」、「道場」,吸引無數群眾。以佛經為內容之經變、曼陀羅、尊像、頂相等,皆為壁畫之題材,寺廟成為繪畫之競技場。洛陽敬愛寺、成都大聖慈寺、鎮江甘露寺皆為名家壁畫薈萃之所。以成都大聖寺為例,九十六個院落,壁畫有八千五百二十四間,佛、菩薩、羅漢、天王神將等數以萬計。其中包括盧楞伽、張南本、孫知微等之作品。此已是會昌法難以後之殘況,最盛時之狀況可想而知。

五代十國時,寺廟壁畫未衰,從五代迄宋,壁畫受繪畫發展之影響,佛教之內容漸形衰退。如唐宋二代均奉道教,釋道之畫並行於世。而殿庭壁室花卉走獸,四時風景之普遍,多少使壁畫內容發生變動。遼、金、元寺觀壁畫尚保存者,有大同華嚴寺、稷山青龍寺、興化寺、洪趙廣勝寺、水神廟、芮城永樂寺等。明清以降,士大夫作品見於寺壁者如鳳毛麟角,匠人繪畫一則投世俗之所好,二則沿用民間傳說,除釋迦、觀音、羅漢、藥王外,另有關羽、張飛、西遊記、封神榜、施公案等小說中之故事角色之塑畫。臺灣各處廟宇大都代表此種以民俗為主之風格,不易再看到早年整壁之經變,或整堵神佛畫像懾人心魄、氣象萬千之景象。

日本早於白鳳時代即有壁畫之作。其特有之「障壁畫」係於隔扇、拉窗、屏風(皆作為隔間之用)上所描之繪畫總稱。〔J. Burgess: The Cave Temples of India, 1880;J. Griffiths: The Paintings of the Buddhist Cave Temples of Ajanta, 2 vols., 1896~1900;R.S. Wauchope: Buddhist Cave Temples of India; L. Warner: Buddhist Wall-Paintings, 1932;E. Chavannes: Mission Archéologique dans la Chine Septentrionale, Tome 5,1909~1915〕p2707


佛教藝術

佛教藝術導源於印度工巧明業。自原始佛教至部派佛教時期,由於戒律中(沙彌十戒)有「遠離觀聽歌舞」之明文規定,故未能建立藝術發展之基礎,而僅限於佛足、金剛座、菩提樹等之雕畫,以為佛陀之象徵。約至紀元前後,大乘佛教興起之時,雕刻、建築、繪畫、工藝等藝術活動始隨印度都市工商業與部分進步派僧侶之革新精神而興起,打破以往小乘時代不敢模擬佛像之觀念,而普遍塑造佛像供養禮拜,佛教藝術乃藉造像而大興。

印度佛教藝術可大別為兼具希臘、印度、大夏、安息等藝術素質之犍馱羅藝術與印度佛教藝術。至笈多王朝(302),以摩揭陀為中心,統一印度,印度本身之藝術乃與犍馱羅藝術先後依附於佛教而東傳我國。至隋唐之世,無論佛教義理或藝術均已與我國人性情精神相結合,並融入我國特有之情操與氣度,使佛教藝術衍為純中國之型態。

就佛教藝術發展之廣大範圍與源流而言,可略分為三大系統:(一)小乘佛教藝術,其藝術主體係以根據初期佛教遺物崇拜為基礎之佛塔建築,另於繪畫雕刻方面則多以本生譚、譬喻故事為主題,直至後來佛像製作普及後仍持續此一傾向。此系統包括錫蘭與東南亞等南傳佛教諸國。(二)以尊像之製作與崇拜為中心之大乘佛教藝術,源於印度,經中亞而開展至中國、日本。然於中亞與我國之初期,小乘佛教藝術之色彩甚濃。(三)密教藝術,約始於七八世紀之印度,其中一流系經中國而傳入日本,成為日本平安、鎌倉時代之藝術主流;另一流系經尼泊爾傳入西藏而展開喇嘛教特有之藝術風格,其後亦擴及蒙吉、東北等地。

若純粹就大小乘佛教藝術之特性而言,則小乘佛教藝術多指印度之初期藝術與錫蘭等南傳佛教諸國之藝術。如前所言,其藝術主體多以佛塔為中心,其時亦有部分佛像之製作,然佛像所呈現之風貌樣態乃歷史性之佛陀形像;與之相對者,為呈現多樣化風貌之大乘佛教藝術,其佛像製作則以呈現理想化之佛菩薩諸尊等尊像崇拜之雕像、畫像為主。又隨大乘佛教各宗派思想之發展,而有淨土宗藝術、法華經藝術、禪宗藝術、密教藝術等各具特色之宗派藝術產生。以密教藝術而言,最大特點在於其宗教儀禮與藝術密不可分之性質,如密教修法中之本尊像、諸尊圖像等,實乃密教藝術最重要之主題。此類尊像多為印度教之諸神轉變而來,入於密教後,復擴增其尊像種類,並變化其形像(如多面、多臂之異型尊像,與怒髮忿顏、手持武器之忿怒像)。上記之外,密教隨修法所需之曼荼羅而依準經典、儀軌之記載,描繪出各種曼荼羅圖像,如兩界曼荼羅、尊勝曼荼羅、北斗曼荼羅等,此類曼荼羅圖像普遍流行於西藏、中國、日本。又各類密教修法之法器,如金剛杵、鈴、幢、鐸、鐃鈸、爐、寶珠、花鬘、真言符印、摩尼輪等,亦為密教藝術不可少之一環。要言之,密教藝術各種複雜變化之特色,使之於整體佛教藝術中占有重要之角色。

若就一般藝術之分類而言,約可將佛教藝術分別為建築、雕刻、繪畫、工藝等數種,茲分述如次:

(一)建築:據傳世尊在世時已有具備本殿、寮舍、倉庫、客室、火屋(廚房)、經行堂、溫室(浴室)、前堂、蓮池、病室等設施之祇園精舍,惟事實不詳。當時遺留下來之建築主要有塔(梵 stūpa)、塔院(梵 caitya-grha,制多堂)、僧院(梵 vihāra)、尖塔(梵 śikhara)等,通常組合三、四種即可構成一個伽藍,主要建材為甎、石材。

就建築型態而別,大抵佛教建築有塔、石窟、僧院、玉垣、門、石柱、幢、曼荼羅等類型:(1)塔,意譯墳、廟、高顯處,營建源於對佛陀舍利之崇奉,故具有佛教崇拜之獨特風格,為佛教特有之建築,通常皆為佛教建築群(伽藍、寺院)之中心。樣式有自然之圓形,半球形覆鉢式(始於阿育王時)、方形等。材料則印度古塔多內部積累土石,外部蔽以板石或泥灰。半球形覆鉢式即印度之古塔,最重要之遺構可見於山琦遺蹟,塔之最中心處埋藏舍利容器,四周圍以欄楯,塔門敞開。通常古塔平面之直徑比塔之高度大,此係其最大特色,其後始逐漸增高。如犍馱羅式建築於數重基壇上之覆鉢式塔,其圓筒高度已顯見增高,且基壇呈方形,凡此皆由純粹古塔形制變化而來。此一形制傳入我國後,可見於甎造或石造之雁塔、喇嘛塔等。另如我國、日本所遺存之木造塔婆(通常有三重塔、五重塔)亦為此一塔制之變化型態。此外,密教、日本之木造多寶塔、石造五輪塔、寶篋印塔等則為塔制之新形式。(2)石窟,於小乘石窟中,以跋闍(Bhaja)、康打哩(Komdane)為最古;我國則以大同雲岡石窟最奇偉,係北魏、隋朝之遺蹟,此外尚有河南洛陽龍門、鞏縣、南京棲霞山、山西太原天龍山等處。石窟內部,遺存有豐富的尊像雕刻、裝飾、壁畫等,充分顯現出佛教藝術之綜合風貌。(3)僧院,梵語 vihāra,又稱僧坊。有單獨僧房、單層僧院、平地僧院、重層僧院等四型。岩窟中亦有遺存之遺例,較常見者有三面圍成之正方形,中央為空間廣闊之中庭,與我國、日本三面僧坊之形制極為接近。另有由四面配置整然、圍繞中庭之四面僧坊,此一形制係由犍馱羅逐漸普及於中印度。印度之僧院初時為木造,後漸採用石造,我國與日本則一般為木造。於僧院中,另有祠堂、講堂等大眾生活所必需之建築,通常由此等堂塔組為一伽藍而形成一寺院。然在我國,多以七組堂塔為一單位,乃所謂七堂伽藍之制,其後亦傳入日本。一般而言,七堂之種類與配置並無定規,常依宗派之別而累增,或改變用途、名稱、型態式樣等。(4)玉垣,又作周垣,凡伽藍、塔、僧房等建築物周圍均有石質玉垣圍繞,通常由石格、貫及地覆構成,上施以極細微之浮雕,構圖多取獅、象、牛、馬等動物及法輪、菩提樹、本生譚等。(5)石柱,阿育王曾刻詔書、法敕立於國境。柱端鐘形,上載象、獅、輪寶等。(6)幢,梵語 dhvaja,意譯旗、標誌。於印度,幢之樣式類別有三種:1.形狀如旗,2.塔蓋左右各樹一斜竿,3.塔前左右各樹一石(如我國長方形碑)。(7)曼荼羅,形像曼荼羅有以金、銀建造者,形制則有圓壇、方壇、蓮華壇、三角壇等。

各國之佛教建築常因各地人文及地理因素而各顯特色。錫蘭之遺存建築與印度大多相同,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則雜有木造建築,爪哇之婆羅浮圖(Boro-Budurl)為一表現密教九層曼荼羅之大規模石造建築。西藏之大寺院,多建於山麓斜坡上,配置有多種建築,連接在一起,呈現一種歐洲風格之市街景觀,特色為塔身下部尚有一細小之喇嘛塔。我國之佛教建築多仿皇宮式之建築,其典型設計多以主要建築物整齊、對稱地配列左右兩方,山門與天王殿、大雄殿、法堂、方丈等呈一直線並列,其左右分別設置鐘樓與鼓樓、伽藍殿與祖師殿、客室與雲水堂等。塔為多層,建於伽藍外。材料以木、甎為主,屋瓦大多加上彩色塗繪。我國著名的佛教建築中,如建於魏孝明帝熙平元年(516)之永寧寺,被譽為「此寺精麗,閻浮所無」。又我國之佛教建築,可謂為中國佛教藝術之大觀,蓋因印度亦無如此諸堂整齊、蔚然壯觀之佛教建築。其他諸國,如韓國、越南之佛教建築,可說係承襲我國之樣式;滿蒙則雜有西藏與中國之風格。日本之佛教建築亦模仿我國之樣式,且多採用木造,初期建築呈現左右整齊對稱之配列,塔多半配置於伽藍內。平安朝以後,除禪宗寺院外,伽藍之配置則多傾向自由化。至於細部之式樣,平安朝以前為和式,鎌倉時代以後則有唐式、和式、天竺式三種,後來為和式與唐式混合之普通樣式。昭和以後採用鋼筋混凝土建造。

(二)雕刻:於世尊涅槃後,佛徒多以金剛座、菩提葉、法輪、佛足、傘蓋等為膜拜對象,直至西元一世紀中葉,始漸流行佛像之塑造。迨四、五世紀阿摩羅婆提(梵 Amaravati)之大塔,其欄楯有佛形像全具之佛傳圖。於印度,雕刻藝術之遺品最著名者為旁遮普之阿旃多石窟(梵 Ajantā)之雕像,阿旃多素有「東方藝術之宮」的美稱,石窟內部多壁畫,外部則多雕刻,其人物表情均極莊嚴生動,富有濃厚的宗教氣息。又印度以北之佛教造像則具犍馱羅藝術風格。此外,阿富汗喀什米爾之巴米羊(Bamian)遺蹟,保存世界著名之崖壁大佛像,高達五十二公尺餘。其他如柬埔寨之安哥窟、爪哇之婆羅浮圖等,皆有雕造精湛之石雕藝術。於我國,歷朝所鑿造之石窟,內中多含大量造像。而我國石窟之造像藝術,初時甚受犍馱羅與印度之影響,至唐宋即完全表現中國風格之特色。此外,東晉戴逵父子,由泥塑而發明夾紵;北朝李雅、張岫先後塑造嵩山少林寺佛像與安陽萬佛溝石窟造像;唐時楊惠之的塑像傳神,凡此皆為後世塑佛樹立良好規範。

(三)繪畫:印度自古即有以畫為業者。如阿旃多石窟之初期作品,即為佛教壁畫之最早製作。例如第十窟之六牙白象本生圖,可追溯為紀元前之作品。此外,殘留於阿旃多第二期(五、六世紀間)、第三期(七世紀)等諸窟之繪畫極多,其特色係由明暗之對比產生立體效果。另於錫蘭悉耆利耶石窟(巴 Sīgiriya)之供養天人圖,可推定為五世紀所傳留下來之壁畫,其手法係屬於阿旃多石窟繪畫之技巧,此一風格係經由西北印度輸入之希臘文化,與佛教文化相混合而產生之特殊藝術型態,故阿旃多石窟不僅成為印度藝術之寶庫,亦成為遠及中亞、中國、日本的佛教藝術之源流。如阿旃多石窟中之龍女傳說圖、飛天圖等,甚至遠如日本亦受其風格影響,如法隆寺之壁畫、日野法界寺阿彌陀堂之飛天圖等。

關於佛畫方面,最初約有本生譚、佛傳圖、[巾*(究-九+登)]像、壁畫等四類。[巾*(究-九+登)]像之畫法,係先於中央畫好佛像,次於像下書寫三歸依之文,再次書寫五學處、十二因緣,最後於像上書寫二頌。通常佛畫有三種用途:莊嚴、供作本尊、法具。大抵而言,一切佛像從其形體容貌之相好而言,均是相同,故區別各各不同之佛,主要由「手印」分辨。除相好與手印外,尚須注意度量,如全身長一二○分,肉髻高四分,面長十二分,頸長四分等。

我國歷代名家多作寺院壁畫,尤於唐代,當時畫家若被任命繪製寺院壁畫,必引為一生中之殊遇。著名之畫家有顧愷之、陸探微、張僧繇、袁子昻、吳道子、李公麟等。惜以佛寺多為磚木所造,每易毀於兵燹水火,獨西陲之敦煌、吐魯番等地之石窟壁畫得以倖免災厄,燦然存在。西域出身之尉遲乙僧被譽為初唐第一位佛畫家,常以獨特之「遠近法」繪製西域風之變相圖。此外,我國禪僧之水墨畫至今仍被畫界所重,此類僅藉著上墨色來表現宇宙風貌精神之畫風,可視為禪宗特有之風格,亦為中國藝術之奇葩。自宋以後,大型壁畫之獨特畫風逐漸衰微,代之以禪宗祖師像、羅漢像,又在禪僧指導下,墨繪與書法因而發達,著名之禪畫代表者有牧谿、梁楷、石濤、八大山人、漸江、玉磵等,彼等繪畫技巧之特出、氣慨之壯大,予畫界極大之影響。其中尤以石濤最具代表性,其「一筆畫」之絕創,為我國禪畫最佳之寫照。日本十五世紀室町時代即集我國宋代墨繪之大成,中心人物有如拙、周文、雪舟等。

(四)工藝:佛教歷史中最古之工藝品為舍利容器,材料有金屬(金、銀、銅)、玉、石、木等,通常埋於佛塔之中;於印度,最早之遺品約為西元前四世紀之作品。我國與日本之塔婆,中間多埋有舍利容器。一般佛教所用之器具類,統稱為佛具或道具,其種類樣式繁多,以下略分七類統括之:(1)尊像之莊嚴具,如天蓋、幡、花鬘、纓絡等。(2)供養具,如香爐、燭臺、花瓶、花籠、盤等。(3)樂器類,梵鐘、金鼓、磬、銅鑼、鈴、木魚等。(4)容器,如經箱、袈裟箱等。(5)僧侶之法服及所持物,如袈裟、錫杖、念珠、如意等。(6)密教之修法具,如金剛杵、金剛鈴、羯磨杵、禮盤等。(7)與雕刻、建築有關之作品,如櫥子、佛龕、佛壇、燈籠等。

我國唐代前後,佛教與民間生活相結合,工藝方面固然大量製作法器與供具,一般生活器具亦皆滲入佛教藝術之成份。宋代因之,直至目前,即或略有變易,而佛教影響之因素仍不難判知。〔佛教藝術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0))、中國佛教藝術(國立歷史博物館)〕 p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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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葉窟

印度第一次結集經典的聖地。音譯作薩多般那求訶。位於中印度摩揭陀國王舍城附近。因窟前有七葉樹,故名七葉窟。《長阿含經》卷八稱之為七葉樹窟,《雜阿含經》卷三十九稱作七葉樹林石室,《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稱為剎帝山窟,《法顯傳》則作車帝石室。

七葉窟原為釋尊說法的道場;相傳佛滅後,迦葉尊者嘗以阿難陀、優婆離為上首,在此結集經律論三藏。

關於此窟的位置,《法顯傳》云(大正51‧863a)︰「南山(中略)西行五六里,山北陰中有一石室,名為車帝。」據《大唐西域記》卷九記載,伽蘭陀林園之西南五六里,南山陰大竹林中,有大石室,其前有阿闍世王為結法藏諸師所建的堂宇故基。法顯及玄奘所謂的南山,即今之巴伊巴魯山(Baibhārgiri)。康寧罕根據《島史》及《大史》的記載,推定此山南面的松邦達爾(Son Bhandār)為七葉窟,這點與法顯、玄奘所載七葉窟在山之北面頗不相同。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三;《毗婆尸佛經》卷下;《苦陰因事經》。


三三昧

指三種三昧。為印度佛教的三種觀行法門。也可視為三種實踐原理。三昧,令心住一境不散亂之意。就能修之行而言,又稱三三摩地、三三等持、三三定等;就所觀之理,又稱三空;若就斷障之意,則稱三治。其中,三三昧與三三摩地乃新舊譯之不同;舊譯將三昧翻為定,新譯則將三摩地譯作等持。

此三三昧通於有漏、無漏。其無漏者,為入涅槃解脫之門,故稱三解脫門;有漏者即三三昧。諸經論對此三三昧頗有異說,茲略釋如次︰

(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六等所說︰

(1)空三昧︰謂於萬有觀人、法皆空。在觀四諦十六行相中,此三昧是與苦諦的空、非我二行相相應的定;即觀我所見、我見皆空。

(2)無相三昧︰謂觀空故無差別相狀,是與滅諦的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的定。涅槃(即滅)離色聲香味觸五塵、男女二相,及生、異、滅三有為相等十相,故名無相;此三昧緣滅,故得無相之名。

(3)無願三昧︰又稱無作三昧、無起三昧。謂觀諸法無差別相狀故無所願求,乃與苦諦之苦、非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道諦之道、如、行、出四行相等十行相相應的定。苦、非常與集諦的四行相皆可厭患,故不應求取,而道諦如船筏亦應捨之;此三昧以之為緣,故名無願。又於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名無作,或稱無起。

《成實論》卷十二〈三三昧品〉云(大正32‧335b)︰
「若行者不見眾生,亦不見法,是名為空。如是空中無相可取,此空即是無相。空中無所願求,是空即名無願。是故此三一義。問曰︰若爾何故說三﹖答曰︰是空之能,謂應修空,修空得利謂不見相,不見相故無相,無相故不願,不願故不受身,不受身故脫一切苦,如是等利皆以修空故得,是故說三。」

關於此三三昧的次第,有不同說法。或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或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大乘義章》卷二約三義以分別其次第之不同。即︰

(1)約修入之次第︰先說無願令厭生死,次說無相令求涅槃,後說空門令其契證。

(2)依終成本末之次第︰空為眾德之本,菩薩先觀之,故先明空;由見空故,不見生死可以貪求,故次說無願;由證空義不見生死,便與涅槃無相相應,故第三宣說無相。

(3)依所空之體相用等明其次第︰先說空門,空諸法體;次說無相,空諸法相;再說無作,空諸法用。

以此可見次第不同之義旨。

(二)《中阿含經》卷十七、《大品般若經》卷一等所說︰指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茲依《俱舍論》卷二十八所釋,略述如次︰

(1)有尋有伺三摩地︰謂與尋伺相應之等持,為色界初禪及未到定所攝。

(2)無尋唯伺三摩地︰謂唯與伺相應之等持,為靜慮之中間地所攝。

(3)無尋無伺三摩地︰指非尋伺相應的等持,為第二靜慮之近分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所攝。

此中,心之粗者稱為尋,細者為伺。

舊譯則稱此三三摩地為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即《法界次第》卷中之上所言(大正46‧679b)︰
「(一)有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初禪及方便中,則一切覺觀俱禪皆悉正直,故名有覺有觀三昧。(二)無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中間禪,則一切無覺有觀禪皆悉正直,故名無覺有觀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無覺無觀禪中,則從二禪乃至滅受想定一切定,觀諸無覺無觀皆悉正直,故名無覺無觀三昧。」

(三)《成實論》卷十二所說︰即(1)分修三昧︰修定不修慧,或修慧不修定。(2)共分修三昧︰修定亦修慧,是世間三昧,在煖等法中。(3)聖正三昧︰即入於法位而能證滅諦的三昧。行者以定修心,因慧能遮煩惱;以慧修心,因定能遮煩惱;以定慧修心,因性得解脫,性即斷性、離性、滅性。又以定慧一時具足,故名聖正。

(四)《法華玄義》卷四(上)所說︰即(1)真諦三昧︰達觀真諦空之理的定,乃破見思惑而成。(2)俗諦三昧︰指達觀俗諦假之義的定,乃破塵沙惑而成。(3)中道王三昧︰指遮空假二邊而達觀中道之理的定,乃破無明惑而成。此說為圓教之意,三諦圓融觀一心,三惑同時斷盡。

此外,密教以三三昧為吽字之三摩地,吽字備三解脫之德。如《大日經疏》卷九所述,「吽」(hūṃ)字上的空點表離空有之所作,觀諸法平等,不願生死、涅槃,故有證空解脫門之義,即空解脫門;本體的「訶」(ha)字表無相,無相乃空亦空之義,以離因緣,故為無相解脫門;下面的三昧的「鄔」(u)點表損減空有成為不生之義,相當於無作解脫門。

關於三三昧的建立,顯教多就遮情觀而言,密教則就深義,於表德之上而論,或以空、無相為遮情,無願為表德。若就表德之義而言,空為一切諸法無礙涉入之義,無相為萬德輪圓無盡之義,無願謂行者本來具足兩部曼荼羅之德,故無所願求。

◎附︰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九節(摘錄)

《雜阿含經》所說的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集為一聚而被稱為「聖法印」。後來,依此而演化出意義相關的三組︰(一)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三三昧,也名三解脫門。(二)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觸──三觸。. 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

在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中,除去無所有,加入無願,這樣的三三昧組成一聚,是佛教界所一致的。然對比漢譯與巴利藏所傳,非常的不一致。如《中阿含經》的〈大拘絺羅經〉說︰「空、無願、無相,此三法異義異文。」這就是名稱不同,意義也不同。與之相當的《中部》〈有明大經〉,沒有這一段文。《相應部》〈無為相應〉,有空等三三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大正藏》八九○經)卻沒有。《長部》的〈等誦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在所說的三法中,有空等三三昧,而此經的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卻沒有。以上,是彼此的有無不定。次第方面,如《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瑜伽論》,都是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而南傳的《相應部》、《長部》、《增支部》,都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這樣的次第先後不定,彼此的有無不定,可以推定為︰這雖是佛教界所共傳的,而成立稍遲,受到了部派的影響。但到底為了什麼,三三昧中,略去無所有而增入無願呢﹖這可能,無所有已成為無所有處,與空相通的意義,漸漸的被忽略了。同時,佛法的要義,是如實知無常、苦、無我我所──空;厭,離欲,滅而得解脫。對於世間的有為諸行──苦,厭離而不願後有,是修解脫道者應有的心境。這所以無願取代無所有的地位吧!還有,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究竟是重於空離一切煩惱的,有為法的正觀。但在佛法開展中,對超越一切的涅槃,也增加了注意。如《中阿含經》〈大拘絺羅經〉說(大正1‧792b)︰「有二因二緣生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相;二者,念無想界。是謂二因二緣生無想定。」

《中部》與此經相當的,是《有明大經》,無想定是無相心定的異譯。所說的無相,有二方面︰一是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一是超越一切相的無相界──涅槃。修無相三昧的,要不作意一切相,又要作意於無相。如佛《化詵陀迦旃延經》,本來只是不依一切相──無一切相,而依此經演化所成的,無想以外,又要有想。有想的是︰「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有滅涅槃」。這樣,空是重於無常、無我的世間;無相是離相以外,更表示出世的涅槃;無願是厭離世間,向於寂滅的涅槃︰空、無願、無相──三三昧,三解脫門,就這樣的成立了。


九部經

釋尊之教法最初被結集時之九種類型。又稱九分教或九部法。

關於九部的名稱,南北方佛教所傳頗有不同︰

(1)據巴利《善見律毗婆沙註》及《長部經註》所載,以修多羅(sutta)、祇夜(geyya)、受記(veyyākaraṇa)、伽陀(gāthā)、優陀那(udāna)、伊帝目多迦(itivuttaka)、闍陀伽(jātaka)、毗佛略(vedalla)、阿浮陀達磨(abbhutadhamma)等為九部。《大般涅槃經》卷三所出亦同。

(2)《大集法門經》卷上則除去優陀那,加上緣起(nidāna),而以契經、祇夜、記別、伽陀、本事、本生、緣起、方廣、希法等為九部。

(3)《法華經》卷一〈方便品〉除去受記、優陀那、毗佛略,加上因緣(nidāna)、譬喻(avadāna)、優波提舍(upadeśa );而以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緣、譬喻、祇夜、優波提舍為九部。

(4)《十住毗婆沙論》卷九〈念佛品〉又除去闍多伽,加上尼陀那(nidāna),而以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尼陀那、如是語經、斐肥儸、未曾有經為九部。

其中,涅槃九部古來即被稱為「大乘九部」,法華九部則被稱為「小乘九部」。

關於《涅槃》除去十二部經之因緣、譬喻及論議三者,《法華》除去其中受記、自說及方廣三者,慧遠《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二云(大正37‧661c)︰
「或大乘、小乘各說九部,如法華說,小乘法中略無受記、無問自說及與方廣,故但有九;小乘之中,未說行因作佛之義,故無授記,法淺易諮,故無自說,未辯廣理,故無方廣。大乘法中略無因緣、譬喻、論義,故但有九,大乘眾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緣、譬喻、論義,方始悟解,是以略無。」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 (摘錄)

「九分」與「十二分教」,上來已分別的加以論究;現在,再作一綜合的說明。

先有「九分教」,後有「十二分教」的成立。「九分教」中,又先成立五支,次成立四支。所以「十二分教」的發達成立,可分為三個階段。《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前田惠學著),作這樣的結論,確是非常難得的見解!然研究起來,「修多羅」與「祇夜」的成立最早,所以本論作為四階段去說明。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一一支分,是在聖典的成立過程中,從聖典分類學的觀點,而先後成立的。在聖典的成立過程中,分教的名義與內容,都有變化的可能。如「修多羅」與「祇夜」,為原始結集的分類,當時是有確切的部類可指的。等到「九分教」成立時,「十二分教」成立時,後代論師面對當時的全部聖典(聲聞三藏;大小乘三藏)而進行解說(分配)時,原始的意義,不足應用,於是解說上不免有所出入。所以分教的意義與內容,要從成立的過程中去說明。而前階段成立的支分,到了後一階段,意義就有所調整(全體協調)。這應從其所以演變而加以說明,作為自然合理的演化。後代論師的解說,也許不合分教的本義,也應看作固有分教的新的適應。

分教的一一意義與內容,是不能從聖典自身而求得解決的。如「修多羅」、「祇夜」、「方廣」等,在聖典自身──文句中,並沒有明文可證。所以對「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解說,不能不依賴於傳承中的古說。古說,作為研究的線索;依著去研究,對分教的古義,及演化中的情況,才能逐漸明白出來。在現存的多種古說中,《大毗婆沙論》所說,說一切有部論師的傳承,比較的近於古意。《大毗婆沙論》的成立,雖在西元二世紀。而對分教的解說,傳承古說,而不是面對當時的全部聖典。如沒有將阿毗達磨論,作為十二分教的內容,比起其他古說,就顯得難能可貴了!

第一︰「修多羅」是結集義,為原始結集的通稱。結集後不久,由於文體的類別,分化為二︰稱長行部分為「修多羅」,大致與《雜阿含經》的「蘊誦」、「六處誦」、「因誦」、「道品誦」相當。稱偈頌部分為「祇夜」,與「八眾誦」相當。這是「相應教」的核心,原始結集部分。

第二︰此後,傳出的佛法,都是以原始結集的教法(與律),為最高準繩,而共同論定集成的。在固有的「修多羅」與「祇夜」外,又有長行與偈頌,集出流行。長行部分,以分別、解答為主,稱為「記說」。這是對於「修多羅」及「祇夜」(通稱),以分別或解答方式,而闡明佛法的意義。在問答、分別中,顯示、決了深祕教證(佛法本質問題)的特性,逐漸表達出來。這一部分,附編於「相應教」中,與《雜阿含經》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分相當。《雜阿含經》集三部分而成,與「九分教」中的「修多羅」、「祇夜」、「記說」的次第成立,完全吻合。這所以雜阿笈摩,被稱為「一切事相應教」的根本。當時,不屬於(原始)結集的偈頌,已大大的流行。主要是傳於邊地(如第一章所說),通俗而易於傳誦的法偈。起初,也曾泛稱為「祇夜」,為了與「相應教」中的「祇夜」有所分別,而被稱為「伽陀」、「優陀那」。「優陀那」是以感興語為主的法句。「伽陀」是以偈頌,宣說法要(除「祇夜」、「優陀那」以外)的通稱。從古代的傳誦來說,大致與《小部》、《經集》中的〈義品〉、〈波羅延拏品〉、〈蛇經〉、〈陀尼耶經〉、〈犀角經〉、〈牟尼偈〉等相當。這類傳誦廣而影響大的法偈,當時已有類集(與現存的當然有多少距離),但始終不曾集入四部、四阿含中,這是值得注意的事。分教的五支成立,就是「相應教」的成立,一分法偈的成立。

第三︰前五支,重於形式的分類,內容是重於法義的。此後,聖典又不斷集出。內容方面,承分別、解答──「記說」的風格,而又多為事的敘述。所以不只是形式的分類,而更為內容的分類。在這一階段中,有「本事」、「本生」、「方廣」、「希法」的成立。「本事」,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只是傳聞的佛說如是。或集出傳聞如是的法義,成「如是語」;或集出傳聞如是的先賢的善行盛德,名為「本事」。「本生」,是於傳說的先賢盛德。(「本事」)中,指為佛的前生;而在「波羅提木叉分別」成立中,佛與弟子的前生事,也傳說集出。對「本事」而說,「本事」是直說過去事,「本生」是結合過去人事與現在人事,而成前後因果系。廣分別與廣問答,實是「記說」的延續。所以廣問答的《滿月大經》、《帝釋所問經》、《六淨經》;廣分別體的《梵網經》、《沙門果經》等,在聖典自身,都是稱為「記說」的。然法義的闡述更廣,成為更有體系的說明,與舊有的「記說」,不大相合,所以成為「方廣」一分。銅鍱部學者,專重形式,別稱廣問答經為「毗陀羅」,是不足以說明聖典集成過程中的時代傾向。還有,佛及聖弟子所有的希有功德(依事實而表現出來),也成立「希法」一分。「方廣」是深廣義,「希法」是奇特事,形成一對。這四分,約契經說,都是篇幅較長,被編入《長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的。到此,九分教成立,也就是依固有的「相應教」,更集為「長」、「中」、「增一」,而完成四部、四阿含以前的情形。

還有值得說到的,聖典有了新的特色,也就有了新的分教。但在集成過程中,新形的聖典而外,與固有聖典,性質與形式相類似的,也是不在少數的。這些,或增編於固有的(分教)部類中,或沒有編入。沒有編入的,也以形式及性質的近似,而被稱為「修多羅」等。這樣,「修多羅」等漸成為分教的通稱,而不再局限於固有的部類了。所以當「本事」等會編而成「長」、「中」、「增一」時,內容是不只是這四分的,這是一點。「如是語」的成立,說明當時有長行與重頌相結合的契經。當「如是語」的集成中止,或略去「序說」、「結說」,而失去「如是語」的特性時,長行與重頌相結合的體裁,是被稱為「祇夜」的;重頌體,成為「祇夜」的新意義。上面說到,《立世阿毗曇論》,是「如是語」型,而稱重頌為「即說祇夜言」。「如是語」(重頌)──被稱為「祇夜」,應該是九分教成立以後的事,這是第二點。

第四︰九分教成立,四部、四阿含也不久就集成了。九分教的次第成立,是重於「法」的。當原始結集時,屬於「律」的,有波羅提木叉經的集成,也稱為「修多羅」。到四部、四阿含集成前後,「波羅提木叉分別」(「經分別」)也大體完成。這是部派沒有分化,九分教的時代;推定為第二結集時代。此後,部派分化了。在上座部沒有再分化──分為分別說部,與分別說部分離後的上座部的時代,律部的集成;論部的成立︰三藏聖典的實際情況,已不是九分教所能該攝。於是成立「因緣」、「譬喻」、「論議」──三分,完成十二分教的最後定論。

「因緣」,是制戒(學處、軌則)因緣,是出於「波羅提木叉分別」及「犍度」部的。以制戒的「因緣」為例,而宣說經、偈的事緣,也被稱為「因緣」。「譬喻」是光輝的事迹。《長阿含》的〈大本經〉、《中阿含》的〈說本經〉、〈長壽王本起經〉,都是「譬喻」,但當時還沒有成立為「譬喻」一分。等到律部中,佛與弟子的事迹,詳廣的敘述出來。(制戒)「因緣」的意味淡,而「譬喻」的意義增強,「譬喻」也就成為一分。「因緣」與「譬喻」,都通於契經,而實屬於毗奈耶的。在九分教時代,「阿毗達磨」、「摩呾理迦」(還有被稱為「毗陀羅」的廣分別),已有獨立的特殊形式。四阿含集成後,更被重視起來。上座部論書的最早形成,是「經分別」;這是「論議」(「優波提舍」是經的分別解說)成為一分的實際內容。《大毗婆沙論》對後三分的解說,始終以經、律為主,所以取「共同論議」、「共同解說」的經說為「論議」。

「十二分教」的成立,後三分與九分教的結合,次第上形成分別說系,說一切有部系──二大流。分別說部系,以「優陀那」及「因緣」為次第,而以「譬喻」、「論議」為末後二分。這似乎表示了,「譬喻」與「論議」是後起的,「因緣」早已存在。「波羅提木叉分別」的「因緣」,的確是與「九分教」的時代相當的(但成為分教之一,卻在其後)。說一切有部系,將「因緣」、「譬喻」,列於前面,而成「尼陀那」、「阿波陀那」、「本事」、「本生」的次第。這四分的結合在一起,表示「譬喻」的早已存在,而四分同為敘事的部分。這四分的原始差別是︰「因緣」與「譬喻」是現前事;「本事」與「本生」是過去事。「論議」始終為最後一分,也就是末後成立的一分。

佛教聖典的部類學,以「十二分教」為定論。大乘經典的集成,大都以「方廣」為名,而被攝屬於「方廣」分的。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一;《法華經玄義》卷六(上);《大乘玄論》卷五;《妙經文句私志記》卷十二;《印度哲學研究》卷二;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于闐

西域古王國名。即今新疆省和闐(和田)縣。又作于填、于寘、于殿等。印度人稱之為cKustana(屈丹),玄奘音譯為瞿薩旦那,意譯作地乳。西藏人則稱離余國(Lih-yul)。

依《大唐西域記》所載,此國俗稱渙那,諸胡謂之豁旦,匈奴人謂之于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五別出迦羅沙摩之稱。地濱和闐河,南有崑崙山,北接塔克剌麻罕沙漠,是西域南道中最大的綠洲。位當天山南路、西域南道之要道,西經莎車(葉爾羌)、朅盤陀(塔什庫爾安),可通往北印度或覩貨羅(古代大夏)。氣候和暢,植物種類多且繁茂。盛產寶玉,自古即以出產美玉而馳名中外。原住民為雅利安人種的一支,使用屬於印歐語系的方言和闐語。

西元前二世紀(西漢時代),尉遲氏在此建立于闐國,為西域南道中,國勢最強的國家之一。因位居絲路貿易的重要據點而繁榮一時,且為西方貿易商旅的集散地,東西文化之要衝。其後,唐代曾就此地置毗沙都督府(西元七世紀左右)。宋以後仍為于闐國,元、明時猶朝貢。清初屬回部,乾隆時納入版圖,民國改縣。今人口約四十萬,漢人不少,巿區建設日趨現代化,但缺乏民族色彩。

此地自古即盛行佛教,初傳迦濕彌羅(位於印度西北部,即古代的罽賓)的小乘佛教。如《出三藏記集》卷十三〈朱士行傳〉所述,三國時代魏‧甘露五年(260),朱士行在此國得《放光般若經》梵本,當時該國僧侶仍奉小乘佛經為正典。至西元五世紀,此地始傳大乘佛教,並在五至八世紀期間,成為佛教文化的一大中心地,對於佛教的東傳影響頗大。如《法顯傳》記載,法顯於晉‧隆安五年(401)初到于闐,其國豐樂,人民殷盛,盡皆奉法,以法樂相娛,僧眾數萬人,多學大乘。《大唐西域記》卷十二亦述及此國人性溫恭,知禮儀,崇尚佛法,伽藍百餘所,僧徒五千餘人,並習學大乘法教。

東晉時代,廬山慧遠的弟子支法領,於此得舊譯《華嚴》的梵本。北涼‧曇無讖於此得《大般涅槃經》,沮渠京聲依此國沙門佛陀斯那受《禪法要解》、《禪祕要治病經》。蕭齊‧法獻於此處得《觀世音懺悔除罪咒經》。梁‧太清二年(548),此地沙門求那跋陀齎來《勝天王般若經》。武周天后永昌元年(689),于闐僧提雲般若在魏國東寺翻譯《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及華嚴、密教方面的經典。譯出《華嚴經》八十卷的實叉難陀亦來自此地。德宗貞元時(785~804),此地沙門尸羅達摩譯出《十地經》。

十一世紀初(宋代),信奉回教的維吾爾族征服于闐,于闐佛教隨之衰頹。又加上天災人禍的影響,昔日莊嚴盛大的寺院佛塔等,皆埋入沙土之中。

近世因中亞的探險風氣漸盛,此地的佛教遺蹟及許多珍貴資料也陸續被發掘出土。斯坦因與伯希和曾在敦煌千佛洞發現數部由和闐語寫成的佛教經典及文書,其中,佛教經典有《大乘無量壽經》(又名《無量壽宗要經》)、《金剛般若經》、《金光明經》、《一百五十頌般若波羅蜜多經》等。此處也曾發現用印度俗語寫成的古寫本,其文字包括月氏時代的梵書、古代的佉盧虱吒文字。此外,於其東北的沙漠中,發現許多寺院堂塔遺址,以及古代的壁畫、塑像、鑄像、錢貨、什器、日常用具等,對研究古代于闐文化,提供了有力的資料。

于闐的佛寺遺址,以拉瓦克寺址較為重要。該寺蹟乃1900年由斯坦因所發掘,為一座方形建築物,中央構築基座,基座上建圓塔,塔周繞有圓形步廊式禮拜道,禮拜道周壁塑有八十餘軀立佛像,像間又穿插有佛、菩薩、天王像及乘鵝車的月天像。其建造年代,大致被推定為西元五世紀。巨大的塔式建築物和高大的立佛塑像,顯示該寺中存在著佛塔崇拜與造像崇拜並行的現象。

◎附︰金維諾《中國美術史論集》〈新疆的佛教藝術〉(摘錄)

張鶱第一次出使西域十三年,親自到過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回來時就曾談到大宛以東的于闐︰「于闐之西,則水皆西流,注西海。其東,水東流,注鹽澤,鹽澤潛行地下。其南則河源出焉,多玉石,河注中國。」(《史記‧大宛傳》)這是我國史籍中最早關於于闐的記載。後張鶱出使烏孫,曾遣副使去于闐。建武(25~56 )以後,于闐等也「數遣使置質于漢,願請屬都護」。《漢書》〈西域傳》記載︰「于闐國,王治西城。去長安九千六百七十里,戶三千三百,口萬九千三百,勝兵二千四百人。輔國侯、左右將、左右騎君、東西城長、譯長各一人。東北至都護治所三千九百四十七里,南與婼羌接,北與姑墨接。」這是西漢‧班固所記。到東漢安帝時班勇所記,于闐已「領戶三萬三千,口八萬三千,勝兵三萬餘人」。

關於佛教何時傳入于闐,在我國藏文《于闐國授記》中雖然說到︰于闐王瞿薩旦那(地乳,sa-nu)十九歲時建國,即位為第一代王時,佛涅槃已二百三十四年。建國後一百六十五年,國王尉遲勝(Vijaya Sambhava)即位,治世五年,佛法興起。也就是說大約在西元前76年佛教已傳入于闐。但是根據《後漢書》〈班超傳〉,永平十六年(73)班超作為假司馬被派到于闐的時候,因于闐受匈奴監護,國王待他非常疏慢。並且記載︰「且其俗信巫。巫言︰神怒何故欲向漢﹖漢使有騧馬,急求取以祠我。」說明當時主要流行于闐的是「巫」,巫以馬為犧牲,可能是祅教(拜火教)。

魏‧甘露五年出家的朱士行出塞西至于闐的時候,在當地寫得梵書正本九十章六十萬餘言。太康三年(282)他派遣弟子弗如檀(法饒)送梵本佛經到洛陽。元康元年(291)于闐沙門無叉羅在陳留倉垣水南寺參加了譯述(見《放光經記》)。太康七年(286)于闐沙門祇多羅又持來《矛般若》梵本。而《華嚴經》梵本也是晉‧沙門支法領從于闐傳來的。這些事實卻又說咋晉1以前于闐佛教已廣為流行。

東漢‧永平年間,于闐「其俗信巫」,而到魏晉之際佛教經典和僧徒卻如此之盛。說明佛教即使在東漢初年在于闐尚未興盛,也當在此後不久就逐步得到發展,因此到魏晉時期,于闐能成為向內地傳播佛教的一個中心。這從近年考古發掘所得的實物也可以得到證實。民國四十八年(1959)在新疆民豐縣以北塔克拉瑪干大沙漠南緣一座東漢以後的合葬木棺墓中,出土一件嚨的棉織品,在這一工藝品的下部邊飾上有中原流行的龍紋;中部雖已殘缺,從殘留的人腳、獅爪和獅尾,仍然可以想見原畫上人和獅子的關係;畫右下角是一完整的半身女像。頭有項光,身後有背光,胸裸佩瓔珞。雙手捧著下尖上圓的容器,中滿盛葡萄。這雖然不能說就是佛畫,但是,極為明顯地是接受了佛畫影響的工藝品。白疊布(棉布)是當地的土產,邊飾又有龍紋,畫中有當地盛產的葡萄,所以這一具有佛畫影響的作品毫無疑問的是當地產品。因此畫面上捧著葡萄的婦女像,既是現實信奉佛教的供養人的寫照,也是宗教畫中供養菩薩在民間工藝品上的再現。這張畫為我們提供了東漢晚期在精絕、于闐一帶佛教已逐漸傳播的證據,從它也可以了解到于闐一帶早期宗教藝術的某些側面。

關於這裏最初建立的贊摩寺,不論是《于闐國授記》,還是《惠生行記》、《大唐西域記》等書上,都記載了差不多相同的傳說。惠生在北魏‧神龜二年(519)行經于闐時,是這樣記述這一傳說的︰
「于闐王不信佛法,有商將一比丘名毗盧旃,在城南杏樹下,向王伏罪云︰『今輒將異國沙門來在城南杏樹下。』王聞忽怒,即往看毗盧旃。旃語王曰︰『如來遣我來,令王造覆盆浮圖一軀,使王祚永隆。』王言︰『令我見佛,當即從命。』毗盧旃鳴鐘告佛,即遣羅睺羅變形為佛,從空而現真容,即於杏樹下置立寺舍,畫作羅 (漢字碼2502(1)5)羅像,忽然自滅。于闐王更作精舍籠之,令覆甕之,影恆出屋外。見之者無不回向。其中有辟支佛靴,於今不爛,非皮非繒,莫能審之。」

《大唐西域記》記此贊摩寺在王城南十餘里。並且說毗盧旃來自迦濕彌羅。《水經注》卷二也稱︰城南十五里,有利剎寺。指的是同一個寺院,只是名稱不同。而在《周書》〈于闐傳〉上記載︰「俗重佛法,寺塔僧尼甚眾,王尤信向。每設齋日,必親自灑掃饋食焉。城南五十里有贊摩寺,即昔羅漢比丘毗盧旃為其王造覆盆浮圖之所。石上有辟支佛趺處,雙迹猶存。」以後諸史也沿襲此說作「城南五十里」,當以玄奘實際途經所記道里為準,「五十」蓋為「十五」之誤。

關於贊摩寺佛像,在西元五世紀時,涼州沙門僧表西行停居于闐時,曾請求國王依樣製作了高一丈的金薄像授與供養。此像曾運至蜀龍華寺。

《法顯傳》還記載︰「其城西七八里,有僧伽藍名王新寺,作來八十年,經三王方成,可高二十五丈,雕文刻鏤,金銀覆上,眾寶合成,塔後作佛堂,莊嚴妙好,梁柱戶扇窗牖皆以金薄,別作僧房,亦嚴麗整飾,非言可盡。」法顯是弘始二年(400)到于闐的,八十年前修建的王新寺,開始興建的時間約在東晉‧太興三年(320)。

法顯曾在于闐停留三個月,觀看了「行像」盛況。他對于闐的一些記述,是我們了解此地佛教盛期情況的重要資料︰
「其國豐樂,人民殷盛,盡皆奉法,以法樂相娛。眾僧乃數萬人,多大乘學,皆有眾食。彼國人民星居,家家門前皆起小塔。最小者可高二丈許,作四方僧房,供給客僧及餘所須。國主安堵法顯等於僧伽藍。僧伽藍名瞿摩帝,是大乘寺。三千僧共犍搥食。入食堂時,威儀齊肅,次第而坐,一切寂然,器鉢無聲,淨人益食,不得相喚,但以手指麾。」
「法顯等欲觀行像,停三月日。其國中十四大僧伽藍,不數小者。從四月一日,城裏便掃灑道路,莊嚴巷陌。其城門上張大幃幕,事事嚴飾。王及夫人采女,皆住其中。瞿摩帝僧是大乘學,王所敬重,最先行像。離城三四里,作四輪像車,高三丈餘,狀如行殿,七寶莊校,(中略)皆金銀雕瑩,懸於虛空。像去門百步,王脫天冠,易著新衣,徒跣持花香翼從,出城迎像,頭面禮足,散花燒香。像入城時,門樓上夫人采女遙散眾花,紛紛而下。如是莊嚴供具,車車各異。一僧伽藍則一日行像。四月一日為始,至十四日,行像乃訖。行像訖,王及夫人乃還宮耳。」

西元五世紀,河西王從弟沮渠京聲就曾在于闐瞿摩帝寺從天竺沙門佛陀斯那學禪法。沙門法獻也曾游學到此。《惠生行記》在記述于闐國王在捍𡡉城南十五里所建塔寺時,曾談到︰「後人於像邊造丈六像者及諸像塔乃至數千。懸彩幡蓋亦有萬計,魏國之幡過半矣。幡上隸書云︰太和十九年(495)、景明二年(501)、延昌二年(513)。唯有一幅,觀其年號,是姚秦(384~417)時幡。」這些情況都說咋晉 1南北朝時期,于闐佛事的興盛,以及和內地交往的頻繁。于闐地區出土的銅佛、泥塑以及壁畫殘迹,為我們提供了窺見當時藝術成就的某些線索。

隋唐之際,于闐王族子弟入質中原,其中就有傑出的畫家尉遲跋質那和尉遲乙僧父子。唐‧貞觀年間,尉遲乙僧被于闐國王「以丹青神妙薦之闕下」。他在中原活動的年代,大約是在貞觀十三年到景雲年間(639~711)。

尉遲乙僧繪畫所表現的題材是極為廣泛的。除了佛教題材的作品,人物、花鳥無所不能。歷代的記載上稱他「善畫外國及佛像」、「善攻鬼神、攻改四時花木」、「鳥雀奇變,甚為酷似」。

乙僧的畫有獨特風格,並且在當時獲得極高評價。竇蒙稱他「澄思用筆,雖與中華道殊,然氣正迹高,可與顧陸為友」。僧彥悰稱他畫「外國鬼神,奇形異貌,中華罕繼」。

他在表現技法上的「畫外國及菩薩,小則用筆緊勁,如屈鐵盤絲;大則灑落有氣概。」「用色沉著,堆起絹素,而不隱指。」這種鐵線描、重設色的表現方法,不同於中原畫風,屬於凹凸一派,故有「身若出壁」、「均彩相錯」、「亂目成溝」、「逼之標標然」的評論。

過去斯坦因在新疆盜掘古物時,曾在丹丹──烏曾塔地址發現寺院壁畫。這些佛教遺物約是八世紀的作品。時代雖可能稍晚於尉遲乙僧,但是從這些典型的于闐作品來了解乙僧所代表的于闐繪畫的風格仍然是有意義的。

這一壁畫殘存在破毀的寺院裏。其中美麗的天女像是傑出的藝術品,寺院有泥塑天王像,壁上畫有二梵僧,在梵僧與天王塑像間,畫一天女沐浴在蓮池上,旁有一小兒。這可能是畫天王眷屬吉祥天女。吉祥天女也稱為「功德天」,傳說是北方毗沙門天王的妻子,是司福德的神。《毗沙門天王經》說︰「吉祥天女形,眼目廣長,顏貌寂靜,首戴天冠,瓔珞臂釧,莊嚴其身,右手作施願印,左手執開敷華。」吉祥天女正是以色彩暈染與鐵線勾勒相結合的方法表現的,形象立體感很強,富有感染力,表現了天女嫵媚、含羞的情態。

尉遲乙僧是促進了繪畫藝術技巧發展的重要畫家,他所代表的于闐畫派和閻立本所代表的中原畫派,在相互影響下,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繪畫藝術的發展。

在這裏的寺院遺址裏,還發現在木板上畫有關於一個東國公主嫁到于闐,把蠶種藏在髮中帶來的故事。關於這一不屬於宗教的題材,不僅被記載在藏文的于闐歷史中,而且在貞觀十九年玄奘西行歸國,途經于闐時,也曾詳細記載了這一動人的故事︰
「王城東南五六里有鹿射僧伽藍,此國先王妃所立也。昔者此國未知桑蠶,聞東國有也,命使以求。時東國君祕而不賜,嚴敕關防,無令桑蠶種出也。瞿薩旦那王乃卑辭下禮,求婚東國。國君有懷遠之志,遂允其請。瞿薩旦那王命使迎婦,而誡曰︰爾致辭東國君女,我國素無絲綿,桑蠶之種可以持來,自為裳服。女聞其言,密求其種,以桑蠶之子置帽絮中。既至關防,主者遍索,唯王女帽不敢以檢,遂入瞿薩旦那國。」

藏族古文獻及漢族文獻中都有這一故事,而在于闐當地又發現了記錄這一故事的繪畫。其敘述儘管詳略不一,有的平直,有的曲折,但是二族聯姻,桑禳質傳則是一致的。說明這一傳說有著可信的歷史基礎,是我國古代民族間親密關係與文化交流的歷史見證。同時,木板上歷史故事畫的發現,也說明于闐古代繪畫在反映現實生活,傳播歷史知識方面也有著不可忽視的民間傳統。

〔參考資料〕 《魏書》〈列傳〉卷九十;《于闐國懸記》(藏文本,有英、日文譯本);《于闐教法史》(藏文寫本,有英、日文譯本);《北魏僧惠生使西域記》;《洛陽伽藍記》卷五;《慧超往五天竺國傳》;《翻梵語》卷八;《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九、卷十四;《開元釋教錄》卷九;《絲路與佛教》;《西域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0})。


入大乘論

二卷。印度‧堅意造,北涼‧道泰譯。係一論述大乘教法的典籍。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

本論的翻譯年月不明,由於是北涼‧道泰所譯,故知其翻譯年代應在西元397~439年間。依《開元釋教錄》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書云(大正55‧522a)︰「東歸於涼,遂遇浮陀跋摩,共翻毗婆沙論,泰後自譯大丈夫論等二部。」此中所謂「二部」,即指《大丈夫論》與《入大乘論》而言。由此可知,《入大乘論》的翻譯係在《大毗婆沙論》譯出之後。

然而,由於《大毗婆沙論》的翻譯年代有異說,因此本論的翻譯年月也有二說︰

(1)依道挻之序文所載,《大毗婆沙論》的翻譯始於乙丑年(即425年),完成於丁卯年(即427年);因此《入大乘論》當在425年(或427年)至439年之間譯出。

(2)據《高僧傳》卷三〈浮陀跋摩〉、《開元釋教錄》、《大唐內典錄》等書所載,跋摩於丁丑年(即宋‧元嘉十四年,437)始譯《大毗婆沙論》。依此,本論的翻譯應是在437至439年間。

上述二說中,無法斷定孰是孰非。若依常識而言,應著重於最古的文獻──道挻的序。然而,《高僧傳》的作者慧皎,於〈浮陀跋摩傳〉中已提及道挻序,然而卻又採用與序文不同的年月,此中緣由,實無法理解。《開元釋教錄》則一方面用《高僧傳》之說,一方面於行間小註指出兩者之相異。

本論的作者堅意,其出世年代亦不詳,但依論中所引用的人名與翻譯年代來看,可推定其大體活躍於350年~400年之間。堅意所撰書,現僅存本論,若據《法華傳》所述,堅意曾作《法華論》傳與真諦。由本論引用《法華經》幾近十次看來,《法華傳》之說或足以採信。

本論內容,由〈義品〉、〈譏論空品〉、〈順修諸行品〉等三品組成。此中,〈義品〉係論述緣起、空的理論,初說入大乘義,引用龍樹「但從煩惱中,而證成菩提」之偈,闡明謗大乘為墮地獄之因,同時亦是趣菩提之因的義趣;次立聲聞、緣覺、菩薩三藏,並說明與一般經律論三藏不同的原因;再從因果、解脫、智、佛身、教相等各方面論述大小乘之別;又舉菩薩十種行以為大乘行,更破僧法、北舍師、尼揵陀、若提子之異執,且大量引用龍樹、提婆的偈文以廣說因緣、空的思想。

〈譏論空品〉則如其名所示,係述說徹真空而出妙有之菩薩道門。即初說菩薩三阿僧祇劫的修業論,以及菩薩十地階位的名稱、解釋及其果報,並就果報而論究一佛多佛的問題,又論十地與斷惑之間的關係。

〈順修諸行品〉中,闡明佛之法身係在淨居天成道,非在閻浮提成佛;又引蓮花色比丘尼與須菩提的例子,敘說法身較色身為尊;更廣說菩提心的利益,且說明具戒聲聞亦應禮拜在俗初發心菩薩。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三;《古今譯經圖紀》卷三;《開元釋教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閱藏知津》卷三十八。


入阿毗達磨論

二卷。印度‧塞建陀羅(Skandhila,悟入)造,唐‧玄奘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本論以八句義略解小乘有部教理,是研究《俱舍論》的入門書。內容以皈敬頌為首,其次敘述造論旨趣並闡釋色句義等所含諸法,最後說明本論係為初學者所撰。書中所謂的八句義,是指色、受、想、行、識、虛空、擇滅、非擇滅等八個範疇。

《俱舍論》係以五位七十五法為綱要,而本論則說七十七法(增欣、厭二心所)。由於本論既未批判《俱舍論》,同時相傳作者為世親之師,因此可以推定本書的成立年代當稍早於《俱舍論》。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四章第二節(摘錄)

《入阿毗達磨論》的思想,當然是毗婆沙師的。但組織內容,特別是心相應行,煩惱與智,存有《品類論》〈辯五事品〉的特色。《論》說無表色為︰「無表色相續轉。亦有無表唯一剎那,依總種類,故說相續。」這是會通《雜心論》的。關於非擇滅︰「謂有別法,畢竟障礙未來法生。」與眾賢所說相同,應為當時毗婆沙師的正義。對不相應行法,力主非實有不可。對經部義也多予拒斥,如說︰「有劣慧者,未親承事無倒解釋佛語諸師,故於心所迷謬誹撥︰或說唯三,或全非有。」《入論》的分類法,比較特殊,如《論》卷上說(大正28‧980c)︰「善逝宗有八句義︰(一)色,(二)受,(三)想,(四)行,(五)識,(六)虛空,(七)擇滅,(八)非擇滅︰此總攝一切義。」

五蘊及三無為,分立八句義,可說是新的建立。這也許對當時外道盛行的六句義、十句義等而方便安立的吧!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八、卷二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十八羅漢

指十八位永住世間護持正法的阿羅漢。係自十六羅漢演變而來。目前所知最早的十八羅漢像,為五代‧張玄及貫休所繪。其後,宋‧蘇東坡分別為此二畫題十八首贊,並於貫休所作標出羅漢名稱。此外,杭州飛來峰金光洞中,刻在石床上的十八羅漢像,也是宋代的作品。

元代以後,各寺院的大殿中多供有十八羅漢,且在佛教界,羅漢像的繪畫與雕塑,也多以十八羅漢為主。自此,十六羅漢乃逐漸沈寂,十八羅漢代之而起。日本鎌倉光明寺也有十八羅漢像,據考證係南宋至元代期間之作。

關於十八羅漢的名稱,前十六尊者,皆如《法住記》所載,並無異說。此十六羅漢之名稱,即如下列︰

(1)賓度羅跋羅墮闍(Pindolabharadvaja),(2)迦諾迦伐蹉(Kanakavatsa),(3)迦諾迦跋釐墮闍(Kanakabhāradvaja),(4)蘇頻陀(Suvinda),(5)諾矩羅(Nakula),(6)跋陀羅(Bhadra),(7)迦理迦(Karika),(8)伐闍羅弗多羅(Vajraputra),(9)戍博迦(Jīvaka),(10)半託迦(Panthaka),(11)羅怙羅(Rāhula),(12)那伽犀那(Nāgasena),(13)因揭陀(Aṅgaja),(14)伐那婆斯(Vanavā-si),(15)阿氏多(Ajita),(16)注荼半託迦(Cūḷapanthaka)。

至於後二位羅漢,則眾說紛紜,並不一致。茲列出幾種主張如下︰

(1)以慶友為第十七尊,賓頭盧為第十八尊。其中,慶友即難提蜜多羅,亦即《法住記》的作者;賓頭盧即位列十六羅漢之首的賓度羅跋羅墮闍。

(2)另有加上大迦葉與軍屠鉢歎二位尊者。依《佛祖統紀》卷三十三所述,唐代妙樂(湛然)首創此說,宋代淨覺(仁岳)亦採此種說法。此係合併《法住記》所載十六尊者,與《彌勒下生經》的四大聲聞,省略其中重複的二位尊者所成。

(3)西藏地區所傳,則加上達摩多羅與布袋和尚。其中,達摩多羅被認為是編纂〈優陀那品〉的法救,但無明確的證據。其像為背負梵篋,類似唐代入竺僧玄奘。布袋和尚,其起源與中國唐末的契此和尚頗有關連。另從其周圍圍繞若干幼童看來,也可能與多產神訶梨帝母(Hāritī)的配偶半支迦(Pañcika)有關。此外,又有加上降龍、伏虎二尊者,或加摩耶夫人、彌勒二者等不同說法。

◎附︰周叔迦《法苑談叢》〈漫談羅漢〉(摘錄)

由十六羅漢演變成為十八羅漢,主要是從繪畫方面造成的。現在所知的最早的十八羅漢像是前蜀簡州金水張玄畫的十八阿羅漢,宋‧蘇軾得之於儋耳,題了十八首贊(見《東坡七集》後集二十),但未標出羅漢名稱。其次是貫休畫的十八阿羅漢,蘇軾自海南歸,過清遠峽寶林寺見之,為之作贊十八首,每首標出羅漢名稱,於十六羅漢外第十七為慶友尊者,即《法住記》的作者,第十八為賓頭盧尊者,即十六羅漢中賓度羅跋羅墮闍的重出(見《東坡七集》續集十)。清《祕殿珠林》也有貫休十八羅漢圖卷,後有宋‧蘇過、元‧趙孟頫、明‧宗徹三跋,也不題羅漢名字。宋‧紹興四年(1134)江陰軍乾明院五百羅漢碑於五百羅漢尊號前列十八羅漢尊號,也是第十七慶友尊者,第十八賓頭盧尊者。

宋‧咸淳五年(1269)志磐撰《佛祖統紀》關於供羅漢(卷三十三)闢前說,認為慶友是造《法住記》的人,不應在住世之列,賓頭盧為重複。應當是迦葉尊者和軍屠鉢嘆尊者,即是《彌勒下生經》所說四大聲聞中不在十六羅漢之內的二尊者。

若從煙霞洞宋人補刻一僧一布袋和尚來考察,布袋和尚就是五代時明州奉化縣釋契此,後人相傳為彌勒菩薩化身,則另一僧像也應是漢地神僧。據《天台山全志》卷十載,宋‧淳化中(990~994)天台山廣嚴寺道榮習禪定,靈異頗多,人以羅漢目之。既入滅,人有見於壽昌(寺)五百應真位者。煙霞洞的僧像或者就是此人。

西藏所傳的十八羅漢,是於十六羅漢之外加上法增居士和布袋和尚,這些傳說也都是從漢地傳去的。當西藏朗達瑪王(唐武宗會昌元年,西元841)破壞佛教時,西藏六位大師來到西康,見到當地各寺普遍繪塑十六尊者像,特別是盧梅、種穹大師摹繪了聖像,迎到藏中耶爾巴地方,這就是著名的耶爾巴尊者像。後來陸續傳入漢地各樣傳說而增加了二像。據說達磨多羅(法增)居士是甘肅賀蘭山人(今阿拉善旗),因奉事十六尊者而得到感應,每日都見有無量光佛出現於雲中(見第五世達賴著《供養十六羅漢儀軌》)。他的畫像常是背負經篋,身傍伏有臥虎。但是至今在供養儀軌中還只是十六尊者。

《祕殿珠林續編》第四冊有清‧莊豫德摹貫休補盧楞伽十八應真冊,後有清高宗題頌,頌中說︰第十七降龍羅漢是嘎沙鴉巴尊者(即迦葉尊者),第十八伏虎羅漢是納答密答喇尊者(即彌勒尊者),由章嘉呼圖克圖考定。但降龍伏虎是後世傳說。蘇軾《應夢羅漢記》說,元豐四年歧亭廟中有一阿羅漢像,左龍右虎。可見北宋時降龍伏虎像不一定是分成兩個羅漢的。

綜合以上各說先後發展來看,十八羅漢傳說的興起,並沒有什麼經典的根據,只是由於畫家們在十六羅漢之外加繪了兩人而成為習慣,於是引起後人的種種推測和考定。最初的傳說十八羅漢中第十七既是《法住記》作者慶友尊者,第十八便應是《法住記》譯者玄奘法師。但是後人以未能推定為玄奘而推定為賓頭盧,以至重複,結果造成眾說不一,難以考定。由此,十八羅漢的傳說因而普遍,自元朝以後各寺院的大殿中多雕塑十八羅漢像,十六羅漢的傳說則不甚通行了。

歷代畫家繪的十八羅漢畫像見於著錄的,有後唐的左禮(見明‧都穆《鐵網珊瑚》十三)、前蜀的貫休(見《祕殿珠林》九)、宋代的李公麟(見《祕殿珠林》三、《盛京故宮書畫錄》二、《古物陳列所書畫目錄》五)、瞿汝文(見《式古堂書畫考》二)、賈師古(見《岳雪書畫錄》二)、僧海侖(見《祕殿珠林》)、元代的趙孟頫(見《祕殿珠林續篇》)、錢選(見《古物陳列所書畫目錄》五)、張渥(見《盛京故宮書畫錄》三)、方方壺(見《古芬閣書畫記》)、明代的仇英(見《祕殿珠林》二十)、吳彬(見《石渠寶笈》三)、丁雲鵬(見《夢園書畫錄》、《祕殿珠林》十二、《盛京故宮書畫錄》三、《古物陳列所書畫目錄》五)、錢貢(都穆《十百齋書畫錄》二十二)、李麟(見《祕殿珠林二集》)、陳范(見《祕殿珠林》八)。

〔參考資料〕 道端良秀《羅漢信仰史》第三章。


十王

唐代以後庶民佛教信仰的一種傳說。又稱十殿閻王。指在冥府裁斷亡者罪業輕重的十位判官,即秦廣王、初(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太山王、平等王、都巿王、五道轉輪王等十人。

相傳亡者於其亡後初七日,乃至其後的七七日、百日、一週年、三週年,將依次詣各王面前,任其裁斷罪業,決定次世生處。茲略述十王如次︰

(1)秦廣王
冥界十王的第一王。掌理亡者在冥途初七日間之事。相傳人死後,先到此地,以衡量生前罪業輕重。秦廣王的稱呼或係源自道教的說法。《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夷堅志》云(大正49‧322b)︰「南劍陳生既死,其弟之女見二鬼導至宮殿曰秦廣王也。王謂女曰︰欲救伯苦,可轉八師經,女寤家人來得經,請僧誦千遍,弟夢兄來謝曰︰已獲生天。」

(2)初江王
冥界十王之第二王。又稱楚江王。係監視亡者渡河的冥官。相傳人死後,中有之身於二七日(即第二個「七日」)至此王廳。其間須經三途河(即奈河),於河畔衣領樹下,有脫衣婆,待亡人來,即剝取亡人之衣,交予懸衣翁懸之於樹枝,量罪之輕重;若罪重而樹枝垂下時,引路牛頭及催行馬頭兩鬼即逐其往王廳審判。

《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夷堅志》,云(大正49‧322b)︰「池州郭生夢入冥府,王揖坐謂曰︰我是西門王郎,冥司錄我忠孝正直,不害物,得作初江王。」又,初江王以止住於罪人最初所渡之河三途河附近,故有是名。

(3)宋帝王
冥界十王之第三王。依流傳我國的疑偽經典《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與《預修十王生七經》所載,此王係治人邪淫罪之冥官。亡者在冥途中,於第三個七日至位於二江岸上之此王大殿,殿前惡貓群集,大蛇並出,割破亡者乳房,並繫縛其身,令其承受諸苦。此王所轄冥界第三殿,即位於大海底東南沃焦石下,廣五百由旬,附有十六小地獄之黑繩大地獄。

(4)五官王
冥界十王之第四王。即於三江間建大殿,治眾生妄語罪的冥官。出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該經云(卍續150‧771上)︰
「第四五官王宮(普賢菩薩),於三江間建立官廳。大殿左右各有一舍,左秤量舍,右勘錄舍。左有高臺,臺上有秤量幢,業匠構巧,懸七秤量,身口七罪為紀輕重。意業所作不懸秤量。次至鏡臺當見鏡影。於此秤量點目有三別,一者斤目斷為重罪,重中開輕,為二八獄罪;二者兩目斷為中罪,為餓鬼罪;三分目斷為下罪,為畜生罪。先破不妄語戒,後餘造惡。至秤前時,秤錘自動,自然低昂。課亡人言,汝所造罪,秤目定重。亡人欺咳曰,我未昂秤,闇何為,我敢不信之。爾時,訪羅取於罪人置秤盤上,秤目如故。亡人閉口,造惡變面。訪羅下之傳勘錄舍,赤紫冥官令點秤書,光祿司候印明顯錄帳,具載憲章奏閻魔宮。」

五官王之稱自古散見於諸經,如《法苑珠林》卷八十八所引的《提謂經》云(大正53‧932c)︰「五官典領,校定罪福行之高下,品格萬途。」《灌頂經》卷十二云(大正21‧535c)︰「地下鬼神及伺候者奏上五官,五官料簡而除死定生。」又《經律異相》卷四十九所引《淨度三昧經》云(大正53‧259b)︰「五官者,(一)鮮官禁殺、(二)水官禁盜、(三)鐵官禁淫、(四)土官禁兩舌、(五)天官禁酒。」據此可知,五官原稱鮮官、水官、鐵官、土官、天官,被認為是制殺、盜、淫、兩舌、飲酒五惡的冥官。今《十王經》將十惡配於十王,以五官王為治妄語的冥官,即是由《淨度三昧經》所說轉化而來的。

(5)閻羅王
冥界十王之第五王。又稱閻魔羅王、閻羅天子、琰魔等名。掌理亡者死後第五七日間之事。在十王之中,惟有「閻魔王」是印度所固有的。傳說謂其本地係地藏菩薩。亡者於死後的第五個七日,詣此王廳前,定罪業輕重。據《十王經》所述,閻魔王宮有光明王院及善名稱院二者。前者的中央有業鏡(淨頗黎鏡),亡者至其前時,生前善惡業悉現,俱生神一一證之,業果難逃;善名稱院則係地藏菩薩及其眷屬所住之處。

(6)變成王
冥界十王中之第六王。又稱變性王。掌理亡者第六個七日間之事。據《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所述,亡者若有罪,此王則逼惡;若有福則勸善。

(7)太山王
冥界十王之第七王。又稱泰山王。掌理亡者第七個七日間之事。為判定罪人投生處所的冥官。《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上)︰「第七太山王廳(藥師如來),依前三王處斷勘決兩舌之罪,善因惡緣,求於生緣。」

(8)平等王
冥界十王之第八王。掌理亡者死後第一百日之事。《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下)︰
「第八平等王(觀世音菩薩),內含慈悲,外現怒相,且施教化之,且貪刑罰之。爾時,天尊說是偈言︰亡人百日更恓惶,身遭枷械被鞭傷,男女努力造功德,從玆妙善見天堂。」

我國自唐代以來,即有平等王的信仰。如法照《淨土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云(大正47‧480b)︰「若得念佛深三昧,不怕三塗平等王。」又如《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華嚴經感應傳》所載,唐高宗儀鳳(676~678)年中,郭神亮為使者追至平等王處,因誦「若人欲了知」四句偈而得放還。此外,延壽《宗鏡錄》卷七十四也出其名。

據《慧琳音義》卷五閻魔鬼界項所載,平等王是閻魔王的意譯,司生死罪福之業及八熱八寒諸地獄的役使鬼卒。可見平等王也被認為是閻魔王的別名。另按《長阿含》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大樓炭經》卷六、《起世經》卷十、《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所載,剎帝利種的始祖摩訶三摩多(mahāsammata,即大平等王)於劫初出世,掌管謫罰眾生的欲心,等分稻穀等物之收成。或謂因平等王是劫初之王,但在後世將其與閻摩混同,故產生「平等王是閻摩王別名,為地獄宰官」的傳說。

(9)都巿王
冥界十王之第九王。又稱都帝王、都弔王。死者於周年忌日,至此王之處接受審判。此王除審判死者之罪業外,並為彼等宣說《法華經》及造立阿彌陀佛像之功德。《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下)︰「第九都巿王廳(阿閦如來),哀亡人言,於諸經中造法花經,龍女出海,無垢成道;於諸佛中造阿彌陀佛,光明遍照,除熱寒苦,緣人男女,欲救亡人,今日追善,受八齋戒,福力殊勝,男女勿瞋,能救亡苦。」

(10)五道轉輪王
冥界十王中的最後一位。指在冥途掌管亡人第三年之事的廳府官王。相傳為領二官眾獄司,治眾生愚癡煩惱的冥官。《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6上)︰「第十五道轉輪王廳(阿彌陀佛)。爾時,天尊說是偈言︰後三所歷是關津,好惡唯憑福業因,不善尚憂千日內,胎生產死夭亡身。邪見放逸過,愚癡無智罪,猶如車輪迴,常在三途獄。」

又,《私聚百因緣集》卷四描述此王治罪之相,說其中或有十目四臂之獄卒,能視人所作善業惡業,如手中之菓。點檢後,罪業輕者令轉生,邪見放逸之眾生使常輪迴於三惡趣;猶如車輪之迴轉。愚癡甚者,則有火牛車來現,牛頭馬頭之阿防羅剎拉之。或放入臼中以鐵杵搗之,或以箕簸之,斫打成微塵般。或以磐石打之,或以鋸削之。受苦之狀無以形容。

上述十王中,除第五閻羅王廣見於經論外,其餘諸王皆係受道教所影響。據《釋門正統》卷四所述,閻羅王(琰魔羅王)意為雙王,以兄主男獄,妹主女獄故名。此閻羅王如人間天子,泰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大神如六部尚書,其餘鬼道如州縣等。此一傳說乃唐‧道明神遊地府所見而傳世者。而《十王經》,即成都府大聖慈寺沙門藏川所撰。有關道明與藏川之事蹟,雖僅見於前述典籍,但此二人大抵可推定為唐朝末期之僧人。

五代以降,奉祀十王的風氣極盛,世人咸信生前齋供十王,死後受十王裁斷罪業時,業報可望減輕。相傳歐陽修曾夢見冥府十王,遂信飯僧造經的利益。此外,在大足石窟石篆山的第九龕,也有北宋十王像。

此外,將十王一一配屬本地佛或菩薩,則僅見於日本;中國與韓國則是將十王像與地藏菩薩一併供奉。

〔參考資料〕 《冥報記》;《佛祖統紀》卷四十五;《地藏菩薩像靈驗記》。


十誦律

六十一卷。後秦‧弘始六至七年(404~405)間,弗若多羅、鳩摩羅什共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三冊。此律是古薩婆多部的廣律,全書由十回誦出,故有此稱。

本律傳譯經過非常曲折。初,罽賓卑摩羅叉專精《十誦》,在龜茲(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車縣)宏揚律藏,鳩摩羅什早年就從他學《十誦律》,西元382年涼州(今甘肅省境內)的呂伐龜茲,攜鳩摩羅什東返,而卑摩羅叉避地烏纏。後來羅什於姚秦‧弘始三年(401)到長安,同時有罽賓國的弗若多羅專精《十誦律》,也到長安。弘始六年十月十七日集義學沙門六百餘人於長安中寺,由弗若多羅誦出《十誦律》梵文,鳩摩羅什譯為漢文,才完成三分之二,弗若多羅入滅。因當時所譯只憑口傳而無梵本,所以弗若多羅一去世,譯事即行停頓。這時適有西域沙門曇摩流支也精於律藏,於西元405年到達長安,攜有《十誦律》的梵本,廬山慧遠乃寫信請他和羅什續譯,他遂與羅什共譯此律成五十八卷。未及刪定,羅什又入滅了。羅什生前,在烏纏的卑摩羅叉因聞羅什在長安大弘經教,也來長安。及羅什逝世後,他去壽春石澗寺講《十誦律》,又補譯出《善誦毗尼序》(或稱《毗尼誦》)三卷,合羅什所譯共成六十一卷,方稱完本。羅什臨終時說他所譯經論三百餘卷,只有《十誦律》一部沒有來得及刪除繁文,但保存了原來的語義,不會有什麼錯誤,所以《十誦律》是羅什自己認為契合原本的譯作。

《十誦律》梵本,今未發現,惟早在庫車出現有梵本《別解脫經》與《十誦律》中比丘戒本極為相近(1913年有刊本)。此外在西域地帶發現的梵本中尚有與《十誦》相同之尼戒本及十七事的斷片。

《十誦律》的內容︰初誦(卷一至卷六)、二誦(卷七至卷十三)和三誦(卷十四至卷二十),包括四波羅夷法、十三僧殘法、二不定法、三十尼薩耆法、九十波逸提法、四波羅提提舍尼法、一百七眾學法、七滅諍法。四誦(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八)包括七法︰即受具足戒法、布薩法、自恣法、安居法、皮革法、醫藥法和衣法。五誦(卷二十九至卷三十五)包括八法︰即迦絺那衣法、俱舍彌法、瞻波法、般茶盧伽法、僧殘悔法、遮法、臥具法、諍事法。六誦(卷三十六至卷四十一)包括調達事、雜法(初二十法、中二十法、比丘尼法、後二十法)。七誦(卷四十二至卷四十七)為尼律,包括六法。八誦(卷四十八至卷五十一)為增一法,包括一法至十一法。九誦(卷五十二至卷五十五)為優波離問法。十誦(卷五十六至卷五十九)包括比丘誦、二種毗尼及雜誦、四波羅夷法、僧伽婆尸沙。最後附〈善誦毗尼序〉(卷六十至卷六十一),分四品︰前二品述結集的始末,後二品集錄有關羯磨、說戒、安居、衣食、醫藥、房舍等的開遮。這樣《十誦律》將受具足戒等十七事部分揉述在僧尼律中,是它特有的結構。

此律為說一切有部所傳,後來唐‧義淨廣譯根本說一切有部律,他認為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儀軌則大旨與《十誦律》相似,但他又說《十誦律》也不是根本說一切有部。我們知道說一切有部是佛滅後第三百年初自上座部分出。據清辨傳說,根本說一切有部又是後來從說一切有部分出來的。因此,《十誦律》應較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為古。我們試將義淨所譯各種律文與《十誦律》比較,如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五十卷(702年譯)和《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蒭尼毗奈耶》二十卷(710年譯)相當於《十誦律》的比丘及比丘尼戒法,但淨譯內容稍廣,而法數也有刪訂的現象,像眾學法的學處數目,《十誦律》作一0七,而淨譯本作九十九。又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出家事》四卷、《隨意事》一卷、《安居事》一卷、《皮革事》二卷、《藥事》十八卷、《羯恥那衣事》一卷,相當於《十誦律》的犍度法的受具足戒、自恣、安居、皮革、醫藥、迦絺那衣等法。又,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二十卷、《雜事》四十卷、《尼陀那》五卷,相當於《十誦律》的雜誦中調達事、雜法和增一法的前半。兩譯對照,內容大綱是兩者一致的,可知其同屬一系而非異部。但淨譯本缺乏相當於《十誦律》犍度分中的布薩法、衣法、俱舍彌法乃至諍事法等七法,而藏文譯本有部律中則有從出家事至破僧事的十七事,依此知淨傳根本有部律還不完備。又,義淨譯律文比《十誦律》繁廣,而且多載《十誦律》所無的本生因緣等事。關於此點,《大智度論》卷二說憂波利結集毗尼法藏,以二五○戒義作三部(《十誦律》初、二、三誦)、七法(四誦)、八法(五誦)、比丘尼毗尼(七誦)、增一(八誦)、憂波利問(九誦)、雜部(六誦)、善部(十誦),內容大綱和《十誦律》相同。又據《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律來漢地四部序錄〉說,律文本有八十誦,大迦葉傳承以後至第五師憂波掘始刪為十誦,這是以十誦為八十誦的略本。又,《大智度論》卷一百說,毗尼有八十部,也分二種,第一是摩偷羅國所行的毗尼,包括阿波陁那(譬喻)、本生,有八十部;第二是罽賓國毗尼,除卻本生、阿波陁那,但取要用者為十部。由此看來,義淨譯本與摩偷羅國所行廣釋相合(有譬喻、本生),而羅什譯的《十誦律》與罽賓的「取要用者」相當,它之名為十誦當是依此分部標目的,這由各誦間長短相差極大(極少四卷、極多八卷)可以推知。

《十誦律》較現行的根本說一切有部各律更為原始,這由原始佛教的流傳狀況也可加以推定。罽賓本為阿難弟子末田地傳教之地。末田地同門舍那婆私則傳教於摩偷羅,舍那婆私的弟子優波笈多也畢生傳教於該地。優波笈多既曾刪訂舊律,以後摩偷羅國的大天又以五事引起僧伽中的諍論,上座僧徒盡遷罽賓,這應當是《十誦律》流傳罽賓的原因。由此也足證《十誦律》為現行較古的一部廣律。

此律在古代本為口口相傳,西元402年法顯在南亞次大陸北部求戒律時,各地的戒律仍然是「師師口傳,無本可寫」。同時弗若多羅來長安和鳩摩羅什共譯《十誦律》時,由翻譯的情況看來,可知也未有原本。後來曇摩流支來長安,就帶來有《十誦律》的梵本。在這以後二十年間,中國陸續譯出了好幾部廣律,如法藏部的《四分律》(410~412年罽賓佛陀耶舍譯,六十卷)、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416年佛馱跋陀羅共法顯譯,四十卷),化地部(彌沙塞部)的《五分律》(原本法顯由師子國取來,423~424年罽賓佛陀什譯,三十卷)。據《異部宗輪論》,法藏部出於化地部,而化地部又是佛滅第三百年中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又據清辨的《異部精釋》,化地、法藏、銅鍱(南傳上部座)、飲光(迦葉毗部)同屬分別說部而非上座部的正統。《十誦律》既來自說一切有部的根據地罽賓,因此,它在戒律中可說是較為原始的文獻。關於本律的傳承,僧祐的〈薩婆多部記目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二)列有兩個系統︰一系是大迦葉以下至達摩多羅五十三人次第相承,另一系是阿難以下至佛大跋陀羅的薩婆多部六十人次第相承。

此律譯出後,卑摩羅叉曾攜至江陵(今湖北江陵縣)宏揚,江左慧猷從他受業,大明《十誦》,為一時宗師,著有《十誦義疏》八卷。同時有河內僧業(367~441),在長安從鳩摩羅什受學,專攻《十誦》,後弘法於姑蘇(今江蘇蘇州),並依新的大本《十誦》改正《戒心》文句,成為一種通行的戒本。還有趙郡慧詢(375~458)也從羅什受學,善《十誦》和《僧祇》,曾重制條章。後在廣陵(今江蘇揚州)大開律席。又有宋京慧觀,曾在江陵聽卑摩羅叉講說《十誦》,記錄有關律制輕重各說成書二卷,攜歸建康,江南僧尼,竟相傳寫。又僧業的弟子慧光、僧璩,繼承僧業的學風,常講此律;僧璩並撰有《僧尼要事》二卷。又有慧曜、曇斌、僧隱、成具、超度(著《律例》七卷)、法穎(416~482)撰《十誦戒本》並《羯磨》等,法琳(﹖~495)、智稱(430~501,著《十誦義記》八卷)、僧祐(445~518,著《十誦義記》十卷)、道禪(458~527,交趾人)、曇瑗(著《十誦疏》十卷,《戒本》、《羯摩疏》二卷)、僧辯、法超(456~526)、智文(509~599,撰《律義疏》十二卷、《羯磨疏》四卷、《菩薩戒疏》二卷等)、道成(532~599,著《律大本羯摩諸經疏》三十六卷)等人都祖述《十誦律》,著述宏揚,其中尤以智稱最為知名,為當時所宗仰。梁‧慧皎曾總結《十誦律》在中國的流傳狀況說,雖然諸部的律文都已傳譯,而《十誦律》一本當時在東國(今中國東部江淮一帶)最為盛行。

上文所述各代律家有關《十誦》的著述,只有劉宋‧僧璩所撰《十誦羯磨比丘要用》一卷尚存,其中載受三歸五戒文、受八戒文乃至僧中說清淨文等,是從《十誦》犍度法中的受具足戒法、布薩法、安居法,以及尼律單墮法、善誦毗尼序等中抄出羯磨等文而成。此外,與《十誦律》有關的律部,譯為漢文的現存有《薩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失譯,是比丘戒法中除眾學法餘七法的隨釋。又,劉宋時僧伽跋摩譯《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435年譯),又名《摩得勒伽經》,補說增一法、優波離問法及比丘誦,且列優波離問法中的一些要目。又,《大沙門百一羯磨法》(又名《大沙門羯磨法》或《百一羯磨文》)一卷,失譯,內容相當於十誦犍度法中的布薩法、自恣、醫藥、衣、迦絺那衣、僧殘、悔等法的羯磨文。(郭元興)

〔參考資料〕 上田天瑞譯《國譯十誦律》;M. L.Fiont《Le Prātimokṣa des Sarvāstivādins text sanskrit avec ia version chinoise de Kumarajiva》;A.Chand ra Ba-nerjee《Prātimokṣa-sūtram, Mūlasarvāsti-vāda》;V. Rosen《Der Vinayavibhaṅgazum Bhikṣu-prātimokṣa der Sarvāstivādins》;H. Hartel《Kar-mavācana》;N. Dutt《Gilgit Manuscripts》vol. Ⅲ,parts 1~4 etc.;W. Pachow《A Comparative Studyof the Prātimokṣa》;平川彰《律藏の研究》。


大乘經

〔總論〕 西元前後,以佛塔為據點的一批包含在家人在內的佛教徒,興起了大乘佛教運動。此一運動的立場完全與重視出家眾的部派佛教不同,係以佛、菩薩的觀念為主。此集團在依據「大乘」而進趣菩提的信條下,產生了不少經典(sūtra)。隨著運動的擴大,彼等與出家教團、其他集團產生接觸,其經典亦逐漸修正與增廣,而逐漸齊備。而隨著歲月的推移,在大乘佛教的標幟下,形成了頗多新思想、新信仰的集團。此一情況,大體持續至西元七、八世紀。其間所成立的大乘經典,僅就現今尚留存者而論,漢譯本約一千二百部,藏譯本約一千九百部。所有經典的原語,是包含普拉克利特語(俗語)在內的廣義梵文,然大部分經典的梵本今已佚失,所存者極少。

大乘經典皆被強調是歷史人物的釋尊所說,亦即標榜為佛說。然根據近代的研究,此事已被視為不是歷史事實。時代上距釋尊時代較近,被大乘佛教徒貶為小乘經典,而由部派佛教視為佛說而傳持的《阿含》,由於其中亦有新古的發展痕跡,故亦不易確認為即是佛說。但是,部派佛教認為比起新成立的大乘經典,其所持之《阿含》為佛說的主張較佔優勢。從他們的立場而言,大乘經典是魔說,而非佛說。雖是如此,但大乘佛教徒仍一再宣稱其經典是佛所說。彼等確信其所持經典更能完成釋尊所證之菩提。彼等認為歷史上的釋尊及其所說的法,超越時空限制,並認為諸佛同時存在,法身說法,佛慈悲無限;只要是真理,皆可視為佛說。此觀念加強了大乘佛教徒自許為直承自佛陀的自信,且豐富了經典的內容。

小乘佛教的發展,是先有被固定了的《阿含經》,然後才有論書(阿毗達磨)。但是,在大乘佛教中,尤其二、三世紀以來,某些經典的原型先行成立,其次成立根據此經典原型而發展出來的論書之後,此論書又給與經典影響;因此,經典與論書具有相互增補的關係。又,在思想的發展上,將新資料添加於先行成立的經論時,時代上較早的經典與論書,即被較晚出現的經典吸收。因此,經典與論書是交相攙雜的。然而,對於稍後的論書撰述者而言,只有小乘經典是不了義,先行成立的大乘經典則皆具有佛說的權威,其中若有任何不妥的話,問題則在於當如何解釋而已。

在長期間所形成的眾多大乘經典,其時代可分為三期,即(1)初期︰中觀派之祖龍樹(Nagarjuna,150~250間)以前,(2)中期︰龍樹以後到確立瑜伽行派的世親(Vasubandhu;400~480間)之間,(3)後期︰世親之後至七世紀間,此期的密教開始明朗化,並成立經典。

〔初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五類。

(1)最古層的大乘經典︰由於古經典的引用,而被知的最古經典有《六波羅蜜經》、《菩薩藏經》、《三品經》等。其內容大抵是闡述六波羅蜜行及懺悔禮拜等。此外,與《般若經》有關係而提倡阿閦佛信仰的《阿閦佛國經》、以觀想阿彌陀佛的三昧為主的《般舟三昧經》,也被推定屬最古層。其次,以出家菩薩的文殊為主角,或以文殊信仰為主題的《首楞嚴三昧經》等經,也相當古老。該經主要是在闡述以智慧為根據的勇猛果敢(首楞嚴)利他行,以及心雖為煩惱所穢,然本是清淨的心性本淨說。

(2)般若經︰以六波羅蜜中,位列第六的「般若波羅蜜」為基礎,而成立一連串的般若經。主要闡述菩薩的修行,係依特定的修行階梯徐徐漸進,尤以進入三昧狀態為目的,或進入此狀態而觀一切皆空,因而獲得圓滿的智慧。此外,亦著重讀誦、崇拜般若經典。具有如此內容的般若經,隨著弘宣者的增加,內容漸被增廣,亦即由《八千頌般若》,增廣為《二萬五千頌般若》、《十萬頌般若》。或是被濃縮為《金剛般若》、《般若心經》等。這些般若經,形成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百卷(七世紀,玄奘譯)此一龐大經典群。

(3)華嚴經︰情形與般若經相似,最後被集成六十卷(或八十卷)的漢譯《大方廣佛華嚴經》的華嚴經,其大部分原是個別獨立的單行經典。主要闡述在佛的悟界中,一切大小事物皆維持其本有形態,而又包含全體。自此觀點而言,初發心菩薩即等同於佛,但《十地經》等係具體揭示其修行階梯及於其中所得的智慧,《入法界品》則描述善財童子參訪形形色色修行者的過程。

(4)淨土系︰淨土三經︰《無量壽經》、《阿彌陀經》、《觀無量壽經》,屬於淨土經典群。凡此皆以阿彌陀信仰為內容,然其成立過程頗為複雜。主要闡述由於菩薩利他誓願而有淨土,眾生因其誓願而生淨土,證得菩提。此係淨土思想的一般主題。像阿閦佛、藥師佛的淨土等種種淨土信仰是並存的。其中,認為阿彌陀佛具無限壽命與光明,並願往生其淨土的信仰,在西北印度逐漸形成強盛的集團,並成立淨土系經典。又,《觀無量壽經》主要在闡述觀佛的方法,然其成立未必在印度本土。

(5)法華經︰以「如白蓮般的正法」為題的法華經(漢譯為《正法華經》、《妙法蓮華經》等),係產生自崇拜佛塔的在家集團,主要闡述︰釋尊之為佛是久遠實成的;一切眾生皆以一佛乘而證得無上菩提;其他聲聞乘等只是方便云云。其中的「三車火宅喻」等比喻,是頗有說服力的譬喻。此經典中,亦有新古層,〈觀音菩薩普門品〉與〈普賢菩薩勸發品〉等,旨在提倡、讚歎觀音信仰、普賢願行,當係後世所增補。

此外,成立於此時期的大乘經典,其後被漢譯並輯錄為《大寶積經》一二○卷、《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此外,也包含有與後代密教經典有關的經典。

〔中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二類。

(1)如來藏系︰如來藏經典係以如來藏思想為主軸,有《大方等如來藏經》、《央掘魔羅經》、《維摩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經。這些經典都是繼承初期的大乘經典而發展的,以佛菩提、法身的永遠,以及佛智之不可思議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根據,勸導眾生覺醒佛性。此中,《維摩經》、《勝鬘經》分別以維摩居士、勝鬘夫人為主角,是明顯的在家主義。《大般涅槃經》(漢譯為四十卷或三十六卷)闡述即使是毫無善根的眾生(一闡提),也有佛性;並舉出雪山童子求法的故事,以及將佛乘比喻為最美味的乳製品醍醐。此經前十卷成立較早,約成立於四世紀。十卷以後,可能是在中亞彙集的。

(2)唯識系︰代表經典是《解深密經》。此經將人心之根源,稱為阿賴耶識,一切認識、行為蓄積於其中,又顯現於其中,而眾生充分瞭解後,藉由不斷的修行,解放其根源,而轉化為佛智。此經又根據對眾生的實際觀察,而反對《法華經》的一佛乘說。其形式雖為經典型態,然論理精緻,帶有論書性質。無著與世親即依據此經及今已不存的《大乘阿毗達磨經》而將唯識說加以體系化。《楞伽經》也說阿賴耶識,大體也被視為唯識系經典,然其中亦含如來藏系思想,而《金光明經》則是體系化的總合。

此一時期,除了將初期經典加以增廣、彙集之外,並成立頗多含陀羅尼(例如顯示地藏信仰原始形態的《地藏十輪經》)的經典。

〔後期大乘經典〕 在中期時,猶如相應於《般若經》的《中論》、相應於如來藏系經典的《寶性論》、相應於唯識系經典的《瑜伽師地論》,從中可看出經典與論書已有平行的現象。其後,由於著重論書,大乘佛教遂傾向閉鎖於僧院中。另一方面,在家者經常與印度咒術性的民間信仰接觸,舉行以陀羅尼、特殊印契、曼荼羅為中心的儀式,採用《華嚴經》等大乘教理,因而逐漸完成密教的體系。《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中的原始部分,六世紀時業已成立,從中可以看出密教性的雜多信仰形態;七世紀成立的密教兩大經典《大日經》與《金剛頂經》,係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確立象徵佛之慈悲與智慧的胎、金兩界曼荼羅之構想,並詳述成佛的過程及其儀軌。在修行上,與佛之法身成為一體的瑜伽,頗受重視。《祕密集會》(Guhyasamaja-tantra)一書,即詳述此中之方法。

〔參考資料〕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の成立過程》。


大事

印度部派佛教的重要典籍。為說出世部之律藏中所含佛陀傳記的單行本。Mah avastu為Mahavastu-avadana的略稱。Mahavastu意譯為大事。此「大事」指佛陀的出現於世之一事。avadana,意謂譬喻、故事、傳記。根據卷首所載,本書是依據說出世部(Lo-ko-tta-ra-vadinaḥ)的律藏所編成。根據一般的傳說,大眾部(Mahasaṅghika)是最早分裂的部派,說出世部則在其後從大眾部分出,其教理主張佛陀為一超越世俗(lokottara)的聖者,而本書所傳的佛傳完全與說出世部的教理相符。

本書由梵文寫成。第一篇,首先描述釋尊在燃燈佛時代行菩薩行的事蹟,接著描述釋尊在過去佛時代所行的菩薩行。第二篇,先就菩薩(指釋尊之前生)所上生的兜率天作種種介紹,再敘述菩薩決定投胎於摩耶夫人腹中,進而敘述有關投胎和降生的神蹟,以及王子出城、惡魔來誘、最後在菩提樹下成正覺等等。第三篇的主要內容,可以說和巴利律藏《大品》所說相同,是有關釋尊最初的傳道及佛教僧團興起的記載,並述及諸大弟子的本生。

本書雖以說出世部所傳的佛陀生平為主題,但其間穿插許多本生故事、譬喻及其他教條性的經典。敘述佛陀事蹟或本生故事時,同一段內容先以散文敘說,其次再以韻文複述的情形頗多,而韻文的篇幅有時與散文差異頗鉅。書中的本生故事,大多改編自巴利聖典《本生經》,但有一部分內容和《佛本行集經》所說一致,因此,部分學者以《佛本行集經》為本書之漢譯,然二書內容差異頗大,實不容相混。另外有些故事,如卷首有關地獄的敘述,則與《往世書》頗為類似。又,本書雖屬小乘佛教典籍,但書中含有若干大乘思想,如書中說只要禮拜世尊便能得證涅槃,繞塔、以花供養、禮拜即能獲得無量功德。

如上所述,本書的編輯雜亂而不統一,因此本書應是在長時間裏,經多位編者之手才編成現在的形式。歐洲學者溫特尼茲(M. Win-ternitz)推定其完成於四世紀以後,其核心則形成於西元前二世紀左右。

本書尚無漢譯,也沒有藏譯本。其原典經法國學者西那(E. Senart)校訂,於1882至1897年分三卷出版。對此原典的研究,有F.Edgerton的《Buddhist Hybrid SanskritGrammar and Dictionary》(1953)、H.Gunther的《Die Sprache des Mahavastu》(1942)。全譯本有J. J. Jones的《The Ma-ha-vastu》3vols,1949、1952、1956年於倫敦出版(SBB)。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五章(摘錄)

現存梵本的《大事》,首明「中國(佛教的中國)聖大眾部中,說出世部所誦律藏之大事。」《大事》全稱為《大事譬喻》(Mahā-vastu-avadāna),為大眾部的一派,說出世部(Lokottara-vādināḥ)的佛傳。明四種受具,確與《僧祇律》相合。《大事》與律藏有關,是沒有問題的。然《律藏之研究》,認為《大事》是出於律藏的。部分的佛傳,與《銅鍱律》〈大犍度〉中的佛傳相近,所以《大事》是以這一部分為本,獨立而擴大組織,成為現在形的《大事》。結論是︰《大事》佛傳的一部分,出於律藏,當然是《僧祇律》;《僧祇律》本來是有佛傳的。然從犍度部的成立過程來說,現存的《僧祇律》〈雜誦跋渠法〉,有關「受具足」的解說,還是依標作釋的「摩得勒伽」,還沒有演進到成為獨立的,完整而有體系的「受戒犍度」階段。所以推論原形的《僧祇律》,有〈大犍度〉那樣的佛傳,是無法置信的。〈雜誦跋渠法〉「四具足」的解說,與佛的事迹相結合,如《僧祇律》卷二十三說(大正22‧412b~415c)︰
「世尊在菩提樹下,最後心廓然大悟,自覺妙證。」
「如來喚善來比丘,度人出家。(中略)如來所度阿若憍陳如等五人,善來出家,善受具足。(中略)次度滿慈子等三十人。次度波羅奈城善勝子。次度優樓頻螺迦葉五百人。次度那提迦葉三百人。次度伽耶迦葉二百人。次度優波斯那等二百五十人。次度汝(舍利弗)大目連各二百五十人。次度摩訶迦葉、闡陀、迦留陀夷、優波離。次度釋種子五百人。次度跋渠摩帝五百人。次度群賊五百人。次度長者子善來。」
「從今日制受具足法,十眾和合,一白三羯磨,無遮法,是名善受具足。」(佛在王舍城竹園制)
「舍衛城中,有居士名阿那邠坻,素與(王舍城居士)欝虔,時相親友,來(王舍)到其家。(中略)佛為說法(中略)欲還舍衛城起立精舍。(中略)遣富樓那入海採寶,(中略)既出家已,(中略)到輸那國,(中略)此中應廣說億耳因緣。」

這些事迹,不是次第連貫的、敘述詳細的佛傳。但如將這些片段的事迹,連貫而編述出來,不就是佛傳嗎﹖這些片段的事迹,不就是佛傳的來源嗎﹖《大事》是佛傳,《大事》之所以屬於律藏,是這樣的根據於《僧祇律》,而並非根據什麼《僧祇律》的佛傳。現在形的《僧祇律》還沒有進展到佛傳的階段,更不用推想原形的《僧祇律》了!

◎附二︰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六章(依觀摘譯)

《大事》是小乘古老學派所持重要典籍之一。書中自言其乃根據大眾部說出世部之律藏所成。根據一般傳說,大眾部是最早分裂的部派。說出世部則是在其後的分裂時,從大眾部所分出者。其教理主張︰佛陀為一超越世俗(lokottara)之聖者,僅在表面上順應世間而已。《大事》一書,以佛陀的傳記為其主要內容;而書中所傳的佛陀傳記則與說出世部的教理完全相符。也就是說,書中充滿著令人驚歎的神蹟。就這一點來說,本書與巴利聖典中敘述佛陀一生的同類典籍並無二致。兩者皆言及帶有神奇意味的,有關釋尊投胎、降生、成正覺及最初傳道的事蹟。《大事》以三篇的篇幅敘述釋尊事蹟;這一點與《因緣故事》相同。在第一篇中,首先描述釋尊在燃燈佛(Dipaṅ-kara Buddha)時代,行菩薩行的一些事蹟,其次再提及其他過去佛時代所行的菩薩行。第二篇,先就菩薩所再生的兜率天,作種種介紹,其次敘述菩薩決定投胎於摩耶夫人腹中,進而敘述有關投胎與降生的一些神蹟,以及王子出城、惡魔來誘、最後菩提樹下成正覺等等。第三篇主要所敘述的,可以說與巴利律藏《大品》所說相同,是有關最初的傳道與佛教僧團興起的記載。這也是為什麼儘管《大事》書中有關加入僧團的敘述異於其他典籍,且絲毫沒有關於「律」的記載,卻仍然被認為隸屬於律藏的原因所在。

雖然《大事》一書主要在敘述說出世部所傳的佛陀生平,但是全書所述者不止如此,因此事實上無法確定本書結構。也就是在有關釋尊的事蹟中,不斷地穿插其他事件,例如諸多本生故事、譬喻以及其他教條性的經典等。這些穿插進去的資料打散了原先的結構,令人無法確知其整體大意。章節之間幾乎沒有任何整理,甚至連確立它們彼此有什麼關連的努力都沒有。此外,在佛陀事蹟或本生故事的敘述中,同一段故事先以散文,其次再以韻文複述的情形非常多。韻文的篇幅有時候與散文差異頗大,有時候只是些許差異。甚至於同一故事會在好幾個地方出現,而故事內容只有少許變動。例如關於佛陀降生的傳說,至少在書中出現了四次。語言也不統一。書中的韻文或散文,都是用「混合梵文」書寫;而這種語言有時候與梵文極為類似,有時候又極不相同。韻文更是古老。在文體方面,可以很明白地區分出書中的新古部分。

除了前文所述之外,本書對於佛陀的教說,沒有提出任何新觀點,對說出世部的特殊教義也沒有言及。雖然如此,但是,本書仍是一極為重要的典籍。這是因為書中保存了甚多巴利聖典中所可看到的古傳。例如有關王子悉達多出城的記載,就與《中部》(二六‧三六)所載極為類似;鹿苑說法的記載,則可以在《小誦》、《天宮事》、《佛種姓》、《長部》中的〈大典尊經〉、《中部》的〈長爪經〉、《相應部》的〈惡魔相應〉、《法句經》中的〈千品〉、《經集》中的〈出家經〉、〈精勤經〉、〈犀角經〉中看到。敘述佛陀誕生的詩篇中,也含有古老的民謠。

本書更由於含有頗多本生故事及其他故事而顯得更有價值。全書大半由本生故事構成。這些本生故事一部分是純散文,一部分韻、散相混,有時候先以散文敘述,接著再以韻文複述。菩薩的身份有時候是統治世界的王,有時是商人之子、婆羅門、龍王之子、獅子、象等。書中的本生故事大多改編自巴利聖典《本生經》中的故事,有時候其雷同的情形幾乎是一字不漏,有時則多多少少有些差異。例如《Suyāmaka-jataka》中,Peliyakṣa王以箭射殺婆羅門子的故事,正是《Sāma-jataka》的改編。《Kinnari-jataka》的內容雖與巴利《本生經》中Kinnarā仙女的故事稍異,但兩者的性質卻是相同的。《Kuśa-jataka》第一次出現時,其內文所述與巴利本大為不同,而第二次以韻文出現時,其中的韻文則與巴利本中的偈頌相符。為美色所惑的一角仙(Ekaśṛ-ṇga)的故事,正保留了巴利本〈Isisiṅga〉散文中所散佚的古趣;此一故事被當作可敬的傳說而大量增廣。如同巴利《本生經》第五二一則〈Tesakuṇa-jataka〉所記載的故事一般,在本書中也有一則故事敘述Brahmadatta王獲得了三顆鳥蛋,從這三顆鳥蛋中孵出三隻賢鳥,然後這三隻賢鳥教導Brahmadatta為王之道。

然而,書中仍然含有頗多與巴利《本生經》不同的本生故事與譬喻。其中最常見的主題,是讚歎極為強烈的自我否定與布施的菩薩精神。例如在Arka王的故事中,Arka王曾以八萬座七寶所成的窟院獻給當時的佛陀。此外,也曾經為了要獲知一句金言而奉獻自己的妻子。書中有些故事,不禁令人想起婆羅門的《往世書》。例如卷首有關地獄的敘述,就與《Mārkaṇḍeya-Purāna》中所述,頗多類似。〈諸王統譜〉的記載,正是《往世書》中有關世界形成的敘述。在一則本生故事中,Rakṣita仙人能以自己的手觸摸太陽與月亮。大乘的精神與《往世書》的精神頗為類似。具有大乘經典特質的《大事》中的一些故事,恰如走馬燈似的,一再地出現在舞台上。這些故事不單是在顯示聖者的神通力,同時也是在讚美佛陀。例如在〈Chattravastru〉中,佛陀解除了首拉瓦斯提巿的災疫後,諸神為表示敬意,紛紛欲為佛打傘遮蔭。於是佛陀運用祂的神通力,使每隻傘下都有一尊佛安坐,因而每一位神都認為佛陀是坐在自己的傘下。

即使如前文所述,本書為小乘佛教所屬,但書中仍含有諸多具有大乘傾向的故事。所以擁有如此眾多特色,或許是因為流傳在大眾部與說出世部之間的佛陀觀,乃小乘邁向大乘的過渡期產物。但是,有些章節則是被穿插進去的。例如在第一篇中,有關於十地的敘述。其中言及菩薩行者在一一地所必具有的德相。而在這些敘述之中,穿插了對佛的讚歌。這種讚歌與《往世書》中用來讚歎毗濕奴與濕婆的讚歌沒有兩樣。此外,諸如由於佛陀至高無上,因此只要禮拜世尊,便能證得涅槃;只要繞塔,以花供養、禮拜,自能獲得無量功德……等等的敘述,無一不是大乘佛教的精神。又,當我們讀到書中敘述佛陀微笑放扒照一切國土的記載時,不禁會想起大乘經典中與此相似的無數章句。有無量無數的佛陀、菩薩非由父母所生,而是由自己的本質所生等,凡此種種,皆令人聯想起大乘佛教。

我們很難從《大事》的結構去推斷它的成立年代。書中有頗多記載顯然極為古老,尤其從所使用的語言以及本書是說出世部所持的典籍等等,在在都能證明本書有古老成分。另從大乘經典是方言與純梵文之交互運用,而本書則全部以混合梵文書寫的情形看來,本書的確具有相當古老程度。《大事》中與巴利聖典共通的,並且可溯及其最早源流的諸多章句,無疑的,是極古的資料。例如《犀角經》(Khadgaviṣāna-sūtra)中的偈頌,或許還比巴利《經集》〈犀角經〉(Khaggavisāna-sutta)所載更為古老。但是,在《大事》中,將欲臨終的五百辟支佛在歌誦詩句時,他們所唱的卻與「他就像犀牛那樣獨自的流浪」有些差異。又,不能認為散文體與偈頌體的古度相當。前述的那些有大乘傾向的特徵,以及一些影響犍陀羅美術雕刻的章句,同樣都屬於西元後不久的作品;從書中言及匈奴(Hun)、漢語、筆書文字以及稱星相家為Horāpāṭhaka看來,其年代可以推至西元四世紀。但是,本書的核心部分是相當古的,儘管有四世紀時的增廣以及其後的增添穿插,然而仍可推定其原形的成立大約在西元前二世紀。其中的大乘傾向,只不過是向大乘佛教稍加借用而已。因為實際的大乘教理只有少數被混入書中,而且書中絲毫見不到大乘神話的痕跡。

〔參考資料〕 荻原雲來、久野芳隆《梵文Mahā-vastu-avadānaの研究》;渡邊照宏《マハ─ウスツ地獄品の研究》;久野芳隆《菩薩十地思想の起源、開展及び內容》;平等通昭《梵文佛傳文學の研究》;B. C.Law《A Study of the Maha vastu》;E. Windisch《Die Komposition des Mahavastu》;平川彰《律藏の研究》;干潟龍祥《本生經類の思想史的研究》。


大唐西域記

十二卷。簡稱《西域記》,亦稱《西域行傳》,唐‧玄奘編譯,辯機綴文。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成於唐太宗貞觀二十年(646)。是一部記述當時唐朝迤西各國風土國情及佛教事項的史地書志。玄奘於唐‧貞觀三年(629)秋間離高昌西行求法,經歷西域各地,於貞觀十九年初還國。他到洛陽第一次會見唐太宗時,太宗即要他敘述西遊經歷,而編寫一部西域傳。於是玄奘根據自己遊歷見聞,口授他的門下辯機,編撰此書,到次年七月告成。書內所述,很多地方取材於所經各地的古籍,所以經錄家把它列入譯本一類。玄奘在上進本書的表文裡,提到書內的記述包括他親到的和聽到的地方,共一三八國。

本書雖屬地誌性質,而大體上是順著遊歷行程的次序(但與《慈恩傳》所載不盡同)編纂的。全書可分為三個部分,即第一卷順著西行的往程,記述高昌迤西的北道三十四國;從第二卷至第十一卷,順著遊歷印度的行程,記述五印度八十二國;第十二卷順著離印度回國的歸程,記述西域南道二十二國。全書卷首有敬播的序(麗刻大藏本)及于志寧(舊作張說)的序(宋、元、明刻大藏本),卷末附有辯機撰的記贊。各卷內容,大略如次︰

第一卷,前有玄奘自序一小段,次依印度古代的世界構成說,敘述四天下及瞻部洲形狀,四方國土的特徵等。次總序黑嶺以東西域諸國的概況。以下正敘西域阿耆尼、屈支、跋祿迦等以至雪山以南的迦畢試,共三十四國。第二卷,先總敘印度概況,包括名稱、地勢、度量、歲時、都邑、衣食、語文、教育、宗教、族姓、兵制、刑法、禮儀、醫療、喪葬、行政、租稅、物產以及貿易、貨幣等項。以下依次分述北印度濫波、那竭羅喝、健馱邏三國。第三卷,敘述北印度烏仗那等八國。第四卷,敘述北印度磔迦等五國,及中印度波理夜呾羅等十國,共十五國。第五卷,敘述中印度羯若鞠闍等六國。第六卷敘述中印度室羅伐悉底等四國。第七卷,敘述中印度婆羅痆斯等五國。第八、第九兩卷,敘述中印度摩揭陀國。第十卷,敘述中印度伊爛拏缽伐多等四國,東印度迦摩縷波等七國,及南印度憍薩羅等六國,共十七國。第十一卷,敘述路次傳聞,先附出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次敘述南印度恭建那補羅等七國。西印度阿難陀補羅等三國,南印度鄔闍衍那、擲枳陀二國,中印度摩醯濕伐羅補羅國,西印度信度、茂羅三部盧二國,北印度鉢伐多國及西印度阿點婆翅羅等五國,中間記述路次傳聞,附出印度以外的波剌斯國,共二十三國。第十二卷,敘述西域漕矩吒等二十二國。於各卷中附帶提到的還有覩貨邏故國(見第一卷),洛護羅等三國(見第四卷),室利差呾羅等六國(見第十卷),那羅稽羅等四國(見第十一卷),都邏折摩馱那和納伐波故國(見第十二卷),共十六國。

本書記述西域和印度各國,自以玄奘遊墾間(即西元第七世紀的四、五十年代間)的情況為主,但對各國政教興衰,舊史往事以至民間傳說,也有聞必錄,保留了很多古代史料。至於佛教方面,則當時各國佛法的傳播概況,以及過去的史蹟,都記載特詳。或敘述佛滅後諸重大史事(如三次結集等),或上溯佛在世時代(如佛出家、成道、說法等事),或佛出世以前(如過去諸佛等)的重要故事,記述範圍上下涉及千餘年,大部分是印度佛教史上極寶貴的資料。

本書敘述各國,一般都列舉國境山川、疆域大小、國都、氣候、物產、風俗、語文、衣食住以及著名城巿等等,次專述有關佛教事項。對於西域諸國,特別注意記述種族、王統及其建國的傳說,語文的異同,它們相互間的聯繫或隸屬的關係。其間述及生活於跋祿迦和羯霜那兩國之間的窣利族的人種風習,及覩貨邏故地分治的情況,都是其他典籍所未詳的東方民族史料。

本書敘述當時佛教的傳播情況,極為詳盡,這是本書的一大特點。當時五印度以外的西域五十六國中,佛教傳播達二十餘國,以奉小乘說一切有部的占多數。此外,惟小乘說出世部盛行於梵衍那國,大眾部在安呾羅縛國則僅存三寺、數十僧人。盛行大乘佛教的有漕矩吒、瞿薩旦那、迦畢試等國,都有寺院逾百,僧徒眾多者至萬餘人。大小乘兼學的有活國。在印度方面,當時中印度羯若鞠闍國戒日王統治勢力遍及於殑伽河流域全部的時期,治境包括北、東、南印,政治重心已由摩揭陀北移至羯若鞠闍;本書第二卷總敘印度概況,蓋以這一帶所見聞的為主。在五印度八十二國中,佛教流行達七十三國,其中奉小乘教的約四十五國,奉大乘教的十七國,大小乘兼學的十一國。小乘教以正量部為最盛行,南印摩臘婆特盛,西印信度等國次之。其次為上座部,以南印達羅毗荼為盛(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亦盛行上座部)。其他小乘部派惟說一切有部較盛,餘則寥落無聞。大乘教以北印烏仗那和中印的憍薩羅、東印的烏荼為盛。摩揭陀與羯若鞠闍,都為大小兼學的中心地。就這些記載看,雖個別地方佛教還盛行,而一般實已趨於衰頹了。

關於佛教史蹟,本書於各地見聞所及,都記載無遺,而對摩揭陀方面尤詳。舉凡與佛陀的本生、降誕、成道、說法、入滅以及分舍利、建塔、造像等有關的遺蹟,佛滅年日的傳說,諸大弟子遺事以及佛滅後歷次結集,部派分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建立石柱、造塔等事項,著名的伽藍、勝蹟等,都就各地分別記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歷代諸大論師的記述,從迦多衍那、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清辯、德慧、安慧、護法,以及脇尊者、童受、世友、法救、如意、眾賢、德光,以迄當時的大家戒賢、勝軍等,都備載學行和諸重要論書的製作因緣,對於印度佛學史的研究,提供了極重要的資料。雖於年代記載有僅據傳聞而未加精確考證的地方,但無損其史料的價值。他如在教學上起過很大作用的那爛陀寺的沿革、規模和學風,在藝術上有卓特成就的阿折羅窟寺的宏麗雕刻,都是佛教在印度學藝史的偉迹,後代湮沒無聞,而在本書中都有詳細的記載。佛教以外,如尼乾子教派在各地的傳播,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日天、䅳那天等崇拜,以及著名的天祠等,亦都有記述。

本書內容雖以遊歷見聞為主,但其素材多取自西域和印度古籍,或訪問耆舊,同時也參考中國古師的行傳,像法顯的《歷遊天竺記》等,並間有改訂舊說之處(如第十卷憍薩羅國五層伽藍建立因緣,第十一卷僧伽羅國開國傳說等)。其中附記土俗、博物,豐富多采,尤多前史所未聞。是故本書一出,當時學者都驚為奇製,在著述中競相援用,如唐‧道宣著《釋迦方志》,道世著《法苑珠林》〈感應篇‧聖迹部〉,慧立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都以它為主要典據。官書如《新唐書》等於此亦多採用。又,本書是兼有行記性質的地誌著作,對於各國各地間的途程方向,距離里數,記載很詳備,其間計算雖偶有彼此參差處,但比較推尋,仍可得其實落。如現代印度對那爛陀寺遺址的發掘,以及阿折羅石窟的發現,得本書之力極多,可證其記載之正確性。又本書所譯地名,譯音精確,一無省略,尤為特點。有些地名譯音,經過還原為梵語,還可從名稱的來源上推出那地方的自然環境和文化生活的風貌。總之,本書記載全面、精確,已成為現代研究西域和印度史學、古地誌學、考古學的主要參考書,在學術上實有其不朽的價值。

本書記載各國,有親到其地的,也有得之傳聞的,書中並未一一標明,僅僅在記各國方位時,用從何方行至某國,或但說從何方至某國,這樣一種體例來表示區別(見辯機《記贊》)。但因本書撰述時行文偶有疏忽,以致間或脫漏行字(如第一卷記順縛芻河下流到達呾密,從呾密經活國到達縛喝,都脫「行」字)。又或誤書「行」字的(如第十卷的秣羅矩吒國)。這些都可從《慈恩傳》對勘出來。依敬播的序上說,本書所載一三八國中,傳聞的二十八國。現在即從上述體例,並經訂正後,推定那二十八國,應該是㤄悍、彌袜賀、劫布呾那、屈霜儞迦、喝悍、捕喝、伐地、貨利習彌伽、赤鄂衍那、忽露摩、愉慢、鞠和衍那、鑊沙、珂咄羅、拘謎陀、縛伽浪、紇露悉泥健、忽懍、呾剌健(以上見第一卷)、鉢露羅(見第三卷)、尼波羅(見第七卷)、秣羅矩吒(見第十卷)、僧伽羅、波剌斯(以上見第十一卷)、阿利尼、曷羅胡、鉢利曷、尸棄尼(以上見第十二卷)。除此諸國而外,即為所親踐者一一○國。

本書於清代乾隆初年,曾經工布查布譯為藏文(日本大谷大學圖書館現藏有此寫本)。近百年內,又有法文譯本,英文譯本,又有小野玄妙的日文譯本。關於本書的研究,以托馬斯‧沃特斯的英譯本所附綜合研究的考證為前導,日本崛謙德曾據此加以補充,著《解說西域記》(東京,1912),繼出的有足立喜六的《大唐西域記的研究》上下兩卷(東京,1942)及高桑駒吉著《大唐西域記所記東南印度諸國的研究》(東京,1926)等。中文註釋本中,以季羡林《大唐西域記校注》為最具規模,後來居上。該書卷首的校注前言──〈玄奘與大唐西域記〉一長文,亦頗值參閱。(游俠)

〔參考資料〕 《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六;《續高僧傳》卷四;《中國佛教史學史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0});S.Beal《Si-Yu-Ki,Buddhist Records of the WesternWorld》;T. Watters《On Yuan Chwang's Travels inIndia》;S. Julien《M'emoires sur les Contr'eesoccidentales》。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大法鼓經

二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收在《大正藏》第九冊。內容記述如來常住一乘真實之理,以及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於佛滅後傳持正法之事。

內容載︰佛於舍衛國給孤獨園,說有、非有二法門時,波斯匿王擊鼓吹貝往詣佛所,佛因此自說此《大法鼓經》。後依阿難之請問,宣說此經世間希有,如優曇 鉢華,是諸如來祕密法藏,甚深微妙,難解難信。如擊戰鼓時,非一切聞聲者皆喜,有怯弱者聞而恐怖,是故此《大法鼓經》唯為利根者說,非二乘之人所能信解。

其時有不堪聽受此經之會眾離座,佛乃謂迦葉當於佛般涅槃後廣說護持此經;並依其請問而略說地水火風四大及入處五根,乃至十三緣起及善、不善、無記等有為法;並說涅槃第一樂是無為法,是佛之境界。最後佛復告迦葉,法欲滅之前八十年,唯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能堪任護持正法之事。

又,經中載有「開示三乘,現二涅槃,又說一乘」,及「離苦樂有涅槃第一樂」、「般若空」之語,故知本經之要旨類似《法華》、《涅槃》、《般若》諸經。或謂三卷《佛說菩薩行方便境界神通變化經》為本經之異譯本,然其內容與本經幾乎完全不同。

◎附︰《文殊大藏經》法華部〈大法鼓經導論〉

(一)本經的經名及譯者
本經原名為Mahābherihāraka-parivarta-sūtra。劉宋‧元嘉年間,由印度僧求那跋陀羅(Gunabhadra,德賢)翻譯成上下兩卷。或有《佛說菩薩行方便境界神通變化經》三卷是其異譯的說法,但今檢校比對兩者內容,幾乎完全相異,倒不如說《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是其異譯。本經中,雖指出本經經名為「六字名號」,但是漢譯則僅有四字。所謂大法鼓的經名,是因本經託於波斯匿王的戰鼓說法而來的。這由其內容,即可得知。此外,本經雖屬法華部,但古來幾乎未有人研究,因此也未見其註釋。

(二)說時及地位
有關本經的說時,由經中處處提到涅槃問題,以及屢屢出現「涅槃後」之語,可推知應是在釋尊的晚年。而如經初所云︰「離苦樂,有涅槃第一樂」及「有、非有法門」等,含有類似「般若空」的思想,因此可推定是位於《般若經》之後的經典。此外,由所謂「如來常住不滅」等語所顯現的涅槃思想來看,本經應該是位於《涅槃經》之前的,約與《法華經》同時。不僅如此,由經中隨處散見的「分別說三」或「開示三乘,現二涅槃,又說一乘」等文字,也可知本經的大旨是在「三乘開會」、「開三顯一」。其他像「長者窮子之譬」或「化城之譬」、「父少子老之譬」等,雖與法華有粗密之差,卻也是「開三顯一」的譬喻。其他,由其不乏類似《法華經》的思想或文句的情形看來,可以判定此經是屬於法華部的。甚至可推斷,本經是《法華經》的前驅。即非如此,由其中存在著《涅槃經》的「法身常住」的思想,或「五味之譬」等看來,也未嘗不可推斷其為法華、涅槃兩經未分之前的母經。以此而言,就可推知本經在經典上的地位了。

(三)內容及特色
本經由上下兩卷組成,除了簡單的「序分」,和極短的流通分,大部分是正宗分。不過,幾乎所有的經典形式也都是如此,很少有經典能像《法華經》一樣具有很長的序分和流通分的。

本經最初所謂「如來祕密法藏難解難信」,和我慢自矜者退座之事,和迦葉對佛的「三誡」有「三請」之事,與《法華經》的順序近似。到了正宗分,斷定如來的隱覆之說是指如來的常住不滅,說「未般涅槃示般涅槃,未生示生」,是同於《涅槃經》的法身常住之說。而此法身常住之說是二乘所不能了解的,但佛為了顯此一乘,故開示三乘,便成為法華的「開會思想」。以此為中心,有「因緣和合施設」、「八功德」、「十三緣起支」、「有亦有」之語,述說的方式過程相當煩瑣,但思想背景則比較單純。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法經錄》卷一;《歷代三寶紀》卷十;《大唐內典錄》卷六;《靜泰錄》卷一;《古今譯經圖紀》卷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大雄

指耆那教的開祖尼犍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atiputra)。尼犍陀若提子,本名筏馱摩那(Vardhamana),與佛陀同時代,受耆那教徒尊稱為大雄。在佛典中,大雄是外道六師之一,異譯名有尼乾陀闍提弗多羅、眤揭爛陀慎若低子、尼乾陀若提子、尼焉若提子、尼揵親子、若提子、尼乾子等名。意譯作離繫親子。耆那教信徒又尊稱之為耆那(Jina,勝利者之意)、完全者(Kevalin)或佛陀。

大雄與佛陀是同時代,且大抵在同一地方活動的自由思想家。關於其生歿年,相傳為西元前599~527年,或西元前598~526年,近代學者則有推定為西元前549~477年,或西元前539~467年,或西元前444~372年者。其人生於毗舍離城(在現今印度比哈州)外Kuṇḍa村,屬剎帝利種若提(Jñatṛ)族,及長,與Yaśoda結婚,生一女。三十歲出家學尼乾陀法,經十二年獨身遊履,苦行練修,終於第十三年大悟。此後得國王庇護,三十餘年間遊化於毗舍離、摩揭陀、鴛伽等中印度諸國。七十二歲逝世於波婆城(Pāvā,今巴特那巿近郊)。上足弟子有十一人,大多斷食而死,唯餘Indra-bhūti及Sudharma二人弘揚其學說。

相傳在尼犍陀若提子之前尚有二十三位祖師,故後世又以尼犍陀若提子為第二十四祖,或以之為尼犍陀派之中興祖師。彼等以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淫、無所得五大誓戒為根本教條,主張依苦行得以滅盡業,一切苦滅盡可得解脫。

◎附︰鈴木重信《耆那教聖典》第四篇〈分裂を中心としたる耆那教史一斑〉(依觀摘譯)

當婆羅門文妯生變化,自由、理智、革新的思潮席捲新印度後,恆河河畔出現了二位偉人。其一為大聖釋迦,另一位是耆那教祖大雄。此二人處同一時代,而且也曾使當時頗多修行者改信其教團。兩個教團之間,屢有接觸,相互交換教理主張,另一方面,不能否認的是,兩者之間有衝突存在。

〔大雄傳〕 大雄的傳記,主要見於《聖行經》(Kalpa Sūtra),以及《行支經》的後半部。《聖行經》就像佛教中的《大事》,二者的筆法皆極為優美,敘述誇大,因此,其成立年代應是宗教氣氛濃厚的時代。而以此為主的大雄傳記,也只不過是傳說性的。《聖行經》的內容與《大事》有顯著的差別,其中添加了與耆那教教理、歷史幾乎毫無關係的事物。就這一點而言,大雄與基督在基督教中的地位完全相反,如果教祖大雄的「教祖」這個定義是嚴謹的,則這位教祖可說在傳統上、歷史上全無價值。耆那教全然缺乏傳述大雄一生的福音書。茲依據各種傳說,擇出若干較人性化的事蹟,略述如次。需要注意的是,《聖行經》是耆那教白衣派所傳。

大雄約生於西元前五、六世紀間,出生地是吠舍離城外的崗陀羅摩(Kundagrama)。相傳其父為一國之君,母為王妃;他原投胎於婆羅門女天喜妃腹中,後來才由帝釋天將他改移至剎帝利女三鬣妃之腹。由此可以看出當時武人階級已受重視。其父親的名號有三個,但一般多以「悉達」稱之。悉達與大雄之母都是巴溼伐那陀(Parśvanātha)的信奉者。據《行支經》載,大雄十三歲時父母雙雙過世,而《聖行經》雖未明載其年歲,然可知他與父母共渡頗長一段時間。兩經一致謂其獲得長兄許可,於三十歲時,散盡財寶而後出家。他出家時,諸神歡喜讚歎,猶如佛離開迦毗羅衞城時。出家後,大雄捨離一切不淨行,修十二年苦行。

大雄的十二年苦行詳情不明,釋尊的苦行情形雖亦不詳,但至少知道其苦行之前嘗參訪兩位禪修者;而有關大雄的,則全然不知。或許可以如此假設︰大雄從出家第一日起,就不需要阿羅邏迦藍(Araḍakalama)之法,他在出家以前已經有某些精神傳統(可能是巴溼伐那陀之教法,此從其父母為巴溼伐那陀之信奉者之傳說可以推知),一出家,即毫無猶豫的投入。行苦行的一年又一個月後,他修完全的裸行,以手掌受食。

苦行後的第十三年夏季第二月,大雄在梨修巴利卡河北岸以蹲的姿態證悟。悟後的大雄盡知世間一切。天、人、惡鬼、畜生的行為、心念,皆毫無隱蔽地顯現於其心鏡。悟後的大雄,其事蹟亦不詳。僅知雨季除外的冬夏八個月中,停留村落不超過一夜,都巿不超過五夜,其精神離一切物、空、時、性的障礙,不受一切誘惑。此外,從《耆那經》第一品中可看到他在雨季時所居住過的都巿名稱及次數。茲表列如次︰

瞻波與脇之瞻波..............三次

毗舍離國與瓦尼夏村................十二次

王舍城與那爛陀郊外................十四次

彌提拉國............................六次

巴多利卡國..........................二次

阿拉比卡國..........................一次

巴尼達普尼..........................一次

舍衛城..............................一次

波波城..............................一次

此表中,值得吾人注意的是︰

(1)耆那教徒將大雄的歷史從他出家後第一日列起。此即表明大雄之開悟,並沒有任何可資記錄的大轉變事件,換言之,作為宗教家的大雄,其悟前與悟後生活情形並無太大變化,同時,吾人認為其出家以前即已守宗教生活的推論,亦獲得支持。

(2)此表顯示其傳道區域距其鄉土不遠。不可思議的是,釋尊的遊行境域幾乎與之相等,然而兩人卻未嘗直接接觸過。依吾人之見,較合理的解釋是︰兩人為了各自教團的利益,因而避免直接接觸。

總之,大雄解脫後三十年,於七十二歲那年,迦提迦月的黑分,逝於波波城。至此,大雄確實成為解脫者、成就者。如同佛傳中的須跋陀在佛入滅時,證得解脫,喬達摩姓的因陀羅菩提在大雄寂滅時,也證得與大雄相等之全智而解脫。根據傳說,迦尸與憍薩羅等十八個共和國由於當夜「智慧燈火之滅如有形之燈火」,而一致公佈布薩之斷食日;又相傳星座變異云云。

根據《聖行經》所載,大雄有比丘弟子一萬四千、尼三萬六千,並有優婆塞、優婆夷弟子。上列數字中,女子數目多於男子,從中可以看出白衣派之特色。

大雄滅度一事,是耆那教徒唯一僅有的編年史的基礎。一切事件,皆由大雄滅後若干年算起。

〔關於大雄歿年之我見〕 根據耆那教內的傳說,大雄逝於西元前527年,赫瑪旃陀羅(Hemacandra,1089~1172,耆那教的大學者)在《六十三聖者傳》(Triṣaṣtiśalākā-purnṣa-carita)的《餘錄》(Pariśīṣṭpa-parvan)中,記為西元前467年,雅可必(H.Jacobī,1850~1937 ,德國的印度學學者)認為前說過早,而支持後說,但是他自己也沒有作出決定性的年代。洪里(Hoernle,1841~1918,英國的印度學學者)根據與憍薩羅有關的耆那教傳說,而推定為西元前484年。筆者不敢給予最後之決定,今僅依佛教方面的傳說,略抒管見如次︰

巴利《長部》載有大雄在波波城入滅時,其弟子爭擾之記事,同樣的語句曾由舍利弗向比丘眾複述。漢譯《長阿含》也有相同的記載。如果此說為真,則大雄的入滅應是在舍利弗歸佛之後。然而舍利弗的歸佛,再怎麼早,也不可能是西元前527 年。而赫瑪旃陀羅的說法也是不可能。依據緬甸所傳,舍利弗的入滅與佛同年,《涅槃經》則載舍利弗滅於佛滅那一年的雨安居前,因此,其滅年應是西元前477年。但是,若根據洛克希爾(Rockhill,1854~1914,美國東洋學者)的《佛傳》,舍利弗可以說是由於心理因素而與目犍連在同一年入滅。若果如此,由於目犍連的入滅,是在阿闍世王改悔後,而阿闍世的改悔,並不早於佛滅前八年,因此目連入滅必是在西元前 485年以後。根據此二論據,大雄入滅應是在西元前477年或485年以前。

但是,根據洪里的研究,在大雄入滅前十六年,逝於憍薩羅的拘尼亞王,曾在那一年與傑達亞王交戰。此拘尼亞王的去世之年應是在西元前500年。再從大雄與釋尊曾屢有交涉來看,大雄與佛的生存年代必相隔不遠。因此,大雄的歿年應在西元前477年至484年之間。若以佛滅為西元前480年,則大雄當入滅於西元前485年之後。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眾集經〉、卷十二〈清淨經〉、卷十七〈沙門果經〉;《雜阿含經》卷三十二、卷四十六、卷四十九;《中阿含》卷四〈尼乾經〉、卷二十五〈苦陰經〉、卷三十二〈優波離經〉、卷五十二〈周那經〉、卷五十七〈箭毛經〉;《義足經》卷上;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耆那教文獻》。


世友

音譯為婆蘇蜜多羅、和須蜜等,譯為世友,舊譯天友。依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論序說》所載,在印度佛教史上,共有十四位名為「世友」的人。其中︰

(1)論師有八位︰{1}編纂《大毗婆沙論》時的上首。{2}婆沙四大論師之一。{3}《品類足論》的作者。{4}《界身足論》的作者。{5}《問論》的作者。{6}《五事論》的作者。{7}《俱舍論註》所提之人。{8}玄奘旅印時之人。

(2)菩薩世友有三位︰即{1}《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的世友。{2}《異部宗輪論》的作者。{3}《薩婆多部記目錄》中的世友。

(3)與譬喻文學有關的有三位︰{1}《達摩多羅禪經》中所載之世友。{2}《惟日雜難經》中之世友。{3}《師子月佛本生經》中之世友。

雖然無法確定這些人是否為同一位世友,但可確知說一切有部、經量部有位卓越的世友論師。以下略述十四位中之重要人物。

(1)婆沙四大論師之一的世友︰這位世友是在說一切有部教理之集大成的著述《大毗婆沙論》中,占有重要地位之論師。尤其是「婆沙四評家」對「三世實有說」之主張中,此一世友的主張被認為是有部之正說。他主張諸法之作用依未發生作用時、發生作用時、發生作用後的不同而有不同狀態。而謂之為「未來」、「現在」、「過去」。即所謂的「位不同說」。由於「三世實有說」與主張一切法實有的有部之存在理由有關,因此,其主張被有部視為正統的世友,在有部中是占有極重要地位的人物。

(2)《品類足論》的作者︰他在該論中提出的「五位」法,及心所法的詳細分類與有部核心教理有深切的關係。由此看來,可知他是重要人物。依《大智度論》卷二載,《品類足論》並非由世友一人所著,而是由許多論書編輯成書的。但是,該論特別重要的〈辯五事品〉有單行本流通,而且其成立與世友有密切關係。

(3)《五事論》的著者︰被認為與〈辯五事品〉同源的《五事論》,其著者也被推定為世友。而同樣是有部「六足論」之一的《界身足論》,是提倡「十大地法」、「十大煩惱地法」、「十小煩惱地法」等心所法之獨創性分類的重要論書。中國傳承均視此論作者為世友。但是,依稱友(Yaśomitra)《俱舍論註》所載,《界身足論》的著者是富樓那(Pūrṇa)。

(4)撰《俱舍論》註釋書的世友︰該註釋書今已佚失。

(5)《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及《異部宗輪論》之作者世友︰此二論書具有史料價值。但世友是否確為這二部論書的作者,仍是問題。

若依較寬鬆的看法,或許論師八位中的前六位世友,及《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的世友,可視為同一人。但是此世友與《俱舍論註》中的世友及玄奘訪印時的世友、《異部宗輪論》的作者,絕不是同一人。又若依嚴格的說法,則前述的十四人,都應該是不同的人。進一步說,也可以認為後世成立的一些論書,都被歸為部派佛教初期的世友論師所撰。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三節(摘錄)

世友著有《五事論》、《問論》,兩書都編入《品類論》內,即玄奘所譯《品類足論》。他還著有釋經的一般毗曇,叫《解經論》,漢譯題名《婆須蜜所集論》(婆須蜜即世友)。世友的著作相當多,漢譯還有一部《異部宗輪論》。他的年代,傳說不一,有人認為《品類足論》、《婆須蜜所集論》、《宗輪論》的作者不是一個人,只是同名而已。現在看來,可能還是一個人。玄奘說他與迦王同時,實際上怕要早一點。

◎附二︰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章第三節(摘錄)

世友的思想,與專宗《發智論》的毗婆沙師,最為契合。在《大毗婆沙論》引述的諸家中,世友說是多受尊重,少受評責的第一人。世友依作用而立三世,為毗婆沙師──說一切有部正統所稟承。因此,世友被誤傳為「四大評家」之一,誤傳為《毗婆沙論》結集法會的上座。佛教的故事,是有模倣性的。王舍城(Rājagṛha)第一結集時,阿難(Ānanda)還沒有證阿羅漢果,五百比丘少一人。等阿難證得羅漢,才來參加法會,集出經藏。毗舍離(Vaiśālī)第二結集時,也就有一位級闍蘇彌羅(Kubjaśobhita),見七百人少一人,以神通來參加,被推為代表之一。《大毗婆沙論》的編集,被渲染而傳說為第三結集,那也就應該有這麼一位。《大毗婆沙論》所重的大論師,是世友;恰好有一位未證羅漢,要證並不難的菩薩,也叫世友。於是乎被牽合於《大毗婆沙論》的結集,推為上座了。總之,世友的被稱為菩薩,為一項古老的傳說,其實是別有其人的。至於《品類論》作者世友,被傳說為婆沙法會的上座,那只是王舍城結集時阿難故事的翻版,與世友是毫無關係的。

世友(Vasumitra)為西方的發智學者。他的論義,大都為迦溼彌羅(Kaśmīra)東方學者所採用。舉最重要的論義來說,如依作用而安立三世,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正宗。又如說︰「我不定說諸法皆空,定說一切法皆無我」,為西北印學者「他空說」的定論。世友思想的卓越,是非常難得的。

然而,世友的論義風格,多少與迦溼彌羅系不同。舉例來說︰

(1)傾向於組織化︰如《發智論》,雖含有五法的分類,但沒有綜合的統攝一切法。《大毗婆沙論》,體裁為註釋的,雖極其嚴密深細,終不免有雜亂的感覺。世友《品類論》〈辯五事品〉,就以五法為分類,統攝一切法,條理分明。色、心、心不相應行、無為,都達到完成的階段。

(2)代表性的重點研究︰阿毗達磨曾經過「隨類纂集」工作,所以在說明上,不免重複。《品類論》開始了一種新的方向──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法門,作重點論究。如〈處品〉,以十二處為代表,攝一切法,作法門分別︰不再列舉蘊、處、界了。〈智品〉,以十智為代表,不如《發智論》那樣,廣辯見、智、慧、明,三三摩地,三無漏根,七覺支,八正道支。〈隨眠品〉,以九十八隨眠為代表,不像《發智論》那樣的廣列十五章。這樣的論究,阿毗達磨論才會遠離古典的重複,進入更精嚴的領域。

(3)著重於名義的確定︰每一法的名義,是需要明確論定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世友說,對名義非常的重視。如阿毗達磨,以六復次來解說;自性不知自性,以十復次來解說;等無間緣,以七復次解釋等。每一定義,世友總是從多方面去說。一一的分別起來,每一解說都不夠圓滿;如總和起來,卻與實際相近。這也可說是《發智論》精神──從彼此關係中去了解的表現。

(4)好簡要︰對佛說的法數,或三或四而不增不減,世友總是以隨機所宜──有餘說、略說等去解說。如三不善根、四果、四食、九有情居、七識住等。世友是阿毗達磨論者,然不作不必要的推論。這種好簡要的學風,到脇尊者(Pārśva)而到達極點。

世友論師的論義特色──重組織,重扼要,重簡明,重定義,對後來的阿毗達磨,給予深遠的影響,引起阿毗達磨西方系的新發展。這裏有不容忽略的,世友《品類論》的立義,每被毗婆沙師稱為西方師、外國師說。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五六說(大正27‧795b)︰「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

四無記根說,出於《品類論》的〈辯五事品〉。這也就是大乘唯識學者,末那四惑相應說的淵源。又如《大毗婆沙論》卷五十說(大正27‧257b)︰「外國諸師作如是說︰由四種義,故名隨眠。謂微細義,隨入義,隨增義,隨縛義,是隨眠義。」

隨眠四義說,是出於《品類論》〈辯隨眠品〉的。世友為摩盧(Mara)的大論師,是西方學者。他的思想,並非與迦溼彌羅──毗婆沙師相對立;他的論義,大都為毗婆沙師所採用。由於世友的生長西方,論義的風格,為阿毗達磨西方學者所推重。這才與迦溼彌羅系形成對立的情態,世友說才被傳說為西方別系了。


中部

南傳五部經藏中之一部。「部」為巴利語nikaya(尼柯耶)之意譯。《中部》即指具有中等長度,不過長,也不太短之經文部類。此部之性質略同於北傳阿含經中之《中阿含》。共收一五二經,分為三經十五品,即︰

(1)根本五十經︰收有根本法門品、師子吼品、譬喻法品、雙大品、雙小品等;每品各收十經。

(2)中分五十經︰收有居士品、比丘品、普行者品、王品、婆羅門品等;每品各收十經。

(3)後分五十經︰收有天臂品、不斷品、空品、分別品、六處品等;前三品各有十經,後二品各有十一經。

據日本姉崎正治《The Four BuddhistAgamas in Chinese》及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所載,《中部》與漢譯《中阿含經》僅有九十八經相同,品名相同的僅有四品,且二者經品的順序亦不完全相似。

在原典方面,今有錫、緬、暹文本,及巴利原典刊行會出版的羅馬字本,並有德文、英文及日文譯本。

◎附︰溫特尼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三章(依觀摘譯)

《中部》係由一百五十二篇經典所組成,與《長部》的經典相較起來,它的每一經篇幅稍短。《中部》中的各篇經典,都可說是一篇相當完整的作品,而各篇經典無論在價值或種類上,也都是不相同的。由於經典的數量較《長部》為多,因此在內容上,《中部》自然比《長部》豐富。這些經典幾乎包含了佛陀的一切教法,例如︰四聖諦、業、慾望及輪迴主體的否定、涅槃、各種瞑想等。雖然這些論議泰半都是些令人發悶的教說,但它們都附有或長或短的序文;這些序文有些是採取對話的方式,有些則是itihasasaṃvāda(敘事詩、傳聞、口碑、故事)。運用譬喻來宣導教義,是一極為理想的手法,而在一整篇的經文中,有時候是以一則譬喻展開敘述;有時則是為使人對某一教義加深印象,而再三的運用數則譬喻。又,有時候也會為了要闡揚某些教義而加入神話與傳說。例如《中部》第三十七經即屬此類。在本經中所描述的是︰有名的佛弟子目犍連造訪帝釋天宮的故事。「目犍連比丘以其足之拇指撼動最勝殿」的這種記載,頗能使人聯想起《摩訶婆羅多》與《往世書》中的婆羅門的傳說。而某些itihasasaṃvāda則令人覺得那是真實事件。例如第一四○經所載的弗迦邏娑利(Pukkusāti)的故事。該經之末尾敘述弗迦邏娑利思欲加入僧團,但當他外出取衣鉢時,在路上被一條牝牛觸死。對於此一意外事件,佛陀向比丘們說︰「雖然弗迦邏娑利尚未成為比丘中的一員,但實際上,他已證得了涅槃。」又,在一四四經中有闡陀(Channa)比丘的故事。經中記載闡陀比丘身罹重病,以刀自絕。就此,佛陀給予讚賞的評語。佛陀認為如果自殺是為了再生與獲得另一個肉體,那麼這個舉動是要受非難的,但如果是為了入涅槃,則就不然。採自佛陀時代的實際事件而又吸引人的第九十三經〈阿攝惒經〉(Assalāyana-sutta),也頗能感動我們。對自負的婆羅門而言,佛陀所主張的「四姓皆清淨」的說法,頗令人不悅。經中年輕婆羅門阿攝惒與釋尊兩人就階級制度所作的談論,在實際生活中是經常發生的。在作為反對婆羅門階級制度的論證上,本經可以說非常足夠。經中有這麼的一段話︰
「婆羅門如此言道︰尊者喬達摩!婆羅門是最高的階級,其他階級是卑劣的。只有婆羅門才是白色的,其他的都是黑色。只有婆羅門是清淨的,其他的則不然。婆羅門是梵天的真正之子,是從其口而生;由梵天所生、梵天所造,是梵天之嗣子。」

對於阿攝惒的如此言說,佛陀隨即提出一連串的反問,而阿攝惒皆給予肯定的答覆,因此,婆羅門的主張不被承認。亦即在經中佛陀是這麼說的︰
「阿攝惒!你認為怎麼樣呢﹖譬如若有剎帝利灌頂王召集了一百名來自種種階級的人,並且對他們說︰『諸位賢士,你們之中的剎帝利族、婆羅門族、王族人,請取娑羅樹、娑羅羅樹、旃檀樹、鉢曇摩樹等良木鑽之取火吧!另外,你們之中的旃陀羅族、獵師、竹師、車師、補羯娑(Pukkusa)族者,也請你們取狗槽、豬槽、浴槽、伊蘭梵樹鑽之取火吧!』阿攝惒!你認為怎麼樣呢﹖你會認為只有那些剎帝利族、婆羅門族、王族人用娑羅樹、娑羅羅樹、旃檀樹、鉢曇摩樹所生起的火才有光焰、光色、光燿,只有他們的火才有火的功用﹖而那些旃陀羅族、獵師,乃至補羯娑族人由於用狗槽、豬槽、浴槽、伊蘭梵樹等劣材;所以他們所生的火就沒有光焰、光色、光燿,而且不具有火的功用嗎﹖」

對於佛陀所提出此一問難,阿攝惒當然不得不回答兩種火沒有任何區別。因此,釋尊下結論說︰就階級制度言,兩者的關係也是同樣。

但是,另外有某些經典既不是對話,也不是論議,而只是故事而已。例如第八十六經就是一篇正式的古故事詩,經中以散文與韻文敘述兇賊鴦掘摩羅(Aṅgulimāla)的故事。有關他成為比丘以至證得阿羅漢的那些記載,誠是古代佛教詩中的珍品。又,第八十三經所敘述的是有關大天(Makhādeva)王以頭上白髮已現,因而拋捨權位出家為比丘的故事(〈本生經〉中亦有此一故事)。與此類似的是第八十二經的〈賴吒惒羅經〉(Raṭṭhapāla-sutta)。本經係以優美古老的民謠調所成,茲摘錄如次︰
「年輕且出身良好的賴吒惒羅想出家為比丘。然遭其雙親堅決反對,於是他拒食任何食物,最後終於得到雙親的允諾。數年後,他回到故鄉,在自己的家門口托鉢乞食。其父並沒有認出眼前的比丘就是他的愛子,又因為認為︰『自己那個可愛的兒子就是受這樣的剃髮僧誘惑才捨世離俗的。』於是將賴吒惒羅逐出門外。這時候,恰好其家婢出門倒掉一些昨夜的殘粥。賴吒惒羅趨前向女婢求乞那些殘粥。女婢認出這名比丘就是他家主人的兒子,於是進去稟報主人。主人追出門外要賴吒惒羅進屋裏接受招待。但是,賴吒惒羅以今天已用過飲食的理由拒絕並且告退。不過,他倒是接受隔日的邀請。為了隔日的宴請,其父不僅在飲食上費盡心思,並且在餐廳裏擺滿了黃金與飾物,又教賴吒惒羅的前妻打扮裝飾。在當天的宴會中,賴吒惒羅受到極為熱誠的款待,其父願意將所有的寶石、財寶通通交給他。然而,賴吒惒羅卻如此言道︰『父親大人,請聽我一聲勸吧!請將這所有的黃金和飾物堆到車上,通通都沈到恒河的最深處。為什麼我要如此說呢﹖因為我覺得世界上任何的苦痛、不幸、悲慘以及災害等等,都是因之而生的!』又對於匍伏於其足下,向他示愛的前妻,賴吒惒羅也沒受任何影響。用過飯後,賴吒惒羅就告別而出。在途中,他遇見了拘牢婆國的國王。國王對他說︰『一個人若是老了、生病了,或是貧窮,或是親族喪亡而想去當比丘,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於一個既年輕又幸福、健康的人願意去出家之事,我實在很難理解。』於是,賴吒惒羅以存在的空無以及慾望的難以滿足等等回答國王,並以蘇格拉底式的對話向國王論證佛陀的教理。

除了這種優美的作品之外,也可以看到枯燥而無味的篇章。那些篇章是以問答示教的文體說明一些學術性的看法或基本教理。例如第四十三經、第四十四經即屬此類。這類經典中有一些經典(例如第一二七經、一三七經、一四○經、一四八經、一五一經),完全採用《增支部》的條列方式,以及「論藏」中所用的定義與分類的體裁。與前文所說的故事詩全然不同的是第一一六經。在此經中,先以散文敘述獨覺,其次又以韻文複述。這種韻散混合體的經典,在《長部》中也有一些;這是極為後世的文體,在梵文佛教文獻中我們也可以見到。

《中部》中的經典,雖然在關於古代佛教與佛及其直傳弟子之間上,不能提供我們最佳的資料;但是,我們認為它的價值在於︰不僅提供了比丘本身的日常生活資料(如第五經、第二十一經、第二十二經),並且對於其他階層的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也給予很多有趣的提示。例如第五十一經,對於婆羅門供犧的組織,血腥的供犧與政治、司祭的關係上,提供了珍貴的資料。關於古代印度所流行的種種苦行,我們也可從中窺知。例如第十二經與第十四經中,可以看到苦行的實際狀況;第四十經、第四十五經、第五十一經以及第六十一經中,可以瞭解各種宗派各種種類的聖者。例如當時的「犬行者」、「牛行者」的苦行法是吃著與狗、牛完全同樣的食物。對於被問及︰「修這樣苦行的苦行者,其來生將獲何等果報﹖」時,佛陀的答覆是︰「最好的情況也只是犬行者為犬,牛行者為牛;但是,首先兩者必將墮落到地獄中!」某些經典,由於提到佛陀與耆那教的關係,因此別具歷史意義。例如第五十六經〈優波離經〉(Upāli-suttanta)特為重要,而第五十七經、第一○一經、第一○四經也不能忽視。第七十六經因提及了佛陀時代其他教主(尤其是自由思想與詭辯家的教理)與佛陀之間的關係,因此是一既重要又有趣的經典。此外,有關各種種類的迷信,社會性的、法律上的狀態等,也屢屢言及。例如第十三經,列舉了殘酷的刑罰;第三十八經記載的是,對於孩子的誕生與教育方面的種種奇特的觀念;第二十八經與第三十七經提及翁媳之間的關係。

就成立的時代言,各經典之間經常是相差懸殊的。如同《大般涅槃經》中古老的部分一般,《中部》若干經典中的佛陀,純然只是以人或教師的身份出現,他說他自己只是個和一般人沒兩樣的普通人,但他希望自己能獲得某種智慧,證入畢竟的涅槃。例如在第二十六經與第三十六經中,就是佛以素樸的言詞敘述其本身毫無奇蹟色彩的部分自傳。但是,在其他經典中(例如第十二經)中的佛陀,則具有種種神通,並且具有絕對性的神的性格。第一二三經的〈希有未曾有法經〉中描述了菩薩入胎、誕生的所有奇蹟;情形就如同我們在《長部》的〈大本經〉所看到的,以及成立於後世的非聖典著作(例如《Nidānakathā》、《Lali-t a-vi-stava》等)的佛傳中所看到的那樣。在那些經典中,佛陀(或是如目犍連尊者那樣的佛弟子)經常會「如壯士屈伸臂頃」那樣的突然消失,而又突然出現在天界(例如第三十七經、第四十九經等等)。如第四十九經之類的某些經典,則是力圖證明佛陀遠比一切天神或最高的梵還要高明。一般而言,在這些經典中,佛陀是主要的發言者,但是,也有一些是佛弟子當主要發言人物,例如第十五經、第四十三經以及第四十四經。有時候,諸如第一二六經之類的經典,不僅只是由一名佛弟子回答問題,甚至再由佛陀確認其答案正確。又,所有的經典絕非是佛陀在世時所成立的,這一點可以從第八十四經、第九十四經中得到證明。在此二經中,敘述在被問及「佛陀今在何處﹖」時,弟子答言︰「師已入無餘涅槃。」第一○八經更是與佛陀的入滅有直接關聯。亦即在此經中敘述當阿難被問及︰佛陀入滅前,有否選定某人作為僧團的領導者時,阿難答說︰沒有。但由於僧團係以「法」為所依,並且若依循佛所制定的波羅提木叉,「律」自能在僧團維持下去,因此,僧團不會失其「所依」。從這一點看,本經與律的關係尤甚於法。此一事例,在其他經典,例如第一○三經、第一○四經以及一四二經中也可以看到。

《中部》所含的各篇經文,都是透過不同的方法來闡述教理,然而是否能從其相異的方法而推定其成立是在早期或晚期﹖對於這一點,確是有必要再作探究的。例如,在第一二九經以下與第一三五經以下的數經,關於業的教義以及地獄苦痛的描述,就如同《往世書》所作的描述一般,從這點看,或許此數經是在後期才成立的。但是,也不是不可能在相當早期的時代,業的教義中較通俗的概念就與純粹的哲學概念並存。當在進行《中部》的編纂工作時,僧團已具有相當程度的歷史,這可從第六十五經「昔日學處少,而悟入比丘多;今日學處多,但悟入比丘少。」的敘述得到證明。第九十三經〈阿攝惒經〉中所提到的臾那‧劍浮(Yona-kamboja),則可以證明比阿育王稍早的時代,希臘‧巴克托利亞帝國已經存在。

第四十一經與四十二經二者,似乎是在表明《中部》的成立情況。後者除了簡短的序文外,全文與第四十一經雷同。其他經典中,相同教誨或對話也有再次出現的情形。例如第一三二經與一三四經只不過是同一教法的異本。它們可能是比丘實際所行的說教。在更好的觀點還沒有出現之前,比丘只好將從前流傳下來的教法稍稍改變而再三的轉述。因此,《中部》的編集者也只是將他們所蒐集的教法彙集在一起而形成了《中部》。

〔參考資料〕 《印度哲學研究》卷二。


五教兩宗

朝鮮佛教用語。謂高麗中期到李朝初期約三百年間,存在於朝鮮的宗派。又稱兩宗五教。李奎報的〈故華藏寺住持王師定印大禪師追封靜覺國師碑銘〉、《高麗史》卷二十七內,均曾提到五教兩宗一詞,然而關於其內容則異說紛紜。李能和的《朝鮮佛教通史》下編五教兩宗祈禱平賊條裏,推定「五教」即戒律宗、法相宗、法性宗、圓融宗、天台宗,「兩宗」為禪寂宗及曹溪宗。金包光《禪宗九山來歷》則破李能和之說,主張「五教」為戒律、法相、涅槃、法性、圓融等五宗,「兩宗」是曹溪和天台二宗。一般認為後說較為正確。


六師外道

佛陀時代印度佛教以外之其它學派的六位代表人物。西元前500年左右,以恒河流域為中心建設大都巿的憍薩羅、摩揭陀、阿槃提等諸大國的國民,由於工商業發達而享受富裕的生活,加上有思想上的自由,因此自由思想家輩出,競發議論,提倡否定吠陀權威的新興宗教。原始佛教聖典將這些學說整理歸納為六十二見,並更進一步將其中最有力學派的代表人物統稱為六師外道。

所謂外道(tīrthika或tīrthaka),原是指印度佛教以外其它學派的教說。到後世,佛教徒也將這個語詞當作貶稱,而意指邪說與異端說。所謂六師,所指即下列六人︰

(1)阿夷多‧翅舍欽婆羅(Ajita Kesakambalin)︰順世派的始祖,唯物論者。

(2)浮陀‧迦旃延(Pakudha Kaccāyana)︰提倡七要素說之思想家。

(3)富蘭那‧迦葉(Pūraṇa Kassapa)︰道德否定論者。

(4)末伽黎‧拘舍羅(Makkhali Gosāla)︰邪命外道之祖、決定論者。

(5)散惹耶‧毗羅梨子(Sañjaya Vellaṭṭhaput-ta)︰懷疑論者。

(6)尼乾子‧若提子(Nigaṇṭha Nātaputta)︰耆那教始祖、相對主義者。

其後,佛教將此六師的各十五名弟子,加上六師,總稱九十六種外道。又因六師又各分韋陀、一切智、神通三種。因此總稱十八師外道。

◎附一︰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一篇(摘錄)

各派之中,縱有極不得當之點,然如六師之說,明為稍有秩序者矣。自有名之《長含》〈沙門果經〉(Sāmaññaphala),以及各處皆嘗散見。蓋六師乃印度哲學宗教史之幹流,除耆那一派外,地位之高,無與相埒者。且當佛時代,以摩訶陀為中心,發揮其顯著之特長,故與佛教相接觸處綦多。今據〈沙門果經〉,簡單介紹其主張如下︰

第一,富蘭那‧迦葉(Pūraṇa Kassapa),大概為倫理的懷疑者,以為善惡要為依於習慣而定,為善為惡,不當具有相應之業根,此其主要之主張也。

第二,末伽黎‧拘舍羅(MakkhaliGosāla),為生命派(Ājivika,邪命外道)之始祖。據佛教方面所介紹,則為主張極端之必然論(fatalism)者,大意謂吾人之行為與命運,一切皆有自然運行所定之規律,任何皆莫能人為,假如就此放任之,則前後經過數百劫,自然而至解脫之域。蓋為一種恬淡無為派也。又據耆那之傳說,此派為其始祖大雄(māhāvīra)弟子之分支。若據佛教之傳說,則為難陀跋嵯(Nanda Vaccha)之繼承者。綜之,此為近於耆那之一派。在佛時代,極有勢力,除耆那外,為六師中之最大者。

第三,阿夷多‧翅舍欽婆羅(Ajita Kesakambala),為純粹之唯物論者。謂人生僅為四大所合成,死後更無一物;人生之目的,要在快樂,排斥一切肅嚴的倫理。亦有謂此為順世派(Lokāyata),則指其人生觀之立場也。此說亦為耆那之《Sutra Krtanga》(Ⅲ12~13)所載述者。

第四,浮陀‧迦旃延(Pukudha Kac-cayana),與上相反,為心物不滅說也。但其論證法,極為機械的。謂人生為地、水、火、風、苦、樂、生命七要素而成,依其集散離合,而有生死之現象。惟七要素自身,則為不滅。例如以刀刺人,所需者僅在通過其七要素之分合點,生命自身,並未喪失。故據此觀之,其欲解脫生死怖畏者,莫能以刀切斷生命之邊。按此頗似《薄迦梵歌》(Bhagavadgītā)中之說,學者當注意也。

第五,散惹耶‧毗羅梨子(SañjayaValatthiputta),此派所主張者,亦可名為情趣主義。謂當適應一一時處,依於情趣之所如,而為判斷,即為真理。例如問有未來否,其時覺以為有,則答之為有,固屬真理;迨後若覺以為無,而答之曰無,亦真理也。此較希臘之布羅達哥那斯(Brotagoras)以人類為萬物尺度之說,更進一步。蓋以一一時處之情趣,而視為萬物之尺度也。

第六,尼乾子‧若提子(Nigaṇṭha Nātaputta),即有名之耆那教始祖,且為集大成者。原名瓦儒達摩那(Vardhamana),較佛稍先出。其教團之勢力,一時幾與佛教相伯仲。在〈沙門果經〉所介紹者,似以其主張,為運命論之一種,但如標那氏(Buhlar)等所推定,則以為係基於某種理由之誤解也。按此派教理,以命(jīva)與非命(ājīva)之二元論為基礎,創立種種疇範,而說明一切。至其用為實行者,則以尊重極端之苦行,與嚴守不殺生之戒,為其特色。六師之中,與佛陀接觸為最多,亦殆以此。且教理上種種相通之處,亦殊不鮮。欲洞悉原始佛教之地位者,固必當研究其關係。

綜之,上述六師,皆為適應當時之革新潮流而起,至其反抗一切傳統的婆羅門主義,而各自主張其一派之說,則殆與佛陀無異。但以過趨極端,輒有人心世道之危,故佛陀特提倡中正穩健之說,以闢其謬,而為其一大任務,然使當時之思想界,而克呈活潑之氣象,在印度思想史上,其效果亦終不可沒也。且自佛教之記載考之,其中固有專為破壞而破壞者,然尤當弗忘佛教一方,所用為攻擊之材料,實既鮮而不佳,而在彼輩之自身立場,則反較上述者,蓄意為深厚。例如富蘭那迦葉,所謂無善無惡,亦無善惡報應之說。驟觀之,固可視為非道德主義,但若加以詮釋,則彼輩之主見,殆謂行為之為物,無絕對善惡,故於戰場殺敵者,不可謂之惡,而慈善會之工役,以施與之物,分配於窮困者,當亦不為善,要在察其動機為何如耳。又散惹耶之詭辯論,自表面言,固謂為捕鰻論,如鰻之難於捕捉;然深考之,則寓有一種哲理。此教團中之熱心求道者,如舍利弗與目乾連二人,自其歸依佛教以前察之,其本意亦決非僅持詭辯主義者,蓋可推知。矧自尼乾子及生命派等(佛教所謂邪命派)之勢力考之,亦決非如佛教所言,有爾許之低。今徵諸當時局外者之判斷,固仍以彼等處於佛陀同等地位而讚歎之。且據傳說,當佛陀與六師同居住於摩訶陀及鴦伽(Anga)之際,一時咸羡仰此兩國之幸福云。篤而論之,上述六師,雖其本體,遠在佛陀之下,然終非如佛教所言之低與其危險,是乃吾人所當銘記弗忘者。不然,則無以瞭解佛陀為六師之後輩,暨如後所述,曾於種種方面,受彼輩影響之理矣。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一講(摘錄)

第一,具有唯物思想的代表者是阿耆多(Ajita Kesa Kambala),即後來順世派的先驅。他們認為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是獨立常存的,人和世界都由四大合成;否認靈魂,人死復歸四大。人生的目的,即以求得快樂為滿足。其學說,是對專司祭祀的婆羅門教的反抗,代表第四等級講話的。

第二,散惹夷(Sañjaya Velaṭṭhiputta),一種直觀主義學派,對一切問題都不作決定說。如對有無來世、有無果報等等,他們認為說有即有,說無即無。所以人們比之為難以捉摸的泥鰍。這派人主張踏實的修定,以求得真正的智慧。佛弟子中目犍連、舍利弗都曾跟隨他們學過。這派學說也含有反對婆羅門的世界由梵我轉化而來的主張。到《奧義書》時代,婆羅門還承認業報、輪迴之說,散惹夷對之採取即不肯定也不否定的不信任態度。

第三,末伽梨(Makkhali-Gosāla),是定命論者。主張沒有業報,沒有父母生身。一切修行都是空的,無用的。只要經過八百四十萬大劫,到時不管智愚,都得解脫。這如拋絲球一樣,縷盡絲完才不滾了。他認為人身是各種原素構成的,也含有某種程度的唯物思想。自稱其說為「正命」(生活),其他人如佛教則詆之為「邪命外道」。

第四,不蘭迦葉(Pūraṇa-Kassapa),學說與末伽梨相似,也否認善惡業報和婆羅門教。主張縱欲,是倫理的懷疑論者。他們的出身是奴隸。

第五,波浮陀(Pakudha-Kaccāyana),也否認人的行為能發生什麼影響。說人身是七種原素構成,七種原素一離開,就是死亡。原素是永久存在的,也有唯物思想。以上三家,由於學說相似,所以在若干資料中往往被弄錯,都被列入「正命派」(自稱)或「邪命外道」(佛家稱之)之中。他們的出身是奴隸,其學說代表了第四等級的利益。

第六,尼乾子(Nigaṇṭha Nātaputta),後來發展成耆那教。其前則有脅主,主張七句義︰一開始,分世界為有生命和無生命兩類;生命不得解脫則是由於業、漏、縛;因此,就須遮、滅、解脫,以消滅業。他們認為業報太重,要讓業報加快結束,就須苦行,故主張苦行。這種思想,實際上是支持了婆羅門的業報說。尼乾子出身剎帝利,母親是國王的女兒,表妹是王妃,學說也就代表了統治者的利益。這一派與釋迦學說是對立的,雙方有過衝突。它雖然支持婆羅門,在解脫方法上,與婆羅門也不相同。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九;《有部毗奈耶》卷十三;《注維摩詰經》卷三;《印度佛教史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3});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第二冊〈六師外道研究〉。


六祖壇經

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扔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上述《壇經》四本中,敦煌本卷末有記,乃是慧能門下法海的再傳弟子悟真所傳,而直接出自慧能門下的南陽慧忠(﹖~775),就已經有南方宗徒「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之說,所以在此本中,也不免有後人增益的部分。特別如針對神秀一系後來構成的「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等說法,那樣嚴厲的指責以為大錯,以為障道因緣,這似乎在慧能當時還不可能。因此,《壇經》中這類文字,顯係後加,而應該加以鑒別。此外,如各代付法頌二十八祖說等亦係後加,可不待言。

惠昕本據卷末所記,是悟真(此本以悟真為法海的三傳)的弟子圓會所傳,而經過惠昕自己的加工,所以此本與敦煌本對校,有詳略。文質的不同,特別如關於弘忍傳法的一段記載,遠較敦煌本為踵事增華,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輪刀上陣亦得見性」、「迷時師度悟了自度」、「非幡動風動人心自動」等,也都始見於此本而為敦煌本所無。

曹溪本卷末無關於師資授受的記載,不悉為何人所傳,但從其內容看,似乎也是拿一種古本(或即惠昕本的原本未經刪節的)做藍本,或增或減並加以改編的。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即是後世公認為慧能直系的青原行思、南嶽懷讓等,原來見於敦煌惠昕兩本的,此本卻有他們的機緣,由此推測,此本當與行思、懷讓兩系傳本有關。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米熟欠篩」、「衣止勿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吃肉邊菜」、「諸佛妙理非關文字」乃至「葉落歸根」、「來時無口」等,也大都出於此本而為敦煌、惠昕兩本所無。

宗寶本以竄易、顛倒、增減、刪改為世詬病。首先作這樣批判的,是校刻曹溪原本的王起隆,他說︰「宗寶之於壇經,(中略)更竄標目,割裂文義,顛倒段落,刪改字句。」並且舉了許多的實例,肆意詆訶。但將此本與曹溪本對校,除標題的文字有出入並有四字、二字的不同之外,其段落移動、字句增刪只占全書的小部分,而從全文的義理上看,大體是和曹溪本相符的。

除上述四本外,據舊傳有關《壇經》的文獻,還有一些異本,如宋‧契嵩(1007~1072)自稱得到曹溪古本據以校刻的三卷本(已佚),即其一種。總之,《壇經》是屢經增減竄改的,原來如何,已難推想。不過後世南宗禪徒公認本書的價值,南宗各家的思想也確實和它脈絡貫通。所以依敦煌本和餘本共同的部分來略說其內容,還是需要的。

《壇經》的主要部分,在說摩訶般若法。禪宗的禪,特別是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即是以般若為其旨歸。到了慧能,更把這種思想發展成一種「一超直入」的頓教。他揭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途徑,即是修「般若行」。他說︰「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愚人智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自性心地,以智慧觀照,內外照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但《壇經》所說般若的涵義,和一般教家略有不同,如《經》說︰「摩訶者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中略)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般若是智慧,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這是說眾生當前心性,即是般若真空,一念愚而著境即於一切法有取有捨,般若即絕。一念智而離境即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般若即生。這可說是傳統的般若教理的一種發展。

又,《壇經》宗旨在令學徒從自心中頓見本性,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因此《壇經》所舉示的修行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是於念而不念,無相是於相而離相,無住是於一切之上念念不住。此中,《壇經》特別著重無念,以為無念即般若三昧。故說︰「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各無念行。(中略)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這即是般若行的確當解釋,也就是後世南宗修行的軌範。

《壇經》由此對於修行禪定,另有其解釋。故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禪。」又「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更綜合說︰「本性自淨自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從而《壇經》的具體修行,只是修習「一行三昧」(一類行相的三昧),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但行一直心,於一切法無有執著,即於所有相中不生憎愛心不起取捨心,又不念利益成壞著事。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念念般若觀照,妄念俱滅,自然契自本心而發生智慧。以後南宗一系所倡導的禪法,都不出這根本精神。

其次,《壇經》雖說「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但仍側重於「自性自度」,所謂「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從而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說「西方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說︰「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這便是後來「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說的根源。

其次,《壇經》悟他的法要,仍不離乎經量,所以文中歷引《維摩》、《菩薩戒》、《金剛般若》、《法華》、《涅槃》等經,以證成所說。但以《金剛般若》發揮無相、無住的意義最透徹,並特別宗崇,故說但持此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又《壇經》本於《智論》所說︰「世間法不異出世間,出世間法不異世間,世間法即是出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世間」的思想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此依敦煌本,餘本此文改作「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從而說「若欲修行,在家亦得」,可認為後世倡導在家禪的嚆矢。

至於禪宗中南北頓漸等問題,《壇經》有一段說︰「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這是說南北純就教法流行的區域區別;又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這是說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並沒有像後世南宗學徒那樣軒輊南北,抑揚漸頓。

最後,從《壇經》開始的敘述看,它原來即以為「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之用。其後神會門徒改動傳本,故意抑揚,以為傳承之間仍有優劣不同,未免失卻原意。但現存各本還不能確定那一本是神會系所改,只可看作是後來流行的一種綜合本而已。(黃懺華)

◎附一︰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

《壇經》諸本的研究和校訂
現在日本除有中國明代以後流行的元代宗寶本《六祖壇經》以外,還有近六十年來陸續發現的敦煌本《壇經》以及源於宋本的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壇經》、從朝鮮發現的元代的德異本《壇經》等。日本學者對這些不同版本的《壇經》,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一)敦煌本《壇經》一卷︰(寫本︰S-5475)原題「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1926年矢吹慶輝最早從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敦煌遺書中發現,1928年在《大正藏》卷四十八中編入了此書的校印本,此後矢吹又把他的影印本收入《鳴沙餘韻》。鈴木大拙對此進行研究,1934年刊行了由他校訂的《敦煌出土六祖壇經》(森江書店版),全書分為五十七節,皆加標題,並撰文解說。宇井伯壽在1942年出版的《第二禪宗史研究》中發表了《壇經考》,後面附有他校訂的敦煌本《壇經》。他將全文分為三十七段,凡認為是偽造的部分,一律加上括弧用小字印出,把其餘部分皆譯為日文。這樣他實際砍掉敦煌本《壇經》五分之二。敦煌本《壇經》的日譯本有︰柳田聖山《六祖壇經》(《世界的名著》續三,1974年中央公論社);中川孝《六祖壇經》(《禪的語錄》,1976年筑摩書房)。

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最古的《壇經》本子。日本‧圓仁在西元84 7年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錄有與敦煌本《壇經》題目大致相同的《壇經》︰江戶時代無著道忠所著《六祖法寶壇經生苕帚》中提到朝鮮古刊本《壇經》,也是這個標題,並說︰「法海集,卷末云大師俗姓盧,先天二年(713)壬子歲滅度,至寶曆二年〔丙〕午歲(826)得一百二十七年矣。」寶曆二年是圓珍入唐前十三年。敦煌本《壇經》說此書是法海──道漈──悟真三代相承,時間當為九世紀中葉以前。這三個本子的《壇經》,很可能大體相同。

(二)興聖寺本《壇經》(惠昕本)二卷︰在京都興聖寺發現,內分十二門,版心有《千字文》中的「軍」字,是翻刻宋版《大藏經》的本子,繼敦煌本之後,內載此書傳承世系是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五代。卷首有江戶時期興聖寺僧了然,從別本抄來的唐宋之際惠昕的序和宋‧晁子健的後記。據此,惠昕於太歲丁卯(胡適考證為宋太祖乾德五年,西元967)將一部「文繁」的《壇經》,改成兩卷十一門。此本是晁子健在紹興二十三年(1153)所刻,原是他的七世祖文元公(晁迥)所讀的《壇經》。鈴木大拙在1934年將此本校訂刊印(森江書店),並著文介紹。

(三)大乘寺《壇經》︰是日本加賀大乘寺所傳本,題為《韶州曹溪六祖師壇經》,後題「道元書」。前面有宋‧政和六年(1116)福唐將軍山的隆慶庵比丘存中寫的序,正文與興聖寺本一樣,也分上下兩卷十一門。上卷結尾部有「寧」字,也當是宋版《大藏經》的字號。鈴木大拙在1942年出版了此書的核訂本,並附錄兩篇研究論文以及索引。

(四)真福寺《壇經》︰此為惠昕本《壇經》的早期刊本,原本為鎌倉末期到南北朝時期的寫本,也是承宋版而來。原本末尾有後敘︰「大中祥符五年歲次壬子(按1012年)十月八日,傳教弟子宣德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騎都尉賜緋魚袋周希古敘,都勸緣廣教院主僧保昌,金花山人嚴方外書,瀧西卓海刊。」是折子本,與宋初版一樣。石井修道《伊藤隆壽氏所發現的真福寺文庫所藏《六祖壇經》介紹──與惠昕本《六祖壇經》祖本的關係》(《駒澤大學佛教學部論集》第十號、1979),對此本作了介紹,文後附有此本的校訂本。

此外,屬於惠昕本系統的還有京都天寧寺本、金澤文庫本(斷片)。

(五)高麗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德異本)一卷︰此為元代古筠比丘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1290)校訂的《壇經》,延祐三年(1316)在高麗出版者。卷首有德異的序,標題下有「門人法海集」一行,有略序,正文從〈悟法傳衣第一〉至〈付囑流通〉分為十章,尾題之後有「師入塔後至開元十年……守塔沙門令韜錄」的一段,和「宋太祖開國之初……至至元二十七年庚寅得五百七十八年矣」的後記。黑田亮《朝鮮舊書考》對此本有介紹,並說朝鮮流通本皆屬此系統。

(六)明藏本《六祖壇經》一卷︰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 )南海風幡光孝寺宗寶的改編本。〈行由〉以下分十章,附〈緣起東紀)、〈歷朝崇奉事迹〉、〈賜諡大鑒禪師碑〉(柳宗元、劉禹錫)、(佛衣銘〉,後有編者跋。《大正藏》卷四十八、《縮刷藏經》騰四收有此本。

關於《六祖壇經》的研究方面,除上面順便提到的外,這裡再作些介紹。松本文三郎(1869~1944)是最早從事《壇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的《金剛經和六祖壇經的研究》(1913年,貝葉書院)認為《金剛經》對初期禪宗和《壇經》的形成,有直接的影響。他利用《壇經》的各種序、跋和宗密的著作,以及《全唐文》等有關資料,對慧能傳記和說法集原型進行考察,探究哪些是流行本所增加的部分。在發現敦煌本《壇經》以後,1932年他寫了《六祖壇經的書志學研究》的論文(後收入1944年《佛教史雜考》)對明本、敦煌本、興聖寺本《壇經》進行對比研究,認為敦煌本是唐末《壇經》,但不是最早的《壇經》,也不是善本,興聖寺本在此本基礎上有修正,為現存一切本的基礎。宇井伯壽《壇經考》(《第二禪宗史研究》)對十幾種本的《壇經》進行考證,認為敦煌本雖不是最早本,但是現存本中最古的,是各本《壇經》的基礎。在現存《壇經》中有︰{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和宗寶本這三個系統。明‧洪武本(1373)有朗簡的序,契嵩的〈壇經贊〉,但正文與流通本不同,此或為契嵩本的翻刻。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都是惠昕本修編本的異本,德異所尋的古本者,或即指此本。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詳細的考察敦煌本《壇經》的作者、形成等,認為《壇經》是牛頭禪派與神會禪派相互影響的結果,其內容的最古部分,是無相授戒儀與般若三昧、七佛二十八祖等記述。這些原是牛頭禪派之說,編者當為牛頭禪派鶴林玄素(668~752)的門徒法海,而在神會晚年或死後,牛頭禪派遭受到禪宗內部批評之時,法海才被說成是慧能的弟子。此後的《壇經》又增入慧能自傳及十大弟子機緣部分。現本敦煌本《壇經》形成於《曹溪大師別傳》與《寶林傳》之間。柳田在《語錄的歷史》中又明確地講,敦煌本《壇經》最初是師徒間傳授的本子,而到慧能的第三代弟子悟真時重加編撰,在編寫中依據了神會的《壇語》,又吸取了《金剛經》,特別是《梵網經》的思想。中川孝在《六祖壇經》譯註本的《解說》中,同意胡適的見解,認為《壇經》是神會或其弟子所編,並為此進行了論證,主要是引證韋處厚(﹖~828)《興聖寺大義禪師碑銘》所說「洛者曰會……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以及敦煌《壇經》本中有不少地方與神會著作思想及語句一致。

在慧能與《壇經》的研究方面,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於1978年發表了《慧能研究》一書(大修館書店版),這是他們八年的研究成果。對《曹溪大師傳》及其他各種傳記的十八種資料、《六祖壇經》、《金剛經解義》(傳為慧能解義)進行研究,並用五本校訂和訓註《曹溪大師傳》,對《壇經》作五本對校。此書在研究慧能與《壇經》上,很有參考價值。

◎附二︰楊曾文〈敦煌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敦煌縣博物舘所藏載有唐代《六祖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禪宗著作的手抄本的重新發現,是佛學界一個值得慶賀的大事,將對今後禪宗文獻和禪宗歷史的研究起促進作用。雖因種種原因一再推遲公開發表,但我仍然相信︰經過努力它一定會與廣大國內外讀者見面的。

這一珍貴的手抄本是1935年由敦煌縣的名士任子宜先生首先發現並收藏的。1943年北京大學歷史學者向達教授(1900~1966)西遊敦煌、訪查古代寫經時,曾在任子宜那裏見過這個抄本。他在此後寫的《西征小記》中說過此事︰
「又梵夾式蝶裝本一冊,凡九十三葉,計收《菩提達磨南宗定是非論》、《南陽和尚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及神秀門人淨覺《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凡四種。只《定是非論》首缺一葉十二行,餘俱完整。末有「比丘光範跋」云云……
『遺法比丘光範幸於末代偶獲真詮。伏睹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授之滑汭,藏保筐箱,或一披尋,即喜頂荷。旋妄二執,潛曉三空,實眾法之源,乃諸佛之母。無價大寶,今喜遇之;茍自利而不濟他,即滯理而成恡法。今即命工彫印,永冀流通。凡(下缺約一葉)』
光範跋缺一葉,不知僅刻《心經》一種,抑兼指前三者而言。任君所藏,當是五代或宋初傳抄本,每半葉六行,尚是《宋藏》格式也。」(見1950年七月出版《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此文後收在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一書中)

任子宜所收藏的這個抄本,長期以來下落不明。近年來才得知,它已被敦煌縣博物舘收藏,文書編號為七十七號。抄本的前後封皮,看來是任子宜加的,用的是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西北日報。在《南宗定是非論》正文前及《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題下右側,都有任子宜寫的發現此抄本的時間、地點。前者是「此經余于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得之于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誌。」後者題為「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獲此經于敦煌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敬誌。」經查證,這就是向達在《西征小記》中所介紹的那個抄本。但向達筆錄有錯誤,把「菩提達摩」寫成「菩提達磨」,把《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寫成《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把跋文中的「旋忘二執」寫成「旋妄二執」。此外還遺漏了一種著作,即排在《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後面的《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和五言詩一首。大概因為它的篇幅太小,被忽略了吧。

向達對跋文中所說光範「命工彫印」,不知僅刻《注心經》,還是兼刻前三者。據我的考察,光範跋文的「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乃諸佛之母」等文句,顯然指的是《注心經》,而不包括前面的《定是非論》等。從抄寫的字體看,《注心經》與跋文的字體與其它抄本也迥然有異。因此,光範「命工彫印」的只是《注般若心經》,而不包括其它抄本。中國在唐末已開始有木版彫印,五代、宋朝已漸普及。光範是首次將《注般若心經》付諸彫印的人。至於他得書的地點,跋文說是「滑汭」,日本‧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的附錄〈注般若心經〉的注文中認為是「安徽省盧州府的東境」,看來不妥當。「滑汭」中的「汭」字,意為水流的彎曲之處。《尚書》、《禹貢》有「東過洛汭」之句,宋代蔡沈註曰︰「洛汭,洛水交流之內,在今河南府鞏縣之東。」準此,「滑汭」意為滑水的拐彎處。古代滑水經今河南省滑縣北而東,因此,滑邔也許就是在洛陽東北的滑州治所白馬(滑臺,今滑縣東)。到底光範在這裏僅僅得到《注般若心經》,還是同時得到其它抄經,就無從考證了。

《六祖壇經》在抄本中排在《壇語》、《五更轉》之後,是第四篇禪宗文獻。原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波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尾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全書四十二葉(合今八十四頁),首葉的前半載《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尾部及五言詩一首,此後接《六祖壇經》題目。半葉(今一頁)六行,每行約二十五字左右,共約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

敦煌博物舘本《壇經》(下簡稱為《敦博本壇經》)的發現,在學術上有什麼價值呢﹖首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六十年來壇經研究的情況。

近代以後學術界對禪宗基本文獻《六祖壇經》開展深入研究,是從日本學者在敦煌遺書中發現《六祖壇經》開始的。

日本學者矢吹慶輝(1879~1939)在1916年和1923年兩次到英國倫敦大英博物舘,調查本世紀初斯坦因從中國掠那敦煌古文書,從中發現大量久已失傳的佛教典籍。其中他發現並攝影帶回國內的《六祖壇經》、《歷代法寶記》、《楞伽師資記》和《大乘北宗論》、《觀心論》等禪宗文獻,對日本展開早期禪宗史研究起了直接推動的作用。

矢吹慶輝把敦煌本《六祖壇經》(S-5475)照片作了校寫,1928年編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四十八冊出版。1930年又把照片收入《鳴沙餘韻》(岩波書店版)發表。他在《鳴沙餘韻解說》(岩波書店,1933年版)對《六祖壇經》介紹說︰
「一0二、一0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載《大正藏》四十八冊第337~745頁。斯坦因本(377)、標題次行署集記者之名︰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與普通卷子本不一樣,厚紙四十六葉,每葉折中,券本,方冊型式。影印縮微照片約為原本的三分之一大,四十六葉全予收錄。書體當為唐末宋初,正文脫誤,假借頗多。從其內容可認為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中略)。敦煌本不分篇章亦不分卷(中略)。其原本可推定為六祖滅後二十餘年後的某年形成。」

敦煌《六祖壇經》的發表,立即引起日本學術界對《壇經》重新研究的興趣。此前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社會上最流行的《壇經》是明代《嘉興藏》所刊行的宗寶本,或這個本子的單行本。此本原是來自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僧宗寶據當時流行的三個《壇經》本子的改編本。在此本風行社會以後,其它本子的《壇經》逐漸湮沒無聞。由於敦煌本《壇經》的發現,也啟示人們搜尋舊有的其它《壇經》。此後不久在日本京都的興聖寺發現了北宋初(西元967)由惠昕改編的《六祖壇經》(簡稱惠昕本或興聖寺本),有二卷,內分十一門。接著又在日本石川縣大乘寺發現惠昕本系統的《壇經》(刻印於1116年),簡稱大乘寺本《壇經》。隨著諸本《壇經》的發現,中、日和其他國家的不少學者對《壇經》作了深入的研究,對諸本《壇經》進行了校勘,取得了可觀的成績。概括起來有如下數點︰

(一)對敦煌本《壇經》、惠昕本《壇經》進行了校勘、註釋,從各方面進行研究。鈴木大拙(1870~1966)校勘的敦煌本、惠昕本《壇經》至今仍很流行。近年已有譯為日文、英文的敦煌本《壇經》問世。

(二)通過諸本《壇經》的比較研究,人們普遍認識到《壇經》在歷史上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有一個形成演變的過程,是禪宗歷史發展的反映。研究禪宗思想和歷史演變,諸本《壇經》是重要的資料。

(三)在對《壇經》的作者和它的形成問題的研究方面,從胡適(1891~1962)首先論證是神會或其門下編造以來,已出現幾種代表性的看法,但現在似乎以下述看法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即︰《壇經》原本為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後來幾經改編,直到元代宗寶本的出現。從已發現的《壇經》來說,是敦煌本──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本等)──德異本和宗寶本(二者皆屬契嵩本系統)。

儘管如此,在《壇經》研究方面還有一些仍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

(一)敦煌本因錯漏字太多,現通行的校本雖據惠昕本等作了大量修補校勘的工作,但還不完善,仍有許多讀不通的地方。

(二)對《壇經》的形成和諸本的演變,還應深入探討。對其中涉及的人物、歷史事件、禪法思想等,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後應結合已有的資料,並應探尋新資料來加以研究。

新發現的敦博本《壇經》,為今後的《壇經》和禪宗研究提供新的珍貴的資料。

經對比研究,此敦博本與早發現的敦煌本《壇經》的題目,編排形式以至字句內容,幾乎完全相同,甚至某些明顯錯誤的字句也一樣,說明二者是抄自同本《壇經》。

敦博本題目中的《波若波羅蜜經》,在敦煌本中是《般若波羅蜜經》。實則「波若」與「般若」相同,皆為智慧的意思。二者葉數相近︰一為四十二葉,一為四十葉,皆半葉六行,行二十字至二十五字左右。裝璜形式︰一為蝴蝶裝冊子本,一為折本方冊型式。從字數看,敦博本為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敦煌本原應相同,但抄寫漏行,字數稍少。二者尾題也相同,都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使人驚奇的是抄本最後都有這樣一些意義不明的「菩薩法號」,即︰「大乘志三十 大聖志三十 大通志五十 大寶志六十 大法志七十 大德志八十 清之藏志(敦博本原缺『志』字,以下同)四十 清持藏志四十 清寶藏志五十 清蓮藏志六十 清海藏志七十 大法藏志八十 此是菩薩法號」,這可看作是二者抄自同本《壇經》的證據之一。二者編排全同。從慧(原作『惠』)能於大梵寺說法,到說慧能參五祖,得法南歸,說定慧體一,無念無相無住,坐禪,授無相戒和令見自三身佛,四弘誓願,無相懺悔,授無相三歸依戒,說摩訶般若諸法,無相滅罪頌,說西方去此不遠,無相頌,南能北秀與傳法機緣(志誠、法達、智常、神會),三科法門三十六對,《壇經》與傳法,滅度前付囑,動靜偈與六祖頌,二頌,四十代祖師,真佛解脫頌與自性真佛解脫頌,慧能滅度,《壇經》傳承的世系(法海、道際、悟真),所有內容及語句順序,二者皆同。敦博本和敦煌本都不分章節、段落,從開頭一直寫到結尾。但敦博本在不少地方的「六祖」、「大師」等稱呼之前空出一格,這可能是為了表示尊敬。

應當特別介紹的還有一點,即許多十分明顯的筆誤、顛倒字句,二本竟然相同。例如︰

 慧能回答弘忍︰「弟子是嶺南人(中略)唯求作佛法」,二本皆作「佛法作」。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二本皆作「門人集記」。

 「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中略)一念修行,自身等佛」,二本「自身」皆作「法身」。

 「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二本皆無「一般若生」四字。

 「般若之智,亦無大小(中略),聞其頓教,不假外修」,二本「修」皆作「信」。

 「使君禮拜(中略)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今有少疑」,二本「今」皆作「當」。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二本皆作「南宗能比秀」。

 大師對志誠言︰「自性頓修,亦無慚次,所以不立。」敦博本作「立有漸次,所以不立」,敦煌本作「立有漸此,契以不立」。看來前者與所據原本同,後者是抄錯了。

通過以上介紹,可見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壇經》本子,從二者一些字句錯誤相同來看,所據原抄本也有錯,因為有相當錯句是顯而易見的筆誤、疏忽,又可證明在二者所據的抄本之前還有更古的《壇經》存在。我們不妨稱此更古的《壇經》為敦煌原本。

既然二本如此相同,那麼敦博本《壇經》還具有什麼特殊的價值呢﹖

(一)敦博本抄漏字句較少。據比較核查,敦煌本抄漏三行六十八字,使得前後文句不連貫,而敦博本有此三行,只要稍作校正,即可連成完句。

這三行是︰

(1)敦煌本︰「上座神秀思惟(中略)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下缺)宿業障重。」

敦博本︰「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若〕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

(2)敦煌本︰「惠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下缺)遇悟即成智。」

敦博本︰「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愚人智(原作「知」)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前者不僅缺十八字,而把「愚」寫成「遇」,造成「遇悟即成智」的錯句。

(3)敦煌本︰「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中略)不知正法之處(下缺)經上有疑。」

敦博本︰「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嘗(原作「常」)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

原敦煌本《壇經》因為沒有這三行字,前後就讀不通。所漏掉的第一行是講神秀作傳法偈前的複雜心情,想像寫偈之後弘忍將作何種評論。第二行更為重要,認為世人不管是智是愚,所具佛性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對佛性的認識,「迷即為愚,悟即成智」,而如敦煌本那樣,則不可理解。第三行法達從外地到曹溪向慧能問對《法華經》的疑惑之處,然後成為慧能的弟子,而如敦煌本所寫的那樣,會使人誤解法達曾在慧能門下誦《法華經》七年似的。

(二)敦博本抄寫工整,字體清晰秀麗,而敦煌本抄寫雜亂,錯訛字句很多。如果以敦博本為底本,校之以敦煌本和惠昕本,便可校勘出現存最古本《六祖壇經》的善本。

在矢吹慶輝發現並發表敦煌本《壇經》之後,引起學術界極大興趣。鈴木大拙(貞太郎)用宋初惠昕本《壇經》進行校勘,1934年出版了校訂本《敦煌出土六祖壇經》。這個校本被學術界認為較好,至今仍被使用。1983年中國郭朋所著《壇經校釋》也是用這個校本作底本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校本仍不完善,不僅缺行,而且由於還有錯字,有一些字句仍難讀通,標點斷句也有許多不妥當之處。之所以有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敦煌寫本錯別字太多,無怪乎有人稱它既是「孤本」,又是「劣本」。讓我們利用日本學者的研究成果略加說明。

(19)32年松本文三郎(1869~1944)發表的《六祖壇經的書誌學的研究》(日本《禪學研究》第十七號)指出敦煌本《壇經》內的錯別字有如下幾種(括弧內是正字)︰

姓(性)、流(留)、悟(吾)、名(迷)、門(問)、鏡(境)、章(障)、量(慮)、名(明)、西(星)、敬(境)、名(命)、到(倒)、道(導)、遇(愚)、海(悔)、志(至)、議(疑)、締(諦)、德(得)、問(聞)、指(旨)、聞(文)、僧(曾)、聞(問)、敬(啟)、幸(行)、淨(靜)、摩(魔)、花(化)、性(世)、求(救)、保(報)、油(由)、性(聖)、弟(定)、懸(縣)。

此後,宇井伯壽(1882~1953)在《第二禪宗史研究》(1941年岩波書店刊)的〈壇經考〉的一文中指出,敦煌本的錯別字有五類。這裏僅舉少數例子。

(1)偏誤︰修、佛、但,作「ㄔ」偏;提、指、授、擬、拭、打、掬,作「木」偏(中略)

(2)旁誤︰誑,作誰;例,作𬾋;往,作徍。還有誤寫的,如性──情;伐──代、化;林──材;福──祖(中略)

(3)相似之誤︰家──字,宄──究,看──著,元──旡,空──害,庚──庾,之──乏,須──源,順──明,真──直(中略)。

(4)偶然之誤︰惡──西,員──圓,蘄──新,見──來,者──方,處──據,諸──知,是──事,象──蒙,大──本,內──因(中略)

 (5)音同互用︰知──智,名──迷、明,知
──至、之,門──問、聞、文,姓──性、
生、世、聖,吾──伍、俉、五,訟──誦、
頌,鏡──竟、敬、境,定──弟、第(中略
)。


此外還有將「起」作「去」,「置」作「致」,「莫」作「若」,「既」作「記」,「離」作「理」,「立」作「律」的同音或近音互用的情況(參見日本大東出版社刊《敦煌佛典和禪》「1980年」所載柳田聖山〈總說〉)應當指出的是︰其中不少錯別字不是出現一次、而是多次,如性──姓,迷──名、明,依──於,祖──福,悟──吾,坐──座,知──之,自──白,待──持等等,尤其如此。

敦博本雖然也有上面指出的一些錯別字,但數目和出現的次數都少多了。敦博本的錯別字有如下三種情況︰

(1)音同或相近而被誤寫,如︰靜──淨,貫──官,陽──楊,性──姓,又──亦,買──賣,澄──呈,授──受,息──識,悟──吾,絲──玆,智──知,此──自,坐──座,既──記、即,猶──由,憶──億,增──曾,倒──到,至──志,問──聞,達──但,愚──遇,依──幼,指──旨,嘗──常,喻──如,是──事,境──竟,憂──有,繚──遼,頌──誦,摩──磨,報──保,璩──據,知──智,密──蜜,縣──懸。

(2)字形相近而誤寫者,如︰蘄──新,差──著,問──門,直──真,若──莫,自──曰,妒──垢,愚──思,承──水,中──口,悉──迷,令──今,大──六,遠──近,雨──兩,彈──禪,見──現,過──遇,彼──破,元──无,去──法,遞──遍,當──堂,亦──立,疑──癡,被──彼,陰──蔭,含──合,若──合,少──小,定──空,解──能,恩──因,情──性,業──葉,田──因,耶──那,材──林,達──違,遂──道。

(3)其它錯訛者︰慧──事,唱──此,死──無,淨──體,惡──西,前──何,於──提,人──故,故──頓,惡──業,在──造,五──六,是──在,與──已,從──上,葉──達,凡──亂,嗔──順,本──大,心──中,是──身,離──欲,心──身,見──有,作──於,言──云。

敦煌本中多次出現的性──姓,迷──名,明,祖──褐等錯別字,在敦博本中比較少見。

有一些句子在敦煌本中錯別字太多,難以讀通,而在敦博本中沒有錯誤。例如︰


敦煌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明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白本是見本性」
敦博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
敦煌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無宗,無相無體,無住無為
本。」
敦博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
敦煌本︰「菩薩戒云︰本須白姓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云︰本原自姓清淨。」
敦煌本︰「菩薩戒經云︰我本願自性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經云︰我本源自性清淨。」


順便指出︰從敦博本到宗寶本,「我本源自性清淨」一直沿襲未變。實際上其中的「我」是「戒」之誤。此原句出自《梵網經》卷下,原文是︰「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寶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中略)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梵網經》是中國古代最流行的《菩薩戒經》。《壇經》作者略取其中的「戒,本源自性清淨」。後人訛作「我本源自性清淨」。戒的本源即為佛性,為一切佛菩薩本源。《壇經》中講的授無相戒,其實就是《梵網經》中講的「佛性戒」。要眾生悟見,皈依自身佛性和「自三身佛」,但不講授菩薩戒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故稱之為「無相戒」。

敦煌本︰「志誠曰︰未說時即是,說乃了即是。」

敦博本︰「未說時即是,說了即不是。」

以上所引敦煌本的那類文句,與惠昕本等《壇經》校對,皆可讀通,但仍有一些文句雖經校對仍難讀通,而在敦博本卻很清楚。例如︰

(1)敦煌本︰「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伐。火急急。」

鈴木校本︰「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急。」

但「火急急」是什麼意思呢﹖從上文來推斷,是催促弟子快寫偈的意思。敦博本中這句話沒有錯字,「火急急」作「火急作」,含意清楚。

(2)敦煌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鈴木校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何謂「見即未到」﹖仍不清楚。

敦博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

(3)敦煌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伐祖。」

鈴木校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代祖。」

敦博本︰「便傳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

(4)敦煌本︰「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時便悟祖處分,汝去努力。」

鈴木校本同。

敦博本︰「五祖自送能至(原作「生」)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

(5)敦煌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頭惠能奪於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犯著。」

鈴木校本同,但註︰「頭字可疑,恐誤。」敦博本消除了此誤,此句作︰「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惠能,奪衣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把著。」

(6)敦煌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唐見西方」呢﹖

敦博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原來「唐」乃「一時」之誤。

(7)敦煌本︰惠能回答智常問「最上乘」,「人心不量四等,法有四乘。」

鈴木校本︰「人心不唯四等,法有四乘。」是謂人心不只是有四等,這與下面講的有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的四乘不相應。

敦博本︰「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

(8)敦煌本︰惠能在誦〈見真佛解脫頌〉之前,說︰「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即能識佛。」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佛心眾生」呢﹖此絕非《華嚴經》上的「佛、心、眾生,三無差別」中的「佛心眾生」。因為這樣與下文之意不合。

敦博本︰「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可見,「佛心」乃是誤加。這與偈意一致。偈謂︰「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佛與眾生本無差別,若迷,佛即眾生;若悟,眾生即佛。因此,「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既然如此,敦煌本是否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呢﹖當然不是。敦博本中有不少錯訛字句、漏寫之處,可從敦煌本以及惠昕本等得到補正。

(三)敦博本的發現,使人重新考慮同種《壇經》流傳範圍和流行時間。

前面已經介紹,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六祖壇經》。僅此,可以認定在唐末宋初時期,敦煌一帶至少存在三個以上的此種《壇經》抄本。

早在1930年北平圖書舘刊四──三的西夏文專號上,發表了羅福成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殘本釋文》,把發現於內蒙古西南黑河下游地方的西夏文《壇經》殘本五葉譯為漢文。此後,日本的川上天山據此進一步研究,發現此西夏文《壇經》與敦煌本《壇經》完全一致,並考證此本《壇經》是西夏天賜禮盛國慶二年(1072)譯於敦煌地方。據此,敦煌本所據原本《壇經》有西夏文本,在十一世紀流傳在西夏所占領的地區(今寧夏、陜北、甘肅西北、內蒙一部分)。

《六祖壇經》原編於曹溪,從敦煌本、敦博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中略)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定宗旨。」及「遞相傳授」《壇經》等說法來看,它們所據的原本當是神會一派或受神會影響的禪宗後學加工改編過的。那麼,這種《壇經》是否只流傳於北方呢﹖

日本僧人在唐代到中國求法取經的很多,有的從中國北方求得《六祖壇經》回國,如圓仁(794~864)在長安求得《曹溪山第六祖惠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寶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有的也從中國南方求得《壇經》,如圓珍(814~891)從閩浙一帶(福州和溫州、台州)求得《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此外,朝鮮古刊本中也有得自唐代的《壇經》,題目與圓仁帶回的相近,是《曹溪山第六祖師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題「釋沙門法海集」。考慮到宋代惠昕改編本《壇經》題以「惠昕撰」的事實,這些明記「法海集」的《壇經》是不是與敦煌本、敦博本是同一類型之本呢﹖還是比它們更早的《壇經》本呢﹖這個問題也許在今後發現有關新資料時可以解決。

敦博本當抄於唐末至宋初,西夏文《壇經》譯於西元1071年,相當於北宋中後期,二者所據原本與敦煌本相同,而敦煌本也抄於唐末宋初之際。由此可以推論在唐宋之際此種《壇經》相當流行,是代表禪宗的正統思想的。

宋初惠昕嫌「古本文繁」,在乾德五年(967)重編,「分為兩卷,凡十一門」。此後,惠昕本《壇經》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有周希古的刊本,政和六年(1116)有存中的刊本,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有晁子健的刊本,這些刊本都傳到日本,並有寫本或覆刻本保存到現在。此外,北宋‧契嵩(1007~1072)在至和三年(1056)將所得到的「曹溪古本」編為三卷。可以認為︰直到契嵩改編《壇經》時,社會流傳的《壇經》有敦煌本和敦博本的原本系統、惠昕改編本系統,還有其它「古本」系統的《壇經》。

《六祖壇經》是研究慧能及其所創立的禪宗南宗思想的基本文獻。敦博本的發現,推翻了敦煌本是「天下孤本」的結論,將兩本互校,將有助於對慧能和禪宗作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の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と禪》。


分別說部

部派佛學用語。又作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音譯為毗婆闍婆提、毗婆闍縛地。自語意上觀察,「分別說部」指主張分別說的部派,「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是指主張分別說的人(或師)而言。

所謂「分別說」,是與「一說」相對的術語。印度部派佛教初期,上座部是主張「分別說」的,認為對於釋尊所說的教法應該分別加以解釋,應該作不同層次的分析論究。亦即應該區分為假名說或真實說,真諦或俗諦,了義或不了義。而大眾部是主張「一說」的,亦即認為對於釋尊的說法,後人應作全盤肯定的解釋,而不必用「分別說」的態度去作進一步的區分。

在部派佛教逐漸分化之後,「分別說部」一詞所指的內涵逐漸複雜,已非早期之上座部可以概括。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異部宗輪論》、《論事》、《善見律毗婆沙》等書中,皆有分別說部的資料,但是對於分別說部究竟屬於那一部派,則眾說紛紜,並無確定資料可供依循。可以明白理解的是,在《大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分別說部」,顯然是說一切有部所評斥的對象。亦即指在部派佛學之中,分別說部是持論與說一切有部大不相同的佛教學派或團體。但是到底這一學派是小乘二十部派中的那一派,則不得而知。

在近代學者的研究中,分別說部的歸屬雖然較前明朗,但仍無法作最後定論。玆依論文發表之先後,列出中日佛教學者的研究結果如次︰

(1)日本‧赤沼智善以為,分別說部就是化地部(《宗教研究》二卷五號)。

(2)日本‧木村泰賢以為,分別說部是指南方上座部、飲光部,及大眾部末流之若干部派(《宗教研究》二卷六號)。

(3)呂澂在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分別說部,只是泛說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與方法者,並未確定是指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部,也有南方上座部,甚至於也有案達的大眾部。但是,上座系與分別說部的關係最為密切。此外,呂澂在〈阿毗達磨泛論〉文中,又謂分別說部是西北印度之大眾、上座二部末派之混合派。

(4)印順以為,分別說部是指銅鍱部、飲光部,或指泛稱分別說部的大陸學派──在罽賓地區流行的化地、法藏、飲光部。尤以化地部為主流。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分別論者的部派問題
《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於北方罽賓(Kaśmīra)區的化地、法藏、飲光──三部。對勘《異部宗輪論》,與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1)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緣起是無為,(3)阿羅漢無退,(4)有齊頂阿羅漢,(5)隨眠心不相應,(6)無中有,(7)四諦一時現觀,(8)過去未來是無。

《大毗婆沙論》說︰「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涼譯《毗婆沙論》,就作「彌沙塞部」。《大毗婆沙論》說︰「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而晉譯《鞞婆沙論》,就作「毗婆闍婆提」。化地部與分別論者,在古代譯師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毗婆沙論》卷十八說︰「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異部宗輪論》說︰「此(化地)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之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比對二頌,雖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說不是同一的。這一頌,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譯為︰「無明心貪愛,五見及諸業。」更為相近。

分別說系的法藏部(法密部)與飲光部,由於《異部宗輪論》所說太簡,無法與《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相比對。據《雜心阿毗曇論》說︰「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這是一時見諦的頓現觀說,與分別論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毗婆沙論》,法密部與分別論者說,有二則不同︰(一)分別論者立四相是無為;法密部說,三相有為,滅相無為。(二)分別論者以心的有力或無力,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進、懈怠,為身力與身劣。這二義雖所說不同,而思想還是非常接近的。《大毗婆沙論》的飲光部義,僅「異熟未生,彼因有體」,也見於《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稱之為分別論者,已如上所說。

《異部宗輪論》說︰法藏部「餘義多同大眾部執」;飲光部「餘義多同法藏部執」,也就是多同大眾部說。其實,化地部也還是多同大眾部執,如上所舉八則,除第四則不明外,都是與大眾部相同的。而《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化地部義,如︰預流有退,道支無為,五識有染有離染,這也是與大眾部說相同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所說也多分與大眾部義相合,如︰(1)心性本淨,(2)世尊心常在定,(3)無色界有色,(4)道是無為,(5)預流得根本靜慮,(6)佛生身是無漏。

這麼說來,化地、法藏、飲光──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非常接近,這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異部宗輪論》,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屬於上座系統的學派,怎麼立義反而與大眾部接近呢﹖這好像是很離奇的。於是素來系統不明的分別論者,或以為上座學派而受有大眾部的影響,或以為是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這種解說,是根源於一項成見;從成見而來的推論,自然是不會正確的。在一般的習見中,大眾部是這樣的,上座部是那樣的,壁壘分明。而分別說系,從上座部分出,而立義多與大眾部相同,那當然要解說為︰受了大眾部的影響,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們相信︰思想的開展,是「由渾而劃」的;「作始也簡,終畢也鉅」的。那末,大眾與上座部的分立,到底為了什麼﹖當時的大眾部教義,就如《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嗎﹖從上座部而分為分別說與說一切有,又為了什麼﹖當時的說一切有部,教義就與《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相同嗎﹖當時的分別說部,就如銅鍱部七論所說的嗎﹖當然都不是的。大眾與上座,說一切有與分別說的分立,起初為了某些根本論題,與學風的傾向不同(後來的支派,不一定為了這些)。基於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漸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學派。在同一學系中,起初是含渾的,逐漸發展,而現出內部的對立思想。這些不同,可能反與另一學系一致。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問題。如上一章所說,說一切有部,不限於阿毗達磨論師,譬喻師也還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於分別論者嗎﹖所以,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佛教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如以為《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為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那末化地、法藏等學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嗎﹖學派間的相互影響,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說分別論者──分別說部受大眾部的影響,而不是大眾受分別說部的影響嗎﹖《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實為分別說部中,大陸學派的一般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極大。在說一切有部(與後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這是邪惡的分別,存有厭惡與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體佛教的開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貢獻。

(一)分別說部,是重僧伽的,重毗奈耶的;開展於印度本土的分別論者,始終保持了這一傳統。依《異部宗輪論》說,大眾系各部的教學,重心在發揚佛陀聖德的圓滿。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羅漢,以阿羅漢為不究竟的宣言。對於這,分別論者也一樣的頌揚佛德(譬喻師也有同一傾向),如說︰「佛生身是無漏。」「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

分別論者雖頌揚佛的聖德,但並不低抑阿羅漢與僧伽。所以,佛的生身無漏,法藏部說︰「阿羅漢身皆是無漏。」與佛並沒有差別。化地部說得最為徹底,如《異部宗輪論》說︰「僧中有佛。(中略)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

法藏部雖推重佛的功德,但也還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現實人間的佛陀為宗依的。重(聲聞)僧伽,重阿羅漢,也當然會重毗奈耶(對大眾部說,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陀行了。

(二)分別論者與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在某些問題上,有共同的傾向。

(1)讚頌佛德,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說︰「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中略)如彼讚佛,實不及言。」

分別論師的讚頌佛德,與譬喻者一樣,在阿毗達磨者看來,不免言過其實。對分別論者的批評,也與對法善現(馬鳴)(Dharma-subhūti)、達羅達多(Dharadatta)等「文頌者」,採取同樣的態度。

(2)分別論者雖沒有被稱為持經者,但從《大毗婆沙論》引述來說,大抵是直依經文而立義的。依經立義,所以契經所沒有說的,也就不會建立了。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六說︰「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這一主張,在《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這樣說︰「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

這麼看來,被稱為「著文沙門」的分別論者,是上座系統中重經說的學派。《三論玄義》有這樣的傳說︰
「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謂毗曇最勝,故偏弘之。(中略)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這項傳說,順於北方所傳的部派分流說。但至少可以說明︰上座部系,是有經律論──三藏的。說一切有部偏宏阿毗達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經的。說一切有與上座分別說的分立,決非因於重經或重論。但在這二系的發展中,(傳於海南的銅鍱部外),分別論者的阿毗達磨,停滯而不再開展,重於經說;而說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毗達磨,這也是事實。在這個意義上,覺得說一切有部的譬喻者,雖稱為「持誦修多羅者」,不免深受阿毗達磨論宗的影響。《大毗婆沙論》所引的譬喻師義,很少是引經立義的。

(3)以世俗現喻來說明,與譬喻師相同。《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舉銅器(頗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緣草木喻;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更明顯的,被指為︰「彼依假名契經,及依世俗言論。」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彼非素怛纜,非毗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麤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

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者與分別論者,論理方法是不盡相同的。阿毗達磨論者,分別諸法,而達一一法自性。這一一法自性,是體用一如的。在前後同時的關係下,現起剎那(即生即滅的)作用。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稱之為「道理極成真實」。而分別論者,依假名契經(佛的隨俗說法),世俗言論,世間比喻,以說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體用不同︰「心性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捨死有。」「行行世時,如器中果。」近於常識的,通俗的論義,是分別論者的特色。這點,譬喻師一分相近,與大眾系更為切近。

(三)分別論者教義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傾向於唯心論,這如《大毗婆沙論》說︰「無色界有色,如分別論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有心。」

有情為心色的綜合體︰沒有物質的有情,沒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會有的,也是難以想像的。這一根本的立場,或許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眾部及說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師,曾取同一的見解。經說色受想行識不離,壽暖識不離,都證明了這一論題。在過未無體(大眾系,分別說系)的思想中,這是更重要的。如生於無色界,而現在沒有色法;得二無心定,生無想天,而現在沒有心︰那怎麼能引生未來的色與心呢﹖豈不成為無因而生嗎﹖心色相依不離的有情觀,不僅是現實而易於理解的,也是過未無體論者所應有的見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則下,心識(如六識)顯有間斷的情形,那當然要成立深潛的細心了。傳說上座部本計,「別有細意識」,銅鍱部立「有分識」,分別論者說「滅盡定細心不滅」。這是在一般的,間斷的,麤顯的現象下,發見深隱的,相續的,微細的心識。從心色不離的見地,化地部立三蘊︰剎那滅蘊,一期生蘊,窮生死蘊。又立二慧︰相應慧,不相應慧;大眾部及分別論者,說纏與心相應,隨眠與心不相應,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應用。從後代大乘佛學來看,這是本識論、種子論的先聲,為過未無體論者最合理的歸趣。

分別說者的細心相續說,傾向於一心論,一意識論。這一思想,與心性本淨說,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說一切有部,及其有關的學派,對心性本淨說,是不能同意的,認為無經可證。但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是有經證的。現存銅鍱部所傳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淨的經說。《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這樣說︰「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中略)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污心。」

《大毗婆沙論》的「一心相續論者」,也與分別論者的思想相近。細心說與心性本淨說,分別說者與大眾部,取著共同的立場。對大乘佛法來說,有無比的重要性!

分別論者的傾向,與譬喻者一樣,由色心相依而重於心。例如說︰壽暖識三相依,而壽命是依識而住,隨心而轉的。身力與身劣,認為並無實體,由於內心的力與無力。法藏部就解說為精進與懈怠。身力的強弱,解說為內心所決定,這是傾向於唯心論的明証。

(四)分別論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無為說的發達,這是與大眾部的思想,大體一致的。無為,佛約離煩惱而解脫的當體說,以不生不滅來表示他,因而引發了無為思想的開展。論究佛法的某些問題,如有永恆常爾的,寂然不動的,就稱之為無為,看作無關於變化的實體。說一切有部,成立三無為──擇滅、非擇滅、虛空,而大眾及分別論者,提出更多的無為說。如大眾部立九無為,化地部也立九無為︰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也立九無為。雖九無為的內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對真常無為思想的重視,可說完全一致。《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所說的無為,有︰(1)緣起是無為,(2)三種(擇滅、非擇滅、無常滅)滅是無為,(3)諸有為相是無為,(4)沙門果是無為,(5)世體是常,(6)道是無為。

其中,擇滅與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贊同的。有為相中,法藏部說滅相是無為,與無常滅是無為相合。緣起無為,沙門果無為,是分別論者所共的。道是無為,與大眾系的說假部同。世體是常,與譬喻師同。分別論者的無為說,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的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

分別說者──分別論者,屬於上座部的學統,而在教義上,近於大眾部,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較遠。大眾部與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經及思想方法上,起初應有師承與學風的不同,但決非壁壘森嚴的對立。在印度佛教的開展中,除分流於錫蘭的銅鍱部,罽賓山區的說一切有部,繼承上座部古說,而為阿毗達磨的更高開展外︰以恆河流域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眾系,分別說系,犢子系,都有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傾向。與說一切有部有極深關係的犢子系,說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師,還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況分別說者呢!所以,說分別論者為大眾部所同化,不如說︰這是分別說系,在印度本土開展的自然演化。

◎附二︰André Bareau著‧郭忠生譯〈分別說部之思想〉

在部派佛教一般問題研究中,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是最為困難的部分。它的問題在於︰究竟分別說部是否為單一部派,抑或指由多數略具異質性之部派所構成之部派集團。如係前者,即應明確的指出它是那一部派,其教理及傳承之特點何在;如果是後者,則必須確立各該不同部派共同之處,以及儘可能找出究竟是何等部派構成此一集團。

很早以前開始,現代學者即嘗試解決此一問題,但見解並不一致,莫衷一是。某些學者本身在經過一番深入研究文獻資料後,反而不願表達明確之見解,而這些學者一般都是對於相關資料之來龍去脈有相當認識之人。

我們必須承認,此問題之所以會盤根錯節,糾纏不清,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後代之註解者,他們所提供之資料並不確定,而且不是他們個人單純假設而已。在此,我們首先應說明「Vibhajyavādin」乙詞之意義︰「主張『分別』(vibhajya)理論之人」或是「主張不同理論之人,所以是異論者。」此一語詞往往因為使用之人不同而賦予各別之意義。

(一)早期文獻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之《大毗婆沙論》大約在西元200年左右集出,它是現存關於分別說部之文獻中,時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文獻。《大毗婆沙論》收錄了相當數量關於分別說部之理論,形成了相當廣泛的教理系統,這我們將在下文加以說明。分別說部通常就是指與應理論者(yuktavādin)持相反見解之人,所謂應理論者即是主張正確理論之人,在《大毗婆沙論》中,應理論者就是指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而在本文下面所引之《大毗婆沙論》論文中,分別論者即是異論者,「好持異論,立惡法,遮善法」。所以《大毗婆沙論》似乎就是以分別論者之名來稱呼一般的異論者,亦即不贊同《大毗婆沙論》思想之人,在此情況之下,其作者即不可能或沒有想到要明確的指出其論敵究係何人。所以《大毗婆沙論》使用分別論者乙詞就是泛指說一切有部毗婆] 師以外之人,而指我們多在前面嘗試加以說明的多數部派所構成之集團。

依《俱舍論》之記載,世親認為︰「……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此處可以確定飲光部(Kaśyapiya)就是持此一看法,所以它就是分別論者。但分別說部是否僅指飲光部﹖世親並沒有回答此一問題。

眾賢(Saṁghabhadra)很明確的區分所謂之「增益論者」(補特伽羅論者,cpudgala-vādin)、「剎那論者」、「都無論者」、「假有論者」(prajñaptivādin)以及「分別論者」,而最後一種的見解是︰「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果業』。」所以他的看法與世親相同。

婆藪跋摩(Vasuvarman)在其《四諦論》固也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假名部),而他認為分別說有一項主張︰「一切有為(saṃskṛta)皆苦,由無常(anitya)故。」不過這應是說假部之立場。

最後,(西藏所傳)清辯(Bhavya,跋毗耶)關於部派分裂之第一說,即西北印度之說法(按此一地區為說一切有部之化區),卻將分別說部列入說一切有部之中,這在形式上顯然與《大毗婆沙論》所傳相互矛盾。清辯之說法是︰「在其(說一切有部)本身,有的人認為︰『不感果之過去業是存在的。未來以及已感果之業則不存在。』因為這種分別(vibhajya),他們在說一切有部之中被稱為分別說部。」上開見解是飲光部之立場,所以這點也與世親及眾賢之傳述一致。

(2)錫蘭上座部之大寺派(Mahāvihāra)多次自稱為分別說部。

在華氏城(Pātaliputta)結集時,阿育王(Aśoka)問︰佛陀之教理究竟是什麼﹖該結集之主持人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aggaliputta)則告訴阿育王說佛陀主張分別說(vibhajjavaādī)在此之後,目犍連子帝須接著說︰佛陀既不是常見論者(sassatavādī),也不是斷滅論者(ucchedavādī);既不是有想論者(snññīvādī),也不是無想論者(asaññī-vādī)等等……。而是在面對此等重大問題時,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分別(vibhajja)每一教理的正反立場。但是此一相當後出之解釋(西元五世紀時)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按此方式,則每一佛教者都是分別論者。實際上,在諸部派所共傳之《梵網經》,(Brahma-jālasūtra)中,已對此一態度有所說明,所以不能和上座部之大寺派一樣,以此一角度來成為區別佛教部派的標準。另一方面,在佛教結集大會上,這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為正統之標準,因為它是所有參與集會者所共同採取的。所以,在西元五世紀時,上座部(Theravā-din)很可能,特別是大寺派,仍然認為自己是分別論者,用以顯示他們承續著華氏城結集的正統地位,而此一結集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在位時舉行的,亦即已有七百年之久。但是在此角度之下,分別說部此一語詞的特殊含義因而無法彰顯。

(3)根據清辯(Bhavya)所引(第三說)正量部(Sammatīya)之傳說,分別說部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而出,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銅鍱部(Tāmraśātīya)及飲光部(Kāśyapīya)。此處應注意者,飲光部也在此一集團之中,而世親、眾賢以及清辯所引第一說之作者所認之飲光部之基本主張,即是分別說部所持有者。再者,錫蘭上座部自稱分別論者同樣也應屬於此一集團,他們與化地部有密切之法統關係,殊無可疑。

(4)而清辯(Bhavya)所引(第二說)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之傳說,分別說部則與上座部(Sthavira)及大眾部併列為根本部派集團,鼎立而三。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及銅鍱部。此一傳說與上述正量部所傳雖各有獨立之來源,但內容完全一致,所以應可視之為事實,至極灼然。

綜合以上說明,上述四種傳說(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大眾部)都是西元五世紀以前印度之資料,經過比對檢校之後,可知就下列數點而言,完全一致或是並無不符之處︰

a.分別說部並不是說一切有部。

b.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中之一派。

c.上座部(錫蘭),以及與之有密切法統關係之化地部都是分別說部的構成部派。

d.從化地部分裂出來的法藏部也是分別說部。

e.銅鍱部,雖然我們對它認識有限,應該也是屬於此一集團。

f.分別說部是指犢子部(Vātsīpatrīya)以外反對「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之上座部(Sthavira)。在阿育王所護持之華氏城結集之後,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分裂成二大集團︰說一切有部,此派主張「一切有說」;以及反對「一切有說」之分別說部。而分別說部之領袖應是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oggali-putta),他就是在說一切有部論書《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中,批評「一切有說」之「目連沙門」(Maudgalyāyana),這點前經La Vallée-Poussin指明,《識身足論》把「目連沙門」的名字列在著作之開端,他成為該著作之一部分。嗣後,分別說部又分出許多部派。首先,毫無疑問的,在西元前三世紀末葉,它分裂為二部派︰化地部及飲光部。前者全然反對「一切有說」;後者則採取較為調和之立場。其後,又因為不同之事緣而成立新的部派︰錫蘭上座部,印度北部及南部之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

(二)後代文獻

(1)真諦(Paramārtha,六世紀前半葉)在其所譯世友(Vasumitra)之《部執異論》,將梵文之Prajñaptivādin(說假部)譯為「分別說部」,唯「分別說部」應係梵文Vibhajy-avādin之譯語,較為正確。而真諦在註解世友《部執異論》時,曾說此一分別說部之創立者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且大迦旃延提出其見解用以分別(vibbajya)其所由分裂而來之多聞部(Bahuśrutīya)之思想,所以此一新成立之分別說部應該稱為多聞分別說部(Bahuśrutīya-Vibhajyavādin),較為精確。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說︰「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此一說法顯然採自真諦之作品,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說法難以理解,而且是一偏之見。我們絕不能據而認定分別說部就是說假部,特別是《大毗婆沙論》,世親及眾賢所指的分別說部以及上座部,尤屬顯然。

(2)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又說︰「……分別說部,諸邪分別,皆名毗婆闍婆提,即大眾(Mahāsāmghika)、一說(Ekavyāvahā-rika)、說出世(Lokottaravādin)、雞胤部(Kaukkutika)。」然而,此四部派與說假部截然有異,且說假部是這些部派中最慢成立的。惟此一說法並非全然不可信,因為此四部派全部均反對「一切有說」,而大眾部的部派並沒有參與阿育王時期的華氏城結集,且說一切有部及分別說部即是由此一結集而告分裂。這將可以說明為何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眾部是在阿育王時期分裂︰它們將二次分裂及二次在華氏城舉行的結集混在一起,而且二次都是大眾部佔得上風;但是在第二次的時候不再僅是大眾部,大部分之上座部亦一同訶斥「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以上當然僅是一種假設的推想,但無論如何,在本質上,大眾部也如同大部分之上座部一樣,反對「一切有說」,因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將大眾部之主張列入分別說部之見解中,即無足為奇。

(3)普光約伋與窺基同時,且同為玄奘之弟子,在其《俱舍論記》說︰「說非盡理,半是半非,更須分別,故名分別說部。」此一解釋顯然是本諸字源學而論,吾人還是無法理解。

(4)惠沼則較後出,而為玄奘及窺基之弟子,在其《成唯識論了義燈》說︰「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論,故《攝(大乘)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Mahiśāsaka);《婆沙》中分別(論者)傳說是正量部。」La Vallée-Poussin的看法是︰「此點難以理解︰《攝大乘論》引用化地部之《阿含經》,而未提及分別說部;《大毗婆沙論》似乎沒有提及正量部。」不過,《大毗婆沙論》是西元二世紀末葉之作品,在當時,正量部尚未取得如它在西元七世紀時的重要地位,而《大毗婆沙論》確實是把正量部列於犢子部之中,此在西元七世紀時,形勢恰好相反,玄奘及義淨即把犢子部列於正量部之中,如果檢視《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則可認定《大毗婆沙論》認為正量部是微不足道的部派。但最重要的是,從惠沼的註解看來,顯已證明惠沼認知不足,且深受此問題的困擾。首先,他在二種假設之間依違不定,而該二種假設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分別說部並不是大乘之部派。而且分別說部也不應該被解為是「小乘諸部皆名分別」,因為《大毗婆沙論》、世親、眾賢等等,均傳述說一切有部不是分別說部,此在本文前面已經加以證明,不容置疑。而惠沼最後固然列出化地部及正量部,但後一說法又是不正確的。從這明顯的錯誤相互混雜看來,使我們認為惠沼及普光(對此問題)應該是缺乏認知。這說明了他們的解釋及所呈現的矛盾,難以採信。

(5)西元七世紀時,調伏天(Vinītadeva)將分別說部列為說一切有部集團中之第七個,也就是該集團之最後一個部派。而他一方面把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及銅鍱部分別並列屬於同一集團;在另一方面,又將錫蘭上座部別列為一集團。調伏天列出五項或六項屬於分別說特有之主張,其具體內容請見本文最後,不過其內容在性質上頗具調和色彩,所以調伏天之說法殊值懷疑。實際上,我們在他所列的內容中同時可看到犢子部及化地部之基本主張,以及另一項與譬喻者(Darstāntika)相同之主張。另一項主張則因原典之記載相當艱澀(或是譯者之錯誤),以致無法加以解釋。不過,調伏天也清楚的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前者屬於說一切有部集團;後者則在大眾部集團之內。

(6)最後,顯然相當後出之《比丘婆樓沙具樓所問(經)》(Bhiksuvarsāgrapṛ-cchāśutra)則把分別說部與說假部並列同屬大眾部集團。而飲光部、化地部及法藏部則在說一切有部集團,至於銅鍱部又與多聞部並列在正量部集團。面對如此明顯的錯誤,我們即不可能希求根據此一作品的任何論據,而有所推斷。

以下是《大毗婆沙論》所述分別說部之主張︰

(1)(犢子部)分別論者欲令音聲(śabda)是異熟果(vipākaphala)。

由聖言故,如《施設論》說︰何緣菩薩感得梵音大士夫相︰菩薩昔餘生中,離粗惡語,此業究竟得梵音聲(brahmasvara),由此說故,彼便計聲是異熟果。

(2)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janmakaya)是無漏法。

(3)分別論者執︰信(śraddhā)等五根(in-driya)唯是無漏(anāsrava)。

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就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4)分別論者說︰壽(āyus)隨心轉(cittā-nuparivartin)。

如契經說︰「壽、煖、識(vijñāna)三和合非不和合。」

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5)(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asamj-ñisamāp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niruddha)。

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jīvitendriya)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6)(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sattva)而無色(rūpa)者,亦無有定(samāpatti)而無心(citta)者,若無定心,命根(jīvitendriya)應斷,便命為死,非謂在定。

(7)謂或有執︰三界(dhatu)受生,皆無中有(antarābbava),如分別論者。

問︰分別論者依何量故,執無中有﹖答︰依至教量,謂契經說︰「若有一類造作增長五無間業,無間必定生地獄中。」既言無間必生地獄,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伽他(gāthā,原文作sūtra,有誤)說︰「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將近琰魔王(Yama),欲往前路無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既說中間無所止處,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說過難證無中有,謂影光中無間隙,死有生有應知亦然。

(8)或復有執︰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是無為(asaṃskṛta)。

(9)有餘復執︰道(mārga)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唯一無上正等正覺菩提(anuttarasamyakasambodhi)常住不滅,隨彼彼佛出現世間,能證者雖異,而所證無別……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證舊道,故知聖道定是無為。

(10)分別說部建立︰貪欲(abhidhyā)、瞋恚(vyāpāda)、邪見(mithyādṛṣṭi)是業(karman)自性(svabhāva)。

如契經說︰故思(cetanā)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pāpa)不善(akuśala),能生眾苦(duḥkha),感苦異熟(vipāka)。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

(11)分別論者作如是言︰自性(svabhāva)善者謂智(jñāna),相應(samprayoga)善者彼相應識(vijñāna),等起(samutthāna)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paramārthatas)善者謂涅槃(nirvāṅa)。由四緣說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穩。

(12)分別論者讚說︰世尊(Bhagavant)心常在定。

善安住念(smṛti)故。

(13)分別論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āvarana)故。

(14)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vibhavatṛ-ṣṇā)者,通見(darśana)修所斷(prahā-tavya),如分別論者。

彼說意言︰三界無常(anityatā),說名無有(vibhava),能緣(ālambana)彼貪(kāma),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bhā-vanā)所斷,彼愛(tṛṣṇa)亦通二種。

(15)謂或有說︰有十二顛倒(viparyās)︰八唯見(darśana)所斷(prahātavya);四通修(bhāvanā)所斷,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saṃjñā)顛倒、心(citta)、見(drsti)顛倒;於苦(duḥ-kha)起樂(sukha);於無我(anātmaka)起我(ātman);於不淨(aśuddhi)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

(16)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sāsrava)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7)或有說︰四聖諦一時現觀(abhisamaya),如分別論者。

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18)或有執︰(阿羅漢)定無退(parihāni)起諸煩惱(kleśa)義,如分別論者。

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如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

(19)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bodhipāksi-ka),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20)或有說︰無色界(ārūpyadhātu)有色,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名色(nāmarūpa)緣識(vijñānapratyaya)、識緣名色。」無色界既有識,亦應有名色。餘經復說︰「壽(āyus)、煖(uṣma)、識(vijñāna)三恆和合不相離,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無色界中既有壽識,亦應有煖(uṣma)。餘經復說︰「離色受想行,不應說識有去來住,有死、有生。」無色界中既得有識,亦應具足有四識住。

(21)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dhyāna)建立支(anga)。

如契經說︰「毗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陣那苾芻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vitarka)、伺(vicāra)、喜(prīti)、樂(sukha)、心一境性(ekāgracittatā)。」彼鄔波索迦(up-aāsaka)既不問上靜慮支,彼苾芻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

(22)分別論者說︰「有齊頂」(samaśīrsin)阿羅漢(故),彼說︰世尊弟子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命終時,煩惱(kleśa)、業(karman)、命(jīvita)三事俱盡,不由聖道(āryamārga)得阿羅漢果。

(23)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有作是說︰貪(kāma)瞋(dveṣa)癡(moha)相應(samprayukta)心得解脫(vimukti)。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

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dravya)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24)復有執︰五法是遍行(sarvatraga),謂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見(drsti)、慢(māna)及心(citta),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25)或有執︰身力(kāyabala)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

彼作是說︰心有力時(balavant),說為身力。心無力(abala)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26)謂或有執︰擇滅(pratisamkhyānirodha)、非擇滅(apratisamkhyānirodha)、非常滅(anityatānirodha)……此三種滅(nirodha)皆是無為(asaṃkṛta)。

(27)有作是說︰涅槃有學(śaiksa)、有無學(aśaisksa)、有非學非無學(nevaśaiksā-śaiksa)(等三種),如犢子部。(譯按︰此一說法應參照下述第(28))

(28)分別論者所說有二︰(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29)有執︰諸有為(csaṃskṛta)相(lakṣaṇa)皆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dravya)是有為,性(bhāva)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0)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所問二結〔戒禁取結(śīlavrataparāmarśa)、疑結(vicikitsā)〕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二結,欲界(kamadhātu)是不善(akuśala);色界(rūpadhātu)、無色界(ārūpydhātu)是無記(avyākrta)。

若法(dharma)是無慚(hrī)無愧(apatrāpya),自性與無慚無愧相應(sam-prayukta),是無慚無愧等起等流果(niṣyandaphala。譯按︰原文作srotāpan-naphala,有誤)是不善,色無色界煩惱不爾,故是無記。

(31)或有說︰諸法攝(samgṛhīta)他性(pa-rabhāva),非自性(svabhāva)攝,如分別論者。

餘經亦說︰「於五根(indriya)中,慧根(prajñendriya)最勝。」慧根能攝諸餘四根,然彼慧根與四根異而說能攝,故知諸法皆攝他性,非自性攝。(按︰以下又引多部契經證成此說)

(32)或有說︰四沙門果(śramaṇyaphala)唯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33)或有執︰世(kāla,時間)與行(saṃs-kāra)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kāla,時間)體(dravya)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轉入彼器。

(34)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laukikagradhar-ma)相續(samtati)現〔而非一念現前(ekacittaksanika)〕。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1}時相續(kālasam-tati),{2}生相續(utpādasamtati),{3}相似相續(samasamtati)。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

(35)復有執︰嫉(īrṣyā)、慳(matsara)二纏(samyojana);梵世(brahma-loka)亦有,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大梵天王(Devarājā Mahāb-rahma)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答摩(Gautama)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

(36)或有執︰不染污(aklista)心(citta),亦令有相續(samtati),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菩薩正知(samyagaviñaṇa)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既有正知入母胎者,正知即在不染污心故,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37)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mūlasamāpatti)。

依契經故。如說︰「慧(prajñā)闕無靜慮(dhyana);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

(38)分別論者又說︰隨眠(anuśaya)是纏(paryavasthana)種子(bīja)。

(39)隨眠自性(svabhāva)心不相應(citta-viprayukta)。

(40)諸纏(paryavasthāna)自性與心相應(cittasamprayukta)。

(41)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識」(bhavangavijñana)。

就《大毗婆沙論》所列分別說部之主張加以研究,它與其他部派之主張相同或相異的情形如下︰


┌─────┬─┬─┬─────┬─┬─┐
│部 派│同│異│部 派│同│異│
├─────┼─┼─┼─────┼─┼─┤
│大眾部 │16│ 0│案達羅派 │ 8│ 3│
│化地部 │10│ 0│北山住部 │ 2│ 2│
│譬喻者 │ 6│ 0│犢子部 │ 3│ 3│
│舍利弗毗曇│11│ 5│正量部 │ 1│ 5│
│上座部 │ 5│15│說一切有部│ 0│40│
└─────┴─┴─┴─────┴─┴─┘


由於此處略去大多數部派的教理,所以上開圖表應可認為起碼其同異關係在這些數字本身即可看出來。它與大眾部及化地部之主張相同,這點最值注意。不過它與《舍利弗阿毗曇論》、譬喻者及案達羅派(Andhaka)有部分相同亦不可忽視。

首先,我們審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而提出之假設︰分別說部是飲光部嗎﹖就本文上開資料所示,在教理上,分別說部一方面與大眾部,另一方面又與化地部及法藏部有密切的關係。然而,若綜合世友、清辯及《舍利弗阿毗曇論》所述之資料,卻可以證明與法藏部思想非常接近的飲光部,其教理也應該是與大眾部一樣,與分別說部關係綦切。由此可證實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飲光部是分別說部。

但飲光部是否為唯一的分別說部﹖此點與上述三位大師之傳述相反(其中,世親及眾賢學識博洽,無待詳述),而《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中,沒有一項曾被其他學者列為是飲光部之立論。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多次明白的列出飲光部在本體論方面的根本立場。從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顯然認為飲光部及分別說部還是有所區別,所以縱使在《大毗婆沙論》作者的心中,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但飲光部顯然不是唯一的分別說部。

相同的,《大毗婆沙論》也區別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譬喻者及犢子部,而多次提及此等部派的名稱。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有時候還把某些主張並列為分別說部與譬喻者(四次)、大眾部(一次)或犢子部(一次)的共同見解。這似乎可以證明在《大毗婆沙論》的作者心中,分別說部上述三部派並非同一。而《大毗婆沙論》兩次提及分別說部與法藏部見解不同(譯按︰參看《大毗婆沙論》,大正27‧154b~198a)。這似乎同樣也可以證明分別說部與法藏部有別,除非我們必須把此一情形瞭解為︰法藏部所主張的二種見解是與其他的分別說部不同。而這種假設實際上相當具說服力,因為在該二種分別屬於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見解更足以證明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

依上面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推定《大毗婆沙論》所指以分別說部為名之異論者,是共指飲光部、化地部、法藏部以及相關部派之全體﹖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反對此一見解,但是有一點顧慮使我們有所保留。事實上,《大毗婆沙論》時常訶斥根本化地部、上座部、大眾部及經部(Sautrāntika)一項本體論之主張,不過卻沒有明指究竟是那一部派︰「過去(atīta)未來(anāgata)無實體性。」但是此一主張之後卻總是與下述之主張相接在一起,並形成顯然不可分割之整體︰「現在(praty-utpanna)是無為。」然而上開主張之第二部分,我們在其他地方均未見過。實際上,依據現存世友《異部宗輪論》之四種譯本,化地部本體論主張之第二部分是︰「現在及無為是有」,而(西藏所傳)清辯之說法是︰「現在之有為(samskṛta)是有。」從部帙龐大的《大毗婆沙論》二種(譯按︰應為三種,參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p-204~208)漢譯本,以及世友與清辯部派論著之漢譯、西藏譯本中,我們找不出有任何跡象足以懷疑上述主張之譯文有所錯誤。況且相關之註釋書也從未懷疑上開二種見解之正確意義(縱使可能有所懷疑)。那麼,這是否僅為同一主張之二種表達方式﹖這點我們一無所知,縱使此二種見解沒有矛盾,並不必然就是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確知此二種見解是否為同一學者所主張。從另一方面而論,《大毗婆沙論》所說的「現在是無為」應該與上開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時間是常,而與無常之有為不同。」具有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無為通常被解釋為是常恆與絕對的。所以該來源不明之見解即可表示為「現在是常」,此即與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相同。此項見解認為時間或現在是常恆、絕對,而有為法在時間裏移動、變化,此正與「一切有說」相反,這在評破此項見解之《大毗婆沙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與分別說部第33項見解,二者均來自同一對「時間」所持之概念︰時間是常恆不變。此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說及功能性的時間觀,截然有異。其次,如果恰如一般所信譬喻者就是經部,則譬喻者也應如經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法非實有(參看本書所列經部之第10項主張),而譬喻者也與分別說部一樣承認時間是常恆、絕對,而與諸蘊(法體)有別,從此方面而論,亦可旁證上述二項見解具有密切之關係。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應即是分別說之主張,而與該項見解之第一部分,即化地部之本體論,緊密的結合無間。

但是這樣的結果,使飲光部明顯的與《大毗婆沙論》所述的分別說部,並不相符,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所說的分別說部,也是如此,因此分別說部與飲光部不應認為是同一部派。然而《大毗婆沙論》的作者、世親及眾賢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者,殊不可能在他們的著作中,忽視其中之一,所以吾人應可確定他所稱之分別說部並不是指某一部派,而是部派之集團。另外,《大毗婆沙論》何以列出四十項分別說部之特有見解,這些見解幾乎均是他人所未提及,而僅指出批評大眾部六項、化地部十二項、法藏部四項、犢子部十一項見解,這些部派(在分別說部)的重要性即不容置疑。有人或許會質疑,《大毗婆沙論》另又有二項分別說部與譬喻者並列之見解,不過就譬喻者而言,它與說一切有部自宗有關,它很可能是從說一切有部直接分裂出來,而且是在後者成立後不久即行分裂。

有人或許會再質疑︰《大毗婆沙論》將三項顯然是說出世部之見解,列為與分別說部之共同主張(上開第(2)、(12)及(13)項)。在這三項中,又以上開第(2)項「佛生身是無漏法」,最足顯示說出世部之特色,如果《大毗婆沙論》未將之並列為大眾部與分別說部之共同見解,則本文之說明即有一難以超越之障礙。所以這一小小的結合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方面說明《大毗婆沙論》認為分別說部與大眾部有別,另一方面也證明後者對前者有重大之影響。既然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均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則另二項相關之見解同屬此二者即不容置疑,其他十三項大眾部之見解同於分別說部,更是理所當然,且此同樣也是化地部與法藏部所主張。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作者、世親、眾賢),等同於(西藏所傳)清辯所述大眾部及正量部之傳說,再加上上座部等,均認為分別說部乙詞是指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而反對「一切有說」之部派,亦即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銅鍱部。不過,這並不即指這些部派全部均接受(經《大毗婆沙論》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切見解。這些作者與覺音(Bud-dhaghosa)不同,他們均未明白的指出所謂之若干分別論者或若干大眾部究何所指,殊為可惜,且因為這種未明指之說明方式頗為一致,我們認為要予明確的補正,應不可能。

以下是調伏天所列分別說部之見解,在此僅單純的引述其說法︰

(1)有勝義(paramārtha)補特伽羅(pud-gala)。這是犢子部集團特有之根本見解。

(2)非異熟果以外之過去(atīta)是沒有的;果(phala)以外之未來是沒有的。這是飲光部特有之根本見解。

(3)不同類(不相應之類)之現在是沒有的。此點意義不明。

(4)法(dharma)不能成為無間因(sama-nantarahetu)。

(5)色(rūpa)之同類因(sabhāgahetu)亦無。

這顯然是譬喻者之第一項主張。(譯按︰參看大正29‧31b︰「不許色為色同類因。」)

最後應予補充說怫,根據多羅那他(Taranatha)所傳,分別說部與飲光部在西元七世紀時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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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生理年齡

ㄕㄥ ㄌㄧˇ ㄋㄧㄢˊ ㄌㄧㄥˊ
依照各人生理上發展的程度為標準來推定的年齡,稱為「生理年齡」。相對於實在年齡而言。


認定

ㄖㄣˋ ㄉㄧㄥˋ, 1.確定的認為。《文明小史.第四○回》:「堂倌見他們雜七雜八,穿的衣服不中不西,就認定是學堂裡出來的書獃子。」

2.法律上指未證明事實的真相,推定為或然者,稱為「認定」。


演繹

ㄧㄢˇ ㄧˋ
一種純粹形式的推理方法。要求前提與結論間具有必然性之可推關係。一般演繹法多為由普遍原理以推定特殊事象。也稱為「外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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