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 卷35 第142經 梵志品雨勢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王舍城,在鷲巖山中。

爾時,摩竭陀未生怨鞞陀[*]提子,與跋耆相憎,常在眷屬數作是說:「跋耆國人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我當斷滅跋耆人種,破壞跋耆,令跋耆人遭無量厄。」

於是,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聞世尊遊王舍城,在鷲巖山中,便告大臣雨勢曰:「我聞沙門瞿曇遊王舍城,在鷲巖山中。雨勢!汝往至沙門瞿曇所,汝持我名問訊聖體安快無病,氣力如常耶?當作是語:『瞿曇!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問訊聖體安快無病,氣力如常耶?瞿曇!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與跋耆相憎,常在眷屬數作是說:「跋耆國人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我當斷滅跋耆人種,破壞跋耆,令跋耆人遭無量厄。」沙門瞿曇當何所說?』雨勢!若沙門瞿曇有所說者,汝善受持。所以者何?如是之人,終不妄說。」

大臣雨勢受王教已,乘最好乘,與五百乘俱出王舍城,即便往詣鷲巖山中。登鷲巖山,下車步進,往詣佛所,便與世尊共相問訊,卻坐一面,白曰:「瞿曇!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問訊聖體安快無病,氣力如常耶?瞿曇!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與跋耆相憎,常在眷屬數作是說:『跋耆國人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我當斷滅跋耆人種,破壞跋耆,令跋耆人遭無量厄。』沙門瞿曇當何所說?」

世尊聞已,告曰:「雨勢!我昔曾遊於跋耆國,彼國有寺名遮和。雨勢!爾時我為跋耆國人說七不衰法,跋耆國人則能受行七不衰法。雨勢!若跋耆國人行七不衰法而不犯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大臣雨勢白世尊曰:「沙門瞿曇略說此事,不廣分別,我等不能得解此義,願沙門瞿曇廣分別說,當令我等得知此義。」

世尊告曰:「雨勢!諦聽,善思念之,我當為汝廣說此義。」大臣雨勢受教而聽。

是時,尊者阿難執拂侍佛,世尊迴顧問曰:「阿難!頗聞跋耆數數集會,多聚集耶?」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我聞跋耆數數集會,多聚集也。」

世尊即告大臣雨勢:「若彼跋耆數數集會,多聚集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世尊復問尊者阿難:「頗聞跋耆共俱集會,俱作跋耆事,共俱起耶?」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我聞跋耆共俱集會,俱作跋耆事,共俱起也。」

世尊復告大臣雨勢:「若彼跋耆共俱集會,俱作跋耆事,共俱起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世尊復問尊者阿難:「頗聞跋耆未施設者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舊跋耆法善奉行耶?」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我聞跋耆未施設者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舊跋耆法善奉行也。」

世尊復告大臣雨勢:「若彼跋耆未施設者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舊跋耆法善奉行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世尊復問尊者阿難:「頗聞跋耆不以力勢而犯他婦、他童女耶?」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我聞跋耆不以力勢而犯他婦、他童女也。」

世尊復告大臣雨勢:「若彼跋耆不以力勢而犯他婦、他童女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世尊復問尊者阿難:「頗聞跋耆有名德尊重者,跋耆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耶?」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我聞跋耆有名德尊重者,跋耆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

世尊復告大臣雨勢:「若彼跋耆有名德尊重者,跋耆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世尊復問尊者阿難:「頗聞跋耆所有舊寺,跋耆悉共修飾,遵奉、供養、禮事,本之所施常作不廢,本之所為不減損耶?」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我聞跋耆所有舊寺,跋耆悉共修飾,遵奉、供養、禮事,本之所施常作不廢,本之所為不減損也。」

世尊復告大臣雨勢:「若彼跋耆所有舊寺,跋耆悉共修飾,遵奉、供養、禮事,本之所施常作不廢,本之所為不減損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世尊復問尊者阿難:「頗聞跋耆悉共擁護諸阿羅訶,極大愛敬,常願未來阿羅訶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耶?」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我聞跋耆悉共擁護諸阿羅訶,極大愛敬,常願未來阿羅訶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

世尊復告大臣雨勢:「若彼跋耆悉共擁護諸阿羅訶,極大愛敬,常願未來阿羅訶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雨勢!跋耆行此七不衰法,諸受持此七不衰法者,跋耆必勝,則為不衰。」

於是,大臣雨勢即從坐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瞿曇!設彼跋耆成就一不衰法者,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不能伏彼,況復具七不衰法耶?瞿曇!我國事多,請退還歸。」

世尊報曰:「欲去隨意。」

於是,大臣雨勢聞佛所說,則善受持,起繞世尊三匝而去。

大臣雨勢去後不久。於是,世尊迴顧告曰:「阿難!若有比丘依鷲巖山處處住者,宣令一切盡集講堂,一切集已,便來白我。」

尊者阿難即受佛教:「唯然。世尊!」是時,尊者阿難便行宣令:「若有比丘依鷲巖山處處住者,今令一切盡集講堂。」一切集已,還詣佛所,稽首作禮,卻住一面,白曰:「世尊!我已宣令:『若有比丘依鷲巖山處處住者,悉令一切盡集講堂。』今皆已集,唯願世尊自知其時。」

於是,世尊將尊者阿難往詣講堂,於比丘眾前敷座而坐,告諸比丘:「今為汝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七?若比丘數數集會,多聚集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共齊集會,俱作眾事,共俱起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未施設事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我所說戒善奉行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此『未來有愛,喜、欲共俱,愛樂彼彼』有起不隨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有長老上尊俱學梵行,比丘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有無事處山林高巖,閑居靜處,寂無音聲,遠離,無惡,無有人民,隨順宴坐,樂住不離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悉共擁護諸梵行者,至重愛敬,常願未來諸梵行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於是,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我為汝等更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七?若比丘尊師,恭敬、極重供養、奉事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法、、戒、不放逸、供給、定,恭敬、極重供養、奉事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我為汝等更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七?若比丘不行於業,不樂於業,不習業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不行譁說,不樂譁說,不習譁說者;不行聚會,不樂聚會,不習聚會者;不行雜合,不樂雜合,不習雜合者;不行睡眠,不樂睡眠,不習睡眠者;不為利,不為譽,不為他人行梵行者;不為暫爾,不為德勝,於其中間捨方便,令德勝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我為汝等更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七?若比丘成就信財、戒財、慚財、愧財、博聞財、施財,成就慧財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我為汝等更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七?若比丘成就信力、精進力、慚力、愧力、念力、定力,成就慧力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我為汝等更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七?若比丘修念覺支,依捨離、依無欲、依滅盡,趣向出要,擇法、精進、喜、息、定;修捨覺支[*],依捨離、依無欲、依滅盡,趣向出要法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我為汝等更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七?七滅諍若比丘應與面前律與面前律,應與憶律與憶律,應與不癡律與不癡律,應與自發露與自發露,應與與居,應與展轉與展轉,眾中起諍,當以如棄糞掃止諍法止之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今為汝等說六慰勞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佛言:「云何為六?以慈身業向諸梵行,是慰勞法,愛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如是慈口業、慈意業。若有法利,如法得利,自所飯食,至在鉢中,如是利分,布施諸梵行,是慰勞法。愛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若有戒不缺、不穿、無穢、無黑,如地不隨他,聖所稱譽,具善受持,如是戒分,布施諸梵行,是慰勞法。愛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若有見是聖出要,明了深達,能正盡苦,如是見分,布施諸梵行,是慰勞法。愛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我向所言六慰勞法者,因此故說。」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雨勢經第一竟(三千七字)

[校勘]

「含」,聖本作「鋡」。[*]

聖本無「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十三字。

「第」,明本作「第十」。

「十」,大正藏原為「一十」,宋、元二本作「十一」,明本作「二十」,聖本作「十」,今依據聖本改作「十」。

「何」,聖本作「阿」。

「和」,大正藏原為「惒」,今依據聖本改作「和」。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鷲巖山」,巴利本作 Gijjhakūṭa pabbata。

「陀」,聖本作「他」。[*]

「未生怨鞞陀提子」,巴利本作 Ajātasattu Vedehiputta。

「跋耆」,巴利本作 Vajjī。

「雨勢」,巴利本作 Vassakāra。

聖本無「國」字。

「和」,大正藏原為「惒」,今依據聖本改作「和」。

「羅」,大正藏原為「邏」,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羅」。

「遮和羅」,巴利本作 Sārandada。

聖本無「阿難執拂侍佛,世尊迴顧問曰:「阿難!頗聞䟦耆數數集會,多聚集耶?」尊者」二十八字。

「白」,聖本作「句」。

元、明、聖三本無「者」字。

「一」,明本作「七」。

「俱」,聖本作「具」。

聖本無「彼」字。

「宴」,聖本作「燕」。

「時」,聖本作「持」。

聖本無「博」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精」字。

「支」,聖本作「枝」。[*]

「擇」,聖本作「釋」。

大正藏無「法」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聖本無「得」字。

「勢」,宋本作「舍」。

明本無「雨勢經第一竟」六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三千七字」四字。

[註解]

鷲巖山:即靈鷲山。因山頂似鷲頭、且山中多鷲而得名。位於摩竭陀國王舍城東北角。音譯「耆闍崛山」。

未生怨鞞陀提子:即阿闍世王,優婆塞名,摩竭陀國王舍城的統治者,父親是頻婆娑羅王,母親是韋提希(鞞陀提)夫人,在懷胎時命相師都說此兒會害其父,因此名為阿闍世,意思是「未生以前結怨」(「未生怨」)。長大後被立為太子,卻結交惡友提波達多,囚禁父母,自立為王,併吞諸小國,建立統一印度的基礎,並與波斯匿王交戰數次。後因殺害父親頻婆娑羅王的業報而全身長瘡,在佛前懺悔後得痊癒,並皈依於佛陀,成為佛教的大護法,並在佛滅後護持第一次的經典結集。又譯為「阿闍世毘提希子」、「韋提希子阿闍世」。

跋耆: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摩竭陀國的北方,當今印度東北部,是由八個種族組成的聯邦共和國,又稱為「金剛國」,首都是毘舍離。又譯為拔耆、跋祇、跋闍。

有大如意足:有超乎常人的能力;超級有能力。

雨勢:優婆塞名,是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大臣,以建築巴陵弗城防禦跋耆而聞名。又譯為「禹舍」、「雨舍」、「婆利迦」。

七不衰法:七個能讓國家或團體興盛不衰退的方法。又譯為「七不退法」、「七不退轉法」。

數數集會,多聚集:頻繁地集會,討論政事。《長阿含經》譯為「數相集會,講議正事」。

俱作跋耆事,共俱起:同心協力地作國事。《長阿含經》譯為「君臣和順,上下相敬」。

舊跋耆法善奉行:好好地遵守國家固有的法律。《長阿含經》譯為「奉法曉忌,不違禮度」。

不以力勢而犯他婦、他童女:不仗勢調戲、侵犯他人的妻子及女兒。《長阿含經》譯為「閨門真正潔淨無穢,至於戲笑,言不及邪」。

有名德尊重者,跋耆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共同尊敬奉養有德的師長。《長阿含經》譯為「孝事父母,敬順師長」。

所有舊寺,跋耆悉共修飾,遵奉、供養、禮事,本之所施常作不廢,本之所為不減損:整修、供奉舊有的寺廟,不中斷在寺廟的布施和禮儀。《長阿含經》譯為「恭於宗廟,致敬鬼神」。

悉共擁護諸阿羅訶,極大愛敬,常願未來阿羅訶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都共同護持聖者,極為愛戴恭敬,常希望有聖者來,已來的聖者則能安住,供養生活上各種所須,不虞饋乏。《長阿含經》譯為「宗事沙門,敬持戒者,瞻視護養,未嘗懈惓」。

此『未來有愛,喜、欲共俱,愛樂彼彼』有起不隨:每當有「對未來存在的渴愛,伴隨著貪欲、喜愛,到處喜愛、執著」,則不隨順,而離欲。《長阿含經》譯為「淨修梵行,不隨欲態」。

眾:即「比丘眾」,僧團。

供給:給予、布施。《中阿含經》卷十五〈王相應品 1〉第69經作「布施」,相當的《長阿含經》經文作「父母」。

不行於業,不樂於業,不習業:不造作業、不樂於造作業、不學習造作業。《長阿含經》譯為「樂於少事,不好多為」。

不行譁說,不樂譁說,不習譁說:不喧嘩、不樂於喧嘩、不學習喧嘩。《長阿含經》譯為「樂於靜默,不好多言」。

不行雜合,不樂雜合,不習雜合:不混雜、不樂於混雜、不學習混雜(在家或外道的人事物)。《長阿含經》譯為「不與惡人而為伴黨」。

不為暫爾,不為德勝,於其中間捨方便,令德勝:不是為了暫時的修行成果,不是為了德性更高,但在修行的道路上捨去權宜的方法,持續地讓德性更高。《長阿含經》沒有相當的句子,《增壹阿含經》譯為「起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習於禪行,忍諸法教」。

面前律:以面對面的對質來止諍。本項及以下的「七滅諍」可見《中阿含經》卷五十二第196經。【以下七條有待仔細研究確認。】

憶律:以回憶事情的發生經過來止諍。

不癡律:若比丘精神失常而犯戒,則不加怪罪,等他病癒行為恢復正常。

自發露:以公開顯現而止諍。

居:有人犯戒但不懺悔,如同在原地打轉時,以宣告該人壞品格而止諍。

展轉:以多位比丘相勸或多數決而止諍。

如棄糞掃止諍:當小諍訟拖太久未解決可能會引起更多諍訟時,以像掩覆草在糞上以蓋住氣味的方法,不計前嫌互相道歉而止諍。

六慰勞法:六個讓僧團和睦相處的原則。又譯為「六和敬」、「六重之法」。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能讓國家不敗的「七不衰法」

毘舍離的阿育王石柱的柱頭 by mself, CC BY-SA 2.5,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1762981

阿闍世王在出兵跋耆國前,派大臣雨勢向佛陀諮詢。

佛陀詢問阿難尊者,跋耆國人是否具有「七不衰法」:

  1. 時常集會討論政事。
  2. 同心協力地作國事。
  3. 遵守法律,不隨意更改。
  4. 不仗勢調戲、侵犯他人的妻子及女兒。
  5. 共同尊敬奉養有德的師長。
  6. 整修、供奉舊有的寺廟。
  7. 共同恭敬護持阿羅漢聖者,歡迎還沒來的聖者來,已來的聖者則住於安樂。

阿難尊者一一給予肯定的回覆。大臣雨勢聽了後回報阿闍世王,阿闍世王就打消了侵略的計劃,改攻為守,在恆河此岸建立了華氏城。

跋耆國人的七不衰法中,前三者為良好的政治(眾人之事),包括勤勞地集會溝通論政,根據集會的結論同心協力地執行,並且尊重以前所制的法律,不會朝令夕改而讓人民無所適從。

第四個為不犯他婦女,這是不邪淫戒的內容,也顯示有權勢的人不欺負弱勢。婦女得以安居,民眾的家庭也才穩固。

後三者則備妥了未來的資糧,包括尊重長者而有助於傳承社會經驗,尊重塔廟而慎終追遠,尊重阿羅漢而植下大福田。

前四者能讓人民現世安樂,後三者能讓人民後世安樂,現世、後世都安樂了,國家自然愈來愈強盛。

另一方面,這七不衰法也顯示了國家的凝聚力,從人民之間、個人與國家、個人與法規、個人與異性、個人與長輩、個人與鬼神、到個人與聖者間,如果都有凝聚力,自然能成為一個牢不可破的國家。

  • 能讓僧團不壞的七不衰法

在說了能讓國家不敗的「七不衰法」後,佛陀也說了能讓僧團不壞的七不衰法,第一組為:

  1. 時常集會討論僧事。
  2. 同心協力地作僧事。
  3. 遵守戒律,不隨意更改。
  4. 不被貪欲牽著走。
  5. 共同尊敬奉養有德的長老比丘。
  6. 常在閑靜無人處修行。
  7. 共同恭敬護持清淨的修行人,歡迎還沒來的清淨修行人來,已來的清淨修行人則住於安樂。

這七項大致為跋耆的七不衰法昇華為僧團應用的版本,前三者關於僧團事務的處理,第四者為內心不貪著,後三者關於出世的修習。

  • 各經中七不衰法的比對

本經所提到能讓國家及僧團不敗的七不衰法,各對應經典內容不盡相同,整理比對列表如下:

跋耆國人的七不衰法: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主題名 七不衰法 七法 七不衰退法 七不衰退法 七法
1 數數集會,多聚集數相集會,講議正事有經常的集合、時常的集合(同左)盡集一處而不散
2 共俱集會,俱作跋耆事,共俱起君臣和順,上下相敬和合地集合、和合地結束、和合地作跋耆人應該做的事(同左)上下和順
3 未施設者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舊跋耆法善奉行奉法曉忌,不違禮度不安立沒被安立的,不斷絕已被安立的,依往昔跋耆人所安立的法受持後轉起(同左)不從此間而傳至彼,亦復不從彼間傳來至此
4 不以力勢而犯他婦、他童女閨門真正潔淨無穢,至於戲笑,言不及邪不對良家婦人、良家少女強拉後強迫同居(同左)不婬他,著他女人色
5 有名德尊重者,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孝事父母,敬順師長恭敬、尊重、尊敬、崇敬那些跋耆的跋耆大老,並且認為應該聽他們的(同左)供養沙門、婆羅門,承事禮敬梵行人
6 所有舊寺,悉共修飾,遵奉、供養、禮事,本之所施常作不廢,本之所為不減損恭於宗廟,致敬鬼神恭敬、尊重、尊敬、崇敬那些跋耆的跋耆塔廟,[不論]內部與外部,不使先前所施與、先前所作合法的供物衰損(同左)不貪著他財寶
7 悉共擁護諸阿羅訶,極大愛敬,常願未來阿羅訶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宗事沙門,敬持戒者,瞻視護養,未甞懈惓對阿羅漢如法地善安排守護、防護、保護[以考量]:是否未來過的阿羅漢會來跋耆,已來過的阿羅漢會在跋耆住於安樂(同左)皆同一心,不向神寺,專精其意
結果 跋耆必勝,則為不衰長幼和順,轉更增盛,其國久安,無能侵損跋耆的增長應該可以被預期,而非減損(同左)不為他國所壞


比丘的七不衰法: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主題名 七不衰法 七不退法 七不衰退法 (同左) 七不退轉法
1 數數集會,多聚集數相集會,講論正義有經常的集合、時常的集合(同左)共集一處,皆共和順,上下相奉
2 共齊集會,俱作眾事,共俱起上下和同,敬順無違和合地集合、和合地結束、和合地作比丘應該做的事(同左)眾僧和合順從其教
3 未施設事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我所說戒善奉行奉法曉忌,不違制度不安立沒被安立的,不斷絕已被安立的,依所安立的學處受持後轉起(同左)N/A
4 此『未來有愛,喜、欲共俱,愛樂彼彼』有起不隨淨修梵行,不隨欲態不受已生起、導致再有的渴愛影響(同左)不諷誦雜書,終日策役其情意
5 有長老上尊俱學梵行,比丘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若有比丘力能護眾,多諸知識,宜敬事之恭敬、尊重、尊敬、崇敬那些有經驗且已長久出家之上座比丘、僧團父、僧團領導者,並且認為應該聽他們的(同左)N/A
6 有無事處山林高巖,閑居靜處,寂無音聲,遠離,無惡,無有人民,隨順宴坐,樂住不離念護心意,孝敬為首是林野住處的期待者(同左)不學算術,亦不使人習之,樂閑靜之處,修習其法
7 悉共擁護諸梵行者,至重愛敬,常願未來諸梵行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先人後己,不貪名利自己提起正念:是否未來過的美善同梵行者會來,已來過的美善同梵行者會住於安樂(同左)N/A
結果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長幼和順,法不可壞比丘們的增長應該可以被預期,而非減損(同左)轉進於上,修諸善法而不退轉,亦不為魔所得便


其中《增壹阿含經》有三法似乎對應到其它經後續的七不衰法中。

以下各表格中的「主題名」及「結果」皆承繼上表,因此不贅錄。

比丘的七不衰法之二: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1 比丘恭敬、極重供養、奉事佛敬佛N/AN/AN/A
2 比丘恭敬、極重供養、奉事法敬法N/AN/AN/A
3 比丘恭敬、極重供養、奉事眾敬僧N/AN/AN/A
4 比丘恭敬、極重供養、奉事戒敬戒N/AN/AN/A
5 比丘恭敬、極重供養、奉事不放逸敬不放逸N/AN/AN/A
6 比丘恭敬、極重供養、奉事供給敬順父母N/AN/AN/A
7 比丘恭敬、極重供養、奉事定敬定N/AN/AN/A


前四個為四不壞淨的對象,第五個「不放逸」為一切善法之本(見前一經),第六個為奉事長養我們的父母師長,第七個定作為發慧的憑藉。

這七個都能長養法身慧命,因此應當恭敬。除了「不放逸」以外的六個,在《長阿含經》卷九稱為「六增法」。

比丘的七不衰法之三: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1 不行於業,不樂於業,不習業樂於少事,不好多為是不樂於做事者、不愛好做事者、不樂於致力做事者(同左)不著事務
2 不行譁說,不樂譁說,不習譁說樂於靜默,不好多言是不樂於談論者、不愛好談論者、不樂於致力談論者(同左)N/A
3 不行聚會,不樂聚會,不習聚會不為群黨,言無益事是不樂於聚會者、不愛好聚會者、不樂於致力聚會者(同左)N/A
4 不行雜合,不樂雜合,不習雜合不與惡人而為伴黨沒有惡朋友、惡伴侶、惡同志者(同左)N/A
5 不行睡眠,不樂睡眠,不習睡眠少於睡眠,無有昏昧是不樂於睡眠者、不愛好睡眠者、不樂於致力睡眠者(同左)勤修其法,除去睡眠,恒自警寤
6 不為利,不為譽,不為他人行梵行不以無德而自稱譽是不惡欲求者,不受惡欲求支配者(同左)不修世榮
7 不為暫爾,不為德勝,於其中間捨方便,令德勝樂於山林閑靜獨處不以低量的勝智停留在終結的中途(同左)N/A


這七者著重在與週遭的互動,清淨且不引生五蓋。

比丘的七不衰法之四: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1 信財有信,信於如來、至真、正覺,十號具足是有信者(同左)N/A
2 戒財精勤苦行,滅惡修善,勤習不捨是活力已被發動者(同左)N/A
3 慚財知慚,恥於己闕是有慚者(同左)N/A
4 愧財知愧,羞為惡行是有愧者(同左)N/A
5 博聞財多聞,其所受持,上中下善,義味深奧,清淨無穢,梵行具足是多聞者(同左)N/A
6 施財昔所學習,憶念不忘是念已現起者(同左)N/A
7 慧財修習智慧,知生滅法,趣賢聖要,盡諸苦本是有慧者(同左)N/A


這七個即所謂的在家五法(信、精進、念、定、慧)加上慚、愧。「在家五法」是學佛的基礎,詳見《雜阿含經》卷三十三第927經;慚愧是離苦的第一步,詳見《雜阿含經》卷十四第346經

這七個在《長阿含經》卷九稱為「七增法」。

比丘的七不衰法之五: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1 成就信力觀身不淨修習無常想(同左)N/A
2 成就精進力觀食不淨修習無我想(同左)N/A
3 成就慚力不樂世間修習不淨想(同左)起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習於禪行,忍諸法教
4 成就愧力常念死想修習過患想(同左)N/A
5 成就念力起無常想修習捨斷想(同左)N/A
6 成就定力無常苦想修習離貪想(同左)N/A
7 成就慧力苦無我想修習滅想(同左)N/A


這七力詳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688~691經,相當於五根成就產生的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加上慚力、愧力。

《長阿含經》和南傳《長部尼柯耶》的內容則不相同,是關於厭離生死世間的七想,《長阿含經》卷九稱為「七生法」。

比丘的七不衰法之六: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1 修念覺支修念覺意修習念覺支(同左)N/A
2 修擇法覺支修法覺意修習擇法覺支(同左)N/A
3 修精進覺支修精進覺意修習活力覺支(同左)N/A
4 修喜覺支修喜覺意修習喜覺支(同左)N/A
5 修息覺支修猗覺意修習輕安覺支(同左)N/A
6 修定覺支修定覺意修習定覺支(同左)N/A
7 修捨覺支修護覺意修習捨覺支(同左)N/A


這七個即修七覺支,《中阿含經》及《長阿含經》並表示要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七覺支」的解說詳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六、二十七「覺支相應」。

比丘的七不衰法,由前到後,大致是從初學漸近到成就的階段。

《中阿含經》接下來還有列出七不衰法之七,即在僧團中妥善執行律制的七滅諍法:應與面前律與面前律、應與憶律與憶律、應與不癡律與不癡律、應與自發露與自發露、應與居與居、應與展轉與展轉、眾中起諍,當以如棄糞掃止諍法止之。這一段是對應經典所沒有的。

六慰勞法:

經典 《中阿含經》 《長阿含經》 南傳《長部尼柯耶》 南傳《增支部尼柯耶》 《增壹阿含經》
主題名 六慰勞法六不退法六不衰退法六和睦法N/A
1 慈身業向諸梵行身常行慈,不害眾生對同梵行者公開地與私下地現起慈身業(同左)N/A
2 慈口業向諸梵行口宣仁慈,不演惡言對同梵行者公開地與私下地現起慈語業(同左)N/A
3 慈意業向諸梵行意念慈心,不懷壞損對同梵行者公開地與私下地現起慈意業(同左)N/A
4 若有法利,如法得利,自所飯食,至在鉢中,如是利分,布施諸梵行得淨利養,與眾共之,平等無二是所有那些如法的如法所得利養,乃至包含自己鉢裡的,以像這樣的利養與有戒的同梵行者平等地受用者、共同分享者(同左)N/A
5 若有戒不缺、不穿、無穢、無黑,如地不隨他,聖所稱譽,具善受持,如是戒分,布施諸梵行持賢聖戒,無有闕漏,亦無垢穢,必定不動對所有無毀壞的、無瑕疵的、無污點的、無雜色的、自由的、智者所稱讚的、不取著的、導向定的戒,在像這樣的戒上與同梵行者公開地與私下地住於戒的一致(同左)N/A
6 若有見是聖出要,明了深達,能正盡苦,如是見分,布施諸梵行見賢聖道,以盡苦際對所有這聖的、出離的、帶領那樣的行為者到苦的完全滅盡之見,在像這樣的見上與同梵行者公開地與私下地住於見的一致(同左)N/A
結果 是慰勞法,愛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令法增長,無有損耗比丘們的增長應該可以被預期,而非減損可愛的推行,尊重的推行,導致凝聚、無諍論、和合、一致性的六和睦法N/A


這六慰勞法在《長阿含經》卷九又稱為「六重法」,說明為「可敬可重,和合於眾,無有諍訟,獨行無雜」。

《長阿含經》接下來還有列出六不退法之二,即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這一段是對應經典所沒有的。

  • 佛陀的政治態度

因為跋耆國具足七不衰法,阿闍世王警覺到自己無法攻下跋耆國,所以轉攻為守,派大臣雨勢在跋耆國對岸建立了華氏城,如法治化,以作防禦。依據《長阿含經》,佛陀後來也為華氏城的人民說法,讓他們能長治久安。

華氏城即後來印度孔雀王朝的首都,孔雀王朝成為史上第一個統一印度的帝國,其第三代統治者阿育王更成就了印度史上疆域最廣闊的時期。

如果當初阿闍世王攻打跋耆國,而非著重於國內的勵經圖治,只會兩敗俱傷,也就不會有華氏城的興起。正由於阿闍世王聽從佛陀的教誨,而種下了後世強盛的種子。

在兩國的競爭中,佛陀並沒有選邊站,只有平等地以佛法教導各國怎麼如法治化,才能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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