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63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鷄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為汝說修四念處。何等為修四念處?
「若比丘!如來①、應②、等正覺③、明行足④、善逝⑤、世間解⑥、無上士⑦、調御丈夫⑧、天人師⑨、佛世尊出興于世,演說正法,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⑩,善義善味⑪,純一滿淨,梵行顯示⑫。若族姓子⑬、族姓女正見從佛聞法,得淨信心,正志如是修學,見在家和合欲樂之過,煩惱結縛,樂居空閑,出家學道,不樂在家,處於非家,欲一向清淨,盡其ⓐ形壽,純一滿淨,鮮白梵行:『我當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作是思惟已,即便放捨錢財親屬,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正業正其身行⑭,正語護口四過⑮,正命正命⑯清淨,正精進習賢聖戒。正念守諸根門⑰,護心正念⑱。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於眼根住不律儀⑲,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於心,而今ⓒ於眼起正律儀;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
「彼以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來往、周旋、顧視、屈伸、坐臥、眠覺、語默,住智、正智。彼成就如此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空處、樹下、閑房獨坐,正身、正念,繫心安住。斷世貪憂,離貪欲,淨除貪欲;斷世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離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淨除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斷除五蓋惱心⑳、慧力羸㉑、諸障閡分㉒、不趣涅槃者。是故,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說。是名比丘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其」,宋、元、明三本作「於」。
ⓑ 「鬚髮」,大正藏原為「髮鬚」,今依據高麗藏改作「鬚髮」。
ⓒ 「今」,明本作「令」。
ⓓ 宋、元、明、聖四本無「蓋」字。
[註解]
① 如來:依於真理而來成佛,即指佛陀。「如來」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如來十號)之一,如來十號是:如來、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古來對於如何斷句為如來十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一個合理的看法為,「世尊」是佛弟子對佛陀的尊稱、對佛德性的總稱,因此算十號之外的總稱。)
② 應:應受人、天的供養。另譯作「應供」,音譯「阿羅漢」。
③ 等正覺: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另譯作「正遍知」。
④ 明行足:智慧(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等三明)與行為(戒、定等)皆圓滿具足。
⑤ 善逝:徹底地到達彼岸,不再退沒於生死之海。
⑥ 世間解:瞭解世間一切的事理。
⑦ 無上士:至高無上的人。
⑧ 調御丈夫:能調御一切可以度的人,讓他們修行。「丈夫」指勇健修行的人。
⑨ 天人師:天與人的導師。
⑩ 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開頭、中間、結尾都是善的。又譯為「初、中、後善」、「初善、中善、竟亦善」。
⑪ 善義善味:意義正確,文句正確。
⑫ 純一滿淨,梵行顯示:完全清淨地修行而沒有任何隱藏。「梵行顯示」又譯為「梵行清白」。
⑬ 族姓子:原義為婆羅門大族的子弟,引申為信佛行善的男子。另譯為「善男子」。
⑭ 正其身行:端正身業;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邪行。
⑮ 護口四過:守護口業,不犯四種過失:妄語(說謊)、惡口(罵人)、綺語(花言巧語)、兩舌(挑撥離間)。
⑯ 正命:正當的謀生。
⑰ 守諸根門:守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根接觸到合意的六境時不生貪,接觸到不合意的六境時不生瞋。
⑱ 護心正念:守護內心,安住於四念處。
⑲ 律儀:遵守法則;約束舉止。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自制」。
⑳ 五蓋惱心:五蓋和種種心的煩惱。
㉑ 慧力羸:心被煩惱覆蓋而使慧力衰弱。
㉒ 諸障閡分:各種障礙的部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正定前的準備
本經詳細解釋完成四念處的主要次第。分析本經,可知八正道的前六個正道可幫助第七個正道(正念,也就是四念處),而成為正定的基礎。(如果不知道「八正道」是什麼,可參見卷二十八)
本經中所舉的修學次第是:從佛聞法得淨信心 → 出家學道 → 正業、正語、正命、持戒 → 守護根門,護心正念 → 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行住坐臥正智、正念 → 斷五蓋。
《中阿含經》卷三十五〈梵志品2〉第144經算數目揵連經中說得更詳細,摘要如下:
初來學道 → 身、口、意護命清淨 → 觀身、受、心、法 → 身念處莫念欲相應念、法念處莫念非法相應念 → 守護諸根……守護念心而得成就,恒起正知 → 行住坐臥皆正知之 → 斷五蓋 → 得正定 → 漏盡。
八正道的最後二個是「正念」及「正定」。在「正念」中,「身念處」的基礎是持戒,而從守護根門開始,「法念處」的修行從調伏五蓋、培養七覺支開始;七覺支之首的「念覺支」即四念處,「念覺支」能次第促成其餘各覺支後達成「定覺支」,最後成就「捨覺支」。
- 善攝根門 = 律儀 = 無漏法經 = 四品法經
佛陀常教導我們遇到可愛的六境不起貪,遇到不可愛的六境不起瞋。
這也就是「善攝根門」、就是第一等的「律儀」、就是「無漏法經」、就是「四品法經」:
善攝根門:
本經:「守諸根門,護心正念,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於眼根住不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於心,而今於眼起正律儀;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CBETA, T02, no. 99, p. 176, b4-7)
《雜阿含經》卷九第255經:「多聞聖弟子眼見色已,於可念色不起緣著,不可念色不起瞋恚;常攝其心住身念處,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於彼所起惡不善法寂滅無餘,於心解脫、慧解脫而得滿足;解脫滿足已,身觸惡行悉得休息,心得正念,是名初門善調伏守護修習。如眼及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CBETA, T02, no. 99, p. 64, a29-b7)
律儀:
《雜阿含經》卷四十三第1170經:「云何律儀?多聞聖弟子若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欲想,不可念色不起恚想,次第不起眾多覺想相續住,見色過患;見過患已,能捨離。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CBETA, T02, no. 99, p. 313, a8-12)
無漏法經:
《雜阿含經》卷四十三第1176經:「云何無漏法經?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樂著,不可念色不起憎惡,繫念而住,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於彼已起惡不善法無餘滅盡;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CBETA, T02, no. 99, p. 316, b27-c3)
四品法經:
《雜阿含經》卷九第245經:「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四品法經。」(CBETA, T02, no. 99, p. 58, c26-p. 59, 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