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內外教育的迷思199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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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Guibu@Feeling (075老師) on board 'EDUCATION' 標 題: 【人本教育電子報】體制內外教育的迷思1998.4.8 發信站: 中正大學寂寞芳心小站 (Thu Apr 23 02:13:36 1998) 【人本教育電子報】體制內外教育的迷思1998.4.8 -從教育哲學、歷史與憲法保障談起 週三主題:當月札記精華 今日主題:教育部長林清江上任一個多月即主動提出要讓森林小學等體 制外的學校合法化的「驚人」談話,讓許多原先對抱持師範體系出身、 保守形象的人「刮目相看」。一時之間,彷彿體制外另類學校鎮日引頸 期盼的正是跨入體制內合法學校的圍牆,而不是教育理念、師資、課程 與教材教法的堅持?! **************************************************** 文.黃武雄、薛化元、周志宏 背負著「教改部長吳京」下台的正當性釋疑重任,教育部長林清江上任一個 多月即主動提出要讓森林小學等體制外的學校合法化的「驚人」談話,讓許多原先對抱 持師範體系出身、保守形象的人「刮目相看」。一時之間,彷彿體制外另類學校鎮日引 頸期盼的正是跨入體制內合法學校的圍牆,而不是教育理念、師資、課程與教材教法的 堅持?!而究竟體制內/外教育的分野何在?體制外學校所秉持的理念為何?另類學校對 「正統」教育體制的衝擊只是合法與否的藩離,還是教育本質的全盤檢討?人本教育 札記特邀黃武雄、薛化元、周志宏從教育哲學、歷史與憲法保障談體制內/外的教育迷 思。 從教育的本質談體制內/外教育 黃武雄(台大數學系教授、四一○教育改造聯盟發起人): 教育原本就沒有什麼體制內或體制外的分別,但因為一般體制教育出了問題 ,才引出「另類」的體制外教育來。一般而言,教育在心智方面應該培養兒童三個層次 的能力: (一)操作現有知識或語言的能力 (二)分析問題的能力 (三)詮釋、批判與創造的能力 台灣目前的體制教育只著重某一層次有關操作的能力,不只著重,而且過度 訓練,卻同時壓抑了第二、第三兩個層次的能力,因此窄化了人的發展,使人對世界無 法進行整體的了解,而異化為國家社會、經濟體制或是自己的工具。這幾年隨著政治解 嚴,開始有人去創辦體制外的學校,企圖透過另類教育發展兒童分析問題的能力,發 展兒童詮釋、批判與創造的能力。這是值得大家推崇的重大貢獻,因為只有這樣,教育 才能協助人建立起真實認識世界的態度,回歸教育的本質。只是進行這項工作的同時 ,不能忽略讓兒童仍具有操作現有知識的能力。適度熟練的操作(例如對文字與數學的系 統性學習及演練)一方面使人易於進入文明,掌握文明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使人對於 文明中較深刻的論述或較抽象的概念,可以加以定影。注意兒童對於抽象概念的掌握 ,經常是透過操作而來。如果引導得法,而不過度要求,兒童對於操作是存在相當濃烈的 興趣的。 當前體制外的學校,已各自發展出成效可觀的特色,但如何正視操作能力的 培養,是迫在眉睫的課題。可以考慮由各校教師合編一套參考教材(不是統一版本 ),同時各校教師藉合編教材的工作,進行教學交流,尋求相互支援,提升教學水準,這樣 體制外教育,將出現無限的遠景。 從公私教育的源起談體制內/外教育 薛化元(交大通識科副教授):就歷史的發展而言,由國家機器推動的公教 育體系,一開始並非教育方式的主流,而是由私人所辦的教育來擔負教育的主要工作 。直到近代啟蒙運動展開以後,一方面由於肯定人人皆有受教育之能力,並基於接受教育 對人成長的正面意義,使得教育提供的需要大增。另一方面,近代國家除了滿足人民受 教育的需求之外,國家機器的掌控者亦有意透過教育的流程「塑造」或「鑄造」國民。 在前述兩個不同面向的考量下,全民普及教育成為近代教育發展的主流,而 無論私人興學的意願如何,在現實皆無法提供足夠的教育機會,國家機器主掌的公教育 系統則相對地蓬勃展開,在國民教育的階段凌駕在私人興學之上。甚至自由、民主體制 尚未確立的國家,或是歷史上屬於後進的國民國家(nation state)的狀況,更容易出 現國家機器壟斷教育資源,宰制教育領域的現象。 就後者而言,不僅使得人民原本有權接受教育的啟蒙意涵受到嚴重的扭曲 ,反而使受教育成為人民被迫接受的義務,相對地,國家機器則將有義務提供人民機會受 教育,轉換成有權力在教育領域宰制人民,人民在此脈絡中由近代國家的主體,一不注 意就淪為所謂國家目的的工具,甚至成為國家機器的螺絲釘,就啟蒙的原始理念而言 ,此一教育發展的方向,自是大有商榷的目的。隨著自由民主理念的昂揚,近代教育發展 中國家對教育領域的掌控而言,也呈現重新思考、評價的現象。 從憲法保障教育權的真義談體制內/外教育 周志宏(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講師、前四一○教改聯盟召集人):實現並保障 每個人享有作為人的尊嚴,是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主要目的,而一個人要能享有作為 人的尊嚴,其個人存在必須具有價值且受到他人的尊重。憲法對於人民教育權的保障 ,便是要使每個人都有藉由受教育的過程,透過自己的主動學習或在他人幫助下的被動學 習,充分發展其人格與各種能力,進而成為有存在價值、有人性尊嚴的個體。因此 ,教育應是為了每一個個人的需要而存在,而不是為了他人(父母、老師)或群體(家庭 、國家)的需要而存在。所以,基本前提上,教育應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而非義務。 在上述的前提下,每個人受教育既然是建立在充分發展其人格與各種能力的 個別需要上,當然必須以受教育者個別的最大利益來作考量,以決定應在何處、以何種 方式、接受何種教育,父母及教師也不應僅以自己的目的決定孩子應該接受什麼教育 ,一切仍必須以每個受教育者的最佳利益來作考量。 現代民主國家,在前述憲法保障教育權之真義下,國家不應自行決定人民應 該在何處、以何種方式、接受何種教育,只應依法消極規範必須接受何種基本能力之教 育始能具備自我決定之能力,且不致對他人或社會、國家造成危害,與何種教育違反基 本教育需求、侵害他人基本權利以及違反人性尊嚴(即非法教育)不應接受。但無論如 何,這並不妨礙國家可以基於保障受教育權之目的積極提供人民受教育之機會,並供 人民作選擇。 因此,在這樣的制度下,除了不被允許的「非法教育」外,其他所有各類型 的教育,只要能使受教育者具備法定的基本能力,都應該被平等看待,而不該有所謂官 定的「體制內主流教育」及被排斥的「體制外另類教育」之分。並且,國家實施的強迫 教育應是基於保障受教育者之教育權利而強迫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使其子女接受基本 能力之教育,而非強迫子女進入公立、官定的、體制內的教育學校中接受教育,對於受 教育者在何處,以何種方式、接受何種教育,尤其是關於宗教或道德教育方面,仍應尊 重父母對子女所應受之教育的優先選擇權。這樣的原則,也正符合聯合國一九四八年通 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及一九六六年通過一九七六年生效的「經濟社會文化 權利盟約」第十三條所揭示的基本精神。 註:黃武雄、薛化元、周志宏《從教育哲學、歷史與憲法保障談體制內/外的教育迷 思》將陸續在人本教育札記特別報導全文刊登,本篇僅為全文之整理摘要。 ********************************************************* 【人本教育基金會基本資料】 人本電話:02-23670151 人本發行推廣部電話:02-23642955 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77號7樓A室 新竹人本:03-5333062 台中人本:04-2072334 高雄人本:07-2166510 網站地址:http://hef.yam.org.tw BBS站:bbs2.nsysu.edu.tw歡迎大家上網討論 ==================================================== 【人本教育電子報】 星期一:教育新聞 星期二:紙上父母成長 星期三:當月札記精華 星期四:人本出版推薦 星期五:申訴處理/森小系列/夫子教戰手則 【訂閱方式】 一、mail to :sccid-hef-request@south.nsysu.edu.tw subject:subscribe(不訂閱unsubscribe)以下空白即可。 此服務由「南方社區網路」(http://www.south.nsysu.edu.tw) 免費提供,中山大學網路組系統支援。 二、進入智邦生活館(http://www.acclife.com.tw)申請終身 免費電子信箱,於智邦生活館中訂閱電子報。 **************************************************** -- 雲 嘉 地 區 大 學 院 校 社 團 聯 合 成 果 展 活動時間:87年5月16、17日 活動地點:國立中正大學活動中心 主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 承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課外活動組 協辦單位:雲林科技大學、虎尾技術學院、南華管理學院、嘉義師院、嘉義技術學院 活動內容:社團靜態展覽、社團動態表演、社團交流研討會、現場LIVE舞會 Ξ Origin: 中正大學寂寞芳心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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