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977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尸婆外道出家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有一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見、如是說:『若人有所知覺,彼一切本所作因,修諸苦行,令過去業盡,更不造新業,斷於因緣,於未來世無復諸漏。諸漏盡故業盡,業盡故苦盡,苦盡者究竟苦邊。』今瞿曇所說云何?」

佛告尸婆:「彼沙門、婆羅門,實爾洛漠耳,不審、不,愚癡、不善、不辯。所以者何?或從風起苦,眾生覺知,或從痰起,或從起,或等分起,或自害,或他害,或因節氣。彼自害者,或拔髮、或拔鬚,或常立舉手,或蹲地,或臥灰土中,或臥棘刺上,或臥杵上、或板上,或牛屎塗地而臥其上,或臥水中,或日三洗浴,或一足而立,身隨日轉。如是眾苦精勤有行,尸婆!是名自害。他害者,或為他手、石、刀、杖等,種種害身,是名他害。尸婆!若復時節所害,冬則大寒,春則大熱,夏寒暑俱,是名節氣所害。世間真實,非為虛妄。尸婆!世間有此真實,為風所害,乃至節氣所害,彼眾生如實覺知。汝亦自有此患,風痰[*]涎[*]唾,乃至節氣所害覺,如是如實覺知。尸婆!若彼沙門婆羅門言一切人所知覺者皆是本所造因,捨世間真實事而隨自見,作虛妄說。

「尸婆!有五因五緣生心法憂苦。何等為五?謂因貪欲纏,緣貪欲纏,生心法憂苦;因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緣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生彼心法憂苦,尸婆!是名五因五緣生心法憂苦。尸婆!有五因五緣不生心法憂苦。何等為五?謂因貪欲纏,緣貪欲纏,生彼心法憂苦者,離彼貪欲纏,不起心法憂苦;因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緣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生彼心法憂苦者,離彼瞋恚、睡眠、掉悔、疑纏、不起心法憂苦。尸婆!,是名五因五緣不起心法憂苦。現法得離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緣自覺知。尸婆!復有現法離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緣自覺知,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

說是法時,尸婆外道出家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時,尸婆外道出家見法、得法、知法、入法,離諸狐疑,不由於他,入正法、律,得無所畏。即從坐起,整衣服,合掌白佛:「世尊!我今可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得比丘分耶?」

佛告尸婆:「汝今得出家……」如上說,乃至「心善解脫,得阿羅漢。」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彼」字。

「洛漠」,聖本作「略演」。

「痰」,聖本作「淡」。[*]

「涎」,大正藏原為「唌」,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涎」。[*]

「棘刺」,聖本作「蕀𠞦」。

「上」,明本作「土」。

宋、元、明三本無「纏」字。

宋、元、明三本無「五」字。

宋、元二本無「法」字。

「苦因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緣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生彼心法憂苦者離彼瞋恚睡眠掉悔疑纏不起心法憂苦尸婆」四十四字,大正藏作「苦」,聖本作「苦離」,今依明本補上。

「遠」,明本作「離」。

「離諸」,宋、元、明三本作「得離」。

「可」,聖本作「何可」。

[註解]

本所作:過去的造作,又作「本行所作」。

洛漠說:言談疏漏、沒有道理。

數:讀音「屬」,計算。

涎唾:口水、唾液。「涎」讀音同「閒」,口水、唾液。

等分起:(風、痰、唌唾等原因)混合(合併症)所引起。

節氣:季節氣候。

一足而立,身隨日轉:單腳站著,身體面向太陽,隨著太陽的昇降而改變身體面對的方向。這是外道的一種苦行。

夏寒暑俱:夏天時忽冷忽熱。

世間真實,非為虛妄:世間真得有這樣的現象,而不是亂講的。

現法得離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緣自覺知:當生就能滅除如火燒般逼迫身心的煩惱,即時、不須等待,正確地在這裡當下看到,親自能體證。(這形容佛法特質的定型句在經中常出現,詳見本經線上「進階辨正」中的比對。)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佛陀解說我們所覺知(感受)的,並不全由過去世的業力所造成,還有從以下的各種原因而來:

  • 身體四大不調(風、痰、涎唾、三者混合因素)
  • 自害(苦行自虐)
  • 他害(他人加害)
  • 節氣(氣候變化)

身體有這些感受,內心不必然憂苦。心法憂苦從何而來?

  1. 貪欲
  2. 瞋恚
  3. 睡眠
  4. 掉悔

也就是「五蓋」這五種覆蓋心識、阻礙善法發生的煩惱。沒有了五蓋,就能生起七覺支,走在覺悟解脫的道路上。

如何能不生心法憂苦?則要離於五蓋、行八正道。

依本經所說,宿命論(今生所有的遭遇全都源自於過去所造的業)是錯誤的,認為吃苦就能解脫(修苦行能消過去的業,並不造新業,就能涅槃)也不正確。這種錯誤的知見是耆那教的看法,可能讓信徒在面對事情前不好好準備、事後消極不加以補救,基於錯誤的因果觀而一味地逆來順受,不知可以八正道積極地開創未來。

佛教則不是宿命論,而是因緣觀,除了過去的業力外,此生甚至當下的物理因素和心的染著都會影響我們的際遇;由於此生能行八正道,乃至當下能解脫五蓋等煩惱,終究能「現法得離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緣自覺知」,親證解脫。

造成今世感受的原因,本經及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經文對比如下:

項目 《雜阿含經》第977經 《別譯雜阿含經》第211經 《相應部尼柯耶》36.21
主題 若人有所知覺 隨所作業 凡這個人感受任何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原因1
原因2
原因3 涎唾 膽(汁)
原因4 等分 四大增損 集合
原因5 自害 自己所作 不正確的姿勢、行為
原因6 他害 從他作苦 他人突然的襲擊
原因7 節氣 風冷 季節變化
原因8 (未明列) (未明列) 過去的業


雖然本經沒有強調過去的業的重要性,而是指出今生的內外各因素也會造成影響,但綜合各經所說,業力還是主因,本經所說的各種原因也都可算在廣義的因緣之中,卷十七第481經即詳細地分析產生各種受的微觀及巨觀的因緣。對於業報的法則有興趣的同學,也可研讀《中阿含經》卷三〈業相應品2〉第11經鹽喻經

[進階辨正]

回到《雜阿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