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在拘薩羅ⓐ①國人間遊行②,到頻頭城ⓑ北申恕③林中。
爾時,頻頭城中,婆羅門長者皆聞世尊於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頻頭城申恕林中。聞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若人問汝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④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當答言:『若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愛、未離渴、未離念,內心不寂靜,所行非法,所ⓒ行踈澁行⑤。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比丘,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作是說已,當復問言:『何故如此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彼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亦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是故我於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什麼樣的沙門婆羅門應恭敬供養若復問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⑥,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若復問言:『何故於此像類沙門、婆羅門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⑦行,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等於彼,求其差別,見差別故,於彼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如是說已,若復問言:『彼沙門、婆羅門有何行ⓖ?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⑧?』汝應答言:『我見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像類,住ⓗ空閑處⑨、林中樹下、卑床⑩草蓐,修行遠離,離諸女人,近樂獨人,同禪思者⑪;若於彼處,無眼見色可生樂著,無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可生樂著,若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
時,諸沙門、婆羅門長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污清淨⑫,廣說緣起⑬,如如來⑭、應⑮、等正覺⑯說。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閉者能開⑰,迷者示路,闇處然燈⑱。世尊亦復如是,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乃至如如來、應、等正覺說。」
爾時,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校勘]
ⓐ 「拘薩羅」,巴利本作 Kosala。
ⓑ 「頻頭城」,巴利本作 Nagaravinda。
ⓒ 「所」,元、明二本作「行」。
ⓓ 宋、元、明三本無「應」字。
ⓔ 大正藏無「行」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 宋、元、明三本無「眼」字。
ⓖ 「行」,大正藏原為「門」,今依據高麗藏改作「行」。
ⓗ 「住」,大正藏原為「在」,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住」。
[註解]
① 拘薩羅: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北部,其首都為舍衛城,佛陀晚年常在此國。另譯為「憍薩羅」。
② 人間遊行:遊歷各個地方,隨緣度化。也稱作「遊行人間」、「遊行」、「行腳」。
③ 申恕:印度黃檀,為豆科黃檀屬的落葉大喬木,原產於印度。又譯為「身恕」、「尸舍婆」、「尸攝惒」。
④ 沙門、婆羅門:修行人的統稱。
⑤ 踈澁行:粗糙的行為。「踈澁」又作「疏澁」,是「柔軟」的對稱。
⑥ 等行:正確的行為。
⑦ 如法:依照正法。
⑧ 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正確地遠離貪愛、朝向調教馴服貪愛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瞋恚、朝向調教馴服瞋恚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愚癡、朝向調教馴服愚癡的方向前進。
⑨ 空閑處:離開聚落,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又譯為「阿蘭若」、「阿練若」。
⑩ 卑床:矮的座位。
⑪ 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親近一樣喜歡獨自禪修的行者。
⑫ 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汙清淨:一一說明六入處(在應對境界時),如何是染汙的、如何是清淨的。
⑬ 緣起:由因緣(種種條件)而生起。
⑭ 如來:依於真理而來成佛,即指佛陀。「如來」是古印度對覺者的稱號之一。其中「如」指真如、真實不變。
⑮ 應:應受人、天的供養。另譯作「應供」,音譯「阿羅漢」。
⑯ 等正覺: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另譯作「正遍知」。本句中的如來、應、等正覺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如來十號)的前三個,這裡以這三個稱號來代表佛陀。
⑰ 閉者能開:能為被關的人開啟一扇門。
⑱ 闇處然燈:在黑暗的地方點起一盞燈。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如何辨別善知識?
佛陀常教導弟子如何辨別善知識,最常見的是以觀察對方的「戒」作為開始:
《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24經表示應當依據持戒、修德、慚、愧、成真實法這五個條件,找到該親近奉事的比丘。
《雜阿含經》卷四十二第1148經教導我們要觀察對方的戒行,觀察他是否清淨;看他遭遇苦難時的反應;並和他交談以知他的智慧。這些都要在長時間、用心、以智慧觀察的前提下,而不要只看膚淺的表相。
也可說是觀察對方是否相應於戒、定、慧,是否沒有貪、瞋、癡。
《中阿含經》卷36〈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犍連經則列出十個條件:修習禁戒、廣學多聞、作善知識、樂住遠離、樂於燕坐、知足、常行於念、常行精進、修行智慧、諸漏已盡。
本經則表示不染著的人(「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踈澁行」),才應奉事。
《中阿含經》卷二十一〈長壽王品2〉第85經真人經以及《增壹阿含經》卷8〈安般品17〉第9經則進一步表示:如果因為我出身高、長得帥、談吐佳、有名氣、誦經持律學論、行頭陀行、持戒、清修、證得各種禪定,而「自貴賤他」,就不是善知識的作為。
這也呼應最前面佛陀說的「慚、愧」的條件,善知識不會自我抬舉,而是修證無我。
至於神通感應、道場大小、捐款多少、宗派傳承、超出戒律的苦行等等,則不在條件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