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11 第280經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在拘薩羅人間遊行,到頻頭城申恕林中。

爾時,頻頭城中,婆羅門長者皆聞世尊於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頻頭城申恕林中。聞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若人問汝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當答言:『若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愛、未離渴、未離念,內心不寂靜,所行非法,所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比丘,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作是說已,當復問言:『何故如此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彼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亦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是故我於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什麼樣的沙門婆羅門應恭敬供養若復問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若復問言:『何故於此像類沙門、婆羅門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行,不行踈澁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等於彼,求其差別,見差別故,於彼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如是說已,若復問言:『彼沙門、婆羅門有何行?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汝應答言:『我見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像類,住空閑處、林中樹下、卑床草蓐,修行遠離,離諸女人,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若於彼處,無眼見色可生樂著,無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可生樂著,若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

時,諸沙門、婆羅門長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污清淨,廣說緣起,如如來等正覺說。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閉者能開,迷者示路,闇處然燈。世尊亦復如是,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乃至如如來、應、等正覺說。」

爾時,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校勘]

「拘薩羅」,巴利本作 Kosala。

「頻頭城」,巴利本作 Nagaravinda。

「所」,元、明二本作「行」。

宋、元、明三本無「應」字。

大正藏無「行」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宋、元、明三本無「眼」字。

「行」,大正藏原為「門」,今依據高麗藏改作「行」。

「住」,大正藏原為「在」,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住」。

[註解]

拘薩羅: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當今印度北部,其首都為舍衛城,佛陀晚年常在此國。另譯為「憍薩羅」。

人間遊行:遊歷各個地方,隨緣度化。也稱作「遊行人間」、「遊行」、「行腳」。

印度黃檀

申恕:印度黃檀,為豆科黃檀屬的落葉大喬木,原產於印度。又譯為「身恕」、「尸舍婆」、「尸攝惒」。

沙門、婆羅門:修行人的統稱。

踈澁行:粗糙的行為。「踈澁」又作「疏澁」,是「柔軟」的對稱。

等行:正確的行為。

如法:依照正法。

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正確地遠離貪愛、朝向調教馴服貪愛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瞋恚、朝向調教馴服瞋恚的方向前進,正確地遠離愚癡、朝向調教馴服愚癡的方向前進。

空閑處:離開聚落,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又譯為「阿蘭若」、「阿練若」。

卑床:矮的座位。

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親近一樣喜歡獨自禪修的行者。

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汙清淨:一一說明六入處(在應對境界時),如何是染汙的、如何是清淨的。

緣起:由因緣(種種條件)而生起。

如來:依於真理而來成佛,即指佛陀。「如來」是古印度對覺者的稱號之一。其中「如」指真如、真實不變。

應:應受人、天的供養。另譯作「應供」,音譯「阿羅漢」。

等正覺: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另譯作「正遍知」。本句中的如來、應、等正覺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如來十號)的前三個,這裡以這三個稱號來代表佛陀。

閉者能開:能為被關的人開啟一扇門。

闇處然燈:在黑暗的地方點起一盞燈。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如何辨別善知識?

佛陀常教導弟子如何辨別善知識,最常見的是以觀察對方的「戒」作為開始:

《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24經表示應當依據持戒、修德、慚、愧、成真實法這五個條件,找到該親近奉事的比丘。

《雜阿含經》卷四十二第1148經教導我們要觀察對方的戒行,觀察他是否清淨;看他遭遇苦難時的反應;並和他交談以知他的智慧。這些都要在長時間、用心、以智慧觀察的前提下,而不要只看膚淺的表相。

也可說是觀察對方是否相應於戒、定、慧,是否沒有貪、瞋、癡。

《中阿含經》卷36〈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犍連經則列出十個條件:修習禁戒、廣學多聞、作善知識、樂住遠離、樂於燕坐、知足、常行於念、常行精進、修行智慧、諸漏已盡。

本經則表示不染著的人(「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踈澁行」),才應奉事。

《中阿含經》卷二十一〈長壽王品2〉第85經真人經以及《增壹阿含經》卷8〈安般品17〉第9經則進一步表示:如果因為我出身高、長得帥、談吐佳、有名氣、誦經持律學論、行頭陀行、持戒、清修、證得各種禪定,而「自貴賤他」,就不是善知識的作為。

這也呼應最前面佛陀說的「慚、愧」的條件,善知識不會自我抬舉,而是修證無我。

至於神通感應、道場大小、捐款多少、宗派傳承、超出戒律的苦行等等,則不在條件之內。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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