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083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毘舍離國獼猴池側重閣講堂。時,有眾多比丘晨朝著衣持鉢,入毘舍離乞食。

時,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閑法、律,當乞食時,不知先後次第。餘比丘見已而告之言:「汝是年少,出家未久,未知法、律,莫越,莫重,前後失次而行乞食,長夜當得不饒益苦。」

年少比丘言:「諸上座亦復越次,不隨前後,非獨我也。」如是再三,不能令止。

眾多比丘乞食已,還精舍,舉衣鉢,洗足已,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等晨朝著衣持鉢,入毘舍離乞食,有一年少比丘,於此法、律出家未久,行乞食時不以次第,前後復重。諸比丘等再三諫不受,而作是言:『諸上座亦不次第,何故呵我?』我等諸比丘三呵不受,故來白世尊,唯願世尊為除非法,哀愍故。」

佛告諸比丘:「如空澤中有大湖水,有大龍象而居其中,拔諸藕根,洗去泥土,然後食之。食已,身體肥悅,多力多樂,以是因緣,常喜樂住。有異種族象,形體羸小,效彼龍象,拔其藕根,洗不能淨,合泥土食。食之不消,體不肥悅,轉轉羸弱,緣斯致死,或同死苦。

「如是,宿德比丘學道日久,不樂嬉戲,久修梵行,大師所歎,諸餘明智修梵行者亦復加歎。是等比丘依止城邑聚落,晨朝著衣持鉢,入城乞食,善護身口,善攝諸根,專心繫念,能令彼人不信者信、信者不異,若得財利、衣被、飲食、床臥、湯藥,不染、不著、不貪、不嗜、不迷、不逐,見其過患,見其出離,然復食之。食已,身心悅澤,得色得力,以是因緣,常得安樂。

「彼年少比丘出家未久,未閑法、律,依諸長老,依止聚落,著衣持鉢,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不專繫念,不能令彼不信者信、信者不變。若得財利、衣被、飲食、臥具、湯藥,染著貪逐,不見過患,不見出離,以嗜欲心食,不能令身悅澤,安隱快樂。緣斯食故,轉向於死,或同死苦。所言死者,謂捨戒還俗,失正法、正律。同死苦者,謂犯正法、律,不識罪相,不知除罪。」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龍象拔藕根,  水洗而食之,
 異族象效彼,  合泥而取食。
 因雜泥食故,  羸病遂至死。」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越」,聖本作「超」。

「效」,大正藏作「効」,今依據聖本改作「效」。

「之不消」,聖本作「不消故」。

「門」,聖本作「問」。

「效」,大正藏作「効」,宋、元、明三本作「傚」,今依據聖本改作「效」。

「因」,宋、元、明三本作「同」。

[註解]

越次:不按正規次序。

龍象:梵文及巴利文Nāga為龍及象的合稱,在這裡指大象。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東施效顰

上一卷第1070經中有一位年輕比丘看似不合群而被告狀,佛陀則告知大眾其實這位年輕比丘已證得阿羅漢;本經則相反,年輕比丘不遵守挨家挨戶逐一乞食的戒律(而挑選乞食的人家),被告誡後還頂嘴說也有上座比丘沒有逐一乞食,佛陀則要求這位沒有證量的比丘要好好守戒,可見佛陀的因材施教。

佛陀比喻健壯的大象拔起蓮藕沖一沖就可吃下去,但瘦弱的象沒洗乾淨蓮藕,和著泥土一起吃容易消化不良甚至病死。相似地,已有證量的上座比丘身心清淨不染,對於戒律的細節就不需要太過重視,但未證的新學比丘則必須先著重戒律,以訓練身心清淨不染,否則修行容易出狀況。

  • 僧團的作息表

從這幾經可整理出佛世時僧團的日常作息表。古印度有一天八時或六時的兩種時間系統,下表是依一天八時的系統大致的時間作參考用:

佛陀日常生活作息表
時間 作息 加註
06:00 ~ 08:59﹝晨朝﹞ 著衣,持鉢,乞食 乞食後有時間則坐禪,或有弟子發問,佛陀也會開示。
09:00 ~ 11:59﹝日中﹞ 用餐,返回住處,洗鉢,衣鉢放好,洗腳洗好。
12:00 ~ 14:59﹝日中(2)﹞ 入室坐禪,或入林坐禪 或有弟子發問,佛陀也會開示。
15:00 ~ 17:59﹝晡時﹞ 結束禪坐,起坐到大眾集會的地方,開示說法或解答問題。
18:00 ~ 20:59﹝初夜﹞ 禪坐或經行 經行多在戶外,故經行完,「洗足入室」。
21:00 ~ 23:59﹝中夜﹞ 就寢休息,右脇而臥。
00:00 ~ 02:59﹝中夜後﹞ 休息。 特別精進的則起床用功。
03:00 ~ 05:59﹝後夜﹞ 禪坐或經行。


乞食,要到有在家眾的地方,從僧團居住的郊外通常有一段路。一路上就捧著鉢,腳步穩穩地走,眼睛看著前方要走的路上,嘴巴禁語,心念安住在自己身體的動作上,或是所修的法門上。這就是第1080經的背景。

到了村落後,戒律規定要一家家依序乞食,不因貧富貴賤而挑選對象,這是第1083經的背景。

乞得食物後吃飯,心安住在吃飯的動作上,不因食物的味道產生喜愛或討厭的分別。用完餐後通常會在室內或是樹林中打坐,若起了貪、瞋、癡。就必須提起正念、正智。這是第1081經、1082經的背景。

佛陀教導僧眾在日常生活行、住、坐、臥的每件事情上練習著正念、正智,一天的時間幾乎都用在修行上面了。

回到《雜阿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