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 卷51 第195經 大品阿濕具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

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於是,世尊展轉到加羅賴,住加[*]羅賴北村尸攝和林。

爾時,加[*]羅賴[*]中有二比丘,一名阿濕具,二名弗那婆修,舊土地主、寺主、宗主,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眾多比丘聞已,往詣阿濕具[*]及弗那婆修比丘所,而語彼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莫違世尊及比丘眾。」

阿濕具[*]、弗那婆修聞已,報曰:「諸賢!我等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我等何緣捨現而須待後?」如是再三。

彼眾多比丘不能令阿濕具[*]及弗那婆修除惡邪見,即從座起,捨之而去,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此加羅賴[*]中有二比丘,一名阿濕具[*],二名弗那婆修,舊土地主、寺主、宗主,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彼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世尊!我等聞已,便往至阿濕具[*]及弗那婆修比丘所,而語彼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莫違世尊及比丘眾。』

「阿濕具[*]、弗那婆修聞已,報我等曰:『諸賢!我等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我等何緣捨現而須待後?』如是再三。世尊!如我等不能令阿濕具[*]、弗那婆修除惡邪見,即從座[*]起,捨之而去。」

世尊聞已,告一比丘:「汝往至阿濕具[*]、弗那婆修比丘所,語如是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呼汝等。』」

一比丘聞已:「唯然世尊!」即從座[*]起,稽首佛足,繞三匝而去,至阿濕具[*]及弗那婆修比丘所,語如是曰:「阿濕具[*]!弗那婆修!世尊呼賢者等。」

阿濕具[*]、弗那婆修聞已,即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

世尊問曰:「阿濕具[*]!弗那婆修!眾多比丘實語汝等:『阿濕具[*]、弗那婆修比丘,世尊遊迦[*]尸國,與大比丘眾俱,遊在一處,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爾時,世尊為比丘眾施設日一食戒,諸比丘眾皆奉學戒及世尊境界諸微妙法。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莫違世尊及比丘眾。』

「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聞已,語諸比丘曰:『諸賢!我等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朝食、暮食、晝食、過中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我等何緣捨現而須待後?』如是再三。阿濕具[*]!弗那婆修!諸比丘不能令汝捨惡邪見,即從座[*]起,捨之而去耶?」

阿濕具[*]、弗那婆修答曰:「實爾。」

世尊告曰:「阿濕具[*]!弗那婆修!汝等知說如是法。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若有覺苦覺者,彼覺苦覺已,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耶?」

阿濕具[*]、弗那婆修答曰:「唯然。我等如是知世尊說法。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若有覺苦覺者,彼覺苦覺已,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

世尊呵阿濕具[*]、弗那婆修比丘:「汝等癡人!何由知我如是說法?汝等癡人!從何口聞知如是說法?汝等癡人!我不一向說,汝等一向受持。汝等癡人!為眾多比丘語時,應如是如法答:『我等未知,當問諸比丘!』」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亦如是知我說法。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若有覺苦覺者,彼覺苦覺已,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耶?」

眾多比丘答曰:「不也。世尊!」

世尊復問曰:「汝等云何知我說法?」

眾多比丘答曰:「世尊!我等如是知世尊說法,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世尊!我等如是知世尊所說法。」

世尊聞已,歎諸比丘曰:「善哉,善哉,若汝如是說,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所以者何?我亦如是說,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或有覺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

「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樂覺者,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我不應說斷樂覺。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樂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我不應說修樂覺。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我不應說斷苦覺。若我不知如真,不見、不解、不得、不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我不應說修苦覺。

「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樂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是故我說斷樂覺。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樂覺,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是故我說修樂覺。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是故我說斷苦覺。若我知如真,見、解、得、正盡覺者,或有苦覺者,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是故我說修苦覺。所以者何?我不說修一切身樂,亦不說莫修一切身樂。我不說修一切身苦,亦不說莫修一切身苦。我不說修一切心樂,亦不說莫修一切心樂。我不說修一切心苦,亦不說莫修一切心苦。

「云何身樂我說不修?若修身樂,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身樂我說不修。云何身樂我說修耶?若修身樂,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身樂我說修也。云何身苦我說不修?若修身苦,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身苦我說不修。云何身苦我說修耶?若修身苦,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身苦我說修也。云何心樂我說不修?若修心樂,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心樂我說不修。云何心樂我說修耶?若修心樂,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心樂我說修也。云何心苦我說不修?若修心苦,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者,如是心苦我說不修。云何心苦我說修耶?若修心苦,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者,如是心苦我說修也。彼可修法知如真,不可修法亦知如真,彼可修法知如真,不可修法亦知如真已,不可修法便不修,可修法便修,不可修法便不修,可修法便修已,便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

「我不說一切比丘行無放逸,亦復不說一切比丘不行無放逸。云何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若有比丘俱解脫者。云何比丘有俱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俱解脫,此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所以者何?此賢者本已行無放逸,若此賢者本有放逸者,終無是處,是故我說此比丘不行無放逸。若有比丘非俱解脫,有慧解脫者,云何比丘有慧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不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慧解脫,此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所以者何?以此賢者本已行無放逸,若此賢者本有放逸者,終無是處,是故我說此比丘不行無放逸。此二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

「云何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若有比丘非俱解脫亦非慧解脫,而有身證。云何比丘而有身證?若有比丘八解脫身觸成就遊,不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而有身證。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諸漏已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亦非身證而有見到。云何比丘而有見到?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便以慧增上觀、增上忍,如是比丘而有見到。此比丘我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諸漏已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又非身證亦非見到,而有信解脫。云何比丘有信解脫?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以慧觀忍,不如見到,如是比丘有信解脫。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諸漏已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又非身證復非見到,亦非信解脫,而有法行。云何比丘而有法行?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便以慧增上觀、增上忍,如是比丘而有法行。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於二果中必得一也,或於現法得究竟智,若有餘者得阿那含[*]。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

「若有比丘非俱解脫非慧解脫,又非身證復非見到,非信解脫亦非法行,而有信行。云何比丘而有信行?若有比丘一向決定信佛、法、眾,隨所聞法,以慧觀忍,不如法行,如是比丘而有信行。此比丘我為說行無放逸,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為有何果,令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耶?或此比丘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於二果中必得一也,或於現法得究竟智,若有餘者得阿那含[*]。謂我見此比丘行無放逸,有如是果。是故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此諸比丘我說行無放逸。

究竟智非一蹴可幾我不說一切諸比丘得究竟智,亦復不說一切諸比丘初得究竟智,然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此諸比丘所得究竟智。如何漸次修習云何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此諸比丘所得究竟智耶?或有信者便往詣,往詣已便奉習,奉習已便一心聽法,一心聽法已便持法,持法已便思惟,思惟已便,評[*]量已便觀察,賢聖弟子觀察已,身諦作證,慧增上觀,彼作是念:『此諦我未曾身作證,亦非慧增上觀,此諦令身作證,以慧增上觀。』如是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此諸比丘所得究竟智。」

於是,世尊告曰:「阿濕具[*]!弗那婆修!有法名四句,我欲為汝說,汝等欲知耶?」

阿濕具[*]及弗那婆修白曰:「世尊!我等是誰?何由知法?

於是,世尊便作是念:「此愚癡人!越過於我此正法、律極大久遠。若有法、律師貪著食、不離食者,彼弟子不應速行放逸,況復我不貪著食、遠離於食?信弟子者應如是說:『世尊是我師,我是世尊弟子。世尊為我說法,善逝為我說法,令我長夜得義、得饒益安隱快樂。』

「彼信弟子於世尊境界多有所作,於世尊境界多所饒益,於世尊境界多有所行,入世尊境界,止世尊境界者,若遊東方,必得安樂,無眾苦患;若遊南方、西方、北方者,必得安樂,無眾苦患。若信弟子於世尊境界多有所作,於世尊境界多所饒益,於世尊境界多有所行,入世尊境界,止世尊境界者,我尚不說諸善法住,況說衰退?但當晝夜增長善法而不衰退。若信弟子於世尊境界多有所作,於世尊境界多所饒益,於世尊境界多有所行,入世尊境界,止世尊境界者,於二果中必得一也,或於現世得究竟智,或復有餘得阿那含[*]。」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阿濕具[*]經第四竟(四千一百九十九字)

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一(八千五百六字)(第五後誦)

[校勘]

「含」,聖本作「鋡」。[*]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具」,大正藏原為「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具」。

聖本無「四」字。

「第五後誦」,宋本作「五後誦」,明本無「第五後誦」四字。

「迦尸」,巴利本作 kāsī。

「加」,大正藏原為「迦」,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加」。[*]

「加羅賴」,巴利本作 Kīṭāgiri。

聖本無「賴」字。[*]

「具」,大正藏原為「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具」。[*]

「阿濕具」,巴利本作 Assaji。

「弗那婆修」,巴利本作 Punabbasuka。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坐」,大正藏原為「住」,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坐」。

「加」,大正藏原為「迦」,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加」。[*]

「迦」,聖本作「加」。[*]

聖本無「那」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曰」字。

「法」,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增」,元本作「減」。

「減」,元本作「增」。

宋、元、明三本無「者」字。

「若」,明本作「苦」。

「真」,聖本作「真脩」。

「俱解脫」,巴利本作 Ubhatobhāgavimutta。

「以」,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以」。

「慧解脫」,巴利本作 Paññāvimutti。

大正藏無「以」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補上。

「身證」,巴利本作 Kāyasakkhin。

「諸」,宋、元、明、聖四本作「證」。

「見到」,巴利本作 Diṭṭhippatta。

「信解脫」,巴利本作 Saddhāvimutta。

「信」,宋、元、明三本作「信解」。

聖本無「非」字。

「到」,大正藏原為「倒」,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到」。

「法行」,巴利本作 Dhammânusārin。

「信行」,巴利本作 Saddhânusārin。

宋、元、明三本無「是」字。

「評」,大正藏原為「平」,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評」。[*]

「令」,大正藏原為「今」,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令」。

「樂」,宋、元、明三本作「隱」。

明本無「阿濕具經第四竟」七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四千一百九十九字」八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八千五百六字」六字。

明本無「第五後誦」四字。

聖本在「誦」字之後有光明皇后願文。

[註解]

若有覺樂覺者,彼覺樂覺已,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如果有感受到樂受的的人,他受了樂受後,惡的、不善的事情增加,善的事情減少。

求於諸根,習善知識,行隨順住止:要求自己守護六根,向善知識學習,適應居住的地方。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受用適當的坐臥處、結交善友、善統制諸根」。

往詣:前往拜訪。

奉習:尊敬而學習。

一心聽法:專心聽聞佛法。

持法:憶持佛經;受持佛法。

評量:評估考量;深思(而接受見解)。

身諦作證,慧增上觀:親身體證真理、以智慧徹底觀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以身作證最高真理,以慧貫通後看見它」。

我等是誰,何由知法:我們算哪根蔥,哪有能力知法呢?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以是否善法增長、不善法減損,判斷是否應持續受

照本經所述,四念住中應「觀受如受」,再依據是否善法增長、不善法減損來決定是否持續這樣的樂受、是否持續這樣的苦受。

例如若有人覺知樂受,像是禪定之樂,結果更樂於修習禪定、定力更佳,進而三毒減輕,那麼就可繼續持續這樣的樂受。但若有人覺知禪定之樂,卻貪著在樂境,而越來越貪、甚至自我膨脹、妄自尊大,代表他繼續持續這樣的樂受是不好的,那麼就要停止這樂受。

以覺知苦受為例,若有人觀察八苦,覺知苦受,發覺苦受無所不在,快樂的背後也有苦,因此放下執著、三毒減輕,那可繼續這樣的苦受。但若有人覺知苦受,發覺苦受無所不在,卻好像全天下都和我作對、瞋心大增,代表修得有所偏差,就先不要繼續這苦受。

在這樣的四念住修法的過程中,是「觀受如受」,不加以人為判斷,只是單純地覺知,然後客觀地依據身心反應來抉擇修行的下一步。

這也表示,可以觀察自己是否善法增長、不善法減損(例如貪瞋癡是減輕還是增強),來判斷修法是否走在正確的路上。

  • 健康快樂與去惡修善

阿濕具比丘以一天吃很多餐也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為由,拒絕佛陀當時教導的日中一食。

佛陀的開示,則將焦點從健康快樂的樂受,轉移到這件事是否能讓我們善法增加、不善法減少。

有了正確的評估指標,阿濕具比丘就能自己作適當的抉擇。

  • 漸修的次第

本經表示究竟智(佛和阿羅漢的智慧)不是一蹴可幾,而是漸修而得。怎麼樣的漸修次第呢?佛陀舉例為:

有信 → 往詣 → 奉習 → 一心聽法 → 持法 → 思惟 → 評量 → 觀察 → 親身體證、智慧觀察

該段一開始有個「或」字,可見這個次第只是一個例子。這個例子顯示在敬信三寶的同時,佛法是講求理解的,在理解佛法後接受,接受後實踐,乃至親身體證。

另一方面,若對照前面的經文來思考,自苦帶來的苦受、縱慾帶來的樂受,都不是實踐的標竿。諸如精進時的苦受或禪定時的樂受,如果能讓我們去惡修善,則是相應於漸修次第且可持續的感受。

  • 相關經文

《帝釋所問經》,即南傳《長部尼柯耶》第21經:

 『天帝!我以二種說喜悅:應該追求與不應該追求。』當像這樣說時,緣於什麼而說呢?在這裡,如果知道喜悅:『當追求這個喜悅時,我的惡不善法增長,善法衰退。』這樣子的喜悅不應該追求。在這裡,如果知道喜悅:『當追求這個喜悅時,我的惡不善法衰退,善法增長。』這樣子的喜悅應該追求。在這裡,[喜悅]如果[具備]有尋、有伺,[喜悅]如果[具備]無尋、無伺,那些[具備]無尋、無伺者是更勝妙的。『天帝!我以二種說喜悅:應該追求、不應該追求。』當像這樣說時,緣於此而說。

[進階辨正]

什麼是「光明皇后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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