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愛情觀(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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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 tjm.bbs@bbs.cis.nctu.edu.tw [=InterNet E-mail=] 標 題: 基督教的愛情觀 by tjm (I) 發信站: 國際網路信件 (Sun Jun 4 22:22:17 1995) 發信人: kkang@cis_nctu (老康),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基督教的愛情觀 by tjm (I)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Mar 15 23:04:28 1995) 轉信站: cis_nctu 愛情是強大的力量,讓人可以為之生為之死,那到底基督徒該怎麼看愛情呢?聖 經怎麼教導我們關於愛情的事呢? 首先,我們要承認聖經對愛情講的不多,倒是對「婚姻」有比較完整的教導。聖 經中提到比較多「愛情」的書卷是舊約的「雅歌」,其中歌頌愛情的力量與美好,提 到「愛情如死亡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一般的穩固....。卻也沒有說我們為何會愛, 為何要愛。但至少我們由其中看到愛情之力量真的是不可忽視的,其帶來的甜美與傷 害力都是驚人的,細心的讀者還可以在其中找到愛情的準則。但是,其中還是沒有賦 予愛情意義。而且雅歌所提到的愛情,有一部份是屬於「婚後」的愛情?,跟我們今 天面對的「戀愛」還是有點不同。 但是,聖經中真的沒有描寫愛情的意義嗎?我們可以想一想,你我為何要談戀愛 ?是為了要玩嗎?是為了戀愛的感覺嗎?還是為了不知所以的吸引力?不!不是!一 個負責任的愛情,應該是奠基於男女雙方面尋求彼此是否可以共走一生。一個負責任 的愛情總是指向婚姻。不管戀愛的最後結果為何,戀愛的過程中一定是以婚姻為戀愛 的標竿,為戀愛的指南針。所以戀愛的意義就在其為婚姻的預備階段,一個尋找共走 一生伴侶的過程。而戀愛的歸宿,也必須是「婚姻」才算的上是完美的句點(當然, 上帝不一定讓大家一次成功啦!)。 既然戀愛是婚姻的預備階段,是尋找共走一生伴侶的過程,那要踏入戀愛階段前 ,必須先瞭解婚姻的目的。正如一般傳道人會引創世記的記載,我們也要來看一看第 一件婚姻的記錄:創世記第二章18節提到上帝造女人是要成為男人「相配的幫手」。 和合本翻譯是「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而新譯本翻譯成「相配的幫手」,現代中文譯 本翻譯成「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林盈沼傳道查過希伯來文「幫助」的原意,是「 平行的互補」的意思(沒有當奴隸苦苦成全那樣的意思)。 上帝還蠻好玩的,先讓亞當看過所有的動物,知道自己由動物中找不到幫助者。 然後才造夏娃。那一個問題又引發了,「幫助者」,顯然是因為有一個先存的目標, 然後人要去達到這個目標,然後需要有幫助。那這個目標是什麼呢?不錯!正是創世 記第一章28節,上帝要人管理全地,這就是所謂的「闢世委任」。 所以第一件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夫妻兩人彼此扶持,共走一生,為上帝所委託的人 生目的共同努力。所以「共走一生」,「共同完成人生目的」(當然還有繁衍後代) ,便成了婚姻的目的。雖然是聖經的教導,不過與社會大眾的共識還蠻接近的,說明 上帝的事人所能知道的還真的是顯明在人心裡咧! 既然,婚姻的目的是這樣,而戀愛又是婚姻的預備工作,所以要開始一段戀愛之 前,可以問自己:自己的人生目的是什麼?那一位可以與我共走一生嗎? 基於以上的理由,如果自己的人生目的都還不確定,似乎就不適合開始談戀愛。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輔導都會建議大一不要開始談戀愛的理由。而如果婚姻是為了共走 一生,那我們可得好好評估自己這一生中最看重的是什麼,而這樣的目標與方向是那 一位可以分享的嗎?如果我們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件事居然不能與最親密的那一位分享 ,那是何等的悲哀呢? 所以為什麼「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如果信仰是你一生中極為看重的事,信 仰所帶出來的人生觀是你一生中極為珍惜的,難道您願意您的令一半居然不能與您分 享?聰明的人應該在堅強的愛情火花還沒有引燃之前,謹慎的拒絕,以免傷害自己也 傷害別人。甚至,如果那個您喜歡的對象一生的目標與您不一樣,即使他(或她)是 基督徒,恐怕你我也該考慮放棄。 愛情,有炸彈一樣的力量,值得我們小心處理使用。說「願意」之前,千萬先想 清楚。 -- 上帝說:從今以後你要叫 老康 因為你的年紀太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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