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得解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ㄉㄜˊ ㄐㄧㄝˇ, 1.悟得其中的道理。猶言領會。南朝梁.王筠〈國師草堂寺智者約法師碑〉:「遊戲神通,莫不皆悟無生,咸知妄想,隨類得解,俱會真如。」

2.獲釋。《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即六

(術語)謂眼等六根之中,一根返於真性則餘五根亦得解脫也。楞嚴經六曰:「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又「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一心稱名

(術語)一心而稱佛名也。法華經普門品曰:「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


一音

(術語)一音聲也,指如來之說法而言。維摩經佛國品曰:「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止觀七下曰:「一音殊唱,萬聽咸悅。」


七戒經

(經名)七佛之略戒經也。附於四分律戒本之後。戒本後偈曰:「七佛為世尊,滅除諸結使,說此七戒經,諸縛得解脫。」


七種禮佛

(名數)勒那三藏Ratnamati,對於北方之俗,不習禮佛,教以七種禮佛。混是非淺深,皆教人心之我慢使歸於正法也。一、我慢禮,身雖設拜,然無敬心,外觀似恭,而內懷我慢也。二、求名禮,欲得修行之名譽,詐現威儀,常行禮拜,口稱佛名,而心實馳求外境也。三、身心禮,口唱佛名,心存相好,身業翹勤,恭敬供養而無異念也。四、智淨禮,慧心明利,達於佛之境界,內外清淨,虛通無礙也。禮一佛時,即是禮一切諸佛,諸佛之法身,本來融通,故一拜之禮,通法界也。五、入法界禮,自己身心等之法,不離本來法界,諸佛不離我心,我心不離諸佛,性相平等,原無增減。禮一佛,則通於諸佛也。六、正觀修誠禮,雖攝心正念,對於佛身而自禮自身之佛也。以一切眾生皆有覺性與佛平等也。隨於染緣有迷己性,妄認為惡,明知此理,則得解脫。七、實相平等禮,前正觀中,仍存有禮有觀,自他兩異。今此一禮,自無他無,凡聖一如,體用不二也。法苑珠林二十曰:「有西國三藏,厥號勒那,此下凡,居在邊鄙,不閑禮儀,情同猴馬,悲心內溢,為翻七種禮法。(中略)從麤至細,對麤為邪,對細為正,故階級有七,意存後三也。」云云。


三三昧

(術語)是為舊稱,新稱云三三摩地,譯曰三定,三等持,就能修之行而名之。仁王經謂之三空,此就所觀之理而名之。十地論謂之三治,此就所斷之障而名之。此三昧有有漏無漏二種:有漏定謂之三三昧,無漏定謂之三解脫門。解脫即涅槃,無漏為能入涅槃之門也。猶如有漏曰八背捨,無漏曰八解脫也。三三昧之義:一、空三昧與苦諦之空,無我,二行相相應之三昧也。觀諸法為因緣生,無我無我所有。空此我我所二者,故名為空三昧。二、無相三昧,是與滅諦之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之三昧也。涅槃離色聲香味觸五法,男女二相,及三有為相(除住相)之十相,故名為無相。以無相為緣,故名為無相三昧。三、無願三昧,舊云無作三昧,又云無起三昧。是與苦諦之苦,無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相應之三昧也。苦諦之苦,無常及集諦可厭惡,又道諦之道,如,行,出,四行相如船筏之必捨故總不願樂之,故以之為緣,謂之無願三昧。又於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謂為無,名為無起。但苦諦之空無我二行相與涅槃之相相似,非可厭捨,故無願三昧中,不取之也。法華經信解品曰:「世尊往昔說法既久,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無作。」無量壽經上曰:「超越聲聞緣覺之地,得空無相無願三昧。」同下曰:「住空無相無願之法,無作無起觀法如化。」智度論十九曰:「於三界中智慧不著,一切三界轉為空無相無作,解脫門。」同二十曰:「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中略)行此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俱舍論二十八曰:「空謂非我,無相謂滅四,無願謂餘十,諸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三脫門。」大乘義章二曰:「言無願者,經中或復名為無作,亦名無起。(中略)此三經論名解脫門,亦名三治,亦名三空義,或復說為三三昧門。三脫三昧經論同說,三治一門如地論說。言三空者,如仁王經,言三脫者就果名也。三障對治,故名三治。言三空者就理彰名,三三昧者,就行名也。」


三生六十劫

(術語)聲聞乘之修行時也。極速者三生得極果,極遲者六十劫得極果。俱舍二十三曰:「極速三生方得解脫。」俱舍光記二十三曰:「此據聲聞,極疾三生修加行,極遲六十劫修加行。」


不受一切法

(雜語)心意解脫,而不取受一切法也。法華經化城喻品曰:「以不受一切法故,而於諸漏心得解脫。」嘉祥法華義疏曰:「心無愛著,故名不受。」


中元

(行事)七月十五日也。修行記曰:「七月中元為大慶之月,道書云: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間善惡。諸大聖普詣宮中,道士於是日夜誦經,十萬大聖錄靈篇,餓鬼囚徒亦得解脫。」五雜俎曰:「道經,以正月望為上元,七月望為中元,十月望為下元。遂有三元三官大帝之稱。是俗妄之甚者。」見盂蘭盆條。


九解脫道

(名數)三界有九地,九地一一有見惑修惑,其修惑每一地分九品,以先斷麤大而次第斷微細者為法。而斷一品之修惑每有無間道解脫道之二節,正斷惑之位,謂之無間道,既斷惑已,而得解脫之位,謂之解脫道。因之而對於修惑每一地有九無間九解脫之十八節(又云十八心),見大藏法數五十。參照九無間道條。


乳色

(譬喻)生盲人說乳色也。涅槃經十四曰:「如生盲人不識乳色,便問他言:乳色何似?他人答言:色白如貝。盲人復問:是乳色者如貝聲耶?答言不也。復問貝色為何似耶?答言猶稻米末。盲人復問:乳色柔軟如稻米末耶?稻米末者,復何所似?答言:猶如雨雪。盲人復言彼稻米末,冷如雪耶?雪復何似?答言猶如白鶴。是生盲人雖聞如是四種譬喻,終不能復識乳真色。是諸外道,亦復如是,終不能識常樂我淨。」止觀五曰:「若為盲人說乳,若貝若粖若雪若鵠,若盲聞諸說即得解乳,即世諦是第一諦義。」


二解脫

(名數)一,有為解脫。為阿羅漢無漏之真智。二,無為解脫。是為涅槃。俱舍論二十五曰:「解脫體有二種:謂有為無為。有為解脫謂無學勝解,無為解脫謂一切惑滅。」

又一,性淨解脫,謂眾生之本性清淨,無繫縛染污之相。二,障盡解脫,謂眾生之本性,雖為清淨,然由無始已來煩惱之惑,不得顯現本性,今斷盡此惑障,得解脫自在也。見寶性論五。

又一,慧解脫,阿羅漢未得滅盡定者。是為唯解脫證涅槃之智慧障者,故曰慧解脫。二,俱解脫,阿羅漢得滅盡定者。是為解脫慧與定之障者。故曰俱解脫。成實論分別賢聖品曰:「因滅盡定故有二人,不得此定名慧解脫,得此定者名俱解脫。」俱舍論二十五曰:「俱由得滅定,餘名慧解脫。」

又一,時解脫,鈍根之無學,待勝時而入定,及得脫煩惱之縛者。二,不時解脫,利根之無學,不選時而入定,及得脫煩惱之縛者。見俱舍論二十五。

又一,心解脫,心離貪愛者。二,慧解脫,慧離無明者。見大乘義章十八,俱舍寶疏二十五。

(名數)一、慧解脫,智慧能離一切之煩惱障,而證涅槃者。二、心解脫,心識能離一切之定障,而得入滅盡定者。見成實論十。

又一、慧解脫,慧能離煩惱障,而證涅槃者。二、俱解脫,又名心解脫。與慧解脫共而得之定解脫也。見俱舍論二十五。


五五百年

(術語)佛滅後五期之五百年也。一期各說一堅固,以示法之興廢。一、解脫堅固,謂佛滅後第一之五百年間。以正法盛,得解脫者多故也。二、禪定堅固,謂等二之五百年間。以雖無得解脫者。而禪定者多故也。三、多聞堅固,謂第三之五百年。以實行漸衰,唯尚多聞故也。四、塔寺堅固,謂第四之五百年間。以此時唯塔寺之建立為盛故也。五、鬥諍堅固,謂第五之五百年間。廢三學,唯以鬥諍為事,增長邪見之時也。行之各堅固,故云堅固。大集月藏經十曰:「於我滅後五百年中,諸比丘等猶於我法解脫堅固。次五百年,我之正法禪定三昧得住堅固。次五百年,讀誦多聞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多造塔寺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鬥諍,言頌白法隱沒損減堅固。」


五分法身

(術語)以五種功德法成佛身,故曰五分法身。小乘以之為三身中之法身:一、戒,謂如來口意三業離一切過非之戒法身也。二、定,如來之真心寂靜,離一切妄念,謂之定法身。三、慧,如來之真智圓明,觀達法性,謂之慧法身。即根本智也。四、解脫,如來之心身,解脫一切繫縛,謂之解脫法身。即涅槃之德也。五、解脫知見,知已實解脫,謂之解脫知見法身。即後得智也。此五者有次第,由戒而生定。由定而生慧。由慧而得解脫。由解脫而有解脫知見。前三者。就因而受名。後二者。就果而付名。而總是佛之功德也。以此五法成佛身,則謂之五分法身。大乘義章二十本曰:「此五種分別為分,法是其軌則之義,此之五種成身之軌,故名為法。身者是體,此五佛體,故名為身。」行宗記一上曰:「五分法身者,戒定慧從因受名,解脫解脫知見從果受號。由慧斷惑,斷惑惑無之處名解脫。出纏破障,反照觀心名解脫知見。」濟緣記三下曰:「五法成身,故名為分。」王介甫金陵話錄曰:「五分法身,所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此五者,皆以超出五陰故。戒,超色陰;定,超受陰;慧,超想陰;解脫,超行陰;解脫知見,超識陰。」


五大字義

(術語)大日經二入真言品偈曰:「我覺本不生,出過語言道,諸道得解脫,遠離於因緣,知空等虛空。」此五句如其次第說五大之深義者也。其先本不生為字,地大之義,本不生不可得之意。吾心非青黃赤白方圓長短過去現在未來等,推求之此心既不可得,是諸法本不生之義也,二、出過語言道為字,水大之義,一切諸法言說不可得之意也。其故以諸法既為本有,則不可言生,亦不可言滅,不可言一,亦不可言異,乃至不可言斷,亦不可言常,離八違戲論,絕四句百非之言論,是為諸法言說不可得之實義,其出離戲論之言說者,水能洗濯物之德也。三、遠離於因緣為字,火大之義,一切諸法塵垢不可得之意也,其故以諸法之體性為六大,其體本為妙淨,何有塵垢,但其不淨者,迷情耳。是為諸法塵垢不可得之實義。其能焚燒塵垢者,火大之德也。四、諸道得解脫為字。風大之義,一切諸法因業不可得之意也,其故以諸法既為不生,則諸法為本來實有,無今始生者,故無因業。是為諸法因業不可得之實義,風大能破壞物之德也。五、知空等虛空為字,空大之義,而一切諸法等虛空不可得之意也。其故亦以諸法本來不生不滅,故其為空與虛空等。是不存一物,空大之德也。然明五字之觀,有遮情表德之二義。如上所解,觀其所不可得者。為其遮情。是方便也。若由表德之實義,則於此不可得之心,圓明而無一點之塵翳,又觀諸法萬德,圓融具足也。餘准之而可知。秘藏記末曰:「於五字觀觀不可得,其意如何?是遺迷之義,非至極義,觀圓明是至極義。」十緣生觀亦然。


五字門

(名數)一、我覺本不生,即阿字門也。二、出過言說道。即囀字門也。三、諸過得解脫。即字門也。四、遠離於因緣。即訶字門也。五、知空等虛空。即結字門也。見五大條。


五種散亂

(名數)眾生之心有五種散亂:一、自然散亂,五識不守自性,隨逐外境,念念變遷也。二、外散亂,意根馳動,隨逐外塵,起種種之分別也。三、內散亂,心生高下,念念遷流而不定也。四、麤重散亂,計我我所等麤重之法,而不得解脫也。五、思惟散亂,棄捨大乘,憶念小乘,而不得寂靜也。


光明作佛事

(雜語)於此土以聲說法,於他方土有以光明詮法者。維摩經香積佛品曰:「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天台疏曰:「光明作佛事者,放光明觸身,具詮諸法,隨觸得解。」


兩重能所

(術語)天台山外之異義,以真性而立觀境,不許以陰妄之念為所觀。四明尊者十義書通破之,且於指要鈔立兩重之能所,明陰妄正為所觀之境。觀者觀三千之能觀智也,猶如槌。不思議境者三千之妙諦,即所觀也,猶如砧。此觀智與妙境相望而立一重之能所。而陰妄之一念,猶如淳朴,何則?以觀解陰妄之一念,是三千之妙境(即不思議境)故也(即觀)。故此二望於陰妄之心,則皆為能觀,而更有一重之能所。要之以能觀智慧之槌與所觀妙境之砧。而鍛現前陰妄之心之淳朴,使為三千三諦之妙體也。指要鈔上曰:「今更自立一譬。雙明兩重能所。如器諸淳朴。豈單用槌而無砧耶?故知槌砧自分能所。若望淳朴。皆屬所也。智者以喻得解。」

(術語)見十乘觀條。


六無畏

(名數)真言行者菩提心一念之功德有六種之差別,謂之六無畏,無畏者,安穩蘇息之義,一切眾生被煩惱所縛而似死滅,若到此六處,則各各離彼之扼縛,而得蘇息,故名無畏。凡大日經之說相,地前立三阿僧祇劫,於此三劫越麤妄執與細妄執及極細妄執之三妄執,此上更立十地,為開發金剛寶藏位,以上上方便更斷微細之妄執,而至於佛果。即三劫十地之次第,三劫為地前,十地為地上。十地者,第四之一切也(與顯教以三劫為究竟異),於此地前三劫差降真言行者所得之功德而立六無畏也:一善無畏,是即世間之善心,持五戒十善等離三途業之位也。真言行人修三密而供養本尊之位與之齊。二身無畏,二乘行者不淨觀等成就,於身之扼縛得解脫之位也。真言行人依有相觀於壇上本尊眾相現前之位與之齊。三無我無畏,二乘之人證無我之理,於一切法觀無我相之見道位也。真言行人於本尊海會覺眾像為緣生,不生愛著之位與之齊。四法無畏,二乘之人於五蘊等法覺性相為空證偏真之理之無學道位也。真言行人於瑜伽境界如水月鏡像觀無性無相之位與之齊。五法無我無畏,三乘之人,了萬法唯心心外無法而心得自在之位也。真言行人知一切境界皆自心功德得自在之用之位與之齊。六平等無畏,一乘之人了萬法一實真如,於諸法無能所本末,住於平等法界之位也。真言行人現諸法本不生,住心實際平等本源之位與之齊。已上六無畏以三劫配之,則前四者乃初劫之位,第五者乃第二劫之位,第六者乃第三劫之位也。但三劫就所度之妄執而立之,六無畏就能度之淨心而立之。見大日經疏三十、住心廣名目六、辯惑指南三。

(名數)真言行者於地前三劫所得之利益也。見無畏條。


六相

(名數)華嚴經十地品所說,依此而談法界緣起事事無礙之義。華嚴宗之至相,大發揮之。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相,六壞相。一切緣起之法,必具此六相。不具六相,則不能為緣起。此六相為就體相用論平等差別之二義者。前二相為體上之平等差別,總相者示平等之體,別相者示差別之體。平等之體,謂一體具多體也,差別之體謂多體各別也。例如一舍,一舍中具許多之磚瓦等以磚瓦等多體總造一舍,是為平等之體即總相也,而一舍中,磚瓦等之多體各別,即為差別之體,是別相也。又同異之二相者,為相上之平等差別,如磚瓦等形相雖各別然有同造一舍之相,故云同相,諸相各別,故云異相。又成壞之二相者,為用上之平等差別如磚瓦等以各異之作用合成一舍,謂之成相,彼等各具一一之作用,謂之壞相。此六相互相融和,不離一味,謂之六相圓融。是一切緣起法之自性然也。

(名數)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相,六壞相也。就凡夫所見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礙,不具六相,若就聖眼所見之諸法體性言之,則於一一事相中,見此六相圓融,以六相圓融之故,諸法即一真法界無盡緣起也。所謂法華之一真法界無盡者,依此六相之圓融而證之。是出於華嚴經初地十大願中第四願之文,華嚴宗第二祖至相大師所發明,一家之大法門也。晉經二十三曰:「諸地所淨生諸助道法,總相別相,有相無相,有成有壞。」唐經三十四曰:「願一切菩薩行,廣大無量攝諸波羅蜜,淨治諸地。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所有菩薩行,皆如實說。」十地論一曰:「一切諸說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說解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等。六種相者,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法相。」探玄記九曰:「除事者謂陰界入等者,此辨定其義,謂約道理說融通,非是陰等事相中辨故除簡之。」大乘義章三曰:「陰界入等使此相望事別隔礙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攝事相以從體義陰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無量六相門也。(中略)此六乃是大乘之淵綱,圓通之妙門。」華嚴傳三(至相傳)曰:「後遇異僧來謂曰:汝欲得解一乘之義,其十地中六相之義慎而勿輕,可一兩月間攝靜思之,當自知耳。言訖忽然不現,儼驚惕良久。因則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啟。」一總相者,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諸根而成一體。二別相者,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體雖為一,而眼耳等之諸根各各不同。此二相為一身與諸根相對之平等差別二門也。三同相者,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總之義,如眼等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義,而非他物。四異相者,多義相望,各異形類也。如眼等之相貌各異。此二相,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別之二義也。五成相者,多義正緣起而成一總也,如諸根緣起而成一身。六壞相者,多義各住自法而不移動也,如諸根住自位而各自為用,此二相依同異之二相而辨總別二相之果,平等差別二門也。大乘義章三曰:「考實論之,說前四門,辨義應足,為約同異,成前二門,故有六也。」又此六相,依體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別之二門也。頌曰:「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別相。多同成於總,各體別異顯於同。一多緣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方便。」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外道者邪見猥雜不堪縷說所行所執各各不同今且略舉數般以明差別所謂勝論數論執我計常五熱炙身編[木*豕]臥棘塗灰掬食翹足裸形自餓投河鷄狗等戒板衣[卄/(└@人)]草赴火投巖矯亂髑髏習諸邪定無利勤苦不得解脫是故經言皆趣惡道瑜伽六七顯揚九十廣辯宗途如彼二論戒禁所執以顯相從總攝論之不過十六如論中頌曰



佛陀波利得經將向西州寺訪得解梵語漢僧順真共翻亦是儀鳳四年再譯一本八紙見經前敘說第三譯也佛陀波利將梵本經入五臺山至今不出又至永淳元年壬午歲日照三藏又再譯此經一遍沙門彥琮筆授為正杜行顗所譯經中隱諱不書之字所以重譯八紙第四譯也而復見經首彥琮序云


[佛光阿含藏]
我所學道,求願者必成其法

中阿含第一○七經林經(上)(佛光二‧九一○)作:「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若不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Khinā jāti, vusitaj    brahmacariyaj, kataj karanīyaj, nāparam itthatātyāti pajānāti.)(巴),這是佛教中有關解脫的一種說明。生已盡(Khinābījo),即煩惱業縛已盡,可證阿羅漢果。從過去的煩惱、生死的束縛中解脫出來,成為真正自在的人。梵行已立,即脫離愛欲而過著清淨的生活,只有正行、正精進而沒有邪行。所作已作,即已完成一切義務職守。不受後有,即現在已得解脫,將來再不受束縛,不再於生死輪迴中流轉,不墮「死界」得到「正生」。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Khinā jāti, vusitaj    brahmacariyaj, kataj karanīyaj, nāparam itthatātyāti pajānāti.)(巴),這是佛教中有關解脫的一種說明。生已盡(Khinābījo),即煩惱業縛已盡,可證阿羅漢果。從過去的煩惱、生死的束縛中解脫出來,成為真正自在的人。梵行已立,即脫離愛欲而過著清淨的生活,只有正行、正精進而沒有邪行。所作已作,即已完成一切義務職守。不受後有,即現在已得解脫,將來再不受束縛,不再於生死輪迴中流轉,不墮「死界」得到「正生」。


四聖諦

四聖諦(cattāri ariyasaccāni)(巴),即四種真理,為佛教之基本哲理。苦聖諦:使人覺悟現實的生命是苦之真理。苦集聖諦:使人瞭解苦的生起原因之真理。苦滅聖諦:使人從苦中獲得解脫之真理。苦出要聖諦:即道聖諦,導致苦之止息而達到涅槃之真理。


惡法逐增,善法漸減,……勞苦乃獲

中阿含第一○七經林經(上)(佛光二‧九一○)作:「若無正念不得正念,其心不定不得定心,若不解脫不得解脫,諸漏不盡不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然不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


結縛

結縛(sajyojana)(巴),煩惱之異名,因煩惱能繫縛我人身心,使不得解脫,不得出離生死。


面王

面王(Mogharāja)(巴),音譯謨賀囉惹。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二下):「復有聲聞於威儀中樂妙色衣,謨賀囉惹苾芻是。」

面王(Mogharājan)(巴),又作謨賀囉惹。增一阿含弟子品第二十六經(佛光一‧八○):「著弊惡衣,無所羞恥,所謂面王比丘是。」巴利本長老偈經(Thag. 207~208偈之註)作:「婆羅門族,婆瓦利之弟子。奉師命與阿耆多等十五人北上見佛,向佛質疑,獲得解答,而從佛出家。以纏粗衣著名,故被佛稱讚為粗衣第一弟子。」


生已盡

謂諸煩惱已盡,得解脫,成阿羅漢,於現在身以後不再受生。梵行已立:謂已完成清淨行,指除盡貪、瞋、癡。所作已辦:謂所有一切該辦之事無所遺漏。不更受有:命終之後,不再受三界之生死輪迴。


五喜解脫入

巴利本作 pañca vimuttāyatanāni(五解脫處),謂修行佛道,獲得解脫之五種歡喜心。即:(一)聞法,(二)受持諷誦,(三)為他人說,(四)思惟分別,(五)於法得定。「五喜解脫人」,宋本作「五解脫入」。


四諦

四諦(cattāri ariyasaccāni)(巴),即四種真理,為佛教之基本哲理。苦聖諦:使人覺悟現實的生命是苦之真理。苦集聖諦:使人了解苦的生起原因之真理。苦滅聖諦:使人從苦中獲得解脫之真理。苦出要聖諦:即道聖諦,導致苦之止息而達到涅槃之真理。

巴利本,(A. vol. 5, P. 51)作 catūsu āhāresu(四食)。雜阿含卷十七第四八六經(大正‧卷一七‧四八七經)作「四食」。


婆迦梨

婆迦梨(Vakkalin)(巴),又作婆迦利,譯為著樹皮衣,舍衛城人,婆羅門種,佛弟子中信解第一。

婆迦梨(Vakkalin)(巴),以久病而持刀欲自殺,因思惟如來功德,而得解脫 。參閱增一阿含四意斷品第二三四經(佛光二‧六七○)。


[阿含辭典(莊春江)]

為音譯,另音譯為「佛陀」(buddha),義譯為「覺者;已覺醒的」,指沒有老師指導而證得解脫者,如「辟支佛」、「三藐三佛陀」,但一般都作為「三藐三佛陀」的略稱,參看「三藐三佛陀」、「辟支佛」。


指鬘

指鴦掘魔羅(另譯為「央瞿利摩羅」)殺人後取其指頭穿成環掛在脖子上,用以計算或證明殺過多少人,因為他相信他的老師所說殺一千人便能得解脫的教導。


解脫

1.vimutti:生死輪迴的止息,不再有下一生。2.束縛的解除,如「於苦不得解脫」。3.vimokkha:定的異名,如「八解脫」,參看「八解脫」。3.「傾心於」,另譯為「信解、勝解」,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獻身於」,如「解脫六處」。


正定聚

不墮惡道,入正性決定(必定能證得解脫)的聖者之類,另作「正聚、正性定聚」。**


阿羅漢

arahaṃ, arahant的音譯,由老師教導而修得解脫涅槃者,另譯為「阿羅訶、羅訶、阿羅呵、羅漢、無所著、至真、真人」,義譯為「應供(值得供養者)、應」,另譯為「應真」,俗語轉義為「賊殺、不生」,亦為三藐三佛陀的十號(十種稱號)之一。


得無漏

證得斷盡(生死)煩惱,即「證得解脫;證得阿羅漢果」,參看「漏」、「漏盡」。(同義詞「心得無漏」)。


辟支佛

paccekasambuddhaṃ,義譯為「獨一的正覺者;獨覺」,即:沒有老師指導而證得解脫者,且未能為大眾說法者。


在於學地

即「在『有學』人的階段;尚未得解脫」,參看「有學」。(同義詞「在學地者」)


見法涅槃

又作「見法般涅槃」,即「當生達到涅槃;當生證得解脫涅槃」,另譯為「現法涅槃、現法般涅槃」,南傳作「得當生涅槃」(diṭṭhadhammanibbānappatta,另譯為「現法涅槃;見法涅槃」),參看「現法」、「涅槃」。


依食斷食

依著滋養五蘊身而得以精進修學,斷除渴愛證得解脫,當入最後涅槃後就再也不需要那支持五蘊的滋養了。


依愛斷愛

依著渴愛解脫而精進修學,斷除渴愛證得解脫。


依慢斷慢

看到別人證得解脫,激起自己也不輸人的慢心而精進修學,終能斷除渴愛與我慢證得解脫。


現法涅槃

diṭṭhadhammanibbānappatta,當生證得解脫涅槃,又譯為「見法涅槃」。


漏盡意解

解讀為「摧毀所有煩惱,心得解脫」,「意」即「心」,「脫」即「解脫」。


三藐三佛陀

為「sammāsambuddha」的音譯,另譯為「等正覺者;遍正覺者;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三耶三佛」,簡為「三佛」,義譯為「完全的;圓滿的解脫者」、「正等覺者」、「遍正覺者」、「等正覺者」,為無師自悟證得解脫,而又具足十力能說法廣教化眾生者,常略稱為「佛」、「佛陀」。


正智心解脫

以究竟智心得解脫;以正確的了知心得解脫。


無漏心解脫

不起諸煩惱而心得解脫,參看「漏」、「心解脫」。


尼乾陀若提子

人名,另譯為「尼揵陀若提子、大雄、耆那、尼揵子」,六師外道之一,主張以苦行燒掉業,業耗盡得解脫,被稱為「耆那教主」。


有有漏心解脫

另譯為「有漏心便得解脫」、「有漏心得解脫」,即「心從有情生命的存在之煩惱解脫」,參看「有」。


依於欲而斷愛

依著對正法的欲求而精進修學,斷除渴愛證得解脫。(同義詞「依欲而斷愛、依欲離欲、依欲斷愛)


欲有漏心解脫

另譯為「欲漏心便得解脫」、「欲漏心得解脫」,即「心從欲界之煩惱解脫」。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佛光大辭典]
一切身業隨智慧行

佛十八不共法之一。又作一切身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謂佛現諸勝相,調伏眾生,稱智演說一切諸法,令其各得解悟證入,稱為一切身業隨智慧行。〔法界次第卷下、華嚴孔目章卷二〕 p12


一切種智

梵語 sarvathā-jñāna。三智之一。又作佛智。就廣義言之,一切種智同於薩婆若(一切智)。然於三智中,相對一切智,則指惟佛能得之智。即能以一種智慧覺知一切道法、一切眾生之因種,並了達諸法之寂滅相及其行類差別之智。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八一中):「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遍,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又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大二五‧二五九上):「所謂禪定、智慧等諸法,佛盡知諸法總相、別相故,名為一切種智。(中略)一切智是聲聞、辟支佛事,道智是諸菩薩事,一切種智是佛事。」〔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大智度論卷五十、卷八十四、往生論註卷下〕 p19


一心稱名

乃專注一心,稱念佛菩薩之名號。法華經普門品(大九‧五六下):「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 p26


一即六

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之中,若有一根返回真性,則其餘五根亦皆得解脫。楞嚴經卷六(大一九‧一三一上):「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中略)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p55


一音

謂佛之音聲。蓋眾生緣有深淺,根有利鈍,故於一音之中同聽異聞。若是人天根器,則聞佛說五戒十善之法;若是聲聞根器,則聞佛說四諦之法;若是緣覺根器,則聞佛說十二因緣之法;若是菩薩根器,則聞佛說六度等法,各得解了。維摩經稱,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維摩經卷上佛國品、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九〕 p58


一音教

佛陀以一種語言演說一切法之意。又作一圓音教、一音說法。謂佛唯以一音說法,然眾生隨其根性之別,而有大小、空有、頓漸等教義之異解,故又稱一音異解。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九(大二七‧四一○上):「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獨為我說種種義。」印度部派佛教中之大眾部即採用此說。我國佛教則以此說作為判教之依據,謂佛教之所以有眾多分派,即由此而來。例如後魏菩提流支認為佛陀一音教中,包含大、小二乘之教法;姚秦鳩摩羅什則以為大、小二乘之分別,乃眾生於聽聞佛法時,由理解上之差異而產生,故華嚴五教章卷一(大三三‧八○一中):「北地禪師非四宗、五宗、六宗、二相半滿等教,但一佛乘,無二亦無三;一音說法,隨類異解。諸佛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但是一音教也。」〔維摩經卷上佛國品、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卷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法華玄義卷十上〕 p58


七聖

乃指見道、修道、無學道之七種聖者。又作七聖人、七聖者、七士夫、七丈夫。諸論所載各異,據俱舍論卷二十五載:(一)隨信行,稟性多信,得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依此修加行,而入見道。(二)隨法行,稟性多思惟,自依正法修加行,以入見道。(三)信解,隨信行之人入修道位(十六心)。(四)見至,隨法行之人入修道位。(五)身證,雖未以慧盡諸漏,身已證八解脫。(六)慧解脫,身雖未證八解脫,以慧永盡諸漏。(七)俱解脫,身已證八解脫,亦以慧永盡諸漏;即於煩惱障、解脫障俱得解脫。〔中阿含卷五十一阿濕貝經、集異門足論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十四〕 p111


九解脫道

三界總有九地,若就聖者而言,於修道位斷欲界前六品者為第二果,欲界九品全斷者為第三果,斷上二界七十二品者為第四果。每斷此一品惑,各有無間、解脫二道,即正斷煩惱之位為無間道,煩惱既斷而得解脫之位為解脫道。一地之思惑有九品,故能治之道亦有九,稱為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大藏法數卷五十〕(參閱「九無間道」147) p152


二解脫

乃指二種解脫。解除業繩繫縛而得自在,稱為解脫。此有多說:

(一)有為解脫與無為解脫。(一)有為解脫,為阿羅漢無漏之真智。(二)無為解脫,為一切煩惱除滅,亦即涅槃。〔俱舍論卷二十五〕

(二)性淨解脫與障盡解脫。(一)性淨解脫,謂眾生本性清淨,無繫縛染污之相。(二)障盡解脫,為斷盡惑障而得解脫自在。〔寶性論卷四〕

(三)慧解脫與俱解脫。(一)能以智慧離一切煩惱障,而未得滅盡定者,稱為慧解脫。亦即以慧力斷煩惱而得解脫者。(二)兼以滅盡定力而得之解脫,稱為俱解脫。〔俱舍論卷二十五〕

(四)一時解脫與不時解脫。(一)鈍根之阿羅漢,待勝時而入定,以脫煩惱之縛者,稱為一時解脫。(二)利根之阿羅漢,不須擇時而入定,以脫煩惱之縛者,稱為不時解脫。〔俱舍論卷二十五〕

(五)心解脫與慧解脫。(一)心離貪愛等繫縛者,稱為心解脫。(二)慧離無明煩惱者,稱為慧解脫。〔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十八〕 p218


二種受具戒法

戒,乃萬善之根本。據大寶積經卷一○四載,能受正戒者,增長一切善法,反之,則著於邪見,墮於外道,故戒有二種不同,即:(一)受正平等戒,指修行之人能受持如來正戒,一切平等,不生分別差別之見,頓絕妄想邪思之心,戒體圓明而得解脫,究竟至於無上菩提,無有退轉。(二)受邪不等戒,指邪見之人隨逐惡知識,以分別心受持邪戒,而墮於人我、斷常、憍慢、貪欲、瞋恚、愚癡等種種差別邪見,不知出要解脫之道。 p227


二種破著

據大智度論卷四十三載,即:(一)破欲著,指人於好色多起貪欲,若觀色為無常、不淨等,則不生貪著之心,而得解脫之樂,此稱破欲著。(二)破見著,指人雖觀色為無常、不淨,而猶著法生見,若能了達色相本空,則不起於分別之見,此稱破見著。 p232


二種滅

指暫時滅、究竟滅。據顯揚聖教論卷八載,如來有二種滅:(一)暫時滅,指如來出世,逗機設教,化導眾生,大小乘人皆得解脫;機緣既盡,更無可化,如來即便入滅,然其法身之體如如不動,實未曾滅,此稱暫時滅。(二)究竟滅,指如來妙覺圓明,斷滅一切煩惱,淨盡無餘,更不復生,此稱究竟滅。 p237


八十種好

梵語 aśīty-anuvyañjanāni。為佛菩薩之身所具足之八十種好相。又稱八十隨形好、八十隨好、八十微妙種好、八十種小相、眾好八十章。佛、菩薩之身所具足之殊勝容貌形相中,顯著易見者有三十二種,稱為三十二相;微細隱密難見者有八十種,稱為八十種好。兩者亦合稱相好。轉輪聖王亦能具足三十二相,而八十種好則唯佛、菩薩始能具足。

又有關八十種好之順序與名稱,異說紛紜。據大般若經卷三八一載,八十種好指:(一)指爪狹長,薄潤光潔。(二)手足之指圓而纖長、柔軟。(三)手足各等無差,諸指間皆充密。(四)手足光澤紅潤。(五)筋骨隱而不現。(六)兩踝俱隱。(七)行步直進,威儀和穆如龍象王。(八)行步威容齊肅如獅子王。(九)行步安平猶如牛王。(十)進止儀雅宛如鵝王。(十一)迴顧必皆右旋如龍象王之舉身隨轉。(十二)肢節均勻圓妙。(十三)骨節交結猶若龍盤。(十四)膝輪圓滿。(十五)隱處之紋妙好清淨。(十六)身肢潤滑潔淨。(十七)身容敦肅無畏。(十八)身肢健壯。(十九)身體安康圓滿。(廿)身相猶如仙王,周匝端嚴光淨。(廿一)身之周匝圓光,恒自照耀。(廿二)腹形方正、莊嚴。(廿三)臍深右旋。(廿四)臍厚不凹不凸。(廿五)皮膚無疥癬。(廿六)手掌柔軟,足下安平。(廿七)手紋深長明直。(廿八)唇色光潤丹暉,(廿九)面門不長不短,不大不小如量端嚴。(卅)舌相軟薄廣長。(卅一)聲音威遠清澈。(卅二)音韻美妙如深谷響。(卅三)鼻高且直,其孔不現。(卅四)齒方整鮮白。(卅五)牙圓白光潔鋒利。(卅六)眼淨青白分明。(卅七)眼相脩廣。(卅八)眼睫齊整稠密。(卅九)雙眉長而細軟。(四十)雙眉呈紺琉璃色。(四一)眉高顯形如初月。(四二)耳厚廣大脩長輪埵成就。(四三)兩耳齊平,離眾過失。(四四)容儀令見者皆生愛敬。(四五)額廣平正。(四六)身威嚴具足。(四七)髮脩長紺青,密而不白。(四八)髮香潔細潤。(四九)髮齊不交雜。(五十)髮不斷落。(五一)髮光滑殊妙,塵垢不著。(五二)身體堅固充實。(五三)身體長大端直。(五四)諸竅清淨圓好。(五五)身力殊勝無與等者。(五六)身相眾所樂觀。(五七)面如秋滿月。(五八)顏貌舒泰。(五九)面貌光澤無有顰蹙。(六十)身皮清淨無垢,常無臭穢。(六一)諸毛孔常出妙香。(六二)面門常出最上殊勝香。(六三)相周圓妙好。(六四)身毛紺青光淨。(六五)法音隨眾,應理無差。(六六)頂相無能見者。(六七)手足指網分明。(六八)行時其足離地。(六九)自持不待他衛。(七十)威德攝一切。(七一)音聲不卑不亢,隨眾生意。(七二)隨諸有情,樂為說法。(七三)一音演說正法,隨有情類各令得解。(七四)說法依次第,循因緣。(七五)觀有情,讚善毀惡而無愛憎。(七六)所為先觀後作,具足軌範。(七七)相好,有情無能觀盡。(七八)頂骨堅實圓滿。(七九)顏容常少不老。(八十)手足及胸臆前,俱有吉祥喜旋德相(即卍字)。 p268


十一種月喻

據南本涅槃經卷九載,如來為救度眾生,隨機而演說種種法要,能破一切眾生之無明,令其皆能遠離貪、瞋、癡等煩惱,而獲得涅槃清淨之樂;猶如月盛滿之時,清光普照,能使一切大地悉皆明朗,故以月為喻。即:(一)能破暗,謂如來種種說法能破除一切眾生無明大暗;猶如月盛滿之時,清光普照,能使一切大地悉皆明朗。(二)令見道非道,謂如來說法開示正道、邪道,人皆分別而知其可行不可行;猶如月盛滿之時,普照大地,凡是路或非路,皆令眾生明見。(三)令見道邪正,謂如來開示生死邪險之途,令眾生趨於涅槃平正之道;猶如月盛滿之時,普照大地,凡路之邪正險夷,皆令眾生明見。(四)除鬱蒸得清涼,謂如來說法令人皆能遠離貪欲、瞋恚、愚癡、生死之苦,而獲涅槃清涼之樂;猶如月盛滿之時,雖遇炎暑鬱結之蒸熱,然令清涼之氣襲人。(五)破壞螢火高心,謂如來出世,正法昭著,一切外道邪見之光明悉皆破壞;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山河大地無不普照,而螢火之光悉皆不現。(六)息盜賊想,謂如來說法令眾生破無明暗,一切煩惱皆不復生;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幽暗無不朗耀,使盜賊竊取之想法自然息止。(七)除畏惡獸心,謂如來說法開示眾生正見,令其煩惱蓋障悉皆除滅;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幽暗無不照燭,令曠野夜行之人於惡獸出沒時皆能明見。(八)開敷優鉢羅華,優鉢羅華,指青蓮。謂如來說法開示明了,一切眾生所有心華悉皆敷榮;猶如月盛滿之時,因其光照之故,華乃開敷。(九)合蓮華,謂如來說法開示明了,令眾生被五欲覆蓋之心不復發起;猶如月盛滿之時,因其光照之故,蓮華開而復合。(十)發行人進路心,謂如來說法令諸眾生勇猛進修,趣向大涅槃之道;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道路邪正夷險悉皆明白,使行者之心歡喜前進。(十一)令眾生受樂,謂如來說法開示明了,令眾生修習禪定,破諸煩惱,而得解脫之樂;猶如月盛滿之時,令人賞玩而生娛樂心。 p327


十二巧方便

據菩薩地持經卷七載,大乘菩薩施用之善巧方便,於內起佛法者有六種,於外成熟眾生者有六種,計十二巧方便。內起佛法者,即:(一)菩薩以慈悲心顧念一切眾生,於心顧念眾生,故稱內起佛法。(二)如實了知一切諸行,即厭離有為之心。(三)菩薩求無上菩提之智。(四)依念眾生,捨離生死。據大乘義章卷十五所釋,菩薩依念眾生,欲濟拔之,若自我不出生死之苦,則無以能度,故依念眾生而捨生死。然據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載,菩薩以顧念眾生之故,而不捨生死。(五)依如實了知諸行,以無染心輪轉於生死。菩薩知生死虛妄無實,故能無染而常處其中。(六)菩薩求佛智精進不退,佛由勤而成就,故起精進。上記內起六方便之中,前三種為本,後三種依前三種以顯方便。

外成熟眾生者,即:(一)以少善根得無量果,即以少財物施下福田,用此少善迴求菩提一切種德,以迴向故,使其以少善能得無量果。(二)以少方便起無量善根,又分二種:(1)教眾生捨邪歸正。(2)教眾生捨小歸大。(三)予毀壞佛法之眾生,除其暴虐,使其生信。(四)使處中眾生入佛法,化他使生解。(五)已入佛法之眾生令其成就,即使之起行。(六)根機成熟之眾生令得解脫,即化他得果。(參閱「方便」1435) p333


十六心

小乘俱舍宗謂觀察思悟四諦十六行相之後,進入見道,以無漏智現觀四諦所得之十六種智慧,稱為十六心。四諦,指苦、集、滅、道四種真諦,為佛教最基本之教義。十六行相,即在修習觀悟之過程中,對四諦各自產生四個方面之理解與觀念。見道,為佛教修行階位之一種,意謂「見照四諦真理之修行階位」。無漏智,即斷除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之煩惱,而證得佛教真理(出世間智)之智慧。現觀,即透過禪定,不經語言文字等概念,而使佛教真理直接呈現於面前的一種認識方法。此類認識方法,於小乘佛教中,特以四諦作為認識對象,稱為「聖諦現觀」,亦即次第觀三界之四諦:先緣欲界之「苦諦」而觀之,乃生起無漏之「法忍智」,其後又生起「法智」;次緣色界、無色界之苦而觀之,生起「類忍智」、「類智」;準此,集、滅、道等三諦亦各生四智,則現觀四諦,共成十六種智慧。

據俱舍論卷二十三賢聖品載,此十六心即:(一)苦法智忍(梵 duhkhe dharma-jñāna-ksānti),現觀欲界之苦諦,斷除迷惑苦諦之見惑。(二)苦法智(梵 duhkhe dharma-jñāna),現觀欲界之苦諦,印證苦諦之理。(三)集法智忍(梵 samudaye-dharma-jñāna-ksānti),現觀欲界之集諦,斷除迷惑集諦之見惑。(四)集法智(梵 samudaye dharma-jñāna),現觀欲界之集諦,印證集諦之理。(五)滅法智忍(梵 nirodhe dharma-jñāna-ksānti),現觀欲界之滅諦,斷除迷惑滅諦之見惑。(六)滅法智(梵 nirodhe dharma-jñāna),現觀欲界之滅諦,印證滅諦之理。(七)道法智忍(梵 mārge dharma-jñāna-ksānti),現觀欲界之道諦,斷除迷惑道諦之見惑。(八)道法智(梵 mārge dharma-jñāna),現觀欲界之道諦,印證道諦之理。(九)苦類智忍(梵 duhkhe 'nvaya-jñāna-ksānti),現觀上二界(色界、無色界)之苦諦,斷除對苦諦之見惑。(十)苦類智(梵 duhkhe 'nvaya-jñāna),現觀上二界之苦諦,印證苦諦之理。(十一)集類智忍(梵 Samudaye 'nvaya-jñāna-ksānti),現觀上二界之集諦,斷除對集諦之見惑。(十二)集類智(梵 Samudaye 'nvaya-jñāna),現觀上二界之集諦,印證集諦之理。(十三)滅類智忍(梵 nirodhe 'nvaya-jñāna-ksānti),現觀上二界之滅諦,斷除對滅諦之見惑。(十四)滅類智(梵 nirodhe 'nvaya-jñāna),現觀上二界之滅諦,印證滅諦之理。(十五)道類智忍(梵 mārge 'nvaya-jñāna-ksānti),現觀上二界之上道諦,斷除對道諦之見惑。(十六)道類智(梵 mārge 'nvaya-jñāna),現觀上二界之道諦,印證道諦之理。

概括而言,現觀欲界四諦之智,稱為法智;現觀色界、無色界四諦之智,稱為類智。又所謂「類」,類似、相似之意,即謂其類似於先前的欲界之法。法智與類智復各有「忍」與「智」,合為「八忍八智」。所謂忍,即以「忍」(忍許、認可)來斷除煩惱,如「法忍」、「類忍」,均屬於無間道;所謂智,即以「智」來印證真理,如「法智」、「類智」,均屬於解脫道。無間道與解脫道皆為修行佛道、求得涅槃解脫的「四道」之一。上記謂「忍」屬於「無間道」者,蓋因於此階段,正處於忍許、認可四諦之理,而絲毫不被惑體障礙間隔之故;謂「智」屬於「解脫道」者,蓋因既已了知四諦之理,自然即斷除惑體而得解脫。又十六心之中,前十五心屬「見道」修行果位之預流向,又稱十五剎那;後一心則屬「修道」之預流果。〔大毘婆沙論卷一九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毘曇心論卷五、成唯識論卷九〕(參閱「見道」3000) p385


十四無畏

據楞嚴經卷六載,觀世音菩薩以金剛三昧無作妙力(不作意之力用),與諸十方、三世、六道等一切眾生同一悲仰,令諸眾生獲得十四種無畏功德,即:

(一)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不自觀音,謂不隨聲塵所起知見;以觀觀者,謂返照自性。不起知見,則無所妄;返照自性,則一切真寂,無復苦惱,故使受苦眾生蒙此真觀,即得解脫,是為無畏。(二)知見旋復,在心謂「知」,在眼謂「見」;「知」、「見」之性熱,則屬於火。謂菩薩能旋轉知見,以復真空,能使眾生,設入火難,火不能燒,是為無畏。(三)觀聽旋復,「觀」、「聽」之性動,則屬於水。謂菩薩能旋轉觀聽,以復真空,能使眾生,設為大水所漂,水不能溺,是為無畏。(四)斷滅妄想心無殺害,謂菩薩證悟實性,斷滅妄想,發大慈心,無殺害念,能使眾生入於羅剎鬼國,鬼自滅惡,是為無畏。(五)熏聞成聞六根消復同於聲聽,謂熏聞屬思,思其所聞,無性可得,則成真聞;六根害人,與兵刃無異。菩薩六根既皆消滅,以復真空,一切塵境,同於聲聽,能使眾生之當被害者,刀刃所加,段段折壞,是為無畏。(六)聞熏精明明徧法界,謂菩薩從聞熏習,所成慧性,既得精明,明照十方,周徧法界,幽暗即消。眾生雖被藥叉諸幽暗者來近其側,然菩薩之精明能使藥叉之目受明奪,自不能視,是為無畏。(七)音性圓消觀聽返入,謂受虛妄聲塵繫縛,無異禁繫枷鎖,菩薩以動靜之性俱滅,則其觀聽返妄入真,聲塵解脫,能使眾生禁繫等事不能著身,是為無畏。(八)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謂菩薩消滅音聲,圓成聞慧,則遍生慈力,能以大力令彼得樂,是以眾生經於險路如行坦途,或遇惡寇,自不能劫,是為無畏。(九)熏聞離塵色不能劫,謂菩薩以思慧熏聞成性,離諸塵妄,不被色塵所劫,能使一切性多婬之人不生貪欲,是為無畏。(十)純音無塵根境圓融,謂菩薩音性純淨,離諸妄塵,根境相入,圓融無礙,能使懷忿恨之人不生瞋恚,是為無畏。(十一)消塵旋明,謂菩薩除暗消塵,旋復性明,能使一切昏鈍無善心之人遠離癡暗,是為無畏。(十二)融形復聞,謂融形則礙滅,復聞則性真,故涉入世間,而不壞世間之相,能十方,供養微塵數佛,稟承其法,各為法子;以此無畏,施諸無子眾生,欲求男者,令得生男。(十三)六根圓通明照無二,謂菩薩六根圓融,通達無礙,含攝法界,如大圓鏡,明照無二,由此故能承順法門,受領無失;以此無畏,施諸無子眾生,欲求女者,即得生女。(十四)我一名與六十二恒河沙名等無有異,謂菩薩得真圓通,能使求福眾生,但持我之名號,與彼俱持無數菩薩名號之人,較量所得福德,等同而無異,是為無畏。 p413


十地斷障證真

十地,謂菩薩所證之十地位,即指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據華嚴經疏卷三十一載,此十地之中,所斷之障及所證之真如各不同,分別為:

(一)歡喜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捨行,於內身外財無所惜,由因感果,而登初地,心生歡喜,即斷異生性障(性,即凡夫之性;障,即執著我法,障於初地功德),證行真如,此真如由人法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二)離垢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十善業,遠離欲垢,捨念清淨,即斷邪行障(謂身、口、意三者誤犯禁戒),證最勝真如,此真如具無邊之德,於一切法為最勝。(三)發光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功用行,發起深廣之心,如法修行,智慧光發,即斷闇鈍障(謂忘失聞、思、修三慧,照法不能顯現),證勝流真如,此真如流出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四)焰慧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具修三十七品道法,發起慧焰,即斷微細煩惱現行(無明微細之惑現起)障,證無攝受真如,證此真如,則無所繫屬。(五)難勝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習平等加行,悟真俗二諦無差別智,無有能勝,即斷下乘(聲聞乘、緣覺乘)涅槃障,證類無差別真如(生死涅槃,其類平等,無有差別)。(六)現前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平等利生之行,智慧現前,即斷粗相(於四諦中,執苦集為染,執道滅為淨)現行障,證無染淨真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言後方淨。(七)遠行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一切菩提分法,悟空、無相、無願三昧,即斷細相現行(於一切法執有緣生及執無相)障,證法無別真如(了種種教法,同一真如,而無別相)。(八)不動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清淨道行,離心意識,得無生法忍(謂一切諸法,性本不生,而於此法,忍可印證),一切煩惱所不能動,即斷無相中作加行(無相指第七地,謂於無相中加功用行)障,證不增減真如,此真如不隨淨染而有增減。(九)善慧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以無量智觀察眾生境界,皆如實知,得無礙智慧,遍說諸法,普令獲益,即斷利他門中不欲行(謂第八地於無相中,捨離功用)障,證智自在真如,得此真如,能於四無礙智得自在。(十)法雲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以無量智慧,觀察覺了,三昧現前,得大法故,以法身為雲,普周一切眾生,具足自在,即斷諸法中不得自在障,證業自在真如(一切業惑悉得解脫,而與真如之理相應)。 p426


十迴向

菩薩修行五十二階位中,指從第三十一位至第四十位。迴向,乃以大悲心救護一切眾生之意。又作十迴向心,略稱十向。即:(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即行六度四攝,救護一切眾生,怨親平等。(二)不壞迴向,於三寶所得不壞之信,迴向此善根,令眾生獲得善利。(三)等一切佛迴向,等同三世佛所作之迴向,不著生死,不離菩提而修之。(四)至一切處迴向,以由迴向力所修之善根,遍至一切三寶乃至眾生之處,以作供養利益。(五)無盡功德藏迴向,隨喜一切無盡善根,迴向而作佛事,以得無盡功德善根。(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即迴向所修之善根,為佛所守護,能成一切堅固善根。(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即增長一切善根,迴向利益一切眾生。(八)如相迴向,順真如相而將所成之善根迴向。(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即於一切法無取執縛著,得解脫心,以善法迴向,行普賢之行,具一切種德。(十)法界無量迴向,即修習一切無盡善根,以此迴向,願求法界差別無量之功德。十迴向攝於十三住中之解行住,五位中之資糧位,正當於地前三賢中之後十位,六種性中之道種性。〔舊華嚴經卷十五至卷二十二、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聖賢名字品、法華經玄義卷五上〕 p455


十普門

周遍之圓法,能通入實相,計有十法,稱為十普門。即:(一)慈悲普,眾生緣、法緣、無緣之三慈中,僅無緣之慈悲與實相同體,普遍一切任運相應,故以無緣為慈悲普。(二)弘誓普,無作四諦能收一切法,故依之發弘誓,名弘誓普。(三)修行普,依次第而行五行(聖、梵、天、嬰兒、病)謂之不普;若不依次第而行,一行即如來行,謂之普。(四)斷惑普,用一切智、道種智斷四住及塵沙之惑,如切枝條;若以一切種智斷無明除五住,則如除根本,故謂之普。(五)入法門普,二乘能了別諸地之定有淺深差別,僅中道王三昧不起滅定,含攝一切之三昧,故指入中道王三昧為入法門普。(六)神通普,羅漢、辟支佛之神通,其緣境偏狹;若緣實相而修,方為真神通,一發則一切發,故謂之普。(七)方便普,證悟實道以前之方便不謂之普,僅自證實道以後化用之方便能逗機利物,一時圓遍,故謂之普。(八)說法普,能以一妙音應十法界之機,隨其宜而令得解脫。(九)成就眾生普,無量之眾生遍滿十方之法界,時時能潤益之。(十)供養諸佛普,能以一切供具身命財,普遍供養十方諸佛。此即中道實相之理遍通一切,無所壅塞,故諸佛菩薩乘此理,能開無量門,示現種種身,以拔一切眾生苦,成就菩提。初五普為自行,次三普為化他,後二普兼自行、化他兩意。〔法華經文句卷十下、觀音經玄義卷下、法華玄論卷十〕(參閱「普門」4986) p471


十萬白龍

西藏名 Klu-hbum-dkar-po。凡二卷。全稱神聖十萬白龍大寶不可思議大乘經典。乃西藏棒教白棒派之重要經典,與十萬黑龍(藏 Klu-hbum-nag-po)、十萬斑龍(藏 Klu-hbum-khra-po)合為三大聖典。相傳係教祖敦巴先拉普(藏 Ston-pa-gshen-rabs)應龍族等之請問,闡述棒教之教義。全書共有二三八紙(舊藏版寫本),分為二卷。卷上三十一章,卷下二十四章。第一、二章為本書最重要之部分。書中將構成宇宙之真理棒法,分為輪迴(藏 hkhor)之五十九位「棒」與涅槃解脫(藏 mya-van-las-hdas)之八十三位「棒」。此係以「棒」名來取代「法」,然實際仍為佛教之分類,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度(缺少智度)、五智等,大體具見於本書。全書旨在闡述輪迴之法無實體,以執著之故有生死輪迴,從而理解輪迴之法,離妄執、求懺悔,即得解脫。近年來,德國研究棒教之風氣非常興盛。 p478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音教

謂佛陀以一音演說一切法。又稱一圓音教、一音說法。佛陀說法,而聞者各作異解,故此詞含大小並陳、一音異解之意。《維摩經》卷上〈佛國品〉謂(大正14‧538a)︰「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蓋印度部派佛教中之大眾部等皆有此說,然諸師解說不同。大眾部謂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眾生各隨領解而得益。有部則以一音作一梵音解,謂佛所出梵聲音能應同一切聞法者各地的方言。另外,《注維摩詰經》卷一謂︰佛以一音演法,乃一音適異之意(即殊方異解之意,與有部同);眾生隨類各得解,乃一法適異之意(即法門異解之意,與大眾部同)。

中國方面,菩提流支、鳩摩羅什等人以一音教作為判教之語,用以駁斥佛說法有三時、五時之別。據澄觀《華嚴經疏》卷一所述,菩提流支主張大小並陳,謂佛一音同時說大小二乘;鳩摩羅什主張圓音異解,謂佛以一音演說教法,眾生各隨所解而產生差異。故《法華經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b)︰「北地禪師非四宗、五宗、六宗、二相半滿等教,但一佛乘,無二亦無三;一音說法,隨類異解。諸佛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但是一音教也。」此中,北地禪師或說即鳩摩羅什。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一。


七聖

指聲聞乘所立的七類聖者。又名七士夫、七丈夫。即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身證、慧解脫、俱解脫等七種修行有得的聖者。

所謂聖,指依離煩惱之無漏智慧,而證見四諦之正理者,有見道、修道、無學道三種。所謂見道者,始證四諦之理而斷理惑之位;修道者,復習前事而斷事惑之位;無學道者,已斷迷理、迷事之惑,更無可學可修之位。

就見道位言,鈍根人名「隨信行」,利根人名「隨法行」。鈍根人在見道前之加行位,由於仰信他人之教說,隨他人教說而行,故名「隨信行」。利根人加行位時,由於自己披閱經典等,隨其法而行,故名「隨法行」。

此二類人一入修道位,即名「信解」、「見至」。「信解」者,指「隨信行」之入此位者,由於信根增上,無漏勝解之相顯著,故名。「見至」又名「見得」、「見到」,指「隨法行」之入此位者,依自己之慧力觀照而得正見。

「身證」指修道位中不還果的聖者證得滅盡定。此定指無心定,解脫所有定障者,方能證入如涅槃之境。既言無心定,故不證心,以證身故,名為「身證」。「信解」、「見至」之人,累積修行功力始得入此。

「慧解脫」與「俱解脫」,乃無學道之解脫,僅斷除煩惱障而解脫慧障者,名「慧解脫」。此類人因不好功德,故不除定障,亦無三明六通等功德。《俱舍論》卷二十五等處有詳細說明。「俱解脫」者恰恰相反,彼等喜好功德,斷不染 污無知,且於定障得解脫,得三明六通等功德。

此外,《華嚴經孔目章》卷二及《菩薩地持經》中,亦常可發現與七地義相同之主張。七地即種性地(十解以前)、解行地(十行、十迴向)、淨心地(初地)、行跡地(二地至七地)、決定地(八地)、決定行地(九地)、畢竟地(十地、如來地)。

天台宗有時除去「慧解脫」、「俱解脫」而加入「時解脫」、「不時解脫」而名七聖。「時解脫」,全名為待時解脫,指鈍根之羅漢,必須等待殊勝因緣,始得解脫,故名。「不時解脫」則與此相反。亦即在見修二道上,由於利鈍的差別,證解脫也有待時、不待時之不同。此如《法華玄義》卷四(下)、《四教義》卷六等所說。

至於天台宗何以將「時」、「不時」代替「慧」、「俱」二者,日僧證真《法華玄義私記》卷四(本),以為乃隨義轉用。見修二道既然列有利鈍,故無學道也列利鈍而說為「時」、「不時」。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七;《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三、卷一○九;《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五;《瑜伽師地論》卷十四;《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中。


三三昧

指三種三昧。為印度佛教的三種觀行法門。也可視為三種實踐原理。三昧,令心住一境不散亂之意。就能修之行而言,又稱三三摩地、三三等持、三三定等;就所觀之理,又稱三空;若就斷障之意,則稱三治。其中,三三昧與三三摩地乃新舊譯之不同;舊譯將三昧翻為定,新譯則將三摩地譯作等持。

此三三昧通於有漏、無漏。其無漏者,為入涅槃解脫之門,故稱三解脫門;有漏者即三三昧。諸經論對此三三昧頗有異說,茲略釋如次︰

(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六等所說︰

(1)空三昧︰謂於萬有觀人、法皆空。在觀四諦十六行相中,此三昧是與苦諦的空、非我二行相相應的定;即觀我所見、我見皆空。

(2)無相三昧︰謂觀空故無差別相狀,是與滅諦的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的定。涅槃(即滅)離色聲香味觸五塵、男女二相,及生、異、滅三有為相等十相,故名無相;此三昧緣滅,故得無相之名。

(3)無願三昧︰又稱無作三昧、無起三昧。謂觀諸法無差別相狀故無所願求,乃與苦諦之苦、非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道諦之道、如、行、出四行相等十行相相應的定。苦、非常與集諦的四行相皆可厭患,故不應求取,而道諦如船筏亦應捨之;此三昧以之為緣,故名無願。又於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名無作,或稱無起。

《成實論》卷十二〈三三昧品〉云(大正32‧335b)︰
「若行者不見眾生,亦不見法,是名為空。如是空中無相可取,此空即是無相。空中無所願求,是空即名無願。是故此三一義。問曰︰若爾何故說三﹖答曰︰是空之能,謂應修空,修空得利謂不見相,不見相故無相,無相故不願,不願故不受身,不受身故脫一切苦,如是等利皆以修空故得,是故說三。」

關於此三三昧的次第,有不同說法。或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或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大乘義章》卷二約三義以分別其次第之不同。即︰

(1)約修入之次第︰先說無願令厭生死,次說無相令求涅槃,後說空門令其契證。

(2)依終成本末之次第︰空為眾德之本,菩薩先觀之,故先明空;由見空故,不見生死可以貪求,故次說無願;由證空義不見生死,便與涅槃無相相應,故第三宣說無相。

(3)依所空之體相用等明其次第︰先說空門,空諸法體;次說無相,空諸法相;再說無作,空諸法用。

以此可見次第不同之義旨。

(二)《中阿含經》卷十七、《大品般若經》卷一等所說︰指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茲依《俱舍論》卷二十八所釋,略述如次︰

(1)有尋有伺三摩地︰謂與尋伺相應之等持,為色界初禪及未到定所攝。

(2)無尋唯伺三摩地︰謂唯與伺相應之等持,為靜慮之中間地所攝。

(3)無尋無伺三摩地︰指非尋伺相應的等持,為第二靜慮之近分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所攝。

此中,心之粗者稱為尋,細者為伺。

舊譯則稱此三三摩地為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即《法界次第》卷中之上所言(大正46‧679b)︰
「(一)有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初禪及方便中,則一切覺觀俱禪皆悉正直,故名有覺有觀三昧。(二)無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中間禪,則一切無覺有觀禪皆悉正直,故名無覺有觀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無覺無觀禪中,則從二禪乃至滅受想定一切定,觀諸無覺無觀皆悉正直,故名無覺無觀三昧。」

(三)《成實論》卷十二所說︰即(1)分修三昧︰修定不修慧,或修慧不修定。(2)共分修三昧︰修定亦修慧,是世間三昧,在煖等法中。(3)聖正三昧︰即入於法位而能證滅諦的三昧。行者以定修心,因慧能遮煩惱;以慧修心,因定能遮煩惱;以定慧修心,因性得解脫,性即斷性、離性、滅性。又以定慧一時具足,故名聖正。

(四)《法華玄義》卷四(上)所說︰即(1)真諦三昧︰達觀真諦空之理的定,乃破見思惑而成。(2)俗諦三昧︰指達觀俗諦假之義的定,乃破塵沙惑而成。(3)中道王三昧︰指遮空假二邊而達觀中道之理的定,乃破無明惑而成。此說為圓教之意,三諦圓融觀一心,三惑同時斷盡。

此外,密教以三三昧為吽字之三摩地,吽字備三解脫之德。如《大日經疏》卷九所述,「吽」(hūṃ)字上的空點表離空有之所作,觀諸法平等,不願生死、涅槃,故有證空解脫門之義,即空解脫門;本體的「訶」(ha)字表無相,無相乃空亦空之義,以離因緣,故為無相解脫門;下面的三昧的「鄔」(u)點表損減空有成為不生之義,相當於無作解脫門。

關於三三昧的建立,顯教多就遮情觀而言,密教則就深義,於表德之上而論,或以空、無相為遮情,無願為表德。若就表德之義而言,空為一切諸法無礙涉入之義,無相為萬德輪圓無盡之義,無願謂行者本來具足兩部曼荼羅之德,故無所願求。

◎附︰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九節(摘錄)

《雜阿含經》所說的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集為一聚而被稱為「聖法印」。後來,依此而演化出意義相關的三組︰(一)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三三昧,也名三解脫門。(二)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觸──三觸。. 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

在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中,除去無所有,加入無願,這樣的三三昧組成一聚,是佛教界所一致的。然對比漢譯與巴利藏所傳,非常的不一致。如《中阿含經》的〈大拘絺羅經〉說︰「空、無願、無相,此三法異義異文。」這就是名稱不同,意義也不同。與之相當的《中部》〈有明大經〉,沒有這一段文。《相應部》〈無為相應〉,有空等三三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大正藏》八九○經)卻沒有。《長部》的〈等誦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在所說的三法中,有空等三三昧,而此經的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卻沒有。以上,是彼此的有無不定。次第方面,如《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瑜伽論》,都是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而南傳的《相應部》、《長部》、《增支部》,都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這樣的次第先後不定,彼此的有無不定,可以推定為︰這雖是佛教界所共傳的,而成立稍遲,受到了部派的影響。但到底為了什麼,三三昧中,略去無所有而增入無願呢﹖這可能,無所有已成為無所有處,與空相通的意義,漸漸的被忽略了。同時,佛法的要義,是如實知無常、苦、無我我所──空;厭,離欲,滅而得解脫。對於世間的有為諸行──苦,厭離而不願後有,是修解脫道者應有的心境。這所以無願取代無所有的地位吧!還有,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究竟是重於空離一切煩惱的,有為法的正觀。但在佛法開展中,對超越一切的涅槃,也增加了注意。如《中阿含經》〈大拘絺羅經〉說(大正1‧792b)︰「有二因二緣生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相;二者,念無想界。是謂二因二緣生無想定。」

《中部》與此經相當的,是《有明大經》,無想定是無相心定的異譯。所說的無相,有二方面︰一是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一是超越一切相的無相界──涅槃。修無相三昧的,要不作意一切相,又要作意於無相。如佛《化詵陀迦旃延經》,本來只是不依一切相──無一切相,而依此經演化所成的,無想以外,又要有想。有想的是︰「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有滅涅槃」。這樣,空是重於無常、無我的世間;無相是離相以外,更表示出世的涅槃;無願是厭離世間,向於寂滅的涅槃︰空、無願、無相──三三昧,三解脫門,就這樣的成立了。


三學

佛教實踐論用語。是佛教徒為得聖果所應修習的三種學。又稱戒定慧三學,或三增上學。三學可以說是統攝所有佛教修行內容的總綱,任何修行法門都可以歸屬於三學之下。分述如下︰

(1)增上戒學(adhiśīla-śikṣā)︰又名增戒學、戒學。指止惡行善,不斷維護、提升身口意業的端正與清淨。

(2)增上心學(adhicitta-śikṣā)︰又名增上意學、增心學、增意學、定學。指克服精神的散亂、昏沈,而達到精神的凝定與專一。

(3)增上慧學(adhiprajñā-śikṣā)︰又名增慧學、慧學。就是了解諸法的真實相。

三學是相資而不可或缺的。戒是定的資糧,定又是慧的資糧;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得解脫,這是佛教的通說。

◎附︰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如以三學來論八正道,則正語、正業、正命就是戒學,正念、正定就是定學,正見、正思就是慧學,正精進則貫通三學。總之,三學是相互包攝,戒包含定慧,定亦在戒慧之中,慧亦由戒定之助而成就。所以說此三者不能強為劃分。當然,就是一般人多少有戒定慧的功夫,不過佛法乃是取法乎上,就特勝而言之。

現在我們以八正道及巴利《中部》三十九經所述十七修行次第來談三學的具體內容。首先談戒,戒告訴我們要善自攝身──身口意的淨化,亦即是嚴持十善業道──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癡。八正道的正語、正業恰好與之相同。如果心術不正,心存邪念則舉止不正,意志隨之紛擾不定,良心必受譴責,意志怎能安住不動呢﹖為惡不善以後,心靈的不安永無休止,內心悔恨交錯,並恐懼那份即將到來的非難與懲罰。所以為了心靈的寧靜,免於焦慮不安,行者必須遠離惡口、惡行等不正舉止,住於正語、正業等中道德行。

復次,規律的生活,衣食舉止皆是中和適節的生活即是活命清淨與正命。復次,守護根門就是守護五根的活動,不可耽湎於五根慾樂,慾海歡騰,時時注意外在世界的動靜。警寤精進則是不可整天迷迷糊糊的,昏頭轉向想睡覺,應該精進不懈。於食知量則是飲食有所節制,如此才能專心辦道。總之,以上各次第皆可歸屬於正命與活命清淨。因為原始佛典把這些劃分為不同的德目,十七次第乃個別予與詳細的解說。上面所談皆與戒有所關連,而戒行圓滿以後,行者的生理、心理狀況俱佳,乃進而修定。

其次,再談談三摩地。十七次第中的正念正知具足與八正道的正念,在內容上並無不同。而遠離獨住,五蓋遮斷則是直接道出入定前的準備功夫。間接影響身心的戒行圓滿之時,直接支配身心的遠離獨住,五蓋遮斷亦得成就。再加上適合修定的環境等條件,行者即可享受定境的喜樂。一個訓練有素的行者,任何情況之下,皆能進入意志集中的定境,就是沒有適合入定的環境,照樣入定不誤。但對初學而言,上述條件是不可或缺的。至於定境的種類,一般來說,有所謂的初禪到四禪等四種。不過這是早在佛教以前即已存在的傳統說法。此四種定境乃是由淺入深,依次昇進。在此四禪之前,尚有一初步的階段──欲界定。不過欲界定並不被認為是真正的禪定,幾乎日常生活所經驗到的胥屬欲界定。通常,初禪到四禪的色界定,或是更高的四無色界定並無法對日常生活發生作用。但是深入禪定的行者卻能在日常生活享受與欲界相同的喜樂,為什麼較深的禪定無法在日常生活中直接表現出來呢﹖這可說由於平常人的心念或是欲界定有太多俗念,而這些作用在較高層次的定境完全沒有。

既然欲界定有太多的俗念,則色界定又是如何呢﹖在初禪時,據說仍有一些五根慾樂及俗念。但較之欲界定已是淨化不少。二禪雖然沒有俗念,仍是不純淨,尚有些許五根慾樂之思。到了三禪、四禪則不再受五根起動的影響,而沒有苦樂之受,但仍有純淨的冥思。第四禪被稱之為「止觀均衡」。「止」(śamatha)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的心靈境界。「觀」(vipaśyanā)則是定心的思考,直覺作用。所以入第四禪以後,行者可感受到寂靜與思考,直覺活動均衡的心靈。至於無色界定,則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且沒有思慮作用的定境。另外還有與初禪僅有思慮作用相同的境界。不過這些禪定不能算是甚深禪定,要到無色界的第四禪始調和各種對立的狀況,而達到真正的止觀均衡。一般人所說的神通便是在此第四禪證得。例如宿命通、天眼通等。據說釋尊亦是在此定境而般涅槃。

除了上述無色界定以外,尚有一種所謂的「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或云滅受想定)。在此種定境裏,沒有苦樂的感覺作用,也沒有概念化、抽象化的心理作用,心識俱滅。據說這是不還果以上的聖者才能入於此定。行者由此遠離幻化世間,享受純淨的福祉。

我們可能會認為這些心識俱謝的無色界定,對日常生活沒有絲毫的利益。可是如前所述,已經深入無色界定的聖者,就是在欲界定仍可住於心識俱謝的境界。而在忙碌繁雜的生活,吾人之心識須保持冷靜、光明,才不致使思考、記憶等心理作用發生不必要的偏差。據說釋尊在平時也能隨意入於心識俱謝的甚深禪定,所以說︰「佛身常在定」。事實上,這是由於釋尊熟嫻於禪定之故。(中略)

在中國,「禪宗」是特別側重修定學派之一,它可能並非直接由印度傳承而來,但它在修定可能間接受到印度傳統的影響。中國流行的禪宗被認為是以坐禪為主的宗派,但是佛教本身卻從不以坐禪為修行的目的,坐禪的根本目的在證得般若慧。在中國非常流行所謂的「開悟」、「開法眼」等術語,這才是禪定的根本旨趣。總之佛法所說的定,絕不是與外道者同其意義,而是證得般若慧的方便。

關於三學之末的慧學,在十七階段修行法裏有︰宿住隨念智、天眼智與漏盡智。在八正道則有正見與正思。行者如能奉行八正道不渝而證得阿羅漢果,即可得「十無學法」。十無學法就是在八正道之外另加「正智」與「正解脫」二項,而此二者亦是屬於慧學。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般泥洹經》卷上;《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大般涅槃經》卷十七、卷二十九;《佛藏經》卷下;《本事經》卷六;《十誦律》卷十;《善見律毗婆沙》卷七;《四分律》卷五十八;《摩訶僧祇律》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一;《俱舍論》卷二十四;《集異門足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法印

法印(dharma-mudrā,dharma-uddā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徵」之謂。在中國如果某些經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則被認為是佛的真說,如果與法印的思想相違背,則被判定為不是正確的佛說。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ani-tyā sarvasaṁskārāḥ)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今天的自然科學也如此說。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說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說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ā anattā,anāt-manaḥ sarvadharmāḥ)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是「沒有我」、「非我」。所謂「我」,在這裏被當作是永遠不會生滅變化的實體或本體。佛教以為此種實體或本體是在經驗認識以外的,其存在與否無法確知,被認為是無記,因而禁止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一意義下,佛教不說那種無實體的「我」。但在我們的世界裏,則可以說一切法「非我」。因此,諸法無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śūnya)與「空性」(śūnyatā),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ḥs-vabhā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著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罣礙兩方面來說。{1}無所得(aprāpti),即無執著。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著,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罣礙(anāvaraṇ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著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著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欲,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ṁ nibbānaṁ,śāntamnirvāṇ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āṇa,pa-rinibbā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著、無住著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說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蘊,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說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說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著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說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說。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說,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說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說,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說此,或說彼,或說二印,或說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欲;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脫。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說,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說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

〔參考資料〕 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三結

聲聞行者證入初果(須陀洹),如實徹見寂滅法性時所斷除的三種煩惱。三結未斷,便是凡夫。三結已斷,即步入解脫道的第一階位。此三結,即︰(1)有身見結,即身見,或我見。(2)戒禁取結,指對邪戒的執著與信仰。(3)疑結,即對佛法的懷疑。所謂「結」,是煩惱的異名。《中阿含》卷一〈水喻經〉云(大正1‧424b)︰「身見、戒取、疑三結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大正27‧237c)︰
「有三結,謂有身見結、戒禁取結、疑結。問︰此三結以何為自性﹖答︰以二十一事為自性,謂有身見結,三界見苦所斷有三事;戒禁取結,三界見苦道所斷有六事;疑結,三界見苦集滅道所斷有十二事。此二十一事是三結自性。」

此中,「有身見結」是指於自身起我見,「戒禁取結」是指執取戒禁而以為道,「疑結」謂於理猶豫。此三結攝五見及疑等六煩惱。關於此有諸義,一說「邊見」依「有身見」而轉,故「有身見」攝「邊見」;「見取見」依「戒禁取見」而轉,故「戒禁取見」攝「見取見」;「邪見」依「疑」而轉,故「疑」攝「邪見」。如是相攝故,斷六煩惱亦名三結盡。又依《法華經玄義》卷四等所述,五鈍使中,貪瞋癡慢四者皆依五見而生,故三結盡時,總名斷見惑八十八使。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正覺與解脫〉(摘錄)

賢愚萬別的佛弟子,經善知識的教誨,僧團的陶練,如依法修行,誰也能得正覺的解脫。正覺──三菩提與解脫,是佛與聲聞弟子所共同的,不過聲聞眾重於解脫,佛陀重於正覺吧了。在家出家的聲聞眾,為了無限生死的苦迫,覺了生死的根源是無明、貪愛,依中道行去修持,即能向於正覺,到達生死解脫。這必需堅毅懇到的精進,經非常努力,才能豁然大悟,超凡成聖,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學者的進修實證,略分四級︰(一)須陀洹──預流果,這是內心初得從來未有的體驗「知法入法」。雖沒有究竟,但生死已可說解脫了。那時,斷了生死根本,徹見寂滅法性,如說︰「於此法(滅),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雜含》卷三‧六十一經)三結是繫縛生死煩惱中最重要的︰身見即我見,由於智慧的證見無我性,不再於自身生神我想了。如闡陀說︰「不復見我,唯見正法。」(《雜含》卷十‧二六二經)戒取,即執種種邪戒──苦行、祭祀、咒術等為能得解脫的。聖者不會再生戒取,去作不合理的宗教邪行。疑,是對於佛法僧的猶豫。聖者「初得法身」,與佛及僧心心相印,還疑惑個什麼!依此進修,經(二)斯陀含──一來,(三)阿那含──不還,到究竟解脫的(四)阿羅漢。阿羅漢,是生死的解脫者──無生;煩惱賊的淨盡者──殺賊;值得供養尊敬的聖者──應供。如經中說︰須陀洹雖破除煩惱,還有「餘慢」未盡(《雜含》卷五‧一○五經)。此慢,或稱為「慢類」。這是雖因無我智力,不再起分別的我我所見,但無始來習以成性的「內自恃我」,還不能淨盡,所以還剩有有限──七生或一生的生死,這需要再經不斷的努力,才能徹底根絕,達到究竟解脫的境地。

聲聞的證得初果與四果,是極不一致的。大智慧的如舍利弗,最愚笨的如周梨槃陀伽。年齡極老的如須跋陀羅,一百二十歲;頂年輕的,如七歲沙彌均頭。阿難從佛極久,還沒有證羅漢;而舍利弗、憍陳如們,不過幾天就成了羅漢。而且,證得須陀洹以後,有現身進修即得阿羅漢的,也有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後,停頓不前的。但生死已有限量,究竟解脫是不成問題了。證果的情形不一,大抵基於根性利鈍,及信道──深信三寶而努力求其實現的精誠程度而定。這是人人可得的,但如心有所著,有所偏,不能恰到好處的行乎中道,特別是亂心妄執,那就非常難得了!

◎附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摘錄)

問︰何故名結﹖結是何義﹖答︰繫縛義,是結義。合苦義,是結義。雜毒義,是結義。此中繫縛義是結義者︰謂結即是繫。云何知然﹖如契經說︰尊者執大藏往尊者舍利子所,問言︰大德!為眼結色,色結眼耶﹖乃至意法,為問亦爾。舍利子言︰眼不結色,色不結眼。此中欲貪,說名能結。乃至意法,亦復如是。如黑白牛,同一靷繫。若有問言︰為黑繫白,白繫黑耶﹖應正答言︰黑不繫白,白不繫黑。此中有靷,說名能繫。

由此故知,結即是繫。合苦義是結義者︰謂欲界結,令欲界有情,與欲界苦合;非樂。色界結,令色界有情,與色界苦合;非樂。無色界結,令無色界有情,與無色界苦合;非樂。雜毒義,是結義者︰謂勝妙生及有漏定。如無量解脫勝處徧處等,以雜煩惱故;聖者厭離。如雜毒食,雖復美妙;智者遠之。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一;《長阿含經》卷二;《中阿含》卷十八〈娑雞帝三族姓子經〉;《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卷三十三;《別譯雜阿含經》卷八、卷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十六;《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九、卷五十四;《大乘義章》卷五(末)。


三菩提

(一)指三乘之人所得的菩提︰又名三乘菩提,即聲聞菩提、緣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緣覺菩提又名獨覺菩提、辟支佛菩提;無上正等菩提又名無上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諸佛菩提。《優婆塞戒經》卷一〈三種菩提品〉謂(大正24‧1038a)︰
「菩提有三種,一者從聞而得,二者從思惟得,三者從修而得。聲聞之人從聞得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從思惟已少分覺故名辟支佛;如來無師不依聞思,從修而得覺悟一切,是故名佛。(中略)如恆河水,三獸俱渡,兔馬香象。兔不至底浮水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

依《出生菩提心經》所述,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但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以此因緣心得解脫,名聲聞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自發菩提心,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以此因緣心證辟支菩提,名辟支佛道。若善男子善女人,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教他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譬如有三種人欲渡恆河,第一人以草為筏渡河,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渡河,第三人造作大船,載百千人渡河。

《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七闡釋三乘菩提之高下謂,若以上智觀察,起上品之身念住乃至上品之無學道,名為上品善士,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若以中智觀察,起中品之身念住乃至中品之無學道,名中品善士,證得中品獨覺菩提。若以下智觀察,起下品之身念住乃至下品之無學道,名下品善士,證得聲聞菩提。

(二)指應化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法華經論》謂(大正26‧18c)︰
「示現成大菩提無上者,示現三種佛菩提,一者應化佛菩提,隨所應見而為示現故,如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二者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證故,如經︰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三者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涅槃常恆清涼不變故,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

《法華經玄義》卷五(下)謂,法佛菩提又名實相菩提,報佛菩提又名實智菩提,應化佛菩提又名方便菩提,並配以真性、觀照、資成三軌(大正33‧745a)︰
「真性軌即實相菩提,觀照軌即實智菩提,資成軌方便菩提。故下文云︰我先不言汝等皆得阿耨三菩提,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即實相菩提;我成道已來甚大久遠,即實智菩提;我說少出家近伽耶城得三菩提,即方便菩提。」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大智度論》卷五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十八;《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二)《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金光明玄義》卷上。


三解脫門

略稱三脫門或三門。謂通往解脫之道的三種法門,即空、無相、無願,此三者又稱為三三昧。茲分釋如下︰

(1)空門(śūnyatā)︰謂觀無我、我所,一切諸行不真實、不常、恒空。

(2)無相門(animitta)︰又作無想。謂觀因空故,不起著於相。

(3)無願門(apraṇihita)︰又作無作或無欲。謂觀無相故,於未來死生相續,無所愛染願求。

將三解脫門作為實踐原理,是大小乘佛典所共通的。空、無相、無願三者,雖然又可稱為三三昧,但是三三昧是有漏、無漏共通的,而三解脫門則唯通無漏。故《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c)︰「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顯揚聖教論》卷二云(大正31‧490b)︰「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印度瑜伽行派以為,三解脫門係由遍計所執等三性所建立。《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云(大正30‧705a)︰「三種解脫門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立無相解脫門。」

◎附︰《大智度論》卷二十(摘錄)

三解脫門,佛說名為三昧。問曰︰今何以故名解脫門﹖答曰︰行是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無餘涅槃是真解脫,於身、心苦得脫;有餘涅槃為作門。此三法雖非涅槃,涅槃因故,名為涅槃。世間有因中說果,果中說因。是空、無相、無作,是定性,是定相應心心數法,隨行身業、口業,此中起心不相應諸行和合,皆名為三昧。譬如王來,必有大臣營從。三昧如王,智慧如大臣,餘法如營從。餘法名雖不說,必應有,何以故﹖定力不獨生,不能獨有所作故。是諸法共生、共住、共滅、共成事,互相利益。

是空三昧二行︰一者,觀五受眾,一相、異相無故空;二者,觀我、我所法,不可得故無我。

無相三昧四行︰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為盡,三毒等諸煩惱火滅故名為滅,一切法中第一故名為妙,離世間故名為出。

無作三昧十行︰觀五受眾因緣生故無常;身心惱故苦。觀五受眾因四行︰煩惱、有漏業和合能生苦果,故名為集;以六因生苦果,故名為因;四緣生苦果,故名為緣;不多不少等因緣生果,故名為生。觀五不受眾四行︰是八聖道分,能到涅槃故道;不顛倒故正;一切聖人去處故迹;愛見煩惱不遮故必到。

是三解脫門,在九地中︰四禪、未到地、禪中間、三無色,無漏性故。或有說者︰三解脫門一向無漏,三三昧或有漏或無漏;以是故,三昧解脫有二名。如是說者︰在十一地︰六地、三無色、欲界及有頂地。若有漏者,繫在十一地;無漏者不繫。喜根、樂根、捨根相應。初學在欲界中,成就在色、無色界中。如是等成就不成就,修不修,如阿毗曇中廣說。

復次,有二種空義,觀一切法空︰所謂眾生空、法空。眾生空,如上說。法空者,諸法自相空。如佛告須菩提︰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問曰︰眾生空,法不空,是可信;法自相空,是不可信。何以故﹖若法自相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故,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故,何用學道﹖答曰︰有法空故有罪福,若無法空,不應有罪福。何以故﹖若諸法實有自性,則無可壞。性相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便是作法;若法性是作法,則可破。若言法性可作可破,是事不然!性名不作法,不待因緣有。諸法自性有,自性有則無生者,性先有故。若無生則無滅,生滅無故無罪福,無罪福故,何用學道﹖若眾生有真性者,則無能害,無能利,自性定故。如是等人,則不知恩義,破業果報。法空中亦無法空相,汝得法空,心著故,而生是難。是法空,諸佛以憐愍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復次,諸法實相能滅諸苦,是諸聖人真實行處。若是法空有性者,說一切法空時,云何亦自空﹖若無法空性,汝何所難﹖以是二空,能觀諸法空,心得離諸法,知世間虛誑如幻。如是觀空,若取是諸法空相,從是因緣生憍慢等諸結使,言我能知諸法實相,是時應學無相門,以滅乳相故。若於無相中生戲論,欲分別有所作,著是無相。是時復自思惟︰我為謬錯,諸法空無相中云何得相、取相作戲論﹖是時應隨空、無相行,身口意不應有所作,應觀無作相,滅三毒,不應起身口意業,不應求三界中生身。如是思惟時,還入無作解脫門。

是三解脫門,摩訶衍中是一法,以行因緣故,說有三種。觀諸法空,是名空;於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有所作為三界生,是時無相,轉名無作。譬如城有三門,一人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則從一門。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三門,空、無相、無作。若人入空門,不得是空,亦不取相,是人直入,事辦故,不須二門。若入是空門,取相得是空,於是人不得為門,通塗更塞。若除空相,是時從無相門入。若於無相相心著,生戲論,是時除取無相相,入無作門。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

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何以故﹖涅槃空、無相、無作,世間亦如是。問曰︰如經說涅槃一門,今何以說三﹖答曰︰先已說,法雖一而義有三。復次,應度者有三種︰愛多者,見多者,愛、見等者。見多者,為說空解脫門︰見一切諸法從因緣生,無有自性,無自性故空,空故諸見滅。愛多者,為說無作解脫門︰見一切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心厭離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解脫門︰聞是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佛或一時說二門,或一時說三門。菩薩應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更欲說餘事故,三解脫門義略說。

〔參考資料〕 《聖法印經》;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十地經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二;《摩訶止觀》卷七(上);《止觀輔行》卷七之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仁王經疏法衡鈔》卷二;《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法印經》;《佛地經論》卷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二章。


久松真一

日本佛教學者、禪思想家。FAS協會的創立者。為日本繼鈴木大拙之後,最重要的佛教思想家。自號「抱石庵」。岐阜市長良人,畢業於京都大學文科大學哲學科。就學期間,頗受西田幾多郎的「宗教學概論」課程所啟發。歷任臨濟宗大學(現在的花園大學)、龍谷大學、京都大學等校教職。1932年以《東洋的無》一書,獲文學博士學位。並因此飲譽佛學界。時人常稱之為「東洋的無的久松真一先生」。退休後,任京都巿立美術大學教授,1957年在美國哈佛大學講「禪與禪文化」。著作除《東洋的無》之外,另有《禪與美術》、《起信の課題》、《茶の精神》、《維摩七則》、《久松真一著作集》,以及遺墨集《墨海》等。

◎附︰傅偉勳〈日本臨濟禪的現代發展(下)──久松真一〉(摘錄自《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

當代日本佛教發展趨勢之中,除了從傳統日本佛教宗派(如日蓮宗)脫胎換骨而形成的創價學會等一些新興宗教之外,禪佛教在歐美各國的生根流傳以及戰後急速的國際化現象,算是很令人注目的一件宗教大事。日本禪宗共有三大派別,即臨濟宗、曹洞宗與黃檗宗。其中,承繼臨濟宗而進一步予以現代化的「鈴木禪」(Suzuki Zen)與「久松禪」(Hisamatsu Zen),對於禪佛教的國際化貢獻最大,影響亦極深遠。鈴木禪指謂本世紀推動西方的禪學研究最有開拓之功的鈴木大拙本人的著作所表達的臨濟系禪學思想,久松禪則指特以禪宗美學以及茶道哲學著名的久松真一獨特的現代化禪學思想。我在本書另一篇〈鈴木大拙〉已簡介過鈴木禪,本篇則專論久松真一的禪學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久松真一生平的著述,曾輯成一套《久松真一著作集》共八卷,六○年代由東京‧理想社印行。第一卷末尾載有久松本人的自傳,分成〈學究生活的回憶〉與〈學究生活以後〉兩篇,談及環繞著禪佛教探索的個人學思歷程與生命體驗。明治二十二年(即1889年)久松真一生在日本岐阜縣,由於雙親以及祖父母都是虔誠的正統淨土真宗信徒,他自幼即在強烈的宗教氛圍成長,自己也志願成為一個探索絕對真實的宗教家,甚至差點變成僧侶,進入京都西本願寺的佛教大學(即今天的龍谷大學)。但在中學時期,由於受到新近科學知識的影響,對於自幼以來的淨土真宗絕對他力信仰與理性之間感到矛盾,而從未經反省的樸素宗教信仰,轉向具有理性自律與經驗實證的近代批判性的生活信念。他開始認為,祇有依靠理性的生命探索才能解決宗教問題;也就是說,宗教所無從解決的,能在哲學思索獲得解答。有一次他問了岐阜中學校長林釟藏,要讀哲學應該選擇東京大學或京都大學﹖林校長回答說,京都大學哲學系擁有新進少壯派的幾位教授,如桑木嚴翼與西田幾多郎,尤其特舉西田的哲學氣質,說此人雖未享有盛名,終必成為一流人物。那時西田的處女作《善之研究》(英譯書名為A Study of Good)還未問世,此位校長即有先見預知之明,日後久松每每懷念及此,不得不衷心感激林校長當年的指點。

明治四十四年(1911)《善的研究》問世,久松這時在第三高等學校,立即買了一本,捧讀數次之後,大受影響,發現西田此書能夠引導他重新探索不與理性矛盾的宗教之路。翌年(大正元年)他正式進入京都大學哲學系,專攻哲學。據他所說,京都大學當時的文科教授陣容很強,除西田、桑木等哲學名教授外,還有上田敏(文學理論)、狩野直喜(中國哲學)等等學問與人格兼優的第一流學者,使他領略到真正的學術氣息。尤其西田講授的倫理學與宗教學擴大了他的思想視野,而從純理性的哲學探索逐漸深透到一切生命問題的普遍的根源,深深體會到主客對立的(西方)哲學探索方式的理論與實踐的雙重限制,而此限制的超克端在主體性的根本變革。正因感到如此,久松又開始對於哲學的「無力」產生絕望,撰成畢業論文之後一時精神「失常」,日日躲在書房沈思默想,差點放棄學位。這時的精神危機所關涉的問題是,久松對於理性絕望的結果,認為他應抉擇的人生之路惟有一條,即是實踐的主體知或主體知的實踐,普通的哲學與宗教對他已無意義,祇剩下了禪道值得探索。苦悶之餘,他去拜訪西田。西田勸他說︰「論文口試時間將到,順利完成學業之後再去求道並不算太遲,無謂的焦燥並非正常。」久松終於畢業。聽從西田的勸告與推薦,到京都妙心寺的禪宗道場拜池田湘山為師。

那年(1915)十二月初旬,久松在湘山面前參禪,經過大疑一番、大死一番而自覺無路之時,忽然整個多年來的生命疑團當下解消,首次了悟「不思善不思惡底」不二法門,覺證「一斬一切斬,一成一切成」的無相的自我真實,破除了生與死、存在與不存在、價值與非價值等等一切二元對待,自覺有如雨過天晴,舒暢無比。依此禪悟體驗,久松定下終生的工作目標︰以覺的宗教(即禪)開宗,而去樹立覺的哲學。禪本來超越哲學與宗教(的二元對立),但又可以表現之為哲學與宗教;以禪為宗旨的覺的宗教與覺的哲學之完成,即是久松自此以後的終極關懷,亦即永遠的使命。

徹見自性而悟覺於(久松所云)「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之後的久松真一的生活可用「悟後修行」與「聖胎長養」二語概括,就是要在千差萬別的現實世界裏,經過日常一舉手一投足的事上磨鍊,去讓「無相的自己」自由自在地發揮大機妙用。為了此一悟後修行,久松在明心見性之後立即寓居妙心寺山內的塔頭(初為養源院,後為春光院),而他的老師湘山遷化(1928)之後,繼續向平元德宗與林惠鏡兩位禪宗大德請教,也開始在臨濟學院(今天的花園大學)與龍谷大學教書,1935年以後又到母校京都大學講授禪與佛學,直至1949年六十歲正式退休為止。久松的風格與多半的著名哲學家或宗教家大異其趣,很少出門去做世俗的交際應酬。

不過,第二次大戰結束的前一年(1944),由於京大佛教青年會會員們的懇請,久松首次出面,從事於「為人度生的方便實踐」。當時日本行將戰敗,在沈滯黑暗的氛圍下,該會會員們為了超克生死、悟得大道,解散該會,創辦京都大學學道道場,請久松出來指導他們。這些會員之中有幾位後來成為著名學者,包括藤吉慈海(花園大學佛學教授)、上田泰治(京都大學教授),以及今天以古稀之年仍在國際佛教學界推動禪學研究而活躍的《禪與西方思想》(Zen and Western Thought)作者阿部正雄教授。久松的出山指導,可以說是初轉法輪的一件大事,對於他的人生是個大大的轉捩點。學道道場後來脫離京大團體,變成名符其實的「久松禪」道場,容納了許多不同國籍、不同年紀、不同見解、不同角色的求道者,而在1958年改稱FAS協會。

FAS協會的名稱是由「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全人類」(All mankind)與「超歷史的歷史」(Superhistorical his-tory)這三個名辭的各別英譯取出第一字母(即F‧A‧S)所形成的。久松以「無相的自己」(F.)表達傳統禪所指謂的終極真性,認為此一真性的覺證及向後學的傳法固然重要,然禪道修行者更應進一步抱著解決人類精神痛苦與危機的一大悲願,站在「全人類」(A.)立場,去讓「無相的自己」在從現在過渡到未來的「超歷史的歷史」(S.)意義的現實世界之中,創造地發揮它的機用,俾使人類及其社會能有達到盡善盡美的終極目標的一天。為了此一永遠的使命,久松認為傳統的禪修方式(譬如一味強調端坐之類)必須有所調整改變,而採用了適應F‧A‧S三大方面精神發展的新禪修、新生活。同時FAS協會必須強調集體力量與人和的重要性,設法推進海外的「FAS禪」(即久松禪)活動,進行有計劃的禪籍研究與出版,並獻身於禪美術、茶道等等禪文化的現代化創造與發展。事實上,久松禪的一大特色是,它確實貫徹了禪美學與禪文化的高度現代化表現,以此特色推銷日本藝術與文化到歐美各國,成效卓著,實有大發我們中國人深省之處,因為禪的發源地本在中土而不在日本之故。

無論如何,久松禪最大的吸引力是在它那獨特的禪美學、禪文化的現代化表現這一點。久松自己講過並寫過不少有關日本茶道或「禪茶」的論說(輯成著作集第四卷的《茶道哲學》),以及禪藝術、禪文化、禪美學方面的長篇短論。其中《禪與美術》經由一番英譯之後,在1971年由東京講談社國際分社印行,一時造成洛陽紙貴之勢,對於西方學者、藝術家、文化工作者等等衝擊甚大,影響亦深。久松禪可以說是繼鈴木禪之後,推動西方對於禪佛教及其文化藝術最有功勞的現代禪,不容我們忽視。以下我先簡介久松真一的禪美學基本觀點,並舉美術與茶道例示,然後論及他的禪學思想與宗教論,最後討論他與西方著名神學家、心理學家等等的創造性對話與思想交流。

1957年,年近古稀的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做客座講授,公開演講「禪與禪文化」,前後四次,講稿收在著作集第五卷《禪與藝術》,當做首篇。此一講稿大致概括了久松的禪文化與禪美學理論。他開頭便提出拿手的「無相的自己」之自覺說法,並引用臨濟禪師的「心法無形,通貫十方」、曹洞宗如淨和尚的「參禪者身心脫落」、六祖慧能的「心量廣大猶虛空,既無邊畔,亦無方圓大小,亦非青黃赤白,亦無上下長短,亦無瞋喜、是非、善惡、頭尾」,乃至日本澤庵禪師的「真我之我,乃是天地未分以前、父母未生以前,無影無形無生無死之我」等等中日著名禪宗大德之語,說明禪宗所云「本來面目」,或久松自己的現代禪語「無相的自己」的真性真義。久松認為,禪並不是否定自己變成絕對的無之後,要去依存絕對他者的神或(阿彌陀)佛,也不是如神祕主義所說,與宇宙的終極實在或神祕冥合,而是要悟覺於無相無形的真實自己,因其無相必然要從一切繫縛解脫出來,所謂「獨脫無依」,得到完全自主的無礙性、自在性,展現禪的獨特機用;誠如臨濟所云︰「入色界不被色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香界不被香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觸界不被觸惑,入法界不被法惑。」

就禪的宗教意義言,它是自己解脫的宗教,不像其他宗教,或內在地或外在地抓住一樣所謂「絕對」的(超越自己真性的)神我、上帝或聖地,以求自己從罪惡或死亡獲救,取得永恒。久松又引「十牛圖」的「凡情脫落,聖意皆空」以及臨濟的「無形無相無根無本無住處,活潑潑地應是萬種施設」、「逢佛殺佛,逢祖殺祖」等語,例證禪所倡導的「無」,乃是對於一切形相構成絕對的能動性(因無相無形故),能予自主自律、無礙自在地動用形相,因此「一斷一切斷」(即禪的殺人刀),而又「一成一切成」(即禪的活人劍)。由是可見,久松標榜「無相的自己」觀點,仔細分析,原是臨濟義玄的一種禪道現代化的表現嘗試,我們可從《臨濟錄》獲得鐵證。久松禪亦如鈴木禪,以臨濟禪一派說法為基本法寶,不難想見臨濟宗在日本禪宗史上的顯著地位與影響。相比之下,日本曹洞宗雖有集禪宗哲理之大成的十三世紀一代大德道元禪師為開創祖師,後來卻不太爭氣,無有臨濟宗的光芒。在歐美各國的禪宗學者,還是到了1970年代才開始注意到道元禪的妙理深意,同時了解到鈴木、久松等人所代表的臨濟禪之外,還有道元禪所帶動的曹洞宗,在中世日本也曾經與臨濟宗爭長競短,平分秋色過的。

久松提到中韓日等東亞國家的傳統文化創造之中,有一獨特的文化群與禪有關,就種類言,包括宗教、哲學、倫理、文學、書畫、建築、園林藝術、表演藝術、工藝等等,範圍很廣。此文化群有其一貫的共同性格,皆以禪為原理或根據。他就此禪的文化大體歸納出七大特點︰(1)不均齊(asymmetry),(2)簡素(simplicity),(3)枯高(austere sublimity orlofty dryness),(4)自然(naturalness),(5)幽玄(prefound subtlety),(6)脫俗(non-vulgar freedom from attachment),以及(7)寂靜(tranquillity)。此七大性格也是禪所表現的性格,而此文化群產生的時代與場所,也都是禪特別盛行的時代與場所。除了禪之外,其他的佛教教義或宗派都不可能表現具有此類基本性格的文化群本身的主體性。久松認為,在現實世界由於無相的自己有所悟覺,而從一切形相與繫縛解放出來,此無相的自己表現在有形相的事物之時,就有偉大可觀的禪文化的創造。久松在哈佛演講時,藉用幻燈片的放映,專就具有禪意的中國繪畫舉例說明以上七大特色。他舉出的例證包括唐末的禪月「御物十六羅漢」、五代的石恪「二祖調心圖」、南宋的梁楷「六祖伐竹圖」與「出山佛」、玉澗所畫「瀟湘八景」、牧溪所畫「柿栗圖」與「觀音」,元代的日觀「葡萄圖」與因陀羅「寒山拾得」等圖,以及夏珪、馬遠等人的水墨畫等等一群的繪畫,處處表現禪心、禪意、禪思或禪境,算是禪文化的一大寶藏。我最近在〈禪道與東方文化〉(臺北《普門》雜誌)分出禪佛教與禪道,認為唐末以後禪佛教漸漸轉化成為禪道,這才顯出中華禪的真正特質,於此老莊的道家與禪佛教融合為一。我想,久松所舉七大性格應該專就禪道(但非禪佛教)而言,雖然他所了解的禪宗並未如此劃分。「自然」、「幽玄」、「脫俗」與「寂靜」等等並非禪佛教所獨有,因為老莊思想早已蘊含此類性格,吸納到禪佛教之後終於形成道地中華禪意味的禪道了。

久松特別強調,禪的美術所要表現的是無相無形而淵深的自己真性,較有表現主義的情調,但與西方的表現主義仍異其趣。如以京都龍安寺的著名石庭為例,此石庭全體在那一矩形的空間,在那純白的砂粒上,所要表現的美感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而上述七大性格可以說是「無相的自己」的美感象徵之種種。

「不均齊」突破世俗世間的過度正經、死板、端正、完整等等,表現奇特、無縛、解放等意,其禪理根據是在無法之法或廓然無聖,亦即「凡情脫落,聖意皆空」,如梁楷的「出山佛」圖所示。

「簡素」則意味著複雜、精細的事物所缺少的一種乾淨俐落、高度單純而又樸素的特殊美感,其禪理根據是在禪本身的無雜、無一物、廓然、赤貧等等,如牧溪的「燕」、「蓮」等圖,以及京都桂離宮(日本最美的禪式書院)的樂器房所示。

「枯高」在日本美學具有老成、雄勁、威嚴、銹氣、枯槁等等合成的特殊意味,其禪理根據是在無位、皮膚脫落、孤危峭峻、露堂堂等語詞,如牧溪的「鶴」圖或慈雲的「閑吟」圖所示。

「自然」乃意味著無造作、無奇巧、無有故意、本來如如等等,在不均齊、枯高、脫俗等禪美術的性格之中也蘊含著自然之意,它的禪理根據不外是在禪的無心無念、本來面目或法爾自然等語,如石恪的「二祖調心圖」或桂離宮的月見臺下石群所示。

「幽玄」表示內在的無限含蓄,蘊藏著種種餘韻餘味,又帶有無底的淵深、安寧、泰然而幽暗等等意味,有其禪的「無底」或「無一物中無盡藏」等理據,如牧溪的「漁村夕照」圖或桂離宮書院的全景所示。

「脫俗」則意謂不為現實事物甚至佛祖所拘,亦不被「不拘束」所拘束,全然灑脫而毫無世俗習氣,其禪理根據是在「獨脫無依」、「無礙自在」、「遊戲三昧」等語,如梁楷的「布袋」圖或懷素的書法所示。

最後的第七性格「寂靜」即指無有囂擾、一切平靜無事、悠閒自在等等而言,並非指謂靜處的死板寂靜,卻要強調煩囂之中超越動靜對立的寂靜如如,「鳥啼山更幽」(或陶潛的「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等詩句表達此意十足。此一性格的禪理根據是在「語默動靜體安然」、「一默如雷」、「行亦禪,坐亦禪」等語句,可借馬遠的「寒江獨釣」圖及桂離宮的月波樓一帶空地的美術情調予以例示。

上述七大性格是久松禪美學的主要論點,他在《茶道哲學》所收的一篇〈茶道文化的性格〉,也以這七大性格描敘日本茶道文化的基本特徵。他的茶道哲學也是他的臨濟系現代化禪學思想的應用理論。日本茶道及其文化的淵源是在中土,把中國茶道移植到日本的是日本臨濟宗始祖榮西禪師,著有《喫茶養生記》。不過,日本茶道的獨自創造與發展,始於足利幕府時代(中世紀末期)的村田珠光(1422~1502),經由武野紹鷗(1502~1555)與千利休(1522~1591)等第一流的在家茶人發揚改進,終於形成日本特有的生活方式之一,極富禪心禪味,又有脫俗、自然、寂靜、幽玄等等美感情調。

久松強調日本茶道的首要旨趣是在心性涵養與提升,有其高度的宗教精神意義。他甚至說︰「茶道文化是無相的自己之化身或體現。」也就是說,茶道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之自我形成或自我表現的特別場面。對於千利休等第一流的茶人來說,茶道與禪乃是一體無二,所謂「茶禪一味」,成為人間生活之中的主體性根源。茶道亦是一種生活上的修持修行,故有「心茶」之稱,特指茶道的有形表現以前,想要完成向上門與向下門兩道的禪心禪意而言。「心茶」的世界,乃是藉日常的飲茶為緣表現出來的無的主體或即人的本來面目的精神世界。誠如集日本禪道之大成的千利休居士所云︰「小房間的茶湯,就是以佛法修行得道的第一大事。」千利休的茶道高弟山上宗二(1544~1590)也說︰「茶湯既依禪宗而出,故專事於佛僧般的行持。珠光與紹鷗,皆禪(人)也。」日本茶道鼻祖珠光本人曾向一休禪師請益參禪,獲師印證,授他圜悟禪師的墨蹟。紹鷗亦曾在大林宗套(1480~1568)處參禪修道,而獲「一閑居士」之號。千利休亦是一流禪者,當時的一代大德古溪和尚讚謂「三十年飽參之徒也」。由是可見,沒有長年禪修的心性涵養,決做不了體現「心茶」或「茶禪一味」的茶道真人。

久松真一本人也是相當有名的茶道專家,自稱「心茶道人」。他的茶道哲學,可以說是臨濟禪道現代化而成的久松自己的「覺的宗教」所表現出來的一種生活藝術哲理化,而久松禪為理據的新茶道,便是象徵無相的自己在日常現實顯出大機大用的美感表現。他與一些同道在1940年秋天組織京大心茶會,為此撰寫了〈茶道箴〉,云︰
「吾等今幸入露地草庵,得參茶道之玄旨,修和敬清寂之法。願攀前賢古聖之芳躅,茍且勿流遊戲逸樂,趨好事驕奢,偏固流儀技藝,墮邪路。堅把住侘數奇真諦,專旨心悟,觀一期一會,道業無倦,事理雙修,舉止寂靜,無生塵念,對事物人境無念,身心自契道。山水草木草庵主客諸具法則規矩,共口一箇打擲去,皆俱現成無事安心一樣白露地,以茶十德益世。」

此箴最後一句所提到的「茶(道)十德」亦是久松本人的構想,包括(1)綜合地踐行日本文化,(2)參佛法,(3)佛教的日常生活化,(4)道德的向上,(5)禮儀作法的尊重,(6)高尚趣味的培養,(7)日本文化的顯揚推廣,(8)日本文化的創造,(9)文化遺產的保存,與(10)茶藥功效功德的講求。久松又撰有〈茶道小箴〉,云︰「和敬清寂今正修,喫茶去身心寥廓。願要諦鎮日堅持(「鎮日」即永遠之謂),精進以事理圓成。」

久松又仿效「百丈清規」之類的禪規,製定六條「京大心茶會清規」,其中第三條涉及該會事業,強調坐禪、茶道古典研究、聽講見習等等。1956年久松等人藉心茶會創立十五周年的機會,把原先小規模的京大校內組織擴大成為全國性的「心茶會」。翌年元月,擴大之後的心茶會就在久松所住的妙心寺抱石庵舉行,決定以後的事業方針,更進一步推動茶道文化的現代化發展。

久松不但講論禪的美學、藝術與茶道,他自己也是極少數的禪道藝術家之一。他的著作集第七卷《任運集》,專收他生平創造過的漢詩和歌以及書畫,臨濟禪風處處顯現。1966年他以「活臨濟」為題,撰寫了一首打油詩般的「臨濟禪師千百年忌祥月命日法語」,唱云︰「打破中世的他律神殿,殺卻近世的自律人我,擊碎古則千年舊殼,舉起本源自性F.A.S.。」他為釋迦佛誕也撰過好幾首漢詩,其中一首是︰「嵐園非園超東西,佛生非生絕古今,無憂樹下知甚處,忽然耳聾獨尊聲。」他的父親去世之時(1933),他也撰寫一首七言漢詩云︰「恩愛難忘骨肉緣,離愁切切絕言詮,堪拈父母未生句,杜宇一聲孤月前。」我們由此「悼父」詩不難窺知,超(世俗)倫理的禪與偏倫理的儒家之間的殊異所在。對久松來說,父母未生的人人「本來面目」或「無相的自己」才是第一義諦,父子因緣與家庭倫理則屬世俗諦,因此久松站在禪的立場,不得不跳過父親的生死,窮問生命的勝義根源。

久松著作集第一卷《東洋的無》所收的一些長篇短論,如〈東洋的無之性格〉、〈能動的無〉、〈禪之辯證〉、〈道德律與宗教律〉、〈救濟的論理〉等篇,算是表達久松的禪學思想與宗教哲學較有份量的代表作品,其中〈東洋的無之性格〉與〈能動的無〉可以看成,提出久松禪的理論與實踐基本綱領的姊妹篇,在各國禪學研究者之間流傳甚廣,但在我國似乎無人注意或介紹過。久松認為,他所了解的「東洋的無」乃是西方文化所缺而專屬東亞文化特有的根本契機,它是佛教的真髓,亦形成了禪的本質,更是構成久松本人所倡導的宗教與哲學的體證根源。

久松分作遮詮與表詮兩種方式,去闡釋「東洋的無」的獨特性格。就遮詮言,「東洋的無」不是「他並不快樂」或「鬼不存在」等語句所表示的物質的或精神的存在否定;它也不是「桌子不是椅子」或「快樂不是悲哀」等語句所表達的賓辭的否定;它又不是「無不是有」或「有不自無生」等抽象語句有關的「有」、「無」理念之中的「無」;更不是想像中的「無」,如想像「桌子不在」或「一切存在並不存在」時的「不(存)在」所示;也決不是熟睡時、氣絕時、白日夢時所成立的無意識意義的「無」。這類有關「無」的語句表達與理解,在佛教常以「虛無之會」、「斷無、頑無之見」等語破除。佛教語句如「三界無法」、「本來無一物」(《六祖壇經》)實與邏輯命題(如佛教因明中的四句)毫不相干,這裏的「無」指涉超越有無對立的不二法門,正如《百論》所云︰「有無一切無故,我實相中種種法門說有無皆空。何以故﹖若無有亦無無,是故有無一切無。」或如《大乘起信論》所道︰「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久松又引黃檗希運之語「凡夫取境,道人取心,心境雙忘乃是真法」(《傳心法要》),解釋「東洋的無」說,它不是所觀之境,毌寧是能觀之心,但不能誤解為單面的能觀,卻指能所一體心境雙忘的無的主體,惺惺了了,了了常知,於此覺之能所形成一體不二,在禪宗常以「無心」、「無相」、「無念」、「大死底」、「真空三昧」權且表示。

就表詮言,「東洋的無」首先表現弔詭意義的「無一物性」,蘊含無有任何執著、繫縛、限制乃至二元對待。其次,也表現著比喻意義的「虛空性」。久松特引永明延壽的虛空十義(見《宗鏡錄》卷六)予以現代式說明,即無障礙義、周徧義、平等義、廣大義、無相義、清淨義、不動義、有空義、空空義以及無得之義。「即心性」亦構成「東洋的無」的主要性格,如「心外無法」、「即心即佛,非心非佛」、「不可得心」等語所示。久松又舉「自己性」為第四性格,乃指主體的主體或純粹的絕對主體而言,亦即久松所常強調的「無相的自己」。第五性格則是「自在性」,蘊含無有繫縛、滯礙、妄念分別但顯自由透脫之義,如惠能的「即得自在神通遊戲三昧,是名見性」、「見性之人立亦得,不立亦得,去來自由,無滯無礙」等語,或臨濟膾炙人口之語「佛法無用功處,只是平常無事。屙屎送尿,著衣喫飯,睏來即臥」所例示。最後,久松又舉「能造性」為「東洋的無」的另一重要性格。他在〈能動的無〉這一篇更作詳細的例解。佛教所云「一切唯心造」,惠能所云「自性本無動搖,能生萬法」,或《維摩經》語「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皆不外表達「東洋的無」所具有的大機大用之類的主體能動能造的獨特性格。久松依此解釋大乘菩薩道說,這是菩薩以「一切無礙人」的無的主體姿態,去能動地發揮慈悲慈愛的妙用妙行,而以禪的絕對自力性、絕對能動性,去重新詮釋他幼少時信仰的絕對他力淨土真宗教義。乍見之下,久松所提出的「東洋的無」似無新義,不過是傳統(大乘)佛教不二法門意義的「無」字現代化翻版而已。不過,讀者如能細讀多次,或可領略一些字裏行間隨處閃現的久松禪體證功夫,非通常禪道修行者所能企及之者。

1957到1958這一年,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講學之外,也與新教神學家田立克(PaulTillich)與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猶太教哲學家布柏(Martin Buber)、心理學家榮格(Gustav Jung)等學術名流結識,並個別進行創造性的對談與思想交流,一時名噪歐美,久松禪也藉此機緣大大流傳。1958年五月,久松旅遊德、奧、瑞士等國,訪問海德格等人之時,陪同他並擔任通譯的是當時遊學德國的日本學者辻村公一教授。辻村在久松著作集首卷「後記」提到,當他們訪問海德格時,海氏召集三十位左右德國各地的哲學家、藝術家與文藝批評家,在自家環繞著藝術問題進行交談。其中有位問久松一個問題︰「藝術作品是否自(存在)根源出來,要依甚麼準繩去判定﹖」久松毫不猶豫,當下回答說︰「就從根源本身可以判定出來。」在座參與交談的所有聽眾一時沈默良久,無人開口。辻村事後回憶當時的情景說︰
「這與臨濟發問『如何是佛法大意﹖』之時,黃檗當場予以棒打的機鋒幾乎相同,甚至有過之無不及。當時如果久松先生猶豫不決,或扯談禪宗藝術的七大性格之類,那就只證明了他的禪功還差。然而他卻靈機一動,當下答云『從根源判定』,正是如雷貫耳,使得在座聽眾頓感根源的顯露,這實在是個行家本領,具有千斤力量。就在他這一句整個顯露根源的禪藝術通過作品表達無遺。久松的本領確在黃檗之上。」

辻村又接著說,敏感的海德格似乎即時領取了久松的禪機禪鋒,說道︰「我就以(日本)白隱禪師所愛好的公案結束我們這一場會談」;並舉單隻手宣云︰「聽取隻手音聲!」可見海德格也學到了一點禪的大機大用。

經由海德格的介紹,久松與辻村同月訪問以「新約聖書非神話化」(the de-mythologi-za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著名的神學教授布爾特曼,對談了兩小時左右。所謂「非神話化」,並不是要把耶教的「神話」去除,而是對於耶教教義予以實存論(exis tential)的再詮釋。布氏的聖經新詮釋法深受海德格在他主著《存在與時間》所展開的「人存在的實存論分析」的影響,與海德格算是至友。久松與布氏之間的對談,自然關涉到耶教神學與禪學的思想交流課題。布氏提到禪宗的「十牛圖」,說他很難理會「十牛圖」所示(1)尋牛,(2)見跡,(3)見牛,得牛,(4)牧牛,(5)騎牛,(6)歸家,(7)忘牛存人,(8)人牛俱忘,(9)返本還源,與(10)入廛垂手等十層(精神)境位,因為「十牛圖」所代表的禪的自悟自覺似乎缺少歷史的層面,實與耶教見地大異其趣。從耶教的觀點去看,禪所強調的自性悟覺,還停留在尋求(上帝)恩典的階段,還不能說是真實的覺醒,因為真實的覺醒必需恩典,恩典必是賜與恩典的神與個別自我的交遇,聽取神的語言即是恩典,蘊含愛與解放等義。久松反問他說,受了恩典而解放的人既要依賴上帝,似不可能建立人本身絕對獨立性或自律性。從禪的觀點去看,人的自性悟覺之外毌需假定神及恩典,於此悟覺的禪者還得從神解放出來,正如臨濟「殺佛殺祖」等語所示,即心是佛,除此之外別無真佛。布氏答謂︰「我無法理解,除非你告訴我說,『殺佛』只是殺客體化的佛。對我來說,客體化或對象化的神死滅之時,終可顯現最後的神性出來。」久松進一步說,兩人的不同,是在他認為悟覺的禪者自己之外無所謂佛;從一切解放出來而又絕對自律的無相的自己之外無所謂佛。由此不難窺知,布氏堅持上帝恩典與人與上帝實存地交遇的必要;久松則始終強調禪的絕對自力,無待神佛。對談之後,據說布爾特曼仍喃喃自言「歷史對於禪恐怕還是一個難題」。至於久松,則在歸途對辻村感嘆說︰「如果真要非神話化,恐怕還得把神本身非神話化才行。」

再過十幾天,經由鈴木大拙的介紹,久松又帶辻村去瑞士訪問當代分析心理學(analytic psychology)的泰斗榮格,也進行了一場很精彩的思想對談。榮格曾是精神分析開創者弗洛依德的第一助手,主張弗氏所云「無意識」之中,除了個人的無意識外,另必存在生來俱有的一種「集體的無意識」,可從種種神話、童話、神祕教義等獲得證據。榮格對於東方思想文化興趣特濃,曾研究過《易經》、道教、瑜伽、禪宗等等,因此很想聽取久松對於禪的無心與集體的無意識的比觀評較。對談之後,久松總結對談要點。其一,榮格所云無意識,不論是個人的或集體的,個別自我無法認知。禪的無心則不然,不但可以認知,而且「了了常知」。無心也者,即不外是我們忘卻自我,全心專注於工作之時了了悟覺而知與不知無所分別的高度精神狀態。其二,精神分析所說的自己只不過是自我加上無意識而已;禪的(無相的)自己,則如「獨脫無依」或「無礙自在」等禪語所示,乃是本身自悟自覺著的自由自在的「我」(即本來面目)。其三,精神分析專就個別不同的精神病症治療,沒有觸及精神的本來源頭問題。禪則不然,它要當下一次斷除,從一切病態妄念徹頭徹尾解脫出來,故得講求不被所有一切繫縛的自性悟覺,正如「度一切苦厄」或「究竟解脫」等佛教語所示。因此,禪必須跳過精神分析的治療方式,特就根源的自己深處,要求從集體的無意識及其繫縛解放自己,而大徹大悟,展現無相、無住、無念的機用。有趣的是,對談快要結束之前,久松忽然帶有機鋒似地反問榮格說︰「集體的無意識本身豈非帶有我們從它解放自己的性格嗎﹖」這時榮格情不自禁地響應道︰「正是(Ja)!」由是又可窺見,久松的一言半句有其釣出對方而讓對方的葛藤一時除斷的禪家本事。雖說承繼臨濟禪的久松禪亦講頓悟妙修,久松自二十多歲見性而悟後修行,直到戰後外遊而大顯禪道威力,實非一朝一夕之故。

1980年二月二十七日久松真一以九十高齡仙逝。他的(女)洋弟子之一莎俐‧美洛爾(Sally Merrill)在〈回憶久松先生〉一文末尾說道︰「今天我收到了阿部正雄打來的死耗電報。……當我眼淚不再流下,我內心開始惶惑,逝去的究竟是『誰』﹖有一次久松先生說︰『我告訴家人我不會死。我說我是無相的自己。因此,我不會死。事實上死從未穿過我心。我還有工作待做。』就讓我們繼續我的工作吧。」

三年前敝系(天普大學宗教系)同事馬丁諾(Richard de Martino)退休,他是鈴木大拙最得意的洋弟子,也是久松多年的至交。久松死時,他也寫了一篇回憶之文,最後說道︰「久松先生死了。但是對於大家(不論生平有沒有見過他)來說,他並沒有死。他生過,也死了。但他又是未生,因此並未逝去。永恒的勁松,無相的自己;彼地彼時,此地此時。」


九地

指九種有情之住處。又稱九有。「地」者持載之意,眾生依此而住,故名。九地,即五趣雜居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此中,五趣雜居地為欲界,其次四者為色界的四禪天,最後四者為無色界的四無色天。

(1)五趣雜居地︰又稱欲界五趣地。五趣即欲界六天、人、餓鬼、畜生及地獄。若別立阿修羅則稱六趣。五者皆為散地且果報苦樂不同,合而為一故稱五趣雜居地。

(2)離生喜樂地︰為色界初禪天,已離欲界欲惡之法,得覺觀禪定,身心凝靜而生喜樂;住此定則不受一切苦惱逼迫。

(3)定生喜樂地︰為色界第二禪天,已離初禪覺觀動散,攝心於定,湛然凝靜而生勝定喜樂;住此定者如自暗室出而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4)離喜妙樂地︰為色界第三禪天,已離二禪天之喜,攝心、諦觀泯然而入於定,得勝妙之樂;住此定者樂法增長徧滿身中。

(5)捨念清淨地︰為色界第四禪天,已捨二禪之喜、三禪之樂,心無憎愛,一念清淨無雜;住此定者空明寂靜,萬象皆現。以上色界天之名,見於《雜阿含經》卷十六、《俱舍論》卷十二等。

(6)空無邊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一天,因厭於色界為色質所礙,不得自在,乃加功用行,滅一切色相,入於虛空處定,其心奔,無礙自在。

(7)識無邊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二天,厭於空無邊,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三世之識悉現定中,清淨寂靜。

(8)無所有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三天,厭於空處無邊,識處三世流動無際,故入於無所有處定,怡然寂靜,不起諸想。

(9)非想非非想處地︰為無色界之第四天,非前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處之無想,厭無所有處之癡,捨之,入非非想定,不見有無之相貌,冺然而清淨無為。

以上九地,各有九品之惑,若欲得解脫則皆須斷除之,聲聞四果之差別即依其斷惑之多少而定。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卷一四一;《俱舍論》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七十七;《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八;《大乘義章》卷十三;《釋氏要覽》卷中;《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五。


九想觀

佛教觀想法之一,即對人之死狀作九種不淨觀,以滅除貪欲。九想即脹想、壞想、血塗漫想、膿爛想、青瘀想、噉想、散想、骨想、燒想。將此九項冠以想名,乃因此法能夠轉心、轉想、生不淨顛倒想之故。

依《法界次第》卷中、《次第禪門》卷九、《法華玄義》卷四(上)所述,略釋九想如次︰

(1)脹想(vyādhmātaka saṁjñā)︰即觀想人之死屍,臭氣甚濃,腹部脹滿,宛若皮囊盛風盈滿。

(2)壞想(vikhāditaka s.)︰觀想死屍經風吹日曬,轉而變大,隨後裂壞在地。

(3)血塗漫想(vilohitaka s.)︰觀想死屍膿血流溢,污穢塗漫。

(4)膿爛想(vibhūtika s.)︰觀想死屍流出膿蟲,皮肉壞爛,滂沱在地。

(5)青瘀想(vinīlaka s.)︰觀想死屍皮肉變黃赤之瘀,復化黑青之黤。

(6)噉想(vipadumaka s.)︰觀想死屍蟲蛆唼食,鳥挑其眼,狐狗咀嚼,虎狼撕裂。

(7)散想(viksiptaka s.)︰觀想死屍為禽獸分裂肢體,身形破散,筋斷骨離,頭手交橫。

(8)骨想(asthi s.)︰乃觀死屍皮肉已盡,但餘白骨或連或散。

(9)燒想(vidaghaka s.)︰觀想死屍為火所燒,爆烈煙臭,薪盡形滅,與灰土同;未燒盡者,亦歸磨滅,化為塵土。

以上九想為假想觀,非實觀,但對治力強,能除粗障。恰如輭斧伐堅樹,則不能斷,應更取強斧斷之,實觀對治力弱故,須用對治強之假想觀。假想觀亦名得解觀,此九想即得解觀之初步。

另外,《大智度論》卷二十一〈九想義〉中,將脹想作膖脹想,血塗漫想單作血塗想,其餘大致相同。又,《觀佛三昧海經》卷二所列之九想名稱,則稍有變異,為新死想、青瘀想、膿血想、絳汁想、食不消想、筋纏來薪想、骨首分離想、燒燋可惡想、及枯骨想。其他相異名稱亦不少。蘇東坡與日僧弘法大師曾依此九想,作詩詠之。又,日本尾張智多郡內海寶樹院中藏有光信所繪九想圖。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四十四;《大乘義章》卷十三;《摩訶止觀》卷九(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中(上);《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初門》卷九;《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五;《大藏法數》卷四十八;《三國傳記》卷四;《翻譯名義大集》。


九結

九種結縛。結,為煩惱的別名。九結,即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等九種煩惱。一切眾生由此妄惑而造作諸業,為眾苦所繫縛,流轉三世,不能出離。

依《集異門論》卷十九所載,此九結之意義略如下列︰(1)愛結,謂三界貪;(2)恚結,謂於諸有情,欲為損害;(3)慢結,有七慢類,即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4)無明集,謂三界無智;(5)見結,謂三種見,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6)取結,謂見取、戒禁取;(7)疑結,於諦猶豫;(8)嫉結,心不忍許;(9)慳結,心有祕吝。

關於此九結之意義,《入阿毗達磨論》卷上有較深入的解析。玆依該論略釋如下(大正28‧982c)︰

(1)愛結︰「謂三界貪。是染著相,如融膠漆,故名為愛。愛即是結,故名愛結。」

(2)恚結︰「謂五部瞋。於有情等,樂為損害,不饒益相,如辛苦種,故名為恚。恚即是結,故名恚結。」

(3)慢結︰「謂三界慢。以自方他德類差別,心恃舉相,說名為慢。如傲逸者,凌蔑於他。此復七種︰(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謂因族姓財位色力持戒多聞工巧等事,若於劣謂己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慢。若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過慢。若於勝謂己勝;由此令心高舉,名慢過慢。若於五取蘊,執我我所;由此令心高舉,名我慢。若於未證得預流果等殊勝德中,謂已證得,由此令心高舉,名增上慢。若於多分族姓等勝中,謂己少劣;由此令心高舉,名卑慢。若實無德,謂己有德;由此令心高舉,名邪慢。如是七慢,總名慢結。」

(4)無明集︰「謂三界無知。以不解了為相。如盲瞽者,違害咒,說名無明,此遮止言,依對治義。如非親友,不實等言,即說怨家虛誑語等。無坡是結,故名無府。」

(5)見結︰「謂三見。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五取蘊中無我我所,而執實有我我所相。此染污慧,名有身見。身是聚義。有而是身,故名有身。即五取蘊。於此起見,名有身見。即五取蘊非斷非常,於中執有斷常二相;此染污慧,名邊執見。執二邊故。若決定執無業、無業果、無解脫、無得解脫道、撥無實事;此染污 慧,名邪見。如是三見,名見結。」

(6)取結︰「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謂前三見,及五取蘊,實非是勝,而辰勝;此染污慧,名見取。汰推求及堅執義。戒謂遠離諸破戒惡。禁謂受持烏雞鹿狗露形拔髮斷食臥灰;或於妄執生福滅罪諸河池中,數數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藥物,以自活命;或復塗灰持頭髻等;皆名為禁。此二俱非能清淨道;而妄辰能清淨道;此染污慧,名戒禁取。諸婆羅門有多聞者,多執此法以為淨道;而彼不能得畢竟淨。如是二取,名為迆。」

(7)疑結︰「謂於四聖諦,令心猶豫。如臨歧路,見結草人,躊躇不決。如是於苦,心生猶豫,為是為非,乃至廣說。疑即是結,故名疑結。」

(8)嫉結︰「謂於他勝事,令心不忍。謂於他得恭敬供養財位多聞及餘勝法,心生妒忌,是不忍義。跎是結,故名雯。」

(9)慳結︰「謂於己法財,令心吝惜。謂我所有,勿至於他。慳即是結,故名慳結。結義,是縛義。如世尊說︰非眼結色,非色結眼。此中欲貪,說名為結。如非黑牛結白牛,亦非白牛結黑牛,乃至廣說。」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一;《品類足論》卷八;《大毗婆沙論》卷五十。


九部經

釋尊之教法最初被結集時之九種類型。又稱九分教或九部法。

關於九部的名稱,南北方佛教所傳頗有不同︰

(1)據巴利《善見律毗婆沙註》及《長部經註》所載,以修多羅(sutta)、祇夜(geyya)、受記(veyyākaraṇa)、伽陀(gāthā)、優陀那(udāna)、伊帝目多迦(itivuttaka)、闍陀伽(jātaka)、毗佛略(vedalla)、阿浮陀達磨(abbhutadhamma)等為九部。《大般涅槃經》卷三所出亦同。

(2)《大集法門經》卷上則除去優陀那,加上緣起(nidāna),而以契經、祇夜、記別、伽陀、本事、本生、緣起、方廣、希法等為九部。

(3)《法華經》卷一〈方便品〉除去受記、優陀那、毗佛略,加上因緣(nidāna)、譬喻(avadāna)、優波提舍(upadeśa );而以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緣、譬喻、祇夜、優波提舍為九部。

(4)《十住毗婆沙論》卷九〈念佛品〉又除去闍多伽,加上尼陀那(nidāna),而以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尼陀那、如是語經、斐肥儸、未曾有經為九部。

其中,涅槃九部古來即被稱為「大乘九部」,法華九部則被稱為「小乘九部」。

關於《涅槃》除去十二部經之因緣、譬喻及論議三者,《法華》除去其中受記、自說及方廣三者,慧遠《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二云(大正37‧661c)︰
「或大乘、小乘各說九部,如法華說,小乘法中略無受記、無問自說及與方廣,故但有九;小乘之中,未說行因作佛之義,故無授記,法淺易諮,故無自說,未辯廣理,故無方廣。大乘法中略無因緣、譬喻、論義,故但有九,大乘眾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緣、譬喻、論義,方始悟解,是以略無。」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 (摘錄)

「九分」與「十二分教」,上來已分別的加以論究;現在,再作一綜合的說明。

先有「九分教」,後有「十二分教」的成立。「九分教」中,又先成立五支,次成立四支。所以「十二分教」的發達成立,可分為三個階段。《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前田惠學著),作這樣的結論,確是非常難得的見解!然研究起來,「修多羅」與「祇夜」的成立最早,所以本論作為四階段去說明。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一一支分,是在聖典的成立過程中,從聖典分類學的觀點,而先後成立的。在聖典的成立過程中,分教的名義與內容,都有變化的可能。如「修多羅」與「祇夜」,為原始結集的分類,當時是有確切的部類可指的。等到「九分教」成立時,「十二分教」成立時,後代論師面對當時的全部聖典(聲聞三藏;大小乘三藏)而進行解說(分配)時,原始的意義,不足應用,於是解說上不免有所出入。所以分教的意義與內容,要從成立的過程中去說明。而前階段成立的支分,到了後一階段,意義就有所調整(全體協調)。這應從其所以演變而加以說明,作為自然合理的演化。後代論師的解說,也許不合分教的本義,也應看作固有分教的新的適應。

分教的一一意義與內容,是不能從聖典自身而求得解決的。如「修多羅」、「祇夜」、「方廣」等,在聖典自身──文句中,並沒有明文可證。所以對「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解說,不能不依賴於傳承中的古說。古說,作為研究的線索;依著去研究,對分教的古義,及演化中的情況,才能逐漸明白出來。在現存的多種古說中,《大毗婆沙論》所說,說一切有部論師的傳承,比較的近於古意。《大毗婆沙論》的成立,雖在西元二世紀。而對分教的解說,傳承古說,而不是面對當時的全部聖典。如沒有將阿毗達磨論,作為十二分教的內容,比起其他古說,就顯得難能可貴了!

第一︰「修多羅」是結集義,為原始結集的通稱。結集後不久,由於文體的類別,分化為二︰稱長行部分為「修多羅」,大致與《雜阿含經》的「蘊誦」、「六處誦」、「因誦」、「道品誦」相當。稱偈頌部分為「祇夜」,與「八眾誦」相當。這是「相應教」的核心,原始結集部分。

第二︰此後,傳出的佛法,都是以原始結集的教法(與律),為最高準繩,而共同論定集成的。在固有的「修多羅」與「祇夜」外,又有長行與偈頌,集出流行。長行部分,以分別、解答為主,稱為「記說」。這是對於「修多羅」及「祇夜」(通稱),以分別或解答方式,而闡明佛法的意義。在問答、分別中,顯示、決了深祕教證(佛法本質問題)的特性,逐漸表達出來。這一部分,附編於「相應教」中,與《雜阿含經》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分相當。《雜阿含經》集三部分而成,與「九分教」中的「修多羅」、「祇夜」、「記說」的次第成立,完全吻合。這所以雜阿笈摩,被稱為「一切事相應教」的根本。當時,不屬於(原始)結集的偈頌,已大大的流行。主要是傳於邊地(如第一章所說),通俗而易於傳誦的法偈。起初,也曾泛稱為「祇夜」,為了與「相應教」中的「祇夜」有所分別,而被稱為「伽陀」、「優陀那」。「優陀那」是以感興語為主的法句。「伽陀」是以偈頌,宣說法要(除「祇夜」、「優陀那」以外)的通稱。從古代的傳誦來說,大致與《小部》、《經集》中的〈義品〉、〈波羅延拏品〉、〈蛇經〉、〈陀尼耶經〉、〈犀角經〉、〈牟尼偈〉等相當。這類傳誦廣而影響大的法偈,當時已有類集(與現存的當然有多少距離),但始終不曾集入四部、四阿含中,這是值得注意的事。分教的五支成立,就是「相應教」的成立,一分法偈的成立。

第三︰前五支,重於形式的分類,內容是重於法義的。此後,聖典又不斷集出。內容方面,承分別、解答──「記說」的風格,而又多為事的敘述。所以不只是形式的分類,而更為內容的分類。在這一階段中,有「本事」、「本生」、「方廣」、「希法」的成立。「本事」,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只是傳聞的佛說如是。或集出傳聞如是的法義,成「如是語」;或集出傳聞如是的先賢的善行盛德,名為「本事」。「本生」,是於傳說的先賢盛德。(「本事」)中,指為佛的前生;而在「波羅提木叉分別」成立中,佛與弟子的前生事,也傳說集出。對「本事」而說,「本事」是直說過去事,「本生」是結合過去人事與現在人事,而成前後因果系。廣分別與廣問答,實是「記說」的延續。所以廣問答的《滿月大經》、《帝釋所問經》、《六淨經》;廣分別體的《梵網經》、《沙門果經》等,在聖典自身,都是稱為「記說」的。然法義的闡述更廣,成為更有體系的說明,與舊有的「記說」,不大相合,所以成為「方廣」一分。銅鍱部學者,專重形式,別稱廣問答經為「毗陀羅」,是不足以說明聖典集成過程中的時代傾向。還有,佛及聖弟子所有的希有功德(依事實而表現出來),也成立「希法」一分。「方廣」是深廣義,「希法」是奇特事,形成一對。這四分,約契經說,都是篇幅較長,被編入《長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的。到此,九分教成立,也就是依固有的「相應教」,更集為「長」、「中」、「增一」,而完成四部、四阿含以前的情形。

還有值得說到的,聖典有了新的特色,也就有了新的分教。但在集成過程中,新形的聖典而外,與固有聖典,性質與形式相類似的,也是不在少數的。這些,或增編於固有的(分教)部類中,或沒有編入。沒有編入的,也以形式及性質的近似,而被稱為「修多羅」等。這樣,「修多羅」等漸成為分教的通稱,而不再局限於固有的部類了。所以當「本事」等會編而成「長」、「中」、「增一」時,內容是不只是這四分的,這是一點。「如是語」的成立,說明當時有長行與重頌相結合的契經。當「如是語」的集成中止,或略去「序說」、「結說」,而失去「如是語」的特性時,長行與重頌相結合的體裁,是被稱為「祇夜」的;重頌體,成為「祇夜」的新意義。上面說到,《立世阿毗曇論》,是「如是語」型,而稱重頌為「即說祇夜言」。「如是語」(重頌)──被稱為「祇夜」,應該是九分教成立以後的事,這是第二點。

第四︰九分教成立,四部、四阿含也不久就集成了。九分教的次第成立,是重於「法」的。當原始結集時,屬於「律」的,有波羅提木叉經的集成,也稱為「修多羅」。到四部、四阿含集成前後,「波羅提木叉分別」(「經分別」)也大體完成。這是部派沒有分化,九分教的時代;推定為第二結集時代。此後,部派分化了。在上座部沒有再分化──分為分別說部,與分別說部分離後的上座部的時代,律部的集成;論部的成立︰三藏聖典的實際情況,已不是九分教所能該攝。於是成立「因緣」、「譬喻」、「論議」──三分,完成十二分教的最後定論。

「因緣」,是制戒(學處、軌則)因緣,是出於「波羅提木叉分別」及「犍度」部的。以制戒的「因緣」為例,而宣說經、偈的事緣,也被稱為「因緣」。「譬喻」是光輝的事迹。《長阿含》的〈大本經〉、《中阿含》的〈說本經〉、〈長壽王本起經〉,都是「譬喻」,但當時還沒有成立為「譬喻」一分。等到律部中,佛與弟子的事迹,詳廣的敘述出來。(制戒)「因緣」的意味淡,而「譬喻」的意義增強,「譬喻」也就成為一分。「因緣」與「譬喻」,都通於契經,而實屬於毗奈耶的。在九分教時代,「阿毗達磨」、「摩呾理迦」(還有被稱為「毗陀羅」的廣分別),已有獨立的特殊形式。四阿含集成後,更被重視起來。上座部論書的最早形成,是「經分別」;這是「論議」(「優波提舍」是經的分別解說)成為一分的實際內容。《大毗婆沙論》對後三分的解說,始終以經、律為主,所以取「共同論議」、「共同解說」的經說為「論議」。

「十二分教」的成立,後三分與九分教的結合,次第上形成分別說系,說一切有部系──二大流。分別說部系,以「優陀那」及「因緣」為次第,而以「譬喻」、「論議」為末後二分。這似乎表示了,「譬喻」與「論議」是後起的,「因緣」早已存在。「波羅提木叉分別」的「因緣」,的確是與「九分教」的時代相當的(但成為分教之一,卻在其後)。說一切有部系,將「因緣」、「譬喻」,列於前面,而成「尼陀那」、「阿波陀那」、「本事」、「本生」的次第。這四分的結合在一起,表示「譬喻」的早已存在,而四分同為敘事的部分。這四分的原始差別是︰「因緣」與「譬喻」是現前事;「本事」與「本生」是過去事。「論議」始終為最後一分,也就是末後成立的一分。

佛教聖典的部類學,以「十二分教」為定論。大乘經典的集成,大都以「方廣」為名,而被攝屬於「方廣」分的。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一;《法華經玄義》卷六(上);《大乘玄論》卷五;《妙經文句私志記》卷十二;《印度哲學研究》卷二;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二十五圓通

《楞嚴經》中所說的二十五種能得「圓通」境界的法門。圓通是圓滿通達、周遍融通之意,指圓滿通達諸法真如聖境,住於融通無礙的心地,即得首楞嚴定。在《楞嚴經》中,釋尊命憍陳如等大阿羅漢、菩薩各自陳述最初修道時證得圓通的門徑,凡二十五種。

(1)音聲︰即聲塵,指憍陳如等五比丘於鹿野苑中,聽佛說四諦法的聲音而證悟。

(2)色因︰即色塵,指優波尼沙陀觀色身不淨而證悟。

(3)香因︰即香塵,指香嚴童子見諸比丘燒沈水香而開悟。

(4)味因︰即味塵,指藥王、藥上二菩薩無數劫以來為良醫,徧知一切草木金石之味而悟入。

(5)觸目︰即觸塵,指跋陀婆羅於僧沐浴時,忽然領悟水因而入於圓通。

(6)法因︰即法塵,指摩訶迦葉因觀世間六塵變壞而證悟。

(7)見元︰即眼根,指阿那律陀因失明,旋見真性的本元而得證悟。

(8)息空︰即鼻根,指周梨槃特愚鈍,入數息之觀,反息循空而證悟。

(9)味知︰即舌根,指憍梵鉢提因宿業而有牛呞病,觀味知,還味旋知而得圓通。

(10)身覺︰即身根,指畢陵伽婆蹉因足傷覺痛而開悟。

(11)法空︰即意根,指須菩提聽聞法性空寂,旋法歸無而證入。

(12)心見︰即眼識,指舍利弗心見清淨而證悟。

(13)心聞︰即耳識,指普賢菩薩常以心聞分別十方世界眾生所有知見。

(14)鼻息︰即鼻識,指孫陀羅難陀觀鼻端,觀鼻中之氣而證悟。

(15)法音︰即舌識,指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以大辯才助佛轉法輪而開悟。

(16)身戒︰即身識,指優波離以身持戒法,身心清淨,故得通達。

(17)心達︰即意識,指大目犍連從三迦葉聽聞如來所說因緣深義當下發心,得大通達。

(18)火性︰即火大,指烏芻瑟摩聽空王佛說多淫的人是猛火聚,觀身心暖觸而化淫心成慧火。

(19)地性︰即地大,指持地菩薩於過去世普光如來、毗舍浮如來時,得平心地,證悟自身與地大並無差別。

(20)水性︰即水大,指月光童子於水天佛之處,修習水觀,觀身中涕浏便利與諸香水海、水性一味而圓通。

(21)風性︰即風大,指琉璃光法王子於無量聲佛處,聽聞此世界及眾生為妄緣風力所轉,觀風力無依而證悟。

(22)空性︰即空大,指虛空藏菩薩觀虛空無邊而圓通,起大神力,現佛剎與自身等同虛空之相。

(23)識性︰即識大,指彌勒菩薩於日月燈明佛所,修習唯心識定而通達。

(24)淨念︰即根大,指大勢至菩薩於日月光佛所,受念佛三昧法而圓通。

(25)耳根︰指觀世音菩薩往昔於觀世音佛所,從聞思修入三摩提,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一念頓空聞性而入圓通。

以上二十五種圓通所入的證悟之境雖完全無異,但能入的方便則有三科、七大之別。佛令文殊取捨,文殊捨棄其他而取耳根,對佛說偈曰(大正19‧130c)︰「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離苦得解脫。」蓋此土有情耳根聰利,以耳根聞聽音聲的功能最為圓通,故依之修習,易於成就。

〔參考資料〕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五、卷六;首楞嚴經義海》卷十五~卷十八;《楞嚴經集註》卷五、卷六;《楞嚴經要解》卷九~卷十二;《楞嚴經合論》卷五、卷六;《大佛頂首楞嚴經會解》卷九~卷十二;《楞嚴經圓通疏》卷五、卷六;《楞嚴經纂註》卷五、卷六;《楞嚴經勢至圓通章疏鈔》。


二十五諦

印度哲學用語。為數論派的主要理論。亦即該派為顯示萬物(尤其是個我)轉變之過程,所設立的二十五種真理。此即︰自性、覺、我慢、五知根、五作根、心根、五唯、五大、神我等。此中,五知根、五作根、五唯、五大等四類各具五種,故為二十諦,加上其餘的五諦,則成二十五之數。

茲略釋此二十五諦如次︰

神我,是以知、思為體的不變不動的精神性原理,亦即獨存的見者(draṣtr)、非作者(akartṛ)。自性,又稱作非變異或勝因,是物質性的原理;由純質、激質、翳質等三德構成。

上列二者係宇宙生成之根本原理,二者一旦結合,自性依神我之知,三德失去平衡,遂生二十三諦。其次第如下所述︰

首先生覺,從覺生我慢,我慢生十一根(五知根、五作根、心根),又生五唯,五唯生五大。此中,覺,又稱作「大」,指知覺彼此的決智;於此「覺」中,含有法、智慧、離欲、自在、非法、非智、愛欲、不自在等八分。前四分係原質之相,若增長之,則得解脫;後四者係翳質之相,若增長之,則漸次向下墮落而生出我慢等。

我慢者,即我執之謂,此有變異我慢、大初我慢、焰熾我慢等三種。變異我慢者,依原質增長所生,能生十一根;大初我慢者,依翳質增長所生,能生五唯五大;焰熾我慢者,依激質增長所生,能生十一根與生五唯五大兩種。五唯者,謂有生五大功能的純粹無雜之原質,即聲、觸、色、味、香等五種。此中,聲唯能生空大,觸唯生風大,色唯生火大,味唯生水大,香唯生地大。

十一根者,謂耳、皮(身)、眼、舌、鼻等五知根與語、手、足、男女(生殖器)、大遺(排泄器)等五作根以及心根。此中,五知根,謂能身唯者,即耳根取聲,皮根取觸,眼根芋賤,舌根取味,鼻根取香;五作根,謂能作諸事者,即舌根作語言,手根作執持,足根作行步,男女根作戲樂及繁殖,大遺根除棄糞穢。心根以能分別為體,有二類,即︰與知根相應者,名為知根;與作根相應者,名為作根。

此外,此二十五諦若就變異之有無而分別,則第一之自性唯本非變異,第二十五之神我非本非變異,中間之二十三諦皆為變異。不過,覺、我慢及五唯等七諦既是本,也是變異;十一根及五大等十六諦則唯有變異,非為本。

〔參考資料〕 《金七十論》卷上。


二障

(一)指煩惱障與解脫障︰解脫障又稱不染無知定障、定障、俱解脫障。出自《俱舍論》卷二十五、《俱舍光記》卷二十五。煩惱障,障無漏慧的產生;解脫障則障一切定,使不自在。若顯其體,前者為染污無知,後者為不染污無知。慧解脫人唯藉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而俱解脫人先藉慧力解脫煩惱障,又得滅盡定而消除解脫障。

(二)指煩惱障與所知障︰出自《成唯識論》卷九。煩惱障(kleśīvarana)是心法中的各種煩惱,以其能產生發業潤生的作用,擾惱有情,使其流轉生死,障涅槃之果,故名煩惱障。以我執等一二八根本煩惱,以及等流等二十隨煩惱為其體。《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所知障(jñeyāvaraṇa)者,對於所知境的障礙。此等法並無發業潤生之用,但能覆障一切所知之境而令暗昧,障菩提之果,故名所知障。指法執等一二八根本煩惱,以及等流等二十隨煩惱。《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謂執遍計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此中,「等」字指兼取隨煩惱。此說僅約自性體而言,然《佛地論》則以為應包含其眷屬體。其文云(大正26‧323b)︰「諸心心法,及所發業,並所得果,皆攝在中。」

除唯識家外,地論家亦嘗論此二障。慧遠《大乘義章》卷五(本)〈二障義〉謂二障為煩惱障、智障,就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之五住惑加以分別,文云(大正44‧561c)︰「障別有三︰. 一四住煩惱,為煩惱障,無明住地,以為智障。(二)五住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三)五住性結及事無知,同為煩惱,分別緣智,以為智障。」

(三)指煩惱障與三昧障︰出自天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明三藏法數》卷七。煩惱障是見思之惑,若斷盡此障,則心空寂而得無諍三昧。三昧障是於無諍三昧心生取相之惑,若不離脫此障,則難保不使無諍三昧變成有諍;若離脫,則名無諍無諍行。

(四)指理障與事障︰原出於《圓覺經》卷下。即障正知見之惑名為理障,而令生死相續之惑為事障。宗密《圓覺經略疏》卷下依《大乘起信論》所說而謂(大正39‧552b)︰「一者理障,礙正知見,根本無夜。不達法界性相,是礙正知見義故,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二者事障,續諸生死,六種染心也。三細乃至起業受報,是續生死義故。故彼論云,此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義者,名煩惱礙等。」

(五)指內障與外障︰起於眾生內心的煩惱,名為內障;來自外界的障礙則為外障。


入菩薩行論

說明菩薩如何修行的要典。印度中觀派論師寂天著。中國西藏佛教前弘期,曾由印度一切智天同西藏吉祥積,依據迦濕彌羅國本,譯成藏文(約在西元750~850)。在後弘期初期(980~1050)印度法祥賢同西藏寶賢又重譯和校改。後來寶賢同釋迦慧,又依中印度本修改一次。再後,俄‧羅敦喜饒到迦濕彌羅國求法(1076~1108),又同印度善慧稱(賈曹傑註中說是尼泊爾人),依照迦濕彌羅國本,經過修訂和潤文,成為現在流通的藏文頌本。

在漢文譯典中,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由天息災翻譯,名為《菩提行經》共四卷,八品,七八六頌,較藏文本缺兩品,少一二七頌零三句,文義也有出入。本文據藏文頌本略作介紹。

作者寂天(約在650~750),為南印度梭羅修多羅國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他成長以後,不願繼承王位,在登位前夕,逃出宮廷,行至一片森林地帶,遇見一個婦女,把他帶到森林深處,見到一位瑜伽行者,傳授他許多甚深教法,依法修習,獲得禪定和智慧。後到中印度那爛陀寺從勝天出家,取名寂天,著有《學處要集論》(漢譯名《大乘集菩薩學論》)和《諸經要集》,後來又為大眾說了一部《入菩薩行論》。由在座的學者們,聽後記誦下來。

關於本論頌文有多少,當時各地學者說法不一。迦濕彌羅人說共有一千多頌,在論的前面增加了皈敬頌;東印度人說有七百頌,論首加上了《中論》的皈敬頌,但少〈懺悔品〉和〈智慧品〉;中印度人則說無皈敬頌和作者誓言頌,共有千頌,因而引起了爭論。於是有三位學者到迦憐伽城去見寂天,請問他《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收藏的處所及《入菩薩行論》共有多少頌﹖他回答說︰《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用樹皮親筆寫的小字,放在住室的窗戶上;《入菩薩行論》頌文,中印度人所說是正確的。

本論文體全以頌文寫成,所以又名《千頌》。但現在通行的藏文本,只有九一三頌零三句。除第一頌皈敬三寶,第二第三頌說明造論的因由外,其餘的頌,共分十品,分別說明發菩提心和修菩薩行的方法。說發菩提心的有四品,說修菩薩行的有六品。其內容略述如下。

第一,〈贊菩提心功德品〉,共有三十三頌,分兩大科。

(1)菩提心的勝利︰說明一切被業和煩惱所繫縛的眾生,只要能發菩提心,一剎那間,就能稱為佛子,就可受人天的供養,廣讚勝利,無量無邊。

(2)菩提心的種類︰說菩提心有兩種,即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為利他故願成佛」的心是願心,為施等波羅蜜多向著成佛的路上走去的心是行心。

第二,〈懺罪品〉,共有六十五頌,分四大科。

(1)供養︰是用大自然中的無主物山水森林等和有主物乃至自身為供物,供養三寶。

(2)禮敬︰以觀想我身變為無量身,到諸佛剎土而作禮拜,並於現前塔廟、和尚、阿闍黎前,也作恭敬禮拜。

(3)皈依︰從今日起,直到獲得菩提果位,皈依一切如來、正法、菩薩眾會。

(4)懺悔︰由具足四力門懺悔業障。(1)能破現行力︰即從無始以來直到今生,由於愚癡,對殊勝境──父、母、師長等所作的一切罪業,現在發至誠心,於導師(佛)前,發露懺悔。

(2)依止力︰思維所造罪業,即從今日,皈依佛、法、僧三寶,如教而行。(3)對治現行力︰說三毒的大病,唯有大醫王佛所說的教法,才能醫治。應從今日,依佛說法而修對治。(4)遮止罪惡力︰對所造的性罪或者遮罪,心生追悔,於佛菩薩前,恭敬禮拜而作懺悔,以後,決定不造。

第三,〈總持菩提心品〉,共有三十三頌零兩句,分三大科。

(1)加行︰是在發菩提心以前先集順緣資糧,隨喜一切善法,見有作世間功德和修解脫的正因或由修持能得無上菩提的善法,都心生歡喜隨喜讚嘆。

(2)正行︰是正發起菩提心的方便。為作眾生的現時和究竟的利益,發起菩提願心和行心,並依次學習菩薩學處等。

(3)結歸︰是總結發心以後的功德。想這一生,能發菩提心,從此生於佛的種族中,得名菩薩了。願望得到實現,心中歡喜,常受安樂。

本品上半品所說的隨喜功德等,就是集積順緣資糧,結合第二品的〈懺罪品〉,就是淨違緣障。由修習這兩個前方便以後,下半品才說明起二種菩提心的方便。這樣正適合於三士道的修習次第,先修共下中士道,然後才修上士道。

第四,〈不放逸品〉,共有四十八頌,分三大科。

(1)棄捨菩提心的過失︰說明菩提心,是經過多次思維其功德以後,才發起的。如果棄捨菩提心,就是欺騙諸佛和一切眾生,應墮惡趣。經常思維這些道理,不令菩提心衰退。

(2)應勤捨罪業︰說房提心衰退的主要因素,就是不喜作善而喜造惡業。現在既得難得的人生,就應勤修善法。

(3)應斷除煩惱︰說妾業是由煩惱生起的,所以應當勤求斷除煩惱。對於煩惱,如對死敵作戰一樣,不怕艱苦,勤修善法,勤學菩薩行來對治它。

第五,〈守護正知品〉,共有一○九頌,分三大科。

(1)守護心的方便︰說明要守護心住於善所緣時,必須守護正念和正知。若離正知,則妄念生,不僅將已生的善財奪去,並且障礙未生的善法,不令生起,甚至摧折能得解脫的慧命。守護正知還須正念,要以正念之繩,繫心象於善所緣的柱上,不令散亂。

(2)怎樣生起正念︰說怛起正念,須要依止善知識,聽從善知識的指示和教導,激發自羞的慚和怖畏他人毀謗的愧,並且相信異熟果報。由具有這些善因,就能生起正念,然後由正念守護正知,以正知防護自心,不令散亂。

(3)怎樣守護三聚戒︰先說守護律儀戒,就是觀察身語的行為及造業前的等起心(動機),不令有過失(煩惱)。其次說明守護攝善法戒,應思維身是不淨,不應貪著,但可用作修善的工具,依此得渡輪迴大海,到達彼岸而成佛。其次說明怎樣守護饒益有情戒,應當常以財、法施與有情,隨護有情心,不令三業染罪。

第六,〈安忍品〉,共有一三四頌,分兩大科。

(1)瞋恚的過失︰常懷瞋恚的人,身心經常是痛苦的。一念瞋心,即能摧毀善根。

(2)修忍的方法︰當思在輪迴中,苦多樂少。若因不忍小苦而造惡業,則將來生於惡趣的苦,更是不可想像。瞋恚是不順善法的,當以修忍的方法,防止瞋恚的為害。

第七,〈精進品〉,共有七十六頌零三句,分兩大科。

(1)思維精進相違品的過失︰說明懈怠就是精進的相違品。懈怠有兩種,(1)是對於善法能做而不去做。(2)是貪著庸俗無義利的事,空過時日。

(2)修習精進的方法︰當思維已得的人身,終歸死亡,應當常時警惕,不要貪著睡眠懈怠。現在為求菩提,成就自他大利,當勤精進。

第八,〈靜慮品〉,共有一八七頌,分三大科。

(1)靜慮相違品的過失︰靜慮的相違品就是世間憒鬧和顛倒分別。即顛倒分別對於五欲受用執以為樂,不淨之身執以為淨。思維這些過失以後,當於靜處生起愛慕。

(2)住於靜處的勝利︰說明住於森林靜處,資具簡單,少欲知足,修習靜慮與菩提心。

(3)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先修自他同等,然後修自他相換。修菩提心的菩薩,當給一切人以安樂和除一切人的痛苦。自他既是同等,是可以相換,以愛執自己的心轉移到他人身上,將自己的身財善根,布施給一切有情。

第九,〈般若品〉,共有一六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二諦的建立︰由破實事師等所說的實有而成立中觀性空的說法。否認經部師說色等境是現量所得是實有,以及唯識師所說心為實有,主張心境等一切法,都是假立的,自性本空。

(2)廣說修二種無我的方法︰分為二,(1)廣說修補特伽羅無我︰說明補特伽羅有兩種,俱生我執和分別我執,以觀察六大非我的方法來破除我執。(2)廣說修法無我︰先由四念處說明法無我,其次用緣起為因,成立一切法無自性。

第十,〈回向品〉,共有五十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總回向︰願以造論的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共同趣入菩薩行。

(2)別回向︰分為三,(1)為利他回向;(2)為自利回向;(3)為安樂的生源,廣弘教法回向。

本論梵文註釋很多,僅從西藏大藏經中由梵文譯成藏文的註釋就有下列十種︰(1)《入菩薩行論釋難廣釋智品》,作者慧生。(2)《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不明。(3)《入菩薩行論釋千九百七十五頌》,作者善天。(4)《入菩薩行論難解處決擇》,作者黑論師。(5)《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遍照護。(6)《入菩薩行論智品釋難》,無作者名。(7)《入菩薩行論智品及回向品釋難》,無作者名。(8)《入菩薩行三十六義略攝》,作者金洲。(9)《入菩薩行論十一要義略攝》,作者金洲。(10)《入菩薩行密意釋殊勝光顯疏》,作者畢補底旃陀羅。

本論譯傳到西藏後,又為迦當派宗為六論之一。以後各派都有註釋,其中以宗喀巴的上首弟子賈曹傑所著《入菩薩行論釋佛子津梁論》為最著稱。宗喀巴所著《菩提道次第廣‧略論》未問世以前,本論是修菩薩行的代表作。宗喀巴也非常珍視這部論,他著的《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引用了本論三分之一以上的文句。西藏行者有以本論作為課誦本每日分段念誦。尤以本論最後第十〈回向品〉列為藏族佛教徒課誦的「五大願文」之一《入菩薩行願》,影響巨大。(胡繼歐)


八十隨形好

佛菩薩之色身所具有的八十種妙相。又稱八十種好、八十隨好、八十小相。佛菩薩之身所具足的殊勝形相中,三十二相顯而易見,稱之為大相,而八十種好則較微細難見,故稱為小相或隨相。轉輪王也能具足三十二相,但是八十種隨形好則唯有佛、菩薩始能具足。《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大正27‧889a)︰
「問︰相與隨好不相障奪耶﹖答︰不爾,相與隨好更相顯發,如林中花顯發諸樹。佛身如是相好莊嚴,又如金山眾寶雜飾,如是佛身威光奇特,以如來身極鑒淨故,諸祥瑞物皆現其中;如至那鏡極磨瑩已,隨物遠近,影像皆現。佛身亦爾,是故一切諸魔外道懷惡心者,至佛處時無不瞻仰,覩之無厭,右繞而去。」

《大品般若經》卷二十四〈四攝品〉列出無見頂等八十種好,《大智度論》卷八十九解釋此八十種好,謂(大正25‧686b)︰「問曰︰八十隨形好是莊嚴身法,識滿足何以在隨形好中﹖答曰︰此識是果報生識,世間好醜自然而知,凡人識不具足,故學人法乃知。」又,「好」可視為相的細分詳說,《法界次第》卷下云(大正46‧696b)︰
「相好乃同,是色法皆為莊嚴,顯發佛身,但相總而好別,相若無好則不圓滿。輪王釋梵亦有相,以無好故,相不微妙。(中略)通云好者,可愛樂也。以八十種好莊嚴身,故天人一切之所愛樂,故云好也。」

此外,《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根據《菩薩地持經》卷十所載云(大正44‧873a)︰
「手足二十指悉皆妙好,即為二十,兩手兩足表裏八處平滿,通前合為二十八種好。兩跟、兩膝、兩髀、兩肩、兩肘、兩腕、兩股、兩臀、藏相兩圓、兩膊、兩脇、兩腋、兩乳、腰、背、心、臍及與咽、膓悉皆妙好,為三十二,通前合為六十種好。此咽已下六十好也,上下牙齒悉皆妙好,即以為二;兩脣、兩齗、兩頰、兩鬢、兩眼、兩耳、兩眉、鼻兩孔、額兩角悉皆妙好,復為十八,通前合為二十種好。此咽已上二十好也。是為八十,相好如是。」

除此之外,《菩薩善戒經》卷九、《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亦載此事。然彼等所載與《大般若經》差異頗大。

茲參酌諸經論所說,列表如次︰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六;《坐禪三昧經》卷上;《十住毗婆沙論》卷九〈念佛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無上依經》卷下;《彌勒下生經》;《方廣大莊嚴經》卷三;《大乘百福莊嚴相經》;《法集名數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九;《大明三藏法


┌───────┬─────────────────┐
│八十隨行好名稱│形態 │
├───────┼─────────────────┤
│一、指甲潤澤 │指爪狹長薄澗,光潔鮮淨如花赤銅。 │
│二、手足指圓 │手足指圓纖長,﹖直柔軟,節骨不現。│
│三、手足平等 │手足各等無差,於諸指間悉皆充密。 │
│四、手足圓滿 │手足圓滿如意,軟淨光澤,色如蓮華。│
│五、筋脈潛隱 │筋脈盤結堅固,深隱不現。 │
│六、踝骨不現 │兩踝俱隱不現。 │
│七、行步齊正 │行步直進,庠審如龍象王。 │
│八、師子王行 │行步威容齊肅,如師子王。 │
│九、牛王行相 │行步安平庠序,不過不減,猶如牛王。│
│十、鵝王行相 │行步進止儀雅,猶如鵝王。 │
│十一、龍王行相│迴顧必皆右旋,如龍象王舉身隨轉。 │
│十二、身漸﹖直│支節漸次﹖圓,妙善安布。 │
│十三、支節密緻│骨節交結無隙,猶若龍盤。 │
│十四、膝骨圓好│膝輪妙善安布,堅固圓滿。 │
│十五、隱處妙好│隱處其文妙好,威勢具足,圓滿清淨。│
│十六、膚體滑澤│身支澗滑柔軟,光悅鮮淨,塵垢不著。│
│十七、威儀備足│身容敦肅無畏,常不怯弱。 │
│十八、身體緊密│身支堅固稠密,善相屬著。 │
│十九、身體平正│身古安定敦重,曾不掉動,圓滿無壞。│
│二十、身體端嚴│身相猶如仙王,周匝端嚴,光淨離翳。│
│二一、身光破闇│身有周匝圓光,於行等時,恆自照曜。│
│二二、腹相莊嚴│腹形方正無缺,柔軟不現,眾相莊嚴。│
│二三、臍深圓淨│臍深右旋圓妙,清淨光澤。 │
│二四、臍厚妙好│臍厚不窊不凸,周匝妙好。 │
│二五、身體無黶│板膚遠離疥癬,亦無黶點疣贅等過。 │
│二六、手足內滿│手掌充滿柔軟,足下安平。 │
│二七、手文明徹│手文深長明直,潤澤不斷。 │
│二八、唇色丹暉│唇色光潤丹暉,如頻婆果,上下相稱。│
│二九、面門相具│面門不長不短,不大不小,如量端嚴。│
│三十、舌廣柔軟│舌相軟薄廣長,如赤銅色。 │
│三一、象王聲 │發聲威震深遠,如象王吼,明朗清澈。│
│三二、梵聲深妙│音韻美妙具足,如深谷響。 │
│三三、鼻脩高直│鼻高脩而且直,其孔不現。 │
│三四、齒白齊密│諸齒方整鮮白。 │
│三五、牙利明潔│諸牙圓白光潔,漸次鋒利。 │
│三六、目淨紺青│眼淨青白分明。 │
│三七、目如青蓮│眼相脩廣,譬如青蓮華葉,甚可愛樂。│
│三八、目睫次第│眼睫上下齊整,稠密不白。 │
│三九、眉纖而長│雙眉長而不白,緻而細軟。 │
│四十、眉色青紺│雙眉綺靡順次,紺琉璃色。 │
│四一、眉如初月│雙眉高顯光潤,形如初月。 │
│四二、耳埵圓滿│耳厚廣大脩長,輪埵成就。 │
│四三、耳無過惡│兩耳綺麗齊平,離眾過失。 │
│四四、容儀具足│容儀能令見者無損無染,皆生愛敬。 │
│四五、額廣平正│額廣圓滿平正,形相殊妙。 │
│四六、身分相稱│身分上半圓滿,如師子王威嚴無對。 │
│四七、首髮脩長│首髮脩長紺青,稠密不白。 │
│四八、髮香芬馥│首髮香潔細軟,潤澤旋轉。 │
│四九、髮際嚴好│首髮整齊無亂,亦不交雜。 │
│五十、首髮長好│首髮堅固不斷,永無褫落。 │
│五一、首髮光滑│首髮光滑殊妙,塵垢不著。 │
│五二、身分堅實│身分堅固充實逾那羅延。 │
│五三、身體莊嚴│身體長大端直。 │
│五四、諸根無染│諸竅清淨圓好。 │
│五五、身相洪大│身支勢力殊勝,無與等者。 │
│五六、見者歡喜│身相眾所樂觀,嘗無厭足。 │
│五七、面如滿月│面輪脩廣得所,皎潔光淨如秋滿月。 │
│五八、容色不撓│顏貌舒泰,光顯念笑,先言唯向不背。│
│五九、面相姝廣│面貌光澤熙怡,遠離顰蹙青赤等過。 │
│六十、身無疵穢│身皮清淨無垢,常無臭穢。 │
│六一、毛孔出香│所有諸毛孔中,常出如意微妙之香。 │
│六二、面門出香│面門常出最上殊勝之香。 │
│六三、首分圓滿│首相周圓妙好,亦猶天蓋。 │
│六四、身毛纖柔│身毛紺青光淨,如孔雀項,紅暉綺飾,│
│ │色類赤銅。 │
│六五、法音圓辯│法音隨眾大小,不增不減,應理無差。│
│六六、頂髻高顯│頂相無能見者。 │
│六七、指網分明│手足指約分明,莊嚴妙好,如赤銅色。│
│六八、行不履地│行時其足去地,如四指量而現印文。 │
│六九、身相持重│自持不待他衛,身無傾動,亦無逶迤。│
│七十、威震一切│威德遠震一切,惡心見喜,恐怖見安。│
│七一、音聲和雅│音聲不高不下,隨眾生意和悅與言。 │
│七二、觀機淺深│能隨諸有情類,言音意樂而為說法。 │
│七三、一音說法│一音演說正法,隨有情類各令得解。 │
│七四、次第說法│說法咸依次第,必有因緣,言無不善。│
│七五、等視眾生│等觀諸有情類,讚善毀惡而無愛憎。 │
│七六、識清淨 │所為先觀後作,軌範具足令識善淨。 │
│七七、相好具足│世尊相好,一切有情無能盡觀。 │
│七八、頂骨堅實│頂骨堅實圓滿。 │
│七九、無衰老相│顏容常少不老,好巡舊處。 │
│八十、卍字德相│手足及胸臆前,俱有吉祥喜旋德相,文│
│ │同綺畫,色類朱丹。 │
└───────┴─────────────────┘



八大菩薩

又稱八菩薩。指護持正法,擁護眾生的八尊菩薩。就其名稱,諸經有種種異說,茲擇要列之如次︰

(1)《般舟三昧經》所說︰颰陀和菩薩(賢護)、羅憐那竭菩薩(寶生)、憍日兜菩薩(星藏)、那羅達菩薩(仁授)、須深菩薩、摩訶須薩和菩薩(大善商王)、因坻達菩薩、輪調菩薩(水天)。《八吉祥神咒經》中說此八人求道已來無央數劫,於今未取佛,願使十方天下人民皆得佛道。若有急疾,呼此八人名字即得解脫。欲壽終時,此八人便飛往迎之。

(2)《藥師經》所說︰文殊師利菩薩、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菩薩、無盡意菩薩、寶檀華菩薩、藥王菩薩、藥上菩薩、彌勒菩薩。經中說,願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而未堅定者,臨命終時,八大菩薩指示彼等通往西方的道路。

(3)《七佛八菩薩經》所說︰文殊師利菩薩、虛空藏菩薩、觀世音菩薩、救脫菩薩、颰陀和菩薩(賢護)、大勢至菩薩、得大勢菩薩、堅勇菩薩。此八菩薩各說大陀羅尼,脫眾生現在諸苦及三途苦。

(4)《舍利弗陀羅尼經》所說︰光明菩薩、慧光明菩薩、日光明菩薩、教化菩薩、令一切意滿菩薩、大自在菩薩、宿王菩薩、行意菩薩。此八菩薩住在欲天,護念受持沅一切諸法陀羅尼者。

(5)《般若理趣經》所說︰金剛手菩薩、觀自在菩薩、虛空藏菩薩、金剛拳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纔發心轉法輪菩薩、虛空庫菩薩、摧一切魔菩薩。此八大菩薩攝菩提心、大悲心、方便三種,包括佛教一切真言門及一切顯教大乘。

(6)《八大菩薩曼荼羅經》所說︰觀世音菩薩、彌勒菩薩、虛空藏菩薩、普賢菩薩、金剛手菩薩、妙吉祥菩薩、除蓋障菩薩、地藏菩薩。通常所造八大菩薩像多依此經。


八正道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根本實踐原理。又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茲略述如次︰

(1)正見︰指正確的見解,即有關佛教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緣起與四諦之智慧,但對未確立智慧者,則為正確的信仰。

(2)正思惟︰指在身、語行為以前的正確意志或決定。

(3)正語︰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正確言語。不說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要說真實而且與別人能融洽的有益語言。

(4)正業︰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行為。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事。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與慈善、遵守性道德等善行。

(5)正命︰指正確的生活。即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以及每天過規律的生活。無論睡眠、飲食、工作、運動、休息等,都要有規律。

(6)正精進︰精進是努力趨向理想,也就是指努力除惡,俾使一切宗教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身體健康方面的善增加。

(7)正念︰具有正確的意識、想法,時刻不忘其理想與目的。

(8)正定︰即精神統一。在日常生活中,使心安靜。心如明鏡止水,一片冰心似的無念無想之狀態,就是正定之展現。

八正道是針對婆羅門教及耆那教的苦行主義,以及六師外道中主張享樂主義者所提出的。釋尊提倡不苦不樂之中道,因此,原始佛教也將八正道稱為中道,且以之為四諦中道諦的具體內容。

八正道雖然分成八個項目,但卻是有機的結合,因此不是個別而不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才將它分為八項。這八項與三學的關係,雖有異說,但大體如下表所列︰


┌正 見┬慧─────┐
├正思惟┘ │
├正 語┐ │
八正道┼正 業┼戒─────┼三學
├正 命┘ │
├正精進──三學共通 │
├正 念┬定─────┘
└正 定┘


一般而言,八正道的八支是同時存在的。其發生順序,並沒有先後之別。但也有人認為應按照八支列舉的順序,而有前後一定的排列。這與戒、定、慧三學的情形相同,依據三學發生的順序,首先是戒,其次定,最後慧,像這樣也是合理的。由此立場來看八正道,則其順序該是慧→戒→定,而不是戒→定→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八正道之後加上正智、正解脫二支,則成為十無學法,最後的正智與正解脫屬於慧,所以,從十無學法與三學之間的關係看來,正確的次序當是慧→戒→定→慧。最初的慧相當於入門者的信,因此可知全體順序應當是信、戒、定、慧。

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及南傳《相應部》。

◎附一︰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八正道的意思是︰八種正道。為什麼以八正道此單一名詞來代表呢﹖因為這是達於涅槃不可分的方法,缺一不可。例如正見必須伴隨後七者才能成就,正思亦必須伴隨其他七者才能圓滿……正定亦然,因為要得到正定,必須有前七者的資糧。這是八正道的完整性。下面我們依次解釋八正道。(中略)

(一)正見︰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見,換言之,即是澈見緣起法、四聖諦的智慧。既然正見被形容為「聖」,則必為證知佛法正見之聖者的智慧。但對那些僅持受世間德行的人而言,亦有相當的重要性,亦即這些人乃是由「正信」引生正見。他們只要信仰那些已得正見的聖者,並且相信正見的功德,則在生活上一樣是非常充實。進一步的說,如果知道或經歷何以那是正見,則其本身即已證得正見。所以,知道這是聖者親證的智慧為正見,持受世間德行的智慧為正信。

不管是在宗教,就是在日常生活,正見亦有其重要性;在策劃任何事物之時,吾人必須有正確的目標與具備一般的知識,否則即無完成之日,亦無完成的期待可能性。不管如何,具備相關的知識是第一要件。

(二)正思︰這是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吾人須以正思時刻保持著靈敏覺性,來決定如何做與如何做才能有好的成果。正思的具體內容乃是由正見所引發之鎮定的思考。

關於正思,原始佛教聖典所說的是︰時刻保持警覺以避免忿怒、殺生或世俗謬見從心頭湧起,同時長時憶念出世正法,具足柔軟、慈悲、清淨、無恚心。如果是學生就必須像個學生,不可逾規越矩,不像個學生的樣子;如果是白領階級,就老實認清自己的地位,勞工階級亦然,資本家亦須按照自己的地位作為。這才是正當的決定。

(三)正語︰如果已具足正見與正思,則事物之根本觀念必能了然清楚。如果缺乏這些要件,懵懵懂懂,怎能有所作為呢﹖如果有詳切的擘劃,那麼剩下的只是去執行、實現而已。

正語的意思是︰正當的口業。如果有正見、正思,很自然的口業必為正。關於正語的具體內容,在佛典常看到的有︰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離間。但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由於沒有語言上的衝突,沒有惡語相加,則正語至少可減低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彼此和樂共存。其他如「愛語」、「和合」等亦可歸屬於此。許多冷漠、敵對、疏離與懷疑都是「口業」惹的禍。總之,在任何社會裏,我們迫切的需要善意的瞭解,而這種瞭解必須有正語的基礎。

(四)正業︰正業的意思是「正當的身心」。「意業」乃是借諸「口業」或「身業」而表現出來。所以意業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談到正業,佛典告訴我們要不殺生、不偷盜與不邪淫。但這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而那些常在新聞出現的非法行為,諸如搶劫、殺人、暴力、詐欺與吵架等等,任何非法的行為都是與正業相違逆,是和樂生活的絆腳石。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

(五)正命︰不用說,吾人須遠離惡語與非法行為,而住於正業與正語。如此的生活便是正命的典範。這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例如學生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睡覺,必有一定的生活規範。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早餐,不早退……等等。至於出家僧眾的生活規範則是如何靠信眾的供養而活,如何支配整天的時間。

(六)正勤︰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沒有努力與勇氣,決不能成辦任何事。原始佛教聖典以四方面來談它︰(1)已得善令得增長,(2)未得善令得生起,(3)已得惡令得消滅,(4)未得惡令不生起。如果以此四種而精進,則善法日益滋長,惡法必不復生。如此則個人與社會必能邁向光明,進步不已。

(七)正念︰正念的意思是「每個人必須時刻顧念自己與周遭的事物」。「念」並不是「為我」,而是時時刻刻的顧念自己、關心別人,以便使正見乃至正定等各正道皆能付諸實踐。所以正念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這正與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相反,因為不道德的行為或是無法履行自己的業務,全是由於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

在佛法裏,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念的意思是︰一個人必須時刻念茲在茲;一切事物皆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等等。這即是說不可離於佛法,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八)正定︰這就是正確、正當的禪定。亦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但是,這並不一定非要在打坐之中不可。亦不一定在日常生活中,非要全神貫注於禪定不可。在解釋正定時,傳統的說法皆以四禪為主,但是此類的禪定境界僅有靠打坐、冥思內省才能證得。雖然如此,最低的初禪對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由禪定,吾人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這種靜如死水,無瑕鏡面的心靈,或吾人稱之為「無心無思」的平靜心靈唯有靠「正定」才能證得。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當然,吾人勿須特別訓練自己常在定中,只要制心一處即可達於正定。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章(摘錄)

佛在說明道諦時,最常用的內容分類,還是八正道。八正道,應稱為「八聖道分」,或「八聖道支」。這是成聖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種成分。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學,如正見、正思惟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此八支聖道,是三學,也就是一乘。佛為須跋陀羅說︰外道們沒有八正道,所以沒有聖果,沒有解脫。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聖果,有解脫。這可見八正道是能入於涅槃的唯一法門了。這在大乘的《楞伽經》中,也還是這樣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中略)

出世的解脫道,是以緣起及四諦法門為綱要的。所以說到正見,除知緣起的集滅外,還有四諦的正見,這是經中特別重視的。正見流轉還滅的緣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滅的正見。但這不是空洞的因果觀、有空觀,而是無明緣行等的依緣而有,無明滅就行滅等的依緣而無。因果相依的必然性,從中道的立場,如幻假有緣起觀中,正確的體見他,深入到離惑證真的聖境。四諦,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滅依道而證,這是世間與出世間兩重因果。觀察的對象,還是現實苦迫的人生。從苦而觀到集(如從老死而觀到愛取為緣,到無明為緣一樣),然後覺了到集滅則苦滅的滅諦(如知道無明滅則行滅……老死滅一樣)。但怎能斷集而證滅呢﹖這就是修道了。這是證滅的因,也是達成集苦滅的對治。這樣,知四諦與知緣起,並非是不相關的(十二緣起也可以作四諦觀,如無明,無明集,無明滅,滅無明之道,經中說為四十四智)。所以緣起正見,也即是知四諦慧。不過在說明上,緣起法門著重於竪的系列說明,四諦著重於橫的分類而已。

佛在鹿野苑,最初為五比丘大轉法輪,就是四諦法門,也就是稱為「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明白表示出對四諦的次第深入。當時,佛先指示了︰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這應該是剴切分別,詳細指示。不但要知道那些是苦的,那些是苦的集因;苦必從集生,有集就有苦等事理。而且要知道︰這些苦是真實的苦,決無不苦的必然性。這是第一轉(四行),是開示而使其了解深信的。

接著,佛更說︰苦是應知──應該深切了知體認的;能深切信解世間是苦迫性,才會發生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該斷的,不斷便生苦果,不能出離生死了。滅是應該證得的,這才是解脫的實現。道是應該修習的,不修道就不能斷集而證得滅諦。這是第二轉(四行),是勸大家應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從知而行,從行而去實證的。

接著,佛再以自身的經驗來告訴弟子們︰苦,我已是徹底的深知了;集已經斷盡;滅已經證得;道已經修學完成。也就是說︰我已從四諦的知斷證修中,完成了解脫生死,體現涅槃的大事,你們為什麼不照著去實行,去完成呢﹖這是第三轉(四行),是以自身的經驗為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佛說四諦法門,不外乎這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在弟子的修學四諦法門時,首先要如實知四諦︰從四諦的事相,四諦間的因果相關性,四諦的確實性(苦真實是苦等);從「有因有緣世間(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緣(這就是道)世間滅」的緣起集滅觀中,知無常無我而流轉還滅,證入甚深的真實性。應這樣的如實知,也就能知集是應斷的,道是應修的,惑苦滅應證的。依正知見而起正行,最後才能達到︰已知,已斷,已滅,已修的無學位,由於苦集滅而得涅槃。

對於四諦的如實知見,引起了見諦(真實)得道的問題。在四諦中,體見什麼才算得證﹖由於學者的根性,修持方法的傳承不同,分為頓漸二派。觀四諦十六行相,以十六(或說五)心見道的,是漸見派──見四諦得道,是西北印學派的主張。而中南印度的學派,是主張頓見的──見滅諦得道。當然,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老公案,優劣是難以直加判斷的。依現有的教說來參證,從佛法本源一味的見地來說︰見四諦,應該是漸入的;但這與悟入緣起空寂性──也就是見滅諦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經說︰沒有前三諦的現觀(直覺的體驗),是不能現觀道諦的;四諦是漸入,猶如梯級的,這都是漸入漸證的確證。但四諦現覺的深見深信──也稱為「證信」,不是證入四種真實理體;諦是審諦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確認那四類價值而說。如苦︰這些生死有為,是無常的,不安穩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這種生死事實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就是見苦諦。煩惱與引生的善惡業,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斷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業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便是見集。斷了煩惱,不起生死,那種寂靜、微妙、出離的超越性,更沒有任何繫縛與累著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見滅。

八正道,有了就有出離,沒有就決不能出離;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為見道(諦)。這種印定苦集滅道的確信無疑,是四類價值的深知深信,當然是先後生起而印定的。但這無礙於緣起空寂性──滅諦的體見。緣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這是超越緣起相對性的「正法」;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見滅諦,不是上面所說的價值確信,而是體見那超越相對性的寂滅性自身。這是平等不二的,沒有次第可說。學者在正觀緣起的集滅中,達到離愛無欲而體見寂滅性,就是得道;四諦也當然證得了。但在智見上,應有引起的次第意義。如一下子發見了寶藏,又一樣一樣的點收一樣──這是古德所說的一種解說。頓入,漸入,應該就是這樣的。見寂滅而證道,為古代無數學者所修證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稱此為滅諦的體見,是寂滅性自身的體見,與見四諦的見──四類價值的確認不同。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由生滅故,寂滅為樂。」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說到這裏,覺得佛教中,每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就是不求法住智,而但求涅槃智。特別是備有世間一般知識,年老而求佛法的。對於因果緣起的必然性,四諦的價值決定,常是並無希求;有的以為這早都已經知道,而不知夢都沒有夢想過。卻以為,需要的是開悟,是明心見性。不知道沒有修成法住智,涅槃智是不會現起的。由於偏向證悟,弄到一開口,一下手,似乎非說心說性,談修談證不可。於是乎失去了悟入的必要過程,空談些心性、空有、理事,弄得內外也不辨了。過去的大德們,就有錯認定盤星,以為孔顏樂處、大學明明德、孟子致良知,就是祖師西來大意。因此有的就高唱︰「東方聖人此心焉,西方聖人此心焉」,好像儒佛融通起來。其實,儒門大師,即使翻過語錄,用過存養功夫,那一位是確認三世因果的﹖那一位從緣起的流轉還滅中求正見的﹖那一位體見一切眾生平等的﹖根本都沒有三世因果決定的法住智,必然是漂流於佛法的門外。理學大師都不能贊同佛法,而要以拒楊墨的態度來排斥佛老,為什麼﹖就是於佛法沒有正見,不知佛法的涅槃智,是依緣起因果的法住智而進修得來。所以,如以為只要談心說性,或者說什麼絕對精神之類,以為就是最高的佛法,那真是誤入岐途,自甘沈淪了!

無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時成就的。但在修習過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義。從先後的引生來說︰正見以後,是正思惟,是對正見所見的,作更深入的正確思惟。正見可說是從聞(或從佛及佛弟子聞,或從經典聞)而來的慧學,正思惟是從慎思明辨而來的慧學。有正見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實現的意向。所以從正見而來的正思,是引發了向解脫的真實欲求。也就因此,古譯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從無常的正見中,引發正思,就向於厭。眾生對於自我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的向於厭,就是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果中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 勇於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毫無礙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不過正見著重於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以下六支,都是向此而修習的。

正見與正思,是慧學。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正道支。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合法的語言文字。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有正確的見地,進求解脫生死,一定會表現出合法的行為。這三者,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為體性的。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於浪費,也不可過於慳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所以佛特別告誡。出家人的正命而非邪命,我想引《遺教經》的一節來說明。如說︰(出家弟子)「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與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得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這是對於上來正道的合說。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為,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正業、正語、正命,如雙足,足是能向前進的。不但要有兩隻腳,還是要無病的,能走的。正見與正思,如眼目,眼目能明見道路。不但有眼目,而且是要目無眚翳,見得正確。不論要到什麼地方,一定要認清目的地,認識道路,又要能一步步的向前進。有了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到目的地。一般的行路都如此,何況向解脫道呢﹖這當然要足目相成,才能達於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為不可。否則,不管你說修說證,決無實現的可能。如在火宅中,瞎子(有足)與跛子(有目)不肯合作,或只是瞎子或跛子一個人,那怎麼能脫離火宅的災患呢﹖

有了正確的見地,清淨的行為,自然身安心安,而可以進修趣證了。這要有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為正精進。佛說正勤為「四正勤」︰(一)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他不生。(二)已生的惡法,要斷除他。(三)沒有生的善法,要使他生起。(四)已生的善法,要使他增長廣大起來。正勤是通於三學,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就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如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定學呢,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慧學呢,這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所以佛在遊行休息時,聽到阿難說精進,就立刻起坐,表示對於精進的無限崇敬。

有了正知見與清淨戒,可以修定,但要由念的修習得來。念是專心繫念,為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為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於涅槃的正念。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上面所說的七依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禪(這是最容易發慧的定)。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定慧齊修,末了,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到此,才完成修習出世解脫道的目標。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譽為「八正道行入涅槃」。

在這三學,八正道的敘述中,似乎有不同的次第。三學是戒而定,定而慧;八正道是慧而戒,戒而定。其實,道次是一樣的。因為,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所以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特別是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所以,佛說的解脫道,三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三學與八正道的一致性,試列表如下︰


正見───────────聞慧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思慧位──戒增上學
┌───修慧位─┬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解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成實論》卷二〈四諦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宇井伯壽《八聖道の原意及び變遷》、《佛教思想の基礎》;平川彰《佛教と心の問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三衣功能

子題:師子敬著袈裟人故成佛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五分,得新衣,令有德人暫著,得福。僧祇,得乞小片衣與俗人禳災。雜含,佛令取阿難鬱多羅僧與婆四吒女著。賢愚經,師子敬著袈裟人成佛。」資持記釋云:「五分僧祇,並謂法隨人勝;雜含顯著故得道;賢愚明敬故成佛。雜含云,此女有七子,六子相續命終,念子發狂。裸形被髮至佛所,遂得本心,慚愧蹲坐。佛令阿難取鬱多羅僧與著已,為說法生信。後第七子又終,都不悲泣。化夫與己投佛出家,得阿羅漢。賢愚云,有一師子名堅誓,軀體金色,不害群生。時獵師剃髮著袈裟,內佩弓箭,見彼師子,念言,我今大利,取皮上王。時師子睡,獵師以毒箭射之。師子驚覺,即欲馳害。見著袈裟,念言,此人不久必得解脫,遂忍毒而死。乃至佛言,師子者我身是,獵師者提婆是。」(事鈔記卷三○‧四三‧一九)


二持所求優劣

亦名:持戒標心分齊

子題:賊分齊、罪分齊、福分齊、道分齊

行事鈔‧持犯方軌篇:「約就所求四種。一﹑賊分齊,如諂媚邪命,勝他名利等。二﹑罪分齊者,恐墮三塗,故成論云,行者深心,不樂為惡,名淨持戒。三﹑福分齊,欲生天受樂等。四﹑道分齊者,縛著等累,由戒得解故。」  資持記釋云:「四種皆約標心期限,故名分齊。初劣後優,中二可會。若論業行,初不善業,並四趣因;二﹑、三﹑世善,人天分之;四﹑無漏業,三乘因本。初謂邪諂希利,有如賊焉,望教無違,亦名持戒。二﹑謂常畏罪報,無別所求。三﹑據戒序。四﹑準律序。彼云,除結無罣礙,縛著由此解。此明凡夫稟持別脫,遠能趣果,非定道戒。」(事鈔記卷二六‧三○‧三


五師

亦名:異世五師

子題:大迦葉波、無相好佛、摩訶迦葉波、迦葉入涅槃、佛四塔、迦葉法付阿難、阿難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阿難法付商那和修、末田提、商那和修、商那和修法付優波鞠多、優波鞠多、鞠多、鄔波堀多、堀多

戒本疏‧解今題目:「二者,五部。(敘異世五師以明緣本)(一、列緣相)(一﹑第一師)若據緣本,其流上座。何以知耶?大迦葉波初秉宗教,將事集法,簡練通德故。五百無學,智論千人,並是釋門達化之士,故號斯侶名為上座。如律中說,結後召眾重述前法,時大眾曰,佛是智人,立法須定,何得開制?迦葉告曰,由是智人,制已更開,開已還制,自非達化,何以明斯?故得任持三藏御世。如部執解,於佛滅後夏竟涅槃,大悲、智論,咸陳滅相。如付法藏傳說,付法與阿難等。(二﹑第二師)二師阿難,受法化世,如付法藏傳,恆水中流而取滅度,分身四分,廣相如彼。(三﹑三四師)三師末田提、四師商那和修,並是阿難親承資奉。阿難將滅,以法通付二人。田提道洽罽賓,和修化在中國,是則同時分地而王也。(四﹑第五師)五師優波鞠多,和修所度,緣如智度,聲振遐邇,時人號為無相好佛。(二、示不分)前之五師,躡跡傳化,體權通道,故不分教。」行宗記釋云:「次明五部。先敘異世五師者,欲顯派分有所因故。初師中,初二句示本部。何下,明緣相,又四,初敘選眾。摩訶迦葉波,此云大飲光氏。秉即是持。通謂六通,德即學行。智論千人者,示不同故。言達化者,體佛意故。如下,次引緣釋上達化。雖歎迦葉,意通大眾。即五百結集中,迦葉結集三藏畢,有長老富那奢,與五百比丘,至王舍城詰問,迦葉再條所集一一答之,故云結後等。時大眾者,即富那奢問儉開八事,迦葉答以豐時還制,乃發是問。自非等語,結歎智能。任持謂力行正教,御世謂攝化群生。如部執下,三示滅相。即十八部執論。佛滅夏竟涅槃者,準義鈔,五師住世各二十年,此即所見不同也。大悲經彼云,迦葉入涅槃時而作誓曰,願我滅後,以神力加,令身衣不變,諸根亦然,乃至彌勒出世,令我見彼共作三會會九十六億、二會九十四億、三會九十二億,乃至彌勒將所度眾皆到其所,眾念迦葉身卑,遂踊身虛空而作神變,現為大形充滿世界,眾見神力,除去憍慢,成阿羅漢,尊者以己身火闍維其身等。智論大同。如付下,四明傳法。彼明迦葉結集三藏弘持法已,尋禮佛四塔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涅槃,次入娑伽羅宮禮佛牙塔,忉利天禮佛髮已,往別闍王,遇王晝寢,告閽者畢,向雞足山,王與阿難追之,山自開闢,迦葉在中,全身不散。王哭投地,積香欲焚,阿難曰,迦葉以定力持身,待於彌勒,不可闍維。王遂迴駕,其山復合,先以法付阿難等。第二阿難。指彼傳者,彼明阿難聞竹林比丘誦法句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阿難慘然云,此非佛偈,佛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阿難還聞誦於前偈,歎曰,我於世無用。遂別闍王,亦值王寢,即渡恆河,王覺追之,半河方及,王請住世,阿難默然,復度雪山五百仙人已,河變金地,即於此處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一與闍王,二與毗舍離王,三與娑竭龍王,四與帝釋,四處建塔,先以法付商那。三、四二師中,先列示二名。末田提,提或為地,或云摩田底迦,此翻金地,即恆河中度五百仙人,餘皆先入滅,唯末田地被留傳法,往化罽賓國。商那和修,亦云舍那婆斯,此云胎衣,曾施辟支佛衣,五百世與衣俱生故。因至鞠多所,坐其床,弟子不識起慢,乃舉手空中,便下香乳如高山泉流,乃至次現五百法門,鞠多皆不識,自言我得七萬七千本生諸經、八萬毗尼、八萬毗曇,汝皆不識,我若去者,法門隨去。諸弟子始知神異,悉得羅漢,付鞠多。……第五師,優波,或云鄔波鞠 多,或言堀多;此云近護。緣指智論,廣在傳文,所度夫婦得四果者,乃下一籌,籌長四寸,滿丈六石室。人謂化行與佛無殊,但無三十二相,故以為號。示不分中,上二句指前,下二句結歎。師資相承,謂之躡跡。若據末地商那,乃是橫分並化,但由各王一處,且言異世,若取傳法,唯是商那,據理但有二十三師。付法藏傳委釋緣相,須者撿看。體權者,達教所由生也;通道者,知教有所歸也。(戒疏記卷一‧五一‧一)(請參閱附錄二『律學之派別略述』八七頁)


五篇七聚離分品位之意

子題:定其輕重取究竟者莫不齊五、定其來報年劫遠近者莫不齊六、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齊七

戒本疏‧七聚重輕:「(一﹑敘立)大聖立教,為顯時心。或立結業以收非,或立名相以束罪。隨其所通,得解便止。如陰界入,隨迷故分,可以例曉。(二﹑正示)罪雖叢聚,一位三階:定其輕重取究竟莫不齊五,故有五聚、五犯、五制、五品、五篇、五部等是也;定其來報年劫遠近者莫不齊六故有六犯聚、六種犯是也;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齊,故有七犯聚、七種制,母論七篇等是也。(三﹑結意)如斯位置,意在淨行。」行宗記釋云:「次科,初二句總舉。一位三階者,如五篇罪,通五六七,而無有別;唯偷蘭罪,局下二階。定下,列示。初階,次牒六名者,上三本律,品是十誦,篇即僧祇,部乃了論。第二階中,二名,如律如雜心論;別對六天六獄。偷蘭第三,且據上品;中下來報,可對墮吉。第三階中,不感果者,謂擁住方便也。二名亦見本律;母論名篇,準知二名不局。」(戒疏記卷四‧四‧一五)


出家勝益

子題:出家人雖破戒罪畢得解、一日一夜出家二十劫不墮三惡道、出家偈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智論云出家人雖破戒,破戒墮罪,罪畢得解;如蓮華色尼本生經說。如佛度醉婆羅門,以無量世來,無出家心,因醉發心,後當得道,因說出家偈。本緣經云,一日一夜出家二十劫不墮三惡。祇律,一日一夜出家修梵行,離六百六千六十歲三塗苦。」資持記釋云:「智論二緣,初尼緣者,彼云,如優缽羅華即蓮華也,比丘尼本生經說,佛在世時,此尼得羅漢果,化諸婦女出家。彼言:『我等持戒為難,恐破戒墮獄。』尼云:『墮者縱墮,久有出期。我念昔時,曾為戲女,因著袈裟,至迦葉佛時,乃得出家,由破戒故墮獄,今值釋迦,卻得出家解脫。』次引婆羅門緣,彼云,佛在祇園,彼因醉故,來至佛所求度,佛敕阿難度之。彼既醉醒,乃卻歸家。比丘問佛,佛答如鈔出家偈曰:『孔雀雖有色嚴身,不如鴻鵠能遠飛,白衣雖有富貴力,不如出家功德勝。』後引經律,以少時善根,障多生惡報。年劫多少,隨緣赴機,不必一定。」(事鈔記卷四一‧五‧七)


出家超世

子題:放人出家受戒功德無邊、出家人疾得解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家超世者。橫約諸有,無思離染,故樹出家,樂處閑靜。若有貪著,終成金鎖。引出方便,唯斯一道。如華手經有四法,轉身即在善來比丘,蓮華化生;現增壽命。一﹑者自樂出家,亦勸助人令欣出家;二﹑求法無倦,亦勸他人;三﹑自行和忍,亦勸他行;四﹑習行方便,深發大願。隨有功利,至時引付。又如出家功德經,若能放人出家受戒,功德無邊。譬如四天下滿中羅漢,百年供養;不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夜出家受戒。謂由前施雖多有竭,是欲界繫;為法出家,非三界業,故說過前。又云,縱起寶塔至忉利天,亦劣出家功德者。一時欣出,雖未可數,然其積微是高勝本。前供無學,功德未多;後以供佛,情謂大勝;然終事供,淪歷下地。判非靜業,何有相勝?智論云,出家人疾得解,如華色尼說。廣緣如鈔,至時引證。」濟緣記釋云:「華手經,轉身即生報也。善來比丘,謂值佛得戒者。蓮華化生,即生佛淨土者。現增壽命,即現報也。下列四法,前三並自行勸他;後一即化他行願。正取初法,餘三連引。隨下,囑令廣述。引付謂引以付他。次功德經,初歎德。譬下,次引喻有二,初供聖喻,前引經。謂下,出意。有漏有竭,無漏無窮,優劣可見。又下,二寶塔喻,前引經。忉利天在須彌頂。一下,示意,初明勝劣。前下,顯重喻。佛僧雖異,事供不殊,二皆非勝。下地即欲界。靜業即禪定。尚非上二界之定業,況無漏聖業乎?智論,彼引蓮華色比丘尼本生經云,佛在世時,此尼得羅漢果,後化諸婦人出家。女云:『我等持戒為難,恐破戒墮獄。』尼云:『墮者從墮,久有出期。我昔曾為戲女,因著袈裟,至迦葉佛時,乃得出家,由破戒故墮獄,今值釋迦佛,卻得出家解脫。』以此證知,若都不出家,寧獲聖果?下指如鈔,即沙彌篇。」(業疏記卷一一‧五‧四)


受具戒前教發戒緣

亦名:教發戒緣、受具戒前開導

子題:增上戒、法界為量並是戒體、眾生無邊戒亦無邊、戒善、大地無邊戒亦無邊、新受戒人與佛戒齊德、出家僧尼功德善法之聚位尊人天、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破戒之人遠有出期不受戒者永無解脫、凡戒因行佛戒果德、善法聚、善種子、聖道基、瞻蔔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教發戒緣。(一,敘意分章)薩婆多云,凡受戒法,先與說法引導開解,令一切境上起慈愍心,便得增上戒就文如此。今以事求,初明緣境,後明心量。(二,隨科別釋)(一、緣境)(一﹑示境)初中,所發戒相,乃有無量。由未受戒前,惡遍法界,今欲進受,翻前惡境,並起善心,故戒發所因,還遍法界。若隨境論,別鈔應有三十餘紙。要而言之,不過情與非情。空有二諦;滅理涅槃;佛說聖教,文字卷軸,形像塔廟。地水火風虛空識等。 界為量,並是戒體。故善生云,生無邊故,戒亦無邊。薩婆多云,非眾生上,亦得無量。如十方大地,下至空界,若傷如塵,並得其罪。今翻為戒善,故遍陸地。即善生言,大地無邊,戒亦無邊;草木無量,海水無邊,虛空無際,戒亦同等。(二﹑顯德)薩婆多云,新受戒人,與佛戒齊德也。以此而推,出家僧尼真是功德善法之聚位尊人天,良由於此,不論受而具持,功德難數;若毀破者,猶利無邊。故十輪云,破戒比丘,雖是死人,是戒餘力,猶能示於人天道行,猶如牛黃麝香燒香等喻。佛因說偈:『瞻蔔華雖萎,勝於一切華;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是故行者破戒之人,功德無量,遠有出期不受戒者,隨流苦海,永無解脫。智論說言,寧受戒而破,初入地獄,後得解脫;不受戒者,輪轉三界。涅槃亦云,雖復得受梵天之身,乃至非想,命終還入三惡道中。良由無戒,故致往返。(三﹑結勸)如是隨機廣略,令其悟解。若不知者,心則浮昧,受戒不得,徒苦自他。薩婆多云,若淳重心,則發無教,輕則不發,豈可虛濫?理當殷重。(二、心量)次令發戒。應語言,當發上品心,得上品戒。若下品心者,乃至羅漢,戒是下品。……云何上品?若言我今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脫門,正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三,結告先示)如是發戒緣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前時,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續,見境明淨,不得臨時方言發心。若約臨時師授,法相尚自虛浮,豈能令受者得上品耶?或全不發。豈非大事?」資持記釋云:「顯德中,初科,初引示凡戒因行,佛戒果德;凡聖優劣,實非相擬,一往且望清淨義同,故云齊德。以下,就人顯勝。善法者,攬無邊戒法,歸無盡識藏,善種子,作聖道基。翻無始惡緣,俱為戒善,變有漏苦報,即成法身,我等云何不自珍敬?佛恩深重,粉骨難酬,苦海導師,朽宅慈父,願從今日,盡於未來,竭力亡身,常贊三寶,廣度群品,少答聖慈。不下,舉毀破校量,初正明。故下,引證。經據犯重,故曰死人,如僧網具引。四喻中,略眼藥喻,故云等也。偈中,上半舉喻,下半合法。瞻蔔〔華〕,此云黃華,華小而香,西土所貴,故多舉之。有毀戒者,見此言相,似順愚情;妄自矜誇,謂犯猶勝。此乃一途引接,隨時之義,聖制令受,意在成持。即下文云,寧起行用,不須願求;又云,若毀佛戒,不如不受。教旨甚明,慎勿錯會。……心須念念無間,境必法法無昧。毫差即失,可不慎乎?今時昧教,事同兒戲,乍登壇上,心志驚惶,恐師授昏冥,但知學語,自無所曉,將何示人?豈非宿業所追,致使此生虛喪?深須責己,期遂將來。虛浮者,以臨事倉卒,多容舛謬故。」(事鈔記卷八‧一九‧三)


婬欲非道

子題:婬欲是道、罪福性空、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第一清淨明誨、清淨明誨、菩薩波羅夷罪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今學大乘語人,心未涉道,行違大小二乘。口說無罪無懺,婬欲是道。身亦行惡,隨己即是,違己為非。並合此治。(三舉)」資持記釋云:「斥濫中三,初三句標人。上句示所學,下二句明心行。未涉道者,隨塵染故。違大小者,不稟教故。口下,二示濫,上二句即明學語罪福性空,出普賢行法;婬欲是道,出無行經;乃大乘之通說,非止一經。為顯業相皆如幻故,復示業性不可得故,復示染淨同一源故,復示諸法唯一心故,復令眾生於諸惡中得解脫故;非謂使汝作不淨行。今身為惡,傍倚此語,用飾己非,取適愚情,實乖聖意。即楞嚴云,先斷婬心,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終名熱砂等。又梵網經云,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乃至無慈悲心,是菩薩波羅夷罪。汝謂楞嚴、梵網是大乘乎?若專彼語,此復云何?悲夫!悲夫!身下,顯上心行。上句示行,下二句明心。隨即是順,謂愚叢從化;違謂智者所非;愛惡熾然,去道甚遠。並下,三勸罰。」(事鈔記卷七‧二五‧一九)


尼受戒法

亦名:比丘尼受戒法、二部僧受戒法、授比丘尼戒法、受比丘尼戒法

子題:請得戒和尚尼法、安受尼戒者所在、差尼教授師法、尼教授師出眾問法、喚受尼戒者入眾法、乞比丘尼戒法、尼戒師白和法、尼戒師對眾問法、尼中正授本法羯磨文、本法尼往大僧中受戒法、請羯磨阿闍梨法、乞受比丘尼戒法、戒師和問法、問難遮法、正授比丘尼戒體法、授比丘尼戒相、說四依法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授比丘尼戒法。(一,明本法)一、正授戒前具八緣:一﹑明請和尚法。佛言,若十歲曾歸,二歲學戒,年滿十二;若十八童女,二歲學戒,年滿二十者,應與授戒。具修威儀,教言:『大姊一心念。我某甲求阿姨為和尚。願阿姨為我作和尚。我依阿姨故,得受大戒。慈愍故。』三請已。答言:『可爾。』乃至請二闍梨、七證戒人亦爾。二﹑安受者所在。佛言,當安受戒人離聞處,著見處立。三﹑差教師法。是中戒師應問言,誰能與某甲作教授師,有者答言我某甲能。應作白差,如是言:『大姊僧聽。彼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為教授師。白如是。』四﹑師出眾問法。當起禮尼僧足已,往受戒者所,語言:『妹,此是安陀會,此鬱多羅僧,此僧伽梨,此僧祇支,此覆肩衣,此缽多羅,此衣缽是汝有不?答言是。妹聽,今是真誠時,實語時,我今問汝,實當言實,不實當言不實。汝不犯邊罪不謂曾受五戒、八戒、十戒,犯四重已;及受大戒犯八重已,還俗訖,今重來者,名邊罪人。應答云:不犯。已下難遮,並準上問。以彼此不解者,非問答故。汝不犯淨行比丘不?汝非賊心受戒不?汝不破內外道不?汝非黃門不?汝非殺父不?汝非殺母不?汝非殺阿羅漢不?汝非破僧不?汝非惡心出佛身血不?汝非非人不?汝非畜生不??汝非二形不?並答言:非。汝字何等?答言:某甲。和尚字誰?答言:某甲。年歲滿不?答言:滿。衣缽具不?答言:具。父母夫主聽不?隨當時有者言之,不得兩牒,若無言無。汝不負人債不?答言:無。汝非婢不?答言:非。汝是女人不?答言:是。女人有如是諸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二根、二道合、道小、常漏大小便、涕唾常流出,汝有如此病不?並答言:無者。又應告言:『如我向問汝事,僧中亦當如是問,如汝向者答我,眾僧中亦當如是答。』五﹑喚入眾法。佛言,彼教授師問已,來至眾中,舒手相及處立已,應作白召言:『大姊僧聽。彼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已教授竟,聽將來。白如是。』即遙語言:汝來。來已,為捉衣缽,令入僧中。六﹑明乞戒法。當禮僧足,在戒師前,兩膝著地合掌,教師教乞言:『大姊僧聽。我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我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願僧濟度我,慈愍故。』如是三乞。七﹑師白和法。彼戒師應白言:『大姊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問諸難事。白如是。』八、對眾問法彼戒師應問言:『汝諦聽,今是真誠時,我今問汝,有當言有,無當言無。汝不犯邊罪耶?汝不犯比丘耶?汝不賊心受戒耶?汝不破內外道耶?汝非黃門耶?汝不殺父耶?汝不殺母耶?汝不殺阿羅漢耶?汝不破僧耶?汝不惡心出佛身血耶?汝非非人耶?汝非畜生耶?汝非二形耶?並答言:無。汝字何等?和尚字誰?年歲滿不?衣缽具足不?父母夫主聽汝不?汝不負人債不?汝非婢不?汝是女人不?女人有如是諸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二根、二道合、道小、大小便常漏、涕唾常出,汝有如是諸病不並隨有無,具須答已。二、正授本法羯磨文。彼戒師當隨機示導,令發增上心,使具本法已,應白言:『大姊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歲已滿,衣缽具足。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白如是。大姊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歲已滿,衣缽具足,僧今為某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誰諸大姊忍。僧今為某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授大戒竟,和尚尼某甲。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二,本法尼往大僧中受戒法。五分律云,彼和尚、阿闍梨復集十比丘尼僧,往比丘僧中,在羯磨師前小遠兩膝著地,乞受具戒等,義準尼僧自結大界,護別眾過等。(一、標緣)一﹑請羯磨師法。律無正文,準前具有,應教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羯磨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羯磨阿闍梨。我依大德故,得受大戒。慈愍故。』三請已,彼應如上答:『可爾。』二﹑乞受戒法。佛言,彼受戒者禮僧足,兩膝著地合掌,教乞言:『大德僧聽。我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我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願僧拔濟我,慈愍故。』三說已。尼教授師當復本座。三﹑戒師和問法。此中戒師應索欲問答訖,應如是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問諸難事。白如是。』四﹑正問難遮法。應安慰法如上已,便語言:『汝諦聽,今是真誠時,我今問汝,有當言有,無當言無。汝不犯邊罪不?汝不犯比丘耶?汝非賊心為道耶?汝非壞二道耶?汝非黃門耶?汝非殺父耶?汝非殺母耶?汝非殺阿羅漢耶?汝非破僧耶?汝不惡心出佛身血耶?汝非非人耶?汝非畜生耶?汝非二形耶?並令識相分明顯答,以不解故,無由得戒。汝字何等?和尚字誰?年歲滿二十未?衣缽具足不?父母夫主聽汝不?汝不負人債不?汝非婢不?汝是女人不?女人有如是諸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二根、二道合、道小、大小便常漏、涕唾常出,汝無如是諸病不?並隨前事有無具答。『汝學戒(謂受六法)未?』即應答言:『已學戒』復應問言:『清淨(謂中間無犯)不?』復重答言:『清淨』復應問餘尼言:『某甲已學戒未?』餘尼答言:已學戒』重問言:『清淨不?』餘尼重答:『清淨』。二、正授戒體法。戒師應略說發戒方便,如大僧受戒中所說,以得戒在大僧,理須知正法。羯磨云:『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某甲所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歲已滿,衣缽具足,已學戒清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為某甲受大戒,和尚尼某甲。白如是。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某甲所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歲已滿,衣缽具足,已學戒清淨,僧今為某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三說如上,問成就已,應言:『僧已忍,為某甲授大戒竟,和尚尼某甲。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授已,亦如上為說記春夏冬時節,示語云。三、次授戒相。(一﹑列八重)應語云:『族姓女聽,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八波羅夷法,犯者非比丘尼,非釋種女。不得作不淨行,行婬欲法,若比丘尼意樂作不淨行,行婬欲法,乃至共畜生,此非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盜,乃至草葉,若比丘尼偷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人斫,若自破教人破,若燒若埋若壞色,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故斷眾生命,乃至蟻子,若比丘尼故自手斷人命,若持刀與人,教死讚死,若與非藥,若復墮人胎,[示*厭]禱咒咀殺,若自作若教人作,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比丘尼非真實,非己有,自稱言我得上人法,我得禪,得解脫三昧正受,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來龍來鬼神來供養我,此非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身相觸,乃至共畜生,若比丘尼有染汙心,與染汙心男子身相觸,從腋以下膝以上,若捺、若摩、若牽、若推,若逆摩、順摩,若舉、若下、若捉、若急捺,此非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犯八事,乃至共畜生,若比丘尼有染汙心,受染汙心男子捉手、捉衣、入屏處、共立、共語、共行、身相近、共期,犯此八事,彼非比丘尼,非種釋女,犯八事故,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覆藏他罪,乃至突吉羅惡說,若比丘尼知他比丘尼犯波羅夷罪,若不自舉,不白僧若眾多人,後於異時,此比丘尼若罷道,若滅擯,若遮不共僧事,若入外道後,便作是說,我先知有如是如是事,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覆藏重罪故,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隨舉比丘乃至守園人及沙彌,若比丘尼知比丘為僧所舉,如法如律如佛所教,不隨順不懺悔,僧未與作共住,而隨順是比丘,諸比丘尼諫是比丘尼言,汝妹知不,今僧舉此比丘,如法如律如佛所教,不隨順不懺悔,僧未與作共住,汝莫隨順,是比丘尼諫是比丘尼時,堅持不捨,是比丘尼當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由隨舉故,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五分云,說八重已,總說四譬,應如是告言:『族姓女聽,如來無所著已說八波羅夷法,又說四種譬喻,若犯八重,如斷人頭已,不可復起;又如截多羅樹心,不更生長;又如鍼鼻缺,不堪復用;又如析大石分為二分,不可還合。若比丘尼犯八重已,不得還成比丘尼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二﹑次說四依法。又應告言:『族姓女聽,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四依法,比丘尼依此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尼。依糞掃衣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尼,汝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依乞食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尼法,汝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四日食十五日食、若月初日食、若僧眾常食、若檀越請食,應受。依樹下坐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尼法,汝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戶,得受。依腐爛藥,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尼法,汝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蜜,應受。』(三﹑受竟開示)『汝已受大戒竟,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和尚如法,阿闍梨如法,二部僧具足滿,汝當善受教法,應勸化作福治塔供養眾僧,若和尚阿闍梨一切如法教授,不得違逆,應學問誦經勤求方便,於佛法中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汝始發心出家,功不唐捐,果報不絕,餘所未知,當問和尚阿闍梨。』應令受戒人在前,餘尼在後而去也。」(隨機羯磨卷上‧三二‧一○)


布施冥拔幽靈

亦名:施福冥拔幽靈

子題:施福常隨、持戒但得人身必須餘福助報、亡者不必受享、入處、亡人不勞祭

行事鈔‧訃請設則篇:「今有為亡人設食者。依中含云,若(為)死人布施祭祀者,若生入處餓鬼中者得。餘趣不得,由各有活命食故。雜含中,廣明此事。若親族不生入處中者,但施心施,其自得功德云云。乃至施主生六趣中,施福常。以持戒但得人身必須餘福助云云。譬喻經,餓鬼五百,歌舞而行;好人數百,啼哭而過。佛言,餓鬼家兒,子孫親眷,為作福故,行得解脫,是以歌舞。好人眷屬,唯為殺害,無有作福,後大火逼,所以啼哭,云云。」資持記釋云:「中含,明亡者不必受享入處,即餓鬼居處之名。前若下,宜加為字助之。雜含,勸營福。言廣明者,彼云,有一梵志白佛:『我有親族命終,欲為設食,彼得食不?』佛言:『餓鬼趣中,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即得,餘處不得,以各有食故。』不生入處,謂生餘趣者。自得功德,謂由施心力故,任運冥資。持戒,即五戒,但得人身,且據近報,顯須施福。譬喻經,彼因目連見已問佛,佛答如鈔。顯知施福,冥拔幽靈,但可修崇不勞祭祀。」(事鈔記卷三八‧二一‧八)


廣教

子題:名廣、報廣、治廣

戒本疏‧總辨廣略二教:「(一﹑釋廣名)言廣教者,由略名含,未曉前相;雖造諸非,不謂有犯。故須廣張網目(即隨事別制),收攝罪聚(即科約篇聚),鈍根之流,聞便得解因廣故說 名為廣教(二﹑釋廣相)又此廣名,略分三位謂名、報、治也。初篇品等,以名廣,如初聚斷頭等。二﹑獄苦相對,以為報廣,如初罪生報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等。三﹑擯悔有別,以為治廣,如犯初罪覆故永棄,有悔盡形。略教所詮,但舉其網,未張此目,不名為廣。」(戒疏記卷二‧五二‧一一)


戒護

亦名:犯戒致大罪所以

子題:戒護是生善中最、在心為護身口為戒、得戒護人、如意珠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所以犯戒果報,罪業極大者,由戒護是生善中最,建立功彊,故使違損,便招重報。明了論,述戒護多種,且略引之。謂在心者,名之為護;在身口者,名之為戒。有護不必有戒,有戒其必是護等。經中明佛讚戒護人,有多章句,略述八種:一者,如王生子,為民所敬;得戒護人,生聖種中,後必得聖,如紹王位。二者,如月光明,漸漸圓滿;戒護亦爾,諸功德等,隨時增長,乃至得解脫知見。三者,如人得如意寶珠,隨願皆果;得戒護人,欲生善道,乃至菩提,必定能得。四者,如王一子,愛惜紹位;得戒護人,因戒護故,必得成聖,理須愛惜,不得毀損。五者,如人一目,愛之甚重;此人亦爾,由戒護故,得離生死,至得涅槃。六者,如世貧人,愛少資糧;此愛戒故,便得慧命。七者,如國王三事具足,便愛此國,一﹑足財,二﹑欲塵,三﹑正法;得戒護人亦爾,住戒護中,無量功德,心安無憂惱,生長正法。八者,如病人得好良藥;戒護亦爾,不應棄捨,由此離一切惡故。如是因緣,功業深重,不可輕犯,犯致大罪。」資持記釋云:「列釋中,八段一一並有法喻,前三喻戒體,後五並言愛惜,即喻戒行。四與初濫,前以王子,直喻受體,後以父愛子,乃喻隨行。目喻正見,糧比助道,國謂具德,藥即除障,尋文可知。三中,如意珠者,智論云,龍腦中出,眾生得之,除貧去毒。或云金翅鳥心,或云古佛舍利。」(事鈔記卷一四‧六‧五)


比丘出行法

亦名:出行法

子題:行時先下腳跟後下腳指、不退菩薩相、前食、小食、後食、中齋

行事鈔‧主客相待篇:「(一﹑明行法)毗尼母,比丘欲行時,先掃除房內,衣服床褥,如法安置;在隨相中。去時,白和尚阿闍梨。若過十臘,有法事必能利益者,雖師不聽,自往無過。去時,出寺外,望去處方。應思量行伴何似?正見不?有病相料理不?如我心所作不?其人威儀常攝不?非懈怠不?為利為衰?若必好者共去。復問同伴,汝等衣缽,乃至一切自隨之物,無所忘不?兼復誡敕,今當共行,汝等時言少語,守攝諸根,路中,處處見者,皆令歡喜,發其善心。諸下座,皆合掌互跪,對曰,如教,歡喜奉行。若有住止,發時,上座應遍看,無遺落物不?下座常在前,上座在後;語諸下座,各自攝心,莫令散亂。下座得病,上座應為說法,令善心相續;雖有急難,不得捨去,盡其筋力,令其得脫;乃至自力不能,應至郡縣檀越所重比丘、大臣國王門前營理,使得解脫,莫使受苦。(二﹑示行相)僧祇行時先下腳跟後下腳指。在道行欲宿,遣二年少比丘,前覓宿處,索前食後食,當白非時入聚落;得已還報,應展轉相白入。(三﹑教攝心)智論,出入來去,安詳一心。舉足下足觀地而行,為避亂心,為護眾生故,是不退菩薩相。」

資持記釋云:「前食,即小食(即早齋);後食,即中齋。」(事鈔記卷三九‧四五‧一○)


比丘受戒法

亦名:受比丘戒法、授比丘戒法、具足戒受法、受具戒法

子題:正授比丘戒體前具八法、請得戒和尚法、安受具戒人所在、差教授師問緣法、教授師出眾問遮難法、白召戒子入眾法、乞比丘戒法、戒師和問法、正問遮難法、問遮難法、正授比丘戒體法、比丘受戒白四羯磨、授四依法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一、正授戒體前具八法:一﹑初明請師法。律云,弟子無師教授故,造作非法,佛言當立和尚,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想,敬重相瞻視;又病比丘無人看故,便致命終,佛言,當立弟子,應共相敬重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廣大,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想。善見云,以初不請故,後便違教,佛制令請也。若依本律,請法不在僧中。今依十誦僧祇,令受戒人先入僧中,教使次第一一頭面禮僧足,然後請之。當偏袒右肩、脫革屣、右膝著地、合掌,教如是請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三請已。僧祇云,眾中三請已,和尚應語發彼喜心,律本言:『可爾,教授汝。清淨,莫放逸。』依佛阿毗曇中,二阿闍梨亦有請法,即準上文,餘師義例。二﹑安受者所。佛言,受戒人不得在空、隱沒、離見聞處、若在界外,其和尚及足數人亦不得在空乃至界外,佛言當安欲受戒者眼見耳不聞處立。三﹑差人問緣。時有欲受戒者,將至界外脫衣看,稽留受戒事,佛言不應爾。自今已去,聽於先問十三難事,然後受戒。戒師當問云,眾中誰能與某甲作教授師?若有者,答言我某甲能。戒師應和僧索欲已,白言:『大德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為教授師。白如是。』四﹑眾問〔遮難〕法。五分云,應安慰言,汝莫恐懼,須臾持汝著高勝處等已,取其衣缽示語之言:『此是安陀會,此是鬱多羅僧,此是僧伽梨。薩婆多云,此三衣名,九十六種外道所無,唯佛法中有,今故示汝。此是二、多羅十誦云,缽是恆沙諸佛標誌。此衣缽是汝有不?』答言:『是。』諸部中亦即加受法者。應語言:『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我今當問汝,汝隨我問應答,若不實者,當言不實;若實,言實。汝不犯邊罪耶?答言無者,應語言,汝應不識此罪名,謂曾受佛戒已,犯於四重,即是佛法海外人,故名邊罪,汝不有耶?義決云,凡問難有無,意在相解故,中邊不相領解,尚不成犯戒捨戒,今雖問而不識者,與不問無別,律云不成受戒故,以下類此可知。汝不汙比丘尼耶僧祇律云,謂白衣時汙淨戒尼梵行。汝非賊住耶?謂白衣沙彌時,盜聽說戒羯磨,同僧法事。汝不破內外道耶?謂曾作外道,來受具足戒,後復入外道;今又重來受具足戒者。汝非黃門耶?謂非生、揵、妒、、變、半月、自截等六種者。汝非殺父耶?汝非殺母耶?汝非殺阿羅漢耶?汝非破僧耶?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僧祇律云,此二難,佛滅後無,佛久涅槃,依舊文問耳。汝非是非人耶?謂諸天鬼神等變為人形而受戒者。汝非畜生耶?謂有龍畜能變形為人而來受戒者。汝非二形耶?謂此身中具有男女根,正乖道器,汝今無不?應一一具解,問已,若答言無者。汝今字誰?和尚字誰?年歲滿不?此三事及十三難,並須一一問答,以不具故不得戒。三衣缽具足不?父母聽汝不?汝非負人債不?汝非奴不?汝非官人不?汝是丈夫不?律本云,年滿二十者,能耐寒、熱、風、雨、飢、渴、持戒、一食、忍惡言,及毒蟲十事,是丈夫相。僧祇云,二十已上,七十已下,有所堪能,是丈夫位,得與受戒。若過若減,縱有所堪,及是應法而無所堪者,並不得與授戒。丈夫有如是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汝無如此諸病不?並依有無具答。如我今問汝,僧中亦當如是問,如汝向者答我,僧中亦當如是答。』教授師應正理威儀已,便告言,待至僧中召命當來。五﹑白召入眾。佛言,彼教授師問已,還來眾中,如常威儀,相去舒手相及處立。當作如是白言:『大德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已問竟,聽將來。白如是。』作此白已,應喚言汝來,來已,當為捉衣缽,在戒師前右膝著地合掌,當教如是乞。六﹑乞戒法。彼教授師如前教已,應語言,計乞戒法,汝應自陳,但以不解,故我教汝。應言:『大德僧聽。我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我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願僧慈愍故,拔濟我。』三乞已,教授師復坐。七﹑戒師和問。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問諸難事。白如是。』八﹑正問〔遮難〕法應言,此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缽多羅,此衣缽是汝有不?彼答言是。又語言: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今隨所問,汝當隨實答。僧祇云,汝若不實答,便欺誑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亦欺誑如來及以眾僧,自得大罪。不犯邊罪耶?汝不犯比丘尼耶?汝非賊心受戒耶?汝非破內外道耶?汝非黃門耶?汝非殺父耶?汝非殺母耶?汝非殺阿羅漢耶?汝非破僧耶?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汝非非人耶?汝非畜生耶?汝非二形耶?若隨答言無者。汝字何等?和尚字誰?年滿二十未?三衣缽具足不?父母聽汝不?汝不負人債不?汝非奴不?汝非官人不?汝是丈夫不?丈夫有如是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病,汝今有如是病無耶?』並依問已,有無具答,詞義相領,同前教授。二、正授戒體法。(一﹑說法開解)。薩婆多論云,凡欲受戒,先與說法引導開解,令於一切境上起慈悲心,便得增上戒。應語彼言:『六道眾生,多是戒障,唯人得受,猶含遮難,不必並堪。汝無遮難,定得受戒。汝當依文發增上心,所謂救攝一切眾生,以法度彼。又戒是諸善根本,能作三乘正因。又戒是佛法中寶,餘道所無。又能護持佛法,令正法久住。又羯磨威勢,眾僧大力,能舉法界勝法,置汝身心中,汝當一心諦受。』二﹑正加〔比丘受戒白四〕羯磨。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缽具。若僧時到,僧忍聽。僧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白如是。』僧祇云,作白已,問僧成就不?乃至羯磨第一、第二第三亦如是。十誦云,羯磨受戒時,當一心聽,莫餘覺餘思惟,應敬重,當正思惟,心心相憶念,應分別之,違者突吉羅罪。『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缽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上,次第問答無違者得。僧已忍,與某甲授具足戒竟,某甲為和尚。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善見論中及律本並云,授具足已,和尚阿闍梨等當為記春夏冬時某月某日乃至量影等時受具足戒。」三、次說隨相。(一﹑說四重法)時有比丘受具足已,眾僧捨去,既不識犯,便造重罪。佛言,自今已去,作羯磨已,當先與說四波羅夷法:『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波羅夷法,若比丘犯一一法,非沙門,非釋子。汝一切不得犯婬,作不淨行。若比丘犯不淨行,受婬欲法,乃至共畜生,非沙門,非釋子,爾時世尊與說譬喻,猶如有人截其頭,終不能還活,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不能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一切不得盜,下至草葉,若比丘盜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破教人破,若自斫教人斫,若燒若埋若壞色者,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如斷多羅樹心,終不復更生長,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終不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一切不得故斷眾生命,下至蟻子,若比丘故自手斷人命,持刀授與人,教死歎死,與人非藥,若墮胎,若[示*厭]禱殺,自作方便,若教人作,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者說言猶如鍼鼻缺不堪復用,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不復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一切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比丘非真實,非己有,自說言我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得定,得四空定,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龍來鬼神來供養我,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者說,譬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可還合,比丘亦復如是,犯此波羅夷法已,不復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二﹑授四依法時世飢儉,乞求難得,有外道輒自出家受戒,後僧無食,便即休道;佛言先與四依,然後授戒。復有外道求僧出家,先說四依,彼即報言,我堪二依,若納衣腐藥不堪此二,便即休道;佛言此外道大有所失,自今已去,後授四依。應如是授言:『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依法,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比丘依糞掃衣,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比丘依乞食,比丘依是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僧常食、檀越請食,得受。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若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戶,得受。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言:能持。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三﹑結勸學方)汝已受戒已,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和尚如法,阿闍梨如法,眾僧具足滿,汝當善受教法。應當勸化作福治塔,供養眾僧。和尚阿闍梨若一切如法教,不得違逆。應學問誦經,勤求方便,於佛法中,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汝始發心出家,功不唐捐,果報不絕,餘所未知,當問和尚阿闍梨。』佛言當令受具戒者在前而去。弟子當日三時問訊和尚,朝、中、日暮。當為和尚執作二事,勞苦不得辭設,一者修理房舍,二者補浣衣服。和尚一切如法教,盡當奉行,違者如法治。(隨機羯磨卷上‧二一‧一五)(請參閱附錄三『受戒法略例』一八七頁)


淨不淨持戒

子題:不淨持戒、淨持戒、破戒人、持戒有二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百論中,罪福俱捨,為天持戒,名不淨。又成論云,行者深心不樂為罪,淨持戒。持世佛藏云,若不為除我倒而持戒者,名破戒人。廣訶如彼。」濟緣記釋云:「百論,罪福俱捨,是正教也。彼云,有漏淨福即人天也,無常故尚應捨,何況雜罪福?為天持戒,明求福之過。彼云持戒有二:一者不淨,二者淨。何等不淨?謂持戒求樂報,一者生升天,二者人中富貴。何等為淨?行者作念,一切善法,戒為根本,持戒則心不悔,心不悔則歡喜,歡喜則心樂,心樂則得一心得定得一心則生實智發慧,智生則得厭,得厭則離欲,離欲得解脫,解脫則得涅槃,是名淨持戒。成論,但是畏罪,還無所詣;據彼為是。引彰過。如鈔引證罪分齊是也。佛藏,我倒,即本惑;不為除惑,非求解脫故。下指廣者,彼喻蝙蝠入穴為鼠,飛空為鳥,既不入說恣僧眾,不名出家,復不入王者役使,不名白衣等,如資持記具引。今準事鈔持犯篇四種分齊,可括諸文。一﹑賊分齊,即上名利諂詐等;二﹑罪分齊,即成論不樂為罪;三﹑福分齊,即百論為天持戒;四﹑道分齊,道通三乘,無非出離,前令返妄,下誡域心,必指佛道,是今分齊。」(業疏記卷一六‧二一‧一)


獨與女人說法戒犯緣

亦名:與女人說法過限戒犯緣

子題:有智、無智、五語、六語、有智男子、無智男子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六緣成犯:一﹑是女人,二﹑知,三﹑不請,四﹑無有智俗人男子,五﹑言了,六﹑過限。犯。……有智者,解麤惡語也。如僧祇中,互有盲聾二人當一;若男眠;母女姊妹;男子七歲,若過七歲不解好惡義味,皆名無智。餘如鈔說。」行宗記釋云:「釋智男中,初科,初示有智。如下,簡無智。後指鈔者,彼云中邊不同者不聽;又云,必是俗人,出家人不得,以事同故,正使僧集,若多女無俗男者,不得說之。」(戒疏記卷一三‧四七‧五)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釋不請)若不請者,聽齊五六語。若請說,若問義,隨多少。(二﹑釋過五六語)五分,有五六語得解,故便制戒。四分,五語者,色、受、想、行、識無我也;六語者,眼、耳、鼻、舌、身、意無常也;不得更增一句。故僧祇中,說六句已,云使汝速盡苦,得墮。(三﹑釋無有智俗男)律云,有智男子者,解知麤惡不麤惡事。多論,有智男子人情語,可作證明。若中邊不同者,不聽。必是俗人。出家不得,以事同故。正使僧集,若多女無俗男者,不得說之。女謂能受婬者,若為尼說,得。僧祇,若盲若聾,亦名無人;一盲一聾,此二當一人。若眠亦名無人。若母姊妹等亦犯。若減七歲;若過,不解好惡義味;亦名無智男子。餘如大疏。」

資持記釋云:「釋第三(不請)中,請問不制者,以虛心求請,義非強說,故不限多少。釋第六緣(過五六語),先引五分,以顯開限。彼律,有女風病,比丘不為說法,因死,故開。次引四分出語相。無我無常字,並貫上五六。如云色無我,乃至識無我;眼無常,乃至意無常。詳律後緣。且舉陰入;或說餘法,用此為限。後引僧祇,以明過限。所以爾者,良以目對女人,鮮能自攝。欲情內動,強授忘勞。故雖聖法,不許多及。凡情皆爾,世事昭然。」(事鈔記卷二二‧二七‧三)


自恣延後待時解脫

亦名:修道增自恣

子題:忍位、忍有二義、待時解脫、羅漢有二種、時解脫、不時解脫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修道增自恣者,九旬勵修,將剋忍位,待時解脫,末代便多。若更他行,眾具難得,故白停之,會正方作,故曰也。」濟緣記釋云:「將剋忍位,即內凡四善根中第三位也。忍有二義:一﹑忍可義。忍可諦理,皆如實故。二﹑決定義。善根決定,無退動故。若至此位,必入初果,是以行人急欲修證,故延自恣。時解脫者,羅漢有二種:若鈍根者,須待好時方得解脫,名時解脫準婆沙論待時有六,一﹑須好衣服,二﹑須好飲食,三﹑須好臥具,四﹑須好處所,五﹑須好說法人,六﹑須好同學。若利根者,不待如上六種好時,得解脫,名不時解脫。今謂末代利根者稀,故云待時多也。會正方作,謂待證聖果,然後自恣也。」(業疏記卷三‧七‧六)


說法應籌量稱機

子題:深法、淺法、善說、惡說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毗尼母云,說法比丘,應籌量大眾,應說何法,而得受解;若聞深法得解應為說深〔法〕,謂五分十二因緣涅槃等論;淺法者,謂布施持戒生天等論。若眾樂淺不樂深,不益前人名惡說;反此名善說。又應知文義之句,男女之音云云。又應除貪心,不自輕心,不輕大眾心。應慈心、喜心、利益心、不動心,立此等心,乃至一四句,令前人如實解者,長夜安樂。又不應起怖心,何以故?怖心說法令身疲頓,音不辨了,言不次比,說法不妙,義亦難解,應庠序安心為說。又應為眾說厭患法,遠離法,觀身苦空無常無我不淨等,如第七卷中。」資持記釋云:「初明量眾取解為先。五分,即五分法身;論自解云,者,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有云五陰非也。深即出世法,淺即世間法。惡說者,成論謂之綺語是也。二﹑明解音義。男女音者,以男女性乖,事業乃異,隨其品類,言相須分,差互混同,不名善說。三﹑教用心,前明遠離三心。貪、縱、慢也,若為名聞利養眷屬,皆是貪心。下明成就四心。慈謂愍彼未悟;喜即令眾心安;利益謂使他開解;不動謂達法本空,無捨著故。般若云,云何為人演說,如如不動;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又法華云,大慈悲為室對今慈喜,柔和忍辱衣利益,諸法空為座不動,能如是者,始可說法;衒學矜能,俱為謗佛。四﹑教安詳。怖心五過,不怖反之。五﹑令警眾。說厭患法,不令著世故。」(事鈔記卷三九‧四‧一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種利行

瑜伽四十三卷十五頁云:云何菩薩一切種利行?當知此行,六種、七種,總十三種。云何六種?謂諸菩薩,若諸有情,應攝受者;正攝受之。若諸有情,應調伏者,正調伏之。若諸有情,憎背聖教;除其恚惱。若諸有情,處中住者,令入聖教。若諸有情,已入聖教;正於三乘,令其成熟。若諸有情,已成熟者;令得解脫。云何七種?謂諸菩薩,安處一分所化有情,於善資糧,守護長養。所謂或依下乘出離;或復依於大乘出離。如令所化於善資糧守護長養,如是或於遠離,或於心一境性,或於清淨諸障,或於修習作意,正安處之。若有聲聞獨覺種姓,即於聲聞獨覺乘中,而正安處。若有如來種姓有情,即於無上正等菩提最上乘中,而正安處。


一切法本性無分別

世親釋八卷二十二頁云:如薄伽梵餘契經中,說一切法皆無分別。為欲顯示無分別義,復說頌言: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無分別智無。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者:是一切法本來自性無分別義。何以故?所分別無故。此即顯示所分別事,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有分別。若所分別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分別者;何故本來一切有情不得解脫?答此問言:無分別智無。此顯彼無無分別智,雖一切法本來自性無有分別;而不解脫。若於諸法無分別理,真證智生;現見諸法無分別性;即得解脫;此未生故;未得解脫。真證智者,應知即是無分別智。


二種解脫

瑜伽九十卷二十一頁云:二解脫者:一、時愛心解脫,二、不動心解脫。若阿羅漢根性鈍故;於世間定,是其退法;未能解脫所有定障。故名時愛心解脫。以退法故;時時退失,時時現前。故說名時。於現法樂,喜欲證住;故說名愛。不動心解脫者:謂阿羅漢,根性利故;是不退法。一切皆以無漏道力而得解脫。於一切種都無退失。


二種雜染

瑜伽九十一卷三頁云:復次有二雜染。一者、外境雜染,二者、內受雜染。眼等為依,於色等境,起諸貪著;名外境雜染。諸觸為依,貪著內受;名內受雜染。此二雜染,於永寂滅般涅槃中,皆不可得。非諸魔怨所能遊履。

二解:瑜伽八十八卷六頁云:復次雜染有二。一、見雜染,二、餘煩惱雜染。見雜染者:謂於諸行,計我我所,邪執而轉薩迦耶見。由此見故;或執諸行,以為實我,或執諸行,為實我所。復有所餘此為根本諸外見趣,其餘貪等所有煩惱。當知是名第二雜染。又見雜染得解脫時,亦能於餘畢竟解脫。非餘雜染得解脫時,即能解脫諸見雜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世間道,乃至能離無所有處所有貪欲;於諸下地其餘煩惱,心得解脫;而未能脫薩迦耶見。由此見故;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體,不觀差別,總計為我;或計我所。由此因緣,雖昇有頂;而復退還。若於如是一切自體,遍知為苦;由出世道,先斷一切薩迦耶見,後能永斷所餘煩惱。由此因緣,無復退轉。是故當知唯見雜染,是大雜染。

三解:瑜伽九十四卷十四頁云:復次當知略有二種雜染。一、業愛雜染,二、妄見雜染。此二雜染,依於二品。一、在家品,二、出家品。應知此中業愛雜染所造作故;名思所作。妄見雜染,邪計起故;名計所執。此中異生,若在家品,若出家品,具二雜染。由諸纏故,及隨眠故。因彼所緣,於四識住,令心生起諸雜染已;招集後有,循環往來,不得解脫。有學見跡,妄見雜染已永斷故;唯有我慢依處習氣尚有餘故;不造新業,不欣後有。業愛雜染,無有諸纏能為雜染;唯有隨眠依附相續,能為雜染。因彼所緣,於諸識住,雜染其心。招集後有。若諸無學。二種雜染,纏及隨眠,皆永斷故;即現法中,於諸識住其心雜染,及與當來所招後有,一切皆無。


二十種心

瑜伽二十八卷十七頁云:云何為心?謂有貪心、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定心、不定心、善修心、不善修心、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如是總有二十種心。又云:又有貪心者:謂於可愛所緣境事,貪纏所纏。離貪心者:謂即遠離如是貪纏。有瞋心者:謂於可憎所緣境事,瞋纏所纏。離瞋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瞋纏。有癡心者:謂於可愚所緣境事,癡纏所纏。離癡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癡纏。如是六心,當知皆是行時所起三煩惱品,及此三品對治差別。略心者:謂由止行,於內所緣,繫縛其心。散心者:謂於外五妙欲,隨順流散。下心者:謂惛沈睡眠俱行。舉心者:謂於淨妙所緣,明了顯現。掉心者:謂太舉故,掉纏所掉。不掉心者:謂於舉時,及於略時,得平等捨。寂靜心者:謂從諸蓋,已得解脫。不寂靜心者:謂從諸蓋,未得解脫言。定心者:謂從諸蓋,得解脫已;復能證入根本靜慮。不定心者:謂未能入。善修心者:謂於此定,長時串習;得隨所欲,得無艱難,得無梗澀,速能證入。不善修心者;與此相違,應知其相。善解脫心者:謂從一切究竟解脫。不善解脫心者;謂不從一切,不究竟解脫。如是十四種心,當知皆是住時所起。依淨蓋地住時所起,有八種心。謂從略心、散心,乃至寂靜、不寂靜心。依淨煩惱地住時所起有六種心。謂定心不定心乃至善解脫不善解脫心。

二解:顯揚十八卷四頁云:復有二十種心。謂欲界繫心,有八種。一、生得善心,二、方便善心,三、不善心,四、有覆無記心,及無覆無記心,分為四種。謂異熟生心,威儀路心,工巧處心,變化心。色界繫有六心。除不善工巧處心。無色界繫有四心。謂除不善威儀路工巧處變化心。不繫心有二種。謂學心,無學心。


二種愚夫之相

瑜伽八十五卷七頁云:復次有二種愚夫之相。何等為二?一者、於所應求,不如實知。二者、非所應求,而反生起。何等名為是所應求?所謂涅槃,諸行永滅。而諸愚夫,於當來世,諸行不生,都無樂欲。於諸行生,唯有欣樂。由是因緣,於所應求,及諸行生所有眾苦,不如實知。何等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非所求者:謂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彼於如是諸行生起,反生欣樂。於生為本一切行中,深起樂著。於生為本所有諸業,造作積集。由是因緣,於有生苦,及生為本老病死等,眾苦差別,不得解脫。如是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二解:瑜伽九十六卷十二頁云:復次世間愚夫,略有二種愚夫之相。一、樂習行能引自他無義利行。二、於四處不得善巧。當知能引無義利行,有四種相。云何為四?謂能生起四種苦故。一、他差別苦,二、內差別苦,三、時差別苦,四、身差別苦。他差別苦者:或有疫厲。謂非人作。或有災害。謂人所作。或有已遭,或恐當遭,於所未遭而生怖畏。如是名為由他增上所生眾苦。內差別苦者:謂界相違。疾病因緣,名為災患。所愛變壞,所欲匱乏,生染惱心,名為擾惱。如是名為由內增上所生眾苦。此復如前應知或有已所遭苦。或恐當遭,生怖畏苦。時差別苦者:謂即如是諸品類苦,過去已有。未來當有,現在今有。如是總名時差別苦。身差別苦者:謂自習行邪行為因,能令己苦。由是因緣,他雖正行。亦能令苦。如是名為身差別苦。當知此中,前三、名為唯能引自無義利行。從一、名為亦能引他無義利行。云何四處不得善巧?謂於諸界諸處緣起處非處中,皆不了達。與上相違,當知即是聰慧二相。


七種雜染

瑜伽十八卷十九頁云:謂愛結所繫補特伽羅,略有七種雜染,當知皆是貪愛所作。謂隨念雜染、不自在雜染、境界雜染、熱惱雜染、善趣相應雜染、惡趣相應雜染、諸見雜染。云何隨念雜染?謂如有一不正隨念先所受用可愛境界,悕望追求,令心散壞。云何不自在雜染?謂如有一,宿世串習貪欲法故;今世貪欲,為性猛利。雖復如理於可愛境隨念作意;而有悕望追求貪欲,散壞其心。彼由貪欲極猛利故;心不自在。云何境界雜染?謂如有一,遊城邑等,現前會遇容色端嚴可愛境界。由彼境界極端嚴故;隨美妙相,心識纏綿;因此發生悕望追求種種貪愛。云何熱惱雜染?謂如有一,由是三種能長貪愛諸雜染故;令已貪愛,展轉增盛;追戀過去已受用境。悕求未來當受用境,耽著現在正受用境。乃令身心,周遍熱惱。云何善趣相應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行身語意種種妙行。得生善趣,或天或人。彼於樂受,耽著不捨;醉悶而住,專行放逸。云何惡趣相應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行身語意種種惡行。身壞命終,墮諸惡趣;生那落迦等。於彼生已;便為種種極重憂苦惡心憤心之所擾惱。云何諸見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會遇惡友,說顛倒法,為令雜染得解脫故。彼雖悕求雜染解脫;由遇如是倒說法故;不證解脫。於六十二諸見趣中,隨令一種邪見增長。於諸緣起法愚癡增上故。彼由如是見結所繫,於五趣等生死大海,不得解脫。


八種施

集異門論十八卷二頁云:八種施者:云何為八?答:一、隨至施。二、怖畏施。三、報恩施。四、求報施。五、習先施。六、要名施。七、希天施。八、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云何隨至施?答:如有一類,施鄰近者,施親近者,施現至者。謂作是念:云何乞者現來至此而不施耶。是名隨至施。云何怖畏施?答:如有一類,有怖故施有畏故施。由怖畏纏而行惠施。彼作是念:若不行施;勿有如是如是衰損。是名怖畏施。云何報恩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彼既曾施我如是如是物;我亦應施彼如是如是物。豈得彼恩而不酬報。是名報恩施。云何求報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今若施彼如是如是物;彼亦當施我如是如是物。期他反報而行惠施。是名求報施。云何習先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之父祖,常行惠施。我家長夜惠施無斷。我今生在信家施家,我家本來常樂佈施。我若不施;便斷種族。為護種族而行惠施。是名習先施。云何要名施?答:如有一類,為得廣大妙善稱譽聲頌美名,遍諸方域而行惠施。是名要名施。云何希天施?答:如有一類,希求生天勝異熟果,而行惠施。謂我命終,當生天上。由今佈施,受天妙樂。是名希天施。云何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心長夜為貪瞋癡之所雜染。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行惠施;便發起欣。欣故生喜。心喜故身輕安。身輕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生厭。厭故能離。離故得解脫。解脫故證涅槃。如是佈施,漸次增長諸勝妙法,展轉證得菩提涅槃,微妙上義。

二解 俱舍論十八卷十三頁云:八施者何?一、隨至施。二、怖畏施。三、報恩施。四、求報施。五、習先施。六、希天施。七、要名施。八、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上義而行惠施。隨至施者:宿舊師言:隨近己至,方能施與。怖畏施者:謂見此財,壞相現前,寧施不失。習先施者:謂習先人父祖家法而行惠施。餘施易了,故不別釋。


八解脫

瑜伽十一卷一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十二卷五頁云: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故;名為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生欲界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而生勝解。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問:觀諸色者,觀何等色?復以何行?答: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乃至廣說。何故修習如是觀行?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何等名為最勝功德?謂勝處、遍處、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雖先於彼欲界諸色,已得離欲;然於彼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為證得故;數數於彼思惟勝解。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由二因緣,名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不思惟內光明相故。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何以故?三因緣故。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云何空無邊處解脫?謂如有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惟勝解。如是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識,思惟勝解。無所有處解脫者:謂已得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作勝解。

二解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勝住。謂未伏內色想,外無染污色勝解,是名第一。已伏內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

三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先色,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

四解 集論八卷三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乃至為解脫變化障。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云何無邊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云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心心所滅。為解脫想受滅障,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二頁云: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此中顯初二解脫,能引發變化事。由第三解脫,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由四無色解脫,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由最後解脫,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者:顯如是如是勝解義,是解脫義。

五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四頁云:論曰:解脫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近治貪故。然契經中說想觀者:想觀增故。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相故。第三解脫,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三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脫,一一通依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第三解脫,依後靜慮。離八災患,心澄淨故。餘地亦有相似解脫,而不建立;非增上故。次四解脫,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為性。非無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彼散善者,如命終心。有說:餘時亦有散善。近分解脫道,亦得解脫名。無間不然。以緣下故。彼要背下地,方名解脫故。然於餘處,多分唯說彼根本地,名解脫者;以近分中,非全分故。第八解脫,即滅盡定。彼自性等,如先已說。厭背受想而起此故;或總厭背有所緣故;此滅盡定,得解脫名。有說:由此解脫定障,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對想心,已名微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境。有差別者,二境可憎,一境可愛。次四解脫,各以自上苦集滅諦,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滅,及與虛空,為所緣境。第三靜慮,寧無解脫?第三定中,無色貪故。自地妙樂所動亂故。行者何緣修淨解脫?為欲令心暫欣悅故。前不淨觀,令心沈慼。今修淨觀,策發令欣。或為審知自堪能故。謂前所修不淨解脫,為成不成。若觀淨相,煩惱不起;彼方成故。由二緣故,諸瑜伽師,修解脫等。一為諸惑已斷更遠。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能引起無諍等德,及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事,起留捨等種種作用。何故經中第三第八說身作證;非餘六耶?以於八中,此二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

六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解脫。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

七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八解脫者:云何為八?答:若有色觀諸色。是第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如彼卷九頁至十七頁廣釋。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解脫者:一、內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脫;乃至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中前三,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次四即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有說: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最後解脫,以滅盡等至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解脫?答:解脫所有彼能障故。餘義如餘處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八頁云: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問:此八解脫,自性是何?答:初三解脫,以無貪善根為自性。皆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四無色處解脫,皆以四蘊為自性。想受滅解脫,以不相應行蘊為自性。如是名為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解脫?解脫,是何義?答:棄背義、是解脫義。問:若棄背故名解脫者;何等解脫,棄背何心?答:初二解脫,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脫,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處解脫,各自棄背次下地心。想受滅解脫,棄背一切有所緣心。故棄背義是解脫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心於煩惱,解脫清淨;故名解脫。大德說曰:由勝解力而得解脫,故名解脫。脅尊者言:有所背捨,故名解脫。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說。

十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二頁云:初解脫云何?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二解脫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三解脫云何?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四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五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六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七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八解脫云何?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諸解脫、勝解脫、異極解脫。復次若法,想微細為因,想微細為等無間,是與想不俱義,非不成就義;是名解脫。


八種修業

瑜伽三十四卷二十二頁云:當知修業,略有八種。一、有一類法,由修故得。二、有一類法,由修故習。三、有一類法,由修故淨。四、有一類法,由修故遣。五、有一類法,由修故知。六、有一類法,由修故斷。七、有一類法,由修故證。八、有一類法,由修故遠。若先未得殊勝善法,修習令得;名修故得。若先已得,令轉現前;名修故習。若先已得,未令現前,但由修習彼種類法,當令現前,令轉清淨鮮白生起;名修故淨。若有失念,染法現行,修善法力,令不忍受,斷除變吐;名修故遣。若未生起所應斷法,修善法力,了知如病,深心厭壞;了知如癰、如箭,障礙無常苦空,及以無我,深心厭壞;名修故知。如是知已;數修習故;無間道生,斷諸煩惱;名修故斷。煩惱斷已;證得解脫;名修故證。如如進趣上地善法;如是如是令其下地已斷諸法,轉成遠分,乃至究竟;名修故遠。當知是名八種修業。


九道

瑜伽一百卷二十一頁云:復有九道。云何為九?一、世間道。二、出世道。三、加行道。四、無間道。五、解脫道。六、勝進道。七、下品道。八、中品道。九、上品道。世間道者:謂由此故;能證世間諸煩惱斷。或不證斷,能往善趣;或往惡趣。出世道者:謂由此故;能證究竟諸煩惱斷。加行道者:謂為斷惑,勤修加行。無間道者:謂正斷惑。解脫道者:謂斷無間,心得解脫。勝進道者:謂從此後,發勝加行。下品道者:謂能對治上品煩惱。中品道者:謂能對治中品煩惱。上品道者:謂能對治下品煩惱。


九結

俱舍論二十一卷一頁云:且結云何。頌曰:結九物取等,立見取二結。由二唯不善,及自在起故。纏中唯嫉慳,建立為二結。或二數行故,為賤貧因故,遍顯隨惑故,惱亂二部故。論曰:結有九種。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此中愛結,謂三界貪。餘隨所應,當辯其相。見結,謂三見。取結、謂二取。依如是理,故有說言:頗有見相應法,為愛結繫,非見結繫,非不有見隨眠隨增。曰:有。云何?集智已生,滅智未生,見滅道所斷二取相應法,彼為愛結,為所緣繫,非見結繫。遍行見結已永斷故。非遍見結。所緣相應二俱無故。然彼有見隨眠隨增。二取見隨眠,於彼隨增故。何緣三見別立見結;二取別立為取結耶?三見二取,物取等故。謂彼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然。故名物等。三等所取,二等能取,故名取等。所取能取,有差別故;立為二結。何故纏中嫉慳二種,建立為結;非餘纏耶?二唯不善,自在起故。謂唯此二,兩義具足。餘皆不然。故唯立二。若纏唯八;此釋可然。許有十纏,此釋非理。以忿覆二種,亦具兩義故。由此若許具有十纏;應言嫉慳過失尤重。謂此二種,數現行故。又二能為賤貪因故。遍顯慼歡隨煩惱故。惱亂出家在家部故。或惱亂天阿素洛故。或惱人天二勝趣故。或惱亂他及自部故。

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愛結云何?謂三界貪。恚結云何?謂於有情,能為損害。慢結云何?謂七慢類。即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慢者:於劣謂己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過慢者: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慢過慢者:於勝謂己勝;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我慢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或我所;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增上慢者:於所未得上勝證法,謂我已得。於所未至上勝證法,謂我已至。於所未觸上勝證法,謂我已觸。於所未證上勝證法,謂我已證。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卑慢者:於他多勝,謂自少劣。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邪慢者:於實無德,謂我有德。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無明結云何?謂三界無智。見結云何?謂三見。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有身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或我所。由此起忍樂慧觀見。邊執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或斷或常。由此起忍樂慧觀見。邪見者: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由此起忍樂慧觀見。取結云何?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見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最為勝為上為極;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戒禁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能清淨,為能解脫,為能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疑結云何?謂於諦猶豫。嫉結云何?謂心妒忌。慳結云何?謂心鄙吝。

三解 品類足論八卷二頁云:愛結云何?謂三界貪。恚結云何?謂於有情,能為損害。慢結云何?謂七慢類。無明結云何?謂三界無智。見結云何?謂三見。取結云何?謂二取。疑結云何?謂於諸諦,疑惑猶豫。嫉結云何?謂妒忌。慳結云何?謂心鄙吝。

四解 集異門論十九卷三頁云:九結者:云何為九?答: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云何愛結?答:三界貪是名愛結。云何恚結?答:於諸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孽,欲為擾惱;已嗔、當嗔、現嗔,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憤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是名恚結。云何慢結?答:有七慢類,說名慢結。云何為七?答: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此七慢類,合為慢結。云何無明結?答:三界無智,名無明結。云何見結?答:三種見名見結。云何為三?答: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如是三見,合為見結。云何取結?答:二種取,名取結。云何為二?答:一、見取。二、戒禁取。如是二取,合為取結。云何疑結?答:於諦猶豫;是名疑結。云何嫉結?答:心不忍許,是名嫉結。云何慳結?答:心有祕吝,是名慳結。

五解 如大毗婆沙論五十六卷至五十九卷廣為分別。

六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卷四頁云:有九結。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問:此九結,以何為自性?答:以百事為自性。謂愛慢無明結,各三界五部,為四十五事。恚結,唯欲界五部,為五事。見結,有十八事。謂有身見、邊執見、各三界見苦所斷,為六事。邪見,三界各四部,為十二事。取結,有十八事。謂見取,三界各四部,為十二事。戒禁取,三界各見苦道所斷為六事。疑結,三界各四部,為十二事。嫉慳結,各欲界修所斷為二事。由此九結以百事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結?結是何義?答:繫縛義、合苦義、雜毒義、是結義。所餘廣釋,如三結處。如彼卷四頁至九頁廣說。

七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九頁云: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愛結者:謂三界貪。是染著相,如融膠漆;故名為愛。愛即是結,故名愛結。恚結者:謂五部瞋。於有情等,樂為損苦;不饒益相,如辛苦種;故名為恚。恚即是結,故是名恚結。慢結者:謂三界慢。以自方他德類差別,心恃舉相,說名為慢。如傲逸者,凌篾於他。此復七種。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謂因族姓財位色力持戒多聞工巧等事,若於劣謂已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慢。若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過慢。若於勝謂己勝;由此令心高舉;名慢過慢。若於五取蘊,執我我所;由此令心高舉;名我慢。若於未證得預流果等殊勝德中,謂已證得;由此令心高舉;名增上慢。若於多分族姓等勝中,謂己少劣;由此令心高舉;名卑慢。若實無德,謂己有德;由此令心高舉;名邪慢。如是七慢,總名慢結。無明結者:謂三界無知。以不解了為相。如盲瞽者,違害明故;說名無明。此遮止言,依對治義。如非親友。不實等言,即說怨家虛誑語等。無明即是結,故名無明結。見結者:謂三見。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五取蘊中,無我我所;而執實有我我所相。此染污慧,名有身見。身是聚義。有而是身,故名有身。即五取蘊。於此起見,名有身見。即五取蘊非斷非常,於中執有斷常二相;此染污慧,名邊執見。執二邊故。若決定執無業、無業果、無解脫、無得解脫道、撥無實事;此染污慧,名邪見。如是三見,名見結。取結者: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謂前三見,及五取蘊,實非是勝,而取為勝;此染污慧,名見取。取是推求,及堅執義。戒、謂遠離諸破戒惡。禁,謂受持烏雞鹿狗露形拔髮斷食臥灰;或於妄執生福滅罪諸河池中,數數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藥物,以自活命;或復塗灰拔頭髮等,皆名為禁。此二俱非能清淨道;而妄取為能清淨道;此染污慧,名戒禁取。諸婆羅門,有多聞者,多執此法以為淨道;而彼不能得畢竟淨。如是二取,名為取結。疑結者:謂於四聖諦,令心猶豫。如臨岐路,見結草人,躊躇不決。如是於苦,心生猶豫,為是為非;乃至廣說。疑即是結,故名疑結。嫉結者:謂於他勝事,令心不忍。謂於他得恭敬供養財位多聞及餘勝法,心生妒忌;是不忍義。嫉即是結,故名嫉結。慳結者:謂於己法財,令心吝惜。謂我所有,勿至於他。慳即是結,故名慳結。結義,是縛義。如世尊說:非眼結色,非色結眼。此中欲貪,說名為結。如非黑牛結白牛,亦非白牛結黑牛。乃至廣說。


十到彼岸

辯中邊論下卷四頁云:由施等十波羅蜜多,皆有如斯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等名為十到彼岸?頌曰:十波羅蜜多,謂施、戒、安、忍、精進、定、般若、方便、願、力、智。論曰:此顯施等十度別名。施等云何各別作業?頌曰:饒益、不害、受、增德、能、入脫、無盡、常起、定、受用、成熟他。論曰:此顯施等十到彼岸各別事業,如次應知。謂諸菩薩,由佈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為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增長功德。由靜慮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令入正法。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得解脫。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能令施等功德無盡。由願波羅蜜多故;攝受隨順施等勝生。一切生中,恒得值佛,恭敬供養;常起施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足思擇修習二力,伏滅諸障;能令施等,常決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謬,受用施等增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


十二種障

瑜伽六十四卷十二頁云:復次障者:有十二種。一、業障。謂作五無間業故。二、習氣障。謂先數習諸惡業故。三、放逸障。謂大興盛現在前,時受用諸欲。四、蓋障。謂五種蓋,隨一現前,覆蔽其心。五、懈怠障。謂由懈怠,少分煩惱,纏擾其心。六、障礙障。謂十二種障礙,隨一現前。七、生障。謂生無暇處。八、不生障。謂佛世尊,不現於世。九、信解障。謂佛世尊,雖現世間;而生邪見。十、煩惱障。謂由彼故說慧解脫心得解脫。十一定障。謂由彼故,說俱分解脫心得解脫。十二所知障。謂由彼故,說諸如來心得解脫。


十一種想縛

顯揚十五卷十九頁云:又觀身等後後相成,有十一種想縛差別,應知。何等十一?謂於身等,起隨身等正觀察住;及於染淨二諦第一義中,起分別想;名初想縛。即於染污第一義中,起有作想;是名第二。即於清淨第一義中,起無作想;是名第三。即於有作第一義中,起流轉想;是名第四。即於無作第一義中,起於常想;是名第五。即於流轉;由苦變異故起於苦想。是名第六。即於常法起無變想。是名第七。即於流轉由生滅住異自相故,及由自相有變異故,起自相想;是名第八。即於有變無變染污清淨第一義中,起能攝受一切法想;是名第九。即於染淨一切法,所起染污清淨我所有想;是名第十。即於染污清淨諸法,起於自體自相之想;是名第十一。菩薩摩訶薩,於如是後後相成想縛差別,及彼境界,正觀察已;依止於空,修諸念住;令心解脫。若於如是諸妄想縛,得解脫時;當知解脫一切想縛。


十種方便善巧

瑜伽四十七卷六頁云:云何菩薩方便善巧?當知如是方便善巧,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憎背聖教有情,除其恚惱,方便善巧。二者、處中有情,令其趣入,方便善巧。三者、已趣入者,令其成熟,方便善巧。四者、已成熟者,令得解脫,方便善巧。五者、於諸世間一切異論,方便善巧。六者、於諸菩薩淨戒律儀、受持、毀犯、能正觀察,方便善巧。七者、於諸正願,方便善巧。八者、於聲聞乘,方便善巧。九者、於獨覺乘,方便善巧。十者、於其大乘,方便善巧。如是一切方便善巧,如前即此菩薩地中,隨彼彼處,已廣分別。如應當知。


十一後後想縛

瑜伽七十五卷八頁云:云何十一後後想縛?謂於身等住循身等觀者,於諸雜染清淨諦中,所起第一義想;是名初縛。即於雜染第一義中,所起造作想;是第二縛。即於清淨第一義中,所起無造作想;是第三縛。即於無造作第一義中,所起常想;是第四縛。即於造作雜染中,所起流轉想;是第五縛。即於常中,所起無變異想;是第六縛。即於流轉中,由有苦有變異故,所起苦性想;是第七縛。即於此中,由生滅住異自相故,自相有變異故,所起彼自相想;是第八縛。即於無變異,及有變異,第一義中,所起能攝染污清淨一切法想;是第九縛。即於雜染清淨一切法中,所有我無染淨想;是第十縛。即於雜染清淨諸法,所起無自性相想。是第十一縛。由諸菩薩於此後後諸行想縛所知境界,正觀察故;能依於空,善修念住;令心解脫。於此想縛,得解脫故;一切想縛,皆得解脫。


十二種方便善巧

瑜伽四十五卷二十九頁云:云何菩薩方便善巧?當知略說有十二種。依內修證一切佛法,有其六種,依外成熟一切有情,亦有六種。云何依內修證一切佛法六種方便善巧?一者、菩薩於諸有情,悲心俱行,顧戀不捨。二者、菩薩於一切行,如實遍知。三者、菩薩恒於無上正等菩提所有妙智,深心欣樂。四者、菩薩顧戀有情為依止故,不捨生死。五者、菩薩於一切行如實遍知,為依止故;輪轉生死,而心不染。六者、菩薩欣樂佛智,為依止故;熾然精進。當知是名菩薩依內修證一切佛法六種方便善巧。云何依外成熟一切有情六種方便善巧?一者、菩薩方便善巧,能令有情,以少善根,感無量果。二者、菩薩方便善巧,能令有情,少用功力,引攝廣大無量善根。三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憎背有情,除其恚惱。四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處中有情,令其趣入。五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六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已成熟者,令得解脫。


十一種修品類差別

瑜伽三十四卷二十三頁云:應知此修品類差別,有十一種。一、奢摩他修,二毘缽舍那修。三世間道修。四出世道修。五下品道修。六中品道修。七上品道修。八加行道修。九無間道修。十解脫道修。十一勝進道修。奢摩他修者。謂九種行令心安住。如前已說。毘缽舍那修亦如前說。世間道修者。謂於諸下地見麤相故。於諸上地見靜相故。乃至能趣無所有處一切離欲。出世道修者。謂正思惟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由正見等無漏聖道。乃至能趣非想非非想處一切離欲。下品道修者。謂由此故能斷最麤上品煩惱。中品道修者。謂由此故能斷所有中品煩惱。上品道修者。謂由此故能斷所有最後所斷下品煩惱。加行道修者。謂由此故為斷煩惱發起加行。無間道修者。謂由此故正斷煩惱。解脫道修者。謂由此故或斷無間證得解脫。勝進道修者。謂由此故從是已後修勝善法。乃至未起餘地煩惱能治加行。或復未起趣究竟位。當知是名十一種修品類差別。


三自性

顯揚六卷一頁云:三法者:謂三自性。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自性者:謂依名言,假立自性。為欲隨順世間言說故。依他起自性者:謂從緣所生法自性。圓成實自性者: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為欲證得極清淨故。為令一切相及麤重二縛,得解脫故。為欲引發諸功德故。

二解 顯揚十六卷四頁云:三自性者: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者:所謂諸法依因言說所計自體。依他起者:所謂諸法依諸因緣所生自體。圓成實者:所謂諸法真如自體。


三種我執

成唯識論一卷三頁云:又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初即蘊我,理且不然。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恒相續,待眾緣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虛空等,非覺性故。中離蘊我,理亦不然。應如虛空,無作受故。後俱非我,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我不成。

二解 成唯識論一卷二頁云:諸所執我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初且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遍量同虛空,應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遍故;應無動轉。如何隨身能造諸業。又所執我,一切有情,為同?為異?若言同者;一作業時,一切應作;一受果時,一切應受;一得解脫時,一切應解脫;便成大過。若言異者;諸有情我,更相遍故;體應相雜。又一作業一受果時,與一切我,處無別故;應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謂作受各有所屬,無斯過者;理亦不然。業果及身,與諸我合,屬此非彼,不應理故。一解脫時,一切應解脫。所修證法,一切我合故。中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橐籥風,應非常住。又我隨身,應可分析;如何可執我體一耶?故彼所言,如童豎戲。後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極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動。若謂雖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輪,似遍動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故。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一即六

謂於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中,若有一根已經清淨,則其他五根也會跟著獲得解脫。


二解脫

1.慧解脫和心解脫。慧解脫是說智慧能使人脫離一切的煩惱障,最終證悟不生不滅的涅槃;心解脫是說心識能使人脫離一切的定障,而得進入於滅盡定。2.性淨解脫和障盡解脫。性淨解脫是眾生的本性清淨,沒有繫縛染污的相;障盡解脫是眾生的本性雖然清淨,但是由於無始以來的煩惱,不能顯現本性,今把惑障斷除,而得解脫自在。


五五百年

謂佛滅後之五個五百年,在每一個五百年中,各有一堅固,以示佛法的興廢。一、解脫堅固,謂在佛滅後之第一個五百年間,因為正法興盛,得到解脫的人很多。二、禪定堅固,謂在佛滅後之第二個五百年間,雖然無人獲得解脫,但是修學禪定的人很多。三、多聞堅固,謂在佛滅後之第三個五百年間,真正修行佛法的人雖然稀少,但是喜歡聽聞佛法的人很多。四、塔寺堅固,謂在佛滅後之第四個五百年間,世人很喜歡建立佛塔和寺院。五、鬥諍堅固,謂在佛滅後之第五個五百年間,戒定慧三學已被世人遺忘,唯以鬥諍為能事,是增長邪見的時期。


五種散亂

眾生的心有五種的散亂,即一、自然散亂,謂眾生的五識不守自性,隨逐外境,念念變遷;二、外散亂,是意根馳動,隨逐外塵,起種種的分別;三、內散亂,是心生高下,念念遷流而不定;四、麤重散亂,是計我我所麤重之法,而不得解脫;五、思惟散亂,是棄捨大乘,憶念小乘而不得寂靜。


地動七因

佛欲說法時地動的七種原因,即為使諸魔怖、為使眾生心不散亂、為使放逸者生覺知、為使眾生覺悟微妙法相、為使眾生觀佛之說法遍一切智、為使根熟之眾生得解脫、為使隨順而問正義。


壽者相

執一期生命的長短。此相一立,則不了知緣生如幻的道理,焚香祈禱,妄圖長命,永為三有束縛,而不得解脫。


漏盡意解

斷盡一切煩惱之後心意獲得解脫,這是小乘阿羅漢所證得之果。


結縛

煩惱的別名,因煩惱能繫縛吾人的心身使不得解脫出離生死。


解脫知見

自己知道已經獲得解脫的智慧,也就是觀照常明通達無礙的後得智。


解脫道

1.四道之一。見四道條。2.佛道的總稱,因佛道乃是出離痛苦而得解脫的正道。


[國語辭典(教育部)]
悲觀主義

ㄅㄟ ㄍㄨㄢ ㄓㄨˇ ㄧˋ
一種以為世間有苦無樂,有惡無善,苦惡大於喜樂的主義。主張一切事物的本質是惡,死亡才能獲得解脫,否定了人生的價值。與樂觀主義相對而言。叔本華(Schopenhauer)是此一主義的典型代表人物。


泡飯

ㄆㄠˋ ㄈㄢˋ
將飯加水重煮或用開水、湯浸泡成較稀的米飯。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闈》:「其士人在貢院中,自有巡廊軍卒齎硯水、點心、泡飯、茶肉之屬貨賣。」也稱為「&fb70._104_0.gif;飯」。


弔取

ㄉㄧㄠˋ ㄑㄩˇ
提取。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闈》:「如卷子考中,發過別房覆考,如稱眾意,方呈主文,卻于謄錄所弔取真卷,點對批取,定奪魁選。」


董氏封髮

ㄉㄨㄥˇ ㄕˋ ㄈㄥ ㄈㄚˇ
唐代賈直言貶官嶺南,訣別前,請妻改嫁。然董氏未答,而以繩束髮,且用布帛密封,使直言於帛上署,並云:「非君手不解。」二十年後,直言還,布帛才得解開。然當沐浴時,頭上髮絲已全然脫落。典出《新唐書.卷二○五.列女傳.賈直言妻董傳》。後世遂以董氏封髮象徵婦人守節的志氣。


來蘇

ㄌㄞˊ ㄙㄨ
本指商湯征伐,因其來而使百姓能獲得困苦之解脫與蘇息。語出《書經.仲虺之誥》:「徯予后,后來其蘇。」後泛指百姓從困苦中獲得解脫。《晉書.卷六二.祖逖傳》:「沉溺之士欣於來蘇,庶幾國恥可雪。」


六道輪迴

ㄌㄧㄡˋ ㄉㄠˋ ㄌㄨㄣˊ ㄏㄨㄟˊ
一切尚未證得解脫的眾生,由於業力的關係,永遠在天道、人道、阿修羅道、餓鬼道、畜生道、地獄道六種範圍內轉化不休。元.無名氏〈點絳脣.道妙玄微套.混江龍〉曲:「全不怕上天照察,也不怕六道輪迴。」


輪回

ㄌㄨㄣˊ ㄏㄨㄟˊ, 1.循環不息。《南齊書.卷四○.武十七王傳.竟陵文宣王子良傳》:「前人增估求俠,後人加稅請代,如此輪回,終何紀極?」也作「輪迴」。

2.佛教用語。指一切尚未證得解脫的眾生,由於業力的關係,永遠在六道內轉化不休。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二折》:「枉著你空悲戚,沒理會;人生死,是輪回。」也作「輪迴」。


輪迴

ㄌㄨㄣˊ ㄏㄨㄟˊ, 1.循環不息。北周.王?〈善行寺碑〉:「塵沙日月,同渤澥之輪迴。」也作「輪回」。

2.佛教用語。指一切尚未證得解脫的眾生,由於業力的關係,永遠在六道內轉化不休。《西遊記.第一回》:「乃是佛與仙與神聖三者,躲過輪迴,不生不滅,與天地山川齊壽。」也作「輪回」。


輪轉

ㄌㄨㄣˊ ㄓㄨㄢˇ, 1.旋轉。《淮南子.原道》:「是故能天運地滯,輪轉而無廢。」《文選.李康.運命論》:「天動星迴而辰極猶居其所;璣璇輪轉而衡軸猶執其中。」

2.佛教用語。指一切尚未證得解脫的眾生,由於業力的關係,永遠在六道內轉化不休。

3.排球賽中,獲發球權的球員至發球點發球時,同隊球員即照順時針方向轉換位置,稱為「輪轉」。


觀世音菩薩

ㄍㄨㄢ ㄕˋ ㄧㄣ ㄆㄨˊ ㄙㄚˋ
佛教菩薩名。為阿彌陀佛的左?侍。西方三聖之一。是慈悲的象徵,當眾生有苦難時,只要稱念他的名號,即可獲得解脫苦厄。他還會就眾生的因緣,化作種種不同的身分度化之。因此又有各種別稱,如水月觀音、魚籃觀音、馬郎婦觀音等,合計中日關於觀世音的別稱,共有三十三。又名三十三身。關於觀世音菩薩的形象,南北朝多依經典作男子,唐以後常作女相。是佛教中最受崇拜的菩薩。觀世音也譯作「觀自在」,古譯作光世音,略稱為「觀音」。也稱為「大士」、「觀世音」、「觀自在菩薩」、「觀音菩薩」、「觀音媽」、「觀音大士」。


科學方法

ㄎㄜ ㄒㄩㄝˊ ㄈㄤ ㄈㄚˇ
應用客觀、有系統、合乎科學精神的步驟來解決問題。其主要步驟為:一、觀察或調查以蒐集跟問題有關的客觀事實資料。二、確定問題本質。三、分析資料,建立系統化的關係模式。四、比較優劣並選擇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五、試驗並回饋控制,直至問題獲得解決為止。


黑奴

ㄏㄟ ㄋㄨˊ
卑為奴隸的黑種人。歐美諸國過去多將黑種人視為奴隸,並可自由買賣,十九世紀美國總統林肯主張禁止,引起南北戰爭,黑奴因此而得解放。


囫圇

ㄏㄨˊ ㄌㄨㄣˊ, 1.完整、整個。元.張可久〈沉醉東風.元氣初包混沌〉曲:「元氣初包混沌,皮囊自喜囫圇。」《西遊記.第四三回》:「將這兩個和尚囫圇蒸熟,具柬去請二舅爺來,與他暖壽。」

2.籠統含糊。《朱子語類.卷三四.論語.述而篇》:「道理也是一個有條理底物事,不是囫圇一物,如老莊所謂恍惚者。」《二刻拍案驚奇.卷一》:「沒得解說,只囫圇說一句『救荒無奇策』罷了。」也作「鶻淪」。


解褐

ㄐㄧㄝˇ ㄏㄜˊ
解去平民所穿的衣服,易上官服。指入仕。《晉書.卷九二.文苑傳.曹毗傳》:「安期解褐於秀林,漁父擺鉤於長川。」《梁書.卷二.武帝本紀中》:「不通一經,不得解褐。」


小簡

ㄒㄧㄠˇ ㄐㄧㄢˇ, 1.略微怠慢簡省。《後漢書.卷七八.宦者傳.單超傳》:「單超、左悺前詣河南尹不疑,禮敬小簡,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陽獄,二人詣門謝,乃得解。」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政事》:「丞相嘗夏月至石頭看庾公,庾公正料事,丞相云:『暑可小簡之。』」

2.簡短的信札。如:「旅美小簡」。


幸虧

ㄒㄧㄥˋ ㄎㄨㄟ
因故而自困境中獲得解脫。《儒林外史.第四八回》:「王玉輝將行李拿到船上,幸虧雨不曾下的大,那船連夜的走。」《文明小史.第四二回》:「雖然念錯了幾個白字,幸虧洋人不大懂得華文,倒未露出破綻來。」


睡美人

ㄕㄨㄟˋ ㄇㄟˇ ㄖㄣˊ
由德國作家格林兄弟改編而成的童話故事。敘述國王與皇后期盼許久,終於生下一公主,但命名宴會時,公主遭女巫詛咒十五歲時刺到紡錘斃命,幸得仙女解救,讓公主改為昏睡一百年,並等一王子出現才得解救。後果如其言,公主昏睡一百年後,得王子解救,並與之結為連理。故事曾改編成電影、舞臺劇、芭蕾舞等。


斯陀含

ㄙ ㄊㄨㄛˊ ㄏㄢˊ
佛教修行者入聖道果位之一。為聲聞乘的第二果。證到此果位者,只需再來此世間一次,便可證得解脫。斯陀含可分為斯陀含向和斯陀含果。斯陀含向是已證初果正趨向斯陀含果的境界。後秦.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四不拗六

ㄙˋ ㄅㄨˋ ㄠˋ ㄌㄧㄡˋ
少數人不能反對大眾的意見。《二刻拍案驚奇.卷一》:「辨悟四不拗六,抵當眾人不住,只得解開包袱,攤在艙板上。」


厭世主義

ㄧㄢˋ ㄕˋ ㄓㄨˇ ㄧˋ
以為宇宙萬有的本質是意志,而繁衍種族,保全生命是人類的本能,在漫無目的,任由意志不斷促成新形式下,生命亦無所謂的進步發展,終至迷惘苦痛。唯有取消生命意志,否定世界,方能獲得解脫。歐洲思想家福祿特爾曾因詆訾政教而倡厭世觀,叔本華亦有類似的主張。也稱為「厭世觀」。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