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正覺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1.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另譯作「正遍知」。
2.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為如來十號之一。另譯作「正遍知」。
3.完全契於真理、遍於一切的覺悟。另譯作「正遍知」。本句中的如來、應、等正覺是古印度對覺者十種常見的稱號(如來十號)的前三個,這裡以這三個稱號來代表佛陀。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梵語三藐三菩提,譯曰等正覺,又三藐三佛陀,譯曰等正覺者,徧知者。如來十號之第三(參照十號條),覺即知也。覺知徧於一切,是徧也。覺知契於理,是正也。謂徧正覺知一切法也。又三世諸佛之覺知平等,故曰等,離邪妄故曰等。大經淨影疏曰:「等正覺者,餘經中亦名正徧知也。正是理,於理究照,故名徧知。今言等者,是彼徧也。稱理名等。正者,還是餘經正也。言其覺者,是彼知也。」資持記下三之二曰:「等正覺者,謂三世道同。正印簡異邪妄。」
[阿含辭典(莊春江)]
1.sammāsambuddha,為「等正覺者」之略,另譯為「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等正覺者;遍正覺者」,音譯為「三藐三佛陀」,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已純然無瑕的開化者」(the Perfectly Enlightened Ones),即:完全地;圓滿地解脫,指三藐三佛陀的解脫證悟。2.sammāsamboddhi,音譯為「三藐三菩提」,指佛陀的「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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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耶三佛
(術語)又曰三藐三佛陀,三耶三佛檀。梵音Samyakaṁbuddha之具略耳。譯言正徧知。正徧覺。等正覺等。如來十號之一。放光般若經一曰:「咀薩阿竭阿羅訶三耶三佛。」支謙譯阿彌陀經曰:「南無阿彌陀三耶三佛檀。」玄應音義三曰:「三耶三佛,大品經作三藐三菩陀,此云正徧知也。」
三藐三佛陀
(術語)Samyak-saṁbuddha,又云三耶三佛,三耶三佛檀。佛十號之第三。舊譯曰正徧知,等正覺等。新譯曰正等覺。對於外道之邪覺,稱羅漢為正覺,對於羅漢之偏覺,稱菩薩為等覺,對於菩薩之分覺,稱佛為正等覺。案菩提就法而名,佛陀就人而名,故三藐三菩提宜謂為正徧知,正等覺等。三藐三佛陀宜言為正徧知者,正等覺者等。智度論二曰:「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名正,三名徧,佛名知,是言正徧知一切法。」法華玄贊二曰:「舊云正徧知,即正覺等覺正等覺,如次簡外道小乘菩薩三種。」希麟續音義曰:「三藐三佛陀正云三藐三沒馱,三字去聲,此云正等覺,亦云正徧知,即第三號也。」
三藐三菩提
(術語)Samyaksaṁbodhi,舊譯曰正徧知,正徧知道,正真道等。新譯曰正等覺,正等正覺。是以佛所得之法名之也。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條。
九會曼荼羅
(術語)是金剛界之現圖曼荼羅也。東方為正面,第一會置中央,自東面右旋而置八會,合為九會。第一會乃說大日如來以五相現成等正覺,成佛後,自金剛三摩地現出三十七尊乃至外部諸眾攝化眾生之狀者,故名成身會。為曼陀羅之根本,故或名為根本會。或就其諸尊之活動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大曼也。第二會者,為成身會諸尊,示其本誓,非塔杵寶珠等之三昧耶身,故名三昧耶。又取其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三昧耶曼也。第三會為諸尊各各標五智等微細之德者,故名微細會。諸尊深入禪定故又名三昧耶。四曼中之法曼也。第四會為述諸尊各各以寶冠華鬘等,供養大日尊之作業者,故名大供養會。四曼中之羯磨曼也。如已上次第為大三法羯之四曼。第五會者,因前四會分離四曼,於別會各置一曼,今為破四曼不離,以四曼合集於一會者,故名四印會。是為大日之五智,故又名五智會,第六會者,為示大日如來之獨一法界,更合前四曼,而示大日獨一法界之一智拳印者,故名一印會。已上六會為自麤至細之次第。為大日如來之自性輪身。又為自證門。是四曼中之法三曼也。第七會以金剛薩埵為中臺(至第五會大日為中臺第六會大日一尊也),轉欲觸愛慢之四煩惱而為欲觸愛慢之四菩薩,示深密之理趣者,故名理趣會。金剛薩埵與普賢菩薩同體,故又名普賢會。是前六會之大日如來來此會現金剛薩埵相而說正法者,故此為大日如來化他之正法輪身(菩薩之稱),是四曼中法曼也。第八會為大日如來。為折伏強剛難化之眾生,從金剛薩埵更現降三世明王之忿怒身者,故名降三世羯磨會。是四曼中大曼也。第九會為同列降三世明王之三昧耶形者,故名降三世三昧耶會。是四曼中三曼也。此二會為大日化他之教令輪身(明王之稱),要之九會之曼荼羅者,大日如來之三輪身也。以上九會之次第,為從果向因,大日自自證門出於降伏門之相也。對於此而有從因至果之次第,為自凡夫上於佛果之相,此時降三世三昧耶為第一,中央之成身為第九也。見十八會指歸,秘藏記本等。參照金剛界曼荼羅條。
(CBETA註:原書本條目為「九會曼陀羅」,然而「九會曼荼羅」亦為常見,故新增本條目。)
九會曼陀羅
(術語)是金剛界之現圖曼荼羅也。東方為正面,第一會置中央,自東面右旋而置八會,合為九會。第一會乃說大日如來以五相現成等正覺,成佛後,自金剛三摩地現出三十七尊乃至外部諸眾攝化眾生之狀者,故名成身會。為曼陀羅之根本,故或名為根本會。或就其諸尊之活動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大曼也。第二會者,為成身會諸尊,示其本誓,非塔杵寶珠等之三昧耶身,故名三昧耶。又取其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三昧耶曼也。第三會為諸尊各各標五智等微細之德者,故名微細會。諸尊深入禪定故又名三昧耶。四曼中之法曼也。第四會為述諸尊各各以寶冠華鬘等,供養大日尊之作業者,故名大供養會。四曼中之羯磨曼也。如已上次第為大三法羯之四曼。第五會者,因前四會分離四曼,於別會各置一曼,今為破四曼不離,以四曼合集於一會者,故名四印會。是為大日之五智,故又名五智會,第六會者,為示大日如來之獨一法界,更合前四曼,而示大日獨一法界之一智拳印者,故名一印會。已上六會為自麤至細之次第。為大日如來之自性輪身。又為自證門。是四曼中之法三曼也。第七會以金剛薩埵為中臺(至第五會大日為中臺第六會大日一尊也),轉欲觸愛慢之四煩惱而為欲觸愛慢之四菩薩,示深密之理趣者,故名理趣會。金剛薩埵與普賢菩薩同體,故又名普賢會。是前六會之大日如來來此會現金剛薩埵相而說正法者,故此為大日如來化他之正法輪身(菩薩之稱),是四曼中法曼也。第八會為大日如來。為折伏強剛難化之眾生,從金剛薩埵更現降三世明王之忿怒身者,故名降三世羯磨會。是四曼中大曼也。第九會為同列降三世明王之三昧耶形者,故名降三世三昧耶會。是四曼中三曼也。此二會為大日化他之教令輪身(明王之稱),要之九會之曼荼羅者,大日如來之三輪身也。以上九會之次第,為從果向因,大日自自證門出於降伏門之相也。對於此而有從因至果之次第,為自凡夫上於佛果之相,此時降三世三昧耶為第一,中央之成身為第九也。見十八會指歸,秘藏記本等。參照金剛界曼荼羅條。
(CBETA註:原書本條目只有「九會曼陀羅」,然而「九會曼荼羅」亦為常見,故另行新增「九會曼荼羅」條目。)
五十六億七千萬歲
(名數)釋迦佛入滅至彌勒佛出世之年數也。菩薩處胎經二曰:「彌勒當知,汝復受記:五十六億七千萬歲於此樹王下成無上等正覺。我以右脅生,汝彌勒從頂生。如我壽百歲,彌勒壽八萬四千歲。我國土土,汝國土金。我國土苦,汝國土樂。」
五存七欠
(術語)我國淨土門所依之佛說無量壽經,有十二代之譯:第一譯,無量壽經,二卷,後漢安清譯。已亡。第二譯,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四卷,或二卷,後漢支婁迦讖譯。第三譯,佛說阿彌陀經,二卷,內題曰佛說諸佛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坊本之表題曰大阿彌陀經。第四譯,佛說無量壽經,二卷,曹魏康僧鎧譯。第五譯,無量清淨平等覺經。二卷,曹魏帛延譯。已亡。第六譯,無量壽經,二卷,西晉竺曇摩羅譯。已亡。第七譯,無量壽至真等正覺經,一卷,東晉竺法力譯。已亡。第八譯,新無量壽經,二卷,劉宋佛陀跋多羅譯。已亡。第九譯,新無量壽經,二卷,劉宋寶雲譯。已亡。第十譯,新無量壽經,二卷,劉宋曇摩蜜多譯。已亡。第十一譯,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或三卷,唐菩提流支譯。大寶積經第五會,即彼經十七十八之兩卷。第十二譯,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三卷,趙宋法賢譯。此中第二,第三,第四,第十一,第十二之五譯存,餘皆亡。五譯中為正本而讀誦講敷者。僧鎧譯之無量壽經也。見真宗教典志一。
五相成身
(術語)五相具備,成就本尊身之觀行也。又作五相成身觀,五轉成身,五法成身。一通達菩提心,二修菩提心,三成金剛心,四證金剛身,五佛身圓滿。成此五相之觀而顯得金剛界之佛身也。金剛頂大教王經一說一切義成就菩薩(悉多太子),蒙諸佛警覺開示而修證五相之軌則。十八會指歸曰:「毘慮遮那佛受用身,以五相現成等正覺。五相者,所謂通達本心、修菩提心、成金剛心、證金剛身、佛身圓滿,此則五智通達。」菩提心論曰:「一是通達心、二是菩提心、三金剛心、四金剛身、五是證得無上菩提獲金剛堅固身也。然此五相具備方成本尊身也。」一、通達菩提心者,初心行者,蒙阿闍梨之開示,始觀吾質多心(第六識之緣慮心),為圓明之月輪,其徑僅一肘量。月輪之圓明者,表本有之菩提心自性清淨也。是始通入性德之菩提心,故名通達菩提心。行者依此觀,漸拂無明妄想之念。金剛界儀軌說通達菩提心之文曰:「諸佛同音言:汝當觀自心,久住諦觀察,不見自心相。禮佛足白言:最勝尊,我不見自心,此心為何相?諸佛咸告言:心相難測量,授與心真言,即誦徹心明,觀心如月輪,若在輕霧中。如是諦觀察。」二、修菩提心者,更觀菩提心之月輪之位也。是於性德之菩提心發修法之菩提心,故名修菩提心。此有廣歛二觀:廣者,漸廣月輪,使之周徧無邊;歛者,漸歛之而為一肘量。如是數數廣歛也。三、成金剛心者,欲加持此菩提心,使能堅固,猶如金剛,而於心月輪觀五股金剛之位也。四、證金剛身者,其觀全成就而為自身三昧耶身之位也。五、佛心圓滿者,自己五股金剛之三昧耶身變而為大日如來,其眷屬圍繞,而坐於其中央之位也。此五相成身云者,謂五相之觀成,即成就佛身之義也。為此五相成身觀,用阿彌陀之妙觀察智定。三摩地儀軌云:行者欲入金剛定,先住妙觀察智定。定慧二羽仰相叉,進禪力智各相柱。以此妙觀印修三摩地,即得如來之不動智。問何故以是定為妙觀察智之定?答曰:觀諸法之性相及自相共相,而不斷說法之疑者,妙觀察智之妙用也。今觀諸法之如幻等觀自心界之理,故為妙觀察智。且無識心三昧五相成身,皆用彌陀之定印,故以之為妙觀察智也。又守護國經說菩提心所說第五之一相成身;心地觀經說第一、第二、第三之三相成身;攝真實經說十相成身。又日本智證立八相成身。
八相成道圖畫
(圖像)有部毘奈耶雜事三十八曰:「爾時世尊纔涅槃後,大地震動,時大迦攝波作是念:此未生怨王,勝身之子,信根初發,彼若聞佛入涅槃者,必嘔熱血而死,我今宜設方便。作是念已,即命城中行雨大臣,仁今知不,佛已涅槃,未生怨王信根初發,彼若聞佛入涅槃者,必嘔熱血而死。我今宜可豫設方便,即依次第而為陳說。仁今疾可詣一園中,於妙堂殿如法圖畫佛本因緣。菩薩昔在覩史天宮,將欲下生,觀其五事,託生母胎。既誕之後,踰城出家,苦行六年,坐金剛座菩提樹下成等正覺。(中略)於諸方國,在處化生,利益既周,將趣圓寂,遂至拘尸那城娑羅雙樹,北首而臥入大涅槃。如來一代所有化迹,既圖畫已,白王觀其圖畫。(中略)行雨大臣一如尊者所教之事,次第作已。(中略)王至園所,見彼堂中圖畫新異,始從誕生,乃至倚臥雙林。王問臣曰:豈可世尊入涅槃耶?是時行雨默然無對。王見是已,知佛涅槃,即便號咷悶絕,宛轉於地。」是為圓通八相成道之濫觴,世之為涅槃像者,基因於此。
凡夫
(術語)梵語波羅,舊曰凡夫,新曰異生。對聖者之稱。謂無些少之斷惑證理者。凡者常也。又,非一也,凡常而遮類多,故云凡夫。梵網經上曰:「我已百阿僧祇劫,修行心地,以之為因,初捨凡夫,成等正覺,號為盧舍那。」法華經曰:「凡夫淺識,深著五欲。」大威德陀羅尼經曰:「於生死迷惑流轉,住不正道,故名凡夫。」佛性論曰:「凡夫以身見為性。」止觀一曰:「凡者常也,亦非一也,席品多故。」大日經疏一曰:「凡夫者,正譯應云異生。」
十四等
(名數)善財童子於普賢菩薩所得十四等,是童子之入法界也。一普賢之圓因等,二諸佛之果滿等,三剎等,四行等,五等正覺等,六神通等,七法輪等,八辯才等,九言辭等,十音聲等,十一力無畏等,十二佛所住等,十三大慈悲等,十四不可思議之解脫自在等。出唐華嚴經八十。
十種神通
(名數)一、出生念宿命方便智通。此智通為出生知過去際之方便者。是宿命通也。二、出生無礙天耳智通。此智通為出生聞十方音聲無礙天耳之方便者。是天耳通也。三、出生知一切眾生不可思議心心數法方便智通。此智通為出生知一切不可思議心心所法之方便者。是他心通也。四、出生無礙天眼觀察眾生方便智通。此智通為出生以無礙天眼觀察眾生之方便者。是天眼通也。五、出生不可思議自在神力示現眾生方便智通。此智通為出生以不可思議自在神力對眾生示現之方便者。六、出生一身示現不可思議世界方便智通力。此智通為出生一身示現不可思議世界之方便者。七、出生於一念中往詣不可說世界方便智通。此智通為出生一念中往詣不可說之佛剎之方便者。八、出生不可思議莊嚴具,莊嚴一切世界方便智通力。此智通為出生以不可思議莊嚴具。莊嚴一切世界之方便者。九、出生不可說化身示現眾生方便智通。此智通為出生對於眾生示現不可說之化身之方便者。已上五者乃神足通也。十、出生不可說世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可思議示現眾生方便智通。此智通為出生對於眾生在不可說之世界示現不可思議等正覺之方便者。是漏盡通也。見晉華嚴三十八、探玄記十七。又法華玄義六之一以華嚴之十種變化為十通。見變化條。
十種自在
(名數)一命自在,菩薩得長壽慧命,經無量阿僧祇劫住持世間,無有障礙也。二心自在,菩薩智慧方便,調伏自心,能入無量之大三昧,遊戲神通,而無障礙也。三資具自在,菩薩能以無量珍寶種種資具嚴飾一切世界,清淨無礙也。四業自在,菩薩隨諸業,應時示現,受諸果報,無障礙也。五受生自在,菩薩隨其心念能於諸世界中,示現受生,無障無礙也。六解自在,菩薩勝解成就,能示現種種色身,演說妙法無障無礙也。七願自在,菩薩隨願欲,於諸剎中應時出現,成等正覺,無障無礙也。八神力自在,菩薩神通廣大,威力難量,於世界中示現變化,無障無礙也。九法自在,菩薩得大辯才,於諸法中廣演說無邊法門,無障無礙也。十智自在,菩薩智慧具足,於一念中能現如來之十力無畏。成等正覺內無障無礙也。見華嚴經三十八。又,此十自在名為十明。以十自在之作用明了故也。故別譯之本業瓔珞經中為十明。
(名數)見自在條。
南方無垢世界
(界名)龍女成佛之淨土名也。法華經提婆品曰:「當時眾會,皆見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四意趣
(名數)佛之說法,有四意四秘,可以解決一切之所說。說別有言外之意趣者,名四意趣。依此四意趣,可決一切之佛意云。玄奘譯攝論釋五謂復有四意趣四種秘密,一切佛言應隨決了。四意趣者,一平等意趣,如說我昔曾於彼時名毘婆尸佛,非昔時毘婆尸佛即今釋迦佛,但諸佛所證法平等,故說我即彼,彼即我,是名平等意趣。二別時意趣,如說稱多寶如來名,便可決定等正覺,稱阿彌陀名,便可往生極樂,是為勸懈意者,就別時利益說之,非言今直得之。猶如依一錢而說得百錢。是就別時說,故名別時意趣。三別義意趣,言說與意義不同。如說奉事幾許恒河沙之佛而解了大乘法,解了大乘法之義理,原非難事,凡夫能思惟,即能之,不須遭恒沙之佛。惟證得大乘之實理,非容易事,地上之菩薩,始能之,今言事恒沙諸佛解了大乘法者,其言相雖似只解大乘之教義,然其意思在證得大乘之實理。如是言說與意義各別,名為別義意趣。四補特伽羅Pudgala意樂意趣,補特伽羅,譯言眾生或有情。隨眾生之樂意,而種種說法也。先對一眾生讚嘆布施,見其人已樂欲布施,更毀訾布施。持戒等亦如是。是於一法毀讚相違者,初為除其人慳吝之心,故讚布施,後為更勸無漏之勝法,故毀之也。是皆隨眾生之意樂而說,故名眾生意樂意趣。佛陀扇多譯攝大乘論上曰:「四種意趣:一者法同意趣,二者時節意趣,三者義中間意趣,四者順眾生心意趣。」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六曰:「復以有四意:一平等意,二別時意,三別義意,四眾生樂欲意。」
四等
(術語)慈(Maitrī)悲(Karuṇā)喜(Muditā)舍(Upekṣā)之四無量心也。從所緣之境,而謂為無量,從能起之心,而謂為等。以於平等起此心故也。增一阿含經序品曰:「迦葉端思行四等。」大乘義章十一末曰:「經中名此以為無量,亦云四等。緣於無量諸眾生起,故名無量。等緣一切,故復名等。」大部補注六曰:「四等,慈悲喜捨名四無量。華嚴經中亦名四等,四等從心,無量從境。」增一阿含經二十一曰:「有四等心,云何為四?慈悲喜護。」
又一字等,三世諸佛,等稱為佛也。二語等,三世諸佛,等以六十四種之梵音演說也。三法等,三世佛,等得三十七之菩提分法也。四身等,三世諸佛,等有法報化之三身也。以此四等而顯佛佛道同也。楞伽經三曰:「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我爾時作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云何四等?謂字等、語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
又一諸法等,諸法本來真如平等也。二發心等,所依之理性平等,故能發之心亦平等也。三道等,發心平等,故所行之道亦平等也。四慈悲等,所行之道平等,故所等之道所垂之慈悲亦平等也。往生論注上曰:「平等是諸法體性,以諸法平等故發心等,發心等故道等,道等故大慈悲等。」
大空三昧
(術語)三重三昧之異名。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也。見三三昧條。大日經疏六曰:「空與不空畢竟無相而具一切相故,名大空三昧。」
又稱百光偏照真言之
暗字,演密鈔四曰:「行者止此十六位時,以十緣生方便證得暗字大空三昧,即是解了金剛項十六菩薩生,成等正覺也。」
又云正覺三昧,以
弩字為種子。大日如來之三摩地也。大疏四曰:「弩者大空三昧,如來住此大空三昧,無行無到,亦無去來,而能如其心量隨緣應現,故云等隨也。」
奇光如來
(佛名)小乘經所顯釋尊以外之唯一現在佛,過東方七恒河沙之佛土所出現者。增一阿含經二十九曰:「目連禮世尊足,即於如來前沒不現,往詣東方七恒河沙佛土,有佛名奇光如來,至真等正覺,出現彼土。」
如來應供等正覺
(術語)又云如來應正徧智。佛之三號也。如來即如來,應者應供,正徧智者等正覺也。舉佛號者,或以一號,或以三號,或以十號。但三號者十號中之前三號也。往生論註下曰:「諸佛如來德有無量,德無量故。德號亦無量,若欲具談,筆紙不能載也。是以諸經或舉十名或騰三號,蓋存至宗而已,豈此盡耶?」
如來應正[彳*扁]知
(術語)又謂之如來應供等正覺。佛之三號也。往生論註下曰:「所言三號即是如來應正徧知也。」見十號條。
如來應正遍知
(術語)又謂之如來應供等正覺。佛之三號也。往生論註下曰:「所言三號即是如來應正徧知也。」見十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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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耨音奴篤反藐字依梵音應作彌略反阿此云無也耨多羅此云上也三云正也藐等也又三正也菩提覺也總云無上正等正覺也耨字經中多作耨字此音奴構反正與梵音扶同然僧徒皆用入聲字宜作耨奴沃反亦得名健行定名經中自釋云一切事畢竟堅固也
三菩提
阿耨已下合云無上正等正覺也末伽云道菩提云覺也
[佛光阿含藏]
等覺
即「正覺」。
等覺(samasama sambodhī)(巴),謂諸佛的覺悟平等一如。「等覺」,宋、元、明三本均作「等正覺」。
三耶三佛
三耶三佛(samyaksambuddha)(梵),正徧覺,如來十號之一。
三耶三佛(sammā-sambuddha)(巴),又作等正覺。
三耶三佛(sammā-sambuddha)(巴),即三藐三菩提,為正遍知、正等覺之意。
三耶三佛(sammā-sambuddha)(巴),又作三藐三佛陀,譯為正遍知、正等覺,佛十號之一。
三耶三佛(sammā-sambuddha)(巴),譯為正等覺,佛十號之一。
三藐三佛陀
三藐三佛陀(sammāsambuddha)(巴)、(samyaksambuddha)(梵),即「正等正覺者」。
即正等覺者、佛。
鉢多
鉢多(assattha)(巴),釋迦牟尼佛在此樹下成無上正等正覺,故稱之為菩提樹(bodhi-rukkha)(巴),又作覺樹。
我初學道時年二十九,……更不見沙門、婆羅門
「我初學道時年二十九,……更不見沙門、婆羅門。」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六○)作:「我年二十九,出家求善道;須跋!我成佛,今已五十年。戒定慧行,獨處而思惟;今說法之要,此外無沙門。」佛壽八十,說法四十五年,二十九歲出家,出家經六年修道成無上正等正覺,出家後,初五年參訪外道。本經文「三十五年在外道中學」,擬作「五年在外道中學。」
多聞聖弟子……是謂第三斷支
巴利本(M. vol. 2, p. 128)作:比丘有信,信如來之正覺:即如彼世尊是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為第一斷支〕。少病、少惱,具有能消化之消化器官,不太冷不過熱中庸地堪於精勤〔為第二斷支〕。對於師長或知者或同梵行者,不諂不詐,如實地表示自己〔為第三斷支〕。
三會
在人壽八萬四千歲時,彌勒菩薩出世,於龍華樹下成道,證等正覺,三會說法,度人無數,皆為釋尊之遺教弟子,名為慈氏弟子,參閱增一阿含十不善品第四三○經(佛光四‧一六四一)。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最高的佛果,乃無限的、完全的、正確的覺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最高的佛果,乃無限的、完全的、正確的覺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即無上正等正覺。
為梵語 anuttara-samyak-sajbodhi 之音譯,巴利語為 anuttara-sammā-sambodhi。又作無上正遍知、無上等正覺,為佛之無上覺智。
十駱駝之力,不如一凡象力;……復不如一如來父母遺體之力
佛說力士移山經(大二‧八五八中)作:「凡牛之力百當水牛力一,水牛力百當青牛力一,……竹牛力百當草象力一,草象力百當凡象力一,凡象力百當黑象力一,黑象力百當白象力一,白象力百當龍力一,……無央數不如如來至真等正覺乳哺之力。」
寶藏如來
依本經前文:「是時,燈光佛知梵志心中所念,即告知曰:『汝速還起,將來之世當成作佛,號釋迦文如來、至真、等正覺。』」擬作「燈光如來」。
奇光如來
又作光明王如來。「詣東方七恆河沙佛土。有佛名奇光如來、至真、等正覺,出現彼土」,大寶積經卷第十密爲金剛力士會(大一一‧五六下)作:「過九十九江河沙等諸佛國土,有佛世界名光明幡,又其土佛名光明王如來、至真、等正覺,今現在說法。……其光明幡佛土有大光明,佛身長四十里,諸菩薩身長二十里,其諸菩薩所食器,其高一里。」
[阿含辭典(莊春江)]
應
1.應該,如「於色不應病苦生」。2.阿羅漢的義譯,意為「值得供養者」,如「如來、應、等正覺」,亦為三藐三佛陀的十號(十種稱號)之一。
如來
tathāgata,另譯為「如去」,音譯為「多薩阿竭、多陀阿伽度」,1.諸佛證同一真理而成佛(來);指佛陀,如「如來、應、等正覺……」,為三藐三佛陀的十號(十種稱號)之一。2.在「我見」下以生死流轉中有實體來來去去;指生死流轉的主體,如「如來死後有」(死後如來存在)、「異色有如來耶」。
菩薩
「菩提薩埵」(bodhisatta)的簡稱,為音譯,義譯為求「成佛」的眾生(有情),「菩薩」一詞的出現,約在西元前二世紀左右,初期專指「三藐三佛陀」(sammāsambuddha,另譯為「等正覺者;遍正覺者;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過去生修學時。
一補處
菩薩之最高果位者,下一生就能成佛(成就正等正覺者),另作「一生補處」。
五斷支
五個能保持奮力(精勤)的因素,1.信如來是等正覺者,2.消化正常而少病無病,3.正直不阿不欺不詐,4.對斷惡生善活力充沛(勤),5.有觀生滅無常的智慧。「斷支」,南傳作「勤奮支」(padhāniyaṅgān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努力要素」(factors of striving)。
一生補處
菩薩之最高果位者,下一生就能成佛(成就正等正覺者)。
所知所見
全句為「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另譯作「世尊知見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世尊有知有見如來、無所著、等正覺」(MA),南傳作「有知、有見的世尊、阿羅漢、遍正覺者」(bhagavatā jānatā passatā arahatā sammāsambuddhen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知道與看見的幸福者、阿羅漢、已純然無瑕的開化者」(the Blessed One, the Arahant, the Perfectly Enlightened One, who knows and sees)。
三藐三佛陀
為「sammāsambuddha」的音譯,另譯為「等正覺者;遍正覺者;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三耶三佛」,簡為「三佛」,義譯為「完全的;圓滿的解脫者」、「正等覺者」、「遍正覺者」、「等正覺者」,為無師自悟證得解脫,而又具足十力能說法廣教化眾生者,常略稱為「佛」、「佛陀」。
[佛光大辭典]
十大願
十種大願。又作十願。(一)指普賢之十大願。(參閱「普賢」5000)
(二)初地菩薩所發之十大願,據菩薩地持經住品載,即:(一)供養願,常願以清淨心供養諸佛。(二)受持願,願受持諸佛之教、行、證法而毋失。(三)轉法輪願,願勸請一切諸佛轉法輪。(四)修行願,願以菩薩所修諸行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增上。(五)成熟願,願知一切所化眾生之差別,隨其所知教化,令生信入三乘道。(六)承事願,願知眾生所居一切世界之淨穢差別。(七)淨土願,願求諸佛淨土,攝取眾生。(八)不離願,願與一切菩薩同智慧心、功德行。(九)利益願,願身口意業益物而不空。(十)正覺願,願成無上菩提,以菩提道利益眾生。此十願以真如為體,以初地菩薩見真如故,能成立之。又新華嚴經明法品亦舉十種清淨願,華嚴經疏卷二十謂十種清淨願與前揭十願含義相同,惟順序略異。〔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大乘義章卷十四〕
(三)初學菩薩所發二種十願。此十願又稱十種行願,出自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卷上所載之勝義諦品經。第一種十願為:(一)願度一切眾生。(二)遠離一切煩惱。(三)除滅相續習氣。(四)於一切佛法無疑惑處。(五)救除眾生之一切苦聚。(六)願救眾生離三途八難。(七)歸依親侍一切諸佛。(八)願學菩薩之一切戒行。(九)昇於空中示現毛端無量佛事。(十)以大法鼓擊動一切佛剎,眾生聞者隨機速入無餘涅槃。同文另說修行菩薩應有之十願,即:(一)願為眾生盡未來劫住於世間。(二)願我至最後親侍供養一切諸佛。(三)願我令一切眾生住於普賢菩薩行願。(四)願我積集一切戒行功德。(五)願我普修六波羅蜜。(六)願我滿足菩提戒行。(七)願我莊嚴淨一切佛剎。(八)願我生於十方佛剎。(九)願我深求一切佛法能善自開解。(十)於諸佛剎成等正覺。上述之十願皆為普善願。 p372
十勝行
十種殊勝之行。(一)十地菩薩到達大涅槃所修之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參閱「十波羅蜜」451)
(二)遊戲自在菩薩所修之十種勝行。即:(一)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二)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三)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四)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五)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六)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七)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八)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九)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十)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之為十種境界。〔舊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三)得生梵輔天之十種行。即:(一)為供養如來之舍利,建率都婆(塔)。(二)為供養四方僧,造寺、施園及以四事供養。(三)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四)於有情普修四無量。(五)為救母命而捨自身命。(六)為救父命而捨自身命。(七)為救如來命而捨自身命。(八)於正法中出家。(九)教他人出家。(十)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由此十行得生梵輔天,四十中劫間受快樂,故稱勝行。〔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p467
十種不思議法
(一)指佛有十種不可思議法。乃出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七如來不思議品第四之一(大一一‧七九五上):「爾時佛告舍利子言:『信心住菩薩於佛如來應供正等正覺十種不思議法中,信解清淨,超越分別,離諸疑悔,後復生起身喜心喜適悅之相,發希有想。』」即:(一)最勝身相不可思議,(二)妙好音聲不可思議,(三)最上大智不可思議,(四)微妙光明不可思議,(五)圓滿戒定不可思議,(六)廣大神足不可思議,(七)十種智力不可思議,(八)四無所畏不可思議,(九)大悲之心不可思議,(十)不共佛法不可思議。此經之卷七至卷十六皆敘述十種不思議法。
(二)舊華嚴經卷三十佛不可思議法品中,亦說十種不可思議。即:(一)諸佛剎土不可思議,(二)諸佛淨願不可思議,(三)諸佛種姓不可思議,(四)諸佛出世不可思議,(五)諸佛法身不可思議,(六)諸佛音聲不可思議,(七)諸佛智慧不可思議,(八)諸佛神力自在不可思議,(九)諸佛無礙住不可思議,(十)諸佛解脫不可思議。 p484
十種化不失時
謂佛應眾生之機而有十種不失時宜之教化。即:(一)成等正覺化不失時,指如來出現世間,既成佛道,隨機應感,適彼時緣而起化導。(二)成熟有緣化不失時,指如來了知眾生善根成熟,隨時化度,皆令解脫。(三)授菩薩記化不失時,指如來能知菩薩久修梵行,功業成就者,即授與菩提之記。(四)示現神力化不失時,指如來隨眾生所宜,示現威神之力,令生信樂而得開解。(五)示現佛身化不失時,指如來隨順眾生所宜,而現相好之身,令皆得利益。(六)住於大捨化不失時,指如來修無著行,具大捨心,隨緣化利一切眾生,而不見有能化及所化之想。(七)入諸聚落化不失時,指如來以大悲心,隨緣攝化,徧入城邑聚落,普作饒益。(八)攝諸淨信化不失時,指如來具無礙智,能知眾生清淨心,隨緣攝化。(九)調惡眾生化不失時,指如來以大威神力,調伏暴惡眾生,令捨惡遷善,不失時宜。(十)現佛神通化不失時,指如來以不思議力示現神通,於一念中饒益一切眾生,不失時宜。〔新華嚴經卷四十六〕 p485
千手經
即記載關於千手觀音之經典,共有四本。即:
(一)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全一卷。唐代伽梵達摩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手千眼大悲心經、千手陀羅尼經、千手觀音大悲心陀羅尼經、大悲總持經、千手經。內容述說因由、發願、十五善生、不受十五惡死等之功德、千手陀羅尼、受持之功德、咒詛法、四十二手各各之功德,日光月光二菩薩擁護之咒等。又於卷首附加御製序。一般稱為千手經者,即指此經。
(二)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全一卷。唐代不空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手觀音大悲心陀羅尼、大悲心陀羅尼經。內容乃擷取伽梵達摩所譯千手經之精華,從發願以下之陀羅尼、四十二手各各之功德等,皆一一擷取之,另加上四十二手之圖與真言。此經為前述千手經之異譯。
(三)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全一卷。唐代菩提流志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手觀音姥陀羅尼身經、千手經。內容初述姥陀羅尼與功德,次述總攝身、總持陀羅尼、諸佛三昧等之十二印明,又述千手觀音畫壇法與咒詛法,後述辯才、成等正覺、神變自在、請千眼觀音王心印咒等之十三印明。
(四)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凡二卷。唐代智通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眼觀音陀羅尼神咒經。內容述說千手觀音之印咒法及壇法等。此經為前述菩提流志譯本之異譯。此二譯本所載之二十五種印咒法大同小異,然大身咒及曼荼羅壇法則互有差異。本經之梵本,係於唐貞觀年中,北印度僧所奉進者。 p733
不動法
(一)密教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息災增益所修之祈禱法。即依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而修,除十八道行法外,並加修十九種相觀、十四根本契印、十九布字觀等。十九種相觀,即:(一)觀本尊為大日如來之化身,成為如來之使者,執作諸務。(二)觀真言阿、路、唅、[牟*合]四字,表如來之四祕密,三世諸佛由此應現三身,成等正覺。(三)觀常住火生三昧,焚燒一切障垢。(四)觀示現童子形,上承佛敕,侍奉行者,下化眾生,攝持雜類者。(五)觀頂有七莎髻,表七覺分。(六)觀頭左垂一辮髮,表慈悲。(七)觀額有水波皺紋,表憂念六道。(八)觀斜閉左目,表遮掩左道,令入一乘。(九)觀下齒囓咬上唇,露牙,以慈力怖魔。(十)觀口緘閉,滅戲論之語。(十一)觀右手執劍,殺害三毒之惑。(十二)觀左手持索,繫縛不降伏者。(十三)觀喫行者之殘食,表噉食眾生未來之無明習氣。(十四)觀坐大盤石,表鎮攝眾生之重障,令成淨菩提心。(十五)觀色醜青黑,示調伏之相。(十六)觀奮迅怒念,示威猛之相。(十七)觀遍身有迦樓羅炎,表智火之金翅鳥能噉食惡毒有情之龍子。(十八)觀變為俱利迦羅龍王,表智劍能摧滅三毒惡龍。(十九)觀變為矜羯羅、制吒迦二童子,表順正,不順不正。
十四根本印,即觀本尊有根本祕密印(獨杵印)、寶山印、頭密印、眼密印、口密印、心密印、加持印、師子奮迅印、火焰印、火輪印、商佉印、渴誐印、羂索印、三股金剛印等十四種根本印。
十九布字觀,即觀十九種真言布置於行者之支分,以自身成聖尊。即安置頂相真言「曩莫薩嚩怛他孽帝毘藥薩嚩目契毘藥薩嚩他唵阿左攞贊拏欠」於頂上、「歸命企孕」於頭上、「歸命棄」於頭左、「歸命憾」於額、「歸命呬」於兩耳、「歸命怛囉吒」於左右兩眼、「歸命吽」於鼻、「歸命護」於口、「歸命憾」於舌端、「歸命莽」於兩肩、「歸命[牟*合]」於喉、「歸命瞻」於兩乳、「歸命滿」於心、「歸命咤暗」於兩脅、「歸命咤唵」於腰、「歸命咤」於兩髀、「歸命郝」於兩[月*坒]、「歸命憾」於兩膝、「歸命憾」於兩足,以此觀想行者之身成就本尊之各種瑞相,與本尊一體無二。
又依不動使者陀羅尼祕密法,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安鎮家宅所修之法,稱為不動安宅法、不動安鎮法、不動鎮宅法。
(二)六種阿羅漢之一,九無學之一。指得阿羅漢果中最利根之種性,而不為煩惱所退動者。(參閱「不動法阿羅漢」990) p989
五存七缺
淨土門之正依經典為無量壽經,其十二種譯本之中,有五種尚存,七種已缺,稱為五存七缺。所存之五種,為無量清淨平等覺經二卷(後漢支婁迦讖譯)、阿彌陀經二卷(吳‧支謙譯)、無量壽經二卷(曹魏康僧鎧譯)、大寶積經無量壽如來會二卷(唐代菩提流志譯)、大乘無量壽莊嚴經三卷(宋代法賢譯)。所缺之七種為無量壽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無量清淨平等覺經二卷(曹魏白延譯)、無量壽經二卷(西晉竺法護譯)、無量壽至真等正覺經一卷(東晉竺法力譯)、新無量壽經二卷(劉宋佛陀跋陀羅譯)、新無量壽經二卷(劉宋寶雲譯)、新無量壽經二卷(劉宋曇摩密多譯)。 p1077
五種不翻
梵語譯成漢語時,有五種情形不予意譯,而保留其原音(音譯)。即:(一)為祕密之故,例如經中諸陀羅尼,係佛之祕密語,微妙深隱,不可思議,故不以義譯之。(二)多種含義,例如薄伽梵一詞,兼具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等六意,故不可任擇其一而譯。(三)此方所無之故,如閻浮樹產於印度等地,為我國所無,故保留原音。(四)順古之故,例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意指無上正等正覺,然自東漢以降,歷代譯經家皆以音譯之,故保留前人規式。(五)為存尊重之心,故如般若、釋迦牟尼、菩提薩埵等,一概不譯為智慧、能仁、道心眾生等;此乃因前者能令人生尊重之念,後者則易招致等閒視之而輕賤。此一五種不翻之義例乃唐代玄奘大師所倡言,頗為後世譯經者所法式。〔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翻譯名義集序〕(參閱「譯經」6806) p1177
五種甚深
甚深,指如來所證之真如理智境界。法華經論以此五法深妙難解,非聲聞、緣覺之所能知,故稱五種甚深。即:(一)義甚深,謂如來所證之種智性義,微妙不可思議。(二)實體甚深,謂如來所證之實相理體,不空不有,非如非異,不可思議。(三)內證甚深,謂如來所證所得之一切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不可思議。(四)依止甚深,謂如來所證之真如法體,徧一切處,無染無淨,不變不遷;於一切法不即不離,不可思議。(五)無上甚深,謂如來所證之無上正等正覺,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思議。 p1182
加句
指真言(咒)上下所增加之語句。隨修法之種類,所加之句各有不同。例如修息災法時,所誦之真言,最初加「唵」(oj),最末加「莎訶」(svāhā),或入「扇底迦」(śāntika)之句;修調伏法時,以「[合*牛]」(hūj)為始,最終加「[合*牛]」(hūj)、「發吒」(phat)。大日經卷二具緣品(大一八‧九下):「等正覺真言,言名成立相。(中略)有增加法句,本名行相應。」〔大日經疏卷七、不思議疏卷下〕 p1570
四恩
四種恩惠之意。(一)指母恩、父恩、如來恩、說法法師恩。據正法念處經卷六十一之說,父母有生身、長養之恩,故其恩難報;如來應等正覺乃三界中最殊勝,為度脫生死之無上大師,故其恩難報;說法法師以說法之力,令憍慢者得調伏,故其恩難報。〔法苑珠林卷五十〕
(二)指父母恩、眾生恩、國王恩、三寶恩。依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之解說:(一)父母恩,指父有慈恩,母有悲恩。其中,母更有十德:(1)大地,所依之母胎。(2)能生,經萬苦而生產。(3)能正,調理五根。(4)養育。(5)智者。(6)莊嚴。(7)安隱。(8)教授。(9)教誡。(10)與業,咐囑家業。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則謂,父母為三界中最勝之福因。(二)眾生恩,係因一切眾生無始以來轉經百千劫,而於多生之中互為父母,故亦有恩。(三)國王恩,指國王統領山河大地,若失正治,則人無所依,若施以正化,則八大恐怖不入其國。以是因緣,得以成就能照、莊嚴、與樂、伏怨、離怖、任賢、法本、持世間、業主、人主等十德。(四)三寶恩,即佛、法、僧三寶之不思議之恩。佛寶具足無上大功德田、無上大恩德、無足二足及多足眾生中之尊、如優曇花之千載難遇、於三千大千世界獨一出現、圓滿世間及出世間之功德並為一切義所依等六種微妙功德,依之常能利樂一切眾生,故稱佛寶不思議之恩。法寶有四種,即:(1)教法,能破無明、煩惱、業障等一切無漏之聲、名、句、文等。(2)理法,論有、無之諸法。(3)行法,戒、定、慧之行。(4)果法,有為、無為之果。此四種法寶能引導眾生出離生死海而達彼岸。三世諸佛皆依「法」修行,斷一切障,得成菩提,盡未來際以利益眾生,故未得解脫之眾生更應深敬法寶,故稱法寶不思議之恩。僧寶有三類,即:(1)菩薩僧。(2)聲聞僧。(3)凡夫僧,成就別解脫戒,並具足一切正見,能廣為大眾開示聖道者。此三類僧寶亦稱真福僧。此外,尚有一類稱福田僧,即於佛之舍利、形像,及佛所制之戒,深生敬信,且能令自他皆無邪見,更能宣揚正法,讚歎一乘;又深信因果,常發善願;隨時悔過犯、除業障者。以上四類僧寶皆恆利有情,心無暫捨,故稱僧寶不思議之恩。上述所論之四恩,皆通於世間及出世間。〔教乘法數卷十三、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卷七、四恩孝順鈔〕(參閱「恩」4106)
(三)指師長恩、父母恩、國王恩、施主恩。〔智覺禪師自行錄、釋氏要覽卷中〕
(四)指天下恩、國王恩、師尊恩、父母恩。〔大藏法數卷二十三〕 p1747
四塔
又作四大塔。即於四個佛蹟處所建立之塔。在印度,為巡禮者所必至之處。(一)指佛生處塔、道場塔、轉法輪塔、般涅槃塔。此四塔係於釋尊一代之聖蹟中所建立之塔,故又稱人間四塔、人中四塔。據觀虛空藏菩薩經、有部目得迦卷十、經律異相卷六等所舉,四塔即指迦毘羅衛國藍毘尼園之生處塔、摩竭陀國伽耶城菩提樹下之成道塔、波羅奈國鹿野苑之轉法輪塔、拘尸那國跋提河邊之般涅槃塔。此外,八大靈塔名號經將此四塔加上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曲女城、王舍城、廣嚴城等處之四塔,稱為八大靈塔。〔阿育王經卷七、有部百一羯磨卷十〕
(二)指佛髮塔、佛衣塔、佛鉢塔、佛牙塔。此四塔係位於忉利天上之塔,故又稱天上四塔、帝釋四塔。據觀虛空藏菩薩經載,四塔依次位於忉利天城東照明園、城南粗澀園、城西歡喜園、城北駕御園中。
然據釋迦如來成道記註卷下、佛本行集經等舉出另一異說,天上四塔即:(一)箭塔,謂佛陀與諸釋種角藝,以箭入土,使水泉迸出,稱為箭井。帝釋遂取其箭,於忉利天建塔供養。(二)髮塔,謂佛陀初出家時自持寶刀落髮而發宏願,誓願斷除眾生煩惱習障,發願已,以髮擲空中,帝釋接向天上建塔供養。(三)鉢塔,謂佛陀將參詣道樹,以成等正覺時,善生、村主二女以鉢盛食供養之,佛陀食已,將鉢擲尼連河中,為帝釋收歸天上建塔供養。(四)佛牙塔,謂佛荼毘時,帝釋持七寶瓶來請佛牙,取佛口舌頷一牙,於天上建塔供養。〔經律異相卷六、法苑珠林卷三十七、諸經要集卷三〕
(三)指於釋尊前世之菩薩行(苦行)處所建立之四塔。即於(一)烏仗那國之割肉貿鴿處,(二)揵馱邏國以眼施人處,(三)呾叉始羅國之以頭施人處,(四)僧訶補羅國之投身餧餓虎處,建立四塔供養之。〔高僧法顯傳、大唐西域記卷二、卷三〕(參閱「巡禮」2872) p1780
布字品
指大日經三十一品中第十七品之名,即將迦、佉等種子布置於自己之四肢五體而成妙觀。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九(卍續三七‧一二○下):「布字品者,布謂安布,字即字門;謂此從迦、佉乃至暗、噁等一一皆是入法界門。字即門故,故曰字門。又字是所布,布是能布,作依主釋。行者將一一字從咽下腭上乃至頂十字處分明安布,心常現前,如是行者,即得名為成等正覺,乃至名為一切智者,故曰布字品也。」 p1900
平等覺
(一)又作平等正覺。指佛之正覺,轉用為佛之別號。蓋佛能覺證諸法平等、無有高下淺深差別之理,而住於身、語、意三業空寂之大覺中,故稱平等覺。持心梵天所問經卷三(大一五‧二二上):「平等覺者,不有所獲,無有言行。(中略)如來曉了一切諸法悉為本淨,自然無本,逮平等覺,以故因號平等正覺。」
(二)為阿彌陀三十七號之一。讚阿彌陀偈(大四七‧四二一上):「蒙光觸者離有無,是故稽首平等覺。」〔往生論註卷上〕 p1917
正遍知
梵語 samyak-sajbuddha,音譯作三藐三佛陀。佛十號之一。又作三耶三佛檀、正遍智、正徧知、正遍覺、正真道、正等覺、正等正覺、正覺等、正等覺者。三藐,正之意;三,遍之意;佛陀,知、覺之意。正遍知,即真正遍知一切法。此外,梵語 samyaksajbodhi,音譯作三藐三菩提,舊譯作正遍知、正遍知道,新譯為正等覺、正等正覺。「菩提」係就法而言,「佛陀」則就人而名;故三藐三菩提宜謂正遍知、正等覺,三藐三佛陀則應指正遍知者、正等覺者。(參閱「十號」480、「正覺」2005、「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3674) p2001
正覺
(一)梵語 samyak-sajbodhi,巴利語 sammā-sambodhi。意指真正之覺悟。又作正解、等覺、等正覺、正等正覺、正等覺、正盡覺。等者,就所證之理而言;盡者,就所斷之惑而言。即無上等正覺、三藐三菩提之略稱。梵語 sambodhi之意譯,音譯三菩提。謂證悟一切諸法之真正覺智,即如來之實智,故成佛又稱「成正覺」。阿彌陀佛在往昔十劫即成就正覺,最初成佛之瞬間即稱為正覺一念。又極樂淨土之蓮花,為依彌陀如來成就正覺所成之花,故稱正覺花。
以上係就正覺之廣義而言。若狹義言之,則特指釋尊於菩提樹下金剛座上覺悟緣起之法,證得解脫。長阿含卷二遊行經(大一‧一五下):「佛昔於鬱鞞羅尼連禪水邊,阿遊波尼俱律樹下,初成正覺。」又於華嚴宗所判之五教中,釋尊之初成正覺,在「小乘教」係指釋迦生身之實成,在「始教」則指八相化身之示現,在「終教」則謂十地行滿之報身,在「頓教」則稱法身之初成,在「圓教」乃意味遍滿因陀羅網無邊世界念念初初之成正覺。〔雜阿含經卷十二、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往生論註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參閱「正遍知」2001、「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3674)
(二)(1091~1157)宋代曹洞宗僧。隰州(山西)人。俗姓李。十一歲出家,十四歲受具足戒,十八歲出遊參學。一日,聞僧誦法華經,至「父母所生眼,悉見三千界」文,瞥然有省。既而聞丹霞子淳之道譽,遂往參禮諮詢,言下釋然,時年二十三。及丹霞退居唐州大乘寺,師亦隨之。宣和二年(1120),遷住大洪寺,亦相隨掌理牋記。翌年,遷首座之職,復於圓通寺照闡提席下任分座。未久,應長蘆寺真歇之請而住寺開法。當時有眾一千七百,見師秉拂提唱,悉皆歎服。留居六年,轉至泗洲普照寺弘法,並承嗣丹霞衣鉢。
建炎元年(1127),移住舒州太平寺,後轉江州之圓通、能仁兩寺。又遊雲居山,參謁圓悟克勤,勤與安定郡王,共請師住持長蘆寺。建炎三年,渡浙江而至明州,禮拜普陀山,過天童山時,郡守懇請住持天童寺。九月,受敕命住持靈隱寺。十月,再還天童。住於天童,前後垂三十年,整備伽藍,嚴飭清規,世稱天童和尚,譽為天童中興之祖。時值北宋末年之亂世,宗風不振,流弊百端;師乃特為舉揚正傳之禪宗宗風,並提倡「坐禪」、「默照」之禪風,世稱之默照禪、宏智禪。紹興二十七年九月示寂,享年六十七。詔諡「宏智禪師」。所著天童百則頌古為元代萬松行秀「從容錄」之依據,另有宏智廣錄九卷、宏智覺禪師語錄四卷、宏智和尚語要一卷等〔續傳燈錄卷十七、五燈會元卷十四、佛祖歷代通載卷三十、大明高僧傳卷五〕 p2005
光明無量願
為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之第十二願。又作得勝光明願、自身光無限願、佛光無限量願、光色願。魏譯無量壽經所載之願文為(大一二‧二六八上):「設我得佛,光明有能限量,下至不照百千億那由他諸佛國者,不取正覺。」唐譯無量壽如來會則載(大一一‧九三下):「若我成佛,光明有限,下至不照億那由他百千及算數佛剎者,不取菩提。」此係阿彌陀佛於因位為法藏菩薩時所發之願,即願於成就正等正覺時,光明無有限量,遍照十方世界之國土。此願與壽命無量願,共成就彌陀報身之果體。〔阿彌陀經、無量壽經義疏卷上〕 p2178
佛
梵語 buddha 之音譯,巴利語同。全稱佛陀、佛馱、休屠、浮陀、浮屠、浮圖、浮頭、沒馱、勃陀、馞陀、步他。意譯覺者、知者、覺。覺悟真理者之意。亦即具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如實知見一切法之性相,成就等正覺之大聖者。乃佛教修行之最高果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者,凡夫無一具足,聲聞、緣覺二乘僅具自覺,菩薩具自覺、覺他,由此更顯示佛之尊貴。對佛證悟之內容,諸經論有種種說法。對佛身、佛土等,各宗派亦各有異說。但大乘則總以「至佛果」為其終極目的。
稱讚佛之功德有種種異名,即如來十號,或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或世尊、世雄(斷世間一切煩惱之雄猛、雄健者)、世眼(世間之引導者)、世英(世間優秀者)、天尊(五天中之最勝第一義天),或大覺世尊(簡稱大覺尊)、覺王(覺皇)、法王、大導師、大聖人、大沙門、大仙(大僊,仙人中之最尊者)、大醫王(如應病與藥之名醫,應心病而說法者)、佛天(五天中之最勝第一義天)、佛日(比喻佛為太陽之語)、兩足尊、二足尊、兩足仙、二足仙(以上四名為二足生類中之最尊者之意。又二足即具足願與行,或福與慧者之意)、天中天(諸天中之最勝者)、人中牛王(比喻佛為牛王之語)、人雄師子(人中之雄者,恰如獸類中之獅子)等種種異名。
佛為能化之人,可教導我人,故稱之為能人;由是阿彌陀佛即稱為安樂能人(安樂世界之能人)。另有以能人為能仁,能仁即釋迦之意譯;故又借釋迦佛之名,遍指一般殊勝之佛。佛所特有之殊勝德性,具足於其身者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此外尚具有十力、四無所畏及十八不共法等殊勝之能力。又,佛有七項殊勝功德超越常人,稱為七勝事,或稱七種最勝、七種無上,即身勝、如法住勝、智勝、具足勝、行處勝、不可思議勝、解脫勝等。佛之定、智、悲均為最勝者,故稱大定、大智、大悲,配於斷德、智德、恩德等三德,合稱為大定智悲。
過去世所出現之佛(過去七佛、燃燈佛等),稱為過去佛或古佛。未來將出現於娑婆世界之佛(彌勒佛),則稱後佛或當來佛。早期,佛係指歷史上之佛,亦即指釋尊而言。其後復產生過去七佛之思想,而後更有未來佛與彌勒佛之產生;今於釋尊與彌勒二佛之間,別有無佛之世。小乘認為現在世不可能二佛並存,至大乘佛教時期隨其世界觀之擴大,認為於一時中有多佛並存。例如,東方有阿閦佛及西方有阿彌陀佛,同時在現在他方世界,復有無數(如恒河沙之數)佛存在,即所謂十方恒沙諸佛。故一般以小乘為一佛說,而大乘為多佛說。
小乘中之大眾部則認為,其他三千大千世界,同時有其他諸佛存在,故主張「一界一佛,多界多佛」之說。有部則主張多界一佛說;此時之「界」,係指三千大千世界而言。此外,三世諸佛指過去莊嚴劫之千佛、現在賢劫之千佛以及未來星宿劫之千佛,合三劫為三千佛;其佛名出於三劫三千佛名經,佛名會即指據此經之說而行之法會。又,入佛道之因緣,稱為佛緣。〔雜阿含經卷十二、卷二十、新華嚴經卷四十二、千佛因緣經、賢劫經卷八歎古品、大般若經卷三六五巧便行品、首楞嚴三昧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二、大智度論卷九、卷二十九〕(參閱「如來」2346、「佛土」2609、「佛身」2629) p2605
佛果
(一)指成佛。又作佛位、佛果位、佛果菩提。佛為萬行之所成,故稱佛果,即能成之萬行為因,而所成之萬德為果。亦即從修行之因到達佛果之位,又指從聲聞、菩薩之位至無上正等正覺之位。證得佛果之因,稱為佛因,即指一切萬行之善根、功德。〔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經卷十五、正法眼藏諸惡莫作〕
(二)(1063~1135)宋代僧。四川崇寧人,俗姓駱。參謁五祖山法演禪師而受其印證。宋徽宗敕賜「佛果禪師」之號。(參閱「克勤」2785) p2637
奇光如來
又稱光明王如來。為出現於阿含經中唯一之他方世界現在佛。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九「六重品」所載,目連承佛陀之旨,往詣東方七恆河沙之佛土,有佛名為奇光如來至真等正覺,出現彼土。
蓋小乘教義僅說過去、未來諸佛,並未承認釋尊以外之現在佛,現在佛之說係大乘教義;增一阿含說有東方奇光如來,異於一般小乘教義,故頗受近代研究大小二乘關係的學者所重視。或有認為出現於東方之奇光如來乃過去尸棄佛之現在化身,而尸棄佛與梵天之間本具密切關係,乃推論大乘之現在多佛說包含了梵天思想。然此經之說不見於南傳巴利文經典;又大寶積經卷十密迹金剛力士會雖有相同說法,謂光明王如來出現西方,但卻無梵天之事。故僅依增一阿含之文,以推斷過去尸棄佛與奇光如來之關係,未可確信。〔大乘佛教史論、馬鳴菩薩論〕 p3137
法會
(一)佛教儀式之一。又作法事、佛事、齋會、法要。乃為講說佛法及供佛施僧等所舉行之集會。即聚集淨食,莊嚴法物,供養諸佛菩薩,或設齋、施食、說法、讚歎佛德。印度古來即盛行此類集會,其種類名目甚多。茲分印度、中國、日本等三方面敘說如下:
(一)印度:十誦律卷五載有紀念佛陀五歲時剪頂髻之般闍婆瑟會(梵 pañca-vārsikamaha)。玄應音義卷十七譯之為般遮于瑟會、五年一大會,意即五年舉行一次之無遮大會。無遮,即不分聖賢、道俗、貴賤、上下,無遮平等行財法二施之法會。大唐西域記卷五羯若鞠闍國條即記載該國五年一度舉行無遮大會。娑婆瑟會(梵 sad-vārsikamaha),則為紀念佛陀六歲時頂髻再立之集會,每六年一會,又稱六歲會。此外,尚有慶祝一般人民剪頂髻之二月會。
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則舉有佛陀誕生、成道、初轉法輪等法會。佛生日大會又稱灌佛會(一般稱浴佛節,星馬一帶稱衛塞節),為紀念佛陀誕生之集會。菩提大會,即成道會,乃慶讚佛陀於菩提樹下金剛座上,成就正等正覺之會。轉法輪大會,為紀念佛陀於鹿野苑對五比丘說法初轉法輪之會。另有供養佛陀弟子羅睺羅、阿難等之羅睺羅大會、阿難大會。據高僧法顯傳摩頭羅國條載,在印度,從羅睺羅、阿難、文殊、觀音,乃至經、律、論三藏及般若波羅蜜等,均設有諸種供養法會。因布施乃祈福之要道,故帝王、富豪長者,每向廣大群眾行施捨大會。
(二)中國:後漢時即有皇帝行齋會之事。歷代三寶紀卷四載,光和三年(180),後漢靈帝於洛陽佛塔寺飯諸沙門,懸繒燒香,散花燃燈。或設會討論佛義、講經等,以達祈福增慧之目的。齋請僧侶之法會稱為千僧會、萬僧會。南朝梁武帝中大通元年(529),於同泰寺設救苦齋;中大通五年,又於同泰寺設無遮大會,帝親自講金字般若經。此外,行於我國之法會尚有水陸會,即設齋食供養水陸有情之法會;梁武帝時,始行於金山寺。放生會,乃由他處買進受捕之魚鳥牲畜,於三寶前為其說法,授三皈五戒,再放之於山野沼澤、泉池河水,此即放生會。華嚴會,乃講讚華嚴經之法會。盂蘭盆會,即於每年七月十五日,以百種物供養佛法僧三寶,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獅子會,九月重陽,諸僧皆坐獅子座,作法事講說。此外,據荊楚歲時記龍華會條載,四月八日諸寺各設齋,以五香水浴佛,以為彌勒下生之徵,稱為龍華會。
又依敕修百丈清規、幻住清規等所制,禪宗例年應修之法會如下:慶祝聖壽萬歲之祝聖會,紀念佛陀誕生或成道等之佛降誕會、成道會、涅槃會,帝王忌日所修之國忌會,祈求晴雨之祈禱會,祈安居如意之楞嚴會,祈禾苗生長之青苗會。其他尚有觀音菩薩聖誕會、達摩忌會、百丈忌會、開山歷代祖忌會等。
目前一般較常舉行之法會為光明燈會、報恩會、金剛禪坐會、婦女法座會、念佛會、消災會、福壽會等。此類法會大多於農曆初一、十五舉行;其進行程序,先由僧眾諷誦經典,信徒隨眾禮拜,再由有德師僧開示佛法,其後並於寺院中用齋。又有傳授三壇大戒之法會,每年由各寺院輪流承辦。此法會之目的在使有志於深入經藏,或從事弘法利生之佛子,經三師七證為授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等三大戒,俾使成為正式之出家人。戒期由一個月至五十天。另有祈求國泰民安之仁王護國法會(由中國佛教會舉辦)、紀念先總統 蔣公逝世紀念法會。
從農曆元月至十二月,正式之佛教法會如下:元月一日彌勒佛聖誕法會、元月九日供佛齋天法會、二月十九日觀音菩薩聖誕法會、四月八日佛陀聖誕法會、六月十九日觀音菩薩成道紀念法會、七月十五日盂蘭盆會、供僧會、七月二十九日地藏菩薩聖誕法會、九月十九日觀音菩薩出家紀念法會、九月二十九日藥師佛聖誕法會、十一月十七日阿彌陀佛聖誕法會(舉辦彌陀佛七)、十二月八日佛陀成道紀念法會。
(三)日本:宮中常修御齋會、仁王會、季御讀經等。平安時代,有所謂南京三會(宮中御齋會、興福寺維摩會、藥師寺最勝會)與北京三會(法勝寺大乘會、圓宗寺法華會、圓宗寺最勝會);其他,諸大寺年中之行事,從正月之修正會、御齋會、比叡懺法、溫室、布薩,以至年終之佛名會,其間尚有各種法會。這些法會多為祈皇室及國家之安泰而修,採用說鎮護國家的金光明最勝王經、仁王般若經等,前者於御齋會、最勝會;後者於仁王會上講說。並且,除了臨時、例時之仁王會外,亦有天皇在位中一度所修之一代一度仁王會(大仁王會)。
修供養經論之法會,有大般若會、華嚴會(知識供)、唯識會、俱舍會等。講說經典之法會,稱為講;而後世廣指講說經典以外之法會,例如舍利講,又稱舍利會,為供養佛遺骨之法會。遺蹟講,為供養佛足石等,以示渴仰釋尊遺蹟之講會等。講說法華經之法會,一般有將八卷分八座而講之法華八講,或加開結二經(無量義經、觀普賢經)為十座之法華十講,以及講二十八品加上開結二經,而為三十座之法華三十講。
法會之儀式每視其性質而有不同,一般進行之方式乃以各種法物幢幡莊嚴佛殿,復於佛前獻上香華、燈燭、四等,並行表白、願文、諷誦經贊等。
又參列法會,從事讚唄誦經等職者,稱為職眾。一般謂七僧係指導師(講師)、讀師(讀誦經論者,與導師合稱講讀師)、咒願師、三禮師、唄師、散華師與堂達(傳達願文者)等。凡具此等七眾之法會,均稱為七僧法會。此外,導師、咒願師、唄師、散華師、梵音師、錫杖師、引頭、堂達、衲眾等合稱九僧(大法會三九僧)。司掌法會一切行事之職者,稱作會行事,密教則稱壇行事。而梵唄、散華、梵音、錫杖等四者,合稱四個法要。〔摩訶僧祇律卷三、卷二十七、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十四、卷三十三、卷四十、有部目得迦卷八、卷十、佛祖統紀卷三十三、東大寺要錄卷三至卷五〕
(二)(1500~1579)明代僧。浙江嘉善(嘉興西南)人,俗姓懷。字雲谷。初習儒業,博通經史,後剃染於大雲寺,專習天台小止觀法門。時值法舟濟禪師於杭州天寧寺掩關,師乃前往參叩,法舟示以止觀要旨,並令參「念佛者是誰」之話頭,師依教而行,日夜參究。一日,受食之際,食器墮地,豁然有省,蒙法舟之印可,遂入天界毘盧閣隱居三年,篤志勵學。復至鎮江棲霞山千佛嶺下結庵寓止,久之,名士達貴多往護法,興建禪堂,江南叢林之興起於焉肇基,四方風從者不計其數,憨山大師與明代通儒袁了凡等,皆從師受教悟旨。師平日常坐不臥,四十年如一日。開示學人時,特以「唯心淨土」法門為修行之要。每至一道場講習,必先舉揚百丈規矩,時人稱為禪道中興之祖。萬曆七年示寂,世壽八十,法臘五十五。〔攝山志卷三〕 p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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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性皆成
謂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又稱一切皆成。為「五性各別」的對稱。法相宗等三乘家認為無性有情、定性聲聞、定性獨覺等三種眾生不能成佛,且立無餘界永滅之說;認為小乘阿羅漢一入無餘涅槃,即永遠滅度,不能迴向大乘而成佛。天台、華嚴等一乘家則闡明二乘開會之旨,立無餘界迴心之說,主張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切眾生皆能成佛。即使是入無餘涅槃的阿羅漢,也可迴小向大而成佛。
譬如《法華經》〈方便品〉載(大正9‧8a)︰「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一謂(大正10‧272c)︰「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大般涅槃經》卷十謂(大正12‧423a)︰「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同書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4c)︰「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當得成菩提之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卷十一謂須陀洹果人歷未來八萬劫,斯陀含果人過未來六萬劫,阿那含果人過未來四萬劫,阿羅漢果人過未來二萬劫,辟支佛道人過未來二千劫,也都可以成無上正等正覺。
〔參考資料〕 《一乘佛性究竟論》;《華嚴五教章》卷二;《華嚴經疏》卷二;賴永海《中國佛性論》第三章。
一斷一切斷‧一成一切成
華嚴宗之斷惑說。此宗以「法性融通」、「緣起相由」二門為教義根基,對一切諸法盛論一即一切、重重無盡緣起之理。依據此宗「一即一切」的玄理,可推衍出在根本上斷一煩惱,則一切煩惱皆斷(一斷一切斷)。一人成佛,則於其身中,亦可普見一切眾生皆已成佛(一成一切成)。
其中,「法性融通」明理事無礙,「緣起相由」明事事無礙。而二門之關係,以一事中悉攝諸理,故一事中能現多事。此即理事無礙,故事事亦無礙。依此二門說明一切諸法,故若為法者,無不是一即一切。約斷惑修證,則說一障一切障、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位一切位、一修一切修、一成一切成、一證一切證等,此非理談而是實修實證之事,故又名此為「一斷悉成」。有關此一論題,華嚴宗古來即有種種說法。
首先,就其根源而說,《華嚴經》〈普賢行品〉云一障一切障,〈小相品〉云一斷一切斷,〈性起品〉則說如來身中悉發一切眾生菩提心,修菩薩之行成等正覺。賢首《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釋此〈性起品謂(大正35‧413c)︰「若圓教即一切眾生並悉舊來,發心亦竟,修行亦竟,成佛亦竟,更無新成。」
時有疑者問(大正35‧413c)︰「若爾,何故現有眾生不即佛耶﹖答︰汝今就初人天位中,觀彼眾生當相即空,猶亦不得,況復得見圓教中事,是故汝見現有眾生,我不約彼說此成佛,但令情見若破,法界圓現一切眾生無不成佛。」
由此可知,情見未破,法界不能圓現,則眾生絕無成佛之義。但是若就法體以觀,則眾生成佛之義不可動搖。
疑者更問(大正35‧413c)︰「既總成佛,何故亦有發心等耶﹖」賢首於此約六相圓融,道破大緣起之真髓,云(大正35‧413c)︰「若成佛門中總成,若修行門中總修行,若發心門中總發心。若離此等總,即空無所有。」一即一切之妙趣,可謂道盡無餘。
又,《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三釋惑障之所以一即一切,文云(大正45‧495c)︰
「若依圓教,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以所障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彼能障惑亦如是也,是故不分使習現種,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故,是故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
《華嚴經問答》卷上更於一人多人之上論此(大正45‧600b)︰
「問︰一人修行一切人皆成佛,其義云何﹖答︰此約緣起之人說故。一人即一切人,一切人即一人故,修言亦爾,一修一切修,一切修一修,故同云也。問︰現一人修而餘不修,亦一人非餘人,何得為爾也﹖答︰汝所見但是遍計耳。不聞緣起之法不足言也。」
此上所述,是賢首之本義。後來清涼《華嚴大疏鈔》卷八,圭峰《圓覺略疏抄》卷五等,皆祖述其義。謂成佛是舊來本成,謂斷惑是舊來本斷,而約人說則一人成佛即一切人成佛(一成一切成)。
三身成道
「三身」指佛陀之法、報、應三身。「三身成道」係討論佛陀之三身是同時成道,或異時成道的論題。為日本之法相宗與天台宗所立。法相宗之說載於《唯識論同學鈔》卷十之四及《略述法相義》等處。天台宗之說見諸《天台宗二百題》等書。
(1)法相宗所說︰有同時、異時二義。約同時之義而言,因菩薩在三僧祇劫中滿足自他二利功德,證一轉依妙果,所以,三身豈有前後成道之理,若實身、化身非同時成道,則前後佛果有增減的過失。《法苑義林章》卷七云(大正45‧361c)︰「故成三佛不減不增。」故三身成道必是同時。
約異時之義而言,菩薩在十地滿心,二利之行已滿將成正覺時,實身往自在天宮,化身在知足天,實報身在自在宮;唱正覺時在知足天的化身降閻浮,是故,八相化儀皆為成事智所現。因此,《法華玄贊》卷三(本)云(大正34‧696a)︰「果道滿已,住知足天乃至下生,成等正覺。」另外,《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四云(卍續98‧171上)︰「自在宮中成正覺已,知足化身即下閻浮亦成正覺。」然其八相次第所現佛身是穢土化身,係對雜類之機所顯現。
要言之,當先有實身成道,其次才有八相次第,化身成道,故三身成道必是異時。但淨土化身卻是同時,此因知足以下之身是變化身,故雖未成佛,但三身無缺減之失。
上述二義,以異時義為殊勝。
(2)天台宗所說︰也有同時、異時二義。同時義,指佛果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二利功德同時成就,故自覺滿時即現應用,恰如月出,其影映萬水而無前後之別。圓佛三身是一成一切成,三佛具足三身相即,所以必是同時。因此,《法華玄義》卷七(上)明圓佛成道之文云(大正33‧766c)︰「一成一切成,(中略)三佛具足無有缺減,三佛相即無有一異。」
異時義,謂圓佛乃三身相即,內證圓滿,赴機垂用。內證雖不簡時,但垂用必待機緣成熟,故三身不能同時成道。例如法華會座上之龍女,先在海中證得內證真身,後始往無垢世界赴機垂用。
上述天台宗之同時、異時二義,以異時義較為適當。
三轉法輪經
一卷。唐‧義淨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冊。敘述佛陀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三轉四諦之理,憍陳如及八萬諸天乃遠離塵垢得法眼淨。又謂此經能饒益世間,令梵行者速至安穩涅槃之處,故稱之為三轉法輪。
所謂三轉,即︰
(1)示轉︰肯定四諦,說「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及其相狀。
(2)勸轉︰依四諦之次第,勸應知苦諦、斷集諦、證滅諦、修道諦。
(3)證轉︰也依四諦之順序,說明既已知、斷、證、修後仍須覺證之原因。又因每一轉各具眼、智、明、覺四行相(巴利傳是眼、智、明、覺、寂五相),故成十二相。此即所謂的「三轉十二行相」。後世之小乘佛教、法相宗、天台宗人對此三轉十二行相,各有不同的看法。
本經異譯本頗多,內容略有不同,大致可分為廣略二類,所謂廣本乃由(1)序分,(2)離二邊中道八正道,(3)四諦三轉十二行相,(4)五比丘得法眼,(5)諸天歡喜證誠,(6)流通等六部分構成,略本則完全略去第二及第三之四諦釋義部分。本經與《雜阿含》卷十五第三七九經、藏傳《Chos-kyi hkhor-loḥi mdo.》、梵本斷簡皆屬略本,而《轉法輪經》、巴利《大品》第五十六相應第十一~十二經、藏傳《Chos-kyi ḥkhor-lo rab-tu-bskor-baḥi mdo.》、《五分律》卷十五、《四分律》卷三十二等則屬廣本。其中,究以何者為古本,殊難遽下斷言,但就(2)、(3)皆言及如來成就等正覺而言,當可推知以五比丘為說法對象而說四諦或中道者,實乃有關如來證道內容之異說,兩者皆是單獨傳世,其後由律藏之編纂者合糅為一書。漢譯《雜阿含》缺少第(2)中道成道之文,正能呈現其原初風貌,此說另可依阿毗曇全未提及中道之內容為證,至於巴利《相應部》內存有該文,當係對校律藏修正而成。
十勝行
(一)遊戲自在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1)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2)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3)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4)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5)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6)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7)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8)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9)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10)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謂菩薩摩訶薩若安住此行,即得一切諸佛無上大智勝行。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則稱此十種勝行為十種境界,指菩薩所行的境界,意義相似。
(二)十地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施」等十波羅蜜。《成唯識論》卷九謂十波羅蜜皆各具七種最勝,故名十勝行。七種最勝即︰(1)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2)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3)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4)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5)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6)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7)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論中謂若非此七最勝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論中並謂(大正31‧51a)︰「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三)得生梵輔天的十種行︰《俱舍論》卷十八謂(大正29‧97c)︰「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便為生梵福。」十勝行指(1)為供養如來,建窣堵波於未曾有處;(2)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以飲食衣服臥具湯藥四事供養;(3)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4)於一切有情,普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5)為救母命捨自身命;(6)為救父命捨自身命;(7)為救如來命捨自身命;(8)於正法中出家;(9)教他人出家;(10)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
〔參考資料〕 (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三)《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十大願
謂菩薩應發之十種大願。
(一)指普賢菩薩所發之十大願︰通稱為「普賢十大行願」。分敘如次︰
(1)禮敬諸佛︰謂願對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如對目前,以清淨身語意業修禮敬,盡未來際無窮盡。
(2)稱讚如來︰謂願由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由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
(3)廣修供養︰謂願以華雲鬘雲等諸上妙具供養諸佛,又願修如說修行供養等最勝之法供養,廣行供養。
(4)懺悔業障︰又稱懺除業障,謂願念由過去無始劫中之貪瞋癡諸惡業,於諸佛菩薩眾前,以清淨三業誠心懺悔,後不再造,恆住淨戒。
(5)隨喜功德︰謂願自諸佛如來之初發心至分布舍利之一切功德,及菩薩乃至六趣四生之所有功德悉皆隨喜。
(6)請轉法輪︰謂對於成等正覺一切諸佛,以身口意業之種種方便,慇懃勸請轉妙法輪。
(7)請佛住世︰謂對於將示現涅槃之諸佛如來乃至一切善知識,勸請為利樂眾生不入涅槃。
(8)常隨佛學︰謂對於毗盧遮那如來自初發心精進不退而樹下成道,處種種眾會成熟眾生,乃至示現涅槃,志願一切皆隨學。
(9)恆順眾生︰謂願隨順眾生種種差別,作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乃至如來,平等饒益眾生。
(10)普皆迴向︰謂願自第一禮拜至第九隨順之所有功德悉皆迴向一切眾生,令常得安樂,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關於此十大願,《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中亦有類似的內容。
(二)指初地菩薩所發之十大願︰即供養願、受持願、轉法輪願、修行願、成熟願、承事願、淨土願、不離願、利益願、正覺願。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謂此十願以真如為體,而初地菩薩能見真如,故至登初地乃得成立。
《大乘義章》卷十四就自利利他分別此十願,稱初二願是自行之始,次五為外化之行願,後三願則自他不定。關於此十願,新、舊《華嚴經》之〈明法品〉亦有提到,稱為菩薩十種清淨願,順序上並有所出入。又,《發菩提心經論》卷上〈願誓品〉則以此十願為三乘共十地中第一乾慧地菩薩所發之誓願。
(三)指初學菩薩應發之大願︰又名十種行願。語出《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卷上所載〈勝義諦品經〉。有二種︰一指願度一切眾生、令其遠離一切煩惱、除滅相續習氣、於一切佛法無所疑惑、除救眾生一切苦聚、救眾生離三途八難、歸依親侍一切諸佛、願學菩薩一切戒行、昇空中示現毛端無量佛事、以大法鼓擊動一切佛剎等十願。另一種指願為諸眾生盡未來劫住世間、願最後親侍供養一切諸佛、願令一切眾生住普賢菩薩行願、願積集一切戒行功德、願普修六波羅蜜、願滿足菩提戒行、願莊嚴淨一切佛剎、願生十方佛剎、願深求一切佛法、願於諸佛剎成等正覺等十願。
〔參考資料〕 《華嚴經行願品疏》卷十;《菩薩本業經》;《十住毗婆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下(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
大通智勝佛
又作大通眾慧如來、大通慧如來。據《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所載,此佛於過去三千塵點劫前出世,其十六子在他證成佛道後,也出家為沙彌,請佛宣講《妙法蓮華經》,皆能信受奉行,後亦各自昇座為四部眾敷揚該經,於八萬四千劫間廣說不絕,各度化六百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等眾生,皆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現身於十方國土,如東方阿閦佛、東南方師子音佛、南方虛空住佛、西方阿彌陀佛和娑婆世界釋迦牟尼佛等。又說,諸王子為沙彌時所教化的無量眾生中,有僅得聲聞地者,釋迦如來於是常教化此等人令漸入佛道。
〔參考資料〕 《正法華經》卷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法華經玄義》卷一(上);《法華文句》卷七(下);《法華義疏》卷八;《法華秀句》卷上(本)。
不動法
密宗的修法之一。指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除疫癘或延壽而修的法。此係根據《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所說,在十八道行法之外,加上十九種相觀、十四根本契印、十九布字觀而成。所謂十九種相觀,即︰
(1)觀想本尊是大日如來的化身,成為如來使者,執作諸務。
(2)觀想真言阿、路、口含、牟含四字,表如來之四祕密,三世諸佛從此四字應現三身,成等正覺。
(3)觀常住火生三昧,焚燒一切障垢。
(4)觀現童子形,身卑肥滿,上承佛敕,侍奉行者,下化眾生,攝持雜類者。
(5)觀頂有七莎髻,表七覺分。
(6)觀頭左垂一辮髮,表慈悲。
(7)觀額有水波皺紋,表憂念六道。
(8)觀左目斜閉,表遮掩左道令入一乘。
(9)觀下齒囓上唇,露牙,以慈力怖魔。
(10)觀緘閉其口,表滅戲論之語。
(11)觀想右手執劍,表殺害三毒之惑。
(12)觀想左手持索,表繫縛不降伏者。
(13)觀喫行者之殘食,表噉食眾生未來之無明習。
(14)觀坐大盤石上,表鎮壓眾生之重障,令成淨菩提心。
(15)觀想色醜青黑,示調伏之相。
(16)觀想奮迅怒念,示威猛之相。
(17)觀遍身有迦樓羅炎,表智火之金翅鳥能噉食惡毒有情之龍子。
(18)觀變成俱力迦羅龍王,表智劍能摧滅三毒惡龍。
(19)觀變成矜迦羅、制吒迦二童子,表示順正、不順不正者。
十四根本印指觀本尊的根本祕密印(獨杵印)、寶山印、頭密印、眼密印、口密印、心密印、加持印、師子奮迅印、火焰印、火輪印、商佉印、渴誐印、羂索印、三股金剛印等十四種根本印。
十九布字觀則指將十九種真言布置在行者的支分上,以自身成聖尊;即先將頂相真言「曩莫薩嚩怛他孼帝毗藥薩嚩目契毗藥薩嚩他唵阿左攞贊拏欠」安置於頂上,次將「歸命企孕」安於頭上,「歸命棄」安於頭左,「歸命憾」安於額上,「歸命呬」安於兩耳,「歸命怛囉吒」安於左右兩眼,「歸命吽」安於鼻,「歸命護」安於口,「歸命憾」安於舌端,「歸命莽」安於兩肩,「歸命𤚥」安於喉,「歸命瞻」安於兩乳,「歸命滿」安於心,「歸命咤暗」安於臍,「歸命咤唵」安於兩脇,「歸命咤」安於腰,「歸命郝」安於兩髀,「歸命憾」安於兩膝,「歸命憾」安於兩足,以此觀想行者之身成就本尊之各種瑞相,與本尊一體無二。
上述十九種真言,依諸派的不同而有異。又,據《阿娑縛抄》卷一一六〈不動可修此法事〉所述,在歲末的止雨法之中也當修此法。
另外,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用八千枚乳木修護摩之儀式,稱為八千枚護摩供或燒八千枚供。《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云(大正21‧5a)︰
「復說無比力聖者無動心,能成辦一切事業之法門。菜食作念誦,數滿十萬遍,斷食一晝夜,方設大供養,作護摩事業,應以苦練木兩頭搵蘇燒,八千枚為限。已成初行滿,心所願求者皆悉得成就。」
又,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安家鎮宅而修之法,稱不動安宅法、不動安鎮法或不動鎮宅法。《不動使者陀羅尼祕密法》云(大正21‧27a)︰「若有凶宅恐懼之處,或有官事逼惱者,當一心誦根本咒,(中略)但淨室中結界護身,繫心不動使者,專念不絕。」
〔參考資料〕 《不動明王念誦次第》;《要尊道場觀》卷上;《別行》卷五;《行林》卷四十九~五十一;《厚造紙》;《傳受集》;《薄雙紙二重》卷七;《幸心鈔》卷上;《祕鈔問答》卷十一(本)。
世自在王佛
指救度世間眾生而得自在的佛。過去佛之一。音譯作樓夷亘羅佛,又作世間自在王佛、世饒王佛、饒王佛。據《無量壽經》卷上所載,此佛為法藏比丘的本師,其文云(大正12‧267a)︰「有佛名世自在王如來應供等正覺。(中略)時有國王聞佛說法,心懷悅豫,尋發無上正真道意,棄國捐王,行作沙門,號曰法藏。(中略)於是世自在王佛,即為廣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天人之善惡、國土之粗妙,應其心願悉現與之。」
法藏比丘因此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發起四十八願,成就佛果,即為阿彌陀佛。
關於此佛的出世順序,依《無量壽經》卷上記載,此佛的出世年代晚於過去錠光佛等五十三佛。但其餘諸經,如《大阿彌陀經》卷上、《平等覺經》卷一、《無量壽經》(梵文本和藏文本)、《大寶積經》卷十七、《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卷上、《十住毗婆沙論》卷五等處則另有異說。
又有主張世自在(Lokeśvara)即是觀自在(觀音,Avalokiteśvara)者,如日本荻原雲來認為觀自在係avalokita(觀)和īśvara(自在)的合成語,並主張avalokita乃由avalo-1itṛ(觀者、能觀者)轉訛而來,因此「觀自在」意即「能觀的自在者」。世自在(Lokeś-vara)是loka(世)和īśvara(自在)的合成語,而loka的語根為lok(見),因此可將lokeśvara別譯為觀自在、光自在。如密教中,金剛界的阿彌陀(Lokeśvararāj)譯作觀自在王。寂天《入菩提行經》第二章第十三頌的世自在(Lokeśvara),據推測乃指觀音。達斯(S. Candra Das)的藏英辭典即以世自在為觀自在的通名,並列出Ḥjig-rten mgon-po(世主)、Thugs-rje-chen-po(大慈)等異名。
〔參考資料〕 《玄應音義》卷五;《決定總持經》;《謗佛經》;《理趣釋》卷下;《荻原雲來文集》;本田義英《法華經論》。
五失三不易
謂梵語佛典在迻譯為漢文時之困難所在,計有五種失原意的缺失及三種不容易之處。具稱五失本三不易。東晉‧道安《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序云(大正55‧52b)︰
「譯胡為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悉至於嘆詠,丁寧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記,正似亂辭,尋說句語,文無以異,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也。然般若經,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俗有易,而刪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歲之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裁,彼阿羅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涉茲五失經三不易,譯胡為秦,詎可不慎乎﹖」
此五失三不易說,係強調梵經翻譯應特別注意的事項。其後,譯經道場的龍象多引為龜鑑,用以自誡。如僧叡的〈大品經序〉(收於《出三藏記集》卷八)云(大正55‧53a)︰「執筆之際,三惟亡師五失及三不易之誨,則憂懼交懷,惕焉若厲。」後至隋‧彥琮著《辯正論》列舉八備十條作為譯經的規式;唐‧玄奘也明示五種不翻;宋‧贊寧更舉六例以求譯語之醇正,凡此皆倣傚道安垂示譯場的規範。
◎附︰《佛教大辭彙》〈五種不翻〉條(摘譯)
(一)唐‧玄奘的五種不翻說︰漢譯梵語時,不能義譯的五種情況。唐‧玄奘三藏所立。今略述如下︰
(1)祕密故不翻︰如經中的陀羅尼,其意義深隱不明,故存梵音而不翻。
(2)多含故不翻︰如「婆伽梵」一詞有六義,倘若翻譯,只顯一義而失其他五義。
(3)此方無故不翻︰如「閻浮樹」等,在中國沒有相當於它的用語。
(4)順古故不翻︰向來即以音譯盛行且為眾人所知者不翻。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可義譯成無上正等正覺,但大都保留音譯而不翻。
(5)尊重故不翻︰如「般若」可譯成智慧,但通常不用譯語而直稱般若。乃因般若的實義深遠,若譯為智慧便顯輕薄。
(二)隋‧彥琮的八備十條說︰(1)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憚久時。(2)將踐覺場,先牢戒定。(3)文詮三藏、義貫兩乘。(4)傍涉墳史、工綴典詞,甚不魯拙。(5)襟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6)耽於道術,淡於名利,不欲高銜。(7)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墬彼學。(8)博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以上為八備。此外,(1)字聲、(2)句韻、(3)問答、(4)名義、(5)經論、(6)歌頌、(7)咒功、(8)品題、(9)專業、(10)異本,共十條,為粗開要例。
〔參考資料〕 《辯正論》卷四;《續高僧傳》卷二;《宋高僧傳》卷三;《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本);《因明入正理論瑞源記》卷二。
六字大明咒
密教重要咒語,又稱觀世音菩薩心咒。梵語為Oṁ mani padme hūṁ。音譯有「唵嘛呢叭𡁠吽」、「嗡嘛呢唄咪吽」、「唵麼抳鉢訥銘吽」、「唵摩尼鉢頭迷吽」等多種譯法。意為「歸命蓮華上之寶珠」。依密教所傳,此六字係阿彌陀佛見觀世音菩薩而嘆稱之語,被視為一切福德、智慧及諸行的根本。為西藏地區家喻戶曉之真言,在漢族佛教地區也相當盛行。
藏傳佛教寶典︰《Mani Kambum》嘗詳述此六字的由來,謂昔有無量光佛,欲救濟世界庶民,而現觀自在菩薩之身,生於西方福德蓮華國的王苑蓮池。因生於蓮華上,故稱為蓮華生菩薩。此菩薩在無量無邊佛前發利益一切有情之大願時,從身上發出六道光明,救濟六欲界眾生。後又為普度苦海,而現一面千手千眼之相。
時無量光佛謂大慈悲者聖觀音藉此真言,以關閉六道生死之門。即「唵」能閉諸天之門,以白色表示。「嘛」能閉修羅之門,以青色表示。「呢」能閉人間之門,以黃色表示。「叭」能閉畜生之門,以綠色表示。「𡁠」能閉餓鬼之門,以紅色表示。「吽」能閉地獄之門,以黑色表示。故此六字能令六道空虛;並謂若要了解此六字,須反復誦持。
此外,北宋‧天息災譯《大乘莊嚴寶王經》,也藉由除蓋障菩薩之請問,而說此明咒之由來與功德。經云,此明咒係觀音之微妙本心。釋尊於過去世,為得此咒,徧歷微塵數世界,供養無數百千萬俱胝那臾多之如來,尚不能聞此明咒,後聞蓮華上如來知此明咒,遂到彼如來處得聞之。
該經又謂,持誦此明咒時,九十九恆河沙數如來、微塵數菩薩、三十三天、四大天王、娑誐囉龍王、無熱惱龍王、地中藥叉、虛空神等,皆來衛護。若得此如意摩尼之寶,則七代親族皆得解脫。若持此明咒,可得無礙辯才,得清淨智,得大慈悲。
西藏人多將此六字大明咒刻於金石、木片等物之上,而立之於路傍,或寫在布片上,掛在屋上,貼在水車、風車上,而令回轉不絕,或裝在小形圓筒上,一面持誦,一面迴轉。彼等相信旋轉法輪之功德,得以了脫生死輪迴之苦。
◎附︰諾門罕〈觀世音菩薩心咒持誦法〉
(一)普通念誦法
此咒神妙殊勝,非可言喻。無論男女老幼富貴貧賤,皆可念誦,愈多愈妙,以滿十萬遍為最小限,每次至少須念一百零八遍,行止坐臥,皆可行之。念者須身心清淨,忌蔥蒜等葷,念時應發菩提心、大悲心,至誠皈依觀音菩薩,心緣一境,不可散亂。久久行之禍亂悉免,所求無不如意。
(二)念誦特別觀想法
念誦時,當觀想「嗡」字成白色,「嘛」字成紅色,「呢」字成黃色,「叭」字成綠色,「𡁠」字成藍灰色,「吽」字成黑色。密教主旨,須三密相應。何謂三密﹖身體清淨,身密也;口念咒語,唇動而不出聲,口密也;意中觀想各字之色,意密也。行之日久,自然相應。行者能觀梵字最善,若不能熟記,觀漢字亦可。念誦而能作觀想者,效力最大。若不能觀想,普通念誦亦可。
(三)表法之奧義
此六字順次表法,以六道輪迴言之。「嗡」表天道,「嘛」表阿修羅道,「呢」表人道,「叭」表畜生道,「𡁠」表鬼道,「吽」表地獄道。念此六字,即能斷輪迴,出三界,證聖果。此六凡之表法也。又「嗡」字由菩提心發生,初入十信位,由是增進,「嘛」字入十住位,「呢」字入十行位,「叭」字入十迴向位,「𡁠」字入十地位,「吽」字入金剛乘至大覺位。故念此六字,即能立超十地,成無上正等正覺。此四聖之表法也。此咒經文博大,奧義甚多。此不過略舉一二,使行者明此功效,增長信心也。
(四)救災祈福法
發心念誦者,於所住之處,房屋宅院,分為東、南、西、北、中五方,每方屋頂,樹旗一面,約七寸方形,上書此咒。東方白旗,持國天王鎮護也。南方黃旗,增長天王鎮護也。西方紅旗,廣目天王鎮護也。北方綠旗,多聞天王鎮護也。中央藍旗,二十八宿及諸星宿天鎮護也。如此鎮設,旗幟受風飄搖,發揚咒方,自得諸天護持,獲福無量。
〔參考資料〕 《大乘莊嚴寶王經》卷四;《補陀洛迦山傳》;E. Schlagintweit《Buddhism in Tibet》;L. A. Waddell《Buddhism in Tibet》;W. W.Rockhill《The life of The Buddha》。
分別說部
部派佛學用語。又作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音譯為毗婆闍婆提、毗婆闍縛地。自語意上觀察,「分別說部」指主張分別說的部派,「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是指主張分別說的人(或師)而言。
所謂「分別說」,是與「一說」相對的術語。印度部派佛教初期,上座部是主張「分別說」的,認為對於釋尊所說的教法應該分別加以解釋,應該作不同層次的分析論究。亦即應該區分為假名說或真實說,真諦或俗諦,了義或不了義。而大眾部是主張「一說」的,亦即認為對於釋尊的說法,後人應作全盤肯定的解釋,而不必用「分別說」的態度去作進一步的區分。
在部派佛教逐漸分化之後,「分別說部」一詞所指的內涵逐漸複雜,已非早期之上座部可以概括。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異部宗輪論》、《論事》、《善見律毗婆沙》等書中,皆有分別說部的資料,但是對於分別說部究竟屬於那一部派,則眾說紛紜,並無確定資料可供依循。可以明白理解的是,在《大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分別說部」,顯然是說一切有部所評斥的對象。亦即指在部派佛學之中,分別說部是持論與說一切有部大不相同的佛教學派或團體。但是到底這一學派是小乘二十部派中的那一派,則不得而知。
在近代學者的研究中,分別說部的歸屬雖然較前明朗,但仍無法作最後定論。玆依論文發表之先後,列出中日佛教學者的研究結果如次︰
(1)日本‧赤沼智善以為,分別說部就是化地部(《宗教研究》二卷五號)。
(2)日本‧木村泰賢以為,分別說部是指南方上座部、飲光部,及大眾部末流之若干部派(《宗教研究》二卷六號)。
(3)呂澂在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分別說部,只是泛說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與方法者,並未確定是指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部,也有南方上座部,甚至於也有案達的大眾部。但是,上座系與分別說部的關係最為密切。此外,呂澂在〈阿毗達磨泛論〉文中,又謂分別說部是西北印度之大眾、上座二部末派之混合派。
(4)印順以為,分別說部是指銅鍱部、飲光部,或指泛稱分別說部的大陸學派──在罽賓地區流行的化地、法藏、飲光部。尤以化地部為主流。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分別論者的部派問題
《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於北方罽賓(Kaśmīra)區的化地、法藏、飲光──三部。對勘《異部宗輪論》,與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1)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緣起是無為,(3)阿羅漢無退,(4)有齊頂阿羅漢,(5)隨眠心不相應,(6)無中有,(7)四諦一時現觀,(8)過去未來是無。
《大毗婆沙論》說︰「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涼譯《毗婆沙論》,就作「彌沙塞部」。《大毗婆沙論》說︰「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而晉譯《鞞婆沙論》,就作「毗婆闍婆提」。化地部與分別論者,在古代譯師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毗婆沙論》卷十八說︰「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異部宗輪論》說︰「此(化地)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之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比對二頌,雖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說不是同一的。這一頌,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譯為︰「無明心貪愛,五見及諸業。」更為相近。
分別說系的法藏部(法密部)與飲光部,由於《異部宗輪論》所說太簡,無法與《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相比對。據《雜心阿毗曇論》說︰「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這是一時見諦的頓現觀說,與分別論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毗婆沙論》,法密部與分別論者說,有二則不同︰(一)分別論者立四相是無為;法密部說,三相有為,滅相無為。(二)分別論者以心的有力或無力,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進、懈怠,為身力與身劣。這二義雖所說不同,而思想還是非常接近的。《大毗婆沙論》的飲光部義,僅「異熟未生,彼因有體」,也見於《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稱之為分別論者,已如上所說。
《異部宗輪論》說︰法藏部「餘義多同大眾部執」;飲光部「餘義多同法藏部執」,也就是多同大眾部說。其實,化地部也還是多同大眾部執,如上所舉八則,除第四則不明外,都是與大眾部相同的。而《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化地部義,如︰預流有退,道支無為,五識有染有離染,這也是與大眾部說相同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所說也多分與大眾部義相合,如︰(1)心性本淨,(2)世尊心常在定,(3)無色界有色,(4)道是無為,(5)預流得根本靜慮,(6)佛生身是無漏。
這麼說來,化地、法藏、飲光──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非常接近,這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異部宗輪論》,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屬於上座系統的學派,怎麼立義反而與大眾部接近呢﹖這好像是很離奇的。於是素來系統不明的分別論者,或以為上座學派而受有大眾部的影響,或以為是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這種解說,是根源於一項成見;從成見而來的推論,自然是不會正確的。在一般的習見中,大眾部是這樣的,上座部是那樣的,壁壘分明。而分別說系,從上座部分出,而立義多與大眾部相同,那當然要解說為︰受了大眾部的影響,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們相信︰思想的開展,是「由渾而劃」的;「作始也簡,終畢也鉅」的。那末,大眾與上座部的分立,到底為了什麼﹖當時的大眾部教義,就如《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嗎﹖從上座部而分為分別說與說一切有,又為了什麼﹖當時的說一切有部,教義就與《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相同嗎﹖當時的分別說部,就如銅鍱部七論所說的嗎﹖當然都不是的。大眾與上座,說一切有與分別說的分立,起初為了某些根本論題,與學風的傾向不同(後來的支派,不一定為了這些)。基於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漸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學派。在同一學系中,起初是含渾的,逐漸發展,而現出內部的對立思想。這些不同,可能反與另一學系一致。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問題。如上一章所說,說一切有部,不限於阿毗達磨論師,譬喻師也還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於分別論者嗎﹖所以,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佛教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如以為《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為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那末化地、法藏等學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嗎﹖學派間的相互影響,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說分別論者──分別說部受大眾部的影響,而不是大眾受分別說部的影響嗎﹖《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實為分別說部中,大陸學派的一般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極大。在說一切有部(與後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這是邪惡的分別,存有厭惡與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體佛教的開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貢獻。
(一)分別說部,是重僧伽的,重毗奈耶的;開展於印度本土的分別論者,始終保持了這一傳統。依《異部宗輪論》說,大眾系各部的教學,重心在發揚佛陀聖德的圓滿。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羅漢,以阿羅漢為不究竟的宣言。對於這,分別論者也一樣的頌揚佛德(譬喻師也有同一傾向),如說︰「佛生身是無漏。」「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
分別論者雖頌揚佛的聖德,但並不低抑阿羅漢與僧伽。所以,佛的生身無漏,法藏部說︰「阿羅漢身皆是無漏。」與佛並沒有差別。化地部說得最為徹底,如《異部宗輪論》說︰「僧中有佛。(中略)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
法藏部雖推重佛的功德,但也還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現實人間的佛陀為宗依的。重(聲聞)僧伽,重阿羅漢,也當然會重毗奈耶(對大眾部說,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陀行了。
(二)分別論者與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在某些問題上,有共同的傾向。
(1)讚頌佛德,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說︰「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中略)如彼讚佛,實不及言。」
分別論師的讚頌佛德,與譬喻者一樣,在阿毗達磨者看來,不免言過其實。對分別論者的批評,也與對法善現(馬鳴)(Dharma-subhūti)、達羅達多(Dharadatta)等「文頌者」,採取同樣的態度。
(2)分別論者雖沒有被稱為持經者,但從《大毗婆沙論》引述來說,大抵是直依經文而立義的。依經立義,所以契經所沒有說的,也就不會建立了。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六說︰「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這一主張,在《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這樣說︰「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
這麼看來,被稱為「著文沙門」的分別論者,是上座系統中重經說的學派。《三論玄義》有這樣的傳說︰
「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謂毗曇最勝,故偏弘之。(中略)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這項傳說,順於北方所傳的部派分流說。但至少可以說明︰上座部系,是有經律論──三藏的。說一切有部偏宏阿毗達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經的。說一切有與上座分別說的分立,決非因於重經或重論。但在這二系的發展中,(傳於海南的銅鍱部外),分別論者的阿毗達磨,停滯而不再開展,重於經說;而說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毗達磨,這也是事實。在這個意義上,覺得說一切有部的譬喻者,雖稱為「持誦修多羅者」,不免深受阿毗達磨論宗的影響。《大毗婆沙論》所引的譬喻師義,很少是引經立義的。
(3)以世俗現喻來說明,與譬喻師相同。《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舉銅器(頗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緣草木喻;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更明顯的,被指為︰「彼依假名契經,及依世俗言論。」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彼非素怛纜,非毗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麤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
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者與分別論者,論理方法是不盡相同的。阿毗達磨論者,分別諸法,而達一一法自性。這一一法自性,是體用一如的。在前後同時的關係下,現起剎那(即生即滅的)作用。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稱之為「道理極成真實」。而分別論者,依假名契經(佛的隨俗說法),世俗言論,世間比喻,以說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體用不同︰「心性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捨死有。」「行行世時,如器中果。」近於常識的,通俗的論義,是分別論者的特色。這點,譬喻師一分相近,與大眾系更為切近。
(三)分別論者教義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傾向於唯心論,這如《大毗婆沙論》說︰「無色界有色,如分別論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有心。」
有情為心色的綜合體︰沒有物質的有情,沒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會有的,也是難以想像的。這一根本的立場,或許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眾部及說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師,曾取同一的見解。經說色受想行識不離,壽暖識不離,都證明了這一論題。在過未無體(大眾系,分別說系)的思想中,這是更重要的。如生於無色界,而現在沒有色法;得二無心定,生無想天,而現在沒有心︰那怎麼能引生未來的色與心呢﹖豈不成為無因而生嗎﹖心色相依不離的有情觀,不僅是現實而易於理解的,也是過未無體論者所應有的見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則下,心識(如六識)顯有間斷的情形,那當然要成立深潛的細心了。傳說上座部本計,「別有細意識」,銅鍱部立「有分識」,分別論者說「滅盡定細心不滅」。這是在一般的,間斷的,麤顯的現象下,發見深隱的,相續的,微細的心識。從心色不離的見地,化地部立三蘊︰剎那滅蘊,一期生蘊,窮生死蘊。又立二慧︰相應慧,不相應慧;大眾部及分別論者,說纏與心相應,隨眠與心不相應,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應用。從後代大乘佛學來看,這是本識論、種子論的先聲,為過未無體論者最合理的歸趣。
分別說者的細心相續說,傾向於一心論,一意識論。這一思想,與心性本淨說,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說一切有部,及其有關的學派,對心性本淨說,是不能同意的,認為無經可證。但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是有經證的。現存銅鍱部所傳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淨的經說。《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這樣說︰「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中略)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污心。」
《大毗婆沙論》的「一心相續論者」,也與分別論者的思想相近。細心說與心性本淨說,分別說者與大眾部,取著共同的立場。對大乘佛法來說,有無比的重要性!
分別論者的傾向,與譬喻者一樣,由色心相依而重於心。例如說︰壽暖識三相依,而壽命是依識而住,隨心而轉的。身力與身劣,認為並無實體,由於內心的力與無力。法藏部就解說為精進與懈怠。身力的強弱,解說為內心所決定,這是傾向於唯心論的明証。
(四)分別論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無為說的發達,這是與大眾部的思想,大體一致的。無為,佛約離煩惱而解脫的當體說,以不生不滅來表示他,因而引發了無為思想的開展。論究佛法的某些問題,如有永恆常爾的,寂然不動的,就稱之為無為,看作無關於變化的實體。說一切有部,成立三無為──擇滅、非擇滅、虛空,而大眾及分別論者,提出更多的無為說。如大眾部立九無為,化地部也立九無為︰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也立九無為。雖九無為的內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對真常無為思想的重視,可說完全一致。《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所說的無為,有︰(1)緣起是無為,(2)三種(擇滅、非擇滅、無常滅)滅是無為,(3)諸有為相是無為,(4)沙門果是無為,(5)世體是常,(6)道是無為。
其中,擇滅與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贊同的。有為相中,法藏部說滅相是無為,與無常滅是無為相合。緣起無為,沙門果無為,是分別論者所共的。道是無為,與大眾系的說假部同。世體是常,與譬喻師同。分別論者的無為說,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的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
分別說者──分別論者,屬於上座部的學統,而在教義上,近於大眾部,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較遠。大眾部與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經及思想方法上,起初應有師承與學風的不同,但決非壁壘森嚴的對立。在印度佛教的開展中,除分流於錫蘭的銅鍱部,罽賓山區的說一切有部,繼承上座部古說,而為阿毗達磨的更高開展外︰以恆河流域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眾系,分別說系,犢子系,都有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傾向。與說一切有部有極深關係的犢子系,說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師,還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況分別說者呢!所以,說分別論者為大眾部所同化,不如說︰這是分別說系,在印度本土開展的自然演化。
◎附二︰André Bareau著‧郭忠生譯〈分別說部之思想〉
在部派佛教一般問題研究中,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是最為困難的部分。它的問題在於︰究竟分別說部是否為單一部派,抑或指由多數略具異質性之部派所構成之部派集團。如係前者,即應明確的指出它是那一部派,其教理及傳承之特點何在;如果是後者,則必須確立各該不同部派共同之處,以及儘可能找出究竟是何等部派構成此一集團。
很早以前開始,現代學者即嘗試解決此一問題,但見解並不一致,莫衷一是。某些學者本身在經過一番深入研究文獻資料後,反而不願表達明確之見解,而這些學者一般都是對於相關資料之來龍去脈有相當認識之人。
我們必須承認,此問題之所以會盤根錯節,糾纏不清,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後代之註解者,他們所提供之資料並不確定,而且不是他們個人單純假設而已。在此,我們首先應說明「Vibhajyavādin」乙詞之意義︰「主張『分別』(vibhajya)理論之人」或是「主張不同理論之人,所以是異論者。」此一語詞往往因為使用之人不同而賦予各別之意義。
(一)早期文獻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之《大毗婆沙論》大約在西元200年左右集出,它是現存關於分別說部之文獻中,時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文獻。《大毗婆沙論》收錄了相當數量關於分別說部之理論,形成了相當廣泛的教理系統,這我們將在下文加以說明。分別說部通常就是指與應理論者(yuktavādin)持相反見解之人,所謂應理論者即是主張正確理論之人,在《大毗婆沙論》中,應理論者就是指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而在本文下面所引之《大毗婆沙論》論文中,分別論者即是異論者,「好持異論,立惡法,遮善法」。所以《大毗婆沙論》似乎就是以分別論者之名來稱呼一般的異論者,亦即不贊同《大毗婆沙論》思想之人,在此情況之下,其作者即不可能或沒有想到要明確的指出其論敵究係何人。所以《大毗婆沙論》使用分別論者乙詞就是泛指說一切有部毗婆] 師以外之人,而指我們多在前面嘗試加以說明的多數部派所構成之集團。
依《俱舍論》之記載,世親認為︰「……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此處可以確定飲光部(Kaśyapiya)就是持此一看法,所以它就是分別論者。但分別說部是否僅指飲光部﹖世親並沒有回答此一問題。
眾賢(Saṁghabhadra)很明確的區分所謂之「增益論者」(補特伽羅論者,cpudgala-vādin)、「剎那論者」、「都無論者」、「假有論者」(prajñaptivādin)以及「分別論者」,而最後一種的見解是︰「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果業』。」所以他的看法與世親相同。
婆藪跋摩(Vasuvarman)在其《四諦論》固也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假名部),而他認為分別說有一項主張︰「一切有為(saṃskṛta)皆苦,由無常(anitya)故。」不過這應是說假部之立場。
最後,(西藏所傳)清辯(Bhavya,跋毗耶)關於部派分裂之第一說,即西北印度之說法(按此一地區為說一切有部之化區),卻將分別說部列入說一切有部之中,這在形式上顯然與《大毗婆沙論》所傳相互矛盾。清辯之說法是︰「在其(說一切有部)本身,有的人認為︰『不感果之過去業是存在的。未來以及已感果之業則不存在。』因為這種分別(vibhajya),他們在說一切有部之中被稱為分別說部。」上開見解是飲光部之立場,所以這點也與世親及眾賢之傳述一致。
(2)錫蘭上座部之大寺派(Mahāvihāra)多次自稱為分別說部。
在華氏城(Pātaliputta)結集時,阿育王(Aśoka)問︰佛陀之教理究竟是什麼﹖該結集之主持人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aggaliputta)則告訴阿育王說佛陀主張分別說(vibhajjavaādī)在此之後,目犍連子帝須接著說︰佛陀既不是常見論者(sassatavādī),也不是斷滅論者(ucchedavādī);既不是有想論者(snññīvādī),也不是無想論者(asaññī-vādī)等等……。而是在面對此等重大問題時,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分別(vibhajja)每一教理的正反立場。但是此一相當後出之解釋(西元五世紀時)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按此方式,則每一佛教者都是分別論者。實際上,在諸部派所共傳之《梵網經》,(Brahma-jālasūtra)中,已對此一態度有所說明,所以不能和上座部之大寺派一樣,以此一角度來成為區別佛教部派的標準。另一方面,在佛教結集大會上,這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為正統之標準,因為它是所有參與集會者所共同採取的。所以,在西元五世紀時,上座部(Theravā-din)很可能,特別是大寺派,仍然認為自己是分別論者,用以顯示他們承續著華氏城結集的正統地位,而此一結集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在位時舉行的,亦即已有七百年之久。但是在此角度之下,分別說部此一語詞的特殊含義因而無法彰顯。
(3)根據清辯(Bhavya)所引(第三說)正量部(Sammatīya)之傳說,分別說部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而出,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銅鍱部(Tāmraśātīya)及飲光部(Kāśyapīya)。此處應注意者,飲光部也在此一集團之中,而世親、眾賢以及清辯所引第一說之作者所認之飲光部之基本主張,即是分別說部所持有者。再者,錫蘭上座部自稱分別論者同樣也應屬於此一集團,他們與化地部有密切之法統關係,殊無可疑。
(4)而清辯(Bhavya)所引(第二說)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之傳說,分別說部則與上座部(Sthavira)及大眾部併列為根本部派集團,鼎立而三。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及銅鍱部。此一傳說與上述正量部所傳雖各有獨立之來源,但內容完全一致,所以應可視之為事實,至極灼然。
綜合以上說明,上述四種傳說(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大眾部)都是西元五世紀以前印度之資料,經過比對檢校之後,可知就下列數點而言,完全一致或是並無不符之處︰
a.分別說部並不是說一切有部。
b.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中之一派。
c.上座部(錫蘭),以及與之有密切法統關係之化地部都是分別說部的構成部派。
d.從化地部分裂出來的法藏部也是分別說部。
e.銅鍱部,雖然我們對它認識有限,應該也是屬於此一集團。
f.分別說部是指犢子部(Vātsīpatrīya)以外反對「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之上座部(Sthavira)。在阿育王所護持之華氏城結集之後,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分裂成二大集團︰說一切有部,此派主張「一切有說」;以及反對「一切有說」之分別說部。而分別說部之領袖應是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oggali-putta),他就是在說一切有部論書《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中,批評「一切有說」之「目連沙門」(Maudgalyāyana),這點前經La Vallée-Poussin指明,《識身足論》把「目連沙門」的名字列在著作之開端,他成為該著作之一部分。嗣後,分別說部又分出許多部派。首先,毫無疑問的,在西元前三世紀末葉,它分裂為二部派︰化地部及飲光部。前者全然反對「一切有說」;後者則採取較為調和之立場。其後,又因為不同之事緣而成立新的部派︰錫蘭上座部,印度北部及南部之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
(二)後代文獻
(1)真諦(Paramārtha,六世紀前半葉)在其所譯世友(Vasumitra)之《部執異論》,將梵文之Prajñaptivādin(說假部)譯為「分別說部」,唯「分別說部」應係梵文Vibhajy-avādin之譯語,較為正確。而真諦在註解世友《部執異論》時,曾說此一分別說部之創立者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且大迦旃延提出其見解用以分別(vibbajya)其所由分裂而來之多聞部(Bahuśrutīya)之思想,所以此一新成立之分別說部應該稱為多聞分別說部(Bahuśrutīya-Vibhajyavādin),較為精確。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說︰「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此一說法顯然採自真諦之作品,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說法難以理解,而且是一偏之見。我們絕不能據而認定分別說部就是說假部,特別是《大毗婆沙論》,世親及眾賢所指的分別說部以及上座部,尤屬顯然。
(2)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又說︰「……分別說部,諸邪分別,皆名毗婆闍婆提,即大眾(Mahāsāmghika)、一說(Ekavyāvahā-rika)、說出世(Lokottaravādin)、雞胤部(Kaukkutika)。」然而,此四部派與說假部截然有異,且說假部是這些部派中最慢成立的。惟此一說法並非全然不可信,因為此四部派全部均反對「一切有說」,而大眾部的部派並沒有參與阿育王時期的華氏城結集,且說一切有部及分別說部即是由此一結集而告分裂。這將可以說明為何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眾部是在阿育王時期分裂︰它們將二次分裂及二次在華氏城舉行的結集混在一起,而且二次都是大眾部佔得上風;但是在第二次的時候不再僅是大眾部,大部分之上座部亦一同訶斥「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以上當然僅是一種假設的推想,但無論如何,在本質上,大眾部也如同大部分之上座部一樣,反對「一切有說」,因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將大眾部之主張列入分別說部之見解中,即無足為奇。
(3)普光約伋與窺基同時,且同為玄奘之弟子,在其《俱舍論記》說︰「說非盡理,半是半非,更須分別,故名分別說部。」此一解釋顯然是本諸字源學而論,吾人還是無法理解。
(4)惠沼則較後出,而為玄奘及窺基之弟子,在其《成唯識論了義燈》說︰「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論,故《攝(大乘)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Mahiśāsaka);《婆沙》中分別(論者)傳說是正量部。」La Vallée-Poussin的看法是︰「此點難以理解︰《攝大乘論》引用化地部之《阿含經》,而未提及分別說部;《大毗婆沙論》似乎沒有提及正量部。」不過,《大毗婆沙論》是西元二世紀末葉之作品,在當時,正量部尚未取得如它在西元七世紀時的重要地位,而《大毗婆沙論》確實是把正量部列於犢子部之中,此在西元七世紀時,形勢恰好相反,玄奘及義淨即把犢子部列於正量部之中,如果檢視《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則可認定《大毗婆沙論》認為正量部是微不足道的部派。但最重要的是,從惠沼的註解看來,顯已證明惠沼認知不足,且深受此問題的困擾。首先,他在二種假設之間依違不定,而該二種假設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分別說部並不是大乘之部派。而且分別說部也不應該被解為是「小乘諸部皆名分別」,因為《大毗婆沙論》、世親、眾賢等等,均傳述說一切有部不是分別說部,此在本文前面已經加以證明,不容置疑。而惠沼最後固然列出化地部及正量部,但後一說法又是不正確的。從這明顯的錯誤相互混雜看來,使我們認為惠沼及普光(對此問題)應該是缺乏認知。這說明了他們的解釋及所呈現的矛盾,難以採信。
(5)西元七世紀時,調伏天(Vinītadeva)將分別說部列為說一切有部集團中之第七個,也就是該集團之最後一個部派。而他一方面把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及銅鍱部分別並列屬於同一集團;在另一方面,又將錫蘭上座部別列為一集團。調伏天列出五項或六項屬於分別說特有之主張,其具體內容請見本文最後,不過其內容在性質上頗具調和色彩,所以調伏天之說法殊值懷疑。實際上,我們在他所列的內容中同時可看到犢子部及化地部之基本主張,以及另一項與譬喻者(Darstāntika)相同之主張。另一項主張則因原典之記載相當艱澀(或是譯者之錯誤),以致無法加以解釋。不過,調伏天也清楚的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前者屬於說一切有部集團;後者則在大眾部集團之內。
(6)最後,顯然相當後出之《比丘婆樓沙具樓所問(經)》(Bhiksuvarsāgrapṛ-cchāśutra)則把分別說部與說假部並列同屬大眾部集團。而飲光部、化地部及法藏部則在說一切有部集團,至於銅鍱部又與多聞部並列在正量部集團。面對如此明顯的錯誤,我們即不可能希求根據此一作品的任何論據,而有所推斷。
以下是《大毗婆沙論》所述分別說部之主張︰
(1)(犢子部)分別論者欲令音聲(śabda)是異熟果(vipākaphala)。
由聖言故,如《施設論》說︰何緣菩薩感得梵音大士夫相︰菩薩昔餘生中,離粗惡語,此業究竟得梵音聲(brahmasvara),由此說故,彼便計聲是異熟果。
(2)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janmakaya)是無漏法。
(3)分別論者執︰信(śraddhā)等五根(in-driya)唯是無漏(anāsrava)。
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就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4)分別論者說︰壽(āyus)隨心轉(cittā-nuparivartin)。
如契經說︰「壽、煖、識(vijñāna)三和合非不和合。」
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5)(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asamj-ñisamāp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niruddha)。
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jīvitendriya)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6)(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sattva)而無色(rūpa)者,亦無有定(samāpatti)而無心(citta)者,若無定心,命根(jīvitendriya)應斷,便命為死,非謂在定。
(7)謂或有執︰三界(dhatu)受生,皆無中有(antarābbava),如分別論者。
問︰分別論者依何量故,執無中有﹖答︰依至教量,謂契經說︰「若有一類造作增長五無間業,無間必定生地獄中。」既言無間必生地獄,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伽他(gāthā,原文作sūtra,有誤)說︰「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將近琰魔王(Yama),欲往前路無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既說中間無所止處,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說過難證無中有,謂影光中無間隙,死有生有應知亦然。
(8)或復有執︰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是無為(asaṃskṛta)。
(9)有餘復執︰道(mārga)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唯一無上正等正覺菩提(anuttarasamyakasambodhi)常住不滅,隨彼彼佛出現世間,能證者雖異,而所證無別……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證舊道,故知聖道定是無為。
(10)分別說部建立︰貪欲(abhidhyā)、瞋恚(vyāpāda)、邪見(mithyādṛṣṭi)是業(karman)自性(svabhāva)。
如契經說︰故思(cetanā)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pāpa)不善(akuśala),能生眾苦(duḥkha),感苦異熟(vipāka)。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
(11)分別論者作如是言︰自性(svabhāva)善者謂智(jñāna),相應(samprayoga)善者彼相應識(vijñāna),等起(samutthāna)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paramārthatas)善者謂涅槃(nirvāṅa)。由四緣說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穩。
(12)分別論者讚說︰世尊(Bhagavant)心常在定。
善安住念(smṛti)故。
(13)分別論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āvarana)故。
(14)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vibhavatṛ-ṣṇā)者,通見(darśana)修所斷(prahā-tavya),如分別論者。
彼說意言︰三界無常(anityatā),說名無有(vibhava),能緣(ālambana)彼貪(kāma),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bhā-vanā)所斷,彼愛(tṛṣṇa)亦通二種。
(15)謂或有說︰有十二顛倒(viparyās)︰八唯見(darśana)所斷(prahātavya);四通修(bhāvanā)所斷,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saṃjñā)顛倒、心(citta)、見(drsti)顛倒;於苦(duḥ-kha)起樂(sukha);於無我(anātmaka)起我(ātman);於不淨(aśuddhi)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
(16)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sāsrava)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7)或有說︰四聖諦一時現觀(abhisamaya),如分別論者。
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18)或有執︰(阿羅漢)定無退(parihāni)起諸煩惱(kleśa)義,如分別論者。
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如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
(19)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bodhipāksi-ka),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20)或有說︰無色界(ārūpyadhātu)有色,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名色(nāmarūpa)緣識(vijñānapratyaya)、識緣名色。」無色界既有識,亦應有名色。餘經復說︰「壽(āyus)、煖(uṣma)、識(vijñāna)三恆和合不相離,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無色界中既有壽識,亦應有煖(uṣma)。餘經復說︰「離色受想行,不應說識有去來住,有死、有生。」無色界中既得有識,亦應具足有四識住。
(21)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dhyāna)建立支(anga)。
如契經說︰「毗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陣那苾芻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vitarka)、伺(vicāra)、喜(prīti)、樂(sukha)、心一境性(ekāgracittatā)。」彼鄔波索迦(up-aāsaka)既不問上靜慮支,彼苾芻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
(22)分別論者說︰「有齊頂」(samaśīrsin)阿羅漢(故),彼說︰世尊弟子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命終時,煩惱(kleśa)、業(karman)、命(jīvita)三事俱盡,不由聖道(āryamārga)得阿羅漢果。
(23)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有作是說︰貪(kāma)瞋(dveṣa)癡(moha)相應(samprayukta)心得解脫(vimukti)。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
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dravya)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24)復有執︰五法是遍行(sarvatraga),謂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見(drsti)、慢(māna)及心(citta),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25)或有執︰身力(kāyabala)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
彼作是說︰心有力時(balavant),說為身力。心無力(abala)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26)謂或有執︰擇滅(pratisamkhyānirodha)、非擇滅(apratisamkhyānirodha)、非常滅(anityatānirodha)……此三種滅(nirodha)皆是無為(asaṃkṛta)。
(27)有作是說︰涅槃有學(śaiksa)、有無學(aśaisksa)、有非學非無學(nevaśaiksā-śaiksa)(等三種),如犢子部。(譯按︰此一說法應參照下述第(28))
(28)分別論者所說有二︰(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29)有執︰諸有為(csaṃskṛta)相(lakṣaṇa)皆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dravya)是有為,性(bhāva)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0)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所問二結〔戒禁取結(śīlavrataparāmarśa)、疑結(vicikitsā)〕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二結,欲界(kamadhātu)是不善(akuśala);色界(rūpadhātu)、無色界(ārūpydhātu)是無記(avyākrta)。
若法(dharma)是無慚(hrī)無愧(apatrāpya),自性與無慚無愧相應(sam-prayukta),是無慚無愧等起等流果(niṣyandaphala。譯按︰原文作srotāpan-naphala,有誤)是不善,色無色界煩惱不爾,故是無記。
(31)或有說︰諸法攝(samgṛhīta)他性(pa-rabhāva),非自性(svabhāva)攝,如分別論者。
餘經亦說︰「於五根(indriya)中,慧根(prajñendriya)最勝。」慧根能攝諸餘四根,然彼慧根與四根異而說能攝,故知諸法皆攝他性,非自性攝。(按︰以下又引多部契經證成此說)
(32)或有說︰四沙門果(śramaṇyaphala)唯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33)或有執︰世(kāla,時間)與行(saṃs-kāra)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kāla,時間)體(dravya)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轉入彼器。
(34)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laukikagradhar-ma)相續(samtati)現〔而非一念現前(ekacittaksanika)〕。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1}時相續(kālasam-tati),{2}生相續(utpādasamtati),{3}相似相續(samasamtati)。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
(35)復有執︰嫉(īrṣyā)、慳(matsara)二纏(samyojana);梵世(brahma-loka)亦有,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大梵天王(Devarājā Mahāb-rahma)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答摩(Gautama)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
(36)或有執︰不染污(aklista)心(citta),亦令有相續(samtati),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菩薩正知(samyagaviñaṇa)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既有正知入母胎者,正知即在不染污心故,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37)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mūlasamāpatti)。
依契經故。如說︰「慧(prajñā)闕無靜慮(dhyana);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
(38)分別論者又說︰隨眠(anuśaya)是纏(paryavasthana)種子(bīja)。
(39)隨眠自性(svabhāva)心不相應(citta-viprayukta)。
(40)諸纏(paryavasthāna)自性與心相應(cittasamprayukta)。
(41)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識」(bhavangavijñana)。
就《大毗婆沙論》所列分別說部之主張加以研究,它與其他部派之主張相同或相異的情形如下︰
┌─────┬─┬─┬─────┬─┬─┐
│部 派│同│異│部 派│同│異│
├─────┼─┼─┼─────┼─┼─┤
│大眾部 │16│ 0│案達羅派 │ 8│ 3│
│化地部 │10│ 0│北山住部 │ 2│ 2│
│譬喻者 │ 6│ 0│犢子部 │ 3│ 3│
│舍利弗毗曇│11│ 5│正量部 │ 1│ 5│
│上座部 │ 5│15│說一切有部│ 0│40│
└─────┴─┴─┴─────┴─┴─┘
由於此處略去大多數部派的教理,所以上開圖表應可認為起碼其同異關係在這些數字本身即可看出來。它與大眾部及化地部之主張相同,這點最值注意。不過它與《舍利弗阿毗曇論》、譬喻者及案達羅派(Andhaka)有部分相同亦不可忽視。
首先,我們審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而提出之假設︰分別說部是飲光部嗎﹖就本文上開資料所示,在教理上,分別說部一方面與大眾部,另一方面又與化地部及法藏部有密切的關係。然而,若綜合世友、清辯及《舍利弗阿毗曇論》所述之資料,卻可以證明與法藏部思想非常接近的飲光部,其教理也應該是與大眾部一樣,與分別說部關係綦切。由此可證實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飲光部是分別說部。
但飲光部是否為唯一的分別說部﹖此點與上述三位大師之傳述相反(其中,世親及眾賢學識博洽,無待詳述),而《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中,沒有一項曾被其他學者列為是飲光部之立論。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多次明白的列出飲光部在本體論方面的根本立場。從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顯然認為飲光部及分別說部還是有所區別,所以縱使在《大毗婆沙論》作者的心中,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但飲光部顯然不是唯一的分別說部。
相同的,《大毗婆沙論》也區別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譬喻者及犢子部,而多次提及此等部派的名稱。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有時候還把某些主張並列為分別說部與譬喻者(四次)、大眾部(一次)或犢子部(一次)的共同見解。這似乎可以證明在《大毗婆沙論》的作者心中,分別說部上述三部派並非同一。而《大毗婆沙論》兩次提及分別說部與法藏部見解不同(譯按︰參看《大毗婆沙論》,大正27‧154b~198a)。這似乎同樣也可以證明分別說部與法藏部有別,除非我們必須把此一情形瞭解為︰法藏部所主張的二種見解是與其他的分別說部不同。而這種假設實際上相當具說服力,因為在該二種分別屬於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見解更足以證明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
依上面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推定《大毗婆沙論》所指以分別說部為名之異論者,是共指飲光部、化地部、法藏部以及相關部派之全體﹖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反對此一見解,但是有一點顧慮使我們有所保留。事實上,《大毗婆沙論》時常訶斥根本化地部、上座部、大眾部及經部(Sautrāntika)一項本體論之主張,不過卻沒有明指究竟是那一部派︰「過去(atīta)未來(anāgata)無實體性。」但是此一主張之後卻總是與下述之主張相接在一起,並形成顯然不可分割之整體︰「現在(praty-utpanna)是無為。」然而上開主張之第二部分,我們在其他地方均未見過。實際上,依據現存世友《異部宗輪論》之四種譯本,化地部本體論主張之第二部分是︰「現在及無為是有」,而(西藏所傳)清辯之說法是︰「現在之有為(samskṛta)是有。」從部帙龐大的《大毗婆沙論》二種(譯按︰應為三種,參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p-204~208)漢譯本,以及世友與清辯部派論著之漢譯、西藏譯本中,我們找不出有任何跡象足以懷疑上述主張之譯文有所錯誤。況且相關之註釋書也從未懷疑上開二種見解之正確意義(縱使可能有所懷疑)。那麼,這是否僅為同一主張之二種表達方式﹖這點我們一無所知,縱使此二種見解沒有矛盾,並不必然就是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確知此二種見解是否為同一學者所主張。從另一方面而論,《大毗婆沙論》所說的「現在是無為」應該與上開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時間是常,而與無常之有為不同。」具有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無為通常被解釋為是常恆與絕對的。所以該來源不明之見解即可表示為「現在是常」,此即與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相同。此項見解認為時間或現在是常恆、絕對,而有為法在時間裏移動、變化,此正與「一切有說」相反,這在評破此項見解之《大毗婆沙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與分別說部第33項見解,二者均來自同一對「時間」所持之概念︰時間是常恆不變。此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說及功能性的時間觀,截然有異。其次,如果恰如一般所信譬喻者就是經部,則譬喻者也應如經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法非實有(參看本書所列經部之第10項主張),而譬喻者也與分別說部一樣承認時間是常恆、絕對,而與諸蘊(法體)有別,從此方面而論,亦可旁證上述二項見解具有密切之關係。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應即是分別說之主張,而與該項見解之第一部分,即化地部之本體論,緊密的結合無間。
但是這樣的結果,使飲光部明顯的與《大毗婆沙論》所述的分別說部,並不相符,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所說的分別說部,也是如此,因此分別說部與飲光部不應認為是同一部派。然而《大毗婆沙論》的作者、世親及眾賢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者,殊不可能在他們的著作中,忽視其中之一,所以吾人應可確定他所稱之分別說部並不是指某一部派,而是部派之集團。另外,《大毗婆沙論》何以列出四十項分別說部之特有見解,這些見解幾乎均是他人所未提及,而僅指出批評大眾部六項、化地部十二項、法藏部四項、犢子部十一項見解,這些部派(在分別說部)的重要性即不容置疑。有人或許會質疑,《大毗婆沙論》另又有二項分別說部與譬喻者並列之見解,不過就譬喻者而言,它與說一切有部自宗有關,它很可能是從說一切有部直接分裂出來,而且是在後者成立後不久即行分裂。
有人或許會再質疑︰《大毗婆沙論》將三項顯然是說出世部之見解,列為與分別說部之共同主張(上開第(2)、(12)及(13)項)。在這三項中,又以上開第(2)項「佛生身是無漏法」,最足顯示說出世部之特色,如果《大毗婆沙論》未將之並列為大眾部與分別說部之共同見解,則本文之說明即有一難以超越之障礙。所以這一小小的結合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方面說明《大毗婆沙論》認為分別說部與大眾部有別,另一方面也證明後者對前者有重大之影響。既然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均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則另二項相關之見解同屬此二者即不容置疑,其他十三項大眾部之見解同於分別說部,更是理所當然,且此同樣也是化地部與法藏部所主張。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作者、世親、眾賢),等同於(西藏所傳)清辯所述大眾部及正量部之傳說,再加上上座部等,均認為分別說部乙詞是指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而反對「一切有說」之部派,亦即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銅鍱部。不過,這並不即指這些部派全部均接受(經《大毗婆沙論》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切見解。這些作者與覺音(Bud-dhaghosa)不同,他們均未明白的指出所謂之若干分別論者或若干大眾部究何所指,殊為可惜,且因為這種未明指之說明方式頗為一致,我們認為要予明確的補正,應不可能。
以下是調伏天所列分別說部之見解,在此僅單純的引述其說法︰
(1)有勝義(paramārtha)補特伽羅(pud-gala)。這是犢子部集團特有之根本見解。
(2)非異熟果以外之過去(atīta)是沒有的;果(phala)以外之未來是沒有的。這是飲光部特有之根本見解。
(3)不同類(不相應之類)之現在是沒有的。此點意義不明。
(4)法(dharma)不能成為無間因(sama-nantarahetu)。
(5)色(rūpa)之同類因(sabhāgahetu)亦無。
這顯然是譬喻者之第一項主張。(譯按︰參看大正29‧31b︰「不許色為色同類因。」)
最後應予補充說怫,根據多羅那他(Taranatha)所傳,分別說部與飲光部在西元七世紀時消失。
化制二教
南山律宗對於教相的判釋。該宗把釋迦如來一代的教法區分作化制二教。化教是說如來教化眾生令得禪定及智慧的教法,在三學中是定慧法門,在三藏中是經論二藏,如「四阿含」等經,《發智》、「六足」等論。泛說因果,通化道俗,所以叫作化教。制教是說如來戒飭眾生控制行為的教法,即諸律中所詮的戒學法門如《四分》、《五分》、《十誦》等律。說諸律儀、唯制內眾,所以叫作制教。化制二教又叫作化行二教,如《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卷一說︰「今以化行二教用分諸藏。」又《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說(大正40‧174b)︰「一代時教,總歸化行。」其次,南山律宗更把化教就其義理的淺深判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三教,又把制教就四分律學各家的戒本論分別判作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三宗,這是南山律宗獨有的教判。
化教三教中,性空教是說一切諸法性空無我的教法,此中包括「四阿含」等經及《俱舍》、《成實》等論。一切小乘,是把一切諸法用破析的方法來說明「人」、「法」無我,這就是「析色明」,所以叫它作性空教。
相空教是說一切諸法本相是空的教法,此中包括諸《般若經》和這一系統的大乘論部,是直就常人所執著的人、法本身由緣會而生這一現象來說明空無相之理,這就是「當體即空」,所以叫它作相空教。
唯識圓教是說一切唯識性相圓融的教法,此中包括《華嚴》、《楞伽》、《法華》、《涅槃》、《攝論》等大乘經論,是將一切諸法裡面的外境看成本來無實,全歸唯識,從而起行也屬菩薩的甚深妙行,所以以它作唯識圓教。
此三教中第一性空教,和慈恩宗三時教判中第一時有教的多分相當;第二相空教,和慈恩宗的第二時空教相當;第三唯識圓教,和慈恩宗的第三時中道教相當。四分律宗原當性空教一分,但道宣律師意欲成立三學圓融無礙,新以判屬唯識圓教。
制教三宗是本於四分各家對於戒體的不同解釋而判斷的。依《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等所說,戒體,是弟子從師受戒法時所發得而領納在心胸中的法體,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構成一種勢力而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此中戒體舊譯叫做「無作」,新譯叫作「無表」。唐以前的四分律師本來受《成實論》學說的影響。以戒體為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法礪的相部一系便完全依此立說,以「無作」為非色非心,唱非色非心戒體論。懷素的東塔一系,卻相信《俱舍論》所說,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的南山一系於《四分律》表面也按照《成實論》所說,立非色非心戒體。然而依道宣的本意,《四分律》通於大乘,還依唯識宗的義旨,以第八阿賴耶識中的種子即「發動思」的種子為戒體,而唱心法戒體論。由於四分律各家對戒體解釋不同而判制教二宗︰
(1)實法宗︰又作有宗,指說一切諸法實有的薩婆多(說一切有)部等,此宗以戒體為有實質的色法,如同《俱舍論》所說。
(2)假名宗︰又作空宗,指說一切諸法唯有假名的曇無德(法藏)部等,此宗以戒體為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如同《成實論》所說。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十五合釋以上二宗,說《成實》所說正和曇無德《四分律》相通,而《雜心》、《俱舍》所說是解釋薩婆多《十誦律》。
(3)圓教宗︰又作圓宗,指說一切諸法實唯有識的唯識圓教等,此宗以戒體為心法的種子,如《法華》、《涅槃》、《楞伽》等經,《攝大乘》等論所說。
四分律宗正和假名宗相當,然而道宣律師意欲由《四分律》成立一乘圓頓的妙戒,所以在三宗中也把四分律宗判屬圓教宗。
化制二教的教判,是於唯識宗有其淵源的。道宣很早便參加玄奘法師領導的譯場,掌筆受潤文的任務,受玄奘學說的影響很深,所以在化教中,配合《解深密經》的三時立三教,而以唯識為圓教,又在制教中以心法中的種子為戒體,從而力說《四分律》通於大乘。(黃懺華)
◎附︰續明《戒學述要》上篇三〈化教理善與制教戒行〉(摘錄)
(一)依三藏三學立化制二教
戒法有大乘與小乘的兩類,同屬於三藏中的律藏。這是就三藏所詮教法的性質不同而得名的。如云︰「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而大小乘各有其所宗依的三學,三學內容之淺深、廣狹雖有不同,然若論三學之性質,仍歸一致。且小乘三學為大乘三學的階梯,由於運心不同,致行分大小,倘按之於所行之法,初亦無顯著之差異。故就三學論道,各有特勝以論︰則經論所詮定慧法門,乃是「隨方攝化,應緣接物,宣演教觀」,而令眾生如說修行者。律藏所詮淨戒法門,則為「諸清淨眾,一界依棲,六和水乳,同一布薩,同一羯磨」,淨治身心,以為定慧之基礎者。經論偏於「明心顯理,是故心業以理為宗。律藏約事辨行,故身口業,以事為宗」。經論以理為宗者,理善虛通,可無間於古今中外男女僧俗,只要依法修行,定慧功成,皆可契理證悟。若逆理而行,統名曰迷。是以悟有巧拙,三乘聖賢,以是而分;迷有淺深,三界五趣,由之以判。然則迷悟由心,心不自悟,必假事緣。事緣雖多,首在持戒,故如來制戒,以事為宗,事行所顯,厥為身口,身屬色,色正而後心端,久之則由心發色,純淑自然,乃至色心一如,表裏一致,方為佛法大人之行。是以佛敕登具比丘,五夏學律,自此以後,方任聽教參禪,故知欲宏經論,必須依律;欲得定慧,必先持戒。以戒為根基,定慧之功行方高,以律為憑藉,經論之宏敷乃正。南山道宣律師,原本此意,立化制(亦名化行)二教,以判攝如來一代時教,而以戒為宗,認為必須先持戒以制禁業非,然後方堪用定慧而伏斷煩惱。三學次第,以戒居首,實有所以。倘戒本不固,縱有定慧,亦終成魔業!故三藏所詮,不越三學,行者進德修業,依戒為基,始能登高致遠。此固無間於大乘小乘,以「三學次第,理數必然,乖越常模,去道全遠」!此為就三藏三學以明增上戒學的重要,故從入道次第而言,制教重於化教,戒學先於定慧。此雖為一途之說,然按諸聖教,實有本有據。
(二)化制二教之範圍與楷定
泛明律學,既可通大小,然若云制教,則猶須簡別。大乘律學,雖別於經論,或如來散說,或菩薩輯治,然就其性質,仍屬於化教所收。菩薩戒法以菩提心為本,七眾通受,其中持犯開遮,輕重受捨,均有別於聲聞律制。故不僅十善、五戒、四宏、六度,一切觀行,是化教業,即大乘律儀,乃至聲聞乘之五戒、八戒、十戒,皆是化教所收。唯具足戒,方得制教之名。因為十善、四宏,劫初便有,人雖行之,不能超越世境。五、八、十戒,亦具足戒之支分,為便於行者漸學漸入,故別為制立。如來制戒,開始於十二年後,在此以前,已廣明一切大小行門,而五戒十善,四宏六度,早已宣敷傳習。傳說菩薩戒中之《梵網經》,即為佛初成道時說。故知十二年以前,雖不無大小戒法,不云如來制戒,故制教所詮,應唯是比丘戒法(比丘尼戒,雖亦稱具足戒,然必須依附於比丘戒,始得成立)。故一切戒法中,比丘戒最為尊上。比丘戒為言制教者,略有二意︰一者制止,禁諸出家,有惡皆斷,作則有過,止則無咎。二者制作,有善斯集,作則無愆,不作有罪。止持作持,均為如來之所制定,住持正教,綱維僧倫,無不以此是賴,是故唯具足戒,得制教名,既有別於經論定慧法門,又不同於理善戒法,於如來聖教中,別具聖意,有不容吾人忽視之處。
《四分》廣律載,舍利弗於靜處思惟︰「何者等正覺修梵行,佛法久住﹖何者等正覺修梵行,佛法不久住﹖」因以此事問佛,佛言︰「毗婆尸佛、式佛、拘留孫佛、迦葉佛,此諸佛修梵行法得久住;隨葉佛、拘那含牟尼佛,法不得久住。」又問︰「以何因緣毗婆尸佛等修梵行法得久住﹖以何因緣故隨葉佛等修梵行法不得久住﹖」佛即告以「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不廣為諸弟子說法,不結戒,亦不說戒」,是以「爾時彼佛及諸聲聞在世,佛法廣流布,若彼佛及諸聲聞滅度後,世間人種種名、種種姓、種種家出家,以是故疾滅,佛法不久住。何以故﹖不以經法攝故。」「毗婆尸佛等,為諸弟子廣說經法,亦結戒,亦說戒。彼諸佛及聲聞眾在世,佛法流布,若彼諸佛及聲聞眾滅度後,諸世間人,種種名、種種姓、種種家出家,不令佛法疾滅。何以故﹖以經法善攝故。」舍利弗既聞諸佛法住久近,而原因在於是否結戒、說戒,故勸請釋尊「與諸比丘結戒、說戒,使修梵行,法得久住。」嗣後俟諸比丘有漏法生,佛即隨事制戒。觀此制戒因緣,可知如來制戒,意在「攝僧」,攝僧意在「令正法久住」。釋尊鑒於法待人宏,而人事無常,難以久保,與其必待傑出之人始能宏揚,不如寄附大眾(組織),展轉傳習,則更為穩固。然人眾相處,難免龍蛇混雜,智愚交參,倘不以法繩之於正,亦必聚而無狀,不足為大法之寄,是以如來以大悲等流,制戒攝僧。僧正而後道隆。佛法二寶,乃得因以久住。如來之廣制戒法,組織僧團,並以之列為三寶之一,為眾生恭敬增福之田,其關係佛法,實至為深重。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謂佛四意制戒︰「(一)令先作者,知無有罪,得除憂悔;(二)滅將來非法不起;(三)決疑網;(四)有十利。」前三易知,第四言十利者︰
(1)攝取於僧︰「僧」即是眾,僧眾共處,必以法攝,始能和合,自他相安,佛法勝事,因而成辦。律中喻如以線貫華,成妙莊嚴,散則無用。僧亦如是,必以法攝,方成佛法幢相,堪為世間良福之田,宏揚經法,住持聖教。故僧伽稱為六和合眾︰當知身和、口和、意和,是僧團精神之外觀;戒和、見和、利和,是僧團成立之本質。具此內外和合擔負住持佛教重任之僧團,必須自生活起居以至自修化他,皆有其共同規制,因之小而可以律身正己,大而可以自他相處,乃至達成「令正法久住」之目的,此為佛陀制戒攝僧之本意。
(2)令僧歡喜︰如來既制戒以法攝僧,僧中清淨守道清白者,自忖能恪遵如來聖制,解脫可期,由是而令僧心生歡喜。
(3)令僧安樂︰僧中遇有未能嚴持淨戒而有所違犯時,得依法出罪、懺悔,還復清淨。如是自身既免除憂悔而心得安樂,大眾亦因而和合樂住,故律中云「懺悔則安樂」。
(4)未信令信︰由於僧團之清淨如法,自然能令未於佛法生信心者令生正信。
(5)已信令增長︰使已經信仰佛法者,因僧團之清淨和合,令其信心愈加堅固,並增長廣大。
(6)難調者令調順︰出家者多,良莠不齊,倘不繩之以如來聖制,則強梁驕橫者難於就範,如來制戒,既長幼平等,住則共同遵行,犯則如法治,如是頑劣者無所施其技,則易於調伏順從。
(7)慚愧者得安樂︰此言僧中有心性柔和知慚知愧者,有犯則懺悔,不虞他人無理之干擾,則安樂而自得。
(8)斷現在有漏︰「漏」謂煩惱,煩惱多依事境而生,嚴持淨戒,可以防護根門,則現在煩惱無由得生。
(9)斷未來有漏︰持戒既能遮斷現在煩惱,不更熏習雜染種子,則未來煩惱亦必不生,故云斷未來有漏。
(10)令正法久住︰有戒法住世,則有清淨和樂之僧團,僧住則佛法住,三寶由此延續不絕。
如來制戒,有如上所說之十利。十利中以攝僧為根本,令正法久住為目的,中間諸利,乃自然從生。吾人從制戒十利以觀比丘戒法,可知釋尊一化,不出經戒二門,經義雖廣博深邃,無所不包,然欲發揚經義,住持正法,則有待於依戒而住之僧團,諺云︰「佛法宏揚本在僧。」僧是奉行佛陀經戒之團體,不是個人。律制四人以上可以羯磨說戒等(律列四種僧︰(一)四人僧,(二)五人僧,(三)十人僧,(四)二十人僧。各有其能作之事,不可一例。)故僧是奉行如來律制之團體,世間有如法奉行律制之僧團,則僧寶現前;有僧寶,則有法寶、佛寶,三寶住世,即是佛法之長住人間。佛言︰「我在僧數」、「供養僧,即供養我已。」佛之如此重視僧團,倚附僧團,即因僧團有住持佛法,代表佛教之勝用。佛世尚且如是,況佛滅度後,欲宏揚佛法,住持正教,不嚴淨僧團,又何能達成宏法利生之任務。更有進者,僧團為培養調練佛教人才之洪鑪,有健全之僧團,僧徒之品格才能逐漸增高。僧品崇高,則僧團自然清淨而有力。故佛教之律制,雖注重個人之持犯懺悔,更注重團體之清淨健全。個人與團體在一定之法制下,相互增上,則佛法之慧命,自然可以延續不絕。故比丘戒法,乃關係建立三寶之一之僧倫,僧倫若壞,則佛寶法寶無所附托。觀釋尊因過去諸佛法滅久近,而於此土制戒攝僧,其用意之深,付託之重,實不難想見。惜吾人生值法末,於佛世前後之僧團生活,不及聞見!然據史乘所載,佛滅未及百年,僧伽之律儀生活,即已發生歧見,嗣後五部、二十部,皆各有其所誦律本。
及佛法傳入中國,首重義理之流布,稍後雖有諸部羯磨、戒本、廣律之譯傳,且設壇受戒,然終止於少數人之鑽研修治而已。待中國大乘佛教蔚興,律制即隨小乘教義同被視為偏方之談,故真正出家律儀生活,中土久已失傳。間有黽勉勵行者,亦限於個人謹嚴之操持,未足稱為如法如律;以無有清淨如法之僧團,為之羯磨、授戒、出罪等。而今日流布於錫緬等地之佛教,據文字之報導與目擊者之口述,一切出家制度,猶能與原始律儀生活相切近,此誠為難能可貴者。而彼等在世界文化交流中,亦起有佛教主流之作用,而彼等所在之國土,猶以佛法為舉國上下一致信敬之對象,推原其故,乃由佛教律制生活之保存。反觀我國佛教,雖號曰大乘,猶存菩薩比丘之名,然按諸實際除如儀登壇受具一事外,幾不知更有他事。故由於律儀生活之廢弛,所謂律制中之僧團規制,實早已名實俱亡。今日中國佛教所謂僧,已不是依律而住之團體,而變成依佛教出家之個人。然所謂出家,既未具沙彌律儀,更不成比丘性,亦徒存其儀制而已。試以佛教中事,微驗於舉國僧徒,除早晚課誦及念佛拜懺等儀式略稱相同外(其實亦不盡然),幾更無一致之法守與規制。以如此散漫之僧眾,住持如來法毗奈耶之正教,焉得不東倒西歪!佛教之漸為國人所疏遠,不受社會之重視與信敬,無不導源於僧制之廢墬。故當今之世,欲圖佛教之隆盛,吾人猶以循健央楓團之途徑為最有效,但欲健央楓團,非謂處處均以原始律制繩之之謂,然至少原始律制中之根本重戒應該嚴守,至於「小小戒可捨」,亦須以不違律制之根本精神為原則。當知佛教已因律制之廢墬而招至衰落之後果,倘不於此根本之處,深加警悟而極圖之,則佛法之滅亡,將繼踵而至!
佛法在印度,凡云出家,無論大小乘學者,皆依小乘律制而住,雖比丘更受菩薩戒,但遇有與比丘律儀相迕之處,猶謂應防護聲聞律儀。以比丘律儀,乃建立僧倫之根本。一切律儀及佛法,皆以此而得建立,故不容違背。經載文殊師利與大迦葉應阿闍世王請,文殊始讓迦葉,不敢違世尊之恒規;迦葉則終遜文殊,所以順請主之本意。觀此大小乘學人彼此相敬相讓之事蹟,可知大小律儀非不相容,以文殊之大智,猶尊迦葉小乘之戒德。而西土大乘佛法之龍象,如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皆依小律而出家受具。故若依次序位,則大乘學人,在大乘眾中,可依大乘而序前後,若入小乘眾中,則仍須依小律而序其先後。由此可見,自佛世以來,比丘律制,即為佛教崇重之中心。故若剋論制教,應唯指比丘律儀。
(三)化制二教的異同
關於化制二教之異同,靈芝大師曾以四種四句明其差別。初約違四句︰
(1)違化不違制︰如吾人瞥爾起貪瞋之念,及一般俗人作十不善業,此皆有違理善,故曰違化。不違制者,以制教為防身口,不論心犯,以若約心論犯,則世間將無一清淨比丘,故比丘起貪瞋等念,雖屬不善,然未現之身口,故不犯律制,仍謂清淨。在家人未稟佛戒,雖作諸不善,亦不違制教,然十不善業,性是惡法,作則有罪,故是違化。
(2)違制不違化︰如比丘受具足,應持二百五十戒,其中有關衣、食、住、藥,威儀行住等事,皆為出家受具所須遵守者。而此等諸戒,皆如來為護世譏嫌而遮止比丘令不作者,若比丘於此等遮制,有所違犯,名犯遮罪。以其性非是惡法,不違理善,故不違化教。
(3)俱違︰如比丘犯淫、殺、盜、妄等戒,既有違化道善法(即犯性戒),又違悖如來聖制(亦犯遮戒)。故俱違化制二教。
(4)俱不違︰如比丘內以理觀自照,外以戒法檢束身心。內外光潔,身心清淨。既不違制教,亦不違化道。
次約順四句︰
(1)順化不順制︰如居家學佛,觀無常、苦空、無我之理,破除迷執,乃至證入聖果,亦只云隨順化教。以身為俗侶,未能出家稟比丘律儀,故不順制教。
(2)順制不順化︰如出家稟受律儀,但知嚴守事戒,而心無慧觀,不明空無我理,於戒雖云不犯,然於如來化教,則未云隨順。
(3)俱順︰此與初中第四句同,即內具慧觀而外有戒檢。
(4)俱不順︰如一般凡愚,起惑造業,無慚無愧。
約受戒四句︰
(1)稟化不稟制︰如《淨名經》云︰汝但發心,即名具足;而不依律制,羯磨受戒。
(2)稟制不稟化︰即內無淨慧,而外遵律制,如法登壇受具者是。
(3)俱稟︰即心希出離,受律儀戒,復知趣向聖道,如佛世利根,善來、三語,即得道果。又,此指出家菩薩,既稟比丘律儀,復受菩薩戒,亦是化制俱稟。
(4)俱不稟︰即一般凡愚。
約懺罪四句︰
(1)化淨制不淨︰如比丘犯罪,但知觀罪性本空,而不依篇聚出罪還淨;如是,縱得好相,亦不入淨僧之數。
(2)制淨化不淨︰如比丘犯罪,但知依律懺悔還淨,而不知慧觀,如是雖除違制之罪,而業性不空,終為情執所累。
(3)俱淨︰犯戒則依律出罪還淨,違制之罪即滅,復以淨慧觀業性不可得,空諸幻累。
(4)俱不淨︰即凡愚犯罪,既不知依律出罪,亦不依慧觀懺除。
循此四種四句,可知化制二教之關係與範圍。在家學佛,則稟化教,而無制教,出家學道,則雙稟二教。故出家眾不應僅防身口,亦應防心;不但遵從事懺,亦應注重理觀。然若剋論化制二教之界限,則制教唯是比丘戒法,其餘經論,及菩薩戒法皆屬化教所收。以菩薩戒法,雖亦是律儀,為佛口所說,然菩薩律儀,可遍於三世十方,故乃屬化教所攝。比丘戒法,則係釋尊依此界風俗習慣而制立,諸佛有無不同,即有比丘律制之佛土,亦不必盡同此土之制。故小乘律制,乃釋迦佛法所特有,為住持佛法之根本,釋尊大悲所等流。
〔參考資料〕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序;《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卷一之一;《八宗綱要》卷上。
大方廣佛華嚴經
略稱《華嚴經》,是佛成道後在菩提場等處,藉普賢、文殊諸大菩薩顯示佛陀的因行果德如雜華莊嚴,廣大圓滿,無盡無礙妙旨的要典。
此經漢譯本有三種︰
(1)東𣈆‧佛馱跋陀羅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為區別於後來的唐譯本,又稱為舊譯《華嚴》,或稱為《六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九冊。
(2)唐武周時實叉難陀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又稱新譯《華嚴》,或稱《八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3)唐‧貞元中般若的譯本︰也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卷,它的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簡稱為《普賢行願品》,或稱為《四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此經第一譯六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三萬六千偈,是由慧遠的弟子支法領從于闐(今新疆和田一帶)得來,於晉‧義熙十四年(418)三月十日在揚州(今南京)道場寺請天竺三藏佛馱跋陀羅譯出,三藏手執梵本,譯為漢語,法業筆受,慧嚴、慧觀等潤文,吳郡內史孟顗、右衛將軍褚叔度為檀越,於元熙二年(420)六月十日譯竟,劉宋‧永初二年(421)複校完畢(見《出三藏記集》卷九經後記等)。初譯出時分五十卷,後改為六十卷,內分三十四品,總由七處、八會的說法而成。嗣後唐‧永隆元年(680)三月,天竺三藏地婆訶羅和法藏校勘此經,見所譯〈入法界品〉內有缺文,因更就梵本譯出從摩耶夫人到彌勒菩薩文一段約八、九紙補入(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這就成為現行《華嚴經》六十卷本。
此經第二譯八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四萬五千頌,係唐‧則天武后遣使從于闐求得,並請來其地三藏法師實叉難陀,於證聖元年(695)三月十四日在洛陽大遍空寺開始翻譯,武后親臨譯場首題品名,菩提流志、義淨同宣梵本,復禮、法藏等並參與筆受潤文,到聖曆二年(699)十月十八日在佛授記寺譯畢(見《開元釋教錄》卷九),成八十卷,內分三十九品,總由七處(同舊譯)、九會(八會同舊譯,新增「普光法堂」一會)的說法而成。後法藏發現此經〈入法界品〉中尚有脫文,仍與地婆訶羅校勘梵文,於第八十卷初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補入文殊伸手摩善財頂十五行(《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略策》),即為現今流行的《華嚴經》八十卷本。
此經第三譯四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一萬六千七百偈(見《貞元釋教錄》卷十七)係南天竺烏荼國王親手書寫遣使於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送贈來唐。翌年六月,唐德宗囑罽賓三藏般若在長安崇福寺從事翻譯,廣濟譯語,圓照筆受,智柔、智通回綴,道弘、鑒靈潤文,道章、大通證義,澄觀、靈邃等詳定,至十四年(798)二月譯畢,成四十卷。其內容係勘同舊新兩譯《華嚴經》的〈入法界品〉一品,但文字上大為增廣;尤其是第四十卷有普賢十大行願,和新添的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是前此兩譯《華嚴經》中所未有。
以上是漢譯此經的三大譯本。此外,此經中某一品或一部分傳譯於中國的為數也不少。西元二世紀中──後漢‧支婁迦讖曾於洛陽譯出《兜沙經》一卷,當是此經別行本漢譯的開始,吳‧支謙、西晉‧竺法護、聶道真乃至南北朝、隋、唐各朝,都有《華嚴經》的支分別行本譯出,在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中曾列舉有這類別行譯本三十五部。今略就現存各本並對照唐譯各品會列載如下︰
《佛說兜沙經》一卷(如來名號品、光明覺品),後漢‧支婁迦讖譯。
《佛說菩薩本業經》一卷(淨行品、十住品),吳‧支謙譯。
《諸菩薩求佛本業經》一卷(淨行品),西晉‧聶道真譯。
《菩薩十住行道品》一卷(十住品),西晉‧竺法護譯。
《菩薩十住經》一卷(同上),東晉‧祇多密譯。
《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十地品),西晉‧竺法護譯。
《十住經》四卷(同上),後秦‧鳩摩羅什譯。
《佛說十地經》九卷(同上),唐‧尸羅達摩譯。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三卷(十定品),西晉‧竺法護譯。
《顯無邊佛土功德經》一卷(壽量品),唐‧玄奘譯。
《佛說校量一切佛剎功德經》一卷(同上),宋‧法賢譯。
《佛說如來興顯經》四卷(如來出現品),西晉‧竺法護譯。
《度世品經》六卷(離世間品),西晉‧竺法護譯。
《佛說羅摩伽經》三卷(入法界品),西秦‧聖堅譯。
《文殊師利發願經》一卷(同上),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同上),唐‧地婆訶羅譯。
《佛華嚴入如來德智不思議鏡界經》二卷(普光法堂會),隋‧闍那崛多譯。
《大方廣入如來智德不思議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別本華嚴),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普賢所說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至如《華嚴》三大譯本中的唐‧般若譯四十卷《華嚴》,也同樣是全部經中〈入法界品〉的別行。
此經的藏文譯本,係由印度勝友、天王菩提和中國西藏智軍共從梵文譯出,並由遍照護加以複校,成一一五卷(奈塘目錄作一三○卷,德格目錄作一一六卷,實為一一五卷),內分四十五品,前四十四品相當於唐譯本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唐譯本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藏譯本比漢譯本多出第十一品和第三十二品,其他各品文句上也頗有出入。
關於此經的梵本,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說︰「華嚴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又《華嚴經傳記》卷一也稱,西域傳說此《華嚴大不思議解脫經》有三本︰其中上中兩本隱而不傳,下本有十萬偈,四十八品,現流天竺。此中所說現流天竺的下本有十萬偈,和《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說「不可思議解脫經十萬偈」、晉譯《六十華嚴經》後記所說「華嚴經梵本凡十萬偈」相符,而證明此經亦名《不思議解脫經》,全本凡十萬偈,而《四十華嚴》乃其中的一部分。如《貞元釋教錄》卷十七說︰「梵本大方廣佛花嚴經總有六夾,共十萬偈,大唐已譯八十卷當第二夾了,今南天竺國王所進當第三夾(即般若譯四十華嚴梵本),有一萬六千七百偈。」又《四十華嚴經》後記也說此梵本是「南天竺烏荼國……王手自書寫大方廣佛華嚴經百千偈中所說善財童子親近承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行中五十五聖者善知識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再參考世親《十地經論》與金剛軍、堅慧的釋論,解釋此經〈十地品〉,寂天的《大乘集菩薩學論》也引用此經〈賢首品〉的偈頌等情形來看,可以想見此經的〈入法界〉、〈十地〉乃至其他各品在印度古代已各成一經而分別流行。其中〈入法界品〉(即《四十華嚴》)和〈十地品〉,且為尼泊爾佛教中古來通常傳誦的九部大經之二,因而這兩品的梵本在尼泊爾一直保存。到十九世紀中,這兩品梵本隨著其他梵典又由尼泊爾更流傳到印度、英、法、日本等國,並有所校勘出版。現行梵文〈十地品〉有近藤晃曜校刊本(東京,1936),〈入法界品〉有鈴木大拙,泉芳璟校刊本(京都,1934~1936),《普賢菩薩行願讚》有渡邊海旭校刊本(1902)。至於其他各品的梵本似都已散佚而未見發現。
此經的漢譯本中,以唐譯八十卷本的文義最為暢達,品目也較完備,因而在漢地流傳最盛。以下依據這一譯本略述此經的內容︰
唐譯本經係由九會的說法組合而成。第一會,敘佛在菩提場中初成正覺,道場無量妙寶莊嚴,金剛座上的遮那佛身萬德圓滿。十方世界微塵數菩薩乃至金剛力士諸神諸天等各具無量功德一時雲集,各各說頌讚佛,所有的華藏莊嚴世界海中一切世界也都同樣入佛境界(〈世主妙嚴品第一〉)。諸菩薩和一切世間主說頌問佛,佛現瑞相放光說頌,又現諸神變,一切法勝音等菩薩各說頌讚佛(〈如來現相品第二〉)。時普賢菩薩入佛三昧,受諸佛讚嘆摩頂,從三昧起,十方一切如來放光頌讚普賢菩薩,一切菩薩也同頌讚(〈普賢三昧品第三〉)。普賢菩薩以佛神力,向道場海眾諸菩薩說世界海等十事,分別顯示十方剎土的形相和它的原因(〈世界成就品第四〉)。普賢又說毗盧遮那往昔修行所嚴淨的華藏莊嚴世界海無量妙寶莊嚴功德,乃至世界海中一切世界的莊嚴和諸佛號(〈華藏世界品第五〉)。普賢又說這是由於毗盧遮那過去世為大威光太子時,供養諸佛廣修無量妙行的廣大功德莊嚴成就(〈毗盧遮那品第六〉)。
第二會,敘佛在普光明殿蓮華座上,顯現神變,十方菩薩都來集會。文殊師利菩薩承佛的威力,向眾菩薩稱說佛的名號,由於隨應眾生各別知見,遂有無量不同的名號如來為眾說法(〈如來名號品第七〉)。文殊師利又說娑婆世界中苦集滅道四聖諦的種種異名,和十方一切世界無量不同的四聖諦名,都隨眾生心,令得調伏(〈四聖諦品第八〉)。這時佛兩足輪放光,普照十方,各現佛事,文殊師利唱頌稱揚佛的無邊功德行願(〈光店品第九〉)。文殊師利菩薩又和覺首等九菩薩反覆問答十種甚深佛法明門(〈菩薩問明品第十〉)。智首啟問,文殊師利答說菩薩身語意業動靜語默中為饒益眾生應發起的一四○種的清淨願行(〈淨行品第十一〉)。文殊師利問,賢首以偈答說菩薩修行的無量殊勝功德,信願不虛,定慧圓滿成就等事(〈賢首品第十二〉)。
第三會,敘佛不離菩提樹下,上升須彌山帝釋宮殿,帝釋莊嚴宮殿,迎佛入座,並和諸天說頌讚佛(〈升須彌山頂品第十三〉)。十方佛世界法慧等菩薩都來集會,各說偈頌稱讚佛所修行的無量勝妙功德(〈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法慧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無量方便三昧,受到諸佛讚嘆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住的法門,每住中各有聞、修十法(〈十住品第十五〉)。這時正念天子來問,法慧向他宣說修習梵行種種無相觀法(〈梵行品第十六〉)。又天帝釋來問,法慧向他宣說菩薩初發菩提心所得的種種無量功德,發心便能和佛平等,也無所得(〈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精進慧問初發心菩薩如何修習,法慧答說十不放逸,得十清靜,十佛歡喜,十法安住,十法入地,十法行清靜,十種清靜願,十法圓滿大願,十無盡藏等修行的法門和所應得的成就(〈明法品第十八〉)。
第四會,這時佛升向夜摩天宮,夜摩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佛即入座(〈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功德林菩薩等微塵數菩薩都來集會,十大菩薩各說偈頌稱揚佛周遍法界的行願功德(〈夜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功德林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善思惟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行的法門,並一一分別其行相(〈十行品第二十一〉)。功德林又對諸菩薩說菩薩十無盡藏的一一行相,由此能令一切行者成就無盡大藏(〈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
第五會,這時佛又升兜率天,兜率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功德,佛即入座(〈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金剛幢等十大菩薩和微塵數菩薩從十佛世界來集。各說偈頌稱揚佛德(〈兜率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四〉)。金剛幢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智光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諸菩薩廣說十回向法門,並一一分別解說所修行相(〈十回向品第二十五〉)。
第六會,敘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殿,諸方世界諸大菩薩都來集會。這時金剛藏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大智慧光明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眾說出十地的名稱。這時解脫月等諸菩薩請他解說,佛也放光加以神力,金剛藏菩薩便向眾演說甚深的十地法門行相(〈十地品第二十六〉)。
第七會,佛在普光明殿,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三昧所修的妙行,佛教他自請普賢菩薩宣說。這時大眾希望見到普賢菩薩並殷勤頂禮,普賢菩薩才以神力出現,向眾廣說十大種三昧的高深法門(〈十定品第二十七〉)。普賢又向大眾說十種神通(〈十通品第二十八〉)。又向大眾說十種法忍(〈十忍品第二十九〉)。這時心王菩薩問,佛向他宣說阿僧祇不可說的數量和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不可說的事理(〈阿僧祇品第三十〉)。心王菩薩又向大眾宣說諸佛世界的壽量和它們的長短比較(〈壽量品第三十一〉)。又向大眾宣說十方諸菩薩和他們的眷屬的住處並常住說法的地名(〈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這時會中諸菩薩心中希望知道諸佛的國土、本願、種姓、出現、佛身、音聲、智慧、自在、無礙、解脫等不思議事,佛便加持青蓮華藏菩薩向蓮花藏菩薩廣說佛所住的十不思議法門(〈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普賢菩薩向諸菩薩演說佛的身相莊嚴,略說有九十七種大人相,以及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佛向寶手菩薩宣說如來的隨好中各有光明,周遍法界,能夠拔出地獄的苦,生兜率天,乃至令證得十地等廣大無盡的功德(〈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普賢菩薩又向大眾演說佛為解脫眾生結縛,瞋心能障百萬法門,應當勤修十法,具十清淨,十廣大智,得十種普入,住十勝妙心,獲十種佛法善巧智(〈普賢行品第三十六〉)。這時佛從眉間放光,名如來出現光,如來性起妙德菩薩向佛請問大法,佛又放光入普賢菩薩口,普賢菩薩便廣說佛以十無量法出現,以十無量百千阿僧祇事得到成就。說罷,諸佛稱讚並為會眾授記,普賢最後說頌勸眾受持(〈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第八會,敘佛在普光明殿,普賢菩薩入佛華藏莊嚴三昧,從三昧起,普慧菩薩請問菩薩依、菩薩行乃至佛示般涅槃等二百個問題,普賢菩薩一問十答,分別演說二千法門。諸佛現前讚喜。普賢菩薩再用偈頌重說菩薩的功德行處(〈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第九會,佛在逝多園林,和文殊普賢等五百大菩薩、大聲聞並無量世主聚會。佛以大悲入師子頻申三昧,遍照莊嚴十方世界各有不可說剎塵數菩薩來會,各現神變供養境界。諸大聲聞不知不見。十大菩薩說頌讚佛。普賢菩薩演說這師子頻申三昧的十種法句。佛又顯現種種神變、種種法門、種種三昧等相,文殊菩薩說頌稱讚,諸菩薩都得到無數大悲法門,從事利樂十方一切眾生。文殊菩薩和大眾辭佛南行,尊者舍利弗和六千比丘也承佛神力發心隨同南行。他們行到了福城東,在莊嚴幢娑羅林中大塔廟處說法,這時善財童子等二千人前來頂禮聽法,發菩提心,其中善財童子一心求菩薩道,說頌問教,文殊師利指示他去求訪善知識,善財童子便輾轉南行參訪了德雲比丘乃至彌勒菩薩等五十三位善知識,聽受了無數廣大甘露法門,最後見到普賢菩薩,由於普賢的開示,次第得到普賢菩薩諸行願海,終於證入法界。末了普賢菩薩說頌稱揚佛的功德海相(〈入法界品第三十九))。
以上是新譯經中九會三十九品的內容梗概。在舊譯六十卷本中只有八會三十四品。這是由於舊譯本缺〈十定品〉一品,並以〈十地品〉以下十一品為第六會而減少一會。又新譯本〈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在舊譯中合為〈盧舍那佛品〉一品,因而一共相差一會五品。
從新譯本譯出以後,八世紀以來漢地的華嚴學者大都依據新經講習疏釋。但在新譯本出現以前,就連唐‧賢首(法藏)的講疏還都一般依據晉譯六十卷本。因此對於本經的文義,在有名的賢首《探玄記》(卷二)和《文義綱目》中,即依舊譯本將全經判為五分︰(1)教起因緣分(舊〈世間淨眼品〉),這就是全經的序分。(2)舉果勸樂生信分(舊〈盧舍那佛品〉),顯示舍那佛的果德和他過去的因行,勸令生信。(3)修因契果生解分(舊〈如來名號品〉至〈寶王如來性起品〉三十品),顯示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因行和所契的佛果,為令生解。(4)托法進修成行分(舊〈離世間品〉),顯示依諸菩薩行法,從事進修,成菩薩行。(5)依人入證成德分(舊〈入法界品〉),顯示由於善知識的教導,證入法界,成就果德。又分判此經的內容為五周因果︰(1)所信因果(舊〈盧舍那佛品〉),(2)差別因果(舊〈如來名號品〉至〈菩薩住處品〉二十五品是差別因,〈佛不思議法品〉至〈佛小相光明功德品)三品是差別果),(3)平等因果(舊〈普賢菩薩行品〉是平等因,〈寶王如來性起品〉是平等果),(4)成行因果(舊〈離世間品〉),(5)證入因果(舊〈入法界品〉)。嗣後清涼《華嚴經疏》(卷四),也沿用這五分說和五因果說來分攝新譯八十卷經三十九品的文義。而這樣的分判也就成為古今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又古今疏家也同樣以序、正宗、流通三分科判此經。即一般都以初品為序分,〈盧舍那佛品〉(新〈如來現相品〉)以下為正宗分。流通分在古時有多種異說︰如北魏‧慧光以〈入法界品〉為流通分;隋‧慧遠以〈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屬流通分;隋‧靈裕以〈入法界品〉最後的偈頌為流通分;還有人說以末後二偈為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還未譯竟,因而沒有流通分;還有人說以其他的眷屬經為此經的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說法無盡無休,所以沒有流通分。唐‧清涼(澄觀)在他撰的《華嚴經疏》中認為慧遠所說最為合理(《華嚴經疏》卷四),因而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為流通分的三分說,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關於此經的宗趣,古來也有各樣不同的見解︰如齊‧曇衍說此經是以無礙法界為宗,隋‧靈裕說此經是以甚深法界心境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緣起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唯識為宗,唐‧敏(法敏)、印(﹖)二師說此經是以因果為宗,隋‧慧遠說此經是以華嚴三昧為宗,隋‧達摩笈多說此經是以觀行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海印三昧為宗,北魏‧慧光說此經是以因果理實為宗。唐‧賢首(法藏)依慧光說加以充實,即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為此經的宗趣(清涼《華嚴經疏》卷三),這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對於此經的共同見解。
此經的義理,為古今佛教學人所一致尊重。從南北朝以來,以判教著稱的江南三家都將此經判為頓教,而以其他經典判為漸教或不定教。其時北方七家判教的步調雖參差各不相同,但也以此經判為諸教中最高的圓教或頓教、真宗、法界宗等。此後隋‧吉藏立三轉法輪,以此經為根本法輪;天台智顗立化儀四教,以此經列為頓教,又立化法四教,以此經列為別兼圓教;唐‧窺基立三時教,以此經為中道教;賢首宗師則以此經判為五教中的一乘圓教,或十宗中的圓明具德宗。都顯示此經在佛教中向來被認為是最圓頓的經教。
關於此經古來傳播的情形,相傳佛滅度後,此經在印度曾經隱沒,後龍樹菩薩弘揚大乘,便將它流傳於世。龍樹還造出《大不思議論》十萬偈以解釋此經,現行漢譯的《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便是該論的一部分,為此經〈十地品〉中初二地的解說。在這以後,世親菩薩也依此經〈十地品〉造出《十地經論》,發揮了《華嚴》的要義,金剛軍、堅慧、日成、釋慧諸論師又各造出了《十地經論》的解釋(日成、釋慧兩釋現存有藏文譯本),可以想見此經在古代印度曾經部分流行一時。至於全經在當時當地流傳的情形不詳。
從後漢以來,此經的別行本在中國雖陸續譯出不少,但它的傳弘還不見興盛。到了東晉‧佛馱跋陀羅的六十卷本譯出以來,此經才受到漢地佛教學人的重視,對它傳誦、講習乃至疏釋的情形也漸行熱烈。如最初參與此經譯場的法業,曾親承佛馱跋陀羅的口義而撰成《義記》二卷;隨後劉宋‧求那跋陀羅曾講解過此經多次,北齊‧玄暢更對此經隨章逐句暢加疏講。北魏‧勒那摩提也曾弘講此經,又劉謙之精研此經,製《華嚴論》六百卷。這時菩提流支又譯出了《十地經論》,由於《地論》的弘通,此經更得到相應的發揚,地論師慧光又撰製了此經的《廣疏》和《略疏》(現存一卷),並以此經判為圓教而廣為弘敷。又齊‧大覺寺僧範著有《經疏》五卷,鄴中曇遵著有《經疏》七卷,洛州曇衍著有《經疏》七卷,後魏‧靈辯著有《經論》一百卷(現存一卷),魏‧北台智炬著有《經疏》七卷。嗣後隋相州演空寺靈裕著有《經疏》八卷(現存《文義記》第六卷)、《旨歸》一卷;西寺曇遷著有《華嚴明難品疏》十卷;西京慧藏著有《義疏》十卷;西京洪遵著有《經疏》七卷;淨影寺慧遠著有《經疏》七卷、《十地論義記》七卷(現存四卷);嘉祥寺吉藏著有《遊意》一卷(現存);武德寺慧覺著有《十地品疏》十卷;唐‧越州法敏著有《經疏》七卷;終南山智正著有《經疏》二十二卷;慈恩寺靈辯著有《經疏》十二卷。而南北各地風行講誦,更促進了華嚴學的廣泛開展。
隨著此經在隋、唐時代的盛行傳通,遂有以專弘這一經的教觀為主的賢首宗漸次形成。首先是隋‧杜順(法順)在終南山弘通此經,並著《華嚴五教止觀》一卷(現存)和《華嚴法界觀門》一卷(現存),以彰此經的玄旨而開一宗的基礎。他的弟子至相寺智儼更發展了他的心要,並參照地論師的學說,著有《華嚴經搜玄記》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述舊譯本經的最早的名著。智儼還宗依經義,著述《華嚴經孔目章》四卷(現存)、《華嚴五十要問答》二卷(現存)、《華嚴一乘十玄門》一卷(現存)、《六相章》一卷(今佚),以顯一經的要義。嗣後大成賢首宗的賢首(法藏),更廣泛發揮此經的教義,著有《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現存),為賢首宗疏解舊譯本經的重要名著。他還著有《華嚴經文義綱目》一卷(現存)、《華嚴經旨歸》一卷(現存)、《華嚴八會章》一卷、《華嚴經翻梵語》一卷、《華嚴舊經梵語及音義》一卷等。此外他還依據此經著有關於此宗宗義的名著,如《華嚴五教章》(現存)、《華嚴義海百門》(現存)等。他的弟子荷恩寺宗一,也著有《華嚴經料簡》十二卷、《華嚴經疏》二十卷。此上所有關於此經的講習疏解,皆是依晉譯《六十華嚴》而作。
到了武周時,實叉難陀的《八十華嚴》譯出,法藏以垂暮之年參與了譯場筆受,還依據新譯《華嚴經》著有《開脈義記》一卷(現存)、《新經三昧記》一卷、《七處九會頌》一卷、《華嚴略疏》十二卷,以顯釋新經文義。法藏的弟子靜法寺慧苑也根據新經著有《續華嚴經疏刊定記》三十卷(現存),突破師說,自抒己見。他並著有《華嚴經音義》四卷(現存)、《華嚴旋復章》十卷、《九會章》一卷等。後來清涼(澄觀)更大振華嚴的宗風,糾正慧苑的異見,發揮賢首的正統學說,撰有《華嚴經玄談》九卷(現存)、《華嚴經疏》六十卷(現存)、《隨疏演義鈔》三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釋新譯本經的最大名著。此外他還著有《華嚴經鈔科》十卷(現存)、《華嚴經略策》一卷(現存)、《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一卷(現存)等。但到了貞元中,澄觀又參與了四十卷《華嚴經》的譯出,他又撰著《普賢行願品別行疏》六卷(現存)、《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以闡述《四十華嚴》的深義。澄觀的弟子圭峰草堂寺宗密也著有《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六卷(現存)、《行願品疏科》一卷(現存),以顯彰澄觀的心要。宗密還著有《新華嚴合經論》四十卷。以上專弘此經並因而蔚成一宗的法順、智儼、法藏、澄觀、宗密五師,世稱為華嚴五祖,為漢地傳播《華嚴經》的主要學匠。
宗外的名家,有長者李通玄,精研此經,著有《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現存),發揮了《八十華嚴》的新義。他又著有《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現存)、《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現存)等。又天台宗荊溪湛然,也著有《華嚴經願行觀行骨目》二卷(現存)。又靜居撰有《麟德殿講華嚴經玄義》一卷等。
唐代以後,此經的弘揚講習仍相當殷盛,各朝的重要註疏有︰宋‧觀復的《華嚴疏鈔會解記》十卷,復庵的《華嚴綸貫》一卷(現存),戒環的《華嚴經要解》一卷(現存),道通的《華嚴經吞海集》三卷(現存)、《華嚴法相槃節》一卷,遼‧鮮演的《華嚴經玄談抉擇》六卷(現存),元‧普瑞的《華嚴懸談會玄記》四十卷(現存),明‧德清的《華嚴經綱要》八十卷(現存),善堅的《華嚴經大意》一卷(現存),方澤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現存),李贄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現存),清‧永光《華嚴經綱目貫攝》一卷(現存)、《華嚴三十九品大意》一卷(現存)等。
以此經的觀行講習為目標的華嚴宗風,從唐代以來即遠播於海外。七世紀中,新羅‧義湘曾來唐在智儼門下受學,回國後弘通此經,為朝鮮華嚴宗初祖。同時元曉在新羅也精研此經,著有《華嚴經綱目》一卷、《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一卷)。又新羅‧太賢著有《古迹記》十卷,表圓著有《華嚴文義要決問答》四卷(現存),並在該地大為弘通。又八世紀中,此經已在日本書寫流傳,隨後唐僧道璿東渡傳講《華嚴》,為日本華嚴宗初祖,此後此經在該國傳弘講習頗盛。該國有關此經的著作,有宗性的《華嚴經義鈔》四十卷(現存),凝然的《華嚴經品釋》一卷(現存)、《華嚴經探玄記洞幽鈔》一二○卷(現存),鳳潭的《華嚴經探玄記玄談》一卷(現存),興隆的《華嚴玄記大略鈔》四十九卷(現存),普寂的《華嚴探玄記發揮鈔》十卷(現存)、《探玄記講要》八卷(現存)等。(高觀如)
◎附︰高崎直道〈華嚴思想的展開〉(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1})
華嚴思想研究史
〔華嚴宗學與綱要書〕 華嚴宗學是內含《華嚴經》的教義,講釋有關華嚴宗義的,因此,自古就有許多註釋書和綱要書。講述這種傳統教學的歷史,是為解拂嚴思想而作的一種課題。但在此,作者只想就宗以降的教學研究,以及近代重要的華嚴思想的研究,作一摘要的概觀。
華嚴教學的綱要書中,至今仍有助益的經典之作,有鎌倉期華嚴宗碩學凝然的《華嚴宗要義》,以及它的入門書《八宗綱要》(同是凝然所作)中的華嚴宗一章。宗以降,繼承此傳統的,有湯次了榮、河野法雲、龜谷聖馨、齋藤唯信、龜川教信等人的著作。
但是,宗以後的研究史,都是客觀的歷史研究。所以對《華嚴經》的成立史必然會有所考察。關於《華嚴經》的講解方面,除了上列諸學者的著作外,脅谷撝謙也有先驅性的業績。但為了作經典的研究,除漢譯之外,也需要涉及梵本及藏譯,因此,這裏將擺脫過去的傳統,引入近代式的研究。
〔華嚴經的梵本〕 《華嚴經》的梵本,眾所周知的,除了〈十地品〉與〈入法界品〉分別以Daśabhūmika (Daśabhūmiśvarasūtra)、Gaṇḍavyūha之名作單行本而流傳於尼泊爾,此外就只有一些斷卷散佚各處。其中,關於〈十地品〉有拉鐵爾(以及須佐晉龍)校訂本(1926)和近藤隆晃的校訂本(1935~1936);〈入法界品〉先有泉芳璟、須佐晉龍(1928),及其後的鈴木大拙、泉芳璟的校訂出版(1934~1936)。又,後者的梵本與漢譯的《四十華嚴》一樣,末尾都含有〈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cīpraṇidhānarāja),此書日本傳有寫本,是由慈雲書寫的。渡邊海旭後根據該寫本與劍橋大學收藏的尼泊爾系寫本,校訂出版(1912年,附有洛依曼的德譯)。此外,可知的斷片有《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ṣāsa-muccaya)中,以「寶炬陀羅尼」(Ratnol-kādhāraṇi)之名被引用的〈賢首品〉一部分,和以Vajradhvajapariṇāmanā(or Vajrad-hvajasūtra)被引用的〈金剛幢菩薩迴向品〉一部分,以及引用於《寶性論》中〈性起品〉的「微塵含千之喻」等。
關於〈十地品〉,有世親的《十地經論》(漢譯與藏譯),也有許多學者將唯心思想與十地說的研究(久野芳隆、山田龍城及其他)合併,作了許多與唯識思想有關的研究,日譯(龍山章真、宮參宥勝、荒牧典俊等)與英譯(本多惠)都很完備。而關於〈入法界品〉,只有概說性的內容介紹(例如山邊習學的著作)和節譯(岩本裕),因此有關經文的充分研究還沒有人完成(久野〈入法界品について〉)。同樣的,關於藏譯的《華嚴經》,則只有〈性起品〉被翻譯成日文(高崎直道)。
〔華嚴思想史與研究書〕 採用梵本研究成果的華嚴思想發展史的著作,最早且最好的是高峰了州的《華嚴思想史》(1942、復刻版,1976、百華苑)。此書在略述《華嚴經》的成立史後,論述同經的結構與根本思想,強調「如來出現」的意義。接著,在略觀龍樹、世親等的《華嚴經》解釋後,有技巧地敘述──由於《華嚴經》的傳譯中國,以及地論、攝論宗學與《起信論》的研究,華嚴思想漸漸地植根於中國。不久,經杜順、智儼,由法藏確立了華嚴宗的過程,以及其後的發展史。中國部分寫到清代,日本部分則寫到明治以前。此書為以後個別的諸研究提供了課題,並促成了研究,到現在仍被當作一部概說書。
其後,關於華嚴思想史的研究,有坂本幸男《華嚴教學の研究》(1956年、平樂寺書店)中的《華嚴經典成立論》(第二部、299~342頁),以及石井教道的《華嚴教學成立史》(1964、平樂寺書店)。後者是著者的遺稿,本名《華嚴學成立考》,其中第一篇論《華嚴經》成立的意圖、第二篇論《華嚴經》的成立與編集、第三篇題為〈華嚴學之成立〉,論「華嚴學」的教權與基本教理。
關於華嚴宗的教學形成史,早期有鈴木宗忠的《原始華嚴哲學の研究》(1934、大東出版社),該書對杜順初祖說的批判,曾在學者之間引起爭論。至於近年的研究,在上述高峰、坂本、石井諸書之後,有鎌田茂雄的《中國華嚴思想史の研究》(1965年、東大出版社),書中引入新的研究方法,使研究工作有很大的進展。該書從中國社會、歷史的動向,來考察華嚴思想被接受、培育的必然性。其主要部分是後半部澄觀的研究,但鎌田茂雄以後又寫了《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1976、東大出版社),完成澄觀──宗密的華嚴教學集大成期的研究。往上追溯,關於智儼的研究,有木村清孝的《初期中國華嚴思想の研究》(1977、春秋社)。該書在有關華嚴教學成立的背景方面,考察了依據《華嚴經》及《起信論》所作的偽經。如是,向來的研究都是以法藏為主,現在則具備了從杜順到宗密「五祖」的研究,如果將這些與坂本幸男所著有關靜法寺慧苑的研究(《華嚴教學の研究》的第一部)合起來,則大略構成華嚴教學形成史。今後的主要課題,是李通玄的研究,和與此有關連的日本高弁的思想研究,以及始於義湘、元曉的朝鮮華嚴教學的傳統研究。
〔其他的研究書〕 除了以上各書,下面列出研究華嚴思想時,必須用到的重要研究書及概說書︰(1)鈴木大拙的《華嚴の研究》(1955;《鈴木大拙集》五、1968、岩波書店、137~362頁)。(2)末綱恕一的《華嚴經の世界》(1957、春秋社)。(3)川田熊太郎、中村元編的《華嚴思想》(1960)。此中,(1)是從禪思想來研究華嚴,表現出著者獨特的立場。(2)將《華嚴經》各會、各品的內容綱目與重要偈文等列出來,加以概述,並依據數學家的觀點,表現出特殊的華嚴觀。(3)是由數篇論文編集成的,但主要核心是書首川田熊太郎的〈佛陀華嚴〉,該篇是《華嚴經》思想內容的概觀,但也顯示出作者深刻的洞察力。又,本書的卷末有鎌田茂雄的〈華嚴學の典籍および研究文獻〉,這篇論文就昭和三十五年前的研究文獻史而言,是很好的入門指導。本稿得助於它的地方頗多。
最後要附記︰研究德國文學的學者土井虎賀壽已將《華嚴經》的漢譯本(《六十華嚴》)翻譯成德文,並出版。該書是目前唯一的大經全譯本,在此對譯者的精進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
華嚴經的思想
(一)經題
〔「佛華嚴」的原語、原義〕 今日所謂的《華嚴經》,有晉譯六十卷本、唐譯八十卷本、西藏譯(三篋)三種完本,三者依次增廣,但基本的構想則完全一致。這部經的題名,漢譯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藏譯是︰Saṅsrgyas phal po che shes bya śin tu rgyas pachen poḥi mdo。藏譯本所記的梵名是︰Buddha-avataṃsaka-Mahāvaipulya-sūtra。
但是,此漢、藏、梵名稱究竟能不能歸於同一個原語﹖題名中的「大方廣」=Mahā-vaipulya=śin tu rgyas pa che po並沒有問題。又「方廣」是屬於九分、十二分教中的那一支分﹖這個問題要另當別論。在此,「大方廣」表示該經是大乘經典之一,則沒有錯。
至於「佛華嚴」,avataṃsaka一般是指裝飾品,尤其是指耳環,也意指裝飾用的華鬘,這點可以說與「華嚴」一字很調和。問題在於該字與藏譯phal po che的關係。此西藏語通常是意指大眾,也就是很大的集會。因此,Saṅs rgyas phal po che也就是「佛的大集會」──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集會的世界,被認為是在指《華嚴經》所描繪的華藏世界。梵語用比喻來稱這個世界是「花所裝飾的」,而藏譯則是根據內容,譯成「大的集會」,如果是這樣,phal po che與「華嚴」同義。(中略)
〔「入法界」與Gaṇḍa-vyūha〕 另外一方面,關於〈入法界品〉的題名Gaṇḍa-vyūha,近年,原實作了梵文修辭學的再檢討。根據原實的說法,Gaṇḍa-vyūha的意思是「連鎖而成之有機的、有效的配合」,這是意指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次第形式,因此從中不能直接讀出「華嚴」之意。也就是不能把Gaṇḍa-vyūha當作全本《華嚴經》的名稱。總之,關於本經的題名及其有關的範圍,仍有許多未知的部分,還沒有最後的結論。
(二)成立年代與背景
〔成立年代〕 關於《華嚴經》的成立年代,今日學界認為大本《華嚴經》成立於四世紀中葉,並確信〈入法界品〉與〈十地品〉為龍樹所知,推定它們成立於三世紀中葉以前。此外,關於《華嚴經》成立的上限年代,從最早的漢譯年代(支婁迦讖譯《兜沙經》)來判斷,可以推定包含〈名號品〉的原型,是二世紀初成立的。而根據竺法護所譯出的來判斷,〈十住〉、〈十地〉、〈十定〉、〈十忍〉、〈如來出現(性起)〉、〈離世間〉諸品,在三世紀後半確實已經出齊。所以《華嚴經》的大部分,可以說是屬於第一期的大乘經典。但是,在初期的大乘經典中,它顯然是在《般若經》以後產生的(後述)。至於《華嚴經》與《無量壽經》和《法華經》的關係則不大確定。
〔成立場所〕 看〈入法界品〉,就知道《華嚴經》的舞台是在南印度,而上場人物──所謂五十三位善知識(加上最後的普賢共有五十四位),都是在各階層從事各種職業的人,經中對他們則都平等處理。但其中有關南印度地理的記述卻未必正確(幾乎所有的地名都不能確定);而由各種貴賤人物的登場,也不能斷言佛教(大乘)已經普及於這些人之間。一般認為《華嚴經》的作者(編纂者)可能是在西北印度一帶,而他將《華嚴經》的舞台設在南印度,可能是為了創作的自由。
推定《華嚴經》成立於西北印度的根據是︰經中「四十二字文」中有Ysa(酸、闍、也娑、夷娑)字母,但這個字母並不是印度固有的梵語字母,而被認為是起源於中亞于闐的音,於西元一世紀末傳到西北印度。根據這點,也可以推定《華嚴》有一部分可能是在于闐製作的。這種情形,無疑地是統一的貴霜王朝所促成的。從《華嚴經》最早的譯者月支國的支婁迦讖,以及其後的支謙,和將《六十華嚴》帶入中國的支法領的名字來看,可以知道他們都是月支國系統的人,由此也可以推斷《華嚴經》曾廣布於中亞。又,竺法護也是月支國人;《八十華嚴》的譯者實叉難陀也是于闐人。
其次,有關菩薩的階位說,十住亦即舊的十地說,有很多是來自佛傳《大事》(屬於大眾部說出世部)的十地說。說出世部的根據地被推定是在北印度、摩突羅地方,而《華嚴經》與此部派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因此西北印度成立說可以獲得支持。
此外,附帶地說,這種舊的十地說也採取了《般若經》所說的四位──發心、行道、不退轉、一生補處,因此說《華嚴經》是承繼《般若經》之後展開的,並沒有什麼大錯。不用說,華嚴特有的十波羅蜜也是從《般若經》的六波羅蜜展開的。
最後要提的是︰一般大乘經典共同的說法,是把國王描寫成絕對權力的支配者,來比喻佛的絕對性,又說菩薩是生於如來家中的長子,即把他比喻為王子,這或許是貴霜王朝威勢的反映。《華嚴經》的菩薩也是生於如來的家中,經中強調不斷其系統(佛種、三寶種)是菩薩的使命。
(三)意圖、主題
《華嚴經》是基於什麼需要,以及在什麼樣的企圖下成立的﹖為了敘述這點,必需談到各部分的成立史。但是詳說這些不是本稿的任務,因此,首先以漢譯最早的《兜沙經》為線索來考察《華嚴經》成立的意圖。
〔《兜沙經》與《本業經》〕 《兜沙經》相當於大本的〈如來名號品〉與〈光明覺品〉。它的舞台是摩揭陀國的「法清淨處」,佛乃「始作佛時」的佛。當時,光景(光影)十分明亮,自然現出廣大的蓮華師子座。這與過去諸佛的情形一樣。佛身完全具足,光明而無罣礙,照耀三世諸佛的佛剎。諸菩薩從十方世界來此集合,他們都是一生補處的菩薩。諸菩薩們議論到︰佛慈愛我們,照我們的願望,為我們示現諸佛剎、諸佛所行乃至說法。還有,把菩薩的十法住、十法所行等等,乃至光明、智慧、四無所畏,佛的一切諸德也都顯現給我們。佛知道諸菩薩的心念,乃悉現光明威神。
接著說從東方乃至上方等十方,有文殊師利、那軷陀師利(賢首)等十菩薩,各帶著他們的眷屬來此。於是,文殊持佛的威神力,提出種種疑問︰諸菩薩大會眾有多快樂呢﹖為什麼有不可復計諸佛剎的諸佛示現﹖為什麼在每一個佛剎,人民以種種語詞稱呼釋迦文佛。其後,說佛的光明照耀一佛界中的十億小國土,佛的分身就出現於其一一國土,每一個分身都由菩薩圍繞,「十億小國土的諸天人民,皆悉見佛」。
由此,顯然可以看出本經描寫佛在摩揭陀成佛的情形之後,進而顯示十方世界都成為佛剎,佛的分身都住於各個世界,這種與奈良大佛相同的世界觀。又雖然只是列舉名目,卻預示其後十住乃至十地等諸品所展開的菩薩所行。但是,此經中的第一位菩薩是文殊師利,而不是大本中的普賢菩薩。
支謙譯的《菩薩本業經》則把以上的部分當作〈序品〉,再加上〈願行品〉(〈淨行品〉)與〈十地品〉(〈十住品〉)組成的。此十地,如前面說過的,與佛傳《大事》與《般若經》的菩薩四位有關,從開頭釋迦佛成道的主題來說,則可知該經與《大事》一樣,都有顯示佛的因行──菩薩十地的構想。所以,在「十地」之前的願行自然是佛的本願,同時也是每一位在家、出家的平凡的菩薩們發心時的誓願,大乘《華嚴經》所具有的普遍性就在於此。這種菩薩觀被認為是繼承《般若經》而來的。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對十的概念的重視。十或許是完整數的象徵,《兜沙經》被認為是由此觀念,而得到Daśaka的經名。「十」所象徵的完結、圓滿的世界觀,完全地支配了大本《華嚴經》乃至華嚴宗的宗義。
〔普遍的佛身與「如來的出現」〕 如上所述,《華嚴經》的主題在於描寫成道後的佛與其光明所顯現的光景,以及敘說成道因行的誓願和十地的菩薩,因此也可說是一種佛傳,但同時經中也表明了一種思想,即經中的釋迦牟尼佛不是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而是一切佛剎諸佛的普遍佛身。其後《華嚴經》的發展,被認為是經由這種佛的意義,再追問成道的意義而展開的。如果就經典的品名來說,可以說是在追問「如來出現」的意義。
(四)如來的出現
〔「如來出現」的意義〕 《六十華嚴》的〈寶王如來性起品〉(略稱〈性起品〉)在《八十華嚴》稱為〈如來出現品〉。從與本品相應的藏譯得知其梵名為Tathāgatot-pattisa-mbhava,即「如來誕生」之意。竺法護譯的《如來興顯經》也與此品相應。在此,從utpatti與sambhava二字之間,看不出有意義上的差別,因此不妨將此成語視為複合詞(漢語常習慣如此)。(此字譯為「性起」,是因為加上教義上的解釋,關於這一點後面再作論述。)但是,關於如來的「出現」有種種的意義︰第一是佛(菩薩)誕生於此世,即從摩耶夫人的胎中生出(佛誕、佛生);第二是菩薩成佛,即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成道)。《增一阿含》云(大正2‧561a)︰「若有一人出現於世,多饒益人,安隱眾生,愍世群萌,欲使天人獲其福祐。云何為一人﹖所謂多薩阿竭‧阿羅呵‧三耶三佛。」在與此相應的巴利聖典(《增支部》 I,13. Vol. I,pp. 22~23)上,相當於「出現」的地方,說為「生生不息」,重複使用同樣的動詞(utv pad)。經中接著將有關如來出現的意義說為「智慧光明的出現」。巴利聖典把「一人的出現(pātub-hava=prādurbhāva)」說為「大眼的出現,大光、大明的出現」,因此說「出現」為「成等正覺」乃是直接的意義。
《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首先就是指成等正覺的意義,但也不限於此。〈如來出現品〉分為十段,說出現之相,第一是敘述如來為救濟眾生、發菩提心,乃至說諸法等十種無量因緣出現,可以視為總說。以下則是述說如來的身、口、意業;如來的活動領域(佛國土);如來的活動對象(眾生界等);菩提、轉法輪、般涅槃等大事蹟,以及(眾生)最後見聞、供養如來而出現善根。總之,如來的誕生、所作所為,以及眾生對如來的所作所為,都是「如來的出現」。《法華經》說如來的出現是一大事因緣,也說為「一佛乘」。同樣的,阿彌陀佛的出現也是由於濟度眾生的本願的一大事因緣。所以,可以說大乘經典,或多或少、直接間接,都在探討如來出現的意義,而《華嚴經》可以說是對各個經典的根本問題,作一種理論性的反省。也就是說在探討佛是什麼﹖而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是「毗盧遮那」(Vairocana)。就像它被譯為「遍照」一樣,這是把如來智慧之光普照世界,比喻為太陽的光明。所以,這是從如而來的如來的大用。換言之,如來的出現即如來。華嚴教學就是採取此意來說明「如來即性起」。(性=如,起=來)
〔「法界」與「性起」〕 為了描述「如來出現」的新意義,以及如來毗盧遮那,大本的序分(《六十華嚴》的〈世間淨眼品〉與〈盧舍那佛品〉)乃就舊的序分(《兜沙經》)加上新的成分組成。但是,這個新的序分也是以如來出現的最初意義和成等正覺(如來=至於如)為前提。在此範圍內,新的如來用後來佛身論的術語,即報身,以因位的修行為前提。但其因位的修行,為順應「佛為毗盧遮那佛」這點,乃被一般化為新如來出現的菩薩行。此菩薩行是為從今發心修行者而設的,其具體的例子即大本的後半〈入法界品〉中,以善財童子為主角而說的求道的故事。所謂「入法界」就是「到法界=如」,意指新如來的出現。這可以說是「如來出現」的第三個意義。又,善財被形容為如來藏(如來的胎兒)即未來的如來,這可以看作是後來如來藏思想的萌芽。
如上所述,「如來的出現」被分成三方面來說︰(1)成等正覺=至如、(2)如來=從如而來、(3)未來的成等正覺。但是,與此有關的是「如」即「法界」。法界一如後來被解釋為「聖法出生之因」,是指甚深的緣起,這點是大乘佛教所共通的。法界是因悟而顯的,雖然它不是世間眾生所能看到的真實,但也不是在世間法以外的。藉著佛的成等正覺,這個世界成為「法界」。此處之「法界」是指真理出現的領域,即「如的出現」。也就是說,如(=法界)藉著開悟而出現。《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就含有此第四個意義。這就是華嚴教學所說的法界緣起和性起。
若就毗盧遮那佛與法界的關係而言,毗盧遮那如來是真理的體現者,同時由於他的智慧光明的遍照,他「與法界一樣廣大無限,以虛空的邊際為邊際,〔他的大用〕盡未來際。」(《十地經》)。在此雙重的意義上,毗盧遮那佛是以「法(=法界)為體者」也就是「法身」。此外,又因為他的智慧的大用,「法身」也可以說成「智法身」。
(五)普賢與普賢行
〔普賢菩薩〕 〈如來出現品〉是採取普賢菩薩承繼從如來口中所放出的光明而說法的形式。普賢菩薩在大本的序分中,是過去毗盧遮那如來下修菩薩行的菩薩們的代表,主要在解釋毗盧遮那如來所顯現的「華嚴藏莊嚴世界海」的意義。又〈入法界品〉中,普賢是善財最後的參訪者,他向善財開示法界。如是,普賢出現於《華嚴經》的首尾,代替如來開示「華嚴世界」,因此可以說是《華嚴經》實際上的說法者。
但是,普賢之名並沒有出現在初期的《華嚴經》──《兜沙經》與《本業經》中。不只是古譯本,就是在大本,相當於此的〈如來名號品)以下到〈十地品〉之間,也完全不見普賢之名。〈十住品〉以下是在天界的說法,而不是在摩揭陀的成道地點,所以由不同的菩薩擔任開示經典的任務,但在歷史上,《兜沙經》、《本業經》是以文殊師利為菩薩代表,而說菩薩行與菩薩階位的那部分,可以看作是《般若經》的繼承者,也是在該經中已確立地位的文殊擔任開示教說的部分。也就是說在最早說如來出現及其因行的經典的「原始華嚴經」的成立期,可能還不知道有普賢菩薩的存在。換言之,普賢的登場與大本的構思同時產生。或許普賢是《華嚴經》編者的創作。
普賢的梵名為Samantabhadra,即「周遍的賢善」,這原是讚歎佛德的話。關於普賢被當作菩薩的名稱的原委還沒有確定,但〈如來出現品〉曾讚歎他的性格,大意如下︰過去,服侍幾百千億如來,達到一切菩薩道的究極,藉三昧得自在力,知一切,通達如來的祕密處,於一切佛法斷疑問,受一切如來的加持,知一切眾生的機根,善示一切眾生的信解與解脫之道,有興一切如來家系的智慧,徹底通達一切佛法的解說,具備其他無量的德性。
上溯大本初會中,諸佛對在如來之前、進入「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的普賢,加以讚歎,說「毗盧遮那如來的本願力故」又「以汝所修一切諸佛行願力故」(《八十華嚴》卷七、大正10‧33a)普賢的任務就是基於此佛的本願力,藉著他的加持立下利益眾生之願而修行。這也是稱為「普賢行願」的原因。諸菩薩透過普賢的行願而了解如來的本願。
〔普賢的行願〕 關於普賢的行願,可從附於〈入法界品〉末尾的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īpraṇidhāna)完全看出。普賢的行願可歸納為十項︰(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迴向。
不過,〈如來出現品〉的前後兩品〈普賢行品〉與〈離世間品〉中,有列出其詳細的條目。尤其〈離世間品〉是採取普賢解答普慧菩薩的二百項詢問的形式。再往上溯,《八十華嚴》中的〈十定品〉(《六十華嚴》缺)的內容是︰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以及住於普賢行願的一切菩薩所入的三昧,而普賢奉佛的命令說十定。〈十定品〉就位於他化自在天的〈十地品〉之後,佛再出現於地上,其會座也是以前文殊開演說法的普光明殿。到〈離世間品〉,其道場都一樣,這些部分都一貫地具有「普賢經典」的色彩,可以看作是在講普賢行──《華嚴經》特有的菩薩行。
如是,普賢行與到〈十地品〉之前的菩薩行,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呢﹖華嚴教學從〈離世間品〉及〈入法界品〉中的善知識們,順次地發現信、住、行、向、地的德目,但在〈入法界品〉中除了看得到相當於十住的菩薩階位,和略說十波羅蜜外,就再也無法找到逐句的對應。在內容上即使有對應,也只是表示普賢行中攝入了〈淨行品〉諸誓願,乃至十住、十地之行,因此十住等沒有被解作「普賢行」。所以接下來就以十地為中心來考察菩薩行的特色。
(六)緣起、唯心、波羅蜜行
〔緣起〕 關於以上的論述,讀者應已了解,但筆者所推想的是以下兩點︰從〈如來名號品〉到〈十地品〉這一系列,是「佛傳」文學直接的展開,說的是菩薩的六度萬行即因行,以及菩薩的階位。又,向來的佛傳都是先敘述最後的成道事實──果,然後再以因行的形式說成道的必然性。說到佛的成道,佛「所證之法」──緣起必然會成為其成道內容的核心。佛陀藉著順觀、逆觀十二支緣起而成道。追問成道的意義就會產生新的緣起觀。如是,〈十地品〉在第六現前地,以般若波羅蜜之力,說「三界唯心」(「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因而《華嚴經》的緣起觀對諸法的獨特見解乃告完成。這個見解也可以看作是繼承《般若經》立場的《華嚴經》,超越並獨立於《般若經》的宣言。
下面想暫時依據以上的觀點,來考察〈十地品〉的位置與唯心說。
〔十波羅蜜〕 〈十地品〉是最初獨立刊行的《十地經》。其體系的基礎,是將菩薩行的十波羅蜜,配以修行的階位。十波羅蜜是什麼時候確立的很難解答,但《十地經》中出現有條理的說明的是在第七遠行地那一部分,其中云︰
(1)菩薩於念念中,大悲為首,修習佛道,以求佛道所修善根,與一切眾生,是布施波羅蜜。
(2)能滅一切煩惱熱,是戒波羅蜜。
(3)慈悲為首,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以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是忍辱波羅蜜。
(4)求善根而不倦,是精進波羅蜜。
(5)修道心不散,常向一切智,是禪波羅蜜。
(6)當下知道一切諸法本來不生,是般若波羅蜜。
(7)能起無量智門,是善巧方便波羅蜜。
(8)不斷地發起誓願,求轉勝智慧,是願波羅蜜。
(9)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沮壞,是力波羅蜜。
(10)如實知一切法無餘,是智波羅蜜。
住於遠行地的菩薩,念念具足以上十波羅蜜。又說此菩薩也一併具足四攝法、四加持處、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等。關於這點,助菩提法是各地都要具足的,尤其在遠行地,是由染至淨的超越。這種超越是很難的事情,因此特別在這裏說十波羅蜜的具足。如果超越第七地的難行,則以後清淨的三地就能任運(無功用)成就。
〔十波羅蜜的異說〕 第七地開始說十波羅蜜的原因,是因為與初地到第六地相應的六波羅蜜是眾所周知的德目,而第七地以後,必需要想出適合這一地的新德目。第七地開始就歌頌「方便慧」(upāyaprajñājñāna)的具足現成,但這是指為眾生般若波羅蜜發揮大用的一面,表示第七地以後是比喻佛成道以後的活動。這也就是以後瑜伽行派所說「後得智」的世界。菩薩的超越,是指他從與聲聞相同的立場,超越到成為佛的後繼者的立場。如是,善巧方便以下的四波羅蜜,本來是佛的德性,而不是獲得菩提的助道法。(中略)
十波羅蜜在〈離世間品〉(《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正9‧635b、c),第七以下是智、願、神力、法,與通常所說的四波羅蜜不一樣。其中,智從其內容(入佛力)來說,是指「方便慧」,因此不妨把它叫作「方便波羅蜜」;法是通於一切法,因此相當於智波羅蜜。相反的,中間的兩個與平常所說的波羅蜜的名稱一樣,但內容則有若干差別(願是指滿足普賢的願)。但是,就全體而言,都歸屬於同樣的十波羅蜜。問題是,〈離世間品〉與〈十地品〉那一品先有﹖一方面,〈入法界品〉中所說的十波羅蜜與〈十地品〉所說的一樣,但沒有歡喜地等十地的名稱。這在主張十地與十波羅蜜的基本關係上,是一個難題。此外,十波羅蜜也出現在明法品〉與〈十行品〉,但如果把這兩品都當作〈十地品〉教說的投影,而後來附加上去的,那麼問題就可以解決。這與〈十迴向品〉中所說的普賢菩薩所願行,是一樣的現象。
關於十波羅蜜說的成立與十地的關係,目前還沒有資料顯示有超過以上的說法。但是,十地、十波羅蜜都是分成前六後四,第六是無分別智,即依緣起正觀而成道的智,其後的四波羅蜜具有無分別智所展開的後得智的性格,由於有這種分別,所以使菩薩成為佛的後繼者的想法,也就可以明白。
〔唯心〕 在此構造上,第六現前地的緣起觀是發動後四波羅蜜的原動力,也成為菩薩順序地升到後四位的基礎。即在《十地經》中,三界的唯心觀促使後四位成為可能。
關於三界唯心的「心」是什麼意思﹖後代出現種種意見,但就經上所說的來看,顯然是指十二支緣起的第三識支。而就促成三界的生存而言,該心是妄心(因為是出於無明而依於行。)但是,相同的此心,也是成佛的關鍵。關於這點,第六現前地並沒有直接說明,但往上溯,十行的序分〈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力成就林、如來林兩菩薩所歌頌的,特別是後者有畫師之喻的唯心偈中,對這點說得十分明瞭。該偈大意如下︰
心如畫師,心造五蘊。
在世界範圍內的這些世間。
都是心所畫的。
佛與心同,世間如佛。
心與佛,自性無盡。
諸佛了知什麼是心相續。
因此,佛自性現為種種世間。
種種身中無心,心中亦無身,但
仍作佛所行──如是
其大用非常奇特。
任何人欲知三世諸佛
應於法界
觀一切諸佛為心所造。
〈十行品〉中有唯心偈,與詳說十波羅蜜呼應,這可以說是在表示這一連串以夜摩天宮為舞台的諸品,是〈十地品〉後,強調〈十地品〉的意圖而作的。唯心觀在〈十地品〉不過是十種緣起觀的一種,但是它的重要性,不是可以從這裏的探討來判斷嗎﹖
經龍樹到無著、世親,唯心都成為他們學說的核心。
〔參考資料〕 道霈《華嚴經疏論纂要》;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華嚴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4});李世傑《華嚴哲學要義》;川田熊太郎(等)著‧李世傑譯《華嚴思想》;龜川教信著‧印海譯《華嚴學》;高峰了洲《華嚴論集》;鎌田茂雄、上田春平《無限の世界觀》。
大方廣如來藏經
一卷。又作《如來藏經》。唐‧不空於天寶五年至大曆六年(746~771)間譯出。收在《大正藏》第十六冊。東晉‧佛陀跋陀羅於元熙二年(420)譯出之《大方等如來藏經》,係本經之異譯。二經內容大致相同,唯不空譯本敘述較詳,故內容較佛陀跋陀羅所譯為多。
本經敘述,佛因金剛慧菩薩的發問,故為說如來藏,謂法性法界一切有情的如來藏常恒不變,並以蜜房、穀物、糞中金磚、貧家伏藏、樹木種子、穢帛佛像、醜女胎兒、泥模中的金像等譬喻,說明如來藏的存在。經文所述,先以長行說明,再以同樣意趣的偈頌複述一遍。佛陀跋陀羅譯本於流通分之末,係以偈敘述。而本經則將之二分,中間加入舊譯所無的長行。
從內容來看,本經為如來藏系經論中之最古者。相傳西晉‧法炬亦曾譯出本經,但已不存。在梵文《究竟一乘寶性論》(Ratna-go-tra-vibhāga)裏,曾以《tathāgata-garbha-sūtra》之名引用本經。
◎附︰高崎直道著‧李世傑譯〈如來藏思想的歷史與文獻〉(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8})
〔《如來藏經》的內容〕 《如來藏經》(《大方等如來藏經》)在《大正藏》裏,是只有五頁分量之小部經典。其內容闡述「一切眾生具如來藏」之義趣。並由佛以神變而現出無數的蓮華,佛坐於其上,依此情景,舉九喻以說明如來藏的意義。到了末尾,又說︰(一)這個教義是由過去世「常放光明如來」所說的;(二)此如來自胎中到入涅槃後都一直放著光明,故得其名(如來藏名);(三)此法門為過去世以來的法門,故此經的功德是最殊勝的。
與會大眾目睹上述之神變光景,既懷疑又詑異,於是,佛陀就講了如下的一節,此即是其教義的核心所在。大意如下︰
「(上略)佛言︰善男子,如佛所化無數蓮花忽然萎變,無量化佛在蓮花內,相好莊嚴結跏趺坐,放大光明。眾覩希有靡不恭敬。如是善男子,我以佛眼觀一切眾生,貪欲恚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又善男子,譬如天眼之人,觀未敷花見諸花內有如來身結跏趺坐,除去萎花便得顯現。如是善男子,佛見眾生如來藏已,欲令開敷為說經法,除滅煩惱顯現佛性。善男子,諸佛法爾,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眾生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但彼眾生煩惱覆故,如來出世廣為說法,除滅塵勞淨一切智。善男子,若有菩薩信樂此法,專心修學便得解脫,成等正覺普為世間施作佛事。」
這一段,可說是包含如來藏思想之一切,至少可以說︰其重要思想已包含在內。此下所說八個譬喻,也只是譬喻的材料不同,其內容仍不出上列這一段經文。此外,後來的《寶性論》,其如來藏說的基本,也可在此發現。
將上面所說加以歸納,可得如下四點︰
(一)在煩惱所纏的眾生裏面,端坐有具足如來智、如來眼之如來。
(二)如來觀察其無染污之如來法性,而說︰與我身完全相同。
(三)在我們聽了說法之後,能夠淨化內在的如來,顯出如來之作用。
(四)這個「內藏於一切眾生之如來」,是普遍妥善的真理,不管如來出世不出世,都常恒不變。
〔參考資料〕 印順《如來藏之研究》。
女人成佛
指女人轉男身成就佛道,或指以女人之身往生淨土。又稱女人往生。古印度的女性,地位甚低,而且被認為罪業深重,不得成為梵天王、帝釋天、魔王、轉輪王與佛(即五障)。而且,淨土之中也無女人。此等觀念,皆與大乘佛教說一切眾生皆可成佛的思想相矛盾,故有轉女變男成佛說。如《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有龍女成佛說,謂年僅八歲的龍女,依文殊之教化,體達法華圓頓之妙旨,乃忽然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法華文句》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一謂龍女成佛乃所謂初住成佛,其轉身之說是從權用而說,若就實得而言,則如《菩薩處胎經》卷四所述,魔、梵、釋、女皆不捨身、不受身,悉於現身得成佛。又,真言宗主張男女皆得以父母所生之肉身而成佛,謂男女同是六大所成,六大為本有本覺之毗盧遮那身,即男女均可成就法性真理所具功德,如毗盧遮那如來於密嚴淨土以天女使、天女菩薩為眷屬。此外,在淨土門方面,《無量壽經》謂阿彌陀佛的第三十五願,即願女人往生。善導《觀念法門》云(大正47‧27b)︰「女人稱佛名號,正命終時,即轉女身得成男子,彌陀接手,菩薩扶身,坐寶華上,隨佛往生,入佛大會,證悟無生。」
此外,在藥師十二大願中,第八願即若有女人為百惡所逼惱,極願生厭離、捨女身,則聞藥師佛名,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證得無上菩提。《轉女身經》也有轉在胎之女兒身而期當來作佛之說。《順權方便經》述及轉女菩薩(王舍城一長者之女)當來成道,號光明重土如來。
關於在女人成佛的過程中,是否必須變成男子,此有不同說法。《菩薩處胎經》之偈曰(大正12‧1035c)︰「法性如大海,不說有是非,凡夫賢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滅,取証如反掌。」《轉女身經》亦謂「於第一義中無有男女相」,即於第一義諦,實無男女相,但至俗諦成道之化儀,自古以來有一定的規矩,如小乘(《俱舍論》卷十八)主張百劫住定的菩薩轉女身住男形,大乘(《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一切菩薩於過第一無數劫時已捨女身。天台家論轉身之權實(《止觀輔行》卷六之一)亦即謂此。而淨土一家,則認為此等轉身成道全託彌陀的願力。
四種怛特羅
又稱四種續部,或略稱四續。「怛特羅」(梵tantra,藏rgyud)原是相續之意。後轉為表示密咒及密教教義;《西藏大藏經》中,祕密經典也稱為怛特羅。漢譯為續、本續、或密續。密教中,將因相、性相、果相三相結合統一的教法,特別稱為怛特羅。因相是指發菩提心始作的灌頂、三昧耶戒等前行;性相是指前行終了後,所應修的觀法與修行;果相是指究竟的證果。此三相結合統一,缺一不可,因此稱此相續之教為怛特羅。
所謂四種怛特羅,即作怛特羅(事續)、行怛特羅(行續)、瑜伽怛特羅(瑜伽續)、無上瑜伽怛特羅(無上瑜伽續)。這種分類法為格魯派(黃教)所奉行,出自宗喀巴的《祕密道次第論》,乃該書內容之重要部分。
(1)作怛特羅(梵kriyā-tantra,藏bya-baḥi-rogyud)︰指陀羅尼及經之口誦、印契法、觀佛、諸尊供養等法式,即謂藉外在之作為所行之密儀。《摩登伽經》、《華積陀羅尼經》、《持句陀羅尼經》、《無量門陀羅尼經》,以及其他各種成就法和讚歌,即屬於這一類。
(2)行怛特羅(梵caryā-tantra,藏spyod-paḥirgyud)︰指前行所作和內修之瑜伽觀法二者兼修,《大日經》為其代表經典。
(3)瑜伽怛特羅(梵yoga-tantra,藏rnal-ḥbyor-gyi rgyud)︰主要指行法進行之內部的瑜伽三昧,以《真實攝經》(相當於《金剛頂經》)與《最勝本初》(相當於《理趣經》)為代表經典。
(4)無上瑜伽怛特羅(梵anuttarayoga-tantra,藏rnal-ḥbyor bla-na med-paḥi rgyud)︰具有顯著的左道成分,以在「性」的構想下伴同實踐的瑜伽觀法為基調。有方便、般若、時輪(方便般若無二)三種區別。方便名為大瑜伽怛特羅(大瑜伽續)或父怛特羅(父續),般若名為瑜伽母或母怛特羅(母續)。父怛特羅(父續)的代表經典是《密集》,母怛特羅(母續)的代表經典是《勝樂輪》,喜金剛時輪的代表經典是《時輪》。
在印度,怛特羅(密續)的分類法主要以五種怛特羅為代表。此乃寶積靜(Ratnākar-aśānti,十一世紀人)的《三乘建立》等書所說。即作、行、瑜伽、大瑜伽、無上瑜伽等五種。四種怛特羅是將最後的二者合成一種。此外,根據八世紀覺密所作的《大日經要義釋》記載,古代有作、行、瑜伽三種怛特羅。薩迦派則繼承五種怛特羅的分類法。寧瑪派更加上超瑜伽,立六種怛特羅。又,阿底峽之《菩提道燈評釋》將前述五種怛特羅加上rtog與gñis而成七種怛特羅。
◎附︰劉立千編譯《印藏佛教史》第十一章(摘錄)
密乘之經,稱為本續,續為恆常之義,謂此真常不二光明心相,無覆無障,雖處因位,或修道證果,一切時中常相繫屬,而無斷絕。其真體上,方便勝慧,圓融常住,故名為續也。本續有為佛所說,或蒙佛所加持者說。其續部經教,有判為三類,如慶喜藏等許為︰事續、行續、祕密續三部等。有判為五類,如辛底巴等許為︰事續、行續、瑜伽續、大瑜伽續、無上瑜伽續五部。或許二許六,異說不等,然一藏續教,不外可分成四類,即事續、行續、瑜伽續、無上瑜伽續。其分為四部之理由有五︰(1)為容攝修外道四種邪行,隨順而說四瑜伽行。(2)為內道有︰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派,配此四門而說四種修法儀軌。(3)欲界有情,行淫欲事有四種相,依此四相為道而有四法。(4)眾生根機有劣、中、勝、最勝四種,為隨機設教故。(5)受取悉地有以主從之相而受,有以友伴之相而受,有加持而入智慧尊,有二無分別之相而修等。因依四種理門,故立四種續部,茲分述之。
第一目 事續
何謂事續﹖主要顯示外身語二事,以外事沐浴潔淨為主而內修瑜伽,故稱事續。
事續所依之經,有共總續與各別續之分,共總者有四︰(1)《祕密總續》,宣說灌頂等,乃令未成熟者而得成熟之方便,彼中共說三部一千五百大曼陀羅,其諸曼陀羅與觀地預備等法,亦為上三續所共須。(2)《蘇悉地續》,修避魔等業。(3) 《妙臂請問續》,宣說上二續所未及之灌頂及明咒修法,並廣開息、增、懷、誅等四檀法。(4)《金剛頂髻續》,其中大段即《後靜慮續》。此中共說灌頂儀軌,修持明咒,廣修事業。特於《後靜慮續》明示十事︰(1)修行處所。(2)我之真實。(3)明咒真實。(4)天之真實。(5)住火。(6)住聲。(7)住聲後授解脫。(8)入修明咒。(9)護摩法。(10)灌頂等。若依聞、思、修三學,固當先通事續之義,然真欲求解脫者,則非廣明四種本續之義,罔有成就。
關於解此本續密意之疏釋,印度論師有月官、靜命等之著述。主要應依善巧事行二續之佛密與勝菩提兩師之著作。佛密論師有《後靜慮續釋》《妙臂請問續略義釋》《文義備忘錄》,勝菩提有《蘇悉地續釋》等。
各別續者,分為世間與出世間二部。世間部又分有財部、藥叉部、世間部三類。出世間部分如來部、蓮華部、金剛部上中下三類。如來部中又有部尊、部主、部妃、部頂、部忿怒男女、部使、部菩薩、部天龍藥叉共八類,蓮華部與金剛部中惟少部頂、部菩薩、部天龍藥叉三類,共僅五類。其各別所依經續及修法,可參看《密宗道次第論》。
事續之修法,先灌頂,授戒,其次正修。
灌頂者,初以華鬘、水、冠三灌為本,隨加授記,慶慰,隨許等,或加與否均可。
授戒者,當詳於行續中,惟事續各所許持條文不同,視受何部法時,即須依其本續中所開出者行之。
其次正行,此部亦有生起天身與修風息之法,然無無上瑜伽之圓滿具足修習,故前三部續,皆無生起圓滿二種次第之名。其修法又分(一)有念誦靜慮,(二)不觀待念誦靜慮,(三)善承侍己修悉地法三種。
(一)有念誦靜慮︰分正行與前行。前行者,先結各部手印,頂禮十方佛佛子,供養自身,皈依,發心,以咒印守護,盥洗清淨,守護自身及處所等。次正行者,修六天法,先依中觀理,決擇自心離言空性,是為我之真實。如我真實,所觀天身,亦復如是,二無差別,是為天之真實,名真實天(六天之一)。由空性中,所觀天身,體性為天,形相現為所誦密咒聲音,遍滿虛空,名為聲天(六天之二)。次想自心,於虛空中為月輪相,咒字聲音,普應虛空,咒文形狀如純金色,名為字天(六天之三)。次觀咒文,放射無量光明及佛身相,淨諸有情一切罪苦,供養諸佛菩薩,光及諸尊收迴,還入諸字,月與字悉變成為所修之圓滿天身,是為色天(六天之四)。結各部印契,觸著諸處,是為印天(六天之五)。自我明現天身,堅固我慢專注而緣,是為相天(六天之六)。應依此六天之門而修也。
上為事續中修生起之法,若風息之法者,即有「命懃」之修法。事續「命懃」與無上部修義有別,所謂「命」者,謂根門所行之息,所謂「懃」者,謂分別心流轉境界,息及分別心,俱不使向外流散,於內攝持,是為防護命懃之義。此法下三部續皆同。修此何益﹖謂要滅除躭著凡庸境界,須自身明為天身,堅固此慢方可,然分別心外馳,即可為障礙,故使分別不外散而能遮此之方便者,即修命懃之法,因為息是心馬,若能向內攝息,則心亦自然攝錄而住矣。
又修念誦之先,須具足各種支分,以為前導,如修面前生起,加持地基,種種莊嚴,迎請安座,顯示印契,稱讚頌揚,七種支行,四無量心及種種發心等。次正念誦時,又應具足四支。四支者︰(1)自事支,(2)他事支,(3)住心支,(4)住聲支。自修為天,名為自事。修前面生起之天,名為他事。二事無論將咒輪安布誰心,即為所依之事。住心支者,謂緣想天身中有自心,如滿月輪相。住聲支者,謂於彼上明白緣想所誦咒字形相。正誦之時,又有二法,緣咒字形而誦,緣聲而誦。緣字形者,或緣面前生起之天心中字形,或緣自心咒字。依前修「命懃」之法,具四支門而誦也。緣聲者,自誦咒時,須觀彼咒,自發聲音,誦時或微念,或意念。念誦數量,每字以十萬為準,誦畢結行,亦當善知。
(二)不觀待念誦靜慮︰即有住火靜慮,觀咒字火相,由暖樂而生三摩地。住聲靜慮,緣咒字自聲,頓現於意,以此持心而生三摩地。此二者為有相瑜伽,其無相者,即聲後能得解脫靜慮,修空性法身同類之因,以此能證法身,獲得解脫故也。
(三)善承侍己修悉地法︰即依如來、蓮華等部而修息增……等四檀法,其勝共二種悉地,皆以有相無相二種瑜伽達到進詣,而有成也。
第二目 行續
何謂行續﹖不特重潔淨等外事,雙取世出世行,外事與內修瑜伽,交相為重,如此之教,故稱行續。
行續所依之經,以《毗盧遮那現證菩提經》為主,共說三曼陀羅,其後續略說兩曼陀羅。多以如來部為主,蓮華部藏中未譯,金剛部有《金剛手灌頂經》等。
行續之修法,亦先灌頂,次學戒,再次正修。
灌頂者,於華鬘、水、冠上加入金剛鈴、杵、名灌,隨即作授記……等。
授戒者,即共戒之恆念皈依與發心,斷四黑法,行四白法,及菩薩根本與支分等戒,其他各如續部中所說三昧耶戒,亦應守護。其所有戒,事、行二續,約略均同。
正行法者,分有相與無相二種瑜伽,有相者,空性未攝持之天身瑜伽,無相者,空性所攝持之天身瑜伽。
有相者,又分內外四支念誦;外四支者,即修我天真實與住事、心、聲等四支,於天持心,防護命懃,亦如事續中說。內四支者,僅所緣不同,其自他事,與住心、聲及防護命懃,亦如上說。
無相者,以中觀一異之理,決定了解,諸法自性本空,起於定解。若修有相瑜伽究竟,心略趣向,即可任運顯現如幻天身。
其修悉地法,外可修得寶劍等八大成就,內於身觀四大輪,可成息、增、懷、誅四檀法及不忘失大菩提心妙三摩地等諸成就。
第三目 瑜伽續
何謂瑜伽續﹖為專示修內瑜伽三摩地法,故稱瑜伽續。
瑜伽續所依之經,總攝為三類︰(1)根本經。(2)解釋經。(3)同分經。其一切瑜伽經之根本,即攝真實會,此先明所證緣起,次明能證方便。
根本經中說修世出世之共悉地方便,分為四品︰(1)金剛界品,顯示如來部道。(2) 降三世品,顯示金剛部道。(3)遍調伏品,顯示蓮華道。(4)義成就品,顯示寶部道。其羯摩部道,則攝入寶部之中,此本續後分,專說內三摩地修勝悉地法。後分最後,為愛樂事相者,又說念誦供養等法。四品之中,每品皆有廣、中、略之加行、勝曼陀羅、勝事業等三種三摩地修法。其廣三摩地法有四曼陀羅︰(1)大曼陀羅。(2)陀羅尼曼陀羅。(3) 法曼陀羅。(4)業曼陀羅。其中三摩地法有四印︰(1)身大印。(2)意三昧耶印。(3)語法印。(4)業羯摩印。其略三摩地法即一印之三摩地,此中共說二一三種曼陀羅法也。
解釋經,初品說一祕密曼陀羅,後品開為四十六種曼陀羅。其中祕密大供養曼陀羅,及由因陀羅菩提及羅睺羅賢等由中印傳出,後流行於東南兩印而宏傳也。
同分經有《勝吉祥續》、《淨惡道續》、《莊嚴金剛藏續》、《祕密莊嚴續》、《密寶點》、《文殊真實名》、《開光續》等,各說甚多曼陀羅及修法等。
瑜伽續之修法,亦分灌頂、授戒,及正修。
灌頂者,初行水、冠、杵、鈴、名等灌,名弟子五灌,其上加不退轉金剛阿闍黎灌與祕密灌頂,連同隨許、授記、安慰、讚譽等共十一種。其中祕密與金剛阿闍黎二灌均不同於無上瑜伽也。
授戒者,得灌頂已,受戒之相,謂當全守皈依學,菩薩學,乃至密咒十四根本戒及依根本解釋經中所說五部之三昧耶戒,皆應守持。
正修法者,亦分修有相及無相二種三摩地。有相者,為隨順佛之成道,轉法輪等示佛事之相而修瑜伽,此分加行、勝曼陀羅、勝事業三種三摩地。若根鈍不能修三種三摩地,即修四種瑜伽︰(1)生起本類三昧耶尊為生起瑜伽。(2)入智慧尊為隨行瑜伽。(3)以此為一切動靜法之體性而修,為一切瑜伽。(4)專法一心入三摩地為最極瑜伽。以上乃緣粗分之天瑜伽三摩地。若現引修定支分,於臍間觀天印契,由鼻孔而住於鼻端,以此持心,迨堅固已,生起樂受,得身心輕安,復次再修放出攝入等觀,如此方為緣細分之天印契瑜伽三摩地。此又有十種真修法︰(1)有形色及非有色曼陀羅。(2)內外密咒。(3)四印印定。(4)守護我處瑜伽。(5)迎智慧尊。(6)句及意之念誦。(7)修三三摩地。(8)內外護摩。(9)解印與收印。(10)供已請還。以上皆有相所修也。
無相者,先觀本無生義,諸咒字皆滅,成無我義,我人空性,本尊與咒,亦復如是,此乃專顯有分別智。若起無分別智,即先知法無自性及無生住滅等之見,然後定此見中而修。有相者可成妙止,無相者即得勝觀,若欲知其修法詳情,可閱戈薩羅《莊嚴釋》也。
總上所修,不除四印瑜伽︰(1)掃除阿賴耶倏爾迷相,現起大圓鏡智,是為身大印瑜伽。(2)掃除末那倏爾迷相,現起平等性智,是為意三昧耶印瑜伽。(3)掃除意識倏爾迷相,現起妙觀察智,是為語法印瑜伽。(4)掃除前五識倏爾迷相,現起成所作智,是為業印瑜伽。其法界體性智,為諸共有之性,能掃除之方便,即與此四印相連之一切天瑜伽修法,若觀察真如之性,或為安住,或任運平等諸修法皆屬之。一切瑜伽道皆攝有此。依此道修,即能離垢清淨,圓滿眾德,成等正覺。然在修道之中,仍須善為承侍,修三摩地,念誦護摩等,先成其悉地及四印智。若專修三摩地,成不共悉地,得出世成就。若依念誦,即世出世二種皆得成就也。
第四目 無上瑜伽續
何謂無上瑜伽﹖謂專顯內瑜伽最勝三摩地之修法,除此更無過者,故稱無上瑜伽。
無上瑜伽所依之經,分為父續、母續。或分方便續、勝慧續。或於其上加入無二續。依格魯派說︰方便者,即俱生大樂智(樂);勝慧者,即悟法無自性智(空)。無上續中,無不顯示空樂雙運之道。故父續亦即方便續,母續即勝慧續。方便勝慧,不能分離,故無二之分。凡詮顯起現妙有方便部份,如四空心所乘五光風息,修成幻身,或正詮,或此所關者即父續。若《集密》、《閻曼德迦》、《毗盧幻網》等皆屬之。凡詮顯引生空性勝慧部份,如專以空樂無分別光彼慧為所詮,或正詮,或此所關者即母續。若《歡喜金剛》、《時輪》、《摩耶》、《佛頂》、《四座》、《佛平等合》等皆屬之。然薩嘉諸祖與布頓大師許為無上,可有三分︰(1)父續,(2)母續,(3)無二續。為易了其次第故,依薩嘉所說而分述之。
父續,有以五部如來加入金剛大持分成六類,然依《月密明點續》所說,為攝持貪、瞋、癡三毒分為三類︰
(1)為攝持貪欲而說《集密》,此又以根本經及解釋經之分品,印度衍成七大派。第一派是由薩日哈、龍樹等傳出號為「聖派」。龍樹造有《略法》、《溶合五次第》、《菩提心釋》等書論述生圓次第。其弟子提婆又造《集密道次大全修行明燈論》、《淨心垢論》、《加持我論》、《現菩提論》四論。又龍樹有《建立次第論》、《曼陀羅二十頌》、《辨道邊論》、《五道統攝論》四論。羅睺羅吉祥友造《顯明雙運曼陀羅儀軌》。月稱論師造《本續明釋》。遞傳至毗補底旃陀羅、黑誓句金剛、嬉金剛……等均有明釋。第二派為「智足派」,佛智足論師所傳,造有《普賢修法》、《護摩儀軌》。其弟子阿底峽造四五○曼陀羅儀軌等。第三派為辛底巴,曾併根本及後分經而造釋,依此出《集密》二十五尊之灌頂與講授。第四派為嬉金剛,順母續而講根本經,釋緣起分。第五派為班哲達彌底,聽賢足講《集密》而造根本經釋。第六派,適當辛底巴等六賢門後,香拔羅(Sham-Bha-La)即傳出印度十二曼陀羅中之《集密》九尊、十三尊、十九尊、二十五尊、三十二尊、三十四尊等六部曼陀羅,聞此係以《時輪》配《集密》而解釋也。第七派為慶喜藏,依金剛薩埵傳極明月王之《十八瑜伽經》之註釋教授,乃合併《根本經》及《幻網根本解》,如金剛界而成一派。他如阿底峽尚有觀音十九尊之《集密》法。諸派之中,西藏最宏之講授,惟宗瑪巴與桂枯巴二人之教授。
(2)為攝持瞋恚而說《閻曼德迦》,此有紅、黑、怖畏三續。紅閻曼德迦十曼陀中,有俄派(薩嘉分派)之五尊曼陀羅,布派(即霞鑪派)十三尊曼陀羅。黑閻曼德迦,九曼陀羅中,有饒派開為十三尊曼陀羅,俄派六面曼陀羅。怖畏金剛則由拉里達作釋,饒譯師傳出者,為《八起屍類》等,遂成為俄派曼陀羅。饒譯師所傳十三尊曼陀羅,後成剎派(薩嘉分系),覺譯師所傳《八忿怒母類》,成為覺朗派,向譯師所傳四十九尊,成為薩派。梅譯師所傳九尊,亦為薩派。其外布派又有怖畏三十二手相所圍繞曼陀羅,勝文殊藏親承近傳之《降魔獨勇金剛》曼陀羅。
(3)為攝持愚癡而說《毗盧幻網續》八十五曼陀羅,今已不傳,此法之替代即《真實名義經》,由嬉金剛釋為無上續,現在俄派中有《文殊祕密曼陀羅法》。
母續,即《瑜伽母續》,此分七部︰
(1)等分顯示六部,分成兩派,一派即布魯派之《佛平等合》,二派即俄巴派所傳之舊譯。其《佛平等合》即《空行幻母勝樂法》,係無垢友傳入西藏稱有二十一曼陀羅。
(2)赫魯迦巴部,內有《勝樂》、《佛頂》、《大幻網》、《阿惹里》等。赫魯迦巴部之《勝樂輪金剛》,在印度派別最多,主要者惟從盧伊巴、直布巴、那波巴三派,餘如地日迦巴、瑪當格巴、羅瓦巴……等諸派,藏土亦有傳譯。故西藏於此法,亦分為薩派、俄派、布派、迦舉派、覺朗派、舊派……等甚多,不勝枚舉。且依各祖所傳本續疏釋不同,如《空行海》、《佛頂》、《赫魯迦格波》、《摩訶摩耶》……等,亦分出多派。
(3)毗盧遮那部,即《四座》、《不動》等,四座開為父法九十七尊,母法十三尊。
(4)金剛日部,即《金剛甘露續》等,有四曼陀羅,此法未聞廣開。
(5)蓮華自在部,即世間五十明王,以《大悲心》、《佛海》、《無量壽》、《度母》……等修法,衍成諸派。
(6)馬頭部,即《度母出現續》,內有《三昧耶度母》等,亦分各派。
(7)金剛持部,即《等虛空續》,此亦未聞廣開。
無二續,分廣大無二與甚深無二。廣大無二,即《時輪續》;甚深無二,即《喜金剛續》。《時輪》派別亦多,此不具詳。《喜金剛》在印由卓毗、海金剛等傳出,後傳黑誓句金剛、無敵月、那若巴、麥哲巴…等成為七派。又有《金剛心釋、難釋》…等等,共有十二派,俱由薩嘉住持傳受。
永明延壽禪淨四料簡
略稱「禪淨四料簡」。五代宋初僧永明延壽撰。係敘述禪淨雙修之要義的偈文。永明延壽,浙江餘杭王氏子,曾參謁法眼嫡嗣德韶,有所契悟,又於國清寺修法華懺,乃決心不唯耽修禪定,且誓力誦經萬善。師見當時禪宗徒眾唯執理迷事,而講教家執事迷理,兩者皆墮於偏見。乃為說明理無礙,空有相成之義趣。極力唱說理事合一,禪淨雙修之要義。
本偈文即延壽主張參禪念佛兼修的作品之一,其文曰︰
「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有禪有淨土,猶如戴角虎,現世為人師,來生作佛祖。無禪無淨土,鐵床併銅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
清僧濟能編《角虎集》一書,謂延壽四料簡之文,出自《宗鏡錄》。然《宗鏡錄》中,似未載此文。該文究出自延壽之何等著作,仍待考。
◎附︰虛雲〈禪宗與淨土〉(摘錄)
「四料簡」一出,禪淨二宗頓起鬥爭。淨土宗徒說︰「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單修禪宗,生死不了;單修淨土「萬修萬人去」。又參禪又念佛,「猶如戴角虎」。「無禪無淨土」,是世間惡人。淨土宗徒,以此批評禪宗,至今鬧不清,屢說參禪之弊。又引證「戒禪師後身為蘇子瞻,青草堂後身為曾魯公,遜長老後身為李侍郎,南庵主後身為陳忠肅,知藏某後身為張文定,嚴首座後身為王龜齡。其次則乘禪師為韓氏子,敬寺僧為岐夫子。又其次善旻為董司戶女,海印為朱防禦女。又甚而雁蕩僧為秦氏子檜,居權要,造諸惡事,此數公者,向使精求淨土,則焉有此。(中略)為常人,為女人,為惡人,則展轉下劣。即為諸名臣,亦非計之得也。甚哉!西方之不可不生也」云云。
我認為修行人後身「展轉下劣」,在人不在法。唐僖宗時,「穎州官妓口作蓮花香。蜀僧曰︰此女前為尼,誦《法華》二十年」。誦《法華經》而轉世為妓,不可謂《法華》誤之,猶參禪人後身「為常人,為女人,為惡人」,亦不可謂參禪誤之。觀音菩薩三十二應,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難道觀音應身也是「展轉下劣」麼﹖阿彌陀佛化身為永明禪師,永明禪師後身為善繼禪師,善繼禪師後身為無相居士宋濂。善繼在蘇州閶門外半塘壽聖寺,血書《華嚴經》一部,他的弘法事業比永明禪師退半了。宋濂為臣,不得善終,則又不如善繼禪師,難道可以說阿彌陀佛也「展轉下劣」麼﹖
禪宗的泰首座刻香坐脫,九峰不許。而紙衣道者能去能來,曹山亦不許。淨土行人亦常以此批判禪宗的不對,沒有審察到這種批判原出於九峰和曹山,這正是禪宗善知識的正知正見,應當因此注意禪宗,何反以之低估禪宗呢﹖我們現在誰能坐脫立亡,我們連泰首座、紙衣道者都不如,而敢輕視禪宗麼!我認為宗下有淺深,顯教密教有頓漸邪正,念佛也一樣,禪之深淺,區別起來就多了,外道、凡夫、小乘、中乘、大乘,都各有各的禪。中國禪宗的禪是上上乘禪,不同以上所舉的禪,但末世行人參禪,確實有走錯路的,無怪永明「四料簡」中所責。
惟我平常留心典章,從未見到「四料簡」載在永明何種著作中,但天下流傳已久,不敢說他是偽託的。他所訶責「有禪無淨土」,難道禪淨是二嗎﹖念佛人心淨佛土淨,即見自性彌陀,這淨土與禪是不二的。但今人卻必限於念佛為淨,參禪為禪。昔日我佛逾城出家,「入檀特山修道,始於阿藍迦藍三年,學不用處定,知非便捨。復至鬱頭藍弗處三年,學非非想定,知非亦捨。又至象頭山同諸外道,日食麻麥,經於六年,(中略)八日明星出時,廓然大悟,成等正覺。乃歎曰︰『奇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其時那裏來的禪和淨呢!以後說法四十九年,都未究竟。至拈花微笑,付法迦葉,亦未說出禪字。禪是最上一乘法,猶如純奶,賣奶的人,日日加了些水,以至全無奶性。學佛法的人,也如純奶滲了水,永明看到便對滲了水的禪說,「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並不是說純奶的禪「蹉路」。
永明禪師上智者巖,作禪淨二鬮,冥心精禱得淨鬮,乃至七度。若禪是不好的,他決不作此鬮。若淨是他本心所好的,則他必不至拈至七度乃決。且永明禪師出身禪宗,是法眼宗第三代,那裏會自抑己宗,說禪不好的道理。參禪的方法,要看父母未生前的本來面目,其目的只求明心見性。後人參禪違此方法,得些清淨境界,通身輕飄飄的,一下子就開靜,自以為有工夫了,其實滯於陰境,卻不知一念緣起無生,怎能向百尺竿頭進步。永明因此說,「陰境忽現前,瞥爾隨他去。」倒不如念佛老實可靠。但他也不是說光念佛就能「萬修萬人去」,要有淨土,纔能去見彌陀。若以「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為可靠,這又打錯妄想了。
《楞嚴經》阿難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豈釋迦佛威神不可恃,不能惠我三昧,而彌陀佛威神卻可恃,卻能惠我三昧耶!念佛決定比妄想三毒五欲等事好,如做好夢,醒來精神愉快,做惡夢醒來情思抑塞,所以瞎打妄想,不如一心念佛,如能法法皆通,則是最高尚的修行。「有禪有淨土」如虎本有威,再加二角,更加威猛,為師作佛,理所當然。至於無善根者,不信禪亦不信淨,糊裏糊塗,則「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了。
我平生沒有勸過一個人不要念佛,只不滿別人勸人不要參禪。每念《楞嚴》所指「邪師說法如恆河沙」而痛心,故把「四料簡」的意旨略加辯說,希望一切行人,不要再於「四料簡」中偏執不通,對禪淨二法妄分高下,就不辜負永明禪師了。
〔參考資料〕 《虛雲和尚年譜》;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
自利‧利他
自利與利他的併稱。指利益自己且利益他人。又作自他利(sva-parārtha)、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信教人信、自益益他、自覺覺他等。「自利」係指自己為得悟而修行,上求菩提;「利他」則是為利益他人、救濟他人而宣說教法,下化眾生。
此二利廣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乃大乘菩薩之所兼修。如《淨土論》云(大正47‧95a)︰「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唯識論》卷九亦謂菩薩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論,六到彼岸、菩提分等為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載有純(kevala)、共(para-saṃboddha)、安(hitānvaya,利益種類)、樂(sukhānvaya,安樂種類)、因攝(hetu-saṃgṛhīta)、果攝(phala-saṃgṛhīta)、此世(aihika)、他世(āmutrika)、畢竟(ātyantika)、不畢竟(anātyantika)等十種自利利他行。蓋小乘聲聞、緣覺為自己修戒、定、慧,修樂獨善寂,故於果位灰身滅智而缺利他之行;反之,大乘菩薩以利他慈悲為先,故修六度行以滿足二利行而成佛得果。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波羅蜜」之內涵,而解釋其自他二利之義︰
(1)修布施,故善名流布,隨所生處財寶豐盈,是名自利;能令眾生心得滿足,教化調伏,使無慳吝,是名利他。
(2)修持戒,故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不犯惡,是名利他。
(3)修忍辱,故遠離眾惡,身心安樂,是名自利;化導眾生,皆令和順,是名利他。
(4)修精進,故能得世間、出世間上妙善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勤修善,是名利他。
(5)修禪定,故不受眾惡,心常悅樂,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修正念,是名利他。
(6)修智慧,故遠離無明,除煩惱障及智慧障,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得調伏,是名利他。
又據《成唯識論》卷十所載,佛三身中,自性身寂靜安樂,無動作,並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兼攝自、他二利;受用身中的自受用身唯屬自利;他受用及變化二身唯屬他利。其他如佛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分別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曇鸞《往生論註》卷下謂他利與利他二者有別,若自佛而言,宜言利他;若自眾生而言,宜言他利。日僧親鸞即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
◎附︰印順〈自利與利他〉(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利」是什麼
說到利他,首先應明白「利」的意義是什麼﹖利是利益,利樂;是離虛妄,離醜惡,離貧乏,離苦痛,而得真實,美善,豐富,安樂的。自利與利他,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得到這樣的利益安樂。世間法,有利必有弊,有樂就有苦,雖不是完善的,徹底的,然也有世間的相對價值。佛法流行在世間,所以佛教所說的利,除了究竟的大利──徹底的解脫而外,也還有世間一般的利樂。佛教的出現世間,是使人得「現生樂,來生樂,究竟解脫樂」。惟有聲聞──小乘人,才偏重於「逮得己利」,重於獲得個己的解脫樂。說利他,切勿落入聲聞窠臼,偏重於己利,專重於解脫自在的利樂。如忽略「現生樂」,即自己狹隘了佛教的內容,自己離棄了人間,也難怪世人的誤會了!
利他,有兩大類︰一是物質的利他,即財施︰如見人貧寒而給以衣食的救濟,見人疾病而給以醫藥的治療,修道路,闢園林等,以及用自己的體力或生命,來助人救人。二是精神的利他,即法施︰如愚昧的授以知識,憂苦的給以安慰,怯弱的給以勉勵;從一切文化事業中,使人心向上,向光明,向中道,向正常,向安穩。這不但是出世法的化導,也以世間正法來化導,使人類養成健全的人格。提高人類的德性知能,為出世法的階梯。當然,法施是比財施更徹底的。如給貧苦人以衣食的救濟,是財施;這只是臨時的,治標的。如以正法啟迪他,授以知識技能,幫助他就業(除幼弱老耄殘廢而外),即能憑自己的正當工作,獲得自己的生活,這比臨時的救濟要好得多。佛法中,出世法施勝過世間法施,法施比財施更好,然決非不需要財施,不需要世間法施。如專以解脫自在為利,實在是根本的誤解了佛法。
即以出世的法施來說,從使人得解脫來說,也並不像一般所想像的偏差。解脫,要從熏修行持得來。小乘行者,初發出離心,即種下解脫的種子;以後隨順修學,漸漸成熟;最後才證真斷惑得解脫。大乘行者,初發菩提心,即種下菩提種子;經長時的修行成熟,才能究竟成佛。大乘與小乘,都要經歷「種」、「熟」、「脫」的過程。所以出世法的教化,也不只是使人當下解脫自在,才是利他。使人「種」,「熟」,難道不是利他﹖使人當前解脫,非自己解脫不可(也有自己未曾解脫而能使人解脫的事證)。但使人得「種」利,得「熟」利,自己雖並未得解「脫」利,卻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涅槃經》說︰「具煩惱人」,如能季義的一分,也可以為人「依」(師)。如了解佛法的真意義,不說給人現在安樂的利益,就是專論解脫樂,也決非「非自己先大徹大悟不可」。不過真能解脫自在,利益眾生的力量,更深刻更廣大而已。質疑者,從非要大徹大悟不可所引起的疑難,本來不成問題。可是一分佛弟子,極力強調當前解脫自在的利益,唱起非自利不能利他的高調。結果,是否做到(解脫的)自利,還不得而知,而一切利他事行,卻完全忽略了!
重於利他的大乘
淨化身心,擴展德性,從徹悟中得自利的解脫自在,本為佛弟子的共同目標。聲聞道與菩薩道的差別,只在重於自利,或者重於利他,從利他中完成自利。聲聞不是不能利他的,也還是住持佛法,利樂人天,度脫眾生,不過重於解脫的己利。在未得解脫以前,厭離心太深,不大修利他的功德。證悟以後,也不過隨緣行化而已。而菩薩,在解脫自利以前,著重於慈悲的利他。所以說︰「未能自度先度人,菩薩於此初發心。」證悟以後,更是救濟度脫無量眾生。所以聲聞乘的主機,是重智證的;菩薩乘的主機,是重悲濟的。
菩薩道,在初期的聖典中,即被一般稱做小乘三藏中,也是存在的,這即是菩薩本生談。菩薩在三大阿僧祇劫中,或作國王、王子,或作宰官,或作外道,或作農工商賈、醫生、船師;或在異類中行,為鳥為獸。菩薩不惜財物,不惜身命,為了利益眾生而施捨。閻浮提中,沒有一處不是菩薩施捨頭目腦髓的所在。他持戒,忍辱,精勤的修學,波羅蜜多的四種、六種或十種,都是歸納本生談的大行難行而來。這樣的慈悲利他,都在證悟解脫以前,誰說非自利不能利他!等到修行成熟,菩提樹下一念相應妙慧,圓成無上正等正覺。這樣的頓悟成佛,從三大阿僧祇劫的慈悲利他中得來。菩薩與聲聞的顯著不同,就是一向在生死中,不求自利解脫,而著重於慈悲利他。
初期的大乘經,對於菩薩的三祇修行,與三藏所說的小小不同。大乘以為︰菩薩的利他行,在沒有證悟以前,是事行,勝解行,雖然難得,但功德還算不得廣大。徹悟的證真──無生法忍以後,莊嚴淨土,成熟眾生的利他大行,功德是大多了。因為這是與真智相應,是事得理融的,平等無礙的。大乘分菩薩道為二階︰般若道,凡經一大僧祇劫,是實證以前的,地前的。唯識宗稱為資糧位,加行位(到見道位)也名勝解行地。證悟以後是方便道,凡經二大僧祇劫,即登地菩薩,唯識家稱為從見道到修道位。大體的說︰地前菩薩,雖有勝解而還沒有現證,廣集無邊的福智資糧,與本生談所說相近。大地菩薩,現證了法界,如觀音菩薩等慈悲普濟,不可思議。本生談中的一分異類中行,屬於這一階段的化身。雖有未證悟,已證悟二大階位,而未證悟前,菩薩還是慈悲利物,決無一心一意趣求解脫自利的。所以據菩薩行的本義來說,質疑者的疑難,完全出於誤解,根本不成問題。觀音菩薩等尋聲救苦,是大地菩薩事,然並非人間的初學菩薩行者,不要實踐慈悲利物的行為。
不過,一分的後期大乘,自稱為大乘的最大乘,上乘的最上乘;至圓至頓,至高至上。不再是大器晚成,而是一心一意的速成急就。於是乎「橫出」、「頓超」、「一生取辦」、「三生圓證」、「即身成佛」、「即心即佛」等美妙的術語,大大的流行起來。「生死未了,如喪考妣」;「生死事大,無常迅速」。這一類聲聞的厭離心情,居然活躍於至圓至頓的大乘行者的心中。山林清修,被稱美為菩薩的正道,而不再是走向「京都城邑聚落」了。在這種思想中,質疑者的疑難,也自以為不成問題的。因為一切利他功德,本來圓成,不需要向外求索。如一念證悟,即具足六波羅蜜,無邊功德,一點也不缺少。在理論上,在心境上,當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然在一般凡夫的眼光中,這種菩薩的利他功德,不過是宗教徒自心的內容。從表現於實際來看,但見自利,並未利他,並不能免卻難者的懷疑。
抗戰期中,太虛大師從南洋訪問回來說︰南方的教理是小乘,行為是大乘;中國的教理是大乘,行為是小乘。其實,南方的佛教,雖是聲聞三藏,由於失去了真正的聲聞精神,幾乎沒有厭離心切,專修禪慧而趨解脫的。缺乏了急求證悟的心情,所以反能重視世間的教化,做些慈善文化事業。而中國呢,不但教理是大乘的最大乘,頓超直入的修持,也是大乘的最大乘。稱為大乘的最大乘,實是大乘佛教而復活了聲聞的精神──急求己利,急求證入。失去了悲濟為先的大乘真精神,大乘救世的實行,只能寄託於唯心的玄理了!
長在生死利眾生
大乘佛教的修學者──菩薩,如沒有證悟,還不能解脫自在,他怎麼能長期的在生死中修行﹖不怕失敗嗎﹖能自己作得主而不像一般凡夫的墮入惡道,或生長壽天嗎﹖自己不能浮水,怎能在水中救人﹖難道不怕自己沈沒嗎﹖一分學者的專重信願,求得信心的不退;或專重智證,而趨於急求解脫,急求成佛,這都不外乎受了這種思想的影響。
當然,自己不能浮水,不能入水救人。然而,自己離水上岸,又怎麼能在水中救人﹖聲聞人急求自證,了脫生死,等到一斷煩惱,即「與生死作隔礙」,再不能發菩提心──長在生死修菩薩行。雖然大乘經中,進展到還是可以回心向大的結論,然而被痛責為焦芽敗種的,要費多大的方便,才能使他迴向大乘呢﹖要再修多少劫的大乘信心,才能登菩薩地呢﹖即使迴入菩薩乘,由於過去自利的積習難返,也遠不及直往大乘的來得順利而精進。所以大乘經中,以退失菩提心為犯菩薩重戒;以悲願不足而墮入自利的證入為必死無疑。不重悲願,不集利他的種種功德,一心一意的自利,以為能速疾成佛,這真是可悲的大乘真精神的沒落!
在水中救人,是不能離水上岸的。要學會浮水,也非在水中學習不可。菩薩要長在生死中修菩薩行,自然要在生死中學習,要有一套長在生死,而能普利眾生的本領。但這非依賴佛力可成;也非自己先做到了生脫死,解脫自在,因為這是要墮入小乘深坑的。菩薩這套長在生死而能廣利眾生的本領,除「堅定信願」,「長養慈悲」而外,主要的是「勝解空性」。觀一切法如幻如化,了無自性,得二諦無礙的正見,是最主要的一著。所以經上說︰「若有於世間,正見增上者,雖歷百千生,終不墮地獄。」惟有了達得生死與涅槃,都是如幻如化的,這才能不如凡夫的戀著生死,也不像小乘那樣的以「三界為牢獄,生死如冤家」而厭離他,急求擺脫他。這才能不如凡夫那樣的怖畏涅槃,能深知涅槃的功德,而也不像小乘那樣的急趣涅槃。在生死中浮沈,因信願,慈悲,特別是空勝解力,能逐漸的調伏煩惱,能做到煩惱雖小小現起而不會闖大亂子。不斷煩惱,也不致作出重大惡業。時時以眾生的苦痛為苦痛,眾生的利樂為利樂;我見一天天的薄劣,慈悲一天天的深厚,怕什麼墮落﹖惟有專為自己打算的,才隨時有墮落的憂慮。發願在生死中,常得見佛,常得聞法,「世世常行菩薩道」,這是初期大乘的共義,中觀與瑜伽宗的共義。釋尊在經中說︰「我往昔中多住空故,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與聲聞行的多修生死無常故苦,厭離心深,是非常不同的。大乘經的多明一切法空,即是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修菩薩行的成佛大方便。這種空性勝解,或稱「真空見」,要從聞思而進向修習,以信願、慈悲來助成。時常記著︰「今是學時,非是證時」(悲願不足而證空,就會墮入小乘)。這才能長在生死中,忍受生死的苦難,眾生的種種迫害,而不退菩提心。菩薩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廣利一切眾生。自己還沒有解脫,卻能廣行慈悲濟物的難行苦行。雖然這不是人人所能的,然而菩薩的正常道,卻確實如此。
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
菩薩是超過凡夫的,也是超過二乘的。戀著世間的凡夫心行,是世間常事,如水的自然向下,不學就會。一向超出生死的二乘行,是偏激的厭離,一面倒,也還不太難。惟有不著世間,不離世間的菩薩行,才是難中之難!事實確乎如此︰凡夫心行,幾乎一切都是。釋迦佛的會上,有的是小乘賢聖,不容易,也還不太難。菩薩,只有釋迦與彌勒;這是人間的歷史事實。可見菩薩心行是極不容易的,如火中的青蓮華一樣。大乘經中說︰十方有無量無邊的菩薩,那是十方如此,而此土並不多見。至於大地菩薩的化現,可能到處都是,但這不是人間所認識的。從此土的博地凡夫來論菩薩行,如不流於想像,神祕,尊重事實,那是並不太多的。經上說︰「無量無邊眾生發菩提心,難得若一若二住不退轉。」所以說︰「魚子庵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這不是權教,是事實。出世,是大丈夫事,而菩薩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如有一位發心得成就不退,對於眾生的利益,實在是不可度量,如一顆摩尼寶珠的價值,勝過了閻浮提的一切寶物一樣。
我們必須認清︰名符其實的菩薩,是偉大的!最偉大處,就在他能不為自己著想,以利他為自利。偉大的,這是我們所應該學習的︰宏揚大乘法,景仰佛陀的圓滿,菩薩大行的偉業,雖要經歷久劫修行,或者暫時中止進行,但一歷耳根,萬劫不失,因緣到來,終究要從此成佛的。成就不退的菩薩,雖說不會太多,然有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自有能真實發菩提心。有信願,慈悲,空性勝解,正好在生死海中鍛鍊身手,從頭出頭沒中自利利人。一般能於菩薩行而隨喜的,景仰的,學習的,都是種植菩提種子,都是人中賢哲,世間的上士。有積極利他,為法為人的大心凡夫,即使是「敗壞菩薩」,也比自了漢強得多!這種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淺些是心向佛乘而實是人間的君子──十善菩薩;深些是心存利世,利益人間的大乘正器。從外凡、內凡而漸登賢位的菩薩,沒有得解脫的自利,卻 能為一切眾生而修學,為一切眾生而忍苦犧牲。漸學漸深,從人間正行而階梯佛乘,這才是菩薩的中道正行。真能存菩薩的心胸,有菩薩的風格,理解菩薩利他的真精神,那裏會如喪考妣的急求己利﹖
佛教的利他真精神,被束縛,被誤會,被歪曲,這非從根救起不可!這非從菩薩道的抉擇中,把他發揮出來不可!這才能上契佛陀的本懷,下報眾生的恩德。也惟有這樣,才能答覆世間的疑難!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相不壞假名論》卷下;《往生論》;《往生要集》卷上(末);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西藏佛教
指西藏及其周圍地區所信奉的佛教。又稱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成立於西元七世紀左右。十三世紀後逐漸流傳於北印度、不丹、錫金、蒙古、尼泊爾、蘇俄布里亞特與西伯利亞等地。
西藏佛教在教義、教團組織及行儀上,皆自印度的大乘佛教末期發展而來,有融合顯、密二教的傾向。以修習因乘的顯教進而修習果乘的密教為理想。亦即將顯教視為密教的入門。在戒律上西藏傳承說一切有部律,並發展出專屬於密乘行人的戒律。有關其歷史,可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分為前弘期(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前半)與後弘期(十世紀至現在)二階段。
(1)前弘期︰西藏在未傳入佛教之前,原本盛行苯教。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娶尼泊爾尺尊(Bhṛkuti)公主與唐朝文成公主。因而傳來印度、尼泊爾系佛教及中國佛教,乃使苯教勢力受挫。當時松贊干布王以拉薩為中心,建立布達拉宮,並為二妃各立大昭寺和小昭寺,供奉佛像,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製作文字、文法,翻譯佛典。佛教乃漸興起。
到赤松德贊王(Khri-sroṅ-lde-btsan)時,分別自尼泊爾、印度請寂護及蓮華生上師入藏。寂護帶來中觀宗論書,宣揚中觀佛教。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故一般亦以蓮華生上師為寧瑪派(Rniṁ-ma-pa)初祖。王又建立桑耶(Bsam-yes)寺,延寂護為親教師,開始度藏人出家受戒,成立僧伽制度。爾後亦遴聘印度僧蓮華戒(Kamalaśīla)等人從事譯經。其中,蓮華戒更以中觀的立場,與在該地弘布禪宗的唐僧摩訶衍(Mahāyāna)論諍而獲勝。從此印度中觀宗成為西藏佛教的主流。佛教在此時可謂已具規模。
九世紀初惹巴巾(Ral-pa-can)王即位。王下令改定西藏語,統一譯語,新譯多數經論,校勘已譯佛典,編纂譯經目錄。又規定「七戶養僧」制。並由僧人裁決朝政。一切行政制度亦以經律為準則,對於侮慢三寶者且處以重刑。爾後信奉苯教的朗達瑪(Glaṅ-dar-ma)王繼位,鎮壓佛教,禁止譯經,焚毀多數佛典,破壞寺院,令僧侶還俗。此時僧徒多避難國外,佛教一時衰微,史稱「朗達瑪滅法」。至此為止,前弘期佛教乃告結束。
總觀此期佛教是以王侯貴族為中心,並在彼等之保護下發展,並未滲透於民眾生活之中,故可稱為「王朝佛教」。若就性質而言,由於具顯教主義立場,在教理上重視戒律,故亦可視為以比丘為中心的學術佛教。
(2)後弘期︰十世紀末,佛教復興運動於西藏西部萌芽,爾後隨大量密教經典的翻譯逐漸完成,佛教乃分成顯乘、密乘二門。當時一般習佛者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而輕理論。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Atīśa)入藏後,佛教之盛達到顛峰。此師通曉顯密二教,強調獨身與嚴格的戒律,嘗著《菩提道燈論》以闡明修習次第,並論述顯密教義之並不相違。且大力弘揚大乘教法,培育眾多弟子,組織成重視顯教的噶當派(Bkaḥ-gdam-pa),而與當時結合新舊密乘的寧瑪派(Rñiṅ-ma-pa)相抗衡。爾後噶舉派(Bkaḥ-brgyud-pa)、薩迦派(Sa-skya-pa)、希解派、爵南派、格魯派(Dge-lugs-pa)等均受其影響。上述諸派之中,薩迦、噶舉二派曾與世俗權力密切結合,互爭權勢,流弊日深。於是後起的宗喀巴(Btson-kha-pa)乃發起改革運動,宣揚恪遵戒律,提倡般若中觀與祕密金剛乘的融合。並著《菩提道次第》及《密宗道次第》,以確立其學說。又重視以顯教為中心的密教教學,乃使當時教風丕變。不僅所創立格魯派成為日後西藏佛教的主流,而且,該派的達賴、班禪二大活佛轉世系統,更主宰西藏的政教大權。
西藏佛教由於流傳區域、修行儀式及傳承系統等不同,從十一世紀中葉開始逐步形成各種宗派。
(1)寧瑪派︰又稱紅帽派、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此派組織鬆散,缺乏嚴格的制度。教徒重密輕顯,且可娶妻生子。教法內容不一,各有傳承。但以大圓滿法為究竟法門。根本密典為十八部怛特羅。然一般之所奉行只有文殊身、蓮花語、真實意、甘露功德、金剛橛事業、差遣非人、猛咒詛詈、供養世神八部。為西藏佛教各派中,歷史最久遠的一派。主要道場有多吉扎特寺、敏珠林寺、噶陀寺、佐欽寺、白玉寺等。另外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希臘的雅典、法國的卡斯特朗巿等亦建有此派寺院。此派自民初以來,在漢地即頗為盛行。民初的諾那活佛、曾在美國弘法的陳健民、已故的敦珠仁波切及其弟子劉銳之等人,皆屬此派。
(2)噶當派︰為仲敦巴(Ḥbrom-ston)所創,其理論與實踐基礎係來自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主張以顯宗為主,但不排斥密宗。修習次第強調先顯後密。其後此派併入格魯派。根本道場為熱振寺。
(3)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Mar-pa)所創,富密教色彩。主要學說是月稱派的中觀見,最重視大手印傳承。強調以苦修而求達到「萬有一味」、「怨親平等」、「染淨無別」的境界為其特色。有達薄噶舉、噶瑪噶舉、主巴噶舉、止貢噶舉等支派。其中,噶瑪噶舉派更獲法國承認其宗教地位,而設立二十八個法輪中心。此派為系統最多,傳播最廣的一派,主要寺院有墨竹工卡的止貢寺與四川德格的八蚌寺等。民初以來,此派在漢地弘法的名師有貢噶活佛等人。又由於張澄基譯出此派名著《密勒日巴全集》等書,及噶瑪噶舉之名師多人曾來台灣弘法,因此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此派在台灣之弘法活動頗為頻繁。
(4)薩迦派︰俗稱花教。為在家居士貢卻傑布(Ḥkhond kon-mchog-rgyal-po)所創。教主採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至五祖八思巴時獲元世祖封為帝師,執掌西藏政教大權。元末,其地位由噶舉派所取代,僅保有薩迦一地的控制權。此派特別崇尚道果教授。全盛時在蒙古、西康、西藏等地皆有寺院。爾後寺院相繼沒落,只有著名的四川德格貢欽寺留存。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也有若干名師到台灣弘法。
(5)格魯派︰又稱黃帽派、黃教、新噶當派、新教,為宗喀巴所創。此派吸收噶當派的教義,並主張僧侶須嚴守戒律。提倡顯、密二宗並重,強調顯密兼修和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以中觀哲學與《現觀莊嚴論》為教義根本。在傳承方面則採用活佛轉世制度。達賴與班禪,為兩大活佛,一主前藏,一主後藏。分地區弘法。其後受清廷擁戴,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達賴喇嘛也成為西藏之政治與宗教領袖。此派之根本道場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札什倫布寺、布達拉宮等。1949年西藏暴動之後,達賴十四世及其支持者流亡到印度達姆沙拉,此派之重心乃轉至印度。然在中國大陸,班禪十世則被中共政權扶持為此派之宗教代言人。1989年,班禪逝世,其轉世靈童正在尋覓中。
此外,另有黑教,原為苯教外道。以詛咒禳祓為事。崇尚巫術,以降神為大祭。二十世紀末期二、三十年間,在台灣與美國亦偶有人弘揚此派教法。
近年來,西藏佛教普受英、法、德、俄、日、印等國學者所重視。在台灣,西藏佛教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初傳,當時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外,幾乎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其中較著名者有屈映光、吳潤江、申書文、劉銳之等人。弘法地點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大約從民國七十一年(1982)開始,眾多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乃促使其規模與日俱增,並迅速遍及全台。其中尤以噶舉派最受台灣信徒所歡迎。
◎附一︰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
西藏前弘期佛教就是西藏佛教發展的前一個階段。西藏古典著作如布頓《佛教史》、倫主《佛教史》、童祥《青史》、《西藏曆書引言》、《藏王紀》等書,都說前弘期始於松贊干布時代,終於惹巴巾末年。但諸書所載這兩個人的生卒年代,出入很大。今據中國古史《新唐書》所載松贊干布王妃唐文成公主入藏的年代(641),再參酌西藏的古典著作,松贊大概生於西元七世紀初。根據惹巴巾在位時,在拉薩所立的「漢藏和盟碑」的年代(823),惹巴巾的卒年不會早於這個年代。《布頓史》和《倫主史》都說他的卒年是841年,當比較可信。因此,可以認為「前弘期」約始於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的前半,前後約二百年。
本期佛教發展的情形,可以分為三個主要時期︰
(1)松贊干布時期(初興佛教)︰松贊干布以前的西藏,境域狹小,至松贊干布,才擴張疆土,統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逐漸強大起來。如《新唐書》說︰「其地東與松茂嶲接,南極婆羅門,西取四鎮,北抵突厥,幅員萬餘里,為漢魏諸戎所無也。」
傳說松贊以前,西藏沒有統一文字。松贊既征服諸部落,擴大疆土,為與鄰國往來和治理民眾頒布法令的需要,松贊干布派遣貴族子弟到克什米爾學習,其中端美三菩提學聲明學,回藏地後製成藏文字母和文法,並著了《八部論》,解釋藏文的用法。
松贊以前,西藏只有一種神教,名為苯教,專作祈禳等法。松贊干布時,有了統一的藏文,才開始翻譯佛經,建立佛教。
松贊干布派人到錫蘭請來蛇心旃檀的十一面觀音像,又往印度和尼泊爾交界處請來訶利旃檀的觀音像(此像現仍供在布達拉宮),作為供養修福的對象。
松贊干布初娶尼泊爾公主,攜來不動佛像、彌勒菩薩像、度母像等(不動佛像現供在小昭寺,彌勒像等現供在大昭寺)。後娶唐朝文成公主,又攜來釋迦佛像(相傳為佛在世時所鑄造,現供在大昭寺正殿中)。
松贊干布又使尼泊爾塑像匠人,按照松贊自己的身量,塑一尊觀音像(現供在大昭寺北廂殿中)。
為供奉諸聖像,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尼泊爾公主建築了大昭寺,文成公主建築了小昭寺,松贊干布又建伽剎等十二寺於拉薩四周各要地。此外,又建築了許多修定的道場。各寺所供的聖像很多,有釋迦、彌勒、觀音、度母、顰慼佛母、光明佛母、妙音天女、馬頭金剛、甘露明王等。
當時翻譯經典的人,漢人有大天壽,藏人有端美三菩提、達摩廓霞、拉壟金剛祥,印度人有孤薩惹、商羯羅,尼泊爾人有尸羅曼殊等。
當時翻譯的經典,有《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訶哥羅法》、《吉祥天女法》。又有《集寶頂經》、《寶篋經》、《觀音經續》(二十一種)、《百拜經》、《白蓮華經》、《月燈經》。有說亦曾翻譯《十萬頌般若經》。
藏地以前沒有一定的法制。松贊干布時代,依佛經所說的十善戒,制定法律︰鬥毆的處罰,殺人的抵償,盜竊的加八倍罰款,奷淫的斷肢體而流放,欺妄的割舌。又制十六條社會倫理法︰(1)敬信三寶,(2)修行正法,(3)孝敬父母,(4)恭敬有德,(5)敬重尊長,(6)交友以信,(7)利益國人,(8)心性正直,(9)景慕賢哲,(10)善用資財,(11)以德報恩,(12)秤斗無欺,(13)不相嫉妒,(14)不聽婦言,(15)和婉善語,(16)心量寬弘(《西藏王臣史》,《藏王紀》所說略異)。
總之,在這一段時期,藏地才開始有佛教,建築寺廟,創造文字,翻譯經典;同時也制定了法律,教育民眾,使西藏民族逐漸強盛文明起來。所以藏地史書都說松贊干布是觀音菩薩化身,特為饒益藏地人民而現國王身的。
(2)赤松德贊時期(建樹佛教)︰松贊干布後,芒松芒贊(亦作芒壟芒贊,即松贊干布之孫)、都松芒波結兩代,雖然繼承祖先的遺訓奉事佛教,不過對於佛教事業,非但沒有新的建樹,而且由於多次兵災,將釋迦佛像封閉在大昭寺左廂祕室中,松贊干布所建的布達拉宮也毀於兵火。赤德祖贊即位後,起初原為其太子絳剎拉聞請婚於唐朝。等到金城公主到藏時,絳剎拉聞已死,只好嫁赤德祖贊,以後生下赤松德贊,大弘佛教。金城公主到藏後,問知文成公主帶到西藏的釋迦佛像閉在暗室,急命人請出,供在大昭寺正殿;又將尼泊爾公主請來的不動佛像,移到小昭寺供奉。
赤德祖贊想紹繼祖先弘揚佛教的遺規,曾派使臣往底斯山迎請佛密和佛靜二大論師。二師未肯到藏。赤德祖贊又遣使到唐朝和于闐迎請宏法大師和經典,並建立拉薩喀扎等寺,安置各處請來的經典和大德。
此時譯經的,有賬迦牟拉廓霞、娘若那鳩摩羅。從漢文譯成的有《百業經》、《金光明經》及曆數、醫學等書籍(布頓《佛教史》)。這時的僧眾,有漢僧和于闐僧;藏民雖已信仰佛教,但還沒有人出家。
赤德祖贊的臣屬中,信佛的固然很多,但也有不信佛教的。他們中間還有掌握重權能左右朝政的人,如舅氏仲巴結及達扎路恭等,不過懾於赤德祖贊的威嚴,還沒有明目張膽地反對。
赤德祖贊去世後,仲巴結便藉口過去幾代藏王的短壽,和國家的兵連禍結,將這些事情都歸罪於佛法。又編造許多謊言,誣蔑釋迦佛像為引禍根源,把像埋在地下,後又移到芒域。改大昭寺為屠場,拆毀赤德祖贊所建的喀扎寺和真桑寺。驅逐修行佛法的信眾,各地來的僧人也都遣回原籍。此時赤松德贊年幼,不能自主朝政,只好聽憑仲巴結擺佈。藏地尚未長成的初期佛教,就遇到這樣一場摧折。
西藏民間,原已盛行苯教。松贊干布雖曾制定法令,教人民敬信三寶,學習佛經;苯教徒有暗改佛經為苯經的,也被禁止,但臣下和民間,仍有信奉苯教反對佛教的。後來經過芒松芒贊、都松芒波結、赤德祖贊三代,似乎都沒有加以禁止。赤松德贊時代反對佛教的這些權臣,大概就是苯教信徒。
赤德祖贊曾派臣下桑希等到內地學佛法。桑希臨回藏時,遇著一位高僧,授給他《金剛經》、《十地經》(有作《十善經》)、《稻稈經》等三部經,並且向他說︰「現在藏王已死,王子年幼,那些不信佛法的臣下,正在破壞先王法制,毀滅佛法。此時回到藏地,沒有佛教事業可作。你等到王子大了,把這三部經呈上,並須請薩賀國的靜命來藏弘法,那時佛法才能光大。」桑希等請回漢文經書千餘卷,到藏時正遇著滅法,就把經書藏在欽樸石崖中。
赤松德贊漸長,閱讀前代諸王史籍,知道祖先弘揚佛教、建立法制的事蹟,深為信樂,就與諸臣籌商復興佛教的事宜。桑希以為時機已到,就把藏在欽樸的漢文佛經取出,呈進藏王,並為略述大意。藏王聽了很歡喜,就教桑希同漢人梅瑪果、迦濕彌羅人阿難陀共同翻譯。但此事為仲巴結所反對,並怪桑希多事,把他貶到芒域。史書上說一些信佛法的人,為了保護桑希,送他到芒域避難。
又有大臣名賽曩,信仰佛教,藏王派他作芒域守。他在芒域建立了兩座佛寺。後來往印度朝禮大菩提寺、那爛陀寺聖蹟,在尼泊爾遇見靜命(也有譯為寂護的)。他請靜命到藏弘法,得到許可,自己先回拉薩見藏王,陳述靜命的功德,可以請來建立佛法。藏王詔諸信佛法的大臣如漾娘桑、廓墀桑等密議,用計除去舅氏仲巴結、達扎路恭等,頒布勒諭,令一切臣民奉行佛法。先將釋迦佛像請回拉薩,仍供在大昭寺正殿,隨即派人迎接靜命論師。民間有信苯教反對佛教的,又使阿難陀等和他們辯論。苯教徒辯失敗,苯教書籍,除少數祈禳法外,都被廢毀,不許傳播。
靜命到藏後,在龍粗宮中安居四月,為藏王等講說十善業、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門。當時雷擊瑪波日,洪漂龐塘宮,瘟疫流行。不信佛教的人,就說是弘揚佛教之過,請藏王停止弘法,民間喧攘不安。藏王請問靜命,靜命說須請蓮華生來才能止息災害,自己也就暫回尼泊爾。藏王又派賽曩等去迎請蓮華生。蓮華生到藏後,適災害止息,才又接靜命回藏。
藏王打算建立桑耶寺,先與臣民商議,大家都贊同,就請蓮華生加持地基,請靜命仿印度飛行寺規模繪成圖樣。中分須彌峰、十二洲、日月二輪,外有垣墻圍繞,四角建四舍利塔,四門立四碑。藏王三妃,又各建一殿。從762年壬寅奠基,至766年丙午落成(據《藏王傳》等說,布頓說是787年丁卯奠基,799年己卯落成)。完工後又請靜命、蓮華生開光,舉行盛大慶祝法會。
767年丁未從印度迎請說一切有部持律比丘十二人到藏,以靜命為親教師,開始度西藏人出家受戒。最初受戒七人為︰寶護、智王護、寶王護、善逝護、遍照護、龍王護、天王護(七人的名字有多種不同的記載),稱為七覺士。此後復度官民子弟三百餘人,出家受戒;選拔優秀的學習梵文,造成譯經的人才。
此時翻譯經典的,印度人有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獅子等諸大論師,西藏人除初出家的七人外,有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諸大譯師,廣譯三藏教典。又請密宗大德法稱論師,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又請迦濕彌羅國大德勝友、施戒等,傳授戒法,又請漢僧傳授參禪修定。此時,對於佛教,盡量吸收,不論大小、顯密、禪教、講修,兼收並舉,故可稱為前弘期的極盛時代。此時所譯典籍,據辰年在登噶宮所編《目錄》(此目錄布頓《佛教史》和倫主《佛教史》都說是赤松德贊時所編。布頓《佛教史》並說︰先編《登噶目錄》,次編《欽樸目錄》,再編《龐塘目錄》。〈經論大藏目錄序〉中說,牟底贊薄時,先編《龐塘目錄》,次編《登噶目錄》,未說《欽樸目錄》何時所編)的記載,密教方面除無上瑜伽部,顯教方面除《阿含》經類及一部分《中觀》、《因明論》外,其餘的顯密經論,大體上都具備了。現在舊派所傳的一部分無上瑜伽部經論,也是由無垢友等傳來的,可能因為當時只是祕密傳授,故未編入目錄內。
此時所傳的戒律,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為防止部派紛爭,藏王曾明令制定,不許翻他派的律典。此時大乘教典,唯識宗的已很完備。但因弘傳佛法的主要人物,多是中觀宗的大德,如靜命、蓮華戒,就是中觀順瑜伽行派(世俗中不許有離心外境,勝義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創始人,蓮華生、無垢友、佛密等也都是中觀宗人;所以,此時的見解,都是屬於中觀宗的。在赤松德贊末年,息滅頓漸的爭端後,又曾明令宣布,只許學靜命所傳的龍樹的中觀見,修十法行與六度行,不准學頓門的見行。
總之,赤松德贊時,才開始有西藏人出家受戒,建立僧伽制度,廣譯經論,講學修行。佛教的真正規模,此時才算完備。又在耶巴、欽樸等處,建立專修道場。後來阿底峽曾讚嘆說,此時西藏佛法之盛,就是印度好像也比不上。
(3)惹巴巾時期(發揚佛教)︰赤松德贊死後,牟尼贊普與牟底贊普先後繼位,紹承父業,仍弘佛法。尤其在牟底贊普時,建立金剛界寺,請無垢友等論師,遍照護等譯師,將父兄兩代未譯完的經論盡量翻譯(據倫主《佛教史》和《藏王紀》所記,此時還有蓮華戒等論師,龍王護、寶勝等譯師),三藏教典此時就很完備了。
赤松、牟尼、牟底諸王時,一面雖盡力弘揚佛法,一面也常以武力征服鄰近的其他民族,尤其與唐朝,時而和好,時而戰爭。直到惹巴巾時代,由諸佛教大德從中調停,在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唐朝與西藏才達成和議,建立了和盟碑,戰事才停息。
惹巴巾深信佛教,護持十善法制。因見前代靜命、智王、漾娘桑、桑希‧得瓦廓喀結其主、阿難陀等譯出的典籍,有許多名詞是西藏不通用的,又有從漢地、于闐、印度薩賀等處譯來的,名詞多不一致,學習極為困難;故請勝友、天王菩提等,依據大小乘教義及聲明諸論重新整理,務令義理無誤,名詞統一,便利修學。又將大小乘教各種名詞,詳加審定,滙為專書,使後來譯經者有所遵循。倘有必須設立的新名,須將該名詞的訓詁和定名的理由,詳細註明,呈報譯經院、講經院,轉呈藏王批准,編入目錄內,以便通行。關於密部典籍,尤其無上瑜伽部,未經藏王批准的,不許隨意翻譯。所譯三藏教典,在禮敬文上加以區別︰凡屬律藏的,「敬禮一切智」;凡屬經藏的,「敬禮一切諸佛菩薩」;凡屬論藏的,「敬禮曼殊室利童子」。讀者一看禮敬文,就知道屬於那一藏。對於戒律,還是只弘一切有部,不許弘譯他部,以免爭端。
惹巴巾由於深信佛法,對於每一個僧人,各分配給七戶居民,供給他的生活,使他能專一修行。每逢齋僧法會,惹巴巾先把自己的頭巾敷地,請僧眾在上邊走過,然後頂戴。所有大小朝政,皆請決於高僧;所有行政制度,也都以經律為準則。下至通用的度量衡器,都依照經論改製。對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並新建札喜格培寺。以恭敬三寶、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對於侮慢三寶的,處罰特重。他這樣做,對於佛教雖是極端尊崇,但在臣民當中,不免引起一部分人的嫉忌和反感,朗達瑪的滅法,也就因此而起。
從松贊干布時代創制統一藏文,翻譯佛經,至惹巴巾時代整理譯典,廣事講修,都屬於西藏佛教的前弘期。這一時期內,西藏的佛教,可就教典文獻和見修行證兩方面總結一下︰
(1)教典文獻︰此時所譯的教典,大小、性相、顯密、大體都已完備。今依《登噶目錄》,略舉如下︰
{1}大乘經典,分六類︰
(a)《般若經》類,有《般若十萬頌》等大小十六種。
(b)大方廣類,有《佛方廣經》等大小七種。
(c)《大寶積經》四十八品(原書四十九品,抽出第四十六品編入《般若經》類)。
.d各種大乘經,有《賢劫經》等大小一六七種。
(e)大經類,有《大集經》等九種。
(f)從漢文轉譯的,有《大般涅槃經》等大小二十四種。
{2}小乘經︰《正法念住經》等大小三十九種,又《集法句》等論著七種。
{3}密咒續︰《不空羂索經》等及註疏四部共十八種(其中只有事部和行部,缺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
{4}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
{5}名號︰有《佛及菩薩百八名經》等九種。
{6}讚頌︰有《不可思議讚》等十八種。
{7}願文︰有《迴向願王》等十二種。
{8}吉祥頌︰有《大吉祥頌》等七種。
{9}律藏︰有《根本說一切有部十七事》、《毗奈耶》並諸註釋大小三十一種。
{10}大乘註釋︰有《般若十萬頌大疏》等五十二種(內有《般若經》、《深密經》、《三摩地王經》、《寶積經》、《十地經》等的註釋),又有從漢文譯出的《解深密經大疏》等八種。
{11}中觀宗論︰有《中論》等三十三種。
{12}禪修類︰有《修次第論》等八種。
{13}唯識宗論︰有《瑜伽本地分》等四十一種。
{14}各種大乘論︰有《集菩薩學處論》等三十一種。
{15}小乘論︰有《俱舍論》等九種。
{16}因明類︰有《觀業果論》等二十五種。
{17}藏王等撰述︰有《聖教正量論》等七種。
{18}已譯未校的︰有《般若四千頌》及《念住經》二種。
{19}未譯完的︰有《中觀精研論》及《釋》等九種。
從第一類至第八類屬於經藏,第九類屬於律藏,第十類以後屬於論藏。又第三、第四兩類屬於密教,其餘都屬顯教。小乘經律論大小乘共學,其餘都屬大乘。唯識宗的經論,已很完備。中觀宗的經論,除月稱的論疏外,很多都有了。這個目錄中所載的密部典籍雖只有事行兩部;但在赤松德贊時,已曾請印度密宗法稱,傳授瑜伽部灌頂。又有無垢友、施戒、遍照護、吉祥積等,已翻譯《集密意經》、《幻變密藏》、《黑茹迦格薄》等無上瑜伽部密法多種。所以這一段時期,顯密方面的教典,可以說都大體具備了。
(2)見修行證︰這一段時期中,從印度請來的譯經大德,多係中觀見;因此,這一期西藏佛教的見解,主要是中觀正見,即「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的見解。一切法無「自性(孤立不變而實有的自體)」而「有(存在)」的原因,即是「緣起」(依賴條件而生滅,即一定的事物必依一定的條件才能生起,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起)。宇宙萬有,世出世間一切因果,乃至證解脫,成菩提,皆依「緣起」而有,亦皆自性空,就是緣起性空的中觀見。由深信世出世間因果道理,而嚴持淨戒,依戒修定,由定發慧,就是三增上學。依中觀正見和三增上學所引起的身語行為,就是正語、正業、正命的十法行和六度等正行。三學乃至六度等,就是所修的行。由此修行,發小乘心的,所證就是四沙門果;發大乘心,經三阿僧祇劫,圓滿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所證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以上是就顯教說的。在密教方面,如佛密所傳的事部和行部,法稱所傳的瑜伽部,都是在中觀正見和發大菩提心的基礎上,傳授灌頂。受灌頂後,嚴守各部的三昧耶戒,進修有相瑜伽的增上定學,和無相瑜伽的增上慧學,由此而得出世間各種悉地。如無垢友所傳的無上部密法,就是現在西藏佛教的舊派。此派判佛法為九乘︰(1)聲聞乘,(2)獨覺乘,(3)菩薩乘,說這三乘屬於顯教,名共三乘,是化身佛所說。(4)事部,(5)行部,(6)瑜伽部,說這三部名密教外三乘,是報身佛所說。(7)大瑜伽部,(8)阿耨瑜伽部,(9)阿底瑜伽部,說這三部名無上內三乘,是法身佛所說。此派說自派所傳即後三乘密法,尤偏重於阿底瑜伽(即現在流傳的大圓滿教授);說一切眾生現前離垢的「空明覺了」,即大圓滿。意謂生死涅槃一切法,皆本具於此「空明覺了」之中。由了知此心性本來無生無滅,具足一切功用;安住在這種見解上,遠離一切善惡分別,漸次消滅一切無明錯覺;最後證得永離一切戲論的究竟法界,就是修此教授所證的果德。
◎附二︰法尊〈西藏後弘期佛教〉
自從藏王朗達瑪於西元841年滅法以後,經過一百多年,衛藏等地都沒有出家的僧伽。到宋代初年,才有盧梅等往西康學佛法,回藏重集僧伽,弘揚佛教。此後直到現在約一千年,西藏佛教從未中斷。這一期的佛教,對前弘期而言,名為「西藏後弘期佛教」。
朗達瑪滅法以後,佛教什麼時候才由西康復傳到西藏,各書記載互相不同。布頓《佛教史》上說︰衛藏佛教毀滅經七十年,後有盧梅等十人重建佛教。十人到西藏時,有一七十六歲老婦說,她六歲時曾見過僧人。就依這個傳說,布頓說西藏佛教中斷了七十年。《布頓史》又說︰有人說中斷了一0八年(似即指內巴班智達所說)。
《青史》引內巴班智達名稱願戒說︰從841年後一0八年沒有佛教,至一0九年才又有佛教。但《青史》又說︰841年滅法後一0九年,是指盧梅等在西藏初建小昭寺的一年,不是指佛教最初復傳到西藏的一年。並且引盧梅的弟子跋希的文章說,大善知識盧梅慧戒同松巴智慧,先想在隴穴金比隴建寺沒有成功,後來在 841年才建小昭寺,證明盧梅等由康返藏在建小昭寺之前。又引仲敦巴說,841年滅法後七十八年佛法復興,其後六十五年阿底峽到藏,並且以此說為正確。阿底峽到阿里是1042年,逆推其前六十五年應是978年。《青史》以滅法之年為901年,所以說相距七十八年(901年滅法之說不合理,已如〈西藏前弘期佛教〉中所說)。又《青史》記賈拉康的歷史時說,拏曩金剛自在,(中略)976年生,三歲時(978)律教由西康傳到西藏。(中略)三十七歲(1012年)建賈魯雷寺。拏曩金剛建賈寺後,直到明‧成化十二年(1476)共四六五年,代代相承,記載詳明,最為可信,所以後弘期的開始,可定為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距唐武宗會昌元年朗達瑪滅法,為一三七年)。盧梅等回藏建立僧團時,正值額達赤巴在位。由朗達瑪的兒子母堅到額達赤巴,一共經歷了七個王,時間僅僅一三七年,並不算長。因西藏滅法後,地方混亂,沒有正確的歷史記載可以依憑,所以對於這一段時期的長短,各種史書有不同的說法。但以滅法的841年,復興佛教的978年,是最合理的。
當朗達瑪滅法時,有藏饒賽、約格瓊、瑪‧釋迦牟尼三人,滿載律藏典籍,經阿里繞新疆,逃往西康瑪壟潛修。又有迦勝光稱、絨敦獅子幢、拉壟吉祥金剛等,也各自攜帶所有經典,先後逃往西康。當時西康地區也還有其他佛教徒,如喇欽所親近的濃妙吉祥、寶金剛、吉勝頂、曩具喜菩提等。
藏饒賽在西康時,穆蘇賽拔從他出家,以約格瓊為阿闍黎,受沙彌戒,法名格瓦饒賽,後因智慧廣大稱貢巴饒賽。後期佛教復興,多半由於他的弘傳之功,所以又稱喇欽。喇欽年滿將受比丘戒時,邀請西康壟塘吉祥金剛等三比丘湊足僧數。吉祥金剛自言曾殺藏王,不能入僧數,因此替他們在西寧附近邀漢僧兩人參加。仍以藏饒賽為親教師,於五眾僧團受比丘戒。
據《倫主史》說︰「就依靠這個僧團,又有仲智幢、魯菩提幢等西康的一些人出家受戒,學習戒律和對法。」《藏王紀》說︰「喇欽之後,西康有跋金剛自在、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眾多大德。」另據《青史》說︰「喇欽西康的弟子,有粗勝慧等。」
喇欽在西康弘法,西藏漸漸知道了,藏王智幢先派衛藏七人︰盧梅慧戒、枳智德、聰格慧獅子、羅敦金剛自在、松巴智慧、賈羅卓協饒、雲本法勝,往西康受戒學法。後來又派遣塔乙勝聖、惹希戒生、跋尊慧自在、結雷仰診法救、仲馨慧願等五個人赴西康,先後都依止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受戒。
又《布頓史》說︰「衛藏十人,赴西康學法︰衛地五人,盧梅戒慧、診智德、惹希戒生、跋戒慧、松巴智慧;藏地五人,羅敦金剛自在、聰尊慧獅子、阿里巴痾解尼怴B和博東巴鄔波得迦。那時藏饒賽年老不收徒眾,使他們從喇欽求戒。盧梅留在西康從仲智幢學戒,其餘的人先回。後來惹希戒生和跋戒慧的弟弟來迎他們的哥哥,在壟塘相遇,也出家受戒。」又《青史》說︰「盧梅等為粗勝慧戒弟子,也親近喇欽,並從仲智幢學律。」
盧梅等回西藏(《倫主史》說是971年),起先不敢逕回拉薩,暫時到桑耶,盧梅住持迦曲,跋氏兄弟住持鄔剎和鄔則,惹希兄弟住持格結,診智德住持桑康,羅敦等回到後藏。又經過一段時間,佛法漸漸傳播出去。已經度了很多的僧人,民間信仰也建立起來了。為進一步弘傳佛教,才商議各建寺廟,重立僧團。
盧梅和四大弟子建立的僧團有十八處,惹希戒生和他弟弟的傳派有六處,跋戒慧和他的弟子有七處,診智德有五處,羅敦金剛自在和他的弟子有十七處,聰尊慧獅子有九部十六處。衛藏十人中,前藏的松巴,後藏的痾解兄弟和博東巴,沒有單獨弘傳,所以史書所載,只有六人傳派的寺廟。
又有阿霞智堅往西康從喇欽弟子枳窩卻喇受戒,這和他的弟子竭鄔聶曩巴等,所傳名叫「阿眾」。又有積童戒,往西康從喇欽弟子雅洗本敦受戒,回藏後住持寺廟,發展結地的八處名「枳眾」。以上見於記載的,共有寺廟七十五處。
西藏佛教復興時,前藏有盧梅等,後藏有羅敦等,弘傳戒律,重建僧團。不久佛教遍布全藏,僧伽之眾多,人才之湧現,都遠非前弘期所能比擬。後來阿底峽在阿里聽見仲敦巴談到此事,急忙合掌讚嘆認為「如此興盛,必然是聖僧所建樹,絕不是凡夫所能作到的。」
朗達瑪滅法後不久就遇害,他的大妃的兒子名叫母堅據有前藏布茹,次妃的兒子名叫光護據有鑰茹,光護的兒子吉祥輪有兩個兒子。長子吉祥枳繼父位。次子日怙西據阿里︰他有三個兒子,最小的名叫得祖滾住漾絨。得祖滾有兩個兒子︰闊惹、松內。闊惹後傳位松內,出家名智光,後迎請達摩波羅法護與慧護等到阿里傳比丘戒,從學比丘律儀。
那時有漾絨巴勝慧,從法護受戒後,又往尼泊爾從枳達迦學律,並且在尼泊爾和迦濕彌羅等地,親近各持律大師,對於律藏的解釋,和守戒的行持,都通達精到。後來傳給他的弟弟跋覺和菩提獅子等,廣事弘揚。這是阿里地區復興律學的大概。
智光到阿里弘揚佛法,覺得前弘期留下的教法多不完整,尤其一般咒師沒有通達真空法性,妄行誅法等邪行,嚴重違反了佛的意旨。為挽救這種弊害和弘揚純正的佛教,必須派人往外留學。因此選了阿里三區的青年二十一個人,先使他們學聲明和佛教基本知識,以後厚給資斧,遣往印度,臨行付托給他們的使命是︰(1)迎請迦濕彌羅國寶金剛,東印達摩波羅,西方迦魯國摩尼洲。(2)從中印般若縛黎學二部攝續(《集密》、《攝真實經》)和《攝真實經慶喜藏攝論》。從摩尼洲與達摩波羅學《斷除業障續》及註釋,並學《曼陀羅三百四十尊》(勝天造),集密曼陀羅儀軌(佛智足及龍猛菩薩造)。從寶金剛學時論及四金剛座續釋論。(3)比札瑪尸羅寺有名論師一0八位,大論師七十二位,無可比者三十七位,如頂珠一位,如瞻部莊嚴者八位,如三界眼目者二位;這些論師,上者當迎請,其次的當從學,最下的也應當訪知他通達善巧什麼法,從而求得他的傳承,請他的經書。
二十一人中只有寶賢和善慧學成返藏,其餘都病歿於印度。
寶賢(958~1055),十三歲依智賢出家,曾往印度及迦濕彌羅留學三次,親近拏熱巴等七十五位大論師,學習一切顯密教義。又迎請作信鎧、作蓮密、佛祥靜、佛護蓮花密等到藏,翻譯顯密經論,尤其注重翻譯瑜伽部和集密續,廣事弘揚。後來又迎請法護、慧護弘傳戒法。後弘期密法之盛,多半由於寶賢的力量。寶賢八十五歲時,阿底峽到藏,又得到阿底峽教授,閉關專修。他弟子很多,以瑪善慧為上首。
藏王光讀齯l吉祥積據有拉朵,和他的三個兒子都信仰佛法,致函後藏羅敦金剛自在,請派弟子來拉朵建立佛教。羅敦派弟子釋迦童和智精進兩人前往(《青史》、《倫主史》說是十人)。兩師在拉朵二百多僧眾中,選拔有智慧的青年卓彌釋迦智(994~1078)和達羅童精進兩人(《倫主史》說有陵雲努共三人),給以大量金錢,遣赴印度學法,囑以善學戒律、般若(指《現觀莊嚴論》教授)與密咒。兩人初到尼泊爾從靜賢(寂靜弟子)學聲明,以後往比扎瑪尸羅寺,從六大論師(東門寂靜、南門語自在稱、西門般若生慧、北門拏熱巴、中央寶金剛和智吉祥)學法。達羅多朝禮聖蹟,學法很少。卓彌親近寂靜八年,也兼從其他論師學法,成為大論師。後來又到東印度,從慧王明論師廣受灌頂和解經修行的教授,並且得到道果教授。回藏後翻譯《二觀察》等三續(母部歡喜金剛法),和寂靜的《二萬般若釋》,還譯了很多其他密法。五十一歲時(1044年),迦耶達羅來藏,又從學五年,完全得到他的教授。卓彌在印度和尼泊爾共留學十三年,回藏後,六十三歲以前講說修學攝益徒眾,以後閉關專修,八十五歲去世。弟子很多,馬爾巴、廓枯拉巴則都曾從他求學。繼承卓彌道果承傳的為貢卻傑布,從此發展成薩迦派。
馬爾巴(1012~1097)名法慧,十五歲從卓彌學聲明,以後往尼泊爾住三年學四座等法。後來到印度三次,親近拏熱巴、彌勒巴、靜賢、龐廷巴等諸大論師,廣學集密、勝樂、歡喜金剛、摩訶摩耶、四座等教授。弟子很多,密勒日巴繼承弘傳,成噶舉派。
廓枯巴拉則最初也親近卓彌,以後三往印度,親近七十二位得成就的大論師,特別長期依止靜賢,學集密龍猛派教授,並且翻譯《勝樂金剛空行續》、《四座續》、《摩訶摩耶續》、《歡喜金剛續》等。主要所弘的教授,就是龍猛派的集密。
這四大譯師之中,寶賢講《二萬般若釋》、《八千頌般若》和獅子賢《八千頌大疏》等。西藏般若的盛行,全仗著他的提倡。在密法方面,寶賢總弘四部密法,特別弘傳瑜伽部諸經的廣釋、儀軌、修法等。卓彌釋迦智,主要弘傳歡喜金剛等瑜伽母續;馬爾巴主要傳拏熱巴、彌勒巴所傳集密等瑜伽續,佛頂等瑜伽母續;廓枯巴拉則主要傳龍猛派集密教授。經此四大譯師弘傳,西藏後弘期的密法,講說修行,都已很完備。
此外,還有與寶賢同伴的俄善慧,弘傳戒學的漾絨巴勝慧,請阿底峽的精進獅子、拏措戒勝,寶賢的弟子扎覺協饒、噶法賢、釋迦光、瑪善慧,都是當時著名的譯師。
後來有俄善慧的侄子俄羅丹喜饒(1059~1109),幼年從伯父求學,十七歲往迦濕彌羅求學。經十七年,從利他賢、善根王學因明,從薩𱒤那、廓彌其梅等學慈氏五論等顯密諸法。回藏後翻譯《因昆嚴疏》等,廣弘因明、般若、入行論等,並曾協助綳茶松巴等翻經。弟子二萬三千多人,以卓壟巴慧生和枳慧然為上首。
跋曹日稱往迦濕彌羅留學二十三年,並迎請迦那嚩瑪到藏,翻譯中觀宗月稱派諸論,廣事弘揚,應成派學說因此大盛。
吉覺月光翻譯時輪、佛頂、金剛甘露、勝樂等法。
還有桑迦聖慧、寧盛稱、克鄔格巴輪稱、綳鑰明稱、𱒤彌佛稱、跋日寶稱、羅甲慧積、梅覺慧稱、卓慧稱等,所譯經論現存於大藏中,數量甚多。
以上是往外留學諸師返藏弘化的情形。
西藏佛法復興時,各大譯師各個弘揚於一方,弟子傳承修行方式,因此也各有不同。從1042年阿底峽到阿里以後,百餘年中,成立了多數的教派。
噶當派︰這一派起自阿底峽。「噶」是佛語,「當」是教授,這派說一切佛語(經論)都是修行的教授,所以名為「噶當派」。自從朗達瑪滅法以後,西藏一般學佛的人,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輕經論,也有人重戒律毀謗密法,致使顯密形同水火。最大的弊病,是修行沒有次第,沒有出離心菩提心的基本修證,就妄趨高深密法,沒有通達法空真理,只依密法文義,作誅戮仇敵等事。不但違背佛意,也造成罪因。阿里王智光與菩提光(松內之孫),為挽救此等流弊,不惜身命資財,至誠迎請阿底峽來藏弘法。阿底峽到阿里後,為菩提光等廣傳甚深法輪。為整治當時西藏佛教混亂現象,特造《菩提道炬論》,說明修行次第和顯密教義全不相違的道理。後由仲敦巴迎請,到衛藏各處弘傳佛法。針對當時邪行密法、輕視因果的流弊,特重視因果,宣說皈依,所以有業果喇嘛、皈依喇嘛的稱號。
阿底峽的一切顯密教授,都傳給了仲敦巴。圓寂後,門人都依止仲敦巴修學。1056年建熱振寺,為噶當派的根本道場。仲敦巴弟子有樸穹瓦、博朵瓦、僅哦瓦、康壟巴等,繼承阿底峽的教授,成為噶當派。其後廣事弘揚,傳承很久,到宗喀巴建立格魯派後,就形成新噶當派,與黃教為一家。
噶舉派︰「噶」指師長的言教,「舉」為傳承,「噶舉」義指所修一切法門,都由師長親語教授傳來。這一派起自馬爾巴。馬爾巴晚年,赴東印親近彌勒巴,依大印教授,親證無生法性,又得薩惹哈加持,證得「萬有一味」的境界。攝益門徒很多,上首弟子有四個人︰(1)梅村伯福幢,(2)俄法金剛,(3)粗自在,(4)密勒日巴。前三人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密勒日巴專重修行的教授,四人中以密勒日巴為嫡傳。
密勒日巴(1040~1123),幼年孤苦,備受伯父姑母欺侮,因為學舊派誅法,殺死伯父親友三十五人,打算學法懺罪,於是到羅札親近馬爾巴。馬爾巴用多種苦役折磨他,而他不生惱怒,才傳給圓滿的教授。密勒日巴返回阿里,先在帕比日靜修六月,成猛利火,能抗饑寒。以後登吉絨山頂靜修九年,對於「風」得到自在,證大印法性。於是漸次說法教化,八十四歲去世。繼承教法的是岡波巴,發展遍於全藏,稱噶舉派。
岡波巴,將噶當派修菩提心教授與「噶舉派」大印教授結合,名為俱生大印,傳授門徒,成為塔布噶舉系。
岡波巴的弟子噶瑪都松欽巴(1110~1193),建噶瑪寺(1159)和粗樸寺,弘傳教法,成噶瑪噶舉系。
岡波巴又一弟子帕木竹巴金剛王(1110~1170),建帕竹寺(1158),成帕竹噶舉系。
帕竹弟子凌惹(1128~1188)傳藏巴賈惹(1161~1211),廣弘大印教授於康藏各地,為主巴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止貢寶祥(1143~1217),三十七歲(1179)住止貢寺廣弘噶舉教授,成止貢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達壟吉祥德(1142~1210),三十九歲(1180)到達壟建寺弘法,成達壟噶舉系。
此外,還有蔡巴、拔戎、雅桑、綽浦等諸系,不能列舉。總之噶舉派中,系統最多,傳播也最廣,握地方政權的也很多。起初和薩迦派抗衡爭權的有止貢系,其後由帕竹系大悉都,盡奪薩迦政權,治理八十七年,稱為盛世。到明‧宣德十年(1435),後藏仁綳巴善財在桑主則獨立,前後藏政權分裂一五0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噶瑪璀敦多杰又推翻仁綳巴而獨立。這些都屬於噶舉派。到崇禎十三年(1640),固始汗進藏,盡取前後藏政權,噶舉派才失掉政治勢力。其各系教派的傳承,到現在未曾斷絕。
薩迦派︰「薩迦」是地名,因在此地建寺弘法。所以稱為「薩迦派」。這一派的創始人是卓彌釋迦智,特別崇尚的教授是道果教授。卓彌攝受弟子雖多,得圓滿教授的不過幾個人。貢卻傑布得其講釋經論的教授,繼承其道果承傳。
貢卻傑布(1034~1101)四十歲時建薩迦寺,弘法三十年,六十九歲去世。他的兒子薩欽慶喜藏(1092~1158,即貢噶寧布),先從他的父親得卓彌所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後來從法然等學得卓彌所傳的道果教授,成為卓彌教授的集大成者。薩欽住持薩迦寺四十八年,是薩迦五祖之首。稱為「薩欽」,即薩迦五大喇嘛之意。其後法派相承,成薩迦派。
薩欽以後一百五十多年,世代相承,弘揚道果教授等顯密教法。到八思巴(1235~1280)十九歲時,元‧忽必烈從受歡喜金剛灌頂,進帝師號,以西藏十三萬戶為謝禮,西藏的教政全權,都為薩迦所有。管理政事的大臣,以後有童自在、菩提金剛、阿伽倫三個人,在這三人的時代,常與噶舉派中的止貢寺眾爭議。阿伽倫時並且曾邀元兵進藏,焚毀止貢全寺。此後內亂漸多,至正元年(1341)前藏諸區都被噶舉派帕木竹巴系的大悉都菩提幢所佔。又六年(1346),後藏地區,也都隸屬悉都。薩迦的政權雖然失去,但其教法傳承,到現在不見衰落。傳授顯密教法的大德,也遍佈全藏。
覺囊派︰「覺囊」是地名,因悲精進在其地建寺弘揚他空見,所以稱為覺囊派。這派的創始人名叫不動金剛,起初是在家瑜伽師,出家後名叫信王,從迦濕彌羅國卓敦曩拉則學時輪和集密的經論教授。由修時輪金剛法,見色空的天身從內顯現,又依《如來藏經》等說「一切眾生皆本具相好莊嚴的佛身名如來藏」等,於是生起「他空見」。信王將這種見和時輪教授等傳給他的兒子法自在,法自在傳虛空光,虛空光傳虛空幢,幢傳慧光,都對於時輪教法十分珍祕。慧光以下,弘傳漸廣。慧光傳法身光,法身光傳悲精進。悲精進建覺囊寺,傳勝者智,勝者智傳功德海,功德海傳慧幢,慧幢著《了義海論》等,廣弘他空見,於是形成覺囊派。
悲精進是八思巴的弟子,所以覺囊寺也是薩迦的屬寺,住持大德也都是由薩迦學成後轉入覺囊派的。
明朝末年,有一位名叫多羅那他的出家人,以當時執政權的噶瑪敦迥旺薄為施主,建達敦彭磋陵寺,弘宣他空見,盛極一時,很敵視黃教。不久,噶瑪失位,該寺勢力也逐漸衰微。五世達賴時,將該寺改為黃教屬寺,易名嘎登彭磋陵。其他如卻隴降則等覺囊派寺院,也都改屬黃教。現在西康藏塘地區,還有慧幢弟子寶祥所建的寺院,講覺囊派的他空見。衛藏地區,早已沒有弘傳覺囊派他空見的寺院了。
其他各派︰
(1)希解派︰「希解」是能息滅的意思,就是說依據這個教授,能息滅業力或非人損惱所致的身心眾苦,所以名叫「希解」。其教授內容,就是依般若空義對治我執煩惱,加上密法的觀想,和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力,來息滅惑業苦等。這個教授由印度帕當巴桑結傳來,初期傳喀伽若那姑赫拉,由翁薄翻成藏文的有「息滅燈」和「大威德」等教授。中期傳瑪法慧、梭穹僧然、崗智幢等。其教授通括顯密法門,數量很大。後期傳蕩巴卡勤、卡穹、班𱒤卓達、蕩巴滾嘎等,其內容為「大印無垢點行持」。從此三期所傳的般若波羅蜜多教授,名希解派。
(2)覺宇派︰「覺」是「能斷」義,就是說修這派教授,以慈悲菩提心能斷自利心,以般若空見能斷我執。此二種和合,能斷四魔。又作「決」,是行義,指修菩薩方便般若行。這一派也從帕當巴桑結傳來。帕當巴中期傳法時,在後藏傳與覺敦梭曩喇嘛和雅隴瑪惹賽薄兩人。瑪惹傳寧巴賽絨,寧傳則敦、松敦,從此傳下的名男系。由覺敦傳勞準,以下多女眾,名女系。這種修「覺」的教授,遍於全藏各宗派,到現在沒有斷絕。
(3)郭札派︰「郭札」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福幢(1182~1261,即郭札巴‧索南堅贊),起初從釋迦室利學修菩提心法,又從金剛祥學舊派密法,後來在貢摩山靜修,證得大印甚深義,又從寶鎧受勝樂灌頂。在底斯山專修五年,現證如理如量智,如實見金剛身真理。後在仰垛建郭札寺,因此又稱郭札巴。他遍學新舊各派所傳一切法門,所以當時前後藏的大德,沒有一個人不從他參學。他的學說不一定屬於那一派。
(4)香巴噶舉派︰「香」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是瓊波,曾七度赴印度學法,親近大善知識一五0人,以大金剛座、彌勒巴、鞠多瑜伽、羅睺羅鞠多、尼古空行母、樂成就空行母等六人為主。歸藏後在香地建一0八寺,弘法三十年,攝受弟子八萬餘人,壽一百五十歲。他的教授都從印度學來,因此別成一派。
(5)夏魯派︰又名布頓派。創始人布頓寶成(1290~1364),原是中興律學的嫡派,後來又遍學噶當、噶舉、薩迦所傳的因明、對法、中觀和各部密法,成為一代教主。三十一歲時住持夏魯寺,興建七十餘種大曼陀羅儀軌,廣弘四部密法教授,並且校訂西藏所翻譯的大藏經,編有《大藏目錄》,著述三十多函流傳於世。晚年建夏魯山谷茅蓬,住著一六0位修行者,夏魯寺常住僧三千八百人,講說修行極一時之盛。弟子有法祥、童福、寶勝等,從此流傳的教授,名夏魯派。
這些派別中,希解、覺宇,時代稍久,兩者的教授和修法,已經融入其他各派中,沒有獨立的系統可尋。郭札和布頓兩派教授,都普遍攝入薩迦、噶舉、格登等派中,尤其是宗喀巴,盡承兩派遺軌。這兩派現在也沒有單獨流傳。
(6)寧瑪派︰這一派就是前弘期中蓮華生、無垢友、遍照護等所傳的密法教授。在前弘期和滅法的期間,由娘智童、梭薄吉祥智、努佛智、功德海等繼續傳承,未曾斷絕。到後弘期由功德海傳仰慧勝,仰慧勝傳仰智生,仰智生傳素薄伽釋迦生,再傳素穹慧稱。素穹的兒子卓樸巴釋迦獅子廣弘寧瑪派各種教授於全藏。元朝末年有隴勤饒絳巴廣學顯密一切教法,後來傳寧瑪派寧提教授,並且造「勝乘藏」等七大藏論,廣弘寧瑪派。明末清初,有吉祥力勝在前藏建金剛崖寺,又有得達陵巴不變金剛建鄔僅民卓陵寺,五世達賴也在尊勝利樂善說洲寺興建寧瑪派修法。是為寧瑪派極盛時代。這些寺院後來雖然經準噶爾王一度摧毀,但不久就修復起來,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至今未衰。西康的迦陀寺、佐勤寺等處,也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弘傳,因此寧瑪派教授也遍弘於全藏。
西藏因薩迦、噶舉兩派互爭權勢,真學實行的人日漸減少,到元末明初,顯密教法都很衰微。除少數大德以外,幾乎不知戒律為何事。雖然還有研究教理的人,僅僅能啟發知識,而沒有實義可修。尤其對於因明,誤認為一種辯論方式,全不了解其中有證解脫與成佛的道果。對於密法,只知道亂受灌頂,偏修一部分教授,至於如何親近師長,如何守護律儀和三昧耶等,全不講求。此時具有卓絕見解整理弘揚佛教的,就是宗喀巴(1357~1419)。
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生於青海宗喀地區(即現在塔爾寺),十六歲進藏,先在極樂寺依吉祥獅子學《現觀莊嚴論》。後來到後藏從寶勝、末底班禪等受學深法。後來到覺摩曩寺,從尊勝大師學六加行法(時輪法)。以後回那塘,從慶喜祥復習《現觀莊嚴論》,從仁達哇童慧學習《中觀》、《現觀莊嚴》等。後來回前藏,在覺摩隴寺從慧明學戒律,從措勤寺住持戒寶受比丘戒,從布頓高足法勝(或譯法祥)受學《時輪金剛大疏》,從童福學布頓所傳一切密法。後來遇到喇嘛中觀師請問中觀正見,閉關專修,獲得中觀甚深空見。又從住持噶當派教授的法依賢和虛空幢,受學阿底峽傳來的菩提道次第教授。
自修見行圓滿之後,就作化他事。為整治當時戒行廢弛的流弊,首先提倡戒律,自己和徒眾著割截衣,擎鉢持杖,少欲知足,清淨自活。又鑒於大乘願行根本,在於發菩提心和持菩薩戒,因此廣弘修菩提心教授,並著《菩薩戒品釋》,率領徒眾切實履行菩薩學處。又因修行密法必須如法依止善知識,嚴守三昧耶戒,方有成就,因此廣釋《事師五十頌論》和《密宗戒》,為學密法的徒眾,講授修學。又為抉擇始從凡夫直至聖果的修行次第,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五十三歲時(1409),在拉薩大昭寺興建廣大供養法會,此後每年舉行,流傳至今。又在這年建立甘丹寺。六十三歲在甘丹寺示寂,大弟子賈曹傑繼位十三年,以後由克主傑繼位八年,流傳到現在,每代都有大德繼承法席。
宗喀巴的上首弟子妙音法王依其囑咐,在1415年建立哲蚌寺,第二年落成;大慈法王在1418年建立色拉寺,也在第二年落成;和甘丹寺通稱為拉薩三大寺,是宗喀巴在世時所建黃教根本道場。後來根敦主巴,在1447年建立後藏札什倫布寺,廣弘教法。又有阿里的慧賢,於芒城建達摩寺,他的侄子又建立敕色寺,宗喀巴的教法因之弘布於西藏極西。又昌都的慧賢,在昌都建慈氏洲寺,更有許多大德,分別在西康南北各處建寺弘法,不勝枚舉。
安東(即甘青等處)方面,起初有義成寶在妙翅鳥崖建寺,後來在宗喀巴降生處建立塔爾寺。第四世達賴時,又派人建滾隴寺,講弘教法。妙音笑金剛在甘肅夏河地方建拉卜楞寺,廣弘顯密教法。乃至蒙古地區,都有宗喀巴廣布教法。
這一派因為宗喀巴常住甘丹寺弘法,所以稱為甘丹派,又名格魯派。又因宗喀巴弘揚戒律,著黃色衣帽,於是稱為黃帽派,或簡稱黃教。
朗達瑪滅法時,有一部分佛典被焚,後來不可復得;有一部分由藏饒薩等攜到西康;又有一部分由當時在家信徒保存,沒被毀壞。後弘期即在這些餘存佛典的基礎上,又經諸大譯師盡量翻譯補充,而成為現在的圓滿大藏。其中顯教經典,幾乎都是前弘期所譯。如︰初法輪攝的小乘經目中,除寶賢等所譯的幾種以外,在前弘期都已譯出。第二法輪的《般若》、《寶積》等,也完全是前弘期所譯。大乘經集中,除寶賢譯的《小涅槃經》、《問無我經》,善慧譯的《觀音問七法經》、《菩薩別解脫四法經》,日幢譯的數種小品經外,其餘都是前弘期譯出。後弘期新譯的很少。
論藏中,瑜伽方面無大變化,唯獨慈氏五論之學,尤其《現觀莊嚴論》,經俄羅丹喜饒極力弘揚,到現在還盛行。龍猛學方面,前弘期有《中觀論》、《無畏疏》、《佛護釋》、清辯《般若燈》和大疏、《七十空性論》、《六十正理論》、《迴諍論》及註、月稱《六十正理論釋》、靜命《中觀莊嚴論》、蓮華戒《中觀明論》、智藏《二諦論》等。其餘中觀諸論和月稱的大部著作,都是後弘期中所譯。因明學在前弘期有法稱的《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和這幾部論的註釋。像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決定量論》和所屬的註釋,都是後弘期所翻譯宏傳。大小乘對法和律學方面,多承前弘期所傳,發展很少。至於密宗經論,後期所弘,遠非前期所可比擬。尤其是無上瑜伽部密法,前弘期禁止翻譯的,後弘期盡量譯傳,幾乎占大藏經份量的一半。
本期的戒學,在宗喀巴出世以前,曾經一度廢弛,經宗喀巴的倡導,才糾正了當時的流弊。關於定學方面,由各派密典的譯傳,修證的法門也是豐富多采的,尤其在慧學方面,各宗見解很多分歧。因所研教理淺深和各人根智的利鈍有關,因此屬於顯教的正見,有大小、性相之分。前弘期所弘傳的正見是中觀宗順瑜伽行的見解,也兼有清辯順經部行的中觀見。後弘期中,百家爭鳴,見解有多樣。如寶賢初弘般若學,所傳當屬中觀見。卓彌所親近的寂靜是唯識見,卓彌或者也是唯識見。馬爾巴親近的拏熱巴和彌勒巴,都是應成派中觀見,所以馬爾巴師徒就是月稱派的中觀見。阿底峽所傳的也是月稱派見。俄羅丹喜饒所弘是清辯派中觀見。到跋曹大量翻譯月稱的著述,廣事弘講,應成派中觀見因之大盛。後來黃教復興佛法,也是應成派中觀見。薩迦派中見解最紛歧,如薩迦派四祖慶喜藏是自續派中觀見,仁達哇是應成派中觀見。後來的釋迦勝等,有的是中觀見,有的是唯識見,也有的是他空見的。
在密宗方面,噶舉派的大印,是以應成派中觀見為基礎而修密宗的各種法門。薩迦派道果教授,有「空明無別」和「生死涅槃無別」之見。覺囊派是依他空見,修時輪金剛的六支加行。其餘各派所傳父續母續諸密法,就依各派的見解而修生起、圓滿二次第等,以期證得佛果。(編按︰本文中之譯名曾作若干改動)
◎附三︰彭英全編《西藏宗教概說》附錄後弘期興起的佛教派系示意表
┌寧瑪派(紅教)
│薩迦派(花教)
│噶馬派(白教)┌香巴噶舉┌噶瑪噶舉
西藏佛教┤ │ └達波噶舉┤蔡巴噶舉┌止貢巴
│ │ │拔戎噶舉│達巴
│ │ └帕竹噶舉┤主巴
│格魯派(黃教) │雅桑巴
│希解派 │卓浦巴
│覺宇派 │修色巴
│覺朗派 │耶巴
└霞魯派 └瑪倉巴
薩迦寺寺主表
(1)貢卻傑波(1034~1102),1073年建薩迦寺。
(2)衮噶寧布(1092~1158),1111~1158任寺主。
(3)索南孜摩(1142~1182),1158~1172任寺主。
(4)扎巴堅贊(1147~1216),1172~1216任寺主。
(5)薩班貢噶堅贊(1182~1251),1216~1251任寺主。
(6)八思巴(1235~1280),1252~1279任寺主。
(7)達磨波羅(1268~1287),1280~1286任寺主。
(8)霞巴絳央仁欽堅贊,1287~1304代理攝政。
(9)達欽桑波貝(1262~1322),1304~1322任寺主。後,1323~1325 三年寺主空位。
(10)南噶雷必堅贊,1325~1343任寺主。
(11)喇嘛當巴索南堅贊(1312~1375),1344~1346任寺主。
(12)達文羅卓堅贊(1332~1364),1347~1349任寺主。1354在薩迦派失去衛藏地區統治地位。
元代歷任帝師表
(1)八思巴(1235~1280),1260~127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2)亦憐真(仁欽堅贊,八思巴異母弟,1238~1279),1276~1279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3)答兒麻巴刺乞列(達磨波羅,1268~1287,八思巴同母弟恰那之子),1279~128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4)亦攝思連真(益西仁欽,1248~1294,八思巴弟子),1286~1294 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5)乞刺思巴勿節兒(扎巴悅色,1246~1303,八思巴的侍從,替他供佛的人),1294~1303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6)真堅藏(仁欽堅贊,1257~1305,薩迦派喇嘛),1303~1305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7)相兒加思(桑傑貝,1267~1314,第五任帝師的侄,薩迦寺堪布),1305~1314任元成宗完澤篤、元武宗曲律、元仁宗普顏篤三朝帝師。
(8)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衮噶羅追堅贊貝桑波,1299~1327 ,八思巴侄孫),1315~1327(﹖)任元仁宗普顏篤、元英宗格堅、泰定帝三朝帝師。
(9)旺出兒監藏(旺秋堅贊),任泰定帝帝師(待考)。
(10)公哥列思八沖納思監藏班藏卜(衮噶雷必君乃堅贊貝桑波,1308~1341,八思巴侄孫),1325起任泰定帝帝師。
(11)輦真吃刺失思(仁欽噶希),1329年起任帝師。
(12)公哥兒監藏班藏卜(衮噶堅贊貝桑波,1310~1358,八思巴侄孫),1333~1358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3)喇欽‧南羅追(1332~1362,八思巴侄曾孫),1358~1362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4)喃加巴藏卜,1362年後任攝帝師,入明代後封「熾盛佛寶國師」。
帕竹噶舉地方政權第悉表
(1)大司徒絳曲堅贊(1302~1364)
(2)釋迦堅贊(1340~1373)
(3)扎巴絳曲(1356~1386)
(4)索南扎巴(1359~1408)
(5)闡化王扎巴堅贊(1374~1432)
(6)扎巴君乃(1414~1448)
(7)桑結堅贊
(8)衮噶雷巴(﹖~1457)
(9)仁青多吉(﹖~1513)
(下略)
(帕竹地方政權於1481年為仁蚌巴所敗,1618年完全喪失權勢。)
噶瑪噶舉兩個主要活佛世系表
(一)歷世黑帽活佛
第一世 都松欽巴(1110~1193)
第二世 噶瑪拔希(1204~1283)
第三世 襄君多吉(1284~1339)
第四世 乳必多吉(1340~1383)
第五世 得銀協巴(1384~1415)
第六世 通哇頓丹(1416~1453)
第七世 卻札加措(1454~1506)
第八世 彌覺多吉(1507~1554)
第九世 旺曲多吉(1556~1603)
第十世 卻英多吉(1604~1674)
第十一世 益西多吉(1676~1702)
第十二世 絳曲多吉(1703~1732)
第十三世 堆督多吉(1733~1797)
第十四世 台喬多吉(1798~1845﹖)
第十五世 喀恰多吉(1846﹖~1923)
第十六世 日貝多吉(1924~1959年出走印度,已故)
(二)歷世紅帽活佛
第一世 札巴僧格(1283~1349)
第二世 喀覺旺波(1350~1405)
第三世 卻貝耶歇(1406~1452)
第四世 卻札耶歇(1453~1524)
第五世 衮喬演拉(1525~1583)
第六世 卻吉旺秋(1584~1635)
第七世 耶歇寧波(1639﹖~1694﹖)
第八世 卻吉敦朱(﹖)
第九世 卻吉尼瑪(﹖)
第十世 卻朱加措(﹖~1791)
(卻朱加措是六世班禪貝丹益西的同母異父兄。他勾結廓爾喀軍兩次入侵後藏。1790年乾隆派福康安入藏破廓爾喀,卻朱加措畏罪自殺。乾隆下令以叛國論處,將其骨殖分掛各寺示眾,沒收其寺廟羊八井寺的財產,並特詔不許紅帽活佛轉世。)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一)、(二)、《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二)、《漢藏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5~{79});《青史》(一)、《絲路佛教》、《布頓佛教史》(上)、(下)、《西藏密教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38}、{55}、{69}、{70}、{75});山口瑞鳳(等)著‧許明銀譯《西藏學與西藏佛學》;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青木文教《西藏文化の新研究》;岩井大慧《西藏‧印度の文化》;橋本光寶譯《西藏の喇嘛教》;長尾雅人《蒙古學問寺》、《西藏佛教研究》;山口瑞鳳《吐蕃王國成立史研究》Giuseppe Tucci《The Religions of Tibet》(有耿昇之漢譯本)。
佛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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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亦名:受五戒法、授五戒法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阿含
五戒受法
五戒得戒時節
亦名:五戒正納戒體、五戒納受
戒體處、三歸納體行事鈔‧導俗化方篇:「作法者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初三歸
誓,發戒之緣。後三歸結,是囑非體。」濟緣記釋云:「前誓是緣,正發戒體。後結為囑,意使堅持。」(業疏記卷一○‧二八‧一一)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告令戒
體者,令知得時節。不比由來說後戒相,方云受戒也。」濟緣記釋云:「發戒時節中,初科,初示意。不下,遮非。多論云,有言三歸竟說一不殺戒,爾時得戒,以勢分相著,本意受五故;有言說五戒竟得戒。恐有執此,故特揀之。彼論自云,諸說中受三歸已得者,此是定義,即今所取也。」(業疏記卷一○‧三一‧三)
五戒示相教誡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智論,
如來無所著等正覺
戒本疏‧七佛略戒:「如來無所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言如來
式叉摩那正加受法
亦名:授式叉摩那尼法
行事鈔‧尼眾別行篇:「應立離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律本
,諸尼輒度人出家受戒,以不知戒相故,造作非法,佛言,應與學戒羯磨。十誦中,輒度妊身女人過起,佛言,與二歲羯磨,可知有無。然六法淨心,二歲淨身。一﹑乞學戒法。佛言,聽十歲曾嫁及十八童女欲二歲學戒者,當詣僧中偏露右肩脫革屣,禮尼僧足,兩膝著地合掌,教作乞言:『大姊僧聽。我某甲沙彌尼今從僧乞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願僧與我二歲學戒。慈愍故。』三乞已,沙彌尼應往離聞處著見處立。二﹑與學戒法。彼尼眾中作羯磨者應言:『大姊僧聽。彼某甲沙彌尼今從僧乞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若僧時到,僧忍聽。與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白如是。大姊僧聽。彼某甲沙彌尼從僧乞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僧今與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誰諸大姊忍。僧與彼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如是三說,僧已忍與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三﹑次說戒相法。佛言,應喚來入眾與說六法名字。『某甲諦聽,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六法。不得犯不淨行,行婬欲法,若式叉摩那行婬欲法,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與染汙心男子身相觸,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偷盜,乃至草葉,若式叉摩那取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人斫,若燒若埋若壞色,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取減五錢,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故斷眾生命,乃至蟻子,若式叉摩那故自手斷人命,求刀授與人,教死讚死,若與非藥,若墮胎,若[示*厭]禱咒術,自作教人作者,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斷畜生不能變化者命,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式叉摩那不真實非己有,自稱言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三昧正受,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來龍來鬼神來供養我,此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於眾中故作妄語,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非時食,若式叉摩那非時食,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飲酒,若式叉摩那飲酒,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佛言,式叉尼一切大尼戒應學,除自手取食授食與他。此學法女具學三法:一﹑學根本,即四重是;二﹑學六法,謂染心相觸、盜減五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也;三﹑學行法,謂大尼諸戒及威儀,並制學之。若犯根本戒法者應滅擯;若缺學法者,更與二年羯磨;若違行法,直犯佛教,即須懺悔,不壞本所學六法。」(隨機羯磨卷上‧三○‧三)
比丘受戒法
亦名:受比丘戒法、授比丘戒法
、具足戒受法、受具戒法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一、
沙彌出家受戒法
亦名:度沙彌法、沙彌戒受法、
十戒受法、受十戒法、受沙彌戒法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度沙
略教偈
亦名:七佛略教偈
病比丘隨其解行而讚歎
亦名:為病比丘說法勸善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說法勸
禮佛承事有五功德
行事鈔‧僧像致敬篇:「增一云
第一佛略教偈
亦名:毗婆尸如來略戒經
含註戒本‧七佛略戒:「忍辱第
戒本疏‧七佛略戒:「初法體偈
中分二,上半明忍行之益,下半示不忍之損。(一,釋上半偈)(一、約因果釋)就初忍法有三:一﹑法思惟,二﹑他不益,三﹑安苦也。於辱生忍,故曰忍辱;行功既彊,入道最勝,故曰第一道。此明因行也。因不虛設,必能感果。是以次句明涅槃體寂,不為諸相所遷,故曰無為;出離中勝,故曰最也。(二、就因釋)又釋,忍力最大,不為緣動,名曰無為;諸行中勝,故曰最也。(三、對戒釋)又釋,夫欲淨澄戒行,必以忍法為先,既令戒淨,故先歎忍也;忍成戒淨,有相自亡,故次歎無為也。(一,釋下半偈)下半誡勸中,沙門名息惡之士。今內違外惱,便乖出俗形名也。……此是毗婆尸者,顯前所說有劫佛名也。此佛在賢劫前九十一劫出世;由中間劫空,故遠取有劫佛,以成七世也。乃至後彌勒佛興,即以尸棄為第七之祖也,如是廣知。本曰毗婆尸,或曰婆沙,缽沙,此譯同為廣說也。」行宗記釋云:「第一佛(毗婆尸如來),上半偈中,初科,又二,初釋上句。前通列三忍。法思惟者,謂於諸法,安忍思擇,而不勞倦;二﹑他不益者,彼怨加害,而不反報;三﹑安苦者,眾苦逼迫,安然忍受。今釋忍辱,即當第二。梵語羼提,此翻忍辱。行功強者,經云,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因不下,次釋下句。無為即目涅槃自體;諸相即生住異滅四相,簡諸有為,隨相遷變,有壞滅故。次釋,忍力大者,經云,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不為緣動,緣即惱辱等。後釋,欲附所宗,故兼戒行。以戒淨故,業遣惑除,故云有相自亡。……題名中,初總示。毗婆尸,如下自翻。此下,別釋,初明劫數。此依長阿含經所列,下六並爾。此佛出世,三會說法,度三十四萬八千人。賢劫者,慈恩劫章云,即此住劫稱賢劫,二十劫中第九劫,此界成後,有千佛出世,既多賢聖,故名賢劫。在前九十一劫者,謂跨過空劫,逆數壞住成,更跨一空劫,復取壞為八十劫,即當前住劫第十劫,故云遠取有劫等。欲順世諦,以七為祖故也。彌勒興時,除毗婆尸,故以尸棄為第七;若據相承,合云第一,此約從親至疏,以釋迦為始,遠劫為第七也。乃至後佛出世,第減亦然。本下,翻名。梵言三別,毗字並同,故下二不舉;智論亦云鞞婆尸,此翻種種具。」(戒疏記卷一六‧五三‧一九)
第七佛略教偈
亦名:釋迦牟尼如來略戒經
含註戒本‧七佛略戒:「善護於
戒本疏‧七佛略戒:「第七段,
明調三業門,以化於時。偈分為二,初一行明三業行淨,後明行成會正也。是大仙人道者,佛為世導,任物施名;仙為俗網所欣,故佛因之立教。小仙未免三惡,大仙永離九居,故曰也。能說人,此賢劫第四佛也。義當分三:此是釋迦下,明能說之人;於十二年下,明略教所為也;從此已後廣說者,明息略通廣也。為無事僧者,如光師釋,由未最初犯,故曰無事。又釋,容有初犯,但不在眾,得行說戒,故曰無事。今釋云,如律,五年制廣教,便有犯人,但最初不犯,即名無事也;至十二年,方有重犯。如律,佛言,從今我不說戒,汝今自說等。」行宗記釋云:「第七佛偈,初分文。是下,牒釋,初示名所以。小下,次明簡異凡仙。薩婆多云,薄伽梵於世俗中,是尊勝故,又於聲聞獨覺之仙,是殊勝故,號大仙也。此則二乘亦名小仙;今文且對凡仙,故云未免三惡。九居,即三界;欲界為一,色、無色各四,並眾生居處,故曰九居。能說中,釋迦,翻能仁;牟尼,翻寂默。人壽一百歲時出世,說法不計會,度人不計數。十二年常說此偈。標分可解。牒釋中,初文三解,光師約未興廣釋。次師約屏犯不礙說戒釋。彼謂因在眾犯,佛始不說;則知已前不在眾犯,皆名無事。今解中,五年有犯,即破初解。最初不犯,即破次師。至後重犯,方名有事。如下,引證,文見滅諍。」(戒疏記卷一六‧六五‧三)
第二佛略教偈
亦名:尸棄如來略戒經
含註戒本‧七佛略戒:「譬如明
戒本疏‧七佛略戒:「就初偈中
,但明離過行也。上半約譬明離險,下半約世明遠惡也。俗世俱有遠險避惡之能也;況出世缺有之士,而同塵隨染乎?下明能說人中,言尸棄佛,與第三〔毗葉羅佛〕同在賢劫前三十四劫中出世。前後兩分,空劫無佛也。」行宗記釋云:「法偈中,初總示。上下,判釋,初分偈句。上半約喻以明。下半即舉世事為比;如俗中君子,懷仁抱義,遷善遠惡,所謂聰明人也。俗下,通合。缺,即破也。能說人中,尸棄,此翻云火。能燒有明可名佛德。七萬歲時出世,三會,度二十五萬人。賢劫前三十四劫,亦從空劫前壞劫逆數,即當住劫第七劫。此與下第三佛(毗葉羅佛),同劫同人壽時出世,但年有前後耳。或云後佛八萬歲者非。前下,通示七佛,謂空劫前,取三佛,空劫後,取四佛,故云兩分等。」(戒疏記卷一六‧五七‧四)
第五佛略教偈
亦名:拘那含牟尼如來略戒經
含註戒本‧七佛略戒:「心莫作
戒本疏‧七佛略戒:「第五段。
明輕縱放逸行。然放逸之相極多,莫非跡散流俗,心隨苦樂,名放逸也。如涅槃說,最為善行之霜雹。就偈分二,上半明因行,下半明果滿也。縱心塵境,隨緣染著,方名放逸。若能攝心,與正觀相應,離諸緣過,故曰心莫作放逸。然逸通身口,心為本業,故指心也。此明離過,進修會正,有解脫因,名為聖法當勤學。如是者,牒上因成也。由行聖法,入增忍位,苦業永亡,故曰無憂愁也。心淨慧明,諸有永絕,故曰心定入涅槃也。賢劫初第二佛,四萬歲時出世,三十年前恆說此偈。」行宗記釋云:「初示放逸相。跡散流俗,謂行非潔白;心隨苦樂,謂志不堅正。如下,引示。放逸能喪善行,霜雹能摧生物,故以喻焉。彼經第十三云,諸善男子,因不放逸,能生世出世法,若有欲得阿耨菩提,應當勤修不放逸法。夫放逸者,有十三果報:一﹑樂為世間作業;二﹑樂說無益之語;三﹑常樂久寢睡眠;四﹑樂說世間之事;五﹑常樂親近惡友;六﹑懈怠懶惰;七﹑常為他人所輕;八﹑雖有所聞,尋復忘失;九﹑樂處邊地;十﹑不能調伏諸根;十一﹑食不知足;十二﹑不樂定寂;十三﹑所見不正。夫放逸者,雖得近佛及佛弟子,猶名為遠。……次半偈中。初釋上句。增忍位,即內凡第三位。苦業永亡者,且據三途因果為言;以忍位不退,不墮惡道故。心下,次釋下句。諸有永絕,即無學極聖。上舉深賢,永離三惡;下舉極聖,永出三界。能說人中,拘那含牟尼,此翻金色仙。一會說法,度三萬人。」(戒疏記卷一六‧六二‧一一)
第六佛略教偈
亦名:迦葉如來略戒經
含註戒本‧七佛略戒:「一切惡
戒本疏‧七佛略戒:「第六段,
明三學行,輕過修善也。偈文為二,初三句明行教,下一句指非濫說也。就初有二句,上明止惡,下明修善。次有一句,明止作二行,本唯心起,當觀志意也。心有所主名意,貞固難拔名志也。……賢劫第三佛,人壽二萬歲時出世,二十年前常說此偈。」行宗記釋云:「迦葉,此翻飲光。一會說法,度二萬人。」(戒疏記卷一六‧六四‧七)
第四佛略教偈
亦名:拘樓孫如來略戒經
含註戒本‧七佛略戒:「譬如蜂
戒本疏‧七佛略戒:「第四段中
,說自利利他行,或純自利行。(二、自他利釋)初釋分二,初偈明利他行法,下偈但明自利行也。(一﹑利他行)就前偈,初三句喻文,後比丘下合喻。初中,假名行者,待食資身,如蜂在聚也,乞食如採。世華攬四塵以成,有感果之用,故名華也。施主亦以四事和合名施,必同感果之用,故如華也。又蜂之採華,非直取味,亦損色香。但取之至微,不損成華感果之用,故曰不壞色香也。比丘亦爾,終不多求,壞俗之信,義同不壞色與香也。趣乞少許,資身長道,故曰但取其味去。文中,比丘合上蜂也。出聚者,方欲乞食向俗,故云出向聚落;如蜂不異,故曰然也。又云,出聚者,入聚落得食,出詣僧園將噉,無損俗懷;如蜂在林取味出林還返,故云出也。又有戒文為入聚者,言比丘初入,必以蜂喻自觀也。(二﹑自利行)下偈明自行中,上明不外違,下明唯內慎也。不違戾者,眾行不乖也。不觀作不作者,別人不預也。夫好惡由乎淨穢,愛憎必因斯起。凡夫遂有去取,終恐涉於貪瞋。事須兩遣,成於捨護也。……(二、純自行釋)(一﹑約學法釋)又通作自行解。初三句喻文,下並法說。行者,如蜂也。將入眾中,學於行儀,為採也。清眾法成,有感果用為華也。依法而行,不乖眾網,名不壞也。採取教法,有資神用,名取味也。比丘,合上蜂也。入聚,合上採華。不違等半偈,合上不壞色香也。但自觀下,合上取味也。(二﹑約自眾釋)又解,初偈明自行也。形報須資,依俗濟道,受納有儀,如初偈也。行假眾成,力未兼濟,隨機處默,恐惱僧儀,故自外護,即後偈也。第二結能說中,拘樓孫賢劫成時,人壽六萬歲,時六十年常說此偈,過此方說廣也。」行宗記釋云:「四塵,即香、色、味、觸。……能說中,拘留孫,一云迦羅鳩餐陀,或云迦那伽,此翻金仙人。即賢劫第九減劫,一會說法,度四萬人,從人壽八萬歲,減至六萬歲時出世。」(戒疏記卷一六‧五九‧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種妙智
瑜伽五十卷十二頁云:云何如來一切種妙智?謂諸如來,以要言之;於三聚法,現等正覺。何等為三?一者、能引有義聚法,二者、能引無義聚法,三者、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當知此中,若諸如來,或於能引無義聚法,或於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總於如是一切法中,無顛倒智;是名如來一切種智。若諸如來,於其能引有義聚法一切法中無顛倒智,當知是名如來妙智。即於此中,若一切種智,若妙智,總合為一,名一切種妙智。
二解 顯揚四卷十一頁云:一切種妙智者:謂證得如來最極清淨智斷故。謂於染汙清淨二法一切種數相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復如來住無漏界,為作一切有情所作事故;於十方土,示佛生有現身言說,心有所行,有所宣說,成等正覺,轉妙法輪,入大寂滅,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是亦名為一切種妙智。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十一頁云:一切種妙智者:謂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云何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謂於蘊等自性差別相,通達一切差別邊際智成滿故。又云:一切種妙智作何業?謂能絕一切有情一切疑網;令正法眼,長時得住。由此有情,未成熟者,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絕疑網者:於一切處,智無礙故。令正法眼得久住者:於彼彼時方,為斷所化有情疑惑,宣說種種法門差別;諸結集者,次第集結,令不滅故。依此法眼,未成熟有情,令速成熟;已成熟者,令速解脫。
一切所詮事
瑜伽七十四卷六頁云:云何一切所詮事耶?所謂蘊事、界事、處事、緣起事、處非處事、根事、業事、煩惱事、隨煩惱事、生事、惡趣事、善趣事、產生事、色類事、四大王眾天事、乃至他化自在天事、梵眾天事、乃至色究竟天事、空無邊處事、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事、隨信行事、隨法行事、順決擇分善根事、見道事、修道事、預流果事、乃至阿羅漢果事、獨覺事、等正覺事、滅想受事、到彼岸事、念住事、乃至道支事、靜慮無量無色定事、修想事、修隨念事、解脫勝處遍處事、力無—所—畏願—智不—護念—住大—悲永—害—習—氣諸—相—隨—好一—切—種—妙—智一—切—不—共—佛—法事。
一世界中無二如來俱時出現
俱舍論十二卷十一頁云:若爾;何故一世界中,無二如來,俱時出現?以無用故。謂一界中,一佛足能饒益一切。又願力故。謂諸如來,為菩薩時,先發誓願;願我當在無救無依盲闇界中,成等正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為救、為依、為眼、為導。又令敬重故。謂一界中,唯有一如來;便深敬重。又令速行故。謂令如是知一切智尊,甚為難遇。彼所立教,應速修行。勿般涅槃,或往餘處,便令我等無救無依。故一界中無二佛現。
三自性當云何知
瑜伽七十四卷五頁云:問:遍計所執自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唯有其名;唯遍計執。無相,無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非繫,非離繫;非縛,非解脫;非苦,非樂,非不苦不樂;唯是一味;遍一切處,皆如虛空。以如是等無量行相,應正了知遍計所執自性。問:依他起自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一切所詮有為事攝。云何一切所詮事耶?所謂蘊事,界事,處事,緣起事,處非處事,根事,業事,煩惱事,隨煩惱事,生事,惡趣事,善趣事,產生事,色類事,四大王眾天事,乃至他化自在天事,梵眾天事,乃至色究竟天事,空無邊處事,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事,隨信行事,隨法行事,順決擇分善根事,見道事,修道事,預流果事,乃至阿羅漢果事,獨覺事,等正覺事,滅想受事,到彼岸事,念住事,乃至道支事,靜慮無量無色定事,修想事,修隨念事,解脫勝處遍處事,力無所畏願智不護念住大悲永害習氣諸相隨好一切種妙智一切不共佛法事。又當了知同於幻,夢,光,影,谷響,水月,影像及變化等。猶如聚沫,猶如水泡,猶如陽焰,猶如芭蕉,如狂如醉,如害如怨,如飲尿友,喻如假子,喻毒蛇篋。是空,無願,遠離,無取,虛偽,不堅。如是等類,差別無量。問:圓成實自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如先所說差別之相。所謂真如,實際,法界。如是等類,無量差別。復當了知所餘差別。謂無形色,不可睹見,無所依作,無所攀緣,不可顯現,不可了別,不可施為,不可宣說,離諸戲論,無取無捨。如是等類,差別無量。
不可思議如來
雜集論十三卷十一頁云:不可思議如來者:謂但於欲界,始從示現安住睹史多天妙寶宮殿,乃至示現大般涅槃,示現一切諸佛菩薩所行大行。一切菩薩所行者:謂從示現睹史多天宮,乃至現大神變,降伏魔軍。諸佛所行者:謂從示現成等正覺,乃至示現大般涅槃。
四無畏
顯揚四卷八頁云:無畏者,謂四無畏。廣說如經。一、佛作誠言:我是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是法中不正等覺。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淨一切種智故。二、佛作誠言:我諸漏已盡。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淨一切種斷故。此二無畏依自利德。三、佛作誠言:我為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若有難言:染習此法不能為障。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所對治法。四、佛作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道修定出離。若有難言:雖修此道,不能出離,不正盡苦及證苦邊。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能對治法。此二無畏依利他德。
二解 集論八卷五頁云:無畏者,謂四無畏。云何正等覺無畏?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所知境界正等覺,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云何漏盡無畏?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漏儘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障法無畏?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障礙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出苦道無畏?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出苦道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又云:無謂作何業?謂處大眾中,自正建立我為大師,摧伏一切邪難外道。大師者,自利利他,眾德圓滿故。摧伏邪難外道者,謂能摧伏於如來所說成等正覺永斷諸漏障道法中邪難外道故。
三解 無性釋九卷十九頁云:四無畏者:謂佛世尊自發誠言:我是真實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如是法不正等覺,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一無畏。又發誠言:我是真實諸漏盡者。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二無畏。又發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道。若有難言,修如是道非正出苦。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三無畏。又發誠言:我為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若有難言,雖染彼法不能為障。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四無畏。於此四中皆應廣說。正見彼難無有緣故,得大安隱;得安隱故,都無所畏。又二十八頁云:此頌顯示四無所畏。能說智者謂佛誠言:我是真實正等覺者,即是遍知一切法智。能說斷者謂佛誠言:我是真實諸漏盡者,即是煩惱諸漏永盡。如是二種依自利說。能說出離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法,真實出離。能說能障礙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能障法,真實能礙。如是二種依利他說。如是四種名自他利,非餘外道伏者。顯離怖畏,釋無畏義,非餘外道所能降伏,是故無畏。
四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三頁云:佛四無畏,相別云何?頌曰:四無畏如次,初十二七力。論曰:佛四無畏如經廣說。一正等覺無畏。十智為性。猶如初力。二漏永盡無畏。六十智性。如第十力。三說障法無畏。八智為性。如第二力。四說出道無畏。九十智性。如第七力。如何於智立無畏名。此無畏名目無怯懼。由有智故不怯懼他。故無畏名目諸智體。理實無畏是智所成。不應說言體即是智。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一頁云:已說佛十力,當說四無畏。云何為四?一、正等覺無畏。如契經說:我是諸法正等覺者。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於如是法,非正等覺,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無怖無畏,自稱我處大仙尊位,於大眾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二、漏永盡無畏。如契經說:我於諸漏已得永盡。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如是漏,未得永盡,無有是處。設當有者,乃至廣說。三、說障法無畏。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能障法,染必為障。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此障法,染不為障,無有是處。設當有者,乃至廣說。四、說出道無畏。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能出道,修必出苦。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修如是道不能出苦,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無怖無畏,自稱我處大仙尊位,於大眾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問:此四無畏以何為自性?答:亦以智為自性。所以者何?初無畏即初力,第二無畏即第十力,第三無畏即第二力,第四無畏即第七力故。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畏?無畏是何義?答:不怯弱義,是無畏義,不傾動義,勇猛義,安隱義,清淨義,鮮白義,不驚怖義。是無畏義,如彼卷一頁至五頁廣說。
四無所畏
瑜伽五十卷十頁云:如來所有四無畏文,如契經說,應知其相。謂諸如來,於其四處,在大眾中,而自稱歎。謂所知障,永解脫故;於一切種一切法中,現等正覺;不共聲聞。是第一處。諸煩惱障、永解脫故;證得永盡;共諸聲聞。是第二處。為求解脫諸有情類,超過眾苦,說出離道。是第三處。即於能出道得為礙,說諸障法,應當遠離。是第四處。如來既於如是四處,如其實義,自稱歎已;次後他於自所稱歎前之二處,所有相違身語意業,而興謗難。復於後二自稱歎處,所有相違前後乖反墮非理相而興謗難。謂於世間有眼見者,無眼見者,有他心智者,無他心智者,如來於此自稱歎處能為對治諸謗難中,都不見有如實因相。由是因緣,於此四處,能自了知;坦然無畏,心無怯劣,無所疑慮,都無驚懼。又佛大師,唯有爾所正應稱歎。謂自利行,及利他行,俱善圓滿。當知此中,前二稱歎,自利行滿;後二稱歎,利他行滿。此中如來,若自稱歎於一切法現等覺故成正等覺;當知正為等趣大乘諸菩薩故。若自稱歎一切漏盡,當知正為等趣聲聞及獨覺乘諸有情故。若復稱歎能出離道,及諸障法;當知俱為等趣諸乘諸有情故。如是如來所說經句,謂我為諸菩薩聲聞,說出離道;乃至廣說。諸結集者,於所結集聲聞藏中,除菩薩言。於所結集菩薩藏中,但唯誦此菩薩之言。
示現等覺涅槃甚深
世親釋十卷五頁云:頌曰:或現等正覺,或涅槃如火。此未曾、非有。諸佛身常故。此頌顯示示現等覺涅槃甚深;或現等正覺。或涅槃如火者:謂諸如來、或現成佛,或現涅槃。其事如火,或時燒然,或時息滅。諸佛亦爾。或於未熟諸有情類,現般涅槃。或於已熟諸有情類,現成佛果。為欲令彼得解脫故。譬如一火,性無差別;法身亦爾,應知唯一。餘半頌文,其義易了。
如來有二種甚希奇法
瑜伽八十八卷十二頁云:復次諸佛如來、略有二種甚希奇法。謂未信者、令信;已信者、令增長;速於聖教、令得悟入。謂大師相、或法教相、或已證得第一德相。普於十方美妙聲稱、廣大讚頌,無不遍滿。又能除遣說無因論及惡因論;攝受一切說正因論。所以者何?說無因論及惡因論,尚非欲往人天善趣,及樂解脫諸聰慧者,勝解依處;況是其餘當所趣入,說正因論,當知其相,與彼相違。大師相者:謂薄伽梵、是真如來應正等覺;乃至世尊。廣釋如前攝異門分。法教相者:謂說正法、初中後善;乃至廣說。當知亦如攝異門分。證得第一得相者:謂於一切此世他世,自然通達,現等正覺;乃至廣說。此中欲界,說名此世。色無色界,名為他世。現在、過去、二世別故;當知是名第二差別。不由師故;說名自然。六種通慧現所得故;名為作證。於諸有情,最第一故;說名圓滿。此第一性,自然知故;顯示他故;說名開示。
二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頁云:復次如來有二甚希奇法。一者、顯示一切諸法,皆無有我。二者、顯示一切有情自作他作、皆無失壞。此中略有二種有情。一、在家品,二、出家品。在家有情、為求財寶,初興加行;名發起界。即於此中,若未獲得;由順精進障礙因緣,諸心勇悍;即望於彼,名勢力界。若已獲得;由蚊虻等所有災害,順精進障,不能令轉;名任持界。即此諸界,從自方所,至餘方所;從未擯捨,至已擯捨;名出離界。即彼有情,為財寶故;俱於二處、由起無間慇重加行,無緩加行;名勇猛界。出家有情,先樂出家。求出家故,生決定欲。名發起界。依出家品,於所應得廣大善法,無有怯劣;名勢力界。種種淋漏所生眾苦,發勤精進所生眾苦,界相違等所生眾苦,不能敗壞;名任持界。若於下劣不生喜足;名出離界。乃至命在,常修無間慇重加行;名勇猛界。如是一切,應當了知。謂彼諸界、及盡所有諸品類界。
如來示現化身方便善巧
瑜伽七十八卷十八頁云:世尊!云何應知示現化身方便善巧?善男子!遍於一切三千大千佛國土中,或眾推許增上王家,或眾推許大福田家,同時入胎,誕生長大,受欲出家,示行苦行。捨苦行已;成等正覺。次第示現。是名如來示現化身方便善巧。
如來與阿羅漢等同分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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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八十七卷二十二頁云:復次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由一種相,說名同分。謂解脫等故。由三種相,說名異分。謂現等覺故,能說法故,行正行故。此中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等正覺已;遍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覺菩提。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得解脫。謂并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諸天眾及餘世間,為解脫師,獨一無二。當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由此不與諸聲聞共。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何等為五?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為道,一切種非道為非道。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為令趣道,不趣非道。三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為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為宣說。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是名能說不同分法。此中正行不同分者,謂彼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依。又彼成就聲聞種姓,行於正行。而佛如來,成自種姓。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若未熟者;彼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若已熟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是行。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若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果涅槃。即此聖道、及聖道果,無損樂故;名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說為善。
如來成等正覺轉正法輪入大涅槃皆無二相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五頁云:世尊!如來成等正覺,轉正法輪,入大涅槃,如是三種,當知何相?善男子!當知此三、皆無二相。謂非成等正覺,非不成等正覺;非轉正法輪,非不轉正法輪;非入大涅槃,非不入大涅槃。何以故?如來法身、究竟淨故;如來化身、常示現故。
佛陀
瑜伽八十三卷十九頁云:言佛陀者:謂畢竟斷一切煩惱,并諸習氣,現等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阿私多僊相太子處
西域記六卷八頁云:菩薩降神東北、有窣堵波,阿私多僊、相太子處。菩薩誕靈之日,嘉祥輻湊。時淨飯王召諸相師而告之曰:此子生也,善惡何若?宜悉乃正,明言以對。曰:依先聖之記,考吉祥之應。在家作轉輪聖王,捨家當成等正覺。是時阿私多僊、自遠而至,叩門請見。王甚慶悅。躬迎禮敬,請就寶座。曰:不意大僊今日降顧。僊曰:我在天宮、安居宴坐。忽見諸天群從蹈舞。我時問言:何悅豫之甚也?曰:大僊當知,瞻部洲中釋種淨飯王第一夫人、今產太子,當證三菩提;圓明一切智。我聞是語,故來瞻仰。所悲朽耄,不遭聖化。
阿若憍陳如等棄製迎佛處
西域記七卷五頁云:伽藍西南二三里、有窣堵波,高三百餘尺。基址廣峙,瑩飾奇珍。上無層龕;便置覆缽。雖建表柱;而無輪鐸。其側有小窣堵波,是阿若憍陳如等五人棄製迎佛處也。初薩婆曷刺他悉陀(唐言一切義成。舊曰悉達多。訛略也。)太子踰城之後,棲山隱穀,忘身殉法。淨飯王乃命家族三人,舅氏二人,曰:我子一切義成,捨家修學,孤遊山澤,獨處林藪。故命爾曹、隨知所止。內則叔父伯舅,外則既君且臣。凡厥動靜,宜知進止。五人銜命,相望營衛。凡即勤求,欲期出離。每相謂曰:夫修道者、苦證耶?樂證耶?二人曰:安樂為道。三人曰:勤苦為道。二三交爭,未有以明。於是太子思惟至理,為伏苦行外道,節麻米以支身:彼二人者,見而言曰:太子所行,非真實法,夫道也者,樂以證之。今乃勤苦,非吾徒也。捨而遠遁,思惟果證。太子六年苦行,未證菩提。欲驗苦行非真,受乳糜而證果。斯三人者、聞而歎曰:功垂成矣。今其退矣。六年苦行,一日捐功。於是相從求訪二人。既相見已,匡坐高論,更相議曰:昔見太子一切義成,出王宮,就荒谷,去珍服,披鹿皮,精勤勵誌,貞節苦心,求深妙法,期無上果。今乃受牧女乳糜,敗道虧誌。吾知之矣。無能為也。彼二人曰:君何見之晚歟。此猖獗人耳。夫處呼深宮,安呼尊勝,不能靜誌,遠跡山林,棄轉輪王位,為鄙賤人行;何可念哉。言增忉怛耳。菩薩浴尼連河,坐菩提樹,成等正覺,號天人師,寂然宴默,惟察應度。曰:彼鬱頭藍子者,證非想定,堪受妙法。空中諸天尋聲報曰:鬱頭藍子,命終已來,經今七日。如來歎惜,如何不遇。垂聞妙法,遽從變化。重更觀察:營求世界,有阿藍迦藍、得無所有處定,可授至理。諸天又曰:終已五日。如來再歎。愍其薄祐。又更諦觀:誰應受教。惟施鹿林中有五人者,可先誘導。如來爾時起菩提樹,趣鹿野園;威儀寂靜,神光晃嚁;毫含玉綵,身真金色。安詳前進,導彼五人。斯五人遙見如來,互相謂曰:一切義成彼來者,是歲月遽淹,聖果不證;心期已退,故尋吾徒。宜各默然,勿起迎禮。如來漸近,威神動物。五人忘製,拜迎問訊,侍從如儀。如來漸誘,示之妙理。兩安居畢,方獲果證。
舍利子故里
西域記九卷二十頁云:頻毗娑羅王迎佛東南行二十餘里,至迦羅臂拏迦邑。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尊者舍利子本生故里。井今尚在。傍有窣堵波,尊者於此寂滅。其中則有遺身舍利。尊者,大婆羅門種。其父高才博識,深鑒精微。凡諸典籍,莫不究習。其妻感夢,具告夫曰:吾昨宵寐,夢感異人,身被鎧甲,手執金剛,摧破諸山,退立一山之下。夫曰:夢甚善。汝當生男,達學貫世。摧諸論師。破其宗緻。惟不如一人,為作弟子。已而有娠。母忽聰明。高論劇談,言無屈滯。尊者年始八歲,名擅四方。其性淳質,其心慈悲。朽壞結縛,成就智慧。與沒特伽羅子,少而相友,深厭塵俗,未有所歸。於是與沒特伽羅子,於珊闍耶,外道所而修習焉。乃相謂曰:斯非究竟之理。未能窮苦際也。各求明導;先嘗甘露,必同其味。時大阿羅漢馬勝,執持應器,入城乞食。舍利子見其威儀閑雅,即而問曰:汝師是誰?曰:釋種太子,厭世出家,成等正覺。是我師也。舍利子曰:所說何法,可得聞呼?曰:我初受教,未達深義。舍利子曰:願說所聞?馬勝乃隨宜演說。舍利子聞已;即證初果。遂與其徒二百五十人,往詣佛所。世尊遙見,指告眾曰:我弟子中智慧第一。至已頂禮,願從佛法。世尊告曰:善來苾芻。聞是語時,戒品具足。過半月後,聞佛為長爪梵誌說法。聞餘論而感悟,遂證羅漢之果。其後阿難承佛告寂滅期,展轉相語,各懷悲感。舍利子深增戀仰,不忍見佛入般涅槃。遂請世尊,先入寂滅。世尊告曰:宜知是時。告謝門人,至本生里。侍者沙彌,遍告城邑。未生怨王,及其國人,莫不風馳,皆悉雲會。舍利子廣為說法。聞已而去。於後夜分,正意繫心,入滅盡定。從定起已而寂滅焉。
相比量
瑜伽十五卷十一頁云:相比量者:謂隨所有相狀相屬;或由現在,或先所見,推度境界。如見幢故,比知有車;由見煙故,比知有火;如是以王,比國,以夫,比妻,以角犎等,比知有牛,以膚細軟髮黑輕躁容色姘美,比知少年,以面皺髮白等相,比知是老,以執持自相,比知道俗,以樂觀聖者,樂聞正法,遠離慳貪,比知正信,以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比知聰叡,以慈悲,愛語,勇猛,樂施,能善解釋甚深義趣,比知菩薩,以掉動輕轉嬉戲歌笑等事,比未離欲,以諸威儀恆常寂靜,比知離欲,以具如來微妙相好智慧寂靜正行神通,比知如來應等正覺具一切智,以於老時見彼幼年所有相狀,比知是彼。如是等類,名相比量。
施食有二果無差別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一卷四頁云:如契經中,佛告慶喜: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問:初受食者,有貪瞋癡;後受食者,貪瞋癡盡。何緣施果、無差別耶?答:由思及田、有偏勝故,佛依偏勝。說果無差。謂初難陀難陀跋羅姊妹二人,聞說菩薩受十六轉甘味乳糜,必當得成無上等覺。歡喜踴躍,發殊勝思持上乳糜,奉施菩薩。菩薩食已;即於是夜,降伏魔軍,成等正覺。女聞倍喜,更起勝思。彼所施田,雖非殊勝;由思勝故,能招勝果。準陀於佛將涅槃時,見佛身形,少如衰變;又聞不久必入涅槃。戀慕不堪,其心擾亂;殊勝思願,不能現前。然由勝田,能招勝果。佛依此故,說無差別。有作是說:欲遮準陀變悔心故。如彼經說:佛告阿難:若彼準陀工巧之子,或他所引,或自尋思,於施食中而生變悔;於難得事,便為不得。難得事者,所謂諸佛將涅槃時,最後供養。彼若生變悔者;汝便應以六處而勸喻之。謂施食因緣,能招長壽色力樂譽富貴臣僚。我從世尊、親聞是事。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復應告彼:準陀當知,於施食中。若生變悔;汝於如是難得事中,便為不得。如失菩薩將成佛時奉施乳糜所生勝福。慎莫變悔,由此故言二果無別。有說:二時俱能資益離染身故。謂食於消化時,能作食事。佛於後夜成正覺時,彼食消化。如成正覺,涅槃亦爾。故說二施、果無差別。有說:初受食已;證得佛法。後受食已;受用佛法。得修習、修說亦如是。有說:初受食已;便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後受食已;亦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有說:初受食已;渡煩惱河。後受食已;渡生死河。有說:初受食已;涸煩惱海。後受食已;涸生死海。如是拔煩惱樹,拔生死樹,破煩惱山,破生死山,越煩惱依,越生死依,說亦如是。有說:初受食已;棄捨集諦。後受食已;棄捨苦諦。有說:初受食已;證入道諦。後受食已;證入滅諦。有說:初受食已;捨集入道。後受食已;捨苦入滅。有說:初受食已;超越諸漏。後受食已;超順漏法。有說:初受食已;超四暴流。後受食已;超順流法。如流、順流,說超差別;如是枙、順枙,取、順取,身繫、順身繫,諸蓋、順諸蓋,說超亦爾。有說:初受食已;摧破二魔。謂煩惱魔,自在天魔。後受食已;亦破二魔。謂蘊魔、死魔。有說:初受食已;入有餘大涅槃界。後受食已;入無餘大涅槃界。佛依如是種種因緣,說二種施、果無差別。
現等覺甚深
世親釋十卷三頁云:頌曰: 現等覺非有;一切覺非無。一一念無量 有非有所顯。此頌顯示現等覺甚深。現等覺非有者:補特伽羅法非有故。一切覺非無者:由假名理,說一切佛現等覺故。云何知佛現等正覺?謂一一念無量佛故。此即顯示一一念中、有無量佛、現等正覺。有非有所顯者:此顯真如、是有非有。諸佛是此真如所顯
清淨法界
佛地經論三卷三頁云:清淨法界者:謂離一切煩惱所知客塵障垢;一切有為無為等法無倒實性;一切聖法生長依因;一切如來真實自體。無始時來自性清淨。具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無生無滅。猶如虛空,遍一切法。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非有非無。離一切相、一切分別。一切名言皆不能得。唯是清淨聖智所證二空無我所顯真如為其自性。諸聖分證;諸佛圓證。如是名為清淨法界。
二解 佛地經論三卷十三頁云:妙生當知,清淨法界者:譬如虛空、雖遍諸色種種相中;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復遍至種種相類所知境界;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又如虛空、雖遍諸色,不相捨離;而不為色過所染汙。如是如來清淨法、。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又如虛空、含容一切身語意業;而此虛空、無有起作。如是如來清淨法界、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眾生事;清淨法界、無有起作。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生現滅;而此虛空、無生無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諸智變化利眾生事,現生現滅;而淨法界、無生無滅。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增現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顯示如來甘露聖教、有增有減;而淨法界、無增無減。又如虛空、十方色相、無邊無盡。是虛空界,無邊盡故。而此虛空、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建立十方一切眾生利益安樂種種作用無邊無盡。清淨法界、無邊盡故;而淨法界、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又如虛空、三千世界現壞現成,而虛空界、無壞無成。如是如來淨法界中,現無量相,成等正覺;或復示現入大涅槃;而淨法界、非成等覺,非入寂滅。又如依空、種種色相、壞爛燒燥變異可得;而虛空界、非彼所變,亦無勞弊。如是依止如來淨界、眾生界內種種學處身語意業毀犯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變異,亦無勞弊。又如依空、大地大山光明水火帝釋眷屬、乃至日月種種可得;而虛空界、非彼諸相。如是依止如來淨界,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諸蘊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諸相。又如空中,種種因緣、展轉生起三千大千無量世界周輪可得;而虛空界、無所起作。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具無量相諸佛眾會周輪可得;而淨法界、無所起作。如彼論三卷十三頁至四卷十頁廣釋。
三解 佛地經論七卷一頁云:謂一切法空無我性所顯真如永離二障,本性清淨;今復離染,能為一切善法所依;是故說名清淨法界。
菩提樹
西域記八卷十八頁云:金剛座上菩提樹者:即畢缽羅之樹也。昔佛在世,高數百尺,屢經殘伐,猶高四五丈。佛坐其下,成等正覺。因而謂之菩提樹焉。莖幹黃白,枝葉青翠。冬夏不凋,光鮮無變。每至如來涅槃之日,葉皆凋落。頃之復故。是日也,諸國君王,異方法俗;數千萬眾,不召而集。香水香乳,以溉以洒。於是奏音樂,列香花,燈炬繼日,競修供養。如來寂滅之後,無憂王之初嗣位也,信受邪道,毀佛遺跡。興發兵徒、躬臨剪伐。根莖枝葉、分寸斬截。次西數十步、而積聚焉。令事火婆羅門、燒以祠天,燭焰未靜,忽生兩樹。猛火之中,茂葉含翠。因而謂之灰菩提樹。無憂王睹此悔過。以香乳溉餘根。洎乎將旦,樹生如本。王見靈怪,重深欣慶。躬修供養,樂以忘歸。王妃素信外道,密遣使人夜分之後,重伐其樹。無憂王旦將禮敬,唯見蘗株。深增悲慨。至誠祈請,香乳溉灌,不日還生。王深敬異,壘石周垣,其高十餘尺,今猶見在。近設賞迦王者、信受外道,毀嫉佛法,壞僧伽藍,伐菩提樹。掘至泉下,不盡根柢。乃縱火焚燒,以甘蔗汁沃之,欲其燋爛,絕滅遺萌。數月後、摩揭陀國補刺拏伐摩王,(唐言滿冑)無憂王之末孫也。聞而歎曰:慧日已隱,唯餘佛樹。今復摧殘,生靈何睹。舉身投地,哀感動物。以數千牛、搆乳而溉。經夜樹生,其高丈餘。恐後剪伐,周峙石垣,高二丈四尺。故今菩提樹、隱於石壁,上出二丈餘。如彼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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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耶三佛
又名三藐三佛陀,華譯為正徧知、正徧覺、等正覺等,是如來十號之一。
三菩提
1.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簡稱,華譯為正等覺,即無上正等正覺的意思。2.真性菩提、實智菩提、方便菩提。真性菩提是真性不變的菩提;實智菩提是具得真實智慧的菩提;方便菩提是善巧隨機化用自在的菩提。3.聲聞菩提、緣覺菩提、諸佛菩提。聲聞菩提是修四聖諦的行者所得到的正覺;緣覺菩提是修十二因緣的行者所得到的正覺;諸佛菩提是佛果位上所得到的最高菩提。
三藐三菩提
華譯為正等覺,或正等正覺。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條。
不取正覺
佛得無上正等正覺,然後成佛,簡稱為正覺,不取正覺就是不成佛之義。
十種自在
一、壽命自在。菩薩成就法身慧命,已無生死壽夭之數,雖經歷萬劫而不增長,即短促的剎那亦不減退,但為渡眾生,隨機示現長短壽命之相,其心無所罣礙。二、心自在。菩薩了達諸法空性,不受任何的罣礙,故能智慧方便,入無量三昧,遊戲神通,超然獨立。三、財自在。菩薩能以無量福德莊嚴無量佛土,亦以無量珍寶物資布施眾生,更作無畏與法樂布施,救護與滿足一切眾生之所欲樂。四、業自在。菩薩梵行已立,所作皆辦,我生已盡,不受後有,再不受業的拘束。五、生自在。菩薩住於無生法忍中,但為饒益眾生,所以隨類受生,藉以度脫無量眾生,但卻能去住無礙,生死無染。六、願自在。菩薩能隨願樂成,無有障礙,在各種剎土中,皆能修成無上正等正覺。七、解自在。菩薩能了達諸法,破一切所執,故能勝解成就,且能示現種種色身,為諸眾生演說無量妙法。八、如意自在。菩薩法力無邊,神通廣大,為度諸眾生,能於各種世界中,示現變化,隨意自如。九、智自在。菩薩悲智俱足,能於十方世界,演說圓音利樂一切眾生。十、法自在,菩薩辯才無礙,為度眾生樂說諸法,於諸法中,圓融通達。
最正覺
至高無上的正覺,亦即契合於真理的智慧,義與無上正等正覺同。
正等正覺
梵語三藐三菩提,華譯為正等正覺,即真正平等的覺悟的意思。
無上正等菩提
即無上正等正覺。菩提即是覺。
無上正等覺
無上正等正覺的簡稱。
無上正覺
無上正等正覺的簡稱,亦即佛的覺悟。
金剛座
佛成等正覺時的座位,在摩羯陀國菩提伽耶菩提樹下。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智名,華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是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三藐三菩提
ㄙㄢ ㄇㄧㄠˇ ㄙㄢ ㄆㄨˊ ㄊㄧˊ
佛教用語。為梵語 samyaksa?bodhi的音譯。意譯為正等正覺。佛教謂最究竟的覺悟。《妙法蓮華經.卷二》:「若我等待說所因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必以大乘而得度脫。」也作「正等菩提」、「三耶三菩提」。
三藐三佛陀
ㄙㄢ ㄇㄧㄠˇ ㄙㄢ ㄈㄛˊ ㄊㄨㄛˊ
佛教用語。為梵語samyaksa?buddha的音譯。意譯為正等正覺者。佛教謂得究竟覺悟的人,即佛陀。《妙法蓮華經.卷二》:「告諸比丘:『是堅滿菩薩次當作佛,號曰:「華足安行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也作「三耶三佛」。
宿命通
ㄙㄨˋ ㄇㄧㄥˋ ㄊㄨㄥ
佛教謂能知曉過去世的生命、行事的超凡能力。為六種神通之一。《出曜經.卷三○》:「唯有如來等正覺得此宿命通。」也作「識宿命通」、「宿住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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