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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定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同於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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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種禪

(名數)一世間禪,此有二種:

一,根本味禪,此有四禪,四無量,四空之三品。合為十二,稱為十二門禪。厭欲界之散亂者修四禪,欲大福者修四無量,厭色籠者修四空。為生一切出世善法之根本,故名根本。又闇證而為觀慧,故名隱沒。於其禪定生愛味,故名有垢。所觀之境界不分明,故名無記(此中出世善,非於四禪四無量四空直生,乃以之為所依,更修謫觀而生)。

二,根本淨禪,亦有三品,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也。慧性多者修六妙門,定性多者修十六特勝,定慧均等者修通明。根本之義與前同。是不隱沒,無垢,有記,與上相反。

然而前之根本味禪,為凡夫外道厭下地欣上地者。以六行觀修得之。或佛弟子以八聖種修得之。因而發有漏智,無生無漏智者,故名為世間禪。後之根本淨禪,利根之外道凡夫,於佛出世前亦修之。因而發有漏智,故名為世間禪。但逢佛之出世,聞佛之說此法,則得依之而直發無漏智,故此與前之純有漏殊別,稱為淨禪。止觀九之一稱為亦有漏亦無漏。

二出世禪,此有觀練熏修之四種。

觀禪有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之四種。觀為觀照之義,明觀照不淨等之境,故名為觀。

練禪者,九次第定也。練為鍜練之義,前之觀禪,行用未調練,出入之中間,尚雜異念,此禪自淺至深,順次鍜練四禪滅盡定,不雜異念,故名為練。又以無漏鍜練有漏,故名為練。俱舍名之為雜修靜慮。但彼局於四禪。今為通練八地也。

熏禪者,獅子奮迅三昧也。熏,為熏熟自在之義,前之九次第定,但能得順次入,未得逆次出,今順逆自在如師子奮迅,進退自在。又能除異念之間雜如師子奮訊而拂塵土,故名為師子奮迅三昧。

修禪者超越三昧也。修為修法之義,更修治前定使之精妙也。前之熏禪,雖逆順隨意。但次第無間出入,未得超越自在出入。更修治前定,方得超越遠近(如自初地至三地為近超,乃至至滅盡定為遠超云),出入自在,故名為超越。

此觀練熏修之四種禪,雖是緣有為法之事禪。而能離欲過,不俟觀諦理。以是能發無漏智,故總稱為出世間禪。但依小乘,則俱舍成實皆是觀有為法之事禪。故是為有漏禪。彼宗無漏智,局於觀謗理之理觀也。問若以發無漏智,而名為出世禪,如彼未至中間之二定乃四禪下三空之九地,亦依之而發無漏,亦可稱為出世間禪,何以彼為世間禪耶?答九地發無漏智,非單用其定而發,但以此定為所依,必觀謗理,方發無漏智。九想等不然。直以之發無漏智也。故不得為例。

三出世間上上禪,地持經五所說九種之大禪也:一,自性禪,所修之禪,觀心之實相,於外不求。故名為自性。二,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之功德,故名為一切。三,難禪,為深妙難修之禪,故名為難。四,一切門禪,一切之禪定,皆由此門出,故名為一切門。五,善人禪,大善根之眾生所共修,故名為善人。六,一切行禪,大乘一切之行法無不含攝,故名為一切行。七,除惱禪,除滅眾生之苦惱,故名為除惱。八,此世他世樂禪,能使眾生悉得二世之樂,故名為此世他世樂。九,清淨淨禪,惑業斷盡,得大菩提之淨報。故名為清淨。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故重曰淨。經中一一說其修相。見法華玄義四之一,止觀九之一,玄籤講述四上。(CBETA註:參考九種大禪條)

又俱舍論十八立三種禪。論謂之三等至:一,味等至,與煩惱相應之定也。通於四禪四無色八定而在於定中起貪愛。味著定中之妙境,因而名為味定。此時失墜其定。何則?以定為純善,不與貪等不善相應故也。二,淨等至,與無貪等之有漏善法相應而起。故名為淨定,即是味定所味著之境也。是亦通於八定。三,無漏等至,與無漏智相應之定也。是為無漏,故非為味定之所味著,此無漏定依色界之四禪。與下三無色之七地淨定而起。有頂地之淨定,定心昧劣,故不能生起無漏定。此外成實有欲界定與中間定。俱舍有未至定與中間定。有亦無漏定與味淨定。無漏定之所依,總有九定。三定之中為淨定,下為味定之緣,上為無漏定之緣。以此淨定分別四分。

(名數)見條。


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術語)一切菩薩欲證圓覺而修禪定有二十五種之差別。謂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而生,其禪定有三種之別,一、奢摩他,此譯作止,靜行也(安於無為也)。二、三摩缽提,此譯作觀,幻行也(修有為之幻行也)。三、禪那,此譯作思惟,寂行也(靜幻皆亡也)。於此三行,單修一行者有三人;三行互修者,有二十一人;三行圓修者有一人;因而有二十五人。此二十五人所修之禪定,謂之二十五種清淨定輪。圓覺經曰:「一切諸菩薩,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生。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十五種。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


四淨定

(名數)四禪四無色八地之定,有味定,淨定,無漏定之三種。其中淨定有四種之別:一順退分定,隨順味定將退本定時之位也。二順住分定,為住於定之當分而不退不進之位也。三順勝進分定,定力增進,順於上地之定之位也。四順決擇分定。決擇者以無漏智而名,淨定之力愈增進,而順於無漏智起無漏定所依之位也。如已上次第,順於煩惱,自地,上地,無漏也。八地之淨定有此四分,但有頂地之淨定除順決擇分定,因彼定昧劣,不生無漏定故也。見俱舍論二十八。


四空定

(名數)又云四無色定(梵名四空處之各名加Dhyāna),十二門禪中之四禪也。一空無邊處定,行人厭患色籠如牢如獄,心欲出離之,捨色想而緣無邊之虛空心,與空無邊相應,故名空無邊定。二識無邊處定,行人更厭前外之空,捨其虛空緣內識為心識無邊之解,心與識無邊相應,故名識無邊處定。三無所有處定,行人更厭其識,而觀心識無所有,心與無所有相應,故名無所有處定。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前之識處是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想,至此捨前之有想故名非想,捨前之無想,故名非非想。又無麤想,故曰非想,非無細想,故曰非非想。行者於此如痴如醉如眠如暗,無所愛樂,泯然寂絕,清淨無為,謂之非想非非想定。見法界次第上,俱舍頌疏世品一。是乃內法之修法也。若於外道則以六行觀而修得之。於此四定復加四定為八定,於此加中間定與未至定(有部義),或加欲界定(成實義)為十定。凡禪定有味定淨定無漏定三種(見條),此十種禪定中為非想非非想定之心想微細,故無無漏定,有味定淨定也。未至中間之二定及四禪之六定,有見道之無漏定(有部),欲界中間之二定及四禪之六定與前相同,有見道之無漏(成實),下三無色有修道無學道之無漏定,味淨之二定,通於十定,二宗相同。見俱舍論十八,輔行九之一。


圓覺三觀

(名數)圓覺經說三種之觀法,謂為圓覺之三觀:一、奢摩他觀。奢摩他,譯言止,專靜止心念而入於涅槃也。二、三摩底觀。三摩底,譯言觀。觀如幻之相而證幻化之淨行也。三、禪那觀。禪那,譯言思惟。不取靜相及幻化,思惟而證中道之實相也。此三觀單復重疊,而為二十五種,稱之為二十五清淨定輪(經於二十五種一一說之)。經偈曰:「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十五種。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


尸羅不清淨

(術語)義林章表無表章曰:「定道得緣者,經中說尸羅不清淨,定不現前。」又萬善同歸集曰:「經曰:尸羅不清淨定不現前。」謂戒行不清淨,心身不安穩,則禪定不成就也。天台之止觀四反之,而謂「尸羅清淨三昧現前。」又,唐高僧傳廿二曰:「釋真慧隋開皇十二年出家,受具大通寺諸禪師。禪師曰:尸羅不淨,三昧無由。」可知此二句為陳隋之間所盛唱者。


常悲菩薩

(本生)世尊昔為菩薩,曰常悲,見世穢濁,背正向邪,常愁憂悲慟。其時有佛名京法無穢,滅度未久,經法都盡。常悲夢聞其佛說法消除心垢,而入清淨定,即捨妻子入山苦行,自慟哭我不遇佛,不見法僧,何由修佛道?天神下教之,使東行。常悲隨教東行,數日即止。上方有佛飛來其前,菩薩見佛,且喜且悲,稽首曰:願佛垂哀為我說經。佛告之曰:三界皆空,夫有必無,萬物若幻,一生一滅,猶若水泡。且教之東行二萬里逢健陀羅越國法來菩薩使聽度無極之法。見度無極經七。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寂漠無言

玉篇曰無人聲曰寂郭璞注爾雅曰漢謂淨定


[佛光大辭典]
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謂一切菩薩欲證圓覺,彼修禪定有二十五種方法。蓋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而生,禪定有三種,即:(一)奢摩他(靜行),(二)三摩鉢提(幻行),(三)禪那(寂行)。於此,單修一行者有三人,三行互修者二十一人,三行圓修者一人,合為二十五人。此二十五人所修之禪定,稱為二十五種清淨定輪。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修此法而得成菩提。〔圓覺經〕 p177


三觀

指三種觀法。(一)天台智者大師所立之天台三觀,此係諸家所說三觀中最為普通之一說。乃天台宗之重要法門,為教義與實踐之骨架。係對於一切存在作三種觀法,即空觀、假觀、中觀,稱為「空假中三觀」。此乃依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所說「從假入空二諦觀、從空入假平等觀、中道第一義諦觀」而立。即:

(一)空觀,又作從假入空觀、二諦觀。空者,離性離相之義。謂觀一念之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稱之為空;由觀一念空之故,而一空一切空,無假無中而不空;此因空、假、中三觀能蕩除三惑之相,以空觀蕩除見思之相,以假觀蕩除塵沙之相,以中觀蕩除無明之相,三相皆蕩,即畢竟空,是為空觀。簡言之,自世俗常識之立場(假),進入宗教立場之真理(空),是為空觀。(二)假觀,又作從空入假觀、平等觀。假者,無法不備之義。謂觀一念之心,具足一切諸法,稱之為假;由觀一念假之故,而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而不假;此因空、假、中三觀皆能立法,以空觀立真諦之法,以假觀立俗諦之法,以中觀立中諦之法,三法皆立,即為妙假,是為假觀。簡言之,不停滯於「空」,而進入佛智遍照之世俗境界,是為假觀。(三)中觀,又作中道第一義諦觀。中即中正,泯絕二邊對待之義。謂觀一念之心,非空非假,即空即假,稱之為中;由觀一念中之故,而一中一切中,無空無假而不中;此因空、假、中三觀皆能泯絕對待,言空則空外無法,言假則假外無法,言中則中外無法,三者皆絕待,即為圓中,是為中觀。簡言之,不執空觀、不執假觀,空假圓融之大悲菩薩行,是為中道觀。

另據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一,就別、圓二教以簡別三觀之相,舉出別相、通相、一心等三種不同之三觀,稱為三種三觀。即:(一)別相三觀,即歷別觀於三諦。謂若從假入空(空觀),僅得觀真諦;若從空入假(假觀),僅得觀俗諦;若入中道正觀,方得雙照真、俗二諦。此即指別教之三觀,別教認為三觀乃不相同且為依序漸觀,故又稱為次第三觀、隔歷三觀。依次可斷除三惑而得三智。(二)通相三觀,即於一觀中圓解三諦。謂若從假入空,知俗假是空,真諦中道亦皆是空;若從空入假,知俗假是假,真諦中道亦皆是假;若入中道正觀,則知中道是中,俗假、真空亦皆是中。即以一觀為名而解心皆通者,是為通相三觀。(三)一心三觀,即於一念心中而能圓觀三諦。謂觀一念心畢竟無有,淨若虛空,稱為空觀;能觀之心、所觀之境皆歷歷分明,稱為假觀;雖歷歷分明,然性常自空,空不定於空,假不定於假,稱為中觀。即三而一,即一而三,是為一心三觀。

上述之通相三觀、一心三觀即指圓教之三觀,圓教認為三觀乃於一念心中,融合空假中三諦之真理以觀之,故稱圓融三觀、不次第三觀。又因觀之對象在一念之心,故言: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而為即空、即假、即中之觀。此即破執心(空),以一切現象似有(假),體達絕對之世界(中),而在一念之中作觀。對此一念有二種不同看法,宋代天台宗山家派謂此一念指妄心,山外派則認為是真心。山家派視觀之對象(境)為妄心的有力理由之一,即是根據摩訶止觀卷五上三科揀境(區別)之說。即在決定觀之對象時,要分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三科之境界。先在三科之中取五陰,復在五陰之中取識陰,又在識陰之中取第六識,更在第六識中取無記識,終則在心王、心所之中取心王為作觀之對象,此係直接取凡夫無記之妄心為觀之對象者。

三觀在化法四教中,屬於別、圓二教之觀法。若將三觀配於四教,則空觀屬藏、通二教。藏教分析一切心物之存在為無實體,而終歸於空理,此即所謂之析空觀;通教則更進一步,直接體達一切諸法如幻即空,而入於空理,此即體空觀,此觀能斷除三界內所起之見思惑。然此等之空觀偏向於空之一理,故稱「但空觀」;對此而言,別、圓二教之空觀則稱「不但空觀」。但通教於利根、鈍根二者修觀時,有時會令利根者從但空觀而進入不但空觀,如別接通、圓接通即基於此種理由而來。

假觀屬別教之觀法。天台宗將假觀分為二種,即:(一)生死假,即癡迷眾生之情見。(二)建立假,即聖者以出世間之智眼所照之見。前記藏、通二教之空觀,從假入空時之假,屬生死假而未達建立假。別教之假觀則為以空入假之觀,於空之上,安立假差別,故為建立假。別教之特質即為觀無量四諦而建立恆沙之佛法,以出假利生。另圓教之假觀與別教之假觀不同之處,即是別教將空、中二觀別視,互不相即,且獨立假觀為對境,能斷塵沙之惑;而圓教則視空、中二觀為一,即空即中,以妙假為對境,能同時斷除三惑。

中觀屬圓教,為最高無上之觀法。乃融合空、假二觀,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以觀中道之理而圓解三諦,稱為「不但中觀」。對此而言,別教之中觀則稱「但中觀」。別教修但中觀者,須先於十住位修空觀以破見思之惑,次於十行位修假觀以破塵沙之惑後,方修中觀(但中觀)以破無明之惑,此時三觀一心,幾同於圓教之不但中觀。〔維摩經玄疏卷二、摩訶止觀卷五、法華經玄義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下、四教義卷一、宗鏡錄卷三十五〕

(二)為智者大師講法華經時,另立三種觀心之法,即:(一)從行觀,又作約行觀。謂專就諸經之行門而修觀,即唯於萬境觀一心,萬境雖殊,妙觀理一,如觀「陰」等即是其意。(二)附法觀,謂附於諸法相以修圓觀,即就四諦五行等之法相,入一念心,以成其觀。(三)託事觀,又作歷事觀。謂假託事義以成修觀,隨歷一事,皆以觀法表對,以助修觀。如假借王舍城而為觀,則觀王為六識心王,舍為五陰,王舍城為吾人之一身,乃至此王舍城即空假中,心王造此舍,若析五陰則舍空,空即涅槃城。又十不二門樞要卷上謂,十乘為三種觀法之通體,託事、附法、從行等三者則為三種觀法之別相。〔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止觀義例、止觀義例隨釋卷六〕

(三)南山道宣律師所立之南山三觀。依序為二乘、小菩薩、大菩薩之觀法,即:(一)性空觀,聲聞、緣覺二乘之人觀因緣所生之一切諸法,其性本空,皆無有我。常以此理照察自心,稱為性空觀。相當於天台家所說之析空觀及體空觀。(二)相空觀,藏、通二教菩薩觀因緣所生之一切諸法,其相本空,但眾生情執,妄見種種差別之相。常以此理照察自心,稱為相空觀。(三)唯識觀,識即心識。別、圓二教大乘菩薩,了知世間一切外塵諸法,皆唯識所現,心外無物之存在,自性本自清淨。此理深妙,唯意緣知,稱為唯識觀。唯識觀又分為二種,即利根者所修之「直爾總觀」與初心者所修之「歷事別觀」。〔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四〕(參閱「唯識」4424)

(四)華嚴宗帝心尊者杜順依華嚴經所立之法界三觀。法界,指所觀之境;三觀,指能觀之心。即:(一)真空觀,即四法界中之理法界。真,為非虛妄之念慮;空,為非形礙之色相。謂簡別妄情以顯真性,而歸於平等之空性,使見色非實色而為真空,令見空非斷空而為真性,如此則能泯滅妄情所見之事相,而彰顯真空之妙體。(二)理事無礙觀,即四法界中之理事無礙法界。理,性靜明體之義;事,形相分限之義。即觀萬象差別之事法與平等無差之理性,鎔融相涉而無礙自在,此乃因萬象皆為真如之隨緣變現;猶如水即為波,波即為水。亦即觀真如性起萬法,而萬法一一以真如為性,是為理事無礙觀。(三)周含容觀,即四法界中之事事無礙法界。周遍,無所不在之義;含容,無法不攝之義。真如之性乃一味平等而不可分取,一微一塵悉完具真如之全體,一一事相亦含容一切法界,故一相與多相互融無礙,大小相含,互攝互容而重重無盡,是為周含容觀。上述三種所觀之境,雖同於一心法界,然因能觀之智的深淺不同,而有此三種之別,故又稱為三重觀門。

杜順又於法界觀門中,開真空觀為會色歸空觀、明空即色觀、空色無礙觀、泯絕無寄觀四句;開理事無礙觀為理於事門、事於理門、依理成事門、事能顯理門、以理奪事門、事能隱理門、真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真理非事門、事法非理門等十門;又開周含容觀為理如事門、事如理門、事含理事門、通局無礙門、廣無礙門、容無礙門、攝入無礙門交涉無礙門、相在無礙門、溥融無礙門等十門說明之。〔華嚴法界觀門、華嚴五教止觀、華嚴經旨歸〕(參閱「四法界」1717、「四法界觀」1718)

(五)指圓覺三觀。據圓覺經、圓覺經略疏卷下舉出三種修觀之精神狀態,即:(一)奢摩他,梵語 śamatha,意譯止,止即止寂之義。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取靜為行,而於染淨等境心不妄緣,此即是體真止,相當於天台之空觀。(二)三摩鉢提,梵語 samāpatti,意譯等至。遠離昏沉、掉舉,謂之等;令心平等安和,謂之至。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知覺心性與根塵皆因幻化而有,遂起幻觀而修,以除諸幻,此即是方便隨緣止,能隨緣歷境而安心不動。相當於天台之假觀。(三)禪那,梵語 dhyāna,意譯靜慮。靜即定,慮即慧。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便能隨順寂滅境界,此即是息二邊止,能不分別生死、涅槃、止息、有無等二邊之相。相當於天台之中觀。又宗密將上述之三觀依次稱為泯相澄神觀(靜觀)、起幻銷塵觀(幻觀)、絕待靈心觀(寂觀)。

此外,關於圓覺三觀與天台三觀之異同處,據宗密之圓覺經略疏卷下載,二者之義理雖同,然意趣相異。其相同之處為泯相即空觀、起幻即假觀、絕待即中觀。相異之處為圓覺三觀乃明示行人之用心方便,多就心而成行,故不立所觀之境;天台三觀則推窮諸法之性相,多就義理而生解,故立所觀之三諦。同書又舉出圓覺三觀共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輪者,摧輾之義,能摧毀惑障而轉正智,故稱為輪。二十五輪即先依次單修靜觀、幻觀、寂觀三觀,稱為單修三觀,此為三輪。次修「交絡三觀」,即初以靜觀為主而兼修幻、寂二觀,三者交絡成七輪,再依次各以幻觀、寂觀為主而兼修其餘之二觀,如此三個七輪總成為二十一輪。後以圓覺慧圓修三觀,稱為如意圓修觀,此僅一輪,以上總計為二十五輪。〔御註圓覺經卷上、圓覺經大疏卷下之一〕

(六)據觀經疏傳通記卷三舉出三種觀心之法,即:(一)觀矚觀,謂如眼、耳等五識緣五塵之境,矚對現境,顯現分明而無推度計量。(二)觀知觀,謂與意識相應之解知,藉眾相而觀於義。(三)觀行觀,即十三觀等。謂依正定力而行推度境界之觀法。若將此三觀配於三分別,則觀矚觀為自性分別,觀知觀為隨念分別,觀行觀為計度分別。〔淨土法門源流章、傳通記糅鈔卷十六〕(參閱「三分別」531、「五心」1067) p706


四淨定

指凡夫之四種淨定。於四禪四無色等八地定之中,有外道之味定、聖者之無漏定,及凡夫之淨定等三種。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四淨定即:(一)順退分定(梵 hānabhāgīya-samādhi),又作退分定,謂自現在之定後退至較低之定,如由第二禪退至初禪,或隨順味定將退本定時之位。(二)順住分定(梵 sthibhāgīya-samādhi),又作住分定,謂住於現在之定而不退不進之位。(三)順勝進分定(梵 viśesabhāgīya-samādhi),又作勝分定,謂定力增進,昇進至上地定之位。(四)順決擇分定(梵 prativedhabhāgīya-samādhi),又作擇分定,謂淨定之力愈增進,自有漏而悟入無漏智,生起無漏定所依之位。所謂決擇,即通達真理而成為無漏聖者之意。P1762


有漏定

又作有漏禪、世間禪。世間乃有漏之別名。與有漏心相應之定,稱為有漏定。凡夫修有漏之六行觀,於下地觀粗、苦、障而厭離之,於上地觀靜、妙、離而欣求之,以此六行觀,能斷除下地之煩惱,而住於四禪、四無色等定中,此即為有漏定。於四禪等定中,依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種,其中,味定、淨定即屬有漏定。

此外,唯識家認為有漏定唯伏煩惱之現行,而不能斷種子。又法界次第卷上之下舉出,四禪、四無量心定、四空處定(四無色)皆為世間禪(大四六‧六七三上):「前來所明禪定,雖復深遠,而並是世間舊法。從初至後,厭下攀上,地地之中,都未有觀慧照了出世方便,故凡夫外道修得此十二門禪,不能發真悟道,是以生死無絕。」然四禪及下三無色定等,若聖者依之而發得無漏智時,則為無漏定。(參閱「三等至」630) p2453


受生得

又作生得(梵 upapatti-pratilambhika)。為離染得、修得、加行得之對稱。指不藉功力加行,生來而得。由聞法等功力而得者,稱加行得;反之,天賦之性能則稱生得。亦有謂如自修行之上地生至下地之際,即得其地之淨定,或得其地之染。有關生得之慧,據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載,首先於三藏、十二分教等受持、轉讀,即能得慧,此稱生得慧;依次可得聞所成之慧、思所成之慧、修所成之慧,終得斷除煩惱,證入涅槃。然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末則謂,生得慧僅係闇劣之善心,蓋以其性不明,且非隨順出世者之故。此外,非由功力所成就之善,稱為生得善;任運所得之神通力,稱為生得通。〔俱舍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一四四、俱舍論光記卷七〕(參閱「加行得」1571) p3099


味定

梵語 āsvādana-samādhi, āsvādana-samāpatti。又作味等至。味,有執著、耽溺、玩味之意。指執著於諸欲、諸禪,而與愛味相應之禪定;亦即鈍根貪行之人,對禪定靜慮功德之味著。乃相對於淨定、無漏定而稱。通常以之為外道凡夫禪定之貶稱。又味定存在於未定至(欲界定)中,即於四禪、四無色,及初禪以前之階段。此外,玩味於佛道,稱為味道。〔俱舍論卷二十八、三論玄義〕 p3111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近分定

梵語 sāmantaka-samādhi。略稱近分。為「根本定」之對稱。指捨離下地之染污,作艱辛之修功,以得上地之禪定。近分,即指近於根本定之領域。蓋於欲、色、無色等三界之中,色界天有四種禪定,無色界天亦有四種禪定,並稱為四禪八定,即實際共有八種禪定,每一禪定之自體各皆稱為根本定;相對於此,即將進入根本定前的方便加行(入門前之準備階段)之定,稱為近分定。根本定共有八種,故自色界初禪至無色界第四天亦共有八近分定,其中,色界初禪之近分定又稱未至定。又凡一切之近分定皆作功用而轉,尚未捨離下地之染污而心懷畏怖,故與捨受相應,而不與喜、樂等相應。又於味、淨、無漏等三等至之中,八近分定皆攝於淨等至(淨定),即不貪著、不愛味不捨之禪定,唯初禪之近分定不僅攝於淨等至,亦通於無漏等至(無漏定)。依據順正理論卷七十八之說,其餘七種近分定由於在自地之時並無厭背之心,故不通於無漏等至;唯有未至定尚鄰近多災多患之界,故於自地之時能起厭背之心,由是遂通於無漏等至。又八種近分定皆已捨離染污之道,故皆無味等至(味定)。然另一說謂未至定亦與味等至相應,此因未曾起根本定,故猶貪著此味定。又因各種欲貪係由尋、伺等心所引起,故初禪之近分定與尋、伺相應,其餘之七近分定則均無尋、伺。〔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九、卷一四○、卷一六四、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卷一○○、顯揚聖教論卷二、俱舍論卷二十八〕 p3517


無色界定

巴利語 arūpa-avacara-samādhi。又作無色定。無色界定含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等四無色定。此四無色定,係由欲界定、色界定而得之靜寂禪定;於此等禪定中,對欲、色等悉無想念。又根據說一切有部之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等三定各又有味定(味等至)、淨定(淨等至)、無漏定(無漏等至)等三種,非想非非想處定則以定相昧劣之故,僅有味定、淨定二種而無無漏定。

以南傳佛教之觀點言之,則不僅於現世中由於精神極度統一之純粹專一現象可得無色定(屬於善淨之無色定),若因果報而生於無色界者亦可得無色定(屬於異熟之無色定);除此二類外,其他另有證成聖道聖果者之「無漏無色定」,及現法樂住的阿羅漢之「唯作無色定」等。〔俱舍論卷二十八、清淨道論第十品、解脫道論卷二〕(參閱「四無色定」1772) p5084


圓覺三觀

指圓覺經所說之三種觀法。即:(一)奢摩他觀,奢摩他,意譯作止,謂靜止心念而入於涅槃。(二)三摩底觀,三摩鉢底,意譯作觀,謂觀如幻之相而證幻化之淨行。(三)禪那觀,禪那,意譯作思惟,謂不取靜相及幻化,思惟而證中道之實相。此三觀單複重疊而為二十五種,稱為二十五清淨定輪。圓覺經(大一七‧九一九上):「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十五種。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 p5417


離染得

為「受生得」、「加行得」之對稱。染,指煩惱。謂離煩惱時所得者,如出離下地煩惱時,即得上地之定。此乃顯示淨定、無漏定、味定之初所起之差別。又滅盡定乃加行得,而非離染得。俱舍論卷二十八(大二九‧一四八上):「淨由離染生,無漏由離染,染由生及退。」〔俱舍論卷五〕 p671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淨華

指二乘所修的七種淨業。又作七淨。即戒淨、心淨(淨定)、見淨、度疑淨(斷疑淨)、分別道淨(道非道知見淨、道非道淨、分別淨)、行斷知見淨(行知見淨、行淨)、涅槃淨(斷知見淨、斷淨、智淨)。語出《注維摩經》卷七、《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五、《大乘義章》卷十二等。

《注維摩經》曾舉出羅什與道生的解釋;依羅什之意,所謂「戒淨」,即清淨身口意業,奉持佛之禁戒。「心淨」即清淨心意,遠離煩惱垢。「見淨」即見法真性不起妄想顛倒見。「度疑淨」指正見深廣,度脫諸疑網。「分別道淨」指善於分別應當修習與否的正邪二道。「行斷知見淨」中之「行」,指苦難、苦易、樂難、樂易四行,「斷」指斷諸結使,咄所行、所斷,知見清淨,是為「行斷知見淨」。所謂「涅槃淨」,是指依據上列行持而得清淨涅槃。對於經文「八解之浴池,定水湛然滿,布以七淨華。」道生釋云︰「此七既以淨好為理,而從定水中出,義為水中華焉。」依二師之意,七淨華未必為二乘專修,應該也適於地上菩薩。

智顗在《維摩經玄疏》中指出,所謂「戒淨」是指正語、正業、正命。「心淨」指正精進、正念、正定。「見淨」指正見、正思惟。「斷疑淨」指見道。「分別淨」、「行淨」是修道。「涅槃淨」則指無學道。此雖約當前二乘藏、通二教說,然亦不遮止別、圓二教。總之,淨華的「淨」是不染之義,「華」乃對果而言,即因中所修之行。謂二乘修習無漏三學,不漏落三界生死,即以七種淨行為華而證道果。

〔參考資料〕 《維摩經義疏》卷五;《說無垢稱經》卷五(末);《祖庭事苑》卷五。


三觀

(一)指天台宗所立空觀、假觀、中觀三種觀法︰稱為空假中三觀。係依《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所說從假入空二諦觀、從空入假平等觀、中道第一義諦觀而立。即觀色心諸法無性空無,名空觀。不住諸法空,進而更觀如幻之假有,名假觀。雙照空假二邊,觀諸法絕待不二者,是名中道觀。

此三觀,於天台藏、通、別、圓四教中,正是別、圓二教的觀法,但就其要義而言,亦可配屬四教,故今先總說明「四教之三觀」。凡觀法,皆是將理論性的教理付諸實踐的方法,故《四教義》卷一云(大正46‧724a)︰「四教,還從前所明三觀而起,為成三觀,(中略)三觀還因四教而起。」

四教三觀展轉互為起因,故得以空、假、中三觀,配屬於藏通別圓四教。茲略述如次︰

(1)空觀︰正屬藏、通二教,不過二教空觀的方法不同,有所謂析空、體空之別。藏教之空觀,乃分析色心諸法而終歸於空理,是為析空觀。通教更進一等,直接體達諸法如幻即空,令入空理,是為體空觀。兩者同樣能斷破界內見思惑。然此二觀終究偏於空之一理,故名為但空觀。相對於此的別圓二教之空觀,名不但空觀。

別教之空觀,係空、假、中對立並存,故非但空;圓教之空觀,空與即假即中圓融而存,故亦非但空。而在通教,於利鈍二根機修觀時,有時會令利根者由但空觀進入不但空觀,如圓接通、別接通即依此理由而來。

(2)假觀︰正屬別教。天台宗對於假,分為在迷眾生情見的生死假,以及聖者以出世間眼所照的建立假二種。前藏教與通教之空觀,其從假入空之時的假,即屬於生死假,未達建立假。至別教則機教均進,故不滿足於從假入空之偏空,進而更以從空入假之觀,於空之上安立假差別,此即建立假。

別教之特質,在於觀無量四諦,建立恆沙之佛法,以出假利生,因此在以三觀配屬四教時,比照其特質,將假觀隸屬別教。又,別教與圓教的假觀不同,別教的假觀,以不相即於空中的隔歷之假為對境,能斷塵沙之惑;圓教的假觀則以即空即中之妙假為對境,能同時斷三惑。

(3)中觀︰正屬圓教。此實為最極無上之觀法,雙照雙遮空假二邊,觀遮照不二。如此圓教之中觀,係同時無礙地觀空假融即,一而三、三而一之中理,因此又稱不但中觀。相對於此,別教的中觀,乃觀相離於空假的個別中理,故名為但中觀。

不過,於別教修此但中觀時,已於十住、十行修空假二觀,破見思、塵沙煩惱,故從行人實得看,此時三觀一心,幾同於不但中觀圓修之境地。因此觀成入初地時,證圓融三諦之理,斷一品無明,別人即成圓人。別教之地上,有全修不但中觀而成就斷證者。

其次個別就「別圓二教的三觀」來說。本來空、假、中三觀乃別圓二教特有的觀法,藏通二教,只不過暫時採用三觀中的一部分而已。別教三觀,稱為別相三觀、次第三觀,圓教的三觀,名一心三觀或不次第三觀。

別教的三觀,乃觀隔歷三諦之理,故空、假、中三觀,就橫而說即成隔歷,就竪而言即成次第。如《瓔珞本業經》所說的三觀即是。

所謂從假入空觀,即知假非假,破假入空,故名。從空入假觀者,知空非空,以破空入假,故名。中道第一義諦觀者,於空觀時用空,假觀時用假,為雙存之方便,得入中道,即一味平等,雙照空假,故名。但於中道觀時,雙存空假、雙照空假,乃未離有為造作之領域,因此不能雙照、雙遮、遮照不二。修以上三觀,儼然有次第之別,首先以空觀,觀空諦之理,破見思惑,成一切智;接著以假觀,觀假諦之理,破塵沙惑,成道種智;最後以中觀,觀中諦理,破無明惑,成一切種智。故空、假、中三觀不能互相融通。

圓教的三觀,乃於一念心上,同時無礙地觀圓融三諦之理的融妙自在。《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5b)︰「以觀觀於境,則一境而三境。以境發於觀,則一觀而三觀,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雖是三目而是一面。觀境亦如是。觀三即一,發一即三,不可思議。」又卷五(上)云(大正46‧55b)︰「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總空觀也。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總假觀也。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總中觀也。即中論所說,不可思議一心三觀。」

如此,以一念心為所觀境時,一念心即圓融三諦,即空、即假、即中。空觀謂一念即圓空之觀;假觀謂一念即妙假之觀;中觀謂觀一念即具德之中。三觀皆破情立法,歸於絕待而成就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故觀其諦理,則三諦圓融;破其惑,則三惑同斷;得其智,則三智一心中得。圓教三觀,雖有所謂名隨德用的分別安立義,但恆會歸於體一、互融義。

然對此觀境的一念心,趙宋的天台家有所爭論。四明知禮以為心、佛、眾生,三者雖悉同此一三千法,然就其近要以觀自心,其心即第六識陰妄的一念。而山外派諸師,則以為生、佛為所造,心是能造,就能造之心以觀,其心即八、九識清淨之真如心。此中以四明之說為天台觀心之正義。

(二)指律宗所立的性空、相空、唯識等三觀︰此三觀順次為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的觀法。又稱南山三觀或南山三教。

初,性空觀者,指聲聞、緣覺二乘所修,以機小智劣故,必待分析諸法體性,方能觀性空無我之理,故名性空觀。此相等於天台家的析空觀。《行事鈔資持記》以析空雖為性空觀之正道,然也有由體空而入者,如其卷中四(下)云(大正40‧350b)︰「其中須分利鈍,利者體法即空,鈍者析法見空。」

其次,相空觀者,乃小菩薩所修,機根勝於二乘故,能直接觀諸法之本相乃無相空,故名相空觀。《行事鈔資持記》卷中四(下)特別敘述小菩薩之所以有此觀之由,即(大正40‧350c)︰「小菩薩者雖發大心,未窮心本,故設此觀,空諸塵境。」

最後,唯識觀者,乃大菩薩所修。以機根最上明利,能觀知心外諸法本無,唯「識」真實故,名唯識觀。《資持記》解釋「識」,舉出下列二說(大正40‧350c)︰「言識則表於內心,或真妄和合為阿黎耶識,謂真能隨緣,與妄俱起故。或云真識,即是常住本淨真心,即是中道一實境界。」其後就修觀云(大正40‧350c)︰「一者直爾總觀,謂觀念性即是真識,其體清淨平等周遍,含攝諸法,出生無盡,究竟一相寂然常住。二者歷事別觀,一切時中隨緣動念,衣食四儀,若善若惡,皆能了知一識流變。」

其中「直爾總觀」,乃上智深位所修;「歷事別觀」乃末世初心所修。

(三)《圓覺經》所載三種修觀的精神狀態︰即奢摩他(śamatha)、三摩鉢底(samāpatti)、禪那(dhyāna)。該經云(大正17‧917c)︰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由澄諸念,覺識煩動,靜慧發生。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安。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如鏡中像。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由起幻故,便能內發大悲輕安。一切菩薩從此起行漸次增進。彼觀幻者非同幻故,非同幻觀皆是幻故,幻相永離。是諸菩薩所圓妙行如土長苗。此方便者名三摩鉢提。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淨相,了知身心皆為罣礙。無知覺明不依諸礙,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相在塵域,如器中鍠聲出於外。煩惱涅槃不相留礙,便能內發寂滅輕安。妙覺隨順寂滅境界,自他身心所不能及。眾生壽命皆為浮想。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十方菩薩種種方便,一切同異,皆依如是三種事業。」

上文中,「奢摩他」是「止」之義,指唯取極靜,由靜力故永斷煩惱,究竟成就而不起座,便入涅槃。即所謂靜觀,宗密名之泯相澄神觀。「三摩鉢底」是「等至」之義,即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變化世界種種作用,行菩薩清淨妙行,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是所謂幻觀,宗密名之起幻銷塵觀。「禪那」是「靜慮」之義,指唯滅諸幻而不取作用,獨斷盡煩惱便證實相。是所謂寂觀,宗密名之絕待靈心觀。此三觀總成二十五種清淨定輪。《圓覺經略疏》卷下謂單修三觀名為「單修三觀」。即有三輪。次以一觀為頭而兼餘二觀,交絡有七,三七故成二十一輪。名之交絡三觀。次以圓覺慧圓修三觀名如意圓修觀。唯有一輪。故總成二十五輪。

關於此三觀與天台空假中三觀之同異,《圓覺經略疏》卷下一云(大正39‧559c)︰
「與天台三觀則義理同而意趣異。同者︰(一)泯相即空觀也,(二)起幻即假觀也,(三)絕待即中觀也。異者︰此明行人用心方便,彼則推窮諸法性相;此多約心成行,故不立所觀之境,彼多約義生解,故對所觀三諦。」

(四)《註華嚴法界觀門》所立的法界三觀︰即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徧含容觀。此中,真空觀是理法界,即住於平等觀,觀諸法之事色悉空,其空之當體亦不異色,故真理泯絕有無之情計,無所寄顯。理事無礙觀是理事無礙法界,謂觀萬象差別之事法與平等無差之理法鎔融相涉、無礙自在。周徧含容觀是事事無礙法界,即觀萬象差別之事法無礙自在,一多相即相入。蓋所觀之境雖同一心法界,而能觀之智有淺深,故有此三重觀之不同。

(五)指從行觀、附法觀、託事觀︰此中,從行觀又名約行觀,謂唯於萬境觀一心;不就事義或法相,而專約行門修十乘等觀,故有從行之稱。附法觀謂附於諸法相而修圓觀。即約四諦五行等法相,入一念心以成其觀,故名附法。託事觀謂假託事義以修觀。即如云王舍城,觀王為心王,舍為五陰,心王造此舍。若析五陰則舍空,空為涅槃城。

又,此觀法有通別,所謂十乘觀是通,三種觀法是別,故《十不二門樞要》卷上云(卍續100‧223上)︰
「十乘者,三種觀法之通體也。託事、附法、從行者,三種觀法之別相也。以依表託之事修十乘者,曰託事觀;以依法門之相修十乘者,曰附法觀;除前二外,以依萬境修十乘者,曰從行觀。荊溪之文,乃攬十乘,通體而為從行別名,故從行觀云十乘,如別章。」

(六)指觀囑觀、觀知觀、觀行觀︰觀囑觀謂依前五識緣五塵境,觀知觀謂意識相應之解知,觀行觀謂正依定力,推度境界而行觀法。《觀經玄義分傳通記》卷三云(大正57‧532b)︰
「凡觀有三︰(一)觀囑,謂如眼見色。經云︰嚴顯可觀。又云︰不能遠觀。又光記引婆沙釋色名有見云︰以眼名見,觀照色故。(二)觀知,謂解知故。序分義云︰如來觀知歷歷了然。因明入正理論云︰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三)觀行,謂今十三觀等即是也。」

若將此三觀配三分別,則觀囑觀是自性分別,觀知觀是計度分別,觀行觀是隨念分別。

〔參考資料〕 (一)《法華經玄義》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下;《維摩經略疏》卷七;《維摩經疏記》卷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四;《宗鏡錄》卷三十五;《止觀義例隨釋》卷六;《止觀纂要》卷六;《止觀見聞添注》卷五之一。(三)《圓覺經大疏》卷下之一;《圓覺經集註》卷下;《御註圓覺經》卷上;《圓覺經類解》卷三(本);《圓覺經要解》卷下;《圓覺經直解》卷下;《圓覺經近釋》卷四;《圓覺經句釋正白》卷下之上。(四)《華嚴五教止觀》。(五)《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止觀義例隨釋》卷六;《止觀義例纂要》卷六;《法華玄記十不二門顯妙解》。(六)《淨土法門源流章》;《傳通記糅鈔》卷十六。


大毗婆沙論

二百卷。北印度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或稱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或又簡稱為《婆沙》,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此論廣明法義,備列眾說,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而造的釋論。

《阿毗達磨發智論》原是印度二十部派中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和《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合稱為有部重要的七論。據《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8c)︰「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論)為足,發智為身。」即古來都以《發智論》為有部教義的代表作。在當時北印度思想界占主要地位的有部學人,對於此論曾競相鑽研,各宣勝義,廣事解說,而《大毗婆沙論》即為這些對《發智論》不同義解的廣大結集。其所以名為《大毗婆沙》,即是包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如《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11a)「謂彼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顯示此論為有部的廣大教藏。

關於此論結集的事緣,如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說,佛滅度後四百年間,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于當時的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教於 脇尊者,在迦濕彌羅建立伽藍,召集了五百位有名的阿羅漢,並以世友尊者為上座,從事於結集三藏,先造《鄔波第鑠論》十萬頌以解釋經藏,次造《毗奈耶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律藏,後造《阿毗達磨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論藏,三藏結集完畢,用赤銅鍱鏤寫論文,藏於塔中,永傳後世。此中所說解釋論藏的《毗婆沙論》十萬頌,即是這《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而所解釋的論藏則是《阿毗達磨發智論》。又玄奘譯《大毗婆沙論》後跋語還說(大正27‧1004a)︰「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毗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所述中國的藏地學者有關此事的傳說略同玄奘所說,並稱會眾中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班抵達相聚結集,而稱之為第三次結集云云。因而古來通稱此論是迦膩色迦王時世友等五百大阿羅漢在迦濕彌羅編纂之作。

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以為此論中有(大正27‧593a)「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時的故事(卷一一四),又有(大正27‧671b)「昔于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毗羅,二名瞿沙伐摩」的論說(卷一二九),以及脇、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等學說雖廣被引用或評述,似乎都未直接參與《婆沙》結集等情形,而認為此論的編纂,係在迦膩色迦王和世友尊者以後,即西元二世紀中以迦多衍尼子的徒眾為中心的有部學人的集體之作。這和《大智度論》卷二所說(大正25‧70a)︰「迦旃延婆羅門道人,(中略)作發智經八犍度,(中略)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娑」之說也相符。又與舊譯《阿毗曇毗婆沙論》釋道挻序所說(大正28‧1a)︰「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中略)造毗婆沙,抑止眾說」的記載也相共通。因而此論編纂的年代,似還有待於重加考訂。

但此論的造成,在印度的佛教界確曾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並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的地位,而其時的有部學者也因此而被稱為「毗婆沙師」,可以想見此論和有部關係的重大。由於對此論研究的熱潮,在當時遂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作和有名的學者,如東晉‧道安〈鞞婆沙序〉中,曾敘述有以往印度三位羅漢各抄《毗婆沙論》的記載說(大正55‧73b)︰「有三羅漢,一名尸陀槃尼,二名達悉,三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中略)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焉」(《出三藏記集》卷十)。此外,運用《婆沙》理論而製論的,有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又有受到此論學說影響而造的世親的《阿毗達磨俱舍論》,以及為發揮《婆沙》正義而作的眾賢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都是有關此論教義的現存的名著。

此論梵本十萬頌,係由唐‧玄奘全文漢譯。現今一般所指《大毗婆沙論》,即是指唐譯本論而言。但在唐以前,還有苻秦‧僧伽跋澄譯的節抄本和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的不完全本。

(1)苻秦譯本︰題名《鞞婆沙論》,十四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係苻秦‧建元十九年(383),秦秘書郎趙正請罽賓(即迦濕彌羅)法師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尸陀槃尼節抄的《大毗婆沙論》加以翻譯,當時名德釋道安集眾參與譯事。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剎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高僧傳》卷一〈僧伽跋澄傳〉),更由道安加以校對。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是釋阿毗曇十門之本,而分十五事為小品迴著前,以二十五事為大品而著後,此大小二品全無所損,其後二處是忘失之遺者,令第而次之。以上四十事連最後拾遺二處,合成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即其中所謂小品十五事,約當於唐譯本論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即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的前半章;又所謂大品二十五事,相當於同論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即結蘊第四〈十門納息〉的前半章。可見這一譯本只是全部《大毗婆沙論》一小部分。這次翻譯的不能詳善,也如《高僧傳》〈僧伽提婆傳〉中所說︰跋澄所出毗曇廣說,屬慕容之難,戎敵紛擾,兼譯人造次,未善詳悉,義旨句味,往往不盡;俄而安公棄世,未及改正。

(2)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本︰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六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它的梵文原本十萬頌,係由沙門道泰從西域齎來涼地。這時天竺沙門浮陀跋摩也來到涼城,涼主便請他二人於乙丑年(425)四月中旬在涼城閑豫宮寺開始傳譯,並請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詳義參與其事,至丁卯年(427)七月上旬譯畢。成一百卷。嗣因涼城兵亂散佚,又經寫出六十卷,傳到宋地流布。以上據《阿毗曇毗婆沙論》道挻序。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二,稱此論是丁丑歲(即437年)四月開始傳譯,至己卯歲(即439年)七月譯訖,後來各家經錄都沿用此說。這就是現今傳存的六十卷本。其內容僅存(1)雜犍度、(2)使犍度、(3)智犍度三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一至一百零一卷的雜、結、智三蘊部分。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

《大毗婆沙論》全文二百卷,至唐‧玄奘始完全譯出,這是此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它的梵本十萬頌係由玄奘親從印度齎歸。玄奘於永徽年中(650~655)翻譯了《婆沙》系統的《阿毗達磨顯宗論》、《順正理論》和與此有關的《俱舍論》後,即從顯慶元年(656)七月二十七日在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開始宣譯此論,沙門嘉尚、海藏、神昉、大乘光筆受,神察、辨通執筆,拪玄、靖邁、慧立、玄則綴文,明珠、惠貴、法祥、慧景、神泰、普賢、善樂證義,義褒、玄應正字,至顯慶四年七月三日於西明寺翻譯完畢,成二百卷,內分八蘊(舊譯犍度,即篇章之意),每蘊又有若干納息(舊譯跋渠,或譯云品)。這就是對於《發智》本論八篇四十三品的逐一廣釋,並備列眾說,顯示宗義,形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教理淵海。而玄奘這一譯本也就是此論現存的唯一善本。

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原本在印度似即佚失,因而距離迦濕彌羅較近的中國藏族地區也未有譯本。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於1948年全文翻畢。又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坂本幸男三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現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日本《國譯一切經》中。以上藏、日兩譯所依的原本,只是漢文唐‧玄奘譯一本而已。至於以前秦、涼兩個片斷的譯本,只能供研究唐譯本論時之部分參考。

本論的內容篇章,依《發智論》大分八蘊,乃至若干納息,如本論序中所說(大正27‧1b)︰「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就以上八蘊的論道,一一本著止他宗顯己義的原則,加以廣泛釋論。

在第一編雜蘊中,第一〈世第一法納息〉,即廣釋世第一法,乃至忍、頂、煖善根,以及順抉擇分、順解脫分、我見、其他諸見的性相關係。第二〈智納息〉,廣釋智和識,非我的行相、二心不俱起、心心所等無間緣、記憶和忘失、六根、六境、名句文身、六因、隨眠、斷惑等問題。第三〈補特伽羅納息〉,廣釋十二緣起的流轉和還滅等性相關係,出入息、持息念乃至斷、離、滅十六行相等問題。第四〈愛敬納息〉,廣釋愛和敬、供養恭敬、身力和身劣,佛的身力、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住、七妙法、五聖智、三摩地等,擇滅、非擇滅,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無學五蘊,唯一究竟、離我語取,二遍知、三歸依處等問題。第五〈慚愧納息〉,廣釋無慚無愧和慚愧,以及增上善根和微俱行不善根、斷善根、續善根,心變壞,掉舉和惡作,惛沉和睡眠,夢中善惡和果報,五蓋和無明蓋等問題。第六〈相納息〉,廣釋生、住、老(異)、無常(滅)四相的性相關係以及有為、無為法等問題。第七〈無義納息〉,廣論苦行無義和趺坐的威儀,住對面念觀行,不淨觀,五現見等至,第六無相住(隨信行、隨法行)功德,化法調伏和法隨法行,多欲和不喜足,難滿和難養等問題。第八〈思納息〉,廣釋思和慮、聞思修三慧,尋和伺,掉舉和心亂,十大地法等諸心所分類,三摩地諸相,無相、不正知、妄語、憍和慢,增上慢所緣四諦情形,七種慢,三不善尋和三善尋,智和境及智和識、有漏行和無漏行、有為法和無為法等廣狹分別;行圓滿、護圓滿,異生性,邪見、邪思惟相應法等問題。

第二編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廣釋三結、三不善根、三漏、四瀑流、四取、四身繫、五蓋、五結、五順下、上分結、五見、六愛身、七隨眠、九結、九十八隨眠和它們的性相分齊關係一一分別等問題。第二〈一行納息〉,廣釋九結五事中的繫事一行,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的攝持關係以及它們三有相續的分限乃至消滅諸結等的定,又諸結的已繫、當繫、今繫和退道時的結繫等問題;九遍知有關的諸問題等。第三〈有情納息〉,廣釋三界見、修所斷結的離、繫和頓、漸、異生、聖者離染和退的諸問題;諸結斷盡沙門果攝以及四沙門果相、學、無學轉根等問題;三有問題;中有各種問題等。第四〈十門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五取蘊、六界、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有為無為法、三世、三性、三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斷修斷無斷法、四諦、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以及八智、三三摩地等乃至四十二章的隨眠隨增、所緣法、相應法、能緣、所緣、緣識、緣緣識、成就、不成就、五位分類等問題。

第三編智蘊中,第一〈學支納息〉,廣釋八學支的成就、四種通行、無學支的成就,見、智、慧的性相關係等分別;八道支和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法、世俗正見和正智、無漏正見和正智等問題。第二〈五種納息〉,廣釋邪見邪智、正見正智、諸種左慧、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的見、智、慧、梵天惡見,大天五事惡見等問題。第三〈他心智納息〉,廣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本性念生智,時愛心解脫、不動心解脫以及和盡、無生智相應法關係,學無學的明和智、六通和明、諦現觀時所得的證淨、預流者斷四顛倒、成三摩地(三解脫門)等,以及三世諸道的習得、修得等問題。第四〈修智納息〉,廣釋八智的性相和它們的相攝、相互成就關係,異生和聖者的修得、相修和相緣、斷結力能、結滅作證,乃至無常想、七處善、三義觀等問題。第五〈七聖納息〉,廣釋七聖者八智的成就關係和七聖者三三摩地的成就關係,七聖者無漏根、覺支、道支現前時所現起的智數,八智相應法和五德的相應關係,三三摩地、三無漏根相應法和四德、三德的相應關係,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一一智和在一一世成就的八智和三世成就等問題。

第四編業蘊中,第一〈惡行納息〉,廣釋三惡行、三不善根、三妙行、三善根、十不善業道、十善業道、三業、四業、三時業、三受業、三世業、三性業、三學業、三斷業、身受心受業、三障業、最大破僧罪、最大果報等問題。第二〈邪語納息〉,廣釋邪語邪命邪業和正語正命正業、十不善道由貪瞋癡生、律儀和不律儀、三惡行和三曲、穢、濁、發身語業的二種等起,三妙行和三清淨、三寂默、三惡行和非理所引的三業,三妙行和如理所引的三業,業感異熟界的三性、三世、愛非愛別和不相應行所感異熟果,三世業、三受業、三界業、善惡業、見修所斷業同一剎那受異熟果等問題。第三〈害生納息〉,廣釋害生命四種、無間業加行感地獄異熟等有關殺生諸問題,中有中所受無間業異熟和造作增長二業,五無間業、二種防護、四種律儀、別解脫律儀受得的範圍、身和身業的成就關係、異生命終時忍法捨、不捨、四生、身和身語意業的成就關係,業和異熟果的離染同、異時關係,業有無異熟分別和五果、善、不善業的顛倒不顛倒、三界繫不繫的相互成就和生處等問題。第四〈表無表納息〉,廣釋表、無表業、身表無表業、三世身語表無表業等成就關係,欲色無色不繫業和欲色無色不繫法,有漏無漏業和有漏無漏法,三學業和三學果,身、戒、心慧的修和不修,過現未戒類成就關係,七眾別解脫律儀的建立,近事和五學處、三歸、近住律儀等問題。第五〈自業納息〉,廣釋自業、業成就當不當受異熟分別、預流者不墮惡趣和所得智、諸學的謀害、留多壽行和捨壽行、心狂亂、不善的纏相應法、佛教和世間種種工巧業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戒的成就關係等問題。

第五編大種蘊中,第一〈大種納息〉,廣釋大種所造色以及它的相和業,觸處實事十一種,大種所造處的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大種和所造色、和善等造色、善不善無記等相互關係,四大種以及尋、伺、有對觸等依何定滅,住於何果等問題;四食和它的粗細、界、趣、生等分別乃至施食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大種蘊、大種各自相緣關係,和所造色、心心所法、十二處、二十二根的相緣關係以及它的不相應、增減、不相離性等問題,三世大種和所造色、欲色界繫大種和所造色、地等地界等、十二處能牽所牽等,大小三災、世界成住壞空等問題。第三〈具見納息〉,廣釋已具見諦的聖者所成身語業色的界繫大種所造問題,上界下生者初得諸根的大種為因問題,化身和化事,中有七門分別,世、劫和心起、住、滅分齊,有為法的時、色、名三分齊,四緣乃至二緣生法,因相應不相應、緣有緣無緣法等分別,內無色想觀外色法,除色想、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等問題。第四〈執受納息〉,廣釋有執受無執受和大種及所造色的相互相緣,因相應不相應、有所緣無所緣乃至有為無為等法的相緣、諸種欲有色有諸根、大種和彼心心所法相緣、有執受無執受、順求順取、順結非順結、見處非見處等義,法內外和內外處攝分別,二受、三受乃至百八受相互相攝、十八意近行、三十六師句、證預流、一來,不還果時、證六通時過現未修十五門分別,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色、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四沙門果、五通等問題。

第六編根蘊中,第一〈根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和它的因緣、它的實體數、一一增上處等,建立勝義根的異說、女男二根、三無漏根、二十二根的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善不善無記、有無異熟、見修所斷、不斷乃至三界繫不繫、因相應等、緣有緣等分別和它們的意義;蘊、處、界所攝的根,根非根相緣相生、二十二根的相互因緣等問題。第二〈有納息〉,廣釋三界最初所生根數、三界繫法思惟和遍知關係,得四沙門果的根數、遍知根數、成就不成就、斷何界結、何果所攝,諸根無漏緣三界繫和法類智相應關係以及法類智的自性乃至所緣等分別,時心解脫和不動心解脫的學無學根分別,以無間道證四沙門果時相應等五門分別,證四沙門果時所永斷、滅、起的根數等問題。第三〈觸納息〉,廣釋十六觸的性相以及和根的相應關係,眼等五根和身根成就關係,天眼和天耳,地獄乃至俱解脫者成就的根數,眼等乃至慧根得遍知時,滅作證時的根數等問題。第四〈等心納息〉,廣釋心的等起等滅,壽的問題,無想定、滅盡定入出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等各項問題,生無想天時以及無想有情的想和食等問題。二十二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八智、三三摩地所攝的根數和相應的根數,三界死生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阿羅漢涅槃時最後滅的根數等問題。第五〈一心納息〉,廣釋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和心的相應關係,六根的修不修,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諸未知當知根能否現觀四諦,以及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等性、相、所緣、相應等問題。第六〈魚納息〉,廣釋二十二根隨一成就不成就等問題,善不善無讓諸根各以善不善無記根為因問題。第七〈因緣納息〉,廣釋根因緣和所緣緣的三世、三性乃至四諦斷、八智斷分別,以及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四諦斷、八智斷相互關係。

第七編定蘊中,第一〈得納息〉,廣釋得、非得的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等,見、修、無學道所起的得和四諦的得以及離繫得等問題,與三性心、三界心、三學心、三斷心俱起的三性、界繫、三學、三斷分別,染靜慮支、味相應靜慮入出等,入靜慮次第乃至不入彼靜慮而生其處、得下靜慮未得上靜慮生處、諸靜慮心捨、得和滅起等問題,四無量心和等無間緣的行相、無量、淨定、解脫、勝處、遍處、八智、三三摩地的斷結和受異熟果處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八等至和三等至、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三等至的成、不成、得、捨、退、淨初靜慮四順分、諸種修法,淨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的修無漏問題,味相應、淨、無漏靜慮和無色的相緣,定的順次順超、逆次逆超以及超定的加行和成滿等問題。第三〈攝納息〉,廣釋十想和它的界地、所依、行相乃至有為無為、自性斷所緣斷、轉隨轉等諸門分別,十想和四靜慮、四無量乃至八智、三三摩地的相攝、相應,成就初二三四靜慮者對於四靜慮乃至三三摩地等的成就數限分別,味相應、淨、無漏和四靜慮四無色相互成就不成就,得、捨、退等分別,六十五等至的緣處和在三乘中的成就,等至隨以八等至為因緣和等無間緣、所緣緣的關係以及為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的關係,味相應、淨、無漏八等至的頓得頓捨和漸得漸捨,身語表、無表、三惡行、三妙行、三善不善根、四聖非聖語、四生、四入胎、四識住五蘊、五取蘊、五趣、五妙欲、五學處、六內處、七識住、八世法、九有情居、十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他心智、世俗智等滅所依的定等問題。第四〈不還納息〉,廣釋五種不還、七善士趣、雜修靜慮、五淨居天、學無學和為得未得而學不學分別,順流、逆流和自住義,得極禁和得極迹者的關係,菩薩相異熟業,三十二相和百福莊嚴,菩薩修經三祇九十一劫,菩薩修四波羅蜜和補處菩薩生覩史多天下生,慈氏受記當來作佛以及苾芻於現法當辦聖旨的智與智用,願智、無諍,佛弟子第一中因儒童婆迦等差別,四聖種、法隨法行、法輪自性、轉法輪、正法和它的住、滅等問題。第五〈一行納息〉,廣釋三三摩地成就有關諸問題,三三摩地相修和斷結、作意入正性離生等,盡智、無生智的念住、無漏初靜慮的樂和輕安等覺支的樂、有頂聖者依無所有處定得羅漢果,入定者不應聞聲,性定和不定、邪正性定不定三聚,覺支和正漏法的成就、得、捨、退、未斷已斷和未遍知已遍知,生盲生聾引發天眼天耳,異生聖者的退不退,上界下生時所得法的曾未曾得分別,五通的能限,金剛喻定時六智和它的所緣等問題。

第八編見蘊中,第一〈念住納息〉,廣釋三種四念住、念住的種類、斷惑數等有關四念住諸問題,聞思修所成念住、念住的加行和生起次第、佛三念住、一趣道、四念住的習修、得修和相修以及它的自性、地、相應、行相、所緣等分別,如實知三受以及它的身心受、有無昧受、耽嗜依、出離依受、有貪心乃至解脫心、五蓋、六結、七覺支等等的智,貪瞋癡增減的等隨觀、死邊際受、阿羅漢的般涅槃以及佛的般涅槃,四有、三有和行等問題。第二〈三有納息〉,廣釋諸有和五種相續、三有捨而相續、滅而法現前等問題,三界死生的捨、得、滅、起諸蘊,隨眠不於他界法隨增,三界的建立,十想的習修、得修和思惟所緣,起三善惡尋伺的思惟,諸法因、緣無明等問題。第三〈想納息〉,廣釋十想生法和十想是否相應及同一所緣問題,由心引起的身語業分位差別,所通達、所遍知、所斷、所修、所作證法、四有為相和見疑相應、或不相應的受的隨眠隨增,因、道、緣起等的界、處、蘊、所攝分別等問題。第四〈智納息〉,廣釋能通達、能遍知以及能厭、能離、修厭等問題,法與法作四緣或時不作的問題,意觸和三事與合觸,慢和自執與不寂靜,業和不律儀與律儀,不淨觀乃至無學道等的已未得成不成就等關係,除苦諦等和法處法的三科所攝分別,三科和五位分類與一切法關係等問題。第五〈見納息〉,廣釋無施與、無愛樂等各種邪見、常見、斷見、戒禁取見、見取見等和它們的對治道,九慢和七慢,我作、他作二種外道見,外道諸見的五種分類,六十二見,斷常二見分別等問題。

以上對於說一切有部根本經典《發智論》全面地(除〈伽他納息〉不需要解釋外)逐次加以解說,不僅是語義的註釋而已,而是以《發智論》為中心廣涉有部教義包羅萬象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不只顯示了正統有部的理論,並還列舉各種不同的異說,而出以破他顯自的態度,這也就是本論編集的宗旨。例如論中每段多以──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或有說……等語開場,然後展開論說;其中所謂止他宗的對象,即外道方面如數論、勝論乃至聲論(文法聲)、明論(吠陀)、順世論、離繫論(耆那)等。佛教內部的異見如法密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大眾部、分別論者、經部(即譬喻師)等,均在本論評破之列。甚而至於同一有部內的異說如所謂西方師、犍馱羅論師乃至所謂舊阿毗達磨師、舊外國師、舊迦濕彌羅師等,也都一一加以批駁,而確立所謂阿毗達磨師或迦濕彌羅師等在迦濕彌羅新進的迦多衍尼子徒眾顯揚《發智論》純有部的宗義。這在對《發智論》的一一解說中,往往列舉多說而後以自義評決。其中各契理的意見多是客觀地加以介紹,不加批論;至於不契理的或不盡契理的便加以評判,而出現有「如是說者」、「如實義者」、「應作是說」或「評曰」、「評應作是說」的語論并示以自義。又評論的情形也不一樣,乃至有互相辯論的,以大眾所一致通過的為如實義。即如所謂婆沙四大論師中世友、法救、覺天、妙音等尊者的見解也免不了受到批駁(見卷十六、卷三十四、卷七十四、卷一二七等),乃至有被附以「為遮是等故作此論」(見卷一五四)的判決。因而舊時有稱這是「諸師實判」,即顯示此論是出於當時眾多的有部學者而用民主的方式來編纂的。

至於此論內容的取材,不僅廣泛參考了迦多衍尼子以後學者所作的《發智論》諸註釋,而更糅取了《品類》、《施設》二論乃至《界身》、《識身》、《法蘊》、《集異門》等四論的教義,以彌補《發智論》的不足,使所顯的義理更為圓滿;後世所稱為「六足一身」,殆即是《婆沙》編纂形成的喻語。同時此論網羅了有部全部的教理,乃至《發智論》中所未有的若干問題一一加以論究,它的豐富的內容,龐大的組織,精嚴的界說,浩瀚的資料,在質和量的任何方面,均可使後世學者驚嘆而公認為在部派佛教中佔首要地位的說一切有部的傑作。

此論的唐譯本譯出以後,中國乃至朝鮮、日本的佛教學者對此曾不斷加以研究,據高麗‧義天於十一世紀間所編的《諸宗教藏總錄》中記載當時所見到有關此論的鈔述,有玄則著的《大毗婆沙論鈔》九卷,極太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卷,本義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一卷等。又日本學者關於此論的著述,現存有融道著的《大毗婆沙論條目》二卷(或一卷),連常著的《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通覽記》四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一節(摘錄)

在部派佛學時期,有部分為東西兩派;以後東派得勢,曾總結其學說,編為《大毗婆沙論》,形成毗婆沙論師一派,頗得貴霜王朝的支持,遂取得代表整個有部的地位。

關於《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有種種傳說。現存諸說中較早的為「智度論說」,它以為《大毗婆沙論》是迦旃延的弟子們所編,用以解釋《發智論》的。此事本很平常。其後真諦譯的《婆藪槃豆傳》中也言及此事,說迦旃延子的《發智論》是同五百羅漢一起搜集當時各地關於阿毗達磨的材料綜合而成,後來又同這些人對《發智論》作解釋,請馬鳴執筆記錄,前後經過十二年才寫定為《大毗婆沙論》,最後把它刻石,不許外傳,這已經把事情誇大了。玄奘到印度時又聽到另外的傳說(見《大唐西域記》卷三,迦濕彌羅國),說《大毗婆沙論》是在迦濕彌羅國所寫,由國王召集,極為鄭重,除編寫此論外,還編了關於經律的解釋,都有十萬頌,編成後,就鑄在銅上。這裏把事情就誇大得更厲害了。

實際上,《大智度論》的說法是比較合理可信的。《大毗婆沙論》的編纂,不過是迦旃延的弟子輩為了宣傳其師學說而作。一方面對《發智論》作解釋,一方面對異說,特別是當時流行的譬喻師、分別論師,加以徹底的破斥。這一點,從中國的譯經史上也可以得到證明。《大毗婆沙論》的全文,是玄奘譯出的,在此之前,曾經有過幾次翻譯,都不全。其中有個譯本是十四卷的《鞞婆沙》,據道安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十)說,當時撰《鞞婆沙》的有三家,或詳或略,只有尸陀槃尼註的這十四卷本很適中,在印土也很盛行。道安所說的十四卷本,基本上同於後來玄奘所譯二百卷的《大毗婆沙論》;可以說,十四卷本是後來二百卷本的一個母本。由上述的漢譯歷史看,《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既不是迦旃延子本人,也不是什麼馬鳴。漢譯的好幾種本子,都有編著者人名的,如十四卷本的作者是尸陀槃尼,二百卷本的作者是五百阿羅漢等。

〔參考資料〕 梁啟超《說大毗婆沙》;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卷;河村孝照《阿毗達磨論書の資料的研究》;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中間靜慮

又稱中靜慮、中間禪、中間定、靜慮中間、中定,略稱中間。即指位於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中間的無尋唯伺定。《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b)︰
「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為無別義,為亦有殊,義亦有殊。謂諸近分為離下染是入初因,中定不然。復有別義,頌曰︰中靜慮無尋,具三唯捨受。論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依此義故立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慮,一地升降無如此故。」

即初靜慮的近分定及根本定,皆與尋伺相應,第二靜慮以上的七定,都是無尋無伺,僅此定為無尋有伺。

又,其餘的近分定(除未至定)只有淨定,但此定具有味、淨、無漏三等至。此定與諸近分定同樣與捨受相應,與未至定共攝於苦通行。若多修習此定,則能招感大梵天果。《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b)︰「此定具有味等三種,以有勝德可愛味故。同諸近分唯捨相應,非喜相應。功用轉故,由此說是苦通行攝。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為大梵故。」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三彌底部論》卷下;《順正理論》卷七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四、卷十二;《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五、卷二十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上)。


出定

指由禪定狀態回復一般狀態之謂。又作出起、起出、出離。為「入定」(samāpatti)之對稱。《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3b)︰「出定、入定恒聞妙法。行者所聞,出定之時憶持不捨。」比丘修習禪定時,須善巧通達入定和出定,此稱入定善巧、出定善巧。所謂出定善巧,《集異門足論》云(大正26‧371a)︰「出定善巧云何﹖答︰定謂八部八蘊定,即四靜慮、四無色定。出定善巧謂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出初靜慮定,(中略)乃至出非想非非想處定。復次,(中略)於出初靜慮定,有善巧作意,(中略)乃至於出非想非非想處定,有善巧作意,(中略)於如是出種種定中解了,乃至毗鉢舍那,是謂出定善巧。」

又,出定有出自須陀洹果等果定者,也有出自滅盡定者,《俱舍論》卷二十九云(大正29‧151b)︰「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

總之,出定是出離四禪、四無色的根本定,而入欲界心。「定」是通於世間的,因此除了佛教聖者能入現法樂住和滅盡定之外,外教人士也可入無想定,而在預定期限來臨時出定。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卷二十三;《攝阿毗達磨義論》卷九;《俱舍論》卷二十八。


止觀

「止」是梵語śamatha(奢摩他)的意譯,「觀」是梵語vipasyana(毗鉢舍那)的意譯。「止觀」是印度佛教修行方法中的兩大支柱。在我國的天台宗之中更成為禪定方法中的特殊法門。茲分釋如次︰

(一)「止」即指精神統一而達無念無想的寂靜狀態,「觀」指以智慧思惟觀察某一特定的理趣或事物。在戒定慧三學之中,「止」屬於定學的領域,「觀」則為慧學所概括。三界的止觀比重各有不同。色界四禪定是「觀」慧勝,無色界四無色定以「止」為勝,欲界定則唯有「觀」而無「止」。總而言之,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之三界中,層次愈高,「觀」的比重愈少,而「止」則逐漸加強,至無色界最上的非想非非想處定或滅盡定時,完全沒有「觀」(慧)的作用,而成無念無想的狀態。在各級禪定之中,第四禪止觀均等。佛即在止觀均等的狀態中,進入其成道或入滅的境界。

(二)為天台宗的根本教義。天台智顗最重止觀法門,將之分為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圓頓止觀三種,依次在《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六妙法門》、《摩訶止觀》三書中說此三種止觀。又著《小止觀》略述止觀法門。文中曾謂止觀是證入涅槃(泥洹)境界的要法。其文云(大正46‧ 462b)︰
「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所以然者,止乃伏結之初門,觀是斷惑之正要;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策發神解之妙術;止是禪定之勝因,觀是智慧之由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

此外,關於止觀雙修,雖有人主張不必從修止入手,可以一開始便直接修觀。謂修到證入毗婆舍那(觀)時,也就同時可證得奢摩他(止),而達到止觀雙運的境界。但智顗、宗喀巴及一般小乘、大乘佛教定學的說法,則認為須從修止入門,繫心一緣,漸入靜定。至能隨意恒久入定,達第九住心時,則可在此寂定心中修觀,觀修至妄念消滅,明了真實時,心更寂定,發身心輕安,定慧雙得。此名「止觀雙運」。如《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大正30‧458b)︰
「若有獲得九相心住中第九相心住,謂三摩呬多,彼用如是圓滿三摩地為所依止,於法觀中修增上慧。彼於爾時由法觀故,任運轉道無功用轉,不由加行,毗鉢舍那清淨鮮白,隨奢摩他調柔攝受,如奢摩他道攝受而轉,齊此名為奢摩他、毗鉢舍那二種和合平等俱轉,由此名為奢摩他、毗鉢舍那雙運轉道。」

◎附一︰〈止〉(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止(梵śamatha,巴samatha,藏shi-gnas),謂諸想止息,其心寂靜。梵語奢摩他(śamatha)之譯,乃止寂之意。《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云(大正30‧539c)︰「菩薩即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82a)︰「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又,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末)釋云(大正44‧282c)︰「先由分別作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塵相即止無所分別,故云止。此是方便也,順奢摩他等者,正顯止也;奢摩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存梵言故也。」

《摩訶止觀》卷一之二在解釋圓頓止觀的部分,以寂而常照名觀,以法性寂然名止;卷三之一更廣釋止之名,立止息、停止、對不止止三義加以詳述。此外,《法界次第》卷上在六妙門的止門中云(大正46‧673b)︰息心靜慮,名之為止。(中略)凝心寂慮,心無波動,則諸禪定自然開發。」又《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以止為定之七名之一,云(大正43‧753b)︰「六奢摩他,此云止也。(中略)唯有心淨定,不通散位。」

另外,《成實論》卷十五云(大正32‧358a)︰「止名定,(中略)止能遮結。」〈安般守意經序〉就數息觀云(大正15‧163a)︰「又除其一注意鼻頭,謂之止也。得止之行,三毒四走五陰六冥諸穢滅矣。」《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就不淨觀等云(大正13‧159b)︰「奢摩他者,名之為滅,能滅貪心瞋心亂心。(中略)若有比丘,深自思惟,我之貪心唯觀不淨乃能壞之,瞋恚之心慈能壞之,十二因緣能壞愚癡,是名奢摩他相。」

關於修「止」漸進之階,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中謂有四住心︰粗住心、細住心、欲界定、初禪未到地定。而《六門教授習定論》中稱有九住心︰初住、正念住、覆審住、後別住、調柔住、寂靜住、最極寂靜、功用住、任運住。後者之九住心,宗喀巴《菩提道次第略論》中引述頗詳。依《菩提道次第略論》所說,修定得止,專指入初禪未到地定而言。

又,修止中生起散亂、掉舉的原因,主要是攝心繫緣用力過猛所致。其對治法,依諸經論所述,大略有︰(1)及時覺知,提起正念。(2)繫心臍中。(3)修數息或瓶氣。(4)暫停修止,專修對治。(5)緩放其心,務令自然。修止中生起昏沉的原因,主要則是攝心過於緩懈,太向內攝,或飲食、睡眠不調,食過飽、睡不足或睡過頭所致。其對治法,諸經論所說大略有︰(1)及時覺知,策舉其心。(2)以觀治沉,令心明利。(3)觀想光明。(4)繫念於止或修「風心與虛空相合法」。(5)暫停修止。

◎附二︰〈觀〉(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觀」指住於定心,以慧推求思察某一特定的理趣或事物之謂。相關的語詞有觀念、觀察、觀法、觀行、觀門等。所謂「觀」是梵語毗鉢舍那(vipaśanā)的譯語,相對於「止」(原語為奢摩他,śamatha)而言;指由「止」使心止於一境,再由「觀」顯現分明照見之。此外,意指止觀均行的「優畢叉」(up-ekṣā),或意指靜慮均等的「禪那」(dhva-na)也往往被譯作「觀」。但是,「觀」是修道上的要行,各宗派的見解均不相同,故不必侷限於原語的意思。

關於「觀」,《大乘起信論》謂(大正32‧582a)︰「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淨土論》(大正26‧231b)︰「云何觀察,智慧觀察,正念觀彼,欲如實修行毗婆舍那故。」《往生論註》卷下釋云(大正40‧836a)︰「譯毗婆舍那曰觀,但汎言觀義亦未滿,何以言之,如觀身無常、苦、空、無我、九相等,皆名為觀,亦如上木不得名椿柘。」又如《大乘義章》卷十(大正44‧665c)︰「外國名毗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觀,觀達稱慧,(中略)伺求之觀觀數為體,照法之觀慧數為體。」正是針對毗婆舍那之觀而言;而《往生論註》所表示毗婆舍那的真意義是指照慧究竟之位,乃是狹義的「觀」,與廣義的「觀」不同。

有關「觀」的字義,《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36a)︰「心緣其事曰觀,觀心分明曰察。」慧遠《觀經義疏》卷本說,繫念思察以為觀。智顗《摩訶止觀》則舉出貫穿、觀達、對不觀三義以解「觀」之意涵。善導的《觀經疏》〈玄義分〉(大正37‧247a)︰「言觀者照也,常以淨信心手,以持智慧之輝,照彼彌陀正依等事。」《宗鏡錄》卷三十六則以觀矚、觀察二義說明「觀」(大正48‧623c)︰「言觀一字,理有二種︰(一)觀矚,(二)觀察。觀矚者,如前五識緣五塵境,矚對前境,顯現分明無推度故,現量性境之所攝故。次觀察者,向自識上,安模建立伺察推尋境分劑故,今立觀門即當第二觀察。」《觀經疏傳通記》卷三則另加觀知,成為三種(大正57‧532b)︰「(一)觀矚,謂如眼見色,經云嚴顯可觀,又云不能遠觀,又光記(卷二)引婆沙釋色名有見云,以眼名見,觀照色故。. 二觀知,謂解知故,序分義云如來觀知歷歷了然。因明入正理論云,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三)觀行,謂今十三觀等即是也。」這些都是在說明「觀」字的意思。觀念、觀察等行法相當於《宗鏡錄》所說的第二義、《觀經疏傳通記》的第三義。

「觀」的種類甚多,大小乘也都曾提到,如《大乘起信論》說,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無常觀);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苦觀);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無我觀);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 無一可樂(不淨觀;以上四觀為自利觀)。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世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大悲觀,為利他觀)。作此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遍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大願觀)。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精進觀)。又,《宗鏡錄》卷三十六(大正48‧623b)︰「夫觀門略有二種︰(一)依禪宗及圓教,上上根人直觀心性,不立能所,不作想念,定散俱觀內外咸等,即無觀之觀,靈知寂照;(二)依觀門,觀心似現前境,雖權立假相,悉從心變,如觀經中立日觀、水觀等十六觀門;上生經中觀兜率天宮、彌勒內院等。」此二者中,前者是理觀,後者是事觀。元照《觀經義疏》卷上(大正37‧281b)︰「一代時教所明觀法略為五例︰(一)總觀諸法,如經觀一切法空等。(二)別觀自心,如止觀、還源觀、法界觀、淨心觀等。(三)或但觀色,經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及不淨、白骨等。(四)兼觀色心,經云照見五蘊空、十二入、十八界、數息等。(五)對觀勝境,即如諸經觀佛菩薩等。」

此外,其它種類尚多。「觀」雖是伴隨「止」的定行,但如《大集經》卷九所舉的二十八個「觀」卻也通於散善。

關於各宗對「觀」的主張,小乘是以四諦觀為聲聞之因,以十二因緣觀為緣覺之行。大乘中,法相宗立五重唯識觀;三論宗設八不中道觀;華嚴宗用四法界觀;天台宗用一心三觀;真言宗用阿字觀、五相成身觀。而法相、華嚴多說觀道,天台宗多說觀心,真言宗多說觀行。又,淨土教依《觀無量壽經》有觀彌陀依正二報的十三觀;《淨土論》在五念門之一立觀察門,而〈散善義〉在五正行之一立觀察正行。聖道門諸宗皆以「觀」為第一要道;淨土門則以稱名念佛為第一要行,認為「觀」是它的助業。

◎附三︰〈三止三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止三觀是「三止」與「三觀」的併稱,為天台宗用語。謂止觀兩門的體相各有三種類別。三止,謂體真止、方便隨緣止、息二邊分別止。三觀,謂二諦觀、平等觀、中道第一義諦觀。關於三止,《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
「巧度止有三種︰(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三)息二邊分別止。(一)體真止者,諸法從緣生,因緣空無主,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知因緣假合,幻化性虛,故名為體。攀緣妄想,得空即息,空即是真,故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者,若三乘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真,真則不異,但言煩惱與習有盡不盡。若二乘體真不須方便止,菩薩入假正應行用。知空非空故言方便,分別藥病故言隨緣,心安俗諦故名為止。經言︰動止心常一亦得證此意也。(三)息二邊分別止者,生死流動,涅槃保證,皆是偏行偏用不會中道。今知俗非俗俗邊寂然,亦不得非俗空邊寂然,名息二邊止。」

此中,俱觀二諦,依偏真起行為體真止;俱觀二諦,依偏俗起行為方便止;遮前二偏會中道為息二邊止。蓋此三止係隨三觀之義而立其名,故《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映望三觀隨義立名。釋論云︰菩薩依隨經教為作名字名為法施。立名無咎。若能尋經得名,即懸合此義。」

關於三觀,《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b)︰「觀有三,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為方便道得入中道,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中道第一義諦觀。此名出瓔珞經。」其中,觀差別之萬境即一切皆空為二諦觀,達皆空之理後,見諸法之實理為平等觀,雙遮雙照有無一異等為中道第一義諦觀。

然而此三止三觀,與止觀釋名所出三義其名相似而義則不同。故《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
「詳此三止與前釋名名髣髴同,其相則異。同者,止息止似體真,停止止似方便隨緣,非止止似息二邊。其相則別,所謂三諦相也。前三成次三,後一具前三。何以故﹖如體真止時,達因緣假名空無主流動惡息,是名止息義。停心在理正是達於因緣,是停止義。此理即真,真即本源,本源不當止與不止。是非止止。此三義共成體真止相。若方便止時,照假自在,散亂無知息,是止息義。停心假理,如淨名入三昧觀比丘根性,分別藥病,是停止義。假理不動是非止止。
如是三義共成方便隨緣止相也。息二邊時,生死涅槃二相俱息,是止息義,入理般若名為住緣心中道,是停止義。此實相理非止不止,是不止止義。如此三義共成息二邊止相。故與前永異。(中略)此三觀與前三觀名一往似同,義相則異。同者,前是貫穿觀諸虛妄似從假入空也。前觀達觀達,理理和達事事和,似入假平等觀也。前不觀觀似中道也。其相異者,前是一諦相,今是三諦相。又前三觀通成後三,後三具前三。所以者何﹖如從假入空破四住磐石。此豈非貫穿義。所入之空空即是理,智能顯理即觀達義。此之空理即是非觀觀義。如此三義共成入空觀相也。
從空入假亦具三義。何以故﹖識假名法破無知障,即是貫穿義,照假名理分別無謬,即觀達義,假理常然即不觀觀義也。此三義共成假觀相。中觀之觀亦具三義。空於二邊即貫穿義,正入中道即觀達義,中道法性即不觀觀義。如此三義共成中道觀相。」

以上所明,是約通教巧度之止觀而論其體相。若就圓頓止觀分別之,是三一一三,此等諸義總在一心。《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5b)︰
「體無明顛倒即是實相之真,名體真止。如此實相遍一切處,隨緣歷境,安心不動,名隨緣方便止。生死涅槃靜散休息,名息二邊止。體一切諸假悉皆是空,空即實相,名入空觀。達此空時,觀冥中道,能知世間生滅法相,如實而見,名入假觀。如此空慧即是中道無二無別,名中道觀。體真之時,五住磐石砂礫一念休息,名止息義。心緣中道入實相慧,名停止義。實相之性即非止非不止義。又此一念能穿五住達於實相,實相非觀亦非不觀。如此等義但在一念心中。不動真際而有種種差別。」

關於三止三觀的參考資料,參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二、《止觀輔行搜要記》卷三、《止觀義例》、《止觀隨釋》卷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一、《摩訶止觀私記》卷三、《摩訶止觀見聞添註》卷三之乾、《摩訶止觀復真鈔》卷二。

◎附四︰〈三種止觀〉(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三種止觀,略稱三止觀。指天台宗所立的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圓頓止觀三種。係天台智者大師秉承南嶽慧思禪師之意而廣說者,茲略述如次︰

(1)漸次止觀︰略稱漸次觀,為初淺後深之觀,猶如登梯之由低至高;即由淺及深,終令歸於實相。《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
「漸初亦知實相,實相難解漸次易行,先修歸戒翻邪向正,止火血刀達三善道。次修禪定止欲散網,達色無色定道,次修無漏止三界獄,達涅槃道;次修慈悲止於自證,達菩薩道;後修實相止二邊偏,達常住道;是為初淺後深,漸次止觀相。」

又,《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b)︰
「漸次觀,從初發心為圓極故,修阿那波那十二門禪,即是根本之行,故云凡夫如雜血乳。次修六妙門、十六特勝、觀練熏修等,乃至道品四諦觀等,即是聲聞法,如清淨乳行也。次修十二緣觀,即是緣覺如酪行也。次修四弘誓願、六波羅蜜,通藏菩薩所行事理之法,皆如生蘇行也。次修別教菩薩所行之行,皆如熟蘇,故云菩薩如熟蘇也。次修自性禪入一切禪,乃至清淨淨禪,此諸法門,能見佛性,住大涅槃,真應具足,故名醍醐行也。」

此中,《法華玄義》因是略辯,故不先說修歸戒等。

(2)不定止觀︰略稱不定觀,為深淺不定之觀,恰如金剛寶為日光所照射,其色彩不定,或淺或深;即或就事或就理,而成實相者。《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不定者,無別階位,約前漸後頓,更前更後,互淺互深,或事或理,或指世界為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為人對治,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名不定止觀。」《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c)︰
「不定觀者,從過去佛深種善根,今修證十二門,豁然開悟得無生忍,即是毒在乳中,即能殺人也。若坐證不淨觀九想、十想、背捨、勝處、有作四聖諦觀等,因此禪定豁然,心開意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酪中殺人也。若有人發四弘誓願,修於六度,體假入空無生四諦觀,豁然悟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生蘇殺人也。若人修行六度,修從空出假,修無量四諦觀,豁然心悟得無生忍,是毒至熟蘇而殺人也。若有坐禪,修中道自性等禪正觀,學無作四聖諦行法華、般舟等四種三昧,豁然心悟得無生忍,即是醐醍行中殺人也。」

上引二文,所明有所不同,《玄義釋籤》卷二十就此加以會通,謂(大正33‧957c)︰
「不定但寄漸次論發不定,若彼止觀但論從師所受修行不定,故彼文云,或漸或頓或止或觀,即云天台傳於南嶽,不可從師傳於所發是故不同,此約昔聞今隨修觀所發不定。」

此外,尊舜的《摩訶止觀見聞》卷一(中),依據《摩訶止觀》之意,謂不定止觀是或漸或頓,不專一法,或理或事,行相屢換。

(3)圓頓止觀︰略稱圓頓觀,為初後不二之觀,恰如有通力者之騰空,不論是近於地上的空,或是萬仞的空,其空無別,初後不二,正觀實相。《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
「圓頓者,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己界及佛界、眾生界亦然。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雖言初後無二無別,是名圓頓止觀。」

《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b)︰「圓頓觀,從初發心即觀實相,修四種三昧行八正道,即於道場開佛知見得無生忍,如牛食忍草即得醍醐,其意具在止觀。」《摩訶止觀》卷四極力讚說止觀明靜,前代未聞;全書設十六章,以二十五法為圓頓的遠方便,以不思議的十乘十境為圓頓的能所觀且揭出圓頓止觀較前二種止觀優越的緣由。十六章中的第六章〈明方便〉謂(大正46‧35c)︰「今就五品之前假名位中,復論遠近,二十五法為遠方便,十種境界為近方便,橫竪該羅十觀具足,成觀行位能發真似。」第七章〈正修止觀〉謂(大正46‧49a)︰
「開止觀為十︰(一)陰界入,(二)煩惱,(三)病患,(四)業相,(五)魔事,(六)禪定,(七)諸見,(八)增上慢,(九)二乘,(十)菩薩。(中略)此十種境始自凡夫正報終至聖人方便,陰入一境常自現前,若發不發恒得為觀,餘九境發可為觀,不發何所觀。(中略)觀心具十法門︰(一)觀不可思議境,(二)起慈悲心,(三)巧安止觀,(四) 破法遍,(五)識通塞,(六)修道品,(七)對治助開,(八)知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也。(中略)此十重觀法橫竪收束,微妙精巧,初則簡境真偽,中則正助相添,後則安忍無著。意圖法巧該括周備,規矩初心,將送行者到彼薩雲,非闇證禪師誦文法師所能知也,蓋由如來積劫之所勤求,道場之所妙悟,身子之所三請,法譬之所三說,正在茲乎。」

因此,《止觀輔行》卷一之二解釋圓頓之義,謂(大正46‧150a)︰「圓頓者,圓名圓融圓滿,頓名頓極頓足,又圓者全也。(中略)即圓全無缺也,體非漸成故名為頓,體雖極足須以二十五法為前方便,十法成觀而為正修。」此外,同書卷三之四謂(大正46‧248a)︰「足極二名有通有別,通則俱通初後,別則極後足初,初心所觀萬法具足,惑盡德滿至後方極。」

關於圓頓止觀的境體,《摩訶止觀》說陰入境等十境為所觀境體,但若實際剋示境體,係就五陰中的識陰,特別取第六識心王。若於此不得觀益,則更取五陰中的色受想行四陰及十二入、十八界,或另取歷緣對境,即對色聲香味觸五塵而起的前五識。取陰入境而成觀時,若起宿世煩惱,則更取它為觀境,若其時生病,則又取它,如是乃至取業境為其觀境。圓頓行人,由於修觀的場所,以致所觀的境體有種種不同,但取第六識心王為體,則是不變的。因此,《摩訶止觀》卷五之二云(大正46‧52a)︰「若欲觀察須伐其根,如炙病得穴,今當去丈就尺,去尺就寸,置色等四陰,但觀識陰,識陰者心是也。」《止觀輔行》卷五之二亦云(大正46‧291a)︰
「世出世陰如條如病,一念識心如根如穴。(中略)以由界入所攝寬多,陰唯有為,有為之中義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復含心及心所,今且觀心王置於心所,故初觀識,餘下例之。問︰五識、五意識及第六識,並能生於受等三心,何等識心及所生三心,是今觀境﹖答︰五識、五意識定是今境,未屬煩惱在無記故,於第六中取能招報者,仍須發得乃屬煩惱境,餘之分別方屬今境,又此五識及五意識雖在今境,仍在下文歷緣對境中明。」

因此,宋代四明知禮極力主張在實修之際,以取近要的第六識介爾陰妄一念,為天台止觀之正意。

日本天台將圓頓止觀的行人分成解行、直行、解行未分、本執不解四機。解行之機以第六識為所觀境體,直行之機以八識的初念為所觀境體,解行未分、本執不解等兩機以不起的法性為所觀境體;這點完全異於四明知禮。

以上漸次、不定、圓頓的止觀,都是緣實相的大乘止觀,但修止觀的行人有︰(1)解頓行漸的漸根性,(2)解頓而行或頓或漸的不定根性,(3)解行俱頓的頓根性等三種根性。但,三根性的行人都是解頓,齊抱圓解,這點和別教行人等大為不同。故《止觀輔行》卷一之二就其三根性辯說(大正46‧150b)︰「此三止觀對根不同,事雖差殊同緣頓理,離圓教外無別根性,當知此三並依圓理分此三行名三根性。」

〔參考資料〕 (一)《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十一;《中阿含》卷十五〈三十喻經〉;《成實論》卷十五。(二)《大乘止觀法門》卷一;《大乘起信論》;《華嚴五教止觀》;關口真大編《止觀の研究》、《佛教の實踐原理》;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四淨定

四禪四無色等定中有味定(外道)、淨定(凡夫)、無漏定(聖者)三種。其中有漏凡夫的淨定分為順退分定(hanabhāgīya-samādhi)、順住分定(sthibhāgīya-samādhi)、順勝進分定(viśeṣabhagīya-samādhi)、順決擇分定(prativedhabhāgīya-samādhi)四種,稱四淨定

(1)順退分定(退分定)︰謂後退至比現在的定地(例如第二禪)更低的定地(例如初禪)之定。

(2)順住分定(住分定)︰謂定住在現在的定地,不進不退之定。

(3)順勝進分定(勝分定)︰謂昇進至上一地的定。

(4)順決擇分定(擇分定)︰謂從有漏向無漏之悟前進的定。


有漏定

「無漏定」的對稱。亦稱世間禪(世間即有漏的別稱)。係有漏心相應之定。凡夫修有漏的六行觀時,觀下地為粗、苦、障而厭之,觀上地為靜、妙、離而欣之,斷下地之煩惱而住四禪、四無色等定,此即有漏定。依四禪等定之性質所分的味定、淨定、無漏定三定中,味、淨二定即是有漏定。

唯識家認為有漏定只能伏煩惱的現行,而不能斷種子。《法界次第》卷上以四禪、四無量心定、四空處定(四無色)為世間禪。其文云(大正46‧673a)︰「前來所明禪定,雖復深遠,而並是世間舊法。從初至後,厭下攀上,地地之中,都未有觀慧照了出世方便,故凡夫外道修得此十二門禪,不能發真悟道,是以生死無絕。」然而四禪及下三無色等,若聖者依之而發得無漏智時,則是無漏定。

〔參考資料〕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未至定

指進入初禪之前的欲界定。又稱未到地,或未到地定。此禪定雖尚未進入根本初禪,而且精神統一狀態亦不十分安定,但可藉此進而證得三果之無漏聖位。此定由信、施、戒而得。《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b)︰「未至定,亦有味相應,未起根本,亦貪此故,由此未至具有三種。」

上界四禪、四無色等八地,各有根本定與近分定。斷欲界修惑所發的禪定為初禪之根本定,乃至斷無所有處修惑所得之禪定為非想處之根本定。又伏欲界煩惱,發近似初禪根本定的禪定,為初禪之近分定,乃至伏無所有處煩惱,發近似非想處根本之禪定,為非想處之近分定。如此八根本定、八近分定中,初禪的近分定有與其他近分定相異處。故立別名,而特稱之為「未至定」,是未至根本定之義。

此未至定與執著於根本定之味相應(味定),或與不執著的有漏善──淨相應(淨定),或與上述得聖位之無漏相應(無漏定)。因此未至定有味定、淨定、無漏定三種。

隋‧天台智在其《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書中稱此定為「未到地定」,並對自此定以入初禪之狀況,有深入說明。茲附之於後,以供參閱。

◎附︰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五〈所未到地定相〉至〈明證初禪相〉(摘錄)

〔所未到地定相〕 因此欲界定後,身心泯然虛豁,失於欲界之身,坐中不見頭手床敷,猶若虛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禪故,即是初禪方便定,亦名未來禪,亦名忽然湛心。證此定時,不無淺深之相,今不具明。

復次,此等定中,或有邪偽,行者應證,其相非一。略出二事︰一、定心過明。二者、過暗。並是邪定。明者,入定時,見外境界,青黃赤白,或見日月星辰、宮殿等事。或一時日乃至七日不出禪定,見一切事,如得神通,此為邪,當急去之。二者若入此定,暗忽無所覺知,如眠熟不異,即是無心想法,能令行人生顛倒心,當急卻之。此則略說邪定之相,是中妨難,非可具以文傳。復次,若依《成論》、《毗曇》分別二定,為不便也。今依尊者瞿沙所明,分別二定有異,亦應無失。具如前引《摩訶衍》中釋,而多見坐人證定之時,實有兩種定相不同,是故今說欲界未到二定各異。

〔明證初禪相〕 自有六種︰(一)明初禪發相,(二)明支,(三)明因果體用,(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明功德。

(一)正明初禪發相中,復為四意︰(1)正明初禪發相,(2)簡非禪之法,(3)釋發因緣,(4)分別邪正。

第一初禪發相者,行者於未到地中,證十六觸成就,即是初禪發相。云何是證﹖若行者於未到地中,入定漸深,身心虛寂,不見內外,或經一日,乃至七日,或一月,乃至一年;若定心不壞,守護增長,於此定中,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當動之時,還覺漸漸有身,如雲如影動發。或從上發,或從下發,或從腰發,漸漸遍身。上發多退,下發多進,動觸發時,功德無量。略說十種善法眷屬,與動俱起。其十者何﹖{1}定,{2}空,{3}明淨,{4}喜悅,{5}樂,{6}善心生,{7}知見明了,{8}無累解脫,{9}境界現前,{10}心調柔軟。如是十法,與動俱生,名動眷屬,勝妙功德,莊嚴動法。若具分別,則難可盡,此則略說初動觸相。如是或經一日,或經十日,或一月四月,如是一年,此事既過,復有餘觸,次第而發,故名初禪。餘觸發者,謂八觸也︰{1}動,{2}癢,{3}涼,{4}暖,{5}輕,{6}重,{7}澀,{8}滑。復有八觸︰謂{1}掉,{2}猗,{3}冷,{4}熱,{5}浮,{6}沈,{7}堅,{8}軟。此八觸,與前相雖同,而細分別,不無小異,更別出名目,足前合為十六觸。此十六種觸發時,悉有善法功德眷屬,如前動觸中說。

行者因未到地,發如是等種種諸觸,功德善法,故名初禪、初發,並是色界清淨四大。依欲界身中而發,故《摩訶衍》云︰色界四大造色,著欲界身中。問曰︰二十七觸何故有去取﹖復出異觸名,料簡云云。

第二料簡非禪之相者,問曰︰行者於初坐中,未得定心,亦發如是冷暖動等觸,既無如上所說,功德之事,有人言︰此是病法起,所以者何﹖如重澀等,是地大病生。如輕動觸,是風大病生。如熱癢等觸,是火大病生。如冷滑等觸,是水大病生。

復次,因暖熱癢等生貪欲蓋。因重滑沉等觸生睡眠蓋。因動浮冷等生掉悔蓋。因強澀等生疑蓋。又因重堅澀等生瞋蓋。當知觸等發時,能令四大發病,及生五蓋障法。或言是魔所作,若發動時,如上過上所說,皆魔觸發。云何以此為初禪耶﹖答曰︰不然,若如汝向所說,觸發之相,此是生病、生蓋之觸,若如上說及增者,亦是魔觸發相。今說不爾,若未得未到地定,而先發觸者,多是病觸,是生蓋及魔所作。若觸發時,無如上所說十種功德眷屬者,亦是病觸生蓋及魔觸也。今所說觸發者,要因未到地定發,亦具足有諸功德眷屬俱發故,以此為初禪發相,何可疑哉﹖

問曰︰未到地前發觸,但是生病生蓋及魔觸,亦有治病除蓋,非魔觸不﹖答曰︰亦有此義。問曰︰若爾與初禪觸,復云何異﹖答曰︰有異。欲界雖有治病除蓋及非魔觸,而非初禪觸者,此猶是欲界中,四大色法,不能發定,無諸功德支林善法,故不名初禪,此則略出欲界善不善觸相。但行人初坐,或有證此一兩,或都不證,然既有此法,故略出之耳。問曰︰未到地中,亦發欲界善不善觸不﹖答曰︰非無此義。



三學(戒、定、慧)之一。為梵語sumādhi(三昧、三摩地)或dhyāna(禪那)的意譯。可分為二︰

(1)心所之一︰即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2)指由修行或由業報而得的定︰俱舍宗將此大別為「有心定」、「無心定」兩種。「無心定」又分為無想定及滅盡定。無想定,指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指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

「有心定」則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等八定;各有生、定二種。「定」是因,「生」是果。定之四靜慮、四無色是在欲界散地等次第斷下地煩惱而修得的定心,因之生色界四靜慮天、四無色天者,名為生靜慮。各定靜慮有其前方便的近分定,即近定的準備階段。相對於此,四靜慮、四無色定稱為根本定。近分定中,初靜慮的近分稱為未至定,故近分定有七。此外,初靜慮與第二靜慮的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靜慮或中間定;修習此定得生於大梵天。

以上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總為定之體。依其與尋(粗分別,即尋求推度,為粗雜的精神作用)、伺(細分別,即伺察思惟,為深細的精神作用)之相應情形而區分為三︰(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3)第二靜慮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

由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味定,與貪煩惱相應而起,愛著於定。淨定,與有漏的善心相應而起。無漏定,聖者依之而得無漏智。又味定無近分定、未至定,淨定有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無漏定有未至定、中間定、四本靜慮定、三無色定。

定之名稱種類極多,《俱舍論光記》卷六舉三摩地、三摩 鉢底、三摩呬多等三名;《唯識了義燈》卷五(本)出七名︰(1)三摩呬多(samāhita),譯為等引。(2)三摩地、三昧(samādhi),譯為等持。(3)三摩鉢底(samā-patti),譯為等至。(4)馱那演那、禪那、禪(dhyāna),譯為靜慮。(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6)奢摩他(śamatha),譯為止。(7)現法樂住(dṛi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

《法界次第》卷下載,禪有世間禪(有漏定)、出世間禪(無漏定)。世間禪,凡夫所行之禪,即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出世間禪復有二種︰

(1)出世間禪︰又名二乘共禪,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三明、六通等。

(2)出世間上上禪︰又名不共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等。

其他如佛陀說法之前,先行入定觀機觀法,此則為化他說法所入之定。至於禪宗的禪坐、天台宗的四種三昧、密宗之瑜伽觀行等,此均為為自己出離而修的定。又《瑜伽師地論》的九種五百靜慮,《清淨道論》的六十七種三摩跋提等亦皆屬於定。

關於修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2)串習加行,(3)不緩加行,(4)無倒加行,(5)應時加行,(6)解了加行,(7)無厭足加行,(8)不捨軛加行,(9)正加行。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在將證入前,身體可能會產生八種生理現象,即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修行者不須驚恐。又修定者宜遠離(1)怯弱,(2)蓋覆,(3)尋思,(4)自舉等四種障。

◎附一︰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摘錄)

(一)定的語義與種類︰如果依戒來調整身心,接著就會產生統一心的定。為了得到定,而要調身、調息、調心,也就是調整身體、呼吸與精神,這可說是廣義的戒。

〔四禪定〕 原始經典中對定的定義說明,以及三學中的定學、八正道中的正定等內容,全部都是在說四禪定。因為它是定中最基本的部分。關於四禪定,自原始佛教以來,有一種定型的說明,現依巴利文表示如下︰
「(初禪)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第二禪)尋與伺皆止息,內心淨,心統一,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二禪。(第三禪)捨離喜心,依捨而住,有念有正知,受身之樂,『有捨有念而樂往』具足第三禪。(第四禪)斷盡苦樂,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依捨而念乃清淨,具足第四禪。」

〔種種定〕 所謂定是指精神的安靜統一,但心靜的方法有種種程度之不同,普通人日常心靜的欲界定,並不是真正的精神統一;真的精神統一稱為根本定,是屬於色界定及無色界定。四禪定是色界定的根本定;色界定若進而安靜、接近無念無想的狀態,則稱無色界定。(中略)

〔四無色定〕 總之,色界、無色界是指禪定中之心的狀態,就如色界被區別為四禪,無色界也被區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階段,這是表示漸漸安靜的狀態。

〔表示禪定的用語〕 表示禪定的用語有如下種種︰


samādhi 定、定意、三昧、三摩地、等持
、正受
dhyāna,jhāna 禪、禪那、靜慮、思惟修
samāpatti 定、三摩鉢底、等至
śamatha,samatha 止、奢摩他
cittaikāgratā,cittekaggatā 心一境性
yoga 瑜伽


其中,samādhi是指一般最廣義的定,包含有漏世間定、無漏出世間定、有心定、無心定、三界諸定全部。dhyāna則只包含色界四禪定,不包含欲界、無色界的定,兼含有漏、無漏。samāpatti只包含根本定的色界、無色界定,不包含欲界定,兼含有漏、無漏。四禪四無色定(八定)及加上滅盡定的九次第定,都是samāpatti(等至)。

śamatha常與vipaśyanā,vipassanā(觀、毗鉢舍那)並用,常被稱為止觀。「止」是內心止寂的狀態,常含於無色界定;「觀」是指觀察的智慧,常見於欲界、色界。色界第四禪稱止觀均等,是指止與觀平均適度存在,並可得到悟、神通等智慧,為最理想的禪定。

cittaikāgratā是指心集中於一點,意指精神統一(concentration)。

yoga是佛教以前婆羅門教所說的精神統一,與佛教的禪定相同。原始佛教以來,此字即被視為禪定之意,後來使用更為頻繁,如稱瑜伽行、瑜伽師等。

除此之外,意指禪定的用語,尚有samā-hita(三摩呬多、等引、入定)、samāpanna(三摩半那、根本定)、現法樂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ara,diṭṭhadhamma-sukhavihāra)等。

〔禪宗的禪〕 中國和日本禪宗的禪與印度的dhyana(禪那)不同,它不只是三學中的定學及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而是意指三學全體及六波羅蜜全體統合的內容。因為禪不只是指心的統一靜寂,而是會有開悟的智慧。禪的目的在於見性、心地開明,這也就表示禪是追求悟的智慧。禪宗的禪不是dhyāna。(中略)

(二)禪定修行的方法︰依據以上所說,可知禪與定,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關於禪定的修習法,原始經典中即有種種紀錄,到了部派佛教,整理得更為詳細。

〔四十業處〕 據巴利佛教所說,禪定時修習觀法的對象稱業處(kammaṭṭhāna),共有四十種業處。其中有很多都是原始經典所不提的,重點在順應禪定者的性格,選擇最適宜精神統一的對象,或依照禪定的進展而改變對象。總之,依此四十業處,則可以獲得四禪與四無色定。四十業處略如下列︰


十遍處(十一切入)︰地、水、火、風、青
、黃、赤、白、光明、虛空。
十不淨想︰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
、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臭、骸骨。
十隨念︰佛、法、僧、戒、捨(施)、天、
死、身、安般(出入息)、寂止。
四梵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食厭想、界差別。


〔業處與性格的關係〕 性格有(1)貪行(2)瞋行(3)癡行(4)尋行(散亂的)(5)信行(6)覺行(理性的)等六種區別。


貪行者……十不淨想、身念
 瞋行者……四梵住、四色遍處(青、黃、赤
、白)
癡行者、尋行者……安般念(數息觀)
信行者……最初之六隨念(佛、法、僧、戒
、施、天)
覺行者……死念、寂止念、食厭想、界差別
一切性格者……六遍處、四無色


原始經典中亦提及業處與界地的關係,但此處暫不贅述。

〔五停心觀與五門禪〕 其次,說一有部整理禪定觀法的對象,依照每一個人的性格,提出五停心觀及五門禪的修行法。五停心觀略如下列︰
 (1)不淨觀(十不淨觀)……………貪行者
 (2)慈悲觀(慈悲喜捨)……………瞋行者
 (3)因緣觀(十二緣起觀)…………癡行者
 (4)界差別觀(肉體構成四大觀)…我見者
 (5)數息觀(出入息觀)…………散亂心者

〔五門禪〕 是以念佛觀代替上列(4)界差別觀。所謂念佛觀,適合一切性格者,可使其心清淨。

〔二十五方便〕 在天台教學裏,依據止觀而提出二十五方便,為禪定修習的預備手段。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緣(具備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等五緣)、訶五欲(訶斥色、聲、香、味、觸五欲)、棄五蓋(捨棄妨礙禪定的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悔、疑五蓋)、調五事(調節食、睡眠、身、息、心五事)、行五法(實踐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三)禪定修習的目的︰為什麼要修習禪定呢﹖佛教以為是要使心統一,並能以明鏡止水般的心,觀察諸法實相,獲得正確的智慧;使心空明,俾得採取適切的判斷及迅速確實的處置。總之,禪定的目的在依定得慧,並且對「慧」加以活用。

關於定的功德,巴利佛教提出如下五種︰

(1)得現法樂住︰有助於身心的樂住健康。此即禪被視為安樂法門、健康法之原由。

(2)得觀(毗鉢舍那)︰即得到悟的智慧(漏盡智)。

(3)得神通︰即得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等五神通。

(4)生於勝有(殊勝幸福的色與無色界)︰此為外教之想法。

(5)得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這是唯有聖者才可得的清淨無心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上。其他還有種種功德,在此不贅述。較特別的有,《阿含經》中所提的慈悲觀功德。

〔慈悲觀的十一種功德〕(1)臥安,(2)覺安,(3)不見惡夢,(4)為人所愛,(5)為非人(鬼神畜類等)所愛,(6)眾神守護,(7)不為火、毒、刀所害,(8)迅速入定,(9)臉色明朗,(10)臨終不昏迷,(11)即使不開悟,至少可生於梵天界。

(四)由定入慧的修道法︰為了能由定入慧,《阿含經》中曾提到這兩方面的修道法,即五蘊觀、四諦觀、三三昧(空、無相、無願,亦稱三解脫門)、八解脫(八背捨)、八勝處(八除入)等。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二節
〔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印度從奧義書以來,已極其流行。釋尊參學時,也曾學過。佛雖不滿於一般的禪,但從引發真慧來說,不能不說是方便;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一著。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這有一重要事實,即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一般的現實生活,那是不能得定的。換言之,非鄙視──輕視現實生活,而傾向於內心──身心的理想生活不可。厭人間,欣天國;厭此間,慕他方,都可以得定的。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由於禪定的離欲,所以初下手時,先「呵五欲」──對於微妙的色、聲、香、味、觸,認識他的過患而厭棄他,尤其是男女欲。三界中的欲界,側重於五欲及性欲,非離這物欲與性欲,即不能得定,不能生色界天,色界是沒有這些欲的。所以如不能依定發慧,那末厭離物欲,厭離男女欲,專心修定,即是外道的天行。印度一般的出家者,即是這樣的。佛法的出家生活,也即適應這一類根性。

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微妙的五欲,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若我不思汝,而汝則不生」(《法句經》)。《雜含經》(卷四十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十一‧二八二經)。人類有眼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這些,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十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以食斷食」;《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釋尊的生活,不但是糞掃衣,也有名貴的金縷衣;不但是粗食,也有百味食;不但樹下坐,也住高樓重閣;不但獨住山林,也常與四眾共住。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末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參《雜含》卷十三‧三0九經)。同樣的,如說女人為男人的戒垢──男人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是內心的情欲。所以犯淫戒,也不像理學者那樣重視肉體的貞操。有比丘因淫欲心重,將生殖器割去。佛呵責他︰當斷的──貪欲不斷,不該斷的倒斷了!然而,人類生而有男女根,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佛法的出家眾,為什麼要嚴格禁絕,不像對於衣食資生的相對節制呢﹖這可以說︰衣食是無情的,雖與社會有關,但比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實是障道的因緣。在當時的社會中,適應當時的出家制,所以徹底戒絕男女的淫欲。如人間為北俱羅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問題也許會像衣食一樣的解決了。大乘淨土中,有菩薩僧而沒有出家眾,即是這社會理想的實現!

一般的禪定,也有觀慧,如厭此欣彼的「六行觀」;又如四無色的「唯心觀」;「不淨觀」與「九想觀」等,都可從定中去修習,也可修此來得定,但這不一定能解脫。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佛法是緣起論,從現實經驗的有情著手。立足於心色依存的緣起論,有自他和樂的僧制,這不是傾向獨善,唯心者的境界。後期佛法的唯心論,與禪師瑜伽師結不解緣,這是有他發展的必然性的。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中含》〈苦陰經〉中,論到「五欲」,主要的是物質佔有欲。論到「色」,即是男女互相佔有的淫欲。論到「覺」,即四禪定的定相應受。經中一一說明他的味著,過患與出離;禪定以離物欲及性欲為主,而不知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這對於專談「受用」的學者,是怎樣適當的教授!

〔定與神通〕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祕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祕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敕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祕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參考資料〕 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覺音《清淨道論》;陳健民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Buddhist Meditation)。


法句經

(一)集錄諸經中佛之自說偈而成的經典︰係為策勵學眾精進向道,富有感化激發力量的偈頌集。行文概多平易簡潔,間雜巧妙的譬喻,內容更教示以佛教真理觀、社會觀的根本義理,是佛道入門的指南。在說一切有部、法藏部中,《法句》又稱《優陀那》(Udāna)。現存的《法句》,有漢譯本四部、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h)傳巴利語本一部、藏譯本二部,以及近代發現的梵文本、犍陀羅語本。概因部派而有不同誦本,由於其組織不同,偈頌數亦異。

現存《法句》的不同誦本,完整無缺者,有二十六品本、三十九品本、三十三品本。

(1)二十六品本︰從〈雙要品〉至〈婆羅門品〉,共四二三偈,為銅鍱部所傳巴利語本,編為南傳巴利聖典《小部》第二《法句經》。有覺音著《法句註》(Dhammapadaṭṭhakatha),註本中附有二九九種譬喻。

(2)三十九品本︰從〈無常品〉到〈吉祥品〉,共分二卷,名為《法句經》。吳‧天竺沙門維祇難等所譯。收在《大正藏》第四冊。依《出三藏記集》卷七〈法句經序〉所載,維祇難所傳者原是五百偈本,後從同道竺將炎,補出十三品,成為七五二偈。若比對《小部》的《法句》與此三十九品本,可知二十六品的次第相合,唯插入十三品,可見三十九品本是在二十六品的基礎上擴編而成。在內容方面,《法句》本為出家眾所常誦,而三十九品中,有幾品重於在家,如〈道利品〉說君王(輪王)治國安民的法門。

(3)三十三品本︰從〈無常品〉到〈梵志品〉,為說一切有部所傳。據說是法救(Dhar-matrāta)所撰集。法救為西元前一、二世紀間人,是擴編《法句》者,而非創編者。亦即為說一切有部誦本的編集者。此說一切有部本係以梵語寫成,現有梵本存在。西藏譯本亦屬三十三品本,名《優陀那品》(Ched-dubrjod-paḥi tshoms),為偈頌本;另有名為《Ched-du-brjod-paḥi tshoms-kyirnam-par-ḥgrel-pa》者是《法句》的義釋,並附有長行的譬喻。

此外,又有漢譯二本,亦是三十三品本︰{1}《出曜經》,三十卷,約九三0偈,罽賓‧僧伽跋澄(Samahabhūti)執梵本,姚秦‧竺佛念譯出。係《法句經》之註釋。今《大正藏》第四冊所收者為三十四品,此係誤將〈不放逸品〉分為〈不放逸〉、〈放逸〉二品而成。{2}《法集要頌經》(法優陀那的義譯),四卷,九三0點五偈,趙宋天竺三藏明教大師天息災譯出,是純粹的偈頌集。

除此三類完整的誦本外,於1892年,在于闐附近發現以佉盧文(Kharoṣṭhī)寫成的古寫本。此古寫本有西北印度方言(Prakrīt)的特徵,近代學者推定為西元二世紀的作品,稱之為犍陀羅語(Gandharī)本。其內容與梵、巴二本皆不6 致,是另一系部派的誦本。又,《大事》曾提到《法句經》的名稱,並引用其中之偈文。因此可知,大眾部或許另有一獨立的《法句經》譯本。

1855年,丹麥學者華斯勃爾(M. V.Fausböll)出版巴利語《法句經》,並將之譯成拉丁語,附上覺音註釋的摘錄,對學術界有很大的貢獻。英譯本方面,有穆勒(MaxMüller)、洛克希爾(W. Rockill)、貝爾(S. Beal)等人分別從巴利、藏文本譯出。日譯本方面,有立花俊道(《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二卷)、長井真琴(世界文庫,大正十三年)、荻原雲來(岩波文庫,昭和十年)等人的翻譯。又,常盤大定曾出版《南北對照英漢和譯法句經》。

(二)即《佛說法句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全書計分十四品,內容敘述為證得諸法性空、究竟金剛句(即甚深法句)及其法,而親近善知識之法。《大唐內典錄》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偽妄亂真錄〉,皆載有《法句經》二卷(下卷寶明菩薩),或許即指此一卷《法句經》。本經未曾入藏,係近代於敦煌本中發現,而為《大正藏》所收者。乃以日本東京都台東區書道博物館藏本為底本,再校勘大英博物館藏斯坦因本而成。本經自唐代以來,似乎頗受禪家的重視,如《頓悟入道要門論》、《禪源諸詮集都序》、《圓覺經大疏》、《歷代法寶記》、《達磨禪師論》等書,皆曾引用。

註釋書有《法句經疏》一卷,撰者不詳,原本是敦煌伯希和本。首部闕近二十行。文中援引《無行經》、《花首經》、《淨名經》、《大智度論》、《大乘起信論》等。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二節(摘錄)
《法句經》是把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的,是一種集鈔。各家的集鈔分量不同,品目也有出入。有部集鈔的《法句經》,後經法救改訂整理,並由原來的二十六品,增為三十三品,法救還有因緣解釋的著作,漢譯名《法句譬喻經》。

譬喻師的學說也以四諦為中心組織的,但對四諦的解釋卻與別家不同。例如苦諦︰婆沙師認為是五蘊,分別論者認為是有漏八苦,譬喻師則認為是名色。集諦︰婆沙師認為是有漏因,分別論者認為是招後有愛,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滅諦︰婆沙師認為是擇滅,分別論者認為是愛盡,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盡。道諦︰婆沙師認為是學無學法,分別論者認為是八正道,譬喻師則認為是止觀。可見譬喻師所講的四諦是有重點的,從而也看出它們的學說是從《法句經》來的(《法句經》所講的四諦就是有重點的)。其次,《法句經》講四諦以心法來貫串,譬喻師也是如此。他們認為︰「心依名色乃成苦體,又由惑業繫縛而心垢,止觀調心而垢淨,所以四諦安立,繫之一心。」(見《略述經部學》)他們認識到的心是無間斷的,一般說,心有多方面的功能,眼看、耳聽等都是心的功能,就其每一類來說,總是有間斷的,但若混為一體觀之,從生至死,心則始終沒有間斷。就佛家的實踐講,止觀達到滅盡定期間,意識似乎斷了,有部說,滅盡定是無心無識的。譬喻師認為,滅盡定仍有心活動,不過不是粗心而是細心。這就是所謂細心說。

◎附二︰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法句經講要〉(摘錄)

此經分三番講述︰(1)總辨經體,(2)解析品次,(3)抉擇要義。

(1)總辨經體︰辨經體者,明經之性質。自小乘各家迨大乘龍樹無著以次,僉謂此經為佛說,無有異議。且以為一般經典之稱佛說,類皆佛滅以後弟子輩追述之作;今此《法句》,則佛在世時已具定型,相與傳誦矣。今細玩其文,樸質親切,真所謂布帛菽粟之言。論其幽深,雖不逮大乘諸經;然即樸質親切之中義蘊豐富,其為當年佛說之實錄可無疑也。惟此經綜集成篇,區分章段,則固佛滅後事。且其纂輯,頗有異說︰或謂初結集時出之,屬於雜藏(收三藏不攝之說),此則推為迦葉阿難時所出也。或謂法救上座實集之。今考法救以前,實已有輯本,法救不過補訂之而已。初輯之本,佚在三藏四含之外,攝於雜藏;補訂而後,則以配合十二分教,非復雜含之舊。此種流傳前後變化之跡,徵之事實,亦不誣也。吳譯《法句經》舊序云︰「法句經別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是則《法句》原有廣、中、略三本之分。從現存之梵(殘)巴漢藏各本考之,廣、中、略各本俱在。巴利原本四二三頌、二十六篇,即當於略本;吳譯《法句經》,晉譯《法句譬喻經》,七五二頌、三十九篇,即當於中本;秦譯《出曜論》(解法句者,內含經文),北宋譯《法集要頌經》,與西藏譯本,九百餘頌至一千五百頌、三十三篇,即當於廣本。各本中自以巴本為最古,與吳譯內二十六品脗合;惟吳譯首尾增多十三品而已。至秦宋兩譯,章名大同吳晉,次第則出入甚多,可知為完全改作者。巴本不出輯者名氏,吳譯以去皆題法救撰,以知《法句經》,前後確有兩種,即初輯本與增訂本也。增訂之中又疊有改易,不止一次,經之性質即因以改變。如略中本、俱名法句;而廣本以後,則稱鄔柁南聚。法句云者,「法」為佛說究竟道理不可移易之目,「句」乃名身句身詮義周圓之式(如今所謂完全命題);所以一句一義,四句一頌,法義周圓無缺(法義悉宗四諦)。鄔柁南聚云者,十二分教之第五種,義為自說(聚即品類分章之義)。由此立名不同,乃知法句有特殊因緣而說者,則變成一種泛說句義(鄔柁南);但經之重要意義,並不因此消失也。今講折中廣略,而取吳譯。吳譯文字雅馴,不失理味;惟品第不無譯人臆改之處。如《婆沙》、《智論》、《地論》俱云法救所輯《法句》,始〈無常品〉,終〈梵志品〉;今本於〈梵志品〉後,溢出四品,顯非原本之舊。至晉譯品目與此相同者,不過蕭規曹隨,步前譯之定式,不可信為印土所傳即如是也。(中略)

綜合上述觀之,自上座化地以次,至說一切有部,東西各派學說,無一不與《法句》相涉;且皆視《法句》與三藏並重,時或過之。我國道安法師序十四卷《鞞婆沙》亦嘗言之,蓋有聞於當時譯師所述也。又學者每以三藏難能遍讀,不若《法句》之簡約易持,因而重視之特甚。即以傳來漢土之佛學言,自漢魏至南北朝,亦無有不被《法句》之影響者,此一段學術史案,當於《附說四十二章經》中另詳之。

(3)抉擇要義︰此中要義摘舉三門︰一者涅槃,二者聞戒,三者止觀。原夫《法句》之撰,乃供教學所用。學有目的,涅槃是也;學有方便,聞、戒、止觀是也。一經之要,三門盡攝之矣。

初談涅槃義︰此義散見各品。蓋《法句》組織,或取義,或依文,類分不定。若依義求,則〈羅漢〉、〈述佛〉、〈安甯〉等品,皆涉涅槃之說;若依文求,則〈泥洹〉一品,斯其樞要矣。今講涅槃,即就此品撮敘要義;有所不足,乃以《瑜伽論》中釋文補之。〈泥泹品〉共三十六章。略本無此品名,僅於他品中存其四頌而已(初三頌及第二十四受辱心如地頌);廣本自受辱頌下,亦付缺如。故知此三十六章之結構,實為中本所獨有,今特據此闡述焉。涅槃正翻寂滅,旁譯引申有六十六種異名;中以安甯一名,最稱允洽。《中阿含》云︰「諸法以解脫為真實,以涅槃為究竟。」安甯者,實諸法之究竟處也。品初六頌,即廣贊斯義。蓋人生願欲無不以太平安甯為歸宿。如糜鹿避獵,自然走曠;飛鳥避羅,自然趣空;人之求安,趣向涅槃,亦心性之自然也。故云「法歸分別,真人歸滅」(此云分別,乃現觀實證其義)。外而宇宙、內而一身,莫非有為,即莫非遷流變化而無一安甯者(此即是苦)。再從行為之善惡言,趣善者少,趣惡者多;即善趣微樂,亦非真樂。諦知此等是苦,即不得不求歸宿於涅槃之究竟樂處矣。涅槃超於罪福,在善惡外,別有其淨因,絕非由行能得之也(頌云︰「從因生善,從因墮惡,從因泥洹也。」)

次言涅槃三相︰(1)無為相,(2)無著相,(3)無惱相。言無為者(有十一頌,自始無如不至為開為法果)︰謂涅槃非煩惱之所為,此有異於冥頑不靈一無所為。蓋煩惱無量,總以愛欲為本;不染愛欲,苦即淨盡,說為苦際(此即涅槃異名)。頌云「心難見習可睹」者,謂此苦際境(即淨心),諦實不動(不變遷)而難見;惟善觀察而後現觀(即淨習)分別實證之也。若通達愛欲為流轉之本,愛欲由見聞覺知而來,於見聞等不增不染,則愛欲不生,總歸寂靜。是即離煩惱之為涅槃矣。又頌文「比丘有世生」以下,明無為為本之義。此義出於《中阿含經》。頌中以生、有、作、行四者(皆有為事,亦緣起事),與無生、無有、無作、無行(皆無為事,亦還滅事)平等並舉,而特別指出無為是涅槃之相。所以見有為乃因無為而說,亦即緣起正為涅槃而談也。佛如是說,亦有事實可徵。諸法皆以涅槃為自性,學人之趣涅槃,固自然之勢也。由是無為相乃有為法之自然歸宿,佛但如實說之耳。

言無著者(有六頌,起從食因緣有,至此道寂無上)︰「著」指戲論分別無義益之事。凡愚言行,無一與涅槃相順,如稚子之弄沙城,其為戲論不待言。即在外道異學知求安甯處者,亦莫不隨事執著,或於世俗現境中求,或於定境中求(執現境者,為地水火風所礙;執定境者,為空無邊處乃至非非想處及日月光明等定境所礙),寄相於此等處以求安樂;不知其亦屬無常而終歸戲論也。真正涅槃,應蠲除此。頌云「斷有之射箭,遘愚無所猗,是為第一快,此道寂無上」是也。有即生死,箭喻惑業之因,因力發動,如箭射之不能中止,隨順因力往來諸趣,遂無止息矣。如欲安甯必斷此因。頌云「寂無上」者,寂即寂此戲而論也。

言無惱者(有十三頌,起受辱心如地,迄夭人莫不禮)︰惱謂苦痛,繫屬於身,身由五取蘊成(取謂愛欲),因既不淨,果成苦痛。欲求出離者,當須離欲。如頌云︰「畢故不造新,厭胎無淫行,種燋不復生,意盡如火滅。」如是轉捨五蘊身而得五分法身(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具足。前四成己,後一利他),獲大安隱,行淨度世。又涅槃無惱,惱歸於身;然非不用此身,乃以此身貿易法身,所謂大安甯身也。《法句》以此三相說涅槃,皆不從斷滅上立論,可知小乘之解佛說,亦有其深微切實處。蓋由各部執展轉立破而得定論,故非泛泛也。

復次,涅槃三相,為證得者身心所體現;已證未證,均此五蘊身心,其間有無差別﹖比中本《法句》並無明文,今謂當於《瑜伽釋》中所引頌中求之(此本〈涅槃品〉頌文,唐秦宋譯皆具)。《瑜伽論》思所成地,於教思擇,略有二門,即思擇契經與伽陀。思擇伽陀處,錄《法句》各品要文二十八頌,所錄〈涅槃品〉頌曰︰「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捨卵生。」此即顯示已證未證之身心關係。於證得之身心分二種解說︰一者不捨餘依,即不捨最後殘餘之身,所謂有餘依涅槃;二者捨餘依,即證得涅槃者並捨最後餘身而為無餘依涅槃。《瑜伽釋》謂佛示現住有餘依時,所證得之色身與前修得之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性質相等;所證得之名身,是勝無漏,則與修得之名身不等。至無餘依位時,最後餘身亦屬有行(有為法),以壽行轉故,仍未滅壞。已證得者,於彼餘身,不定任運方捨,亦可以定力而捨,以其得內寂靜樂及沙門樂故。此所捨之最後證得色身,亦與前得之色身正等;所捨名身,則與前得之名身不相等。喻如孵卵生雞,未破㲉前,所具色身原質,與破㲉後,並無不同;惟未出㲉時,心識矇昧,既出㲉後,心識靈明,前後有異耳(頌文俱舍㲉;梵本俱舍下原有破字,意云破㲉也)。此中意謂已證未證,身相等而心不相等也。至於留此身心至滿壽量而後捨者,重在證得而顯涅槃三相;若不留滿壽量,以定心力隨時棄捨,則重在捨壽而顯涅槃三相。凡此皆略中本未究竟之義,而廣本所獨具者也。其說亦與小乘部執相關。蓋化地本宗,意許色心一期生死,俱有轉變;而有部不許,以執三世實有,法無轉變也。至法藏部,則說羅漢身(概括色身)皆無漏,即主證得前後名色身皆不等(化地雖說身轉而未確定羅漢身是無漏)。大眾部又說色轉變而心不轉變。今勘《瑜伽》之《釋》,與以上各部執皆不同︰色身屬有漏,與前相等;名身由有漏轉變無漏,與前不等。此與有部言不變者異,與法藏大眾言變者亦異,當係化地末宗之說也。《瑜伽釋》文次下更有三頌(十九、二十、二十一),闡發斯義,而以出離煩惱得自在解脫為言,如文可知(《瑜伽》引二十八頌,初至十七多說聞戒事,十八至二十一說涅槃事,二十二至二十八多說止觀事)。

次聞戒義︰聞戒本屬二事,以其內(戒)外(聞)相待;不可偏缺,故合言之。菩薩修三十二相業,有謂先修耳目者,可知為學以聞熏為最切(聞非但耳聞也,亦具有見在)。《法句》於此義尤加重視,蓋所立之宗,在經文之說心淨客染。此經見巴本《增一阿含》,文云︰「心性本淨,客塵所染,凡愚無聞故,不如實知見,亦無修心。」又云︰「心性本淨,離客塵染,聖智有聞故,能如實知,亦有修心。」(漢譯《增一阿含》無此經,或係部執所傳有異;但《舍利弗毗曇》引此文)合此二經,而性淨客染之義備。前經謂由無聞故,本性淨心,乃為塵染,而不知修。後經謂由有聞故,乃知修心,離染為淨。比而觀之,可知淨不淨之關鍵在於離染不離染,而染之離不離又在於聞不聞也。有聞而後知修,即有聞而後有學也。以此法句言學,並重聞戒︰聞義見於〈教學〉、〈多聞〉、〈闇愚〉、〈明哲〉諸品;戒義見於〈戒慎〉、〈慈仁〉、〈放逸〉諸品;至聞戒無缺義,則見於〈教學品〉。頌云︰「戒聞俱善,二者孰賢﹖方戒稱聞,宜諦學行。」又云︰「學而多聞,持戒不失,兩世見譽,所願者得。學而寡聞,持戒不完,兩世受痛,喪其本願。」廣本更有頌云︰「多聞無戒,不稱多聞;少聞具戒,可稱有聞。」

以下分說聞戒之義︰初聞義,舉〈多聞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九頌︰初七明聞之實,次十二讚聞之勝。明聞之實中,首三頌明聞之成三學,即以聞貫通戒定慧也。三學圓具,即「自致得泥洹」。四、五兩頌出聞之體︰所聞不外佛說法(教授)律(教誡),但應辨其正似,而後可以解疑,守正祛邪,至不死處(涅槃)。又辨正似,則能於性淨心上離客塵染,興功德性。如是方謂奉持法藏,得聞之實也。此義參照《瑜伽》,益見完備。《瑜伽》引頌云︰「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即吳譯第四頌異譯,吳云︰聞為知法律,解疑亦見正,從聞捨非法,行到不死處。)此出聞有四勝,以示佛說之真俗二義,即《阿含》所謂淺深二義也。如施戒生天等論,順俗施設,皆為淺義;四諦三學涅槃等論,開示出世,乃是深義。於此二義中,由聞俗義無倒故,即得速離惡趣,引發樂因;由聞真義無倒故,非惟不起惡因,更復超越善因,求得涅槃正因而獲漏盡。此中應注意者︰若聞者之根已熟,資糧已滿,便能獲致淨相之心,所謂義識(義者境也,即諸淨相;心能恒住此義,謂之心清淨)。聞之有關於淨心,意在於此。由是遂能現觀諸諦,以至捨諸苦本、煩惱無義,而證得涅槃。其根未熟者,依人天教,亦於勝義得有增上,漸證涅槃。《瑜伽釋》文最要,須細詳之。

復次,聞法一依在佛。見佛不真,則得法不正。是義為中略二本所不見,而於唐本《瑜伽釋》中得之,《瑜伽》引文第十至十四頌,即廣呢義。文云︰「若以色量我,以音聲求我」等,此謂佛有二身︰一、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之身;二、法身,即一切功德法所聚集身(《長阿含》云,佛涅槃後以法為燈明,即法身義)。是故見佛,不可執取賤身,因色身相好,魔亦能幻作故。以是前四頌言,無論肉眼天眼,見佛相好,或聞妙聲,若執著此即如來,此當尊信,則後時見有似佛威儀者,亦必信以為佛,無所抉擇,隨逐於他。於真三寶,反生毀謗。其弊孰甚!此皆由於不知佛之為佛不在音聲形色也(此有以定果心眼,能了知世尊內分法身,而不能見外分色身者;或有內無所知,但由外見者;或有於此內外遍障者)。若諸賢聖,出離惑障,智慧無著,於佛法身,內自證解,於佛相好,外正觀知,而不為他言音所引攝者,是則世之雄矣(秦本〈惡行品〉云︰智者易雕飾,乃名世之雄)。此說涉及制多圖像等色身非是勝義,亦有部執關係。法藏部嘗執供養窣堵波獲大福德,今是化地末宗批評,以為非第一義也。

後戒義,舉〈戒慎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六頌︰初七釋戒之勝,次九明戒之實。初中分別世俗、勝義二種戒︰第二頌云,護戒福,致三報((一)名、(二)利、(三)生天),即世俗戒。第三頌云,護戒得真實見,明了法處,即勝義戒。守戒在得真見,有真見而後得涅槃也。次明戒之實者,又分廣狹︰狹則但指別解脫律儀(即受學學處);廣則兼指根律儀(守護根門)、命清淨(禁為非法生活)、依資具(衣服湯藥資生之具悉有限制)。此中即就廣義說之。頌曰︰「比丘立戒,守攝諸根,食知自節,悟意令淨。」所謂立戒,即依住別解脫戒,住此而後有餘根律儀等三。但此尚非戒之本質。第九頌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第十五頌云︰「持戒清淨,心不自恣,正智已解,不覩邪部。」所謂無忘、不自恣,皆指不放逸,此乃本質之說也。凡戒皆以不放逸而得,本經特有〈放逸〉一品,詳不放逸之可貴;《瑜伽》釋戒標舉〈放逸品〉首頌,亦有深意存焉。彼引頌云︰「無逸不死蹟,放逸為死蹟,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吳譯本初頌)此中不死指涅槃,死指流轉,蹟則塗徑也。云何不放逸耶﹖謂於四所依,立四種護,所謂命、力、心、行。四者總攝人生之全,應善護持,以盡其用。命為生機,務使暢達,勿令戕賊。力為體質,求其強健,勿令羸弱。此二皆心行之所依。心則應使清淨,無有雜染。行則遠離邪僻,直向涅槃。然則戒之所以為戒,不放逸而已矣。又《瑜伽釋》第四頌云︰「住法具尸羅,有慚言諦實,能保愛自身,亦令他所愛。」此言圓滿戒學,須備四義︰一者住法,謂依如來所證所說正法正律淨信修行。二具尸羅,謂於五篇七聚學處,無缺(於每聚學處首尾有犯為缺,如衣之缺也)、無穿(犯中間學處為穿)、無斑(於諸學處相續違犯為斑,如衣之污點斑駁也)、無雜(散犯不連續者為雜)、遍能受學。三者有慚,謂於犯戒因緣,能發露求淨。四者諦實,謂依法對治,於智者前,如實自陳,而得出離也。次有三頌,說身口意業,亦有要義,可資參考。

三止觀義︰佛學通軌,三學次第相生,以增上戒學為依,遞生增上心慧學。故聞戒之次,應談定慧。今不云定慧而云止觀者,蓋有二義︰(一)示通貫,(二)明守約。若以定慧言,但見次第,難顯通貫。本經所宗在「心為法本」,又經言「心淨則土淨」,由心染淨,眾生國土隨之染淨。云何能得心淨而不染耶﹖是則不待外求,唯在調心而已。所謂止觀,即調心之道也。止者安心義,梵名奢摩他,義淨譯為寂處(奢摩為寂,他即是處,合此二義為止)。此非常途所言令念不起,或起不令續已也,又必有其處,使靜寂得所,如置物然,恰當其處,而後妥貼。質言之,乃調心得安耳。觀者析理之謂,梵名毗鉢舍那,義淨譯為眾觀(毗字接頭,有種種眾相之意)。乃明察心相細微條理之義。由是置心妥處,復明條理,此心自無不調矣。心調而後定慧隨之。是即不如通常以止觀分屬定慧之拘礙,而見止觀之不相離,定慧中皆兼而有之;乃至一切菩提分行,亦無不皆以止觀一貫行之。此即標名止觀,既以避定慧次第之誤解,而又顯其通貫之意也。復次守約之道,亦於止觀見之。《法句經》〈沙門品〉云︰「無禪不智,無智不禪,道從禪智,得至泥洹。」《法句譬喻經》〈戒慎品〉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皆是禪(定)智(慧)之相資,止觀之互濟。故道安法師獲覩前偈,即於禪法,深悟其要。今止觀併舉,皆是作意思惟(警策其心,而令思惟)。而有差別者︰作意思惟緣能緣心謂之止,即以心緣心也;作意思惟緣所緣相謂之觀,即以心緣心相也。心起初無定處,後生之心把握前心,使之繫屬於色或受不失(止);然後生心分析此所緣相(觀)。是則止觀之別也。《成實論》中有種種喻,分別其義,可資參考。舉其一例︰有喻刈除亂草,止如把握,觀則如割截也。止觀如是分別,猶未究竟,更進乃有止觀雙運之道。仍為作意思惟,但作意思惟心一境性,心一境性即心境共相,為析理之自然歸宿。佛法以種種相歸於一相,謂之共相。《般若》共相即是無相。《瑜伽》共相即是唯識,本經共相即是無常。此皆止觀雙運境地。《法句》說守約處,即在此等處。故徒講定慧,猶不能顯,必至止觀雙運,而後得之也。

本經發明止觀要義,有通說,有別說。通說為〈心意〉、〈沙門〉、〈梵志〉三品;別說為〈惟念品〉。先解通說︰〈心意品〉有十二章,詳言心相躁動,有待調伏。首三頌釋見《瑜伽》。如云︰「難調伏輕躁,淪墬於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此《瑜伽》第二十五頌,即〈心意品〉第二頌。)此謂心樂攀緣,如猿之捨枝取枝,難以調伏。雖強納之善中,而不能一向(定)安住,非在貪等,即在沈淖不寂之所,於是隨欲淪墬生死而不能返。若依止觀之道,令心恒修善法心。一境性,即能如實知五欲而生厭患,遠離諸染,獲得解脫。如是苦因既盡,安住現法,當來眾苦亦得永盡。是故此頌即說明心應調伏之根據,與不隨順所得之勝利也。由是次言云何調心。《瑜伽釋》第二十六頌云︰「於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即〈心意品〉第三頌)心之大用見於能調,調心之先,須識其相。此心即自己之心,所謂調者,亦使其平衡猶如止水而已。至於工夫,則賴於有學與見跡。有學者,謂篤志斯學;見跡者,謂慧見諦理。心契此理,則歸平衡;不契則成散漫。又云心相,不外掉舉、下劣、不定三種。對治即有三方便,謂止、舉、捨。心掉時使之止;心下劣時令之舉;心高下不定時,住平等捨。由此止觀方便,得四種功德︰(1)餐遠離味︰心住一境,遠離習氣,則能受用身心輕安,是即止也。(2)靜慮︰謂由淨定心相(即止)相續修習,則於所緣境如實知其質而盡其量,明辨審察而思擇之,是即觀也。(3)常委︰謂由止觀為依故,貫徹一切菩提分法,能常修習,遍一切時無有間斷(常),遍一切處無有遺漏(委),此即一貫之道也。(4)念知︰謂由無懈無掉心故,能得最勝正念正知,心善解脫,永斷五蓋隨眠。脫五蓋故,乃於現法得安樂住。此樂住,即佛道究竟,亦猶儒者所稱孔顏樂處。且屬現前受用,而非懸想當來,此所以有異於外道苦行也。

又次詳調伏之關鍵。《瑜伽釋》第二十八頌云︰「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即〈心意品〉第四頌)上雖泛說調伏次第,未說把握之樞紐。所云樞紐無他,當下莫放過而已(當下即是與否,猶在其次)。心有種種異名,或名為意,或名為識。無始以來,隨諸眾生,自體及因(所謂業惑)次第相續。雖無作者,而有流轉,但無前際可尋,故名遠行。心如瀑流不斷,一念放過,便入過去,故須當下省識。此就過去相言也。現在之心,單純而轉,無餘相伴,名為獨行(瑜伽學系謂後心續前心,依緣不同,有種種行相,而體無異。與譬喻師說相通,蓋同出於化地末系也)。又此心現在自體現前,或為貪性、瞋性、癡性,或餘煩惱隨煩惱性;後念性有轉易,不定相續。不同五色根,誕生之後,同異勝劣既受成形,即不可易也。心剎那起滅,一時此類心生,餘時此類心滅,一時彼類心生,餘時彼類心滅。是故當前染污之體,畢竟不實,名為無身(即無體)。如是心法,一面轉變不息,一面染無實體,即屬轉染成淨由凡躋聖之機。此就現在心相言之也。若於當下放過,隨眠復結,則於未來居四識住(謂色、受、想、行。一心師言,受想行乃就一心轉變行相不同而說。)復成心縛,無有出期,名為寐於窟(窟即流轉,寐謂難出)。此就未來心相言之也。智者由上各相,於心三世如實了知,即於當下深生警惕。厭患離染,得心解脫,斷滅我執,度越流轉,安住涅槃,名婆羅門(即淨行者)。此頌意說心於過去染污,未來不定;轉移關鍵即操之當下一念︰放逸則染,不放逸則淨。然染非心之自性(剎那轉變),淨乃自性,握此當下一念之淨,久久相續,遂得淨純。常途之言性淨,多屬道理知見;此乃實踐上由工夫而得者也。如是通說調心之相,以三頌盡之,可謂言近旨遠。《瑜伽》特為抉出註釋非無故矣。

次解別說︰即〈惟念品〉。本經以念為止觀特殊方便。念即十隨念,依通常次第,為︰佛、法、僧、戒、施、天、死、身、息、寂。但此中特提念息於首,視為最勝方便,蓋有四義︰一者息常隨身,易為依止;二者息離染淨不易生厭(如念身作不淨觀,易生厭世想);三者隨順法想;易得空觀(息出入靡常,勢不堅住,故可觀空);四者內法獨有,不共外道(外道有歸依及戒天死等念,唯不念息)。有此諸勝,故特重視之也。此品共十二頌︰前九統說念息,後三則說念餘。又前九中,初四正說念息,後五別說覺寤瑜伽(屬念息內)。念息者,繫念於息,以為所緣也。梵語安那般那,解者各異︰一謂安那為入,般那為出;一謂安那為出,般那為入。今考前者為舊說,後者為新說,因觀生死之象不同而成異說。前者謂胎生時息先入而後出,至於最後息出不入為死;後說恰與前反。緣此所見不同,念息入手之先後遂異。按諸學系︰北傳主入出息,南傳出入息。此經為北傳,而主張同於南傳者,以出化地末宗,對舊說有所釐正也(化地舊說與有部同主入出息)。頌云「出息入息念」,謂念出入息也;「具滿諦思惟」者,謂圓滿修習也(思惟即修習)。云何圓滿﹖謂具備「數、隨、止、觀、轉、淨」六相。從初數息以至完淨,有十六次第殊勝。配以四念住,從粗至細,各具四種次第︰初身次第,謂「短、長、遍身、止身行」。二受次第,謂「喜、樂、心行、止心行」。三心次第,謂「心、令心喜、心攝持、心解脫」。四法次第,謂「觀無常、斷、離、滅」。故頌云「從初竟通利」也。此詳見《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六。我國禪法,肇自安世高所譯《安般守意經》(安般即息,守意即念);至隋‧天台有《六妙門》專著,大闡念息法門。然安世高之書難讀;天台之作寡據,十六次第猶不了了,其說難盡信矣。今欲研究止觀,唯有直探《婆沙》,其次當讀《解脫道論》也。由此圓滿修習所得之結果,則如頌云「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起止學思惟,坐臥不廢忘。」(後二句原意謂身心合一修無間息也。)次下說念息之效有三︰「比丘立是念」以下二頌說第一效。謂念息通四念住(於說十六次第中見之),並貫攝一切菩提分法,最後得涅槃界。「已有是諸念」以下二頌說第二效。謂念息可得有餘涅槃。「比丘悟意行」以下三頌說第三效。謂念息可得無餘涅槃。有餘無餘涅槃之得,不但由於念息,更須覺寤瑜伽,謂︰初夜後夜正勤行道,乃至中夜睡眠,仍繫心於光明想。如是精進乃成覺寤瑜伽得盡諸漏。故小乘證果,最極七生;除北道部外(北方法藏部執定須七生),餘部亦有言三生證道者。其勇猛精劬,實堪取法,不得以小乘而輕視之也。最後三頌,說餘九念。以施攝天,故無念天;開寂為空無願無相,故無念寂。是即本經別說止觀之義也。

考上座化地部,原以十遍處為勝方便,因遍處以地為首,故有化地之號。其後餘部如大眾末宗等,斥為顛倒執著(於非地亦作地想,故為顛倒)。故化地末系改說道支皆念住攝,及一切地與尋伺相應兩義,以提倡十隨念。本經於十念中復特出念息方便,則益勝於前矣。今談止觀法門,於此念息方便,極應注意。願學者循此綱要,自窮義蘊可也。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一;《高僧傳》卷一〈維祇難傳〉;《開元釋教錄》卷二;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黃懺華〈法句經談概〉(《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1})。(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鳴沙餘韻解說》。


近分定

指八根本定的方便加行定。根本定因有八種,即四靜慮(四禪)與四無色定,故近分定亦有八種。因其近於根本定,故名近分定。依此定力離下地之染可入根本地。因此,雖然初二靜慮與喜樂二受相應,第三靜慮有樂受,但是此定唯與捨受相應。

此八近分中唯有初靜慮的近分名為未至定(anagamya-samadhi),其餘七近分皆乘前根本定而起,初靜慮的近分定未曾至根本定,根本定的功德未曾現行,故有此名。關於八近分定與味定(與貪煩惱俱起的定)、淨定(與有漏善心相應的定)、無漏定(發得無漏智的定)之關係如次︰未至定起味定、淨定,其他七近分定起無漏定及味定。這是因為艱苦求根本定是行位,所以更不再起味著之貪受。另有一說謂唯有未至定有味定。此因未至定是未起根本定之位,不知根本定的勝功德,故於其位生味著。

以上所述係取材自《俱舍論》卷二十八〈定品〉。至於何以唯有未至定通於無漏,《順正理論》卷七十八云(大正29‧765b)︰「上七近分無無漏者,於自地法不厭背故。唯初近分通無漏者,於自地法能厭背故。此地極鄰近多災患界故,以諸欲貪由尋伺起,此地猶有尋伺隨故。」《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九云,近分、中間諸定因皆未能入勝根本地,故名未至。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0、卷一六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八;《瑜伽論記》卷十九(上);《顯揚聖教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卷一百。


圓覺經

一卷。唐‧罽賓沙門佛陀多羅譯。具名《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又作《大方廣圓覺經》、《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圓覺了義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是唐、宋、明以來教(賢首、天台)、禪各宗盛行講習的經典。

此經譯者的生平事蹟不詳。據《開元釋教錄》卷九說(大正55‧565a)︰「沙門佛陀多羅,唐云覺救,北印度罽賓人也,於東都白馬寺譯《圓覺了義經》一部。此經近出,不委何年;(中略)但真詮不謬,豈假具知年月耶﹖」《續古今譯經圖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也同此記載,認為此經譯出的年月有疑問。又宗密《圓覺經大疏》卷上之二說(卍續14‧238下)︰
「北都藏海寺道詮法師《疏》又云︰羯濕彌羅三藏法師佛陀多羅,長壽二年(693)龍集癸巳,持於梵本方至神都,於白馬寺翻譯,四月八日畢。其度語、筆受、證義諸德,具如別錄。不知此說本約何文﹖素承此人學廣道高,不合孟浪。(中略)然入藏諸經,或失譯主,或無年代者亦多,古來諸德皆但以所詮義宗定其真偽矣。」

同《疏鈔》卷四之上又說(卍續14‧563下)︰「言龍集者,有釋云高宗大帝,(中略)此說恐謬︰(中略)長壽年是則天之代,然今亦未委其指的也,待更尋檢。疏具如別錄者,復不知是何圖錄,悉待尋勘。」可見古德對此經的翻譯記載多有所疑,但都相信其真詮不謬,而並致其篤信之忱。

此經的內容,是佛為文殊、普賢等十二位菩薩宣說如來圓覺的妙理和觀行方法。全經一般分作序、正、流通三分。

初,序分,敘述佛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諸佛眾生清淨寂滅平等圓滿不二所現淨土,有文殊師利等十二大菩薩為上首的十萬大菩薩眾,皆入此三昧,住於如來平等法會。

次,正宗分,敘佛因文殊師利等十二大菩薩次第請問,而依次宣說圓覺的義理和觀行,即分十二章,每章先以長行問答說法,後以偈頌重宣其義。其中︰

(1)文殊章︰是一經的宗趣所在。宣說有大陀羅尼──圓覺法門,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蜜。顯示佛菩薩的因行果相都不外乎修證本有的圓覺道理。以下各章即說其觀行。

(2)普賢章︰說示圓覺境界的修行方便,遠離一切幻妄境界,知幻即離,離幻即覺。

(3)普眼章︰說示修習圓覺,應當正念遠離諸幻,先依奢摩他行,堅持淨戒,宴坐靜觀身心幻垢、人法二空,乃至幻滅垢盡,一切清淨,覺性平等不動。

(4)金剛藏章︰說示圓覺本性平等不壞,眾生有思惟心不能測度如來境界,故應先斷無始輪迴根本。

(5)彌勒章︰說示愛欲為輪迴根本,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依事理二障而現深淺。應發大願,求善知識,漸斷諸障,證大圓覺。

(6)清淨慧章︰說示圓覺自性本無取證,但於除滅一切幻化修證位中,有凡夫隨順覺性、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菩薩已入地者隨順覺性、如來隨順覺性諸位差別。

(7)威德自在章︰說示修行的方便,依著眾生的根性而有三種差別︰{1}奢摩他,{2}三摩鉢提,{3}禪那。此三法門若得圓證,即成圓覺。

(8)辯音章︰說示單修奢摩他或三摩鉢提或禪那一法,乃至或先或後齊修二法乃至三法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的修行方法。

(9)淨諸業障章︰說示覺性本淨,但由眾生從無始以來,妄執有我、人、眾生、壽命,認四顛倒為實我體,妄生瞋愛,生妄業道,不能入於清淨覺海。

(10)普覺章︰說示欲求圓覺,應除作、任、止、滅四種病相,以及去除諸病,求證圓覺之道。

(11)圓覺章︰說示修行大圓覺者,長期、中期、下期三種安居的方法,以及修習奢摩他、三摩鉢提、禪那三觀等方便。

(12)賢善首章︰說示此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亦名《修多羅了義》等五名,並信聞受持此經的功德利益等。此章通行本中只有長行問答說法,未有偈頌重宣其義,比起以前十一章來文體似欠完整。

近世日本‧松本文三郎氏偶獲古來本《圓覺經》下卷一帖,見此〈賢善首章〉佛說至「汝善男子,當護末世是修行者,無令惡魔及諸外道惱其身心令生退屈」句下,有「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賢善首當知,(中略)護是宣持者,無令生退屈」一一三字,這實是此經已脫佚的文字可知(見日本《續藏經》第二編乙第二十三套第四冊〈圓覺經佚文〉)。由於現存最古的此經註疏唐‧宗密《大疏》、《略疏》中均皆缺此文句看來,可知這一段文字是在西元九世紀初宗密撰疏以前即已脫落了的。

又最後〈賢善首章〉一般即為此經的流通分,或又以此章後段從(大正17‧922a)「爾時會中有火首金剛」起至經末止,敘述諸金剛、天王、鬼王等眾護祐持是經人等為流通分。

此經在經錄中被列於大乘修多羅藏,後世更收入華嚴部。這是由於此經所說(大正17‧913b)「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蜜」、(大正17‧913c)「如法界性究竟圓滿遍十方故」(〈文殊章〉),又說(大正17‧914a)「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普賢章〉),(大正17‧921c)「是經唯顯如來境界,唯佛如來能盡宣說」(〈賢善首章〉),這都合乎華嚴宗圓攝一切諸法、直顯本來成佛的圓教旨趣。因此唐‧宗密禪師認為此經「分同華嚴圓教」,後世學人都列之於華嚴部類。又此經在禪門中也傳習甚廣,即因此經顯示的修行方便,處處與禪法相合。經中所說(大正17‧914a)︰「遠離一切幻化虛妄,(中略)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中略)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普賢章〉),(大正17‧915c)「何況能以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金剛藏章〉)、(大正17‧917a)「無取無證,於實相中實無菩薩及諸眾生」、(大正17‧917a)「修多羅教如標月指,(中略)了知所標,畢竟非月」(〈清淨慧章〉),以及奢摩他、三摩鉢提、禪那三種禪法及二十五種清淨定輪,乃至遠離作、止、任、滅四種禪病(七至十一章),這些教旨都適用於禪門修學,因而此經在叢林中盛行流傳。經中最後並稱(大正17‧921c)「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亦攝漸修一切群品」,後世學人也即稱此經為大乘頓教。

至於此經在教禪之間的盛行弘傳,實倡始於唐‧圭峰宗密禪師(780~841),即宗密上承賢首(法藏)、清涼(澄觀)的華嚴教系,又承荷澤(神會)、荊南(惟忠)、遂州(道圓)的南宗禪系,對於此經極為欣契,自稱(卍續14‧217上)「禪遇南宗,教逢斯典,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圓覺經大疏》序),而殷殷致力於此經的弘闡。所著有《圓覺經大疏》十二卷、《大疏鈔》二十六卷、《略疏》四卷、《略疏鈔》十二卷、《大疏科》三卷、《道場證義》十八卷,精詳地顯發了此經的義蘊。此外,他還著有《圓覺經禮懺略本》四卷、《圓覺經道場六時禮》一卷等(見《義天錄》〈海東有本見行錄〉)。宗密在《圓覺經大疏鈔》卷一之下中自稱(卍續14‧ 445上)︰
「此經具法性、法相、破相三宗經論,南北頓漸兩宗禪門,又分同華嚴圓教,具足悟修門戶,(中略)宗密遂研精覃思,竟無疲厭;後因攻華嚴大部,清涼廣疏,窮本究末,又遍閱藏經,凡所聽習諮詢討論披讀,一一對詳圓覺,以求旨趣;(中略)率愚為《疏》,至(長慶)三年(823)夏終,方遂終畢。」

於此顯示宗密著《疏》的內容和他教禪兼弘的宗旨。因此在華嚴和禪宗盛行的當時,由於宗密的弘揚,致使此經廣行流傳。而宗密的疏鈔即為後世學人依憑的要籍。

在宗密以前,此經的著疏已有四家,即唐京報國寺惟愨《疏》一卷、先天寺悟實《疏》二卷、薦福寺堅志《疏》四卷、北都藏海寺道詮《疏》三卷。宗密當時皆反覆研味,認為(卍續14‧239上)「各有其長,愨邈經文,簡而可覽;實述理性,顯而有宗;詮多專於佗詞,志可利於群俗。」(《圓覺經大疏》卷上之二)此外宗密又聞江淮間也另有疏流行,但未親見(同《疏鈔》卷四之上)。自宗密疏出,文義精朗,以上各疏即均晦佚無傳(見清遠《圓覺經略疏鈔隨文要解》)。

宗密以後,至十一世紀間,賢首宗學者杭州慧因寺淨源,曾據宗密的《道場修證儀》刪訂為《圓覺經略本道場修證儀》一卷,用以便於修習。十二世紀間,毗陵華嚴寺觀復撰有《圓覺經鈔辯疑誤》二卷,以勘定當時《疏鈔》刊行本的錯誤。隨後有西蜀龍翔寺復庵道輝撰《圓覺經類解》八卷,經鏡庵行霆加以修訂行世。至宋孝宗則以禪學思想撰《御注圓覺經》二卷。毗陵華嚴寺清遠撰《圓覺經疏鈔隨文要解》十二卷。又當時教禪一致的風氣流行,於時有龍江章江禪院如山撰《圓覺經略疏序注》一卷。此外尚有德素撰《玄議》二卷、法圓撰《經解》二卷、道璘撰《地位章》一卷、《三觀扶宗息非》一卷等(均見《義天錄》)。

又天台宗徒有秀州竹庵可觀撰《圓覺手鑑》一卷、澄覺神煥撰《疏》二卷、景德寺居式撰《疏》四卷、慈室妙雲撰《直解》三卷、柏庭善月撰《略解》一卷(見《佛祖統紀》卷十四至卷十八)。十三世紀間,苕水古雲元粹依天台教觀,參考神煥、居式、可觀、慈室諸《疏》,並據宗密《疏鈔》撰《集注》二卷,其中保存了已經散佚的天台諸家的註解。潼川居簡序此書云(卍續16‧1下)︰
「圭峰發明此經,造疏數萬言,(中略)由唐至今,廣略並行,西南學徒,家有其書,於戲盛哉。江淮荊蠻稍若不競,天台再造於五季亂離之際,鼓行吳越間,作者輩出,巉然見頭角,由是二家之言,肝膽楚越,咫尺雲壤。」

於此可見台、賢兩宗學人並重此經而見解各別。稍後又有台州崇善教寺智聰撰《心鏡》六卷、居士周琪撰《夾頌集解講義》十二卷,這都是闡述教禪一致的理解之作。

至十七世紀以來,有武林陸通律寺寂正撰《要解》二卷、憨山德清撰《直解》二卷、二楞庵通潤撰《近釋》六卷、居士焦竑撰《精解譯林》二卷(現存上卷)、禪宗羅峰弘麗撰《句釋正白》六卷、賢首宗徒通潤撰《折義疏》六卷、淨挺撰《圓覺連珠》一卷等。這是由於宋、明以來佛教界形成禪教融會的風氣,而此經乃契其機,因而講述頗盛。

此經從唐以來,在朝鮮半島甚為流行,據《義天錄》〈有本見行錄〉,可知當時(1090)尚傳存有堅志《疏》,以及宗密、淨源、大軻、德素、法圓、善聰、仲希、道璘等疏著,其中以宗密的《疏鈔》流傳最廣。同時此經在日本禪教間也盛行傳持,著名的註疏有鳳潭的《集注日本決》五卷、普寂的《義疏》二卷、大內青巒的《講義》一卷、湯次了榮的《研究》一卷等。(高觀如)

◎附︰太虛〈圓覺經經義提示〉(摘錄自《圓覺經略釋》)

甲、〔託本在佛〕 託本如云根據點、出發點之意。此經以佛果之境界,為經義之根據;雖所談者周攝於萬法,而根據則在於佛果。何以見之﹖如〈文殊章〉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此圓覺為無上法王所有,故知全經託本,惟在佛果。又如〈普賢章〉云︰「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普眼章〉云︰「欲求如來淨圓覺心。」〈金剛藏章〉云︰「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彌勒章〉云︰「願我今者住佛圓覺。」〈圓覺章〉云︰「信佛祕密大圓覺心。」〈賢善首章〉云︰「是經惟顯如來境界」等,在在可見。他經立說,或依於心,或依眾生,五陰、六塵,乃至或依般若。此經則依於佛地心境,此為第一重應知之義。

乙、〔被機在頓〕 佛說法皆對機,此經為何等機耶﹖乃被頓機。大略頓機有二︰一者,對漸為頓,謂漸機修學小乘,然後迴向大乘,頓機則直入大乘。二者,頓時成佛為頓,謂利根人,不但不從小向大,乃至菩薩因地亦不須經過,只一聞佛乘,即能超凡入如來地;此種直超佛果,乃大乘中之頓機。本經所被,重在後者。何以見之﹖如〈文殊章〉云︰「知是空花,即無輪轉。」〈普賢章〉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清淨慧章〉云︰「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賢善首章〉云︰「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又如經言︰「亦攝漸修一切群品,譬如大海,不讓小流。」則知本經正被在頓,旁亦攝漸。彼聞經而先獲理解,漸事行修者,固無所礙;但不若頓入頓超者之受益,乃為此經正被之機耳。

丙、〔注重在行〕 佛學有境、有行、有果。境者,知識之對象;行者,實地之修習;果者,功效之確證。三者雖有偏重,決無偏廢;非如世間講學,只求知解,不求效果。故佛經有注重在境而多分說境者;有注重在行若果,而多分說行說果者;亦有平均說之者。此經則特重於行,雖說境而明境在行,雖說果而明行之果。如文殊請問如來本起因地法行,其所對境,乃起行之因地可見。〈普賢〉、〈普眼〉二章,全明修行。他如說行位、行法、行過患、行方便等,皆可見注重在行。此從正面而言。又從反面亦可見此經不重知解︰如〈金剛藏章〉云︰「猶如空花,復結空果,展轉妄想,無有是處。」〈淨諸業障章〉云︰「無令求悟,唯益多聞,增長我見,但當精勤,降伏煩惱」等。尤有進者,經名圓覺,而十二菩薩中有圓覺菩薩,此菩薩所問,乃為入手方便,從中可見此經不特注重在行,尤特別注重入手方便之行。

上來略以三條提示,則此經全部之義,已如網在綱,有條不紊。

〔參考資料〕 圓瑛《圓覺經講義》;《經典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1})。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南山律學辭典]
略教相

戒本疏‧總辨廣略二教:「定相中。(一、列示四略)略教有四:初彰過門,略如訶欲中如火如刀等。二﹑止觀門,略如勸修捨三善三毒等。三﹑調伏門,略如下略偈,止唯三業。四﹑發行門,略如經律中諸惡莫作;阿含經解,止在三學。(二、總判通局)上明四略,義通道俗。約教被人,第三略中,教設在道。取其行方,理通於俗,亦不可怪。如初篇戒,過體則通;取其聲教,兩分其位。各有理也。」行宗記釋云:「定相,明略中,初科,四略,前二舉廣,反釋。訶欲,文見婬戒。勸修亦初戒緣,云當於如來清淨法中於欲無欲等。修捨即是止觀;止謂捨惡,對下三毒;觀即修行,對下三善。後二引略順釋。三﹑指釋迦佛偈,四﹑即迦葉佛偈。阿含解者,彼云,諸惡莫作,淨戒具足清白之行戒學;眾善奉行,心意清淨淨定;自淨其意,除邪顛倒,是諸佛教,去愚惑想除倒去愚,即慧。總判中,初示四門俱通。約下,簡第三通局。初明教局。本被道眾。取下,次明行通。由無罪聚,同十業故。方,法也。如下,引例。過通教局,義無異故。五八俗教,篇聚道教,故云兩分。如前二判,義無去取,故云各有理也。」(戒疏記卷二‧五四‧六)


[法相辭典(朱芾煌)]
八解脫

瑜伽十一卷一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十二卷五頁云: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故;名為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生欲界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而生勝解。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問:觀諸色者,觀何等色?復以何行?答: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乃至廣說。何故修習如是觀行?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何等名為最勝功德?謂勝處、遍處、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雖先於彼欲界諸色,已得離欲;然於彼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為證得故;數數於彼思惟勝解。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由二因緣,名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不思惟內光明相故。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何以故?三因緣故。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云何空無邊處解脫?謂如有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惟勝解。如是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識,思惟勝解。無所有處解脫者:謂已得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作勝解。

二解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勝住。謂未伏內色想,外無染污色勝解,是名第一。已伏內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

三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先色,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

四解 集論八卷三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乃至為解脫變化障。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云何無邊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云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心心所滅。為解脫想受滅障,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二頁云: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此中顯初二解脫,能引發變化事。由第三解脫,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由四無色解脫,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由最後解脫,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者:顯如是如是勝解義,是解脫義。

五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四頁云:論曰:解脫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近治貪故。然契經中說想觀者:想觀增故。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相故。第三解脫,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三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脫,一一通依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第三解脫,依後靜慮。離八災患,心澄淨故。餘地亦有相似解脫,而不建立;非增上故。次四解脫,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為性。非無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彼散善者,如命終心。有說:餘時亦有散善。近分解脫道,亦得解脫名。無間不然。以緣下故。彼要背下地,方名解脫故。然於餘處,多分唯說彼根本地,名解脫者;以近分中,非全分故。第八解脫,即滅盡定。彼自性等,如先已說。厭背受想而起此故;或總厭背有所緣故;此滅盡定,得解脫名。有說:由此解脫定障,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對想心,已名微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境。有差別者,二境可憎,一境可愛。次四解脫,各以自上苦集滅諦,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滅,及與虛空,為所緣境。第三靜慮,寧無解脫?第三定中,無色貪故。自地妙樂所動亂故。行者何緣修淨解脫?為欲令心暫欣悅故。前不淨觀,令心沈慼。今修淨觀,策發令欣。或為審知自堪能故。謂前所修不淨解脫,為成不成。若觀淨相,煩惱不起;彼方成故。由二緣故,諸瑜伽師,修解脫等。一為諸惑已斷更遠。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能引起無諍等德,及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事,起留捨等種種作用。何故經中第三第八說身作證;非餘六耶?以於八中,此二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

六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解脫。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

七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八解脫者:云何為八?答:若有色觀諸色。是第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如彼卷九頁至十七頁廣釋。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解脫者:一、內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脫;乃至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中前三,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次四即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有說: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最後解脫,以滅盡等至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解脫?答:解脫所有彼能障故。餘義如餘處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八頁云: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問:此八解脫,自性是何?答:初三解脫,以無貪善根為自性。皆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四無色處解脫,皆以四蘊為自性。想受滅解脫,以不相應行蘊為自性。如是名為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解脫?解脫,是何義?答:棄背義、是解脫義。問:若棄背故名解脫者;何等解脫,棄背何心?答:初二解脫,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脫,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處解脫,各自棄背次下地心。想受滅解脫,棄背一切有所緣心。故棄背義是解脫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心於煩惱,解脫清淨;故名解脫。大德說曰:由勝解力而得解脫,故名解脫。脅尊者言:有所背捨,故名解脫。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說。

十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二頁云:初解脫云何?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二解脫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三解脫云何?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四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五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六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七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八解脫云何?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諸解脫、勝解脫、異極解脫。復次若法,想微細為因,想微細為等無間,是與想不俱義,非不成就義;是名解脫。


三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

瑜伽十四卷四頁云:又有三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謂顯形作用安立眼識所取之色,於自處所障礙餘色行住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當知一切,總有十色,及定地色。若得淨定為引變化修方便者所有諸色,當知是內化心境界,亦是未滿變化心果。


四無記根

雜集論九卷五頁云:雜染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明。由此四惑,染污其心;於諸染污靜慮定門,令色無色界,一切有覆無記煩惱隨煩惱,生長不絕。所以者何?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貪味淨定輕安樂故。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依止靜慮,發起計度先際等見故。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依證勝定,起高慢故。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求解脫者,由未通達真實道理,於勝品所證,常生疑惑,為解脫耶,不解脫耶。如是煩惱,恆染其心,令色無色大小二惑,相續流轉。

二解 俱舍論十九卷十六頁云:外方諸師,立此有四。謂諸無記愛見慢癡。無記名中,遮善惡故。何緣此四,立無記根?以諸愚夫修上定者,不過依托愛見慢三。此三皆依無明力轉。故立此四,為無記根。

三解 入阿毗達磨論八頁云:無記根有四種。謂愛、見、慢、無明。愛、謂色無色界各五部貪。見、謂色無色界各十二見,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慢、謂色無色界各五部慢。無明、謂色無色界一切無明,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此四無記根,是自所許。修靜慮者,有三種異故。一、愛上靜慮者。二、見上靜慮者。三、慢上靜慮者。此三皆因無明力起。毗婆沙者,立無記根,唯有三種。謂無記愛無明慧三。疑不堅住,慢性高舉,非根法故。於善不善義,俱不記故,名無記。又不能記愛非愛果故,名無記。以不能招異熟果故,是無記性;亦能生餘無記染法,或諸無記法故;名無記根。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六卷十五頁云: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無記愛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愛。無記見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五見。無記慢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慢。無記無明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及色無色界五部無明。此中無記貪相應心,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愛、無明。無記見慢相應心,亦各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即彼、及無明。所餘有覆無記心,由一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無明。又云:問:何故西方諸師、立慢為無記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慢力堅強,故立為根。謂瑜伽師所以退失百千善品,皆由慢力。問:何故此國諸師,不立為根耶?答:此說下義、是根義。慢令心舉,於下不順,故不立根。問:何故此國諸師立無覆無記慧為無記根?答:此說為依因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為依因勝,故立為根。問:何故西方諸師、不立為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勢力羸劣,故不立根。問:何故此彼國師、俱不立疑為無記根?答:俱說定住義、是根義。疑不定住;二門轉故;不立為根。如是說者,如善不善根、俱有三種,無記根、亦應爾。又如不善慢、不立不善根,無記慢、亦應爾。故無記根、唯三者善。


非想非非想處亦名無相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卷一頁云:於非想非非想處說無相聲者:如說我多起加行,多用功力,得無相心定。不應於中欣樂染著。此說不起有頂味定,惟起淨定。問:何故非想非非想處名無相耶?答:彼無明了想相,亦無無想相;但有昧鈍不明了想,微細現行,如疑而轉;故名無相。


於相善巧四種功德

瑜伽十九卷十五頁云:謂如有一,有學見跡,能善了知止舉捨相。由此因緣,得四功德。謂心住一緣,遠離麤重,能善受用身心安樂。是初功德。又淨定心、盡所修故;如所修故;能正審慮諸法道理,獲得內法毗缽舍那。是第二功德。彼由如是清淨止觀為依止故;於所修習菩提分法,勇猛無間,能常修習;能委修習;無懈無憚。是第三功德。彼由如是無懈憚心,獲得第一正念正知,心善解脫。又能受用解脫喜樂、及無染樂。於現法中、得安樂住。是第四功德。


煖法

雜集論八卷十八頁云:雲煖法者: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得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由淨定心、依諦增上契經等法,於意言門,諸義顯現。緣彼所生奢摩他毗缽舍那等,是名煖法。

二解 俱舍論二十三卷三頁云:論曰:修習總緣共相法念住,漸次成熟,乃至上上品。從此念住後、有順決擇分初善根生;名為煖法。此法如煖;立煖法名。是能燒惑薪聖道火前相。如火前相,故名為煖。此煖善根分位長故;能具觀察四聖諦境,及能具修十六行相。觀苦聖諦,修四行相。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觀集聖諦,修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觀滅聖諦,修四行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觀道聖諦,修四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此相差別,如後當辯。又云:如是煖等四種善根,念等性故;皆慧為體。若并助伴;皆五蘊性。然除彼得。勿諸聖者煖等善根,重現前故。

三解 發智論一卷四頁云:云何煖法?答:若於正法毗奈耶中,有少信受;如世尊為馬師井宿二苾芻說:此二愚人、離我正法及毗奈耶,譬如大地去虛空遠。此二愚人、於我正法毗奈耶中,無少分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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